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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3

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檢查與維護:在每次使用前,應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2. 操作培訓: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了解設備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規(guī)定。

3. 個人防護:使用設備時,員工需佩戴適當的防護裝備,如安全帽、護目鏡和防護手套。

4. 應急措施:制定并執(zhí)行應急計劃,以應對可能出現的設備故障或事故。

5. 使用限制:禁止未經授權的人員操作設備,嚴禁超負荷或不當使用設備。

6. 停機程序:在設備使用完畢后,應按照正確程序關閉設備,并進行必要的清潔和保養(yǎng)。

目的和意義

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設立旨在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降低設備損壞的風險,提高生產效率,同時也有助于維護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通過規(guī)范操作,可以預防因人為失誤導致的設備故障,減少維修成本,延長設備壽命。此外,良好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還能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增強企業(yè)形象,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法規(guī)要求。

注意事項

1. 在設備啟動前,務必確認所有安全裝置完好無損,如防護罩、緊急停止按鈕等。

2. 操作過程中,保持專注,避免分心或進行無關動作,以防發(fā)生意外。

3. 使用電動工具時,確保電源線無破損,插頭干燥,防止觸電。

4. 當設備出現異常聲音、煙霧或其他異常情況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并報告給維修人員。

5. 遵守設備的使用周期,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以保證其性能和安全性。

6. 在進行高風險操作時,如高空作業(yè)或重型設備操作,必須有專人監(jiān)督,確保安全。

7.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避免雜物堆積,防止滑倒或絆倒事故。

8. 了解并熟悉設備的操作手冊,遇到不明情況時,不要擅自處理,應尋求專業(yè)指導。

這些注意事項旨在提醒每一位員工,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只有每個人都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我們的工作環(huán)境才能真正安全,生產活動才能順利進行。請每位員工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牢記心中,讓安全成為我們日常工作的習慣。

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氧氣、乙炔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時避免激烈振動和碰撞沖擊,防止氣瓶直接受熱。

二、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等易燃氣瓶混裝運輸。

三、氧氣瓶與乙炔瓶明火距離不少于10米,而氣瓶間距離保持5米以上。

四、開啟瓶閥時,用力要平穩(wěn),操作者應位于出氣口側以防受氣體沖擊,使用減壓器時應檢查氣瓶絲口是否完好、緊固,防止高壓沖掉。

五、嚴禁將瓶內氣體用盡,須留有余壓以防空氣倒灌和用于檢查。

六、必須按規(guī)定連接氣帶與氣瓶,嚴禁亂接膠管,以防事故,且氧氣、乙炔膠管長度以20―30米為宜。

七、焊割時發(fā)現回火或發(fā)現有倒吸聲音,應立即關閉割炬上的已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稍停后開啟氧氣閥門把焊割內灰塵吹掉,恢復正常使用。

八、在輸氣膠管或減壓器發(fā)生爆炸,燃燒時應立即關閉瓶閥。

九、若發(fā)現瓶閥易燒塞或瓶體等部位有漏氣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把氣瓶轉移到安全地點妥善處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十、當氣瓶瓶閥易燒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氣而著火時應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同時用水冷卻瓶壁以防進一步發(fā)生危險。

十一、若發(fā)現瓶壁溫度異常升高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的冷水噴淋以防燃燒和爆炸事故。

十二、氧氣、乙炔瓶在運輸中嚴禁使用電動葫蘆,塔吊等器器械吊裝運輸,動輸過程中必須先撤去減壓器、氧氣、乙炔瓶上必須確保防振圈,氣帶嚴禁漏氣。

十三、使用氧氣、乙炔設備時應根據鋼材厚度選擇適當的割具,在切割材料中應把材料墊高10mm左右,防止氧化鐵割爛下面材料。

十四、使用結束時,須將氣瓶閥門關閉,收好氣帶,并將氣瓶放回規(guī)定位置,整理好氧氣設備,并打掃使用場所清潔。

十五、氧氣、乙炔焊割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焊割作業(yè)特種作業(yè)證,做到持證上崗。

第2篇 通信電氣設施、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照明燈具的選用與使用

1.管道施工現場及線路施工室外作業(yè),其照明及安全紅燈燈具,應采用防水式燈具。

2.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作業(yè),其照明應采用防爆式的燈具。

3.當用150w以上(含150w)的燈泡時,不準使用膠木燈具;施工作業(yè)的照明,不準使用自帶開關的燈具。

4.在管道溝、坑沿線設置普通照明燈具及安全紅燈,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條 行燈(工作手燈)

1.行燈手柄應絕緣,燈泡帶金屬護罩;燈泡銅頭不得裸露。在人孔、溝、坑及容器內作業(yè),采用行燈照明時,其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和特別潮濕的場所,電壓不得超過12v。管道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標志燈電壓不超過36v。

2.使用前必須檢查,手柄劈裂、無護罩;燈泡銅頭裸露、導線破損、老化等現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第三條 高熱燈具

1.設置、使用高熱燈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應大于2.5m,距溝、坑邊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證安全距離。高熱燈具的金屬支架應有接地或接零保護;在露天使用,應有防雨措施。

2.白熾燈鎢絲燒斷后,不準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燒斷引起燈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鎢燈的安裝,必須保持燈管的水平狀態(tài),不得傾斜、不得受震動。燈管應有專用燈罩。

第四條 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

1.插銷(插頭與插座的總稱)、刀閘、開關、熔斷器必須完整無損,否則不準使用。帶電體裸露者,不準使用。

2.插頭與插座孔必須一致方可使用。安全電壓插座應采用與高電壓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錯而發(fā)生意外。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

3.線路施工作業(yè)用電,應采用多功能插銷板(接線板)連接,不準從用戶的電氣設施上直接接電源;在室外使用插銷板、應有防雨措施。插銷板導線應為橡套纜線。

4.管道施工現場所用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必須安裝在配電箱、閘箱內。

5.熔斷器的保險絲規(guī)格與用電負荷必須匹配;不準以其它任何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第五條 配電箱、閘箱

1.配電箱、閘箱應堅固、嚴密,結構合理,設施齊全、完整。在施工現場使用時,箱門要上鎖并寫上單位名稱及號碼。閘箱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熔斷器、閘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現場使用配電箱、閘箱,須有防雨措施,應設置在安全、穩(wěn)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物或雜物。配電箱設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應少于1.3m。

3.施工現場借用電源,引入總配電箱后,應視現場用電情況,設若干個分配電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電箱至閘箱距離為40―60m;閘箱距用電處不得超過5m。

第六條 電源線

1.施工現場從借用電源處至總配電箱,總、分配電箱與閘箱之間,用電設備、發(fā)電機、手持式電動工具、施工標志燈、行燈、高熱燈具的導線及電源線,均應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橡套電纜線;安全紅燈、普通照明燈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

2.施工現場架設電源線,嚴禁架設在樹枝及糟朽、傾斜、露筋電桿上和房屋的陽臺、窗戶及站牌等導電或絕緣不良的物體上。嚴禁敷設在地面上;嚴禁成束、盤繞架設或用裸線綁扎。

3.施工現場安全紅燈與照明燈,不準同用一路電源線,必須分設。用電設備必須一機一線,不準借用安全紅燈、照明燈的電源線路。

4.線路施工現場設置安全紅燈、照明燈(不含人孔、地下室)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架設與使用時,須防止觸碰、碾壓。

5.嚴禁用電話線替代電源線和設備、工具的導線。

第3篇 電氣設施、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照明燈具的選用與使用

1.管道施工現場及線路施工室外作業(yè),其照明及安全紅燈燈具,應采用防水式燈具。

2.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作業(yè),其照明應采用防爆式的燈具。

3.當用150w以上(含150w)的燈泡時,不準使用膠木燈具;施工作業(yè)的照明,不準使用自帶開關的燈具。

4.在管道溝、坑沿線設置普通照明燈具及安全紅燈,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條? 行燈(工作手燈)

1.行燈手柄應絕緣,燈泡帶金屬護罩;燈泡銅頭不得裸露。在人孔、溝、坑及容器內作業(yè),采用行燈照明時,其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和特別潮濕的場所,電壓不得超過12v。管道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標志燈電壓不超過36v。

2.使用前必須檢查,手柄劈裂、無護罩;燈泡銅頭裸露、導線破損、老化等現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第三條? 高熱燈具

1.設置、使用高熱燈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應大于2.5m,距溝、坑邊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證安全距離。高熱燈具的金屬支架應有接地或接零保護;在露天使用,應有防雨措施。

2.白熾燈鎢絲燒斷后,不準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燒斷引起燈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鎢燈的安裝,必須保持燈管的水平狀態(tài),不得傾斜、不得受震動。燈管應有專用燈罩。

第四條? 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

1.插銷(插頭與插座的總稱)、刀閘、開關、熔斷器必須完整無損,否則不準使用。帶電體裸露者,不準使用。

2.插頭與插座孔必須一致方可使用。安全電壓插座應采用與高電壓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錯而發(fā)生意外。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

3.線路施工作業(yè)用電,應采用多功能插銷板(接線板)連接,不準從用戶的電氣設施上直接接電源;在室外使用插銷板、應有防雨措施。插銷板導線應為橡套纜線。

4.管道施工現場所用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必須安裝在配電箱、閘箱內。

5.熔斷器的保險絲規(guī)格與用電負荷必須匹配;不準以其它任何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第五條? 配電箱、閘箱

1.配電箱、閘箱應堅固、嚴密,結構合理,設施齊全、完整。在施工現場使用時,箱門要上鎖并寫上單位名稱及號碼。閘箱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熔斷器、閘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現場使用配電箱、閘箱,須有防雨措施,應設置在安全、穩(wěn)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物或雜物。配電箱設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應少于1.3m。

3.施工現場借用電源,引入總配電箱后,應視現場用電情況,設若干個分配電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電箱至閘箱距離為40—60m;閘箱距用電處不得超過5m。

第六條? 電源線

1.施工現場從借用電源處至總配電箱,總、分配電箱與閘箱之間,用電設備、發(fā)電機、手持式電動工具、施工標志燈、行燈、高熱燈具的導線及電源線,均應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橡套電纜線;安全紅燈、普通照明燈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

2.施工現場架設電源線,嚴禁架設在樹枝及糟朽、傾斜、露筋電桿上和房屋的陽臺、窗戶及站牌等導電或絕緣不良的物體上。嚴禁敷設在地面上;嚴禁成束、盤繞架設或用裸線綁扎。

3.施工現場安全紅燈與照明燈,不準同用一路電源線,必須分設。用電設備必須一機一線,不準借用安全紅燈、照明燈的電源線路。

4.線路施工現場設置安全紅燈、照明燈(不含人孔、地下室)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架設與使用時,須防止觸碰、碾壓。

5.嚴禁用電話線替代電源線和設備、工具的導線。

第4篇 機械設備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學員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2.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或操作室內。

3.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yǎng)規(guī)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yǎng)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tài)。

4.實行多班作業(yè)時,應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應束緊不得外露,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

6.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yè)提供道路、水電、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yè)應設置充足的照明。

7.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guī)則。

8.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整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fā)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違反本規(guī)程的作業(yè)命令,操作人員應先說明理由后可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作業(yè)而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新機、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測試和試運轉,否則不允許使用。

13.機械集中停放的場所,應有專人看管,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內燃機械應配備滅火器,機房、操作室及機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4.變配電所、乙炔站、氧氣站、空氣壓縮機房、發(fā)電機房、鍋爐房等易于發(fā)生危險的場所,應在危險區(qū)域界限處,設置圍柵和警告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挖掘機、起重機、打樁機等重要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告標志及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5.在機械產生對人體有毒有害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噪聲等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保護設備和三廢處理裝置。在隧道、沉井基礎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規(guī)定的限度內。

16.使用機械與安全生產發(fā)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17.停用一個月以上或封存的機械,應認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養(yǎng)工作,并應采取預防風沙、雨淋、水泡、銹蝕等措施。

18.機械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種類和牌號,并應按時、按季、按質更換。

第5篇 氧氣乙炔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時避免激烈振動和碰撞沖擊,防止氣瓶直接受熱。

二、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等易燃氣瓶混裝運輸。

三、氧氣瓶與乙炔瓶明火距離不少于10米,而氣瓶間距離保持5米以上。

四、開啟瓶閥時,用力要平穩(wěn),操作者應位于出氣口側以防受氣體沖擊,使用減壓器時應檢查氣瓶絲口是否完好、緊固,防止高壓沖掉。

五、嚴禁將瓶內氣體用盡,須留有余壓以防空氣倒灌和用于檢查。

六、必須按規(guī)定連接氣帶與氣瓶,嚴禁亂接膠管,以防事故,且氧氣、乙炔膠管長度以20—30米為宜。

七、焊割時發(fā)現回火或發(fā)現有倒吸聲音,應立即關閉割炬上的已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稍停后開啟氧氣閥門把焊割內灰塵吹掉,恢復正常使用。

八、在輸氣膠管或減壓器發(fā)生爆炸,燃燒時應立即關閉瓶閥。

九、若發(fā)現瓶閥易燒塞或瓶體等部位有漏氣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把氣瓶轉移到安全地點妥善處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十、當氣瓶瓶閥易燒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氣而著火時應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同時用水冷卻瓶壁以防進一步發(fā)生危險。

十一、若發(fā)現瓶壁溫度異常升高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的冷水噴淋以防燃燒和爆炸事故。

十二、氧氣、乙炔瓶在運輸中嚴禁使用電動葫蘆,塔吊等器器械吊裝運輸,動輸過程中必須先撤去減壓器、氧氣、乙炔瓶上必須確保防振圈,氣帶嚴禁漏氣。

十三、使用氧氣、乙炔設備時應根據鋼材厚度選擇適當的割具,在切割材料中應把材料墊高10mm左右,防止氧化鐵割爛下面材料。

十四、使用結束時,須將氣瓶閥門關閉,收好氣帶,并將氣瓶放回規(guī)定位置,整理好氧氣設備,并打掃使用場所清潔。

十五、氧氣、乙炔焊割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焊割作業(yè)特種作業(yè)證,做到持證上崗。

第6篇 電氣設施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照明燈具的選用與使用

1.管道施工現場及線路施工室外作業(yè),其照明及安全紅燈燈具,應采用防水式燈具。

2.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作業(yè),其照明應采用防爆式的燈具。

3.當用150w以上(含150w)的燈泡時,不準使用膠木燈具;施工作業(yè)的照明,不準使用自帶開關的燈具。

4.在管道溝、坑沿線設置普通照明燈具及安全紅燈,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條 行燈(工作手燈)

1.行燈手柄應絕緣,燈泡帶金屬護罩;燈泡銅頭不得裸露。在人孔、溝、坑及容器內作業(yè),采用行燈照明時,其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和特別潮濕的場所,電壓不得超過12v。管道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標志燈電壓不超過36v。

2.使用前必須檢查,手柄劈裂、無護罩;燈泡銅頭裸露、導線破損、老化等現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第三條 高熱燈具

1.設置、使用高熱燈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應大于2.5m,距溝、坑邊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證安全距離。高熱燈具的金屬支架應有接地或接零保護;在露天使用,應有防雨措施。

2.白熾燈鎢絲燒斷后,不準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燒斷引起燈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鎢燈的安裝,必須保持燈管的水平狀態(tài),不得傾斜、不得受震動。燈管應有專用燈罩。

第四條 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

1.插銷(插頭與插座的總稱)、刀閘、開關、熔斷器必須完整無損,否則不準使用。帶電體裸露者,不準使用。

2.插頭與插座孔必須一致方可使用。安全電壓插座應采用與高電壓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錯而發(fā)生意外。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

3.線路施工作業(yè)用電,應采用多功能插銷板(接線板)連接,不準從用戶的電氣設施上直接接電源;在室外使用插銷板、應有防雨措施。插銷板導線應為橡套纜線。

4.管道施工現場所用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必須安裝在配電箱、閘箱內。

5.熔斷器的保險絲規(guī)格與用電負荷必須匹配;不準以其它任何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第五條 配電箱、閘箱

1.配電箱、閘箱應堅固、嚴密,結構合理,設施齊全、完整。在施工現場使用時,箱門要上鎖并寫上單位名稱及號碼。閘箱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熔斷器、閘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現場使用配電箱、閘箱,須有防雨措施,應設置在安全、穩(wěn)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物或雜物。配電箱設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應少于1.3m。

3.施工現場借用電源,引入總配電箱后,應視現場用電情況,設若干個分配電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電箱至閘箱距離為40—60m;閘箱距用電處不得超過5m。

第六條 電源線

1.施工現場從借用電源處至總配電箱,總、分配電箱與閘箱之間,用電設備、發(fā)電機、手持式電動工具、施工標志燈、行燈、高熱燈具的導線及電源線,均應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橡套電纜線;安全紅燈、普通照明燈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

2.施工現場架設電源線,嚴禁架設在樹枝及糟朽、傾斜、露筋電桿上和房屋的陽臺、窗戶及站牌等導電或絕緣不良的物體上。嚴禁敷設在地面上;嚴禁成束、盤繞架設或用裸線綁扎。

3.施工現場安全紅燈與照明燈,不準同用一路電源線,必須分設。用電設備必須一機一線,不準借用安全紅燈、照明燈的電源線路。

4.線路施工現場設置安全紅燈、照明燈(不含人孔、地下室)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架設與使用時,須防止觸碰、碾壓。

5.嚴禁用電話線替代電源線和設備、工具的導線。

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6篇

有哪些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設備檢查與維護:在每次使用前,應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2.操作培訓: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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