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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滅火器的正常運行,預防和控制火災風險。主要內容包括滅火器的購置、配置、維護、檢查、使用培訓和應急處理等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滅火器購置:明確購置標準,如類型、規(guī)格、性能指標,以及供應商資質審核。
2. 滅火器配置:根據(jù)場所的火災危險等級,合理布局滅火器,確保覆蓋所有區(qū)域。
3. 滅火器維護:設定定期維護計劃,包括清潔、檢查、充裝或更換等。
4. 檢查制度:建立日常檢查機制,確保滅火器在位、完好、有效。
5. 使用培訓:對員工進行滅火器使用方法的培訓,提高火災應對能力。
6. 應急處理:制定應急預案,明確火災發(fā)生時的滅火器使用流程。
重要性
滅火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消防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能:
1. 減少火災損失:及時、正確使用滅火器可以有效控制初期火源,防止火勢擴大。
2. 保障人員安全:員工熟悉滅火器使用,能在緊急情況下迅速采取行動,保護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 遵守法規(guī):符合國家消防法規(guī)要求,避免因消防設施不足引發(fā)的法律風險。
4. 保持生產(chǎn)運營:良好的消防設施管理,有助于減少因火災導致的停工期,保持企業(yè)正常運營。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包括滅火器的檢查程序、維護保養(yǎng)指南、使用手冊等,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明確的操作步驟。
2. 建立責任體系:明確各部門、崗位在滅火器管理中的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3. 定期演練:組織定期的消防演練,檢驗滅火器的性能及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4. 記錄與報告:做好每次檢查、維護的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并處理。
5. 培訓與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
6. 外部合作:與專業(yè)消防服務公司合作,進行定期的技術咨詢和設備維護。
7. 持續(xù)改進:根據(jù)實際情況,定期評估和修訂滅火器管理制度,確保其有效性。
滅火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執(zhí)行,需要全員參與、持續(xù)監(jiān)控和不斷優(yōu)化,以構建一個高效、安全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只有這樣,才能在火災風險面前,確保企業(yè)財產(chǎn)和員工生命安全,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
滅火器管理制度文庫范文
第1篇 大廈滅火器管理規(guī)定-6
大廈滅火器管理規(guī)定6
1.滅火器是大廈消防器材之一,在緊急情況及消防狀態(tài)下使用。
2.消防中心負責滅火器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購、驗收及購買、充氣的計劃等。
3.員工不得亂動、搬離或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存放的滅火器。
4.滅火器購回后,消防中心負責在滅火器的瓶身噴注__大廈字樣的標志和編號,并貼上標簽注明購入或充氣日期。
5.在每月中旬的消防檢查中,要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并在器瓶標簽上注明失效日期。
第2篇 某綜合廣場滅火器管理制度
綜合廣場滅火器管理制度
(1)滅火器是廣場消防器材之一,在緊急情況及消防狀態(tài)下使用。
(2)保安部經(jīng)理負責滅火器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購、驗收及購買、充氣計劃等。
(3)員工不得亂動、搬離或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存放的滅火器。
(4)滅火器購回后,保安部負責安排在滅火器的瓶身噴清高明日廣場字樣的標志和編號,并貼上標簽注明購入或充氣日期。
(5)在每月中旬的消防檢查中,要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并在器瓶標簽上注明失效日期。
第3篇 某學校滅火器操作規(guī)程管理辦法
學校滅火器操作規(guī)程及管理
一、目的 指導使用人正確使用滅火器,確保滅火器保持持續(xù)正常使用能力。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相關管理處對滅火器的使用。
三、內容
使用方法
1.手提式co2氣體滅火器。
(1)手提滅火器,拔出保險銷,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風有效距離2-3米處。
(2)手提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下壓把,co2氣體即噴出。同時適當擺動噴嘴,使氣體橫掃整個火焰根部,并逐漸向前推移。
(3)如遇多處明火,可移動位置點射著火點,直至火焰點完全熄滅,不留明火為止,防止復燃。
(4)火滅后,抬起滅火器壓把,即停止噴射。
2. abc干粉滅火器
(1)使用時將滅火器提到距火點有效距離處。
(2)取出噴管,伸展膠管,操作者在火焰上風位置,用手拉出保險栓,壓開噴槍開關,手緊握噴管,對準火焰根部推進,直到將火完全撲滅。
3.消防水帶、水槍。
(1)拉開防火拴門,取出水帶,水槍.
(2)檢查水帶及接頭是否良好,如有破損,禁止使用.
(3)向火場方向鋪設水帶,注意避免扭折。
(4)將水帶與消防栓連接,將連接扣準確插入滑槽,并按順時針方向擰緊。
(5)連接完畢后,至少有2名操作者緊握水槍,對準水源(嚴禁對人,避免高壓傷人),另外一名操作者緩慢打開消火栓閥門至最大,對準火源根部噴射進行滅火,直到將火完全撲滅。
4.注意問題
(1)用滅火器滅火時,避免沖擊液面,以防火種飛濺。
(2)滅火器一經(jīng)開啟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須到消防器材店重新灌氣后才能保存使用。
(3)消防水帶滅火后,須打開曬干水份,并經(jīng)檢查確認沒有破損,才能折疊到消防栓內。
日常管理
1.安全主管每天對轄區(qū)消防栓,滅火器進行日常巡視檢查,每月應全面巡視檢查一遍,檢查情況分別記錄在消防栓、滅火器上的消防器材檢查記錄表及《巡視檢查記錄表》。
2.巡視檢查的內容
(1)消防栓
檢查拴門是否良好,封條是否完整,拴內部件是否齊全,固定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拴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2)滅火器
檢查數(shù)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查外觀有無明顯銹蝕,推車式滅火器需檢查行駛機件是否靈活,伸展膠管有無破損。
第4篇 滅火器操作規(guī)程及管理規(guī)范
滅火器操作規(guī)程及日常管理
一、目的
指導使用人正確使用滅火器,確保滅火器保持持續(xù)正常使用能力。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相關管理處對滅火器的使用。
三、內容
使用方法
1.手提式co2氣體滅火器。
(1)手提滅火器,拔出保險銷,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風有效距離2―3米處。
(2)手提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下壓把,co2氣體即噴出。同時適當擺動噴嘴,使氣體橫掃整個火焰根部,并逐漸向前推移。
(3)如遇多處明火,可移動位置點射著火點,直至火焰點完全熄滅,不留明火為止,防止復燃。
(4)火滅后,抬起滅火器壓把,即停止噴射。
2.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
(1)使用時將滅火器推到距火點有效距離處。
(2)取出噴管,伸展膠管,操作者在火焰上風位置用手壓開噴槍開關,雙手緊握噴管,然后向上提起閥門手柄,對準火焰根部推進,直到將火完全撲滅。
3.消防水帶、水槍。
(1)拉開防火拴門,取出水帶,水槍.
(2)檢查水帶及接頭是否良好,如有破損,禁止使用.
(3)向火場方向鋪設水帶,注意避免扭折。
(4)將水帶與消防栓連接,將連接扣準確插入滑槽,并按順時針方向擰緊。
(5)連接完畢后,至少有2名操作者緊握水槍,對準水源(嚴禁對人,避免高壓傷人),另外一名操作者緩慢打開消火栓閥門至最大,對準火源根部噴射進行滅火,直到將火完全撲滅。
4.注意問題
(1)用滅火器滅火時,避免沖擊液面,以防火種飛濺。
(2)滅火器一經(jīng)開啟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須到消防器材店重新灌氣后才能保存使用。
(3)消防水帶滅火后,須打開曬干水份,并經(jīng)檢查確認沒有破損,才能折疊到消防栓內。
日常管理
1.安全主管每天對轄區(qū)消防栓,滅火器進行日常巡視檢查,每月應全面巡視檢查一遍,檢查情況分別記錄在消防栓、滅火器上的消防器材檢查記錄表及《巡視檢查記錄表》。
2.巡視檢查的內容
(1)消防栓
檢查拴門是否良好,封條是否完整,拴內部件是否齊全,固定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拴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2)滅火器
檢查數(shù)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查外觀有無明顯銹蝕,推車式滅火器需檢查行駛機件是否靈活,伸展膠管有無破損。
第5篇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疏散設施、防火門等。
二、室內消火栓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
1、消火栓內配備的水槍水帶及其閥門、啟泵按鈕等,必須保持完好,不準銹死、損壞、缺少,不因滅火需要嚴禁動用。
2、裝修或擺放物品時,不準遮擋、阻礙。
3、發(fā)現(xiàn)故障或破損時,應及時報告消防設備維修人員立即修復。
三、防火門及其閉門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擺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準在防火通道堆放物品,妨礙人行。
3、不準遮擋、人為破損。
4、上述設施發(fā)現(xiàn)破損或丟失,應立即報安全保衛(wèi)部門及時修復、更新。
四、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配備的滅火器材應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管理、存放。滅火器的維修和更換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負責。
五、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進行檢測,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廠家維修并做好檢測、維修記錄。
六、未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第6篇 小區(qū)滅火器管理制度
小區(qū)滅火器管理制度
(1)滅火器是小區(qū)消防器材之一,在緊急情況及消防狀態(tài)下使用。
(2)保安主任負責滅火器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購、驗收及購買、充氣計劃等。
(3)員工不得亂動、搬離或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存放的滅火器。
(4)滅火器購回后,保安部負責安排在滅火器的瓶身噴“東風廣場”字樣的標志和編號,并貼上標簽注明購入或充氣日期。
(5)在每月中旬的消防檢查中,要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并在器瓶標簽上注明失效日期。
第7篇 滅火器使用管理辦法
為加強基地消防安全的管理,規(guī)范滅火器的購置、維修、使用、賠償工作,特制定規(guī)定如下:
一、各部室如需購置滅火器,由部室安全員寫出書面請示(購置原因、數(shù)量、型號),經(jīng)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采購。
二、各部室滅火器的檢修工作,每月由部室安全員統(tǒng)計。統(tǒng)計根據(jù)滅火器的檢修期限,每月1日前報基地辦公室(數(shù)量、型號)。
三、各部室安全員對基地滅火器的使用情況及時進行統(tǒng)計。
四、滅火器的賠償規(guī)定,因救助非本部室火災而使用滅火器,或本部室職工無故損壞的,除根據(jù)情況按價格賠償外,加收30%的手續(xù)費。
五、以上規(guī)定各部室要認真執(zhí)行,此項工作納入基地檢查考核。
第8篇 滅火器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撲救初起火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公司所屬各單位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j140-90)》和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
第二條 滅火器要在當?shù)毓蚕啦块T指定的消防器材經(jīng)銷商店(廠家),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滅火器。
第三條 1211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中的氟、氯碳化合物進入大氣后會破壞大氣臭氧層。因此,按照國家規(guī)定:在非必要場所禁止使用(配置)1211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
第四條 滅火器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并將滅火器的名稱、型號、生產(chǎn)廠家、配置時間、配置部位、數(shù)量和維修情況進行登記。
第五條 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便于人們取用,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a)手提式滅火器豎直向上,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銘牌必須朝外。其頂部離地面高度小于1.5米,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
b)推車式滅火器不要設置在斜坡或地基不結實的地點。
c)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防雨、防曬等保護措施。
第六條 對不同工作崗位的員工,要進行滅火器使用方法培訓,以便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第七條 對使用后的滅火器必須在二日內進行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第八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公安處。
第9篇 滅火器管理規(guī)定格式
1.目的:
1.1規(guī)范滅火器的日常管理、使用與維護之程序, 以便遵循;
1.2確?;馂陌l(fā)生時,滅火器能有效發(fā)揮滅火作用,及時將火災在初發(fā)期撲滅,保證人員安全,減少火災損失。
2.范圍: 之所有滅火器(包括庫存)
3.相關資料:
3.1《手提式滅火器通用技術條件》gb4351-1997
3.2《滅火器檢查與維修》db32/624-2003
4.定義:
4.1手提式滅火器:能在其內部壓力作用下,將所充裝的滅火劑噴出以撲救火災并可手提移動的滅火器材。
4.1.1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利用干粉作為滅火劑的手提式滅火器;
4.1.2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利用二氧化碳作為滅火劑的手提式滅火器;
4.1.3手提式泡沫滅火器:利用化學泡沫作為滅火劑的手提式滅火器。
4.2滅火器型號的意義:
類 組 特征 代號 代號含義 參數(shù)單位
滅火器 m 泡沫p(泡) 手提式推車式t mpmpt 手提式泡沫滅火器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升
干粉f(粉) 手提式推車式t mfzmftz 手提式bc類干粉滅火器推車式bc類干粉滅火器 千克
mfzlmftzl 手提式abc類干粉滅火器推車式abc類干粉滅火器 千克
二氧化碳t(碳) 手提式推車式t mtmtt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千克
5.作業(yè)程序與權責:
5.1滅火器的配置: 滅火器的配置要嚴格按照廠房的消防設計圖紙進行配置,使用單位不得隨意更改滅火器的配置位置或減少滅火器數(shù)量,改變滅火器的類型。
5.1.1滅火器類型的配置:滅火器類型的配置要根據(jù)配置場所的火災類別和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進行配置;如果用途變更,需重新進行規(guī)劃設計,具體作業(yè)參照程序5.5.4;
5.1.2滅火器設置點的要求:
(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
(2)滅火器應設置在便于人們取用的地點;
(3)滅火器的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滅火器設置點應便于人員對滅火器進行保養(yǎng),維護及清潔衛(wèi)生;
(5)滅火器設置點應便于滅火器的穩(wěn)固安放;
(6)滅火器的設置點環(huán)境不得對滅火器產(chǎn)生不良影響。
5.1.3滅火器擺放的要求:
(1)滅火器需置于滅火器箱內,或設置在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2)面向外,擺放穩(wěn)固;
(3)前方凈空(每個設置點30cm計算)并予以標示;
(4)外觀清楚,無灰塵;
(5)滅火器上方須用標示牌標示(頂部離地高度大于1.8米小于2.5米或根據(jù)擺放點實際情況設置,要求標示明顯易見,指示正確)。
5.2滅火器管理流程:
5.2.1滅火器管理按附件6.1滅火器管理流程管理;
5.2.2使用單位每年12月在進行滅火器點檢卡更換及重新編號時或布局有變更時,填寫滅火器統(tǒng)計表(f3-c19-01.rev.01),并交環(huán)安室存盤.滅火器點檢表設備編號編碼原則:
___-----___---- m---------___
bu 課 滅火器 流水號
5.3滅火器的使用條件:廠區(qū)內所有消防器材只可發(fā)生火災時滅火之用以及消防訓練、消防演習、設備抽檢的時候使用,不得隨意它用或挪做它用。
5.4 滅火器的檢查內容與制度:
5.4.1各使用單位每月10號之前要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填寫滅火器檢點記錄表f2-c16-01rev.01,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插銷和鉛封是否完好無變形,保險繩扣有無斷裂;
(2)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銹蝕、變形現(xiàn)象;
(3)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針是否指在綠區(qū);
(4)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
(5)噴筒等橡膠、塑料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破斷裂;
(6)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
(7)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損傷和堵塞;
(8)瞄桿接頭是否旋轉靈活;
(9)無論是使用過還是未經(jīng)使用過,從生產(chǎn)日期(每具滅火器的筒體上都有生產(chǎn)日期)算起,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維修年限。
5.4.2環(huán)安室至少每十二個月自行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主要的檢查內容除上述5.4.1所列項目外,還應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
5.5滅火器的更換、維修與報廢:
5.5.1各使用單位每月檢查中發(fā)現(xiàn)存在問題的,應立即通過滅火器檢修申請表,f3-c19-02 rev.01所示表格通知環(huán)安室進行確認后予以更換合格的滅火器(環(huán)安室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進行的年度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問題的直接更換)。
5.5.2對換下的有故障的滅火器環(huán)安室委托有維修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部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5.5.3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者, 必須報廢,使用部門按批次擬簽呈核準后報廢:
(1)滅火器無論是使用過還是未經(jīng)使用過,達到報廢年限的必須報廢。
滅火器報廢年限:
a.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c. 手提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 ----8年
d.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2)維修中筒體經(jīng)水壓試驗不合格的滅火器也必須報廢
(3)滅火器已經(jīng)使用,雖未達到規(guī)定期限,但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有磕碰,焊縫外觀不符合質量規(guī)定要求,也應該進行水壓試驗,經(jīng)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不允許補提;
(4)機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管從桶身上進入桶體內部的干粉滅火器)必須報廢;
(5)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6)沒有生產(chǎn)廠家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chǎn)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必須報廢;
(7)公安部或各省(市,區(qū))公安消防部門明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必須報廢的滅火器。
5.5.4需要新增滅火器的,使用單位以工作聯(lián)絡單向環(huán)安室提出申請,環(huán)安室根據(jù)現(xiàn)場狀況做出評估后,根據(jù)評估報告配發(fā)滅火器。
5.5.5涉及到建筑用途變更、格局變更等需要變更滅火器布局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向主管機關提出用途,布局變更申請作業(yè),審核通過后方可作業(yè)。
5.6教育訓練:
5.6.1各部門應依教育訓練管理辦法,對負責消防設施檢查的人員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教育訓練,確保其具備相應的知識與技能;
5.6.2環(huán)安室每年至少兩次對各部門緊急應變小組滅火班主要負責人及各bu環(huán)安干事進行滅火器檢查使用培訓,再由經(jīng)培訓合格的bu環(huán)安干事對各部門緊急應變小組滅火班成員進行滅火器檢查使用培訓;
5.6.3對于義務消防隊員的滅火器使用培訓,依照《義務消防隊管理辦法》f3-c16中相關規(guī)定進行。
5.7監(jiān)督于量測:
依照<<消防安全管理辦法>>f2-c16中監(jiān)督與量測對滅火器進行響應之檢查。
5.8異常處理:
5.8.1滅火器出現(xiàn)故障損壞或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參照本標準程序5.5所規(guī)定之各項進行作業(yè).
5.8.2環(huán)安巡檢,內/外部稽核中,發(fā)現(xiàn)有關滅火器違反程序書或查檢事項者,缺失單位須依矯正預防措施管理辦法改善;
5.8.3火災發(fā)生時之應急作業(yè),依緊急應變計劃書作業(yè)。
5.9記錄保存:
5.9.1環(huán)安單位:滅火器點檢表, 滅火器的檢查維修記錄,滅火器統(tǒng)計表;
5.9.2人力資源部:教育訓練記錄;
5.9.3保存期限:除公安消防機構所要求的測試結果須長期保存外,其它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需保存三年。
第二章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和滅火器的滅火級別
第2.0.1條工業(yè)建筑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應根據(jù)其生產(chǎn)、使用、貯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數(shù)量、火災蔓延速度以及補救難易程度等因素,劃分為以下三級:
一、嚴重危險級:火災危險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災損失的場所;
二、中危險級:火災危險性較大、可燃物較多、起火后蔓延較迅速的場所;
三、輕危險級:火災危險性較小、可燃物較少、起火后蔓延較緩慢的場所。
工業(yè)建筑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舉例見本規(guī)范附錄二。
第2.0.2條民用建筑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應根據(jù)其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數(shù)量、火災蔓延速度以及撲救難易程度等因素,劃分為以下三級:
一、嚴重危險級:功能復雜、用電用火多、設備貴重、火災危險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災損失的場所;
二、中危險級:用電用火較多、火災危險性較大、可燃物較多,起火后蔓延較迅速的場所;
三、輕危險級:用電用火較少、火災危險性較小、可燃物較少,起火后蔓延較緩慢的場所。
民用建筑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舉例見本規(guī)范附錄三。
第2.0.3條火災種類應根據(jù)物質及其燃燒特性劃分為以下幾類:
一、a類火災:指含碳固體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等燃燒的火災;
二、b類火災:指甲、乙、丙類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燒的火災;
三、c類火災:指可燃氣體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丙烷、乙炔、氫氣等燃燒的火災;
四、d類火災:指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等燃燒的火災;
五、帶電火災:指帶電物體燃燒的火災。
第2.0.4條滅火器的滅火級別應由數(shù)字和字母組成,數(shù)字應表示滅火級別的大小,字母(a或b)應表示滅火級別的單位及適用撲救火災的種類。
第三章滅大器的選擇
第3.0.1條滅火器應按下列因素選擇:
一、滅火器配置場所的火災種類;
二、滅火有效程度;
三、對保護物品的污損程度;
四、設置點的環(huán)境溫度;
五、使用滅火器人員的素質。
第3.0.2條滅火器類型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撲救a類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二、撲救b型火災應選用于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撲救極性溶劑b類火災不得選用化學泡沫滅火器;
三、撲救c類火災應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四、撲救帶電火災應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滅火器;
五、撲救a、b、c類火災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撲救d類火災的滅火器材應由設計部門和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部門協(xié)商解決。
第3.0.3條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當選用同一類型滅火器時,宜選用操作方法相同的滅火器。
第3.0.4條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當選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滅火器時,應采用滅火劑相容的滅火器。
不相容的滅火器見本規(guī)范附錄四。
第四章滅火器的配置
第4.0.1條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符合表4.0,1的規(guī)定。
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 表4.0.l
┌───────┬─────┬────┬────┐
│危險等級 │嚴重危險級│中危險級│輕危險級│
├───────┼─────┼────┼────┤
│每具滅火器最小│5a │5a │3a │
│配置滅火級別│ │ │ │
├───────┼─────┼────┼────┤
│最大保護面積 │10 │15 │20 │
│(m^2/a) │ │ │ │
└───────┴─────┴────┴────┘
第4.0.2條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符合表4.0.2的規(guī)定。
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表4.0.2
┌───────┬─────┬────┬────┐
│危險等級 │嚴重危險級│中危險級│輕危險級│
├───────┼─────┼────┼────┤
│每具滅火器最小│8b │4b │1b │
│配置滅火級別│ │ │ │
├───────┼─────┼────┼────┤
│最大保護面積│5 │7.5 │10 │
│(m2/b) │ │ │ │
└───────┴─────┴────┴────┘
第4.0.3條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的配置基準應按b類火災配置場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0.4條地下建筑滅火器配置數(shù)量應按其相應的地面建筑的規(guī)定增加 30%。
第4.0.5條設有消火栓、滅火系統(tǒng)的滅火器配置場所,可按下列規(guī)定減少滅火器配置數(shù)量:
一、設有消火栓的,可相應減少30%;
二、設有滅火系統(tǒng)的,可相應減少50%;
三、設有消火栓和滅火系統(tǒng)的,可相應減少70%。
第4.0.6條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類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的滅火器配置場所,滅火器配置數(shù)量可相應減少70%。
第4.0.7條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
第五章滅火器的設置
第一節(jié)滅火器的設置要求
第5.1.1條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第5.1.2條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第5.1.3條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l5m。
第5.1.4條滅火器不應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如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保護措施。
第5.1.5條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見本規(guī)范附錄五。
第二節(jié)滅火器的保護距離
第5.2.1條設置在a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符合表5.2.1的規(guī)定。
a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m)表5.2.l
┌──────┬──────┬──────┐
│滅火器類型│ │ │
│ │手提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
│危險等級 │ │ │
├──────┼──────┼──────┤
│嚴重危險級│15 │30 │
├──────┼──────┼──────┤
│中危險級 │20 │40 │
├──────┼──────┼──────┤
│輕危險級 │25 │50 │
└──────┴──────┴──────┘
第5.2.2條設置在b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符合表5.2.2的規(guī)定。
b類火災配置場所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m)表5.2.2
┌──────┬──────┬──────┐
│滅火器類型│ │ │
│ │手提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
│危險等級 │ │ │
├──────┼──────┼──────┤
│嚴重危險級│9 │18 │
├──────┼──────┼──────┤
│中危險級 │12 │24 │
├──────┼──────┼──────┤
│輕危險級 │15 │30 │
└──────┴──────┴──────┘
第5.2.3條設置在c類火災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按本規(guī)范第5.2.2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5.2.4條設置在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類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的滅火器配置場所的滅火器其最大保護距離應按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氧化碳滅火器
滅火原理
在加壓時將液態(tài)二氧化碳壓縮在小鋼瓶中,滅火時再將其噴出,有降溫和隔絕空氣的作用。
適用范圍
用來撲滅圖書,檔案,貴重設備,精密儀器、600伏以下電氣設備及油類的初起火災。
使用
在使用時,應首先將滅火器提到起火地點,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時,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接管,防止手被凍傷。在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的,應選擇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的,滅火后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干粉滅火器
滅火原理:利用壓縮的二氧化碳吹出干粉(主要含有碳酸氫鈉或磷酸氫二銨)來滅火。
適用范圍:可撲滅一般火災,還可撲滅油,氣等燃燒引起的失火。
干粉滅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氣體或氮氣氣體作動力,將筒內的干粉噴出滅火的。干粉是一種干燥的、易于流動的微細固體粉末,由能滅火的基料和防潮劑、流動促進劑、結塊防止劑等添加劑組成。主要用于撲救石油、有機溶劑等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氣設備的初起火災。干粉滅火器按移動方式分為手提式、背負式和推車式三種。
使用外裝式手提滅火器時,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向上提起提環(huán),干粉即可噴出。
使用推車式滅火器時,將其后部向著火源(在室外應置于上風方向),先取下噴槍,展開出粉管(切記不可有擰折現(xiàn)象),再提起進氣壓桿,使二氧化碳進入貯罐,當表壓升至 0 . 7 兆帕~ 1 兆帕時,放下進氣壓桿停止進氣。這時打開開關,噴出干粉,由近至遠撲火。如撲救油類火災時,不要使干粉氣流直接沖擊油漬,以免濺起油面使火勢蔓延。
使用背負式滅火器時, 應站在距火焰邊緣 5 米~ 6 米處,右手緊握干粉槍握把(若為氮氣動力,則只能握住木制把手,否則可能被低溫氣體凍傷),左手扳動轉換開關到“ 3 ”號位置(噴射順序為 3 、 2 、 1 ),打開保險機,將噴槍對準火源,扣扳機,干粉即可噴出。如噴完一瓶干粉末能將火撲滅,可將轉換開關撥到 2 號或 1 號的位置,連續(xù)噴射,直到射完為止。
第10篇 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維護管理制度
一、 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情況。
二、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chǎn)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chǎn)品。對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部位、檢查及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三、 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待故障工作。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四、 應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lián)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yǎng)。
五、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應進行一次建筑消防措施,器材巡查,其他單位每周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新城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內容。
六、 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示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示等限位措施。
七、 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聯(lián)動檢查,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
八、 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記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tǒng)的,應當經(jīng)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系統(tǒng)停用時間超過24h的,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的同時,應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九、 滅火器具的維護管理應符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2005)和《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guī)程》(ga95-2007)的有關規(guī)定。
十、 滅火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
第11篇 井下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為做好井下防滅火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防滅火管理制度
1、井下及井口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嚴禁煙火。嚴禁攜帶煙火下井。
2、井下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其他焊接。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巷道內進行焊接工作時,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填寫燒焊報告,報礦長、總工程師、安監(jiān)處長批準。
3、井下錄像、攝影必須提前制定專門措施,報礦長審批。
4、井下機電設備硐室、皮帶運輸機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必須備有滅火器、沙箱、消防锨,數(shù)量不得少于2個。
5、井下所有防火密閉都要懸掛說明牌和檢查牌,定期檢查密閉前有害氣體,當測定結果出現(xiàn)異常時,要立即匯報調度室,分析出現(xiàn)異常的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6、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二、井下滅火器材管理規(guī)定
1、供應部門統(tǒng)一進購的滅火器包括需要維修和更換藥品的滅火器必須有公安局的檢驗合格證標簽否則不準使用。
2、各單位、各地點使用的滅火器必須放在玻璃箱內或上架吊掛好,不準放在地上或沙箱內,否則每處罰款50元。
3、各單位要加強對滅火器的使用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滅火器保持衛(wèi)生清潔。否則每處罰款20元。
4、各單位、各地點使用的滅火沙箱、防火锨必須保持完好,沙箱充滿,防火锨、沙袋擺放整齊。否則每處罰款20元。
5、安監(jiān)處、調度室對井下滅火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滅火器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更換。
三、井下消防材料庫管理規(guī)定
1、消防材料由綜合工區(qū)負責統(tǒng)一出入庫,上臺擺放整齊,懸掛管理牌板,并做好材料臺帳。
2、消防材料庫必須上鎖,鑰匙由綜合工區(qū)負責統(tǒng)一管理,另一把鑰匙置在調度站內。
3、井下消防材料庫庫存材料按規(guī)定配備,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動用。
4、消防材料庫由綜合工區(qū)負責管理,定期進行清掃,不能有積塵,否則每次罰款50元。
第12篇 滅火器管理使用規(guī)范(3)
滅火器管理、使用規(guī)范(三)
●管理規(guī)定:
一、在緊急情況及消防狀態(tài)下使用。
二、管理處負責滅火器的管理、換藥劑、驗收等工作。
三、員工不得隨意亂動、搬離或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存放的滅火器。
四、滅火器更換藥劑后并在滅火器的瓶身上貼上標志和編號,并標明更換日期。
五、在消防檢查中,要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并在滅火器瓶上注明失效日期。
●使用規(guī)范:
一、干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1、使用時將滅火器拿到距火點的有效距離處。
2、取出噴管,伸展膠管,人在火焰上風位置,用手拉開噴槍開關插銷,一手緊握噴管,一手壓下閥門手柄,對準火焰根部,直到將火撲滅。
二、注意事項:
1、滅火時,切不可沖擊液面,以防飛濺。
2、滅火器一經(jīng)開啟后,不能保存,重新灌氣后才能保存使用。
第13篇 商鋪自配滅火器管理辦法
規(guī)范本萬達廣場商戶自配滅火器管理,確保滅火器安全有效,特制訂此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沈陽鐵西萬達廣場步行街商戶、次主力店、主力店,各店方須嚴格執(zhí)行。
1、租(商)戶負責人為該商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是鋪內全部消防設備設施的第一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商鋪(營業(yè)區(qū)、辦公室、庫房、廚房)只允許配置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參見gb50140-2005《建筑滅火器配置規(guī)范》);滅火器應具備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公安部消防產(chǎn)品合格評定中心出具的《產(chǎn)品型式認可證書》,出廠合格證或年檢簽。電器設備機房須配置3公斤二氧化碳滅火器。
3、商鋪營業(yè)區(qū)每50㎡配1具滅火器,辦公室、庫房、廚房等重點部位每50㎡配2具滅火器;上述不足50㎡空間至少配置2具滅火器。
4、商管公司對商鋪自配滅火器統(tǒng)一建立管理臺賬,商戶不得隨意外借、更換臺賬內的滅火器,如需調換須提前向商管公司報備。
5、商戶指定專人每日檢查滅火器≥1次,商管公司每月檢查≥3次,每次檢查覆蓋率100%并如實填寫《滅火器檢查表》;商戶漏檢、造假、檢查表失損罰款200元/次。
6、滅火器日常檢查方法:
1)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指向綠區(qū)為正常,紅/黃區(qū)為異常。
2)滅火器噴管噴嘴暢通無阻。
3)滅火器配件齊全完好(包括瓶體、壓把、壓力表、保險銷、噴管)。
7、過期、失壓、規(guī)格和數(shù)量不符滅火器的處理辦法:
1) 商戶發(fā)現(xiàn)過期、失壓、規(guī)格不符滅火器需立即清除出本廣場,我司檢查發(fā)現(xiàn)將當場沒收(不做補償)并罰款200元;
2) 商管公司對過期、失壓、規(guī)格和數(shù)量不符的滅火器沒收后予以臨時填補(樓層營運主管確認),商戶2日補齊并歸還商管公司滅火器,逾期者罰款200元/日。
8、當《消防法》和《集團安全管理制度》修訂時,本管理辦法做相應修訂,公布后效力相同。本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起實施。
第14篇 滅火器使用及保養(yǎng)管理規(guī)定
ⅰ 目的:規(guī)范公司滅火器的使用及保養(yǎng)
ⅱ 范圍:公司所有滅火器
ⅲ 執(zhí)行者:所有人員
ⅳ 參考文件:無
ⅴ 定義:無
ⅵ 內容:
1滅火器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1.1ehs部負責滅火器使用保養(yǎng)的監(jiān)督和滅火器的維修更換工作。
1.2滅火器由專人管理,原則上“誰使用誰維護”,由滅火器擺放位置即覆蓋的滅火區(qū)域的所屬部門(行政、倉儲和焚燒)安排人員管理,要求日常保持清潔并每周檢查一次,并填寫檢查記錄表同時簽名。
1.3滅火器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存放的環(huán)境應通風干燥,避免日曬雨淋,溫度-20℃+55℃。
1.4嚴禁用滅火器嘻戲打鬧,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拆卸滅火器。
1.5滅火器在運輸和存放過程中不可倒置或橫置,裝卸時應輕拿輕放,謹防磕碰。
1.6保持取用滅火器的通道暢通,滅火器不得被阻擋。
1.7未經(jīng)允許滅火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滅火器日常檢查要點
2.1檢查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工作區(qū)域內(即綠色范圍內)。
2.2檢查各連接處,主要是閥門與瓶體的連接處、壓力表與閥門的連接處、噴管和噴嘴與閥門的連接處是否牢固可靠。
2.3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銹蝕、變形,銘牌是否完整清晰。
2.4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有變形或堵塞。
2.5推車式滅火器的噴槍和軟管有無堵塞,軟管是否有損傷或開裂,車輪轉動是否靈活。
3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3.1發(fā)現(xiàn)火情時,迅速將滅火器移至現(xiàn)場,占據(jù)火焰上風向位置。不同的滅火器,具體使用方式有所差異:
3.1.1手提式干粉滅火器使用前須將滅火器顛倒幾下,目的是防止久存的滅火藥劑沉淀、板結,影響滅火效果。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下壓把掃射。
3.1.2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前不需要上下顛倒,其他方法與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相同。
3.1.3出于同樣原因,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使用前須將車前架落地直起兩次。兩人操作,一人放開軟管,將噴槍對準火焰根部;另一人打開滅火器閥門,再由前一人打開噴槍閥門掃射。
3.1.4干粉滅火器可以應對固體、液體和氣體火災,非到不得已的時候,不用來應對電器火災。它雖然能夠撲滅電器火焰,同時也會使電器報廢。應對電器火災主要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
3.2撲滅油類火災時,不可將滅火劑直噴油面,謹防油液濺出,火情擴大。
3.3火焰未完全撲滅之前,不能關閉滅火器閥門。
3.4滅火器一經(jīng)開啟,無論滅火劑耗用了多少,都必須再次充裝。即使未經(jīng)使用且壓力正常(壓力表指針還在綠區(qū)內),滿5年,以后每隔2年,都必須送回原生產(chǎn)廠家或消防監(jiān)督部門認可的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水壓試驗后再次充裝。
第15篇 消防滅火器材管理規(guī)定
滅火器有下列情形的必須更換相應的零配件。
1.滅火器的橡膠、塑料變形、變色、老化、斷裂的;
2.壓力表有變形、損傷等缺陷的;
3.噴嘴有變形、損傷、開裂等缺陷的;
4.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有嚴重變形、損傷、銹蝕、頂針有肉眼可見缺陷的;
5.密封片、密封墊等不嚴密的;
6.干粉滅火器的防潮膜有損壞的;
7.滅火器的出氣管有堵塞、損傷、裂紋等缺陷的;
8.化學泡沫滅火器的內劑瓶有裂紋等缺陷的;
9.泡沫滅火器的濾網(wǎng)有損壞的;
滅火器報廢年限。
消防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1.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2.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3.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4.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5.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6.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
7.手提式co2滅火器----12年;
8.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9.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
10.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11.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
12.推車式co2滅火器---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