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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式起重機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設備操作、維護、安全及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工作,確保設備高效運行,預防安全事故,提升生產(chǎn)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操作規(guī)程:明確操作員職責,規(guī)定操作流程,強調安全操作要點。
2. 設備保養(yǎng)與維修:制定定期檢查、保養(yǎng)計劃,規(guī)定故障處理程序。
3. 安全管理:設立安全檢查制度,規(guī)定應急預案,強化安全教育。
4. 人員培訓:確定培訓內容,規(guī)定培訓周期,評估培訓效果。
5. 記錄與報告:建立設備運行記錄,制定事故報告流程。
重要性
橋式起重機作為大型生產(chǎn)設備,其安全穩(wěn)定運行直接影響生產(chǎn)效率與員工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能:
1. 減少設備故障,保障生產(chǎn)連續(xù)性。
2. 預防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生命安全。
3. 提升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4. 延長設備壽命,降低運營成本。
方案
1. 設備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包括啟動、運行、停機步驟,以及異常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操作員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 保養(yǎng)與維修:設定每日、每周、每月的檢查點,由專業(yè)技術人員執(zhí)行。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避免影響生產(chǎn)。建立設備檔案,記錄每次保養(yǎng)和維修的情況。
3. 安全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識別潛在風險。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響應。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增強安全意識。
4. 人員培訓:設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培訓課程,涵蓋設備知識、操作技巧、應急處理等。定期復訓,保持操作員技能水平。
5. 記錄與報告:操作員需填寫設備運行日志,記錄設備狀態(tài)、使用時間等信息。發(fā)生事故時,立即上報,并按照規(guī)定流程進行調查處理,以便分析原因,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橋式起重機管理制度將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提供有力保障,確保設備的有效利用,同時也為員工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橋式起重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單梁橋式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前
(1)帶駕駛室的單梁橋式起重機、司機接班開車前,應對吊鈞、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部件按點檢卡的要求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予排除。
(2)地面操縱的單梁橋式起重機,每班應有專人負責按點檢卡的要求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須在確認軌道上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應由原有關人員除掉后方可閉合主電源。
(4)潤滑部位按規(guī)定加注潤滑油
二、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2)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1.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過額定起重量不吊。
3.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4.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6.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7.拉斜掛不吊。
8.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在地下物件不撥吊。
10.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3)如發(fā)現(xiàn)常,立即停機,檢查其原因并予于排除。
三、工作后
(1)將吊鉤升至一定高度,大車??吭谥付ㄎ恢?開關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閘,切斷主電源。
(2)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第2篇 橋式起重機使用管理制度
⑴操作者必須熟悉起重機結構和性能,經(jīng)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能對起重機馳立進行操作,并應遵守安全守則。
⑵按照規(guī)定條件加足潤滑劑,對潤滑機具做好防塵防水保護。
⑶每班開動前必須做好以下各種檢查:
①吊鉤鉤頭、滑輪有無缺陷;
②鋼絲繩是否完好,在卷筒上的繩尾固定是否牢固,有無跳槽現(xiàn)象;
③大車、小車及起升機構的制動器是否安全可靠;
④各傳動機構是否正常,各安全開關是否靈敏可靠,起升限位和大、小車限位是否正常;
⑤起重機運行時有無異常振動與噪聲。
⑷開車前要將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關好門窗,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
⑸起重機起動要平穩(wěn),并逐檔加速。對起升機構沒檔的轉換時間可在1~2s;運行機構每檔的轉換時間不小于3s,大起重量的橋式起重機,各檔轉換時間在6~18s,或視起重量而定,嚴禁高檔起重。
⑹嚴禁超規(guī)范使用起重機,必須遵守起重機安全管理規(guī)程中的“十不吊”規(guī)定:
①超過額定載荷不吊;
②指揮信號不明、起重量不明、光線暗淡或大霧不吊;
③吊索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起重機栓掛工件直接加工不吊;
⑤歪托斜掛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件不吊;
⑦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⑧帶有棱角刃口物件沒有鋼絲繩防切斷的保護措施不吊;
⑨埋在地下或水中的物件不拔吊;
⑩指揮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⑺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者載荷在最大額定起重量時),應在重物吊離地面或支撐物約0.3m后,將重物放下以檢查制動器是否正常,確認可靠后繼續(xù)起吊。
⑻操縱控制器時,必須按檔次進行。要保持被起吊物件平穩(wěn),吊鉤轉動時不允許起升,防止鋼絲繩跳槽。
⑼起重機或小車運行至接近終點時,應降低速度,嚴禁用終點開關作停車手段使用,更不允許用打反車達到制動目的。
⑽操作者在作業(yè)中應按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作業(yè)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運行時;
②起重機通過或行駛在視線不清楚時;
③起重機運行到接近同跨軌道上的另一臺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⑾嚴禁起重機懸吊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起重機在吊著重物時,操作司機和起重工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⑿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在軌道或走臺上行走,也不允許從事檢修。
⒀對雙吊鉤(主、副鉤)起重機,不準同時用兩個吊鉤分別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吊鉤必須開到接近上極限高度位置,并且不準帶掛吊索。
⒁有主副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吊鉤換用或兩吊鉤高度接近時,必須一個單獨工作,以避免兩鉤相碰。
⒂同一跨度內有多臺起重機工作時,兩臺起重機之間必須保持>1.5m的距離,以防碰撞。因工作必須接近時,應經(jīng)鄰機同意,但最小距離應在0.3m以上。
⒃禁止兩臺起重機同時吊一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要雙機抬吊時,要采取安全措施,且每臺起重機均不得超載荷,并出精通專業(yè)技術的主管工程師負責現(xiàn)場指揮。單機允許起吊最大載荷規(guī)定為該機額定起重機的85%。
⒄在正常工作中改變運行方向時,必須將控制器手柄板到“零位”,當機構完全停止轉動后再換向開動。
⒅電器各種保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不得隨意調整和更換。
⒆起重機在運行中電氣設備應注意的問題:
①電動機有無過熱、異常振動和噪聲;
②配電箱起動器有無異常噪聲;
③電動機軸、電磁盤有無過熱現(xiàn)象;
④直流電機換相器的火花大小;
⑤導線有無松動及摩擦現(xiàn)象;
⑥若發(fā)生故障,如電動機過熱、異常噪聲、線路和配電箱冒煙等,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進行檢修。
⒇露天工作的起重機,風力大于6級或遇到雷雨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不工作時應將起重機開到停車位置,并可靠錨固。
(21)吊運作業(yè)完成后,將起重機開到指定地點,小車開到司機室一端,吊鉤升起,控制器全部板到“零位”,切斷電源,并清掃擦拭,保持清潔。做好當班運行記錄和交接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