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作業(yè)過程中的人員安全,提高設備利用率,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規(guī)程涵蓋以下主要方面:
1. 檢查與準備
2. 啟動與駕駛
3. 裝載與卸載
4. 緊急情況處理
5. 維護與保養(yǎng)
6. 停車與關閉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規(guī)范裝載機的操作流程,增強司機的安全意識,降低事故發(fā)生率,保證生產效率,同時也有助于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減少維修成本。通過遵循這些規(guī)程,司機能夠更好地理解設備性能,避免因操作失誤導致的潛在風險,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注意事項
1. 檢查與準備:
- 在啟動前,務必檢查裝載機各部件是否完好,包括剎車系統(tǒng)、燈光、轉向機構等。
- 確保工作區(qū)域無雜物,視線清晰,避免盲點。
2. 啟動與駕駛:
- 按照制造商的指導啟動設備,遵守慢速起步、平穩(wěn)加速的原則。
- 駕駛時保持警覺,避免超速或急轉彎,尤其在濕滑或不平地面。
3. 裝載與卸載:
- 不要超載,遵守最大負載限制,避免損壞設備或引發(fā)翻車。
- 卸載時,確保周圍人員遠離,緩慢、穩(wěn)定地放下貨物。
4. 緊急情況處理:
- 遇到緊急情況,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然后進行故障排查。
- 遇到火災,使用合適的滅火器,避免直接用水滅火。
5. 維護與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如更換機油、檢查剎車片等。
- 發(fā)現異常聲音或性能下降,應立即停機報告。
6. 停車與關閉:
- 停車后,確保裝載機停在平坦、穩(wěn)固的地方,關閉電源,拉起手剎。
- 下車前,確認周圍安全,避免突然啟動造成傷害。
本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位裝載機司機嚴格遵守,通過持續(xù)的培訓和自我提升,將安全操作內化為日常習慣。請牢記,安全是每個操作員的責任,也是我們工作的首要任務。
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采礦場工程機械設備現場指揮信號》。
2、裝載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裝載機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駕駛。
3、作業(yè)前,必須保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各零部件及儀表處于正常狀態(tài),安全裝置失效、失靈不準開車。停機或駐車時,應將裝載機鏟斗降落到地面。
4、與電動輪汽車或其它車輛協同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的聯絡信號聯系。
5、操作裝載機前,必須檢查固定件的狀況,駕駛室不準搭乘除操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駕駛室外任何部位禁止乘人。
6、啟動裝載機前,應巡視四周,起步時應鳴喇叭。
7、下坡行駛時,嚴禁空檔滑行。
8、注意儀表監(jiān)控系統(tǒng),根據各儀表的工作狀態(tài)實施適宜的操作。當出現第三次報警(992d型)時,應立即停車。
9、在霧天或粉塵較大而影響行車視線時,應靠右慢速行駛,與電動輪汽車會車時應主動避讓。
10、車輛上坡出現倒滑時,應立即將鏟斗放下。
11、除特殊情況外(如制動失靈),禁止按緊急制動器。
12、不得強行通過大石塊,嚴禁從電纜、風管、水管上面壓過。
13、在裝卸及維修場地內,車速不得超過10km/h,并注意車輛和行人,倒車時應向后觀看。在車輛或行人過往頻繁的道路上行駛時,速度不得超過15km/h。因工作需要駛入交通道路時,須報有關批準,并限速10km/h。
14、裝載時,行車要穩(wěn),位置要準,頭和手臂不得伸出駕駛室外。
15、當裝卸場地有明顯下陷時,嚴禁車輛進入。
16、裝卸時,應聽從指揮。
17、多臺設備同時在一處作業(yè)時,前后距離至少保持1.5倍的機身長,左右間距至少0.5保持倍機身寬,并應使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聯絡信號。
18、嚴禁在高壓線下方或坡度超過8%的斜坡面上作業(yè)。
19、不得停放在高壓線下和斜坡面上,若因故停在斜坡處,必須在輪胎下塞入合適的石塊等防溜物。
20、車輛檢修時,在上車前應掛安全警示牌。
21、在車輛下面檢查時,支撐必須牢靠,嚴禁依靠液壓缸來支撐。
22、作業(yè)結束后,應將裝載機停放在安全地帶,將各安全裝置鎖定。
第2篇 裝載機司機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國家有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駕駛證。
2、作業(yè)前按規(guī)定規(guī)范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作業(yè)中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作業(yè)前應對裝載機進行檢查,輪胎氣壓、各液壓管接頭液壓控制閥是否正常,各滑部位是否缺機油等,確認正常后方可啟動。
4、 作業(yè)時應時刻注意周圍人的情況,尤其是在倒車時,更應注意身后有無行人,作業(yè)過程中,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遞物件,以及在鏟斗內或機架上坐立。
5、 在不平的場地上行駛及轉彎時,嚴禁將鏟運斗提升到最高位置。
6、 在坡道上不得進行保修作業(yè),在陡坡上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行啟動。
7、 夜間工作時,現場照明應齊全完好。
8、行車中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自覺遵守公司《交通安全控制程序》和有關停放車輛的規(guī)定,限速規(guī)定等。
9、 作業(yè)完畢后將裝載機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將鏟斗落在地面上,液壓操縱的應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進行清潔,潤滑后關好門窗。
第3篇 輪式裝載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主要危險源
1. 未檢查車輛或檢查不到位。
2. 未按要求檢查制動、轉向系統(tǒng)。
3. 車輛未配備滅火器或滅火器不完好。
4. 車輛超速行駛,轉彎處未減速、鳴笛。
5. 鏟斗懸空時駕駛員離車。
6. 在起升鏟斗下站人或進行檢修。
二、適用范圍
第1條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輪式裝載機司機的操作。
三、上崗條件
第2條身體健康適合本崗位要求。
第3條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必須熟悉所駕車輛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yǎng)、會處理一般故障,掌握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
四、安全規(guī)定
第5條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手指口述”。
第6條在用車輛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使用和維護,正確的使用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和冷卻水。
第7條入井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并佩戴瓦斯報警儀;當瓦斯報警儀報警時,必須立即停車。
第8條車輛入井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礦內相關措施規(guī)定。
第9條持車輛完好狀態(tài),避免發(fā)動機無負荷高速運轉,嚴禁帶病運行。
第10條作業(yè)過程中時刻注意周圍環(huán)境,嚴禁人員上、下車輛或傳遞物件,除駕駛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坐。
第11條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為宜。
第12條運載物料時,應保持動臂下鉸點離地400毫米。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送物料。
第13條向車內卸料時必須將鏟斗提升到不會觸及車箱檔板的高度,嚴防鏟斗碰車箱,嚴禁將鏟斗從膠輪車駕駛室上方越過。
第14條嚴禁超載超速行駛。遇急轉彎時,應提前降低車速,在不妨礙對方來車的行駛條件下,要盡可能的加大轉彎半徑。改變行駛方向要在車輛減速后進行。
第15條車輛在狹窄、彎道路上行駛時不得使用緊急制動,以防側滑,待車速降低后緩慢制動;正常情況下嚴禁在上下坡道停車。
第16條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打滑和發(fā)動機轉速降低等現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第17條下坡時采用自動減速,不可踩離合器踏板,以防切斷動力發(fā)生溜車事故。嚴禁下坡時空檔行駛。
第18條在斜巷中不得進行檢修作業(yè),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行啟動。
第19條作業(yè)時,正前方、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鏟斗不許載人升降。不得舉臂行車,以免造成顛覆。嚴禁使用鏟斗代替吊車吊裝重物。
第20條作業(yè)中,隨時清除夾在輪胎間的石渣。
第21條涉水后應立即停機檢查,如發(fā)現因浸水造成制動失靈,則應進行連續(xù)制動,利用發(fā)熱排除制動片內的水分,以盡快使制動器恢復正常。
第22條鏟取物料前,應使前后車體成直線,使鏟斗平行接觸地面,然后鏟取物料。
第23條推運或刮平作業(yè)中,應注意觀察地面有無異物,發(fā)現車輛前進受阻,不得強行前進。
第24條待工時,鏟斗落地,確保車體平穩(wěn)。操作人員離開駕駛位置時,發(fā)動機熄火,切斷電源。
第25條動臂升起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由司機操作,并裝好安全銷或采取支頂等穩(wěn)固可靠的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第26條作業(yè)完畢后將裝載機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將鏟斗平穩(wěn)落地,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車輛嚴禁在0℃以下的環(huán)境中長時間停放。
第27條當車輛停放在安全位置、發(fā)動機停轉后,司機拉緊駐車制動器方可離開駕駛室。
第28條裝載機安全操作十不準
1. 不準用高速擋取貨(除散料)。
2. 不準邊轉向邊取貨。
3. 不準邊行駛邊起升。
4. 不準鏟斗超重裝載。
5. 不準用鏟斗進行挖掘作業(yè)。
6. 不準在鏟斗懸空時駕駛員離車。
7. 不準在起升的鏟斗下面站人或進行檢修。
8. 不準用鏟斗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yè)。
9. 不準直接鏟裝其他車輛上的物料。
10.不準用鏟斗進行推拉和起吊作業(yè)。
五、操作準備
第29條裝載機駕駛員接班后應做下列檢查:
1. 檢查剎車、轉向、喇叭、燈光是否完好。
2. 檢查輪胎氣壓、各液壓管接頭液壓控制閥是否正常。
3. 檢查油、水是否缺漏,各潤滑部位是否缺油。
4. 檢查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5. 檢查各部機件有無脫落、松動或變形。
第30條? 行車前應做以下工作
1. 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安全后(氣壓式制動待氣壓表讀數達到規(guī)定值),鳴笛起步。
2. 發(fā)動機冷卻水溫度達55℃,機油溫度達45℃時方可進行全負荷作業(yè)。
六、正常操作
第31條? 車輛的起動步驟如下
1.起動前應將變速桿置空檔,拉起手制動控制手柄,接通電源總開關,微踏下油門,在旋轉鑰匙開關,轉動鑰匙到“on”位置,使柴油機起動。
2.發(fā)動機啟動后怠速運轉5~10分鐘預熱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4篇 裝載機司機操作安全技術規(guī)程
一、駕駛人員必須有正式的駕駛執(zhí)照,或是經過培訓并得到認可的操場作人員,熟悉車輛說明書及發(fā)動機說明書,并按照其中規(guī)定進行使用、維修、保養(yǎng).
二、動臂下嚴禁站人
三、轉彎時必須減速,禁止急轉彎和急剎車,在雨雪天氣不得高速行車,并注意避免在斜坡上轉向.
四、嚴禁發(fā)動機熄火時下坡、轉向,以免液壓轉向失靈發(fā)生事故.
五、裝載后鏟斗不得超過運輸位置高速行車,.
六、裝載時不允許貨物重心偏置.
七、不允許超負荷作業(yè)行駛.
八、坡道停車除拉緊手剎外,車輪要用三角木墊好.
九、隨時注意儀表讀數是否正常.
十、駕駛室只許一人操作
十一、鏟斗內嚴禁載人升降(如工作需要,必須經有關人員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十二、運行時駕駛室外嚴禁載人.
十三、熄火時鏟斗必須落地.
十四、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
第5篇 裝載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裝載機工作距離不宜過大,超過合理運距時,應由自卸汽車配合裝運作業(yè)。
2、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出廠規(guī)定的場地上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3、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宜將鏟斗提升離地0.5米。行駛過程中應測試制動器的可靠性。并避開路障或高壓線等。除規(guī)定的操作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鏟斗載人。
4、操作手柄換向時,不應過急、過猛。滿載操作時,鏟臂不得快速下降。
5、在不平場地作業(yè)時,鏟臂放在浮動位置,可以緩解因機身晃動而造成鏟土時的擺動,保持相對的穩(wěn)定。
6、鏟頭偏載會造成鏟臂因受力不均而扭彎;鏟裝后未舉臂就前進,會使鏟臂撓度大而變形。
7、缺料時,如鏟斗伸出過多,或在大于3度的坡面上前傾卸料,都將使機械重心超過前輪傾覆點,因失穩(wěn)而釀成事故。
8、水溫過高,會使內燃機因過熱而降低動力性能;變矩器油溫過高,會降低使用的可靠性,加速工作液變質和橡膠密封件老化。
第6篇 挖掘機、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挖掘機、裝載機司機必須持有地方交管部門和勞動部門發(fā)放的駕駛證和廠內機械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2、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應過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鏟斗回轉半徑內有其他機械作業(yè)時,應停止作業(yè)。
3、裝碴時,應待汽車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行走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鏟斗離地1米左右,鎖閉操作手柄,上下坡時,不準空檔滑行,爬坡不應超過20%的坡度。
4、操作手柄時,用力平衡適度,臂桿下降時,中途不得突然停頓,使鏟斗、斗柄和動臂靠緊。
第7篇 輪式裝載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主要危險源
1. 未檢查車輛或檢查不到位。
2. 未按要求檢查制動、轉向系統(tǒng)。
3. 車輛未配備滅火器或滅火器不完好。
4. 車輛超速行駛,轉彎處未減速、鳴笛。
5. 鏟斗懸空時駕駛員離車。
6. 在起升鏟斗下站人或進行檢修。
二、適用范圍
第1條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輪式裝載機司機的操作。
三、上崗條件
第2條身體健康適合本崗位要求。
第3條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必須熟悉所駕車輛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yǎng)、會處理一般故障,掌握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
四、安全規(guī)定
第5條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手指口述”。
第6條在用車輛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使用和維護,正確的使用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和冷卻水。
第7條入井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并佩戴瓦斯報警儀;當瓦斯報警儀報警時,必須立即停車。
第8條車輛入井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礦內相關措施規(guī)定。
第9條持車輛完好狀態(tài),避免發(fā)動機無負荷高速運轉,嚴禁帶病運行。
第10條作業(yè)過程中時刻注意周圍環(huán)境,嚴禁人員上、下車輛或傳遞物件,除駕駛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坐。
第11條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為宜。
第12條運載物料時,應保持動臂下鉸點離地400毫米。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送物料。
第13條向車內卸料時必須將鏟斗提升到不會觸及車箱檔板的高度,嚴防鏟斗碰車箱,嚴禁將鏟斗從膠輪車駕駛室上方越過。
第14條嚴禁超載超速行駛。遇急轉彎時,應提前降低車速,在不妨礙對方來車的行駛條件下,要盡可能的加大轉彎半徑。改變行駛方向要在車輛減速后進行。
第15條車輛在狹窄、彎道路上行駛時不得使用緊急制動,以防側滑,待車速降低后緩慢制動;正常情況下嚴禁在上下坡道停車。
第16條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打滑和發(fā)動機轉速降低等現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第17條下坡時采用自動減速,不可踩離合器踏板,以防切斷動力發(fā)生溜車事故。嚴禁下坡時空檔行駛。
第18條在斜巷中不得進行檢修作業(yè),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行啟動。
第19條作業(yè)時,正前方、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鏟斗不許載人升降。不得舉臂行車,以免造成顛覆。嚴禁使用鏟斗代替吊車吊裝重物。
第20條作業(yè)中,隨時清除夾在輪胎間的石渣。
第21條涉水后應立即停機檢查,如發(fā)現因浸水造成制動失靈,則應進行連續(xù)制動,利用發(fā)熱排除制動片內的水分,以盡快使制動器恢復正常。
第22條鏟取物料前,應使前后車體成直線,使鏟斗平行接觸地面,然后鏟取物料。
第23條推運或刮平作業(yè)中,應注意觀察地面有無異物,發(fā)現車輛前進受阻,不得強行前進。
第24條待工時,鏟斗落地,確保車體平穩(wěn)。操作人員離開駕駛位置時,發(fā)動機熄火,切斷電源。
第25條動臂升起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由司機操作,并裝好安全銷或采取支頂等穩(wěn)固可靠的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第26條作業(yè)完畢后將裝載機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將鏟斗平穩(wěn)落地,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車輛嚴禁在0℃以下的環(huán)境中長時間停放。
第27條當車輛停放在安全位置、發(fā)動機停轉后,司機拉緊駐車制動器方可離開駕駛室。
第28條裝載機安全操作十不準
1. 不準用高速擋取貨(除散料)。
2. 不準邊轉向邊取貨。
3. 不準邊行駛邊起升。
4. 不準鏟斗超重裝載。
5. 不準用鏟斗進行挖掘作業(yè)。
6. 不準在鏟斗懸空時駕駛員離車。
7. 不準在起升的鏟斗下面站人或進行檢修。
8. 不準用鏟斗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yè)。
9. 不準直接鏟裝其他車輛上的物料。
10.不準用鏟斗進行推拉和起吊作業(yè)。
五、操作準備
第29條裝載機駕駛員接班后應做下列檢查:
1. 檢查剎車、轉向、喇叭、燈光是否完好。
2. 檢查輪胎氣壓、各液壓管接頭液壓控制閥是否正常。
3. 檢查油、水是否缺漏,各潤滑部位是否缺油。
4. 檢查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5. 檢查各部機件有無脫落、松動或變形。
第30條 行車前應做以下工作
1. 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安全后(氣壓式制動待氣壓表讀數達到規(guī)定值),鳴笛起步。
2. 發(fā)動機冷卻水溫度達55℃,機油溫度達45℃時方可進行全負荷作業(yè)。
六、正常操作
第31條 車輛的起動步驟如下
1.起動前應將變速桿置空檔,拉起手制動控制手柄,接通電源總開關,微踏下油門,在旋轉鑰匙開關,轉動鑰匙到“on”位置,使柴油機起動。
2.發(fā)動機啟動后怠速運轉5~10分鐘預熱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8篇 挖掘機、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挖掘機、裝載機司機必須持有地方交管部門和勞動部門發(fā)放的駕駛證和廠內機械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2、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應過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鏟斗回轉半徑內有其他機械作業(yè)時,應停止作業(yè)。
3、裝碴時,應待汽車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行走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鏟斗離地1米左右,鎖閉操作手柄,上下坡時,不準空檔滑行,爬坡不應超過20%的坡度。
4、操作手柄時,用力平衡適度,臂桿下降時,中途不得突然停頓,使鏟斗、斗柄和動臂靠緊。
第9篇 裝載機司機職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本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及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
2. 本工種是特殊工種,所有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技術及安全培訓,熟悉并掌握裝載機的性能、構造操作、保養(yǎng)及安全駕駛技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3.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
4. 工作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對裝載機進行嚴格檢查,特別是發(fā)動機、液壓系統(tǒng)、傳動裝置、行走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開帶病車作業(yè)。
5. 新裝載機開始使用時,務必進行48小時的跑合運轉。從空運轉開始,逐步增加負荷,空車行駛及操作工作裝置各動作,使機器各摩擦部位進行磨合,使車輛順利進入工作狀態(tài),延長機器的使用壽命。
6. 使用新車輛時遵照下列事項進行:
(1) 避免使發(fā)動機無負荷高速空轉,尤其是發(fā)動機還沒有熱起來時更不可如此。
(2) 無論什么季節(jié),開始工作之前,務必進行充分預熱10分鐘運轉。
(3) 要避免急行車、急轉彎和無必要的急剎車。
(4) 檢查和維修按規(guī)定要求實施。
7. 裝載機司機除必須遵守本崗位技術及安全規(guī)程外,還必須遵守汽車司機的一般技術及安全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并有權拒絕和制止他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8. 必須遵守廠內交通規(guī)則及《公司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9. 必須嚴格執(zhí)行例行保養(yǎng)規(guī)定及油料使用規(guī)定,并保持油質清潔。
10. 一次起動時間不可超過5秒,要再起動時,則應間隔1分鐘,如連續(xù)三次不能起動,應查明原因再啟動。
11. 發(fā)動機起動后,必須在水溫達55度,氣壓大于0.45mpa后再起步行駛。
12. 高速行駛時使用兩輪驅動,低速行駛和鏟裝使用四輪驅動。
13. 行駛時,必須將鏟斗斗柄和動臂靠緊。
14. 行駛及作業(yè)之中,駕駛室乘員不得超過規(guī)定,其他部位嚴禁乘坐人員。
15. 裝載機下長坡時,嚴禁將發(fā)動機熄火或空擋滑行。在坡道行駛時,嚴禁緊急制動。
16. 如車輛滿載到坡道時,上坡要前進,下坡要后退,嚴禁轉彎。
17. 作業(yè)前,必須周密觀察現場,根據作業(yè)量分析周圍環(huán)境,制訂出安全穩(wěn)妥的作業(yè)方案和線路,嚴禁冒險蠻干。
18. 鏟裝作業(yè)時,車速不得超過8公里/小時,用1檔向料堆推進,動臂下鉸點距地面不得低于200毫米,鏟斗與地面平行,距料堆前1米下降動臂使鏟斗接地切進料堆。
19. 當操作動臂與鏟斗達到需要位置后,必須將操作桿打到中間位置。改變進退方向和變換驅動桿必須在停車后進行。
20. 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輸物料,運載物料時,應保持動臂下鉸點離地400毫米。
21. 整地作業(yè)必須使車輛后退進行。在不得已進行行進中整地作業(yè)的情況下,應保持鏟斗的前傾角為0度-10度之內。
22. 保養(yǎng)車輛時,必須停機進行,并使液壓系統(tǒng)卸載、鏟斗降到地面。
23. 鏟斗內不準運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24. 每次搬運貨物時,運輸距離一般不超過500米。
25. 工作結束后,必須檢查好車輛,并做好車輛清潔工作,確認無誤后,方可離車。
26. 打開水箱蓋應慢慢打開,以免噴出水將手燙傷。
27. 車輛必須定期檢查保養(yǎng),如發(fā)現漏油漏水變形松動異常音響,要及時修理嚴防事故發(fā)生。
28. 嚴禁開動發(fā)動機進行檢查保養(yǎng)。
29. 禁止在檢查各部的油量、進行補給以及檢查蓄電池時吸煙。供給燃油時,必須停止發(fā)動機。
30. 開動車輛前,應先鳴笛發(fā)出信號,確認安全后再開動。
31. 作業(yè)時不可左顧右盼,應當對行進方向和周圍作業(yè)的人加以注意,有危險時應鳴笛示警。
32. 在前方視線不佳處或到狹窄的道路、路口、要降低速度行駛。必要時鳴笛告以其他車輛或讓人引導,避免野蠻操作。
33. 在容易打滑的路面上、應避免高速行車、調整轉彎和急剎車。
34. 夜間作業(yè)時對距離的遠近、地面的高低容易發(fā)生錯覺,務必維持適合于照明度的速度行走,同時要點亮前大燈和頂燈等。
35. 禁止工作裝置急速停止或急速下降,以防止將裝卸物拋出去或使車輛翻倒。
36. 在有電線、狹窄道崖子或山崖可能崩塌的地方進行作業(yè)時,必須施行確保安全的方法,派監(jiān)視員并聽從其指揮。
第10篇 裝載機司機操作規(guī)程
1、出車前應對車況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剎車不靈、轉向不靈、離合器打滑、斗子不穩(wěn)等情況,要立即停車修理。
2、 行駛前取下前后車體安全聯接桿,并妥善保管。
3 、在改變行駛方向及變換驅動操作桿必須在車停后進行。
4、行進時,將鏟斗置于離地400mm左右高度,在山區(qū)坡道作業(yè)或跨越溝渠等障礙時,應減速、小轉角,要注意避免傾翻。當裝載面在陡坡上開始滑向一邊時必須立即卸載,防止繼續(xù)滑下。
5、應避免在斜坡橫向行駛或鏟取物料。
6、運載物料應保持動臂下鉸點離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送物料。
7、 作業(yè)后,駕駛員離車,應將鏟斗放到地面,禁止在鏟斗懸空時離開;停車后應將換向操作桿放到中央位置,將前后車體安全聯接桿安裝好。
第11篇 礦山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前的檢查
(1)檢查散熱器水位是否缺水。
(2)檢查機油、燃油量、液壓油量是否充足。
(3)檢查各管路、個部件的密封性。
(4)檢查電瓶線路、制動、轉向是否可靠,輪胎氣壓是否正常。
(5)各操縱桿是否靈活,并放在空檔位置。
2、啟動設備
(1)接通電源開關,微踏油門,按動起動開關啟動設備。
(2)如一次按動未能啟動,立即放開按鈕停一分鐘后再次啟動,若三次不能啟動應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次啟動。
(3)發(fā)動機啟動后,檢查個儀表工作是否正常,發(fā)動機聲音是否正常。
(4)檢查一切正常后方可鳴笛,用抵擋平穩(wěn)起步。
3、操作
(1)清理作業(yè)場地,鏟除易損壞輪胎和妨礙作業(yè)的障礙物。
(2)下降動臂鏟斗水平接地,以1檔徐徐加大由門,使鏟車全力切進料堆,并配合鏟斗轉到最大上翻,然后將兩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
(3)往車輛或貨場卸物料時,將動臂升至鏟斗前翻,碰不到車輛或貨堆高度為止,慢慢前推轉斗操縱桿,使物料緩慢卸入車箱內。
(4)往集料斗內推料時,應與現場操作人員取得聯系經1檔向前推進,推動時刻捎捎提升動臂。
(5)操作人員嚴禁酒后操作和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發(fā)現水溫,油吻達到95攝氏度時應停車降溫。
(7)在陡坡陡崖下部作業(yè)應隨時注意頂部有無活石危石,以防止大塊石料下落傷人及車輛。
(8)裝車時嚴禁將不合格品裝入車內拉至破碎站。
(9)作業(yè)時禁止行人和其他車輛進入工作范圍。裝車時,裝車范圍內只允許有一輛車停放,車輛及現場人員進入工作范圍時必須與鏟車司機取得聯系。
4、停車
(1)停車后應使鏟斗水平放置地面,降低轉速至700—1000轉/分,運轉幾分鐘以使各部門均勻冷卻,然后滅火,關閉電源開關。
(2)冬季氣溫低于0攝氏度時,室外停車過夜應放盡冷卻水,低于30攝氏度時電瓶取下搬入室內。
(3)工間休息應將車輛停止安全地方,做好車輛制動。
(4)向工作裝置各注油點加注黃油。
(5)檢查各部固定、密封是否可靠,有無過熱現象。
第12篇 井下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裝載機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二、上崗不準喝酒。
三、在硐內行駛要具備車燈明亮,行駛要慢,當心巷道電纜、架線和各種生產設施。巷道有人通行時,要停車讓人先通行,不準與人搶道,防止發(fā)生擠傷。
四、入井或操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五、裝載機的外面和踏板上或鏟斗上不準載人。
六、不準將車私自轉交他人駕駛。
七、要到指派的工作地點作業(yè),不準到未經指派的工作地點作業(yè)或做無關的事。
八、裝車時要檢查現場和運礦車上有無人員停留,確定安全無誤后方可操作,有人員在現場停留不準操作。
九、運礦司機和其他人員在裝載機裝車時,不準在運礦車上和周邊及現場停留,防止發(fā)生碰撞危險。
十、裝車的作業(yè)現場必須照明良好,照明不足嚴禁操作。
十一、入井或進入工作間要檢查好炮煙及頂板安全,有炮煙要及時撤出工作面,將炮煙排凈,同時頂板、巖邦上的浮石要檢查細致,撬凈和排除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時要開動風機保證有毒有害尾氣排出作業(yè)面,作到良好通風。
十二、用裝載機吊物或在井下及作業(yè)面倒車時要有專人指揮,并與現場有關人員搞好聯系,無指揮或檢查安全不準操作。
十三、裝載機停止作業(yè)時要將車開到安全地點,爆破時要及時到硐外或安全地點避炮。
十四、不準用裝載機運輸爆炸物品。
十五、檢查油箱或加油不準吸煙和用火。
十六、車上必須配備良好的滅火器材。
第13篇 裝載機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司機應經專業(yè)部門培訓,持證上崗。
2、 工作前必須對本機全面檢查保養(yǎng),起步前必須讓柴油機水溫達到55℃,氣壓表達到4.4pam后方可起步行駛,不準出帶病車。
3、 起步與操作前應發(fā)出信號,必須由操作人員呼喚應答,鳴喇叭,通知有防礙的人和車輛走開,對周圍做好瞭望,確認無誤方可作業(yè)。
4、 倒車時應加強瞭望,確認無人和安全后方可倒車。
5、 在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避免高速急轉彎。
6、 駕駛室內不準乘坐駕駛員以外人員,駕駛室以外的任何部位都不準乘人,更不準坐在鏟斗內。
7、 嚴禁下坡時熄火和空擋滑行。
8、 隨時注意各種儀表,照明主應急的機械工作狀態(tài)。
9、 裝料時要求鏟斗內物料均勻,避免斗內物料偏重,操作中進鏟不得深,提斗不應過急,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米。
10、 工作時嚴禁人員在升降臂及鏟斗下走動。運輸車廂上有人時不準裝車。
11、 工作場地必須平整,不得在斜坡工作,防止在轉運料與卸料時發(fā)生傾翻,作業(yè)時發(fā)動機水溫不得超過80℃,變矩器油溫不超120℃,重載作業(yè)超溫時,應停車冷卻。
12、 全載行駛轉運物料時,鏟斗底面與地面距離應高于0.5m,必須低速行駛。
13、 不準裝滿物料后倒退下坡,空載下坡時也必須緩慢行駛。
14、 裝卸貨物時,應待車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車輛駕駛室上方躍過。
15、 行駛時,臂桿與履帶車體平行,鏟斗及斗柄油缸安全伸出鏟斗斗柄和動臂靠緊,上下坡時,坡度不應超過20度。
16、 爆破時應及時撤離到安全地帶避炮。
17、 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烤車。
18、 停機時,必須將鏟斗平放地面,關閉電源總開關;水箱水放凈。
第14篇 鏟車裝載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口訣
鏟車司機要持證,無證駕駛違規(guī)定;
機車起動先歸零,冬季起動禁火烤;
油路檢查加油時,注意防火禁吸煙;
升降前進和后退,應先警示把笛鳴;
鏟斗升降慢起落,猛推猛鏟不能做;
裝卸物件就位時,一律一檔慢速行;
物件升降起落時,把輪制動要及時;
先仰后升要牢記,一定不能亂順序;
行車轉向要鳴笛,廠內嚴禁超速駛;
鏟車行駛工作中,駕駛室外禁乘人;
司機離車拉制動,鏟斗落地方熄火;
清理保養(yǎng)要做好,車況良好保安全。
第15篇 碼頭裝載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印尼青山工業(yè)園區(qū)碼頭員工安全通則》所規(guī)定的操作、自身防護安全確認制。
2熟知裝載機工作原理及機械性能,嚴格履行其技術操作程序。
3啟動發(fā)動機無異常,且制動氣壓表針在綠色范圍內或氣壓值符合技術參數后方可駕駛,不得帶隱患駕駛作業(yè),更不得駕駛室外站人。
4持有效上崗操作質資證啟動前,應確認燃潤油量、冷卻水、蓄電池電解液、電氣及設備部件及燈光、喇叭、儀表、輪胎氣壓,以及轉向、制動機構性能等符合環(huán)境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5裝載司機應低速檔起步,輕踏油門,緩慢行駛,不得急加速、急轉彎和急剎車,且將貨斗騰空地面約300毫米高;雨天路滑、路面坑洼不平及斜坡行駛應降速慢行。
6鏟貨前,應擺正車體,且將貨斗平行接觸地面后方可規(guī)范作業(yè);不得超載、慣性及轉向等不規(guī)范行為鏟貨,貨斗上不得站人或檢修作業(yè)。
7裝載機艙內作業(yè)須確認通風、抓斗下、照明及作業(yè)空間等符合艙內環(huán)境安全后方可操作;艙內暫停作業(yè)應先熄火、再拉手制動、后關好門窗。
8配合檢修或自查油路及加油時,消除火種,禁止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