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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確保物業(yè)服務質量、維護業(yè)主權益、保障公司運營秩序的關鍵工具。它旨在規(guī)范員工行為,提升工作效率,降低運營風險,增強客戶滿意度,促進公司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包括哪些方面
一套完整的物業(yè)公司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組織架構與職責:明確各部門的職能分工,規(guī)定各級管理層的權責。
2. 人力資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等制度。
3. 服務流程與標準:定義物業(yè)管理的各項服務流程,設定服務質量和效率標準。
4. 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管理流程,確保收支透明,控制成本。
5. 設施設備管理:制定設施設備的保養(yǎng)、維修、更新策略。
6. 安全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消防管理、治安維護等措施。
7. 法規(guī)遵守:確保公司運營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預防法律風險。
8. 投訴與糾紛處理:設立投訴處理機制,有效解決業(yè)主問題。
重要性
物業(y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服務質量:清晰的規(guī)章制度能指導員工提供標準化服務,提升業(yè)主滿意度。
2. 保障公司利益:通過規(guī)范操作,降低因管理不當導致的經濟損失。
3. 維護和諧社區(qū):有效解決業(yè)主與物業(yè)間的矛盾,維護社區(qū)穩(wěn)定。
4. 促進團隊建設:明確的職責劃分和激勵機制能激發(fā)員工積極性,增強團隊凝聚力。
5. 保障法規(guī)合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引發(fā)的法律糾紛,保障公司合法運營。
方案
建立和完善物業(yè)公司管理制度應遵循以下步驟:
1. 市場調研:了解行業(yè)最佳實踐,借鑒成功案例。
2. 內部審計:分析現有制度的不足,識別改進空間。
3. 制度起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編寫詳細、實用的管理制度。
4. 征求意見:廣泛征求員工、業(yè)主及業(yè)界專家的意見,完善制度。
5. 實施培訓:對全體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執(zhí)行。
6. 持續(xù)優(yōu)化:定期評估制度效果,根據反饋及時調整改進。
在執(zhí)行過程中,需注重制度的靈活性,以適應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高層管理者應帶頭遵守制度,營造尊重規(guī)則的企業(yè)文化,確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
某物業(yè)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物業(y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zh物業(y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分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充分發(fā)揮財務管理在企業(yè)經營活動中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分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執(zhí)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對分公司的財務活動實施有效控制,如實反映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三條分公司的財務活動在經理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
第四條分公司財務工作接受公司財務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審計。
第五條分公司重大投資決策項目必須有財務部門主管人員參加。
第二章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
第六條分公司必須設立專門的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并指定(任命)專業(yè)人員為財務機構的負責人。
第七條財務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和分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對違法違紀行為,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向分公司經理或主管單位請示匯報。
第八條財務人員有權依法行使有關財務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法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和報復。
第九條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依法從事財會工作。
第十條分公司領導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分公司財務部門主管人員,財務部門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同時擔任出納工作。
第十一條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財務部門主管人員監(jiān)督交接;財務部門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分公司經理監(jiān)督交接,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jiān)督交接。
第三章現金、銀行存款、借款
第十二條分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以及銀行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三條分公司現金庫存量應保持在1000元左右,并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每天須將結余現金存入銀行帳戶。
第十四條存、取大額現金時,必須有專人、專車護送。
第十五條購置物品:支付費用在人民幣500元以下,可用現金支付,人民幣500元以上,原則上須用轉帳支票支付。
第十六條以銀行轉帳支票支付款項時,必須在支票上注明支付時間、收款人單位全稱、支付金額及用途。
第十七條分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款。
滿足下列一項條件者,可借用現金:
1.借款金額在人民幣100元以下;
2.購買零星物品或不方便用支票付款的;
3.因公出差需借款的;
4.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可用現金的條件。
除此之外,其它需借用支票。
第十八條借款人必須填寫借款單并經部門主任和分公司經理審批。禁止未經批準,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九條財務人員必須將借出款項及時登帳核算。借款人必須在業(yè)務結束后一個星期內將所借款項歸還或將費用報銷憑據交給財務人員銷帳。逾期不報帳還款者,在其本人工資中逐月扣回。
第二十條借款人必須妥善保管好現金或支票,如有丟失由借款人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二十一條分公司的一切費用和支付對外款項,必須經分公司經理審批、簽字同意。
第二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門在分公司經理同意的前提下,有權進行日常的財務往來款項的收付,如:水電費、工資、稅金等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經理的審批權限,按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的正常對外承包項目,如空調、電梯、綠化、清潔衛(wèi)生等保養(yǎng)款以及如消殺費、外墻清洗費等費用由項目主管人員審核,再上報分公司經理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五條宴請招待費應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原則上不請客送禮,但因工作關系需要,須由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二十六條對外支付工程款,必須先訂立合同,合同交財務部門主管人員復核、備案后,按合同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付款,嚴格按審定的結算書辦理結算手續(xù)。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各部門購置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需先編制計劃,經分公司經理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方可購置。購置后報財務部門登記,由購置固定資產部門主任負責設備的管理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購買機電設備零配件、材料必須按照iso9002的程序,先入庫后出庫,做到進出有登記,賬物相符。
第五章費用的報銷
第二十九條付款原始憑證背面需注明事由、經辦和部門主任簽名及分公司經理簽署審批意見,如有不真實或審批手續(xù)不全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三十條因公事出差返回后,按規(guī)定應報銷的各種票據,應分類整理貼好,由部門主任審核,上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從返回分公司5日內,必須到財務部門報銷。
第三十一條探親差旅費,按規(guī)定路線及應報項目將票據整理貼好,由主管部門主任審核,上報分公司經理審批。
第三十二條外委工程的材料墊付款,該工程完工驗收后,一周內要報清各項費用開支,便于及時對外結算。
第三十三條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每筆借款,對逾期不還款應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根據需要向分公司經理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處理,避免造成壞帳,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六章其它事項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各部門對外業(yè)務往來中,所有收費由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經財務部門同意,可委托其它部門收取專項款。委托收款部門須建立往來帳目,管好現金,按規(guī)定時間與財務部門清帳。
第三十五條所有的財務發(fā)票和收據必須編號,加蓋分公司財務專用章才有效。各部門需用發(fā)票和收據,必須到財務部門領取,開票時須按發(fā)票編號順序逐張開出;對誤寫的收據或作廢的支票,應注銷并蓋作廢章,妥善保存,不得銷毀廢棄。用后存根交財務部門核帳后,方可交舊領新。如發(fā)現有以各部門名義開出的發(fā)票和收據或發(fā)票遺失、斷號現象,應追究當事人及各部門主任的責任,款項由分公司追回。
第三十六條分公司全體員工須自覺遵守,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由分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第2篇 某物業(yè)公司消防設備管理工作制度
物業(yè)公司消防設備管理工作制度
1.全公司的煙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2.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檢查一次公司內地上消火栓;
4.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5.油庫的滅火裝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檢查測壓一次;
6.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
7.消防加壓、送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8.消防總控制聯(lián)動系統(tǒng)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lián)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9.公司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lián)合進行一次檢查;
10.備用發(fā)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
11.油庫的固定泡沫滅火器裝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由消防中心監(jiān)督油庫更換藥劑一次;
12.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升~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jiān)督各部位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13.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油庫、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wèi)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第3篇 某物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fā)揮公司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的監(jiān)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生產規(guī)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4、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tǒng)籌、協(xié)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第二十三條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及廠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部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7、公司安全員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tǒng)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安全巡查。
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及廠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遮擋或覆蓋。
第二十七條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
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公司綜合部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管。
第二十八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本小區(qū)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室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室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員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三十條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室下班后,該 的電源應予以 。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員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公司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公司申請,公司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
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
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三十二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員帶領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三十四條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
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 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 》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員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室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三十六條各小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隊長負責所轄樓宇內公共區(qū)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嚴格執(zhí)行國家治安條例,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保護業(yè)主生命財產安全。
2、安全保衛(wèi)以固定崗、流動巡邏相結合的形式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對各樓實行每天不定時兩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維護消防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完好有效狀態(tài)。
3、保安員上崗時必須穿統(tǒng)一保安制服,佩戴工號牌、武裝帶、警棍、對講機等,軍容嚴整,熱情禮貌,正確回答業(yè)主和來訪人員的提問,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對進出小區(qū)的可疑人員要嚴格進行檢查手續(xù),對裝修和施工人員要憑保安部發(fā)放的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出,禁止各類流動閑雜人員混入大廈。
5、大門崗要做好各種登記工作,對業(yè)主單位搬出貴重、大件物品離開大樓,必須有方興物業(yè)公司發(fā)放的出門條,否則不予放行。
6、凡在大樓內施工或安裝維修設備需要動用明火作業(yè)時,施工單位先報請用能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簽發(fā)《動火許可證》,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實施。
7、消防監(jiān)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觀察。
記錄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及處理火警的工作記錄,遇有火警,按《火警處置程序》進行處理。
第三十七條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負責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制度;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 防監(jiān)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的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的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guī)定和規(guī)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
消防監(jiān)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確保完整好用;
未經安全員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 。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有關情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八條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所屬負責人對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制度;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guī)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3、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4、對入庫車輛應確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確定地點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
入庫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車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guī)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
車庫內不得設置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6、車庫內嚴禁動用明火,在醒目的地點設防火標志。
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安全員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7、車庫內嚴禁進行車輛維修作業(yè)以及其他作業(yè),嚴禁在通道上停車,嚴禁超量停車。
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車庫內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9、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4篇 某物業(yè)公司內部安全委員會及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內部安全委員會及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小區(qū)內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小區(qū)財產和業(yè)主、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預防重大事故發(fā)生。
2.0適用范圍
本小區(qū)范圍內適用
3.0管理職責
3.1小區(qū)安全委員會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監(jiān)督落實情況、組織安全檢查、整改安全隱患,定期召開安全會議。
3.2各部門負責人為各部門安全管理總責任人
3.3安全委員會職能執(zhí)行部門為秩序維護部
4.0定義(無)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細致、整改、預防
5.2安全委員會成員
主任:物業(yè)經理
副主任:秩序維護主管
成員: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環(huán)境主管
5.3 安全委員會職責
5.3.1 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及物業(yè)管理公司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及精神。
5.3.2 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委員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事故調查制度。
5.3.3 召開小區(qū)安全工作會議,對各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評估,消除各類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 對小區(qū)發(fā)生事故,成立由物業(yè)經理為首的、主管職能部門和事故發(fā)生部門領導參加的調查小組,調查事故原因,制定改進措施。
5.3.5 組織小區(qū)安全檢查,積極配合上級主管機關檢查。
5.3.6 督促指導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5.4安全責任人制度
5.4.1 物業(yè)經理為本小區(qū)一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履行本小區(qū)安全委員會職責。
5.4.2 由物業(yè)經理任命,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小區(qū)二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即部門安全管理總責任人,均須和物業(yè)經理簽定安全責任書。
5.4.3由部門負責人任命,各部門主管為本小區(qū)三級安全管理責任人,均須和部門簽定全責任書。
5.4.4各級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自己管轄區(qū)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確定和劃分本部門主管管轄的具體安全責任區(qū)域,并填寫《本小區(qū)各部門安全責任區(qū)域劃分表》。簽字確認。對部門所管轄的區(qū)域,因責任區(qū)域劃分不明確或沒有劃給部門具體人員進行管理的,由部門安全總負責人承擔此區(qū)域的安全管理責任。
5.4.6對部門區(qū)域安全管理責任人有變更的,部門負責人及時將其責任區(qū)域明確,按《本小區(qū)各部門安全責任區(qū)域劃分表》的格式,讓其簽字確認后送秩序維護部存檔。
5.4.7物業(yè)經理和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本小區(qū)安全責任區(qū)域劃分表》秩序維護部和部門各存檔一份備查。
5.5部門安全責任區(qū)域劃分原則
5.5.1各部門對自己部門辦公所在區(qū)域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所在區(qū)域的安全承擔責任。
5.5.2各部門對自己管轄區(qū)域和管轄區(qū)域的就近區(qū)域(覆蓋)的安全承擔責任(有明確設施的區(qū)域除外)。
5.5.3對部門管轄的區(qū)域,存在兩個部門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區(qū)域/設備,由該兩個部門共同承擔安全責任。
5.5.4對無法劃分的公共區(qū)域,由各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承擔安全管理責任。
5.6一級安全管理人職責
5.6.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把安全防火工作作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頭等大事。
5.6.2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6.3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6.4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6.5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6.6為本單位實施、控制和改進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供人力、專項技能、技術和財力資源。
5.6.7對本小區(qū)發(fā)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員工進行撲救,并領導、監(jiān)督、查明發(fā)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責任者。
5.7二級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5.7.1 貫徹執(zhí)行本小區(qū)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規(guī)定,將安全工作納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 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盜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布置落實。
5.7.3 每三個月組織本部的安全知識培訓,培訓可請秩序維護主管、領班進行自行培訓,教育員工時刻樹立安全意識;
5.7.4組織本部所轄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及時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5.7.5對發(fā)生在本部管轄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全委員會。
5.7.6 每半年負責總結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
5.7.7 對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所屬員工撲救、疏散人員、及時報警。
5.7.8 承擔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責任。
5.8三級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5.8.1執(zhí)行和遵守本小區(qū)、本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
5.8.2掌握所轄范圍內和公共區(qū)域內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 按照本小區(qū)及本部指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規(guī)定,積極配合本部主管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5.8.4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記本小區(qū)消防應急程序并培訓所屬員工。
5.8.5認真檢查當值期間存在的各項安全隱患,一旦發(fā)現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對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所屬員工撲救、疏散人員、及時報警。
5.8.7承擔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責任。
5.9義務消防隊制度
(1)秩序維護部、工程部及本小區(qū)安全重點部位全體員工均為本小區(qū)義務消防員;
(2)其它部門主管級(含)以下員工按30%比例參加(以男員工為主);義務消防員均必須同本小區(qū)簽訂安全責任書;
(3)各部門義務消防員如有更換應及時補充,同時報秩序維護部備案,秩序維護部每半年對義務消防員名單進行一次更新;
(4)對義務消防隊員的培訓和訓練護衛(wèi)部
每年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一次。
5.10義務消防員職責
5.11.1認真遵守和執(zhí)行本小區(qū)各項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1.2義務消防員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應熟記本小區(qū)《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5.11.3發(fā)現任何違反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及火災隱患,應及時制止并報秩序維護部。
5.11.4熟悉本崗位區(qū)域消防器材、設施的分布情況并掌握滅火器、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的使用方法。
5.11.5有權制止隨意挪動、堵塞、圈占、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違章行為。
5.11.6發(fā)生火險時,立即報警并挺身撲救,積極疏散賓客,保護本小區(qū)和住戶及員工的安全。
5.11本小區(qū)安全檢查制度
5.11.1本小區(qū)安全管理原則:
實行內緊外松的安全管理原則。即:將安全管理和優(yōu)質服務有機的結合起來,在做到熱情服務、禮貌待客的同時,內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預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發(fā)生。
5.11.2本小區(qū)安全檢查內容:
5.11.2.1本小區(qū)各部門安全制度落實程度。
5.11.2.2接待登記等各項手續(xù)是否健全并按要求辦理。
5.11.2.3門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關窗鎖門。
5.11.2.4各種鑰匙的管理是否嚴格,有無交接手續(xù),有無漏洞。
5.11.2.5辦公室的印章、票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財務制度、庫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安全方面有無漏洞。
5.11.2.7各種電器設備、消防器材、設施、煙感報警系統(tǒng)等是否完好和靈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5.11.2.10重點部位人員有無脫崗情況。
5.12安全檢查制度實施辦法
5.12.3.1秩序維護部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隱蔽部位(如天花)的檢查,在檢查時進行抽查。
5.12.3.2秩序維護主管、領班、巡邏人員對各部門和各崗位的安全情況隨時可以進行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領導應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檢查情況,保安部要認真記錄,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對檢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限期整改。
5.12.3.4對檢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半個月后進行復查整改結果,對逾期不整改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罰。
5.12.3.5各部門對收到的安全隱患整改內容,要認真督促、規(guī)范整改,并承擔因延誤整改或整改不規(guī)范、不徹底、應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責任。
5.13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制度
5.13.1本小區(qū)保證每個新入職員工都經過本小區(qū)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
5.13.2本小區(qū)每年組織對本小區(qū)員工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5.13.3每年全國消防宣傳日 秩序維護部應組織張貼標語、知識競賽或消防演習等活動。
5.13.4每三個月更新一次安全宣傳櫥窗內的安全宣傳內容。
第5篇 某某物業(yè)管理公司規(guī)章制度
某物業(yè)管理公司其它規(guī)章制度
關于上班時間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5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
3、曠工連續(xù)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簽錯日期同樣罰款5元;
5、發(fā)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20元;
6、擅自涂改簽到表,一律罰款20元。
(所罰款項存用于公司活動基金)
關于花園內設備和備件
1、弄臟設備和備件或粗魯使用物品情節(jié)較為嚴重者,則警告并罰款5元;
2、屢次不搞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部門全體人員給予罰款10元/人;
3、凡盜竊本公司設備、備件等財物,立即開除并扣當月工資20%;
4、凡故意損壞本公司設備等財物,按所購入價2倍賠償;
5、在公司或花園內張貼、亂涂,按警告處理并罰款5元;
6、設備引起故障擅動機器而導致設備損壞,則需等價賠償其修理費,并酌情加倍處罰。
其它
1、不服從上司的命令,按嚴重警告處理并罰款5-20元,屢次重犯則開除處理。
2、疏忽報告或聯(lián)絡而受到損害,則嚴重警告并罰款10元。
3、在公共場所或花園內吸煙,則罰款10元;
4、發(fā)現喧嘩、賭博,按嚴重警告且罰款20元處理,情節(jié)嚴懲者以開除處理;
5、凡盜竊他人的物品,立即開除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時間內怠工或打瞌睡,則嚴懲警告并罰款10元起。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處理。
7、不按時上交工作報表、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查到一次罰款10元。
8、內部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10元,并給予警告。
第6篇 某物業(yè)公司安保內部管理制度怎么寫
物業(yè)公司安保內部管理制度1值班安排和責任分工
1.1安保隊長根據崗位設置情況,每年底制訂下一年護衛(wèi)執(zhí)勤各崗位人員的責任分工,將《責任分工表》報管理處主任審批后執(zhí)行。
崗位調整或人員變更時,將修改后的《責任分工表》報管理處主任審批后執(zhí)行。
1.2護衛(wèi)班長每月30日前擬制下月值班安排,將《崗位安排表》報安保部隊長審批后執(zhí)行。
2警械、警具管理2.1交接班時,檢查對講機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損壞及時上報班長,并在《值班與交接班記錄表》上記錄清楚。
2. 2安保部隊長每月檢查警械、警具,并填寫《監(jiān)督檢查記錄》如發(fā)現有損壞或丟失應追究當值人員的責任后給予更換或補充。
2. 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務,嚴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進行違法行為,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2. 4若因非公務造成損壞或丟失警械、警具,由責任人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
2. 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門護衛(wèi)員值勤時使用,嚴禁外借他人。
2. 6警械、警具因公務損壞或丟失可補領。
若因非公務而損壞或丟失的,補領時需按價付款。
3交接班管理3.1接班護衛(wèi)員應提前十分鐘到達值勤點,如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不得提前離開崗位。
3. 2早班時,班長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召開日工作總結、部署會(總結前一天的護衛(wèi)執(zhí)勤情況,提醒工作注意事項,部署當日工作重點)。
接班前班長必須提前十分鐘,組織班前會,清點人數,檢查著裝,布置崗位,說明注意事項。
3. 3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對小區(qū)內的車輛,值班室內的物品及警械警具進行清點、檢查、登記,做到對崗交接。
3. 4對業(yè)主通知的事情及注意的事項,要轉交的物品,應對接班人員交代清楚,并在《值班與交接班記錄表》上詳細記錄。
3. 5在交代清楚所有事情,填好《值班與交接班記錄表》,交、接班人員簽名后,接班人員正式上崗,交班人員方可下班。
4訓練、培訓制度
4.1護衛(wèi)管理根據公司規(guī)定,按半軍事化管理,因此必須安排護衛(wèi)員進行各種軍事技能訓練和培訓。
4.2訓練內容包括擒敵拳、理論知識、車輛指揮、應急事故處理、消防栓及滅火器的使用。
4.3結合工作實際和工作需要,組織學習《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4.4隊長每月底擬制下月的《護衛(wèi)員培訓計劃》報主任審批,并按計劃進行培訓和記錄,每次訓練前要填寫《培訓簽到表》。
5宿舍管理
5.1護衛(wèi)員宿舍實行衛(wèi)生值日制度,由班長每月制定《宿舍值日安排表》并實施。
5.2值日人員督促本宿舍人員搞好個人衛(wèi)生,監(jiān)督其將個人日常用品、護衛(wèi)裝備等按規(guī)定的地方擺放整齊、有序。
5.3值日人員要糾正亂吐、亂扔、亂放雜物和大聲喧嘩等影響他人休息的不良行為。
5.4值日人員每天清掃房間衛(wèi)生兩次以上,保持室內整齊、清潔,井然有序。
5.5值日人員由全班人員輪流擔任,并接受隊長的安排和監(jiān)督。
6外出管理
6.1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管理,在公司無集體活動的情況下,當值或晚班人員外出時都要填寫《請銷假報告單》,請假時間在2小時以內由本班班長批準;
請假時間在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晚上23時以前歸隊的由安保部隊長批準;
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的應向管理處主任批準;
三天以上由物業(yè)公司批準。
按時返回后須向本班班長、安保部隊長及管理處主任和物業(yè)公司銷假。
6.2外出歸來后,必須向批假人報到銷假。
6.3護衛(wèi)員嚴禁在外過夜。
6.4護衛(wèi)員嚴禁帶其他人員在護衛(wèi)宿舍留宿,特殊情況需留宿的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執(zhí)行。
7服務規(guī)范
7.1儀容儀表為使護衛(wèi)員上崗時保持良好形象,特對護衛(wèi)員儀容儀表作如下規(guī)定:a、舉止文明、大方、端莊。
b、穿著統(tǒng)一制服,佩帶員工證,整齊干凈。
c、不準披衣、敞懷、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d、頭發(fā)要整潔,男士前額發(fā)不得遮蓋眼眉,鬢角發(fā)不得超過耳屏,腦后發(fā)不得觸及衣領,胡須長不得超過1毫米,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護衛(wèi)員不得留超過指頭一毫米的指甲。
e、精神振作,姿態(tài)良好。
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東歪西倒,前傾后仰;
不得伸懶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將手插入衣(褲)袋;
不準邊執(zhí)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f、不得佩戴飾物。
g、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h、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i、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但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j、不得將任何物件夾于腋下。
k、不抓頭、搔癢、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7.2服務紀律a、護衛(wèi)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規(guī),認真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堅持安全第一、優(yōu)質服務,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護衛(wèi)任務。
b、護衛(wèi)人員在值勤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公司及部門規(guī)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c、護衛(wèi)人員必須嚴格遵守16個不準⑴不準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時飲酒。
⑵不準在崗位上與他人發(fā)生爭吵或打架。
⑶不準在值勤時間吸煙、吃零食。
⑷不準在夜間值勤時打瞌睡。
⑸不準在工作時間看書、看報、下棋、打牌、做私活。
⑹不準在上崗時攜帶手機、耳機、bp機。
⑺不準擅離崗位、脫崗、串崗。
⑻不準佩戴手鏈、項鏈、戒指等各類及其他貴重飾品。
⑼不準彎腰駝背,不準在崗位上與人閑聊。
⑽不準留鬢角、長頭發(fā)、長指甲、小胡子。
⑾不準向業(yè)主、司機、攤主及其他客戶借錢或索討財物。
⑿不準帶親友到崗位上陪崗。
⒀不準私分或挪用拾遺物品、無主車輛及現金。
⒁不準打人、罵人。
⒂不準知情不報或包庇壞人。
⒃不準當班員工下班后進入工作場所。
d、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以高度的敬業(yè)精神,滿腔熱忱地投入服務,認真履行職責,任勞任怨,出色地完成護衛(wèi)任務。
e、遵紀守法,勇于護法,切實做到學法、守法、用法,以優(yōu)質服務贏得社會的認可和業(yè)主(住戶)的信任。
f、不準擅自帶人留宿,親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留宿的,須報經管理處領導批準。
不準讓公司辭退、離職人員在員工生活區(qū)逗留。
g、文明執(zhí)勤,禮貌待人。
h、廉潔奉公,不牟私利。
護衛(wèi)員必須廉潔自律,堅持原則,照章辦事,不給違紀分子任何可乘之機。
i、尊老愛幼,樂于助人,拾金不昧,樹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新風尚。
7.3服務語言a、護衛(wèi)人員在值勤服務中,對所有業(yè)主和來賓堅持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對人稱呼要得當,對人講話要用請、您、歡迎您、謝謝、對不起、抱歉、再見、您好、您早、請稍候、請坐等文雅語句,切忌出言不遜和說臟話。
回答要明確,不要與無關人員閑聊。
對業(yè)主和來賓的來訪要熱情,對業(yè)主和來賓詢問事項的回答要自然誠懇,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語句。
b、盤問大件物資(物品)攜出小區(qū)或大廈時要有禮貌,先舉手致意或點頭示意,并向前招呼說:對不起,請出示您的證件(請出示物品出入證),詢問清楚后登記放行。
阻止大型貨車駛入小區(qū)時,先舉手致意,說明小區(qū)規(guī)定,不準駛入理由,請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c、遇到不友好的來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靜,不可急躁生氣,不得與其爭吵;
如對方有怨言應耐心聽取,或作解釋,或作勸導,使其知曉公司有關規(guī)定和事項。
d、聽別人說話時,要注意對方態(tài)度與情緒,如果需要詢問對方姓名、單位、住址或其他總是應先說:對不起,請問您的姓名/單位/住址/電話號碼。
即使是處理違章,也不得以粗魯態(tài)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難、推、拉和打、罵人的行為發(fā)生。
e、值勤中堅持使用的文明禮貌語言規(guī)范用句有:⑴請多多關照、請多多幫忙、請多多指教。
⑵認識您很高興⑶您好____________管理處安保部,請進。
⑷對不起,我沒聽清楚,能否請您再說一遍⑸對不起,某先生/小姐不在公司,您是否需要留言⑹對不起,請問您是哪一位(能否告訴我貴公司的名稱)⑺對不起,您和我們管理處聯(lián)系好了嗎⑻某先生/小姐,您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我們公司目前暫時不需要貴公司的產品,您是否把您的聯(lián)系地址和電話告訴我;
如果需要,我們會和您聯(lián)系的,好嗎⑼對不起,您撥錯了。
⑽對不起,請出示您的工作證,介紹信、身份證。
⑾請問您的姓名⑿請?zhí)岢鰧氋F意見,您還有什么問題⒀謝謝您的合作,歡迎下次再來,再見⒁您好,請問需要幫忙嗎⒂不客氣,這是我的工作職責。
7.4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a、熱愛本職,忠于職守護衛(wèi)員擔負著協(xié)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業(yè)主(住戶)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
因此,護衛(wèi)員要樹立起主人翁的責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職工作與實現社會安全的大目標聯(lián)系起來,以高度的敬業(yè)精神,滿腔熱情地投入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兢兢業(yè)業(yè),任勞任怨,出色地完成護衛(wèi)任務。
b、遵紀守法,勇于護法護衛(wèi)員必須模范地學法、守法、用法、護法,確保業(yè)主(住戶)的安全,通過提供優(yōu)質的安全服務,贏得社會認可和業(yè)主(住戶)的信任。
c、不計得失,勇于奉獻護衛(wèi)員是公司和業(yè)主(住戶)正當利益的忠誠衛(wèi)士,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應當將公司和業(yè)主(住戶)的正當利益擺在第一位,為了維護公司利益和業(yè)主(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惜犧牲一切,甚至獻出生命。
d、文明執(zhí)勤,禮貌待人熱愛人民,關心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是社會主義職業(yè)道德的核心。
文明執(zhí)勤、禮貌待人是護衛(wèi)人員精神風貌的具體表現,也是貫徹業(yè)主至上、服務第一的企業(yè)宗旨的具體體現。
e、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安全服務與業(yè)主(住戶)有著廣泛的聯(lián)系。
有些人為謀取私利,會通過各種途徑對護衛(wèi)員進行收買拉攏,為其實施違章、違法行為打開方便之門。
因此,護衛(wèi)員必須廉潔自律,堅持原則,照章辦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業(yè)主(住戶)的任何禮品或禮金,不給違法違紀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機。
7.5文明規(guī)范用語,護衛(wèi)員在執(zhí)勤時必須使用文明用語。
a.門崗值勤
1)遇到進入小區(qū)的客人、施工人員時:-先生(小姐)請您出示證件。
-檢驗證件合格后: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檢驗證件不合格時:對不起,您的證件已需要更換(過期),請到處辦理新證件后方可使用。
2)遇到沒有辦理證件,確需進入小區(qū)(大廈)的客人、施工人員時:-請問您到此有什么事-請您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3.)遇到閑散人員進入小區(qū)時:-對不起,按規(guī)定您不能進入處,請離開。
-先生(小姐),請問您找誰-請您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
-您離開時請被訪人后交回《臨時出入證》,謝謝請進。
4)遇到客戶進入或離開小區(qū)(大廈)時應主動問好(對外國人用外語問好)。
5)遇到汽車進入防區(qū)時:掛有出入證的車輛檢驗后放行;
沒有出入證的車輛,必須詢問:-請問您的車輛進入小區(qū)(大廈)有什么事-請您稍等,我和聯(lián)系一下。
-請您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
-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6)對離開小區(qū)(大廈)的人員必須進行檢查,檢查時:-請您出示證件,謝謝再見-請問您帶的是什么物品請接受檢查。
-給您添麻煩了,謝謝再見,敬禮。
-您的物品不能帶出小區(qū)(大廈),請您到門崗值班室等候處理。
7)巡邏、執(zhí)勤、進行證件檢查時:-敬禮請您出示證件檢查,謝謝-請問您在哪里工作-謝謝祝您工作順利。
-您的證件不合要求,請跟我到處。
-您不能在此地區(qū)逗留,請您盡快離開。
8)遇到需要進行幫助時:-您好,我是護衛(wèi)員,請問您有什么事需要幫助嗎b.使用電話時的規(guī)范用語:
1)您好,我是(管理處)護衛(wèi)員,請問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幫忙的嗎) 2)您好,我是管理處)護衛(wèi)員,我可以和講話嗎謝謝 3.)通話完畢時要說謝謝,再見8監(jiān)督檢查
8.1早、中、晚班,由安保部班長每日對各崗位查崗。
同時,隊長不定期對各班崗位值班情況進行抽查,填寫《查崗記錄表》。
8.2管理處、安保部按《安全管理程序》對管理處安全護衛(wèi)和停車場管理每月進行檢查,填寫《監(jiān)督檢查記錄》。
檢查各崗位值班人員是否有脫崗、串崗、睡崗現象;
檢查各崗位值班人員是否儀容整齊、精神飽滿、忠于職守。
第7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某物業(yè)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的使用
1.1支票是銀行的存款人簽發(fā)給收款人辦理結算或委托開戶銀行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票據,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現金支票不能轉帳,轉帳支票不能支取現金。
1.2單位在同城或票據交換地區(qū)的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以及其他有關款項的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1.3公司所屬各部門因采購商品、物資材料、用具設備或支付外單位勞務費用時,財務人員要嚴格進行審核,根據手續(xù)完備,印章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簽發(fā)支票,將簽發(fā)日期、收款單位、大小寫金額、用途等填寫齊全,并在支付支票的原始憑證上及時加蓋轉帳付訖章,超過現金起點和不屬于現金支付范圍的款項不得簽發(fā)現金支票。
1.4因工作需要而借用支票,由借用者填寫借款單(支票),經借用者及部門經理簽字后交由總經理審批,到財務部門領取支票。財務部門簽發(fā)支票時,要將支票內容填寫齊全,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填寫簽發(fā)日期、收款單位及用途。為嚴格使用支票并隨時掌握支票使用情況,領用支票當日結算。遇特殊情況要向財務人員說明原因,方可延時結算。
1.5外出采購人員領用支票要預先提出進貨品種數量、用款額度,按照采購權限確定資金使用限額。采購人員要嚴格掌握已核定的資金使用限額,遇有特殊情況需超額使用時,要及時與財務人員聯(lián)系,重新確定使用限額,如造成銀行空頭和罰款由使用支票者負責。
2支票的管理
2.1財務部門要設專人保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章,支票隨簽發(fā)隨蓋章,不得先蓋好章備用。支票和印章要分開保管,并建立支票登記簿,按支票號碼逐一進行登記,對已簽發(fā)的支票要及時催促注銷定期核對,發(fā)現丟失、短少要立即查找,并及時報告領導。
2.2為避免簽發(fā)空頭支票,財會人員要準確地控制銀行存款金額,及時逐筆準確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定期與銀行對帳單進行核對,編制銀行未達帳項調節(jié)表。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匯報。
2.3每次借用支票最多兩張,財務部門將交回的支票存根要核對號碼,及時注銷,對借出的支票有權督促及時核銷。
2.4借用支票人員對于支票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一旦發(fā)現丟失、被盜要及時查找并向領導匯報,同時向公司財務部匯報、由財務部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xù)。因丟失支票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丟失支票而又沒能及時報告,及時尋找的,要嚴肅處理。
2.5顧客交來的支票,要審查支票內容,填寫齊全,無涂改,印章清晰明確,大小寫金額相符正確,是在有效期內,方可收受,否則予以退回,收受支票還應及時在有關原始憑證上加蓋轉帳收訖章。為防止發(fā)生意外,所收支票要及時交公司財務部門送存銀行。
3支票管理的其他規(guī)定
3.1支票起點為100元,提示付款期限為10天(從簽開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順延)。
3.2簽發(fā)支票應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以及經市人民銀行批準的打印機,未按規(guī)定填寫被涂改冒領的,由簽發(fā)人負責。支票正面的簽發(fā)日期必須用中文(漢字大寫)書寫,用阿拉伯數碼填寫的支票無效。支票上的日期、收款人名稱、金額大小寫均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無效。
3.3支票一律記名,簽發(fā)人必須在銀行帳戶余額內按照規(guī)定向收款人簽發(fā)支票,對簽發(fā)空頭支票或印章與預留印簽不符的支票而造成銀行退票,致使罰款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4必須嚴格執(zhí)行《銀行結算辦法》,不準簽發(fā)空頭支票,不準將支票出借或轉給別的單位使用,不準出租出借帳戶。
3.5過期作廢支票要在支票上蓋作廢戳記,并按票號裝訂在原始憑證序列中,妥善保管,不準亂扔亂放。
4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
4.1支票與銀行預留印簽應分別保管,不得由出納一人管理。
4.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必須有專人嚴格保管,不得借出,如因需要,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由財務部人員攜帶隨行。
4.3如因業(yè)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或法人章的,須打報告寫明用章原因、日期、部門、所蓋份數等,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在借印簽本上登記,方可使用。
4.4如因保管人保管不當,造成公司損失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8篇 某物業(yè)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收取與上交
1.各現金收取點每周二、四將所收現金送存財務;如當日所收現金數額較大,須于當日15:30前與礦財務聯(lián)系并及時上交。
2.庫存現金最高上限為5000元,超過即視為違紀,當事人按“三違”處理,并罰當事人200元、罰單位行政主管500元。
3.嚴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賬、將現金轉借或挪用等行為,一經查實,當事人調離崗位,罰當事人500元、罰單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置。
二、現金保管
1.各收費點配齊小型保險柜,保險柜應用地螺絲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堅固實用、防潮、防水、通風較好的房間,房間應安有防盜門。
2.限額內的現金一律放在保險柜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帶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賬號。
3.收費人員崗位調動,新收費人員應更換使用新的密碼;保險柜鑰匙丟失或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報請領導處理,不得隨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鑰匙。
4.紙幣和鑄幣,應實行分類保管。收費員對庫存票幣分別按照紙幣的票面金額和鑄幣的幣面金額,以及整數(即大數)和零數(即小數)分類保管。
三、現金盤點與監(jiān)督管理
1.收費人員要每天清點庫存的現金,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并填制現金收、繳、余日記臺賬。出現盤虧或盤盈,均按實際差額的2倍給予行政主管處罰。
2.公司辦每周三、五對現金收取點進行監(jiān)盤,監(jiān)盤情況要編寫簡報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并在每周公司例會上通報。單位行政領導及收費人員有義務配合監(jiān)盤,并對監(jiān)盤情況簽字確認。
第9篇 某物業(yè)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1.分類
1.1固定資產的定義---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1.2低值易耗品的定義---不屬于固定資產,而又價值較高或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
1.3辦公用品的定義---辦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4物料用品的定義---進行物業(yè)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5小商品的定義---為銷售給大廈顧客的目的而購進的商品。
2.物資采購制度
2.1各部門凡需新增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種其它物資,應先行到公司倉庫領用,倉庫無庫存的,可申請購買。
2.2部門申購應先將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編制的預算內,預算經批準后,可正式申請購買。
2.3預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資,經總經理批準可以先行購買,再補作預算。
2.4各種物品的采購主要由行政及人事部負責,但對一些急切需用或專業(yè)用品,可由部門經理申請,總物業(yè)經理批準后由使用部門進行采購。
2.5各部門對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應根據使用情況提出每月的耗用量,倉庫根據該物品消耗時間的長短定出最低庫存量,在接近最低庫存量時,通知有關部門申購物品。
2.6申請購買物品申購部門填寫物品申購單,申購單需詳細列明所需購買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用途(或使用個地方)。
2.7采購部門審核申購物品的庫存情況和報價,財務部審核申購的物資和金額有否符合預算,最后由總經理審批。
2.8負責采購的人員應隨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場價格和供應情況,接到申購單后,向有關供貨商詢價,并在申購單上填報三家以上供貨商的報價。
2.9對于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據不同供貨商對不同物品的報價按質優(yōu)價廉的原則選定固定的供貨商。
2.10負責采購的部門應要求固定供貨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貨價和供貨品種,根據可供貨品種和價格核對申購物品的報價。
2.11采購部門應要求供貨商加強配合,根據供貨商提供的供貨物品和價格清單做好采購計劃,爭取節(jié)省采購所需的時間,為物資使用部門創(chuàng)造效益。
2.12對于一時在市場上難以購買和購買程序需占用較長時間的物品,采購部門應將情況知會給使用部門,以使使用部門能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2.13采購部門在收到已批準的申購單后,屬于由固定供貨商供應的,應通知固定供貨商送貨上門,并采用定期結算的方式結算貨款。
3.倉庫管理制度
3.1對倉管人員的要求
3.1.1倉管人員應熟悉其所保管物資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識、規(guī)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3.1.2及時、準確地做好記賬工作,如實反映物資的庫存及發(fā)放情況。
3.1.3經常保持倉庫環(huán)境的整潔文明、各種物資存放整齊。
3.2驗收進倉制度
3.2.1所有物資進倉前由采購人員填寫一式四聯(lián)收料單(進庫單),收料單的內容包括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單價和金額。
3.2.2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對進倉的物資必須驗收其質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2.3凡尚未取得發(fā)票而先行進倉的物資,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必須核對收料單上所列的品名、規(guī)格、數量與實收物資及送貨單是否相符。
3.2.4已取得發(fā)票的物資,還必須對發(fā)票上所列的內容進行核對。
3.2.5收料單一式四聯(lián),完成驗收手續(xù)由倉管人員簽收后,其中:
a.第一聯(lián)倉庫留存,作收貨的記賬依據;
b.二聯(lián)隨同發(fā)票報銷;
c.第三聯(lián)送財務部存查(倉管人員在完成驗收手續(xù)后,每十天匯集后交財務部);
d.第四聯(lián)由采購人員(經辦人)留存。
3.3保管制度
固定資產的管理
3.3.1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保管;固定資產如個人使用,個人保管,個人在財務部(或行政及人事部)辦理領用手續(xù),各部門公共使用的,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如發(fā)生人為損壞或丟失,需照價賠償。
3.3.2固定資產要定期清查盤點,最少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時要對實物逐項點數,填列固定資產盤存表,按類別,品名詳列帳存數量金額和實存數量金額,由參加盤點人簽章證明,保管備查,固定資產明細帳和固定資產總帳要按時核對,作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出現盤盈、盤虧要及時上報。
3.3.3固定資產的調出、變賣和因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時,必須按管理處權限辦理,合法批準手續(xù),其變賣價格由財務部與使用部商定,需報廢及清理之固定資產要進行審查與技術鑒定后報總物業(yè)經理批準,進行帳務處理,凡屬人為造成固定資產報廢或損壞,必須上報總物業(yè)經理處理并追究其個人責任及相應的處罰。
其它物資的管理
3.3.4其它物資均先由倉庫驗收,屬各分倉的物品再由各分倉領出分別倉庫進行保管。
3.3.5財務部要對購進的各項固定資產建帳建卡,根據稅務局要求和會計核算方法,按月計提折舊費,固定資產折舊提取方法采用直線法。
3.3.6所有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統(tǒng)一按分類編號。
3.3.7倉庫按物品編號劃分存放區(qū)域,物品根據其存放條件及編號,有條理地存放于倉庫內。
3.3.8倉管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物資存放的情況,發(fā)現物資有變質情況時,應及時進行處理。
3.3.9各種物資應做到賬實相符,并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a.盤點中發(fā)現有盤盈、盤虧及變質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及財務部;
b.情況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總物業(yè)經理。
c.盤點報告在每月月底前上報財務部匯總。
3.3.10各倉庫應分品種、規(guī)格設賬登記各種物資的收、發(fā)、存情況,每月終了,公司倉庫應與各分類倉庫核對當月的收、發(fā)、存情況,并定期進行賬實核對。各倉庫收發(fā)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倉倉管人員必須報送當月報表至公司倉管理人員核對,公司倉管理人員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總物業(yè)經理、主管部門及財務部報送本月的報表。
3.3.11每月終了,倉庫向行政及人事部按部門提交當月增加物資清單,行政及人事部在此基礎上匯總直接購買、報廢、調用等完成當月各部門增減物資清單。清單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行政及人事部、財務部各一份。
3.3.12凡屬代保管的物資(含暫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辦理進倉手續(xù),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4物品領用及出庫
3.4.1領用各種物資都必須辦理領用手續(xù),各種物資的領用手續(xù)均須由主管領導簽名。
3.4.2領用的固定資產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部門登記物資保管清單,使用部門應每一季度清點一次,并將清點結果列表報行政及人事部;使用部門領用非消耗性物品屬個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人登記員工物品領用表。
3.4.3員工調離部門或離開公司時,應交回所領用的物品,并將員工物品領用表復印一份交行政及人事部,各級主管離任或調離公司時,應由上一級主管或管理部門清點其轄部份的物品。
3.4.4工程部及其它部門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倉庫申領一定數量,自行設倉保管。
3.4.5所有物資出庫一律憑使用部門開出的領料單發(fā)貨,領料單應列明出庫物資的編號品名、規(guī)格、數量、用途、使用區(qū)域(如樓宇)等,除有領用人員簽名外,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主管簽名。若領用的系非消耗物資,應同時填寫財產保管清單。
3.4.6倉管人員發(fā)貨時,要堅持按發(fā)貨程序發(fā)貨:一查庫存量,二先入先出,三當面點清。發(fā)貨時發(fā)貨人應在領料單上簽名并及時登記入賬。
3.4.7已領用的物資,凡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使用,應允許使用部門退貨。使用部門辦理退料銷賬手續(xù):填寫一式三聯(lián)的紅字領料單,倉庫憑紅字領料單作重新入賬的依據。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資,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4.8非消耗性的物資(含個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倉庫或發(fā)放部門領出后,使用部門應按品名、領用人填寫員工物品領用表。因嚴重損壞或因使用期限已滿等而無法繼續(xù)使用、需進行更換的非消耗性物資,領用時必須交舊領新。
3.4.9領料單一式三聯(lián),其中第一聯(lián)由倉庫作物資發(fā)出后的記賬依據;第二聯(lián)財務部存(倉庫發(fā)貨后每十天匯集交財務部)。第三聯(lián)由領料部門自存。
4.維修及報廢
4.1固定資產、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維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請修單,屬保修的物品聯(lián)系原保修單位進行維修;非保修物品屬辦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安排維修,其它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維修。
4.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報廢表,屬工程、機電、設備等物品報工程部;其它物資報行政及人事部。經鑒定確系無法使用的,經報請總物業(yè)經理批準,各部門在收到物資報廢表批復三天內,將報廢物資集中送往公司總倉庫,分別由行政及人事部或工程部進行處理。
第10篇 某物業(yè)項目公司客戶投訴管理制度
物業(yè)項目公司客戶投訴管理制度
一、做到五清楚、一報告的處理原則
(一)聽清楚:在接待用戶投訴時,應耐心聽用戶講完,聽清楚用戶投訴的內容,不得打斷用戶說話,更不能急于說話。
(二)問清楚:待用戶講完后,要進一步問清楚有關情況。切記與用戶正面辯駁,應客觀冷靜地引導用戶敘述清楚實際情況。
(三)跟清楚:受理用戶投訴要一跟到底,直到問題得到解決并回復用戶為止。對不能解決的投訴,應委婉向用戶講清楚,并確定下次回復的時間。
(四)復清楚:對用戶的投訴在充分了解有關情況后,應及時把處理的過程及結果清楚地回復用戶,以表明用戶的投訴以得到足夠的重視和妥善的解決。
(五)記清楚:處理用戶投訴后,應把投訴的事項、處理過程及結果清楚地記錄于用戶意見受理表內,由用戶加蓋意見后收回存檔。
(六)報告:重大投訴,必須馬上報各部門主管或公司領導。
二、投訴處理辦法:
(一)當接到一般性投訴時,將情況記錄在用戶意見受理表后,向有關職能部門反映,并立即將情況回復用戶。
(二)遇到重大投訴,超出部門處理權限,須將投訴事項移交部門主管處理,向投訴用戶解釋原因,并確定回復時間。
(三)對用戶的書面投訴,要在公司收文登記簿上登記后呈公司領導,處理完畢后以書面回復用戶。
(四)每月對投訴進行一次匯總,記錄在用戶意見受理表上,并根據用戶投訴情況,進行用戶回訪。
第11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0目的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使員工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2. 0適用范圍本公司生產與活動中的安全管理3.0職責公司安全主任負責安全工作的培訓
4.0引用文件《安全生產與勞動保護實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電工
5.1.1電工工作前,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仔細檢查各種工具,保證使用的工具絕緣性能良好。
5.1.2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仔細檢查和空氣試驗,如發(fā)現有裂紋或漏氣,不得使用。
5.1.3絕緣鞋不準裸足穿用
5.1.4在作業(yè)場所檢修低壓線路和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
總閘必須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或者拆除熔斷絲,以防止誤閘。
5.1.5各供電回路的操作開關,要有清楚明顯的標志牌。
停電時,先停負荷開關,后停隔離開關(即先用電點后供電點);
送電時,先送隔離開關,后送負荷開關(即先供電點后用電點)。
5.1.6盡可能不要帶電作業(yè),如必須帶電工作時,應遵守帶電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專人監(jiān)護等)
5.1.7在帶電檢修或操作電氣設備時,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5.1.8在危險的場所或者危險的情況下,嚴禁帶電作業(yè)
5.1.9嚴禁在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過程中交接班。
若交接班過程中有事故發(fā)生,應停止交接。
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協(xié)助。
5.1.10電工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備急用。
5.1.11如發(fā)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如來不及切斷電源且為低壓時應用干燥的不導電物體,將觸電者脫離電源。
如為高壓,則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切斷電源。
然后對觸電者及時采用人工呼吸法進行急救,同時盡快和醫(yī)院聯(lián)系。
5.2電梯工
5.2.1 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必須特別注意安全。
維修保養(yǎng)時一般必須切斷電源,特殊情況下不能拉開電源時,應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謹慎地工作,以免觸電或卷人引繩輪等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
5.2.2 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嚴禁在機房或電梯轎箱內吸煙,機房內消防器材應齊備良好。
5.2.3 客梯因檢修或保養(yǎng)需停機時,必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后,方可停機。
5.2.4 在保養(yǎng)、維修中必須注意工作的協(xié)調和配合。
有人協(xié)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到對方的答應后方可操作。
5.2.5 在轎箱做檢修、保養(yǎng)工作時,除了判別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快車。
5.2.6 下井底作業(yè)時,禁止閉廳(廳站留有人監(jiān)視時例外),廳門口必須擺設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5.2.7 在井底作業(yè)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5.2.8 進入井道,井底作業(yè)時間,估計超過一小時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井道、井底作業(yè)指令規(guī)定。
5.2.9 進出廳門或維修保養(yǎng)廳門時,只許用工具墊門腳,嚴禁掛門纜仔,防止門纜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 0維修、保養(yǎng)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
5.2.1 1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遵守大廈動火作業(yè)規(guī)定,指定專人操作和監(jiān)視,事后清理火種,嚴防火災事故發(fā)生。
5.2.1 2嚴防水滲入機房或電梯。
如電梯有水滲入應立即停止使用,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5.2.1 3維修、保養(yǎng)、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應在一樓掛告示牌。
5.3焊工
5.3.1 焊工(含電焊、氣焊,下同)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防護用品,不準裸露身體,以防止燙傷和觸電。
5.3.2 焊工進行焊接作業(yè)前,應仔細檢查各種工具,如電焊鉗握把與電纜的聯(lián)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線皮是否有破損,確認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還應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應清除或隔離后才能進行焊接。
5.3.4 地線連接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不得將地線隨便捆綁或纏繞在被焊工件上。
5.3.5 開啟電焊機前,應檢查電焊地線是否與工件或其他導體連接,以防短路或觸電。
5.3.6 電焊機需改變觸點導板、二次線或對電焊機進行檢查時,都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
5.3.7 焊接時,應戴好防護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傷眼。
5.3.8 在通風不良的條件下進行焊接時,除采取措施防止觸電外,還應采取用排風扇排風等措施,保證通風良好,并有專人在外監(jiān)護。
5.3.9焊接時如采用行燈照明,一般情況下,應采用24伏的行燈
5.3.1 0凡有壓力或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管道、容器,嚴禁焊接作業(yè)。
如果必須施焊,應先排空管道、容器內的壓力,徹底清洗凈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經有關部門檢查測試,確認達到安全要求后,再將所有孔、蓋敞開,方可施焊。
5.3.1 1焊接用電纜線接頭處必須接觸良好,綁扎牢固,做到焊接時接頭處不冒煙。
5.3.1 2焊接電纜的截面積應根據焊接電流和所露電纜長度選用,防止電纜超載過熱而引起膠皮損壞、燃燒造成事故。
5.3.1 3焊工敲焊縫藥皮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止焊渣濺傷眼。
5.3.1 4停放在露天的電焊設備,必須有防雨設施,下雨天禁止進行焊接作業(yè)。
5.3.1 5氣割大型工件時,應將工件放穩(wěn)、墊牢,防止?jié)L動、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 氧氣調節(jié)手槍,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煙灰,再重新點火,以防止槍管窩火。
5.3.1 7氧一乙炔膠管與膠管接頭氣,氧一乙炔膠管與氧一乙炔表接頭處,膠管與割炬、焊炬接頭處,均不得漏氣,以防引起火災和爆炸。
5.3.1 8生產現場的焊接地點與氧化、乙炔瓶,液化氣瓶存放地點的距離應不小于10米。
5.3.1 9暫停氣焊工作或下班時,嚴禁將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內,防止焊炬、割炬漏氣造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5.3.2 0電、氣焊工作結束或離開現場前,應檢查工作場所有無火源隱患,并 電焊機或氧和一乙炔瓶閥。
5.4高空作業(yè)
5.4.1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yè),都屬于高空作業(yè)。
所有高空作業(yè)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yè)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yè)或臨時的,均應執(zhí)行本制度。
5.4.2從事高空作業(yè)的工人,必須進行身體檢查。
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癥及其他不適宜高空作業(yè)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yè)。
5.4.3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高空作業(yè):a)閃電、打雷、暴雨;
b)六級以上臺風;
c)鋼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業(yè)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當上述情況過后,必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和有關技術人員檢查各種作業(yè)設備,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恢復作業(yè)。
5.4.1高空作業(yè)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qū),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4.2凡經常進行高空作業(yè)的工人。
應配備工具袋。
高空作業(yè)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上或腳手架上亂放工具。
5.4.3登高作業(yè)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yè)。
5.4.4所有高空作業(yè)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
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yè)。
5.4.5電焊工在兩米以上高空焊接時,必須找適當位置掛好安全帶。
確實無處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掛安全帶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5.4.6進行高空焊接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要采取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等事故。
5.4.7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
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一同帶下。
5.4.11高空作業(yè)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遞物件。
5.4.12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5.4.13高空作業(yè)所用小型機具(如葫蘆、千斤頂等)應找適當位置放好,并用繩索、鉛絲捆綁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
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yè)人員不能超過2人。
5.4.15應盡量避免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yè)。
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上層不準堆放工具和物件。
否則,應保證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進行工作。
5.4.16高空作業(yè)區(qū)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業(yè)區(qū)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
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yè)區(qū)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嚴禁在高空作業(yè)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yè)區(qū)睡覺。
5.5車輛駕駛
5.5.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5.5.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
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5.5.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5.5.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5.5 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a)嚴禁酒后開車;
b)嚴禁超速行駛;
c)嚴禁超載行駛;
d)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會車時,不得超車;
e)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f)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g)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5.5.6 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
5.5.7 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
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5.9 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變。
5.5.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5.5.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
鎖閉車門窗。
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遭意外損傷。
5.6辦公室
5.6.1 保持辦公室門窗完好,破損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以防上偷盜、雨浸等不安全情況發(fā)生。
5.6.2 辦公室應通風、照明度好,地板應平整,翹起或破損地磚要及時修補。
5.6.3 辦公室的電腦、電氣設備等,未經培訓的人員不準使用,以避免觸電和損壞。
5.6.4 辦公室所有電氣設備的修理和更換,必須由持證電工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隨意修理和更換。
5.6.5 禁止將幾個人電器插頭插入同一個插座內,以防插座超負荷引起火災,電纜也不宜埋設在地毯下面,以免電纜線殘舊或損壞也不易發(fā)現。
5.6.6 下班后,必須將辦公室所有電源切斷,并關好門窗。
5.6.7 存有重要資料(檔案、帳冊等)、保險柜等設有技防裝置的辦公室,下班后應將技防裝置設定在工作狀態(tài)。
5.6.8 規(guī)定禁止吸煙的辦公場地,應嚴格執(zhí)行不得在室內吸煙的規(guī)定,并對違者執(zhí)罰。
5.6.9辦公室內的所有消防設備設施應保證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修理。
5.6.1 0節(jié)、假日和晚上時間原則上不準進入辦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應征得領導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員方可進入。
5.6.1 1如發(fā)生火災時,就盡快報警,同時疏散辦公室人員并積極控制和撲滅火災。
5.6.1 2一旦發(fā)生地震時,在高層樓房工作的人員,應盡快從太平門走下樓梯,不要乘電梯。
5.7食堂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過衛(wèi)生防疫鑒定,確定無傳染病,并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5.7.2 食堂采購不得購買腐爛、變質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飯菜必妥善處理,一旦變質,不得再供員工食用。
5.7.3 食堂飯菜內不得有蠅尸、鼠屎和酸、臭、異味。
5.7.4 食堂噴灑消毒藥液的時間最好在晚飯后,次日再重新高溫消毒餐具一次。
5.7.5 食堂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必須與火源、爐灶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液化氣鋼瓶使用或貯存時,必須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鋼架內,不可任意散放。
每次用氣后必須及時 總閥。
搬運時應旋好安全帽。
5.7.6 食堂內所有電氣設備的修理和更換,必須由持證電工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隨意修理和更換。
5.7.7 臨下班前應對食堂內外的安全做好巡視檢查, 照明、風扇, 石油氣總閥,切斷電炊具、電廚具的電源。
下班時關好門窗。
5.7.8 食堂內的所有消防設備設施應保證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修理。
第12篇 某物業(yè)公司內刊編輯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公司內刊編輯管理制度
1.0目的
1.1為進一步推進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加強企業(yè)文化宣貫渠道建設,保證公司內刊《物業(yè)人》運作的規(guī)范性和可延續(xù)性,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品質部下設《物業(yè)人》編輯部,負責內刊《物業(yè)人》的編輯、出版、發(fā)行等各項工作,并對通訊員進行管理。
1.3本制度所稱通訊員是指就職于集團物業(yè)各單位,經各項目提出和公司批準,負責所在單位新聞信息采編任務,定期向編輯部供稿的人員。
2. 0內刊工作目標2.1成為企業(yè)文化宣貫的重要渠道、形式之一,和企業(yè)文化建設互為依托、相互促進,發(fā)揮文化滲透的力量作用。
2. 2見證物業(yè)歷程,向相關各政府部門、各同行、及社會公眾反映并傳播物業(yè)文化,內聚人心、外塑形象。
2. 3成為員工之間、員工與公司管理團隊之間交流的渠道之一,承擔上情下達,下情上達作用;
深入宣傳公司的重大決策、制度、先進的企業(yè)文化;
揭示經營管理過程中阻礙發(fā)展的因素、現象和根源;
切實反映員工的心聲、建議和意見,掌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為公司的戰(zhàn)略發(fā)展、管理全局服務。
2. 4公司交代的其它目標。
3. 0編輯部章程3.1編輯部是公司內刊的具體辦事機構,所有組成人員為兼職形式,不單獨編制。
3. 2編輯部設執(zhí)行主編一名,副主編三名,責任編輯一名,另設通訊員若干。
3. 3編輯部的任務是:宣傳并做好組稿工作;
對各類來稿做好收稿、審稿、選稿、編輯、排版、校對等業(yè)務工作;
組織好出版、發(fā)行、回訪及通訊員管理工作;
跟其它企業(yè)內刊建立聯(lián)系和交流。
3. 4編輯部定期舉行會議,建立通訊員網絡,根據內刊宗旨和方針,制定內刊的總體規(guī)劃、年度計劃、單期計劃,按計劃出版刊物。
3. 5《物業(yè)人》為雙月刊,8日出版,每期四開四版,根據特殊需要,可臨時出版特刊和增刊。
3. 6編輯部成員工作職責:
3.6.1 執(zhí)行主編:負責編輯部工作的重大決策決斷。
3.6.2 副主編:負責編輯部工作計劃、措施的制定與執(zhí)行,全面負責每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企業(yè)內刊的編輯、出版、印刷、郵發(fā)、回訪等工作。
并按企業(yè)文化建設框架做好內刊新聞報道的策劃工作。
3.6.3 責任編輯:根據執(zhí)行主編要求,負責組織稿件來源,按版面要求有重點、有目的地組織通訊員進行采訪并及時編稿;
負責內刊的版面策劃設計、美工、排版、圖片處理等工作;
負責內刊的校對、出版、發(fā)行工作;
負責執(zhí)行編輯部工作指令。
3.6.4 通訊員的工作職責詳見第五章通訊員的管理
4.0內刊工作流程
4.1責編于內刊發(fā)行當月10號前制定好下一期內刊運作方案,由主編確定。
4.2責編于出刊雙月25日前組織通訊員例會,討論及決定各稿件安排和交稿時間,收集員工和內刊改進意見。
4.3責編負責向各部門邀稿,圖片收集。
并組版,確定版次和各個版面的內容(稿件、圖片和標題)。
4.4出刊前15個工作日,責編負責,排版,出小樣。
4.5出刊前10個工作日,主編審核小樣,責編配合修改并校稿,由總編定稿簽字。
4.6出刊月6號前印刷好。
4.7出刊月8號前完成發(fā)放工作。
4.8出刊月25日前完成回訪,員工和內刊改進意見收集工作。
4.9出刊月25日起全面開展下一期刊物準備工作。
5.0通訊員的管理
5.1通訊員工作的指導原則遵循企業(yè)文化建設及企業(yè)內刊的宣傳工作規(guī)律,及時、準確、全面地宣傳所在公司的工作成果,擴大社會影響,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把《物業(yè)人》辦成具有可讀性、信息性、熏陶性的企業(yè)內刊,為企業(yè)文化建設及公司的管理、發(fā)展服務。
5.2通訊員的基本條件
5.2.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較強的政治和新聞敏感性。
5.2.2 熱愛新聞報道及宣傳工作,熟悉所在公司(部門)業(yè)務,了解行業(yè)動態(tài),善于捕捉新聞信息。
5.2.3 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水平、采編能力或攝影等技能。
5.2.4 具有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嚴謹的工作作風和要強的學習能力。
5.2.5 具有很好的團隊精神和溝通能力、善于思考、勤于思考。
5.3通訊員的職責
5.3.1 通訊員由各項目負責人任命,受編輯部委托統(tǒng)管,負責所在(項目)單位的新聞信息采編工作,每月按規(guī)定向編輯部供稿。
5.3.2 通訊員負有信息上傳下達的職責,以內刊為載體,營造有利于集團發(fā)展的輿論環(huán)境。
通訊員以書面形式向編輯部反映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是需要上級單位協(xié)助解決的問題,編輯部視實際情況或刊登于內刊,或直接轉呈上級領導。
5.3.3 圍繞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規(guī)劃和當期企業(yè)內刊的版次安排,宣傳所在單位(部門)各項工作進展、成果,先進人物事跡。
5.3.4 通訊員要把握好新聞的時效性,及時收集整理所在單位(部門)的新聞線索,及時做好采編工作或上報編輯部。
按照編輯部的工作安排,完成所在單位(部門)或所負責欄目的稿件采寫工作。
5.3.5 通訊員除了自己撰寫稿件外,還應帶動、指導、幫助本單位(部門)愛好寫作的員工積極撰寫稿件(包括副刊非新聞類稿件),并針對《物業(yè)人》設置欄目積極投稿,同時做好本單位(部門)員工的稿件收集和報送工作。
通訊員可以代表編輯部向所在單位其員工約稿。
原則上,通訊員每月至少向編輯部提供二篇新聞類稿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交的,應向編輯部說明。
5.3.6 通訊員是各單位的宣傳骨干,在上級單位的指導下,應當積極配合所在單位的文化宣傳工作。
積極配合《物業(yè)人》執(zhí)行主編、責編完成對所在公司(部門)的采訪報道任務。
5.3.7 按要求參加編緝部組織的通訊員開展業(yè)務培訓活動。
5.3.8 協(xié)助編輯部做好《物業(yè)人》發(fā)放、回訪工作,收集關于改進企業(yè)文化建設工作、企業(yè)內刊宣傳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向編輯部反饋。
意見、建議既可以是對內刊發(fā)表的某篇文章或某一方面報道的具體反映,也可以是對內刊內容、版面、欄目設置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5.3.9遵守企業(yè)文化建設和內刊編輯管理制度、服從編輯部的業(yè)務管理。
5.4通訊員產生辦法
5.4.1通訊員人選由員工自薦或部門提名,經所在項目負責人同意,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至少配備1名通訊員。
5.4.2通訊員需先通過編輯部培訓后,方可開展工作。
5.5通訊員的權利與待遇
5.5.1通訊員受編輯部委托,在所在單位內部進行新聞采訪和專題調查,在適當范圍內,可以要求所在單位相關部門提供協(xié)助和支持。
5.5.2通訊員可參加編輯部組織的業(yè)務培訓和組織的各類活動。
5.5.3同等條件下,通訊員稿件優(yōu)先刊用,并署名通訊員。
對于特別優(yōu)秀的稿件編輯部可向外刊推薦發(fā)表。
5.6通訊員的獎勵編輯部在年底對各項目宣傳工作進行考評,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單位及通訊員予以表彰、獎勵(占總人數的30%,主要以投稿、刊稿數量和質量將作為評選優(yōu)秀通訊員的標準),表現優(yōu)秀的通訊員可以受聘為編輯部記者,特別優(yōu)秀者可作為企業(yè)文化建設、企業(yè)內刊工作儲備人才。
5.7通訊員的懲罰
5.7.1 通訊員若連續(xù)兩個月未向編輯部提供稿件和信息,編輯部將通知本人,若一月后仍無稿件投放,編輯部將取消其通訊員資格,并通報所在項目(部門),由所在項目(部門)報編輯部同意后增補人選。
5.7.2 通訊員要堅持新聞的真實性原則,對提供的稿件或新聞線索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通訊員每月上報的新聞稿件必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閱同意后,方可報送編輯部。
5.8通訊員日常管理
5.8.1 各項目(部門)是通訊員的歸口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有義務督促指導通訊員工作,并將通訊員的通訊工作作為其績效考核指標之一。
5.8.2 編輯部建立通訊員檔案。
編輯部每季度將根據通訊員來稿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公布發(fā)稿數量,并抄送各單位負責人。
5.8.3 通訊員因工作調動、離職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xù)擔任通訊工作的,由所在部門報編輯部同意后另行補充人選。
5.8.4 未被聘為通訊員的員工向編輯部供稿的數量和質量是編輯部對通訊員、所在項目(部門)企業(yè)文化建設和文化宣傳工作考評內容之一;
對表現突出的員工,編輯部將建議所在項目(部門)將其增補為通訊員。
6. 0稿件的管理
6.1新聞源(稿件圖片的收集)
6.1.1 公司本部會議新聞由品質專員負責采寫和圖片拍攝。
6.1.2 公司各部門新聞,由所在部門負責人事前報編輯部,由主編安排人員采訪。
6.1.3 各所屬項目(部門)新聞原則上由各通訊員采寫和拍攝圖片,特別重大的活動可事前報編輯部,由主編安排人員采訪。
6.1.4 原則上各項目(部門)的通訊員在刊物出刊前15個工作日將所在項目(部門)的新聞稿件和編輯部安排的專題報道稿件報送執(zhí)行主編處,特別重大的新聞也必須在截稿日前上交。
6.1.5 各所屬項目的通訊員來稿必須將有所在部門審核人簽字的原稿一并報送或傳真至編輯部。
原則上通訊員報送的稿件必須提供有所在部門審核人簽字的原稿和電子版。
6.1.6 公司其他員工來稿可以直接投遞到稿箱內,各所屬公司員工來稿直接交到所在項目通訊員處。
使用筆名者請注明工作單位、真實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以便及時發(fā)放稿酬。
6.2稿件、圖片的審核與管理
6.2.1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通訊員上報新聞稿件進行初審,涉及工程進展和財務數據的須同時經過所在部門工程和財務負責人一并簽字同意后方可以報送編輯部。
特殊情況在征得所在部門負責人或主編同意后方可刊發(fā)。
(通訊員反映各項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書面材料可不經過審核直接交編輯部)。
6.2.2 編輯部主編對稿件進行終審,仍有疑問的稿件,經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以刊發(fā);
所有稿件均需經主編審閱同意后方可刊發(fā)。
6.2.3 所有來稿編輯部均統(tǒng)一存檔,并登記好稿件、圖片名稱,通訊員及作者姓名,交稿時間,是否刊發(fā)意見等信息。
6.2.4 編輯部對上報的稿件有修改權,并將修改意見在一周之內反饋給通訊員,認為需補充資料或做補充采訪的,通訊員應予以配合。
稿件實現二審定稿制度,填寫《物業(yè)人來稿審核記錄》
6.2.5 各項目根據在編人員情況,每個項目每個月25前提供反映項目動態(tài)、工作心得、管理(經營)心得、生活感悟等體裁的稿件,在編人數在30人以下1篇,30-50人3篇,50人至100人為5篇,100人以上為6篇。
6.2.6 編輯部根據各項目供稿情況在《物業(yè)人撰稿一覽表》上做好記錄,在每月28日前遞品質部,由品質部根據公司制度對未完成指標項目責任人做出處理意見。
6.3稿件質量要求(通訊員稿件質量要求)
6.3.1 稿件內容包括報道所在項目(部門)活動的消息,重要會議新聞報道,宣傳先進人物或重要事件的通訊、人物特寫,針對某些問題的評論,以及適合《物業(yè)人》各欄目發(fā)表的各類文章。
6.3.2 文字稿件要求主題鮮明,文筆通暢,內容充實、生動,貼近公司實際,有思想性、時效性、趣味性和可讀性。
新聞稿件務求真實,名稱、時間、數字等一定要核實準確。
提倡寫短稿,一般情況下,新聞消息稿不少于500字,人物通訊稿不少于1500字,言論稿不少于800字。
6.3.3 新聞照片要求主題突出、角度新穎、新聞價值高、畫面清晰、層次豐富,數碼照片要求精度(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圖片說明必須準確注明時間、地點、事件、人物、職務,圖片的管理和稿件的管理一樣,需登記,原始圖片須存檔,備以后使用。
6.3.4 來稿應盡可能避免和減少錯別字。
6.4內刊廣告?zhèn)渥?內刊上刊登的所有廣告需經總經理確認簽字方才有效。
7. 0費用預算與管理
7.1所涉及的相關費用。
7.
1.1刊物印刷費用。
7.
1.2郵寄費用預算。
7.
1.3稿酬。
7.
1.4企業(yè)文化建設優(yōu)秀部門(企業(yè)文化建設相關制度中另行規(guī)定)、優(yōu)秀通訊員等年終獎勵費用。
7.2稿酬的發(fā)放與管理。
7.2.1 凡被采用刊登的稿件,按照優(yōu)稿優(yōu)酬的原則編輯部按以下標準向稿件被錄用的作者支付稿酬:字數(字)少于300300-500500-800800-以上圖片(張)標準(元)
7.2.2 通訊員每期完成一篇稿件屬工作職責不付給稿酬,超過壹篇的按以上稿酬標準支付。
7.2.3 未被聘為通訊員的員工,只要向編輯部提供稿件(包括新聞類稿件和非新聞類稿件)并被刊發(fā)的,按以上稿酬標準執(zhí)行。
7.2.4 執(zhí)行編輯部完成新聞類稿件采寫、圖片拍攝屬份內工作不再給付稿酬,刊發(fā)在副刊的文章按以上稿酬標準執(zhí)行。
7.2.5 稿件刊發(fā)以后,由責編將當月要發(fā)放的稿費填寫《物業(yè)人稿酬申請表》,經主管上級、公司總經理和集團批準后到財務部統(tǒng)一領取,稿酬由《物業(yè)人》編輯部統(tǒng)一發(fā)放。
并做在《物業(yè)人稿酬領取記錄》上做好領取記錄,稿酬發(fā)放完畢經主管上級審閱后送集團財務中心簽收。
8. 0內刊的出版和發(fā)行管理
8.1原則上保證集團公司管理層、各所屬項目工作人員每人一份和社區(qū)業(yè)主每人一份。
8.2集團公司由編輯部直接發(fā)放,不在總部辦公視具體情況可通過公司班車帶到或安排人員帶發(fā)。
8.3需向外單位郵寄刊物的,需向編輯部提出書面申請,注明收刊人詳細地址、姓名、郵編等詳細資料,并經過主編同意方可郵寄。
每期郵發(fā)必須登記數目、領取或郵寄部門、領取人、郵發(fā)責任人。
8.4依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嚴禁未經許可私自將內刊郵發(fā)給外單位人員。
9.0內刊的學習
9.1為了促進和傳播企業(yè)文化,使之達到《物業(yè)人》辦報的宗旨。
各項目(部門)負責人在內刊發(fā)行后的一周內組織所有在職員工進行學習。
9.2在學習過程中請對內刊存在的不足之處或建議,形成正式的會議紀要遞交至品質部。
10.0附則
10.1本制度由《物業(yè)人》編輯部解釋和修訂。
10.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fā)之日起實施。
1
1.0質量記錄
1
1.1物業(yè)人撰稿一覽表wy/qr-wy-004
1
1.2物業(yè)人來稿審核記錄wy/qr-wy-005
1
1.3物業(yè)人稿酬申請表wy/qr-wy-006
1
1.4
第13篇 某物業(yè)管理公司財務制度格式怎樣的
為了確保財務管理工作順利開展,每個公司都會制訂有關財務方面的制度,以下提供了某物業(yè)管理公司財務制度,供大家參考。
一、財務會計管理的涵義財務是指企業(yè)為達到既定目標所進行的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活動。在物業(yè)管理經營過程中,各類管理服務費、特約代辦服務費、各種兼營性服務的收入和相應的開支等,就構成了物業(yè)管理公司的資金運行。物業(yè)財務管理就是物業(yè)管理公司資金運行的管理,在資金運行過程中,包括整個物業(yè)經營出租、管理服務收費等資金的籌集、使用、耗費、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物業(yè)財務管理的對象就是物業(yè)經營、管理、服務的資金費用和利潤。為了提高經濟效益,擴大收入來源,使物業(yè)不斷保值增值,許多物業(yè)管理公司實行“一業(yè)為主,多種經營”的方針,公司下屬既有商業(yè)貿易部門,也有工程維修機構,還有出租物業(yè)及其他提供有償服務服務機構。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對資金籌集運用的管理,固定資產和經租房產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資金的管理,物業(yè)有償服務管理費的管理,流動資金和專用資金的管理,資金分配的管理,財務收支匯總平衡等等。財務管理的任務是:
(一) 籌集、管理資金這就是要保證物業(yè)經營的需要,加快資金周轉,不斷提高資金運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資金的收益率。物業(yè)管理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房租收入、物業(yè)有償服務管理費收入,要大力組織租金收入,加強有償服務管理費的收費工作,做到應收盡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資金使用上,對各項支出要妥善安排,嚴格控制,注意節(jié)約,防止浪費。充分發(fā)揮資金的效果。
(常管理工作;
(2) 每日做好各種會計憑證和賬務處理工作;
⑶ 每月、每季按時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定期向業(yè)主委員會公布管理收繳及使用情況;
(4) 負責檢查、審核各經營管理部門及下屬機構的收支賬目,向企業(yè)領導及時匯報工作情況;
(5) 檢查銀行、庫存現金和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 按照物業(yè)管理的行業(yè)特點和需要,分類計賬;完成企業(yè)領導交辦的財會工作。
3. 出納
(1) 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和財務管理制度;
(2) 管理好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支票等;
⑶ 及時追收企業(yè)各種應收款項,保護企業(yè)和業(yè)主利益不受損失;
(4) 編制有關現金收付記賬憑證、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的工作;
(5) 及時辦理各項轉賬、現金支票,按月將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并交會計作賬。
4. 統(tǒng)計員(電腦員)
(1) 及時統(tǒng)計、存儲各種費用收付資料,供主管會計參考;
(2) 維護好電腦設備,保管好所有資料,對變動資料數據應及時修改并存儲;
⑶ 及時輸入打印收費通知單,保證費用的按時收繳。
5. 收費員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所轄區(qū)業(yè)主(住戶)較多時,可專門在各管理處配備收款員,其職責是:
(1) 負責物業(yè)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的通知和收繳;
(2) 對繳費情況隨時進行統(tǒng)計,及時追討欠繳費用;
⑶ 承接與物業(yè)管理相關的經營服務收費,為業(yè)主辦理各項公用事業(yè)費的繳付;
(4) 和業(yè)主(使用人)交朋友,爭取他們對物業(y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協(xié)助搞好“窗口”服務;
(5) 完成企業(yè)和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14篇 某物業(yè)公司物資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公司物資管理制度1.分類
1.1固定資產的定義---單位價值2022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1.2低值易耗品的定義---不屬于固定資產,而又價值較高或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
1.3辦公用品的定義---辦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4物料用品的定義---進行物業(yè)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5小商品的定義---為銷售給大廈顧客的目的而購進的商品。
2. 物資采購制度2.1各部門凡需新增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種其它物資,應先行到公司倉庫領用,倉庫無庫存的,可申請購買。
2. 2部門申購應先將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編制的預算內,預算經批準后,可正式申請購買。
2. 3預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資,經總經理批準可以先行購買,再補作預算。
2. 4各種物品的采購主要由行政及人事部負責,但對一些急切需用或專業(yè)用品,可由部門經理申請,總物業(yè)經理批準后由使用部門進行采購。
2. 5各部門對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應根據使用情況提出每月的耗用量,倉庫根據該物品消耗時間的長短定出最低庫存量,在接近最低庫存量時,通知有關部門申購物品。
2. 6申請購買物品申購部門填寫物品申購單,申購單需詳細列明所需購買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用途(或使用個地方)。
2. 7采購部門審核申購物品的庫存情況和報價,財務部審核申購的物資和金額有否符合預算,最后由總經理審批。
2. 8負責采購的人員應隨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場價格和供應情況,接到申購單后,向有關供貨商詢價,并在申購單上填報三家以上供貨商的報價。
2. 9對于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據不同供貨商對不同物品的報價按質優(yōu)價廉的原則選定固定的供貨商。
2. 10負責采購的部門應要求固定供貨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貨價和供貨品種,根據可供貨品種和價格核對申購物品的報價。
2. 11采購部門應要求供貨商加強配合,根據供貨商提供的供貨物品和價格清單做好采購計劃,爭取節(jié)省采購所需的時間,為物資使用部門創(chuàng)造效益。
2. 12對于一時在市場上難以購買和購買程序需占用較長時間的物品,采購部門應將情況知會給使用部門,以使使用部門能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2. 13采購部門在收到已批準的申購單后,屬于由固定供貨商供應的,應通知固定供貨商送貨上門,并采用定期結算的方式結算貨款。
3. 倉庫管理制度3.1對倉管人員的要求3.
1.1倉管人員應熟悉其所保管物資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識、規(guī)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3.1.2及時、準確地做好記賬工作,如實反映物資的庫存及發(fā)放情況。
3.1.3經常保持倉庫環(huán)境的整潔文明、各種物資存放整齊。
3. 2驗收進倉制度
3.2.1 所有物資進倉前由采購人員填寫一式四聯(lián)收料單(進庫單),收料單的內容包括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單價和金額。
3.2.2 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對進倉的物資必須驗收其質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2.3 凡尚未取得發(fā)票而先行進倉的物資,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必須核對收料單上所列的品名、規(guī)格、數量與實收物資及送貨單是否相符。
3.2.4 已取得發(fā)票的物資,還必須對發(fā)票上所列的內容進行核對。
3.2.5 收料單一式四聯(lián),完成驗收手續(xù)由倉管人員簽收后,其中:a.第一聯(lián)倉庫留存,作收貨的記賬依據;
b.二聯(lián)隨同發(fā)票報銷;
c.第三聯(lián)送財務部存查(倉管人員在完成驗收手續(xù)后,每十天匯集后交財務部);
d.第四聯(lián)由采購人員(經辦人)留存。
3. 3保管制度固定資產的管理
3.3.1 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保管;
固定資產如個人使用,個人保管,個人在財務部(或行政及人事部)辦理領用手續(xù),各部門公共使用的,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如發(fā)生人為損壞或丟失,需照價賠償。
3.3.2 固定資產要定期清查盤點,最少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時要對實物逐項點數,填列固定資產盤存表,按類別,品名詳列帳存數量金額和實存數量金額,由參加盤點人簽章證明,保管備查,固定資產明細帳和固定資產總帳要按時核對,作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出現盤盈、盤虧要及時上報。
3.3.3 固定資產的調出、變賣和因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時,必須按管理處權限辦理,合法批準手續(xù),其變賣價格由財務部與使用部商定,需報廢及清理之固定資產要進行審查與技術鑒定后報總物業(yè)經理批準,進行帳務處理,凡屬人為造成固定資產報廢或損壞,必須上報總物業(yè)經理處理并追究其個人責任及相應的處罰。
其它物資的管理
3.3.4 其它物資均先由倉庫驗收,屬各分倉的物品再由各分倉領出分別倉庫進行保管。
3.3.5 財務部要對購進的各項固定資產建帳建卡,根據稅務局要求和會計核算方法,按月計提折舊費,固定資產折舊提取方法采用直線法。
3.3.6 所有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統(tǒng)一按分類編號。
3.3.7 倉庫按物品編號劃分存放區(qū)域,物品根據其存放條件及編號,有條理地存放于倉庫內。
3.3.8 倉管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物資存放的情況,發(fā)現物資有變質情況時,應及時進行處理。
3.3.9 各種物資應做到賬實相符,并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a.盤點中發(fā)現有盤盈、盤虧及變質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及財務部;
b.情況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總物業(yè)經理。
c.盤點報告在每月月底前上報財務部匯總。
3.3.1 0各倉庫應分品種、規(guī)格設賬登記各種物資的收、發(fā)、存情況,每月終了,公司倉庫應與各分類倉庫核對當月的收、發(fā)、存情況,并定期進行賬實核對。
各倉庫收發(fā)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倉倉管人員必須報送當月報表至公司倉管理人員核對,公司倉管理人員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總物業(yè)經理、主管部門及財務部報送本月的報表。
3.3.1 1每月終了,倉庫向行政及人事部按部門提交當月增加物資清單,行政及人事部在此基礎上匯總直接購買、報廢、調用等完成當月各部門增減物資清單。
清單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行政及人事部、財務部各一份。
3.3.1 2凡屬代保管的物資(含暫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辦理進倉手續(xù),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 4物品領用及出庫
3.4.1 領用各種物資都必須辦理領用手續(xù),各種物資的領用手續(xù)均須由主管領導簽名。
3.4.2 領用的固定資產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部門登記物資保管清單,使用部門應每一季度清點一次,并將清點結果列表報行政及人事部;
使用部門領用非消耗性物品屬個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人登記員工物品領用表。
3.4.3 員工調離部門或離開公司時,應交回所領用的物品,并將員工物品領用表復印一份交行政及人事部,各級主管離任或調離公司時,應由上一級主管或管理部門清點其轄部份的物品。
3.4.4 工程部及其它部門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倉庫申領一定數量,自行設倉保管。
3.4.5 所有物資出庫一律憑使用部門開出的領料單發(fā)貨,領料單應列明出庫物資的編號品名、規(guī)格、數量、用途、使用區(qū)域(如樓宇)等,除有領用人員簽名外,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主管簽名。
若領用的系非消耗物資,應同時填寫財產保管清單。
3.4.6 倉管人員發(fā)貨時,要堅持按發(fā)貨程序發(fā)貨:一查庫存量,二先入先出,三當面點清。
發(fā)貨時發(fā)貨人應在領料單上簽名并及時登記入賬。
3.4.7 已領用的物資,凡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使用,應允許使用部門退貨。
使用部門辦理退料銷賬手續(xù):填寫一式三聯(lián)的紅字領料單,倉庫憑紅字領料單作重新入賬的依據。
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資,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4.8 非消耗性的物資(含個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倉庫或發(fā)放部門領出后,使用部門應按品名、領用人填寫員工物品領用表。
因嚴重損壞或因使用期限已滿等而無法繼續(xù)使用、需進行更換的非消耗性物資,領用時必須交舊領新。
3.4.9 領料單一式三聯(lián),其中第一聯(lián)由倉庫作物資發(fā)出后的記賬依據;
第二聯(lián)財務部存(倉庫發(fā)貨后每十天匯集交財務部)。
第三聯(lián)由領料部門自存。
4. 維修及報廢
4.1固定資產、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維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請修單,屬保修的物品聯(lián)系原保修單位進行維修;
非保修物品屬辦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安排維修,其它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維修。
4.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報廢表,屬工程、機電、設備等物品報工程部;
其它物資報行政及人事部。
經鑒定確系無法使用的,經報請總物業(yè)經理批準,各部門在收到物資報廢表批復三天內,將報廢物資集中送往公司總倉庫,分別由行政及人事部或工程部進行處理。
4.3需維修或報廢的上述物資如屬人為損壞、報廢或丟失的,應由責任人進行賠償。
第15篇 某物業(y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