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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檢管理制度是企業(yè)質量管理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旨在確保產品或服務的質量達到預設標準,滿足客戶期望。它涵蓋了從原材料采購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通過系統的檢查、測試和評估,確保每個階段的質量控制得以執(zhí)行。
包括哪些方面
1. 品質標準設定:明確產品的各項性能指標和驗收標準,為品檢工作提供依據。
2. 原材料檢驗:對供應商提供的原材料進行質量把關,防止不合格原料流入生產線。
3. 制造過程監(jiān)控:定期檢查生產流程,確保工藝參數的穩(wěn)定性和一致性。
4. 半成品檢驗: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半成品進行質量驗證,及時發(fā)現問題并糾正。
5. 成品檢驗:對最終產品進行全面檢測,確保符合品質標準。
6. 不合格品處理:設立明確的不合格品處理程序,如返工、報廢或調整標準等。
7. 質量記錄管理:保存所有品檢數據,便于追溯和分析質量問題。
8. 員工培訓:定期培訓品檢人員,提升其專業(yè)技能和質量意識。
9. 質量改進:基于品檢結果,持續(xù)改進產品和工藝,提升整體質量水平。
重要性
品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響企業(yè)的聲譽、客戶滿意度和市場份額。通過嚴格的品檢,企業(yè)能夠:
1. 防止質量問題的發(fā)生,減少退貨和投訴,降低售后成本。
2. 提高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提升品牌形象。
3. 確保法規(guī)合規(guī),避免因質量問題引發(fā)的法律風險。
4. 優(yōu)化生產流程,減少浪費,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品檢流程,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和檢驗方法。
2. 設立專門的質量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和執(zhí)行品檢制度。
3. 引入先進的檢測設備和技術,提升品檢的準確性和效率。
4. 定期進行內部審核,評估品檢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并進行必要的調整。
5. 與供應商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共同提升供應鏈的整體質量水平。
6. 建立激勵機制,表彰在質量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
7. 通過客戶反饋和市場調研,不斷更新和完善品檢標準,以適應市場需求。
品檢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應承擔起保證質量的責任,共同打造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只有這樣,企業(yè)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品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新產品檢驗驗收管理制度
新產品檢驗驗收制度(三)
為保證產品的質量提高工作人員的質量意識,特制定以下檢驗驗收制度:
一、對于裝配整套程序必須做到:
1.所有產品的裝配必須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嚴格裝配,防止零件錯裝和漏裝現象發(fā)生。
2.所有需要修整清洗的零件必須修整清洗干凈,并用風吹干。
3.所有水泵需用氣動壓力機壓入的部件必須用壓力機壓入,杜絕鐵錘野蠻沖擊造成零件的損壞。
4.成品水壓試驗及運轉試驗: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水壓試驗壓力不得低于0.4mpa,運轉試驗壓力按額定工作壓力的1.2倍進行。試驗員必須做好自己的標記(標記打在規(guī)定位置上)。
5.噴漆:要擦干凈外體油污噴漆要均勻,不得有漏噴和形成線流現象。
6.對于軸承、齒輪裸漏在外的泵要加防護措施以防雜物進入,裝配過程中軸承外露的水泵必須在本工序加蓋防護罩。
二、工作人員必須執(zhí)行事項:
1.所有水泵重要工序機封齒輪油封安裝必須經過檢查員檢驗批準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特別鋁軸架與泵體接合面的4-m10螺母必須用扳手校緊。
2.裝配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裝配好的產品做好工序記錄,每道工序都要有負責人,工序記錄卡片經檢查人員簽字方可證明該批水泵合格可開入庫單,否則該批水泵視為無效產品,檢查員不予工票簽字統計不予計算工資。
3.所有水壓試驗及運轉試驗人員必須做好自己試驗記錄,打印本人規(guī)定的標記試壓時間必須滿足規(guī)定要求。(標記打在不影響外觀質量的加工處,字跡清晰)
4.產品入庫必須有入庫單憑證方可入庫,倉庫管理員只有收到入庫單才能準許入庫。(為了更好的做產品總數的合算)
5.由于轉換皮帶輪或標牌的產品,操作者需到質量部備案,辦理新的編號。
以上兩大條必須遵守,違反制度和拒不執(zhí)行的檢查人員直接上報廠部并給予處罰。
三、責任:
1.凡因質量問題返回廠內的產品,一律由銷售部書面反饋給質量部和生產供應部由質量部進行檢查,質量部將檢查結果報企營辦和銷售部;銷售部與用戶進行溝通,溝通結果報企營辦和質量部。
2.凡出廠的產品在柴油機廠試車過程中,出現的質量事故查明原因因安裝和試驗疏忽造成的索賠損失,由操作者負責,懲罰不低于200元/臺,車間主任不低于100元/臺。
3.因漏檢、錯檢、資料不全所造成的質量損失由檢查負責,懲罰不低于100元/臺,部門負責人不低于200元/臺。
4.因不報檢,或拒絕檢驗所造成的質量事故,有操作者負全部責任。
望車間工作人員與檢查人員積極配合工作,控制好產品質量,提高工作效益。
編制:審核:批準:
第2篇 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檢查維護管理制度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tài),為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衛(wèi)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huán)保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環(huán)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zhí)行,工段長為直接責任人,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 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第3篇 化工企業(yè)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檢查維護管理制度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tài),為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行政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衛(wèi)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行政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zhí)行,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警鈴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4.2.1.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4.2.1.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4.2.2、報警警鈴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4.2.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2.3.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4.2.4.1、外觀檢查
4.2.4.1.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4.2.4.1.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4.2.4.1.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2.4.1.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4.2.4.1.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4.2.4.2.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4.2.4.2.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4.2.4.2.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2.4.2.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5.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2.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4.2.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
4.2.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第4篇 醫(yī)院管理-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一)藥品檢驗室全院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和制劑室制劑的檢驗工作。藥檢室應與制劑室發(fā)設,直屬藥劑科主任領導。
(二)藥品質量監(jiān)督及檢查工作要實行群眾性質量監(jiān)督和專業(yè)檢驗工作相結合,各醫(yī)療科室均應選配藥品質量監(jiān)督員,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
(三)藥品檢驗室應配備專職的中西藥技術人員負責檢驗。檢驗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藥檢室應配有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要建立健全檢驗操作規(guī)程、質量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結合實際經常研究檢驗方法,提高制劑質量。
(五)檢品要登記并有正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及時、準確,對不合格藥品、制劑,應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見報科主任批準處理;對結論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檢品可送藥檢所復核或促裁。藥檢室人員有權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及藥檢所報告本院的藥品質量問題。
(六)藥品、制劑分析檢驗的原始記錄應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備查。
(七)執(zhí)行留樣觀察制度,普通制劑留樣至該批制劑用完后一個月。滅菌制劑留樣一年。定期對留樣進行質量考查,并做出質量分析。
(八)藥品檢驗室每半年寫出一份本院藥品質量情況綜合報告,經科主任審閱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報告院領導,并報告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
(九)藥品檢驗使用的衡器應按《計量法》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確保衡器準確可靠。
(十)化學危險物品、毒害品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使用。
(十一)藥品檢驗室人員要衣帽整齊,室內保持清潔,陳列有序。
(十二)藥品檢驗室應有防護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第5篇 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檢查維護管理制度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tài),為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衛(wèi)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huán)保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環(huán)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zhí)行,工段長為直接責任人,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 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词欠褡詣愚D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環(huán)保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4.2.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4.2.4.1外觀檢查
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第6篇 五金制品原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檢疫管理制度
五金制品公司原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檢疫管理制度
1、目的
對公司采購的原輔料、過程產品、成品產品的特性進行監(jiān)視和測量,以驗證產品要求已得滿足,確保未經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產品不投入生產、不轉入下道工序、不交付。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購原輔料、過程產品和最終產品檢驗檢疫過程。
3.職責
3.1品管部是產品實施檢驗疫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對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的檢驗檢疫,負責檢疫人員必須具務廠檢員資格。
3.2其他部門實施產品的檢驗和檢疫。
4.控制程序
4.1品管人員應經過相關能力的培訓并考核才合格,這種培訓可包括外部培訓和內在培訓,檢疫實施人員應獲得檢驗檢疫局廠檢員資格。
4.2品管員應按相關的檢驗規(guī)程和制度要求,對產品進行檢驗和檢疫,并對產品作出檢驗和檢疫的狀態(tài)標識。
4.3采購物資的監(jiān)視和測量
4.3.1根據檢驗文件規(guī)定對對供方質量的控制程度,確定合適的測量方法,按規(guī)定實施或檢疫,并做好有關記錄;所有用于產品的采購物資進入公司內,未經檢驗和試驗或驗證合格不得入庫或投入使用。
4.3.2原材料、板材、油漆的檢驗和檢疫
驗收標準:
品質要求:長度、尺寸符合規(guī)定要求,不能折磨;無蟲孔、蟲子,木紋無櫛子、裂縫,無霉斑,橫切紋路符合質規(guī)定要求。
檢疫要求:無霉斑,殘皮、蟲子等。
取樣、檢疫等要求按《按寧波地區(qū)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員工作程序》執(zhí)行。檢驗結果形成“原料進貨檢驗記錄”。
4.3.3木制品配件和化工原料的驗收
驗收標準:
尺寸、色澤、規(guī)格、數量與規(guī)定的相一致,木制品配件無蟲孔等現象。能提供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其中,木制品中砷和五氯苯酚不得檢出,人造板甲醛釋放量≤1.5mg/l油漆涂層總鉛應≤600mg/l紡織材料中,不得檢了含有偶氮,檢驗結果形成“輔料進貨檢驗記錄”。
4.3.4驗收標準:包裝完好,標識清晰,并提供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證,其中,木材粘合劑符合gb/t14732-2006和gb18580-2001和gb18583-2001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檢驗結果形成“輔料進貨檢驗記錄”。企業(yè)對油漆、粘合劑要進行檢測驗證。
4.3.5檢驗合格,出倉庫保管員根據送貨單及提供的質?;虍a品合格證,對其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標識等進行核查,核查無誤后,辦理入庫手續(xù)。
4.4過程產品的監(jiān)視和測量
4.4.1未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不得轉序或入庫存,過程產品的監(jiān)視和測量分首檢、運檢和抽檢。
4.4.2首檢
在生產過程中下列情況應由專門品管員負責按規(guī)定要求實施首檢,檢驗合格可以繼續(xù)生產,對檢驗后發(fā)現質量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對已產生的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予以處置:
a、對連續(xù)加工的首批產品進行取樣檢驗;
b、當生產的工藝條件發(fā)生變化時的首批產品;
c、當配方或原輔材料發(fā)生變化的首批產品。
4.3.3巡檢
對生產過程中在制品由專門品管員負責按規(guī)定要求對在制品進行巡回抽樣檢驗、檢驗合格中以繼續(xù)生產,在巡檢中發(fā)現質量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應立即要求操作工予以糾正:問題嚴重的、特別是影響檢疫質量安全衛(wèi)生時,應立即停止生產。會同車間查清并消除原因、采取相應措施,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要求。對已產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予以處置。
4.4成品的檢驗疫
4.4.1產品完工后由品管員實施檢驗檢疫,產品的最弱檢驗應在進貨檢驗和過程檢驗全部完成后,且結果滿足規(guī)定要求后方可進行。檢驗人員在確認規(guī)定的檢驗和檢疫均完成,結果滿足規(guī)定的驗收要求,可成品檢驗報告單上簽字確認方可入庫和放行。檢驗不合格的按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zhí)行。
4.4.2委托有毒有害物質檢測
必要時,委托檢驗疫局進行有害物質的檢測,檢疫均完成,結果滿足規(guī)定的驗收要求,可成品檢驗報告單上簽字確認入庫放行。檢驗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和召回制度》執(zhí)行。
4.4.3出運前檢疫和出具廠檢記錄單
在集裝箱運前,應對集裝箱進行衛(wèi)生檢查,檢查項目包括:箱體密封性檢查、蟲害情況檢查、違禁檢查。
檢驗方法和操作要求按《寧波地區(qū)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員工作程序》執(zhí)行,檢查結果形成《集裝箱裝運前檢驗檢疫記錄》
根據該批次出品產品從原輔料驗收情況:貯存、加工、包裝直至成品各階段衛(wèi)生防疫情況;半成品、成品檢驗檢疫情況等。如實填寫《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記錄單》,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送檢驗疫局。
5.相關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和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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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檢驗記錄
出境竹木制品廠檢記錄單
寧波古德漢木家具有限公司
第7篇 藥品檢查驗收管理制度
為加強藥品入庫檢查驗收環(huán)節(jié)的質量管理,確保在庫藥品質量穩(wěn)定,保證臨床科室及患者用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藥品的入庫驗收包括購進藥品和發(fā)出退回藥品的檢查驗收。
二、藥品檢查驗收必須進行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要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相關規(guī)定。
(一)檢查藥品內、外包裝。藥品包裝應清潔、完整、無滲漏、包裝外觀字跡清楚。外觀包括:木箱、紙箱、包材及襯墊物、麻袋、塑料袋等包物。藥品外包裝應堅固耐壓,防潮、防震動。包裝用的襯墊應清潔衛(wèi)生、干燥、無蟲蛀,紙箱要封牢、捆扎堅固、封條不得嚴重破損。驗收整件包裝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對儲存溫度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按規(guī)定包裝并符合說明書上的溫度要求。
(二)核對標簽和說明書。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上應印字規(guī)范、清晰,內容應包括生產企業(yè)的名稱、地址、藥品的名稱、規(guī)格、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癥、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及貯存條件等,要求貼牢貼正,不得與藥品一起放入瓶內。
(三)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非處方藥品應有標識。
(四)進口藥品應檢查藥品包裝是否注明中文名稱、生產企業(yè)、國別、批號、有效期、主要成分、中文說明書等。
三、特殊藥品應雙人驗收。
四、驗收進口藥品、生物制品時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五、發(fā)出退回的藥品驗收,必須核對藥品名稱、生產廠家、生產批號、有效期限等相關信息是否與我院發(fā)出的藥品相一致,外包裝必須完好無損。對貯存條件要求比較嚴格的藥品(例如需要冷藏),一律不得回退。
六、對不合格的藥品,按照《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處理。
七、藥品驗收入庫后,倉庫管理員要及時完成藥品驗收記錄,驗收記錄至少保存三年。
第8篇 醫(yī)院管理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一)藥品檢驗室全院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和制劑室制劑的檢驗工作。藥檢室應與制劑室發(fā)設,直屬藥劑科主任領導。
(二)藥品質量監(jiān)督及檢查工作要實行群眾性質量監(jiān)督和專業(yè)檢驗工作相結合,各醫(yī)療科室均應選配藥品質量監(jiān)督員,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
(三)藥品檢驗室應配備專職的中西藥技術人員負責檢驗。檢驗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藥檢室應配有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要建立健全檢驗操作規(guī)程、質量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結合實際經常研究檢驗方法,提高制劑質量。
(五)檢品要登記并有正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及時、準確,對不合格藥品、制劑,應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見報科主任批準處理;對結論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檢品可送藥檢所復核或促裁。藥檢室人員有權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及藥檢所報告本院的藥品質量問題。
(六)藥品、制劑分析檢驗的原始記錄應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備查。
(七)執(zhí)行留樣觀察制度,普通制劑留樣至該批制劑用完后一個月。滅菌制劑留樣一年。定期對留樣進行質量考查,并做出質量分析。
(八)藥品檢驗室每半年寫出一份本院藥品質量情況綜合報告,經科主任審閱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報告院領導,并報告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
(九)藥品檢驗使用的衡器應按《計量法》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確保衡器準確可靠。
(十)化學危險物品、毒害品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使用。
(十一) 藥品檢驗室人員要衣帽整齊,室內保持清潔,陳列有序。
(十二) 藥品檢驗室應有防護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第9篇 醫(yī)院藥品檢查驗收管理制度
為加強藥品入庫檢查驗收環(huán)節(jié)的質量管理,確保在庫藥品質量穩(wěn)定,保證臨床科室及患者用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藥品的入庫驗收包括購進藥品和發(fā)出退回藥品的檢查驗收。
二、藥品檢查驗收必須進行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要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相關規(guī)定。
(一)檢查藥品內、外包裝。藥品包裝應清潔、完整、無滲漏、包裝外觀字跡清楚。外觀包括:木箱、紙箱、包材及襯墊物、麻袋、塑料袋等包物。藥品外包裝應堅固耐壓,防潮、防震動。包裝用的襯墊應清潔衛(wèi)生、干燥、無蟲蛀,紙箱要封牢、捆扎堅固、封條不得嚴重破損。驗收整件包裝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對儲存溫度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按規(guī)定包裝并符合說明書上的溫度要求。
(二)核對標簽和說明書。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上應印字規(guī)范、清晰,內容應包括生產企業(yè)的名稱、地址、藥品的名稱、規(guī)格、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癥、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及貯存條件等,要求貼牢貼正,不得與藥品一起放入瓶內。
(三)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非處方藥品應有標識。
(四)進口藥品應檢查藥品包裝是否注明中文名稱、生產企業(yè)、國別、批號、有效期、主要成分、中文說明書等。
三、特殊藥品應雙人驗收。
四、驗收進口藥品、生物制品時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五、發(fā)出退回的藥品驗收,必須核對藥品名稱、生產廠家、生產批號、有效期限等相關信息是否與我院發(fā)出的藥品相一致,外包裝必須完好無損。對貯存條件要求比較嚴格的藥品(例如需要冷藏),一律不得回退。
六、對不合格的藥品,按照《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處理。
七、藥品驗收入庫后,倉庫管理員要及時完成藥品驗收記錄,驗收記錄至少保存三年。
第10篇 化工企業(yè)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檢查維護管理制度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tài),為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行政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衛(wèi)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行政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zhí)行,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警鈴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4.2.1.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4.2.1.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4.2.2、報警警鈴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4.2.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2.3.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4.2.4.1、外觀檢查
4.2.4.1.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4.2.4.1.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4.2.4.1.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2.4.1.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4.2.4.1.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4.2.4.2.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4.2.4.2.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4.2.4.2.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2.4.2.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5.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2.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4.2.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
4.2.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