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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的關鍵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確保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預防電氣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有助于提高生產(chǎn)效率,降低維修成本,維持企業(yè)的正常運營秩序。通過規(guī)范電氣設備的操作、維護和管理流程,電氣管理制度能夠為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提供堅實的基礎。
包括哪些方面
電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電氣設備的采購與驗收:明確規(guī)定電氣設備的采購標準、驗收流程,確保設備的質(zhì)量符合安全要求。
2. 設備操作規(guī)程:詳細列出各類電氣設備的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防止誤操作導致的事故。
3. 定期檢查與維護:設定設備的定期檢查周期,規(guī)定維護保養(yǎng)的具體內(nèi)容和方法。
4. 應急預案:制定針對電氣故障或事故的應急預案,以便快速有效地應對突發(fā)情況。
5. 員工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電氣安全知識培訓,提升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6. 電氣設施改造與升級:規(guī)定電氣設施改造的審批流程,確保改造過程中的安全與合規(guī)性。
重要性
電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和經(jīng)濟效益。一方面,嚴格的管理制度可以減少因電氣故障引發(fā)的停機時間,降低維修成本,提高生產(chǎn)效率;另一方面,它可以有效防止電氣火災等嚴重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避免企業(yè)承擔巨額賠償和聲譽損失。此外,遵守電氣管理制度也是企業(yè)遵守法律法規(guī),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xiàn)。
方案
為了建立健全電氣管理制度,我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全面的電氣安全手冊,涵蓋所有相關設備和操作流程。
2. 設立專門的電氣安全管理團隊,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督。
3. 加強員工的電氣安全教育,定期進行模擬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4. 定期評估電氣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diào)整和完善。
5. 引入先進的電氣設備管理系統(tǒng),實現(xiàn)設備狀態(tài)的實時監(jiān)控和預警。
6. 與專業(yè)機構合作,定期進行電氣設施的檢測和維護,確保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有望構建一個高效、安全的電氣管理體系,為企業(yè)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提供有力保障。
電氣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電氣管理制度
一切電氣工作,均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一、電氣人員必須要經(jīng)過專門培訓和考核;取得電工工作證的才允許進行作業(yè)。
二、電氣人員進行操作時,應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具,非電氣人員禁止從事電氣作業(yè)。
三、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搶救時禁止注射強心針。
四、電氣設備和線路可能為人們所觸及的裸露帶電部分。必須設置保護罩或遮攔及警示標志等安全裝置。
五、供電設備和線路的停、送電,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牌制度。
六、在斷電的線路上作業(yè)時,該線路的電源開頭把手,必須加鎖或設專人看護,并懸掛“有人作業(yè),不準送電”的警示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任務的人員,才有權取下警示牌,并送電。
七、熔斷器、熔絲、熔片、熱斷電器等保險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核準,嚴禁任意更換或代替。
八、采場每臺設備,必須有專用的受電開關,停電或送電必須有工作牌。
九、礦山必須有可靠的避雷裝置。
十、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供電,應使用礦用橡套電纜。
十一、絕緣損壞的橡套電纜,應經(jīng)修理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十二、夜間工作時,所有廠房、作業(yè)點、人行道、運輸線路急轉(zhuǎn)彎處、盡頭處、站場、道口和汽車運輸?shù)闹饕删€等處,均應有足夠的照明。
十三、露天煤礦照明網(wǎng)絡,以及移動式機械和機組的固定照明點,使用電壓不得超過220伏。手燈可移動電燈的電壓應在36伏以下,在金屬容器或潮濕有水的地方作業(yè)時,電壓不得超過12伏,各種電壓的電源插座應有明顯的區(qū)別標志。
十四、檢修時,禁止搬動任何帶電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動時,必須切斷電源,并將異體完全放電和接地。
【第2篇】電氣焊防火管理制度
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非電氣焊工人不得進行此項作業(yè)。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子內(nèi)的材料必須排凈,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并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第3篇】電氣專業(yè)控制障礙輕傷管理制度
一、專業(yè)每月堅持進行一次由專業(yè)、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參加的安全活動,以月度安全生產(chǎn)總結(jié),事例分析及安全法規(guī)學習為中心內(nèi)容,提高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二、認真落實“兩票三制”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對操作票填用率不僅與綜合獎掛鉤,還要與安全操作,千次操作競賽掛鉤。
三、對班組月度安全生產(chǎn)完成情況實施雙重考核,加大考核力度。
四、對生產(chǎn)過程在出現(xiàn)的問題,專業(yè)應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討論分析,找出原因、對策、必要時應組織全專業(yè)人員進行事故分析講解。
五、定期維護生產(chǎn)現(xiàn)場和安全用具、測試儀器,淘汰不合格設備,保證使用者安全。
六、保證生產(chǎn)現(xiàn)場一、二次系統(tǒng)圖紙完備且與實際相符,保證現(xiàn)場設備標志正確,清晰。
七、按要求定期修訂,修編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力求使現(xiàn)場規(guī)程準確、完備,不與生產(chǎn)發(fā)生脫節(jié)。
八、認真組織好本專業(yè)職工技術培訓和考試,努力提高職工技術素質(zhì),對年度安全規(guī)程及運行規(guī)程考試不合格者,拒絕上崗。
九、凡遇特殊運行方式或重要倒閘操作,專業(yè)事先發(fā)書面安排,講清運行對策和注意事項,必要時安排管理人員跟班協(xié)助工作。
十、凡遇設備改造或技術更新,在設備投運前下發(fā)相應運行規(guī)章,并組織運行人員學習消化。
十一、對戶內(nèi)、外防誤裝置定期進行檢查,保證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對擅自啟用解鎖匙或其它替代工具進行解鎖操作的責任班和責任人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考核。
十二、認真組織好每年春季、秋季安全大檢查,并抓好落實、消除安全隱患。
【第4篇】防爆電氣運行管理制度
一、新設備到礦和檢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必須經(jīng)機電運輸科防爆檢查員檢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帶有“ma”標志和防爆標志,并懸掛入井防爆合格證,方可作為檢修完好的電氣設備和小型電器入庫或投入井下使用。
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必須具備“產(chǎn)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缺少任何一種證件或標志,對供應部門罰款100元/臺,機電運輸科有權拒絕領用,并立即退貨。機電運輸科防爆檢查組,需對新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進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產(chǎn)品,應立即通知供應部門退換。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在入庫前,由防爆檢查組再次對防爆電氣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防爆性能沒有受到破壞要及時粘貼上防爆合格證,并標清檢驗日期及檢查人編號。使用單位在領用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時,有權對已貼上防爆合格證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再次進行防爆性能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現(xiàn)象,可以拒絕領用,并對責任防爆檢查員按20元/臺罰款。
三、防爆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入井,必須有煤安標志及防爆檢驗合格證,井口把鉤工憑煤安標志和防爆檢驗合格證方準許入井;無煤安標志及防爆檢驗合格證的防爆設備入井,發(fā)現(xiàn)一次罰井口把鉤工20元,罰責任單位100元。
四、各單位因工程結(jié)束或更換工作場所時,機電設備及小型電器一齊進行移交,機電運輸科會同交接雙方共同清點并列出明細,3日內(nèi)辦理移交轉(zhuǎn)帳手續(xù)。否則,3日以上對責任單位每臺每件每日罰款10元。由于自然災害、埋壓損失的應由使用單位寫出申請。經(jīng)機電運輸科驗證報礦系統(tǒng)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帳處理。
五、各單位損壞、閑置及工程結(jié)束后的五小電器,應及時交設備庫銷帳,設備庫對五小電器每月進行清點核對一次,對帳物不符的單位按其原值的50%賠償后,再做銷帳處理。
六、出現(xiàn)失爆的,各責任單位要當班處理,對查出的隱患,責任單位要及時整改,不接受整改通知單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隊長罰款100元;不按整改通知單規(guī)定期限整改的,每推遲一天罰款100元。
七、井下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電器,各使用單位要加強維護,確保其防爆性能良好,滿足《防爆細則》的要求,對于檢查出失爆的,按下列情況分別給予罰款。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留礦試用3個月,對該單位隊長罰款100元。
1、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2、閑置進線裝置內(nèi)無擋板和缺密封圈。
3、防爆外殼有裂紋及孔洞。
4、井下違反規(guī)定使用非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
5、一個進線裝置同時穿二根電纜的。
6、觀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300―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對該單位隊長罰款100元。
1、防爆面的緊固螺栓以及螺旋式喇叭嘴亂扣、銹蝕等原因緊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螺旋式喇叭嘴向旋進方向前進超過半圈的。
2、開關及五小電器表面、配件生銹的。
3、井下電纜、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漏電。
4、防爆型燈具玻璃罩出現(xiàn)松動、裂紋、破損的。
5、防爆安全型燈具把壓口改為羅口的。
6、礦燈出現(xiàn)燈頭破裂、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燈頭密封不嚴、燈鎖失效;燈線破損露芯線、燈線引入裝置損壞密封不嚴、燈線竄動。
7、接線箱與開關內(nèi)腔或與電機繞組腔通氣的。
8、隔爆面間隙大于0.5mm。
9、隔爆面有大于0.5mm 深傷痕,其長度大于結(jié)合面寬度2/3以上的。
10、電纜末端不接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的。
11、電機接線盒盒蓋上反的。
12、在用的螺旋式接線嘴與密封圈之間沒有加金屬墊圈的。
13、密封圈內(nèi)徑與電纜外徑有大于1mm間隙的或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配合間隙大于2mm者(小線嘴大于1mm者)。
14、密封圈的寬度小于電纜外徑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電纜外徑0.3倍或小于4mm。
15、密封圈與電纜之間有包扎物的。
16、兩個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開套在電纜上的。
17、密封圈老化失去彈性、變質(zhì)、永久變形,有效尺寸配合間隙達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8、防爆電氣設備、電纜的使用,電壓等級高于其標稱電壓等級。防爆電氣設備 內(nèi)部私自增設零部件,改變其防爆性能的。
19、利用開關控制進線裝置出入動力線的(出入檢漏繼電器、控制回路電源除外)。
20、閑置的進線嘴用擋板厚度不合格或材質(zhì)非鋼板的。
21、聯(lián)鎖裝置不全、損壞、變形、失靈起不到閉鎖作用的。
22、動力電纜及信號電纜護套破損且露出芯線絕緣面繼續(xù)使用的。
23、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彈簧墊。
24、喇叭嘴親嘴的。
25、防爆面螺栓松動或彈簧墊壓不平的。
26、螺旋式線嘴擰進小于5扣,壓疊式線嘴手能晃動的。
27、防爆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的(變形長度超過50mm,且凸凹深度超過5mm者)。
28、閑置進線裝置擋板壓在密封圈里邊的。
29、各種喇叭嘴壓緊程度不夠、壓板松,手能輕易把電纜拉出來或晃動的。
30、防爆面銹蝕嚴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銹蝕用棉紗擦后仍留有銹蝕斑痕者為銹蝕,而只留云影不算銹蝕;有油漆的檢查該處間隙不超過規(guī)定的不為失爆)。
31、高沼工作面低爆開關9#線、4#線接地的。
32、操作手柄及按鈕桿與外殼間隙大于0.5mm的。
33、高壓防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電纜膠未超過喇叭盒2/3或電纜膠裂紋芯線相對活動的。
34、防爆外殼內(nèi)外有銹皮脫落(銹皮厚度達0.2mm及以上)的。
35、隔爆設備隔爆腔直接貫通,去掉防爆設備接線盒內(nèi)隔爆絕緣座的。
36、電氣設備閑置喇叭嘴內(nèi)擋板外徑與進線裝置配合間隙大于2mm的。
37、電氣設備喇叭嘴內(nèi)密封圈沒有壓到位的或壓偏。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200―4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元;對該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電工帶電作業(yè)。
2、非電工人員檢修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
3、各種安全閉鎖裝置和保護裝備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
4、各種設備檢漏、風電閉鎖、照明綜合保護、電機綜合保護、過流無壓釋放、儀表等安全保護失靈或甩掉不用。
5、用銅、鋁、鐵等代替保險絲。
6、防爆設備不經(jīng)防爆人員檢查而下井使用。
7、帶電搬遷電氣設備(有專項措施除外)。或臨時作業(yè)地點電纜不防護或防護不合格。
8、停電作業(yè)時,不檢查瓦斯、不驗電、不放電、不按規(guī)定打接地線。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元;對該單位隊長罰款50元。
1、停電作業(yè)時不掛停電牌或擅自拿掉停電牌。
2、密封圈與金屬墊圈之間安裝錯位的。
3、電壓在36v以上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鉛皮或屏蔽護套等沒有保護接地。
4、各種開關的保護整定值大于規(guī)定值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元;對該單位隊長罰款30元。
1、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后壓扁量超過電纜外徑10%的。
2、密封圈內(nèi)外徑切割不規(guī)范(呈鋸齒狀、平面狀)。
3、電纜護套進入器壁小于5mm的或超過15mm的。
4、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過3 個扣距)。
5、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面使用不合格彈簧墊的。
6、開關架丟失、回收時無開關架者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對責任人罰款20元。
1、接地系統(tǒng)不合格。
2、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一臺不完好的。
3、私自拆卸電氣設備或零器件的。
4、接線工藝差、接線室衛(wèi)生差的。
5、缺少危險標志牌或隔電板的。
6、開關不上架、開關架損壞或開關架與開關不符的,同一處兩臺以上小件不集中上板的。
7、開關及小型電器的標志牌丟失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人罰款20―100元。
1、井下電氣設備無防爆檢驗合格證的。
2、不按規(guī)定進行漏電試驗的。
3、不參加機電例會的。
4、不認真填寫各種記錄的。
5、各種標志牌、銘牌標注不清、不全的或與實際不符的。
6、接地裝置、開關架、小件板、電纜鉤不及時回收的。
出現(xiàn)上述情況,無特殊原因不及時按通知要求整改的,可對所屬或責任單位每天進行一次處罰。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5篇】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分公司(項目部),也適用外單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2 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chǎn)、輔助生產(chǎn)、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 引用文件:《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工業(yè)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guī)程》。
4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chǎn)、輔助生產(chǎn)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經(jīng)營部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4.2經(jīng)營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不符合手續(xù)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 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工業(yè)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guī)程》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nèi)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guī)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nèi)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附錄:
電氣臨時線路敷設審批表
申請單位
接線地點
臨時接線原因及防護措施
臨時接線
示意圖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申請人
單位領導意見
經(jīng)營部意見
實施單位意見
安裝人員
簽名
【第6篇】電氣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chǎn)品、燃氣用具的質(zhì)量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電器產(chǎn)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
二、學校建立安全用電制度,在現(xiàn)有額定的電容量范圍內(nèi)計劃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變電房、配電房、配電箱和各類機房要關閉上鎖,要防水,防潮,防小動物侵入,周邊要干燥通風。
四、電氣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證的專業(yè)人員定期維護保養(yǎng),防止因電路短路、電路超負荷運行、線路接觸不良、電線老化、電氣故障等原因引發(fā)火災。
五、對于超出使用年限,喪失安全性能的電器產(chǎn)品和燃氣用具,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jīng)維修和部分更新,確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長期不使用的電器、燃具,應確認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間斷連續(xù)運行的電器設備,應當有專人管理,并定期維修保養(yǎng)??照{(diào)機、脫排油煙機等設備和各類機房設施應當定期清潔、保養(yǎng)。
七、不得任意拉接臨時電源線。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jīng)學校有關部門審批,由專業(yè)人員負責拉接。臨時線要使用合格的電線與器材,定時檢查,期滿后立即拆除。
八、使用液化氣鋼瓶,總量超過六十公斤的,應當辦理消防審批手續(xù)。
九、職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第7篇】電氣儀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用電和電氣儀表的日常管理,加強生產(chǎn)車間日常維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約費用開支,規(guī)范電氣儀表大修、技改的工作質(zhì)量,確保各車間電氣儀表正常運行,更好的服務于生產(chǎn),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生產(chǎn)車間所有電氣儀表設備的日常管理及電氣儀表維修、檢修、技改項目管理。
3、職責
安全用電管理
1.1 動力設備部負責電氣安全生產(chǎn)的管理,各類電氣作業(yè)證的辦理、簽發(fā)。
1.2 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電氣作業(yè)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
2.電氣儀表日常維護管理
1.1電儀科負責各車間電氣儀表的監(jiān)督、管理。
1.2 各使用部門負責電氣儀表的日常維護、管理。
3.電氣儀表檢修、技改管理
2.1 總經(jīng)理負責車間大型電氣儀表大修、技改項目的批準。
2.2 總經(jīng)理、生產(chǎn)主管負責更新、報廢電氣儀表的批準。
2.3 經(jīng)營二部負責電氣儀表的采購和技改工程款的結(jié)算。
2.4 物管科負責電氣儀表零部件的計劃提報,保障合理庫存。
2.5 電儀科負責電氣儀表到貨、安裝后的驗收、移交,更新、報廢設備的審核。
2.6 各生產(chǎn)車間負責電氣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更新、封存、報廢的提出。
具體內(nèi)容及要求
1.1 高壓電氣的管理
1.1.1 不論高壓電氣帶電與否,工作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護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
護欄時,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安全距離。
1.1.2 高壓電氣的操作必須有至少兩人在場,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
1.1.3 嚴禁無經(jīng)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業(yè)。
1.1.4 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1.1.5 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1.1.6 高壓電氣發(fā)生接地時,任何人在室內(nèi)不得接近故障點 4 米以內(nèi),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
8 米以內(nèi)。確因工作需要進入上述范圍的工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架構時,
應戴絕緣手套。
1.2 低壓電氣的管理
1.2.1 從事電氣作業(yè),應先檢查是否帶電,如需帶電操作,僅允許在對地電壓 220v 以下的設
備和線路上進行,并且在工作時,應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2.1.1 進行帶電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經(jīng)驗。
1.2.1.2 應當有完全了解工作內(nèi)容和安全措施的人員在旁監(jiān)護。
1.2.1.3 工作人員必須站在絕緣件上或穿絕緣鞋進行操作。
1.2.1.4 帶電工作時,所使用工具的絕緣手柄必須安全可靠。
1.2.1.5 工作時只能接觸一根導線,在開始工作前,應設法將其它的赤裸導線或接地物體用
絕緣材料隔開。
1.2.1.6 帶電工作應穿長袖、長褲、扎緊袖口。
1.2.2 各種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電力工業(yè)部頒布的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絕緣必須良
好,刀閘開關要有防護罩。
1.2.3 埋入地下的電纜線,應埋深度不低于 0.7 米,并經(jīng)常對線路進行檢查,確保用電安全。
1.2.4 為了安全用電消除人身觸電事故,應盡可能減少臨時性電氣線路,使用部門不得隨意
安裝,如需安裝必須保證線路的絕緣性、安全性。
1.2.5 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重復接地,所有
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jié)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1.2.6 照明器離地高度不得少于 2.5 米。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 36 伏,
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nèi)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 12 伏,行燈電源線應
使用護套電纜,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1.2.7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
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xiàn)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
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1.2.8 移動或搬運電器設備時,應先切斷電源,不允許帶電移動或搬運電器設備。
1.2.9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非電氣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不得以任何
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yè)。
1.2.10 非專業(yè)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1.2.11 嚴禁不按規(guī)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1.2.12 任何人不得在電氣設備上蹲坐。不得在電氣設備、電機或開關,電氣線路上放置或掛
吊任何物品,注意附近的環(huán)境整潔,應防止水、酸、堿液流到電氣設備內(nèi)外。 嚴禁將溶劑灑
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nèi),如發(fā)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2.13 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有不正常運轉(zhuǎn),焦臭氣味等,應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及時通知電工,
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電儀科解決。
1.2.14 在帶電線路附近,進行起重吊裝、土建施工、管道安裝等工作前,必須向安全環(huán)保部
(科)提出申請,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1.2.15 辦公室及宿舍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nèi)供電設施。 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
寬帶網(wǎng)線,禁止在燈具上懸掛物品。
1.2.16 如發(fā)生電氣火警事故 ,應首先切斷電源,禁止用水、泡沫和酸堿滅火器撲滅,應以
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等進行滅火,防止事故擴大。
1.2.17 凡遇人身觸電事故,必須使觸電者脫離電源進行搶救,并撥打電話 120。
1.3 臨時用電管理
1.3.1 由臨時用電單位填寫《臨時用電作業(yè)證》,經(jīng)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電儀科負責人批準。
1.3.2 外來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由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電作業(yè)證》,經(jīng)施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電儀科、統(tǒng)計科負責人批準。需計量用電的必須安裝電度表。
1.3.3 臨時用電需更換電源接入點時,必須重新辦理作業(yè)證。
1.3.4 臨時用電證應當日辦理,當日接線。
2. 電氣設備完好標準
2.1 電力變壓器類
2.1.1 油位應正常,變壓器外殼應清潔,無滲漏油現(xiàn)象。
2.1.2 變壓器冷卻系統(tǒng)得運行情況符合規(guī)定。
2.1.3變壓器引線不應過松或過緊。接頭接觸應良好,示溫蠟片應無熔化現(xiàn)象。
2.1.4套管應清潔,無裂紋,無放電打火現(xiàn)象和痕跡。
2.1.5呼吸器應暢通,硅膠不應吸潮飽和,油封呼吸器的油位應正常。
2.1.6 防爆管薄膜應完整,無裂紋,無存油。
2.1.7 瓦斯繼電器應充滿油。
2.1.8 外殼接地應良好。
2.1.9 變壓器響聲應正常,均勻的嗡嗡聲。
2.2變配電裝置
2.2.1 注油設備的油面位置應合格,油溫正常,油色透明,截門、外殼、油面指示器等處清潔,無滲漏油現(xiàn)象。
2.2.2各部位的電器連接點應接觸良好,應無氧化及過熱現(xiàn)象,監(jiān)視示溫蠟片或變色漆的變化情況。導線無股斷股、過緊過松現(xiàn)象。
2.2.3瓷絕緣部分,無掉瓷、破碎、裂紋以及閃絡、放電痕跡和嚴重的電暈現(xiàn)象,表面應清潔無污垢。
2.2.4變壓器油溫不超過允許值,溫升正常,無異常聲音,防爆筒的玻璃隔膜無破裂,氣體繼電器無漏油。
2.2.5電容器的外殼無膨脹變形,無異聲,示溫蠟片無熔化,三相電流平?,電壓不超過允許值,放電裝置良好,電容器室溫不超過允許值。
2.2.6各類繼電器的外殼無破損、裂紋,整定值位置無變動,繼電器的接點無卡滯、變形、傾斜、燒傷及脫軸。感應式繼電器的鋁盤轉(zhuǎn)動正常,無抖動及磨損現(xiàn)象。
2.2.7油斷路器的分合指示器及紅綠燈指示正常,內(nèi)部無響聲,油面、油色正常,無漏油現(xiàn)象。真空斷路器滅弧室在觸頭斷開時,屏蔽罩內(nèi)壁應無紅色或乳白色輝光。
2.2.8避雷器內(nèi)部無異聲,放電記錄器數(shù)字清晰。
2.2.9硅整流裝置及各類直流電源裝置無異聲、過熱、異味。電容器儲能裝置檢查試驗正常。
2.2.10中央信號裝置及音響裝置正常,直流母線電壓正常。
2.2.11各級電壓指示正常,各路負荷超出允許值。其他各種儀表指示信號顯示正常。
2.2.12電纜終端盒、絕緣油無過熱熔化、漏油,無放電痕跡及聲響。
2.2.13接地線無松動、 折斷及銹蝕現(xiàn)象。
2.2.14互感器及各種線圈無異味。
2.2.15安全用具齊全有效、安放合理。
2.2.16門窗、孔洞嚴密,無小動物進入的痕跡。
2.3低壓配電屏
2.3.1柜體與基礎型鋼固定要牢固,安裝平直。屏面油漆應完好,屏內(nèi)應清潔,無積垢。
2.3.2各開關操作靈活,無卡澀,各觸點接觸良好。
2.3.3用塞尺檢查母線連接處接觸是否良好。
2.3.4二次回路接線應整齊牢固,線端編號符合設計要求。
2.3.5接地良好。
2.3.6抽屜式配電屏應推抽靈活輕便,動、靜觸頭應接觸良好,并有足夠的接觸壓力。
2.3.7各表計準確,繼電器動作靈活。
2.3.8用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應不小于0.5mω,并按標準進行交流耐壓試驗,一次回路的試驗電壓為工頻1kv ,也可用2500v兆歐表試驗代替。
2.4電動機
2.4.1電動機電流不超過允許值。
2.4.2軸承的溫度及潤滑正常。
2.4.3電動機無異常音響。
2.4.4電刷無冒火或其他異?,F(xiàn)象。
2.4.5電動機及其周圍的溫度在正常范圍內(nèi)。保持電動機附近的清潔,電動機周圍不準有煤灰、水汽、油污、金屬導線、棉紗頭等,以免被卷入電動機內(nèi)。
2.4.6由外部用管道引入空氣冷卻的電動機,保持管道清潔暢通,連接處嚴密,閘門應在準確位置上。
2.4.7對大型密閉式冷卻的電動機,冷卻水系統(tǒng)運行正常。
3. 測量、控制儀表完好標準
3.1儀表要求達到反應靈敏,測量準確,控制平穩(wěn)(靈、準、穩(wěn)):
2.1.1儀表的基本誤差、回差及外觀等均符合相應儀表的技術要求。
3.1.2調(diào)節(jié)器及一次儀表的輸出信號上下變化均勻,無較大幅度振蕩,一次儀表與二次儀表的示值誤差符合精度要求。
3.1.3有積分作用的調(diào)節(jié)器,其余差符合相應儀表的技術要求。
3.1.4測量儀表的量程選擇應符合技術規(guī)范;流量的指示值在全量程的(流量刻度)的30%以上。
3.1.5聯(lián)鎖保護系統(tǒng)在事故狀態(tài)下能起自動保護作用。
3.2儀表修理、裝配、校驗質(zhì)量優(yōu)良,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3.2.1各零部件工作正常、潤滑良好、符合相應的技術要求。
3.2.2防爆儀表符合有關的技術要求。
3.2.3解體檢修的受壓儀表必須進行耐壓、靜壓誤差試驗。
3.2.4儀表的密封部分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氣密試驗。
4. 完好dcs設備間標準
4.1設備間環(huán)境條件:
4.1.1機房溫度:18--28℃、變化率≤5℃/h。
4.1.2相對濕度:40-60%rh、變化率≤6%rh/h。
4.1.3潔凈度、照明、電源滿足技術要求。
4.1.4各種設備外觀整潔、內(nèi)部無灰塵,過濾網(wǎng)清潔。
4.2設備間管理應達到下列標準:
4.2.1各項管理制度齊全、執(zhí)行嚴格。
4.2.2按點檢制度定時點檢,點檢表格記錄完整、真實、清晰。
4.2.3硬件、軟件維護符合規(guī)程。
4.2.4備件、工器具、消耗品保管妥善,擺放整齊。
4.2.5消防器材齊備、好用。
4.3硬件狀態(tài)應達到下列標準:
4.3.1設備、部件完整無損,不銹蝕,不變形、通風系統(tǒng)運行良好。
4.3.2硬件設備技術性能達到相應的產(chǎn)品技術要求,功能良好。
4.3.3冗余設備及部件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tài)。
4.3.4系統(tǒng)利用率達99.9%以上,硬件完好率達100%。
4.3.5控制站(器)和監(jiān)視站工作正常,各類i/o卡運行良好,指示燈指示準確,冗余或熱備設備完全后備,能正常切換;
4.3.6各種控制柜、電源柜、接線柜、繼電器柜等,安裝正確,柜門開啟自如。
4.4軟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4.4.1系統(tǒng)軟件、應用軟件功能運行正常,人機界面工作正常。
3.4.2軟件投用率100%。
5.各控制室計算機完好標準
5.1操作站運行正常,操作系統(tǒng)符合要求;crt顯示清晰,無磁化和死機現(xiàn)象;操作鍵盤表面無損傷,按鍵靈活好用;打印機能準確及時打印過程報警和系統(tǒng)報警;輔助操作臺各類燈、開關和按鈕全部工作正常。5.2系統(tǒng)軟件、技術資料完整,原始記錄齊全,應用軟件100%投用
7. 電氣的日常維護與操作
7.1 落實包機到人的規(guī)定,對各電氣、儀表要有明確的包機責任人,并明確包機人的責任。
7.2 操作人員必須學習電氣儀表相關操作規(guī)程,并按規(guī)程操作。
7.3高壓配電柜、高壓隔離開關及變壓器、避雷器、電壓(流)互感器上的絕緣子根據(jù)檢修計劃每年至少徹底清掃一次,低壓配電系統(tǒng)以及低壓配電盤(柜)、電力線路等每季度檢查維護一次,并做好記錄。
7.4 各種電氣、電機維修專用工具及檢測儀器均由電儀班統(tǒng)一管理,定期校對修理,確保正常使用。
7.5在正常的使用過程中,任何電氣、儀表嚴禁超負荷、超轉(zhuǎn)速運行和使用。
7.6各車間電氣設備責任到人,要隨時跟隨車間的大修安排,不定期的對車間內(nèi)連續(xù)使用長期運轉(zhuǎn)或較為重要的電氣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或潤滑。
8. 儀表的日常維護與操作
8.1落實包機到人的規(guī)定,對各電氣、儀表要有明確的包機責任人,并明確包機人的責任。
8.2操作人員必須學習電氣儀表相關操作規(guī)程,并按規(guī)程操作。
8.3全套儀表(包括檢測元件、引線、儀表箱及附件等)安裝、維護符合下列要求:
8.4安裝符合技術規(guī)范,導線排列整齊,管線橫平豎直,轉(zhuǎn)彎圓滑,固定牢固,管線無泄漏,信號引線屏蔽、接地良好。
8.5表體整潔,銘牌清晰,無缺陷,零部件完整無缺,無嚴重損傷和銹蝕。
8.6記錄、打印清晰,顏色分明,記錄筆不堵、不漏、下水流暢,記錄紙符合要求。
8.7儀表的標度板上的文字、數(shù)字和符號應鮮明、清晰,不應該玷污和殘缺,標度應符合要求,計量單位一律采用法定計量單位。一、二次儀表標度相符。
8.8變送器所配的輸出電流表、壓力表應完好,精確度符合要求。
9. 電氣儀表的日常巡查
9.1 電氣設備的巡查內(nèi)容包括:電氣設備各儀器、儀表是否齊全準確;電機運行是否正常;各配電柜內(nèi)螺栓、線路接頭是否緊固,線路是否老化;電氣設備與機械部分配合是否良好。
9.2儀表巡查內(nèi)容包括:現(xiàn)場儀表壓力、溫度、流量、液位各點是否準確;調(diào)節(jié)閥開度是否正常;現(xiàn)場表與 dcs 是否一致;ups 電源是否運行正常。
9.3巡檢人員應按要求的檢查項目、內(nèi)容、時間、路線每天檢查一次,并做好關鍵點巡查記錄,無特殊情況不得漏檢。若發(fā)現(xiàn)設備有異常,應加強監(jiān)視,分析原因,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需要停產(chǎn)、停電后才能進行的工作,要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9.4巡檢時,巡檢人員應帶有手電筒、測溫儀、絕緣工具等必要工器具,認真地看、聽、嗅、摸,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并進行正確處理。
9.5巡檢人員在危險區(qū)域接近危險部位(如高溫、高壓、有毒氣體、高電壓設備)檢查時,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注意事項。
9.6值班電工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將本班的巡查情況及設備的運行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進行交接,以便下一班的電工巡回檢查時重點檢查。
9.7 設備或系統(tǒng)停車檢修時,巡檢人員應了解檢修進度,若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安全措施有變動,安全標示牌不齊全,檢修部分與運行設備有關的系統(tǒng)隔絕不可靠,或影響非檢修區(qū)域文明生產(chǎn)時應立即通知檢修停止工作進行整改,收回作業(yè)證,并匯報有關領導。
9.8 遇有下列情況時,巡檢人員應進行重點檢查
9.8.1 大修后試運行。
9.8.2 新設備投入試運行。
9.8.3 存在缺陷的運行設備或有過頻發(fā)性故障的設備。
9.8.4 上班交班的設備異常情況或注意事項。
9.8.5 特殊運行方式。
9.8.6 自然條件變化(如大風、大雪、大霧、雷雨天氣等)。
9.8.7 上級領導的命令,各電儀工通知的有關設備,班長認為有必要重點檢查的設備。
9.8.8 電儀科負責人及班長應不定期對主設備及有異常和修后的重要輔機進行巡回檢查??梢圆捎米圆榛虺椴榉绞竭M行。
10. 電氣儀表的檢修、技改
10.1 小修(1 天以內(nèi)):更換儀表、繼電器裝置、小型空開、閘刀開關、電機等,不致影響
生產(chǎn)的檢修,由車間電工自行維修即可。
10.2中修(1-5 天):電儀科應根據(jù)車間生產(chǎn)情況,與設備同步進行局部停車檢修。瑞普生產(chǎn)區(qū)由電儀科提前 5 天編制《檢修計劃》,報生產(chǎn)主管批準,電儀科組織人員、生產(chǎn)車間協(xié)助實施;向陽、水泥生產(chǎn)區(qū)由生產(chǎn)車間編制《檢修計劃》,電儀科審核,報生產(chǎn)主管批準,生產(chǎn)車間組織人員、電儀科協(xié)助實施。檢修計劃內(nèi)容包括:停車時間、檢修內(nèi)容、檢修期限、檢修分工、安全措施等。
10.3 大修(5 天以上):根據(jù)電氣運轉(zhuǎn)情況、結(jié)合設備大修計劃進行停車檢修,同時對電氣儀表進行技術改造,由電儀科或生產(chǎn)車間提前 15 天編制《檢修計劃》,審批及實施同中修程序。檢修計劃內(nèi)容包括:檢修工作機構、停車時間、檢修內(nèi)容、檢修分工、檢修期限、安全措施等。
10.4 緊急維修:電氣設備及儀表發(fā)生突發(fā)事故后,車間電工應立即向生產(chǎn)部匯報,簡要說明損壞的電氣儀表情況,并準備工具。車間管理人員、電儀負責人、安全員到達現(xiàn)場后確定維修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組織人員對損壞的電氣儀表進行修復或更換。維修完畢后由安全環(huán)保部(科)、電工班分別對維修后的安全隱患、是否能夠正常運行進行檢查,由生產(chǎn)主管及電儀科負責人根據(jù)生產(chǎn)需要決定是否立即使用。
11. 電氣儀表的封存、報廢、處置
11.1 電氣儀表的封存
11.1.1 停用一年以上且經(jīng)使用部門和電儀科確認的電氣儀表為閑置設備。
11.1.2 封存電氣儀表的報批:應由使用單位根據(jù)生產(chǎn)安排,向電儀科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審核后,再報生產(chǎn)主管審批。
11.1.3 閑置電氣儀表可就地封存,但封存設備必須由車間安排相關人員維護保養(yǎng)。
11.1.4 封存的電氣儀表不準隨意拆卸和借用,需要時必須寫書面申請報電儀科同意,生產(chǎn)主管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8篇】電氣檢修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制度
1?????? 范圍
制度規(guī)定了電檢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的職責、內(nèi)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chǎn)部電檢班。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 電測法規(guī)》-(jjg622-8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標準》(gb3883.1~12-9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93)
《焊接與切割安全》(gb9448-88)
《移動式木走梯安全標準》(gb17059.1-86)
《移動式木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2-86)
《移動式輕金屬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3-86)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92)
《電氣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國電2002.11.7)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國電發(fā)【2002】777號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發(fā)電企業(yè)基礎管理標準)
《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準》????????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電氣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或接觸及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
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觸高壓帶電部分。
一般防護用具(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
4、職責
為了加強電氣檢修班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管理,確保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及有效地防止觸電事故,保證使用人員的安全,特制定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及漏電保護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5、內(nèi)容與辦法
5.1電氣安全工器具
5.1.1所有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屬于經(jīng)過國家檢測中心試驗鑒定的合格產(chǎn)品。
5.1.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1.3產(chǎn)品有廠名、廠址、出廠編號、出廠檢定合格證或檢測中心鑒定報告證書。
5.1.4選購有入網(wǎng)證的生產(chǎn)廠家,選購符合相應國家標準(gb2811-89或gb6095-85及其它)的產(chǎn)品。
5.2電動工器具
5.2.1工器具及附件的設計、制造必須符合gb3883.1~12的相應規(guī)定。
5.2.2工具必須有安全認證標志,工具上應有幾類工具的永久標志。
5.2.3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3漏電保護器
5.3.1必須選用正規(guī)廠家生產(chǎn)的,有入網(wǎng)證合格產(chǎn)品。
5.3.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安裝接線圖及注意事項。
5.3.3選型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漏電保護器必須與使用的設備相匹配。
5.4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
5.4.1電氣安全用具試驗相關規(guī)定
5.4.1.1電檢班代表廠部負責全廠電氣安全用具試驗、貼簽發(fā)證工作,并設立電子、書面兩套臺帳,實施統(tǒng)一管理。
5.4.1.2班組日常管理電氣安全用具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檢工作。
5.4.1.3所有電氣安全用具必須按試驗周期進行試驗,超過試驗周期禁止使用。
5.4.1.4電氣電檢班按電氣安全用具編號填寫試驗日期、試驗結(jié)果并簽名。
5.4.1.1.5.3試驗合格品貼合格證,注明有效期;不合格品由測試班集中處理,不得返回原單位。
5.4.1.6電氣安全用具電子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3:
5.4.2電動工器具試驗及有關規(guī)定
5.4.2.1電動工器具試驗周期為六個月,分電氣絕緣試驗及機械性能檢驗兩部分。
5.4.2.1.1電動工器具絕緣試驗分工: 電氣各班組負責本班組電動工器具絕緣測試工作,測試紀錄在測試結(jié)束2天內(nèi)傳報電檢班。其他由電氣電檢班負責。
5.4.2.1.2所有單位電動工器具電氣絕緣試驗由電檢班負責統(tǒng)一審批,填寫電子臺帳。
5.4.2.1.3機械性能檢驗:由電動工器具使用班組指定設備專責人或者保管員負責(按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檢驗合格后填寫電子臺帳并簽名。
5.4.2.1.4電動工器具兩項檢驗均合格,安全主管簽名、發(fā)合格證,該工具方可準許使用。
5.4.2.2按電動工器具種類建立電子臺帳,記錄各類工器具數(shù)量。對春、秋檢工器具檢驗數(shù)量進行統(tǒng)計并與總數(shù)比較,增加、減少應注明原因。
5.4.2.3電動工器具分合格、待修、報廢三種。合格與待修的電動工器具分別位置、分開存放;合格的電動工器具按編號、名稱定置擺放;報廢的電動工器具交由分場統(tǒng)一處理,不得在班組保存。
5.4.2.4各班組電動工器具按固定式、移動式、手持式、電焊機以及其他工具的順序編號注冊。
5.4.2.5 電動工器具電源線的要求:單相工具采用三芯電源線;三相工具采用四芯電源線。綠/黃雙色線只能用作保護接地或接零線,工器具外殼接地與電源接地構成保護接地系統(tǒng)。
5.4.2.6電動工器具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4
5.5 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領用審批規(guī)定。
5.5.1生產(chǎn)部安全主管負責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全面管理工作。
5.5.2班組申請領用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的材料計劃,必須經(jīng)安全主管審核。
5.5.3新領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須經(jīng)本單位安全主管編號、注冊。
5.5.4新領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經(jīng)電氣檢修及機械性能試驗合格,安全主管發(fā)合格證后,方可準許使用,否則視為不合格工具。
5.6部門、班組建立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的臺帳,檢查、試驗、維修記錄。明確保管專責人。所有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分場統(tǒng)一編號,班組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編號用標簽打印后粘貼,編號必須清晰。
5.7保管人員每次發(fā)放或收回必須進行檢查,每月對管轄的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5.8現(xiàn)場放置電動工器具中不應有報廢品,報廢品應單獨存放。
5.9工具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并填好維修技術檔案。在未修復前不得使用。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應達不到安全技術指標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方允許補報和購置新的工器具。
5.10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保管
5.10.1絕緣工具應放在清潔、干燥的地方,有條件的可放在紅外箱中,防止積塵。
5.10.2攜帶型短路接地線、鋼絲繩應編號,保管應定置擺放,對號入座。
5.10.3絕緣手套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zhì)接觸。
5.10.4絕緣靴不得當雨靴或作其他用,不得與雨靴放在一起,并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zhì)接觸。
5.10.5漏電保護器必須由專人保管,專業(yè)人員負責安裝。
(1)漏電保護器接線必須正確,安裝符合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要求。安裝后必須用試驗按鈕試驗3次均應正確動作。
(2)漏電保護器的安裝范圍
1)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2)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
3)安裝在環(huán)境惡劣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5.11按照不同種類的電動工器具分別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2每半年(春、秋檢)由各班安全員或技術員與專責人(保管員)一同對本班組工器具進行檢驗,檢驗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合格者到測試班領取相應數(shù)量的合格證,貼在已檢合格設備的明顯之處,并做好檢驗記錄備查。不合格者,應單獨放置,立即按有關規(guī)定修復或報廢。
5.13安全帶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庫房內(nèi),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油漬等和尖銳堅硬的物體,不準長期暴曬。應當定置擺放。
5.14移動梯子、高凳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存放地點應干燥,無腐蝕性液體及氣體。特別注意梯子擺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砸傷人員和設備儀器。移動梯子、高凳不能與其它物件混放,禁止在移動梯子和高凳上擺放和堆放其它物件,防止梯子、高凳受力變形。
5.15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應請專業(yè)人員(專責人)進行維修試驗工作,并做好維修試驗記錄。
5.15.1電氣安全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1)漏電保護器投運前進行試驗一次,應當動作良好。
(2)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檢查有試驗合格標簽,和試驗記錄。未超過有效期使用。
(3)絕緣部分表面無裂紋、破損或污漬。
(4)絕緣手套每次使用前應進行外部檢查,查看表面有無損傷、磨損或破漏、劃痕等。絕緣手套漏氣,不能用于機械操作。
(5)驗電器每次使用前都應檢查,絕緣部分有無污垢、損傷、裂紋、聲光顯示是否完好。驗電器自檢功能正常。
(6)攜帶型短路接地導線、線卡及導線護套符合標準要求,固定螺絲無松動現(xiàn)象。
(7)安全帶使用前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繩索、編織帶無脆裂、斷股和扭結(jié)現(xiàn)象;皮革配件應完好、無傷殘;金屬配件應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腐蝕;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無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靈活,表面滾花良好,與邊框間距符合要求;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配備的防墜器應制動可靠。
5.15.2梯子、高凳使用前應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限制升降裝置應齊全好用;木、玻璃鋼制構件連接牢固無腐蝕,變形;金屬制的組件無嚴重銹蝕,無嚴重變形連接牢固可靠,防滑裝置齊全可靠。梯子、高凳檢驗周期為一年,標準按照gb7059.1-86? gb7059.2-86? gb7059.3-86執(zhí)行。
5.16電動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5.16.1電源線應完好無損,電源開關動作正常、靈活、不缺損、破裂。電源插頭必須完整無損。
5.16.2工器具的外殼、手柄完好無損,機械防護裝置應完好。
5.16.3保護線連接應正確,牢固可靠。
5.16.4轉(zhuǎn)動部件及防護裝置應完好。轉(zhuǎn)動部分應轉(zhuǎn)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xiàn)象。
5.16.5安裝地點應光亮充足,場地便于人員操作使用。
5.16.6電源線應用橡皮絕緣軟電纜電纜管整齊敷設,絕緣良好,帶電部分不得外露。
5.16.7電動工器具必須單獨使用開關(刀閘)。工器具的接地裝置必須良好,符合要求。
5.16.8電焊機檢查
5.16.8.1檢查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及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6.8.2檢查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6.8.3檢查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兆歐。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理。
5.16.8.4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應有良好的絕緣層。
5.17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1漏電保護器使用。
5.17.1.1電動工器具及環(huán)境惡劣的電氣設備在使用中必須將漏電保護器投入運行。
5.17.1.2不得用漏電保護器代替電源控制開關。
5.17.1.3漏電保護器動作后,必須檢查其動作原因,如檢查未發(fā)現(xiàn)問題時允許試投一次。如再次動作,可考慮作試驗或更換新的漏電保護器。
5.17.2電氣安全用具使用
5.17.2.1電氣安全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掌握正確使用方法。不懂得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2.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電氣安全用具完整好用。
5.17.2.3不允許用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臺等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與高壓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位發(fā)生接觸。
5.17.2.4電氣絕緣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須核準與所操作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是否相符。
5.17.3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3.1工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熟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懂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3.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工具完整好用,防護裝置齊全,帶電工具的附件(鉆頭、砂輪片、無齒鋸片)應無缺陷,安裝牢固。
5.17.3.3工作人員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遵照安全工作規(guī)程正確安全的操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4在一般工作場所,應使用ii、iii類工具。使用工具時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5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架等作業(yè)場所應使用ii類或iii類工器具。
5.17.3.6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nèi)等工作場所,應使用iii類工器具,或使用裝設漏電保護器的ii類工器具。裝設的漏電保護器及工器具控制箱和電源連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yè)點外面。
5.17.3.7工器具的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diào)換。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電源連接器連接(轉(zhuǎn)接)。電源線要架空敷設,如在地面敷設應做好防護措施。
5.17.3.8工器具的危險或轉(zhuǎn)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5.17.3.9加工的部件應固定牢固,不能松動有飛脫的可能。刀具接觸被加工工件要緩慢,不準突然用力,避免損壞工具和傷人。作業(yè)中不準用手直接清除切屑,避免傷人。
5.17.3.10修理工器具必須切斷開關,停止總電源,做好防止轉(zhuǎn)動的安全措施。停止作業(yè)前應從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換刀具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停止作業(yè)或工作人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
5.17.4安全帶使用
5.17.4.1班組根據(jù)工作需要領用合適類型的安全帶。
5.17.4.2安全帶每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使用人員必須掌握檢查的項目。
5.17.4.3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米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自鎖鉤用吊繩例外。
5.17.4.4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使用。
5.17.4.5安全帶上的各種零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使用頻繁的繩要經(jīng)常做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17.4.6現(xiàn)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
5.18梯子、高凳的使用
5.18.1班組根據(jù)需要領用合適類型的梯子、高凳。
5.18.2移動梯子、高凳要在檢查周期內(nèi)使用。使用前必須詳細檢查,存在缺陷禁止使用。
5.18.3在梯子上面工作時,梯子與地面的傾斜角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子頂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5.18.4只允許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
5.18.5禁止將梯子。高凳架設在不穩(wěn)固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
5.18.6現(xiàn)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梯子、高凳,確保工作安全。
5.19電焊機的使用
5.19.1電焊機及電源
5.19.1.1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電焊機超負荷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電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5.19.1.2電焊機連接的電源線,長度不易超過2-3米。當有臨時需要較長的電源線時,應沿墻或立電線桿用瓷瓶隔離布置敷設,其高度必須距離地面2.5米以上,不允許將電源線托在地面上。
5.19.1.3焊接工作地點的電氣線路應布置正確,并應注意檢查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及電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9.1.4電焊機電源輸入端不論是否帶有電纜,均應予以保護,以防止人體意外接觸,并表明極性。
5.19.1.5電焊機輸出回路不得與接地保護端或電焊機機架連接,內(nèi)部連接應采用固定可靠方式,即使斷線或松脫也不會引起輸入和輸出回路間發(fā)生通電現(xiàn)象。
5.19.1.6應經(jīng)常檢查和保持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9.1.7如電源內(nèi)部采取可移動繞組調(diào)節(jié)焊接電流,則要求可動繞組在各個位置都應與其它帶電部分至少8毫米的氣隙。
5.19.1.8經(jīng)常移動切與人體易于接觸的控制回路,其電壓值為:工頻交流36v或42v。直流:36v或48v.
5.19.2電焊電纜及焊鉗
5.19.2.1電焊機用的軟電纜芯線應采用多股細銅線或細鋁線絞合而成,其截面大小應根據(jù)焊接需要載流量和長度,按電焊機用電纜的標準選用。
5.19.2.2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小于1兆歐姆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補完好。
5.19.2.3從焊接工件到電焊機的回路導線應采用電纜或?qū)щ娡旰玫匿摻罾喂炭煽康剡B接,如果鋼筋連接不良或電纜細長,一致回路導線電阻大時,焊接電流產(chǎn)生分流,電焊機接地線易被燒斷而發(fā)生各種事故。
5.19.2.4電焊機的電纜線應使用整根導線,中間不易有接頭。當工作需要接長導線時應使用連接器牢固連接,保證絕緣良好。
5.19.2.5焊接電纜線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采用保護套等保護措施。嚴禁把電纜搭在高壓氣瓶、乙炔發(fā)生器上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
5.19.2.6禁止使用廠房的金屬結(jié)構、軌道、管道、暖氣設施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起來作電焊導線。
5.19.2.7禁止焊接電纜與油脂等易燃物接觸。
5.19.2.8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必須要有良好絕緣層。
5.19.2.9電焊鉗如超負荷使用或連續(xù)使用時間過長,手柄會發(fā)熱,應在自然冷卻后再用,不應將鉗浸在水中冷卻。
5.19.3電焊機接地裝置
5.19.3.1電焊機應專設接地極,接地線截面積一般為14平方毫米,接地螺栓直徑不小于8毫米,并注意防止松脫。應定期檢測接地系統(tǒng)的電氣性能。
5.19.3.2禁止借用氧氣、乙炔等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極,以防止由于產(chǎn)生電阻熱或在引弧時沖擊電流的作用產(chǎn)生火花而引爆。
5.19.3.3電焊機本身接地和焊接工件接地都必須使用獨立的接地線。
5.19.3.4不能將電動機、電動工器具的電源線接在其接地線上,否則就可能被燒毀。
5.19.4電焊機的使用
5.19.4.1必須將電焊機平穩(wěn)地放在通風良好、干燥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環(huán)境。
5.19.4.2電焊機必須經(jīng)常保持清潔。如焊接現(xiàn)場有腐蝕性、導電性氣體或飛揚的粉塵時,必須對電焊機進行隔離防護。電焊機必須有防止雨雪的防護設施。
5.19.4.3防止電焊機受到碰撞或劇烈震動(特別是整流型電焊機)。
5.19.4.4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和焊件不能短路。
5.19.4.5在合上電焊機開關(刀閘)前應先檢查電焊機等設備,如電焊機接地情況,電源線和電焊線絕緣情況。電焊工在離開工作場所時應將電焊機電源切斷。
5.19.4.6電焊機設備的裝設、檢查、維修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2.20電氣檢修工作中使用工器具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者,按違章處理。根據(jù)情節(jié)及對人身、設備的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處罰。
6、檢查與考核
6.1電焊線裸露打火或不按規(guī)定做絕緣處理,每一處扣20元。
6.2電、火焊帶相互交叉,每一處扣20元。
6.3氧氣、乙炔瓶安全距離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4氧氣、乙炔氣門不嚴或忘關發(fā)生泄露,每一處扣50元。
6.5 使用電動工器具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6.6使用梯子作業(yè)時,無人監(jiān)護或無安全措施,每一處扣100元。
6.7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8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第9篇】電氣防火管理制度
1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認真執(zhí)行電力安全操作要求,并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不準隨便亂拉電線。
2對電器設備和電線路要經(jīng)常檢查,保持良好狀態(tài),絕緣應符合電壓要求,連接處不能發(fā)生過熱,絕緣物上要保持清潔。
3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保衛(wèi)裝置,保險裝置要能保證及時切斷電源的要求,保險絲絕對禁止用銅絲、鐵絲等代替。
4對有爆炸和容易引起火災危險的房間,電器設備和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開關,保險要裝在室外,根據(jù)導線所處環(huán)境的潮濕、化學腐蝕、高溫等應先用不同類型的導線。
5不準用鐵絲牽引電線,同時也不準把電線安裝在釘子上,要安裝在磁柱上,電線盡量不要安放在悶頂內(nèi),電燈泡與可燃物要有一定的距離。
6每個電工都要對自己崗位的防火安全負責,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凡安裝線路和電氣設備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常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報告及時維修。
7修理電器設備,一般應切斷電源,若需帶電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時,應有安全措施并經(jīng)領導批準。
8電氣工人應懂得消防消防基本知識,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第10篇】電氣焊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對電、氣焊作業(yè)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強安全作業(yè)的責任心,建立和健全操作規(guī)程。
2焊工應經(jīng)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jīng)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3. 嚴格對電氣焊設備的管理,不準非電氣焊作業(yè)人員進行電、氣焊操作。
4焊割前應經(jīng)本單位消防或保衛(wèi)、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5焊割作業(yè)要選擇安全地點與易燃易爆車間、倉庫、堆垛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對正在生產(chǎn)易燃易爆產(chǎn)品設備裝置、容器和周邊更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消防作業(yè)點周圍和上、下方的可燃物,在不能清除時,應采取噴水、蓋石棉板等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保護。
6風天焊割時,要設置風檔。
7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或者化學危險物品、容器和設備在處于危險狀態(tài)時,不得進行焊割,必須經(jīng)過蒸氣洗通風和氣體分析后,驗證確無爆炸危險時才能進行,如焊割輸送管道時,應將與之相連管線拆卸隔離方可作業(yè)。
8嚴禁在有可然蒸氣氣體或者粉塵的爆炸危險性場所焊割在簡易建筑和易燃、可然物質(zhì)儲存加工等有火災危險性場所,一般不得進行焊割,必要時,須經(jīng)公安消防部門審批,并采取嚴密措施后方可操作。
9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電焊導線殘破時應及時更換或修理,電焊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要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不能利用與易燃易爆生產(chǎn)設備有聯(lián)系的金屬體作為電、焊接地油脂或沾油物品,禁止與氧氣瓶導管、軟管等接觸。
10焊接工點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結(jié)束或焊工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xiàn)場,消除隱患,特別是焊割與可燃材料直接接觸的金屬構件在作業(yè)結(jié)束后,必須專人看守一段時間,檢查確認無危險時方可離開。
11焊割現(xiàn)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在重點部位進行焊割作業(yè)時,應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
【第11篇】井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井下能夠安全生產(chǎn),電氣管理規(guī)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無論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嚴重失爆(包括五小電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而且該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否則停產(chǎn)處理,并處以1000元罰款。
三、必須堅持在礦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試驗漏電保護,并做好記錄,否則按嚴重違章論處。漏電保護應保持靈敏可靠,否則按重大事故論處。
四、對各級開關的過載、短路保護(或電動機綜合保護)不按規(guī)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電保護扣1000元,使用非保險絲代替保險絲的扣200元。
五、不按設計使用電氣設備或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電纜扣責任人200元,并必須在限定時間內(nèi)更換。
六、無論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電纜“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每處扣1000元。
七、電纜使用鐵絲吊掛每處扣款20元,私剁電纜頭一個扣50元,電纜懸掛不合格或缺電纜鉤一處扣10元,本布羅電纜、通訊線、監(jiān)測監(jiān)控線或光纜懸掛不合格、扭花一處扣款100元。
八、對偷剁電纜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事故處理,按所剁電纜原價的3倍扣款,并上報保衛(wèi)部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電纜不合格接頭或破口(橡套電纜露出芯線或屏蔽電纜露出屏蔽層),每處扣款1000元。
十、開關設備閉鎖裝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設備無防爆合格證扣200元,防爆合格證過期扣200元,按規(guī)定應設局部接地極而未設或接地極不合格一處扣300元。
十一、電工未持證上崗,電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電器電壓等級的驗電筆者按違章論處。
【第12篇】電氣安全用具及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電氣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也用以保證電氣工作安全運行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們可防止觸電、弧光灼傷和高空摔跌等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的各單位。
3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能源部所頒發(fā)的sd332-89《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技術標準》
4內(nèi)容
4.1職責:
4.1.1風電場安全員負責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建立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4.1.2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電氣安全用具進行統(tǒng)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4.1.3使用人應在使用前對電氣安全用具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期檢驗工作。
4.1.5風電場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氣安全用具檢測、檢驗工作,運行負責電氣安全用具的保管、檢查和維修等工作。
4.2分類及使用:
4.2.1絕緣安全用具;
a?絕緣操作用具,包括絕緣操作桿、絕緣夾鉗等。
b?絕緣防護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隔板、絕緣墊、絕緣站臺的等。
ba 絕緣手套。用特制像膠制成。它一般作為使用絕緣棒進行帶電操作時的安全用具,以防止泄漏電流對人體的異常影響;在進行到閘操作和接觸其它電氣設備的接地部分時,戴絕緣手套可防止接觸電壓和感應典壓的傷害,使用絕緣手套后還可在低壓設備上進行帶電作業(yè)。絕緣手套的長度至少應超過手腕10cm。絕緣手套在使用前應作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漏氣、粘膠、破損應即停止使用。絕緣手套應存放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bb絕緣靴,主要是防止跨步點壓的傷害,但它對泄漏電流接觸電壓等同樣具有一定的防護作用。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必須穿絕緣靴,還有如果配電裝置內(nèi)發(fā)生接地故障,則在進入配電裝指時也應穿絕緣靴。絕緣靴應存放在干燥、陰涼的地方。切記不得把絕緣靴作耐酸、耐堿和耐油靴使用。
bc絕緣隔板,防止工作人員對帶電設備發(fā)生危險接近的一種放護用具。它也可裝設在斷開的6—10kv到閘動、靜觸頭之間,作為防止“突然來電”的保安用具。絕緣隔板一般用環(huán)氧玻璃布板和聚祿乙稀塑料制成。絕緣板應保持表面光滑,不允許有裂縫、氣泡、砂眼和孔洞等,凹坑深度不得超過0.1mm,絕緣板厚度不得小于3mm。絕緣板使用前應擦盡塵灰并檢查外觀是否良好。
bd絕緣墊,保安作用和絕緣靴相同,可把它視為是一種固定的絕緣靴。絕緣墊用特制像膠制作,尺寸應大于750mm*750mm,厚度不小于4mm。絕緣墊不得和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等接觸,并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銳利金屬件刺劃,還應作到每隔半年用低溫水清洗一次。
be 絕緣站臺,在任何電壓等級的電力裝置中。當操作帶電斷路器,隔離開關,安裝臨時接地線用的輔助保安用具。是用極干燥而漆過的直紋無節(jié)的木料做成條型的臺面,支持在絕緣瓷瓶上。
4.2.2驗電器;
驗電器,是檢驗電氣設備是否確無電壓的一種安全用具。又分為低壓驗電器(250v及以下)和高壓(250v以上)。
4.2.2.1低壓驗電器觸主要用來檢查、判斷低壓電氣設備或線路是否帶電外,還有下列用途:
(a) 分火線(相線)和地線(中性線或零線)氖光燈泡發(fā)亮的是火線,不亮的則是地線。
(b)區(qū)分交流電和直流電。交流電通過氖燈泡時,兩極附近都發(fā)亮;而直流電通過時,僅一個電極附近發(fā)亮。
(c) 判斷電壓的高低,如氖燈暗紅、輕微亮,則電壓低;如燈泡發(fā)黃紅色,很亮,則電壓低。
4.2.2.2高壓驗電器使用時必須注意其額定電壓和被檢驗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相適應,否則可能會危及驗電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或造成錯誤判斷。驗電電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手握在罩護環(huán)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電設備進行檢驗,檢驗時應漸漸移近帶電設備至發(fā)光或發(fā)聲止,以驗證驗電器性能完好,然后再在需要進行驗電的設備上檢測。檢測時也應同樣漸漸移近帶電設備,直至直接觸及設備導電部分,此過程中若一直無光、聲指示,則可判斷無電。反之,如在移近過程中圖然有發(fā)光或發(fā)聲指示,應停止驗電。
4.2.3突然來電防護用具,攜帶型三相短路接地線;
4.2.4標示牌(又叫警告牌);
根據(jù)用途可分為兩類:
警告類;如“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
指示類;如“在此工做”和“從此上下”等。
4.2.5高空作業(yè)安全用具;
根據(jù)用途可分為三類:
a 升降板和腳扣是主要的登高工具。
b 安全帶和安全腰繩
c 安全帽。
4.2.6電氣登高安全用具類:
4.2.6.1梯子、平臺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應用金屬材料制作。平臺如果是金屬的要做好絕緣問題,并裝設接地線。梯子、平臺和高凳應堅固可靠,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其所攜帶工具的總重量。梯子分人字梯,靠梯兩種。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腳與墻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梯長的1/4;為了避免滑落,其間距離不得大于梯長的1/2。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開腳度,其兩側(cè)之間應加拉鏈或拉繩。為了防滑,在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腳應加橡膠套或橡膠墊。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腳應加鐵尖。在梯子上工作時,梯頂一般不應低于工作人員的腰部,或者說工作人員應站在距離梯頂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處或最上面一二級踏板上工作。
4.2.6.2腳扣和安全腰帶
腳扣是登桿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鋼材制成。木桿用腳扣的半圓環(huán)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齒,以刺入木桿起防滑作用。水泥桿用腳扣的半圓環(huán)和根部裝有像膠套或橡膠墊起防滑作用。腳扣有大小號之分,以適應電桿粗細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桿用具,主要由堅硬的木板和結(jié)實的繩子組成。安全腰帶是防止墜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帶用皮革、帆布或化纖材料制成。安全腰帶有兩根帶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緊用,大的系在電桿或其地牢固的構件上起防止墜落的作用。安全腰帶的寬度不應小于60毫米。繞電桿帶的單根拉力不應低于2250牛。
4.2.7電氣絕緣安全用具類:
4.2.7.1絕緣桿和絕緣夾鉗
絕緣桿和絕緣夾鉗都是絕緣基本安全用具。絕緣夾鉗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電氣操作。絕緣桿和絕緣夾鉗都由工作部分、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組成。握手部分和絕緣部分用浸過絕緣漆的木材、硬塑料、膠木或玻璃鋼制成,其間有護環(huán)分開。配備不同工作部分的絕緣桿,可用來操作高壓隔離開關,操作跌落式保險器,安裝和拆除臨時接地線,安裝和拆除避雷器,以及進行測量和試驗等項工作。絕緣夾鉗主要用來拆除和安裝熔斷器及其他類似工作??紤]到電力系統(tǒng)內(nèi)部過電壓的可能性,絕緣桿和絕緣夾鉗的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長度應符合要求。絕緣桿工作部分金屬鉤的長度,在滿足工作要的情況下,不宜超過5-8厘米,以免操作時造成相間短路或接地短路。
4.2.7.2絕緣手套和絕緣靴
絕緣手套和絕緣靴用橡膠制成。二者都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但絕緣手套可作為低壓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靴可作為防護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的長度至少應超過手腕10厘米。絕緣靴應采用特種橡膠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膠靴代替。絕緣靴是作為防止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邊5厘米
4.2.7.3絕緣墊和絕緣站臺
絕緣墊和絕緣站臺只作為輔助安全用具。絕緣墊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條紋的橡膠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絕緣站臺用木板或木條制成。相鄰板條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臺不得有金屬零件;臺面板用支持絕緣子與地面絕緣,支持絕緣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臺面板邊緣不得伸出絕緣子之外,以免站臺翻傾,人員摔倒。絕緣站臺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為了便于移動和檢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過1.5×1.0米。
4.2.7.4以上電氣絕緣安全用具要正確使用、保管并且要有專人負責定期做耐壓、機械強度等實驗
4.2.8攜帶型三相短路接地線
4.2.8.1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由導線端線夾、短路線、接地線、接線鼻、匯流夾、接地端線夾(或臨時接地極)以及接地操作棒等組成。導線端和接地端的線夾有優(yōu)質(zhì)鋁合金壓鑄線夾和純銅壓鑄線夾二種,與其配套的緊固件均經(jīng)金屬鍍鉻處理。接地操作棒采用電性能與機械強度俱佳的進口高級環(huán)氧樹脂、玻璃纖維精制而成。短路線與接地線采用多股特細型 銅質(zhì)軟絞線并外覆柔 軟、耐高溫的透明絕緣護層制成。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可分為合相式和分相式兩種。由于使用電壓及使用場合的差異,各施工現(xiàn)場使用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的操作桿長度、短路線長度以及引下線長度都不盡相同。
接地線的線夾與絕緣操作桿的連接方式分有固定型和可脫卸型二種,并有適用變電母排和架空導線等多種款式,可根據(jù)實際需要選用。是電氣工作人員防止感應電荷和突然來電造成高壓觸電事故的有力武器,是電力系統(tǒng)輸、變、配電設備以及試驗設備停電作業(yè)時必備的安全用具。
4.2.8.2 技術指標
4.2.8.2.1 使用環(huán)境條件環(huán)境溫度:-25℃~+55℃ 相對濕度:≤90%使用場合:戶內(nèi)和戶外無雨天氣 、接地操作棒尺寸、操作桿規(guī)格
型號 | 型式 | 電壓等級(kv) | 有效絕緣長度(mm) | 握柄長度(mm) | 限流管長度(mm) | 總長度(mm) | 節(jié)數(shù) |
fdg10 | 直接式 | 10 | 875 | 125 | —— | 1000 | 1 |
fdg35 | 直接式 | 35 | 1075 | 125 | —— | 1200 | 2 |
fdg10x | 限流式 | 10 | 775 | 125 | 300 | 1200 | 2 |
fdg35x | 限流式 | 35 | 975 | 125 | 400 | 1500 | 2 |
4.2.8.2.2接地操作棒的絕緣特性
各種不同電壓等級 | 設備名稱 | 絕緣部分長度(mm) | 握手部分長度(mm) | 總長度(mm) |
10kv 以下電氣設備 | 根據(jù)工作方便不作規(guī)定 | |||
1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700 | 300 | 1000 |
35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900 | 600 | 1500 |
63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1000 | 600 | 1600 |
11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1300 | 700 | 2000 |
22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2100 | 900 | 3000 |
33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3000 | 1100 | 4100 |
500kv | 設備及輸電線路 | 4100 | 1400 | 5500 |
110~500kv | 輸電線路絕緣架空地線上 | 700 | 300 | 1000 |
試驗室及試驗設備接地 | 700 | 300 | 1000 |
4.2.8.2.3.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 為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確保接地線的完好性,接地線應在空氣流通、環(huán)境干燥的專用地點存放。
(2) 電氣設備上使用接地線,應遵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3) 選擇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時,其額定短路電流值應大于懸掛點的最大故障電流值,其接地操作棒應和懸掛點的系統(tǒng)電壓一致。
(4)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前,應先驗電、放電,確認電氣設備已停電后,方可進行接地操作。
(5) 裝設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拆除時,應先拆導線端,后拆接地端。
(6) 作業(yè)現(xiàn)場如無固定接地點時,可用臨時接地鋼針打入地下,其深度應不小于0.6米
(7)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當經(jīng)受短路電流后,一般應作報廢處理。
(8)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在每次使用前,應做好例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線夾開裂、缺損、連接部件接觸不良、松動、絕緣護層破損、軟絞線裸露等缺陷時,禁止繼續(xù)使用。
使用安全用具必須注意的要點是:
(1)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2)應做到正確使用安全用具。
4.3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檢查:
4.3.1對于經(jīng)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3.1.1安全用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牢固,轉(zhuǎn)動靈活,開關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
4.3.1.2安全用具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3.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詳細檢查。
4.4安全用具使用中的要求:
4.4.1使用環(huán)境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粉塵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工作,室外放置時設備要有防雨措施,高處作業(yè)應有相應安全措施。
4.4.2在停止使用或工作中需要移動位置時,應有相應安全措施。
4.4.3具體到各種工具和設備,還要遵守有關的專業(yè)規(guī)定。
4.4.4安全用具使用完后,要進行外觀檢查,必須進行絕緣電阻測量及絕緣耐壓試驗。
4.4.5不熟悉安全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
4.4.6使用電動工具時,不準隨意擺放造成安全用具損壞。
【第13篇】電氣臨時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公司及相關部門,也適用外單位來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chǎn)、輔助生產(chǎn)、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臨時電氣線路管理規(guī)定》。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chǎn)、輔助生產(chǎn)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向動力能源供應中心領取“臨時電氣線路審批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審查核實后,到安全部辦理臨時電氣線路手續(xù),方可架設使用。
4.2安全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不符合手續(xù)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電氣安裝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nèi)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guī)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nèi)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第14篇】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用電安全規(guī)定
2、范圍:適用于公司用電管理
3、責任者:電力科、用電單位
4、程序:
4.1 電氣運行安全
4.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醫(y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生產(chǎn)安全工作規(guī)定》。
4.1.3 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4.1.5 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1.6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1.7 做好經(jīng)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消除。
4.1.8 現(xiàn)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4.1.9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4.1.10 接地裝置的規(guī)定:
4.1.10.1 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4.1.10.2 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4.1.10.3 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4.1.10.4 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4.1.10.5 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4.1.10.6 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4.1.10.7 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1.11 靜電接地:
4.1.11.1 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4.1.11.2 露天放設的管道(液體、氣體等)每隔20--25米應設感應雷接地,每處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1.3 貯罐的四周應設閉合環(huán)型接地,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罐體的接地點不應少于2處,接地點間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4.1.12.3 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nèi)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4.1.12.5 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4.1.12.6 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4.1.12.7 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shù)目。
4.1.12.9 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3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yè),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1.14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guī)定。
4.1.15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4.1.16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zhuǎn)移和終結(jié)制度。
4.1.17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4.1.18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4.1.19 未經(jīng)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yè)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5米、10kv以上為3米。
4.1.22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1.22.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填寫臨時線申請單。
4.1.22.2 臨時線申請單由部門安全員負責填寫,安裝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親自簽字。
4.1.22.3 臨時線申請單由安全部門批準,使用期限為一星期,超過一星期的,要辦理延期手續(xù)。
4.1.22.4 使用期限超過兩個月的固定臨時線,要經(jīng)過安全部門批準。
4.1.22.5 使用臨時線路一定要在臨時線申請單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使用,不得超時。
4.1.22.6 經(jīng)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電氣線路,應執(zhí)行本廠電器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的有關規(guī)定。
4.1.22.7 臨時電氣線路應由持證電工架設安裝,電工憑臨時線申請單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架設。
4.1.22.8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jīng)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nèi),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nèi)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1.22.9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chǎn)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1.22.10 經(jīng)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nèi)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
4.1.22.11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23.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震搗器、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1.23.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nèi)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xiàn)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1.23.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nèi)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2電氣檢修安全
4.2.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jīng)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2.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拆下熔斷器,并掛標示牌。工作未結(jié)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2.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2.3.1 必須經(jīng)電力科負責人批準。
4.2.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2.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2.3.5 應由一定經(jīng)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2.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2.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2.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等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4.2.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xiàn)場規(guī)定:
4.2.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2.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nèi)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xiàn)場,了解設備情況。
4.2.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zhì)保量完成任務。
4.2.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2.8.6 工作結(jié)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xiàn)場。
4.2.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zhì)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2.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2.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2.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2.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2.9.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wǎng)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jīng)測驗確證無電后,摘除輔助線路上的保險絲。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2.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轉(zhuǎn)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2.9.3.1 轉(zhuǎn)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zhuǎn)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2.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2.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2.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2.10.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4.2.11行車檢修規(guī)定:
4.2.11.1 檢修行車時,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車。嚴禁走軌道、鋼梁等,如必須走鋼梁時,須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車的司機作監(jiān)護,并應同時辦理許可證手續(x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2.11.2 攜帶的檢修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nèi),大型工具須用繩子作上下傳遞。
4.2.11.3 傳遞工具物體時,防止碰撞在行車磨電道上。
4.2.11.4 在行車上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11.4.1 要用絕緣物把地面鋪好。
4.2.11.4.2 不準由一臺行車向另一臺行車跨躍(指有兩臺行車的地方)。
4.2.11.4.3 在行車上打磨整流子、集電環(huán)時,要站在絕緣墊上,戴好手套進行。
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環(huán)時,非電工不準帶電作業(yè)。
4.2.11.4.5 試運行時,人站在走臺板上(行車行走時碰觸不到的地方),手必須扶住欄桿,并離開轉(zhuǎn)動部分。
4.2.11.4.6 工具使用完畢后,須檢點清楚,放入工具袋內(nèi)隨人帶走。
【第15篇】礦礦井電氣專業(yè)化管理制度
根據(jù)煤電公司“關于進一步加強礦井電氣專業(yè)化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為加強礦井電纜和電氣設備的管理,井下電纜和電氣設備等必須選用經(jīng)檢驗合格并取得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的產(chǎn)品,入井前要嚴格檢驗,使用中要嚴格落實電纜、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制度,確保運行可靠;對井下使用的不符合阻燃要求和管理規(guī)定的電纜、機電設備要立即更換,結(jié)合我礦實際情況,就目前我礦礦井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氣管理、電纜管理四個專業(yè)化管理小組的管理制度進行補充修改,認真執(zhí)行《窯街煤電公司礦井機電安全管理若干規(guī)定》(窯司發(fā)【2007】276號)中“機電專業(yè)化管理”的規(guī)定,配全專職管理人員,健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職責和管理范圍,充分發(fā)揮專業(yè)化管理作用,確保礦井安全生產(chǎn)。
一、電氣管理組:
組長:李寶來
成員:楊天寶李巧遷元樹
職責:負責設計繪制三礦地面、井下供電系統(tǒng)圖、供電設備安裝布置圖,三大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供電設備動、熱穩(wěn)定性校驗,礦井所有停電手續(xù)、電氣操作票的審批辦理等工作。
井下所有變電所必須做到雙回路、單母線分列運行方式,供電系統(tǒng)圖上必須反映瓦斯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供電方式,礦井供電系統(tǒng)要做到供電設計圖紙、現(xiàn)場實際接線方式、供電設備布置、供電設備線路保護裝置完善等要相互吻合,確保供電系統(tǒng)的可靠運行。
要建立整定值卡片,做到整定值計算、整定值卡片、整定值牌、設備整定值刻度值必須相符一致,同時按公司《關于加強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基礎工作的通知》(窯司發(fā)【2007】189號)要求上報每季的“礦區(qū)用電負荷及定值計算報表”。
二、防爆檢查組:
組長:楊天寶
成員:李巧遷元樹劉亞林連強
職責:該組負責對井下供電系統(tǒng),防爆設備(包括小型電氣)、三大保護、煤電鉆綜合保護、局部扇風機風電、瓦斯電閉鎖、電纜安全保護設施實行監(jiān)督檢查,要求對高瓦斯、煤塵與瓦斯突出井巷使用的電氣設備,每周檢查兩次,對低瓦斯井巷使用的電氣設備每周檢查一次。
嚴把防爆電氣設備入井關,對檢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檢查驗收后出具“防爆電氣檢查驗收合格證”,電氣設備發(fā)放入井前必須由防爆檢查員出具“防爆合格證”、“防爆電器入井證”。所有防爆設備不經(jīng)防爆檢查員檢查,不準入井使用。
對新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電纜要進行防爆檢查和ma標志認定,認真填寫各項記錄,簽發(fā)“防爆合格證”后方能下井使用。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工具、照明燈具、纜線及其連接件在下井前必須按照防爆管理及防爆電氣設備、使用場所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持證防爆檢查員檢查合格,簽發(fā)“防爆合格證”后方可井下安裝使用。
三、電纜管理組:
組長:李巧遷
成員:元樹劉亞林俞永業(yè)
職責:負責對全礦高、低壓橡套電纜及4mm2以上電纜的集中統(tǒng)一管理,全礦井所有高、低壓橡套電纜及4mm2以上電纜全部由電纜管理組建賬、領取、檢修、發(fā)放,要建立健全各類電纜賬目,并實行牌板、卡片管理。16mm2及以上的低壓橡套電纜全部進行壓號管理,并建立電纜臺帳(按編號建立)。4mm2--16mm2由各使用單位出具領料單,在電纜管理組登記審核后由經(jīng)營管理部發(fā)給。
所有檢修過的低壓橡套電纜必須進行浸水試驗,并出具“電纜檢修試驗合格證”,無檢修試驗合格證的檢修電纜嚴禁發(fā)放入井。
四、小型電器管理組:
組長:何新中
成員:劉亞林張明珍 韓新紅
職責:負責對全礦小型電器(煤電鉆綜合保護器、照明綜合保護器、電鈴、高低壓動力電纜接線盒、按鈕、防爆照明燈)的集中統(tǒng)一管理,負責領取、發(fā)放、檢修、試驗等工作。
全礦井所有小型電氣設備全部由小型電器管理組建賬、領取、檢修、發(fā)放、要建立健全各類小型電氣賬目,并實行牌板、卡片管理。
小型電器及4mm2以下電纜新出庫或檢修后必須必須經(jīng)驗收合格后出具“防爆電氣檢查驗收合格證”,發(fā)放入井前由防爆檢查員檢查出具“防爆合格證”、“防爆電器入井證”。
【第16篇】10kv變配電室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 、變(配)電室值班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電工職責和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程。
2 、認真遵守電氣設備工作的規(guī)程,無特殊情況變(配)電室值班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法,以備萬一。
3 、對變(配)電室設備應認真巡視,切實認真遵守電氣設備巡視的有關規(guī)定。
4 、倒閘操作需要由二人以上執(zhí)行,非特殊情況不得單獨操作,并嚴格執(zhí)行電氣運行操作規(guī)程。
5 、為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執(zhí)行保證安全的四項技術措施:( 1 )停電、(2 )驗電、(3 )裝設接地線、(4 )懸掛標示牌4和裝設臨時遮攔。
6 、為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組織措施:( l )工作票制度、(2 )操作票制度、(3 )檢查與交底制度、(4 )工作許可制度、(5 )工作監(jiān)護制度、(6 )工作間斷與轉(zhuǎn)移制度、(7 )工作終結(jié)及送電制度、(8 )調(diào)度管理制度。
7 、變(配)電室低壓配電柜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作業(yè)應填寫操作票,并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的組織措施與技術措施,在不停電的線路上工作,必須經(jīng)安全管理部門批準且有人監(jiān)護。
8 、電氣工作人員在操作、維修電氣設備時,應使用安全用具和工具,并嚴格區(qū)分、合理使用基本絕緣安全用具與輔助絕緣安全用具。遵守使用攜帶型火爐和噴燈的規(guī)定、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的規(guī)定和電氣焊作業(yè)的規(guī)定。
9 、值班工作人員按要求認真正確準時填寫、抄報有關報表,按時上報,并將當日的運行情況、檢修及事故處理情況填入運行記錄。
10 、為了及時掌握運行狀況,盡早發(fā)現(xiàn)設備缺陷,因此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通過人的“視、聽、嗅、觸”器官進行必要的巡視檢查,并按有關巡視檢查內(nèi)容做好檢查記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