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1、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機械安全設備管理制度,負責處理機械設備、腳手架的調度、維修、保養(yǎng),以確保機械設備走運轉過程中不發(fā)生因機械不正常運轉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
2、建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臺帳、記錄,做到內容準確,記錄認真。
3、制定、組織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負責組織設備的評比,開展創(chuàng)無事故設備的活動。
5、做好設備的安全技術工作,組織和參加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6、認真貫徹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則,使設備保持清潔、整齊、潤滑,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7、組織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堅持持證上崗,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戴好防護用品。
8、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損等工作。
9、經常深入工地了解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使用情況,協助領導做好各項材料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2篇 礦用電氣設備運行維修及安全管理
1. 煤礦主要電氣設備定期檢查和調整的規(guī)定
檢查項目 | 周期 | 備注 |
使用中的防爆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 | 每月一次 | 分片負責電工應每日檢查一次 |
配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置的檢查 | 每季一次 | 負荷變化時應及時整理 |
高壓電纜的直流泄漏電流和直流耐壓試驗 | 每年一次 | |
主要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檢測 | 每月一次 | |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 | 每季一次 | 每周由專責電工檢查外部和懸掛情況 |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膠電纜絕緣檢查 | 每月一次 | 每班由當班司機或專責電工檢查一次外皮有無破損 |
接地網電阻值測定 | 每季一次 | |
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的測定 | 投入運行前 |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完好標準
(1)防爆面
① 防爆面應完整,表面粗糙度要達到無銹蝕及機械傷痕。
② 防爆面禁止上油漆。為了防止銹蝕,可涂防銹油脂或冷磷化。
③ 低壓開關防爆面間隙:靜止面為0.3mm,轉蓋面為0.5mm。
(2)接線
① 進線口連接堅固,密封良好。
② 接線裝置完整、齊全、堅固、導電良好。
(3)緊固件
螺栓、螺母、墊圈要完整、齊全、緊固。
3.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 為了保證安全,必須嚴格采取以下幾項組織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證制度;
(3)工作監(jiān)護制度;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及注意事項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完成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包括放電)和懸掛標示牌及裝設遮攔這幾項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以后,才能開始工作。
(1)停電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為:
① 檢修的設備;
② 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規(guī)定數值的設備;
③ 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上述安全距離雖大于規(guī)定的數值,但是,當電壓為44kv時小于1.20米;電壓為20~35kv時小于1.00米;電壓為10kv及以下時小于0.70米,同時又無安全遮攔的設備,維護或修理時,也須停電后方可工作;
④ 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2)驗電
① 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驗電。必須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的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帶電的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后方可在被驗設備上進行驗電。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構架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值班負責人許可。
② 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35k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在沒有專用驗電器的特殊情況下,可以使用絕緣棒(令克棒)代替驗電器,根據絕緣棒端有無火花和放電噼啪聲來判斷有無電壓,但是必須注意使用絕緣性能符合要求的絕緣棒。
③ 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但是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3)裝設接地線
① 當驗電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檢修設備的三相導線接地并三相短路。
② 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
③ 檢修母線時,根據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量。
④ 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刀閘或開關隔離分成幾段),則各部分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
⑤ 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記號。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地點均應設有接地網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⑥ 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
⑦ 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拆裝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⑧ 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⑨高壓回路上的某些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線后方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或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需經特別許可。
⑩ 拆、裝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4)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
① 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開關和刀閘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② 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于表1.9的數值而未停電的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攔。
臨時遮攔可用于干燥木材、橡膠或其它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攔,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
③ 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對面間隔的遮攔上,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④ 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絕緣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⑤ 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⑥ 在室外構架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鄰近其它可能誤登的構架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⑦ 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
5.煤礦井下電氣維修
(1)井下供電應做到
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有過流保護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保護接地裝置;
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堅持使用風電、瓦斯電閉鎖。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其質量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或更換,禁止使用失爆電氣設備。
第3篇 起重機械設備一般安全管理
一、起重機械設備的一般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為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規(guī)定。 2 .本規(guī)定所稱的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履帶、軌道和輪胎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高處作業(yè)吊藍、物料提升機等。建筑施工企業(yè)制造、租賃、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 3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核準審批安裝資質,培訓考核操作人員,辦理登記使用手續(xù)。 4 .起重機械的租賃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租賃單位和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負責。
二、起重機械的租賃
1 .從事起重機械租賃的單位,應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租賃單位出租起重機械應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并與承租單位簽訂設備使用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2 .租賃單位不得購置、出租: ① 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jiān)督檢驗合格的; ② 屬國家明令淘汰,規(guī)定不準再使用的;③ 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和經檢驗達不到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3 .租賃單位起重機械檔案內容主要有: ① 相應的監(jiān)督檢驗證明、質量合格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 ② 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③ 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④ 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⑤ 維修和技術改造資料; ⑥ 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與累計運轉記錄。
三、起重機械的安裝
1 .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起重機械安裝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業(yè)務。 2 .安裝單位安裝前應具備的資料和手續(xù); ① 安裝單位的資質證、安裝人員的資格證; ② 生產 ( 制造 ) 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 ③ 安裝方案、安全保證措施; ④ 安裝合同協議書及各方的安全責任; ⑤ 應急救援預案; ⑥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資料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審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審批并告知施工現場各有關單位后方可進行安裝。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 3 .安裝單位在安裝與拆除起重機械前,由安裝拆除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監(jiān)督實施,統(tǒng)一指揮。安裝區(qū)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qū),由專人進行監(jiān)護。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工程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4 .驗收和定期檢驗。起重機械安裝結束后,安裝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技術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自檢和調試,自檢合格后申請?zhí)胤N設備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檢驗,未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起重機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機械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其周期為兩年 ( 施工升降機為一年 ) 。包括新設備首次啟用;經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fā)生重大機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機械,應在驗收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使用
1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不得將未經安全認證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投入使用;自行購置的起重機械應建立安全技術檔案,首次安裝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2 .使用中要加強管理,明確責任人,認真落實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 3 .起重機械的安裝、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須取得主管部門相應的資格的單位和人員完成,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4 .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建筑工地起重機械首次啟用,使用單位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登記備案時應出具有關資料。 5 .事故處理。起重機械發(fā)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及時報告當地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的有關安全技術管理
1 .塔吊 1.1 塔吊安裝與拆卸方案 1.1.1 安裝與拆卸方案的編制依據:《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gb5144—1994 《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gb / t9426—1999 《起重機械監(jiān)督檢驗規(guī)程》 (1) 國家有關塔式起重機的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規(guī)程; (2) 隨機的使用、拆裝說明書,整機、部件的裝配圖,電氣原理及接線圖等; (3) 已有的拆裝工藝及過去拆裝作業(yè)中積累的技術資料; (4) 其他單位的拆裝工藝或有關資料。 (5) 安裝與拆卸方案的審批會簽表。 (6) 安裝拆卸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書。安裝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資料: (7) 安裝單位資質證,安裝人員資格證; (8) 生產 ( 制造 ) 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 (9) 安裝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0) 安裝合同協議及各方安全責任; (11) 應急救援預案; (12)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 1.2 塔吊的安裝與拆卸
1.2.1 安裝前的準備工作安裝作業(yè)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以防止任何隱患存在,確保安全作業(yè)。 (1) 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yè)方案,遵守拆裝工序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yè)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yè),待聯系清楚后再進行。 (2) 對所拆裝塔式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器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3) 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tǒng)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掛靴爬爪等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 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全面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5) 拆裝作業(yè)中的輔助機械,如起重機、運輸汽車等必須性能良好,技術要求能保證拆裝作業(yè)需要。 (6) 檢查電源閘箱及供電線路,保證電力正常供應。 (7) 檢查作業(yè)現場有關情況,如作業(yè)場地、運輸道路是否已具備拆裝作業(yè)條件。 (8) 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場時,熟悉并認真執(zhí)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9) 安全措施應符合要求。
1.2.2 拆裝作業(yè)中的安全技術 (1) 塔式起重機的拆裝作業(yè)必須在白天進行,如需要加快進度,可在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的夜間作一些拼裝工作。不得在大風、濃霧和雨、雪天進行。 (2) 在拆裝作業(yè)的全過程,必須保持現場的整潔和秩序。周圍不得堆放雜物,以免妨礙作業(yè)并影響安全。對放置起重機金屬結構的下面必須墊放枋子,防止損壞結構或造成結構變形。 (3) 安裝架設用的鋼絲繩及其連接和固定,必須符合標準和滿足安裝上的要求。 (4) 在進行逐件組成和部件安裝之前,必須對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況、連接情況和鋼絲繩穿繞情況、電器線路等進行全面檢查。 (5) 在裝起重臂和平衡臂時,要始終保持起重機的平衡,禁止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yè)。 (6) 在拆裝作業(yè)過程中,如突然發(fā)生停電、機械故障、天氣驟變等情況不能繼續(xù)作業(yè),或作業(yè)時間已到需要停休時,必須使起重機已安裝、拆卸的部位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并已鎖固牢靠,所有結構件已連接牢固,塔頂的重心線處于塔底支承四邊中心線處,再經過檢查確認妥善后,方可停止作業(yè)。(7) 安裝時應按安全要求使用規(guī)定的螺栓、銷、軸等連接件,螺栓緊固時應符合規(guī)定的預緊力,螺栓、銷、軸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護裝置。 (8) 在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限位裝置和限位器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護鏈、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9) 安裝作業(yè)的程序,輔助設備、索具、工具以及地錨構筑等,均應遵照該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或參照標準安裝工藝執(zhí)行。
1.2.3 頂升作業(yè)的安全技術 (1) 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連接情況,并調整好頂升套架導向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2) 頂升作業(yè)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 1 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3) 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作業(yè)。如在作業(yè)中風力突然加大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使上下塔身連接牢固。 (4) 頂升時,必須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起重臂和其他作業(yè),頂升中如果發(fā)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如短時間內不能排除故障,應將頂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時將各連接螺栓緊固。 (5) 在拆除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jié)之間的連接螺栓 ( 銷子 ) 時,如出現最后一處螺栓拆裝困難,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 ( 銷子 ) 。 (6) 頂升時,必須確認頂升撐角穩(wěn)妥就位后,方可繼續(xù)下一個動作。(7) 頂升工作中,隨時注意液壓系統(tǒng)壓力變化,如有異常反應及時檢查調整。還要有專人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變化情況,并做好記錄。 (8) 頂升到規(guī)定高度后,必須先將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繼續(xù)頂升。 (9) 拆卸過程頂升時,其注意事項同上。但錨固裝置決不允許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著節(jié)時方可拆除。 (10) 安裝和拆卸工作的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緊固,頂升套架導向滾輪與塔身吻合良好,液壓系統(tǒng)的左右操作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的電源。
1.2.4 附著錨固作業(yè)的安全技術 (1) 建筑物預埋附著支座處的受力強度,必須經過驗算,能滿足塔式起重機在工作或非工作狀態(tài)下的載荷。 (2) 應根據建筑施工的總高度、建筑結構特點以及施工進度要求等情況,確定附著方案。 (3) 在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時,要通過調整附著桿的距離,保證塔身的垂直度。 (4) 附著框架應盡可能設置在塔身標準節(jié)的節(jié)點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應設斜撐加固。 (5) 隨著塔身的頂升接高而增設的附著裝置應及時附著于建筑物,附著裝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按照塔吊說明書執(zhí)行。 (6) 布設附著支座處必須加配鋼筋并適當的提高混凝土的強度等級。 (7) 拆卸塔式起重機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進程拆除相應的附著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附著裝置。 (8) 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拆除附著裝置。 (9) 附著裝置的安裝、拆除、檢查及調整均應有專人負責,并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1.2.5 內爬升作業(yè)的安全技術 (1) 爬升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風力超過五級時,應停止作業(yè)。 (2) 爬升時應加強上部樓層與下部樓層之間的聯系,遇有故障及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故障未經排除,不得繼續(xù)爬升。 (3) 爬升過程中,禁止進行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變幅等各項動作。 (4) 起重機爬升到指定樓層后,應立即拔除塔身底座的支承梁和支腿,并通過爬升框架固定在樓板上,同時要頂緊導向裝置或用楔塊塞緊,使起重機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載荷。 (5) 內爬升塔式起重機的固定間隔一般不得小于 3 個樓層。 (6) 凡置有固定爬升框架的樓層的在樓板下面應增設支柱做臨時加固應擱置起重機底座支承梁的樓層下方兩層樓板,也應設置支柱做臨時加固。 (7) 每次爬升完畢后,樓板上遺留下來的開孔,必須立即用鋼筋混凝土封閉。 (8) 起重機完成內爬式作業(yè)后,必須檢查各部位是否固定牢固,爬升框架是否固定,底座支承梁是否緊固,樓板臨時支撐是否妥善等,確認無遺留問題存在,方可進行吊裝作業(yè)。
1.3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3.1 起重機的軌道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路基承載能力:輕型 ( 起重量 30kn 以下 ) 應 60 ~ 100kpa ,中型 ( 起重量 31 ~ 150kn) 應為 101 ~ 200kpa ,重型 ( 起重量 150kn 以上 ) 應為 200kpa 以上; (2) 每間隔 6m 應設一個軌距拉桿,軌距允許偏差為公稱值的 1/ 1000 ,且不超過 ± 3mm ; (3) 在縱橫方向上,鋼軌頂面的傾斜度不得大于 1 / 1000 ; (4) 鋼軌接頭間隙不得大于 4mm ,并應與另一側鋼軌接頭錯開,錯開距離不得小于 1.5m ,接頭處應架在軌枕上,兩軌頂高度差不得大于 2mm ; (5) 距軌道終端 lm 處必須設置緩沖止擋器,其高度不應小于行走輪的半徑。在距軌道終端 2m 處必須設置限位開關碰塊; (6) 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緊固,墊板應固定牢靠。
1.3.2 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小于 c35 ; (2) 基礎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 1 / 1000 ; (3) 埋設件的位置、標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藝符合出廠說明書要求。
1.3.3 起重機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應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軌道基礎兩旁、混凝土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應與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3.4 起重機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 4ω 。
1.3.5 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起重機,塔身上禁止懸掛標語牌。
1.3.6 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3.7 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修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1.3.8 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1.3.9 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1.3.10 在寒冷季節(jié),對停用起重機的電動機、電器柜、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
1.3.11 在拆除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3.12 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wěn)、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荷載情況下,塔身的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 4 / 1000 ,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1.3.13 裝有上、下兩套操作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3.14 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3.15 采用渦流制動調速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或緩就位速度作業(yè)。
1.3.16 作業(yè)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不應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3.17 起重機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業(yè)過程中,必須由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tǒng),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作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2) 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線,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3) 升降時,必須調嘶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jié)的間隙,并應按規(guī)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必將回轉機構制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jié)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 ( 銷子 ) 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 ( 銷子 ) ; (4) 升降時,頂升撐腳 ( 爬爪 ) 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xù)下一動作; (5) 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扭力緊固,液壓操作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1.3.18 起重機的附著錨固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起重機附著的建筑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
(2) 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件,應采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并應采用附著桿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 2 / 1000 。 (3) 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布設時,附著桿傾斜角不得超過 10 0 。 (4) 附著框架宜設置在塔身標準節(jié)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加固; (5) 塔身頂升接高到規(guī)定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與建筑物的錨固裝置。塔身高出錨固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 (6) 起重機作業(y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fā)現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停止作業(yè),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xù)作業(yè); (7) 拆卸起重機時,應隨著降落塔身進程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錨固裝置; (8) 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有專人負責; (9) 軌道式起重機附著式使用時,應提高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機構的電源,并應設置阻擋行走輪移動的支座。
1.3.19 作業(yè)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tài),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 2 ~ 3m 處。
1.3.20 每月或連續(xù)大雨后,應及時對軌道基礎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軌道偏差,鋼軌頂面的傾斜度,鋼軌基礎的彈性沉陷,鋼軌的不直度及軌道的通過性能等。對混凝土基礎,應檢查其是否有不均勻的沉降。
1.3.21 應保持起重機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fā)現失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 火漆或鉛封 ) 固定,嚴禁擅自調整。
1.3.22 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電源電路中應裝設錯相及斷相保護裝置及緊急斷電并關,電纜卷筒應靈活有效,不得拖纜。
1.3.23 起重機在無線電臺、電視臺或其他強電磁波發(fā)射天線附近施工時,與吊鉤接觸的作業(yè)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放電裝置。
1.3.24 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道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1.3.25 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作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3.26 使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 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 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4) 各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5) 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6) 供電電纜無破損。
1.3.27 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連接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1.3.28 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正常運轉,有無噪音及異晌,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1.3.29 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1.3.30 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 ( 零點 ) 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1.3.31 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 ( 吊鉤不得小于 1m ,行走輪不得小于 2m ) 。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1.3.32 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 90 %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3.33 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3.34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 0.5m 以上。
1.3.35 對于無中央集電環(huán)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2 .物料提升機 ( 龍門架、井字架 ) 。
2.1 物料提升機 ( 龍門架、井字架 ) 安裝拆除方案
2.1.1 安裝拆除方案的編制依據:《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 《起重機械設計規(guī)程》 gb / t3811-83 《建筑卷揚機》 gb / t1995 《起重機械規(guī)程》 gb6067-85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的使用說明書
2.1.2 安裝拆除方案的內容: (1) 工程概況作業(yè)條件 (2) 安裝前的準備: ① 合理確定安裝位置 ② 安裝材料準備 ③ 做好安裝人員的組織工作 ④ 按照說明書基礎圖 ( 設計 ) 制作基礎 (3) 安裝前的檢查:基礎、附墻架、纜風繩、地錨。安全保護裝置: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上極限限位器、下極限限位器、吊籠安全門、緩沖器、通訊信號裝置等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4) 安裝、拆除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井架物料提升機的安裝程序是;將底架按要求就位 → 將第一節(jié)標準節(jié)安裝于標準節(jié)底架上 → 提升抱桿 → 安裝卷揚機 → 利用卷揚機和抱桿安裝標準節(jié) → 安裝導軌架 → 安裝吊籠 → 穿繞起升鋼絲繩 → 安裝安全裝置。物料提升機的拆卸按安裝架設的反程序進行。 (5) 安全技術措施
2.1.3 方案的審批會簽表
2.1.4 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書
2.1.5 安裝使用和使用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應具備的資料: (1) 安裝單位資質證、安裝人員資格證 (2) 生產 ( 制造 ) 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 (3) 安裝方案、安全保證措施 (4) 安裝合同及各方安全責任 (5)應急救援預案 (6)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1.6 安裝后自檢驗收表
2.1.7 甲乙雙方互檢檢查驗收表
2.1.8 報主管部門后的檢查驗收記錄
2.1.9 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準用證和有關資料
2.1.10 定期檢查的記錄表
2.2 物料提升機 ( 龍門架 ) 安裝與拆卸升降機的安裝位置要視現場條件及設備情況而定,要盡量遠離架空線路并保持在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以外。升降機運行時險情較多,應避開施工現場人員活動頻繁的場所。
2.2.1 龍門架的安裝順序 (1) 將底盤放置在基礎上與基礎預埋螺栓緊固,吊籃放置在底盤中央。 (2) 安裝方柱底節(jié),每安裝兩個標準節(jié) ( 一般不大于 8m ) 要做臨時固定,采用臨時纜風繩要使用鋼絲繩,節(jié)點及支承點要用螺栓聯結,不能用鉛絲綁扎。 (3) 兩邊立柱安裝應交替進行。節(jié)點螺栓規(guī)格必須按孔徑選配,不得漏裝,發(fā)現孔徑位置不當時,不能隨意擴孔,更不能以鉛絲綁扎代替,以免節(jié)點松動變形。 (4) 安裝標準節(jié)時應注意導軌的垂直度,導軌相接處不能出現折線和過大間隙,防止運行中產生撞擊。 (5) 立柱組裝到預定高度時,安裝天梁。 (6) 施工現場條件許可時,可在地面組裝,然后整體吊起,以減少高處作業(yè)。由于設計架體時,只考慮施工時的受力情況,所以在整體搬起之前,應對兩立柱及架體做臨時加固,以增強節(jié)點和立柱的抗彎能力。(7) 整體吊裝之前要在架體頂部系好纜風繩。選擇吊點時應按照原圖紙規(guī)定位置,起吊過程中注意觀察立柱的彎曲變形,防止節(jié)點損壞。 (8) 龍門架吊起后要進行初步校正垂直度,并緊固底腳螺栓和纜風繩,待一切工作就緒后,才能放松起吊索具摘除吊鉤。
2.2.2 拆除架體。 (1) 架體拆除前,必須察看施工現場環(huán)境,包括架空線路、外腳手架、地面的設施等各類障礙物、地錨、纜風繩、連墻桿以及被拆除架體各節(jié)點、附件、電器裝置情況,凡能提前拆除的盡量拆除掉。 (2) 制定拆除方案,確定指揮人員,工作開始前應劃定危險作業(yè)區(qū)域。 (3) 分節(jié)拆除架體工作應注意兩點:第一,被拆除構件不能亂扔,防止傷人;第二,拆除后架體的穩(wěn)定性不被破壞。如附墻桿在拆除前,應加設臨時支撐防止變形;拆除各標準節(jié)時,應防止失穩(wěn)。 (4) 整體拆除前,應對龍門架立柱及架體進行加固 ( 方法同整體安裝 ) ,將吊鉤掛在拉緊索具,使索具及吊鉤鋼絲繩成垂直位置 ( 防止起吊時架體位移 ) ,再將底盤連接螺栓松開,最后將纜風繩與地錨連接處松開,拆掉附墻桿件,慢慢放倒架體。
2.2.3 穩(wěn)固卷揚機 (1) 選型卷揚機的牽引力應滿足升降機額定起重量的要求。盡量選用正反轉卷揚機,吊籃的上下運行,皆靠動力控制,這種卷揚機使用安全,設備磨損小,架體晃動小。 (2) 位置卷揚機的位置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要選擇視線良好的、遠離危險作業(yè)的區(qū)域,一般低架升降機,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 ( 地輪 ) 的水平距離約在15m 左右,按規(guī)程要求 “ 從卷揚筒中心線到第一導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 15 倍,無槽卷筒應大于 20 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軸心垂直 ” 。以上規(guī)定其主要目的是以滿足鋼絲繩可以自動在卷筒上按順序排列,不致造成錯疊和脫離卷筒。 (3) 固定一般卷揚機除在后面埋設地錨與卷揚機底座用鋼絲繩拴牢外,還應在底座前面打樁,防止卷揚機位移或因后面單點受力而發(fā)生機座轉動。 (4) 鋼絲繩一端固定在天梁上,另一端固定在卷筒上,天梁處必須用三個繩卡卡牢,鋼絲繩的長度應按吊籃在最低的位置時卷筒上保留 3 ~ 5 圈。 (5) 其他裝置高架升降機和利用室內井道作為架體的升降機,應按照設計說明書要求安裝,保證司機操作室的各種信號裝置、通訊裝置靈敏可靠。
2.2.4 安全使用 (1) 升降機應由專業(yè)機構和專職人員管理。 (2) 組裝后應進行驗收,并進行空載、動載和超載試驗。空載試驗:即不加荷載,只將吊籃按施工中各種動作反復進行,并試驗限位靈敏程度。動載試驗:即按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最大載荷進行動作運行。超載試驗:一般只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經大修后按額定載荷的 125 %逐漸加荷進行。 (3) 專職司機操作。升降司機應經專門培訓,人員要相對穩(wěn)定,每班開機前,應對卷揚機、鋼絲繩、地錨、纜風繩進行檢驗,進行空車運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升降機主要是運送物料,在安全裝置可靠的情況下,裝卸料人員才能進入到吊籃內工作,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升降。嚴禁超載運行。5) 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面穿越。 (6) 要設置靈敏可靠的聯系信息裝置,做到各操作層均可同司機聯系。 (7) 纜風繩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的,應先進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后,方可使用升降機;如果纜風繩改變位置,要重新埋設地錨,待新纜風繩拴好后,原來的纜風繩方可拆除。 (8) 保養(yǎng)設備必須在停機后進行。禁止在設備運行中擦洗、注油等工作。需重新在卷筒上纏繩時,必須兩人操作,一人開機一人扶繩,相互配合。司機在操作中要經常注意傳動機構的磨損,發(fā)現磨繩、滑輪磨偏等問題,要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立即解決。 (9) 架體機軌道發(fā)生變形必須及時糾正。 (10) 司機離開,應降下吊籃,并切斷電源。
3 .施工電梯 ( 人貨兩用電梯 )
3.1 施工電梯 ( 人貨兩用電梯 ) 安裝拆除方案。
3.1.1 安裝拆卸方案的編制依據:《施工升降機監(jiān)督檢驗規(guī)程》《施工升降機檢驗規(guī)則》 gb10053—1996 《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 gb1005—1996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33—2001
3.1.2 安裝拆卸方案的編制內容: (1) 工程概況作業(yè)條件 (2) 人員組成及職責 (3) 安裝起重機械的選擇 (4) 安裝拆卸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5) 安全技術措施
3.2 外用電梯安裝與拆卸
3.2.1 安裝前的準備工作施工升降機在安裝和拆除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由有相應資質的隊伍來施工。安裝施工升降機前的準備工作:(1) 必須有熟悉施工升降機產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作業(yè)人員應當具備熟練的操作技術和一般故障的能力,清楚了解升降機的安裝工作。 (2) 認真閱讀全部隨機技術文件。通過閱讀技術文件清楚了解升降機的型號、主要參數尺寸,搞清安裝平面布置圖、電氣安裝接線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下列工作: ① 核對基礎的寬度、平面度、樓層高度、基礎深度,并做好記錄。 ② 核對預埋件的位置和尺寸,確定附墻架等的位置。 ③ 核對和確定限位開關裝置、限速器裝置、電纜架、限位開關碰鐵的位置。 ④ 核對電源線位置和容量。確定電源箱位置和極限開關的位置,并做好施工升降機安全接地方案。 (3) 按照施工方案,編制施工進度。 (4) 清查或購置安裝工具和必要的設備和材料。
3.2.2 安裝拆卸安全技術安裝與拆卸時應注意如下的安全事項: (1) 操作人員必須按高處作業(yè)要求,在安裝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并將安全帶系好在立柱節(jié)上。 (2) 安裝過程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 (3) 升降機在運行過程中絕對不允許乘人。 (4) 每個吊籠頂平臺作業(yè)人數不得超過 2 人,頂部承載總重量不得超過 650kg (5) 吊桿額定起重量為 180kg ,不允許超載,并且只允許用來安裝或拆卸升降機零部件,不得作其他用途。 (6) 遇有雨、雪、霧及風速超過 13m / s 的惡劣天氣不得進行安裝和拆卸作業(yè)。
3.3 外用施工電梯的安裝與拆除
3.3.1 電梯的安裝與拆除 (1) 電梯立柱的縱向中心至建筑物的距離,應按照說明書并視現場的施工條件確定,優(yōu)先選擇較小距離,以利整機的穩(wěn)定。一般地耐力應不小于 10t / m 2 ,澆 200 號混凝土基礎。 (2) 安裝和拆卸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并熟悉圖紙、安裝程序及檢查要點。 (3) 裝上兩節(jié)立柱后,要在其兩個方向調整垂直度,并把平衡重、梯籠就位。 (4) 調試梯籠。調試導向滾輪與導軌間隙,以電梯不能自動下滑為限,并在離地面 10m 高度以內,做上下試驗 (5) 隨立柱的高度,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附臂連接,第一道附臂桿距地面位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 或按說明書規(guī)定 ) 做一道附臂連接,連接件必須緊固,隨緊固調整立柱的垂直度,每 10m 偏差不大于 5mm 。頂部懸臂部分,不得超過說明書規(guī)定的高度。 (6) 在立柱加節(jié)安裝時,梯籠內可以載兩名安裝工人和必要工具運行使用,因為此時尚未安裝上限位保險,所以必須控制梯籠的上滾輪,升至離齒條頂端 50cm 處;另外因梯籠處于無配置運行,工作時還必須用鋼絲繩做保險,把梯籠頂部與鋼絲繩牢固連接在立柱上,向下運行時,梯籠靠自身重量分段逐節(jié)下滑,每下滑一個標準節(jié),停車一次,以免超速剎車發(fā)熱。 (7) 立柱接至全高后,裝上天輪組,將梯籠升高到離天輪 1.5m 左右,鋼絲繩繞過天輪,其下端與平衡重用卡子 ( 繩夾 ) 固定,鋼絲繩直徑為 18.5mm ,應使用 y6-20 型號的卡子,不少于 4 個,間距按100 ~ 120mm 。當配重碰到下面緩沖彈簧時,梯籠頂離天輪架的距離不小于 300mm 。 (8) 安裝完畢后,進行整機運行調試,荷載試驗按《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 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須對升降機及附臂桿、制動器的間隙、主傳動機構的運行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拆除。 (10) 梯籠升至柱頂,使平衡鐵落地,然后再點動慢慢上升 50cm 左右,梯籠不發(fā)生下滑,即可開始按順序拆除。 (11) 先把平衡鐵拆下放平,拆下鋼絲繩及天輪組。 (12) 梯籠升至接近柱頂處,拆除立柱標準節(jié),此時梯籠處于無平衡運行,應按第 (6) 條中的措施進行,每拆除兩個標準節(jié),隨之把附臂支撐架同時拆下,拆下的附件裝入梯籠時,其吊重不能超載,因無配重載重量應折減。 (13) 安裝拆除附臂桿以及各層通道架設輔板時,梯籠應隨之停置在作業(yè)層的高度,不能在拆除過中,梯籠同時上下運行。 (14) 安裝和拆除人員必須按高處作業(yè)要求,掛好安全帶。 (15) 單驅動器的外用電梯,在安裝和拆除時,危險很大,因為在無配重情況下,起升梯籠困難,更不能按第 (10) 條中實行點動,當開始起升梯籠時,因無配重,由梯籠自重造成初始下滑,待電機克服慣性后,梯籠方可上升。梯籠因負荷加大,長時間使用產生過熱,給安裝和拆除工作帶來危險,易發(fā)生事故。
3.3.2 電梯的安全注意事項 (1) 電梯應按規(guī)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 (2) 電梯底籠周圍 2.5 弧范圍內,必須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繉拥倪^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欄桿應安全可靠。 (3) 限速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必須由專人管理,并按規(guī)定進行調試檢查,保持靈敏可靠。 (4) 必須經考核取證后的專職電梯司機操作。 (5) 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應分別作空載及滿載試運行,將梯籠升高離地面 0.5m 左右停車,檢查制動靈敏性,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 (6) 梯籠乘人、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使用。 (7) 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應按操作按鈕操作,嚴禁以碰撞行程限位來實現停車。 (8) 在電梯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縱崗位,作業(yè)后,將梯籠停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門和梯門。 (9) 風力達六級以上,應停止使用,并將梯籠降至底層。 (10) 多層施工交叉作業(yè)同時使用電梯。要明確聯絡信號。 (11) 電梯安裝完畢正式投入使用之前,應在首層高度的地方架設防護棚 ( 搭設要求參見高處作業(yè)章節(jié) ) 。 (12) 各停靠層的通道口處,應安裝欄桿或安全門,其他周邊各處,應用欄桿和立網等材料封閉。 (13) 應嚴格控制載運重量,在無平衡重時 ( 安裝及拆除時 ) ,其載重量應折減 50 %。
3.3.3 電梯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負責,并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員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2) 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 150kpa ,地基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 10mm ,并應有排水設施。 (3) 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wěn)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4) 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 5 / 10000 。 (5) 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臂距離、導軌架的兩附臂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臂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 (6) 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動的要求,箱內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設置。升降機所有電氣裝置均應執(zhí)行本規(guī)程。 (7) 升降機梯籠周圍 2.5m 范圍內應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和防護棚,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8) 升降機安裝在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應在全行程范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yè)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識燈。 (9) 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臂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 ( 包括墜落試驗 ) ,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10) 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滿 1 年后,均應有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 (11) 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前中每隔 3 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 1.2m 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 1.2m 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fā)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12) 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 ② 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 ③ 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④ 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13) 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電纜、接地線完整無損,控制開關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應檢查并確認各限位裝置、梯籠、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啟動后,應進行空載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14) 升降機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當梯籠升離地面 1— 2m 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當發(fā)現制動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 (15) 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16) 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yè)前應鳴聲示意。在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17) 當升降機運行中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用有效措施將梯籠降至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在運行中發(fā)現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18) 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至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19) 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20) 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出,使梯籠緩慢的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額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操作。作業(yè)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3.4 外用電梯安全管理資料
3.4.1 外用電梯安裝拆卸方案
3.4.2 安裝與拆卸方案的審批會簽表。
3.4.3 安裝拆卸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3.4.4 安裝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資料: (1) 安裝單位資質證,安裝人員資格證; (2) 生產 ( 制造 ) 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 (3) 安裝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4) 安裝合同協議及各方安全責任; (5) 應急救援預案; (6)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上述資料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審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審批并告知施工現場各有關單位后方可進行設備安裝。 ① 安裝單位自檢驗收表; ② 甲乙雙方互檢交檢驗收表; ③ 報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驗收紀錄; ④ 定期檢查紀錄; ⑤ 核發(fā)的準用證和有關資料; ⑥ 每班作業(yè)前的試車紀錄; ⑦ 司機交接班紀錄; ⑧ 外用電梯載人控制措施。
第4篇 x小區(qū)設備安全運行管理方案
花園小區(qū)設備安全運行管理方案
1設備房管理
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設備房,若有領導檢查則由工程部主管陪同。
設備房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設備房內應備手提式滅火器,并應放置在方便、顯眼處,設備房內嚴禁吸煙。
每班打掃一次設備房衛(wèi)生,每周清潔一次設備房內的設備設施。
設備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專人保管,所有人員不得私自配鑰匙。
2交接班要求
接班人員應準時接班。
接班人員認真聽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交接班記錄表》確認后簽名。
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接班時發(fā)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xù)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第5篇 安全監(jiān)控設備安裝維護拆除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正確使用和管理我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通訊系統(tǒng),并發(fā)揮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規(guī)定。
二、依據
本規(guī)定依據《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06)和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guī)范 (aq1029—2007)制定。還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的有關規(guī)定。
三、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山西靈石銀源興慶煤業(yè)有限公司。
四、職責分工
監(jiān)控室加強以后對我礦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設備安裝、維護、拆除管理,按照此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并要求采倔單位按照此規(guī)定使用、管理、維護。
五、具體管理規(guī)定
1.采掘單位在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時、機電單位在編制機電硐室安裝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監(jiān)測儀器使用管理規(guī)范》的要求對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的種類、數量、位置、動力開關的設置地點、控制地點、控制區(qū)域等做出明確規(guī)定,并繪制供電系統(tǒng)圖(機電科負責)、安全監(jiān)控設備布置圖(監(jiān)控室)、斷電控制圖(監(jiān)控室)等各種技術圖紙,經監(jiān)控室、通風科、生產技術科、安全科、機電科等會審后,由礦總工程師審批。
2.通風科根據已審批的作業(yè)規(guī)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前3天,向監(jiān)控室和使用單位分別下達《安全監(jiān)控設備安裝通知單》(以下簡稱安裝通知單),監(jiān)控室在接到安裝通知單24小時內編制《安全監(jiān)控設備安裝安全措施》并準備好相應的監(jiān)控設備,由使用單位協助,將設備運至安裝位置,并在接到安裝通知單后的48小時內安裝完成。
3.主干通訊電纜由礦統(tǒng)一規(guī)劃,由監(jiān)控室鋪設施工、管理、維護;采掘工作面、機電硐室等所需要的電纜由使用單位協助監(jiān)控室進行敷設;分站、傳感器、遠控開關等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儀器之間的接線由監(jiān)控室負責。電源線、控制線與饋電開關的搭接,必須由使用單位的電氣維修人員操作,非電氣維修人員嚴禁操作。接線時,必須有監(jiān)測監(jiān)控人員現場配合,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接線。
4.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儀器安裝完成,由使用單位、機電科、安全科、通風科組織人員檢查,確定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其儀器正常運轉,填寫《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移交單》,監(jiān)控室、機電科、安全科、通風科和使用單位簽字后,交付使用單位。移交后的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和管理。使用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單位要指定專門的電氣維修人員進行維護,并把電氣維修人員名單上報監(jiān)控室,由監(jiān)控室安排對其進行安全監(jiān)控設備日常維護技能培訓。維護人員主要負責傳感器的日常挪移,通信線延長、回收,及時清理設備表面的灰塵,按機電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對轄區(qū)內的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及電纜進行管理。
5. 隨著掘進工作面的前移,使用單位需要延長監(jiān)控線時,必須提前到監(jiān)控室領取監(jiān)控電纜,并由使用單位的安全監(jiān)控設備維護人員進行線路延長。在施工開始前必須電話告知監(jiān)控室,在得到監(jiān)控室的允許后方可進行。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記錄。
6.使用單位進行線路標準化整理,需要改動監(jiān)控電纜時,必須提前電話通知監(jiān)控室,在得到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的允許后,由使用單位的安全監(jiān)控設備維護人員進行改動。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記錄。
7.隨著回采工作面的推進,使用單位應對富余監(jiān)控電纜進行整理,當富余電纜積聚到一定數量時,使用單位應告知監(jiān)控室。在得到監(jiān)控室的允許后,由使用單位的安全監(jiān)控設備維護人員進行監(jiān)控電纜回收,并將回收后的電纜整理后升井送至監(jiān)控室。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8. 使用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移動甲烷傳感器和牌板,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保證在掘進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吊掛在風筒的另一側,距離工作面迎頭≦5m處;在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吊掛在工作面(回風測)上端口≦10m處。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在巷道內支護良好、無滴水的地方,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于200mm。
9. 與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制線在改線或拆除時,檢修與監(jiān)測監(jiān)控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事前和監(jiān)控室取得聯系,共同處理。嚴禁私自改變或停用、拆除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
10. 使用單位必須使用和保護好安全監(jiān)控設備,對故意破壞或損壞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使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對使用單位處以監(jiān)控設備價格2~5倍的處罰;對因保護不善造成安全監(jiān)控設備出現異常或損壞的,(如噴漿、降塵時沒有及時移動傳感器或在采掘工作面長時間不對傳感器進行清理,導致微小顆粒堵塞傳感器進風口致使傳感器在測量上出現誤差或損壞)視情節(jié)輕重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如發(fā)生上述行為,使用單位必須在30分鐘內向監(jiān)控室匯報,隱瞞不報或拒不承認,對使用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加倍處罰,并嚴肅追究使用單位主管的領導責任。
11. 井下各單位和個人均有責任愛護監(jiān)測監(jiān)控電纜,不得隨意破壞,對隨意破壞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罰,單位主管領導、當班跟班隊長、技術員負連帶責任。對因在放炮作業(yè)過程中未及時挪移傳感器,導致監(jiān)控電纜破皮或損壞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使用單位安全監(jiān)控設備維護人員進行處罰,單位主管領導、當班跟班隊長、技術員負連帶責任。若上述情況再次發(fā)生,對責任人加倍處罰,并嚴肅追究單位領導的管理責任。
12. 因工作面貫通、通風系統(tǒng)發(fā)生改變或回采結束等原因需要拆除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時,使用單位必須提前3天告知監(jiān)控室,領取并填寫《安全監(jiān)控設備拆除申請單》。由通風科、機電科以及總工程師審批后,由通風科向監(jiān)控室下達《安全監(jiān)控設備拆除通知單》,監(jiān)控室拆除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后由使用單位負責將設備升井交送監(jiān)控室,并填寫《安全監(jiān)控設備移交單》。
13. 監(jiān)測監(jiān)控電纜的領用、回收,監(jiān)控室需做好相應的賬目,便于在監(jiān)控設備回收后考核使用單位的監(jiān)控電纜回收率。
附1:對于監(jiān)控線延長、回收、整理的方法
一、監(jiān)控線延長:
1) 提前領取監(jiān)控線
2) 打電話到監(jiān)控室,告訴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要對監(jiān)控線進行延長;
3) 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做好相應記錄。及故障斷電撤除。
4) 將監(jiān)控延長線兩頭剝好,一頭接入新的接線盒中;
5) 打開原來傳感器的接線盒,并拆開傳感器尾線;
6) 將傳感器尾線接入到新的接線盒中;(同顏色對接)
7) 將延長線沒有接線盒的一頭接入到原來的接線盒中;(同顏色對接)
8) 觀察傳感器顯示是否正常;
9) 聯系監(jiān)控室看傳感器信號是否正常,正常的話,說明接線正常,監(jiān)控線延長完成。不正常的話,檢查兩個接線盒的接線。,并繼續(xù)重復本項。
10) 監(jiān)控室恢復已撤除的故障閉鎖設置。
二、監(jiān)控線回收:
1) 盡量回收兩個接線盒中間的監(jiān)控線。
2) 打電話到監(jiān)控室,告訴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要對監(jiān)控線進行回收;
3) 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做好相應記錄。
4) 進行線路拆開,再進行連接;
5) 觀察傳感器顯示是否正常;
6) 聯系監(jiān)控室看傳感器信號是否正常,正常的話,說明接線正常,監(jiān)控線延長完成。不正常的話,檢查兩個接線盒的接線。,并繼續(xù)重復本項。
7) 信號正常后,將拆下來的監(jiān)控線進行整理后升井。
三、監(jiān)控線整理:
1) 監(jiān)控線整理時應盡量選在接線盒處,減少線路中的接線盒,減少信號損失。
2) 檢查線路,保證整理線路盡量少的造成斷線時間;
3) 打電話到監(jiān)控室,告訴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要對監(jiān)控線進行整理
4) 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做好相應記錄。
5) 進行線路接線;
6) 觀察傳感器顯示是否正常;
7) 聯系監(jiān)控室看傳感器信號是否正常,正常的話,說明接線正常,監(jiān)控線延長完成。不正常的話,檢查兩個接線盒的接線。并繼續(xù)重復本項。
第6篇 安全標志和防護設備管理規(guī)定
1.0 公司生產作業(yè)場所涉及的安全標志、安全防護設施和工藝設備及管道標識
1.1 安全標志主要有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包括一般提示標志和消防設備提示標志)
1.2 安全防護設施主要有隔離防護欄桿(包括固定式和可移動式)、人行天橋、擋管架、響鈴警告裝置、監(jiān)視裝置等。
1.3 設備和管道標識包括公司內部所有工藝設備和管道的位號、材質、容積和主要介質等信息。
2.0 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的采辦和制作
2.1 生產作業(yè)場所或新建項目所需制作的安全標志與安全防護設施,由管理部負責根據相關安全要求提出,并負責組織采購。
2.2 采購的各種安全標志牌應符合gb 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和gb 2893-2008《安全色》中的有關規(guī)定。
2.3 固定式防護欄桿的高度、材料、結構和標記應符合gb4053_3-1993 《固定式工業(yè)防護欄桿安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移動式防護欄桿和人行天橋的結構、高度、材料等均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2.4 工藝設備和管道的標識、著色應符合gb7231-2003《工業(yè)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和gb 2893-2008《安全色》中的有關規(guī)定。
3.0 安放與使用要求
3.1 安放并使用安全標志牌時應遵循下述要求:
3.1.1 信息標志應設在有關場所入口處和醒目處。
3.1.2 標志牌的設置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不準設在門、窗、架等移動的物體上,以免人們在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到安全標志。
3.1.3 安全標志牌的位置不得隨意挪動。
3.2 安放并使用防護欄桿應遵循下述要求:
3.2.1 固定式防護欄桿應固定安裝在設施、平臺等場所的敞開邊緣,其端部應與建筑物牢固連接。
3.2.2 移動式防護欄桿的使用場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主要用于短期作業(yè)(如:現場維修作業(yè))。
3.3 作業(yè)完成前不得拆除防護區(qū)域周圍設置的任何臨時性欄桿和安全標志牌,若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拆除,需經安全管理人員同意。
4.0 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管理
4.4.1 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管理部對公司各種危險區(qū)域和作業(yè)中使用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監(jiān)督。
4.4.2 在進行臨時維修或外來承包隊伍作業(yè),安全管理人員協助作業(yè)負責人對臨時性作業(yè)未安裝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的地點作出判斷,決定是否需要使用安全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
4.4.3 在下列區(qū)域應長期安置適當內容的安全標志牌:
4.4.3.1 容易出現人員不安全行為區(qū)域(如:禁止觸摸)。
4.4.3.2 較危險的區(qū)域,應引起人員注意(如:當心觸電)。
4.4.3.3 強制人員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取特殊防范措施的區(qū)域(如:必須戴安全帽、口罩、手套、護耳器、防護眼鏡等)。
4.4.3.4 存放和使用有毒、易燃易爆場所。
4.4.3.5 電氣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場所。
4.4.3.6 其它危險性作業(yè)。
4.4.4 進行下列作業(yè)時必須使用適合的安全標志牌:
4.4.4.1 動火作業(yè)。
4.4.4.2 進入限制空間作業(yè)。
4.4.4.3 電氣設備、工藝生產系統(tǒng)的維修。
4.4.4.4 帶電作業(yè)。
4.4.4.5 使用臨時性隔離欄桿時。
4.4.4.6 其他需要設置安全標志的作業(yè)。
5.0 檢查與維護
5.1 各基層單位負責人每月對所屬作業(yè)場所安全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若發(fā)現缺失或損壞,應按要求修整或更換,管理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2 安全標志牌出現下述情況時,應修整、更換或補充:
5.2.1 置放的位置不當;
5.2.2 內有誤導或不正確的信息;
5.2.3 破損、退色、缺失或已無法讀清其內容。
5.3 對安全欄桿和行人天橋的檢查應遵循下述要求:
5.3.1 固定式防護欄桿的連接牢固,無松動、表面應光滑,無毛齒,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嚴重腐蝕。
5.3.2 移動式防護欄桿的檢查應視情況而定,但應以不發(fā)生危險為準。
5.4 響鈴警報器電路連接應完好、聲音無變化。
5.5 視頻監(jiān)視器電路連接應完好、圖像無變化。
第7篇 化工廠電力線路和電氣設備安全檢查管理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fā)展,“中國制造”已成為整個地球村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由此帶動各個行業(yè)都在發(fā)生著巨大的變化,我國的化工生產行業(yè)也跟著時代腳步不斷的進步,尤其是電氣設備,化工廠電氣設備無論從種類還是自動化程度都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是防爆區(qū)域的電氣設備、及其電力線路檢修維護顯得尤為重要。
現在,我國的不少化工廠電氣檢修、維護依舊采用定期檢修加事后維修的老維護方式。即根據預定的維修周期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定期維護,無論電氣設備、線路是否需要維護;另外,在生產期間,如果電氣設備出現故障,由相關人員通知電氣維修人員進行維修。這種維護方式容易造成設備的維護不足和過度維修。維護不足,即電氣設備沒有得到及時的維護,其容易在正常生產中發(fā)生故障,造成停產,
經濟受到損失;過度維修是把不須要修理的設備修理了,造成了資源的浪費,或者是,原來狀況良好的設備經維修后卻不如以前,得不償失。鑒于此種方式的不合理性,因此化工企業(yè)應當根據自身的生產特點,采用預防性維護的方式對每個電氣設備、線路進行認真的分析和研究,找出會引起故障的因素,列出表格,然后按照所列項目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盡早解決,必要時,對電氣設備、電力線路進行技術改造,做到提前預防,防患于未然。
化工廠電氣設備主要包括:電線電纜、變壓器、高低壓開關柜、配電柜、電氣控制柜、電機、照明燈具、電熱設備等?,F根據不同電氣設備的特點和廣大電氣工作人員的維修經驗,將常見電氣設備所須的預防性維護分別簡述。
1電線路的預防性維護
化工廠電線電纜主要包括:照明電線、動力電纜、儀表及控制電纜、滑觸線、銅鋁母排、架空線路。電線路的常見故障有絕緣損壞、斷線、短路、接地等。電線路的故障常導致電氣設備無法正常工作、引起火災、爆炸甚至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
(1)對于滑觸線,應定期檢查滑觸線,主要檢查點有絕緣、滑觸線固定是否牢靠、滑觸線與滑觸頭是否接觸良好、主電源進線螺絲是否牢固。
(2)對于照明電線、動力電纜、儀表及控制電纜,應定期檢查高低壓室擋鼠板是否嚴密;電纜溝道蓋板是否完好、線路與設備連接位置是否有松動跡象、絕緣是否受損、是否有熱源靠近電線路,尤其是電
纜橋架與熱源管道交叉處以及蒸汽管道吹掃口、是否有受到機械損傷的危險。
(3)對于銅鋁母排應定期檢查接點溫度、固定螺絲是否松動、接觸面有無異常震動及噪音
(4)對于防爆區(qū)域電氣線路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要求,定期檢查。將事故扼殺于搖籃中。
(5)架空線路應定期維護,檢查檔距、地線、周圍是否有引起短路故障的異物、避雷器、拉線、桿架是否牢固。有問題應及時進行維護
(6)制定不同的線路類型點檢表,定期安全點檢,并做好檔案記錄。
2變壓器的預防性維護
變壓器是化工廠極其重要的供電設備,變壓器一旦出現故障,可能導致大面積電氣設備停電、嚴重的還可造成人身、設備安全事故的產生。造成企業(yè)重大經濟損失。針對變壓器的預防性維護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保證變壓器進線避雷器完好無損,定期進行停電維護
(2)、檢查變壓器進出線是否連接牢靠,是否有明顯噪音或者放電現象
(3)、定期檢查有載調壓設備是否能正常工作。
(4)、定期清理瓷瓶污物。
(4)、定期緊固螺栓,以防止漏油。
(5)、經常檢查干燥呼吸器是否需要更換。
(6)、定期檢查冷卻風扇、聲音是否異常,溫度過高時是否自啟
(7)、檢查變壓器油位、瓦斯繼電器是否正常。
(8)、安全防護欄及安全警示牌是否完好。
除以上幾點日常檢查外,還要每年請相關部門對變壓器及變壓器油做一次高壓預防性試驗。
3高壓開關柜的預防性維護
高壓開關柜的電壓高,電流大,一但發(fā)生短路或觸電事故,造成的危害比較大。再者,大部分企業(yè)的開關柜(特別是高壓開關柜)與電力網直接連接,它的故障還會對電力網造成損害。為此,電力相關部門對高低電壓開關柜的設計、安裝、運行都有嚴格的要求,并定期審查。對于高低壓開關柜應當做以下預防性工作。
(1)、每日巡視、查看柜內連接螺栓是否松動;防鼠、防塵、防水、防潮、防護欄、警示牌等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2)、每年清理一次柜內外積塵污物,緊固導體連接螺栓,對斷路器等操動機構加注潤滑油。
(3)、每年做一次高壓預防性試驗。
(4)、定期檢查與“五防”相關設施是否完好。
(5)、定期檢查控制回路保險是否完好。
(6)、pt、ct是否正常工作。
4低壓配電柜、直流屏
(1)、低壓配電柜因操作頻繁,應定期對操作把手、塑殼開關、指示燈、測控儀表、保險進行檢查維護,定期采購備品備件。
(2)、定期核對配電柜抽屜標識是否完好、是否與設備對應。
(3)、定期對直流屏、電池組灰塵進行清理。
(4)、定期對電池組進行維護檢查。
(5)、檢查蓄電池是否正常,有無漏液,有無液位過低或超高現象,若電池達到規(guī)定使用年限,應及時更換。
5各種電氣控制柜、檢修箱的預防性維護
電氣設備的控制箱、檢修箱往往在車間內,車間的環(huán)境要比配電室的環(huán)境惡劣的多,因此它們的維修工作量較大,特別是化工區(qū)域要求更高。加強對車間內檢修箱、控制箱的預防性維護,將大大減少停車率,從而提高生產效率。常見的預防性維護工作總結為以下幾點:
(1)、防塵、掃塵仍然是重點。除塵工作看起來微不足道,其實它的作用很大,很多故障都是與積塵有關。
(2)、定期緊固螺絲。溫度的變化,機械振動等因素都容易造成螺絲松動,螺絲松動會引起打火、控制失靈等各種故障,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等。
(3)、檢查有無異常響聲。電磁元件接觸不良會產生噪音,如果發(fā)現應及時處理。
(4)、檢查有無異味,溫度是否正常。電氣元件溫度過高會使絕緣材料發(fā)出焦糊或其他氣味。可用簡易紅外測溫儀檢測元件溫度,發(fā)現異常應及時處理。
(5)、檢查柜內元件是否有機械損傷,機械動作是否靈活。
(6)、檢修時在檢修箱接線時應嚴格按照要求,不得將檢修箱私自改造,接線完畢后將箱蓋恢復,防止產生明火。
(7)、防爆區(qū)域設備與線管連接必須用防爆軟管連接,不得用金屬軟管替代。
6電機的預防性維護
據資料顯示,工業(yè)生產中90% 以上的動力來源于電動機,電動機的用電量占工業(yè)總用電量的73%以上。隨著工業(yè)自動化程度的進一步加深,電動機的數量也越來越多,又因為電動機處于生產最前線,受負載沖擊大,周圍環(huán)境相對較差,所以電動機的維護保養(yǎng)成為一項工作量大而切重要的工作。為減少事故停車率,減輕工作負擔,平時應對電動機作以下預防性維護:
(1)、經常檢查電機有無振動、異響,及時更換軸承或加注潤滑油。有條件的可用振動測量儀監(jiān)測電動機振動情況。
(2)、檢查電動機轉速,可用轉速測量儀測量。
(3)、檢查電機外殼溫度是否正常,如超過電機允許溫升,應立即停車檢修。
(4)、測量電動機運行電流是否正常,運行電流若高于額定電流應停車檢查。
(5)、定期檢查電機相間絕緣和對地絕緣,如果絕緣變差,必須對繞組進行烘干浸漆處理。
(6)、定期檢查電機接線端子和固定螺栓是否松動。
(7)、檢查電機安全防護罩是否牢靠完好。
7發(fā)電機的預防性維護
一套有效的、預防性的維護工作能夠減少發(fā)電機意外的運行中斷。在運行期間維護工作的基本思想:就是熟悉發(fā)電機的哪些部件需要定期校正,哪些部件易于出故障以及怎樣評價這些部件的工作狀況等。日常應著重檢查以下內容:
(1)、檢查集電環(huán),碳刷有無冒火、刷辮是否完好,接觸是否良好,有無過熱現象;如出現發(fā)黑、燒傷等現象,則應更換碳刷、碳刷壓力是否正常。
(2)、定期檢查發(fā)電機測溫元器件,是否正常工作,與其配套的保護裝置是否能正常動作。定子引線接頭處及過渡引線手包絕緣處是否有絕緣層松馳,腫大等現象。
(4)、在停機時應著重檢查轉子護環(huán)、中心環(huán)、風葉、風扇座環(huán)及集電環(huán)的緊固情況。檢查和測量護環(huán)有無位移、變形。檢查中心環(huán)下的尼龍導風葉有無變形、老化等現象。
8安全管理
對于化工廠的電氣設備及電力線路不僅要做到定期維護與預防性維護,還應針對不同種類、不同部位設備制定不同安全管理方法及臺賬。要做到以下幾點:
(1)、按設備定專人、專職負責維護、管理做好記錄。定期進行數據匯總,針對特殊問題要研究透徹,為以后設備、線路維護提供解決方案。
(2)、針對易耗部件定期檢查更換,將損失減到最小。定期采購設備備品備件。
(3)、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定期技改,使設備資源利用率最大化,將不安全因素及時消滅。
9結束語
本文只闡述了幾類常見電氣設備的一般性預防性維護及安全管理,在實際應用中,各企業(yè)應該根據每臺電氣設備及電力線路的具體情況,分析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和特點,列出詳細的預防維護方案,然后采取巡檢、點檢、在線監(jiān)測、離線監(jiān)測相結合的方式,監(jiān)測設備運行狀態(tài)和有關數據,根據監(jiān)測結果采用相應措施。
第8篇 設備安全操作管理措施
電氣設備管理
前言
電氣設備的危險乃是造成多火災及傷亡的原因。事實上,電氣火災是工作場所火災的頭號原因。
電氣設備危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電線、設備誤用、絕緣失靈、接地錯誤、開關箱開而不關,以及水電裝置互相連接。
本款將幫助您注意電氣設備危險因素。
指南
1.一切電線的直徑均須有適當的尺寸,絕緣和接口,且無危險因素。
一切電線均須有適當的位置,支撐和保護,不致碰到人的頭和腳,或在正常作業(yè)過程中碰到設備。切不可使用臨時湊合的電線。所有工廠設備的電源線均須三叉接地或雙得絕緣。切不可使用磨損的電線。
2.只可使用經認可的固定裝置、插頭、電路斷路器,及其他器材。切不可使用臨時湊合的電線,因其會導致電氣和火災危險。
3.一切中斷箱、輸出口,及配電盤均須用安全的保護外殼蓋起來。
4.灰塵、油膩、油脂或纖維的危險積累,會被電源(如電弧)點燃。馬達上不可積存灰塵、油膩等物。
5.在危險環(huán)境中,必須使用經特別設計和認可的電氣設備。
6.在允許使用手提電氣加熱器的地方,須實施清除可燃物質和安放加熱器的程序。
7.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應定期養(yǎng)護,而養(yǎng)護工作則應記錄下來。
8.須請一名稱職的電工來檢查和修理電氣系統(tǒng)。
9.須使用保護系統(tǒng)來保護電路及電氣設備。
10.電氣設備的接地和雙重絕緣可令保護裝置正常運作。
滅火器操作指南
滅火器
參考指南:款5.0
是
局部
否
備注
5.1
是否有足夠的各種類別的手提式滅火器
5.2
滅火器是否灌滿并定期接受檢查
5.3
需使用滅火器的雇員是否每年接受有關滅火器使用及消防程序的訓練
5.4
滅火器位置是否有明確標記
5.5
通向滅火器的通道是否暢通無阻
5.6
如使用halon式滅火器將滅火液噴進樓內各室,則在滅火器噴液前,雇員們能否撤離
5.7
滅火器是否安放在適當位置,以便在一般性可燃物質區(qū),雇員至多行走75英尺既可拿到滅火器,或在易燃物質區(qū),雇員至多走50英尺便可拿到滅火器
易燃物及可燃物
參考指南:款6.0
是
局部
否
備注
6.1
雇員們是否受過有關適當處理和使用易燃及可燃及可燃物質的訓練
6.2
可燃碎片及廢料(如:油膩破布)是否貯存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并被及時搬離工地
6.3
是否使用政府認可的容器和鐵箱來貯存和處理易燃及可燃液體
6.4
易燃液體在未被使用時是否全部放在密封的容器內是否全部貯存在政府認可的容器內
6.5
整桶散裝易燃液體是否接地分配罐是否有粘合帶
6.6
易燃及可燃液體的貯藏室內的電氣裝置是否有適當的保護:如電燈、開關等
6.7
易燃及可燃液體的貯藏室內是否有機械或重力通風
6.8
是否在可能時使用真空吸塵器,而不是將可燃灰塵吹走或掃走
6.9
易燃或可燃液體的轉移/撤離/運輸是否由受過訓練的人員來進行
6.10
在使用或貯存易燃或可燃物質的地方,是否已貼出并執(zhí)行“禁止吸煙”的警告
6.11
是否及時并適當地清除所有溢出的易燃或可燃液體
電氣設備
參考指南:款7.0
是
局部
否
7.1
暴露的電線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有適當支撐并受到保護,不受物理性危害的影響
7.2
電線是否妥善地與固定裝置、插頭、電路斷路器,以及其他設備相連
7.3
接合箱,插座和控制板是否全部蓋緊
7.4
馬達上是否有灰塵,污垢,油膩及纖維
7.5
電氣設備是否已獲準用于危險區(qū)域
7.6
經認可的手提加熱器是否不帶有可燃物質并被置于安全的地方
7.7
工地上是否有一個電氣維修計劃
7.8
是否有一名電工為工地提供服務
7.9
工地上是否有一個避雷系統(tǒng)
7.10
電氣設備是否都有接地或雙重絕緣裝置
第9篇 起重設備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1 引言
近年來,隨著水電建設工程規(guī)模的擴大,起重設備在水電項目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對其技術要求也是越來越高。因此,起重設備的有效管理,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成本。這就要求我們采取科學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做到合理使用,視情維修,保證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以更好地為水利水電建設服務。
在水電站的施工過程中,一般都采用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大型的起重設備作為特種機電設備。這些設備的事故頻次較高,傷害程度嚴重, 主要傷害有吊物墜落、吊物擠撞、高處墜落、觸電、繩索絞碾、吊車傾翻和機械傷害等,應加強預防控制與管理。
對水電工程用起重設備的管理,既存在生產過程中設備、人員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又存在所生產起重設備本身的安全管理,包括選購、安裝和維修的管理以及安全技術的檢查。大型設備的吊裝,是影響工程進度、工程經濟性和安全性的關鍵因素。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施工現場起重設備安全事故,保證起重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已成為水電項目施工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2 起重設備的安全使用
水電項目起重設備常見的故障有:脫鉤、觸電、碰撞致傷和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造成操作人員判斷失誤或操作失誤引發(fā)事故。工作人員要在正確的指揮下安全使用起重設備,避免此類故障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1 吊重物體脫鉤的避免
吊重物體脫鉤墜落,是水電項目過程中經常發(fā)生的事故,其危險性極大,后果非常嚴重,發(fā)生的事故往往導致死亡,要引起工作人員的注意。
起吊重物時,物體一定要放穩(wěn),防止吊鉤在空中搖擺引起的重物脫鉤事故;在吊運重物時,要嚴格控制其下降速度,禁止緊急起動,防止重物始終脫落;定期對起重設備進行檢查,看起重設備是否有吊鉤出現變形、磨損,起升機構制動器失效等問題;保證吊鉤應無裂紋、明顯變形、磨損等缺陷,吊鉤上的缺陷不得焊補;采用有強度保證的捆綁鋼絲繩進行捆綁,當吊裝物帶棱角時,應加一層防護板,防止捆綁鋼絲繩被磕斷。
2.2 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起重機械大都是在有電的環(huán)境下作業(yè)的,作業(yè)人員觸及帶電體很容易發(fā)生觸電,因此,要加強好保護措施和意識,控制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起重機械使用前,檢查電器是否損壞,發(fā)現問題要即使維修;另外,使用前保證起重設備已接地;為了防止司機觸電,司機室應設置在滑觸線另一側,并且在靠近滑觸線端側沒有設置防護裝置;同時,要在司機室設置安全絕緣墊板;起重機械高壓輸電線旁工作時,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要謹慎操作和指揮,防止起重機帶電,導致作業(yè)人員觸電。
2.3 防止作業(yè)過程中造成的擠壓碰撞
由于某些人為和外界原因,造成了起重設備在操作過程中擠壓碰撞作業(yè)人員或其他施工人員。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措施,避免此類事故的發(fā)生。
吊重物要擺放在適當的位置,并且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吊重物體擺放不穩(wěn)發(fā)生傾倒;司機在操作時,在動作協調和運路合理的前提下,要嚴格控制好機構速度;操作前要檢查設備操縱系統(tǒng)是否失靈,安全裝置是否實效;在巡檢或維修橋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巡檢人員或維修作業(yè)人員要與司機時刻保持聯系;另外,還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維修人員受碰撞。
2.4 鋼絲繩斷裂(斷絲)的控制
在水電項目中,卷筒鋼絲繩斷裂,使吊鉤及吊重物墜落砸傷作業(yè)人員的事故時有發(fā)生。對于那些使用年限較久的設備,使用前要檢查其電器元件是否老化,確保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或限制器動作靈敏;作業(yè)人員在吊物之前,要清楚物體的重量和具體情況,避免盲目起吊;另外,經過長時間的使用,鋼絲繩表面會產生磨損或斷絲,所以要定其檢查鋼絲繩,保證鋼絲繩的安全性。
第10篇 場站電氣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生產區(qū)一切電氣設備及線路,未經分公司生產科同意,不得隨意移動、調換、增減和改變接線方式。
2、站內進行電氣操作時必須辦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須兩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接地,并定期測量接地電阻。不合格要及時匯報和處理。
6、進行場站施工作業(yè)時,防止地下電纜的損壞,確保人身安全。
7、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持證上崗,原則上停電進行。否則要有絕對可靠的安全措施,嚴格按帶電作業(yè)規(guī)定進行。
8、檢修線路時,必須安裝接地線。室內檢修時,掛標志牌。
9、操作人員在操作電器設備時,一定要按規(guī)定使用電氣安全護具。
10、禁止亂接電線、亂接電器、擅自換規(guī)格不相符合的保險等。
11、電氣設備起火時,先切斷電源。滅火時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撲救。
12、檢修電氣設備時停電設備與未停電設備之間加裝臨時遮攔,不設遮攔應保持安全距離。
13、電氣工作人員到現場檢修,一定要與生產人員聯系,待同意后方可檢修。
14、在配電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觸及運行設備的措施。
15、遇雷雨時,所有電氣檢修工作必須停止。
16、每次停電和恢復供電要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17、每年進行一次電氣春檢,利用春檢對高壓設備進行一次維修保養(yǎng);每年對其它用電設備進行兩次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平時保持低壓配電室清潔;電氣設備在運行中出現問題時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18、場站負責提出本站電氣所用備件及耗材。
19、對供電部門負責維護的電氣設備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如變壓器、互感器、電度表等故障)及時反映。
20、對場站配備的絕緣工具和防護用品要按規(guī)定進行送檢。
21、對場站用電設備要配備必要的安全標識。
22、把安全用電的知識納入崗位練兵、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的內容中。
第11篇 油船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一、油船起火、爆炸的原因
1、油船是專門用于裝運散裝石油以及其他易燃液體的船舶,結構較為復雜。其起火、爆炸是石油蒸發(fā)出的石油氣燃燒造成,石油氣是一種碳氫化合物。油船日常運輸的石油爆炸界限:1%-10%。
2、油船防火、防爆的重要措施:降低石油氣在空氣中的濃度、降低氧氣在空氣中的含量(充入惰性氣體 8%)。
3、油船起火、爆炸的關鍵是防止可燃性氣體與火源接觸,控制可燃性氣體就是防止石油跑、冒、滴、漏,不外泄。
4、火源:明火、電氣火花、撞擊火花和靜電火花。
二、油船預防靜電起火的問題
1.靜電的產生
摩擦起電,導體上感應生成靜電荷。
(1) 油品流動過程
(2)油品通過過濾器、隔離裝置
(3) 由于船體的搖擺振動
(4) 油品與油面漂浮物相互的撞擊
(5)油品微滴的飛濺與空氣摩擦及油中結晶水滴的沉降過程。
(6) 測桿與采樣器具的施放和提升過程
(7) 洗艙機及噴嘴軟管在工作中
(8)油艙上的索具及吊桿的摩擦
(9)傳遞帶與金屬輪工作
(10)油艙內的鐵銹、灰塵、石油渣滓等沉淀物下沉
(11)墜落到油艙的物品及工具
(12)人體活動等行為
2、靜電的預防措施
(一)避免或減少靜電的產生
限制流速。油品在管道中的流動是產生靜電的重要因素,流速越快,靜電的積聚就越多,潛在的危險性也就越大。開始裝油時,由于管道中和油艙底,免不了殘存少量水或其他油品,而汽油、航空煤油等輕質油品內摻有水或別種油品更容易產生靜電,特別是在裝油之初,低速裝油是有好處的。
控制裝卸方式。油品從管道口噴出或從艙頂口注入,必然要沖擊艙壁,沖擊攪動艙內油品而產生大量靜電,同時引起可燃性氣體濃度的增加,油船內產生帶電氣霧,這就可能引起靜電放電的危險。因此油船應從底部通過密閉管道進行裝油,嚴禁灌艙作業(yè)。
防止油水及不同油品相混。因為油中混有水,在管道中流動時要產生靜電,進入油艙后,由于水的沉降同樣會產生靜電。
(二)采取接地措施消散靜電
如果靜電已經大量產生,則采取措施盡量使其消散、泄漏或中和,從而消除電荷的大量積聚。如在油品中添加抗靜電劑,提高油品的導電性。采用有效接地,或在船岸之間加接接地電纜等。
(三)防止靜電放電著火
靜電的危害主要是靜電放電,如果靜電放電產生的電火花的能量達到或大于油品蒸氣的最小點火能量時,就會立即引起燃燒或爆炸??墒褂脵z測報警裝置,隨時掌握信息?;蛟谟团搩瘸淙攵栊詺怏w,降低可燃性氣體和氧氣的濃度,這樣使其雖然放電,卻不引起燃燒和爆炸。
除此之外,防止人體帶電,有資料表明每100起靜電引起的火災事故中,人體靜電釀成的事故約占20%,禁止油船現場工作人員或值班人員穿著和更換尼龍化纖服裝,應穿著抗靜電服和抗靜電靴。
小結:靜電從形成到造成災害,要經過發(fā)生、積蓄和放電三個過程,并同時要具備相應條件。只要人為地控制某一條件,就可以避免發(fā)生靜電火花,來達到預防控制靜電災害的目的。
第12篇 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移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huán)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yè)時,應當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3篇 機械設備安全使用和管理規(guī)定
1.新購或改裝的機械設備由動力設備部門鑒定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保護措施后,方可投入運行。
2.自行制造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的規(guī)定,并將設計方案、圖紙、計算書等文件報有關主管設備的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制作。
3.經過大修理的重要施工機械(包括起重機、施工電梯、打樁機等),應經主管單位的設備部門驗收合格,發(fā)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4.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驗收制度。塔式起重機和人貨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由工程隊主管設備隊長組織本單位機務、安全部門和機操人員進行初驗,合格后由公司(處)動力科、安全科進行驗收。井架、卷揚機、混凝土攪拌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由主管設備隊長組織機務、安全部門和機操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掛牌才能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機械設備,一律不準使用。
5.大型塔式起重機、人貨電梯等技術性能復雜的機械設備,應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處)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6.各類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措施,必須嚴格按有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配置,并保持齊全、有效。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7.機械設備必須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貨電梯和打樁機械等設備應實行人機固定,建立機長負責的專業(yè)機務組。
8.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機修和機操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保養(yǎng)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械設備應按原機技術性能的規(guī)定正確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條例制度和定期保養(yǎng)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當機械設備運轉到保養(yǎng)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yè)運轉中進行維修。
9.按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各類設備的安全檢查表,定期進行檢查評定;查出的問題要納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整改。
第14篇 泵站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管理措施
.引言
泵站是水利工程建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既要承擔該區(qū)域的防洪、除澇、灌溉、調水和供水等工作重任,而泵站的主要用途是農田排灌、城市給排水以及跨流域調,對合理配置水資源起著積極的作用。泵站與其它水利上程建設不同,無需修建擋水和引水建筑物,還不會影響生態(tài)環(huán)境和其它資源,受自然條件影響小,投資較少、生產成本低、便于投入使用。但泵站在平時的運轉中,由于各種消耗.會引起各方面的障礙,維護較為困難。因此,對泵站進行科學的管理,提高運行效率成為泵站管理人員未來工作的重點之一。
泵站工程的興建,是為農田灌排和城鄉(xiāng)供水等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條件,而管好用好泵站工程,充分發(fā)揮其經濟效益,更好地為農業(yè)和國民經濟各部門服務,還需要加強科學管理。
泵站工程的管理包括組織管理、技術管理、經濟管理等。泵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是根據泵站技術規(guī)范和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泵站的遠行、維護、檢修、安全等技術規(guī)程和規(guī)章制度;搞好泵站的機電設備、工程設施、供水、排水等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制定考核、評比和獎懲制度,提高管理隊伍的政治和業(yè)務素質,認真總結經驗,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科學試驗,應用和推廣新技術;按照泵站技術經濟指標的要求,考核泵站管理工作等。本節(jié)著重介紹機組運行和技術經濟指標方面的一些問題。
一、機組的運行
機組試運行以后,并經工程驗收委員會驗收合格,交付管理單位。管理單位接管后,應組織管理人員熟悉安裝單位移交的文件、圖紙、安裝記錄、技術資料,學習操作規(guī)程,然后進行分工,按專業(yè)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電氣作模擬試驗。
在泵站的水工建筑物和主要機電設備安裝、試驗、驗收完成之后,正式投入運行之前,都必須按照 204-86《泵站技術規(guī)范(安裝分冊)》的要求進行機組的試運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管理、維護工作。
(一)試運行的目的和內容
1.試運行的目的
⑴.參照設計、施工、安裝及驗收等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及其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結合泵站的具體情況,對整個泵站的土建工程機、電設備及金屬結構的安裝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質量檢查和鑒定,以作為評定工程質量的依據。
⑵.通過試運安裝工程質量符合規(guī)程、規(guī)范要求,便可進行全面交接驗收工作,施工、安裝單位將泵站移交給生產管理單位正式投人運行。
2..試運行的內容
機組試運行工作范圍很廣,包括檢驗、試驗和監(jiān)視運行,它們相互聯系密切。由于水泵機組為首次啟動,而又以試驗為主,對運行性能均不了解,所以必須通過一系列的試驗才能掌握。其內容主要有:
⑴.機組充水試驗。
⑵.機組空載試運行
⑶.機組負載試運行
⑷.機組自動開停機試驗。
試運行過程中、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全面詳細的記錄,要整理成技術資料,在試運行結束后,交鑒定、驗收、交接組織,進行正確評估并建立檔案保存。
(二)試運行的程序
為保證機組試運行的安全、可靠,并得到完善可靠的技術資料,啟動調整必須逐步深入,穩(wěn)步進行。
1.試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試運行前要成立試運行小組,擬定試運行程序及注意事項,組織運行操作人員和值班人員學習操作規(guī)程、安全知識,然后由試運行人員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
試運行現場必須進行徹底清掃,使運行現場有條不紊,并適當懸掛一些標牌、圖表,為機組試運行提供良好的環(huán)境條件和協調的氣氛。
⑴流道部分的檢查。具體工作有:
1).封閉進人孔和密封門。
2).在靜水壓力下,檢查調整檢修閘門的啟閉;對快速閘門、工作閘門、閥門的手動、自動作啟閉試驗,檢查其密封性和可靠性。
3).大型軸流泵應著重流道的密封性檢查,其次是流道表面的光滑性。清除流道內模板和鋼筋頭,必要時可作表面鏟刮處理,以求平滑。流道充水,檢查進人孔、閥門、砼結合面和轉輪外殼有無滲漏。
4).離心泵抽真空檢查真空破壞閥、水封等處的密封性。
⑵水泵部分的檢查。
1).檢查轉輪間隙,并做好記錄。轉輪間隙力求相等,否則易造成機組徑向振動和汽蝕。
2).葉片軸處滲漏檢查。
3).全調節(jié)水泵要作葉片角度調節(jié)試驗。
4).技術供水充水試驗,檢查水封滲漏是否符合規(guī)定或橡膠軸承通水冷卻或潤滑情況。
5).檢查軸承轉動油盆油位及軸承的密封性。
⑶電動機部分的檢合。
1).檢查電動機空氣間隙,用白布條或薄竹片拉掃,防止雜物掉入氣隙內,造成卡阻或電動機短路。
2).檢查電動機線槽有無雜物,特別是金屬導電物,防止電動機短路。
3).檢查轉動部分螺母是否緊固,以防運行時受振松動,造成事故。
4).檢查制動系統(tǒng)手動、自動的靈活性及可靠性;復歸是否符合要求;視不同機組而定頂起轉子0.003~0.005 ,機組轉動部分與固定部分不相接觸。
5).檢查轉子上、下風扇角度,以保證電動機本身提供最大冷卻風量。
6).檢查推力軸承及導軸承潤滑油位是否符合規(guī)定。
7).通冷卻水,檢查冷卻器的密封件和示流信號器動作的可靠性。
8).檢查軸承和電動機定子溫度是否均為室溫,否則應予以調整;同時檢查溫度信號計整定位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9).檢查核對電氣接線,吹掃灰塵,對一次和二次回路作模擬操作,并整定好各項參數。
10).檢查電動機的相序。
11).檢查電動機一次設備的絕緣電阻,做好記錄,并記下測量時的環(huán)境溫度。
12).同步電機檢查碳刷與刷環(huán)接觸的緊密性、刷環(huán)的清潔程度及碳刷在刷盒內動作的靈活性。
2.機組空載試運行
⑴.機組的第一次啟動。經上述準備和檢查合格后,即可進行第一次啟動。第一次啟動應用手動方式進行。一般都是空載啟動,這樣既符合試運行程序,也符合安全要求??蛰d啟動是檢查轉動部件與固定部件是否有碰磨,軸承溫度是否穩(wěn)定,擺度、振動是否合格,各種表計是否正常,油、氣、水管路及接頭、閥門等處是否滲漏,測定電動機啟動特性等有關參數,對運行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⑵.機組停機試驗。機組運行4~6 后,上述各項測試工作均已完成,即可停機。機組停機仍采用手動方式,停機時主要記錄從停機開始到機組完全停止轉動的時間。
⑶.機組自動開、停機試驗。開機前將機組的自動控制、保護、勵磁回路等調試合格,并模擬操作準確,即可在操作盤上發(fā)出開機脈沖,機組即自動啟動。停機也以自動方式進行。
3.機組負荷試運行
機組負載試運行的前提條件是空載試運行合格,油、氣、水系統(tǒng)工作正常,葉片角度調節(jié)靈活(指全調節(jié)水泵),各處溫升符合規(guī)定。振動、擺度在允許范圍內,無異常響聲和碰擦聲,經試運行小組同意,即可進行帶負荷運行。
⑴.負荷試運行前的檢查
1).檢查上、下游渠道內及攔污柵前后有無漂浮,并應妥善處理。
2).打開平衡閘,平衡閘門前后的靜水壓力。
3).吊起進出水側工作閘門。
4).關閉檢修閘閥。
5).油、氣、水系統(tǒng)投入運行。
6).操作試驗真空破壞閥,要求動作準確,密封嚴密。
7).將葉片調至開機角度。
8).人員就位,抄表。
⑵負載啟動
上述工作結束即可負載啟動。負載啟動用手動或自動均可,由試運行小組視具體情況而定。負載啟動時的檢查、監(jiān)視工作,仍按空載啟動各項內容進行。如無抽水必要,運行6~8 后,若一切運行正常,可按正常情況停機,停機前抄表一次。
4.機組連續(xù)試運行
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經試運行小組同意,可進行機組連續(xù)試運行。其要求是:
⑴.單臺機組運行一般應在7 時累計運行72 或連續(xù)運行24 (均含全站機組聯合運行小時數)。
⑵.連續(xù)試運行期間,開機、停機不少于3次。
⑶.全站機組聯合運行的時間不少于6 。
機組試運行以后,并經工程驗收委員會驗收合格,交付管理單位。管理單位接管后,應組織管理人員熟悉安裝單位移交的文件、圖紙、安裝記錄、技術資料,學習操作規(guī)程,然后進行分工,按專業(yè)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電氣作模擬試驗。一切正常即可投入運行、管理、維護工作。
(三)運行方式
水泵機組的運行方式是決定水系統(tǒng)管理方式的重要因素。而水系統(tǒng)的總體管理方式又反過來對水泵的運行方式給予一定的制約。在任何情況下,決定運行操作方式以及操作方法,都必須根據水泵機組的規(guī)模、使用目的、使用條件及使用的頻繁程度等確定,并使水泵機組安全可靠而又經濟地運行。
一般條件下,水泵運行過程中從開始啟動到停機操作完畢,主水泵及輔助設備的操作都是這樣進行的,但也有采取各機組單臺聯動操作或多臺聯動操作的,必要時由計量測試裝置發(fā)出相應的指令進行自動開停機操作。究竟采用何種操作方式,必須從水系總體的管理方式出發(fā),視其重要性、設施的規(guī)模、作用、管理體制等確定。運行方式有一般手動操作(單獨、聯動操作)和自動操作兩大類。
1.開機
對于離心泵為關閥起動。起動前,水泵和吸入管路必須充滿水并排盡空氣。當機組達到額定轉速,壓力超過額定壓力后,打開閘閥,使機組投入正常運行。
對于軸流泵為開閥起動。起動前,應向填料面上的接管引注清水,潤滑橡膠軸承。待動力機轉速達到額定值后,停止充水,完成起動任務。
2.運行
對于季節(jié)性運行的排灌泵站,投入運行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在機組投入正常的排灌作業(yè)前,要進行試運行,并應檢查前池的淤積、管路支承、管體的完整以及各儀表和安全保護設施等情況。
⑵.開啟進水閘門,使前池水位達設計水位,開啟吸水管路上的閘閥(負值吸水時),或抽真空進行充水;啟動補償器或其它啟動設備啟動機組,當機組達到額定轉速,壓力超過額定壓力后(指離心泵機組),逐漸開啟出水管路上的閘閥,使機組投入正常運行。
⑶.觀察機組運行時的響聲是否正常。如發(fā)現過大的振動或機械撞擊聲,應立即停機進行檢修。
⑷.經常觀察前池的水位情況,清理攔污柵上堵塞的枯枝、雜草、冰屑等,并觀測水流的含沙量與水泵性能參數的關系。
⑸.檢查水泵軸封裝置的水封情況。正常運行的水泵,從軸封裝置中滲漏的水量以每分鐘30~60滴為宜。滴水過多說明填料壓地過松,起不到水封的作用,空氣可能由此進入葉輪(指雙吸式離心泵)破壞真空,并影響水泵的流量或效率。相反,滴水過少或不滴水,說明填料壓地太緊,潤滑冷卻條件差,填料易磨損發(fā)熱變質而損壞,同時泵軸被咬緊,增大水泵的機械損失、使機組運行時的功率增加。
⑹.檢查軸承的溫度情況。經常觸摸軸承外殼是否燙手,如手不能觸摸,說明軸承溫度過高。這樣將可能使?jié)櫥唾|分解,摩擦面油膜被破壞,潤滑失效,并使軸承溫度更加升高,引起燒瓦或滾珠破裂,造成軸被咬死的事故。軸承的溫升、一般不得超過周圍環(huán)境溫度35°,軸承的溫度最高不得超過75°。運行中應對冷卻水系統(tǒng)的水量、水壓、水質經常觀察。對潤滑油的油量、油質、油管是否堵塞以及油環(huán)是否轉動靈活,也應經常觀察。
⑺.注意真空表和壓力表的讀數是否正常。正常情況下,開機后真空表和壓力表的指針偏轉一定數值后就不再移動,說明水泵運行已經穩(wěn)定。如真空表讀數下降,一定是吸水管路或泵蓋結合面漏氣。如指針擺動,很可能是前池水位過低或者吸水管進口堵塞。壓力表指針如擺動很大或顯著下降,很可能是轉速降低或泵內吸入空氣。
⑻.機組運行時還應注意各輔助設備的運行情況,遇到問題應及時處理。
3.運行中的維護及故障處理
機組運行中可能會發(fā)生故障,但是一種故障的發(fā)生和發(fā)展往往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因此,在分析和判斷一種故障時,不能孤立地靜止地就事論事,而要全面地、綜合地分析,找出發(fā)生故障的原因,及時而準確地排除故障。水泵運行中,值班人員應定時巡回檢查,通過監(jiān)測設備和儀表,測量水泵的流量、揚程、壓力、真空度、溫度等技術參數,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并定期進行分析,為泵站管理和技術經濟指標的考核,提供科學依據。
水泵運行發(fā)生故障時,應查明原因及時排除。泵故障及其故障原因繁多,處理方法各不相同。機組運行中常見的故障及排除方法列于表12-2-1、表12-2-2。離心泵、混流泵的故障原因和處理方法表。
4.停機
停機前先關閉出水閘門,然后關閉進水管路上的閘閥(對離心泵而言)。對臥式軸流泵停機前應將通氣管閘閥打開,再切斷電源,并關掉壓力表和真空表以及水封管路上的小閘閥,使機組停止運行。軸流泵關閉壓力表后,即可停機。
二、機組的檢修
水泵機組的檢修是運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安全、可靠運行的關鍵,必須認真對待。
檢修的目的和要求:
為更好地為工農業(yè)生產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務,泵站中的所有設備均應具備很高的運行可靠性,保證機組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因此,對泵站所有的機電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的檢查、維護和修理,更新那些難以修復的易損件,修復那些可修復的零件。
定期檢修:
定期檢修是機泵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解決運行中已出現并可修復的,或者尚未出現問題,按規(guī)定必須檢修的零部件。
定期檢修是為避免讓小缺陷變成大缺陷,小問題變成大問題,為延長機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完好率、節(jié)約能源創(chuàng)造條件。必須認真地、有計劃地進行。
定期檢修又分局部性搶修、解體大修和擴大性大修三種。
(一).局部性檢修
是指運行人員可進入直接接觸的部件、傳動部分、自動化元件及機組保護設備等,一般安排在運行間隙或冬季檢修期有計劃地進行。主要項目有:
1).全調節(jié)水泵調節(jié)器銅套與油套的檢查處理。
2).水泵導軸承的檢查。水泵導軸承有橡膠軸承和油導軸承兩種。對橡膠軸承的磨損情況、漏水量、軸頸磨損等要檢查、記錄、處理。油導軸承大多是巴氏合金軸承、質軟易磨損,密封效果不好,停機油盆進水,泥沙沉淀,運行時磨損軸承、軸頸。特別是對未噴鍍或鑲包不銹鋼的碳鋼軸頸,為了解其銹蝕、磨損情況,應定期檢查處理。
油導軸承密封裝置常見的有迷宮環(huán)、平板密封、空氣圍帶等。由于橡膠件的制作質量及本身易于老化等,若是季節(jié)性泵站,停機時間長,空氣圍帶長期處于充氣膨脹狀態(tài),因而損壞率高,應定期檢查更換。
3).溫度計、儀表、繼電保護裝置等檢查、檢驗。這些是鑒定機組能否正常運行的依據,要達到靈活、準確。
4).上、下導軸承油槽油及透平油取樣化驗,根據化驗結果進行處理。
5).軸瓦間隙及瓦面檢查。根據運行時溫度計的溫度,有目的檢查軸瓦間隙和軸面情況。
6).制動部分檢查處理。
7).機組各部分緊固件定位銷釘是否松動。
8).油冷卻器外觀檢查并通水試驗,看有無滲漏現象。
9).檢查葉輪、葉片及葉輪外殼的汽蝕情況和泥沙磨損情況,并測量記錄其程度。
10).測量葉片與葉輪外殼的間隙。
11).集水廊道水位自控部分準確度的檢查及設備維護。
總之進行局部性檢修的目的是為安全運行創(chuàng)造條件,至于檢修的時間間隔,可根據不同內容和運行中發(fā)現的問題而定。
(二)機組解體大修所謂機組解體大修,是機組的大修。機組大修是一項有計劃的管理工作,是解決運行中經大修方能消除的設備重大缺陷,以恢復機組的各項技術指標,機組大修包括解體、處理和再安裝三個環(huán)節(jié)。
機組的損壞有兩種:一是事故損壞,發(fā)生的機率很小。二是正常性損壞,如運行的摩擦磨損、汽蝕損壞、泥沙磨損、各種干擾引起的振動、交變應力的作用和腐蝕、電氣絕緣老化等。
在規(guī)定的大修周期內,如機組運行并沒有出現明顯的異?,F象,同時又可預測在以后一定時期內仍能可靠地運行,則可適當延長大修的時間。如機組能正常運行,而硬要按規(guī)定的大修周期來拆卸機組的部件或機構,那將惡化機組的技術狀況。應根據機組的工作情況及部件的損壞情況來確定檢修的規(guī)模。
(三)擴大性大修當泵房由于基礎不均勻沉陷等而引起機組軸線偏移、垂直同心度發(fā)生變化,甚至固定部分也因此而受影響,有嚴重的事故隱患;或者零部件嚴重磨損、損壞,導致整個機組性能及技術經濟指標嚴重下降而必須進行整機解體,重新修復、更換、調整,并進行部分改造,必要時對水工部分進行修補。
結語
泵站是水提供勢能和壓能,解決無自流條件下的排灌、供水和水資源調配唯一動力來源,而泵站電氣設備管理與維護是保證泵站正常運行的 關鍵之一,電氣設備維護與保養(yǎng)不僅要總結經驗,更要不斷完善與創(chuàng)新,以提高運行效益。
第15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從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企業(yè)和個人以及為其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第四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jiān)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屬的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fā)現的經銷摻假或假冒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技術監(jiān)督機關負責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質量違法行為。
第五條 為施工現場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單位,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第六條 向建筑施工企業(yè)或者施工現場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第七條 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要對建筑施工企業(yè)或者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現場。
第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和施工現場必須采購、使用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制。
第九條 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第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及其項目經理部必須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第十一條 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可以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組織聯合檢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產品名錄。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交易市場,為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供服務,并加強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二條 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的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yè),由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依法作出處罰。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 項目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杜絕人員傷亡事故及設備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制定并實施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1條 設備的備案
一、設備是指納入特種設備目錄,在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裝、拆卸、使用的起重機械。
二、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備案手續(xù),取得備案證和備案牌。備案所需條件包括機械設備的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等。
三、嚴禁使用以下情形之一的設備:①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設備;②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設備;③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設備;④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設備。
第2條 設備的使用
一、 設備的選型原則:依據工程建筑面積的大小、工期要求及機械設備性能參數綜合考慮。
二、機械設備按照機械設備使用說明書結合施工平面布置圖的要求合理布置。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含人貨兩用電梯)等的安裝拆卸工作應由具有安裝拆卸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安拆前制定安裝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其審批執(zhí)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規(guī)定的要求與設備租賃方簽訂安全責任書(見附件四)。
三、設備在安裝或拆卸前,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安裝(拆卸)告知手續(xù)。
四、 設備在使用前應經過當地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經檢測合格后,向市安全站申請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明后方可使用。
五、 設備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有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能上崗作業(yè)。
六、建立和完善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如下內容:
1. 設備臺帳
2. 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 設備的定期檢驗(每年一次)和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的記錄;
4. 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 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6. 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3條 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
一、 機械設備的保養(yǎng)
1. 一級保養(yǎng):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運行中、作業(yè)后進行“十字作業(yè)”保養(yǎng)(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2. 二級保養(yǎng):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yǎng)除一級保養(yǎng)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tǒng)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和調整。
3. 三級保養(yǎng):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
4. 停放保養(yǎng):由操作人員或維修人員完成,主要是清潔、潤滑、防腐保養(yǎng)。
二、 機械設備的修理
1. 小修:是一種維修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yǎng)失誤及使用中發(fā)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yǎng)進行。
2. 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第一次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tài),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中修一般由專用維修人員完成。
3. 大修:是對設備的總狀態(tài)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大修由出租設備方(或生產廠家)專業(yè)維修人員完成,經過大修的設備達到或接近出場的技術要求。
第4條 設備的報廢及設備事故處理參照公司有關管理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