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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管理制度是國家稅收管理的核心,旨在規(guī)范稅務機關的工作流程,確保稅收的公正、公平與高效。其主要內容涵蓋了以下幾個方面:
1. 稅收法規(guī)的制定與執(zhí)行:明確各類稅種的征收標準、稅率、減免政策等,并規(guī)定相應的執(zhí)法程序。
2. 納稅人管理:包括納稅人的登記、申報、繳稅、退稅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規(guī)定。
3. 稅務稽查與處罰:規(guī)定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進行審計、檢查的權限和程序,以及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
4. 稅務爭議解決:設定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糾紛的解決機制,如申訴、仲裁、訴訟等。
5. 稅務信息化建設:推動稅務系統(tǒng)的數字化,提高稅收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
6. 稅務人員培訓與職業(yè)道德:強化稅務人員的專業(yè)能力與職業(yè)道德,提升稅務服務的整體水平。
包括哪些方面
國稅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法規(guī)政策: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解讀和實施指南。
2. 稅務登記:納稅人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規(guī)則。
3. 稅務申報:明確納稅期限、方式、內容等,以及對虛假申報的處理。
4. 稅款征收:規(guī)定稅款的計算、繳納、滯納金的收取等。
5. 稅務檢查:明確稅務稽查的程序、權限和證據收集要求。
6. 糾紛處理:設立稅務爭議的解決程序,如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
7. 信息化管理:構建稅務信息系統(tǒng),保障數據安全,提高服務效率。
8. 員工培訓:制定稅務人員的培訓計劃,提升業(yè)務能力和職業(yè)素養(yǎng)。
9. 監(jiān)督與考核:對稅務機關及人員的績效考核和監(jiān)督機制。
重要性
國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 維護稅收秩序:確保稅收工作的合法性,防止稅收流失,維護國家財政收入穩(wěn)定。
2. 保障納稅人權益:通過明確的制度規(guī)定,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增強納稅遵從度。
3. 提升管理效率:規(guī)范化的流程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稅務工作的效率,減少人為錯誤。
4. 促進經濟健康發(fā)展:公平、透明的稅收環(huán)境,有利于企業(yè)投資決策,促進市場經濟繁榮。
方案
1. 完善法規(guī)體系:定期修訂稅法,適應經濟發(fā)展和國際稅收趨勢,確保法規(guī)的前瞻性和適應性。
2. 強化信息化建設:投資建設先進的稅務信息系統(tǒng),實現數據共享,提高稅務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 加強培訓教育:定期組織稅務人員培訓,提升業(yè)務能力和服務意識,培養(yǎng)高素質的稅務團隊。
4. 建立反饋機制:鼓勵納稅人參與,建立有效的投訴舉報渠道,及時糾正管理中的問題。
5. 加大執(zhí)法力度:對稅收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tài)勢,嚴厲打擊逃稅、偷稅行為,維護稅法權威。
6. 深化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稅收合作,防止跨國稅收逃避,營造公平的國際稅收環(huán)境。
以上方案旨在不斷優(yōu)化國稅管理制度,為我國的稅收工作提供堅實的基礎,推動經濟社會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國稅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國稅局稅收管理日常檢查辦法
國家稅務局稅收管理日常檢查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管,規(guī)范日常稅收管理行為,及時發(fā)現和有效防范稅務違法案件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是指稅收管理部門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不涉及立案核查與系統(tǒng)審計行為的日常管理行為。
本辦法所稱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戶籍管理類(稅務登記、注銷、停歇業(yè)、非正常戶和漏征漏管戶的清查),稅源管理類(調查了解納稅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所得稅匯算清繳檢查、個體稅收定額變化、申報情況核查、納稅催報、稅款催繳、稅收優(yōu)惠政策檢查),稅基管理類(發(fā)票管理與使用檢查、稅控裝置推廣與使用的檢查、納稅人基礎信息采集核查、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查、納稅評估問詢和疑點情況的核查、達到立案標準的案件移送)等。
第三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基本業(yè)務流程:檢查確定、檢查實施、檢查審理、檢查執(zhí)行、移交稽查、整理歸檔和報告制度等組成。
第四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分為:簡易程序與審理,一般程序與審理。對涉及稅款、滯納金、罰款和必須進入cts系統(tǒng)檢查模塊操作的檢查,要實行一般程序與審理;其他類型檢查處理允許使用簡易程序與審理。
第五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要與其他征管工作協(xié)調一致,做好與流轉稅、所得稅、稽查局、法規(guī)等工作的銜接。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省局征管處、稽查局負責全省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管理;各設區(qū)市國稅局征收管理科(處)、稽查局負責本轄區(qū)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管理;各縣(市、區(qū))國稅局負責本局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實行內部查、審分離。各縣(市、區(qū))局的征管科、稅務分局承擔日常檢查工作的檢查、執(zhí)行工作。各縣(市、區(qū))局的稅政法規(guī)科或稅務分局的法規(guī)或綜合業(yè)務崗位負責稅收管理日常檢查的審理。
第八條 各級國稅機關的征管部門要加強對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領導,逐步建立、完善日常檢查工作制度,積極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培訓、鍛煉征管日常檢查人員并加強廉政監(jiān)督。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九條 省局征管處、稽查局負責稅收檢查的業(yè)務組織、指導、監(jiān)控、培訓、考核及經驗推廣等管理工作。具體負責修訂本辦法,明確職責、處理權限和工作程序,并結合cts與輔助軟件推廣應用的實際,適時制定、修改日常檢查工作規(guī)程。
第十條 各設區(qū)市國稅局征管科(處)負責本局系統(tǒng)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組織管理、上情下達、匯總上報和考核監(jiān)督,并做好與流轉稅、所得稅、稽查局、法規(guī)等部門的協(xié)調。
第十一條 各縣(區(qū))、市局的征管科、稅務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本局范圍內屬于本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的工作內容。
第十二條 各縣(市、區(qū))國稅局政策法規(guī)科負責處罰在2000元以上(含本數)違法行為案件的審理;縣(市、區(qū))國稅局管理科和各稅務分局的綜合業(yè)務崗位負責本局處罰2000元以下或按規(guī)定不予處罰的日常檢查的審理,并報法規(guī)科備案。以上兩項審理均以本局的名義出具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或決定書等。
第四章 檢查程序
第一節(jié) 檢查確定
第十三條 對相關部門轉來稅收管理案源,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確定檢查對象并完成檢查工作,有特殊情況的,報縣級局分管局長批準后延長至15個工作日。
第十四條 發(fā)票協(xié)查:根據全國稅務協(xié)查信息系統(tǒng)協(xié)查信息分配,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完成協(xié)查。
第十五條 所得稅匯算清繳檢查:針對年度所得稅匯繳工作安排確定的檢查對象,各稅源管理部門根據管轄范圍分配工作任務,并按所得稅匯繳工作要求時限完成。
除第十三、十四、十五條檢查內容外,對其他日常稅收管理內容的檢查,各縣(區(qū))、市局的征管科、稅務分局均應結合實際確定檢查對象并認真組織實施。
第二節(jié) 檢查實施
第十六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稅收征管法》實施。日常檢查實施時,應當出具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并告知被查納稅人檢查的時間、范圍和所需要準備的資料、情況等,稅務檢查人員有責任為被檢查人保守秘密。實施重點檢查(具體范圍由各設區(qū)市局確定)時必須實行雙人下戶。
第十七條 日常檢查可采取審核、調查、詢問、確認或實地檢查的方式進行。
第十八條 日常檢查崗位人員在實施各類日常檢查和進行納稅評估移交案件過程中應如實記錄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涉及的帳簿、記帳憑證、金額以及相關稅收問題等,制鰲端拔竇觳楣ぷ韉贅濉貳<觳榻崾
第2篇 市國稅局直屬分局稅收管理員制度
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稅收管理員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稅收管理,夯實稅收征管工作基礎,明確管理職責,防止“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現象,全面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促進納稅人及時如實申報納稅,結合市本級實際,制定稅收管理員制度。
第二條 稅收管理員是分片(類)管理稅源的工作人員,基本職責是按片(類)負責對納稅戶的稅源管理工作。包括對納稅戶的案頭管理和實地了解納稅戶情況、提供納稅服務和進行必要的核查。
第三條 按照“貼近管理、貼近服務”的要求,依據現有的人員和機構配置,稅收管理實行分片與分類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傮w上企業(yè)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其他納稅人以及各類納稅人的分屬行業(yè)實行分類管理,個體戶按相應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實行分片管理。每一納稅戶的稅收管理責任均有具體的稅收管理員,做到責任到人,管理到戶,誰管理誰負責。
第四條 根據稅務管理的工作職責和納稅戶分片(類)管理原則,稅收管理崗位分為企業(yè)(一般納稅人)管理員、企業(yè)(非一般納稅人)管理員、個體管理員。
第五條 責任區(qū)管理范圍大小或者戶數多少要與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相匹配。
第二章 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職責
第六條 稅收管理員的基本職責:
(一)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咨詢輔導;
(二)掌握所轄稅源戶籍變動情況;
(三)調查核實管戶生產經營、財務核算情況;
(四)核實管戶申報納稅情況;
(五)進行稅款催報催繳;
(六)開展納稅評估及其稅務約談;
(七)提出一般性涉稅違章行為糾正處理意見;
(八)協(xié)助進行發(fā)票管理;
(九)其他相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稅收管理員稅源管理的具體工作職責:
(一)稅收管理員要嚴格按照稅務登記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的各項登記事項,加強登記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及時了解和掌握與戶籍管理相關的各類動態(tài)情況,通過掌握的戶籍管理信息對管戶進行實地核查,核實登記事項的真實性。包括:納稅人生產經營及其財務核算情況;各稅種的核定及其有關資格認定、各類征收方式核定、多元化申報和繳款方式的核準情況;各稅種的申報納稅、稅款滯納及其補繳情況;稅務檢查及其處理、享受減免稅政策及其執(zhí)行情況;納稅人發(fā)票領購資格、品種、數量情況;納稅戶關、停、并、轉、歇業(yè)、失蹤情況;納稅人委托稅務代理情況以及納稅人的銀行開戶、關聯(lián)企業(yè)等情況。
(二)稅收管理員要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依法實施稅源管理措施。及時掌握納稅人與納稅直接相關的情況,定期到納稅人生產經營場所實地了解其產品、原料、庫存、能耗、物耗、銷售、成本、價格、增加值利潤以及企業(yè)人員組成及變動、資金往來、財務狀況、企業(yè)前景等與納稅間接相關的企業(yè)生產經營和財務方面的基本情況。并與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進行核對及邏輯判斷,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問題。
(三)稅收管理員要做好納稅戶的稅源分析監(jiān)控和稅源管理業(yè)務的具體實施,著重做好支柱產業(yè)、重點行業(yè)稅收的關鍵指標及其增減變化的分析監(jiān)控。對重點稅源企業(yè)根據其申報納稅的情況,包括銷售收入、當期申報稅額與上年同期數的對比分析、與同行業(yè)的稅負率對比分析,通過下戶詢問、實地查看、納稅評估等方式,分析稅源變化情況,掌握稅源變化動態(tài),做好稅源監(jiān)控與預測。加強對塊狀經濟、重點行業(yè)稅收調研分析,對行業(yè)稅收管理中的問題提出相應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建議,為分局做好稅源分析工作,強化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提供依據和保障。
第三章 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要求
第一節(jié) 納稅人分類管理
第八條 稅收管理員要對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合理安排工作重點和管理力量,提高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不同類別有針對性地加強管理。具體分成以下幾類:
(一)重點監(jiān)控類。包括年納稅額超過10萬元的重點稅源企業(yè);欠稅企業(yè);有使用農副產品收購發(fā)票或廢舊物資收購發(fā)票抵扣稅額及增值稅即征即退企業(yè);“兩頭在外”的商貿企業(yè);月定額超過30000元的,或者月均發(fā)票使用量達到或超過其稅收定額的個體戶。
(二)強化管理類。稅負異?;蛏陥箐N售收入明顯偏低企業(yè);其他商貿企業(yè);應建帳但未建帳或者建帳不符合要求的企業(yè);有使用發(fā)票的個體定額戶;新登記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yè)或者處在暫認定期、整改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經營起伏大或者生產經營不正常,隨時會發(fā)生關、停、并、轉的納稅戶/p>
(三)一般管理類。重點監(jiān)控和強化管理類以外的納稅戶。
對納稅人的分類工作一般每年的1月
確定一次,中途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個別調整。
第九條 根據納稅人的分類情況,確定不同的管理要求。
重點監(jiān)控類納稅戶:稅收管理員要實時跟蹤、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趨勢,稅收變動情況,執(zhí)行稅收政策和稅收警戒指標、稅源變化等情況,根據各種信息,加強納稅輔導,第一時間處理一般性問題,及時解決普遍性問題,強化細化管理。對定期定額戶在時機成熟時要求健全帳冊,實行查帳征收。
強化管理類納稅戶:稅收管理員每月根據各種掌握的情況,分析企業(yè)在執(zhí)行稅收政策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加強稅收監(jiān)控和對建帳建證的輔導和監(jiān)督,重點實行稅負率警戒線和銷售額警戒線管理,發(fā)現疑問及時警示,監(jiān)督糾正,控制發(fā)票用量。對不正常的納稅人要嚴密關注企業(yè)的生產經營變動情況,嚴格控制發(fā)票使用,必要時停止使用發(fā)票,實行代開監(jiān)開,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杜絕稅收管理死角的形成。對使用發(fā)票的定額戶應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實地調查發(fā)票使用保管情況,宣傳解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輔導其正確保管使用發(fā)票。
一般管理類納稅戶:稅收管理員要在保證上述兩類納稅人的管理的同時,按照稅源管理的基本要求不少于每季或半年巡查掌握納稅戶的生產經營變動情況,做好正常的稅務管理。
第二節(jié) 具體管理要求
第十條 在保證納稅人得到稅務機關統(tǒng)一服務的同時,稅收管理員要做好服務上門和稅法宣傳工作。
對新登記的企業(yè),要在5~7個工作日內下戶向納稅人宣傳相關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進行申報方法、辦稅程序的輔導,及時準確解答納稅人關心的各項涉稅問題。
對重大政策調整和緊急事項要及時逐戶通知到位,確保使納稅人盡快掌握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 稅收管理員要在收到登記部門傳遞過來的稅務登記資料后5~7個工作日內通過所掌握的戶籍管理信息對管戶進行實地核查,核實登記事項的真實性,并對稅務登記部門的初步稅種核定情況進行復核,有差錯的及時改正。
依據工商登記信息,及時通知和督促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辦理稅務登記的,依法進行處理。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fā)生變化的,及時通知其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手續(xù)。要督促納稅人依法亮證經營。
稅收管理員要根據管理的需要及時開展對轄區(qū)的日常巡察,并安排開展全面巡察,全面巡察每年不少于2次,及時發(fā)現未辦稅務登記戶,防止漏征漏管。按照省局考核口徑的稅務登記率要達到100%。
稅收管理員要及時歸納、整理和分析戶籍管理的各類信息,從中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強化和細化管理。要健全戶籍管理檔案,并通過信息化實現納稅人戶籍資料的“一戶式”存儲管理。
第十二條 稅收管理員對列入總局重點監(jiān)控稅源企業(yè)的分戶稅源調查報告每年不少于2篇;對列入省局、市局重點監(jiān)控稅源企業(yè)的分戶稅源調查報告每年不少于1篇。對行業(yè)稅源調研分析或者對行業(yè)稅收管理中的問題提出相應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建議每年不得少于1篇。
第十三條 稅收管理員要加強納稅申報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納稅戶納稅申報的質量。首先做好催報催繳工作。在申報期內做好提醒申報,確保準期納稅申報率達到預定的考核目標;征期結束后對未申報納稅人發(fā)出責令限期申報通知書,并依法做好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未及時入庫稅款的催繳工作,杜絕新欠,積極清理陳欠。
對已經辦理的納稅申報,稅收管理員要根據納稅人的戶籍資料、基礎信息以及各類相關警戒指標,按次對納稅申報真實性做進一步審核評估,及時發(fā)現問題,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不斷提高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審核時要認真比對防偽稅控開票系統(tǒng)報稅銷售額與申報的專用發(fā)票銷售額、防偽認證數與申報專用發(fā)票抵扣數,比對“四小票”(運輸發(fā)票、廢舊物資發(fā)票、農副產品收購票以及海關代征憑證抵扣清單匯總額)與申報表對應抵扣額,其他發(fā)票填開額與申報銷售額等。對輔導期的商貿企業(yè),要認真核對其申報抵扣稅額是否已經通過稽核。同時要重點關注納稅人一定期間的總體增值稅稅負率。對上述相關數據間存在邏輯問題或者稅負率明顯偏低的納稅人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疑問核查表》(附表1)作進一步核實處理。
對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審核時要注意比對其日常普通發(fā)票開具金額與納稅申報的金額、企業(yè)的生產經營規(guī)模與其納稅申報的金額等方面的合理性。認真核定、修正其申報警戒線。對相關數據間存在邏輯問題或者申報的銷售額低于申報警戒線的納稅人填寫《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申報疑問核查表》(附表2)作進一步核實處理。
對所得稅納稅申報,要比對主表與附表相關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以及同行業(yè)或者類似行業(yè)的利潤水平。對增值稅企業(yè),還要注意及時
對其增值稅申報銷售金額與所得稅申報的全部銷售收入;對營業(yè)稅企業(yè),要及時掌握其營業(yè)稅申報計稅金額與所得稅申報收入比對。對相關指標異?;蛘呦嚓P數據間有邏輯疑問的納稅人填寫《納稅人所得稅申報疑問核查表》(附表3)作進一步核實處理。
各項申報疑問,在聽取納稅戶的解釋和進行必要的核查后,得出核查結論。納稅人理由充足,核查相符的,得出無問題結論;納稅人存在問題,但問題是由于納稅人非主觀故意的失誤造成的,稅收管理員協(xié)助納稅人改正;納稅人涉嫌故意偷逃稅款的,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條款和其他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四條 加強普通發(fā)票使用的管理,做好發(fā)票使用戶的日常輔導和管理工作。對初次領購發(fā)票的納稅人,10個工作日內到實地了解納稅人發(fā)票的保管、開具情況,輔導其正確開具發(fā)票,告知發(fā)票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具體要求。在使用過程中,還應不定期進行輔導和核查。對一次領購使用時間超過3個月的,要進一步了解納稅人的相關生產經營情況和發(fā)票的保管使用情況,消除發(fā)票使用隱患。
要按照上級的要求做好防偽稅控普通發(fā)票、有獎發(fā)票以及稅控收款機的推廣應用工作。
第十五條 要根據稅收法律法規(guī)、稅源宏觀數據、稅負變化信息和納稅人戶籍資料,結合企業(yè)生產經營狀況及行業(yè)指標的橫向分析和歷史指標的縱向分析,利用信息化數據集中和“一戶式”信息管理的優(yōu)勢,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判斷。對主要指標異常的,要及時移交評估檢查部門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納稅評估。
第十六條 在稅源管理中發(fā)現納稅人有需要進行核實的問題,以普通下戶調查方式難以取得準確、有效的數據資料,需要向納稅人調取查閱帳簿、實地盤貨對帳的,要及時移交評估檢查部門進行日常檢查。
第三節(jié) 工作規(guī)范
第十七條 年初各科室要分別制訂稅收管理員下戶的工作計劃,稅收管理員下戶調查輔導或者核查有關事項等各項稅源管理事務時要按照計劃執(zhí)行,下戶前要填寫《稅源管理下戶報告表》(附表4)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各科室要按季報告計劃執(zhí)行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年度計劃。
第十八條 稅收管理員下戶時必須著裝,核查要有詳細記錄,根據稅源管理的基本要求填寫《稅源管理下戶調查工作底稿》(附表5)。對需要核對項目已有相關表格的,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轉正、年審,納稅人申報疑問的核查等,可以以審批表或者審核表代替工作底稿。所獲稅源信息要記錄歸檔,實行共享,條件成熟時有關信息要全部錄入計算機,實現“一戶式”存儲管理。
第十九條 稅收管理員下戶執(zhí)行各項稅源管理事務時,發(fā)現納稅人存在可能涉及達到立案標準的“偷逃抗騙”稅、現行稅收政策和涉稅指標、標準有疑問或漏洞等重大情況和重大問題時必須及時報告,填寫《重大情況和重大問題報告單》(附表6),根據性質和處理權限由科室或分局集體研究決定處理方案,對不能解決的稅收管理疑難問題逐級上報。對已確定的重大情況或重大問題,稅收管理員要定期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稅收管理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動向。
第二十條 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稅收管理中發(fā)生依法需要回避的情形,應及時向單位報告申請回避。
第四章 稅收管理員的監(jiān)督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稅收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準接受納稅戶的宴請和擅自參加納稅戶邀請的各種慶典以及外出考察、參觀等活動;不準接受納稅戶的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不準到納稅戶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不準利用職權向納稅戶壓價購買商品或者賒欠貨款;不準利用職權向納稅戶借錢借物或者無償占用其財物;不準在納稅戶中入股分紅等。
實行稅收管理員廉政反饋制度,分局每年年底組織全部或者部分納稅人對其稅收管理員執(zhí)行廉政制度以及提供納稅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調查反饋。由納稅人填寫《稅收管理員__年度廉政及服務情況反饋表》(附表7),對納稅評估下戶核查及涉及向納稅人調取帳簿、實地盤貨對帳的日常檢查,應由納稅人按次填寫反饋。反饋的方式應主要以郵寄或者網絡等形式回復。
第二十二條 科室每月組織稅收管理員業(yè)務學習不少于2次,學習要有詳細記錄,作為科室考核的依據之一。分局每年對稅收管理員組織1~2次綜合業(yè)務培訓,并定于每年的11~12月份組織崗位業(yè)務考試。以切實提高稅收管理員的稅收業(yè)務水平、財務會計水平、計算機應用水平和數據分析能力,使之成為稅源管理方面的專門人才。
第二十三條 稅收管理員實行定期輪換制度。稅收管理崗位每年年初組織輪換一次,輪換面50%。每一稅收管理員2年應輪換一次。
第五章 稅收管理員的考核
第二十四條 根據工作業(yè)績、業(yè)務水平、社會評價等因素對稅收管理員進行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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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考核實行“平時計分,按年評價”的方法,每年年初給予起評分100分,根據當年的考核情況給予加分或者減分,年終匯總得分確定考核的成績??己说某煽冏鳛閸徫惠啌Q、公務員考核等工作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五條 稅收管理員有下列情況的酌情加分:
(一)認真開展稅源調研,稅源調查分析報告或者加強管理的措施和建議受到肯定并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的;
(二)積極幫助納稅人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困難,提出促進企業(yè)發(fā)展的良好建議得到采納,收到良好的社會評價,相關事跡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上報導的;
(三)參加分局崗位業(yè)務考試,成績在前三名,或者參加市級以上考試,成績在前十名的;
(四)工作認真負責,成績顯著,或者在管理中發(fā)現重大案源線索,查獲大要案,受到省局嘉獎以上表彰的;
(五)其它在管理工作中樹立國稅形象的行為,經分局討論確實可以加分的。
第二十六條 稅收管理員的管戶中有下列情況的每戶(次)扣考核分1分:
(一)未按分類管理的標準對全部管戶進行分類或者調整類別;
(二)對新登記戶未按規(guī)定做好上門服務及稅法宣傳工作;
(三)重大政策調整或者緊急事項未及時通知相關納稅人;
(四)稅種核定有誤,未及時發(fā)現或者未及時改正;
(五)未按規(guī)定開展日常巡查,管片內發(fā)生漏征漏管情況的;
(六)納稅人戶籍管理檔案不完整或者未按要求將納稅人的戶籍資料實行“一戶式”存儲的;
(七)未按要求對發(fā)票使用戶進行輔導或者核查的;
(八)未按規(guī)定要求納稅人反饋廉政及服務情況的。
第二十七條 稅收管理員發(fā)生下列情況每次扣考核分1分:
(一)單月登記率未達到100%的;
(二)單月準期申報率未達到預定考核目標的;
(三)未按要求掌握一般管理類納稅戶戶籍情況及生產經營變動情況;
(四)未按規(guī)定完成分戶稅源調查報告或者行業(yè)稅源分析的;
(五)未按要求對發(fā)票使用戶進行輔導或者核查的;
(六)下戶前未按要求報告,擅自下戶的;
(七)下戶時未按要求記錄核查情況或者未將記錄歸檔及納入“一戶式”管理的;
(八)無正當理由未參加科室業(yè)務學習的。
第二十八條 稅收管理員發(fā)生下列情況每次扣考核分2分:
(一)未按規(guī)定次數進行全面巡查的;
(二)下戶時發(fā)現重大情況和重大問題未及時報告的;
(三)未按要求掌握強化管理類納稅戶戶籍情況及生產經營變動情況;
(四)日常管理中未依法申請回避的;
(五)納稅人納稅申報存在疑問未按規(guī)定制作疑點表并進行調查核實的;
(六)無正當理由未參加綜合業(yè)務培訓的。
第二十九條 稅收管理員發(fā)生下列情況每次扣考核分5分:
(一)納稅人納稅申報存在疑問未按規(guī)定制作疑點表并進行調查核實,導致稅款流失的;
(二)未按要求對發(fā)票使用戶進行輔導或者核查,導致發(fā)票流失或者發(fā)生涉票違章案件的;
(三)未按要求掌握重點監(jiān)控類納稅戶戶籍情況及生產經營變動情況;
(四)發(fā)生違反廉政建設有關規(guī)定的;
(五)參加崗位業(yè)務考試,成績不合格的。
第三十條 專管戶有下列情況的,調離管理員工作崗位:
(一)管理責任不落實,不具體了解管戶的真實情況,管戶中發(fā)生偷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重大偷稅行為或者少繳稅款100萬元以上,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其他用于抵扣的發(fā)票,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情況,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采用相同違法手段延續(xù)時間超過1年的(以上情況由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管理中自行發(fā)現案源線索,并移送稽查部門查出的除外);
(二)管片中存在漏征漏管戶,占其總管戶的10%以上的;
(三)故意刁難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
(四)幫助企業(yè)弄虛作假偷逃稅款的;
(五)未按規(guī)定為納稅人的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保密,造成納稅人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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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稅收管理員制度
(六)崗位業(yè)務考試不及格,經補考仍未通過的;
(七)因各種原因失去執(zhí)法資格的;
(八)征管工作嚴重失誤或者違反廉政建設規(guī)定,給國稅形象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實施前的操作方法或者操作慣例與本制度不符的,適用于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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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中的“以上”、“以下”、“日內”,均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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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_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為加強區(qū)局計算機設備配置和網絡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設備資金,提高設備利用效率,保證計算機網絡的穩(wěn)定、高效、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分局稅收中心工作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設備器材的配備及管理
(一)、區(qū)局信息中心負責分局計算機及配套器材的選型、購置和分配,統(tǒng)一管理全局計算機設備和有關附件,對各單位計算機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評比。
(二)、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應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及配套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建立設備檔案,登記設備的型號、配置等信息;記載計算機硬件運行情況和故障次數及原因、維修內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證必要的維修力量和相應的維修資金用于計算機及器材設備的維修,每年對計算機設備及管理工作進行一至兩次檢查,及時維修硬件故障,解決管理上的問題。
(四)、要加強計算機病毒防范措施,每臺計算機都要安裝防、殺毒軟件,并定期升級病毒庫。不得隨意使用外來軟盤或運行來歷不明的軟件,發(fā)現計算機病毒應迅速與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聯(lián)系及時解決。
三、網絡管理
(一)、信息中心負責對微波通訊、幀中繼通訊和服務器、集線器等網絡設備進行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維護,保證區(qū)局主干網絡穩(wěn)定運轉。
(二)、信息中心負責對區(qū)局每臺上網微機安裝網卡,設置網關和ip地址,各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網關、ip地址。
(三)、各單位操作人員對網絡運行中出現的故障應認真記載其故障現象,及時向信息中心反映。
四、機房管理
(一)、計算機用電不能與其他大功率電動設備共用一相線路,不能在計算機接線插座上連接電扇、空調、電暖器等電器設備。接線要按照“左零線,右火線,中間地線”的規(guī)定,且必須接好地線。
(二)、機房要注意防火,配備好防火設施。
(三)、機房內要注意防鼠害,鋪設重要設備的電源線、網線要用塑膠套管保護。
(四)、機房內嚴禁放置復印機。
(五)、室內溫度一般要保持在攝氏15―35度,相對濕度為40%―60%。
(六)、機房要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要求設計,由專業(yè)施工隊伍施工,機房建設的設計圖紙和使用書須經過分局審批。竣工后,由分局信息中心組織專業(yè)人員一起驗收。
(七)、進入機房時,必須換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機房內嚴禁帶入任何食品,嚴禁抽煙、吃東西。
(八)、嚴格實行上機操作制度,認真記錄機器運行情況和作業(yè)內容,嚴禁玩電子游戲和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九)、保證設備清潔衛(wèi)生,經常清理打掃機器表面,定期用計算機專用清洗劑擦拭。
(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計算機存儲、打印的各類保密資料,要嚴格管理,不得外傳,作廢的資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時銷毀,并定期作好各種數據的備份工作。
(十一)、機器出現故障,應立即關閉電源,保持原狀,由專門人員進行維修,并填寫故障維修登記卡。不準擅自拆卸機房內的設備。在離開機房前,必須關好所有機器的電源,蓋好防塵罩,關好門窗。
11、安裝微機或工作站的辦公室必須配備ups電源。開電源順序為:先開ups電源,再開顯示器,打印機,再開主機電源。關電源順序為:先關主機電源,再關顯示器、打印機,再關ups電源。
12、征收大廳的工作間,各科、所的工作間,參照機房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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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_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為加強計算機耗材領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給,切實減少浪費,提高利用效率,確保分局計算機網絡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耗材的內容
計算機耗材是指除計算機硬件設備以外,日常工作應用中經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體包括打印機色帶、色帶架、噴墨打印機墨盒、打印紙(單層、雙層等)、軟盤以及計算機專用清洗劑等。
二、計算機耗材的管理
區(qū)局信息中心負責全局計算機耗材的購置、組織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據各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型號、數量,做好資金預算,保證必要的資金供給。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賬簿進行核算,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登記耗材的購進與發(fā)放數量,并定期進行盤存。
(三)、根據各單位硬件設備的需求,確定計算機耗材的型號與數量,保證及時供給。
三、計算機耗材的領用
(一)、各科、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計算機耗材的領用、分發(fā)和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計算機管理人員,應對本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類型、數量進行登記,確定對應型號與所需的數量,報信息中心備案。
(三)、信息中心根據各單位計算機數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計算機耗材領用量,實行定期定量發(fā)放。
(四)、特殊型號的計算機耗材,如噴墨打印機墨盒等,應提前在信息中心備案,以便及時組織,保證供給。
(五)、噴墨打印機墨盒、針式打印機色帶架的領用,必須驗舊換新。
(七)、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量使用計算機耗材時,有關單位應在領用耗時書面說明原因,報信息中心核定后組織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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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縣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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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計算機耗材領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給,切實減少浪費,提高利用效率,確保分局計算機網絡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耗材的內容
計算機耗材是指除計算機硬件設備以外,日常工作應用中經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體包括打印機色帶、色帶架、噴墨打印機墨盒、打印紙(單層、雙層等)、軟盤以及計算機專用清洗劑等。
二、計算機耗材的管理
區(qū)局信息中心負責全局計算機耗材的購置、組織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據各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型號、數量,做好資金預算,保證必要的資金供給。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賬簿進行核算,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登記耗材的購進與發(fā)放數量,并定期進行盤存。
(三)、根據各單位硬件設備的需求,確定計算機耗材的型號與數量,保證及時供給。
三、計算機耗材的領用
(一)、各科、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計算機耗材的領用、分發(fā)和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計算機管理人員,應對本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類型、數量進行登記,確定對應型號與所需的數量,報信息中心備案。
(三)、信息中心根據各單位計算機數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計算機耗材領用量,實行定期定量發(fā)放。
(四)、特殊型號的計算機耗材,如噴墨打印機墨盒等,應提前在信息中心備案,以便及時組織,保證供給。
(五)、噴墨打印機墨盒、針式打印機色帶架的領用,必須驗舊換新。
(七)、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量使用計算機耗材時,有關單位應在領用耗時書面說明原因,報信息中心核定后組織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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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縣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_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為加強區(qū)局計算機設備配置和網絡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設備資金,提高設備利用效率,保證計算機網絡的穩(wěn)定、高效、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分局稅收中心工作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設備器材的配備及管理
(一)、區(qū)局信息中心負責分局計算機及配套器材的選型、購置和分配,統(tǒng)一管理全局計算機設備和有關附件,對各單位計算機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評比。
(二)、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應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及配套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建立設備檔案,登記設備的型號、配置等信息;記載計算機硬件運行情況和故障次數及原因、維修內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證必要的維修力量和相應的維修資金用于計算機及器材設備的維修,每年對計算機設備及管理工作進行一至兩次檢查,及時維修硬件故障,解決管理上的問題。
(四)、要加強計算機病毒防范措施,每臺計算機都要安裝防、殺毒軟件,并定期升級病毒庫。不得隨意使用外來軟盤或運行來歷不明的軟件,發(fā)現計算機病毒應迅速與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聯(lián)系及時解決。
三、網絡管理
(一)、信息中心負責對微波通訊、幀中繼通訊和服務器、集線器等網絡設備進行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維護,保證區(qū)局主干網絡穩(wěn)定運轉。
(二)、信息中心負責對區(qū)局每臺上網微機安裝網卡,設置網關和ip地址,各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網關、ip地址。
(三)、各單位操作人員對網絡運行中出現的故障應認真記載其故障現象,及時向信息中心反映。
四、機房管理
(一)、計算機用電不能與其他大功率電動設備共用一相線路,不能在計算機接線插座上連接電扇、空調、電暖器等電器設備。接線要按照“左零線,右火線,中間地線”的規(guī)定,且必須接好地線。
(二)、機房要注意防火,配備好防火設施。
(三)、機房內要注意防鼠害,鋪設重要設備的電源線、網線要用塑膠套管保護。
(四)、機房內嚴禁放置復印機。
(五)、室內溫度一般要保持在攝氏15―35度,相對濕度為40%―60%。
(六)、機房要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要求設計,由專業(yè)施工隊伍施工,機房建設的設計圖紙和使用書須經過分局審批??⒐ず?由分局信息中心組織專業(yè)人員一起驗收。
(七)、進入機房時,必須換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機房內嚴禁帶入任何食品,嚴禁抽煙、吃東西。
(八)、嚴格實行上機操作制度,認真記錄機器運行情況和作業(yè)內容,嚴禁玩電子游戲和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九)、保證設備清潔衛(wèi)生,經常清理打掃機器表面,定期用計算機專用清洗劑擦拭。
(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計算機存儲、打印的各類保密資料,要嚴格管理,不得外傳,作廢的資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時銷毀,并定期作好各種數據的備份工作。
(十一)、機器出現故障,應立即關閉電源,保持原狀,由專門人員進行維修,并填寫故障維修登記卡。不準擅自拆卸機房內的設備。在離開機房前,必須關好所有機器的電源,蓋好防塵罩,關好門窗。
11、安裝微機或工作站的辦公室必須配備ups電源。開電源順序為:先開ups電源,再開顯示器,打印機,再開主機電源。關電源順序為:先關主機電源,再關顯示器、打印機,再關ups電源。
12、征收大廳的工作間,各科、所的工作間,參照機房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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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區(qū)國稅局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
國稅局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
國稅局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稅收征管和執(zhí)法服務,不斷改進和提高稅收征管質量,鞏固國稅系統(tǒng)的良好形象,更好地適應稅收工作法制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據稅收法律、法規(guī)以及現行稅收工作流程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系統(tǒng)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根據《稅收質量管理體系》的基本原則,確立以質量方針為指導,以質量目標為中心,以全員參與為基礎,以過程控制為重點,以滿足內部管理和上級要求、實現本級工作目標為目的,保證工作程序規(guī)范,執(zhí)法到位,服務高效。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局對基層局的考核,各基層局的考核可以此為依據,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市局所屬各事業(yè)單位的考核另行發(fā)文。
按照工作程序化、信息網絡化、辦公無紙化的要求,本辦法實行微機化監(jiān)控和考核。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四條 市局考核機構的設置
1.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由市局局長擔任考核委員會主任,成員由市局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組成,負責全系統(tǒng)目標管理考核的領導和綜合考評工作。
2.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在市局考核委員會的領導下工作,由市局分管局長為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為市局機關有關處室負責人。
3.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在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領導下工作,負責質量目標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市局辦公室為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的辦事機構。
第五條 基層考核機構的設置
(一)各單位要成立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在辦公室內設置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并賦予相應的職位、職權、職責,形成目標管理網絡,實行統(tǒng)一的指揮協(xié)調。
(二)各級辦公室要發(fā)揮好組織協(xié)調、督查指導作用,認真抓好目標管理考核的基礎性建設工作,保證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三章 引用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
第六條 引用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guī);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政處罰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政復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
5.《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征管質量考核暫行辦法》
6.《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組織收入工作考核辦法》
7.《山東省國稅系統(tǒng)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8.《山東省國稅稽查2000年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9.《青島市國稅系統(tǒng)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
10.《青島市國稅局責任連帶實施辦法》
11.《關于在全系統(tǒng)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見》
12.《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內部管理文件匯編》
13.《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政務公開內容》
14.《青島市國家稅務局財務規(guī)章制度選編》
15.《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組織人事工作文件匯編》
16.《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公文處理辦法》
17.《青島市國家稅務局信訪工作辦法》
18.《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fā)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19.《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fā)檔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第四章 管理目標及考核保障
第七條市局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要充分體現質量管理體系過程控制的運行特點,并與上級機關的工作要求和考核目標緊密結合。考核內容分為“共同目標”和“職責目標”兩大類,對全系統(tǒng)實行全面的規(guī)范管理,主要體現在以下八個方面:
1.稅收收入目標。組織收入是稅務部門的中心工作,是稅收執(zhí)法和征管工作成果的最終體現。因此,稅收工作目標包括加強計劃管理,保證稅款均衡入庫和控制欠稅。
2.稅收征管目標。稅收征管是貫徹稅收法律法規(guī)、實現稅收計劃、組織和征收稅款入庫的一系列有目的的管理活動。稅收征管是稅務管理的核心,其內容包括加強征管基礎建設,完善征管手段和征管機制等。
3.稅收執(zhí)法目標。稅收執(zhí)法是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貫徹落實到位的監(jiān)督、控制、調整的過程,是征納雙方共同遵守的依據和規(guī)則。其內容包括稅收政策的到位,征管程序的到位,征管組織和人的思想行為的到位。
4.稅務稽查目標。稅務稽查是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對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的活動,要依據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通過目標管理,充分體現“打擊性稽查”的力度,規(guī)范選案、稽查、審理、執(zhí)行的運行程序。
5.計算機管理目標。利用計算機網絡對稅收業(yè)務管理和辦公全過程實施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計算機管理目標主要包括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資料數據的真實可靠性及專業(yè)基本知識的培訓。
6.文明辦稅目標。通過落實優(yōu)質服務舉措,竭誠為納稅人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辦稅服務,督促稅務人員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和辦稅服務承諾,體現公正、公開、廉潔、高效的服務要求。
7.隊伍建設目標。通過建立監(jiān)督制約機制,確保稅務人員素質不斷提高。隊伍建設目標包括政治思想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8.行政管理目標。建立健全涵蓋行政、事務管理諸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確保各項工作的運轉有序。行政管理目標主要包括經費、資產、財裝、政務管理以及環(huán)境建設等。
第八條本辦法采用過程控制的方法,以提高目標管理的有效性,通過考核辦法制定程序、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程序、考核檔案控制程序、考核復議程序和考核軟件控制程序,滿足考核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其具體內容按照《市局機關工作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程序執(zhí)行。
第九條 為確保目標管理體系的有效運作,市局考核委員會負責提供必要的、相應工作所必需的資源,主要根據考核工作需要或考核實際工作安排以及改進目標管理考核手段、方法所需的資源配置需求。
第十條考核人員的培訓。對從事考核工作的人員進行適當的教育培訓,滿足目標考核需求。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一)稅收法律法規(guī)培訓;
(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
(三)職業(yè)道德素質的教育。
第十一條 考核基礎設施。市局為確保稅收管理目標管理的考核能夠滿足工作程序的需要,確定、提供、維護所需的考核基礎基礎設施如下:
(一)必要的工作場所和相關的設施;
(二)過程設備:包括計算機等硬件、稅收征管軟件、稅收法規(guī)軟件、稅務教育軟件、考核軟件等;
(三)支持性服務:包括電話、傳真、網絡等。
第十二條 本機關人員的培訓和基礎設施的添置、審批和維護保養(yǎng),按照《市局機關工作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程序執(zhí)行。
第五章 考核辦法及計分標準
第十三條 考評方案的確定:市局辦公室按照考核方案制定程序,負責制定年度考評計劃,經目標管理考核小組批準后實施。各處室應確定一名考核人員,并在處長的領導下認真負責地進行目標管理考核的實施,考核要客觀、公正、全面,考核人員應進行一定的培訓,以保證考核的落實。
第十四條 考評的范圍、頻次和方法:考評范圍包括各單位完成目標的全部活動;市局考核機構按照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程序實施考核,每次考核由市局考核辦根據考核要求編制考核計劃,組織考核人員按計劃和檢查表進行考核,做好考核記錄。
第十五條 考核結果的反饋及處置:對考核事實準確的問題,考核責任部門要開具考核報告,經考核人員和被考評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報市局考核辦,轉被考核單位并提出整改意見??己祟I導小組負責人委派考核辦對糾正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第十六條考核名次的確定。市局考核辦對季度、年度考核指標以及評估性考核匯總后,按照考核結果排出考核名次,報市局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研究確定,考核前七名為市局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
凡連續(xù)兩年目標管理考核最后一名且未達到達標分值(900分)的單位,對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成員給予誡勉。
第十七條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微機數控考核。對數控指標的考核以征管系統(tǒng)提供的數據作為考核依據,并直接從征管系統(tǒng)中提取。數控系列實行“零基累分考核”,即所有考核指標以零為基礎,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計疊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許目標值>1(以8%為上限)。
對需要進行實地抽查考核的,按照目標性考核的程序執(zhí)行,對有關責任處室通過稅收征管報表、稅收會統(tǒng)報表以及各種工作臺帳、日常工作記錄等進行考核,應于考核期結束后3日內或市局考核辦另發(fā)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報市局考核機構。
(二)目標性考核。對稅收收入目標、稅收征管目標、稅收執(zhí)法目標、稅務稽查目標和計算機應用目標中非數控指標的考核仍實行以分值作為目標值,并以扣分多少衡量業(yè)績的方法。各考核責任處室按照分管的考核內容,制定年度考核計劃,內容主要包括檢查重點、檢查時間、發(fā)現問題、檢查考核結果等,并于檢查結束后3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市局考核機構。
(三)評估性考核
1.市局處室評估。凡是在考核年度內完成本系列目標,且未發(fā)生考核標準中“特別扣分”項目的,由有關處室按完成目標的工作質量予以評估,評估分為優(yōu)、良、一般三級,優(yōu)為滿分,良、一般依次遞減5%。有關考核責任處室應加強對被考核單位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對于發(fā)現問題應隨時記錄在案,作為年終進行綜合考評的基本依據,并于考核年度結束后5日內將評估考核得分情況報市局考核機構。
2.局領導綜合考評。市局考核委員會各成員于每年考核期結束后對各單位完成質量目標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內容不超過評估性考核范圍,市局考核辦應于每年的考核期結束后將評估表發(fā)至局領導,并于次年的15日內將評估情況及考核得分情況進行匯總。考核檔次分為優(yōu)、良、一般三級,優(yōu)為滿分,良、一般依次遞減5%。
(四)執(zhí)法檢查與辦稅服務考核
1.執(zhí)法檢查、復查。其考核內容主要以市局“關于進一步開展稅收執(zhí)法檢查工作的意見”為依據,有關處室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執(zhí)法檢查、復查計劃,同時,負責執(zhí)法檢查、復查的處室根據計劃對有關部門基層局實施檢查,并按扣分制或評估制的使用范圍進行考核計分。檢查結束后,將檢查過程、發(fā)現問題、處理結果報市局考核機構。
2.服務質量考核。主要適用于文明辦稅部分,以市局《關于開展創(chuàng)建最佳辦稅服務廳活動的通知》和《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政務公開內容》為依據,由市局考核機構和有關處室采用明查暗訪的方式進行考核,具體辦法按照考核標準的“共同目標”執(zhí)行。
(五)隨機抽查考核。適用于目標管理考核的全部內容。通過抽查考核,發(fā)現和糾正工作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進一步提高國稅部門的綜合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己艘罁浴肚鄭u市國家稅務局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為依據,凡是適用扣分制的,依據有關條款予以扣分;凡是適用于評估制的,每次抽查結果作為年終綜合評估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十八條 考核計分
(一)本辦法實行1000分制考核,其中“共同目標”300分,“職責目標”700分。每個考核項目扣分不保底,扣完為止,獎分不得超過基本分的8%。(具體各項分值見附表)
(二)“零基累分考核”的計分?!傲慊鄯挚己恕钡挠嫹址椒ㄍ到y(tǒng)考核一樣,即所有實行速率化考核的考核指標以零為基礎,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計疊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許目標值>1(以8個百分點為上限)。
(四)扣分制考核計分。對不實行速率化考核的其他考核指標采取在標準分基礎上實行扣分,每個項目的扣分總和不超過標準分值,超出部分不再負扣,也不結轉下期繼續(xù)扣分。
(五)評估性考核計分。按第16條第3款執(zhí)行。
第六章 責任追究與考核監(jiān)督
第十九條 考核責任追究。按照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在全系統(tǒng)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見》的規(guī)定,對涉及稅收執(zhí)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責任追究,其追究程序和具體內容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第二十條 稅務人員在稅收執(zhí)法行為中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有關程序對直接責任單位或責任領導給予責任追究,被追究的直接責任單位可以按照市局責任追究的范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責任追究。
1.在征收環(huán)節(jié)對稅款的征收、入庫、上解、提退等出現應征不征,征過頭稅或收人情稅、關系稅;混淆入庫級次,截留、轉引稅款;違規(guī)開設稅款過渡帳戶,貪污挪用稅款;擅自制定提退政策,超標準、超范圍提取代征手續(xù)費,巧立名目提退稅款等問題的。
2.在管理環(huán)節(jié)對稅務登記、發(fā)票管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所得稅匯算清繳、出口退稅審批、減免、緩稅審批、停歇業(yè)戶管理、帳簿憑證管理、規(guī)范性文件的會簽把關、復審、復查等出現內外勾結參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騙取出口退稅,明緩實欠、明欠實免以及損害納稅人權益等問題的。
3.在稽查環(huán)節(jié)對選案、檢查、審理、執(zhí)行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出現人情選案,選而不查,查而不報,查多報少,追繳稅款不及時,不依法加征滯納金,應罰不罰,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等問題的。
第二十一條 稅務人員在行政管理行為中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第二十條的有關程序對直接責任單位和有關領導及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責任追究。
1.在人事管理環(huán)節(jié)對人員錄用、干部任免、職務晉升、編制審批、人員調配、外事管理等人事工作中失職失察,甚至買官賣官等問題的。
2.在財、物管理環(huán)節(jié)對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使用、基建工程、服裝制作、票證印制的管理、稅控設備的配置、大宗物品的采購、使用、管理,以及房產使用管理等方面資金失控、亂批亂支、揮霍浪費公款;亂拉資金、物資搞基建和福利;為企業(yè)、個體戶經商辦企業(yè)擔保;收受回扣等問題的。
3.在日常工作督查、文秘、檔案等政務管理和后勤服務、后勤保障等事務管理環(huán)節(jié)等環(huán)節(jié)出現違反制度和規(guī)定行為造成后果的。
第二十二條 考核復議。
(一)基層局對于考核結果有異議,或認為市局的考核標準和尺度有問題,可通過該程序提請市局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二)考核辦根據基層提報的復議內容,制定核復議計劃,內容包括復議的目的和范圍、日程安排、復議的依據和復議的方法和程序等,包經考核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執(zhí)行。
(三)考核復議準備。為有效地完成復議工作,復議組應認真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熟悉掌握復議的考核檔案、證明資料、考核標準等文件;了解和掌握被復議單位存在的問題,確定復議重點。
2.編制復議日程表,確定分工,經考核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提前一天通知被復議單位。
3.考核復議員按各自分工編制檢查表,準備考核復議提綱。考核復議表由組長審核。
(四)考核復議實施??己藦妥h按下列程序實施:
1.復議實施。復議組按照事先確定的復議計劃,通過檢查文件和記錄進行實地檢查。如果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即使不在復議計劃之內,也要予以記錄并進行調查。復議結束后,復議組應對所發(fā)現的問題向該部門負責人交換意見,請其確認并保持相應的記錄。當復議發(fā)現的問題復議員與被復議單位的意見不一致時,由考核領導小組組長進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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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
bsp; 2.復議匯總。復議結束后,復議組長負責召開復議組會議,匯總復議資料,確定存在問題,對復議發(fā)現的每個問題由相關復議員進行書面匯報,并由復議組長歸納復議組意見,準備反饋意見。
3.復議反饋。由復議組向被復議單位進行反饋,反饋主要是說明復議涉及的范圍及具體的復議結果,報告考核復議發(fā)現問題及其事實證據,提出糾正、預防措施要求。
4.復議報告。復議報告在復議后一周內完成,主要內容有復議的目的和范圍、復議日期、依據的有關文件、發(fā)現的問題及復議結論。復議報告經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簽字批準生效。
第二十三條 考核人員在履行工作監(jiān)督、檢查、考評職責時發(fā)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或標識,按照職責權限做出評價和處置,監(jiān)督和驗證糾正、糾正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和有效性。
第二十四條市局考核委員會負責對重大問題的評價和處置,市局考核辦負責糾正措施執(zhí)行情況和有效性的驗證。
第二十五條 數據統(tǒng)計與分析
1.市局考核責任部門對完成質量目標過程中的有關數據要進行統(tǒng)計分析,使目標管理工作持續(xù)改進。
2.各基層局按季對各項稅收管理工作的執(zhí)行結果進行統(tǒng)計分析。
3.各處室按年度對稅收管理的總體水平及發(fā)展趨勢進行預測分析,每考核年度結束后提出分析報告。
4.對考核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由相關責任部門分析原因,提出并實施糾正措施,市局考核辦負責跟蹤驗證,并對糾正措施進行考評。
5.根據對考評結果、質量記錄以及外來信息的分析結果,確定潛在的問題及原因,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問題的發(fā)生。各基層局對于采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而導致考核文件的更改,按第7章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對考核文件的管理使用依據《市局機關工作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局考核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特別加分、特別扣分和考核責任連帶及年終一次性考核指標以年度考核期為準,其它考核指標的數據采集自第二季度起施行,此前執(zhí)行的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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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國稅大樓衛(wèi)生消殺管理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
國稅大樓衛(wèi)生消殺管理作業(yè)規(guī)程
1、目的
規(guī)范大樓衛(wèi)生消殺工作程序,凈化大樓環(huán)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國稅大樓物業(yè)管轄區(qū)內衛(wèi)生消殺工作的管理。
3、職責
(1)保潔部主管負責衛(wèi)生消殺工作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質量監(jiān)控。
(2)保潔部領班負責協(xié)助主管組織實施檢查衛(wèi)生消殺工作。
(3)保潔員負責依照本規(guī)程進行具體衛(wèi)生消殺工作。
工作程序:
衛(wèi)生消殺工作計劃的制定
(1)保潔部主管應根據季節(jié),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衛(wèi)生消殺工作計劃。
(2)消殺工作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a. 消殺對象;
b.消殺區(qū)域;
c. 消殺方式選擇與藥物選擇;
d. 消殺費用預算。
滅蚊、蠅、蟑螂工作
1、每年夏季每天進行一次來蟲消殺,秋春兩季每三天進行一次滅蟲消殺。
2、消殺區(qū)域:
(1)大樓各層的梯口、梯間、通道、工作間、公共衛(wèi)生間等。
(2)垃圾箱、垃圾房、化糞池、下水道等。
消殺藥品:敵敵畏、滅害靈、敵百蟲等藥物噴灑劑。
3、消殺方式:
消殺方式通常選用噴灑方式進行。
噴殺操作要點:
(1)室內噴殺時不要將藥液噴在扶手、門等客人常觸摸的地方。
(2)不要將藥水噴在餐具等生活用品上。
(3)不要在客人出入高峰期噴藥。
(4)噴殺時要在上風頭,勿站在下風頭。
滅鼠:
1、滅鼠工作每季度應進行一次。
2、滅鼠區(qū)域:大樓內外老鼠常出沒的區(qū)域。
3、滅鼠方法:主要采取投放鼠藥和粘鼠膠。
4、藥物的投放:
(1)投放藥物時,操作人員應戴上口罩、膠手套等防護工具。
(2)將鼠藥成堆放在紙片上。
(3)投放地應選擇角落等較隱蔽處。
(4)投放地必須掛上明顯的文字標識。
(5)投放一周后應撤回藥物。
(6)投放藥放1-10天內應注意拾死鼠。
消殺工作的管理
(1)消殺工作前,主管必須詳盡告訴作業(yè)人員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2)消殺工作中應有專人負責指導、檢查。
(3)消殺工作完成后應做好詳細的消殺記錄,并存檔留存。
消殺服務記錄表
年月日
項目
記錄
地點
滅蚊蠅、
蟑螂
滅鼠
死鼠數量
消殺人
監(jiān)督人
備注
噴藥
投藥
放藥
堵洞
垃圾中轉站
污雨水井
化糞池內
管道、管井
沉沙井
綠地
樓道
車庫
食堂
地下室
設備房
倉庫
銀行
制表: 部門主管:
說明:1、對當天已做的項目及地點用√表示,未做的項目用×表示。
2、清潔主管負責監(jiān)督、填寫此表,管理處保存1年。
第9篇 z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_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為加強區(qū)局計算機設備配置和網絡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設備資金,提高設備利用效率,保證計算機網絡的穩(wěn)定、高效、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分局稅收中心工作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設備器材的配備及管理
(一)、區(qū)局信息中心負責分局計算機及配套器材的選型、購置和分配,統(tǒng)一管理全局計算機設備和有關附件,對各單位計算機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評比。
(二)、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應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及配套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建立設備檔案,登記設備的型號、配置等信息;記載計算機硬件運行情況和故障次數及原因、維修內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證必要的維修力量和相應的維修資金用于計算機及器材設備的維修,每年對計算機設備及管理工作進行一至兩次檢查,及時維修硬件故障,解決管理上的問題。
(四)、要加強計算機病毒防范措施,每臺計算機都要安裝防、殺毒軟件,并定期升級病毒庫。不得隨意使用外來軟盤或運行來歷不明的軟件,發(fā)現計算機病毒應迅速與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聯(lián)系及時解決。
三、網絡管理
(一)、信息中心負責對微波通訊、幀中繼通訊和服務器、集線器等網絡設備進行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維護,保證區(qū)局主干網絡穩(wěn)定運轉。
(二)、信息中心負責對區(qū)局每臺上網微機安裝網卡,設置網關和ip地址,各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網關、ip地址。
(三)、各單位操作人員對網絡運行中出現的故障應認真記載其故障現象,及時向信息中心反映。
四、機房管理
(一)、計算機用電不能與其他大功率電動設備共用一相線路,不能在計算機接線插座上連接電扇、空調、電暖器等電器設備。接線要按照“左零線,右火線,中間地線”的規(guī)定,且必須接好地線。
(二)、機房要注意防火,配備好防火設施。
(三)、機房內要注意防鼠害,鋪設重要設備的電源線、網線要用塑膠套管保護。
(四)、機房內嚴禁放置復印機。
(五)、室內溫度一般要保持在攝氏15―35度,相對濕度為40%―60%。
(六)、機房要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要求設計,由專業(yè)施工隊伍施工,機房建設的設計圖紙和使用書須經過分局審批。竣工后,由分局信息中心組織專業(yè)人員一起驗收。
(七)、進入機房時,必須換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機房內嚴禁帶入任何食品,嚴禁抽煙、吃東西。
(八)、嚴格實行上機操作制度,認真記錄機器運行情況和作業(yè)內容,嚴禁玩電子游戲和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九)、保證設備清潔衛(wèi)生,經常清理打掃機器表面,定期用計算機專用清洗劑擦拭。
(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計算機存儲、打印的各類保密資料,要嚴格管理,不得外傳,作廢的資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時銷毀,并定期作好各種數據的備份工作。
(十一)、機器出現故障,應立即關閉電源,保持原狀,由專門人員進行維修,并填寫故障維修登記卡。不準擅自拆卸機房內的設備。在離開機房前,必須關好所有機器的電源,蓋好防塵罩,關好門窗。
11、安裝微機或工作站的辦公室必須配備ups電源。開電源順序為:先開ups電源,再開顯示器,打印機,再開主機電源。關電源順序為:先關主機電源,再關顯示器、打印機,再關ups電源。
12、征收大廳的工作間,各科、所的工作間,參照機房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__市__區(qū)國家稅務局
____年__月_日
第10篇 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_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為加強計算機耗材領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給,切實減少浪費,提高利用效率,確保分局計算機網絡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耗材的內容
計算機耗材是指除計算機硬件設備以外,日常工作應用中經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體包括打印機色帶、色帶架、噴墨打印機墨盒、打印紙(單層、雙層等)、軟盤以及計算機專用清洗劑等。
二、計算機耗材的管理
區(qū)局信息中心負責全局計算機耗材的購置、組織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據各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型號、數量,做好資金預算,保證必要的資金供給。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賬簿進行核算,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登記耗材的購進與發(fā)放數量,并定期進行盤存。
(三)、根據各單位硬件設備的需求,確定計算機耗材的型號與數量,保證及時供給。
三、計算機耗材的領用
(一)、各科、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計算機耗材的領用、分發(fā)和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計算機管理人員,應對本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類型、數量進行登記,確定對應型號與所需的數量,報信息中心備案。
(三)、信息中心根據各單位計算機數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計算機耗材領用量,實行定期定量發(fā)放。
(四)、特殊型號的計算機耗材,如噴墨打印機墨盒等,應提前在信息中心備案,以便及時組織,保證供給。
(五)、噴墨打印機墨盒、針式打印機色帶架的領用,必須驗舊換新。
(七)、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量使用計算機耗材時,有關單位應在領用耗時書面說明原因,報信息中心核定后組織供應。
__區(qū)國家稅務局
____年__月__日
第11篇 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_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
為加強區(qū)局計算機設備配置和網絡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設備資金,提高設備利用效率,保證計算機網絡的穩(wěn)定、高效、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分局稅收中心工作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設備器材的配備及管理
(一)、區(qū)局信息中心負責分局計算機及配套器材的選型、購置和分配,統(tǒng)一管理全局計算機設備和有關附件,對各單位計算機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評比。
(二)、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應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及配套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建立設備檔案,登記設備的型號、配置等信息;記載計算機硬件運行情況和故障次數及原因、維修內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證必要的維修力量和相應的維修資金用于計算機及器材設備的維修,每年對計算機設備及管理工作進行一至兩次檢查,及時維修硬件故障,解決管理上的問題。
(四)、要加強計算機病毒防范措施,每臺計算機都要安裝防、殺毒軟件,并定期升級病毒庫。不得隨意使用外來軟盤或運行來歷不明的軟件,發(fā)現計算機病毒應迅速與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聯(lián)系及時解決。
三、網絡管理
(一)、信息中心負責對微波通訊、幀中繼通訊和服務器、集線器等網絡設備進行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維護,保證區(qū)局主干網絡穩(wěn)定運轉。
(二)、信息中心負責對區(qū)局每臺上網微機安裝網卡,設置網關和ip地址,各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網關、ip地址。
(三)、各單位操作人員對網絡運行中出現的故障應認真記載其故障現象,及時向信息中心反映。
四、機房管理
(一)、計算機用電不能與其他大功率電動設備共用一相線路,不能在計算機接線插座上連接電扇、空調、電暖器等電器設備。接線要按照“左零線,右火線,中間地線”的規(guī)定,且必須接好地線。
(二)、機房要注意防火,配備好防火設施。
(三)、機房內要注意防鼠害,鋪設重要設備的電源線、網線要用塑膠套管保護。
(四)、機房內嚴禁放置復印機。
(五)、室內溫度一般要保持在攝氏15―35度,相對濕度為40%―60%。
(六)、機房要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要求設計,由專業(yè)施工隊伍施工,機房建設的設計圖紙和使用書須經過分局審批??⒐ず?由分局信息中心組織專業(yè)人員一起驗收。
(七)、進入機房時,必須換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機房內嚴禁帶入任何食品,嚴禁抽煙、吃東西。
(八)、嚴格實行上機操作制度,認真記錄機器運行情況和作業(yè)內容,嚴禁玩電子游戲和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九)、保證設備清潔衛(wèi)生,經常清理打掃機器表面,定期用計算機專用清洗劑擦拭。
(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計算機存儲、打印的各類保密資料,要嚴格管理,不得外傳,作廢的資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時銷毀,并定期作好各種數據的備份工作。
(十一)、機器出現故障,應立即關閉電源,保持原狀,由專門人員進行維修,并填寫故障維修登記卡。不準擅自拆卸機房內的設備。在離開機房前,必須關好所有機器的電源,蓋好防塵罩,關好門窗。
11、安裝微機或工作站的辦公室必須配備ups電源。開電源順序為:先開ups電源,再開顯示器,打印機,再開主機電源。關電源順序為:先關主機電源,再關顯示器、打印機,再關ups電源。
12、征收大廳的工作間,各科、所的工作間,參照機房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__市__區(qū)國家稅務局
____年__月_日
第12篇 z國稅局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
國稅局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稅收征管和執(zhí)法服務,不斷改進和提高稅收征管質量,鞏固國稅系統(tǒng)的良好形象,更好地適應稅收工作法制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據稅收法律、法規(guī)以及現行稅收工作流程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系統(tǒng)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根據《稅收質量管理體系》的基本原則,確立以質量方針為指導,以質量目標為中心,以全員參與為基礎,以過程控制為重點,以滿足內部管理和上級要求、實現本級工作目標為目的,保證工作程序規(guī)范,執(zhí)法到位,服務高效。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局對基層局的考核,各基層局的考核可以此為依據,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市局所屬各事業(yè)單位的考核另行發(fā)文。
按照工作程序化、信息網絡化、辦公無紙化的要求,本辦法實行微機化監(jiān)控和考核。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四條 市局考核機構的設置
1.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由市局局長擔任考核委員會主任,成員由市局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組成,負責全系統(tǒng)目標管理考核的領導和綜合考評工作。
2.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在市局考核委員會的領導下工作,由市局分管局長為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為市局機關有關處室負責人。
3.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在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領導下工作,負責質量目標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市局辦公室為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的辦事機構。
第五條 基層考核機構的設置
(一)各單位要成立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在辦公室內設置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并賦予相應的職位、職權、職責,形成目標管理網絡,實行統(tǒng)一的指揮協(xié)調。
(二)各級辦公室要發(fā)揮好組織協(xié)調、督查指導作用,認真抓好目標管理考核的基礎性建設工作,保證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三章 引用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
第六條 引用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guī);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政處罰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政復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
5.《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征管質量考核暫行辦法》
6.《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組織收入工作考核辦法》
7.《山東省國稅系統(tǒng)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8.《山東省國稅稽查2000年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9.《青島市國稅系統(tǒng)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
10.《青島市國稅局責任連帶實施辦法》
11.《關于在全系統(tǒng)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見》
12.《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內部管理文件匯編》
13.《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政務公開內容》
14.《青島市國家稅務局財務規(guī)章制度選編》
15.《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組織人事工作文件匯編》
16.《青島市國家稅務局公文處理辦法》
17.《青島市國家稅務局信訪工作辦法》
18.《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fā)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19.《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fā)檔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第四章 管理目標及考核保障
第七條市局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要充分體現質量管理體系過程控制的運行特點,并與上級機關的工作要求和考核目標緊密結合??己藘热莘譃椤肮餐繕恕焙汀奥氊熌繕恕眱纱箢?對全系統(tǒng)實行全面的規(guī)范管理,主要體現在以下八個方面:
1.稅收收入目標。組織收入是稅務部門的中心工作,是稅收執(zhí)法和征管工作成果的最終體現。因此,稅收工作目標包括加強計劃管理,保證稅款均衡入庫和控制欠稅。
2.稅收征管目標。稅收征管是貫徹稅收法律法規(guī)、實現稅收計劃、組織和征收稅款入庫的一系列有目的的管理活動。稅收征管是稅務管理的核心,其內容包括加強征管基礎建設,完善征管手段和征管機制等。
3.稅收執(zhí)法目標。稅收執(zhí)法是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貫徹落實到位的監(jiān)督、控制、調整的過程,是征納雙方共同遵守的依據和規(guī)則。其內容包括稅收政策的到位,征管程序的到位,征管組織和人的思想行為的到位。
4.稅務稽查目標。稅務稽查是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對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的活動,要依據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通過目標管理,充分體現“打擊性稽查”的力度,規(guī)范選案、稽查、審理、執(zhí)行的運行程序。
5.計算機管理目標。利用計算機網絡對稅收業(yè)務管理和辦公全過程實施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計算機管理目標主要包括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資料數據的真實可靠性及專業(yè)基本知識的培訓。
6.文明辦稅目標。通過落實優(yōu)質服務舉措,竭誠為納稅人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辦稅服務,督促稅務人員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和辦稅服務承諾,體現公正、公開、廉潔、高效的服務要求。
7.隊伍建設目標。通過建立監(jiān)督制約機制,確保稅務人員素質不斷提高。隊伍建設目標包括政治思想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8.行政管理目標。建立健全涵蓋行政、事務管理諸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確保各項工作的運轉有序。行政管理目標主要包括經費、資產、財裝、政務管理以及環(huán)境建設等。
第八條本辦法采用過程控制的方法,以提高目標管理的有效性,通過考核辦法制定程序、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程序、考核檔案控制程序、考核復議程序和考核軟件控制程序,滿足考核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其具體內容按照《市局機關工作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程序執(zhí)行。
第九條 為確保目標管理體系的有效運作,市局考核委員會負責提供必要的、相應工作所必需的資源,主要根據考核工作需要或考核實際工作安排以及改進目標管理考核手段、方法所需的資源配置需求。
第十條考核人員的培訓。對從事考核工作的人員進行適當的教育培訓,滿足目標考核需求。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一)稅收法律法規(guī)培訓;
(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
(三)職業(yè)道德素質的教育。
第十一條 考核基礎設施。市局為確保稅收管理目標管理的考核能夠滿足工作程序的需要,確定、提供、維護所需的考核基礎基礎設施如下:
(一)必要的工作場所和相關的設施;
(二)過程設備:包括計算機等硬件、稅收征管軟件、稅收法規(guī)軟件、稅務教育軟件、考核軟件等;
(三)支持性服務:包括電話、傳真、網絡等。
第十二條 本機關人員的培訓和基礎設施的添置、審批和維護保養(yǎng),按照《市局機關工作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程序執(zhí)行。
第五章 考核辦法及計分標準
第十三條 考評方案的確定:市局辦公室按照考核方案制定程序,負責制定年度考評計劃,經目標管理考核小組批準后實施。各處室應確定一名考核人員,并在處長的領導下認真負責地進行目標管理考核的實施,考核要客觀、公正、全面,考核人員應進行一定的培訓,以保證考核的落實。
第十四條 考評的范圍、頻次和方法:考評范圍包括各單位完成目標的全部活動;市局考核機構按照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程序實施考核,每次考核由市局考核辦根據考核要求編制考核計劃,組織考核人員按計劃和檢查表進行考核,做好考核記錄。
第十五條 考核結果的反饋及處置:對考核事實準確的問題,考核責任部門要開具考核報告,經考核人員和被考評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報市局考核辦,轉被考核單位并提出整改意見??己祟I導小組負責人委派考核辦對糾正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第十六條考核名次的確定。市局考核辦對季度、年度考核指標以及評估性考核匯總后,按照考核結果排出考核名次,報市局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研究確定,考核前七名為市局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
凡連續(xù)兩年目標管理考核最后一名且未達到達標分值(900分)的單位,對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成員給予誡勉。
第十七條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微機數控考核。對數控指標的考核以征管系統(tǒng)提供的數據作為考核依據,并直接從征管系統(tǒng)中提取。數控系列實行“零基累分考核”,即所有考核指標以零為基礎,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計疊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許目標值>1(以8%為上限)。
對需要進行實地抽查考核的,按照目標性考核的程序執(zhí)行,對有關責任處室通過稅收征管報表、稅收會統(tǒng)報表以及各種工作臺帳、日常工作記錄等進行考核,應于考核期結束后3日內或市局考核辦另發(fā)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報市局考核機構。
(二)目標性考核。對稅收收入目標、稅收征管目標、稅收執(zhí)法目標、稅務稽查目標和計算機應用目標中非數控指標的考核仍實行以分值作為目標值,并以扣分多少衡量業(yè)績的方法。各考核責任處室按照分管的考核內容,制定年度考核計劃,內容主要包括檢查重點、檢查時間、發(fā)現問題、檢查考核結果等,并于檢查結束后3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市局考核機構。
(三)評估性考核
1.市局處室評估。凡是在考核年度內完成本系列目標,且未發(fā)生考核標準中“特別扣分”項目的,由有關處室按完成目標的工作質量予以評估,評估分為優(yōu)、良、一般三級,優(yōu)為滿分,良、一般依次遞減5%。有關考核責任處室應加強對被考核單位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對于發(fā)現問題應隨時記錄在案,作為年終進行綜合考評的基本依據,并于考核年度結束后5日內將評估考核得分情況報市局考核機構。
2.局領導綜合考評。市局考核委員會各成員于每年考核期結束后對各單位完成質量目標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內容不超過評估性考核范圍,市局考核辦應于每年的考核期結束后將評估表發(fā)至局領導,并于次年的15日內將評估情況及考核得分情況進行匯總??己藱n次分為優(yōu)、良、一般三級,優(yōu)為滿分,良、一般依次遞減5%。
(四)執(zhí)法檢查與辦稅服務考核
1.執(zhí)法檢查、復查。其考核內容主要以市局“關于進一步開展稅收執(zhí)法檢查工作的意見”為依據,有關處室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執(zhí)法檢查、復查計劃,同時,負責執(zhí)法檢查、復查的處室根據計劃對有關部門基層局實施檢查,并按扣分制或評估制的使用范圍進行考核計分。檢查結束后,將檢查過程、發(fā)現問題、處理結果報市局考核機構。
2.服務質量考核。主要適用于文明辦稅部分,以市局《關于開展創(chuàng)建最佳辦稅服務廳活動的通知》和《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政務公開內容》為依據,由市局考核機構和有關處室采用明查暗訪的方式進行考核,具體辦法按照考核標準的“共同目標”執(zhí)行。
(五)隨機抽查考核。適用于目標管理考核的全部內容。通過抽查考核,發(fā)現和糾正工作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進一步提高國稅部門的綜合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己艘罁浴肚鄭u市國家稅務局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為依據,凡是適用扣分制的,依據有關條款予以扣分;凡是適用于評估制的,每次抽查結果作為年終綜合評估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十八條 考核計分
(一)本辦法實行1000分制考核,其中“共同目標”300分,“職責目標”700分。每個考核項目扣分不保底,扣完為止,獎分不得超過基本分的8%。(具體各項分值見附表)
(二)“零基累分考核”的計分。“零基累分考核”的計分方法同系統(tǒng)考核一樣,即所有實行速率化考核的考核指標以零為基礎,按完成的工作量累計疊加,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即得到一定的分值,并且允許目標值>1(以8個百分點為上限)。
(四)扣分制考核計分。對不實行速率化考核的其他考核指標采取在標準分基礎上實行扣分,每個項目的扣分總和不超過標準分值,超出部分不再負扣,也不結轉下期繼續(xù)扣分。
(五)評估性考核計分。按第16條第3款執(zhí)行。
第六章 責任追究與考核監(jiān)督
第十九條 考核責任追究。按照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在全系統(tǒng)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和行政管理任制的意見》的規(guī)定,對涉及稅收執(zhí)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責任追究,其追究程序和具體內容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第二十條 稅務人員在稅收執(zhí)法行為中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有關程序對直接責任單位或責任領導給予責任追究,被追究的直接責任單位可以按照市局責任追究的范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責任追究。
1.在征收環(huán)節(jié)對稅款的征收、入庫、上解、提退等出現應征不征,征過頭稅或收人情稅、關系稅;混淆入庫級次,截留、轉引稅款;違規(guī)開設稅款過渡帳戶,貪污挪用稅款;擅自制定提退政策,超標準、超范圍提取代征手續(xù)費,巧立名目提退稅款等問題的。
2.在管理環(huán)節(jié)對稅務登記、發(fā)票管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所得稅匯算清繳、出口退稅審批、減免、緩稅審批、停歇業(yè)戶管理、帳簿憑證管理、規(guī)范性文件的會簽把關、復審、復查等出現內外勾結參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騙取出口退稅,明緩實欠、明欠實免以及損害納稅人權益等問題的。
3.在稽查環(huán)節(jié)對選案、檢查、審理、執(zhí)行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出現人情選案,選而不查,查而不報,查多報少,追繳稅款不及時,不依法加征滯納金,應罰不罰,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等問題的。
第二十一條 稅務人員在行政管理行為中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局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第二十條的有關程序對直接責任單位和有關領導及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責任追究。
1.在人事管理環(huán)節(jié)對人員錄用、干部任免、職務晉升、編制審批、人員調配、外事管理等人事工作中失職失察,甚至買官賣官等問題的。
2.在財、物管理環(huán)節(jié)對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使用、基建工程、服裝制作、票證印制的管理、稅控設備的配置、大宗物品的采購、使用、管理,以及房產使用管理等方面資金失控、亂批亂支、揮霍浪費公款;亂拉資金、物資搞基建和福利;為企業(yè)、個體戶經商辦企業(yè)擔保;收受回扣等問題的。
3.在日常工作督查、文秘、檔案等政務管理和后勤服務、后勤保障等事務管理環(huán)節(jié)等環(huán)節(jié)出現違反制度和規(guī)定行為造成后果的。
第二十二條 考核復議。
(一)基層局對于考核結果有異議,或認為市局的考核標準和尺度有問題,可通過該程序提請市局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二)考核辦根據基層提報的復議內容,制定核復議計劃,內容包括復議的目的和范圍、日程安排、復議的依據和復議的方法和程序等,包經考核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執(zhí)行。
(三)考核復議準備。為有效地完成復議工作,復議組應認真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熟悉掌握復議的考核檔案、證明資料、考核標準等文件;了解和掌握被復議單位存在的問題,確定復議重點。
2.編制復議日程表,確定分工,經考核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提前一天通知被復議單位。
3.考核復議員按各自分工編制檢查表,準備考核復議提綱??己藦妥h表由組長審核。
(四)考核復議實施。考核復議按下列程序實施:
1.復議實施。復議組按照事先確定的復議計劃,通過檢查文件和記錄進行實地檢查。如果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即使不在復議計劃之內,也要予以記錄并進行調查。復議結束后,復議組應對所發(fā)現的問題向該部門負責人交換意見,請其確認并保持相應的記錄。當復議發(fā)現的問題復議員與被復議單位的意見不一致時,由考核領導小組組長進行仲裁。
2.復議匯總。復議結束后,復議組長負責召開復議組會議,匯總復議資料,確定存在問題,對復議發(fā)現的每個問題由相關復議員進行書面匯報,并由復議組長歸納復議組意見,準備反饋意見。
3.復議反饋。由復議組向被復議單位進行反饋,反饋主要是說明復議涉及的范圍及具體的復議結果,報告考核復議發(fā)現問題及其事實證據,提出糾正、預防措施要求。
4.復議報告。復議報告在復議后一周內完成,主要內容有復議的目的和范圍、復議日期、依據的有關文件、發(fā)現的問題及復議結論。復議報告經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簽字批準生效。
第二十三條 考核人員在履行工作監(jiān)督、檢查、考評職責時發(fā)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或標識,按照職責權限做出評價和處置,監(jiān)督和驗證糾正、糾正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和有效性。
第二十四條市局考核委員會負責對重大問題的評價和處置,市局考核辦負責糾正措施執(zhí)行情況和有效性的驗證。
第二十五條 數據統(tǒng)計與分析
1.市局考核責任部門對完成質量目標過程中的有關數據要進行統(tǒng)計分析,使目標管理工作持續(xù)改進。
2.各基層局按季對各項稅收管理工作的執(zhí)行結果進行統(tǒng)計分析。
3.各處室按年度對稅收管理的總體水平及發(fā)展趨勢進行預測分析,每考核年度結束后提出分析報告。
4.對考核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由相關責任部門分析原因,提出并實施糾正措施,市局考核辦負責跟蹤驗證,并對糾正措施進行考評。
5.根據對考評結果、質量記錄以及外來信息的分析結果,確定潛在的問題及原因,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問題的發(fā)生。各基層局對于采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而導致考核文件的更改,按第7章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對考核文件的管理使用依據《市局機關工作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局考核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特別加分、特別扣分和考核責任連帶及年終一次性考核指標以年度考核期為準,其它考核指標的數據采集自第二季度起施行,此前執(zhí)行的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第13篇 國稅局稅收管理日常檢查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管,規(guī)范日常稅收管理行為,及時發(fā)現和有效防范稅務違法案件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是指稅收管理部門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不涉及立案核查與系統(tǒng)審計行為的日常管理行為。
本辦法所稱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戶籍管理類(稅務登記、注銷、停歇業(yè)、非正常戶和漏征漏管戶的清查),稅源管理類(調查了解納稅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所得稅匯算清繳檢查、個體稅收定額變化、申報情況核查、納稅催報、稅款催繳、稅收優(yōu)惠政策檢查),稅基管理類(發(fā)票管理與使用檢查、稅控裝置推廣與使用的檢查、納稅人基礎信息采集核查、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查、納稅評估問詢和疑點情況的核查、達到立案標準的案件移送)等。
第三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基本業(yè)務流程:檢查確定、檢查實施、檢查審理、檢查執(zhí)行、移交稽查、整理歸檔和報告制度等組成。
第四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分為:簡易程序與審理,一般程序與審理。對涉及稅款、滯納金、罰款和必須進入cts系統(tǒng)檢查模塊操作的檢查,要實行一般程序與審理;其他類型檢查處理允許使用簡易程序與審理。
第五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要與其他征管工作協(xié)調一致,做好與流轉稅、所得稅、稽查局、法規(guī)等工作的銜接。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省局征管處、稽查局負責全省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管理;各設區(qū)市國稅局征收管理科(處)、稽查局負責本轄區(qū)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管理;各縣(市、區(qū))國稅局負責本局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實行內部查、審分離。各縣(市、區(qū))局的征管科、稅務分局承擔日常檢查工作的檢查、執(zhí)行工作。各縣(市、區(qū))局的稅政法規(guī)科或稅務分局的法規(guī)或綜合業(yè)務崗位負責稅收管理日常檢查的審理。
第八條 各級國稅機關的征管部門要加強對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領導,逐步建立、完善日常檢查工作制度,積極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培訓、鍛煉征管日常檢查人員并加強廉政監(jiān)督。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九條 省局征管處、稽查局負責稅收檢查的業(yè)務組織、指導、監(jiān)控、培訓、考核及經驗推廣等管理工作。具體負責修訂本辦法,明確職責、處理權限和工作程序,并結合cts與輔助軟件推廣應用的實際,適時制定、修改日常檢查工作規(guī)程。
第十條 各設區(qū)市國稅局征管科(處)負責本局系統(tǒng)稅收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的組織管理、上情下達、匯總上報和考核監(jiān)督,并做好與流轉稅、所得稅、稽查局、法規(guī)等部門的協(xié)調。
第十一條 各縣(區(qū))、市局的征管科、稅務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本局范圍內屬于本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的工作內容。
第十二條 各縣(市、區(qū))國稅局政策法規(guī)科負責處罰在2000元以上(含本數)違法行為案件的審理;縣(市、區(qū))國稅局管理科和各稅務分局的綜合業(yè)務崗位負責本局處罰2000元以下或按規(guī)定不予處罰的日常檢查的審理,并報法規(guī)科備案。以上兩項審理均以本局的名義出具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或決定書等。
第四章 檢查程序
第一節(jié) 檢查確定
第十三條 對相關部門轉來稅收管理案源,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確定檢查對象并完成檢查工作,有特殊情況的,報縣級局分管局長批準后延長至15個工作日。
第十四條 發(fā)票協(xié)查:根據全國稅務協(xié)查信息系統(tǒng)協(xié)查信息分配,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完成協(xié)查。
第十五條 所得稅匯算清繳檢查:針對年度所得稅匯繳工作安排確定的檢查對象,各稅源管理部門根據管轄范圍分配工作任務,并按所得稅匯繳工作要求時限完成。
除第十三、十四、十五條檢查內容外,對其他日常稅收管理內容的檢查,各縣(區(qū))、市局的征管科、稅務分局均應結合實際確定檢查對象并認真組織實施。
第二節(jié) 檢查實施
第十六條 稅收管理日常檢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稅收征管法》實施。日常檢查實施時,應當出具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并告知被查納稅人檢查的時間、范圍和所需要準備的資料、情況等,稅務檢查人員有責任為被檢查人保守秘密。實施重點檢查(具體范圍由各設區(qū)市局確定)時必須實行雙人下戶。
第十七條 日常檢查可采取審核、調查、詢問、確認或實地檢查的方式進行。
第十八條 日常檢查崗位人員在實施各類日常檢查和進行納稅評估移交案件過程中應如實記錄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涉及的帳簿、記帳憑證、金額以及相關稅收問題等,制鰲端拔竇觳楣ぷ韉贅濉貳<觳榻崾
第14篇 a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__區(qū)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為加強計算機耗材領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給,切實減少浪費,提高利用效率,確保分局計算機網絡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耗材的內容
計算機耗材是指除計算機硬件設備以外,日常工作應用中經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體包括打印機色帶、色帶架、噴墨打印機墨盒、打印紙(單層、雙層等)、軟盤以及計算機專用清洗劑等。
二、計算機耗材的管理
區(qū)局信息中心負責全局計算機耗材的購置、組織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據各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型號、數量,做好資金預算,保證必要的資金供給。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賬簿進行核算,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登記耗材的購進與發(fā)放數量,并定期進行盤存。
(三)、根據各單位硬件設備的需求,確定計算機耗材的型號與數量,保證及時供給。
三、計算機耗材的領用
(一)、各科、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計算機耗材的領用、分發(fā)和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計算機管理人員,應對本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類型、數量進行登記,確定對應型號與所需的數量,報信息中心備案。
(三)、信息中心根據各單位計算機數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計算機耗材領用量,實行定期定量發(fā)放。
(四)、特殊型號的計算機耗材,如噴墨打印機墨盒等,應提前在信息中心備案,以便及時組織,保證供給。
(五)、噴墨打印機墨盒、針式打印機色帶架的領用,必須驗舊換新。
(七)、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量使用計算機耗材時,有關單位應在領用耗時書面說明原因,報信息中心核定后組織供應。
__區(qū)國家稅務局
____年__月__日
第15篇 市國稅局機關接待管理制度
一、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市局機關的接待工作,嚴格控制接待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則
(一)歸口管理的原則:市局機關的接待工作統(tǒng)一歸口辦公室和機關服務中心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二)對口接待原則:外省、外單位與市局機關各單位聯(lián)系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員,原則上由市局機關各單位對口接待,由服務中心按統(tǒng)一標準安排。
(三)事前審批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四)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jié)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五)定點接待原則:分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不同的接待地點進行定點接待。市局要與定點單位訂立接待協(xié)議,明確各自責任,規(guī)范接待管理工作。
三、接待范圍
(一)國家稅務總局領導和各司局領導以及總局機關各單位工作人員。
(二)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稅局領導及其他相關人員。
(三)前來我局檢查工作的各類檢查組工作人員。
(四)省黨委、省政府及有關單位、部門領導。
(五)本系統(tǒng)到市局辦理公務的國稅干部職工。
(六)市局領導決定需要接待的有關人員。
四、接待標準
來賓接待就餐實行“基本餐加迎送餐”制。
(一)國家稅務總局客人按以下標準接待:
1、總局領導來檢查指導工作,由辦公室和機關服務中心安排行程及食宿地點,送局領導審批后,接待費用據實列支。摘自wenmi.net
2、司局級領導及隨行人員:基本用餐標準為每人每天__元以內,另按__元以內標準(含酒水,下同)由局領導出面宴請一次。住宿標準為司局級領導每人每天__元以內,隨行人員每人每天__元以內。
3、處級及處級以下干部:基本用餐標準為每人每天__元以內,另按___元以內標準宴請一次。住宿標準為每人每天250元以內。
(二)外省(區(qū)、市)國稅局客人按以下標準接待:
1、副廳級以上領導及隨行人員:基本用餐標準為每人每天__元以內,另按__元以內標準宴請一次。住宿標準為副廳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__元以內,隨行人員每人每天__元以內。
2、處級及處級以下干部:基本用餐標準為每人每天__元以內,另按__元以內標準宴請一次。住宿標準為每人每天__元以內。
(三)接待前來我局檢查工作的各類檢查人員,由相關單位根據檢查內容、時間、人數以及接待標準提出接待預算,經服務中心主任或辦公室主任審批后執(zhí)行。
(四)省黨委、省政府及有關單位、部門領導的接待標準比照總局領導的有關標準辦理。
(五)本系統(tǒng)來市局辦理公務的國稅干部職工,由相關處室通知機關服務中心在市局指定的飯店安排食宿。住宿按一人一床安排。用餐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標準為每人每天__元(早餐10元、中餐和晚餐各30元)。
五、接待程序及要求
(一)市局機關各單位所有接待對象必須先填寫“市局機關公務接待審批單”,并按規(guī)定標準提出經費預算。
(二)服務中心根據接待單位填報的“市局機關公務接待審批單”,核定接待費用。凡在定點單位接待的,其接待審批單由服務中心按規(guī)定的標準和原則掌握審批。一次接待費金額在___元以內的由服務中心主任審批。一次接待費金額超過___元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后報主管局領導批準。在定點單位以外的接待開支,由辦公室主任和分管局領導審批。
(三)各單位要嚴格控制陪同人員,陪同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
(四)在接待工作中要嚴格按標準控制費用開支,接待用煙用酒原則上只能是本地產煙酒。
(五)除接待國家稅務總局人員外,市局接待的其他客人由機關服務中心安排定點飯店住宿。除副廳級以上干部外,其他人員的住宿只負責為每人提供一個床位,需要包房的,超出的費用由客人自理。
(六)公務接待工作統(tǒng)一由機關服務中心安排,市局機關其他單位不得自行安排或擅自要求提高接待標準,否則不予報銷接待費用。
七、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