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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設備、機具檔案臺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設備與機具的分類管理:將所有設備和機具依據功能、類型、重要程度等因素進行細致分類,便于后續(xù)管理和追蹤。
2. 檔案建立與更新:對每項設備和機具建立詳細的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型號規(guī)格、供應商信息、維護記錄等,并定期更新。
3. 臺帳登記:記錄設備的使用狀態(tài)、保養(yǎng)周期、故障情況及修復記錄,確保信息實時準確。
4. 權限管理:設定不同層級的訪問權限,保證檔案安全,防止未經授權的修改和查閱。
5. 定期盤點:定期進行實物盤點,核對臺帳與實際設備的一致性,及時發(fā)現并解決異常。
實施細則
1. 新設備入庫:新設備到貨后,由采購部門協(xié)同設備管理部門進行驗收,確認無誤后,填寫設備檔案,錄入臺帳系統(tǒng)。
2. 設備使用與維護:使用部門需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設備,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報修并記錄,維修完成后更新檔案。
3. 定期保養(yǎng):設備管理部門制定保養(yǎng)計劃,確保設備按周期進行保養(yǎng),保養(yǎng)記錄需納入設備檔案。
4. 設備轉移與報廢:設備轉移或報廢需經過審批流程,相關變動應及時在臺帳中更新,報廢設備的檔案需保留一段時間以備查證。
5. 權限分配:根據員工職責,由人力資源部門和設備管理部門共同確定其在臺帳系統(tǒng)的訪問權限。
6. 盤點核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對比實物與臺帳,差異需查明原因并調整臺帳,確保數據準確。
上墻內容
1. 設備管理流程圖:清晰展示設備從入庫到報廢的整個流程,包括關鍵步驟和責任人。
2. 設備檔案管理規(guī)定:簡明扼要地列出檔案管理的主要條款,如檔案更新頻率、信息保密等。
3. 設備保養(yǎng)與報修指南:列出設備保養(yǎng)的基本步驟和報修流程,以便員工參考執(zhí)行。
4. 設備分類目錄:列舉各類設備的簡要描述,幫助員工快速識別和定位所需設備。
5. 臺帳管理責任人信息:公布負責設備臺帳管理的人員及其聯(lián)系方式,以便及時溝通和協(xié)調。
通過以上制度的實施,我們將確保設備、機具的高效管理,降低故障率,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為公司的生產運營提供有力保障。
設備、機具檔案臺帳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設備、機具檔案臺帳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設備技術資料的管理范圍,設備技術檔案的形成,積累,歸檔及管理內容與要求,適用于本公司的設備資料檔案管理。
2、管理內容:
2.1、生產設備檔案資料。
2.2、設備管理中形成的綜合性文件資料(1.企業(yè)正式頒布的有關設備管理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上升為設備管理技術性文件及設備管理辦法)等。
2.3、外來文件(國家、地方政府、行業(yè)頒發(fā)的有關設備管理的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等。
3、設備技術資料檔案的管理:
3.1、設備檔案資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管理。
3.1.1、設備到貨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在驗收時將隨機文件、技術資料經公司物質管理部門和設備管理部門及公司檔案管理負責人共同驗收,將一切資料登記建名冊,做好歸檔前的準備工作。
3.1.2、設備安裝驗收完后,負責設備安裝調試的主管人員將在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形成的文件資料及時整理和設備隨機的各種技術資料一同交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移交檔案管理部門歸檔管理。
3.1.3、設備在修理過程中,設備管理人員應負責收集和積累所形成的各種文件、資料,在修理工作完成后,應立即將在修理過程中收集和積累所形成的各種文件、資料,上報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移交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3.2、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形成的綜合性文件資料的管理。
3.2.1、公司正式下發(fā)的有關設備管理的標準、規(guī)范、規(guī)章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3.2.2、設備運轉統(tǒng)計資料。
3.2.3、設備維修資料。
3.2.4、設備調入調出資料。
【第2篇】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各單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正確配備、使用防護用品,依據國家相關安
全設施、設備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范》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地面生產經營單位現場配備安全設
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
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業(yè)場所防護設施:作業(yè)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yè)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6)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 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tǒng)的密封設施。
(7)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lián)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8)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9)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10)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
急照明等設施。
(11)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yī)療搶救裝備。
(12)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tǒng))、避難信號等。
(13)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
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yè)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
防護用品和裝備。
第五條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的,使
其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防塵口罩、眼護具、絕緣靴、雨衣、防寒服、勞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六條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設備(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
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護裝置(如各
種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lián)鎖裝置)、消防安全設施(報警、滅火設施)要明確維護、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 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技術
標準。
第八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使用單位對安全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規(guī)定檢
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安全設施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修復。
第十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程,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組織檢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一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應納入正常檢修計劃,定期檢修保養(yǎng),確
保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
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如確需拆除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的,保障勞動者安全與
健康的輔助性、預防性措施,不得以勞動防護用品替代工程防護設施和其他技術、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發(fā)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具有《產品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認可的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進口的勞動防護
用品,其防護性能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者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按照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接納的實習學生應當納入
本單位人員統(tǒng)一管理,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處于作業(yè)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按照與進行作業(yè)的勞動者相同的標準,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勞動防護用品選擇
第二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以下十大類:
(一)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氣和空氣污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眼面部傷害的眼面部防護用品。
(四)防噪聲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聽力防護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
護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
(九)防止高處作業(yè)勞動者墜落或者高處落物傷害的墜落防護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險、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識別、評價、選擇的程序,結合勞動
者作業(yè)方式和工作條件,并考慮其個人特點及勞動強度,選擇防護功能和效果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一)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勞動者應當根據不同粉塵種類、粉塵濃度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種類及濃度配備相應的呼吸器、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鞋等。具體可參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
(gb/t18664)、《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t24536)、《手部防護防護手套的選擇、使用和維護指南》(gb/t29512)和《個體防護裝備足部防護鞋(靴)的選擇、使用和維
護指南》(gb/t28409)等標準。
工作場所存在高毒物品目錄中的確定人類致癌物質,當濃度達到其
1/2職業(yè)接觸限值(pc-twa或mac)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二)接觸噪聲的勞動者,當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
場所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需求為其配備適用的護聽器;當暴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場所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護
聽器,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具體可參照《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場所中存在電離輻射危害的,經危害評價確認勞動者需
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可參照電離輻射的相關標準及《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指
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四)從事存在物體墜落、碎屑飛濺、轉動機械和鋒利器具等作業(yè)
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還可參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t11651)、《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guī)范》(gb/t30041)和《墜落防護裝備安全使用
規(guī)范》(gb/t23468)等標準,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同一工作地點存在不同種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應
當為勞動者同時提供防御各類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同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還應考慮其可兼容性。
勞動者在不同地點工作,并接觸不同的危險、有害因素,或接觸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為其選配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滿足不同工作地點的防護需求。
第二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還應當考慮其佩戴的合適性和基本舒適性,根據個人特點和需求選擇適合號型、式樣。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
工作場所配備應急勞動防護用品,放置于現場臨近位置并有醒目標識。用人單位應當為巡檢等流動性作業(yè)的勞動者配備隨身攜帶的個人應
急防護用品。
第六章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fā)放、培訓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有
害因素種類及危害程度、勞動環(huán)境條件、勞動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時間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制定采購計劃,購買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查驗并保存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已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的存儲條件,
并保證其在有效期內。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配備標準發(fā)放勞動防
護用品,并作好登記。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等專業(yè)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第七章 勞動防護用品維護、更換及報廢
第三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時更換。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車間或班組統(tǒng)一保管,定期維護。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應急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周期定期發(fā)放,對工作過程中損壞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安全帽、呼吸器、絕緣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損
耗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強制報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3篇】電器工廠設備工具管理規(guī)章制度
某電器工廠規(guī)章制度:設備工具管理
第八章 設備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 機械設備、工具是公司重要資財之一,必須建立和健全設備使用管理程序,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統(tǒng)計公司資產。
第二條 凡外購、自制各種設備和工具都必須辦理申請、審批、驗收登記、定位放置、繪圖造冊、檢驗報廢程序規(guī)范管理。
第三條 各部門應按公司指定的機械設備放置點定置管理,未經公司許可不許隨意搬放他處,以便于公司繪制設備分布平面圖和定期盤點核算資產。
第四條 設備調用、搬遷位置,必須報辦公室設備管理人員造冊備案,并隨時更改放置平面圖和跟蹤統(tǒng)計。
第五條 凡新購的機電設備,必須報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指導,方可投入使用,確保人機安全投入運作。
第六條 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工廠發(fā)給的一切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必須當天報部門主管人員并申請補發(fā)。
第七條 屬機械設備應指定專人進行專業(yè)定期維修保養(yǎng),并作好維護記錄,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狀況,預防早期磨損。
第八條 設備工具的報廢、更新應由使用部門填表申請,經設備專業(yè)維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核實簽認后,方可將《設備報廢申請表》隨同《設備申購表》交公司重新申購或換用。
第九條 違犯本章 有關規(guī)定的單位負責人或有關員工,本章 已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處理,遇本章 節(jié)未規(guī)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jié)有關程序處理。
【第4篇】安全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崗位負責制為基礎的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實施設備管理負責制,主要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責。
2、加強對設備操作、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制定崗位技術操作規(guī)程。
3、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4、設備發(fā)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記錄中詳細記錄。
5、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缺陷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注意缺陷發(fā)展,防止缺陷擴大。
6、實行系統(tǒng)的設備巡檢標準、保證體系,確保職責明確、檢查有效。同時,做好信息傳遞與反饋,建立檢查登記臺賬。
7、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
8、對于設備管理中由于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玩忽職守等造成設備事故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對于精心操作、忠于職守、設備使用維護良好者,將給予獎勵。
【第5篇】進出口設備管理制度
一、 進口設備的管理工作應設專人負責;
二、專管人員應參加進口設備的調試、驗收、移交及事故的調查工作;
三、專管人員應按照說明書的要求負責進口設備的年度檢驗計劃的編制、上報及計劃的落實;
四、專管人員應經常巡視了解進口設備的操作及使用情況;
五、進口設備操作人員應經過專管人員的技能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六、專管人員負責進口設備的備品配件材料計劃的編制、上報及督促采購;
七、進口設備的備件由分廠指定專人登記造冊、單獨保存,要做到帳物相符;
【第6篇】一通三防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消火井、灌漿站、消火管路:
1、消火井必須健全防雨、雪設施,頭道、二道篦子齊全,濾砂孔徑合理。消火井儲備砂量不得少于100m3。地面水池容水量不得少于500m3,并有足夠的補充水源。
2、黃泥灌漿站必須有足夠土源,冬季應至少儲備5個月以上的土量。土質滿足灌漿要求。
3、消火井、灌漿站必須設齊聲光信號,并設有專線電話,能與井下作業(yè)地點及調度室等聯(lián)系。
4、必須建立消火井、灌漿站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
5、段長每月對消火井、灌漿站至少全面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6、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全井消火管路,磨損嚴重要及時轉面或更換。
(二)要制定瓦斯泵、泥漿泵、鉆機、攪拌機使用管理制度,每月對使用的設備至少停機檢修一次,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出現問題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閑置設備要及時運至地面,檢修后備用。
(三)各井(區(qū))要建立健全各種通風設備、儀器儀表的使用管理臺帳。內容包括:設備、儀器儀表名稱、規(guī)格型號、產地、新進、報廢、在冊數量。
【第7篇】新班班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使用電子白板設備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與操作,禁止非正常關機,禁止隨意插撥各種連接線,嚴禁挪用。
二、管理人員要隨時升級防病毒軟件,保證每周進行日常病毒檢測,裝入計算機系統(tǒng)的任何程序、數據要經過病毒檢查,同時做好重要數據備份工作。
三、任何人不得傳播、復制、編寫病毒程序,嚴禁利用電子白板教室網絡瀏覽、下載、發(fā)布、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信息。
四、禁止安裝與工作內容無關的軟件,不得利用電子白板教室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五、完善安全保衛(wèi)措施,注意防火防盜,各班級要指定專人于每天下班前,關閉所有用電設備,關閉總電源,關好門窗。
六、加強電子白板用電管理,定期對供電線路配電設備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綜合布線設計進行用電線路鋪設,不得私拉亂接。
七、電子白板設備管理人員要熟悉設備電源、電器設備開關位置,掌握切斷電源的方法和步驟。
八、定期檢查、保養(yǎng)電子白板設備,保證運行安全可靠。妥善保管硬件設備及其他相關設備的驅動程序、保修卡和重要隨機文件。
九、使用人員如發(fā)現計算機系統(tǒng)運行異常,應及時與管理人員聯(lián)系,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拆開計算機調換設備配件,外請人員對電子白板設備進行維修時,學校相關人員應自始至終協(xié)同。
十、裝有電子白板的教室應列為單位重點防火、防盜部門,并責任到人。
【第8篇】防暑降溫設備管理制度
1. 防暑降溫設備的采購、保管與發(fā)放制度
⑴為改善職工的工作環(huán)境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各部門,崗位的工作性質,安全技術處提出防暑降溫的設備配置、發(fā)放方案,報總工、總經理審核,經理批準后由供應部門負責采購,安全技術處負責保管和發(fā)放。
⑵采購防暑降溫設備時,首先要檢驗產品合格證,不得采購偽劣商品或安全性能較差的商品。
⑶防暑降溫設備入庫前,必須按照設備說明書的技術參數進行驗收,如發(fā)現其技術參數于產品標牌不符,拒絕入庫,并通過正常渠道向廠方或經銷商單位聯(lián)系退貨或調換。
⑷入庫的防暑降溫設備,應存放在指定地點,防止碰撞,以免受損,并由安全技術處盡快發(fā)放到各單位。
⑸每月發(fā)放一次防暑降溫藥品,既每月每人發(fā)放風油精、清涼油、霍香正氣水等藥品,每天供兩次綠豆湯進行解暑。
2. 防暑降溫設備的使用與維護制度
⑴各崗位在安裝使用設備前,應對其外觀和零部件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可靠方可安裝,并進行試運轉,待運轉正常后投入使用。
⑵各類防暑降溫設備,均應安裝在指定地點,對生產和工作確能起到應有的作用,不得無故拆除或挪作它用。
⑶已安裝和正確使用的各種防暑降溫設備,要確保安裝的牢固和使用安全,對不符合電氣安裝使用規(guī)程的設備要立即予以糾正。
⑷防暑降溫設備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須檢查設備的電源有無破裂裸露現象,防護罩是否安全可靠,電源開關是否安全可靠,零部件是否完整等,如發(fā)現缺陷,應立即進行處理。
⑸各類防暑降溫設備上均不得擺放或存儲任何雜物。
⑹防暑降溫設備在運轉過程中,禁止移動或向其扔物體。
⑺各車間、科室對所存的防暑降溫設備應有專人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每臺設備的看管和使用應落實到人。
⑻防暑降溫設備除常年使用的外季節(jié)結束后,各單位逐步拆除,并認真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及登記入庫工作。對一些因零部件缺損的防暑降溫設備,應登記造冊上報設備科集中修理,因無法修復,須報廢的設備,須有專職維修單位的報廢證明。并在設備科備案。
⑼各部門應建立防暑降溫設備管理臺賬和管理制度。
3.檢查與考核制度
設備科對各崗位防暑降溫設備的使用和保養(yǎng)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損壞設備者酌情賠償。
【第9篇】中學數字教室多媒體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山天中學數字教室多媒體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數字教室多媒體設備,財產由總務處入校產賬冊,交班級保管使用。
2.數字教室多媒體設備,技術管理、使用指導由信息技術組負責、落實。
3.數字教室多媒體設備柜子門鎖鑰匙由本班級專人保管。
4.授課教師需用此設備,就由班級專管人員負責放學時關閉設備。
5.授課教師按操作要求規(guī)范操作,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6.本班級要注意保證設備的整潔,此柜子不放置其他無關物品。
7.設備由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檢查。
8.遇到故障,班級專管人員及時向信息組和總務處保修,保證設備完好無損能正常使用。
9.數字教室多媒體設備,有人為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第10篇】工程設備管理制度:特約維修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工程設備管理制度:特約維修管理規(guī)定
第四節(jié) 特約維修管理規(guī)定
一、接到特約維修派工單后,15分鐘內若不能按時到達業(yè)主家中,應向客服人員說明原因,客服人員還需將原因即時告之業(yè)主。
二、維修人員需自帶鞋套,需注意保護業(yè)主財物,對維修產生的垃圾,要收拾干凈,完工后自行帶走。
三、若一時無法完成,需向業(yè)主講明原因,請業(yè)主諒解,并約定(下次)上門時間。
四、若業(yè)主要自行購買維修材料,需耐心向業(yè)主說明材料的品牌、型號、規(guī)格、數量,以免業(yè)主因買錯而造成損失。
五、嚴禁接受業(yè)主任何形式的饋贈和向業(yè)主索取報酬。
六、維修結束后,請業(yè)主檢查驗收,并在《派工單》上簽署維修結果和維修服務意見,并請業(yè)主到客服中心繳納特約服務費,若維修人員收費后需將收費票據交給業(yè)主。
七、將《派工單》返回辦公室,并做好維修記錄。
【第11篇】中小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在運到工地前,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可靠有效。
2、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接地或接零裝置。
3、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人一閘,定人定機。
4、維修機械時必須拉閘停機,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5、各種機械必須做到有輪心有罩。
6、各種機電設備必須定期保養(yǎng),主要機電 設備保養(yǎng)規(guī)程為:按“加工廠設備保養(yǎng)規(guī)程”表。
【第12篇】電氣設備清掃、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氣設備清掃:
l、清掃必須全部停電并由兩人以上進行。容性設備在驗電證明電源已斷開后,要進行放電。
2、現場要明確負責人,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負責人要求去做,負責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現場。
3、清掃周期:每月一次。
4、清掃內容:除塵;檢查接點、觸點燒蝕情況;信號、儀表指示裝置;液位控制裝置;傳動機構等。
5、清掃結束后要由負責人檢查工作完成情況,確認設備無問題,現場無遺留工具,人員離開工作現場后再指定值班員合閘送電。確認被清掃的設備已正常運行后與值班人員交接清楚方可離開現場并由負責人填寫記錄。
二、電氣設備檢修:
l、設備發(fā)生打火、閃絡、發(fā)熱、異響、機構失靈、信號儀表指示異常等情況,應及時退出運行進行檢修。
2、檢修現場要明確負責人、監(jiān)護人。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負責人要求操作,監(jiān)護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現場。
3、停電時要嚴格按《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停電驗電程序進行,容性設備放電后方可工作。
4、監(jiān)護人的技術等級應高于操作人,并要認真執(zhí)行《電氣設備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工作監(jiān)護制度。
5、檢修完畢,要清理現場,驗點工具,對檢修的設備做必要的測試后方可通電運行。待檢修負責人與值班人員共同確認正常后,檢修人員方可離開現場。并由檢修負責人填寫檢修記錄。
【第13篇】h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設備管理制度
遠程教育設備是保證項目工作正常開展的物質基礎,是國家投資建設、學校負責管理使用的國有資產,必須落實專人管理,建帳上冊,定期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長期使用,真正發(fā)揮作用。
一、項目設備實行專人管理,落實責任制。一線教師是項目設備的使用者,必須盡職盡責管好、用好設備。
二、按照“模式二”分標填寫《設備登記冊》,建立設備安裝、使用、維護檔案。在《資源設備使用登記表》上對使用運行情況做出記錄。
三、使用者操作必須符合相關設備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和使用規(guī)則,不得拆卸各種設備有故障及時向技術人員反映。
四、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與記錄,使項目設備時刻處于完好狀態(tài),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保證接地良好,注意電器設備的防雷、防塵、防潮、防盜和定期保養(yǎng)工作。
五、項目設備應為項目所規(guī)定的目標服務,只能用于接收、下載、瀏覽教育資源,播放教育節(jié)目,為教育教學服務,不得挪作它用。
六、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將項目設備出借、轉讓、變賣,決不允許被個人擠占挪用。
七、建立損失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必須追究責任,責任人照價賠償,損壞設備必須盡快恢復工作功能。
【第14篇】大型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一、使用:
(一)、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的明顯變形;
2、架體各結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牢固;
7、電氣設備和操作系統(tǒng)的安全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及繩卡、滑輪組的固接情況;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二)、定期檢查。
定期組織檢查一次,由公司設備科、安全科和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參加,檢查內容包括: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或失靈;
5、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
6、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三)、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由項目安全員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yè)。檢查內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動,驗正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地面1-2m 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wěn)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四)、使用提升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3、閉合主電源或作業(yè)中突然斷電,應將所有開關板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yè)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4、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和滑輪工作情況。如發(fā)現磨損嚴重,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更換;
5、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yè)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6、作業(yè)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箱門。
二、維修保養(yǎng)
提升機應經常進行維修保養(yǎng),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按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yǎng)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守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時,不得進行保養(yǎng)、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有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yǎng)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yè)要求。
三、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大型設備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參數等資料,裝拆應由專業(yè)資質的單位和從業(yè)人員完成,裝拆前必須編制專項方案,裝拆工作應有技術人員、安全員在場監(jiān)督。大型設備安裝完成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安裝后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實行專人管理,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靈的機械設備。
3、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裝置,保證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4、機械設備應定期進行保養(yǎng)維修,當發(fā)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嚴禁對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不得外露。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7、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命令。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的責任,導致事故發(fā)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9、進行日作業(yè)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11、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yè)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yè)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yè)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13、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或遇到惡劣氣候,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停止機械運行施工。
14、當機械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侯處理,企業(yè)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15、執(zhí)行大型設備定期檢測、維修、保養(yǎng)制度。
【第15篇】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七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為了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確保防爆設備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防爆設備檢查組檢查其是否完好經檢查合格后,并簽發(fā)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方可入井使用。具體檢查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2、防爆設備入進前,必須由防爆設備檢查組檢查其防爆性能,經檢查合格后,并簽發(fā)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方可入井使用。具體檢查標準:《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
3、防爆設備裝卸車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隨意亂扔亂摔,避免損壞防爆外殼、部件及中承。
4、防爆設備裝車后,必須將其綁扎牢固,避免在巷道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
5、在斜井運輸過程中速度不宜過快,防止掉道碰車,損壞防爆電氣設備。
6、安裝防爆設備的單位,必須按照設計圖紙,按其技術要求實施安裝,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圖紙,如有變動,須經機電經理批準。
7、防爆設備安裝必須達到《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以及《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
8、防爆設備安裝完畢移交使用時,由機電隊牽頭召集項目部位和人員,按照防爆設備有關標準,當場進行檢查驗收、試運轉,檢查驗收防爆設備臺臺完好,并試運轉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單位,否則使用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第16篇】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一、監(jiān)控系統(tǒng)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持對井下連續(xù)不斷的監(jiān)控;調度室必須執(zhí)行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觀察運行情況,掌握監(jiān)控的動態(tài)信息,每班填好監(jiān)控記錄,每天上報監(jiān)控日報,有異常情況,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報告有關領導。
二、保持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傳感器、開停傳感器、斷電儀等設備數量齊全,保證反應的信息真實可靠。
三、井下監(jiān)測裝置的安裝要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和有關技術標準。
1、分站到傳感器、斷電儀的傳輸距離不超過1000m。
2、瓦斯傳感器的安裝: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傳感器安設在距工作面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風筒出風口;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安裝在距全風壓匯合處回風口10~15米。10
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的傳感器布置在距回風口的距離10~15m的回風順槽內;采面?zhèn)鞲衅鞑贾迷诰喙ぷ髅婷罕诓怀^10m的回風巷內。其它地點傳感器的安設必須符合《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標準。
3、井下主機或分站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中,加墊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
4、傳感器安裝在距巷道頂板不大于0.3m、距巷幫大于0.2m處。
四、傳感器的調校
1、由瓦斯監(jiān)測工每隔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傳感器進行一次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guī)定。
2、瓦檢員每班對管轄范圍內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
五、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維修工作由通風部門負責,具體由瓦斯監(jiān)測工負責檢查維護。監(jiān)控系統(tǒng)在井下連續(xù)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運到地面進行全面檢修。
六、因檢修、更換、拆除系統(tǒng)關聯(lián)的電器設備,需要系統(tǒng)停止運行時,必須報礦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七、建立和完善記錄、臺帳、圖表。11
1、設備和儀表臺帳、監(jiān)測裝置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巡檢記錄及其他報表由通風部門負責。
2、中心站運行日志、監(jiān)測日報表由調度室負責。
3、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布置圖由通風部門負責。
九、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
1、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網絡傳輸設備,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并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加強監(jiān)控和網絡傳輸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fā)現,及時處理,并做好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和傳輸設備檢修記錄表。
3、搞好監(jiān)控和網絡傳輸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管理工作。線路延伸和維護、避雷裝置、傳感器安裝、電源箱控制等由通風隊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