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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電站承包管理協議書
第1篇 電站承包管理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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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就甲方旗下的 電站長期承包給乙方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愿將洼落電站的生產管理承包給乙方,乙方也自愿承包甲方洼落電站的生產管理任務。
2、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間,不得違反甲方的意愿擅自將洼落電站的生產管理權轉包給他人。
3、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調度安排。
4、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間,必須依法對電站的安全生產、人員安排、技術培訓等進行認真負責的管理,不得違反甲方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
5、乙方在承包期間,對電站的安全生產、乙方管理不善,由乙方負責。
6、承包 工資 按發(fā)電量計算,即每度電3分計算,按月支付。此費用包括人員工資、 社會保險 費、 醫(yī)保 費,但不包括維護費。
7、乙方必須認真作好洼落電站的安全生產,必須服從電力公司的調度命令,不得違規(guī)操作。如有違規(guī)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8、若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得將洼落電站承包給他人管理。若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擅自將洼落電站承包給他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9、甲方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承包工資及維護費用,若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的承包工資及維護費用,所造成的停工停產及其它損失由甲方承擔。
10、地方關系的協調,乙方負責對鄉(xiāng)、村、社等地方關系及農民的協調和溝渠的日常維護。其費用已包含在承包工資中,甲方不在另支付。
11、本協議為長期合法有效協議,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
1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金鼎擔保公司備案1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