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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責任制度匯編:施工技術人員(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30

質量責任制度:施工技術人員

有哪些

質量責任制度是施工技術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多個層面,包括設計階段的質量控制、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jiān)管、竣工驗收的質量評估,以及后期維護的質量保障。這些環(huán)節(jié)共同構建了一個全面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了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

內容是什么

1. 設計階段:強調設計方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要求技術人員對設計圖紙進行嚴格審查,確保符合規(guī)范和標準。

2. 施工過程:要求施工人員按照設計圖紙和技術規(guī)程操作,質檢人員需定期檢查,防止質量問題的發(fā)生。

3. 竣工驗收:由第三方專業(yè)機構進行,對工程進行全面檢測,確認達到預定的質量標準。

4. 后期維護:建立維修保養(yǎng)制度,及時處理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保證設施的長期穩(wěn)定運行。

重點

質量責任制度的重點在于責任落實。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必須明確,一旦出現問題,能夠追溯到具體個人,以此增強員工的責任心和執(zhí)行力。制度應包含獎懲機制,對質量工作表現優(yōu)秀的個人或團隊給予獎勵,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以形成良好的質量管理氛圍。

存在的問題

盡管質量責任制度在理論上十分完善,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仍存在一些挑戰(zhàn)。一是部分技術人員對制度的理解和執(zhí)行力度不足,導致制度落地困難。二是質量監(jiān)控可能存在盲區(qū),如隱蔽工程的質量難以全程跟蹤。三是獎懲機制有時未能有效激勵員工,可能因為標準模糊或執(zhí)行不力。四是面對復雜的工程項目,制度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以適應新的技術和環(huán)境變化。因此,強化培訓、提高制度透明度、嚴格執(zhí)行獎懲措施,以及適時修訂制度,都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

質量責任制度:施工技術人員范文

第1篇 質量責任制度:施工技術人員

1、 現場施工技術人員應認真熟悉本管段所負責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圖紙,根據施工進展情況隨時服務施工,做好技術指導。

2、 施工技術人員應掌握現行技術規(guī)范及標準,以圖紙、規(guī)范、標準為依據及時處理指導現場施工,杜絕返工浪費現象。

3、 現場技術人員應服從項目部領導及分配,刻苦鉆研本職工作,想為工程所想,急為工程所急,一心為工作,管好自己所分管的施工任務。

4、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的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因技術與設計、規(guī)范、標準不符出現的問題,應由分管的技術人員負全責。

5、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的施工范圍內的,在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員沒有按要求進行的也應承擔主要責任,在處罰施工人員的同時,分管技術人員也同樣接受處罰。

6、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內的工程資料同時隨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填寫,杜絕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應接受處罰。

7、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區(qū)域內連續(xù)兩次以上,因指導或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工作失誤,應嚴肅處理或待崗處理。

第2篇 地測技術資料質量責任人工作制度

一、地質測量的每一項工作必須按照各專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以源頭上保證技術資料的準確和可靠性。

二、地質測量內業(yè)工作人員嚴格按照《規(guī)程》進行,組長及分管科長嚴格把關,每完成一項工作必須有本人及審核和科長的簽字。

三、測量資料的計算必須由二人對算,完畢后進行對比,如若發(fā)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予以更正。

四、各專業(yè)原始記錄均不得涂改,字跡必須清晰、工整、以便于使用和查找原因。

五、各種以帳、報表必須及時填報,由審核及科長簽字后存檔或報出。

六、繪圖員必須按實例數據繪制圖,完工后由審核把關,科長簽字后方可使用。

七、在“三書”編制過程中,必須系統(tǒng)收信有關資料,確?!叭龝钡恼鎸嵭院蜏蚀_性。

八、罰則:1、對于任意涂改技術資料者,一經查處,調離原工作崗位,并由礦追查處理。2、審核把關不嚴,出現技術事故者給予行政降級處分。3、科領導不履行其職責,導致發(fā)生重大技術事故者由礦追查處理。

第3篇 地測技術資料質量責任人制度

一、地質測量的每一項工作必須按照各專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以源頭上保證技術資料的準確和可靠性。

二、地質測量內業(yè)工作人員嚴格按照《規(guī)程》進行,組長及分管科長嚴格把關,每完成一項工作必須有本人及審核和科長的簽字。

三、測量資料的計算必須由二人對算,完畢后進行對比,如若發(fā)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予以更正。

四、各專業(yè)原始記錄均不得涂改,字跡必須清晰、工整、以便于使用和查找原因。

五、各種以帳、報表必須及時填報,由審核及科長簽字后存檔或報出。

六、繪圖員必須按實例數據繪制圖,完工后由審核把關,科長簽字后方可使用。

七、在“三書”編制過程中,必須系統(tǒng)收信有關資料,確保“三書”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八、罰則:1、對于任意涂改技術資料者,一經查處,調離原工作崗位,并由礦追查處理。2、審核把關不嚴,出現技術事故者給予行政降級處分。3、科領導不履行其職責,導致發(fā)生重大技術事故者由礦追查處理。

第4篇 安全質量標準化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領導小組兼任責任追究小組,負責對質量標準化管理責任進行追究。

2、責任追究小組對各單位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每月進行考察,對沒完成規(guī)劃目標的單位進行責任追究。

3、對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時要提出對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處罰意見,處罰意見要在安全質量標準化、精細化管理例會上進行通報。同時要查明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未完成的原因、汲取的教訓等。

4、受到處罰的單位和個人要寫出改正措施,并按要求期限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5、處罰意見要進行歸檔保存,要與個人的工作業(yè)績、績效考核等掛鉤。

第5篇 市場超市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確市場內各方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必須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明確和落實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者的經營環(huán)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檢查,發(fā)現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

第三條市場內經營者均應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任制。

第四條市場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wèi)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yè)制定的質量衛(wèi)生標準。

第五條市場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jiān)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場管理辦公室對場內食品質量實施以下監(jiān)督管理:

(一)建立市場內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檢查進場銷售食品的相關憑證,并分類管理;

(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fā)現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及時報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查處;

(四)建立并指導場內經營者建立食品經營臺帳;

(五)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guī)定。

第七條實施食品準入的市場設立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專職檢測人員,對場內重要食品實施售前檢測。

第八條市場管理人員應積極協助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

第九條市場內經營者應與本市場簽定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條款。

第十條市場內經營者應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食品,不得銷售。

第十一條市場內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銷貨臺帳。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guī)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從事批發(fā)業(yè)務的,還要建立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guī)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條市場內經營者應當對所出售的食品質量向消費者做出如下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

消費者有要求的,經營者在出售的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十三條市場內經營者銷售的食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第6篇 工程質量責任制度范文

質量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是工程項目從施工準備到交付使用的全過程中,為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所進行的各項組織管理工作。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質量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貫徹國家和上級頒發(fā)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各項質量管理制度。

2、編制并組織實施工程項目質量計劃。

3、工程質量控制時,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組成質量管理小組,進行pdca循環(huán),不斷地克服質量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以推動工程質量的提高。

4、認真進行質量檢查。貫徹操作人員自檢和專職檢查相結合的方法,組織施工隊進行自檢活動,做好自檢數據的積累和分析工作;專職質檢員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檢查工作,做好預檢和隱蔽工程驗收工作。通過自檢和專職檢查,發(fā)現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處理,保證不留質量隱患。

5、技術負責人組織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工作。按照國家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標準和設計圖紙,對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6、配合公司質量部做好工程質量的回訪工作,及時收集質量信息,對于施工不善而造成的質量問題,要認真進行處理,系統(tǒng)的總結工程質量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采取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克服質量通病,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

7、目標:以長城杯的標準控制工程質量,誓奪長城杯,確保市優(yōu),爭創(chuàng)魯班獎,分項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優(yōu)良率85%。

質量責任制度

一、項目經理質量負責制:

1、負責對項目員工進行質量意識教育。

2、貫徹國家和企業(yè)頒發(fā)的工程質量的規(guī)定、規(guī)程、制度和措施,并檢查落實。

3、正確處理施工質量與施工進度的關系,合理安排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對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負直接責任。

4、掌握工程項目的質量情況。嚴格執(zhí)行質量獎罰制度。

5、每月組織一次工程項目的質量檢查,針對主要問題,親自組織攻關。

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責任制: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企業(yè)頒發(fā)的各項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質量管理措施和質量獎罰條例,并在施工中嚴格檢查督促落實,嚴防工程質量事故的發(fā)生。

2、組織召開工程項目質量事故分析會,提出質量事故的技術處理方案,對質量事故負責并有權追究技術責任,及時上報質量事故情況及事故分析報告。

3、對技術問題、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開展創(chuàng)優(yōu)工程活動。對竣工工程的質量好壞負有直接技術責任。

4、及時掌握工程質量情況,對質量好的先進典型要及時推廣。對違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規(guī)程的現象有權隨時制止,嚴重時責令其停工。

5、支持質檢員的工作。主持工程項目每月一次的質量檢查。組織本項目范圍內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的評定。主持開展質量自檢、互檢、交接檢、隱預檢及結構驗收工作。檢查監(jiān)督工程樣板制落實情況。

6、簽審本項目工程質量報表及質量評定,并報上級部門核定。

三、項目技術人員質量責任制:

1、負責向承包隊、班組作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交底,并在實施過程中認真檢查技術交底的落實情況,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班組和個人有權糾正和制止。必要時責令其返工和停工。嚴防工程質量事故的發(fā)生。

2、對本項目單位工程施工測量軸線定位,水準基點及高程控制及時進行復核,并負直接技術責任。

3、負責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經有關人員(業(yè)主代表、監(jiān)理工程師等)認定全部符合技術質量要求后方可辦理簽證。

4、檢查督促自檢、互檢、交接檢及樣板制落實情況,對沒有先做樣板的工序或未按樣板操作的工序必須及時制止施工。

5、及時檢查驗收進場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的質量情況,對不合格品提出處理意見,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及時收集工程項目的技術資料和質量記錄,建立工程技術檔案。

四、項目質檢員質量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企業(yè)頒發(fā)的各項技術規(guī)程、技術規(guī)范。檢查監(jiān)控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情況。負責項目工程質量的核定工作,并對其工作質量負責,保證其準確率。

2、對施工項目進行隱、預檢及主體結構驗收并簽證。糾正違章施工,必要時下達臨時停工命令并及時報主管領導處理。參加樣板工程的鑒定。

3、參加施工項目內工程質量的定期檢查、施工中間檢查以及工序間的交接檢查。督促檢查三檢制落實情況。

4、負責填寫工程項目的質量總結和統(tǒng)計報表。

5、檢查工程材料質量,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參加工程設計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

7、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督促當事單位上報質量事故報告。

8、月底施工隊驗工計價時,質檢員進行質量核定,制定獎罰措施

,報項目總工審批。

9、保證工程質量評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10、及時上報年、季、月工程質量報表并附小結。

五、工程經理質量責任制:

1、組織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并簽證。參加工程隱預檢,嚴把質量關,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對不合格的工程轉交給下道工序負直接責任。

1、 本棟號、本工段發(fā)生的工程質量事故負直接責任。對質量事故應及時上報。

2、 具體實施樣板制。

4、落實質量保證措施,對工程的現場質量負責。

六、工長質量責任制:

1、嚴格落實技術交底及質量保證措施,對過程中的質量狀況負責。

2、工長監(jiān)督施工班組自檢,并對已完分項的質量做初步檢查,不符合技術質量要求的分項不得報質檢員驗收,否則,按程度追究工長責任。

七、分包單位負責人(隊長或班組長)質量責任制:

1、認真貫徹項目的質量標準、技術規(guī)定和質量管理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質量自檢、互檢和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杜絕工程質量事故的發(fā)生。

2、嚴格按圖紙、技術交底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對本單位所施分項工程的實物質量負責。

3、嚴把材料使用關,混凝上、砂漿配合比關。拒絕和制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做到上道工序不交,下道工序不接。接受質檢人員、技術人員的檢查指導,隨時糾正違章操作現象。

4、按時填寫各種原始記錄,統(tǒng)計報表,保證數據真實可靠。分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實行對策管理。

5、對本單位工人施工產生的不合格工序,應主動組織返修重做,直到合格為止。

6、參加工程項目負責人組織的質量檢查和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7、自覺接受質檢人員和技術人員的檢查指導,及時糾正違章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第7篇 裝修質量崗位責任制度

裝修工程質量崗位責任制度

(一)實行主管施工質量的公司領導對工程質量具體負責,各工程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在技術上對工程質量直接負責的質量管理機制。

(二)公司設立質監(jiān)部,配備專職負責人和專職質量員,各工程部設立專(兼)職質量檢查員。

(三)施工人員應認真做好質量自檢、互檢及工序交接檢查,做好施工崗位責任記錄昨施工原始記錄,記錄數據要做到真實全面及時。

(四)各級領導必須堅持參加工程質量的驗收工作,在檢查中發(fā)現的違反施工程序、規(guī)劃、規(guī)程的現象,質量不合格的項目和事故苗頭等應逐項記錄,同時及時研究制定出處理措施。

(五)各級專(兼)職質檢員協助該級領導人員進行日常的質量管理。

第8篇 企業(yè)質量責任制制度

企業(yè)質量責任制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規(guī)范全體職工的質量工作行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絕職責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嚴、處罰不準確等現象的發(fā)生,從而達到提高產品質量的目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全體正式職工和臨時工。

3、考核辦法

質量部和/或公司決策層授權考核人員根據違規(guī)行為的情況、性質、對產品影響程度,對顧客的影響程度以及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時的主客觀原因,把違規(guī)處罰程度分為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六個等級。500元以上處罰由質量部報總經理辦公室審定,總經理批準,以專題通報公布。

4、具體內容

4.1 技術中心

4.1.1 產品設計室

a) 在產品設計中,由于結構、尺寸、技術參數等不合理,造成產品質量不可靠,滿足不了顧客的要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b) 對于新產品試制、設計技術人員要跟蹤到車間,負責驗證可靠性。如果在投放顧客50臺(套)內,滿足不了顧客要求,技術人員負有跟蹤、驗證責任,對責任者要分別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c) 為滿足顧客對產品質量改進的要求,產品設計室必須及時補充、修改有關技術標準、圖紙、資料等。若因補充、修改不及時,影響產品質量或使質量問題得不到解決,每出現一次,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d) 在對產品回用審批程序中,產品設計室對超出標準的數據內容,有權決定使用,但對其質量影響負責,若因審批不慎重,不正確而發(fā)生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e) 對在生產現場中出現的設計問題,原則上當天要給予答復,提出處理方案,若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致使發(fā)生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200元或300元以上處罰。

f) 在結構樹編制過程中,若出現錯誤,對產品質量造成影響,給予100元處罰。

4.1.2 工藝室

a) 產品的工藝、工裝、輔具等必須能滿足產品的質量要求,若因設計失誤造成生產加工裝配等環(huán)節(jié)中,使產品質量出現不合格,每發(fā)生一例,對責任者要分別給予100元處罰。

b) 工藝必須對主要的加工、操作、包裝等指導到位。若因漏缺工藝規(guī)定,出現產品質量損失,每發(fā)生一起,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c) 車間工藝員要嚴格監(jiān)督工藝執(zhí)行情況,若有明確工藝規(guī)定,長期不執(zhí)行而得不到糾正,每發(fā)生一例,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d) 工藝管理人員應經常對車間工藝裝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于車間提出的技術問題,原則上當天要給予答復,特殊情況三天內提出處理方案。若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致使發(fā)生質量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對責任者給予200元或300元處罰。

e) 在編制各類工藝規(guī)程和技術標準中,必須編入相應的檢驗規(guī)程和檢驗標準,若因漏、缺檢驗規(guī)定,出現無章可循或發(fā)生質量損失,每發(fā)生一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或200元處罰。

4.1.3檢測實驗室

a) 計量員要按周期,對通用檢具進行檢定,保證計量準確、可靠,并要及時修理失準通用檢具;若出現一次(一把)按周期漏檢,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若出現因計量失誤造成產品質量事故,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b) 計量員要保證在用計量設備、儀器的完好。每年接受縣、市技術監(jiān)督局的檢定,出現不合格,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若因責任心不夠,出現影響生產、檢驗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c) 要管理好計量標準、檔案、資料、臺帳、原始記錄等。通用檢具要求總帳、分帳、卡物相符,總帳不得變更,設備、儀器要求帳物相符。若出現上述規(guī)定中的管理混亂,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造成損失,按損失價值的30%賠償。

d) 化驗、金相檢驗員要嚴格按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分析。若出現錯檢,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造成損失,按損失的30%給予賠償。

e) 化驗、金相檢驗員要努力為一線服務,在接到報檢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檢驗結果,若責任心不夠影響生產,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f) 化驗、金相檢驗員要管理好原始記錄和存樣,以備復查。若出現一次記錄,存檔混亂、遺失,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g) 計量、化驗、金相人員,要管理好自己所用的材料。對于試劑、藥品、配件、器具的使用,要提前兩個月報出需用計劃。若因計劃不夠,造成影響檢驗,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1.4 標準化資料室

a) 對新產品的產品圖紙,工藝圖紙要及時進行標準化審查,若因審查不仔細或延誤時間,造成影響的,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b) 試制和成熟產品的工藝、工模夾具圖紙以及技術更改通知單等,發(fā)放要及時,若因發(fā)放不及時或錯、漏發(fā),造成影響的,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30%賠償。

c) 要做好公司產品標準、驗收標準、產品說明書、包裝標準等資料的保密工作,若因管理不當,造成泄密的,對責任者給予500元以上處罰。

d) 要妥善管理圖書、期刊等資料,若有遺失或損壞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1.5 其他人員

a) 技術中心內部日常管理,對外協調聯系人員要搞好中心辦公室衛(wèi)生、會議組織、績效考核等事務性工作,若因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者100元以上處罰。

b) 網絡管理人員要妥善管理微機信息庫資料,進行分類備份;防止網絡出現故障,并要有防錯措施。若因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者100元以上處罰。

c) 新產品試裝人員要及時將試裝情況反饋產品設計人員,若因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者100元以上處罰。

4.2 質量部

a) 秉公執(zhí)章、嚴肅認真、作風正派、辦事公正是質管人員的職業(yè)道德。違背上述職業(yè)規(guī)范的行為,一次給予責任者300元以上處罰。

b) 質管員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檢驗標準及各種檢驗指導書,如有擅自違背標準或違背檢驗程序的行為,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c) 質管員要有高度責任感,不出差錯,若沒有盡到驗證責任,發(fā)生質量問題,無論問題發(fā)生在加工、裝配工序,還是發(fā)生在用戶,只要從數量上達到5%,或者從數量上不足5%但直接損失超過千元

,均屬于錯檢、漏檢事故,經濟損失千元以下的給予責任者200元級以下處罰。經濟損失千元以者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d) 驗證工作要做到準確、及時,工序檢驗隨時檢查,在報檢三日內要出具檢驗結果,若因檢驗不及時影響生產或因檢驗不及時出現不合格,給予責任者100元處罰。

e) 質管人員要做好檢驗狀態(tài)標識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本轄區(qū)檢驗的合格、待檢、檢后待處理、不合格要及時督促操作工做好標記和隔離,并做好質量跟蹤、負責到底,若因質量責任心不夠,出現上述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f) 對于首批供貨的外協外購件,驗證時必須得到分承包方的isir(樣件檢驗)報告,確保質量審核可靠。違反上述規(guī)定,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g) 外檢員要對責任內的配套廠,做好每批次驗證產品的標記記錄,使產品質量有追溯性。上述規(guī)定管理混亂,造成質量責任無法追溯情況,對責任給予200元處罰。

h) 質管人員要嚴格做好抽查記錄,使質量憑證能夠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若出現沒有記錄、沒有歸檔、沒有保管,沒有保管到期限等情況,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i) 質量部要對責任內的配套廠建立質量檔案、記錄主要配套件的批次情況、不合格情況及不合格原因。并做好質量信息反饋記錄,缺少一個廠商的質量檔案,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 物資采購部

4.3.1 采購物資必須堅持定點采購的審批原則,未經審批亂采購,對于責任者給予處罰;未經審批亂采購,造成損失,按損失價值的30%給予處罰。

4.3.2 采購員采購物資,凡是用于重型橋、懸架橋等產品上的,必須及時報檢。對于不報檢者,一次給予200元處法,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的30%給予處罰。進貨物資進公司后,必須在四小時內報檢,生產急需立即報檢,對于首批供貨的廠家、品種須向質量部說明;報檢時要求準確定明廠商、名稱、型號、數量。若因報檢不及時、不準確,出現混亂引起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3.3 對于報檢物資,辦理財務入帳時,必須依憑配套件報驗單。對弄虛作假者,一次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3.4 采購物資進公司,必須具備質量證明,如合格證或相應的檢驗資料(檢驗單、材質單、探傷單等)。

4.3.5 對于外協、外購不合格產品,本市區(qū)的要在30天內退出庫房。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3.6 物資采購人員對于配套件的技術修改通知要及時送達配套廠商。本市區(qū)內的要在三日內送達;本市區(qū)外的要求在七日內送達,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3.7 對于有明確材質要求的外購件,如有特殊情況,配套廠要改用材料,物資采購部必須事先向技術部門提出代用材料申請。不經申請審批,采購代用材料配套件,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8 配套件經檢驗不合格,由于生產急需用件,需修復后使用,須向質量部提出書面回用申請。由質管員填報不合格項次情況,質量部部長簽字,然后由申請部門提請技術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對于不執(zhí)行審批回用程序,每出一次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9 在檢驗過程和生產過程中,發(fā)現并退回倉庫的個別外協外購件不合格品,責任部門要及時退回配套廠。要求每季度清理一次,若出現超季度存放,沒有向配套廠退換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3.10 采購部門有責任向服務組提供必須的三包備件。對于服務組提出的三包備件計劃,最多30天內要提供備件。達不到上述要求,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11 進貨物資在顧客中出現質量問題,我方決定要求配套廠前往顧客三包服務時,采購部門要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指定配套廠執(zhí)行我方決定。沒有完成上述要求,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12 采購部門要建立配套廠商的檔案,存有供貨能力綜合調查表、合格分承包方名單、配套件采購(定做)合同等,(質量保證協議書由質量部存檔、零部件采購技術協議由標準化資料室存檔,服務協議由營銷公司服務組存檔。)缺少一個廠商的檔案,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3.13 采購部門應有重要進貨物資的使用質量信息反饋記錄和統(tǒng)計分析資料,缺少一個廠商的記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4 營銷公司

4.4.1 營銷公司對于銷售計劃,必須明確用戶的技術、質量要求。如果因要求不明確,出現生產產品滿足不了顧客,造成損失,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并承擔損失額的30%的賠償責任。

4.4.2 雨雪天發(fā)車橋,運輸必須有防雨雪措施,否則營銷公司拒絕發(fā)貨。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4.3 營銷公司要建立發(fā)車橋的臺帳,記錄每批發(fā)出廠家、數量、型號、生產日期。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4.4 售后服務人員對責任范圍內的質量問題要積極、及時搞好服務。若因服務工作不主動、不及時,受到顧客投訴,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的處罰。

4.4.5 售后服務人員要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對于重要的質量問題,要完整反饋以下內容;生產日期、左右位置、零部件特征、比例、原因分析、工位號等。如果反饋信息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而影響公司處理質量問題,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4.6 售后服務人員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虛作假,夸大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混亂,一經查實,對責任者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5倉庫

4.5.1 自制半成品件、成品件及外協外購件,必須堅持憑檢驗合格單入庫的原則,沒有檢驗合格單堅決不得投用。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5.2 入庫產品,因需要改型、改制、返修出庫的,如果重新返回倉庫,必須依憑檢驗合格單。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5.3 嚴格執(zhí)行不合格品隔離制度,不合格品在退出倉庫前,必須掛牌提示,提示牌應標明名稱、型號、數量、廠商、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5.4 入庫合格產品,因在加工、裝配或者顧客中發(fā)現質量問題,質量部書面報有關部門,進行善后處理和追究有關責任。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5.5 庫內物資應定期保養(yǎng),擺放整齊,以保證不銹蝕、不霉變、不損壞。違反上述規(guī)定,出現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50元以上處罰。

4.5.6 庫內物資應嚴格執(zhí)行“分批存放”、“先

進先出”的投放原則,特別是橡膠件,避免貨物超期積壓造成質量隱患。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5.7 對于軸承、齒輪、扭桿等配對件,必須十分嚴格按投放一個批量保持一個廠商的原則,并要向車間領料員說明,防止混裝造成質量問題。如果出現庫存件一個廠商不夠一個批量,必須通知物資采購部和質量部,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4.5.8 倉庫保管員投發(fā)料中,出現規(guī)格、型號的錯誤,以及不合格的混入,均屬錯發(fā)、混發(fā)。出現上述問題,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在加工、裝配中發(fā)現的個別不合格品(應有標識),經責任質管員出具檢驗證明的,保管員應予以退換,將其存入不合格品區(qū)。并通過生產部門或外協購部門及時處理。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5.9 為使產品質量有追溯性,外協外購件投發(fā)必須建立原始記錄,即記錄每批次投發(fā)料的產品廠商,以備查證。因沒有記錄,造成混亂或損失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5.10 保管員要妥善保管檢驗單等質量原始憑證,保管期三年,以備查證。保管不善,無據可查,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5.11 成品庫內車橋要妥善保管,防止磕碰損壞和銹蝕,如果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5.12 車橋成品必須憑檢驗單入庫,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車橋出入庫時要輕抬輕放,倉庫保管員對野蠻裝卸行為要堅決制止,若視而不見,對責任者給予50元以上處罰。

4.6 制造部

4.6.1 要依照工藝路線和工藝條件進行生產作業(yè)計劃和組織,未經技術部門批準,在不具備工藝路線和工藝條件下組織生產,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造成質量事故,按損失額的30%賠償。

4.6.2 搞好現場質量,工位器具、物料擺放有序,是質量保證的需要,由于現場質量不善,出現質量問題,除追究生產車間的責任外,對生產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的處罰。

4.6.3 要保證工裝、模具完好,使工裝、模具能夠滿足產品的質量要求。出現問題要及時進行修正。如因工裝、模具出現質量問題,并得不到及時修正,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4.6.4 要管理監(jiān)督文明生產,堅決制止“野蠻加工、野蠻裝配、野蠻轉序、野蠻裝卸”行為,發(fā)生以上行為,除追究責任者外,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6.5 從倉庫向車間轉序,必須準確,如果沒有經過保管員認證,發(fā)生物料錯誤,如型號不對等,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的30%賠償。

4.6.6 車間之間的轉序必須準確,如果沒有經保管員認證,發(fā)生物料錯誤或者未完工檢驗,如型號不對,或缺序或沒檢驗,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的30%賠償。

4.7 生產車間

4.7.1 車間操作者必須嚴格按工藝進行加工、裝配,不準偷工減序,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4.7.2 操作者要嚴格執(zhí)行自檢步驟,防止不合格品生產,由于自己漏檢、錯檢,發(fā)生嚴重失職,造成不合格品,超出額定數額,責任者要賠償材料損失、工時損失、其它間接損失總額的50%。

4.7.3 操作者要文明生產,嚴禁野蠻操作。工件在加工、裝配、轉序過程中輕拿輕放、擺放有序、避免磕碰。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人次給予50元以上處罰;造成工件損失,責任者要100%承擔。

4.7.4 下道工序應對上道工序產品的質量進行必要的檢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損失,若未經檢查或發(fā)現問題仍流入下道工序,發(fā)生質量問題,本操作工序負有連帶責任,同時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的處罰。

4.7.5 操作者在加工、裝配中,發(fā)現原材料或外協件存在質量問題,操作工應負有連帶責任,同時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7.6 操作者在對本崗位產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動報告,交由質管員進行處置。若對本崗位產生的不合格品故意進行混入、隱藏等,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的處罰。

4.7.7 操作者對后面工序提出的質量反饋,要積極作出反應,認真進行服務和改進,如果不能對自己的工作質量負責,推脫、拖延等,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7.8 操作者要堅決防止重復質量問題的出現,對于本崗位曾經出現過或質管員已指出的質量問題,要堅決杜絕。若發(fā)生此類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加倍處罰。

4.7.9 操作者要認真接受工藝員、質管員的指導和檢查,不得有歪曲、刁難行為,對于有不同意見,可報告主管部門領導解決。若對工藝員、質管員有打罵行為,除給予100元以上處罰外,給予下崗處理。

4.7.10 操作者領用的計量器具,要按周期接受計量室的檢定。若在接到檢定通知十日內不送檢,按拒檢處理,對責任者給予50元處罰。

4.7.11 各車間要健全質量原始記錄。對于主要的加工、裝配工序,必須有操作者的工位號;并要求每日有各崗位的操作記錄。若出現質量問題,車間落實不到操作者,對車間管理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4.7.12 總裝車間工段長要及時、準確記錄《總成試車記錄》,使產品質量有追溯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不嚴,造成質量責任無法追溯情況,對工段長給予200元處罰。

4.7.13 在對各生產車間的工藝紀律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時,對末位車間主任給予50元處罰。

4.8 其它部門

4.8.1 其它部門人員質量責任按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規(guī)者處罰按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8.2 各部門的第一負責人為質量第一責任者,按其負責部門的質量違規(guī)行為處罰,其領導責任,報請總經理追究。

第9篇 質量責任制度:項目材料員

1、嚴格按照驗收標準,組織相關人員對入場使用的原材料、外構件、外協件進行驗收、記錄并及時轉發(fā)有關人員。

2.接到原材料及特殊半成品的清單后,按規(guī)范要求取樣,并組織驗收工作。

3.代用材料及使用材料的審批手續(xù)不完全的不出庫、不發(fā)放。

4.驗收中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把信息反饋給有關人員。

5.對涉及材料方面的工程質量事故負責。

第10篇 原料成品質量責任制度

一、廠長

1、 制定本廠質量目標和質量方針,確保之間是獨立行使其職能。

2、 檢查、督導各崗位執(zhí)行質量目標和方針的情況,協調各崗位之間的關系。

3、 視各崗位執(zhí)行質量工作制度的情況進行獎懲。

4、 主管生產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問題。

二、安全技術廠長

1、 組織質量專題會議和供貨商評定會議,接待客戶來訪。

2、 檢查質檢室執(zhí)行“標準、規(guī)則”的狀況。

3、 解決車間提出的技術質量問題。

三、經營廠長

1、 檢查供貨商的資質,主要原料必須有對方的產品質量報告單,其中鋅粉需經質檢室檢驗合格方可進貨。

2、 出口產品應經商檢局批準或廠質檢室出據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單方可發(fā)貨。

3、 內銷產品與出口產品質量相同。

四、質檢室

1、 嚴格按“標準”要求進行操作,確保檢驗結果的公平、公正,不受各種干擾。

2、 嚴格執(zhí)行“質量手冊”重的各項規(guī)定。

五、生產車間

1、 嚴格執(zhí)行各工序操作規(guī)程。

2、 嚴格按質檢經中控分析給出的數量添加輔料。

3、 凡出現不合格品需當日解決,并經質檢室確認。

4、 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六、倉庫

1、 未經主管廠長同意的原料不準入庫。

2、 未接到車間與質檢室的通知,成品不準入庫。

3、 未經主管廠長同意的成品不得出庫。

第11篇 質量安全責任登記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切實質量安全責任管理,保障每一道工序質量每個工人的安全,確保我部安全質量責任制度的順利實施,

根據等有關法規(guī)性文章,經研究決定,結合我部實際,實施質量安全登記制度。

第二條

充分認識嚴格落實公路工程質量責任登記制度的重要意義。公路工工程質量責任登記制度是質量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建設各方主體貫徹落實公路工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強制性技術標準以及 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證,也是提高工程質量、預防和遏制質量事故的有效手段。工程質量責任登記制度不落實, 將直接影響公路工程質量,影響公路交通事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第三條

各級主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不斷深化質量意識,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公路工程整體質量。各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登記制度的重大意義,結合本部實際情況,認真查找薄弱環(huán)節(jié)和有關問題,深入分析原因,通過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強化監(jiān)督等措施,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登記制度。把抓好工程質量管理、嚴格落工程質量責任登記制度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切實抓實抓好。

第四條

本部所有人員依法對所從事的公路工程質量安全工作負責。各分部應當分解落實工程建設各崗位、各環(huán)節(jié)安全質量責任,明確質量安全責任人。公路建設從業(yè)人員的質量責任在本單位質量責任范圍內按以下原則劃分:從業(y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負責人,對本單位 所承擔公路工程的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從業(yè)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所承擔公路工程的質量工作負工程技術方面責任; 從業(yè)單位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項目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第五條

認真落實安全責任登記制度,做好登記表,詳細記錄。本制度由沈海復線高速公路莆田段a5合同段項目部安質環(huán)保部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z建設集團公司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zz建設集團公司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編者按:近日集團公司為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進一步強化各級的質量管理,全面提高質量意識,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牢固樹立工程質量從細節(jié)做起的觀念,杜絕發(fā)生質量事故,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并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了《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現將《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公布,望各分公司/項目部遵照文件精神,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進一步強化各級的質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質量意識,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牢固樹立工程質量從細節(jié)做起的觀念,杜絕發(fā)生質量事故,現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工程施工過程中,因質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質量事故的,將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事故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第三條 本制度所屬工程質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損害外,凡因管理責任過失而使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和設計使用年限內產生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或隱患,機械設備毀壞,降低使用標準,因倒塌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需加固、補強、返工處理的事故。

第四條 鑒定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標準、圖紙圖集和集團公司文件等。屬于上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調查事故處理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質〔2010〕111號”執(zhí)行,公司各有關領導、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司內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實行“檢測定性、專家認定、行政裁決”制度,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補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部門要認真調查事故原因,研究處理措施,查明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第六條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及其調查處理實行社會監(jiān)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力和義務將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有權對工程質量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職 責

第七條 各級人員的職責除按照集團公司的崗位職責執(zhí)行外,質量責任:

總經理的質量責任:建立各級質量保證體系,明確各級單位的分工和職責及必要資源的配備,對工程質量負領導責任。

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的質量責任:落實本系統(tǒng)體系的建立和資源的配備,確保施工正常進行,解決本系統(tǒng)需要解決的問題,向總經理匯報實施情況。對工程施工質量保障負領導責任。

分管副總經理的質量責任:落實主管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資源的配備,確保施工正常進行;解決下屬各單位、部門需要解決的問題,并定期向總經理匯報實施情況。對工程質量負主要領導責任。

主管質量副總經理的質量責任:落實本系統(tǒng)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定期對工程項目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施工正常進行,解決本系統(tǒng)需要解決的問題,向總經理匯報實施情況。對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負主要領導責任。

總工程師的質量責任:為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作技術保證,落實本系統(tǒng)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并定期對施工工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施工正常進行,解決本系統(tǒng)需要解決的問題,向總經理匯報實施情況。對工程技術保障負主要領導責任。

總會計師的質量責任:為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作資金保證,對工程質量的資金保障負主要領導責任。

總經濟師的質量責任:為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作管理保證,對工程質量管理體系保障負主要領導責任。

質量管理部的質量責任:按照部門的職責,按照各級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對工程施工過程檢查并提出處理意見,監(jiān)督各二級單位、項目部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施工,發(fā)現問題隱患及時告知項目部和主管領導,并提出處理意見。對工程質量負主要管理責任。

項目經理的質量責任: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責任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各種法律法規(guī)、各種規(guī)章制度和資源的配備,嚴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圖文件和經審批的文件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各級管理人員按照相應的崗位承擔各自的質量責任。

第三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實行報告制度。按照工作范圍和管理職責,為事故報告單位,對所發(fā)生的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位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逐級上報。

第九條 質量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同時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主管生產、安全領導、總經理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內容:

一、工程項目名稱,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名稱。二、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三、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四、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五、事故報告單位。

第十一條 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的現場保護措施: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態(tài)擴大。

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并應采取拍照或錄像等直錄方式反映現場原狀。

第四章事故調查

第十二條 特別重大質量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調查各級管理人員服從上級的安排,接到質量事故或嚴重不合格報告后,總工程師要根據事故類別性質,及時成立相應的事故調查組,制定調查方案,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調查組要有公司內部相關專家及各相關單位的人員參加。

第十三條 質量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調查組應根據事故情況委托具有相應行業(yè)試驗檢測資質的試驗檢測單位對出現事故的工程或部位進行試驗檢測。必要時聘請外部有關專家協助進行技術鑒定、事故分析和原因認定及財產損失的評估等工作。

第十四條 質量事故調查組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組織事故技術鑒定;(二)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三)查明事故的性質、責任單位及主要責任人;(四)提出對事故處理的技術意見;(五)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的要求建議;(六)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七)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條 調查組有權向質量事故發(fā)生單位及其它各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事故情況,索取有關資料,進行拍攝和錄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隱瞞情況真相,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條 調查組在調查工作結束后15日內,應將

調查報告送總經理,經確認同意后,調查工作即告結束。

第十七條 事故調查所發(fā)生的費用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預付,待查清責任后,由事故責任方負擔。

第五章事故責任認定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組根據現場調查取證、試驗檢測、專家意見等綜合分析,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同時,界定出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項目部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的質量事故,項目經理承擔直接責任:(一)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單位的;(二)不考慮合理工期,以求進度,忽視質量管理程序的;(三)未建立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及措施和辦法的,未適時組織開展質量檢查和資料不完整的;(四)使用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組織工程施工的;(五)未按施工規(guī)范、技術標準施工的,不按工程設計或變更設計施工的;(六)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七)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進行檢驗的;(八)未對涉及結構安全構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九)對設計存在明顯失誤或工程地質、水文等條件同設計有較大變化未提出設計變更及完善設計,仍按原設計施工的;(十)不按照審批的施工方案施工而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

第六章事故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工程質量事故按照調查核實的事故責任,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相關制度,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于事故發(fā)生的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對有關單位或者人員給予行政處罰;賠償由此引發(fā)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對已發(fā)生的特大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二)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三)阻礙、干涉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四)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事故調查組查詢或者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五)損毀有關證據和資料的。

第二十二條 對不按規(guī)定進行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而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或貽誤處理時機的單位和個人,由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其責任人的行政、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 則

第13篇 班組長安全質量責任考核制度

第一條 總 則

一、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以及股份公司和局的相關規(guī)定,完善工程項目安全質量自控體系,夯實作業(yè)層管理基礎,結合股份公司和局開展的項目管理實驗室活動,落實《中鐵四局集團施工作業(yè)班組長安全質量責任制管理辦法》(中鐵四安〔2022〕832號)文具體要求,建立健全班組長安全質量責任制,切實保障職工在生產工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生產設施不受損害,工程質量得到保證,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質量生產環(huán)境,制定本制度及考核辦法。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__項目部所有施工班組。

三、項目經理部依法與分包單位簽訂工序分包合同。項目部負責在相關工序或部位施工前,結合施工具體情況編制班組長安全質量責任書及承諾書;項目經理負責與班組長簽訂責任書。項目部安質部負責收集、保管責任書。認真推行,及時督促落實,定期檢查指導和每月對班組長進行考核。

第二條 安全質量責任及考核制度組織機構

一、組織機構,項目部成立制度管理及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度執(zhí)行及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質部,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條 班組長安全組織制度

一、班組長是班組安全質量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質量負全責。

二、班組分散作業(yè)時,每個作業(yè)面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質量負責人。

三、班組長必須實行安全輪流值日制度,除學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輪換一人進行安全質量值日,安全質量值日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班組開展好日、周的安全質量工作。

第四條 班組長班前講話制度

一、教育內容為:

1、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本崗位、工種或其它對應崗位發(fā)生的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2、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3、本崗位、工種的安全規(guī)程;職工安全守則及相關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安全規(guī)章和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理制度;

4、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所操作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5、各種常見安全質量隱患的處理、緊急救護知識;

二、教育要求

1、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長必須組織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測試。

2、新工人、外用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合計不少于48學時(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項目安質部進行授課)。

3、對事故責任人和未逐事故責任者、違反安全規(guī)程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必須在四小時以上。

4、安全規(guī)程考試85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

5、對安全教育后的人員,班組長必須檢查教育效果。

三、班組長班前講話要求:

1、結合當日的具體施工生產工作任務及工作環(huán)境,詳細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確安全質量值日人。

2、根據每一時期的思想傾向和季節(jié)變化及作業(yè)長件,講解安全注意事項。

3、傳達上級有關安全質量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4、學習、抽考職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五條 班組長安全檢查制度

一 、班組長要組織進行班前和班中檢查,班前檢查可結合交接班進行,對設備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和交接,有問題要交代清楚。各崗位在班前要對所管區(qū)域、所用設備、使用工具、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進行檢查,專人專機,操作員要對設備重點檢查。班中要對設備運行動態(tài)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是安全裝置完好情況及設備是否有不正?,F象,立即向現場負責人反映。

二、腳手架和特種設備在使用前應全面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三、班組長應督促本班組人員按規(guī)定在作業(yè)前戴好勞防用品。檢查各崗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情況,對現場的用電、動火、機械設備情況作為檢查重點。

第六條 班組安全規(guī)程與制度管理

一、班組長應保證班組的每個崗位,工種對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清楚明了,安全交底內容人人熟知,嚴格執(zhí)行。

二、班組長可以根據生產條件等因素的變化,事故教訓等情況及時檢查現有規(guī)程制度是否健全。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上報工程項目部,給予項目部指導及意見。

三、班組長必須辦證凡上級頒發(fā)的與本班組有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各類操作證卡,在班組內必須健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四、班組長應協助項目部適時組織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訓練,舉行事故演練,掌握處理各種隱患的能力,提高作業(yè)人員自我保護的能力。

第七條 班組長安全質量責任

一、自覺接受項目組織的培訓教育,未經培訓考核不得上崗,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guī)及施工規(guī)范和項目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采取班前講話等形式,對本班組的職工進行安全質量教育,以提高班組人員安全質量意識。

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標準、技術交底要求組織施工,對施工安全和質量負責。

四、對違章指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工程質量標準的指令等有權拒絕。

五、不得違章指揮工人作業(yè),自己不違章作業(yè),不違反勞動紀律,同時要求班組作業(yè)工人不違章作業(yè),不違反勞動紀律。

六、施工過程中加強自檢,對出現的不合格工序或半成品要做好分類并進行標識,及時整改。每道工序經自檢合格后方可進行報檢。

七、施工工序或部位存在安全風險時,要按照規(guī)定做好安全防護,并督促工人做好個體保護。

八、做好施工中的所以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保養(yǎng),督促使用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guī)程等。

九、存在較大風險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設專人經常性檢查現場的安全狀況,發(fā)現安全隱患立即上報并組織工人撤離危險區(qū),配合甲方將安全隱患消除。

十、自覺接受項目管理,對于項目部、業(yè)主、監(jiān)理等上級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應嚴格按照項目部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安全質量問題要及時上報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不得私自處理,未經項目部允許不得私自拍照留存等。

十二、對于有利于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的建議或意見,要及時向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提出。

十三、驗工計量前自覺簽認安全質量承諾書,否則不予計量。

第八條 班組長安全質量考核制度

為了有效地加強施工班組在施工生產過程的管理,班組長相關制度的有效實施,根據公司《中鐵四局集團施工作業(yè)班組長安全質量責任制管理辦法》(中鐵四安〔2022〕832號)文具體要求,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特制訂施工班組考核辦法如下:

一、本制度考核對為個施工隊伍班組長。

二、對各班組長考核由經理部安全生產委員會執(zhí)行。

三、對各班組長每月開展一次??己瞬捎每己嗽u分表的形式,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優(yōu)秀,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為良好,考核得分在60分及其以上為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為不合格,每月考核優(yōu)秀占10%,良好占20%,合格占70%。考核日期為次月初。

四、根據考核結果,考核評分為優(yōu)秀的班組長給予800元獎勵;考核評分為良好的班組長給予300元獎勵;考核評分為合格的班組長不獎不罰;考核評分為不合格的班組長處以800元罰款,連續(xù)3個月考核不合格將責令施工隊伍更換班組長,施工隊伍不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將對相關施工隊伍進行清場處理。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制度由南百三標經理部二分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三、附表: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考核表

第14篇 監(jiān)督、檢測工作質量責任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工程監(jiān)督、檢測過程中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工作質量責任事故處理: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提供的技術資料、檢測報告、試驗報告、原始記錄丟失,造成不良影響的;

(2)由于人員、檢測儀器設備、檢測條件不符合要求或由于檢測方法錯誤,造成數據差錯而導致檢測結論錯誤的;

(3)在監(jiān)督、檢測過程中由于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而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

(4)在監(jiān)督、檢測過程中發(fā)生人員傷亡的;

(5)在監(jiān)督、檢測工作過程中因疏漏部分結構異常情況、未及時發(fā)現質量(安全)隱患或缺陷,造成受監(jiān)項目發(fā)生安全質量事故的。

2、事故發(fā)生后,在場人員有責任采取積極措施,防止事態(tài)的發(fā)展,以保護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

3、事故發(fā)生后24小時內,事故責任人如實填寫事故報告,科室負責人核查后,報總工程師??偣こ處煾鶕鹿实男再|召集有關方面的人員進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確定性質作出適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告站長。

4、對確認的責任事故,應追究責任,并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和影響的大小,按規(guī)定給予事故責任人經濟和行政處罰。

第15篇 質量檢查人員責任制度

1、 施工現場應配置專職質檢員,加強現場質量監(jiān)督。

2、 質檢員應認真掌握施工圖紙及規(guī)范、標準,按要求跟班旁站監(jiān)督。

3、 項目部領導應認真落實質量監(jiān)督管理制度,按工程分段配齊質檢員,真正起到旁站監(jiān)督作用。關鍵工序、特殊部位必須有旁站人員進行監(jiān)督,方可施工。

4、 質檢員應在自己分管區(qū)域內認真監(jiān)督所管內的所有工程質量,因監(jiān)督不到位出現的質量隱患,應承擔主要責任,并接受處罰。

5、 質檢員在分管內的工程出現返工、浪費應承擔責任。

6、 質檢員在分管內的工程由于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接受監(jiān)督,有權采取罰款、停工或整改的權利,領導應予支持。

7、 質檢員在分管區(qū)域內由于責任心或原則性不強,造成工程質量弊病或質量隱患的,應當接受處罰,連續(xù)兩次以上的給予下崗或待崗處理。

第16篇 項目材料員質量責任制度

項目材料員質量責任制度

1、嚴格按照驗收標準,組織相關人員對入場使用的原材料、外構件、外協件進行驗收、記錄并及時轉發(fā)有關人員。

2.接到原材料及特殊半成品的清單后,按規(guī)范要求取樣,并組織驗收工作。

3.代用材料及使用材料的審批手續(xù)不完全的不出庫、不發(fā)放。

4.驗收中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把信息反饋給有關人員。

5.對涉及材料方面的工程質量事故負責。

第17篇 現場質量檢查人員責任制度

1、 施工現場應配置專職質檢員,加強現場質量監(jiān)督。

2、 質檢員應認真掌握施工圖紙及規(guī)范、標準,按要求跟班旁站監(jiān)督。

3、 項目部領導應認真落實質量監(jiān)督管理制度,按工程分段配齊質檢員,真正起到旁站監(jiān)督作用。關鍵工序、特殊部位必須有旁站人員進行監(jiān)督,方可施工。

4、 質檢員應在自己分管區(qū)域內認真監(jiān)督所管內的所有工程質量,因監(jiān)督不到位出現的質量隱患,應承擔主要責任,并接受處罰。

5、 質檢員在分管內的工程出現返工、浪費應承擔責任。

6、 質檢員在分管內的工程由于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接受監(jiān)督,有權采取罰款、停工或整改的權利,領導應予支持。

7、 質檢員在分管區(qū)域內由于責任心或原則性不強,造成工程質量弊病或質量隱患的,應當接受處罰,連續(xù)兩次以上的給予下崗或待崗處理。

第18篇 附二醫(yī)院藥品藥械質量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第二醫(yī)院藥品藥械質量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一、藥械質量責任事故即是指藥械使用單位因采購、保管養(yǎng)護、設備等原因而導致產生的假劣藥品和醫(yī)療器械的行為。

二、藥械的采購程序符合藥械采購管理制度的,其購進的藥械屬于假劣藥品和醫(yī)療器械的,藥械使用單位應積極主動地協助市局稽查科追查相關企業(yè)或生產廠家的責任。

三、藥械的采購程序不符合藥械采購管理制度的,其購進的藥械屬于假劣藥品和醫(yī)療器械的,藥械采購主管領導及其采購人員應負主要責任。因之而受到處罰的,主管領導及采購人員應按照其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因養(yǎng)護保管不當而導致假劣藥品和醫(yī)療藥械并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請銷毀,依然存放于藥房的,應追究主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由此而受處罰的,應根據相關人員的責任,責令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五、因設備缺乏而導致的假劣藥品和醫(yī)療器械并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請銷毀,依然存放于藥房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由此而受處罰的,應根據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令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因上述問題而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19篇 質量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度

1、總經理

1)全面領導企業(yè)的日常工作,向企業(yè)傳達滿足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重要性。

2)負責建立質量管理機構,任命質量保證負責人,分配質量職責,批準企業(yè)的質量手冊。

3)配備適宜的資源配備,包括人力資源、設施設備資源、工作環(huán)境資源,以保證生產和售后服務的需要。

4)審批年度培訓計劃,確保人力素質達到生產需要。

2、質量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的職責與權限規(guī)定如下:

1)負責企業(yè)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保持與改進。

2)在整個組織內促進質量意識的形成和提高。

3)確保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及行業(yè)標準在企業(yè)內得到貫徹實施。

4)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達到顧客滿意。

5)負責與產品質量有關事宜的對外聯絡。

6)有權對各部門的質量工作進行審議和評估,同時有權領導所有部門針對質量問題采取任何改進措施。

7)對產品質量結果具有否決權,其結論不受第三方制約。

8)負責日常的生產、技術、質量、安全等工作。

9)定期召開生產調度會、安全操作會,及時溝通信息。

10)負責組織編制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對其進行管理與控制。

3、行政部經理

1)負責企業(yè)人員的管理和調配工作,確保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2)負責組織與質量有關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發(fā)證工作。

3)負責全企業(yè)員工的業(yè)績考核。

4)負責企業(yè)的技術文件和質量記錄的控制。

5)在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本企業(yè)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確保質量體系在本部門正常運行。

6)負責監(jiān)督技術文件管理員的工作,確保技術文件得到控制管理。

7)負責員工的招聘、教育、培訓等工作的歸口管理。

8)制定并實施“年度培訓計劃”,作好各種培訓記錄,建立員工個人培訓檔案。

9)負責勞保用品的管理。

4、技術文件管理員

1)負責技術文件和資料的收發(fā)登記、作廢處置、標識更改、歸檔管理等工作。

2)負責組織對技術文件的使用情況檢查和適用性評審。 3)負責質量記錄表格的印制、編號、登記和保存。

5、品管部

1)編制檢驗規(guī)程和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試驗、驗證。

2)主持質量工作會議,分析質量趨勢,組織協調處理重大質量問題。

3)負責計量器具、檢查設備、工裝模具的檢驗、檢定和校準的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處理不合格品的驗證糾正、預防措施。 5)確保檢驗、試驗和計量設備的準確度、精度滿足檢驗規(guī)程的要求。

6、品管部經理

1)加強質檢人員責任心,強化質量意識,組織學習和貫徹生產過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確保生產的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2)按照質量管理和工藝要求編寫工藝文件,對其質量負責。

3)負責工藝監(jiān)督,有權終止違反工藝的各種操作。

4)按工藝方案進行技術分解,組織工藝驗證、確定各工藝過程的參數正確有效。

5)負責重大不合格品的評審。

7、檢驗人員:

1)負責按照國家標準(訂單標準)和檢驗規(guī)程進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檢驗驗證。

2)在檢驗、試驗過程中,認真做好檢驗、試驗記錄,保證其真實和可靠。

3)對檢驗、實驗設備按時送檢

4)發(fā)現重大質量問題,及時向有關質量負責人匯報。

8、理化試驗人員:

1)負責按照國家標準和檢驗規(guī)程進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的化學分析和物理實驗。

2)在試驗過程中,認真做好檢驗、試驗記錄,保證其真實和可靠。

3)負責計量器具等定期檢驗。

9、生產部

1)生產部均衡組織生產,確保訂單的按期交付。

2)負責過程質量控制,確保生產合格產品。

3)負責生產現場的管理,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10、生產部經理

1)負責本企業(yè)的生產運作,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在本部門的正常運行。

2)負責制定生產計劃,并組織協調生產車間按計劃進行生產。

3)編制生產作業(yè)指導書,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4)負責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保各工序按規(guī)程操作和生產。

5)負責車間生產環(huán)境的管理和安全文明生產。

11、車間主任(工段長)

1) 按計劃組織生產并實施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

2)按《檢驗規(guī)程》要求,對生產過程有關的產品質量進行檢驗。

3)負責文明生產和工藝紀律的落實,確保安全事故為“0”。

4)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

5)負責不合格品的處置和相應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

12、車間巡檢員

1)負責按檢驗規(guī)程對采購物資、過程產品、成品和返修、返工產品的質量檢驗。

2)負責對不合格品作出判定和作出標識。

13、班組長

1)在車間主任(工段長)的領導下,組織好所在工序的生產,確保生產任務的按期完成。

2)對產品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質量符合要求。

3)負責對不合格品的處置和相應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

4)確保生產現場環(huán)境整潔,文明生產。

5)負責設備和設施的維護和保養(yǎng)

6)做好交接班工作。

14、生產工人

1)嚴格按照工藝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等作業(yè)文件生產,對所制造的產品質量負責。

2)正確使用和維護生產設備、模具和計量器具,按規(guī)定對生產設備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yǎng)。

3)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對提供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15、設備部

負責生產設備的管理,確保生產設備滿足生產要求并安全運行。

16、設備經理

1)建立設備臺賬,編制設備的維修計劃并實施維修。

2)負責新進設備的安裝、調試,并組織驗收。

3)培訓和監(jiān)督操作人員正確使用生產設備。

4)負責設備檔案的管理。

17、采購部

1)負責物資的采購,以滿足生產需要。

2)負責倉庫管理,以對采購物資和生產過程物資進行有效的防護。

18、采購部經理

1)負責制定供方評價準則,并實施對供方的評價、選擇和控制管理工作。

2)負責采購計劃的編制和實施采購。

3)負責輔助材料的管理,確保生產所需的物資的安全防護。

19、采購員

1)嚴格按采購文件在合格供方名錄內實施采購。

2)負責對采購產品的質量進行統(tǒng)計分析,作為供方動態(tài)管理的依據。

3)對采購物資造成的質量損失負責。

20、倉庫管理員

1)負責原材料和成品的倉儲管理,及時記錄物資出入帳,做到帳物卡相符。

2)按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數量和生產日期進行掛牌標識,分類整齊定位堆碼,保證物資的先入先出,防腐蝕、防損壞、防被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原材料進廠查驗制度

為確保企業(yè)原材料、輔助材料進廠檢驗合格,特制定檢驗驗收制度如下:

1、查驗驗收對象 原材料:生產中的配料。

輔助材料:生產工藝中不構成產品的材料。 2、原材料查驗制度

1)原材料屬于企業(yè)的ⅰ類物資,必須進行強檢,原材料進廠后,由計量、化驗室人員取樣進行化學成份分析。

2)化學成份分析依據標準中規(guī)定的方法。

3)判定原則:經化學分析出來的數據結果,依據企業(yè)內控的原材料采購標準進行判定。

4)企業(yè)計量、化驗室人員在原材料取樣進行化學分析后,必須做好原始記錄和開據分析報告單,在開據的化驗報告單上做出判定結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出據的數據準確無誤,判定的結果準確無誤。

5)如發(fā)現外購原材料化驗分析不合格時,如果不需要二次取樣分析,將出據的化驗單及時上報質量負責人,由質量負責人進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級使用,如不能降級使用退回供方,如能降級使用,寫出降級使用的處罰意見報供應部經理批準,再經總經理批準后,車間方可使用。

3、輔助材料檢驗制度

1)輔助材料屬于企業(yè)的ⅱ類物資,有些物資的項目必須強檢,不能強檢的,通過生產車間進行驗證。輔助材料進廠后,由計量、化驗室人員進行化學分析。

2)化學成份分析依據:本企業(yè)制定的化學分析操作規(guī)程。

3)判定原則:經分析出來的數據結果依據企業(yè)內控的原材料采購標準進行判定。

4)企業(yè)計量、化驗室人員在輔料取樣化學分析后,必須做好原始記錄和開據分析報告單,在開據的化驗分析報告單上,做出判定結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開據的數據準確無誤,判定的結果準備無誤。

5)如發(fā)現外購輔助材料化驗分析不合格時,不需要二次取樣分析,將開據的化驗單及時上報質量負責人,由質量負責人進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級使用,如能降級使用,寫出降級使用的處罰意見報供應部經理批準,再經總經理批準后,車間方可使用。

6)質檢人員必須對所判定的半成品合格與不合格負全面責任,不能出現判斷失誤、漏檢等情況。

2)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標識

用“▲”在生產工藝流程圖上標識關鍵質量控制點, 3)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控制要求

a、關鍵質量控制點應編制相應的工藝標準、作業(yè)指導書和檢驗規(guī)程,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工藝標準和規(guī)范,不得私自更改工藝文件。

b、行政部組織與關鍵質量控制點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c、設備管理員對關鍵質量控制點所用設備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yǎng),任何人沒有經過車間主任的允許不得私自拆卸設備。

d、生產部對關鍵質量控制點適宜的工藝參數和產品特性進行檢驗和試驗,檢驗員根據測量任務的要求,配置并使用適宜的檢驗和試驗設備。

5、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控制

1)關鍵質量控制點的儀器儀表,如溫度表、壓力表、計時器、電流表、電壓表等,應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2)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人員應在培訓后考核合格方可上崗獨立作業(yè)。

3)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崗位操作。

4)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人員應按工藝要求及時對過程參數進行監(jiān)測并記錄。

5)對關鍵質量控制點,質檢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工藝參數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6、特殊控制點管理辦法(適用條款執(zhí)行)

1)目的

通過對生產過程中的特殊控制點進行識別、控制,達到產品質量穩(wěn)定合格的目的。

2)適用范圍

生產流程中的特殊控制點

3)工作內容

a.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知識培訓,經過現場操作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嚴禁未經培訓者操作設備。

b.設備:對設備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修,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確認性能符合設計要求。

c.工藝參數確認,工藝參數調整需通過產品質量指標驗證工藝。

d.操作人員對工藝參數要按工藝要求嚴密監(jiān)控,要隨時監(jiān)控參數是否在工藝要求范圍內,并按工藝要求隨時記錄,出現異常立即調整,未經允許操作人員不得對工藝參數進行改動。 e.現場環(huán)境:每天打掃衛(wèi)生,對設備進行清潔,確保設備干凈,工作環(huán)境整潔衛(wèi)生。

(四)成品出廠檢驗制度

1、目的

保證出廠產品進行了規(guī)定的檢驗和試驗,達到有關技術標準和用戶規(guī)定的要求。

2、范圍

凡本企業(yè)成品入庫前和╱或出貨前進行的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均適用之。

3、職責

質檢部是產品出廠檢驗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出廠檢驗和試驗工作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4、定義

1)外觀尺寸檢驗:指按照產品標準或顧客要求對成品的外觀尺寸的完整測量。

2)理化試驗:指確保產品符合產品標準或顧客要求的材料要求的測試,按標準對產品進行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工作程序

1)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的準備

a.品管部出廠檢驗員在進行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時,應先檢查被檢驗和試驗的產品所需的檢驗和試驗規(guī)程、標準是否有效、齊全、到位,檢測設備、儀器、儀表和標準物質是否正常、合格,并按《檢驗規(guī)程》要求進行成品的檢驗和試驗,以保證產品質量指標檢測數據準確。

b.確認需進行出廠檢驗和試驗的產品已通過所以規(guī)定的工序檢驗、試驗,且結果滿足規(guī)定的要求。

2)實施檢驗

a.品管部出廠檢驗員對生產車間在成品完成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后進行的出廠檢驗和試驗,其檢驗項目、檢驗內容、檢驗方法按相應的《檢驗規(guī)程》之規(guī)定執(zhí)行,若合同有要求是則按合同要求進行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并根據其檢驗的允收標準與拒收標準進行判定,同時將出廠檢驗和試驗的數據和結果記錄于“出廠檢驗原始記錄”中。

b.檢驗不合格的產品進行明確標識或將其移入不合格區(qū)進行隔離;對批量不合格或有嚴重缺陷的由檢驗員立即開出“不合格品通知單”,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實施,能執(zhí)行糾正與預防措施的重新檢驗確認合格,方可入庫出廠。

c.外觀尺寸檢驗和理化試驗:

質檢部出廠檢驗應依據產品標準或合同要求對產品進行外觀尺寸檢驗和理化試驗,并將檢驗和試驗的數據和結果記錄于“檢驗報告”中。如顧客要求時,其檢驗和試驗結果應提供給顧客評審。

d.對檢驗不合格的產品由車間主任安排人員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的產品仍需再經過質檢部檢驗并做好其重檢記錄。 e.對產品進行的理化試驗工作,由化驗室人員進行作業(yè),以確保產品試驗標準和試驗工作的質量,滿足顧客的要求及預期的使用要求。

f.檢驗標準和抽樣方案按標準規(guī)定實施。

g.出廠產品經質檢部檢驗員檢驗合格后,方可包裝貼上合格證,準予辦理入庫手續(xù)。

h.倉庫保管員要認真核對產品實物與質量合格證上的型號規(guī)格是否相符一致,簽署手續(xù)是否齊全,滿足以上條件的產品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出現不符發(fā)現問題暫停辦理并及時與質檢部落實解決。

i.驗收合格的產品由倉庫保管員憑產品驗收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xù)。

j.成品入庫后保管員應按產品的系列規(guī)格等分類存放,并標明,實施放置管理。

k.入庫的成品要定期抽檢,確保出廠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標準。

6、檢驗報告

1)出廠成品質量檢驗報告的主要內容有產品種類、抽樣型號、抽樣的地點、檢測項目、檢測數據、合格判定等。 2)檢驗報告中的必檢項目根據成品、半成品的檢驗報告填寫,定期檢驗項目按定期檢驗報告內容填寫。

3)出廠檢驗原始記錄由質檢部按《技術文件管理制度》對產品出廠檢驗記錄予以保持。

4)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加外客戶有特殊要求的產品,要在合同中注明,出廠質檢報告檢驗依據要注明根據訂單的合同執(zhí)行。

(五)產品質量追溯制度

1、目的

為了防止在產品實現過程中混淆和誤用產品,更好的分析失效產品并采取糾正措施,并實現必要的產品追溯性,確保產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狀態(tài)。

2、范圍

適用于采購、生產、交付的產品。

3、定義

可追溯性是指通過記錄來追溯產品的歷史。

4、職責

1)供方

負責對提交的產品進行標識。

2)采購部

a.負責監(jiān)督供方對提交的產品進行標識; b.負責標識購進物品的產品屬性。

3)技術品管部

a. 負責標識經監(jiān)視和測量后產品的狀態(tài); b.負責監(jiān)督倉庫、生產現場物品的標識情況; c.負責追溯產品的形成過程。

b.4)生產車間

負責標識生產過程產品。

a.對產品進行標識,主要標識以下內容:

產品屬性:可包括品名、規(guī)格、型號、來源、加工日期(批號)、數量等。 監(jiān)視和測量狀態(tài):可包括待驗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測量人員、測量日期、批量等。

標識的方式:可采用掛牌、掛貼標簽、分區(qū)域等方式。

b.原料的標識

原料的屬性標識:如供方所提交產品的標識已清楚地表明了產品的屬性或者產品與其它產品差別顯著容易辨別,可以不再對物品進行標識;凡是不符合以上標識要求的原料,由采購部負責標識達到要求;倉庫使用分區(qū)域、貼產品標簽等方式對不同品種、型號、規(guī)格的材料進行標識。

原料的測量、驗證狀態(tài)的標識:原料在未檢驗之前不作任何標識,檢驗后合格入庫,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區(qū)內并做好退貨或者交換良品的工作準備。

c.在制品的標識

產品屬性:如在加工過程中產品本身無法識別而又要轉到下工序時,應對產品進行標識,由生產車間掛貼《質量隨行卡》。 監(jiān)視和測量狀態(tài):未進行規(guī)定的監(jiān)視和測量之前不作任何標識。監(jiān)視和測量之后合格品由質檢人員在《巡檢記錄表》簽名,做好標識;不合格品由檢驗人員簽字,放置在“不合格品”區(qū)內。

d.成品的標識:未經過成品檢驗的產品由生產車間掛帖《質量隨行卡》。檢驗后所有合格的成品必須在《質量隨行卡》上由檢驗人員簽名,在《質量隨行卡》上必須注明: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執(zhí)行標準、生產日期等;檢驗后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區(qū)內,由技術品管部進行跟蹤。

e.交付產品應保持合格成品的標識,《質量隨行卡》上要有檢驗員的簽名。

f.標識的保持管理

產品的標識不能因搬運、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因素而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產品在未出廠前,各有關職能部門及人員必須對所用的各種標識認真保護,以防止誤用產品或者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發(fā)現標識不清或無狀態(tài)標識的產品立即向標識的責任部門或技術品管部報告,產品暫停流轉,直到重新正確標識后方能流轉。

質檢部負責對產品監(jiān)視和測量狀態(tài)的標識進行管理,各有關職能部門應按照有關程序的規(guī)定作好標識,無狀態(tài)標識的產品不得使用、轉序或出廠。

各有關職能部門對標識用標簽、標識牌,應由專人保管,不得隨意放置。

g.可追溯性:產品的追溯要求追溯產品的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客戶名稱、生產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關作業(yè)人員的工作質量,因此所有出廠的產品必須在《質量隨行卡》注明相關信息。

六)售后服務制度

1、范圍

本制度適用所有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售后服務由銷售部負責。所售產品由銷售部負責派員服務。

1)實施或監(jiān)督所供貨物的現場使用運行。 2)為所供貨物提供詳細的使用手冊。

3)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維修,保證期為合同貨物最終驗收后的12個月(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

4)產品交付后及時對操作者進行專門的培訓,直到掌握為止。

2、服務響應

1)本市:接到客戶的要求24-48小時內到達現場,如小問題當時解決,如遇不能現場解決,應向客戶說明清楚。 2)外省市: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給出響應,安排技術人員在一周內趕赴現場。

3)由廠家承諾條款,也應積極協助用戶盡快解決問題。

3、售后服務

1)產品使用后技術人員要定期走訪用戶進行技術指導,收集顧客反饋意見,及時處理顧客投訴。

2)根據產品銷售情況,不定期舉辦各種培訓班,進行技術交流,幫助解答用戶所提出的操作、技術問題。

4、不良事件處理

1)詳細了解用戶的操作過程和使用情況,及時向經理、進貨人員工程師報告,如是產品本身問題,保修期內由供貨人員與用戶聯系解決。

2)如發(fā)生嚴重不良事件,企業(yè)應通知用戶立即停止使用,并書面報告經理出面與廠家聯系。

5、完善服務

1)銷售部門應首先做好《產品銷售記錄》、《產品質量跟蹤記錄表》,并及時填寫《顧客滿意度調查表》積極進行質量跟蹤,所有售出貨物應做到有據可查。

2)所有本企業(yè)生產的產品,應做到包退、包換。對所有本企業(yè)經銷的產品,若顧客提出質量爭議的,銷售部門應積極與供應商聯系,給顧客一個滿意的答復。

第20篇 責任工作質量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責任和工作質量管理的制度,僅供大家參考!

一、為進一步強化全局工作人員的責任和工作質量,規(guī)范工作行為,根據《國家公務員法》等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工作過錯,是指全局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不嚴、不細、不實或其它主觀原因,造成工作損失、產生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

三、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處室及所有工作人員。

四、追究工作過錯責任,應遵循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責罰相當,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過錯責任:

(一)一般工作過錯

1.正式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及各類材料中,格式、文體、文字等方面出現較大的錯誤或遺漏,尚未造成不良影響的;

2.在政務接待、會議籌備、活動組織過程中因計劃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辦理,給工作造成被動的;

3.違反工作程序,越級請示、匯報,給工作造成被動的;

4.在督促查辦、綜合調研、信息報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報材料失實的;

5.首問責任人不履行首問負責制,貽誤辦事人辦事,造成較壞影響的;

6.因態(tài)度不好、服務不周受到投訴并經查實的;

7.其他應該追究一般工作過錯責任的行為。

(二)重大工作過錯

1.遇重大或緊急問題不及時報告,不采取應急措施,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2.超越規(guī)定權限擅自做主,給工作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3.在正式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及各類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導致內容出現與現行法律、法規(guī)、文件或其他有關規(guī)定不相一致問題,產生不良影響的;

4.違反保密規(guī)定出現泄密問題,但尚未觸犯國家保密法規(guī)的;

5.因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謀私,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6.其他應該追究重大工作過錯責任的行為。

六、工作過錯責任劃分及承擔按以下情況予以認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報告不及時等造成的工作過錯,由具體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不嚴、不細、不實等原因出現的工作過錯,具體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處室領導承擔次要責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實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現的工作過錯,除具體責任人承擔責任外,處室領導承擔領導責任;

(四)工作過錯行為造成經濟賠償的,工作過錯責任人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七、對一般工作過錯責任人,視情節(jié)、后果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處理;對重大工作過錯責任人,視情節(jié)、后果輕重給予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扣發(fā)目標獎、調離崗位、停職離崗培訓等處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從重追究工作過錯責任:

(一)工作過錯多次重復出現;

(二)明知已出現過錯,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致使損失、影響擴大的;

(三)因主觀故意出現的過錯;

(四)拒不承認過錯事實的;

(五)故意隱瞞過錯真相,不及時上報的;

(六)其他經局黨組認定,應從重追究工作過錯責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從輕或免除追究行政過錯責任:

(一)工作過錯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二)屬認識理解偏差,過錯輕微,且能及時糾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現過錯,情節(jié)輕微的直接責任人;

(四)其他經局黨組研究認定,可從輕或免除追究工作過錯責任的。

十、工作過錯發(fā)生后,處室及過錯責任人應將過錯原因和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辦公室啟動工作過錯責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領導要求對工作過錯情況及相關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黨組。

十一、工作過錯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由局黨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質量責任制度匯編:施工技術人員(20篇范文)

質量責任制度是施工技術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多個層面,包括設計階段的質量控制、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jiān)管、竣工驗收的質量評估,以及后期維護的質量保障。這些環(huán)節(jié)共同構建了一個全面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了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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