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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運輸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核心要素:車輛管理、駕駛員管理、運輸路線規(guī)劃、貨物裝載與卸載流程、安全監(jiān)管以及應急處理機制。這些內容構成了整個運輸管理體系的基礎,旨在確保運輸過程的安全、高效和合規(guī)。
包括哪些方面
1. 車輛管理:包括車輛的購置、保養(yǎng)、維修、報廢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確保車輛始終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2. 駕駛員管理:涵蓋駕駛員的招聘、培訓、考核、行為規(guī)范等方面,強化駕駛員的專業(yè)技能和安全意識。
3. 運輸路線規(guī)劃:依據貨物性質、目的地、交通狀況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運輸路線,降低運輸成本,提高運輸效率。
4. 貨物裝載與卸載:制定標準的操作流程,防止貨物損壞,確保裝卸過程的安全和效率。
5. 安全監(jiān)管:建立健全的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演練,及時排查隱患,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6. 應急處理機制:設定應對各類突發(fā)事件的預案,如交通事故、貨物丟失等,以快速響應和有效解決問題。
重要性
運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保障運輸過程的順利進行,減少因管理不當造成的延誤和損失;另一方面,良好的運輸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專業(yè)形象,增強客戶信任,從而鞏固和拓展市場地位。此外,嚴格的管理制度還有助于降低運營風險,保護公司免受潛在法律糾紛的影響。
方案
1. 建立車輛維護系統(tǒng):定期進行車輛檢查和保養(yǎng),記錄車輛狀況,確保車輛安全可靠。
2. 提供駕駛員培訓:定期舉辦駕駛技術、交通規(guī)則和應急處理等方面的培訓,提升駕駛員綜合素質。
3. 利用科技手段優(yōu)化路線:引入gps導航系統(tǒng),實時分析交通情況,動態(tài)調整運輸路線。
4. 制定標準化操作規(guī)程:明確貨物裝卸流程,提供詳細的操作指南,確保作業(yè)規(guī)范。
5. 強化安全監(jiān)控: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6. 完善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各種情況,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進行模擬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我們可以逐步提升運輸管理制度,實現(xiàn)運輸業(yè)務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續(xù)發(fā)展。
提升運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礦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管理規(guī)定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述
本礦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按巷道布置可分為副斜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主斜井皮帶運輸系統(tǒng)、采掘輔助巷道皮帶運輸系統(tǒng)。
1、主斜井皮帶運輸系統(tǒng):由井底煤倉裝→地面皮帶機轉載點;
2、副斜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由副井口車場→副井皮帶上倉口車場--副井底車場;
副井提升機: jk-3×2.2p
綜上所述,本礦副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基本上是利用主軸滾筒的纏繞式提升設備牽引礦車在斜坡18℃的軌道上進行煤、矸及物料的提升運輸任務,以輔助于礦井的日常安全生產。
(一)、副斜井提升運輸?shù)母黜椧?guī)定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副斜井巷道主要做為礦井進風巷和人員、材料及矸石運輸?shù)耐ǖ?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錨噴及其他施工項目,各種硐室、通風設施,井下使用設備、材料的運送。
2、在日常工作中,嚴禁任何人員從副斜井上下班徒步行走,檢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員應從主、副斜井之間的聯(lián)巷行走。在進入主、副斜井巷道之前,必須通知主、副斜井井口信號工、井底信號工;嚴格遵守“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3、主、副斜井提升機的專職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機構認定有安全培訓資格的部門進行培訓考試取得安全資格證后方能上崗。非專職提升機司機禁止操作設備。司機要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當班時嚴格按照提升機司機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工作期間嚴禁睡崗,提升機運行期間不得進行其他工作,嚴禁脫崗、離崗和擅自找人頂崗、替崗,嚴格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4、提升運輸系統(tǒng)內的信號工、把鉤工必須經過安全機構認定有安全培訓資格的部門進行培訓考試取得安全資格證后方能上崗。
5、司機應熟悉各種信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信號執(zhí)行。信號不清或接到信號后因故未能執(zhí)行時,應通知井口信號工原信號作廢,重發(fā)信號,再進行操作。司機不得無信號動車。
6、斜巷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檢修和試驗,要做到動作靈敏、操縱靈活,擋車可靠。各地點軌道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在不開車時要處于常閉狀態(tài),只有在礦車通過時方準打開,不提升時要及時關閉。
7、車輛連接必須使用足夠強度的三環(huán)鏈及帶有閉鎖裝置的插銷,嚴禁使用非標準銷、鏈。井口把鉤工應對車輛的連接處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由信號工向絞車房發(fā)送信號進行提升。
8、副井提升物料、設備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凡屬矸石、料石、石面、金屬柱梁、木梁等較重物質,不得超過五車; 凡屬煤、木料等較輕物質不得超過六車。
9、運送“四超”物料必須有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同意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井口把鉤工仔細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運輸。
行操作。司機不得無信號動車。
3、絞車每次提運前要認真檢查絞車的各部位并試運轉,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要立即停機檢查并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轉。
開車前的檢查:
○1檢查絞車地腳螺栓及壓柱使用情況;○2檢查鋼絲繩磨損、連接及固定情況;○3檢查兩制動器工作及剎車帶接觸情況;○4檢查有無甩油缺油現(xiàn)象;○5檢查軌道完好情況;○6檢查巷道內材料堆碼、設備擺放、兩側安全距離等情況;○7檢查巷道內車輛停放及行人、作業(yè)情況;○8檢查絞車開
(二)、副斜井提升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副斜井井筒傾角18°,斜長660米。主要承擔礦井生產所需設備、物料、礦井救災物資的運輸及廢舊物資的回收升井任務。為從根本上消除斜井提升運輸?shù)牟话踩[患,達到消除各類斜巷運輸事故的目的,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措施。
1、每班由提升機司機、維修工對提升機電控系統(tǒng)、機械、液壓系統(tǒng)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檢查,并執(zhí)行班中定時巡檢制度及其它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對提升機過卷保護、松繩保護等各種保護裝置進行試驗檢查其動作是否靈敏可靠并做記錄。
2、提升機司機在操作過程中不得進行其它工作,要集中精力、謹慎細心,隨時觀察各儀表指示,深度指示器及滾筒運轉狀況和鋼絲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情況。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按信號執(zhí)行開車命令。
3、提升機司機嚴格執(zhí)行“一停、二上、三下”的信號命令。無信號嚴禁動車,信號不清不準開車,對信號不確切不準開車。提升機運行過程中,收到任何異常信號都要停車,查明原因并及時利用電話和井口信號工進行聯(lián)系,確定命令信號后方準開車。
4、在出現(xiàn)下列情況,要立即使用緊急制動裝置進行停車:
①有緊急停車信號時;
②礦車在接近減速點沒有減速時;
③電壓表、電流表等儀表指示異常及提升時鋼絲繩抖動嚴重懷疑礦車掉道時;
④控制系統(tǒng)、機械系統(tǒng)等主要部件出現(xiàn)故障或失靈時;
⑤其他需要緊急停車的狀況時。
5、信號工要堅守崗位,上崗后對信號系統(tǒng)進行一次詳細的檢查,確認信號聲光齊全、可靠。提升運輸時,嚴密注意鋼絲繩及礦車的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異常逐級發(fā)送停車信號,并利用電話向絞車房及有關地點說明情況,停車后要及時處理和向上級匯報。
6、鋼絲繩査繩工每天對提升機鋼絲繩的完好性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鋼絲繩磨損斷絲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填寫 “鋼絲繩檢查記錄”表。
7、查道工每天對井筒大巷內巷幫、頂、軌道、道床及各安全設施進行一次詳細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并向隊領導匯報。
8、平臺阻車器、地閘及跑車防護裝置必須處于常閉狀態(tài),只有在礦車通過時方可打開,不提升時要及時關閉;把鉤工、維修工每班要對平臺阻車器、地閘及跑車防護裝置的完好情況和工作狀態(tài)進行檢查檢修,確保運輸線路上安全設施的正常工作狀態(tài)。
9、把鉤工每掛一鉤要檢查礦車碰頭、礦車輪子底銷是否齊全完好,檢查每輛礦車的連接情況、插銷及閉鎖是否到位、三環(huán)連不得有紐掛現(xiàn)象,檢查礦車保險繩連接情況,檢查礦車所裝物料是否有“四超”現(xiàn)象。出現(xiàn)以上任一種情況都不允許發(fā)出開車命令。必須當場處理確保無安全隱患后方準下達開車命令。
提升時,井口信號工和把鉤工要共同負責井口的警戒任務,嚴禁有人跨越正在運行的鋼絲繩及在井口變坡點逗留;井底信號工和把鉤工要共同負責井底的警戒任務,嚴禁井底車場有人穿行、逗留及從事任何工作。
第2篇 四超車輛提升運輸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抓好運輸管理,確保提升、運輸安全,特編制“四超”車輛提升運輸安全技術措施,望全體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認真執(zhí)行。
一、適用地點
副井上下井口、井底車場及軌道大巷、301采區(qū)軌道巷、各軌道上下山
二、“四超”內容
“超長、超寬、超高、超重”車輛提升運輸
超長:物料長度>3800mm
超寬:物料寬度>1400mm
超高:物料高度(包括平板車高度)>2000mm
超重:物料質量(包括平板車質量)>6000kg≤9800kg
三、裝封車要求
(一)裝車的要求
1、裝車的要求:必須根據所運物料的質量選擇相應的專用平板車裝運,否則不得給與運輸。長材料必須采用專用材料車裝運,錨桿、錨索、體積大的電纜、大捆皮帶必須采用專用花欄平板車裝運。
2、裝車質量的要求:裝車質量必須嚴格按照專用車輛標定質量裝載,不得超載裝車,超重設備用大平板車裝運時,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車標定質量的10%。根據我礦實際,質量3000kg以下的物料用小平板車裝運,質量在3000kg(不包括平板車質量)以上的物料用大平板車裝運。嚴禁超載裝運。
3、裝車結構尺寸的要求:裝車結構尺寸不得超過專用車輛的外形尺寸。需要副井罐籠提升的物料裝車后外形尺寸必須符合下列尺寸:長≤3800mm,寬≤1400mm,高≤2000mm。當需要提升長度超過3800mm的鋼管、鋼軌等超長物件時,需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執(zhí)行。
4、裝車重心要求:裝載物料的重心必須與所使用車輛的中心一致,嚴禁偏重心和重心超高裝載。
5、綜采液壓支架以及類似大型裝備和物料裝運應采用“四角用螺栓固定平板車”的裝車方法,其他裝運方法不得使用。
6、多部件需要裝同一車時,各部件之間要盡量放平、墊實,且各部件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并分別與車輛捆綁。
7、裝車的其他要求:當支柱、管路、軌道等設備材料使用平盤車時,裝疊不得超過四層,且每層必須用木板等防滑材質隔開,超長物料裝車,必須在底層墊加抬高物,以便斜巷車場變坡點順利通過,同時便于把鉤工摘掛鉤。
(二)封車的要求:
1、超重設備或材料可用φ20圓環(huán)鏈、m20螺栓或直徑不小于15.5mm的鋼絲繩加繩卡的方式固定,拉緊方式可采用叉車拉緊鋼絲繩繩套,要求與平板車連為一體;用螺栓封車時,封車力矩不得小于50n.m。
2、封車方式應根據所裝物料特征進行選擇,設備物料長度不超過平板車長度的應采用正“八”字封車法,設備物料長度超過平板車長度的應采用倒“八”字封車法。平盤車裝載整體設備使用柔性連接件封車的,其裝載物必須至少有一個附著點與平盤車底盤剛性連接,防止上下山運輸時發(fā)生前后滑行。散件物品使用柔性連接件封車的,必須用木楔掩實,防止上下山運輸時前后穿行。
3、封車時,遇有尖、棱部位與鏈鎖接觸的地方,必須墊好適當強度的木板或皮帶。
4、對于物料、設備怕砸、怕碰及突出部位、各種結合面要用相應的保護材料將其保護好。
四、安全注意事項
(一)一般規(guī)定
1、施工前,物料使用單位要根據所運送的物料、設備的具體情況制定專項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相關部門審批。施工措施必須送各隊一份。各隊必須及時傳達貫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施工方法,要分工明確、準備充分。
2、施工負責人、安全監(jiān)護人對“四超”車輛在提升運輸中的施工方法、使用工具、操作設備認真檢查核實,對巷道支護狀況徹底排查,消除事故隱患。
3、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要有充足的精力,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按規(guī)定佩戴使用合格的勞保用品。
4、施工人員作業(yè)時要協(xié)調一致,聽從施工負責人指揮,相互配合。
5、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合格證,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6、各隊工作地點人員發(fā)現(xiàn)裝封車不合格的“四超”車輛有權禁止車輛進入運輸系統(tǒng),進入運輸系統(tǒng)的要就地停止運輸,接料人員有權拒拉、拒運,拒絕違章指揮、拒絕強行運輸。
7、各隊接料人員、跟班班長認真仔細檢查裝車單位的裝封車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裝車不合規(guī)定,封車不牢的車輛,嚴禁提升運輸。各隊要及時通知礦調度室,由裝車單位立即整改。
8、發(fā)現(xiàn)不使用專用車輛裝載的“四超’車輛,不得給予提升運輸。
9、運送“四超”車輛嚴格執(zhí)行隨車掛牌制度,用料單位要標明裝載尺寸、重量、驗收人等內容,否則不得給予運輸。
10、“四超”車輛運輸過程中不得隨意停滯,如確需停滯,必須在列車兩端和兩側懸掛發(fā)光或反光紅色標記,防止其他車輛與之發(fā)生撞車事故。
五、主要運輸環(huán)節(jié)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平巷運輸
1、平巷運輸液壓支架、鋼管、鋼軌等“四超”車輛時應推車機或穩(wěn)車牽引。
2、牽引“四超”車輛時要均勻平緩運行,不得急加、減速度。
3、當牽引超寬車輛行至巷道安全間隙小的地點,必須安排有跟車工處于車輛3m以外的安全地點使用哨子或對講機進行指揮,牽引速度小于0.5米/秒。
4、牽引超過6000kg質量的車輛時,一次最多牽引一輛,嚴禁串車。綜采支架一次只準牽引一輛,嚴禁超載運輸。
5、當運輸至井底車場時,必須有專人跟車,并時刻注意車輛運行情況,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發(fā)送信號通知絞車司機停車,防止車輛發(fā)生掉道等事故。
6、當運輸鋼軌、鋼管等超長車輛時,必須直線運輸,且速度不得大于1m/s,嚴禁在井底車場等地點過渡線道岔牽引,以防碰及巷道幫造成掉道事故。
7、當在車場需頂車運輸時,必須連車頂車,嚴禁前拉后頂。
8、超寬車輛存放,必須存放于不影響運輸?shù)牡攸c,嚴禁將超寬車輛存放于主運輸巷道車場內,防止影響其他運輸。
9、運輸中嚴禁任何人員從車輛兩側以及車輛之間通過。嚴禁損壞沿途的電纜、風水管路等設備設施。
10、平巷人力推車,一人只準擁一輛車,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兩輛車距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時,禁止人力推車;嚴禁放飛車。
11、人力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精力集中,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或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門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都必須發(fā)出警報。
12、人力推車時施工人員只能站在車輛的后方,嚴禁站在車輛的兩側。車輛運行過程中,嚴禁人員從車輛兩側通過和停留。
(二)斜巷運輸
1、斜巷運送“四超”車輛時,必須由專人負責檢查裝封車狀況,分提分運,重心不偏,否則不得給予運輸。
2、斜巷運輸前,信號把鉤工必須首先對斜巷安全設施、信號裝置、絞車鉤頭、保險繩、軌道質量及連接件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后方可進行運輸。
3、斜巷運輸時裝車高度要根據巷道高度而定,防止斜巷運輸期間由于車輛超高碰及頂板而造成掉道事故。
4、運輸前信號把鉤工必須通知絞車司機,做好一切準備工作。運送期間,絞車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5m/秒。
5、斜巷提升“四超”車輛時必須一鉤一車提升,嚴禁超掛提升運輸。同時正確使用好保險繩。
6、斜巷運輸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
7、當“四超”車輛提升至斜巷上車場后,應防止慣性前沖。
8、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不得離開信號硐室,注意運輸車輛的動向,并隨時準備發(fā)出停車信號。
9、把鉤工要嚴格要求使用好一坡三擋等安全設施。
10、運輸完畢后必須及時將安全設施恢復。
(三)副立井提升
1、副井提升超重物料時,應根據下放物料重量選擇合適的配重。配重的具體規(guī)定:
1.1最大裝罐質量為9800kg(最大件質量與車輛質量之和)。
1.2允許最大靜張力差為4.8噸,下放超重物料時盡量減少靜張力差,防止出現(xiàn)大的偏載造成事故。
1.3嚴格掌握罐籠的裝載情況。
2、提升大料罐籠運行速度不得超過3.5m/s。
3、提升超高設備、物料前,應確認物料高度,如超過1.7米應將罐籠罐簾拆除,防止由于設備車過高卡刮罐籠罐簾。
4、“四超”設備、材料進出罐籠一律采用推車機推入推出,當所提升的設備或材料推入罐籠時,把鉤工要詳細檢查到位情況,是否準確,是否有伸出罐外現(xiàn)象等,作認真詳細檢查后,要合上罐內阻車器,使平板車在罐籠確認的位置,前后不能移動,罐籠到位后,待罐籠停穩(wěn)、打停點,打開罐內阻車器,然后按程序出罐。
5、出罐時,出車側的線路必須暢通,道岔打嚴,軌道兩側不得有任何物料及任何閑雜人員。出罐時,只準有把鉤工在把鉤位置把鉤,嚴禁人員跟隨,以防發(fā)生意外,為增加阻力降低運行速度可在出車側的軌道上撒上適量的沙子。
6、出罐的設備及時運走,以免造成積壓,導致撞擊、下轍等情況,道路不暢通時,可先停止提升,先清理積壓車輛,再提升。
7、副井把罐工必須與信號工相互配合好,只有罐籠到位停穩(wěn)、信號打停點,方可進入罐籠打開阻車器,詳細檢查無誤后,方準向外拉車。
8、井口上下把罐工要認真負責,檢查要仔細。為保證安全提升,物料提升期間上、下井口每班必須派跟班隊長盯在現(xiàn)場親自指揮。
9、副井提升“四超”車輛前,上、下井口信號工必須相互聯(lián)系,下井口信號工和絞車司機聯(lián)系,交代清提升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和重量。
10、副井上、下井口設備車進出罐籠,各要明確一名責任心強、現(xiàn)場經驗豐富的指揮人員,信號工、把鉤工、小絞車司機等人要聽從其指揮。
11、進入罐籠上部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合格的安全帶,并生根牢固。
12、遇到卡罐或車輛在罐內掉道,把鉤工要及時與信號工聯(lián)系,可借助手拉葫蘆和千斤頂?shù)裙ぞ邚臀?嚴禁生拉硬拽。
13、副井上、下井口把鉤工對“四超”車輛入罐提升運輸前,必須認真檢查其裝封車情況,如裝封車不符合規(guī)定,不得給予提升運輸。
(四)掉道復軌的注意事項
1、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車輛掉道時,現(xiàn)場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及時通知礦調度室、隊值班人員,調度室接到匯報后,及時通知分管領導和相關隊、安全科。
2、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不匯報擅自復軌和隊長接到匯報后未及時到現(xiàn)場的,按嚴重違章處理。
3、班長到達掉道現(xiàn)場后,必須周密檢查掉道現(xiàn)場有無再次發(fā)生事故的隱患,特別要檢查掉道車輛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處理。
4、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在處理事故前,必須布置好現(xiàn)場操作人員的安全退路,并做好安全防護。
5、進行復軌前,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檢查巷道支護情況,支護不牢或有片幫危險時,必須先行處理后方可進行復軌作業(yè)。
6、兩個或兩個以上車輛掉道時,必須逐個進行復軌,嚴禁同時復軌。
7、車輛復軌時,必須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車輛歪斜措施后方可復軌。
8、礦井運輸車輛掉道確需起吊復軌時,必須根據巷道支護方式,現(xiàn)場制定特殊復軌安全措施設專人觀察頂板。使用手拉葫蘆起吊時,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蘆的額定能力,人員必須站在有安全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蘆。
9、平巷運輸車輛掉道后,現(xiàn)場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在掉道區(qū)域前后40m的地點設置警示標志和車擋,防止其他車輛闖入作業(yè)區(qū)域。
10、副井罐籠內及上下井口車輛掉道,可以借助千斤頂和手拉葫蘆復軌,嚴禁生拉硬拽和使用機械復軌。
11、罐籠內復軌時,提升絞車司機必須謹慎操作,防止滑罐和人。信號把鉤工要精力集中,并啟用停罐閉鎖裝置。
12、在井口安全門以里范圍復軌時,工作人員必須系好合格的安全帶,生根于牢固處,所用工具必須用繩索系好防止墜入井筒。
13、副井罐籠內及上下井口復軌時,上下井口必須設專人看管,抬起搖臺,關閉安全門。
14、處理掉道車上道時,要在載車旁加防倒裝置,操作時專人觀察載車的狀態(tài),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
(五)其他注意事項
1、運輸“四超”車輛時,施工單位必須提前和調度室聯(lián)系,在調度室允許的前提下,方可運送。沒有調度室允許,各隊作業(yè)人員不得擅自運輸。
2、把鉤工上崗必須做到“六不掛”。即:安全設施不齊全可靠不掛、信號聯(lián)系不通不掛、“四超”車輛無運輸措施不掛、裝封車不符合標準不掛、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斜巷有行人不掛。
3、把鉤工摘掛鉤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3.1摘掛鉤時,要等車輛停穩(wěn),正常使用擋車器等安全措施,掩好車,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3.2必須站在軌道外側,距離軌道外側200mm以外的地點進行摘掛鉤操作。
3.3單道操作時,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的一側進行作業(yè)。
3.4摘掛鉤操作完畢,不得從兩車之間穿過。
3.5嚴禁蹬鉤作業(yè)。
4、每次摘掛鉤完畢后,必須對車輛的各部位、連接位置、絞車鉤頭、鋼絲繩、連接牽引杠等進行詳細的檢查,確保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和隱患,確無問題后方可運行。
(六)其它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提升運輸系統(tǒng)管理制度
礦山企業(yè)的提升運輸系統(tǒng),是整個生產系統(tǒng)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是保障企業(yè)生產任務順利完成、保護人員生命安全的一項重要工作。因此做好提升運輸系統(tǒng)的管理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為加快公司發(fā)展速度,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提升系統(tǒng)管理制度。
一、提升運輸系統(tǒng)主要由下列部分組成:
1、提升機;2、提升主鋼絲繩;3、提升容器(箕斗、罐籠、礦車);4、天輪;5、導向輪;6、井架;7、井塔;8、罐道;9、軌道;10、井筒和井筒裝備;11、裝載設備:12、卸載設備;13、井底裝置等等。
二、提升系統(tǒng)的分類:
1、以提升對象分:主井提升、副井提升。
2、以提升容器分:箕斗提升、罐籠提升、礦車提升。
3、以井筒的提升井道角度分:立井和斜井。
4、以安裝場合分:地面提升設備和井下提升設備。
5、以生產與施工分:固定提升設備和鑿井提升設備。
6、以提升機類型分:單繩纏繞式和多繩摩擦式。
三、提升運輸系統(tǒng)規(guī)范:
1、提升機是提升運輸系統(tǒng)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操作工、維修責任人除每班進行檢查外,每三天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是各項安全裝置、制動裝置、潤滑裝置,要保證靈活可靠,決不能帶病運轉,做好運轉記錄。
2、提升機電控,要嚴格執(zhí)行班檢、點檢、定期維護,保證設備的技術性能。
1)安全保護回路完整,各元器件靈敏可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隨意拆除和越過原回路元件工作。
2)自動和制動裝置要保證達到設計標準要求,檢修或更換時應符合原技術參數(shù),缺陷和隱患要及時消除。
3)電氣控制系統(tǒng)要嚴格執(zhí)行定期調試和校驗,各種控制系統(tǒng)的調試、校驗應每年進行一次。
4)未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不得改動接線方式,如達不到標準和要求強行開動設備時,出現(xiàn)后果追究領導和當事人責任。
3、鋼絲繩、罐籠、罐道、天輪、井架、井框,除每天進行檢查外,每周進行一次全而檢查,并做好提升系統(tǒng)安全檢查記錄。
鋼絲繩在每周檢查時,要嚴格按照o.3m/s的速度進行檢查,同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定期更換鋼絲繩。
4、裝載設備、卸載設備、井底裝置,除每天正常檢查外,每周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以確保提升系統(tǒng)安全。
四、提升系統(tǒng)安全保護裝置:
1、防止過卷裝置:當提升機的提升容器超過正常終端停止位置0.5m時,提升機必須能自動斷電,并能使保險閘發(fā)生制動作用。
2、防止過速裝置:當提升機速度超過最大速度15%時,必須能自動斷電,并能使保險閘發(fā)生制動。
3、限速裝置:提升速度超過3m/s的提升機必須裝設限速裝置,以保證提升容器到達終端的速度不超過2m/s,如果限速裝置為凸輪板,其在一個行程內的旋轉角度應不小于2700。
4、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當深度指示器失效時,能自動斷電,并能使保險閘發(fā)生作用。
5、閘間隙保護裝置:當閘間隙超過規(guī)定值時,能自動報警和自動斷電。
6、松繩保護裝置:按規(guī)程,3m以上的纏繞式提升機應設松繩保護裝置,松繩裝置應并接入安全回路和報警回路,在鋼絲繩松弛時能自動斷電,并報警。
7、防墜裝置:當提升鋼繩破斷時,提升容器上的防墜裝置動作,將提升容器固定卡在罐道上,確保容器安全。
第4篇 提升運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提升運轉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各崗位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按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3、堅持鋼絲繩檢查和更換制度,做好提升運轉機械設備、安全裝置和軌道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
4、拉放車時,必須先檢查連接裝置是否完好。
5、拉放車時,必須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原則。
6、人力推車時,推車工必須按照規(guī)定距離保持車距,聽看并用,防止推車傷人或被人傷,同向推車時,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車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米。
7、車推出石門或交叉口時,推車人必須控制車速并發(fā)出警號。
8、下山掘進作業(yè)過程中,拉放 車時,下方人員必須全部進入防身峒或上到平臺后,方可拉放車。車斗下放到位后,絞車司機不得離開絞車,下方作業(yè)人員還應用可靠的物器將車輛穩(wěn)住后,方可作業(yè)。
9、拉放車過程中,嚴禁無關人員在上下平臺逗留。
第5篇 斜井提升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斜井提升運輸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斜井部分 (包括上、下車場)
1、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guī)定,在斜井提升時,任何人不得在斜井范圍內活動。
2、所有上崗人員(包括信掛工、人車安全員、斜井維修工、機車司機、絞車司機),都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工作期間,信號房除信掛工之外,嚴禁其他人員入內,人員通過井底車場時必須快速通過,不得在原地逗留。信掛工在工作時不得睡覺、看書、玩手機、脫崗、串崗、私自頂崗、換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下班時,實行現(xiàn)場交接班,不得空崗。
4、要保持工作場地周圍的整潔衛(wèi)生,不得堆碼雜物。
5、在正常情況下,按規(guī)定的時間發(fā)送人車,人員上下車由人車安全員把關,待人車停穩(wěn)后排隊依次上下。禁止人員搶上,搶下人車,人車不得用于運送物料,如水泥、設備、火工品、氧氣瓶等。 嚴禁人車兩側、前后懸掛運送長物料,如木板、竹竿、鋼管、撬杠、軌道等。要專車提放,確保人身安全。嚴格遵守人車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定期對人車進行詳細檢查,做好落閘實驗,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運行,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6、每班必須對阻車器、擋車器、擋車欄及跑車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阻車器、擋車欄、跑車防護裝置性能良好、動作靈敏可靠,嚴禁不檢查運行,嚴禁帶病運行。
7、每班必須對提升鋼絲繩及鉤頭、連接裝置、保險副繩、礦車等進行詳細檢查,無問題后,信號工方可發(fā)送信號。
8、班中隨時檢查鉤頭和鋼絲繩是否有打結,壓傷,死彎、變形等不安全隱患,使用經過檢驗合格的連環(huán)和插銷。
9、斜井提放超重、超長、超寬(≤1.4m),超高(自軌面以上≤1.6m)的物料和設備前,必須要經礦長批準,由安全科落實專項安全措施,并簽發(fā)書面許可通知書后,在現(xiàn)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下進行作業(yè)。
10、由轉運隊每周一次對斜井軌道、附件、“一坡三擋”及設施進行一次重點檢查和調整,必須符合下列標準:無浮渣,無雜物,軌道接頭和道枕無松動,軌道間距符合要求,地輥和“一坡三擋”運行靈敏、開關位置準確到位,聲光信號準確無誤。
二、絞車部分
1、絞車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國家和行業(yè)強制性要求的絞車。
2、絞車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絞車工操作規(guī)范要求:
①當班絞車司機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絞車房內嚴禁其他閑雜人員入內。
②上崗人員必須神智清醒,嚴禁酒后、精神不振、視、聽力有障礙人員上崗操作。
③設備運行前必須認真檢查,特別對鋼絲繩、安全保護裝置和儀器儀表應重點檢查,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匯報。
④設備運行中必須精力集中,謹慎操作,不得與他人交談,嘻戲打鬧。在操作時應雙手不離操作手把,絞車司機應時刻監(jiān)視絞車運行情況,觀察好電流、電壓、速度變化情況,過變坡點、道岔時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車。
⑤提升信號一定要聽清看準,經確認后才能進行操作。對于設備運行中的非正常信號,必須停車查明原因,經確認安全無隱患后才能進行操作,嚴禁錯放、過拉、和正常運行時急停及減速過快等誤操作。
⑦絞車司機認真填寫運轉記錄、檢查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4、絞車工每班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并要做好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斷絲、松股、變細速度加快、超出規(guī)定值的不得運行,并應及時匯報。
5、絞車各潤滑部位、鋼絲繩要及時加注潤滑油(脂),剎車液壓油每半年必須過濾一次,一年期限到后,必須更換。
6、對絞車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包括:剎車系統(tǒng)(閘瓦、油管、油泵等)、傳動部分(滾筒襯板、軸承、減速箱、聯(lián)軸器等)、電控系統(tǒng)、底座、天輪等。
三、檢修規(guī)定
1、檢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檢修作業(yè)時必須2人以上,1人監(jiān)護,其他人員作業(yè)。
3、檢修前必須落實臨時安全防護措施。
①、斜井作業(yè)
絞車停止運行;上、下?lián)踯囬T關閉(必要時加裝防護網);斜井上、下落實專職人員值班,防止下部行人,上部滾落物品;對現(xiàn)場物資、設備、工器具進行錨固;搭建操作平臺;安全繩(帶)必須牢固可靠;如進行焊接、氣割作業(yè),必須要對鋼絲繩進行特殊保護,防止電弧、高溫對鋼絲繩構成損傷。
②絞車房作業(yè)
斷電并懸掛“正在檢修、禁止送電”的警示牌;對電氣設備、開關進行隔離;對電氣設備進行驗電、放電并可靠接地;對滾筒進行鎖固;對液壓泵(管)進行泄壓;對高溫設備進行降溫;對地面進行防滑處理;對滾筒機坑進行封閉。
4、檢修結束后及時清收工具,撤出檢修設備和物資,解除臨時防護措施。
5、對設備進行調試,調試結束后必須空車運行2-3趟后,才能進行正式生產運行。
第6篇 礦井軌道提升運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為切實加強軌道提升運輸基礎工作,提高運輸裝備和管理水平,保障礦井運輸安全、優(yōu)質、高效。特制定本規(guī)范。
本規(guī)范適用于全礦井軌道運輸系統(tǒng)、繩索運人系統(tǒng)。
一、總則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采、 掘、運并舉,綜合治理,系統(tǒng)配套”的方針。因地制宜,推廣應用軌道運輸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逐步改善落后的運輸方式和裝備,向運輸機械化、控制自動化、管理科學化、本質安全化方向發(fā)展。
2、建立和完善運輸管理體系,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管理網絡。
(1)各礦由一名副礦長全面分管運輸工作。
(2)各礦根據實際情況配足專業(y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礦井提升運輸工作。
(3)各單位安全監(jiān)察部門要明確一名副職分管運輸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兩名運輸安監(jiān)員負責主要運輸線路運輸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進一步明確各地點安監(jiān)員的運輸安全管理責任:一是抓好運輸各項制度和規(guī)定在現(xiàn)場的落實,并突出抓好人的行為;二是抓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隱患。
(4)運輸專業(yè)管理人員重點負責現(xiàn)場的工程質量和全面技術管理工作;掘進專業(yè)負責人負責掘進運輸工程質量和現(xiàn)場管理工作,是掘進運輸安全的第一責任者;其它專業(yè)領導負責本專業(yè)運輸工作的現(xiàn)場管理;安監(jiān)員是現(xiàn)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實現(xiàn)運輸管理的齊抓共管。
(5)建立運輸管理網絡圖,明確各單位運輸管理人員,其崗位責任制中應對運輸方面有明確的要求。
(6)分管礦長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運輸專業(yè)會議,總結部署運輸工作。
3、運輸工區(qū)要配備技術人員,負責抓好本工區(qū)的運輸技術管理工作。各掘進工區(qū)必須明確一名區(qū)隊管理人員分管提升運輸工作。
4、各礦要每月對主巷,每旬對采區(qū)運輸質量標準化和人車斜巷進行一次檢查驗收,每月一次綜合評定。
(1)檢查驗收標準按照《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進行評分。
(2)軌道質量、運輸巷道、運輸設備設施、運輸規(guī)定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運輸部分要求。
(3)600mm軌距的運輸線路,在車輛運行速度小于1、5m/s時,其曲率半徑不應小于車輛軸距的7倍;大于1、5 m/s時,則不應小于車輛軸距的10倍。通常600軌距電機車行駛的彎道半徑為12-15m。600軌距線路最小曲率半徑不小于12m,在不用機車運輸?shù)木€路,或采用礦車運行的線路中,允許采用較小的曲線半徑,但不應小于9m。
二、立井提升
1、提升人員
(1)乘罐規(guī)定人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在井口公布。
(2)由填罐工負責關閉和打開罐門(簾),人員進出罐籠須經填罐工許可。嚴禁乘罐人私自打開罐簾(門)。
(3)嚴禁人、物料同罐,嚴禁超靜張力差提升。
(4)提料結束,開始提人時,必須等上位罐出車完成后,經上下信號工聯(lián)系確認無誤,方可準許人員進入下位罐。
(5)乘罐人員嚴禁隨身攜帶小型工具、物品(工具包和機電工工具袋除外)。
2、加強對罐內阻車器的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3、雙車罐籠提升單車時,必須將車推至中間并可靠固定,防止竄動。
4、井口使用小絞車吊裝下放超長物料時,小絞車滑頭上配保險繩,對吊裝的物料附掛保險繩并可靠連接。
5、罐籠提升的車輛中所裝矸石、煤炭等散料不準高出礦車上沿,否則不準進罐。
三、平巷軌道運輸
(一)地面電機車運輸
1、地面的主要運煤、矸軌道必須建成封閉式運輸線路。護欄高度不低于1m。但封閉線路的護欄要留有便于運送大型設備和材料的通道口。
2、地面架空線高度必須在3m以上,架空線桿、軌道兩側的護欄、建筑物、樹木等障礙物距車輛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8m。對已經構成的永久性建筑物,其安全間隙達不到要求時,要涂以紅白間隔的明顯標志,并嚴禁行車時行人。
3、封閉式線路的行人和行車道口必須安裝可靠的自動聲光報警裝置或擋攔。電機車通過道口前及通過中,自動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或放下欄桿,防止行人及其他車輛通過。
4、地面使用的電機車、小絞車及鋼絲繩等按井下要求進行管理。
(二)井下平巷物料運輸
1、大巷各行車、行人道口、水閘門、風門前后及彎道區(qū)段必須安裝使用交叉道口自動行車聲光報警裝置。聲光報警裝置及觸發(fā)點要安裝在距交叉道口中心不小于40m處的巷道頂部和架空線上明顯位置,信號的解除要采用觸發(fā)式,不得使用延時式。
2、電機車運行至彎道、行車和行人道口或兩臺電機車會車和遇到行人時,司機必須提前鳴笛、減速、慢行,并注意瞭望。
3、嚴禁用電機車在大巷頂車運輸。在車場調車時頂車,必須插好連接銷,并要使用自動頂車警告信號,不準用口令傳遞信號頂車。調車時,只準在同一條軌道上進行,嚴禁甩車或用撐棒頂車。
4、大巷電機車應明確車輛停放地點,在途中非正常停車時,必須及時匯報運輸調度站。如果需要在大巷檢修時,必須填寫施工單報調度室同意并通知有關單位后,斷開集電器上的電源,停送電開關置于停電位置方可進行。檢修時,應在距檢修作業(yè)地點可能來車方向各端不少于40m處設專人監(jiān)視來往車輛情況,以免發(fā)生意外,檢修完畢后匯報調度室。
5、在大巷整修軌道、架線、照明、通訊、信號以及裝卸車、推車、巷修等有礙行車安全時,應由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簽發(fā)施工單,報調度室批準并通知有關單位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嚴禁帶電作業(yè)。停電時要掛“停電工作牌” 。并在距施工地點可能來車方向各端不少于40m處設專人站崗,監(jiān)視兩側來車情況,以便及時通知作業(yè)人員下道躲避。施工完畢后,報告調度室。施工單存放調度室備查。
6、大巷電機車運輸(人車除外)必須取消跟車工。電機車頭上除司機外,嚴禁其他任何人乘坐,并不準放置任何物件。
7、使用頻繁的道岔必須用司控道岔控制,或者設置專職扳道岔工。運輸通過量較小的道岔可由司機在機車停穩(wěn)后下車扳道岔,單方向運行的道岔可以使用彈簧道岔。
8、大巷人行道側的扳道器(包括司控道岔轉轍機)必須安裝在壁龕內,非人行道側的扳道器距軌道的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起縫路之間不得設置扳道器。扳道器手把要打到水平位置,不準落地。
9、漏斗、溜頭接車時,小桿等雜物不得超出車輛寬度。
10、架線電機車運輸巷道現(xiàn)有的水溝蓋板必須齊全平穩(wěn),蓋板上平面與軌面的高差不得超過100mm;新巷道的蓋板必須按設計要求鋪設。特殊地點使用的鐵、木蓋板必須固定牢固。
11、電機車運輸安全裝備(司控道岔、機車通訊、逆變電源、脈沖調速等)不得無故停用,司控道岔的遙控距離不得小于50m。蓄電池電機車要使用過放電指示、瓦斯超限報警和斷電保護。
12、電機車的紅尾燈必須采用定型產品,不得用礦燈代替,掛放位置必須放在列車(包括人車)的最后一輛車的后端。
13、平巷人力推車時,一次只準推一輛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小于7‰時,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或等于7‰時,禁止人力推車。
14、架空線分區(qū)開關要靈活可靠,絕緣良好,零部件和手把完整。
15、電機車運行線路的道岔要與軌型配套,不得低于軌道的軌型,禁止使用非標準道岔。關鍵部位的道岔必須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16、電機車運輸沿途通過的各偏口車場門口,要按設擋車棍。在人行道外側安裝時,擋車棍距大巷近側軌道內沿為1100mm-2000mm;在另一側安裝時,距大巷近側軌道內沿為600mm-1500mm。(擋車棍的安裝位置要保證大巷人行道的寬度和非人行道側的安全間隙,并按設在車場偏口內單路的中間為宜)
17、大巷的里程標、巷標、擋標、警沖標、警示標、道岔牌板、彎道曲線牌板、避災路線標志等必須齊全醒目。
18、電機車運輸線路的各道岔后部要按設一個警沖標。其按設位置在道岔兩岔中心線交會角平分線的5、2m-6m為宜,1、5t礦車運輸?shù)V井為7-8m位置(從交會角頂端往后量)。警沖標為直徑80-100mm的鋼管,總長度不小于0、6m,道床以上高度為300±50mm,并涂成醒目的紅、白間隔顏色,其插入道床以下的部分用混凝土固定牢固。
19、要積極推廣使用軌道維護機具(如軌距尺、液壓彎軌器、液壓鋸和擠孔機等)。
20、電機車運輸架空線應用銅質線。
21、井上、下電機車必須有專門的檢修間和檢修槽。架線式電機車和蓄電池電機車的司機室,必須有堅固的頂棚和門。行駛中,嚴禁司機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嚴禁司機在車外操作機車。
22、平巷運輸?shù)男〗g車和鋼絲繩的管理,要按斜巷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三)井下平巷人車運輸
1、人車停車場的架空線必須使用自動停送電開關,確保在人員上下車時,架空線無電。
2、人車不得超乘人員,在運行至道岔和彎道時要提前鳴笛減速、慢行。
3、人車必須設跟車工,在人員上下時維護秩序,并檢查擋門鏈,確無問題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在開車或停車時,必須用口哨發(fā)令,不得用口令。人車跟車工必須坐在列車尾部最后一排座位上,嚴禁在列車運行中上下車和摘掛鉤。
4、平巷人車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正常運行,并保證足夠的運輸次數(shù),不得無故停運,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乘車場待車停穩(wěn)后上下,嚴禁搶上搶下、超乘人員和在途中隨意停車上下人。各乘車場要掛有人車乘坐制度、列車時刻表及列車去向牌板,并有充足的照明。
(四)井口和井底大門運輸
1、用罐籠提升的井口和井底大門把鉤工、信號工不得少于3人,其中專職信號工1人,把鉤工2人。
2、井口和井底大門重車線的分車道岔前1-3m處必須安設一組單式阻車器,嚴禁用木楔、掩木阻車。距井筒2-3m處必須安設一組復式阻車器。
3、副井不得人、物同時混合提升,升降人員時靠井口側第一道阻車器前不得存放車輛。
4、罐籠內的阻車器必須齊全、靈活,要做到隨時處于可靠狀態(tài),礦車在罐籠里時,阻車器未關好,把鉤工不準發(fā)出提升信號。
5、井口推車機必須做到操作靈活、閉鎖可靠,要有防止誤操作的閉鎖裝置。
6、副井井上、下信號室不得存放任何無關物品、物料,各類制度要制作牌板、懸掛規(guī)范。井口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
7、井口出車線路的道岔前端(尖軌尖端1-5m內)單軌線路的中間必須安設一個逆向自動臥閘。
8、嚴禁在車輛運行中摘掛鉤。
9、罐籠上下人時,人員要排隊進出,聽從把鉤工指揮。
10、井口和井底大門應掛牌公布罐籠一次允許容納的人數(shù),不準超員,罐籠內每人應占有不少于0、18m2的有效面積。
11、禁止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
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主副井信號室。
四、斜巷軌道運輸
(一)小絞車
1、小絞車(40kw及以下絞車)的安裝必須牢固,地腳、基礎和錨桿、螺絲必須設有與之配套合格的防松墊圈和雙螺帽擰緊背實,螺紋外露2個絲距以上,底座孔要正規(guī)鉆孔并與螺桿直徑相配合。40kw和25kw絞車必須采用打砼基礎的方法固定。采用錨桿固定的,錨桿長度不小于1、5m;錨桿直徑:40kw和25kw絞車不小于24mm,11、4kw絞車不小于20mm,每根錨桿的錨固力不得小于5t。使用期少于3個月的11、4kw絞車,可采用“四壓兩戧”方式固定,否則不得使用“四壓兩戧”固定?!八膲簝蓱辍北仨毷褂弥睆讲恍∮?50mm圓木,并嚴禁重楔重帽。小絞車的安裝,礦要組織驗收和做錨固力的拉力試驗,并填寫驗收和試驗記錄。
2、打混凝土基礎或錨桿固定的絞車突出部分距最近一側軌道內沿不得小于0、5m;“四壓兩戧”固定的絞車(包括“四壓兩戧”)距車輛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5m。
3、小絞車必須使用可靠的制動閘定位閉鎖裝置,兩手把不得過位,閘輪不得有油跡,嚴禁閘皮與閘輪錯位。
4、小絞車的控制開關必須采用防爆可逆開關,嚴禁不帶電下放車輛。
5、每臺小絞車運行時,必須有司機、上、下把鉤工三人操作;下放車輛時,上、下車場不打回鈴,絞車司機不得開車;嚴禁絞車司機兼把鉤工、信號工。
6、小絞車護身板要 統(tǒng)一設計制作、安裝、使用和管理,11、4kw絞車護身板的規(guī)格為寬600mm,垂高500mm,厚不小于3mm,并在護身板的兩側邊緣及上下沿垂直焊接上加強筋,護身板與絞車底座固定的三條螺栓必須上齊上緊,牢固可靠,否則小絞車一律不準使用。
7、嚴禁一臺小絞車在運輸長度內拐彎運輸(不含車場)。
8、小絞車必須有足夠的操作空間,絞車安裝硐室尺寸要方便司機操作,安裝位置、方向要保證絞車排繩良好,操作按鈕要上架;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站在護身板后側進行操作,嚴禁站在滾筒前側(出繩側)或絞車側面進行操作,嚴禁在小絞車滾筒護身板側出繩拉車;小絞車盤繩時,嚴禁用手撥或腳蹬進行盤繩。
9、每臺小絞車處必須掛有正規(guī)操作要領及絞車管理牌板,牌板的內容要齊全,檢查維修落實到人,確保設備、設施完好。
10、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不含主提升)的絞車必須使用安全閘和工作閘,其墜砣重量要經過計算進行配備,不得隨意甩掉不用。絞車要有內、外過卷保護和緊急制動腳踏開關。
11、40kw及以上的絞車必須有專門的安裝固定設計,由職能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安裝。
(二)鋼絲繩和保安繩
1、嚴禁超掛車,平車場松車時,嚴禁有曲繩。其掛車數(shù)和提升載荷量必須按絞車能力、鋼絲繩的破斷力和斜巷最大坡度進行計算確定,并將計算確定的掛車數(shù)和載荷量及有關數(shù)據填寫在小絞車管理卡片、臺帳和現(xiàn)場管理牌板上。分管運輸?shù)母钡V長、副總工程師及技術、機電、安監(jiān)、調度等部門分管專業(yè)人員要分口把關,各負其責。
2、運輸絞車的鋼絲繩和保安繩必須每天由專人檢查一次。檢查項目包括:鋼絲繩的磨損和銹蝕情況;全長斷絲總數(shù)和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shù),并量出嚴重段距滑頭的距離。
3、直徑在18mm以上的鋼絲繩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4、鋼絲繩嚴禁破股與小絞車固定,繩卡不少于兩付并緊固有效,排繩整齊,母繩不得少于三圈。
5、上、下山運輸?shù)母鞣N車輛必須有與拉車數(shù)相匹配的保安繩。保安繩與主繩的連接要采用下列兩種方法的一種進行固定:
(1)、保安繩要插有不小于2、5個捻距的繩套,與主繩連接端的繩套用兩付繩卡固定在主繩上。使用繩徑15、5mm及以下的提升絞車的保安繩繩徑應與主繩一致。
(2)、保安繩編套在主繩滑頭環(huán)上,要再用兩付繩卡固定在主滑頭上方。
6、提升鋼絲繩的滑頭和保安繩滑頭的自身插接長度都不得小于2、5個捻距,并設繩膽。
7、對拉運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對拉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過5度,其對拉距離不得超過絞車前方2m,并無拐彎;
(2)、對拉的兩臺小絞車型號要相同;
(3)、保安繩要與兩方鋼絲繩滑頭相連接;
(4)、兩方端頭車場必須有把鉤工;
(5)、兩個絞車司機要精力集中,按信號并帶電開車,互相配合,做到同步運行;
(6)、兩端車場信號要齊全完好,一方發(fā)出拉車信號后,另一方不打回鈴,絞車司機不準開車;
(7)、其他方面的有關要求,仍按小絞車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執(zhí)行;
8、鋼絲繩和保安繩有打結、破股、壓扁一處及斷絲、磨損超《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嚴禁使用。
(三)斜巷防跑車裝置
1、上部平車場入口道岔前1-2m處安設一個能夠阻止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或擋車棍(包括上部是甩車場的外端也要安設)。在斜巷各中部車場第一組道岔岔心以下1-2m處,安設一道防止帶繩車輛誤入甩車場的常閉式擋車裝置即擋車棍。
2、斜巷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0、5-2m處要裝有靈活有效自動復位的阻車器,重車線也要在反變坡點0-1m處安設一個逆向臥閘,在變坡點以下略大于一列車長度處,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的提升斜巷必須裝有與絞車連鎖的單向常閉式擋車門。雙鉤提升應設錯碼信號。絞車滾筒直徑1、2m以下,坡度大于5度、長度超過10m的斜巷上部平車場距變坡點大于一列車長度處要安設一擋車棍,變坡點以里0、5-1m處必須安設擋車棍或臥閘,變坡點以下拉一個車為4m、拉兩個車為5m(1、5t礦車運輸時為6m)、拉三個車為6m(1、5t礦車運輸時為8m)處應安設臥閘,串車提升變坡點以下的臥閘要與平車場的臥閘聯(lián)動,在不松車時平車場內的臥閘始終處于關閉狀態(tài)。坡度小于5度、長度不足20m的斜巷上部平車場,可以只安擋車棍。
3、安裝頂部固定式聯(lián)動擋車裝置時,其固定先用四根直徑20 mm長度不小于1、5m錨桿固定好托盤,托盤用不小于20 mm的鋼板制作,托盤與擋車裝置采用直徑不小于40mm的螺栓或圓銷連接, 圓銷兩端要加裝防脫裝置(即開口銷),要求錨桿外露長度不大于50mm。第一道距變坡點不大于0、3m,下端距軌面不大于0、2m,間距用1、5t礦車運輸時:拉一車為4m,拉二車為5、5-6m,拉三車為8m。
4、擋車棍應采用直徑不小于3英寸、長度不小于1m的厚壁鋼管制作,其插入底板套筒內的深度不小于0、5m;套筒要用砼固定方式或者厚度6mm以上的鋼板固定牢固。
5、臥閘應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鋼板制作,并焊接裝配到底盤上,底盤與軌道連接安裝牢固后,其頂端距軌面高度不少于180mm。并設復位彈簧。臥閘操作手把用長0、8-1、0m的6分鋼管制作,安裝在變坡點以上0、5-1、0m的非人行道側,距近側軌道內沿0、2-0、5m處,臥閘操作手把底座前后要加限位裝置,后拉不得超過垂直位置,前傾與底板的夾角在30-40度。使用腳踏板操作的,腳踏板應安裝在變坡點以上0、5-1m處,距近側軌道內沿0、2-0、5m處。上述兩種操作機構用中間無接頭的10#鐵絲或鋼絲繩與臥閘轉軸拉桿相連接,其長度和松緊要根據其間距作相應調整,達到操作靈活。
6、使用小絞車運輸?shù)男毕锲露仍?0度以上和長度超過30m、小于50m的,必須在底車場起坡點以上10-15m處安裝一個跑車防護裝置。
7、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具有煤安標志,強度、靈敏度符合安全要求。
(四)聲光信號、行車報警及躲避硐
1、所有上、下山運輸?shù)男盘柋仨毬暪恺R備,靈敏可靠,安裝在正規(guī)信號盤上,操作按鈕必須懸掛在信號躲避硐內,燈罩要涂成紅色。
2、25kw以上絞車提升斜巷各車場及中間行人通道口3m 范圍內巷幫的中上部明顯位置必須裝設聲光行車報警裝置,與絞車電氣聯(lián)鎖。
3、上、下山運輸?shù)乃熊噲?小絞車提升的上部平車場除外)必須設信號躲避硐室,其規(guī)格為(深、寬、高)(1m×1、4m×1、8m)。底車場躲避硐室距起坡點以下2-4m,躲避硐內嚴禁堆放物料,其門口嚴禁敷設管路、電纜和風筒等影響人員進出、操作的障礙物。
4、小絞車運輸斜巷上部車場的打點信號與絞車硐室的回鈴信號不準合用一套,每個信號硐室內不得同時懸掛兩套聲光信號裝置。
5、傾斜軌道運輸巷道中,不應安設風門,如確需安設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否則,要設專人在躲避硐內開啟風門,躲避硐室應設在風門開啟方向同側巷幫適當位置,并在風門上下各設一組行車聲光報警裝置。
(五)斜井人車
1、斜井人車信號裝置必須設置兩套。一套正常使用的信號必須與絞車控制回路閉鎖,一套作緊急制動用的必須使用人車信號機。
2、斜井人車的兩套信號裝置要在人車運行前由跟車工進行試驗,如有一套發(fā)生故障時,跟車工不得發(fā)出開車信號,絞車司機不得開車。
3、斜井人車必須設跟車工,跟車工應坐在列車運行方向的第一輛人車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每班人車運行前,跟車工必須對連接裝置、防墜器、擋門鏈和信號系統(tǒng)進行檢查,并先進行一次空車全程試運行。無問題后方可運送人員。
4、混合提升的斜井人車運行前,要由跟車工將斜巷中的所有跑車防護設施打開并可靠鎖住。運送物料時,恢復吊梁和道岔的使用。
5、斜井人車必須正點運行,并保證足夠的運輸次數(shù),人車運人時,不得超乘人員,首車和尾車有操作把手的一排座位上除跟車工外嚴禁乘人。
6、人車必須從一側上下人員,另一側用鋼筋封住,上下人一側要有可靠的擋門鏈。
7、人車運行至道岔、吊梁前,要在絞車深度指示器上安裝自動預告聲光信號,絞車司機聽到信號時,要減速慢行。
8、凡專為升降人員的斜巷中部不得安裝擋車裝置,上部平車場要安裝使用常閉式擋車裝置。其安裝位置要滿足《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過卷距離的要求,底部乘車場以下10m處要安設防過松安全裝置。
9、凡升降人員(包括混合提升)的斜巷在新安裝和改造擋車裝置時,必須經機電管理部門同意方可安裝使用。
10、各人車乘車場要設通訊設施和候車室,門口處要懸掛“候車室”牌板并設柵欄,各乘車場上下人的一側人行道寬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設臺階。各車場及行車、行人道口要裝設行車聲光報警裝置。乘車人員必須在人車停穩(wěn)后方可上下。
11、行駛人車的軌道軌型必須符合廠家人車說明書的要求,其質量必須達到優(yōu)良品,軌道中間的道岔必須是標準道岔,且必須保持其密貼嚴密。
12、斜井人車的存放和檢修必須有人車庫和檢修槽。
五、架空乘人
1、驅動部分
⑴必須設工作閘,工作閘制動力為額定牽引力的1、5倍~2倍。
⑵斜巷猴車牽引電機功率達55 kw時,必需裝備安全閘,宜采用鉗形閘。
⑶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繩速不大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⑷減速機輸出扭矩不小于額定扭矩的1、5倍。
2、安全保護裝置
⑴上行鋼絲繩每隔50m設一組防逆止器(同時具有防脫繩功能)。各類猴車每隔50m設一組防脫繩裝置(不包括固定式抱鎖器)。
⑵沿線設緊急停車開關裝置。
⑶設有超速保護、打滑保護、過程保護、墜砣位置(繩)檢測。
⑷提升和猴車合一的巷道,提升絞車和猴車運人系統(tǒng)設電氣閉鎖裝置。
⑸上、下人地點和沿途每隔100m要安設聲光具備的信號裝置。
⑹無崗位工的猴車運人系統(tǒng),設延時停車裝置,多點控制裝置。
3、鋼絲繩
⑴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不小于6。
⑵鋼絲繩插接長度不小于繩徑的1000倍。
⑶活動座椅的應采用無油芯鋼絲繩。
⑷固定座椅采用交互捻鋼絲繩,少油芯。
(5)牽引鋼絲繩每天要有專人檢查一次。
4、繩輪布置
⑴鋼絲繩離地距離,斜巷不小于1、8m,平巷不小于1、9m。
⑵座椅距地距離不小于0、1-0、4m,距頂板間隙不小于0、2m。
⑶繩間距不小于0、8m。
⑷蹬座中心至巷道距離不小于0、7m。
⑸設墜砣繩收繩裝置。
⑹托繩輪宜采用對稱式繩槽,采區(qū)上下山使用的托(壓)繩輪宜采用分體式。
⑺固定吊椅(最突出點)距礦車間隙不小于0、3m。
⑻在非變坡區(qū)段,壓繩輪的數(shù)量應不少于托繩輪的25%,壓繩輪和托繩輪的距離0、3~0、4m為宜。
⑼托繩輪必須齊全完整,轉動靈活,吊桿和牽引鋼絲繩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⑽乘人蹬座間距不得小于5m。不準大于設計值10m,蹬座下端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5、其它
⑴軌道、猴車合一巷道下車場設候車區(qū),候車區(qū)必須設在下車場以外,且與下車場信號室之間設有語言聯(lián)系信號。
⑵各乘人地點設乘人須知和站名標志,各托繩輪支架要編號掛牌管理。
⑶回繩站滑軌行程不小于繩徑的500倍。
⑷巷道內必須設照明,照明燈間距不超過10m,光照充足。
⑸巷道坡度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的數(shù)值。
⑹使用活動座椅時,上下人站必須裝設上下人裝置和座椅存放架。
⑺乘人站用水泥抹底, 長度不小于10m,具有防滑功能。
⑻驅動輪和回繩輪要安裝防護網。
⑼軌道、猴車合一巷道,地滑輪軸與軸座處應有可靠的防脫措施。
⑽斜巷專用猴車每隔100m設一道防跑物料設施。
⑾車房設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技術特征牌板,乘人站設乘坐注意事項牌板。
六、連接裝置
1、加工與訂貨
(1)斜巷中使用的鏈環(huán)、提升銷、“馬蹬”連接器必須是由取得“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合格產品,并有出廠合格證和“ma”標志。嚴禁采購無證產品和自制斜巷連接裝置。
(2)斜巷各種鏈環(huán)、提升銷必須統(tǒng)一規(guī)格。
(3)平巷和地面使用的轉環(huán)和其它規(guī)格的鏈環(huán)、插銷,原則上由定點廠加工,也可由各礦按標準統(tǒng)一加工制作。
2、管理
各礦運輸部門負責全礦連接裝置的業(yè)務管理,運輸區(qū)及掘進工區(qū)等負責管理本工區(qū)使用的連接裝置。健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運輸科(組)和運輸區(qū)都要建立臺帳和檢查試驗記錄。配備專用量具。
3、使用
(1)連接裝置的安全系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2)平、斜巷礦車運輸使用的鏈環(huán)、插銷等連接裝置必須有煤安標志,強度符合要求。
(3)運送大型設備、材料的專用車輛和連接裝置,其強度必須經機電部門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
(4)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馬蹬”其強度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10倍。連接保險繩的“馬蹬”其破斷力應不小于保險繩的破斷力?!榜R蹬”連接銷必須用螺帽(或內螺紋方式)固定,其強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連接裝置的規(guī)定,并能防脫。
(5)一次提升車數(shù),必須經機電部門核算,在各車場掛牌公布。
(6)定期檢查
①由專人每半個月對斜巷連接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檢查磨損、斷絲、焊縫、裂紋、銹蝕、變形、變音等并有檢查記錄。
②把鉤工(鏈環(huán)工)交接班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直觀全面檢查一次。
③每鉤在發(fā)送開車信號前,把鉤工必須檢查連接情況。
④發(fā)現(xiàn)不符合強度要求的連接裝置,必須停止使用立即更換。
(7)認真執(zhí)行原煤炭部頒布的《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管理細則》
4、連接器檢驗辦法
(1)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 規(guī)定,傾斜井巷使用的連接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年,必須逐個以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做試驗。并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每年進行抽檢試驗。
(2)送檢范圍
①斜巷提升使用的連接器,包括礦車用三環(huán)鏈、多環(huán)鏈、連接插銷及“馬蹬”連接器;斜巷人車連接器,斜井用鋼絲繩連接器等。
②新購連接器準備投入使用的;
③使用時間達到1年的連接器。
(3)檢驗標準:各礦要向檢驗機構提出本礦提升的最大靜荷重的數(shù)據,檢驗站據此進行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對于試驗不合格的應有特殊標志,各礦不得繼續(xù)在斜巷中使用。
(4)報廢:對超過下列規(guī)定的連接器必須報廢
① 外形尺寸磨損量:斜巷人車連接器達到10%,其余的達15%;
② 彎曲、變形量達原尺寸的10%;
③ 有開焊、裂紋、嚴重銹蝕的。
④ 拉力試驗不合格的。
七、擋車設施
1、加工制造
擋車設施的制造應經設計(有強度驗算)后統(tǒng)一加工制造。嚴禁粗制濫造。所有擋車設施應具有煤安標志。
2、訂貨及驗收
(1)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提供選型和技術要求。
(2)公司外訂購時必須是通過正式鑒定的產品。
(3)外購和自行加工制造的擋車設施,由運輸管理部門負責驗收,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3、使用與管理
(1)由礦運輸部門統(tǒng)一管理和考核,責任到人。
(2)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確定主要斜巷和主要軌道上下山擋車設施的安裝位置和型式等,并進行安裝技術指導;其他地點由施工單位自行確定安裝位置和型式,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技術指導。擋車設施的安裝實行誰使用誰安裝的原則。
(3)擋車設施安裝后,要由礦運輸副總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寫驗收單。
(4)擋車設施的維護執(zhí)行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運輸工區(qū)要建立安全設施專業(yè)維護隊伍,各掘進工區(qū)使用的擋車設施由分管運輸付區(qū)長具體負責,落實到人。
(5)礦運輸部門要制定設施維護標準,建立全礦的擋車設施臺帳和管理牌板,明確使用地點、型式、安裝日期、使用單位和維修負責人等,各有關工區(qū)要相應建立本工區(qū)管轄的擋車設施臺帳和管理牌板,建立擋車設施日檢制度和檢查記錄,落實檢查人員和責任?,F(xiàn)場掛擋車設施管理牌板。
(6)礦要制定礦井軌道運輸安全設施管理辦法,全面落實安全設施的制作、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檢查、考核及責任。凡裝備不齊全或裝備型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分管礦長、分管副總的責任,凡維修不及時、不靈敏可靠追究使用單位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凡不按規(guī)定使用是使用者的責任。
(7)斜井上部和采區(qū)軌道上、下山擋車設施的動力電源必須取自提升絞車房,斜井下車場擋車設施的動力電源必須可靠。
(8)斜井禁止使用單吊梁式擋車器。
4、試驗
(1)雷達捕車器安裝投用前必須進行模擬跑車試驗,使用中每十天進行一次模擬跑車試驗。每月進行一次帶載試驗。
(2)各礦根據不同的擋車設施的性能和特點,制定試驗方法和安全措施,試驗要有記錄,存檔備查。
八、其它規(guī)定
1、上山掘進盡量避免使用小絞車倒拉提升,確實需要需制定專門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查,礦長批準。
2、下山掘進在扒裝機以上10m內或無扒裝機迎頭以上20m內設一道常閉式擋車門,只有在礦車通過時方準打開。擋車門應牢固可靠。
3、兼作行人軌道上、下山一般不得安設局部扇風機,確需臨時安設局部扇風機時,局部扇風機必須裝有合格的消音器,距車輛突出部分人行道側不得小于0、8m,非人行道側不小于0、3m。
4、主要和輔助上、下山的托繩輪(地滑子)間距分別不大于10m和20m,承載點要增設托繩輪。托繩輪直徑不小于150mm,寬度不小于250mm,安裝要齊全靈活有效。甩車場要安設站滑輪;巷道坡度變化大時,要設頂滑子。
5、凡使用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絞車的斜巷,中、下部各車場的第一組道岔必須使用標準道岔。
6、上、下山安全設施每班由把鉤工檢查一次,把鉤工掛好車后要先檢查滑頭、保安繩、連接裝置、防脫裝置等是否可靠,無問題后進入信號躲避洞內打點開車。
7、上、下山整修巷道、信號、通訊、軌道時,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發(fā)施工單,經調度室批準并通知有關部門后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后,匯報調度室,施工單由調度室存檔。
8、運輸機(皮帶或刮板輸送機)與軌道共用一條巷道時,即機軌巷道合一時,其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1、22、23條之規(guī)定,并在運輸機頭處設司機操作硐室,禁止在軌道側操作運輸機。在機軌合一巷軌道運輸時,事先必須通知運輸機司機,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并在上、下車場設專人站崗。
9、在傾斜巷道中,吊鉤裝卸車時,司機嚴禁離開崗位,并握緊手閘。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絞車司機必須精力集中,按信號開車,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于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2)、清理浮煤浮矸等雜物或起底落路時,礦車下方(下山方向)嚴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車輛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lián)系,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
10、平巷車輛發(fā)生掉道時,嚴禁用機車或絞車硬拉復位,必須采用復軌設施和其他復軌措施就地復軌。要在大巷和絞車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的斜巷配齊復軌器。復軌時人員不少于兩人,人工拿道復軌時,礦車兩邊不準有人,并互相叫應好,確保人身安全。
11、超過100kg重的鋼軌,嚴禁人員直接用肩扛法抬運,必須采取吊抬法抬運鋼軌。
12、所有的物料、設備裝車運輸(包括罐籠提升),必須封綁牢固不偏載。
13、在有架線的軌道裝卸車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
14、軌道、道岔不得打撐棒。
15、嚴禁人員及肩扛物件人員,在有架空線的兩車之間跨過。
16、凡現(xiàn)有600mm軌距的雙軌運輸大巷彎道處,兩條鐵路中心線的距離達不到1、6m時,要在彎道兩端設置明顯標志和安設行車自動聲光報警裝置,并嚴禁兩對開列車在此彎道處錯車。
九、翻車機和清車機
1、地面矸石翻車機,要采用推車機進行填車。否則,在進車線距翻籠2-3m處必須安設一組復式阻車器;井下煤車翻籠應采用機械填車,進車線距翻籠2-3m處安設一組單式阻車器;人力填車時,操作人員必須在礦車兩側推車作業(yè),翻車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操作。
2、本規(guī)定所有的單式或復式阻車器均為標準的正規(guī)阻車器,按廠家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安裝,做到開合操作靈活,抱閘阻車可靠。
3、要積極裝備使用礦車清車機械設備。
4、礦車液壓清車機安裝后,抓斗在全部張開時,其下端距軌面的最低高度應保持在280-300mm。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采用落軌道或機械、電氣限位的方法解決。為便于掌握清挖位置,需在醒目處用紅漆標出限位線。
5、液壓站壓力的整定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要求,泵站壓力表、溢流閥和調壓閥齊全有效,根據本礦的實際情況,可比額定工作壓力下降2-4mpa。
6、嚴禁用液壓清車機清挖硬度較大的水泥車底。
7、對清車機要加強維修,定期檢查,抓斗要經常找正,使礦車在清挖中受力均勻。
8、各礦要自行制定礦車液壓清車機操作規(guī)程,并懸掛在作業(yè)地點,操作人員要保持固定,并要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要領,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第7篇 回風立井提升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回風立井擴刷工程經比準以正式開工,擴刷井深195米、直徑5米,提升絞車為jtp1.6_1.2型(檢驗日期2022年4月27日),鋼絲繩規(guī)格32nat6_19(檢驗日期2022年5月30日),立井提升機主軸、天輪主軸、吊桶鉤頭檢驗日期2022年4月28日。為了加強提升運輸系統(tǒng)安全,強化提升設備的管理,任務落實,責任到人,做到“有檢查、有落實、有考核”,確保設備完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以下回風立井提升運輸安全檢修制度:
一、組織機構
1、成立回風立井提升運輸督查小組
組長:機電副礦長楊果龍
副組長:運輸副總張成榮、機電副總付愛國。
成員:機電科長任常勇、機電技術人員郭玉龍、專職機運安檢員王梁、楊李剛。
2、成立項目部回風立井提升運輸安全檢查(修)小組
組長:項目部機電負責人李同和
副組長:
成員:機電組長
專職機電維修工
專職絞車司機
專職機運安檢員
二、職責
1、回風立井提升運輸督查小組職責
組長(楊果龍):
1)、負責組織貫徹上級頒發(fā)的礦井運輸法規(guī)、標準。
2)、全面負責機電運輸檢查、檢修督查工作。
3)、負責對機電運輸系統(tǒng)檢修工作的考核,下達相關獎罰指令。
4)、 按時參加月檢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副組長(張成榮、付愛國):
1)、在組長領導下對礦井的運輸工作負技術指導工作。
2)、按時參加周檢、月檢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3)、負責機電運輸檢查、檢修督查工作。
成員:
機電科長任常勇:
1)、負責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機電運輸檢查(修)情況。
2)、指導和幫助施工隊解決生產中的具體技術問題。
3)、按時參加周檢、月檢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4)、負責安排機電技術員郭玉龍、專職機電安檢員王梁、楊李剛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
機電技術員郭玉龍:
1)、負責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充實修改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
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確保安全。
2)、按時參加周檢、月檢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3)、負責搞好回風立井機電運輸各種安全檢查、檢修記錄
設備臺賬、《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的收集整理存檔。
專職機電安檢員(王梁、楊李剛。)
1)、按時參加班檢、日檢、周檢、月檢工作,提出整改方案。
2)、負責監(jiān)督回風立井機電運輸班檢、日檢、周檢、月檢工作的落實,各種檢查、檢修記錄是否完善屬實。
3)、負責排查隱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督促解決,及時上報。
2、項目部回風立井提升運輸安全檢查(修)小組職責
組長(李同和):
1)、負責組織貫徹上級頒發(fā)的礦井運輸法規(guī)、標準,完善各種記錄及各種設備臺賬、《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檢查、檢修制度。
2)、全面負責抓好全礦運輸安全、生產、建設工作,經常深入運輸區(qū)隊調查研究,及時協(xié)調、解決和處理運輸生產中出現(xiàn)的問題。
3)、 按時參加周檢、月檢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具體設施。
4)負責按時落實整改礦、上級領導安全檢查提出的各項問題。
副組長:
1)、協(xié)助組長完成礦井的各項運輸工作工作。
2)、按時參加日檢、周檢、月檢工作,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運輸生產順利完成。
3)、負責機電運輸檢查、檢修工作。
成員:
機電組長
專職機電維修工
專職絞車司機
專職機運安檢員
1)、按時參加班檢、日檢、周檢、月檢工作。
2)、負責填寫回風立井機電運輸班檢、日檢、周檢、月檢的各種檢查、檢修記錄。
3)、服從組長、副組長指揮,負責排查隱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及時上報。
4)、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干好自己本職工作。
二、檢查制度
1、立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設備必須進行班檢(時間:每班開工前)、日檢(時間8:00~8:30),周檢(時間周五),月檢(每月停產檢修,保證最少一天時間),并根據設備及設施運轉情況和現(xiàn)狀,做好大,中修計劃,落實基金,做到計劃檢修(每年保證12天)。
2、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填寫記錄,并填寫時間和檢修人姓名,在班人員必須簽名。對查出問題及時安排檢修組設施處理,及時匯報。
3、發(fā)現(xiàn)涉及安全隱患立即停產處理,直至排除隱患,確保安全方可運行。
4、絞車提升必須符合合理的牽引重量,嚴禁多拉超載。提升矸石時,每次不超過2輛;運火工品時每次不超過2輛;升降人員時每次不超人。
5、絞車提升矸石最大速度不超過4m/s;運送雷管、炸藥、人員的最大速度不超過2m/s,人工驗繩時的運行速度不超過0.3m/s。
三、檢修制度
1、項目部提升運輸安全領導檢查(修)組組長負責日、周、月檢修制度和定期檢修制度的落實。
2、參加檢修人員:項目部機電組長、副組長、成員全部參加。
3、檢修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主副井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檢修項目和標準逐項檢查,不得漏檢,檢修要達到規(guī)定標準,檢修工作完畢后應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5、檢修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應向上級相關領導匯報。
6、規(guī)定檢修人員:日檢不少于3人,周檢和月檢不少于4人。
7、規(guī)定的檢修項目、時間一般情況必須完成,因故未能完成應向組長匯報。
8、每日除完成規(guī)定的檢修項目外,對于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運轉日志中遺留的問題應及時安排處理。
9、日、周、月檢修結束后,必須統(tǒng)一試車,并由檢修組長簽字驗收方可運行。
10、定期檢修項目的檢修時間,如果在停產檢修期間應由組長統(tǒng)一安排,如果不在停產檢修期間應由副組長安排,成員參加。
四、檢修內容
提升保護:
1.維修工試驗項目
⑴過速保護:每天不動車試驗繼電器一次
⑵限速保護:每天不動車試驗繼電器一次
⑶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每天模擬失效或低速開車試驗一次
(4)后備保護器:后備2m/s限速保護、后備過速保護、后備過卷保護、后備減速開關每周試驗一次
(5)絞車房、井口、井底操車信號:
(6)信號閉鎖:每天不動車試驗一次
(7)松繩保護每天不動車試驗一次,
(8)油壓系統(tǒng)過、欠壓保護:超溫保護每周不動車試驗一次。
以上保護,第⑴、⑵、⑶、(5)、(6)五種保護失靈,必須停車立即處理,合格后方可開車,第(4)、(7)、(8)三種保護失靈,必須在當天處理合格。
2.操作司機試驗項目
⑴過卷保護:每班模擬過卷試驗一次
⑵欠電壓保護:每班不動車試驗一次
⑶閘間隙保護(報警):每班不動車試驗閘瓦磨損開關
⑷松繩報警:每班不動車試驗一次
⑸緊急制動開關:每班不動車試驗一次
以上五種保護,必須靈敏可靠,任何一項保護不合格,均要停車并匯報,待修復合格后方可開車。
絞車主要潤滑部位注油
部位周期注油量負責人:
1)、 減速器
2)、液壓站
3)、電機軸承
4)、花鍵連接
鋼絲繩與連接裝置(主提升絞車、各穩(wěn)車)
1)、要定期(每月)對設備進行防銹處理,外露出件要涂黃油,外露件包括:滾筒、鋼絲繩、調整螺母、螺栓及上吊掛件。
2)、每班由機電組長、絞車司機、機電安全員對鋼絲繩、吊桶鉤頭進行檢查,對繩卡,上下聯(lián)接處及鋼絲繩曲率大點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98條399條、400條、401條、402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連接裝置的性 指標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4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天輪、吊桶與管道繩
1)、天輪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7條418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每班檢查一次吊桶掛鏈、耳環(huán)、安全傘是否牢固,掛鉤、井口安全蓋板是否可靠。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80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管道繩、罐耳每天檢查一次,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86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以上規(guī)定各責任人認真學習、明確職責、貫徹執(zhí)行,確?;仫L立井提升運輸安全。
1、編制與實施安全運輸(行車、提升)的技術組織計劃,應用系統(tǒng)工程理論解決運輸薄弱環(huán)節(jié)。
2、編制與實施線路、設備的檢修計劃及施工作業(yè)的安全措施,從技術上把住安全關。
3、修訂與貫徹各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兌現(xiàn),糾正違章作業(yè),使規(guī)程落到實處。
4、貫徹執(zhí)行質量標準,組織開展質量標準化活動,從技術上解決質量、隱患問題,并參加工程驗收。
5、建立設備技術檔案,進行各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試驗、測定工作,提出結論性的技術結果報告,參與設備選型、改造和鑒定。
6、開展安全技術培訓、技術講座,交流推廣安全新技術。
7、參與事故分析,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第8篇 斜巷提升運輸管理規(guī)定
1、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車場是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場所,嚴禁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入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做到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或睡崗。
2、斜井巷道的設計和巷道兩側管、線、電纜的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主要絞車道嚴禁行人。
3、斜巷運輸安全設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絞車提升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規(guī)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按照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工作。絞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5、必須明確一名把鉤工負當班本崗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一名掛鉤工配合工作。調度絞車司機和推車工必須服從把鉤工和掛鉤工的正確指揮。
6、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須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由使用單位負責對軌道、鋼絲繩、絞車、礦車、連接裝置、保險裝置(包括保險繩、擋車器等)、信號、地滾及抗繩輪等進行檢查維修和調試,保證這些裝置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證這些設備和設施安全可靠。主提升道必須安設托繩輪(輥),托繩輪(輥)的設置間距為25m:變坡點處還應安設坡頭輪。以上輪(輥)均應轉動靈活,從而降低鋼絲繩的磨損率。
7、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車不行人”制度,在行車時間內任何人不準進入斜巷。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調度室和上口把鉤工同意,待停車后,方可行人。 凡是小絞車斜巷中間橫貫處設紅燈,紅燈亮時,不準上下人。小絞車運行時,不準在小絞車巷道中工作和休息。必須在該巷道中作業(yè)時,要有安全措施,經有關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再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好后方可工作。
8、小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做到五不開,即:絞車不完好不開;鋼絲繩打結、斷絲超限不開;安全設施及信號設施不齊全不開;超掛車不開;信號不清不開。絞車必須臺臺完好,有專人定期檢查維修。絞車司機進班后必須先對絞車及鋼絲繩進行檢查。
9、掛鉤工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數(shù)量連掛車輛,并掛好鉤頭和保險繩,同時還必須對鉤頭、保險繩、連接環(huán)、插銷、車輛及其裝載情況等全面檢查。把鉤工應嚴格進行復查、確認安全可靠、絞車無余繩,方可按規(guī)定發(fā)開車信號。上口車場由把鉤工負責安全門,掛鉤工負責擋車器,推車下放。下口及各水平車場的工作人員立即進入躲避硐。嚴禁任何人員爬、蹬、跳車。掛鉤工進班后必須對老鉤15米內鋼絲繩進行檢查。
10、各車場使用調度絞車調配車輛時,其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操作。采用小絞提升的斜巷,必須有安全措施,其司機要嚴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11、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和炸藥、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須按照審批過的安全措施的要求運送。運送物料時,每次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shù)、車輛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高、超寬時,嚴禁提升。
12、在斜巷內處理事故或進行其它作業(yè),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主管部門批準方可施工。
13、傾斜井巷的提升,必須有齊全、靈敏、可靠的信號裝置,提升作業(yè)嚴格按信號指令執(zhí)行。非危險情況,禁止用其他方式(如喊話、敲打管子等)代替提升信號。信號裝置必須聲光俱備,信號標志以主鉤頭為準,一聲停車,二短聲提升,三短聲下降,二長聲提升,三長聲下降。規(guī)定急速亂點為跑車和撞車事故信號。
14、傾斜井巷內必須設置能夠阻止礦車跑車的擋車器,擋車器應按如下規(guī)定設置:在上部平車場入口處安設一組:在變坡點處安設一組(含下部各車場)。擋車器應當經常處于關閉狀態(tài),過車時才準打開。當發(fā)生跑車和撞車事故時,下口及各水平的工作人員迅速進入躲避硐或安全地點。上口把鉤工發(fā)出事故信號后及時匯報。
15、保證各工作場所和斜巷內的清潔衛(wèi)生,及時清理,做到文明生產。
16、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灑水、清塵、開啟噴霧水幕,嚴禁出現(xiàn)浮塵和浮煤。
17、斜巷(上、下山)和峒室技術要求
(1)、小絞車斜巷應符合設計,巷道支護應達到合格品,斜巷凈高不小于1.9m,礦車到斜巷突出部分(或距離管道物體)的最小距離不小于250mm,不得有斷棚,漏頂現(xiàn)象。
(2)、斜巷必須有水溝,蓋板齊全,流水不得沖刷道心,巷道內無矸石雜物,達到暢通整齊。
(3)、小絞車峒室應符合設計,其凈高不小于2m,棚子距小絞車最近距離不小于600mm。峒室支護達到合格品,15kw以上小絞車,峒室要有正規(guī)設計,小絞車基礎要用砼澆灌。
(4)、斜巷下部停車場應設有躲避峒,躲避峒距起坡點不小于2m。其規(guī)格:高×寬×深=2×1.2×1m。
18、軌道和車場技術要求
(1)、斜巷軌道敷設要達到合格品,平直、穩(wěn)固、道板不懸空。
(2)斜巷上下停車場長度不得小于一次提升車長數(shù)的3倍。停車場軌道要水平,上車場不得有向提升巷的斜度,以免礦車自溜下滑。
19、地滾:小絞車斜巷必須裝地滾,間距不大于20m,安設齊全,轉動靈活。上口軌道變坡點(羅鍋道)要裝大地滾,其直徑不小于φ250mm,寬度200-250mm,軸徑不小于φ40mm,要安裝平正,穩(wěn)固、靈活。
20、阻車器:凡小絞車斜巷上車場距變坡點(羅鍋道)1~2m處必須裝設阻車器,雙軌道要裝兩個阻車器。阻車器形式提倡用自動復位阻車器,其他形式也可使用,但必須性能可靠,動作靈活,操作方便,阻車器必須經常處于阻車位置。
21、擋車門
(1)、凡小絞車斜巷從下車場起坡點向上5m處要裝一道擋車門,當車通過時方準打開,過后立即關閉。
(2)、下山掘進時,迎頭向上安設二道擋車門。第一道門距迎頭或扒裝機10m,第二道距第一道15m,兩門隨掘進前移,或隨扒裝機前移。
(3)、上山掘進時,下車場起車點向上5m設第一道擋車門,距迎頭10m或距扒裝機尾5m設第二道擋車門,此門隨掘直前移。
(4)、鐵門規(guī)格,用15kg/m鋼軌焊接:高×寬=1500×800mm為宜,門軸直徑不小于φ30mm。門柱可用礦用工字鋼或類視強質材料,頂?shù)赘C深度:從硬面下不小于200mm,立柱角度為近山70°~75°,安裝牢固、頂?shù)撞坏眉有āV嗖恍∮?200mm。
(5)、小絞車斜巷擋車門,可設計在門下方的操作機構,如鋼絲繩滑輪機構或杠桿,連桿機構等。由掛鉤工負責操作。下山掘進鐵門要有專人負責,可在鐵門旁開躲峒,隨門前移,開門人員在硐內操作,手腳不準外露。也可用繩滑輪在門上下方操作。
(6)、有條件的斜巷要求裝連環(huán)擋車門。
22、小絞車安裝規(guī)定
(1)、小絞車滾筒中線應與絞車提升巷道中線重合,安裝平穩(wěn)牢固,方便操作。不爬不咬繩,不跳繩,排列口整齊。
(2)、掘進上山小絞車(倒位牛絞車)應安裝在直道外則,絞車機體距軌道和棚柱不小于200mm近頭,立裝平式導向輪,其直徑不小于φ400,嚴禁用小滑輪代替。導向輪支柱如用小滑輪代替,其直徑不小于φ400,頂窩在硬面內200mm,柱下穿鐵鞋。支柱角65°~75°。
(3)、小絞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其絞車基礎應砼澆灌,低于一年使用期的可用迎壓柱固定或用地錨桿固定。用迎壓柱固定時用兩棵壓柱,迎柱角65°~75°柱頂應打在柱窩內,不準加楔,要牢固可靠。小絞車底梁可用18號槽鋼,地腳螺絲和墊圓應符合小絞車地腳孔要求。
(4)、小絞車信號聲光要兼?zhèn)?符合五小器完好要求。電鈴信號應裝在信號板上,并安放在躲避峒壁上。
(5)、鋼絲繩直徑應符合絞車技術要求(或經驗算)符合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6)、小絞車必須用裝有保險繩的桃繩環(huán)鉤頭,鋼絲繩鏈環(huán)與桃繩環(huán)鉤頭連接,鉤頭經試驗并符合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嚴禁用鋼絲繩鏈環(huán)、鐵棒與礦車直接連接。
23、檢查維修
(1)、小絞車要實行專人定期檢查維修,每周不少于一次,鋼絲繩、直接裝置、地滾、安全設施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要有專人負責做好記錄,機電工區(qū)設有登記臺帳。
(2)、小絞車用的鋼絲繩和保險繩斷絲處不得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必須及時更換。
(3)、直接裝置、保險鉤頭,插銷磨損不得超過尺寸的15%,閘帶磨損厚度不得超過折厚1/3,且不磨鉚釘。
(4)、井下使用達12個月的小絞車必須升井檢修。
第9篇 h礦提升運輸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提升運輸?shù)墓芾砉ぷ?保證提升運輸?shù)陌踩\行,更好的服務于井下礦山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__公司提升運輸?shù)陌踩芾怼?/p>
3 術語
提升運輸:
4 主要職責
4.1設備能源部
4.1.1負責和組織提升系統(tǒng)設計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范的要求。
4.1.2根據提升系統(tǒng)的要求選擇提升運輸設備。
4.1.3負責定期組織人員檢查,如發(fā)現(xiàn)提升運輸設備達不到安全規(guī)范和設計能力要求,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更換。
4.2安全監(jiān)督管理處
負責定期組織人員檢查,如發(fā)現(xiàn)提升運輸系統(tǒng)、設備和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達不到安全規(guī)范的要求,應立即責令相關部門更換和完善。
4.3機電、運輸工區(qū)
4.3.1負責提升運輸設備按照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和安裝。
4.3.2原則上機電工區(qū)主要負責副井提升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運輸工區(qū)主要負責主井、盲主井的提升運輸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
4.3.3負責提升系統(tǒng)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罐座、搖臺(或托臺)、裝卸礦設施、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機的各部分,包括卷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限速器、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裝置和閉鎖裝置等,每天應由專職人員檢查一次,每月應由設備能源部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處理,并將檢查結果和處理情況記錄存檔。
5 工作程序
5.1提升運輸系統(tǒng)的安全管理
5.1.1現(xiàn)場管理人員定期對提升運輸系統(tǒng)進行檢查,查出問題及時向工區(qū)匯報, 工區(qū)上報設備能源部,設備能源部根據設備運行情況決定維護方法。維護方法確定后由設備能源部通知施工單位按要求及時維護。
5.1.2設備能源部管理人員督察提升設備的質量和性能,確保質量和運行達到要求;同時工區(qū)現(xiàn)場管理人員應對維護質量進行監(jiān)督,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如果運行質量達不到預定要求時,由設備能源部下令通知施工單位整改或更換。
5.2人員站在空提升容器的頂蓋上檢修、檢查井筒時,應有下列安全防護措施:
5.2.1應在保護傘下作業(yè)。
5.2.2 應佩帶安全帶,安全帶應牢固地綁在提升鋼絲繩上。
5.2.3檢查井筒時,升降速度應不超過0.3m/s。
5.2.4容器上應設專用信號聯(lián)系裝置。
5.2.5井口及各中段馬頭門,應設專人警戒,不應下墜任何物品。
5.3 對提升鋼絲繩,除每日進行檢查外,應每周進行一次詳細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人工檢查時的速度應不高于0.3m/s,采用儀器檢查時的速度應符合儀器的要求。對平?繩(尾繩)和罐道繩,每月進行一次詳細檢查。所有檢查結果,均應記錄存檔。
5.4提升裝置,應備有下列技術資料:
5.4.1提升機說明書。
5.4.2提升機總裝配圖和備件圖。
5.4.3制動裝置的結構圖和制動系統(tǒng)圖。
5.4.4電氣控制原理系統(tǒng)圖。
5.4.5提升系統(tǒng)圖。
5.4.6設備運轉記錄。
5.4.7檢驗和更換鋼絲繩的記錄。
5.4.8大、中、小修記錄。
5.4.9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5.4.10司機班中檢查和交接班記錄。
5.4.11主要裝置(包括鋼絲繩、防墜器、天輪、提升容器、罐道等)的檢查記錄。
制動系統(tǒng)圖、電氣控制原理圖、提升機的技術特征、提升系統(tǒng)圖、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等,應懸掛在提升機室內。
6 相關文件
6.1《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
6.2《采礦手冊》。
7 相關記錄
7.1《提升運輸系統(tǒng)日常檢查臺賬》。
7.2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記錄。
7.3提升鋼絲繩檢查記錄。
第10篇 提升運輸 安全管理措施
各類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且合格證的專職或兼職人員擔任。裝巖司機及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正規(guī)操作。
一、斜井提升:
1、斜井必須完善“一坡三檔”裝置,定期做防跑車試驗。
2、提升運輸工要經常檢查礦車、插銷、連環(huán)是否完好,有問題立即處理。
3、絞車司機必須嚴格堅守工作崗位,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保持頭腦清醒,信號不明不開絞車,按信號要求“一停、二提、三放車”,經常檢查提升絞車和鋼絲繩并作好記錄,發(fā)現(xiàn)異常停止絞車運行,報告機電部門進行檢修。
4、斜井絞車必須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絞車,絞車不行人”的制度,絞車時工作面人員必須進入躲避洞。
5、吊裝作業(yè)時,必須在礦車下方安設擋(阻)車器防止礦車因斷繩、松繩、脫鉤等原因下滑。
二、平巷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車時的注意事項:
(1)、一次只準推一輛車。人工推罐時,工作人員要頭戴礦燈,注視行車前方,思想集中,開始推罐、停車、掉道、前方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和在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岔口時,都必須提前發(fā)出警號。
(2)、過道岔要減速,慢速通過道岔;過彎道時,要在礦車外側加力。嚴禁放風車,推罐工的頭部不能伸入礦車的上方,更不準手扶車沿。
(3)、平巷停車要用木契子制動阻車。
(4)、無論空、重車掉道時,上道人員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用鐵道或木料撬車時,不能用力過猛,手腳必須置于撬物上方;在車一側背扛礦車上道時,要注意周圍環(huán)境,防止擠傷。
(5)、推翻斗罐時,每次推罐前都要檢查翻斗插銷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退車。
(6)、同方向退車時,前后車距應大于10m,前方停車時要及時通知后方。
三電機車運輸
1、大巷摘鉤時,必須等電機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掛鉤時將重罐掛好,躲到安全地點后,方可通知電機司機開車。
2、嚴格執(zhí)行“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制度。嚴禁蹬車、趴罐。
四、絞車運行管理
1、絞車滾筒前3-5m處必須打設平頭、釘防護板,防止斷繩傷人。
2、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開車前進行以下檢查:
(1)、各零部件是否齊全,螺絲有無松動及缺損現(xiàn)象。
(2)、開停車的運轉是否正常、制動閘是否可靠,操作按鈕是否靈敏可靠。
(3)、信號是否暢通。
(4)、鋼絲繩連接環(huán)、連接是否齊全和安全可靠,檢查無問題時方可開車。
3、絞車在運行中安全注意事項:
(1)、根據信號操作絞車,信號不清或運輸?shù)郎嫌行腥嘶蛘系K物時不準開車。
(2)、運行中要注意小絞車的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異常時立即停車檢查,及處理。
(3)、嚴禁用手排列繩位,開車時思想要高度集中,不準談話逗笑。
(4)、若礦車掉道,應立即停車制動,報告班長,組織上道,上道時要統(tǒng)一指揮,安排注意事項,嚴禁強行牽引上道。
(5)、使用小絞車運輸時,每次只能掛一輛空、重車、嚴禁超負荷,礦車使好滿罐繩。
(6)、斜巷坡頭必須有可靠的擋車裝置。
(7)、每次開車前,都必須檢查翻斗罐插銷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開車。
(8)、坡上回車時,必須執(zhí)行帶電回車。礦車接近裝巖機時,應減速,避免發(fā)生沖撞。
7、上坡掘進時,小絞車運輸必須使用回頭輪,回頭輪要用至少雙股鋼絲繩固定在裝巖機上,每班由班長負責檢查是否牢固。
8、絞車使用時,分段提升。中部車場ⅰ以上施工時,小絞車安裝于上部車場,將重罐提(回)至上部車場。中部車場ⅱ至中部車場ⅰ段施工時,小絞車安裝于中部車場ⅰ,將罐提至中部車場ⅰ,而后由卡軌車提至上部車場。以下各段,如同中部車場ⅱ-ⅰ段提升。
9、上、下山半路安裝卸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絞車司機注意力要集中,按信號開、停車,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于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2)、在礦車的下方支設2根倉柱頂住礦車。
(3)、上提或下放礦車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lián)系,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
10、上、下山必須設置擋車裝置,在上部車場變坡點前2m處設置一道擋車裝置,在變坡點以下5 m處設置一道放跑車裝置,以后每組地擋間隔距離不超過100m。在裝巖機上部5m處另設一道堅固的防跑車裝置。礦車運行時,繩道內和礦車的下方不得有人。巷道內的所有人員必須全部躲到安全硐內。上、下山掘進時,每間隔40m設一安全硐,規(guī)格為2.2m×2.2m×4.0m,并設紅燈。行車時紅燈亮,行人必須立即進入安全硐;紅燈熄滅后,方可行走。
11、裝巖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由持有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12、裝巖機必須固定牢固,上齊卡軌器、底地錨、腿子、斜撐點柱。上山固定裝巖機時,除按上述要求外,還需將裝巖機用鋼絲繩或鏈子固定于頂幫地錨上;下山固定裝巖機時,另需另加設底木梁,底木梁直徑不小于250mm,柱窩不少于300mm。
四裝巖機操作規(guī)定:
(1)裝巖機距工作面距離宜在6-20m之間。
(2)開機前,司機要通知工作面人員全部撤到規(guī)定范圍以外。
(3)不準用手和工具碰撞運行中的鋼絲繩。
(4)工作時兩個手把要同時使用,但反向手把應輕壓,以防鋼絲繩擺動,造成吊斗或飛斗。
(5)耙?guī)r過程中,隨時注意導向輪,以防固定地錨掉下,造成耙斗失控傷人。如耙斗阻力過大,不可強行牽引,應將耙斗適當退回,重新牽引耙斗。
(6)經常注意機器運轉聲音,發(fā)現(xiàn)異常要立即停機處理,處理時要切斷電源進行閉鎖。
(7)在有淋水地點工作時,對電器系統(tǒng)要采取防水措施。
(8)司機作業(yè)地點必須掃清浮矸石,不得站在浮矸石上操作。
(9)不得有大于400mm×400mm的矸石,發(fā)現(xiàn)后應先砸碎再行耙裝。
14、裝巖機裝巖前的檢查:
(1)裝巖機的固定情況及護身設施。
(2)地錨要牢固,繩輪轉動要靈活。
(3)操縱手把剎車帶要靈活可靠,滾筒、鋼絲繩、對輪和銷子要齊全。
(4)操作按鈕要靈敏可靠。
(5)隨時檢查頂板支護和巷道兩幫圍巖動態(tài),以防掉渣傷人。
(6)機身內不準存喳,以防耙斗出糟或掉渣傷人。
15、裝巖機停止使用時,必須先停電,并取下操縱把手。裝巖機操作一側的安全間隙不小于0.7m,另一側不小于0.4m。
16、裝巖機在彎巷中使用時,必須清理好軌道,主繩和輔繩都要設導向輪,并有專人在安全處指揮和信號聯(lián)系。
17、裝巖機作業(yè)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斗作業(yè)段上方。
18、掘進上、下山時,應按下述方法移裝巖機;必須使用絞車牽引,移設前先把上、下山及兩側矸石清理干凈,鋪好軌道,然后檢查絞車的固定裝置、導向輪是否牢固。上山移設時,卸料槽上的斜撐點柱不得拆除,機械前方、下方不準站人。拆卡軌器、底地錨、腿子時,牽引鋼絲繩應拉直,以防機械突然突然上竄或下移。拆卸時,工作人員身體不得探入機身內、然后提升、下放,使裝巖機緩慢上升或下放;達到預定位置后進行固定。
平巷移設裝巖石時,先將裝巖機兩側及前方的矸石清理干凈,鋪好軌道;再把裝巖機的萁口抬起掛住,并將兩側小門向內關閉,松開卡軌器、底地錨,整理好電纜即可移動;人力推移或裝巖機絞車牽引到位后,重新將裝巖機固定牢固。
19、裝巖機司機要嚴格正規(guī)操作。在工作時,機身兩側設護身欄桿及點柱,以防鋼絲繩甩出傷人。裝巖機作業(yè)時,必須照明。
20、裝巖機使用完后,應把操作手放在松閘位置,切斷電源,卸下手把。
五、機械裝巖(煤)
1、耙斗機和鏟斗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有合格證者方可操作。
2、工作面風流中沼氣濃度超達1%時,禁止使用機械裝巖(煤)。
3、耙斗機電纜必須懸掛好,鏟車機要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看護電纜。
4、機械裝巖(煤)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裝巖(煤)前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或沖洗頂、幫;
(2)鏟車機司機在工作時,必須注意前、后、左、右人員的安全;
(3)耙斗機尾繩輪必須固定牢固;
(4)耙斗機在裝巖(煤)前,必須把機身固定牢靠。嚴禁在耙斗運行范圍內進行其它工作或行人。上、下山使用耙斗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安全措施;
(5)耙裝巖(煤)前,司機應對機械及電器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或找機電維修工進行處理,禁止機器帶病作業(yè);
(6)上、下山使用耙斗機時,必須設有防跑車的保險裝置。移耙斗機時,必須用絞車牽引,向上移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向下移時,其前方不得有人;
(7)耙斗機耙裝過程中,如遇耙斗受阻時,不可強行牽引耙斗,應將耙斗退回再耙;
(8)司機操作時,不可同時將兩個操作把手拉緊,以防耙斗飛起;
(9)當耙斗的出繩方向與耙斗的中心方向夾角過大時,司機應在出繩的對側操作,以防耙斗竄出溜槽傷害司機;
(10)耙斗在拐彎巷道耙裝時,必須清理好機道,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lián)系;
(11)嚴禁用手扶和碰撞運行中的鋼絲繩或牽引鏈,以防傷人;
(12)機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3)耙斗機工作完畢后,應將操縱手把放到松閘位置,切斷電源,卸下操縱把;
(14)裝巖(煤)時,耙斗(或鏟斗)不要觸及兩幫和頂部的支架或券體;
(15)裝藥時應停止機械運動。放炮前應將耙斗機拉到溜槽上,切斷電源,將耙斗機的電纜、按鈕擋好。耙斗機應退至距迎頭30米以外的安全地點;
(16)不準用耙斗機進行調車。當用耙斗機作腳手架時,必須切斷電源,摘掉大鏈;
(17)耙斗機工作時,溜槽上要設擋欄,以防鋼絲繩甩出傷人。
第11篇 內齒輪絞車提升運輸55kw及以下內齒輪絞車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1
內齒輪絞車提升運輸(55kw及以下內齒輪絞車)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第21條管理
⒈建立內齒輪絞車管理七項制度
⑴安裝審批制:新安裝內齒輪絞車必須由安裝單位編寫安裝審批單,并經礦運輸副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施工。其內容應包括:安裝絞車的型號、地點、安裝日期、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并有平面布置圖和巷道坡度圖,并嚴格按審批單中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安裝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新安裝的內齒輪絞車必須是具有機電部門所發(fā)入井合格證的完好設備。
⑵安裝驗收制:內齒輪絞車安裝完畢后,由運輸副總組織機電、運輸和安裝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運,并填寫驗收單。
⑶使用掛“安全牌制”,安全牌的內容包括絞車編號、絞車型號、使用單位、維修負責人和“不允許提升”字樣,掛在絞車房內。
⑷操作掛“操作牌制”,司機持寫有本人姓名的“操作牌”掛在“安全牌”中“不允許提升”字樣的“不”字上面,方可操作絞車。
⑸使用非本單位的內齒輪絞車時,執(zhí)行“申請制”,使用非本單位內齒輪絞車時必須辦理申請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持手續(xù)證明使用該絞車。
⑹提升鋼絲繩及保險繩實行“日檢制”,有檢查記錄并上報有關部門。
⑺設備定期維護檢查制,設備維護單位實行日檢制,礦管理單位實行旬檢制。
⒉內齒輪絞車更換管轄單位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由原管轄單位通知運輸部門和機電科,由運輸部門牽頭辦理。
3.運輸管理部門要建立內齒輪絞車微機化管理資料。做到型號、使用地點、使用單位、維修單位、維修負責人五明確。
4.沿中線施工采區(qū)順槽,采用梭車運輸時,要嚴格按中心線施工,遇斷層變坡時,應盡量限制巷道坡度,為提高運輸效率創(chuàng)造條件。
使用梭車運輸時必須做到:
⑴執(zhí)行內齒輪絞車管理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
⑵儲繩車上必須使用保險繩。
⑶礦車的一端連在儲繩車上,另一端連在滑頭或使用虎形卡固定。
⑷自制或改制的絞車、儲繩車、緊繩器、回頭輪必須經機電副總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⑸鋼絲繩插接長度不小于繩徑的1000倍,鋼絲繩安全倍數(shù)不小于靜負荷重的6.5倍。
⑹提升中心線與軌道中心線偏差不大于100mm。
⑺絞車的過卷距離不小于4m 。
⑻嚴禁將付繩設在人行道一側。
第22條安裝
⒈內齒輪絞車必須安裝在臨時車房或永久車房內。絞車房嚴禁設在下車場(或下變坡點處),絞車(或設施)與周壁的有效間距不少于0.3m,巷道的有效高度不低于1.8m,并滿足絞車安裝、電器設備擺放、方便維修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巷道支護和通風要良好。絞車安裝在軌道中心線位置時,提升中心線與軌道中心線誤差不得大于50mm。其過卷距離不小于3m;內齒輪絞車在軌道一側安裝時,其外緣距軌道外側距離不得小于0.5m,并要在設計和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絞車安裝必須符合《企業(yè)標準》規(guī)定。
使用兩個月以上時必須打砼基礎或采用地錨方式固定(見附圖),但采用地錨時不能超過9個月。使用兩個月以下時允許采用地錨或打四壓兩戧。打四壓兩戧時其木柱直徑不少于0.18m,點柱必須打在頂板上,當坡度大于15°時還要設生根。用錨桿固定時,只能在巖石底板中采用,錨桿直徑不小于φ20mm,全螺紋錨桿長度不小于2m,錨深不小于1.6m,錨固長度不小于0.7m,錨固力不小于130kn/根。
⒉軌道提升用的內齒輪絞車,嚴禁使用金屬支柱固定。
3.內齒輪絞車的提升負荷、鋼絲繩的選擇,必須經過驗算,寫入作業(yè)規(guī)程,并按規(guī)定執(zhí)行。
4.鋼絲繩在滾筒上的固定必須可靠。鋼絲繩長度不得超過絞車最大容繩量,滾筒邊緣的高度高出最外一層鋼絲繩
第12篇 礦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管理規(guī)定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述
本礦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按巷道布置可分為副斜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主斜井皮帶運輸系統(tǒng)、采掘輔助巷道皮帶運輸系統(tǒng)。
1、主斜井皮帶運輸系統(tǒng):由井底煤倉裝→地面皮帶機轉載點;
2、副斜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由副井口車場→副井皮帶上倉口車場--副井底車場;
副井提升機: jk-3×2.2p
綜上所述,本礦副井提升運輸系統(tǒng)基本上是利用主軸滾筒的纏繞式提升設備牽引礦車在斜坡18℃的軌道上進行煤、矸及物料的提升運輸任務,以輔助于礦井的日常安全生產。
(一)、副斜井提升運輸?shù)母黜椧?guī)定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副斜井巷道主要做為礦井進風巷和人員、材料及矸石運輸?shù)耐ǖ?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錨噴及其他施工項目,各種硐室、通風設施,井下使用設備、材料的運送。
2、在日常工作中,嚴禁任何人員從副斜井上下班徒步行走,檢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員應從主、副斜井之間的聯(lián)巷行走。在進入主、副斜井巷道之前,必須通知主、副斜井井口信號工、井底信號工;嚴格遵守“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3、主、副斜井提升機的專職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機構認定有安全培訓資格的部門進行培訓考試取得安全資格證后方能上崗。非專職提升機司機禁止操作設備。司機要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當班時嚴格按照提升機司機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工作期間嚴禁睡崗,提升機運行期間不得進行其他工作,嚴禁脫崗、離崗和擅自找人頂崗、替崗,嚴格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4、提升運輸系統(tǒng)內的信號工、把鉤工必須經過安全機構認定有安全培訓資格的部門進行培訓考試取得安全資格證后方能上崗。
5、司機應熟悉各種信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信號執(zhí)行。信號不清或接到信號后因故未能執(zhí)行時,應通知井口信號工原信號作廢,重發(fā)信號,再進行操作。司機不得無信號動車。
6、斜巷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檢修和試驗,要做到動作靈敏、操縱靈活,擋車可靠。各地點軌道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在不開車時要處于常閉狀態(tài),只有在礦車通過時方準打開,不提升時要及時關閉。
7、車輛連接必須使用足夠強度的三環(huán)鏈及帶有閉鎖裝置的插銷,嚴禁使用非標準銷、鏈。井口把鉤工應對車輛的連接處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由信號工向絞車房發(fā)送信號進行提升。
8、副井提升物料、設備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凡屬矸石、料石、石面、金屬柱梁、木梁等較重物質,不得超過五車; 凡屬煤、木料等較輕物質不得超過六車。
9、運送“四超”物料必須有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同意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井口把鉤工仔細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運輸。
行操作。司機不得無信號動車。
3、絞車每次提運前要認真檢查絞車的各部位并試運轉,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要立即停機檢查并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轉。
開車前的檢查:
○1檢查絞車地腳螺栓及壓柱使用情況;○2檢查鋼絲繩磨損、連接及固定情況;○3檢查兩制動器工作及剎車帶接觸情況;○4檢查有無甩油缺油現(xiàn)象;○5檢查軌道完好情況;○6檢查巷道內材料堆碼、設備擺放、兩側安全距離等情況;○7檢查巷道內車輛停放及行人、作業(yè)情況;○8檢查絞車開
(二)、副斜井提升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副斜井井筒傾角18°,斜長660米。主要承擔礦井生產所需設備、物料、礦井救災物資的運輸及廢舊物資的回收升井任務。為從根本上消除斜井提升運輸?shù)牟话踩[患,達到消除各類斜巷運輸事故的目的,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措施。
1、每班由提升機司機、維修工對提升機電控系統(tǒng)、機械、液壓系統(tǒng)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檢查,并執(zhí)行班中定時巡檢制度及其它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對提升機過卷保護、松繩保護等各種保護裝置進行試驗檢查其動作是否靈敏可靠并做記錄。
2、提升機司機在操作過程中不得進行其它工作,要集中精力、謹慎細心,隨時觀察各儀表指示,深度指示器及滾筒運轉狀況和鋼絲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情況。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按信號執(zhí)行開車命令。
3、提升機司機嚴格執(zhí)行“一停、二上、三下”的信號命令。無信號嚴禁動車,信號不清不準開車,對信號不確切不準開車。提升機運行過程中,收到任何異常信號都要停車,查明原因并及時利用電話和井口信號工進行聯(lián)系,確定命令信號后方準開車。
4、在出現(xiàn)下列情況,要立即使用緊急制動裝置進行停車:
① 有緊急停車信號時;
② 礦車在接近減速點沒有減速時;
③ 電壓表、電流表等儀表指示異常及提升時鋼絲繩抖動嚴重懷疑礦車掉道時;
④ 控制系統(tǒng)、機械系統(tǒng)等主要部件出現(xiàn)故障或失靈時;
⑤ 其他需要緊急停車的狀況時。
5、信號工要堅守崗位,上崗后對信號系統(tǒng)進行一次詳細的檢查,確認信號聲光齊全、可靠。提升運輸時,嚴密注意鋼絲繩及礦車的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異常逐級發(fā)送停車信號,并利用電話向絞車房及有關地點說明情況,停車后要及時處理和向上級匯報。
6、鋼絲繩査繩工每天對提升機鋼絲繩的完好性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鋼絲繩磨損斷絲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填寫 “鋼絲繩檢查記錄”表。
7、查道工每天對井筒大巷內巷幫、頂、軌道、道床及各安全設施進行一次詳細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并向隊領導匯報。
8、平臺阻車器、地閘及跑車防護裝置必須處于常閉狀態(tài),只有在礦車通過時方可打開,不提升時要及時關閉;把鉤工、維修工每班要對平臺阻車器、地閘及跑車防護裝置的完好情況和工作狀態(tài)進行檢查檢修,確保運輸線路上安全設施的正常工作狀態(tài)。
9、把鉤工每掛一鉤要檢查礦車碰頭、礦車輪子底銷是否齊全完好,檢查每輛礦車的連接情況、插銷及閉鎖是否到位、三環(huán)連不得有紐掛現(xiàn)象,檢查礦車保險繩連接情況,檢查礦車所裝物料是否有“四超”現(xiàn)象。出現(xiàn)以上任一種情況都不允許發(fā)出開車命令。必須當場處理確保無安全隱患后方準下達開車命令。
提升時,井口信號工和把鉤工要共同負責井口的警戒任務,嚴禁有人跨越正在運行的鋼絲繩及在井口變坡點逗留;井底信號工和把鉤工要共同負責井底的警戒任務,嚴禁井底車場有人穿行、逗留及從事任何工作。
第13篇 提升運輸安全管理措施模版
各類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且合格證的專職或兼職人員擔任。裝巖司機及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正規(guī)操作。
一、斜井提升:
1、斜井必須完善“一坡三檔”裝置,定期做防跑車試驗。
2、提升運輸工要經常檢查礦車、插銷、連環(huán)是否完好,有問題立即處理。
3、絞車司機必須嚴格堅守工作崗位,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保持頭腦清醒,信號不明不開絞車,按信號要求“一停、二提、三放車”,經常檢查提升絞車和鋼絲繩并作好記錄,發(fā)現(xiàn)異常停止絞車運行,報告機電部門進行檢修。
4、斜井絞車必須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絞車,絞車不行人”的制度,絞車時工作面人員必須進入躲避洞。
5、吊裝作業(yè)時,必須在礦車下方安設擋(阻)車器防止礦車因斷繩、松繩、脫鉤等原因下滑。
二、平巷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車時的注意事項:
(1)、一次只準推一輛車。人工推罐時,工作人員要頭戴礦燈,注視行車前方,思想集中,開始推罐、停車、掉道、前方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和在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岔口時,都必須提前發(fā)出警號。
(2)、過道岔要減速,慢速通過道岔;過彎道時,要在礦車外側加力。嚴禁放風車,推罐工的頭部不能伸入礦車的上方,更不準手扶車沿。
(3)、平巷停車要用木契子制動阻車。
(4)、無論空、重車掉道時,上道人員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用鐵道或木料撬車時,不能用力過猛,手腳必須置于撬物上方;在車一側背扛礦車上道時,要注意周圍環(huán)境,防止擠傷。
(5)、推翻斗罐時,每次推罐前都要檢查翻斗插銷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退車。
(6)、同方向退車時,前后車距應大于10m,前方停車時要及時通知后方。
三電機車運輸
1、大巷摘鉤時,必須等電機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掛鉤時將重罐掛好,躲到安全地點后,方可通知電機司機開車。
2、嚴格執(zhí)行“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制度。嚴禁蹬車、趴罐。
四、絞車運行管理
1、絞車滾筒前3-5m處必須打設平頭、釘防護板,防止斷繩傷人。
2、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開車前進行以下檢查:
(1)、各零部件是否齊全,螺絲有無松動及缺損現(xiàn)象。
(2)、開停車的運轉是否正常、制動閘是否可靠,操作按鈕是否靈敏可靠。
(3)、信號是否暢通。
(4)、鋼絲繩連接環(huán)、連接是否齊全和安全可靠,檢查無問題時方可開車。
3、絞車在運行中安全注意事項:
(1)、根據信號操作絞車,信號不清或運輸?shù)郎嫌行腥嘶蛘系K物時不準開車。
(2)、運行中要注意小絞車的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異常時立即停車檢查,及處理。
(3)、嚴禁用手排列繩位,開車時思想要高度集中,不準談話逗笑。
(4)、若礦車掉道,應立即停車制動,報告班長,組織上道,上道時要統(tǒng)一指揮,安排注意事項,嚴禁強行牽引上道。
(5)、使用小絞車運輸時,每次只能掛一輛空、重車、嚴禁超負荷,礦車使好滿罐繩。
(6)、斜巷坡頭必須有可靠的擋車裝置。
(7)、每次開車前,都必須檢查翻斗罐插銷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開車。
(8)、坡上回車時,必須執(zhí)行帶電回車。礦車接近裝巖機時,應減速,避免發(fā)生沖撞。
7、上坡掘進時,小絞車運輸必須使用回頭輪,回頭輪要用至少雙股鋼絲繩固定在裝巖機上,每班由班長負責檢查是否牢固。
8、絞車使用時,分段提升。中部車場ⅰ以上施工時,小絞車安裝于上部車場,將重罐提(回)至上部車場。中部車場ⅱ至中部車場ⅰ段施工時,小絞車安裝于中部車場ⅰ,將罐提至中部車場ⅰ,而后由卡軌車提至上部車場。以下各段,如同中部車場ⅱ-ⅰ段提升。
9、上、下山半路安裝卸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絞車司機注意力要集中,按信號開、停車,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于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2)、在礦車的下方支設2根倉柱頂住礦車。
(3)、上提或下放礦車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lián)系,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
10、上、下山必須設置擋車裝置,在上部車場變坡點前2m處設置一道擋車裝置,在變坡點以下5 m處設置一道放跑車裝置,以后每組地擋間隔距離不超過100m。在裝巖機上部5m處另設一道堅固的防跑車裝置。礦車運行時,繩道內和礦車的下方不得有人。巷道內的所有人員必須全部躲到安全硐內。上、下山掘進時,每間隔40m設一安全硐,規(guī)格為2.2m×2.2m×4.0m,并設紅燈。行車時紅燈亮,行人必須立即進入安全硐;紅燈熄滅后,方可行走。
11、裝巖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由持有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12、裝巖機必須固定牢固,上齊卡軌器、底地錨、腿子、斜撐點柱。上山固定裝巖機時,除按上述要求外,還需將裝巖機用鋼絲繩或鏈子固定于頂幫地錨上;下山固定裝巖機時,另需另加設底木梁,底木梁直徑不小于250mm,柱窩不少于300mm。
四裝巖機操作規(guī)定:
(1)裝巖機距工作面距離宜在6-20m之間。
(2)開機前,司機要通知工作面人員全部撤到規(guī)定范圍以外。
(3)不準用手和工具碰撞運行中的鋼絲繩。
(4)工作時兩個手把要同時使用,但反向手把應輕壓,以防鋼絲繩擺動,造成吊斗或飛斗。
(5)耙?guī)r過程中,隨時注意導向輪,以防固定地錨掉下,造成耙斗失控傷人。如耙斗阻力過大,不可強行牽引,應將耙斗適當退回,重新牽引耙斗。
(6)經常注意機器運轉聲音,發(fā)現(xiàn)異常要立即停機處理,處理時要切斷電源進行閉鎖。
(7)在有淋水地點工作時,對電器系統(tǒng)要采取防水措施。
(8)司機作業(yè)地點必須掃清浮矸石,不得站在浮矸石上操作。
(9)不得有大于400mm×400mm的矸石,發(fā)現(xiàn)后應先砸碎再行耙裝。
14、裝巖機裝巖前的檢查:
(1)裝巖機的固定情況及護身設施。
(2)地錨要牢固,繩輪轉動要靈活。
(3)操縱手把剎車帶要靈活可靠,滾筒、鋼絲繩、對輪和銷子要齊全。
(4)操作按鈕要靈敏可靠。
(5)隨時檢查頂板支護和巷道兩幫圍巖動態(tài),以防掉渣傷人。
(6)機身內不準存喳,以防耙斗出糟或掉渣傷人。
15、裝巖機停止使用時,必須先停電,并取下操縱把手。裝巖機操作一側的安全間隙不小于0.7m,另一側不小于0.4m。
16、裝巖機在彎巷中使用時,必須清理好軌道,主繩和輔繩都要設導向輪,并有專人在安全處指揮和信號聯(lián)系。
17、裝巖機作業(yè)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斗作業(yè)段上方。
18、掘進上、下山時,應按下述方法移裝巖機;必須使用絞車牽引,移設前先把上、下山及兩側矸石清理干凈,鋪好軌道,然后檢查絞車的固定裝置、導向輪是否牢固。上山移設時,卸料槽上的斜撐點柱不得拆除,機械前方、下方不準站人。拆卡軌器、底地錨、腿子時,牽引鋼絲繩應拉直,以防機械突然突然上竄或下移。拆卸時,工作人員身體不得探入機身內、然后提升、下放,使裝巖機緩慢上升或下放;達到預定位置后進行固定。
平巷移設裝巖石時,先將裝巖機兩側及前方的矸石清理干凈,鋪好軌道;再把裝巖機的萁口抬起掛住,并將兩側小門向內關閉,松開卡軌器、底地錨,整理好電纜即可移動;人力推移或裝巖機絞車牽引到位后,重新將裝巖機固定牢固。
19、裝巖機司機要嚴格正規(guī)操作。在工作時,機身兩側設護身欄桿及點柱,以防鋼絲繩甩出傷人。裝巖機作業(yè)時,必須照明。
20、裝巖機使用完后,應把操作手放在松閘位置,切斷電源,卸下手把。
五、機械裝巖(煤)
1、耙斗機和鏟斗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有合格證者方可操作。
2、工作面風流中沼氣濃度超達1%時,禁止使用機械裝巖(煤)。
3、耙斗機電纜必須懸掛好,鏟車機要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看護電纜。
4、機械裝巖(煤)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裝巖(煤)前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或沖洗頂、幫;
(2)鏟車機司機在工作時,必須注意前、后、左、右人員的安全;
(3)耙斗機尾繩輪必須固定牢固;
(4)耙斗機在裝巖(煤)前,必須把機身固定牢靠。嚴禁在耙斗運行范圍內進行其它工作或行人。上、下山使用耙斗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安全措施;
(5)耙裝巖(煤)前,司機應對機械及電器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或找機電維修工進行處理,禁止機器帶病作業(yè);
(6)上、下山使用耙斗機時,必須設有防跑車的保險裝置。移耙斗機時,必須用絞車牽引,向上移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向下移時,其前方不得有人;
(7)耙斗機耙裝過程中,如遇耙斗受阻時,不可強行牽引耙斗,應將耙斗退回再耙;
(8)司機操作時,不可同時將兩個操作把手拉緊,以防耙斗飛起;
(9)當耙斗的出繩方向與耙斗的中心方向夾角過大時,司機應在出繩的對側操作,以防耙斗竄出溜槽傷害司機;
(10)耙斗在拐彎巷道耙裝時,必須清理好機道,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lián)系;
(11)嚴禁用手扶和碰撞運行中的鋼絲繩或牽引鏈,以防傷人;
(12)機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3)耙斗機工作完畢后,應將操縱手把放到松閘位置,切斷電源,卸下操縱把;
(14)裝巖(煤)時,耙斗(或鏟斗)不要觸及兩幫和頂部的支架或券體;
(15)裝藥時應停止機械運動。放炮前應將耙斗機拉到溜槽上,切斷電源,將耙斗機的電纜、按鈕擋好。耙斗機應退至距迎頭30米以外的安全地點;
(16)不準用耙斗機進行調車。當用耙斗機作腳手架時,必須切斷電源,摘掉大鏈;
(17)耙斗機工作時,溜槽上要設擋欄,以防鋼絲繩甩出傷人。
第14篇 煤礦斜井提升運輸 安全管理措施
為保證斜井提升系統(tǒng)的正常提升、行人設備的安全,特制訂本措施,望各使用單位(采區(qū)、隊)嚴格執(zhí)行。
一、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間,嚴禁人員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內有人。人員需在斜井通行,應先請示井上、下信號工,經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畢后,告知井上下信號工。
2、嚴禁人員搭乘礦車。
3、每次提升運輸時,1采區(qū)主斜井重車最多只能提升7個/次,下放空車7個/次;1采區(qū)副井、2采區(qū)、3采區(qū)及井下皮帶巷55kw調度絞車、暗風井55kw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3個/次;1813運巷11.4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2個/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礦車,嚴禁帶病礦車下井使用。
超長、超寬、超高、(6.0米_1.1米_1.4米)超重(按照絞車提升能力核算執(zhí)行)“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須制定專門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在提升水煤車時,以車在斜井中運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灑入井筒為準。
礦車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二、鋼絲繩的檢查維護
1、鋼絲繩每班運行前必須進行檢查,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達到5%或鋼絲繩直徑減小至10%時須立即更換。
2、鋼絲繩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更換。
3、絞車每班檢查一次,重點是制動裝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動裝置失靈,立即停止運轉予以檢修。
4、嚴禁絞車斷電運行。
三、連接裝置的安全管理
1、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四、摘掛鉤操作
1、把鉤工每班必須認真檢查三環(huán)連和插銷的連接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嚴禁使用。
2、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將所有插銷插好、插牢,把保險絲掛好,檢查確認無誤后,才能發(fā)出提升信號。
3、掛鉤工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掛鉤工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shù)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矸石平實,不得超載。
五、擋車欄的使用
1、自動擋車欄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當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其余時間應處于常閉狀態(tài)。
2、井口擋車門及井底擋車欄在車通過后,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
3、不能提升火工產品。
4、凡違章作業(yè),要嚴肅追究處理,至少每次給予100元罰款,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人員搭乘斜井礦車者一律罰款500元。按情況并開除出礦。
六、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tǒng)的聯(lián)系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1、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阻車器、擋車攔必須試驗、打油,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插銷、鏈環(huán),完好者才能使用。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確認礦車、鉤頭、插銷連接無誤,方能發(fā)出信號,絞車運行后所有人員必須立即進入躲避硐。
3、發(fā)信號時應清楚可靠,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fā)信號,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4、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停穩(wěn)后才能摘掛鉤。
5、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碼放、捆綁不好、不牢固的設備材料車,應責令運輸工及放料人員重新碼放合符要求、捆綁結實,才能下放或提升。
6、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要穩(wěn)好礦車、不取鉤頭,防止下滑,使其上道,不得用絞車直接硬提上道,必須使用起道器,但在巷道的兩幫、礦車下方及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地方嚴禁站人。
7、嚴格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
8、絞車道或車場內發(fā)生障礙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發(fā)生斷繩、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lián)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lián)系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10、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11、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xiàn)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信號停止。
12、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tǒng),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發(fā)現(xiàn)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13、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必須用礦統(tǒng)一的信號指令進行,即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14、信號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離崗。
15、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并檢查鉤頭50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死彎、斷絲等不安全隱患,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軌道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掛鉤提升。
16、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串車時,應注意手被車輛擠壓,做好自身安全保護。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三連環(huán)、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檔車欄、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發(fā)信號提升,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
17、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xiàn)場,收好工具,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8、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xiàn)場,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
19、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tǒng)前,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
20、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信號準備。
七、絞車司機應熟悉絞車機械電氣性能,牢記各種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接班后應仔細檢查以下情況:
1、信號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各緊固件是否緊固。
2、減速器油表及軸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完好。
3、起動設備、指示儀表、電源電壓、電氣線路是否正常。
4、剎車是否靈活可靠、鋼繩有無縮小或損傷,滾筒上的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是否咬繩等。
5、絞車運行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電氣部分的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更換鋼繩應在機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6、工作前先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通知信號把鉤工開始工作。
7、工作中應準確執(zhí)行每一個信號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號把鉤工回復信號。對于任何不清的信號都應認作停車信號,查明后才能開車。
8、工作中隨時注意絞車運行、鋼繩纏繞、儀表指示情況,注意電機和軸承溫升。發(fā)現(xiàn)異常或溫度超過70℃時應停車檢查。
9、絞車運行中出現(xiàn)下列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時,可使用緊急制動裝置;
(1)、絞車出現(xiàn)振動或電流指示超過電機額定值。
(2)、機械部分突然損壞或突然停電、斷相。
(3)、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
10、盤式制動閘的閘瓦與制動閘之間的間隙應不大于2mm。
11、絞車的保險裝置:過卷保護、過速保護、過負荷和欠壓保護、限速保護、深度指示失效保護、閘間隙保護、松繩保護、減速保護等保護有失效或不靈敏的,應及時向維修人員報告,待檢修正常后,方可啟動運行。(1采區(qū)副井、井下調度絞車除外)
八、絞車司機交接班
絞車司機交接班必須在崗位現(xiàn)場進行,做到“手拉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并嚴格執(zhí)行“七交”“七不交”:
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況,數(shù)量不符時不接。
交清設備和室內衛(wèi)生打掃情況,不清不接。
交清各種記錄填寫情況,發(fā)現(xiàn)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
交班不交給無合格證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代不清不接。
如果交班司機認為未按規(guī)定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在規(guī)定的接班司機缺勤時,未經領導同意,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崗。當班司機正在操作,絞車正在運行時,也不得交與接班班司機操作。
交接工作經雙方同意時,應在交接記錄本上簽字,方為有效。
絞車司機下班前應切斷操作臺電源,打掃絞車及室內清潔。
九、巡回檢查
巡回檢查每小時一次。
檢查的內容有:
(1)滾筒、主軸承是否正常,主軸承溫度是否正常。
(2)減速器、聯(lián)軸器等是否正常。
(3)閘瓦間隙是否符合要求,閘瓦與制動輪接觸是否良好。
(4)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油是否正常;各發(fā)熱部位的溫度是否超過規(guī)定值。
(5)深度指示的位置是否準確,各種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毫安表等)的指示是否正常。
(6)各種安全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7)絞車電機轉動有無異常聲響和震動,碳刷與滑環(huán)接觸是否良好,有無冒火現(xiàn)象。
(8)電控系統(tǒng)的接觸器、繼電器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八、提升事故及預防
加強對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的教育,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水平。
為防止礦車在向上提升時的松繩,在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使用保險閘。
加強對斜井地輪的維護,保證每個地輪轉動靈活,防止鋼絲繩與地面、軌道及碹幫之間的直接摩擦。
要保證井筒、巷道內的清潔、整齊,防止鋼絲繩和提升容器在井巷內被刮、卡等造成沖擊載荷。
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特別要避免因緊急剎車、突然加速所造成沖擊載荷。
鋼絲繩鉤頭的余繩在變坡點不能超過1米。
盤式制動器或制動盤有油污時,必須處理干凈后才能提升或下放。
九、本措施一式六份,各使用單位各執(zhí)一份,機電礦長一份,存檔一份。
十、本措施未提及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各有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15篇 提升運輸安全原先現(xiàn)場管理措施
一、斜巷運輸系統(tǒng)安全運行措施
1、軌道的鋪設扣件必須齊全牢固,并與軌型相符。軌道街頭間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差錯不得大于2mm。軌枕的規(guī)格及數(shù)量應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應無雜物、五浮煤、無積水。
2、人力推車1人1次只準推1輛車,兩車間距不得小于20m。嚴禁放飛車和蹬車。
3、所有斜巷提升、運輸都必須制定并落實“斜井提升運輸管理制度”。所有斜巷提升、運輸都必須按規(guī)定選擇、使用提升鋼絲繩,每天檢查鋼絲繩使用狀況。
4、所有斜巷提升、運輸都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防跑車裝置”,設置的“一坡三檔”必須安全、可靠、有效并便于實際操作。上、下車場把鉤工每班上崗前都必須詳細檢查其安全性能。
5、所有斜巷提升、運輸?shù)慕g車司機,上、下車場把鉤工、信號工都必須由經培訓合格、并取得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必須持證上崗,不得頂崗。
6、所有斜巷提升、運輸?shù)纳?、下車場把鉤工、信號工都必須堅決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嚴禁人員蹬鉤頭,每次提升或下放前都必須檢查鋼絲繩、礦車的連接裝置。
7、所有斜巷提升、運輸?shù)能囕v都應有防脫銷裝置,行車時均應加裝保險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