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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括哪些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主要涵蓋了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確保每個層級的人員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責任;二是建立安全事故預防機制,包括風險評估、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三是設立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確保事故發(fā)生后能夠及時、準確地進行上報和處理;四是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對未能履行安全職責的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流程
該制度的執(zhí)行流程大致如下:
1. 制定安全政策:由學校管理層依據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政策。
2. 分配責任:明確校長、部門負責人、教師以及后勤人員等各崗位的安全職責。
3. 實施預防措施: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實施風險評估,并定期檢查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
4. 應急響應:設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包括事故報告、現(xiàn)場處理和后期跟進。
5. 事后追責:對安全事故進行調查,依據責任認定結果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重要性和意義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對于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具有重大意義。它強化了全員的安全意識,通過明確職責,使每個人都能意識到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角色,從而提高預防事故的能力。該制度也起到了威懾作用,通過責任追究,可以防止因疏忽大意或不負責任導致的安全隱患。此外,它還能促進學校安全管理的規(guī)范化和專業(yè)化,提升學校的整體管理水平。在實踐中,這套制度有助于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huán)境,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堅實保障。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的責任,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處理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據有關規(guī)定對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行政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有關責任人員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學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學校安全責任區(qū)的責任人及安全管理員分別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
二、學校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崗職對應,職責對等原則。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因公因私請假,學校必須安排該責任區(qū)域臨時責任人,確保崗位有人,臨時責任人負有該責任區(qū)域一切職責。
三、學校負責人、分管領導、學校安全管理員、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識、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認真履行職責,嚴查嚴防,防微杜漸,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盡可能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四、對各責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
五、在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紀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影響程度,給予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并根據行政處分給予扣發(fā)獎金、降級聘用、待崗、調離工作崗位、解聘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責任。
1、對安全工作擅自脫崗、玩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拖沓懶散。
2、對安全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厭倦、懈怠情況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職責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
4、對安全事故可預見、可避免而因個人主觀原因未能預見、避免的。
5、對要求整改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處置不力,措施不當?shù)模淮嬖诎踩[患,經有關人員提出警告整改建議限期整改,而無有效改進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
7、因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
8、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報告不及時或作虛假報告。
9、因上述原因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使師生生命財產、公私財物遭受損失,又不認真查處、改進工作的。
六、對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在教職工大會上進行通報批評。對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財產或師生安全作出貢獻者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遇險不救、臨危逃脫者,要給予黨紀、政紀、校紀處分。
第2篇 某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二下午。
二、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順延至周三上午。
三、由分管領導匯報一周內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學管理存在的問題,共同探討安全治校、治學、治生的方法。
四、總務主任:負責校舍維修、電路安全等等,負責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教導主任:負責教學過程安全,教科研主任:負責學前工作安全和老師工作安全。
五、通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會不留于形式,人人能發(fā)現(xiàn)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第3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法制副校長組成。小組長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
二、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的機制,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員,全責學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負責的機制,課間及放學后由本天值班校長負責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師及各科任教師隨時隨地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發(fā)生師生傷害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第一時間上報校長,并及時由教師護送醫(yī)院治療救治,決不允許對事故隱瞞不報或因報案不及時而延誤搶救時機,防止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學校安全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學校實行,每周五安全匯報制度,期末有總結。
第4篇 中學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實施細則
中學(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實施細則
為認真落實學校的安全工作,進一步強化我校各職能處室及年級組長、班主任、科任教師等的安全工作意識,明確安全工作職責,理順安全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關系,增強安全意識,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切實搞好學校各項工作,做到讓群眾稱心,讓家長放心,讓學生開心,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校務會議研究特制定本細則。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按照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安全理念,努力維護和實現(xiàn)廣大師生和學校的安全,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和實施,增強學校領導、職能處室、年級長、班主任和廣大教職員工對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學校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安定祥和的育人環(huán)境。
二、落實人員,明確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安全監(jiān)督管理人員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安全隱患排查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學校安全保衛(wèi)小組
組長:z
成員:z。
z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z副校長分管全校安全工作;z副校長具體負責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對安全工作的“一崗雙責”要求。
(二)安全工作管理職責
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制,即校領導班子成員對其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一切安全工作負責;各職能處室對其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年級組長對其所在年級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其所在班級安全工作負責;學校所有教職工對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包括上課、_、活動及安全監(jiān)護值崗等)。
學校的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直管學校安全工作,學校中層班子成員包年級(邵明賢負責初中一年級,張敏負責初中二年級,夏祥福負責三年級,杜銀山負責高一年級,王發(fā)明負責高二年級、王永勝負責高三年級)包活動、包業(yè)務范圍活動(教務處包教學活動,總務處包教室門窗、水電、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安全)年級組長包年級所有班級;班主任、在班級;任課教師包學生、包崗位(上課及課間安全監(jiān)護),分級承包,齊抓共管。
1、學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履行對加強所有班級、全體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導責任。按照“管業(yè)務必須管業(yè)務范圍內安全工作”的“一崗雙責”要求,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辦公室、工會、團委等職能處室,全面具體負責各自分管、各自業(yè)務管理職能范圍內的安全職責。各科室正職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余成員負次要責任。
2、崗位安全工作職責
z總支書記、校長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全校安全工作負總責。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和所轄區(qū)域內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實施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建立適應學校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專(兼)職人員,落實相應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工作經費;建立健全和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資料檔案;配合區(qū)委及區(qū)教委有關部門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組織督促、檢查一次本校的安全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制定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把檢查和處理情況記錄在案;及時落實按規(guī)定報告安全事故,落實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工作;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自護能力;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建立獎懲制度,嚴格對安全工作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追究。對學校黨務、紀檢、信訪安全及各部門負具體責任。
z副校長職責:對全校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協(xié)助校長制定年度、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貫徹落實;組織和協(xié)調相關人員經常進行安全隱患排查,能立即解決的立即督促相關部門消除隱患,不能立即解決的上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督促各分管校長抓好相關安全工作,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工作,做好安全預警機制制度建設;監(jiān)督分管范圍內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督促全體工作人員抓好樓梯間和校園活動場地的安全監(jiān)護工作,收齊安全監(jiān)護交接表并做好統(tǒng)計工作,對直管的總務處、辦公室等負具體責任。對分管的電教、衛(wèi)生、藝體等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對學校安全工作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監(jiān)督,負責全校的疫情防控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副校長z職責:分管北山初中部與教學活動有關的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副校長z職責:與教學活動有關的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教師職業(yè)道德、教務處、教科研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負責所有教育、教學和教研活動安全管理;負責教育教學質量檢測及試卷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衛(wèi)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安全工作。
副校長z的職責:負責管理學校辦公室,學校的保密安全、防火防盜、檔案資料的保密、教師隊伍的安全穩(wěn)定工作;節(jié)假日值班工作;校方責任險的登記、造冊、理賠工作,學校行政會議內容的保密、會議記錄的保密、保管工作,負責教職工的安全工作。
教務處:負責全校的疫情防控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所有教育、教學和教研活動安全管理;負責教育教學質量檢測及試卷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衛(wèi)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安全工作。
副校長z的職責:負責管理總務處:學校的校產、校舍安全;、保管和節(jié)假日值班及門衛(wèi)工作;對各類教學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負責學校校舍、水電、設施等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按規(guī)定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所需經費的管理,確保義保經費使用安全。協(xié)助相關處室和分管領導做好各類安全工作。
三、落實安全工作經費,保障安全工作順利開展
學校確保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經費,按時支付相關費用,對所有參加安全監(jiān)護的教職員工支付適當?shù)陌踩O(jiān)護補助費用,確保安全宣傳關費用,以滿足安全工作的需要。
四、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1、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分管負責人、相關處室要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指導、協(xié)調和督促,及時做好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劃分、責任落實工作。對所確定的安全工作管理范圍和管理職責必須認真履行,不得相互推諉,不得推卸責任。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自覺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安全管理、教育、監(jiān)督、監(jiān)護等。
2、嚴格考核和獎勵。學校對學校管理人員和全體教職員工實行定期考核(年終)與平時檢查(樓梯安全監(jiān)護值崗、值日交接表等)相結合。對作風務實,工作扎實,及時有效排除和消除隱患,確保一方平安的科室和個人將適時進行表彰獎勵,全額發(fā)放安全監(jiān)護
第5篇 社會家長與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1、學校要經常與社會(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聯(lián)系,互通情況。
2、定期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實行法制講座,向全體師生傳授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防止在校學生犯罪,加強對違法亂紀的學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強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擔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學生家長在教育過程中發(fā)揮更重要的作用。家長應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承擔義務。
4、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對學生在生活中的異常現(xiàn)象要及時向學校的教師或者相關領導反映,并積極進行解決;
(3)對學校要求家長參加的諸如家長會各種活動要積極參加,并協(xié)助老師完成相應的活動;
(4)對特殊時期,學校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完成相應的活動;
(5)對學生在學校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進行種種救治及善后處理事宜;
(6)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學校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學??赏ㄟ^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家長定期或按需要參與子女的教育過程,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工作。
第6篇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職責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及職責
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明確職責,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副校長為學校安全具體負責人。
2、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與各部門、各崗位及全體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職責,分工負責。
3、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整體負責校園安全保衛(wèi)、綜合治理等工作,領導全校師生認真貫徹執(zhí)行治安、消防、交通、衛(wèi)生防疫等方面的各項法規(guī)政策,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
4、學校年度安全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反饋、有總結。
5、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召開校園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布置學校安全工作,并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
6、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深入調查了解學校安全形勢,及時處理解決涉及校園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問題。對公安機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發(fā)出的安全隱患和整改意見,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并將結果及時上報。
7、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安排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與教科研、生活、學習、_等各項活動的安全工作,以及負責校園突發(fā)事件的處置工作。
8、學校要充分利用教材和其他讀物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及安全知識教育。
9、學校后勤處應當定期、不定期地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漏洞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督促責任部門進行整改。
10、學校后勤處應當對校園各項安全防范的資金進行保障和物品供應。
11、班主任應當將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為班級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12、班主任要注意掌握學生的思想、心理和身體等異常情況,一旦發(fā)現(xiàn)危險征兆,要及時處置并上報學校。
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為切實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在校長的領導下,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安全工作重點,總結上一個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個月的安全工作任務。
2、 每月召開全體教職工安全工作會議,傳達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布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目標,明確全校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
3、 特殊情況可不定期、不定時地召開各級、各部門安全工作會議,確保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4、每周一師生參加的升旗儀式,值周領導要講評上周全校安全問題,并對本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5、每周一下午召開教職工例會,主管校長要將學生安全工作做為重點工作向教師們提出要求。
6、各班主任利用班會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聽取學生建議,把安全落到實處,培養(yǎng)學生安全意識。
7、期中考試后第2周召開學生家長會,班主任老師要認真向家長講評本班學生安全情況,并對家長提出保證學生在校內外安全的建議,提高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使學校、家長一起行動起來,抓好學生的安全工作。
8、學校召開的所有會議,都要講有關學生安全工作的內容,確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學校安全工作經費保障制度
一、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得以貫徹落實。
二、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三、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完善安全設備設施,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
四、各教研組、各辦公室責任人、各功能教室責任人及其他責任人,要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設施的隱患,并及時上報予以及時解決。
學校安全建設聯(lián)動機制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創(chuàng)設良好的校園安全環(huán)境,特制定學校與公安、衛(wèi)生、文化、工商、交警等部門安全建設聯(lián)動機制。
一、學校把安全工作作為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整體工作目標之中,建立校園安全工作聯(lián)席會議,成立學校、公安、衛(wèi)生、文化、工商、交通、建筑等部門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
二、聯(lián)動機制建筑技術成員對校舍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勘驗校舍存在的問題。凡上課地點、房屋等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導致傷亡事故的,立即轉移學生到安全地方上課,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三、學校與公安、交警部門聯(lián)合,定期對學校周邊交通狀況和可能出現(xiàn)的校園暴力建立管理臺帳,對學校門口及易發(fā)交通事故的時段、路段設立標志,并教育家長、學生遵守交通法規(guī),掌握交通安全知識。
四、學校會同工商、衛(wèi)生等部門深入開展食品衛(wèi)生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工商干部進校園、進課堂等形式進行食品安全教育,結合生活中大量實際案例,教育學生學會識別不合格食品,不購買、不食用“三無”產品。對學校及周邊小食品店、小攤點進行重點清查,依法取締無照、超范圍經營食品行為,對假冒偽劣食品進行嚴厲打擊。
五、落實學校安全聯(lián)動機制管理責任,規(guī)范制度建設,強化安全聯(lián)動機制檢查考核力度,使學校安全系列化管理機制日趨完善。
六、嚴格履行安全責任書職責,建立“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檢查,誰簽字”和“有檢查,有整改”等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責任”的安全管理氛圍。
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全面主持學校安全工作。制訂學校安全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抓好安全工作隊伍建設。
三、負責考核學校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做好安全工作檔案管理。
四、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國家安全、消防安全和維護校園穩(wěn)定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五、做好動態(tài)信息工作,及時處置不穩(wěn)定事端和突發(fā)事件;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確保校園穩(wěn)定。
六、開展學校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和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防止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
七、做好安全防范系統(tǒng)工作,提高預防、發(fā)現(xiàn)、控制和處置隱患的能力。
第7篇 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怎么寫
安全保衛(wèi)工作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校無事故,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確保集體、個人財產不受損失,特訂本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性加強學習、教育、宣傳,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安全責任重于泰山?!?/p>
二、 加強領導,實行領導責任追究制。
1、 學校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負責,組員由中層干部、班主任組成。
2、 教師實行輪值制度,列表上墻,明確責任。
三、 學校要經常性組織人員對房屋、門窗、宿舍、廁所、圍墻、球架、旗桿、水電、樓梯等進行檢查和維修,消除事故隱患。
四、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教育落實到實處。針對防交通事故、防電、防水、防火發(fā)生、防中毒,要經常性利用會議、廣播進行教育、宣傳、訓話,并要做好記錄。
五、 校內活動:學生集體集隊、上操、上課、搞清潔活動、外出參觀等教師必須到場,維護秩序和安全;落實責任,如教師應到場而未到場,發(fā)生事故直接追究責任人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六、 班主任要經常性教育學生不搞危險的涉及安全的活動;不玩危害個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險品(發(fā)現(xiàn)的要及時收繳),不到危害安全場所。
七、 對教師食堂、學校商店要進行監(jiān)督,嚴防食物中毒。
八、 對學校各處室門窗關鎖、保衛(wèi)責任到人,財產損失經濟責任追究到人。
九、 未經學校批準,校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開展活動,校內職工如隨意牽引外人對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物產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
十、 不允許不明身份人員帶領學生離開校園。
十一、對發(fā)生危害師生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事故,師生都有責任維護,視情節(jié)輕重,對見義勇為者實行表揚獎勵。對懈怠、旁觀者進行懲處。
十二、 因故、因事請假或值日值班,嚴格做好交接班手續(xù),交清責任。
十三、 對外學區(qū)學生的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和教育并與駕乘人員和學生家長簽訂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第8篇 某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加強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決定建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1、學校要把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有學期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治安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社會治安、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督促、檢查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3、根據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fā)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并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fā)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都召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并形成書面材料和安全綜治信息上報有關部門。
第9篇 社會、家長與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社會、家長與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學校要經常與社會(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聯(lián)系,互通情況。
2、定期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實行法制講座,向全體師生傳授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防止在校學生犯罪,加強對違法亂紀的學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強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擔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學生家長在教育過程中發(fā)揮更重要的作用。家長應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承擔義務。
4、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對學生在生活中的異?,F(xiàn)象要及時向學校的教師或者相關領導反映,并積極進行解決;
(3)對學校要求家長參加的諸如家長會各種活動要積極參加,并協(xié)助老師完成相應的活動;
(4)對特殊時期,學校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完成相應的活動;
(5)對學生在學校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進行種種救治及善后處理事宜;
(6)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學校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學??赏ㄟ^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家長定期或按需要參與子女的教育過程,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工作。
第10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度
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度
1、校長同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簽訂責任書。民辦學校按屬地管理原則與當?shù)亟逃鞴馨踩块T簽訂責任書。
2、學校要全員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標總體是:人身傷亡事故零起,無火災等重大事故發(fā)生。要將此安全目標層層分解,人人擔責。
(1)副校長與校長簽訂責任書,學校黨政工團組織負責分別與校長簽訂責任書。
(2)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分別與分管校長簽訂責任書。
(3)各年級組長分別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簽訂責任書。
(4)各班班主任分別與各年級組長簽訂責任書。
(5)學校其他相關人員分別與學校主管安全領導簽訂責任書。
3、責任書內容主要有:
(1)要聯(lián)系崗位職責;
(2)要突出安全目標;
(3)要強調管轄范圍內安全檢查、隱患及時整改,防范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4)要掛鉤安全獎懲制度。
4、責任書簽訂一式兩份,實行一年一簽訂。
第11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堅持“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學校穩(wěn)定,保護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把學校建成為安全文明校園,全體教師都應承擔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職責。同時也應受到一定的獎勵,為體現(xiàn)獎罰分明,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獎懲制度。
1、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jiān)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學校根據每學期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獎勵。
3、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4、學校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與不按規(guī)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5、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6、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凡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個等次。
7、學校對安全監(jiān)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勵。
8、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
9、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xiàn)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考核辦法:
1、經考核未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發(fā)的,定為一合格等級,全額發(fā)放季度和學期安全獎。
2、對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據情節(jié)輕重扣發(fā)安全考核獎:
(1)、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間未關電燈、電器、鎖房門等,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除由所在部門加強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責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學期連續(xù)發(fā)生責任事故,繼續(xù)在學期安全獎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崗、擅自離崗或未履行崗位職責,扣除責任人值班費。
(2)、由于工作失職或失誤,發(fā)生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造成財務較大損失(100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的,扣除直接責任人學期安全獎,同時根據情況扣除所在區(qū)域安全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季度學期安全獎;并視情節(jié)輕重程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3)、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情況扣除直接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安全督察員、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直至全校所有教職工的學期安全獎,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對積極主動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發(fā)生或為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作出顯著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將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4、對于擔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師公共辦公室等)的安全責任人,并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學校將在年終給予評優(yōu)選先。
第12篇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加強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決定建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1、學校要把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有學期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治安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社會治安、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督促、檢查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3、根據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fā)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并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fā)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都召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并形成書面材料和安全綜治信息上報有關部門。
第13篇 學校安全責任工作追究制度
學校安全責任工作追究制度
1、 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程,建立調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各機構負責人要要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2、 總務處、德育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經常性地向學生宣傳安全常識和法律常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檔案資料。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安全問題,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確保學校平安穩(wěn)定。
3、 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外出,如需要進行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提前向負責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學校組織統(tǒng)一安排,原則上不準學生開展外出活動。如因私自組織學生外出發(fā)生安全問題,組織者負主要責任。
4、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安全,保護好本班的公共財產和教學設施。嚴禁學生上、放學乘“三無”車輛和超載車輛;禁乘“摩的”。嚴禁學生下河洗澡。對生病學生要做好處理,嚴重的要報告并及時送醫(yī)院。嚴禁學生帶刀具和不安全物品,發(fā)現(xiàn)要隨時收繳??迫谓處熦撠熒险n學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直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學生安全,下課隨學生后行,指導有序離開。如工作不到位發(fā)生事故,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5、 教師分時段,分區(qū)域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如有事故發(fā)生,當事人負直接責任,對未按時到位的從嚴追究。
6、 值周領導負責當周學校的安全工作,按時到位督查工作,及時處理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相關人員處理,并做好跟蹤了解。本周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
7、 值周教師負責轄區(qū)當周學生的安全工作,按時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發(fā)生,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8、 教導處要做到課堂無教師空缺,保證課堂和自習的安全。各專用教室管理人員直接負責所管理范圍內的各方面安全,如圖書管理員、電腦管理員、實驗電教管理員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常檢修器材、電線等設施,防止一切事故發(fā)生,保證正常教學。發(fā)生安全問題追究負責人責任。
9、 加強學校門衛(wèi)、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閑人自由出入,堅持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不得隨意離崗,保證晝夜值好班。否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10、 學校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fā)生事故,班集體和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評模、評優(yōu),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因轄區(qū)發(fā)生事故,與量化考核結合,與年度考核和職稱晉升聯(lián)系。
第14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票否決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各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辦發(fā)(2007)9號《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全鎮(zhèn)各小學、幼兒(園)校全體干部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guī)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全體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學校考核指標中,并作為學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同時作為績效工資發(fā)放的依據。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區(qū)級肯定或獎項的根據目標責任獎勵辦法進行一次性獎勵。
3、對在校嚴重違反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學校及教職工要按照事故等級追究其責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安全責任管理工作一票否決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職員工由各校委會進行考核,各校委會成員由總校負責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fā)生較大事故或多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fā)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無安全責任事故、檢查無不合格項,發(fā)當月全額安全獎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第一次發(fā)現(xiàn)口頭警告提示,當月沒有整改上報的或發(fā)現(xiàn)第二次此類問題的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5%。
3.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y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lián)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8%。
4.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傷害,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除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10%。
5.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師生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教師上訪、家長投訴、信訪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全鎮(zhèn)內通報批評;總校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向學校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同時給予學校校長警告或免職處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校師生重傷、或食物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總校上報,由總校視情節(jié)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情節(jié)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guī)從重處理。該校校長立即免職。
七、責任追究辦法
1.一般以下責任事故,由學校根據事發(fā)實際情況進行檢查與核定。
2.一般以上責任事故,由總校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審核確定,并向教育局做相應報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15篇 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5
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五)
為使國家和個人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人身財物安全,建立學校正常秩序,學校成立治安保衛(wèi)領導小組,設立保衛(wèi)科,各班委設一名治安保衛(wèi)人員,師生輪流晝夜值班。特證如下制度:
1.治安保衛(wèi)工作人人有責。每個同學都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自覺地維護學校教學、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并敢于做任何不良行為作堅決斗爭。
2.學生離開教室、宿舍時必須關窗鎖門,學生上晚自習時宿舍要鎖門。值日教師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3.學生應該管好公私財物。發(fā)現(xiàn)案情要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報案,協(xié)助保衛(wèi)公安人員偵破此案。
4.學生來客一律不準在宿舍留宿,因特殊情況要留宿者必須經保衛(wèi)人員批準并進行登記。
5.學校、食堂、圖書室、儀器室、衛(wèi)生室、會計室、小賣部等處室都要有人居住嚴管,如有丟失現(xiàn)象發(fā)生,追查責任,由責任人員賠償損失。
6.會計室門窗要加固,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出銀行規(guī)定限額,如有損失,追究當事人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作出處理。
7.學生做到不打架斗毆,不結伙到校內外鬧事,不亂按電器、不盜竊公私財物,如有違者,由保衛(wèi)科進行批評、處理,直至開除學籍。
8.保衛(wèi)科應及時處理偶發(fā)事件。隨時檢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外來人員要進行登記。搞好校園巡邏。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
第16篇 晶華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華晶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為了及時發(fā)現(xiàn)各種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學校人、財、物、物的安全,增強全體行政人員、廣大教職工和全體學生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五上午三、四節(jié)課召開學校行政會,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2、根據學校行政會的研究部署,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重點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每周一下午第7、8節(jié)課召開全體教職工例會,部署有關安全工作。
4、周一班會課,各班根據學校安排組織學生學習、貫徹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規(guī)定和措施等,并結合本班學生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5、每月的第一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召集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宿管處、門衛(wèi)、食堂、小賣部負責人、水電工等有關人員召開專題安全工作會議。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反饋并督促整改,確保各部門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6、每學期舉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大會,邀請安全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或關工委領導來校協(xié)同加強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7、根據學校階段性工作的需要或安全專題教育的需要臨時召開全校各種形式的安全會議。檢查、部署、落實各項安全工作。
8、每學期各年級分別召開一次學生家長會議,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并要求學生家長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第17篇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市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第三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統(tǒng)籌和協(xié)調。下設專門機構,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配備相應的人員、設施設備,落實專項經費,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其所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責
第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落實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認真履行職責。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含其他學校主管部門)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對所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區(qū)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及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擬定年度工作計劃,落實年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與下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簽訂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并考核其落實情況。 (四)督促學校排查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整改項目及時上報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五)接受本級政府和上級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六)負責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理的具體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處理的領導與指導工作。 (七)其它應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學校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建立與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責任和經費。(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搶險預案。(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負責與本校各職能部門教職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并考核其執(zhí)行情況。(五)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各項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第八條 學校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任務:(一)定期排查校園危房,保證師生員工人生命和財產安全。1、學校要在建設、安全等有關部門指導下,從檢查、鑒定、報告、排除等環(huán)節(jié)對本校危房進行認真徹底地清查。其重點為: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實驗室、食堂、體育場館、禮堂、俱樂部、鍋爐房、燃氣設施、廁所、圍墻等。由有資質的部門出具危房鑒定書,逐一分類登記造冊,建立危房檔案,及時向當?shù)卣徒逃姓鞴懿块T報告。學校教學及生活用房經有資質的部門鑒定為d級危房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置學生。a、b、c級危房經維修、改造,經有關的部門鑒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d級危房必須撤除,全面進行危房改造。 2、認真落實《安順市教育系統(tǒng)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做好地質隱患點防范預案。
3、加強對校園內建設工程的管理,在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教學用房,學校要與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確責任,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發(fā)生。
2、認真落實《安順市教育系統(tǒng)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做好地質隱患點防范預案。
3、加強對校園內建設工程的管理,在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教學用房,學校要與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確責任,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發(fā)生。
(二)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安順市學校衛(wèi)生工作管理責任、責任追究及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報告規(guī)定》、《安順市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與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督查評估細則》,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和傳染病的防治工作,自覺接受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與防疫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1、學校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具備必要的衛(wèi)生設施設備,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衛(wèi)生許可證等有關證照,從業(yè)人員須經健康體檢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后方可經營。 2、學校要明確校級、中層領導負責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健全規(guī)章,確保師生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層層有人管,各項工作責任明確,具體落實。
3、校內食堂、面包房、小賣部、豆奶房等要證照齊全,強化生產、銷售、保管等各個環(huán)節(jié)衛(wèi)生質量的管理。中等、高等院校對校內飲食攤點負有 管理責任,校園內飲食攤點設置應經學校同意,并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衛(wèi)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堅決取締校內無證飲食攤點。
4、學校對食品的采購、加工、儲存、運輸和銷售等環(huán)節(jié)要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層層把關,層層監(jiān)控,層層落實,將管理制度、工作責任落實到班組和具體責任人。
5、對大宗物品實行集中采購制度,對小宗物品實行定點采購制度,供貨單位必須具備衛(wèi)生合格的資質證明,提供的貨物要同時具備質量合格證和衛(wèi)生合格證。建立健全食品驗收制度,堅持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嚴禁采購“三無”產品。
6、建立嚴格的學校食堂衛(wèi)生管理制度。從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培訓和體檢,持有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對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要立即調離。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堂的操作間和倉儲間。建立食品的24小時留樣制度。
7、學校要根據本級衛(wèi)生疾控部門的指導及隨時掌握當?shù)亓餍行约膊?、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宣傳與預防措施,杜絕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8、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本級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加強對學校食品從業(yè)人員的專項培訓組織工作。
(三)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1、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不乘違章車,不走違章路。
2、城鎮(zhèn)學校和沿公路干線學校門前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積極與交通安全部門聯(lián)系,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預防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地處交通要道的學校,在學生上、放學人流高峰時段請交警值勤,加強交通安全。
3、有車輛的學校要加強車輛管理和對司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時對車輛進行維修,按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保養(yǎng),杜絕車輛帶病上路。
4、學校在舉行各類活動外出時租借車輛及駕駛員要具備道路交通安全的相關資質,嚴禁乘坐超員超載的客車或貨車,更不準乘坐農用車、拖拉機和違章載人、人貨混裝的貨車。
(四)加強對教學實驗所需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
1、采購危險物品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到取得國家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購買質量合格產品。不得購買過期或未作檢驗的產品;不得購買品牌和標志與有關規(guī)定不相符的產品;不得購買所裝介質與包裝說明不相符的產品;不得購買沒有詳細使用說明的產品。
2、危險物品要經過嚴格驗收才能入庫保管。保管室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根據各種危險物品的特性制作標簽,分類擺放并注明明顯的危險警示符號,妥善保管。嚴禁各類危險物品混裝混用。保管室應配備相應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蝕器材。保管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物品保管室嚴禁兼作其它用途。
3、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guī)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fā)給學生,實驗儀器藥品應由實驗教師領取,實驗完畢后應及時由教師親自交還實驗室。
4、儲存有劇毒化學品的學校要將儲存地點、數(shù)量、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shù)匕踩O(jiān)管部門、公安部門,并嚴格執(zhí)行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fā)放、雙賬本制度,如發(fā)生丟失、被盜情況要立即向當?shù)毓膊块T報告。
(五)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
1、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班級性集體活動要經過分管校長批準,年級性活動要經過校長批準,全校性活動要經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
2、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學校運動會等學生集體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
3、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yè)性活動。
(六) 學校要認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建立“法人抓、抓法人”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簽訂消防責任書,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的特點,學校聘請公安消防教員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災逃生演練。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預防擁擠和踩踏事故的發(fā)生。
(七)切實做好校園網絡安全工作。
1、學校上網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網絡國際聯(lián)網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不得利用國際聯(lián)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組織學生綠色上網,完善校園綠色網吧建設,應用網絡管理手段,禁止學生登錄色情、暴力、_網站。
3、建有網站的學校要對網上言論進行監(jiān)控,禁止出現(xiàn)危害國家利益和學生身心健康的言論。
(八)發(fā)展校辦產業(yè),開展勤工儉學必須做到“五不準”:不準生產經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準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損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不準使用未達到安全標準的機器、設備及廠房;不準開辦小煤礦或其它礦廠;不準組織師生到煤礦、化工廠等高危行業(yè)參加活動。
(九)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學校領導要立即到達現(xiàn)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有關規(guī)定立即如實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受傷害者的父母(監(jiān)護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有關證據。學校要及時成立事故處理小組或指派專人負責事故的處理,并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九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是安全教育。學校應當以消防、交通、食品衛(wèi)生、實驗教學、課外活動、治安、防雷、預防地質災害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學校要針對安全教育開設相關課時,其中消防安全教育每學期不得低于2課時。
第十條 學校要根據環(huán)境、季節(jié)及有關規(guī)律進行防盜、防火、防災、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十一條 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應重視學生心理衛(wèi)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tài),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第十二條 結合“普法”教育活動,利用電影、電視、廣播、報紙、網絡、黑板報和班團會和家長學校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知識教育,重點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生活、生產設施的管理、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wèi)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把安全規(guī)范操作作為對其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 學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納入領導任期的責任目標,作為考核領導工作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十五條 學校內部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在具體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與校辦企業(yè)在簽訂《生產經營合同》時,要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企業(yè)目標考核范圍,并抓好企業(yè)經營管理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十七條 嚴禁將校內場地出租進行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嚴禁將校內及周邊商業(yè)用房出租作為從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第十八條 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wèi)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wèi)和巡邏制度。學校一旦發(fā)現(xiàn)校園周邊有治安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 學校、家庭、社區(qū)以及全社會要從關心學生、愛護學生出發(fā),樹立安全意識,努力做好各自職責范圍的工作。改善環(huán)境與條件,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條 根據教育部《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學校(學生監(jiān)護人)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并將體檢情況存檔備查,有器質性疾病學生的家長(監(jiān)護人)應向學校提供學生健康情況證明,學校核查后應予以照顧。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fā)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fā)生。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wèi)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四條 班級與學生組織的集體課外活動,必須經學校同意,按學校規(guī)定進行。學校必須認真進行安全措施審查,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批準,學生外出活動,除須經批準外,還須派專人領隊,保證活動安全。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wèi)、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發(fā)生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第四章 學校安全事故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校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fā)生的,造成在校師生員工人身損害或重大經濟損失(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安全事故,學校應承擔責任。
(一)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或本省安全標準的。
(二)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shù)摹?/p>
(三)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未按規(guī)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的。
(四)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國家和本省衛(wèi)生、安全標準的。
(五)學校知道或應當知道學生有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未予以必要照顧的。
(六)學生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學校未及時采取相應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七)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八)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guī)程的。
(九)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學校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履行職責,發(fā)生學校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責任人,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第二十九條 對重特大安全事故責任人,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302號)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學校安全事故的信息報送
第三十條 在校內發(fā)生的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學校須立即上報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并立即逐級上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最遲不能超過2小時;造成人員輕傷或較大經濟損失的,學校須立即上報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并立即逐級上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最遲不能超過6小時。
第三十一條 在校外發(fā)生的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學校接到事故報告后,須立即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管部門,并立即逐級上報市、省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造成人員輕傷或較大經濟損失的,學校須立即上報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管部門。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指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學校和經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學校,包括幼兒園、中小學、普通高校、各類中等專業(yè)學校。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指在幼兒園、中小學、各類中等專業(yè)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具有頒發(fā)學歷證書資格的成人高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實施學歷教育的民辦教育機構中學習的全日制學生。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安順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8篇 某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增強安全事件信息通暢,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_等)、網絡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質量事故、校內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重大火災、校內意外傷亡事件、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等,出現(xiàn)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根據現(xiàn)有條件和能力,保護事故現(xiàn)場,保全相關證據,向120、110及相關單位求助,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并通知受傷害者親屬或監(jiān)護人,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 報告途徑: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fā)生后四小時),校領導(含民辦學校)向教育局各塊分管領導報告
3、 報告內容: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shù)、事故簡單經過、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區(qū)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xiàn)場情況、傷亡人數(shù)發(fā)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事情緊急可先采取口頭報告形式,但必須在24小時內及時呈送書面報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學生在校外受到“清錢”、“交通事故”、斗毆傷害則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報告途徑、內容同上。
三、安全隱患學校發(fā)現(xiàn)校內建筑物安全隱患,由學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辦報告;校園周邊安全隱患,由學校向教育局分管領導書面報告。
四、學生外出活動報告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yè)運輸部門租用、查閱相關證件、簽訂營運合同(含保險),要有安全應急預案。中小學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要由校領導帶隊,并配備充足的師資、醫(yī)護人員,注意對活動進行全程組織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長審批。
五、責任追究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不及時、不如實報告或者隱情不報,造成后果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19篇 學校安全隱患臺帳管理工作制度
(一)責任體系。學?;拘畔?;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分工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紀要及活動記錄;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及總結;學校與上級有關部門簽訂的安全管理責任書;學校與各處室、年級、班級及具體項目負責人簽訂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消防安全。消防部門核發(fā)的消防審核意見書,消防驗收合格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校園各樓層消防逃生疏散指示圖;校園消防車道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應急燈、安全出口指示、報警系統(tǒng)等消防設施設備分布情況詳細記錄及圖示;消防設施設備檢查維護情況記錄;消防安全教育情況;師生消防疏散演練記錄;
(三)房舍及設施設備。學校房舍及設施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建筑物通過有關部門驗收的有效文書;建筑物檢查及記錄;易發(fā)生滑倒、碰撞、跌落、踩踏等意外事故場所懸掛警示標志的記錄;各類設施、器材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記錄及說明;各類設施、器材的使用、檢查、維護記錄。
(四)飲食安全。衛(wèi)生部門核發(fā)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學校飲食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廚房平面圖及用具詳細清單;逐級安全管理責任書;在食堂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清單;食堂具體管理人員培訓記錄;食堂從業(yè)人員培訓記錄;食堂從業(yè)人員的身份證、健康證;食堂物品進貨憑證及供貨單位資質文書;器材消毒及食品留樣;燃氣使用檢查記錄;食品農藥殘留超標檢測記錄;食堂具體管理人員檢查記錄及學校領導檢查記錄;師生飲用水情況說明及相關資料;師生飲用水檢測文書;供桶裝水公司資質證明文書及水質檢測報告書;飲水機定期檢查、維護記錄。如果學校食堂屬于承包或送餐公司配餐,還必須有承辦合同及安全責任書、承辦方的資質證明資料。
(五)師生集體活動。學校師生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師生校內大型活動的計劃、安全保障方案及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安全教育記錄;師生外出活動的計劃、報批文書、安全保障方案及安全應急預案;委托或聯(lián)合其它單位舉辦的應有安全管理書面約定;集體活動結束后的總結。如在活動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應有處理事故的全過程記錄。
(六)師生宿舍。學校師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師生宿舍來源說明及證明材料;師生宿舍建設面積、占地面積、房間數(shù)量及每間面積、住宿安排情況;逐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宿舍管理員身份證、工作安排表、詳細檢查記錄;標明師生宿舍位置的學校平面圖;師生宿舍樓層的平面圖;師生宿舍樓層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應急燈、安全出口標示、每層樓安全疏散示意圖、報警系統(tǒng)等設施設備分布情況詳細圖示及檢查記錄;宿舍區(qū)域逃生演練計劃及實施記錄;宿舍用電用氣情況統(tǒng)計及檢查記錄。
(七)安全教育。學校安全教育規(guī)章制度。學校安全教育的計劃及總結;學校實施安全教育計劃中的詳細資料;學校利用廣播、宣傳欄、班隊會、團日活動、講座以及專門的安全課等形式開展安全教育的資料、圖片等;學校安全教育周的詳細資料;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學科滲透的計劃和案例;學校開發(fā)的校本安全教育教材及使用情況記錄。
(八)?;饭芾?。學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庫存?;吩敿毲鍐?;?;饭芾砣藛T及雙人雙鎖持鎖者信息表;?;焚徺I許可證;?;焚徶谩⑦\送、領取、使用、回收、銷毀詳細記錄及相關憑證。
(九)自然災害。學校自然災害(水澇、臺風、雷電、邊坡、擋土墻)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學校對水澇、臺風、雷電、邊坡?lián)鯄τ绊憣W校安全的分析與評估報告;校園周邊及校內水澇隱患的詳細記錄、防澇設施設備清單及能否正常使用的檢查記錄;校園內外可能因臺風而引起的安全隱患的詳細記錄及檢查記錄;校舍防雷建設憑證及防雷驗收合格文書;邊坡?lián)鯄υ敿氋Y料;邊坡?lián)鯄Σ榭从涗洝⒄斡涗?、警戒區(qū)域和警戒告示安置位置平面圖。
(十)電力燃氣。學校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電管人員身份證、上崗證及信息采集表;用電設施設備詳細清單及起始使用時間;用電設施設備使用、檢查、維修、更新詳細記錄;食堂使用電力燃氣平面圖;燃氣使用安全檢驗報告:燃氣使用檢查、維護詳細記錄。
(十一)衛(wèi)生防疫。學校衛(wèi)生防疫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衛(wèi)生保健專職人員身份證、上崗證、信息采集表;衛(wèi)生保健室、隔離室的藥品及器材清單和使用記錄;衛(wèi)生保健人員培訓學習資料;流行病、傳染病監(jiān)測記錄;校園消殺記錄;幼兒園每天晨檢記錄表。
(十二)應急預案。學校各類應急預案文本;各類應急預案演練詳細記錄;因人員及崗位變動而調整應急預案涉及的人員變動的文件。
(十三)事故處理。學校各類事故處理的規(guī)章制度;各類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涉及人員、處理經過、處理結果、原因分析等詳細資料;對責任事故實行責任例查、責任追究的資料。
(十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規(guī)章制度;逐級簽訂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書;每一次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的詳細記錄及整治過程的詳細資料;上級下達的整改通知書及完成整改工作的詳細資料;向上級報告的安全隱患及上級的批示處理意見、最后處理結果;對一時無法整治的安全隱患采取的措施及監(jiān)控記錄。
(十五)校園周邊環(huán)境。校園周邊環(huán)境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學校周邊環(huán)境平面圖;學校周邊可能影響師生安全的地點、項目標示圖;參加有關部門聯(lián)合整治校園周邊環(huán)境的詳細資料;向有關部門通報的學校周邊安全隱患文書及整治結果資料。
(十六)校園內保。學校關于加強校園內保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專職保安人員身份證、信息采集表;內保人員信息采集表;來人來訪登記表;保衛(wèi)人員值班、巡查記錄表;
第20篇 晶華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華晶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檔案資料時學校各項工作的記錄和反映,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對學校檔案要嚴格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對學校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安全排查結果及整改結果等做好記錄及時存檔。
2、對學校有關安全檔案資料要分類存放,規(guī)范管理。
3、對學校有關安全的檔案資料要及時存檔,并作好記錄,以備日后查閱。
4、檔案資料的借用需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予他人。
5、對檔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記錄,并作到及時收回存檔,以防丟失。
6、經常檢查檔案資料,注意通風、防潮、防蛀、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