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技術交底
塔吊作為建筑工地的重要機械設備,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技術交底對于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工程進度至關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操作前檢查:確保塔吊各部件完好,無明顯損壞或磨損;檢查鋼絲繩、滑輪、吊鉤等關鍵部位是否正常。
2. 起重作業(yè):遵循“先起吊后指揮”的原則,明確手勢信號,避免誤操作;嚴格按照額定載荷進行作業(yè),不得超載。
3. 運行過程:保持穩(wěn)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轉;在風力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取防風措施。
4. 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及時更換磨損部件;做好清潔工作,防止銹蝕影響設備性能。
5. 應急處理:制定應急計劃,遇到故障或危險情況時,能迅速、準確地執(zhí)行應急措施。
目的和意義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與實施,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降低事故風險,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程質量和人員安全。通過技術交底,使操作人員充分理解并掌握塔吊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要點,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因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良好的塔吊管理也有助于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力。
注意事項
1. 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規(guī)程,嚴禁未經培訓的人員擅自操作。
2. 在塔吊作業(yè)范圍內,嚴禁無關人員逗留,確保作業(yè)區(qū)域安全。
3. 遇到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將吊鉤升至最高位置,切斷電源。
4.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不帶病運行。
5. 操作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報告上級并采取相應措施。
6. 塔吊與周圍建筑物、電力線路等保持安全距離,防止碰撞或觸電事故。
7. 作業(yè)完畢后,務必做好設備的清潔和防護工作,防止雨水、塵土等侵蝕。
以上規(guī)程和技術交底旨在為塔吊操作提供指導,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靈活調整,確保安全第一。每位操作員都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專業(yè)的技能,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共同維護工地的安全環(huán)境。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技術交底范文
第1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技術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塔吊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2、塔吊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
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3、操作前必須對工作現(xiàn)場周圍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業(yè)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機械性能,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負責。
5、操作室遠離地面、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可設高處、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用有效聯(lián)系辦法進行指揮。
6、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暫停作業(yè)。
7、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行。嚴禁用塔吊機吊運人員。
8、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起重機必須按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負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wěn)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起吊。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厘米停機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機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12、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應有制造廠技術證明文件作為使用依據(jù),如無證件時應經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不得扭結、變形,所有鋼絲繩不得有接頭。
13、工作完畢后,起重臂轉到順風方向,并將吊鉤開到離臂桿頂端處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司機應熟悉塔吊機械性能和說明書,遵守說明書中的要求。
3、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的信號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4、塔吊每班應有二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司機地面監(jiān)護,防止發(fā)生意外。
5、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升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墜落、臂桿塌落傷人。
6、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8、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運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轉,防止回轉過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難和重物離心力過大發(fā)生危險。
10、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11、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12、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m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13、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4、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擋,開關上鎖。
第2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
1、起重機和行動應該有足夠的工作空間,提升繁榮和興衰無障礙物阻擋的回轉半徑,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2、指標的變幅起重機,力矩限制,以及各種旅游限位開關和其他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充分完整,靈敏,可靠,是不是免費的調整和拆除。限制裝置所禁止的運作機構,以代替停車。
3、操作必須在現(xiàn)場的工作環(huán)境,道路交通,架空電線,建筑物及構筑物,如體重和分配全面了解有關情況。
4、起重機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機械性能的命令,操作者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混淆或錯誤的信號,操作員可拒絕執(zhí)行。如果由于事故造成的失敗的指揮系統(tǒng),應負責指揮。
5、手術室遠離地面,面臨困難的命令,他們可以設置高,地面兩個指揮軍官,或引入有效的指揮聯(lián)絡。
6、強風或大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應暫停操作。
7、起重作業(yè),所占的比重可能不會有工作人員留在下面或使用。禁止人員被解除起重機機。
8、嚴禁使用起重機吊重機傾斜,鋪設地下電纜,并取消或凝結的重物在地面上,混凝土結構在施工現(xiàn)場或模板,必須在解除寬松,起重機,必須提供解除業(yè)績的行動,不得超載和解除不明物體重量。
9、起重重物應是順利和固體帶不得堆放或懸掛重物分散的對象。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須用鋼絲繩葫蘆或解除后,固體帶。綁扎鋼絲繩和對象不得小于30度角。
10、取消滿負荷或接近全部產能提升重物時首先應該是20-50公分從地面到檢查:穩(wěn)定的起重機,制動器的可靠性,順利重量,并帶該公司。
11、起重機,以提高和降落速度的統(tǒng)一,嚴格禁止和緩慢然后快速然后突然剎車。關于平穩(wěn)旋轉行動。來到一個完全停止之前不采取任何行動時,可向扭轉。
12、起重機鋼絲繩使用的制造技術應該被用來作為依據(jù)的證明文件,如無證資格進行測試,然后才能使用。應連接鋼絲繩卷筒堅實,整齊地排列不扭結,變形,可能沒有所有繩接頭。
13、下班后,起重臂的風向,并遠離臂鉤高達2-3米的最高排名的機構。
塔機的安全運行技術交底1
1、起重機司機和信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資格和認證。
2、司機應熟悉起重機和詳細說明的力學性能,以符合規(guī)范。
3、司機是一個明確的信號,指揮人員開始之前的行動中,行動明玲表示之前,如發(fā)現(xiàn)明確的信號,不自由運作。
4、應該有兩個起重機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和其他車手在地面監(jiān)護,以防止發(fā)生意外。
5、當掛鋼絲繩索具,鋼絲繩張力吊鉤,經營者應立即暫停沉重,而且它不能袖手旁觀底部的繁榮,以防止重物下降,炸傷繁榮崩潰。
6、取消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土地禁止手臂或兩個動作在同一時間。
7、沒有解除重物自由落體的應用。
塔機的安全運行技術交底2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司機應熟悉塔吊機械性能和說明書,遵守說明書中的要求。
3、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的信號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4、塔吊每班應有二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司機地面監(jiān)護,防止發(fā)生意外。
5、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升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墜落、臂桿塌落傷人。
6、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8、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運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轉,防止回轉過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難和重物離心力過大發(fā)生危險。
10、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11、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第3篇 施工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施工塔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塔吊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必須經過設計驗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2.塔吊基礎土壤承載能力必須嚴格按原廠使用規(guī)定或符合:中型塔為8~12t/
第4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9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九)
(1)塔吊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必須經過設計驗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2)塔吊基礎土壤承載能力必須嚴格按原廠使用規(guī)定或符合:中型塔為8~12t/
第5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礦山
礦山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作業(yè)前,應重點檢查以下各以確保:
1、結構外觀及傳動機構正常;
2、各潤滑部位正常;
3、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符合規(guī)定。
4、電源及控制部分正常;
5、五大安全裝置正常。
二、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變換運動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轉至零位,嚴禁急升急停,嚴禁以限位代替操作面停車。
三、指揮和操作,必須遵循嚴格的工作秩序,先指揮,后操作,同時,指揮人員必須到位指揮。
四、吊裝前,指揮人員必須先確認所吊物是否捆綁安全可靠后,才能下達操作指令。
五、提升時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米以上。
六、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七、如風力達到六級以上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取相應措施減負受損。
八、作業(yè)后,應將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然后關掉電源開關,鎖好電閘箱。
第6篇 工貿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機的管理使用、保養(yǎng)、維修,必須嚴格遵守說明書和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
2、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必須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經過專業(yè)培訓,做到“四懂、三會、一牢記”,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 會排除故障;牢記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
3、對于工地新安裝的塔式起重機,均需經過整機檢驗和試運轉。
4、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對起重機做好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認真進行清潔、潤滑、 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5、司機必須認真按時填寫機械設備運轉履歷書的各項數(shù)據(jù)。
6、嚴禁司機酒后或患有疾病時上機操作。
(二)塔吊作業(yè)前
1、檢查基礎狀況,有無沉陷,以確保起重機基礎安全。
2、檢查現(xiàn)場環(huán)境,要保證安全作業(yè)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3、檢查塔架機構有無漏電。
4、檢查各傳動部分、結構部分的安全和潤滑情況。
5、檢查各限位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6、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有無損傷,是否要更換。
7、上機開始操作時,先鳴笛發(fā)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業(yè)中
1、起重量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中規(guī)定,不得超載。
2、塔司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信號工發(fā)出的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 作前必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或指揮錯誤將引發(fā)事故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事故。
3、嚴禁利用起重吊鉤升降人員。
4、操縱控制器時,應從止點零位開始推到第一檔,然后依次逐級推到其它 檔位,嚴禁越檔操作,在傳動裝置運轉中變換方向時,先將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行逆向運轉,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 急升急停。
5、吊鉤上升高度與起重臂頭部距離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時,其高度距離所跨越物應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轉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度。
8、起重機回轉半徑必須嚴格執(zhí)行說明書的規(guī)定。
9、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放松抱閘,將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鉤,不得使重物懸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災、觸電事故。
11、工作時間操作室內禁止嬉笑打鬧、吸煙;司機應專心操作不得與他人閑談;在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12、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2)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 負荷不準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現(xiàn)場光 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 吊?!?0〕六級以上風不準吊。
13、六級風以上及雷雨天時禁止作業(yè);暴風時起重機需特別處理。
14、多塔作業(yè)時應保證安全作業(yè)距離,吊鉤上懸掛重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機鉤底與低位起重機之間在任何情況下,其垂直距離不得小 于兩米,若兩機塔臂交錯時,高位起重機的吊鉤應退到兩機回轉半徑交叉范圍以 外或吊鉤升到高處,以防止相撞的惡性事故。
15、起重臂與起吊物必須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1〉距離低壓供電線路水平距離不小于三米。
〔2〉距離高壓供電線路水平距離不小于六米。
16、嚴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離就位地點一至二米處要緩慢下降就位。
17、在構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時,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機在運行中嚴禁修理、調整和保養(yǎng)作業(yè),除必要情況外不準帶電檢查。
19、司機必須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不準攜帶笨重物品。
20、未設專人看守作業(yè)區(qū)時,禁止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業(yè)后
1、操作完畢,吊鉤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處,并將起重臂轉至順風方向,松開制動,絕對禁止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2、起重小車開到說明書規(guī)定位置,將各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切斷總電源。如若塔機是行走式塔機,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鎖好夾軌器。
3、認真進行機械檢查,提早發(fā)現(xiàn)隱患,做好保養(yǎng),保持機械完好。
4、雙班、多班作業(yè),必須做好交接:任務要求不清不交接,機械保養(yǎng)不徹底不交接,機件工具丟失損壞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7篇 高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一般安全守則》及汽車駕駛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高塔吊在通電自檢無故障顯示的情況下,方可啟動發(fā)動機。如有故障顯示,排除故障后再行啟動。
第三條行駛前,檢查大臂、吊鉤等是否回到設定的位置、支腿垂直油缸是否完全收回、安全防護裝置是否良好、靈敏有效。
第四條行駛中:
1、根據(jù)道路情況調整支撐梁,確保支腿鎬盤與輪胎保持1m以上的距離,避免在轉向時與輪胎相碰。必要時可拆下鎬盤。
2、通過鐵路時,需確認封道后方可通過。
3、根據(jù)路況掌握好行駛速度和轉向,縱向坡度不能超過5%,側向坡度不能超過2%,同時要注意空中障礙,行駛中嚴禁急剎車。
4、在有兩人以上監(jiān)護人員的監(jiān)護下方可行駛。
第五條作業(yè)前:
1、觀察周圍環(huán)境必須滿足高塔吊工作條件。
2、打支腿時,支腿油缸鎬盤要平穩(wěn)放置在堅固的地面上,必須將高塔吊調整到水平位置。
3、認真檢查吊鉤、抓斗的連接銷是否可靠。
第六條作業(yè)中:
1、不準在其最小工作半徑附近作業(yè),同時必須與相鄰設備保持安全距離。
2、起吊貨物(抓斗)要垂直升降,回轉要平穩(wěn),防止貨物擺動造成碰撞。
3、起吊長大、笨重貨物時,速度要慢,不準使用復合動作,貨物兩端要有安全繩牽拉。
4、不準用抓斗抓取桿面、艙蓋上散落的貨物及網(wǎng)絡,禁止用抓斗進行平艙作業(yè)。
5、使用抓斗直接起吊設備時注意負荷,起吊時必須保證抓斗完全閉合,輕起輕落。
6、嚴禁悠鉤作業(yè)。
7、裝卸散貨使用漏斗時,抓斗距漏斗1m內方可張斗,漏斗不宜裝得過滿。
8、隨時觀察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有故障、有異響、異味及油、水泄漏現(xiàn)象時,應立即將貨物放置在安全位置,對設備進行檢查、修理。
9、禁止用抓斗抓海底物品。
第七條作業(yè)后:
1、做好機具清理,將車開到指定位置。
2、停機前,發(fā)動機應怠速運轉5分鐘使溫度平衡,大臂、鉤頭等回到規(guī)定位置。
3、停放時,應打好支腿。
4、停機后,對高塔吊進行全面檢查。
第八條遇到大風警報時,按要求放下高塔吊大臂,做好防風措施(陣風超過50km/h不能行走、超過72km/h不能作業(yè)、超過150km/h放下大臂待命)。
第九條加注燃油時,司機必須停車并做好監(jiān)護,加完油,加油車離開后方可再啟車作業(yè)。
第8篇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7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七)
1、各種型號塔吊使用,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責任。配備1-2名司機和2名以上指揮人員及維修工(組成一個機組),團結一致,統(tǒng)一指揮。
2、塔吊作業(yè)前接規(guī)定,對機械進行調整、緊固、潤滑及防腐。經常檢查塔身垂直度<4%。
3、每隔半月,檢查塔身完好及各連接螺絲堅固情況,檢查機械各傳動結構部分的完好及潤滑情況,并根據(jù)說明書規(guī)定添加潤滑油脂,保養(yǎng)檢修一次。
4、檢查電壓是否達到380v標準,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5%(>360v),并檢測塔身有無漏電現(xiàn)象。
5、塔吊操作前應進行空載與重載運轉試驗,并經常檢查各電氣保險裝置,限位裝置,報警指示系統(tǒng)是否齊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檢查各電動機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guī)定,接地電阻是否<4ω。
7、操作人員與指揮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信號、手勢、哨音或對講機進行聯(lián)系,取得協(xié)調,聽從指揮。在發(fā)現(xiàn)指揮有誤,可能發(fā)生事故的情況下,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立即報告情況。
8、起吊重物時,嚴禁超負荷使用。
9、作惡中無指揮、指揮信號不明、超過六級風,斜拉、斜吊、吊拔埋入地下或其它物體上的物體等情況,塔吊司機嚴禁操作。
10、不論有無安全裝置和設備,嚴禁任何人隨吊生物升降。
11、操作控制必須從“0”位開始逐級變檔,嚴禁超檔操作。換向操作時必須放在“0”位使機械停止運轉后,再轉向起動運轉,嚴禁直接換向操作操作要力求平衡,嚴禁急開急停,嚴禁酒后開機。
12、作業(yè)前先發(fā)信號,然后將重物離地0.5m左右停車,確定剎車吊鉤,重物綁扎無問題后,方可指揮作業(yè),塔吊停用時,吊勾上升距吊桿距離不得<1m。
13、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須具備可靠的消防設備。
14、塔吊處理電氣故障時,必須由電氣修理人員兩人以上參加。
15、塔吊起重作業(yè)時,機械發(fā)生故障,應設法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修理。
16、塔吊在停電、停工何處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掛在空間。
17、塔吊作業(yè)范圍內無關人員通行,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停留。
18、塔吊在作業(yè)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塔吊進行調整檢修塔吊。
19、塔吊臂架和起重物必須與高低壓輸電線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離低壓>3m,高壓>10m)
20、塔吊卷筒上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鋼絲繩在筒上應排列整齊,并經常保持油潤,達到報廢標準時應及時更換。
21、塔吊操作人員停止作業(yè)時,應將回轉置于風揚狀態(tài),收起主鉤,收回小車,將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關閉總電源。
22、塔吊司機應認真作好塔吊運轉記錄及交班記錄方可離崗。
維修保養(yǎng)方法詳見使用說明書。
第9篇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6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六)
一、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3‰。塔吊的電動機和液壓裝置部分,應按電動機和液壓裝置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塔吊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塔吊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
三、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現(xiàn)場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四、在進行塔吊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操作人員應鳴聲示意。檢查電源電壓就達到380伏,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1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頭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五、塔吊的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擔任指揮,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應拒絕執(zhí)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員負責。
六、操練室遠離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取有效聯(lián)系辦法進行指揮。
七、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作業(yè)。
八、塔吊的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頭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九、塔吊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用塔吊載運人員。
十、塔吊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的塔吊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方可起吊,但不得超過限載的10%。
十一、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xiàn)場澆注的砼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十二、起吊重物時應綁應綁扎平穩(wěn)、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右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扎。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
十三、在雨雪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十四、塔吊在起吊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升進行下列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再行提升。對于有可能晃動的得物,必須拴拉繩。
十五、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十六、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yè),如限于現(xiàn)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yè)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塔吊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guī)定。
十七、塔吊吊鉤裝置頂部至小車架下端最小距離:上回轉式2倍率時100mm,4倍率時為700mm;下回轉式2倍率時為800mm。4倍率時為400mm,此時應能立即停止起長運動。
十八、塔吊基礎土壤承載能力必須嚴格按原廠使用規(guī)定或符合:中型塔為8~12t/
第10篇 工貿企業(yè)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機的管理使用、保養(yǎng)、維修,必須嚴格遵守說明書和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
2、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必須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經過專業(yè)培訓,做到“四懂、三會、一牢記”,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 會排除故障;牢記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
3、對于工地新安裝的塔式起重機,均需經過整機檢驗和試運轉。
4、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對起重機做好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認真進行清潔、潤滑、 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5、司機必須認真按時填寫機械設備運轉履歷書的各項數(shù)據(jù)。
6、嚴禁司機酒后或患有疾病時上機操作。
(二)塔吊作業(yè)前
1、檢查基礎狀況,有無沉陷,以確保起重機基礎安全。
2、檢查現(xiàn)場環(huán)境,要保證安全作業(yè)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3、檢查塔架機構有無漏電。
4、檢查各傳動部分、結構部分的安全和潤滑情況。
5、檢查各限位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6、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有無損傷,是否要更換。
7、上機開始操作時,先鳴笛發(fā)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業(yè)中
1、起重量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中規(guī)定,不得超載。
2、塔司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信號工發(fā)出的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 作前必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或指揮錯誤將引發(fā)事故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事故。
3、嚴禁利用起重吊鉤升降人員。
4、操縱控制器時,應從止點零位開始推到第一檔,然后依次逐級推到其它 檔位,嚴禁越檔操作,在傳動裝置運轉中變換方向時,先將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行逆向運轉,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 急升急停。
5、吊鉤上升高度與起重臂頭部距離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時,其高度距離所跨越物應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轉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度。
8、起重機回轉半徑必須嚴格執(zhí)行說明書的規(guī)定。
9、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放松抱閘,將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鉤,不得使重物懸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災、觸電事故。
11、工作時間操作室內禁止嬉笑打鬧、吸煙;司機應專心操作不得與他人閑談;在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12、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2)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 負荷不準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現(xiàn)場光 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 吊?!?0〕六級以上風不準吊。
13、六級風以上及雷雨天時禁止作業(yè);暴風時起重機需特別處理。
14、多塔作業(yè)時應保證安全作業(yè)距離,吊鉤上懸掛重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機鉤底與低位起重機之間在任何情況下,其垂直距離不得小 于兩米,若兩機塔臂交錯時,高位起重機的吊鉤應退到兩機回轉半徑交叉范圍以 外或吊鉤升到高處,以防止相撞的惡性事故。
15、起重臂與起吊物必須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1〉距離低壓供電線路水平距離不小于三米。
〔2〉距離高壓供電線路水平距離不小于六米。
16、嚴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離就位地點一至二米處要緩慢下降就位。
17、在構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時,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機在運行中嚴禁修理、調整和保養(yǎng)作業(yè),除必要情況外不準帶電檢查。
19、司機必須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不準攜帶笨重物品。
20、未設專人看守作業(yè)區(qū)時,禁止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業(yè)后
1、操作完畢,吊鉤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處,并將起重臂轉至順風方向,松開制動,絕對禁止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2、起重小車開到說明書規(guī)定位置,將各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切斷總電源。如若塔機是行走式塔機,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鎖好夾軌器。
3、認真進行機械檢查,提早發(fā)現(xiàn)隱患,做好保養(yǎng),保持機械完好。
4、雙班、多班作業(yè),必須做好交接:任務要求不清不交接,機械保養(yǎng)不徹底不交接,機件工具丟失損壞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11篇 塔吊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 凡建設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吊,必須是通過省、市、自治區(qū)及主管部門鑒定合格和有許可證的制造廠家的合格產品。
2、 使用單位不準任意改變原有的結構,電氣線路、安全裝置和性能。
3、 塔吊每轉移一次工地重新安裝后,必須進行空載,靜載動載試驗及時,對各種安全裝置進行調整后方能進行吊裝作業(yè),其靜載試驗吊重為額定載荷的125%,動載試驗吊重采用額定載重的110%。
4、 司機室內禁止存放潤滑油、棉紗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取暖器取暖時要注意防火。
5、 塔吊必須有良好接地措施,防止雷擊,遇有雷雨嚴禁在底架附近走動(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第12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塔吊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2、塔吊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
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3、操作前必須對工作現(xiàn)場周圍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業(yè)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機械性能,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負責。
5、操作室遠離地面、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可設高處、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用有效聯(lián)系辦法進行指揮。
6、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暫停作業(yè)。
7、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行。嚴禁用塔吊機吊運人員。
8、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起重機必須按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負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wěn)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起吊。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厘米停機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機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12、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應有制造廠技術證明文件作為使用依據(jù),如無證件時應經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不得扭結、變形,所有鋼絲繩不得有接頭。
13、工作完畢后,起重臂轉到順風方向,并將吊鉤開到離臂桿頂端處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司機應熟悉塔吊機械性能和說明書,遵守說明書中的要求。
3、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的信號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4、塔吊每班應有二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司機地面監(jiān)護,防止發(fā)生意外。
5、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升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墜落、臂桿塌落傷人。
6、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8、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運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轉,防止回轉過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難和重物離心力過大發(fā)生危險。
10、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11、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12、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m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13、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4、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擋,開關上鎖。
第13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
1、起重機和行動應該有足夠的工作空間,提升繁榮和興衰無障礙物阻擋的回轉半徑,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2、指標的變幅起重機,力矩限制,以及各種旅游限位開關和其他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充分完整,靈敏,可靠,是不是免費的調整和拆除。限制裝置所禁止的運作機構,以代替停車。
3、操作必須在現(xiàn)場的工作環(huán)境,道路交通,架空電線,建筑物及構筑物,如體重和分配全面了解有關情況。
4、起重機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機械性能的命令,操作者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混淆或錯誤的信號,操作員可拒絕執(zhí)行。如果由于事故造成的失敗的指揮系統(tǒng),應負責指揮。
5、手術室遠離地面,面臨困難的命令,他們可以設置高,地面兩個指揮軍官,或引入有效的指揮聯(lián)絡。
6、強風或大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應暫停操作。
7、起重作業(yè),所占的比重可能不會有工作人員留在下面或使用。禁止人員被解除起重機機。
8、嚴禁使用起重機吊重機傾斜,鋪設地下電纜,并取消或凝結的重物在地面上,混凝土結構在施工現(xiàn)場或模板,必須在解除寬松,起重機,必須提供解除業(yè)績的行動,不得超載和解除不明物體重量。
9、起重重物應是順利和固體帶不得堆放或懸掛重物分散的對象。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須用鋼絲繩葫蘆或解除后,固體帶。綁扎鋼絲繩和對象不得小于30度角。
10、取消滿負荷或接近全部產能提升重物時首先應該是20-50公分從地面到檢查:穩(wěn)定的起重機,制動器的可靠性,順利重量,并帶該公司。
11、起重機,以提高和降落速度的統(tǒng)一,嚴格禁止和緩慢然后快速然后突然剎車。關于平穩(wěn)旋轉行動。來到一個完全停止之前不采取任何行動時,可向扭轉。
12、起重機鋼絲繩使用的制造技術應該被用來作為依據(jù)的證明文件,如無證資格進行測試,然后才能使用。應連接鋼絲繩卷筒堅實,整齊地排列不扭結,變形,可能沒有所有繩接頭。
13、下班后,起重臂的風向,并遠離臂鉤高達2-3米的最高排名的機構。
第14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4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
1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2多機作業(yè),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2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jù)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lián)鎖開關等裝置。
3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4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5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的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6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8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9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0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第15篇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垂直運輸機械(塔吊等),拆裝作業(yè)人員,吊車司機,指揮人員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2、司機應熟悉機械構造和工作性能,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保養(yǎng)規(guī)程。
3、司機嚴禁酒后上崗和違章作業(yè),堅持“十不吊”原則。
4、司機與指揮人員應相互配合,所發(fā)信號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無誤。
5、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下停留和行走。
6、對吊裝用的鋼絲繩套,卡環(huán)要認真檢查,嚴格按更新標準及時更新。
7、對各種連接螺栓,銷軸要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或疲勞裂紋的及時更新。
8、隨時檢查電纜,電線的絕緣是否良好,電機接線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且“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所有電機必須與機體作保護接零。
9、吊車周圍必須有設備驗收牌,操作規(guī)程牌,“十不吊”牌,及安全警示標志。
10、隨時檢查吊車“四限位”、吊鉤保險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卷揚機鋼絲繩設鋼絲繩防脫槽裝置,上人爬梯護欄、塔帽防護欄安裝是否齊全。
11、吊車必須設避雷裝置,吊車底部需用扁鐵或角鋼作斷節(jié)卡形式的避雷引下線接地,且用緊固螺絲壓牢。
12、吊車底部必須做好排水,不得有積水現(xiàn)象。
13、夜間施工時,照明設施齊全、良好,吊車臂前端必須設紅燈警示。
14、塔機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防碰撞措施規(guī)定。霧、雨、雪及風速六級以上嚴禁作業(yè)。
15、停機作業(yè)后,關閉操作棚門窗,吊鉤升高至限位最高點。使吊臂按順風方向停放。
16、作業(yè)完畢,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吊車開關箱必須做防雨、防砸護棚。
17、吊車拆裝人員,司機在吊臂前后檢修必須系好安全帶且有牢固的掛鉤設施,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8、吊車安裝后,機體上不得留有竹排等雜物,任何情況下,不得與機體連接或與機體搭設卸料臺。
19、鉚固拉墻件應牢固可靠,焊口均勻。
20、塔吊司機、機械維修工上下塔機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將保險掛鉤掛在爬梯設好的保險繩上。
21、塔吊必須設重復接地和防雷接地裝置。
22、塔吊的直塔身內、前臂及塔帽上人爬梯護圈內必須設置易于操作檢修掛安全帶用的安全繩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