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建筑企業(yè)防火管理制度涵蓋了一系列確保工地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的規(guī)則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火源管理:嚴格控制火種,如焊接、切割作業(yè)等,需事先申請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2.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guī)范存儲、搬運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油漆、溶劑等。
3. 設備設施防火:定期檢查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的防火性能,防止因故障引發(fā)火災。
4. 員工培訓: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提高防火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 消防設施配置:確保工地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其良好狀態(tài)。
6. 應急預案:制定火災應急預案,明確疏散路線和救援程序。
體系框架
建筑企業(yè)防火管理制度的體系框架如下:
1. 制度總則:闡述制度的目的、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2. 組織架構:明確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3.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工地火災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
4. 防火措施:詳細規(guī)定各類防火措施的實施方法和要求。
5. 監(jiān)督檢查:建立定期巡查和專項檢查機制,及時發(fā)現并糾正隱患。
6. 應急響應:制定火災應急響應流程,包括報警、疏散、滅火和后期處置。
7. 培訓教育:規(guī)定消防知識培訓的內容、頻率和方式。
8. 制度修訂:根據實際情況和法規(guī)變化,適時修訂和完善防火管理制度。
重要性
建筑企業(yè)防火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保障生命安全:火災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嚴格的防火制度能有效減少風險。
2. 保護財產:火災會嚴重破壞工地設施和建筑材料,防火措施有助于減少經濟損失。
3. 遵守法規(guī):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導致的法律糾紛和罰款。
4. 維護企業(yè)聲譽:良好的安全記錄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市場形象和客戶信任。
5. 提高工作效率:通過定期檢查和培訓,可及時發(fā)現并解決安全隱患,避免因火災中斷施工進度。
建筑企業(yè)防火管理制度是確保工地安全、保障員工生命安全、維護企業(yè)利益和聲譽的關鍵。各層級管理者應高度重視,切實執(zhí)行,以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建筑環(huán)境。
建筑企業(yè)防火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建筑企業(y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管理部分內容與規(guī)定
1.1項目部在施工中需用爆炸物品時,應出示申請表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憑證向指定的供應點購買。
1.2凡使用爆炸物品的項目部,必須有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此項工作。其職責:
1.2.1成立小組和機構。
1.2.2貫徹執(zhí)行國家頒發(fā)的條例和公司管理規(guī)定。
1.2.3組織并領導本項目部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
1.2.4組織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檢查、督促全體職工執(zhí)行。
1.2.5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1.3各項目部在進行爆炸物品登記時,必須按登記本認真填寫,不得涂改、撕毀、合訂。
1.4各項目部臨時存放爆炸物品時,要選擇安全可靠的地方,單獨將炸藥和雷管分開存放,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并報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準。不準任意存放,不準交給承包戶或個人保管。
1.5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對本單位爆炸物品進行專項保管,并將爆炸物品保管員名單報公司公安科審批同意。其職責:
1.5.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堅守崗位、不酗酒、不私自找人替班,不準在庫房內會客,留宿、吸煙等。
1.5.2堅持雙把鎖、雙人管、雙本帳制度,爆炸物品堆放要符合要求,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使用電氣照明的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1.5.3對無手續(xù)或手續(xù)不全的杜絕入庫或發(fā)放,做到帳物相符。
1.6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收存和發(fā)放爆炸物品必須登記,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1.7爆破作業(yè)必須由持有公安機關審核發(fā)放的《爆破作業(yè)證》人員擔任,其他人員嚴禁爆破作業(yè),其職責是:
1.7.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熟悉所使用的爆破器材性能及其使用方法,自覺接受安全監(jiān)督和公安科檢查。
1.7.2領取爆炸物品不得超過當班用量,隨領隨用,剩余的必須當天退回倉庫,防止丟失被盜,做好退還登記記錄。
1.7.3裝炮、點炮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服從統一指揮,并協助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1.7.4爆破作業(yè)后,要檢查爆破情況,對瞎炮采取措施,及時排除。
1.8爆破作業(yè)時,必須填寫施工安全作業(yè)票,必須有兩人簽字證明實際使用數量。
1.9爆破作業(yè)時,由安全監(jiān)護人檢查指揮,其職責是:
1.9.1堅持原則,根據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行使安全監(jiān)督之責。
1.9.2對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和使用,進行檢查監(jiān)督,糾正違章。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領導或公安機關,并通知安監(jiān)部,及時消除,保證安全。
1.9.3督促爆破員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裝炮、放炮,監(jiān)督其按制度領用、清退爆破器材,做到不多領、不少退、不私自藏存。
1.9.4督促保管員按規(guī)定管好爆炸物品,嚴格制度,做到帳物兩清。
1.9.5負責組織好爆破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
1.9.6發(fā)現爆炸物品短少、丟失、被盜以及發(fā)生爆炸事故,應及時報告領導和公安機關,并通知公司安監(jiān)部,協助追查、破案。
1.10爆破前由安全員和爆破員共同核定爆破所需爆破器材用量(不應超過當班的用量),雙方簽字并經領導批準后,由兩人領料。炸藥、導火索可同時由一人領取,雷管要另一人領取。對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經核實后,由安全員、爆破員簽字,退回倉庫。嚴禁將剩余爆破器材隨便存放。
1.11購買爆炸物品需要運輸的,應當申請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的同時,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證》,憑證辦理運輸。
1.12一人一次運送爆炸器材數量不得超過:
1.12.1同時搬運炸藥和起爆器材10kg;
1.12.2拆箱(袋)運搬炸藥10kg;
1.12.3背運原包裝炸藥一箱(袋);
1.12.4挑運原包裝炸藥二箱(袋)。
1.13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買賣、轉借爆破物品,嚴禁使用爆炸物品炸魚、炸獸。
1.14嚴禁在村莊邊緣、變電站附近、鐵路、公路、高壓輸電線路下放大炮。
1.15爆破員、保管員、安全員、押運員要選擇政治可靠、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安全常識,有一定文化的人員擔任。
1.16在施工中忽視安全,玩忽職守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罰款,造成爆炸物品大量丟失、被盜和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應追究項目部領導責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防火部分內容與規(guī)定
2.1防火組織機構
2.1.1公司和所屬單位均應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工作,小組負責人由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擔任。公司公安科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1.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低于15%,并保證各施工隊有一名義務消防隊員。
2.1.3適時地搞好滅火演習,以提高滅火能力。
2.2防火安全教育
2.2.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消防法規(guī)的教育,學習有關防火規(guī)定。
2.2.2在施工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交防火安全措施,防火教育要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同時還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提高廣大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2.3凡有參觀的人員、訪問的客人等,也應進行防火宣傳,告誡遵守防火規(guī)定和我們的規(guī)章制度。
2.3防火安全規(guī)定
2.3.1參加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員嚴禁攜帶火種進入一級防火區(qū)。不準動火的地方和不準吸煙的地方決不準動火、決不準吸煙。
2.3.2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要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職責明確。在山區(qū)施工人員要編成小組明確防火負責人,要明確崗位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
2.3.3在施工的工作面范圍內要清除和禁止存放可燃物。
2.3.4在山區(qū)、林區(qū)開挖基礎或組立桿塔,有人員工作的地方,必須配備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或相應的滅火器材。
2.3.5進入山區(qū)、林區(qū)運輸的機動車輛,車上配備有效、靈活的滅火器。進入山區(qū)林木、雜草多的地方,可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災。
2.3.6機動車輛由于天氣寒冷、熄火時間長,打不著車時,禁止用火烤。
2.3.7在山區(qū)、林區(qū)放炮開挖基礎時,必須使用電雷管,如有的地方不能使用電雷管,需使用火雷管時,必須征得有關部
門的同意,報請當地消防部門批準,并采用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使用。
2.3.8各單位需要用油罐臨時儲存油料的,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且報請當地消防部門批準后,方可設立臨時油罐。
2.3.9滅火器材必須設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對器材要定期保養(yǎng)和檢修。注意鉛封、提環(huán)不要碰壞,裝卸時不得摔碰,注意防潮保證滅火器材的有效使用。防止丟失。
2.3.10施工隊住宿點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