- 目錄
本駕駛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內部的車輛使用行為,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防止資源浪費,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包括哪些方面
1. 車輛分配與使用權:明確車輛的分配原則,包括公務用車、私車公用及個人車輛的使用規(guī)定。
2. 駕駛員資格:設定駕駛員的基本條件,包括駕駛執(zhí)照、駕駛經驗、安全記錄等。
3. 車輛日常管理:涵蓋車輛保養(yǎng)、維修、保險、年檢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規(guī)定。
4. 行車安全規(guī)定:制定行駛規(guī)則、應急處理程序和事故報告機制。
5. 費用報銷與責任承擔:規(guī)定車輛使用產生的費用如何報銷,以及在何種情況下駕駛員需承擔責任。
6. 違規(guī)處罰:設立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措施,以警示和約束不當行為。
重要性
駕駛車輛管理制度對公司運營至關重要。它能:
1. 確保合規(guī)性:遵守國家交通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
2. 提高安全性:通過規(guī)定行車規(guī)則和應急措施,降低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3.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車輛維護、燃油消耗等費用,節(jié)約公司資源。
4. 維護公平:確保車輛使用公平合理,避免員工間的矛盾和不滿。
5. 增強效率:通過合理的車輛分配和使用策略,提升工作效率。
方案
1. 車輛分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務級別,確定車輛分配標準,優(yōu)先保障公務用車需求。
2. 駕駛員選拔:所有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駕駛執(zhí)照,無嚴重交通違章記錄,并接受定期安全培訓。
3. 日常管理:建立車輛使用登記制度,定期進行車輛檢查,及時維修保養(yǎng),保持車輛良好運行狀態(tài)。
4. 安全規(guī)定: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酒后駕車,長途駕駛應保證休息。發(fā)生事故時,立即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
5. 費用處理:制定詳細的費用報銷流程,私人用途需事先申請,費用由個人承擔。
6. 違規(guī)處理: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記錄,嚴重違規(guī)者將暫?;蛉∠{駛資格。
本制度的實施需全員參與,管理層應定期審查執(zhí)行情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優(yōu)化,以實現高效、安全、經濟的車輛管理目標。
駕駛車輛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禁酒后開車;2)嚴禁超速行速;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8.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
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第2篇 市政府辦公室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
市政府辦公室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運行管理
1、車輛使用范圍。
保障市政府領導和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辦公室其它班子成員工作用車;科及科以下干部原則上不安排小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派車。下屬單位原則上只安排副縣級干部工作用車并按成本收取費用。沙漠王子、子彈頭車,原則上只用于市政府領導防洪搶險、指揮救災、外事接待等活動??妓固刂邪蛙?原則上用于市政府領導外事接待、出外考察、現場會議及辦公室組織的集體活動。
2、車輛安排。
市政府領導工作用車基本固定。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工作用車相對固定,特殊情況,領導用車自行調劑。老干部用車實行派車制,派車按以下原則辦理:確保區(qū)內醫(yī)療保健用車;適當安排市內用車(一般每月2次,結余次數可接轉使用,并由老干科負責登記和在使用車輛欄內公布);從嚴控制市外用車(原則只安排經市中心醫(yī)院同意轉院至南昌醫(yī)療用車)。老干部用車由老干部科派車,市外用車應報分管領導同意。下屬單位副縣級干部用車由車隊隊長統(tǒng)籌安排。以上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即,領導通知用車后,由駕駛員自行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向隊長報告。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表報用車領導審核簽字,作為核銷油料和差旅費的依據。所有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車隊(或老干科)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設立車輛調度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3、建立車輛維修檔案和事故記錄簿。
車輛維修檔案主要記載車輛維修情況,反映車輛技術狀況。車輛事故記錄簿主要記載車輛事故發(fā)生情況、原因及處理結果,作為年終考評的依據。
4、嚴格組織紀律。
駕駛員應自覺嚴格遵守“十不準”守則:不準出私車;不準酒后駕車;不準帶故障強行出車;不準違章駕駛、停車;不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和調度;不準車輛私自夜不歸庫;不準上班時間打牌和無故離崗;不準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不準參與領導的政務和以領導名義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
違反上述規(guī)定,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扣發(fā)考勤獎、賠償經濟損失、下車待崗和行政處分等處罰(具體辦法另行制發(fā))。
二、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學習制度。
每半月集中學習一次,無故缺席作缺勤處理。
2、開展創(chuàng)優(yōu)爭先評比活動。
在車隊開展“愛車、守紀、出勤、安全、節(jié)約”評比考核活動,一月一考核,記錄在冊作為年終綜合考核依據,同時將各項考核指標張榜公布。年終進行綜合考評,兌現獎懲(評比考核辦法另發(fā))。
3、建立事故分析會制度。
駕駛員發(fā)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車隊,并寫出事故經過。車隊應及時召開隊務會進行研究分析,并視情節(jié)責成駕駛員在車隊干部職工大會上作出深刻檢查和相應處理。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發(fā)現加倍處罰。
4、事故處罰。
車勤人員發(fā)生交通事故,視情予以處罰。負事故主要責任者:一般事故扣除當月考勤獎;等級事故扣除3個月考勤獎;重大事故扣除半年考勤獎,并下車待崗。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發(fā)生事故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負責,扣除全年考勤獎,下車待崗,并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三、保養(yǎng)、修理和油料費用管理
1、日常保養(yǎng)。
堅持以防為主,堅決糾正只使用不保養(yǎng)和以修代替保養(yǎng)的做法。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由駕駛員負責,其它保養(yǎng)由車隊根據車輛行駛里程和技術狀況合理安排。
2、車輛修理。
車輛維修實行事前報告制。由駕駛員向隊長報告,經鑒定并報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指定廠家修理。其中,預計修理費用超過千元的,還須報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同意。長途車輛在外必須修理時,必須征得用車領導同意,并電話向車隊隊長報告。修理開支較大的還須報分管領導和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同意。未經請示報告擅自修理的,辦公室財務不預核銷費用。
3、油料核定。
車隊根據用車領導審核的當月出車表核實行駛里程、油料和差旅費。城區(qū)內用車每車每天按20公里核銷油費(老干部值班用車按30公里核銷),用油超節(jié)支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各類車輛油料核定標準為:中巴車每百公里23公升,子彈頭每百公里16公升,沙漠王子每百公里17公升,本田、藍鳥、佳美每百公里13公升,桑塔納每百公里11公升(新車)和12公升(舊車)。老干部車輛每百公里13公升。
老干部用車,由老干部科負責每月核實統(tǒng)計行車里程和油料,交由車隊核銷汽油發(fā)票。
市政府辦公室到市人大、市政協工作的車輛、駕駛員照此制度執(zhí)行。
第3篇 車輛駕駛員與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落實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2 職責
2.1所有進場車輛(包括辦公車輛、運輸車、泵車、吊機、水車等工具車輛)實行歸口管理,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負責該車輛安全管理,辦公車輛統(tǒng)一歸辦公室登記,工具車輛歸機料部登記,登記表統(tǒng)一格式(見附件1),吊機、泵車等特種設備要加強管理,嚴禁手續(xù)不全或非法改裝車輛進入施工現場。
2.2各分部辦公室負責對辦公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做好登記、安全責任書的簽訂,各分部機料部負責對工具車輛和駕駛員信息做好登記、安全責任書的簽訂,分部辦公室、機料部負責人做好本部門此項工作的督促核查工作,并對車輛行駛證與駕駛員駕駛證等相關資料、證件復印后交分部安全部存檔。
2.3分部安全部督促本部辦公室、機料部統(tǒng)計的車輛與駕駛員信息情況進行登記,核查統(tǒng)計數據的真實性、及時性,留存相關資料復印件,并以此為依據制定下發(fā)相關安全教育、培訓、交底內容等資料、開展車輛安全隱患排查。車輛駕駛員主動接受分部安全部組織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安全說明書、駕駛安全技能等知識學習、考核。
2.4總部安全部負責對各分部安全部車輛隱患排查、駕駛員安全培訓考核、安全責任書簽訂等相關信息監(jiān)督核查,對監(jiān)督核查情況及時通報。(附:車輛與駕駛員管理流程圖)
3 管理規(guī)定
3.1車輛駕駛員積極參加分部安全部組織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安全學習,服從辦公室、機料部管理,認真如實簽訂安全責任書,履行安全駕駛職責,特別是涉高速公路臨時停車,駕駛員要按照高速公路交通規(guī)定在車輛停駛后方150米處設反光錐桶等警示標志,且禁止有人員待在車輛內。
3.2分部辦公室車輛調度員、機料部安全員安排并執(zhí)行車況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做到不派病車上路。
3.3各分部安全部要不定期組織車輛隱患安全專項排查治理工作,對發(fā)現的安全問題、隱患及時下達隱患通知單到分部辦公室、機料部,分部辦公室、機料部要按照要求督促核查車輛隱患整改情況,反饋到分部安全部,嚴禁病車、隱患車上路。
3.4分部安全部根據實際適時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培訓內容可包含交通法律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安全說明書等,組織開展觀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活動。
3.5各職能部室人員外出辦公,應監(jiān)督駕駛員安全駕駛行為,提醒駕駛安全,杜絕違章指揮車輛,嚴禁駕駛員違章駕駛,對駕駛員行駛安全情況反饋到分部辦公室。
3.6總部安全部組織開展車輛與駕駛員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對不按規(guī)定開展安全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的,有權通報并按安全責任追究制度采取相應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 附則
本制度修訂權、解釋權屬濟青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主體工程第二標段項目安全部,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駕駛員及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駕駛員及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局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管理,安全圓滿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做如下規(guī)定:
(一)派車原則
1局機關各部門領導到市直機關和其他單位辦理公務;
2送往市有關部門急快件;
3接待國家統(tǒng)計局、省統(tǒng)計局領導和外省、市統(tǒng)計系統(tǒng)領導;
4組織全局性調查、辦公用車;
5超重的郵件;
6局職工患急癥行動不便需送往醫(yī)院診斷,直系親屬病故、喪葬用車;
7其他必須派車辦理的緊急公務。
(二)派車程序和注意事項
1符合上述派車原則的用車,應提前向辦公室報用車計劃,并填報《公務用車登記表》,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車輛。
2用車者在使用車輛時,必須嚴格按照用車計劃用車,如有變化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3司機出車要認真做好登記,便于備查和對司機的考核。
(三)車輛維護、保養(yǎng)
1凡需要維修、保養(yǎng)的車輛,應由駕駛員事先報出車輛維修、保養(yǎng)計劃,并填寫《車輛維修審批表》,經“會診”后,一般維修由辦公室主任簽批,超過限額由局長批準。
2車輛保養(yǎng)、維修必須到由政府采購指定的廠家或專修點維修、保養(yǎng),提車時要嚴格驗收并在修理單上簽字,經分管局領導審核批準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結算。平時要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和車輛的最佳使用狀態(tài)。
3統(tǒng)一到由政府采購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單車核定用油指標。報銷車輛通行費、停車費、外出加油費,必須注明時間、事由,經車隊負責人審核、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方可報銷。
4實行單車核算制度。辦公室建立車輛維修、燃料使用登記臺帳,對每臺車輛發(fā)生費用的情況如實進行登記,每月公布一次,并報主管領導審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改正。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作風整頓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駕駛員要樹立服務意識,要遵紀守法,反對自由主義,提倡文明駕車,反對歪風邪氣,要安全禮讓,反對野蠻駕駛。
3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堅持車輛“三檢”制度,定期進行車輛衛(wèi)生清理,定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保持整車設備安全有效,車容整潔。自覺維護車輛,防止車輛損壞和丟失。
4服從調度,聽從指揮。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或因服務態(tài)度不好,處室意見比較多,反映比較大的視情況給當事駕駛員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停止駕駛。
5嚴格車輛管理,嚴禁酒后駕車。駕駛員因出私車造成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的由駕駛員本人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駕駛員請病、事假超過三天應主動將車鑰匙交給辦公室,另行調配使用。
6駕駛員私人用車必須事先報告辦公室,批準后方可使用。駕駛員安全行車、維護保養(yǎng)、節(jié)約用油成績突出者,年終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5篇 公務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
公務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tǒng)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 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養(yǎng)路費單、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tǒng)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xù),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 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 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 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 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 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 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十二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yǎng),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 需要維修、保養(yǎng)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yǎng)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yǎng)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xù)。
第四章 車輛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所發(fā)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fā)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xù)。
第十七條 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guī)則行為所發(fā)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 駕駛員備用金
第十八條 日常備用金:公司給予駕駛員每人500元備用金,主要用于車輛及零星費用的支付,駕駛員離職時歸還公司。
第十九條 出差備用金:駕駛員出差的,出差備用金另行申請,出差返回后及時辦理報銷手續(xù),歸還備用金。
第六章 駕駛員行為規(guī)范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wèi)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 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2022年5月15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時作廢(原制度生效日期為2007年3月19日)。
第二十八條 其他制度中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規(guī)定,以本制度為準。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6篇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禁酒后開車;2)嚴禁超速行速;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8.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
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第7篇 駕駛員和車輛證件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審驗合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是國家承認其駕駛車輛唯一的合法手續(xù),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證件必須齊全(行駛證、附加稅證、車船使用稅證、養(yǎng)路費證、尾氣合格證),及其它相關證件。
二、 駕駛油田自己單位車輛,必須是本單位專職司機或專兼職車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隊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發(fā)的內部上崗證,才能駕駛本單位所指定的車輛。
三、 機動車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全以上證件,下班后將證件包鎖好或拿回家,防止證件損壞或丟失。防止車輛丟失時給盜竊者方便,給破案者帶來更多的障礙和麻煩,帶證件上班帶證件下班要養(yǎng)成良好習慣。
四、 節(jié)假日、雙休日實行油田內部規(guī)定“三交一封”,把證件和車輛鑰匙交到單位統(tǒng)一保管。
五、駛員和機動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各種審驗,其中有一項不合格,駕駛員或機動車輛,不許駕駛員駕車或車輛上路。
第8篇 公交公司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交汽車公司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思想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yè)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方準駕駛營運車輛。
3.駕駛員的定期培訓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fā)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公交車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駛,出租車按區(qū)域行駛,連續(xù)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發(fā)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wèi)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從業(yè)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從業(yè)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yè)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不相符合的車輛。⑤未按規(guī)定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guī)定的車輛。⑨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9.凡公司車輛聘用駕駛員,須經公司考核后,方可錄用。未經公司考核,擅自聘用駕駛員的,公司對承包經營者處以罰款,并辭退私聘駕駛員。
10.聘用期間,駕駛員應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保證每月最少一次參加安全學習例會(每月28日下午7:00時召開)??杖卑踩珜W習一次給予20元處罰;每年累計空缺學習三個月的,取消聘用資格。
11.駕駛員應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做到著裝整齊,文明行車,禮貌待客。當班司機按規(guī)定佩帶“上崗證”,接受旅客監(jiān)督。
12.駕駛員應合理安排休息時間,保證行車時精力充沛,嚴禁疲勞駕車。
二、機動車輛管理
1.公司所屬機動車輛由其承包經營者和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與考核,并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通知經營者,負責監(jiān)督實施。
3.認真執(zhí)行安全例檢的各項內容規(guī)定,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yǎng)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第9篇 學院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
學院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學院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確保學院教學秩序正常運行,結合《廈門理工學院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及學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駕駛員管理
第2條:駕駛員應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有事先請假,請病假需有醫(yī)院正式證明。上班時間,如不出車,駕駛員應在車隊辦公室等待,車輛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
第3條:手機24小時處于開機狀態(tài),做到隨叫隨到,無條件聽從調度安排,違者視情節(jié)嚴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4條:駕駛員應熟悉廈門市交通線路及地點,做到出車準時,服務熱情,準確、及時送達用車人至目的地。
第5條:接送教工上下班時,在起點需提前10分鐘到達上車點等候老師。天氣炎熱時,提前開啟空調。上、下班行車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和路線行駛,在規(guī)定的停車點停靠。
第6條:派車通知單是學校車輛管理的基本依據,駕駛員憑派車通知單出車(不含上、下班用車),用車人用車須在派車通知單上簽字。嚴禁無派車通知單私自出車。
第7條:駕駛員應持相應車型駕照開車,原則上一律專人專車,不得隨意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隊長批準,否則,如發(fā)生事故,后果由出借人負責,并追究出借人的違規(guī)責任。
第8條:駕駛員應保管好隨車證件、工具及車內配置等設備,因工作崗位調整時,需整車交接清楚。
第三章 車輛安全制度
第9條:車隊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抓好駕駛員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guī),事故通報等方面的學習,切實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行車安全。
第10條:駕駛員應加強車輛業(yè)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guī),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硬,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huán)境駕駛的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
第11條: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院內部的各項安全制度,不開違章車、英雄車、斗氣車和帶病車,嚴禁三超(超載、超速、違章超車),嚴禁疲勞駕駛車輛。
第12條:嚴禁酒后開車,對酒后開車被舉報的或被交通管理部門查獲的,學院將給予同樣的處罰。發(fā)生重大事故者,經學院研究決定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13條:駕駛員出車前要仔細檢查車輛的技術質量,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收車后,做好回場后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第14條: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好現場,及時搶救傷者,并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學院領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四章 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15條:車輛修理分為小修、中修、大修。凡安排車輛的大修項目均應作出計劃向處領導報告,待批準后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yǎng)、小修、中修由車隊隊長計劃后實施。
第16條:車輛保養(yǎng)分例行保養(yǎng)(又稱日常保養(yǎng))、一級、二級、走合期保養(yǎng)四級。車輛保養(yǎng)定期強制執(zhí)行,必須堅持“保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第17條: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輪胎換位,小零件的更換,車輛清潔應以自己動手為主,避免進廠修理。車輛需送外修理時,必須報車隊隊長審核同意后進行修理(舊大件須上交車隊)。應選擇學院定點維修廠家,除特殊情況并經領導同意后,駕駛員不得將車輛自行交給非定點廠家進行維修,否則不予報銷發(fā)票。
第五章 油料定額管理
第18條: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fā)登記制,逐臺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
第19條:開展節(jié)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車隊每季或半年公布各臺車的節(jié)耗情況,開展獎節(jié)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第六章 車輛檔案
第20條:從新車購買之日起,對車輛的技術、維修、保養(yǎng)等方面應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第21條:車輛的檔案內容包括:①新車購買時車價發(fā)票復印件,行駛證及其它證件復印件;②每輛車的技術數據,說明書等;③每年的行車記錄、年審記錄;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記錄;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七章 年度審驗
第22條:學院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車隊隊長做出計劃,然后交處領導審批后進行。
第23條: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市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做到隨車設備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車容整潔標志清晰,各種證件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第24條:非因工作關系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車隊隊長負責,學院不作報銷。
第25條: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規(guī)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自行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
第八章 獎罰
第26條:車隊對全年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給予表彰宣傳,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27條:對單車考核節(jié)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jié)約部分的15%提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fā)月獎。
第28條:駕駛員做好車輛的保養(yǎng)與安全行駛工作,避免違章。因車輛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壞的,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的20%;因違章行駛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受罰金額由個人負責;在裝有電子眼等固定檢測點的地方違章被處罰的,車隊不予報銷。違章記錄須在一個月內處理完畢。
第29條:未經領導同意,非工作原因,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fā)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并按學院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30條:嚴禁公車私用,如發(fā)現私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私自出車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負,學院還將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待崗,直至辭退。
第31條:如因服務質量問題受到教職員工投訴,一經查實,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報送主管部門將其視為“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情節(jié)嚴重者,將給予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32條:觸犯以下任意一條者予以解職并辭退:(1)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者;(2)因駕駛員失職而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者;(3)弄虛作假、欺騙領導者;(4)發(fā)生打罵、虐待、侮辱他人,情節(jié)嚴重者;(5)員工之間互相吵架、打架,影響團結者;(6)嚴重違反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者;(7)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物品者;(8)工作時間酗酒者;(9)有偷竊、詐騙等觸犯法律、法規(guī)者;(10)其他認為可以解職并辭退的事項。
第九章 附則
第10篇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加強本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 任制,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章 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 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 下條件:
(一) 取得相應資格《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準駕資質《從業(yè)資格證》,且證件須在審驗有效期內,能熟練掌握駕駛機動車技能,擁有 5 年以上專職旅客運輸駕駛經驗;
(二) 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22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 身體健康,無影響安全行車的各種疾??;
(四)熟悉業(yè)務技能,對所駕車輛機械構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 認識,懂得機動車維護保養(yǎng);
(五)熟悉掌握道路運輸法規(guī)和旅客急救知識;
(六)三年內無同等責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內無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八)交通違法記分未滿6分的;
(九)未納入行業(yè)管理部門黑名單的;
第二節(jié) 駕駛員準入程序
第二條? 由駕駛員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請駕駛我公司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并申請辦理公司上崗證的申請書;
第三條? 駕駛員本人提交以下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年審身體體檢證明回執(zhí),工作簡歷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第四條? 由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的駕駛資質、安全意識、安全行 車情況、職業(yè)道德等方面進行初審。
第五條? 由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旅客運輸服務規(guī)范、職業(yè)道德、駕駛技能操作、公司規(guī)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考 核,并對駕駛人進行理論和路面考試。 培訓、考核內容: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培訓;
(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培訓;
(三)職業(yè)道德、安全意識、駕駛操作技能、道路標志、標線培訓; (四)是否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職業(yè)道德;
(六)駕駛車輛是否具有識別信號和謹慎駕駛的能力;
(七)是否具備相應的車輛維護保養(yǎng)基本常識;
(八)是否掌握突發(fā)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迅速作出處置反應; (九)是否通過理論考試。
第六條? 駕駛員經審查、培訓、考試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公司簽訂年度《安全責任書》;經營安全科為其辦理公司內部上崗證,并報運管部門進行執(zhí)業(yè)備案。凡使用偽造證件的駕駛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
第三節(jié) 駕駛員安全行為規(guī)范
第七條? 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yè)管理部門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服從交警、運 政部門和公司的管理,安全、優(yōu)質完成運輸任務。
第八條? 樹立安全行車意識,提高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增強安全駕駛責任 感,養(yǎng)成良好駕駛習慣。
第九條? 愛護車輛,認真學習和掌握車輛的例行保養(yǎng)和修理技能,確 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第十條? 以人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第十一條? 出車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駕駛車輛:
(一)飲酒、服用了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四)思想情緒受到影響的;
第十二條? 認真檢查車輛各安全部位,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 輪胎、 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檢查車輛燃(潤)油、冷卻水是否加 足,檢查安全監(jiān)控設施設備(gps 或行駛記錄儀)、空調、視聽等設 施是否完好,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不得駕駛安全設施設備不 全或者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第十三條? 攜帶好各種證件,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規(guī)定的準 駕車型駕駛車輛,并按規(guī)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得擅 自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或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
第十四條? 服從交警、運管和相關行業(yè)部門及公司的監(jiān)督和管理,自 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提醒,并自覺接受旅客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行車前檢查行包(箱)、貨物是否捆綁牢固,并注意裝載物品的安全,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裝載規(guī)定和行駛規(guī)定,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冒險駕駛、不爭道搶行、駕駛車輛時 不使用手機、不抽煙、不飲食、 不與他人閑談,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條? 連續(xù)駕駛車輛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 分鐘,24小時之內連續(xù)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客車駕駛員凌晨2點至5點必須在服務區(qū)停車休息,并與駕駛員簽訂責任狀,防止疲勞駕駛。在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方向、制動、輪胎、輪轂、儀表、 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十八條? 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在車輛始發(fā)站內起步運行必須服從站務人員的指揮,無站點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況下,車未停穩(wěn)嚴禁上下乘客;任何情況下途徑人行橫道時,必須無條件減速,如遇行人橫過斑馬線,必須停車讓行,優(yōu)先讓行人通過。
第十九條? 車輛通過漫水橋(路)、便橋(道)、沉陷、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應嚴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規(guī)定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必要時讓旅客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條? 在山區(qū)、停車視距不良或道路狀況不良的路段行駛時,應 嚴格遵守“減速、鳴號、靠右行”、“寧停勿繞”、“寧停三分不搶 一秒”安全行車的規(guī)定,不得在彎道上、下陡坡時強行超車。
第二十一條? 通過施工作業(yè)路段時,應注意警示標志,自覺遵守交通 法規(guī),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減速行駛,嚴禁強行闖關、超速、 搶(占)道行駛。如遇塌方、水毀、飛石等路段,危及行車安全或道 路情況不明時應果斷停車,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和有關行業(yè)管理部門 報告,不得擅自繞行。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冒險行駛。
第二十二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 財產。按規(guī)定放置安全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交警、公司安全部門和 保險公司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認真檢查車內安
第二十三條? 收車后做好車輛例行保養(yǎng)和清潔工作, 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如實向單車經營者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第二十四條? 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四節(jié) 安全帶使用管理辦法
為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辦法為全面推廣使用安全帶,提高廣大司乘人員的責任意識,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護旅 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十五條? 加強從業(yè)人員教育培訓,嚴格執(zhí)行客運安全告知制度;必須要求駕駛人系好安全帶,同時,要在客運車輛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務區(qū)休息發(fā)車前等環(huán)節(jié)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帶。
第二十六條? 對所車輛安全帶安裝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七條? 加強宣傳引導,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使用安全帶的重要意義及正確方法;在客運站場廣泛張貼、發(fā)放倡導安全帶使用的掛圖、車貼、折頁等宣傳品,讓“安全帶生命帶”主題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五節(jié) gps監(jiān)管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市、區(qū)政府及交通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強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實加強對旅客運輸車輛安全監(jiān)管,實現由靜態(tài)監(jiān)管向動態(tài)監(jiān)管、事后處理向事前預防的轉變,凡我公司旅客運輸車輛必須安裝gps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二十八條? gps監(jiān)控系統(tǒng)要有且監(jiān)控人員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實時監(jiān)控功能:系統(tǒng)能夠實時反映車輛的運行狀況,gps監(jiān)控客戶端可通過互聯網或專線實現對車輛實時跟蹤和查看;
(二)超速報警功能:系統(tǒng)能夠實現系統(tǒng)超速車輛的自動彈出報警功能,以及車載終端的語音報警功能;
(三)軌跡回放功能:系統(tǒng)必須具有車輛運行軌跡回放功能,本地至少保存12個月內的車輛運行軌跡數據,以備隨時調用。
第二十九條 公司安全科要通過各種方式加強gps車載終端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對車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嚴重警告并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方式處理。
(一)人為隨意拆卸或蓄意損壞、破壞終端設備的;
(二)人為造成終端設備故障的;
(三)采取技術手段影響gps車載終端正常運行的。
第三十條? gps監(jiān)控人員要加強與gps運營商的銜接與溝通,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公司安裝gps車載終端的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半[患整治安全員”要結合每次安全大檢查對公司旅客運輸車輛的gps車載終端設備進行例行檢查,對出現故障的設備及時予以更換。
第三十一條? gps監(jiān)控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公司旅客車輛運行狀態(tài)進行實時監(jiān)控,不得委托gps運營商代為履行車輛日常監(jiān)控。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認真詳細做好gps監(jiān)控記錄。監(jiān)控記錄字跡要工整、清楚并應保持記錄頁面整潔,不得弄虛作假;
(二)時時注意網絡連接,如網絡連接失敗應迅速查找原因,無法查找時應立即與網絡營運商聯系及時修復,并向gps中心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報告;
(三)出現車輛超速、亂停亂靠、私自改變運輸路線等違章違紀報警時應立即通過gps監(jiān)控系統(tǒng)發(fā)送短信或通過通訊設備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屢犯不改者要立即報公司領導或行業(yè)主管部門,并作好相應記錄。
第三十二條? 公司“基礎檔案安全員”要加強對gps監(jiān)控資料的搜集、整理,存檔備查。
第六節(jié) 駕駛員學習培訓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和 相關培訓,內容包括:
(一)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 法規(guī);
(二)行業(yè)管理部門規(guī)章、規(guī)程、法令、文件、決定;
(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
(四)安全生產知識、行車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五)重大節(jié)日、特殊時期、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活動的宣講;
(六)安全事故報告、事故現場保護,應急處理措施;
(七)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三十四條? 安全教育學習時間:每月 5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6:00。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不得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參加學習的,需提前向公司經營安全科說明請假事由,并在7天之內到公司補學。
第七節(jié) 駕駛員安全考評記分及處罰標準
第三十六條? 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員每月的安全經營行為、服務質量行為進行整體考核評比,每年底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年度安全考評結果,于次年1月30日前進行公布。
第三十七條? 駕駛員月度安全考評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月 度安全考評分值低于90分的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在1000分 及以上的為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低于1000分的為不合格;年度 安全考評分值在 1100 分及以上的為優(yōu)良。
第三十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20分,處以 50 元-100元經濟處罰:
(一)駕駛車輛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行駛證、營運證、 公司上崗證的;
(二) 駕駛轉向燈、 剎車燈、 后視鏡、 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三)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 車行為的;
(四)擅自在客運車輛內擺放凳子,加設座位的;
(五)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的;
(六)未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的;
第三十八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50分,月度安全考評扣50分,處以100元-200元經濟處罰:
(一)駕駛未按時進行二級維護和強制保養(yǎng)車輛上路的;
(二)駕駛未按時進行車輛 cng 氣瓶附屬設施維護保養(yǎng)車輛上路的;
(三)駕駛未按時參加公司月檢、臨檢車輛上路的;
(四)駕駛車輛時,穿拖鞋的;
(五)車未停穩(wěn)上下乘客或未關好車門移動車輛的;
(六)車輛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隨車安全設備、設施不齊或設備、設施失效的;
(八)無故不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的;
(九)人工直接供油、供氣或加氣時裝載旅客的。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100分,月 度安全考評扣100分,處以200元-500元經濟處罰:
(一)不聽從上級部門指揮和公司現場人員的安排,冒險駕車的; (二)駕駛車輛未進入車輛始發(fā)站進行車輛例行安全檢查的;
(三)明知車輛存在安全隱患,還駕駛隱患車輛上路的;
(四)未與公司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保證書駕駛公司車輛的;
(五)不服從車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
(六)擅自變更經營線路或運行走向的。
第四十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200分,違 反一次處以500元-1000元經濟處罰,取消年終安全考評資格:
(一)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的人駕駛的;
(二)駕駛員連續(xù)駕駛車輛超過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24小時以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個小時的;
(三)駕駛客運車輛裝載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下的;
(四)駕駛客運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guī)定速度 50%以下的;
(五)駕駛未年審合格的車輛行駛上路的;
(六)駕駛未保險車輛或脫保車輛上路行駛的;
(七)記分滿6分,未參加公司科目一考試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交 通違法行為記分滿12分,未參加交通管理部門重新學習考試或考試 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記錄且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八)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未按期年審,且駕駛車輛的;
(九)駕駛客運車輛違法裝載危險品的;
(十)拒不接受安全檢查,對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第四十一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500分,處 以1000元-2000元經濟處罰,取消公司年度考評資格和上崗資格, 取消公司年度考評資格和上崗資格:
(一)私自帶學徒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二)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飲酒后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四)駕駛轉向、制動、輪胎等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五)駕駛客運車輛裝載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含 20%)的;
(六)駕駛客運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guī)定速度 50%以上(含 50%)的; (七)擅自對所駕客運車輛改型的。
第四十二條? 凡發(fā)生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駕駛員,一律按照所發(fā)生安全事故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的 1%至 3%處以經濟處罰,作出書面經過和檢討,視情況停運學習整改1至7天或開除,觸及刑事責任或民事責任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刑事或民事責任;凡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員,除處以經濟處罰外,同時作出書面經過和檢查,一律停崗整改7天,情節(jié)嚴重的,公司予以辭退和開除。
第六節(jié) 獎勵措施
第四十三條? 駕駛員年度安全考評達到優(yōu)良, 且在公司駕駛車輛一年以上的,公司按當年度安全處罰金總額比例予以獎勵。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經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接受運輸管理機構表彰獎勵后,公司給予同等值獎勵:
(一)參與重大社會活動,表現突出的;
(二)有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跡的;
(三)經市、區(qū)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為。
第四十五條 公司經營安全科是駕駛員日常安全行為和經營行為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駕駛員的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力和處罰權 力,對存在重大安全行為的駕駛員有權下達停崗決定。
第四十六條? 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查處屬實,但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駕 駛員,經營安全科負責人有權停止違法、違規(guī)駕駛員及所駕車輛交警 部門和運管部門的各項業(yè)務。對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查處屬實,但拒不 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處罰的,科室負責人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 會提交申請,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后,將駕駛員逐入黑名單。
第四十七條? 駕駛員對受到的扣分行為和處罰有爭議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出重新調查。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章? 車輛安全檢查
第四十九條? 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車隊負責監(jiān)督檢查,嚴禁未經車隊批準私自將車輛交由無證及非專職司機駕駛。
第五十條?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應堅持對車輛進行出車前、行駛中、返回后的“三段檢查” ,杜絕故障車勉強上路行駛。
1、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tǒng)是否正常、通暢,有無跑漏,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輪胎是否正常,制動系 統(tǒng)是否有效。
2、行駛中檢查:長途行駛應檢查發(fā)動機和零部件及輪胎情況,及時排除故障。
3、返回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情況,以便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
第五十一條? 保持良好的安全保險系數式車輛安全行駛的保證。下列五種情況不能出車:
1、油、水、電系統(tǒng)有故障時。
2、輪胎磨損嚴重及制動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全時。
4、司機身體不適或服用嗜睡藥物時。
5、裝運大型設備或物品,安全防范措施未能落實時。
第五十二條? 駕駛員應嚴格執(zhí)行車輛回庫制度,特殊原因不能回庫時,須經車隊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的停車安全。
第五十三條? 駕駛員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停車,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立即報案并通知車隊,配合交警處理。
第五十四條? 車隊負責事故的登記統(tǒng)計和報告,事故的善后工作,事故后的內部處理和總結。
第11篇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tǒng)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 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tǒng)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xù),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 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
(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 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 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 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 駕駛員出車的
(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 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十二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yǎng),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 需要維修、保養(yǎng)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yǎng)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yǎng)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xù)。
第四章 車輛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所發(fā)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fā)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xù)。
第十七條 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guī)則行為所發(fā)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 駕駛員行為規(guī)范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wèi)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 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
第12篇 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樹立食品藥品檢驗所形象,加強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為藥檢事業(yè)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駕駛員(含聘用)和車輛由辦公室管理,建立人員與車輛管理檔案。駕駛員應發(fā)揚后勤工作人員安全、敬業(yè)、奉獻精神,樹立全心全意為藥檢所服務意識,認真做好車輛保障工作。
二、駕駛員管理
第三條 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具備政治素質強、思想作風好、專業(yè)技術硬的良好品德,努力做到優(yōu)質服務,愛崗敬業(yè)。
第四條 駕駛員是安全行車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思想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識,正確操作、精心駕駛,確保車輛、人員安全無事故。
駕駛員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行車”思想。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所里制定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切實增強法制觀念,自覺履行交通安全責任書的各項條款,保證行車安全。
2、認真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警指揮。熱愛本職工作,愛護車輛,節(jié)約用油,樹立高尚的職業(yè)道德觀念。
3、聽從領導指揮,服從領導調派,完成領導交派的各項工作。
4、樹立交通安全意識,獨立完成車輛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認真保養(yǎng)、愛護、使用、管理好車輛,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出差在外,車輛必須停放在安全場所。
5、認真學習業(yè)務,提高駕駛技術,搞好車輛的例行保養(yǎng)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和整潔,不開故障車。
6、及時向領導匯報車輛的情況,及時修理故障車輛,保證領導用車。
7、嚴禁將車輛交給無權駕駛公車的人員駕駛,一經發(fā)現,由駕駛員和相關責任人共同承擔全部責任。凡因此而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和肇事者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嚴禁酒后駕車。
8、嚴禁用公車辦婚事,對違反規(guī)定,私自出車者,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行車中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嚴禁進行有妨礙安全行車的活動(如閑談、傳遞物品、接打移動電話等)。嚴禁駕駛違章車、疲勞車、超速車、超載車、帶病車、急躁車、賭氣車、莽撞車、盲目車、冒險車。
第五條 駕駛員應熟悉車輛性能,精心愛護車輛,適時檢修保養(yǎng),減少和降低維修費用;做到勤檢查勤保養(yǎng),使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未經同意不得將車輛轉讓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照的人駕駛。
第六條 駕駛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需提前請假,并報所長批準。不得將車輛帶回家或放置他處。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應確保通信暢通,保證特殊情況和緊急公務時隨時用車。
第七條 駕駛員在行車中發(fā)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由有關部門按照交通法規(guī)和有關法律處理。
第八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私自放置車輛發(fā)生事故;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由辦公室協助處理,有關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駕駛員報銷過路過橋費及汽油費必須與出差路線及行車里程相吻合,并按規(guī)定報批。
第十條 駕駛員要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努力鉆研業(yè)務,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和車輛保養(yǎng)水平,熟悉和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按時交納各項規(guī)費、參加車輛檢驗審核和駕駛員年審。
第十一條 乘員、乘車負責人安全職責
1、乘車負責人是安全行車的第二責任人,必須維持好安全行車秩序,及時提醒和制止駕駛員的違章行為,監(jiān)督駕駛員安全行車;
2、在行車過程中,遇特殊天氣、危險路段,危及安全行車時,乘車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3、行車前乘車負責人要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代,特別要對執(zhí)行本次任務的危險源、危險點及注意事項進行交代;
4、乘員乘車時必須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且不得在車內與駕駛員閑談、高聲喧嘩和有妨礙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行為發(fā)生。
三、車輛管理
第十二條 所備車輛的任務
(一)所領導的公務用車。
(二)監(jiān)督抽樣用車及各科室工作用車。
(三)其他臨時性接待任務用車。
第十三條 快檢車外出執(zhí)行抽驗任務和科室工作用車,出市區(qū)的,要由用車科室負責人將用車目的、時間、去向等內容向所長匯報同意后,方可。市內用車,口頭或電話向辦公室負責人請示同意即可。
第十四條 外出抽檢和其他工作,需要出差和用車的,填報出差單或培訓單時一并注明所用車輛和同行人員。
第13篇 單位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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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單位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第4條:調配
(一) 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 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 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四) 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五) 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第5條:車輛調度
(一) 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 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 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 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五) 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 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 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相關推薦:
第15篇 公司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公司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guī)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倡導敬業(yè)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制度:
1、申請:全公司駕駛員根據上崗條件,自愿提出申請。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yè)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服務態(tài)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辦組織用車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考核、選聘。
3、簽訂上崗責任書:公司辦根據駕駛員定崗定員數,按綜合成績依次錄取。競聘上的駕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4、新聘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駕駛員薪酬: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效能工資和出車補貼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費。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效能工資統(tǒng)一由辦公室組織用車部門根據駕駛員服務質量、安全情況、車輛衛(wèi)生等方面進行考核計發(fā)。出車補貼按0.15元/公里計。國家法定假日出車的,按實際出勤計發(fā)加班費。
3、出車在峨眉以外的地區(qū),連續(xù)時間超過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實際里程計算,其余住勤時間以及產生的住宿費用,按《公司差費報銷暫行規(guī)定》辦理。
三、調用程序及管理:
1、公司領導、部門領導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
2、用車時間相近,方向相同、地點相近的出差人員,盡可能同車同行。
3、調用車輛必須在用車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調度聯系,事后補齊調車手續(xù);乘車者用車后在《小車使用及運行記錄》上簽字。
4、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換車,收車后及時將車輛停入車庫。公司辦定期抽查車輛入庫情況。
5、每周五下班前,駕駛員應將車鑰匙交于小車班長集中保管。
6、車輛調度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tǒng)計。
四、油料管理:
1、車輛在公司辦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駕駛員應在出車前根據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2、車輛調度計發(fā)油票。出車加油量以出車里程×公里油耗額核定。
3、每周末將出車公里數統(tǒng)計結合車輛調用單和發(fā)給的油票進行檢查核準。
五、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1、復印存檔:購車手續(xù)、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2、登記建檔: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yǎng)、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六、有關費用的管理和報銷:
1、以《小車使用及運行記錄》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洗車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2、洗車費以60元/月固定計發(fā)。
3、報銷清單填好后送辦公室主任審核,方可報銷。
七、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辦公室主任或車輛調度同意,方可維修。
2、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yǎng),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班長檢查審定,報公司辦主任批準后方可維修。
3、定額修理:國產車以1萬元/年為基數(進口車輛以1.2萬元/年為基數),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駛里程增加1萬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節(jié)余部分以25%作為獎勵,超出部分以10%罰款(此條二00二年執(zhí)行)。
4、車輛大、中修:小車班應于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范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辦主任審批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5、封存車輛原則上只發(fā)生定期養(yǎng)護費,其養(yǎng)護需報辦公室主任批準。
6、小車班長每月將小車修理費發(fā)生額統(tǒng)計。
八、車輛事故處理:
1、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通知車輛調度和小車班長,并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2、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3、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九、其它: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2、保持車輛整潔衛(wèi)生。
3、遵章守紀行車,嚴禁酒后駕車。
4、嚴格執(zhí)行例行保養(yǎng)規(guī)定,堅持出車前、途中、收車后的“三檢”工作;準確報修,消除機械事故隱患,確保車況良好。
5、不得向乘員和修理廠索要財物、餐飲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
十、本制度從二00一年七月一日起執(zhí)行,原有相關制度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