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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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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

第1篇 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液化石油氣(lpg)和壓縮天然氣(cng)加氣站,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第二條 加氣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條 安全組織

1. 加氣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中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加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氣站每班應設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2. 加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3.加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聯防演習活動。

第四條 安全教育

1.加氣站員工應經安全、消防和充裝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3.厙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yè)前,加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協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字串7

第五條 安全措施

1. 加氣站內應設置“加氣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加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尋呼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行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加氣機作業(yè);

(10)嚴禁駕駛員遠離加氣車輛。

2.加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3.加油加氣合建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加氣車輛進出站和??颗_的標志線;

4.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及其他意外情況時,應停止卸氣、加氣作業(yè)。

第六條 加氣站用火應按集團公司《用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電氣管理

1.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qū)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字串6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加氣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fā)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加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加氣站防爆區(qū)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加氣站營業(yè)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2.防雷、防靜電規(guī)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加氣機、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

第八條 安全檢查

1.加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jiān)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

(2)加氣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氣站主管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jié)日應對加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yè)現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

3.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加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條 消防管理

1.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2.加氣站應制定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

(1)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

(2)地理位置,油罐數量、容積,加氣機數量;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4)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wèi)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各咱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3.加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氣站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養(yǎng)護,定期換藥,并有檢查、保養(yǎng)和更換記錄。

第十條 事故管理按本制度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篇 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管理及改進措施

液化石油氣是碳和氫兩種元素構成的碳氫化合物的混合物。液化石油氣可以從石油煉制中提取,也可以從油氣田伴生氣或天然氣中獲得,一些石油化工廠還副產液化石油氣。液化石油氣作為一種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由于其熱值高、無煙塵、無炭渣,操作使用方便,已廣泛應用入人們生活領域,用于切割金屬,用于農產品的烘烤和工業(yè)窯爐的焙燒等。液化石油氣充裝站作為城鎮(zhèn)居民生活燃料供應重要基礎設施,其危險性在生產管理過程中不容忽視。現通過對本公司液化氣場站現場督查安全管理等方面,對液化石油氣充裝站火災爆炸危險因素的物質本身、工藝機器設備、人的不安全行為、自然因素、環(huán)境因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

一、 火災爆炸危險因素

(一)液化石油氣物質本身的危害分析

液化石油氣也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煤氣,液化石油氣對人體危害很大,尤其是對人體中樞神經有麻醉性,當空氣中液化石油氣的濃度達到10%以上時,就會使人頭昏,以至窒息死亡。另外,液化石油氣中的硫化氫是有毒害氣體,當空氣中硫化氫的含量高于10~15毫克/米3時,會使人中毒,而且,液化石油氣在不完全燃燒時會產生一氧化碳,達到一定濃度會使人中毒。液化石油氣還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一定的比例,遇到火源就會爆炸。液化石油氣爆炸極限為1.5%-9.5%,屬一級可燃氣體。

(二)工藝流程的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液化石油氣場站本身設計存在缺陷。液化石油氣工藝管道設計是液化氣站安全得以保證的首要任務,設計質量好壞存在主、客觀原因。例如:站內選址、管道選材、管道腐蝕處理、防雷防靜電接地設計等等。

二是施工方質量存在問題。施工方的施工質量是工藝管線安全可靠的有力保障。施工方整體施工水平差,施工方管線焊接切割未規(guī)范操作,施工方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野蠻操作,施工方采用不合格材質進行管網鋪設等等。

三是年久失修造成設備管線及機械設備腐蝕泄漏引發(fā)火災爆炸。由于有的液化氣站建設年代比較早,當時的下埋管線滲入土壤,氧化變形,腐蝕穿孔引發(fā)液化石油氣滲漏出地面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遇火種發(fā)生燃燒或者爆炸。

(三)人的不安全行為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由于安全管理人員對作業(yè)人員上崗前的培訓不到位流于形式,未實行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造成的原因。液化氣場站的三級教育是指公司級、場站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一些未取得上崗證的作業(yè)人員誤操作造成液化石油氣過量超壓充裝及碼放不合規(guī)范,導致安全事故發(fā)生等。

二是由于慣有的安全陋習,作業(yè)人員不穿戴勞動護具上崗,化纖衣物產生靜電引發(fā)火災等。

(四)安全管理缺陷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安全管理不規(guī)范,即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不足,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法制法規(guī)宣傳不到位,公司內部員工安全責任意識差等。

二是安全監(jiān)督不力,即上級領導檢查或者自查出隱患不及時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未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月度季度等安全檢查及設備維護保養(yǎng)不到位。

(五)自然災害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由于地質變化、板塊運動引發(fā)的自然災害。

二是由于雷電季節(jié)性汛期引發(fā)的自然災害。

(六)周邊環(huán)境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由于液化石油氣場站周邊環(huán)境突發(fā)火災爆炸。

二是人為破壞、恐怖分子行為引發(fā)的危害因素。

二、改進措施

(一)派請有資質的安全評審機構對液化石油氣場站進行安全評價。根據安全評審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對公司液化石油氣場站及時加以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

(二)對液化石油氣場站工藝管線及特種設備設施加強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定期檢驗檢測,并制定月度、季度、年度管理臺賬。

(三)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一是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取證工作,提高各類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素質。

二是組織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員、技術骨干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生產技術技能大賽及觀摩培訓,以提高基層安全管理人員素質。

三是積極開展特種操作人員職業(yè)技能鑒定。

四是公司組織內部培訓,包括青工安全文化教育、法律法規(guī)普及、安全知識學習、安全技能教育等一系列培訓工作,提高全員安全管理意識。

(四)建章立制,規(guī)范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液化石油氣場站hse崗位職責,使液化石油氣hse管理更標準化。按照劃清職責、分解任務的思路,編制液化石油氣場站的各級管理人員的hse崗位職責,明確了各崗位業(yè)務范圍主要hse職責,讓員工各司其責,保障液化石油氣場站生產經營安全順利進行。

二是建立液化氣場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使安全管理更制度化。本著依制度操作、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企業(yè)的管理理念,結合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生產實際,編制《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安全培訓教育管理辦法》和《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22項安全生產制度,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每個流程、環(huán)節(jié)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對工作中使用的各類資料、表格格式進行了規(guī)范,使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管理各項工作的開展有章可循。

三是編制公司hse體系文件,使液化石油氣場站管理更規(guī)范化。按照昆侖燃氣西南分公司要求,組織編寫公司hse體系文件,包括hse作業(yè)文件、hse管理分手冊和現場檢查表。按照hse體系要素的要求,明確了各部門的hse工作流程和崗位職責,組織各液化石油氣場站人員進行崗位風險辨識,列出各站危險源清單。hse作業(yè)文件和管理分手冊經相關領導審批后進行了發(fā)布,更加規(guī)范了hse內部管理,為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是設置液化氣場站安全管理機構,(兼)專職安全員,并由站長負責全站安全工作。

五是制定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演練。

六是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

(五)加強日常巡檢,特殊敏感時期及節(jié)假日、周末值班值守管理。

一是每月編制領導干部及安全生產業(yè)務骨干值班值守的值班表。

二是按照上級相關對口要求及時上報特殊敏感事件時事報送管理工作。

三是提前安排節(jié)假日值班值守工作,做到安全不留死角。

(六)加強勞動保護。

一是為液化石油氣場站作業(yè)人員提供質量有保證、安全可靠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是加強現場督辦,規(guī)范員工正確穿戴勞保用品上崗行為。

(成都公司:羅鳳霞)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第3篇 液化石油氣船裝卸作業(yè)安全管理措施

液化石油氣(lpg)是碳氫化合物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是含有三個碳原子和四個氫原子的碳氫化合物,即:丙烷、丁烷,但由于生產和凈化的原因,還含有異丁烷、丙烯、1-丁烯、順式-2-丁烯、反式-2-丁烯和異丁烯六種成分。石化行業(yè)習慣上稱之為碳三和碳四,它具有以下危險特性:

1. 液化氣體一般都有較高的燃燒熱,較低的爆炸極限,稍有泄漏易在局部形成爆炸性氣體;

2. 對健康的危害性,主要表現為對人體組織的毒害性、窒息作用、麻醉作用和凍傷;

3. 反應性,與空氣、水、自身和與其他材料發(fā)生化學反應;

4. 腐蝕性;

5. 蒸氣特性,液化氣一般都有較高的氣/液比,這是液化氣以液體運輸的原因,然而一旦泄漏會產生大量的蒸氣;

6. 低溫效應,主要是指溢漏時,液化氣由液體轉變?yōu)闅怏w時會吸收大量的熱量,使局部溫度急劇降低,輸液設施如材質不過關易發(fā)生損壞。

由于閃點低、易擴散、受熱后迅速汽化,強熱時劇烈汽化而噴發(fā)遠射、燃燒值大、燃燒溫度高、爆炸范圍較寬且爆炸下限低等。一旦發(fā)生液化石油氣火災事故,除直接破壞財產引起人員傷亡外,還會發(fā)生爆炸、建筑物與設備崩塌飛散和引起火情進一步擴大等繼生災害,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

一、船舶裝卸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液化氣在通常情況下是氣態(tài),為了便于運輸和儲存,利用氣體的臨界溫度低、臨界壓力小的特性,經常溫加壓或冷卻兩個途徑使氣體從氣態(tài)變?yōu)橐簯B(tài),使液化氣的大宗水上運輸成為可能。液化氣裝卸作業(yè)安全的關鍵所在是防泄漏和防火防靜電,而究其根本是防泄漏,在整個運輸和裝卸過程中,如果沒有液化氣的泄漏就不會有危險氣體氛圍,也就不會有燃燒、爆炸、腐蝕及對人員的傷害等一系列液化氣的危險特性的表現,當然也不會造成對大氣的污染。

為了保證液化氣的安全運輸,各國主管機關都制定了嚴格的技術規(guī)范標準,在船體結構和船舶設備方面加強要求,國際海事組織也制訂了規(guī)則標準,如igc code和gc code。為了防止和減少液化氣一旦泄漏后造成的危害,船岸要排除一切火源,杜絕靜電的產生,同時在易于產生泄漏的部位和液化氣易于積聚的封閉場所加強對危害氣體的探測。這些是液化氣安全工作的要點,其責任人是液化氣船舶和液化氣碼頭的所有人和經營人,也就是“企業(yè)安全責任制”。作為水上安全與防污染監(jiān)督機構的海事管理機構在危險貨物運輸和裝卸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充分發(fā)揮“國家監(jiān)察”職能,督促船岸落實好“企業(yè)安全責任制”,保障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安全高效進行。

二、首次到港船舶檢查

通過對第一次到港船舶進行檢查、建檔,加強對液化氣船舶的監(jiān)督管理。對于第一次進港的液化氣船,我們要利用辦理進出口檢查手續(xù)的時機,登輪檢查液化氣船舶的適裝情況,船舶證書、文書、船員證書的有效性,特別是《國際散裝液化氣適裝證書》、《裝載與穩(wěn)性資料手冊》、《破損/殘存穩(wěn)性資料》、《貨物操作手冊》、doc(副本)和smc(正本)證書,散裝液化氣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高級消防培訓合格證、psc報告或安全檢查通知書所載的船舶缺陷情況和缺陷的糾正情況,對船舶的設備狀況和維護情況有個大體的了解。對于首次到港分流的船舶,由各海事處建立首次到港分流的液化氣船舶現場檢查制度,登輪檢查該船的安全和防污設備狀況,了解船舶的適裝和適航情況,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船舶在未糾正缺陷達到規(guī)定的要求前,禁止在本港裝貨,同時建立首次到港液化氣船舶現場檢查檔案。對于符合要求的船舶,如在6個月內未發(fā)生有關適裝和適航條件的改變,在辦理申報和簽證時,只須對其證書的有效性進行檢查,這樣既方便了船方又沒有放松對其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液化石油氣裝卸作業(yè)前檢查

(一)船舶裝卸液化石油氣應遵守的規(guī)定

1. lpg船應嚴格按碼頭信號靠泊,未得到??啃盘柌坏每坎?。

2. 應使用纜繩,遇大風時按要求加緊或離泊拋錨。為避免船舶作業(yè)時發(fā)生移動,所有纜繩調節(jié)收緊。應急拖纜應為鋼絲纜,懸掛舷外的一端應繞成索環(huán),且將其高度調整至接近水面,另一端應固定在纜樁上。

3. 靠泊時,不準使用明火,嚴禁吸煙、煙筒必須安裝火星熄滅裝置。作業(yè)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工作服。

4. 船上的安全設施必須完好。量具、照具應符合安全防爆要求,消防系統良好。不準使用汽油、苯類沖洗地板、設備零件。為防止自燃,嚴禁排放污油和氧化鐵,嚴禁在泊處除銹,檢修時避免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5. 在雷電等惡劣天氣禁止裝卸作業(yè)。裝卸時,船上和泊位值班人員必須加強聯系,以防止意外,換艙、調罐時應先開啟空艙、空罐閥門,后關滿罐、滿艙閥門。泵未停止時,不得關閉系統閥門,以防止鱉壓。

(二)儲罐的安全檢查

1. 作業(yè)前檢查各儲罐壓力、液位、溫度。正常操作時應打開氣相平衡閥使各儲罐氣相連通,達到壓力平衡,檢查內容為:各部儀表、閥門、管線、緊急切斷裝置。

2. 檢查各儲罐壓力表,查看氣相平衡閥是否打開,并調整到平衡。壓力高于1.2mpa,且溫度在35度以上時,應開啟噴淋裝置進行冷卻。

3. 液相管線(包括碼頭前沿液相管線)應處于放壓狀態(tài),必須至少與一個儲罐串通,緊急節(jié)斷閥通常處于開啟狀態(tài),嚴格遵循先開后關流程原則,避免管線超壓。凡有收付作業(yè)發(fā)生,應詳細作好儲罐收付記錄和操作記錄;

4. 儲罐狀況應良好,無明顯的腐蝕情況。液貨艙的底座與船體連接處無明顯的腐蝕及其它變形的情況。

(三)船用液貨軟管的檢查

1. 金屬軟管應與貨物相容,并應適合于貨物的溫度;

2. 其設計爆破壓力應不低于作業(yè)時所承受的最大壓力的5倍;

3. 軟管的最高工作壓力不低于1mpa。

(四)貨艙區(qū)域內消防系統檢查

1. 消防水總管設備。作滅火用的水槍應為認可的兩用型,既可形成水霧,也可形成水柱;滅火系統中所有的管子、閥門、水槍以及其他附件,應能耐海水腐蝕,還應能耐火災的影響。

2. 水霧系統應能覆蓋所有的危險貨物區(qū)域,且呈均勻分布的水霧,對水平投影面的噴射量至少為每平方米10 l/min,對垂直面至少為每平方米4 l/min。

3. 化學干粉滅火系統。至少包括2套獨立自給式化學干粉裝置連同配套的控制器、加壓介質固定管路、干粉炮或手持軟管。

(五)消防員裝備的檢查

為了保護從事裝卸作業(yè)的人員,在考慮了貨品的特性后,應對船員提供包括眼睛保護在內的合適的保護設備。

消防員裝備的數量要求如下:

貨艙總容積 裝備的數量

2000m3 2套

2000-5000m3 4套

第4篇 液化石油氣鋼瓶安全管理

一、氣庫鋼瓶安全管理方法:

①.報廢鋼瓶按國家標準處罷。

②.過期鋼瓶不準充氣,應收取定檢費用,送鋼檢站定檢或有用戶送鋼檢站定檢,合格后方可充氣。

③.對有缺陷鋼瓶,氣庫不能處理的應送鋼檢站維檢。

④.督促用戶單位液化石油氣管理部門加強對鋼瓶的管理工作,以確保鋼瓶安全使用。

⑤.確保本站的液化石油氣鋼瓶符合國家鋼瓶標準,安全使用。

二、鋼瓶報廢判斷標準:

(一)外光檢驗

①.長度小于75mm,最大深度0.7mm。產度大于(含等于)75mm長度大于(含等于)75mm,最大深度大于0.6mm的劃痕。

②.凹坑深度大于10mm,并且大于凹坑寬度的十分之一。

③.點狀腐蝕的深度大于1mm。

④.淺狀腐蝕和局部斑點腐蝕,腐蝕長度小于(含等于)75mm時,最大腐蝕深度大于0.9mm,腐蝕長度大于75mm,最大腐蝕深度大于0.7mm。

⑤.大面積均勻腐蝕區(qū)域中的淺腐蝕,腐蝕長度大于75mm時,最大腐蝕深度大于0.6mm,腐蝕長度大于750mm時,深度大于0.5mm。

⑥.大面積均勻腐蝕區(qū)域內的凹坑深度大于0.6mm。

⑦.大面積均勻腐蝕區(qū)域內的劃傷深度大于0.4mm。

⑧.深度小于6mm凹坑內的劃傷深度大于0.4mm,深度大于(含等于)6mm凹坑內不允許劃痕。

⑨.鋼瓶有其它內眼可見的容積變形。

⑩.鋼瓶上有電弧損傷和火焰燒傷。

三、焊縫檢驗:

①.焊縫外觀檢驗不符合gb-5842-2009《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要求。

②.主焊縫上及其兩邊各50mm范圍內,有深度大于0.5mm劃痕有深度大于6mm的凹坑。

四、有缺陷鋼瓶標準:

①.鋼瓶附件不齊;

②.鋼瓶護罩螺栓脫落,手輪丟失,角閥漏氣;

五、過期鋼瓶判定標準:

①.由銘牌上出廠日期確定定檢日期,每4年應檢驗一次,出廠日期不清或已檢日期不清,不能確定定期日期的鋼瓶。

第5篇 液化石油氣庫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液化石油氣庫安全,特制訂安全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設立氣庫值班人員,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值班員應游動檢查觀察庫區(qū)動態(tài),清除庫區(qū)雜草,打掃清潔衛(wèi)生,如發(fā)現險情,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武保、安環(huán)等部門,同時應盡力采取安全處置措施。

(二)庫區(qū)周圍五十米內,不準明火。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qū)。工作人員在庫內工作,嚴禁吸煙。庫內動電、動火、焊接作業(yè),應經公安、安環(huán)部門同意,并將氣瓶搬至安全地點后,方可動工。

(三)庫內應配足消防設施,氣庫管理人員負責并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嚴禁使用過期失效滅火藥劑。

(四)單位派汽車提運裝卸氣瓶,只能是提運工作人員和司機二人進庫,并應遵守本規(guī)定,聽從氣庫保管人員指揮。

(五)建立嚴格的氣瓶進貨與發(fā)放制度,嚴格進行登記檢查,做到數字準確,賬物相符。

(六)庫內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溫度過高和長期淋雨現象。 搬運裝卸氣瓶,應防止墜落或撞擊。

(七)庫內存放氣瓶,地上應鋪絕緣墊板,重瓶堆放不準超過兩層,空瓶應堆穩(wěn)固。

(八)應經常檢查庫內有無泄漏現象,發(fā)現氣瓶漏氣,應隔離存放,及時安排檢修。

(九)按規(guī)定定期對鋼瓶進行檢驗,不合格者,嚴禁再使用。

第6篇 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及換氣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液化石油氣(lpg)充裝站及換氣站,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第二條 充裝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申請辦理充裝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條 安全組織

(一)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氣站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二) 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三)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聯防演習活動。

第四條 安全教育

(一)?氣站員工應經安全、消防和充裝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二)?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三)?在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yè)前,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協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安全措施

(一) 氣站內應設置“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攜帶煙火及酒類;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拉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尋呼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閑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充裝設備;

(10)嚴禁駕駛員遠離拉氣車輛。

(二)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三)充裝換氣合建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拉氣車輛進出站和停靠臺的標志線。

(四)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及其他意外情況時,應停止卸氣、充氣作業(yè)。

第六條 氣站用火應按集團公司《用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電氣管理

(一)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qū)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氣泵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fā)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氣站防爆區(qū)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氣站營業(yè)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二)防雷、防靜電規(guī)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氣泵、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

第八條 安全檢查

(一)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jiān)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

2.氣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氣站主管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jié)日應對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二)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yè)現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

(三)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條 消防管理

(一)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二)氣站應制定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

1.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

2.地理位置,氣罐數量、容積,機泵數量;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4.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wèi)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三)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氣站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養(yǎng)護,定期換藥,并有檢查、保養(yǎng)和更換記錄。

第十條 事故管理按照股份公司《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7篇 酒店燃油、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守則

酒店日常營業(yè)使用的燃油、液化石油氣,均屬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以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密的防護措施各科學的使用方法,從物品儲存、設備運行到操作技術實行專責的全面管理,確保其整個系統的運作正常的絕對安全。

一、建立健全燃油、氣管理小組,人員按定編配備,其中設組長或主管一人。

該小組隸屬于工程部管轄,對本部門經理和安全責任人負責。

二、燃油、氣管理小組要自覺接受工程總監(jiān)的技術監(jiān)督指導和酒店安全消防部門的日常安全檢查,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專責管好在用的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儲存、運行以及安全防護工程。

三、實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燃油、氣小組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培訓,達到'一懂二知三會'要求(一看懂得看通本酒店在用的燃油、氣設備系統流程布置圖;二要知道設備結構和燃油、氣的名稱品種規(guī)格及性能以至品質要求,熟習和掌握安全使用知識,還要知道本職崗位責任制;三要會按照操作技術規(guī)范做好安全運行管理的基本的維修保養(yǎng),會處理常見性的故障和能夠采取阻止事故擴大蔓延的應急措施),取得閉卷考試合格證后,才準上崗。

四、經常與采購、運輸及使用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部門密切聯系,共同配合做好安全運行工作。

五、不斷完善設備系統布局的合理性,提高安全的可靠性。

六、努力完成部門經理、安全責任人和主管總監(jiān)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

七、燃油、氣管理小組職責范圍:

1.負責酒店使用的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全面管理、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負責店內燃油、氣入庫整個運輸、裝卸過程的監(jiān)管、儲存及供給輸送到各個使用部門。

3.負責店內燃油庫、液化石油氣庫設備和配套附屬設施的運行管理。

4.負責燃油、氣庫整體安全防范工作的具體落實。

八、值班崗位工職責:

1.嚴格遵守酒店《員工守則》和油庫氣庫系統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努力學習和熟悉設備性能及操作流程,確保正常運行。

2.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安排,主動搞好本職工作,當值時不準個人擅自離崗換崗。

3.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對油庫、氣庫(含空瓶庫)及其附屬設備(包括儀表計量器具)的巡回檢查,每班不少于三次,經常保持完好正常及儲量充足的狀態(tài),當值時還要對油庫后卷閘、庫旁的垃圾處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詳細的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故障隱患。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專設油庫、氣庫系統的運行記錄本,當值者按各欄目填寫清楚,于交接班時雙方共同檢查核對并予簽認運行記錄,以茲負責;鑰匙管理一班交一班,專用專管,不得擅自借轉他人使用。

5.嚴格安全管理:凡在裝卸、更換油、氣時,當班者要在現場負責到底,切實做好事前檢查準備(包括工具準備、消防器材準備)和事后的檢查清理工作,不準中途離開現場,防止發(fā)生意外故障;當班者或協助檢查維修人員需要進入油、氣庫操作時,不準隨身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包括火柴、打火機等)進入庫內,嚴禁在庫內及系統范圍內吸煙以及使用電器開關等易引起火種的操作行為。

6.凡遇打雷閃電天氣,原則上不裝卸油料及更換石油氣,但為保障供給的必要,應認真做好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7.當班遇到設備運行事故,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處理,并及時報告工程值班室,特殊故障報告經理(副經理)直至工程總監(jiān)。

8.經常保持油庫、氣庫內的清潔衛(wèi)生,消防設施要完好齊備,不準在庫內存放雜物。

九、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要求:

【安全管理的要求】

1.使用部門應落實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灶具、鋼瓶、閥門等設施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專業(yè)培訓。

2.工程部應向使用部門提供日常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的細化操作程序。提供開啟和關閉氣瓶閥門的操作程序,以及氣瓶更換后的驗收操作程序和培訓。

3.操作人員應掌握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正確方法,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燃氣設施。

4.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氣設施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運行和監(jiān)護負有直接責任。

5.燃氣爐灶在使用過程中,需有專人值守看護,嚴禁離人運行,要防止沸湯、沸水澆滅灶火或被風吹滅灶火,造成液化氣泄漏。

【燃氣器具使用的要求】

1.灶具的廚面邊緣和烤箱的側壁距木質家具的凈距不應小于0.2米。

2.軟管應采用耐油橡膠專用膠管。軟管與燃氣管道、接頭管、灶具的連接處應采用壓緊螺帽或管卡固定,長度不得超過2米。

3.用瓶方式供氣的,應采用硬管連接。操作間應配備輕便式干粉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4.每次更換液化石油氣瓶后,必須用肥皂水涂在氣瓶角閥、調壓器、灶具開關和膠管等處檢查,如果涂抹處冒出氣泡,應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并及時報工程部查漏維修。

5.在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現燃氣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同時斷絕一切明火,關閉電熱氣化器電源,關及時報工程部查漏維修。

6.每晚下班前,應關閉氣瓶角閥,巡查是否有泄漏,若無泄漏,方可關門離去。

【有關禁止行為的要求】

1.不得自行處理鋼瓶內的殘液。殘液應交由專業(yè)配送單位負責處理。

2.氣瓶不得傾倒放置或使用。

3.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鋼瓶加熱。

4.禁止自行拆卸、安裝鋼瓶角閥,禁止將液化石油氣瓶作為其他用途。

5.不得在操作區(qū)域吸煙,不得在放有液化石油氣瓶的區(qū)域休息。

第8篇 酒店燃油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守則

酒店燃油、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守則

酒店日常營業(yè)使用的燃油、液化石油氣,均屬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以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密的防護措施各科學的使用方法,從物品儲存、設備運行到操作技術實行專責的全面管理,確保其整個系統的運作正常的絕對安全。

一、建立健全燃油、氣管理小組,人員按定編配備,其中設組長或主管一人。

該小組隸屬于工程部管轄,對本部門經理和安全責任人負責。

二、燃油、氣管理小組要自覺接受工程總監(jiān)的技術監(jiān)督指導和酒店安全消防部門的日常安全檢查,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專責管好在用的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儲存、運行以及安全防護工程。

三、實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燃油、氣小組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培訓,達到'一懂二知三會'要求(一看懂得看通本酒店在用的燃油、氣設備系統流程布置圖;二要知道設備結構和燃油、氣的名稱品種規(guī)格及性能以至品質要求,熟習和掌握安全使用知識,還要知道本職崗位責任制;三要會按照操作技術規(guī)范做好安全運行管理的基本的維修保養(yǎng),會處理常見性的故障和能夠采取阻止事故擴大蔓延的應急措施),取得閉卷考試合格證后,才準上崗。

四、經常與采購、運輸及使用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部門密切聯系,共同配合做好安全運行工作。

五、不斷完善設備系統布局的合理性,提高安全的可靠性。

六、努力完成部門經理、安全責任人和主管總監(jiān)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

七、燃油、氣管理小組職責范圍:

1.負責酒店使用的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全面管理、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負責店內燃油、氣入庫整個運輸、裝卸過程的監(jiān)管、儲存及供給輸送到各個使用部門。

3.負責店內燃油庫、液化石油氣庫設備和配套附屬設施的運行管理。

4.負責燃油、氣庫整體安全防范工作的具體落實。

八、值班崗位工職責:

1.嚴格遵守酒店《員工守則》和油庫氣庫系統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努力學習和熟悉設備性能及操作流程,確保正常運行。

2.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安排,主動搞好本職工作,當值時不準個人擅自離崗換崗。

3.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對油庫、氣庫(含空瓶庫)及其附屬設備(包括儀表計量器具)的巡回檢查,每班不少于三次,經常保持完好正常及儲量充足的狀態(tài),當值時還要對油庫后卷閘、庫旁的垃圾處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詳細的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故障隱患。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專設油庫、氣庫系統的運行記錄本,當值者按各欄目填寫清楚,于交接班時雙方共同檢查核對并予簽認運行記錄,以茲負責;鑰匙管理一班交一班,專用專管,不得擅自借轉他人使用。

5.嚴格安全管理:凡在裝卸、更換油、氣時,當班者要在現場負責到底,切實做好事前檢查準備(包括工具準備、消防器材準備)和事后的檢查清理工作,不準中途離開現場,防止發(fā)生意外故障;當班者或協助檢查維修人員需要進入油、氣庫操作時,不準隨身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包括火柴、打火機等)進入庫內,嚴禁在庫內及系統范圍內吸煙以及使用電器開關等易引起火種的操作行為。

6.凡遇打雷閃電天氣,原則上不裝卸油料及更換石油氣,但為保障供給的必要,應認真做好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7.當班遇到設備運行事故,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處理,并及時報告工程值班室,特殊故障報告經理(副經理)直至工程總監(jiān)。

8.經常保持油庫、氣庫內的清潔衛(wèi)生,消防設施要完好齊備,不準在庫內存放雜物。

九、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要求:

【安全管理的要求】

1.使用部門應落實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灶具、鋼瓶、閥門等設施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專業(yè)培訓。

2.工程部應向使用部門提供日常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的細化操作程序。提供開啟和關閉氣瓶閥門的操作程序,以及氣瓶更換后的驗收操作程序和培訓。

3.操作人員應掌握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正確方法,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燃氣設施。

4.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氣設施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運行和監(jiān)護負有直接責任。

5.燃氣爐灶在使用過程中,需有專人值守看護,嚴禁離人運行,要防止沸湯、沸水澆滅灶火或被風吹滅灶火,造成液化氣泄漏。

【燃氣器具使用的要求】

1.灶具的廚面邊緣和烤箱的側壁距木質家具的凈距不應小于0.2米。

2.軟管應采用耐油橡膠專用膠管。軟管與燃氣管道、接頭管、灶具的連接處應采用壓緊螺帽或管卡固定,長度不得超過2米。

3.用瓶方式供氣的,應采用硬管連接。操作間應配備輕便式干粉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4.每次更換液化石油氣瓶后,必須用肥皂水涂在氣瓶角閥、調壓器、灶具開關和膠管等處檢查,如果涂抹處冒出氣泡,應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并及時報工程部查漏維修。

5.在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現燃氣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同時斷絕一切明火,關閉電熱氣化器電源,關及時報工程部查漏維修。

6.每晚下班前,應關閉氣瓶角閥,巡查是否有泄漏,若無泄漏,方可關門離去。

【有關禁止行為的要求】

1.不得自行處理鋼瓶內的殘液。殘液應交由專業(yè)配送單位負責處理。

2.氣瓶不得傾倒放置或使用。

3.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鋼瓶加熱。

4.禁止自行拆卸、安裝鋼瓶角閥,禁止將液化石油氣瓶作為其他用途。

5.不得在操作區(qū)域吸煙,不得在放有液化石油氣瓶的區(qū)域休息。

第9篇 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基本要求

1、液化石油氣(以下簡稱液化氣),使用廣泛,具有閃點低,點燃能量小,爆炸極限范圍寬等危險特點。

2、本規(guī)定適用于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安全管理。

二、職責與分工

1、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的綜合安全監(jiān)管履行以下職責。

a、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制定、修訂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b、液化石油氣的充裝對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2、生產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的充裝等作業(yè)活動的生產運行管理。

3、設備管理負責液化石油氣充裝設備、壓力表的更新、維修等專業(yè)管理工作。

4、液化石油氣充裝、使用規(guī)程及安全管理規(guī)定在本單位實施,教育、組織職工按章操作,按時巡檢,及時發(fā)現識別各類危險因素,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正確安全處置各類隱患和險情,組織學習和掌握事故應急處理程序,搞好定期的反事故演練,提高操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

三、管理內容和要求

1、從事液化氣充裝和發(fā)放、維修液化氣瓶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單位的專項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熟悉、掌握液化氣的安全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制度。

工作崗位和工作期間,工作人員不得穿化纖服裝、釘子鞋和使用能撞擊產生火花的工具操作,嚴禁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

2、充裝液化氣的廠房和液化氣瓶倉庫,應滿足《液化石油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gb17267-1998),《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guī)定》(gb14193-1993)的要求。

3、液化氣站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車間和液化氣瓶倉庫的地面采取防靜電措施,并按規(guī)定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施。

4、機動車進入液化氣站必須佩帶合格的阻火器,汽車槽車停穩(wěn)后,應采取防滑動措施固定就位,并將啟動鑰匙交由充裝人員或門衛(wèi)代管。當罐車充滿卸除連接管線后,要等可燃氣體完全擴散,才能啟動車輛,以免因過早發(fā)動引發(fā)火災事故。

5、液化氣充裝前,必須按危險化學品裝車裝瓶查驗要求,對液化氣槽車、氣瓶進行檢查和處理。沒有合格證、表示不清、消防安全設施配備不全、檢測過期及配件損壞、不全、漏氣的槽車、氣瓶,一律不準充裝。

6、液化氣槽車充裝前,車體應與裝卸管線、站臺、衡量器、貯罐等進行良好的金屬連接并接地,防止靜電積聚放電。

7、液化氣站內,嚴禁液化氣槽車防空和處理氣瓶的余氣及殘液,需要排放余氣或處理殘液,到指定地點,不準隨意亂倒、亂放。

8、液化氣充裝時,應按《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guī)定》(gb14193-1993)、本單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控制指標進行,嚴禁超壓、超量充裝等違章操作。

9、裝卸液化氣瓶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撞擊、滾動、倒置或暴曬。

10、使用氣瓶的用戶,嚴禁火烤、倒裝或拆修氣瓶。如果發(fā)現氣瓶閥門失靈,要及時送液化氣站修理,使用液化氣的廚房要整潔,不準在爐灶旁堆放易燃物。氣瓶與爐盤間距不得小于1米,防止高溫物質破壞液化氣塑料導管。

11、為確保液化氣的安全使用,必須做到“三先三后”和“八不準”。

a、先檢查后使用,先點火后開氣,先關閥后熄火。

b、不準倒凝縮油,不準給瓶加溫,不準將瓶倒置,不準將瓶暴曬,不準將瓶烘烤、不準小孩點火、不準著火離開、不準任意拆卸部件。

12、液化氣槽車、氣瓶管理單位,應按國家規(guī)定,定期將槽車、氣瓶進行送檢,逾期不檢測的槽車、氣瓶,禁止充裝使用。

13、氣瓶充裝站應設專人對液化氣充裝和使用進行安全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yè),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對液化氣充裝使用安全管理的檢查,按照“任務、責任、落實”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五、液化石油氣理化常數(分子組成)

第10篇 燃油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守則

酒店日常營業(yè)使用的燃油、液化石油氣,均屬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以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密的防護措施各科學的使用方法,從物品儲存、設備運行到操作技術實行專責的全面管理,確保其整個系統的運作正常的絕對安全。

一、建立健全燃油、氣管理小組,人員按定編配備,其中設組長或主管一人。

該小組隸屬于工程部管轄,對本部門經理和安全責任人負責。

二、燃油、氣管理小組要自覺接受工程總監(jiān)的技術監(jiān)督指導和酒店安全消防部門的日常安全檢查,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專責管好在用的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儲存、運行以及安全防護工程。

三、實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燃油、氣小組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培訓,達到'一懂二知三會'要求(一看懂得看通本酒店在用的燃油、氣設備系統流程布置圖;二要知道設備結構和燃油、氣的名稱品種規(guī)格及性能以至品質要求,熟習和掌握安全使用知識,還要知道本職崗位責任制;三要會按照操作技術規(guī)范做好安全運行管理的基本的維修保養(yǎng),會處理常見性的故障和能夠采取阻止事故擴大蔓延的應急措施),取得閉卷考試合格證后,才準上崗。

四、經常與采購、運輸及使用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部門密切聯系,共同配合做好安全運行工作。

五、不斷完善設備系統布局的合理性,提高安全的可靠性。

六、努力完成部門經理、安全責任人和主管總監(jiān)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

七、燃油、氣管理小組職責范圍:

1.負責酒店使用的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全面管理、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負責店內燃油、氣入庫整個運輸、裝卸過程的監(jiān)管、儲存及供給輸送到各個使用部門。

3.負責店內燃油庫、液化石油氣庫設備和配套附屬設施的運行管理。

4.負責燃油、氣庫整體安全防范工作的具體落實。

八、值班崗位工職責:

1.嚴格遵守酒店《員工守則》和油庫氣庫系統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努力學習和熟悉設備性能及操作流程,確保正常運行。

2.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安排,主動搞好本職工作,當值時不準個人擅自離崗換崗。

3.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對油庫、氣庫(含空瓶庫)及其附屬設備(包括儀表計量器具)的巡回檢查,每班不少于三次,經常保持完好正常及儲量充足的狀態(tài),當值時還要對油庫后卷閘、庫旁的垃圾處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詳細的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故障隱患。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專設油庫、氣庫系統的運行記錄本,當值者按各欄目填寫清楚,于交接班時雙方共同檢查核對并予簽認運行記錄,以茲負責;鑰匙管理一班交一班,專用專管,不得擅自借轉他人使用。

5.嚴格安全管理:凡在裝卸、更換油、氣時,當班者要在現場負責到底,切實做好事前檢查準備(包括工具準備、消防器材準備)和事后的檢查清理工作,不準中途離開現場,防止發(fā)生意外故障;當班者或協助檢查維修人員需要進入油、氣庫操作時,不準隨身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包括火柴、打火機等)進入庫內,嚴禁在庫內及系統范圍內吸煙以及使用電器開關等易引起火種的操作行為。

6.凡遇打雷閃電天氣,原則上不裝卸油料及更換石油氣,但為保障供給的必要,應認真做好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7.當班遇到設備運行事故,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處理,并及時報告工程值班室,特殊故障報告經理(副經理)直至工程總監(jiān)。

8.經常保持油庫、氣庫內的清潔衛(wèi)生,消防設施要完好齊備,不準在庫內存放雜物。

九、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要求:

【安全管理的要求】

1.使用部門應落實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灶具、鋼瓶、閥門等設施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專業(yè)培訓。

2.工程部應向使用部門提供日常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的細化操作程序。提供開啟和關閉氣瓶閥門的操作程序,以及氣瓶更換后的驗收操作程序和培訓。

3.操作人員應掌握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正確方法,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燃氣設施。

4.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氣設施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運行和監(jiān)護負有直接責任。

5.燃氣爐灶在使用過程中,需有專人值守看護,嚴禁離人運行,要防止沸湯、沸水澆滅灶火或被風吹滅灶火,造成液化氣泄漏。

【燃氣器具使用的要求】

1.灶具的廚面邊緣和烤箱的側壁距木質家具的凈距不應小于0.2米。

2.軟管應采用耐油橡膠專用膠管。軟管與燃氣管道、接頭管、灶具的連接處應采用壓緊螺帽或管卡固定,長度不得超過2米。

3.用瓶方式供氣的,應采用硬管連接。操作間應配備輕便式干粉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4.每次更換液化石油氣瓶后,必須用肥皂水涂在氣瓶角閥、調壓器、灶具開關和膠管等處檢查,如果涂抹處冒出氣泡,應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并及時報工程部查漏維修。

5.在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現燃氣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同時斷絕一切明火,關閉電熱氣化器電源,關及時報工程部查漏維修。

6.每晚下班前,應關閉氣瓶角閥,巡查是否有泄漏,若無泄漏,方可關門離去。

【有關禁止行為的要求】

1.不得自行處理鋼瓶內的殘液。殘液應交由專業(yè)配送單位負責處理。

2.氣瓶不得傾倒放置或使用。

3.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鋼瓶加熱。

4.禁止自行拆卸、安裝鋼瓶角閥,禁止將液化石油氣瓶作為其他用途。

5.不得在操作區(qū)域吸煙,不得在放有液化石油氣瓶的區(qū)域休息。

第11篇 淺談液化石油氣場站的安全管理及改進措施

液化石油氣是碳和氫兩種元素構成的碳氫化合物的混合物。液化石油氣可以從石油煉制中提取,也可以從油氣田伴生氣或天然氣中獲得,一些石油化工廠還副產液化石油氣。液化石油氣作為一種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由于其熱值高、無煙塵、無炭渣,操作使用方便,已廣泛應用入人們生活領域,用于切割金屬,用于農產品的烘烤和工業(yè)窯爐的焙燒等。液化石油氣充裝站作為城鎮(zhèn)居民生活燃料供應重要基礎設施,其危險性在生產管理過程中不容忽視?,F通過對本公司液化氣場站現場督查安全管理等方面,對液化石油氣充裝站火災爆炸危險因素的物質本身、工藝機器設備、人的不安全行為、自然因素、環(huán)境因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

一、 火災爆炸危險因素

(一)液化石油氣物質本身的危害分析

液化石油氣也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煤氣,液化石油氣對人體危害很大,尤其是對人體中樞神經有麻醉性,當空氣中液化石油氣的濃度達到10%以上時,就會使人頭昏,以至窒息死亡。另外,液化石油氣中的硫化氫是有毒害氣體,當空氣中硫化氫的含量高于10~15毫克/米3時,會使人中毒,而且,液化石油氣在不完全燃燒時會產生一氧化碳,達到一定濃度會使人中毒。液化石油氣還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一定的比例,遇到火源就會爆炸。液化石油氣爆炸極限為1.5%-9.5%,屬一級可燃氣體。

(二)工藝流程的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液化石油氣場站本身設計存在缺陷。液化石油氣工藝管道設計是液化氣站安全得以保證的首要任務,設計質量好壞存在主、客觀原因。例如:站內選址、管道選材、管道腐蝕處理、防雷防靜電接地設計等等。

二是施工方質量存在問題。施工方的施工質量是工藝管線安全可靠的有力保障。施工方整體施工水平差,施工方管線焊接切割未規(guī)范操作,施工方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野蠻操作,施工方采用不合格材質進行管網鋪設等等。

三是年久失修造成設備管線及機械設備腐蝕泄漏引發(fā)火災爆炸。由于有的液化氣站建設年代比較早,當時的下埋管線滲入土壤,氧化變形,腐蝕穿孔引發(fā)液化石油氣滲漏出地面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遇火種發(fā)生燃燒或者爆炸。

(三)人的不安全行為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由于安全管理人員對作業(yè)人員上崗前的培訓不到位流于形式,未實行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造成的原因。液化氣場站的三級教育是指公司級、場站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一些未取得上崗證的作業(yè)人員誤操作造成液化石油氣過量超壓充裝及碼放不合規(guī)范,導致安全事故發(fā)生等。

二是由于慣有的安全陋習,作業(yè)人員不穿戴勞動護具上崗,化纖衣物產生靜電引發(fā)火災等。

(四)安全管理缺陷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安全管理不規(guī)范,即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不足,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法制法規(guī)宣傳不到位,公司內部員工安全責任意識差等。

二是安全監(jiān)督不力,即上級領導檢查或者自查出隱患不及時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未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月度季度等安全檢查及設備維護保養(yǎng)不到位。

(五)自然災害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由于地質變化、板塊運動引發(fā)的自然災害。

二是由于雷電季節(jié)性汛期引發(fā)的自然災害。

(六)周邊環(huán)境危險因素分析

一是由于液化石油氣場站周邊環(huán)境突發(fā)火災爆炸。

二是人為破壞、恐怖分子行為引發(fā)的危害因素。

二、改進措施

(一)派請有資質的安全評審機構對液化石油氣場站進行安全評價。根據安全評審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對公司液化石油氣場站及時加以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

(二)對液化石油氣場站工藝管線及特種設備設施加強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定期檢驗檢測,并制定月度、季度、年度管理臺賬。

(三)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一是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取證工作,提高各類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素質。

二是組織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員、技術骨干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生產技術技能大賽及觀摩培訓,以提高基層安全管理人員素質。

三是積極開展特種操作人員職業(yè)技能鑒定。

四是公司組織內部培訓,包括青工安全文化教育、法律法規(guī)普及、安全知識學習、安全技能教育等一系列培訓工作,提高全員安全管理意識。

(四)建章立制,規(guī)范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液化石油氣場站hse崗位職責,使液化石油氣hse管理更標準化。按照劃清職責、分解任務的思路,編制液化石油氣場站的各級管理人員的hse崗位職責,明確了各崗位業(yè)務范圍主要hse職責,讓員工各司其責,保障液化石油氣場站生產經營安全順利進行。

二是建立液化氣場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使安全管理更制度化。本著依制度操作、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企業(yè)的管理理念,結合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生產實際,編制《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安全培訓教育管理辦法》和《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22項安全生產制度,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每個流程、環(huán)節(jié)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對工作中使用的各類資料、表格格式進行了規(guī)范,使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管理各項工作的開展有章可循。

三是編制公司hse體系文件,使液化石油氣場站管理更規(guī)范化。按照昆侖燃氣西南分公司要求,組織編寫公司hse體系文件,包括hse作業(yè)文件、hse管理分手冊和現場檢查表。按照hse體系要素的要求,明確了各部門的hse工作流程和崗位職責,組織各液化石油氣場站人員進行崗位風險辨識,列出各站危險源清單。hse作業(yè)文件和管理分手冊經相關領導審批后進行了發(fā)布,更加規(guī)范了hse內部管理,為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是設置液化氣場站安全管理機構,(兼)專職安全員,并由站長負責全站安全工作。

五是制定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演練。

六是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

(五)加強日常巡檢,特殊敏感時期及節(jié)假日、周末值班值守管理。

一是每月編制領導干部及安全生產業(yè)務骨干值班值守的值班表。

二是按照上級相關對口要求及時上報特殊敏感事件時事報送管理工作。

三是提前安排節(jié)假日值班值守工作,做到安全不留死角。

(六)加強勞動保護。

一是為液化石油氣場站作業(yè)人員提供質量有保證、安全可靠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是加強現場督辦,規(guī)范員工正確穿戴勞保用品上崗行為。

(成都公司:羅鳳霞)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第12篇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安全管理措施

瓶裝供應站(簡稱供應站或供應點)是在城鎮(zhèn)中設于居民區(qū)專門供應居民用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站點。供應站的作用是接收由灌瓶廠(站)用汽車送來的氣瓶,再將氣瓶供應居民用戶使用。

供應站的規(guī)模與設置差別很大,一般大、中城市在居民集中居住區(qū)設置專門的供應站,中、小城市的供應站多數與灌瓶廠(站)結合。

設有建筑物的供應站一般由瓶庫、營業(yè)室、辦公室、灶具維修間及倉庫等組成。

這里介紹的內容為單獨設置在居民區(qū)內的設有建筑物的供應站。

一、瓶裝供應站的規(guī)模及設施

1. 規(guī)模

供應站的規(guī)模與居民居住現狀有關。對單獨設置在居民區(qū)內的供應站,其供應范圍以半徑為0.5~1km為宜。我國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其規(guī)模以5000~7000戶為宜,一般不超過10000戶,這種規(guī)模及供應范圍方便居民換氣,也便于管理。

2. 供應站的瓶庫與儲瓶量

供應站的瓶庫由重瓶和空瓶組成。重瓶的儲量為計算月平均日銷售量的1.3~1.5倍,總存重瓶容積不超過1000m??掌苛繛橛嬎阍缕骄珍N售量的1倍。

瓶庫內重瓶與空瓶要分區(qū)碼放。15kg以下的重瓶可雙層碼放。

(1) 重瓶庫面積

式中a1——重瓶庫面積,m2;

k——考慮通道在內的附加系數,一般k=1.3~1.5;

k——日銷售高峰系數,一般k=1.3~1.5;

n1——日平均銷售量,瓶;

n2——每平方米面積存放鋼瓶數,對10kg或15kg鋼瓶取9(瓶/m2)。

(2) 空瓶庫面積

式中a2——空瓶庫面積,m2。

3. 氣瓶周轉率

供應站的氣瓶周轉率應與城市灌瓶廠(站)共同考慮。氣瓶周轉率與居民用氣情況、運輸條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有關。對大型城市一般為10%~20%,其中供應站考慮多少比例,應根據各城市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例如,北京市的氣瓶周轉率為16%左右,供應站占6%。

天津市灌瓶廠(站)與供應站各占一半。

南京市氣瓶周轉率為18%,供應站占10%。

隨著天然氣應用的快速發(fā)展,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規(guī)模將不斷縮小,應根據氣源結構的調整而有所變化。

4. 其他設施

① 一個供應站除了作為主要建筑物的瓶庫以外,與其必須配套的營業(yè)室、辦公室,經驗上取建筑面積為10~15m2,灶具維修間取12~16m2,倉庫面積在供應用戶為5000~7000戶時取12m2。

② 人員設置:對5000~7000戶的供應站,在北京、天津、南京等地,一般設9人左右。其中供氣站站長1人,營業(yè)員1人,灶具維修2人,管理員1人,瓶庫工人4人。

二、瓶裝供應站的選址及平面布置

1. 選址

① 供應站的地址應設置在用戶供應區(qū)域的中心。供應半徑不超過1km,應便于屆民換氣。

② 有便于運瓶汽車出入的道路。

③ 有便于消防用的消火栓。

④ 供應站周圍應有非燃燒體的實體圍墻。

⑤ 供應站的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見表4-23。

表4-23 供應站的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單位:m

序號

項目

總存瓶容積/m3

≤10

>10

1

明火、散發(fā)火花地點

30

30

2

民用建筑

10

15

3

重要公共建筑

20

25

4

主要道路

10

10

5

次要道路

5

5

2. 平面布置

供應站的總平面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如下所述。

① 瓶庫可根據地區(qū)氣候條件采用非開敞式、半開敞式和全敞開式建筑。瓶庫主要一側應有運瓶汽車的回車場地,瓶庫的平臺高度應與運瓶汽車的車廂底高度相適應。

② 營業(yè)室和灶具維修間應布置在方便用戶出入處。

③ 辦公室、生活用房及其他用房應與瓶庫有1om的防火間距。

三、瓶裝供應站的防火安全要求

1. 供應站建筑物防火要求

供應站的瓶庫建筑的耐火等級為二級。

當瓶庫為非開敞式建筑物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措施。

2. 供應站瓶庫用電負荷

從防火安全出發(fā),瓶庫用電負荷為三級。

3. 供應站的爆炸危險場所等級及范圍

①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混合氣體可能出現的場所為1級區(qū)。供應站的瓶庫屬1級區(qū)。其范圍為非開敞式、半開敞式和開敞式瓶庫的建筑物的內部空間。

②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混合氣體不可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為2級區(qū)。供應站半開敞式和開敞式瓶庫的敞開面向外水平距離7.5m,垂直高度3m以下的空間為2級區(qū)場所。

瓶庫在自然通風良好條件下,通向露天的門和窗外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3m以內的空間為2級區(qū)場所。當門、窗外有障礙物導致通風不良時,2級區(qū)的水平距離要延伸至7.5m。

4. 供應站應設置便攜式檢漏報警告器,用以巡視檢測。

5. 供應站應有直通外線電話。

6. 供應站內及瓶庫內應設有干粉滅火器。

四、瓶裝供應站的管理

供應站的管理,要體現安全管理的要求。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供應站業(yè)務管理,站內環(huán)境及裝卸車、鋼瓶安全管理、灶具維修、事故應急措施等。

1. 供應站業(yè)務管理

① 供應站站長應貫徹執(zhí)行公司制訂的供應站各崗位職責及供應站職工手冊。

② 供應站的業(yè)務應按業(yè)務流程作業(yè),主要有如下幾項。

a. 供應站送氣流程,如圖4-2所示。

b. 供應站銷售流程,如圖4-3所示。

c. 業(yè)務交接班流程。收款員根據當班的全部業(yè)務,做出交接班記錄及日報表,并以現金、售氣小票。重瓶和空瓶庫存數向下班交接,同時上報公司調度。重瓶員、空瓶員清點的瓶數與收款員核對無誤后,共同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并向下班交接。

2. 站內環(huán)境及裝卸車

(1) 站內環(huán)境要求

① 站內空、重瓶不得隨意碼放。

② 站內嚴禁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③ 站內消防器材應按規(guī)定放置,并應使用方便。

④ 站內場院嚴禁吸煙或燃燒雜物,設禁煙標志。

⑤ 經常保持運瓶汽車的通道暢通無阻。

⑥ 站內各處要經常保持整齊清潔。

(2) 裝卸車

① 應制訂裝卸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② 裝卸車人員要穿戴防靜電的防護用品。

③ 卸車過程中發(fā)生重瓶大量漏氣,應及時處理,并報公司技術安全部門。

④ 裝卸鋼瓶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摔、磕、碰、撞。

3. 鋼瓶安全管理

① 供應站在銷售重瓶的過程中,應嚴格檢查出售的重瓶,存在下列問題的重瓶不能出售。

a. 漏氣瓶。

b. 超重1kg以上的重瓶。

c. 無底座或護罩的重瓶。

d. 其他有明顯缺陷,影響用戶安全使用的重瓶。

② 對每一個供應站均應規(guī)定供應不漏氣瓶的合格率,應為100%。

③ 貫徹執(zhí)行公司制訂的判定不合格鋼瓶的標準。

4. 灶具維修

① 維修灶具應在灶具維修間進行,嚴禁在院內修理。

② 灶具維修間內不得存放漏氣瓶或兩個以上的重瓶。

③ 制訂裝修灶具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維修灶具。

④ 對用戶報修的灶具,修理時間一般不應超過24h。

5. 事故應急措施

① 供應站均應制定事故應急方案,以便及時處理事故。

② 事故應急方案的內容包括:

a. 報警程序;

b. 組織指揮系統;

c. 各崗位人員在應急事故中的任務;

d. 搶修與救護;

e. 清理與保護現場。

第13篇 液化石油氣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建設,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鋼瓶的灌裝、運輸、貯

存、使用及定期檢驗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石油企(事)業(yè)單位及用戶。

2 引用標準

gbj 16-87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 11174-89 液化石油氣

gb 8334-87 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j 140-9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sy 5984-94 油(氣)田容器、管道和裝卸設施接地裝置安全檢查規(guī)定

sy 5858-93 石油企業(yè)工業(yè)動火安全規(guī)程

3 貯灌廠(站)的建設及使用

3.1新建、改建、擴建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前,應辦理建站申請,申請資料包括:

a.建站設計規(guī)劃報告;

b.建站地址平面圖;

c.液化石油氣來源。

以上資料備齊經石油企業(yè)局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當地城建、勞動、公安部門審批。

3.2貯灌廠(站)的設計應由省、部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專業(yè)設計單位承擔,并嚴格按gbj 16和gb 50183進行設計。

3.3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必須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設備資料,由局級建設部門組織設計、安全、公安、消防、環(huán)保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3.4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投產前應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

a.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

b.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c.交接班制;

d.安全防火制;

e.巡回檢查制;

f.設備運行記錄;

g.設備的技術檢驗和維修制度;

h.安全管理制度。

3.5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應配齊熟悉液化石油氣灌裝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yè)培訓的操作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3.6貯罐區(qū)、灌裝間應按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頒發(fā)的《油氣田生產設施選用與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暫行規(guī)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3.7貯罐廠(站)壓力容器投用前必須辦理壓力容器注冊登記手續(xù)。

3.8貯灌上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安全附件應符合國家勞動部以勞鍋字[1990]8號文發(fā)布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

3.9加強對各類閥門的日常檢查和維修工作,保證閥門嚴密。

3.10殘液必須密閉回收,嚴禁任意排放,罐區(qū)排水口處應設置水封井。

3.11液化石油氣貯罐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噴淋降溫或其他降溫隔熱設施,并加強定期檢查和維修,隨時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tài)。

3.12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的事故緊急放空管線直接與火炬相連通,火炬應設置可靠的點火

設施。

3.13除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以下簡稱槽車)和專用運瓶車外,其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貯

存灌裝區(qū)。進入貯存灌裝區(qū)的機動車,排氣管出口必須裝有消火裝置,車速不得超過5km/h。

3.14設在地面上的貯罐、設備和管道應按sy 5984的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靜電接地措施,

其防雷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防感應雷接地電阻不大于30歐,防靜電接地電阻小于100歐。

3.15操作和維修應采用防爆工具,動火作業(yè)按sy 5858規(guī)定。

3.16貯灌廠(站)內消防水源應可靠,能確保事故狀態(tài)斷電時具有一定壓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

供應,消防系統應能隨時投入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總控制水閥應設置在罐區(qū)以外的

安全地區(qū)。

3.17貯灌廠(站)及瓶庫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gbj 140規(guī)定,各種消防用品和器材專人負責,每季檢查一次。

3.18貯灌廠(站)內人員,應懂得液化石油氣的特性和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特性和

緊急事故狀態(tài)的處置方法。

3.19貯灌廠(站)應設專職門衛(wèi),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警示標志,站內工作人員應穿防靜

電工作服,嚴禁攜帶火種和穿釘子鞋出入貯灌廠(站)。

4 液化石油氣的灌裝

4.1貯罐

貯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內含氧量小于3%。首次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應先開啟氣相閥

門待兩罐壓力平衡后,緩慢進行灌裝。

4.2鋼瓶

4.2.1灌裝前的檢查

液化石油氣鋼瓶(以下簡稱鋼瓶),灌裝單位在灌裝前必須設專人對鋼瓶逐只進行檢查,并

填好檢查記錄,當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進行灌裝:

a.首次灌裝的鋼瓶,事先未經抽真空的;

b.未經省級勞動部門批準的生產廠家生產的鋼瓶;

c.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guī)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d.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e.鋼瓶內無剩余壓力的;

f.超過檢驗期限的;

g.外觀檢查中發(fā)現有明顯損傷或有懷疑而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h.沒有帶橡膠圈的;

i.發(fā)現有火燒痕跡的。

4.2.2 灌裝

4.2.2.1 ysp-10型和ysp-15型鋼瓶灌裝誤差為0~ 0.5kg;ysp型鋼瓶灌裝誤差為0~1.0kg。應實行嚴格的鋼瓶復檢制度,嚴禁過量灌裝。

4.2.2.2稱重衡器應保持準確,稱重衡器的最大稱量值,應為常用稱量的1.5~3.0倍,稱重衡器的

校驗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每天灌裝前要對稱重衡器進行一次校準,稱得衡器宜設有超裝警報

和自動切斷氣源裝置。

4.2.2.3嚴禁用槽車直接向鋼瓶灌裝。

4.2.2.4對灌裝后的鋼瓶應逐只檢查,發(fā)現有泄漏或其他異?,F象應妥善處理。

4.2.2.5灌裝接頭應保證可靠的嚴密性。

4.3槽車

4.3.1灌裝檢查

槽車的灌裝單位必須有專人在灌裝前對槽車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灌裝:

a.槽車超過有效檢驗期的;

b.槽車的漆色、銘牌和標志不符合規(guī)定,或與所裝介質不符,或脫落不易識別的;

c.滅火裝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損壞、失靈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d.未判明裝過何種介質或罐內沒有余壓的;

e.罐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附件有泄漏的;

f.槽車無使用證,駕駛員或押運員無有效證件的;

g.槽車罐體號碼與車輛號碼不符的;

h.罐體與車輛之間的固定裝置不牢靠或已損壞的。

4.3.2裝卸作業(yè)

4.3.2.1槽車應??吭谥付ㄎ恢?手閘制動,并熄滅發(fā)動機。

4.3.2.2作業(yè)現場嚴禁煙火,且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3.2.3作業(yè)前應接好接地線,管道和管接頭連接必須牢靠。

4.3.2.4裝卸作業(yè)時,操作人員和槽車押運員均不得離開現場,不得隨意起動車輛。

4.3.2.5新槽車或檢修后首次灌裝的槽車,灌裝前應做抽真空或進行氮氣置換處理,嚴禁直接灌

裝。處理后罐內真空度應不小于0.0866mpa,或氣體含氧量不大于3%。

4.3.2.6槽車的灌裝量不應超過設計所允許的最大灌裝量,嚴禁超裝。灌裝完畢,應復檢重量或

液位,如有超裝,應立即處理。

4.3.2.7槽車灌裝應認真填寫灌裝記錄,其內容包括:槽車使用單位、車型、車號、灌裝日期、

實際灌裝量及灌裝者、復檢者和押運員的簽名等。

4.3.2.8槽車到廠(站)后,應及時往貯罐卸液,固定式槽車不得兼作貯罐用。

4.3.2.9禁止采用蒸氣直接注入槽車罐體升壓,或直接加熱槽車罐體卸液。

4.3.2.10槽車卸液后,罐內應留有0.05 mpa以上的剩余壓力。

4.3.2.11凡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槽車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yè),并作妥善處理:

a.雷擊天氣;

b.附近發(fā)生火災;

c.檢測出液化氣體泄漏;

d.液壓異常;

e.其他不安全因素。

5 液化石油氣貯罐、槽車和鋼瓶的定期檢驗

5.1貯罐的定期檢驗

液化石油氣貯罐的定期檢驗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和國家勞動部以勞鍋字[1990]3

號文發(fā)布的《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程》的要求執(zhí)行。

5.2槽車的定期檢驗

5.2.1槽車的定期檢驗分為年度檢驗和全面檢驗兩種,年度檢驗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每5年進行一次,但新槽車在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必須進行首次全面檢驗;年度檢驗時如發(fā)現嚴重缺陷,應提前進行全面檢驗。

5.2.2槽車的年度檢驗由企業(yè)檢驗所進行,槽車的全面檢驗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單位承擔。

5.3鋼瓶的定期檢驗

5.3.1承擔鋼瓶定期檢驗的單位,應取得檢驗資格證書。從事鋼瓶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取得氣瓶

檢驗員資格證書。

5.3.2鋼瓶使用未超過20年,每5年檢驗一次;超過20年的,每2年檢驗一次。

5.3.3新購鋼瓶應進行抽檢,經編號、建卡后方準投入使用。

5.3.4鋼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及時進行檢驗。

5.3.5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鋼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5.3.6鋼瓶定期檢驗,應符合gb 8334的要求,經檢驗合格的鋼瓶,檢驗單位應出具《鋼瓶檢驗

合格證》。

5.3.7經檢驗報廢的鋼瓶,檢驗單位要及時進行破壞性處理,并填寫《鋼瓶判廢通知書》,通知

鋼瓶使用單位,同時上報局級安全部門。

6 鋼瓶的貯存與管理

6.1鋼瓶庫建筑應符合gbj 16和gb 50183的規(guī)定。

6.2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庫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3液化石油氣鋼瓶庫總貯量不宜超過10m3。

6.4鋼瓶庫內地面應為不發(fā)生火花的地面,且能導除靜電。

6.5鋼瓶庫必須裝設可燃氣體濃度泄漏報警器,所有電氣設備一律采用防爆型,電器開關的熔斷器應裝在室外。

6.6鋼瓶擺放時,實瓶單層,空瓶不得超過兩層,實瓶擺放不宜超過6排,并留有不小于800mm

的通道。

6.7局廠兩級安全部門要加強對鋼瓶的運輸、貯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明確專人負責鋼瓶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有關人員培訓工作。

6.8所購鋼瓶應是國家定點廠產品,購新鋼瓶時應征得局級安全部門同意。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鋼瓶的各項資料臺帳,并負責安排定期檢驗。

6.9鋼瓶貯存站和用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不得用火源試漏,如發(fā)現漏氣,應及時通知供氣單位(或直接送到供氣單位)檢查處理;

b.嚴禁私自修理角閥和調壓閥;

c.嚴禁私自倒出瓶內液化石油氣和處理殘液;

d.鋼瓶應放在陰涼處,夏季防止爆曬;

e.嚴禁敲擊、碰撞及在地面上拖拉;

f.嚴禁用火、蒸汽、熱水和其他熱源對鋼瓶加熱;

g.鋼瓶與灶具、燃氣取暖爐等用氣設備的距離不小于1m;

h.禁止將鋼瓶倒置使用,嚴禁鋼瓶互相導氣;

i.鋼瓶應保持清潔完好,所有附件保持完整。

6.10運輸鋼瓶的車輛應固定,駕駛員和押運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安全部門對司機和押運員要定

期進行安全教育。

6. 11運輸車輛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

6.12車裝ysp型和ysp型鋼瓶應正置豎放,且不應超過兩層,層間應有非金屬隔板。ysp型鋼瓶只準單層碼放,鋼瓶露出車箱高度部分不應大于瓶高的1/3。

6.13運輸鋼瓶車輛嚴禁與其他物品混裝,車內嚴禁吸煙。

6.14鋼瓶要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6.15所有客運車輛,一律不準捎帶鋼瓶。

7 槽車運輸

7.1槽車運輸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按指定路線行駛。運輸途中,不準其他人員搭乘,不準隨車拖運其他貨物。

7.2槽車停放應有專用車庫,駕駛員不得以任何借口駕駛槽車辦其他事情。

7.3槽車及運瓶車的每側至少應有一只5kg以上的干粉滅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滅火器。

7.4槽車駕駛員和押運員應固定,并熟悉本規(guī)定和下述安全技術知識:

a.液化石油氣體的物理、化學特性;

b.城市和公路運輸安全知識;

c.槽車的技術性能、裝卸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火滅火知識、發(fā)生事故的處理辦法,能熟練使用車上的滅火器材和緊急切斷裝置。

7.5槽車應按規(guī)定的位置單獨停放,充液的槽車不得進入車庫。

7.6槽車途中停放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停靠在機關、學校、廠礦、橋梁、倉庫及人員稠密的地方,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10m以內不應有建筑物,途中停車檢修時,

要使用防爆工具,嚴禁明火作業(yè)。

7.7槽車不得攜帶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上嚴禁吸煙。行駛途中應注意觀察貯罐的壓力和溫度,當液溫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降溫措施,夏季白天氣溫較高時,可改在夜間運輸。

7.8槽車在惡劣路面上行駛時,應減速前進,減輕震動和沖擊,槽車運輸途中,如發(fā)現各種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妥善處理。

第14篇 燃油、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守則

酒店日常營業(yè)使用的燃油、液化石油氣,均屬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以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密的防護措施各科學的使用方法,從物品儲存、設備運行到操作技術實行專責的全面管理,確保其整個系統的運作正常的絕對安全。

一、建立健全燃油、氣管理小組,人員按定編配備,其中設組長或主管一人。

該小組隸屬于工程部管轄,對本部門經理和安全責任人負責。

二、燃油、氣管理小組要自覺接受工程總監(jiān)的技術監(jiān)督指導和酒店安全消防部門的日常安全檢查,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專責管好在用的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儲存、運行以及安全防護工程。

三、實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燃油、氣小組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培訓,達到'一懂二知三會'要求(一看懂得看通本酒店在用的燃油、氣設備系統流程布置圖;二要知道設備結構和燃油、氣的名稱品種規(guī)格及性能以至品質要求,熟習和掌握安全使用知識,還要知道本職崗位責任制;三要會按照操作技術規(guī)范做好安全運行管理的基本的維修保養(yǎng),會處理常見性的故障和能夠采取阻止事故擴大蔓延的應急措施),取得閉卷考試合格證后,才準上崗。

四、經常與采購、運輸及使用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部門密切聯系,共同配合做好安全運行工作。

五、不斷完善設備系統布局的合理性,提高安全的可靠性。

六、努力完成部門經理、安全責任人和主管總監(jiān)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

七、燃油、氣管理小組職責范圍:

1.負責酒店使用的重柴油、輕柴油、液化石油氣的全面管理、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負責店內燃油、氣入庫整個運輸、裝卸過程的監(jiān)管、儲存及供給輸送到各個使用部門。

3.負責店內燃油庫、液化石油氣庫設備和配套附屬設施的運行管理。

4.負責燃油、氣庫整體安全防范工作的具體落實。

八、值班崗位工職責:

1.嚴格遵守酒店《員工守則》和油庫氣庫系統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努力學習和熟悉設備性能及操作流程,確保正常運行。

2.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調度安排,主動搞好本職工作,當值時不準個人擅自離崗換崗。

3.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對油庫、氣庫(含空瓶庫)及其附屬設備(包括儀表計量器具)的巡回檢查,每班不少于三次,經常保持完好正常及儲量充足的狀態(tài),當值時還要對油庫后卷閘、庫旁的垃圾處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詳細的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故障隱患。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專設油庫、氣庫系統的運行記錄本,當值者按各欄目填寫清楚,于交接班時雙方共同檢查核對并予簽認運行記錄,以茲負責;鑰匙管理一班交一班,專用專管,不得擅自借轉他人使用。

5.嚴格安全管理:凡在裝卸、更換油、氣時,當班者要在現場負責到底,切實做好事前檢查準備(包括工具準備、消防器材準備)和事后的檢查清理工作,不準中途離開現場,防止發(fā)生意外故障;當班者或協助檢查維修人員需要進入油、氣庫操作時,不準隨身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包括火柴、打火機等)進入庫內,嚴禁在庫內及系統范圍內吸煙以及使用電器開關等易引起火種的操作行為。

6.凡遇打雷閃電天氣,原則上不裝卸油料及更換石油氣,但為保障供給的必要,應認真做好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7.當班遇到設備運行事故,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處理,并及時報告工程值班室,特殊故障報告經理(副經理)直至工程總監(jiān)。

8.經常保持油庫、氣庫內的清潔衛(wèi)生,消防設施要完好齊備,不準在庫內存放雜物。

九、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要求:

【安全管理的要求】

1.使用部門應落實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灶具、鋼瓶、閥門等設施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專業(yè)培訓。

2.工程部應向使用部門提供日常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的細化操作程序。提供開啟和關閉氣瓶閥門的操作程序,以及氣瓶更換后的驗收操作程序和培訓。

3.操作人員應掌握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正確方法,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燃氣設施。

4.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氣設施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運行和監(jiān)護負有直接責任。

5.燃氣爐灶在使用過程中,需有專人值守看護,嚴禁離人運行,要防止沸湯、沸水澆滅灶火或被風吹滅灶火,造成液化氣泄漏。

【燃氣器具使用的要求】

1.灶具的廚面邊緣和烤箱的側壁距木質家具的凈距不應小于0.2米。

2.軟管應采用耐油橡膠專用膠管。軟管與燃氣管道、接頭管、灶具的連接處應采用壓緊螺帽或管卡固定,長度不得超過2米。

3.用瓶方式供氣的,應采用硬管連接。操作間應配備輕便式干粉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4.每次更換液化石油氣瓶后,必須用肥皂水涂在氣瓶角閥、調壓器、灶具開關和膠管等處檢查,如果涂抹處冒出氣泡,應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并及時報工程部查漏維修。

5.在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現燃氣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角閥,同時斷絕一切明火,關閉電熱氣化器電源,關及時報工程部查漏維修。

6.每晚下班前,應關閉氣瓶角閥,巡查是否有泄漏,若無泄漏,方可關門離去。

【有關禁止行為的要求】

1.不得自行處理鋼瓶內的殘液。殘液應交由專業(yè)配送單位負責處理。

2.氣瓶不得傾倒放置或使用。

3.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鋼瓶加熱。

4.禁止自行拆卸、安裝鋼瓶角閥,禁止將液化石油氣瓶作為其他用途。

5.不得在操作區(qū)域吸煙,不得在放有液化石油氣瓶的區(qū)域休息。

第15篇 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建設,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鋼瓶的灌裝、運輸、貯存、使用及定期檢驗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石油企(事)業(yè)單位及用戶。

2 引用標準 gbj 16-

8

7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 11174-8

9 液化石油氣 gb 8334-

8

7 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 50183-

9 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j 140-9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sy 5984-

9

4 油(氣)田容器、管道和裝卸設施接地裝置安全檢查規(guī)定 sy 5858-

9 3. 石油企業(yè)工業(yè)動火安全規(guī)程 3. 貯灌廠(站)的建設及使用3.1新建、改建、擴建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前,應辦理建站申請,申請資料包括: a.建站設計規(guī)劃報告;

b.建站地址平面圖;

c.液化石油氣來源。

以上資料備齊經石油企業(yè)局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當地城建、勞動、公安部門審批。

3. 2貯灌廠(站)的設計應由省、部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專業(yè)設計單位承擔,并嚴格按gbj 16和gb 50183進行設計。

3. 3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必須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設備資料,由局級建設部門組織設計、安全、公安、消防、環(huán)保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3. 4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投產前應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 a.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

b.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c.交接班制;

d.安全防火制;

e.巡回檢查制;

f.設備運行記錄;

g.設備的技術檢驗和維修制度;

h.安全管理制度。

3. 5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應配齊熟悉液化石油氣灌裝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yè)培訓的操作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3. 6貯罐區(qū)、灌裝間應按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頒發(fā)的《油氣田生產設施選用與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暫行規(guī)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3. 7貯罐廠(站)壓力容器投用前必須辦理壓力容器注冊登記手續(xù)。

3. 8貯灌上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安全 應符合國家勞動部以勞鍋字[1990]8號文發(fā)布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

3. 9加強對各類閥門的日常檢查和維修工作,保證閥門嚴密。

3. 10殘液必須密閉回收,嚴禁任意排放,罐區(qū)排水口處應設置水封井。

3. 11液化石油氣貯罐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噴淋降溫或其他降溫隔熱設施,并加強定期檢查和維修,隨時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tài)。

3. 12液化石油氣貯灌廠(站)的事故緊急放空管線直接與火炬相連通,火炬應設置可靠的點火設施。

3. 13除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以下簡稱槽車)和專用運瓶車外,其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貯存灌裝區(qū)。

進入貯存灌裝區(qū)的機動車,排氣管出口必須裝有消火裝置,車速不得超過5km/h。

3. 14設在地面上的貯罐、設備和管道應按sy 5984的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靜電接地措施,其防雷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

防感應雷接地電阻不大于30歐,防靜電接地電阻小于100歐。

3. 15操作和維修應采用防爆工具,動火作業(yè)按sy 5858規(guī)定。

3. 16貯灌廠(站)內消防水源應可靠,能確保事故狀態(tài)斷電時具有一定壓力的消防水量的充分供應,消防系統應能隨時投入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總控制水閥應設置在罐區(qū)以外的安全地區(qū)。

3. 17貯灌廠(站)及瓶庫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gbj 140規(guī)定,各種消防用品和器材專人負責,每季檢查一次。

3. 18貯灌廠(站)內人員,應懂得液化石油氣的特性和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特性和緊急事故狀態(tài)的處置方法。

3. 19貯灌廠(站)應設專職門衛(wèi),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警示標志,站內工作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嚴禁攜帶火種和穿釘子鞋出入貯灌廠(站)。

4 液化石油氣的灌裝

4.1貯罐貯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內含氧量小于3%。

首次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應先開啟氣相閥門待兩罐壓力平衡后,緩慢進行灌裝。

4.2鋼瓶

4.2.1 灌裝前的檢查液化石油氣鋼瓶(以下簡稱鋼瓶),灌裝單位在灌裝前必須設專人對鋼瓶逐只進行檢查,并填好檢查記錄,當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進行灌裝: a.首次灌裝的鋼瓶,事先未經抽真空的;

b.未經省級勞動部門批準的生產廠家生產的鋼瓶;

c.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guī)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d. 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e.鋼瓶內無剩余壓力的;

f.超過檢驗期限的;

g.外觀檢查中發(fā)現有明顯損傷或有懷疑而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h.沒有帶橡膠圈的;

i.發(fā)現有火燒痕跡的。

4.2.2 灌裝

4.2.2.1 ysp-10型和ysp-15型鋼瓶灌裝誤差為0~ 0.5kg;

ysp型鋼瓶灌裝誤差為0~1.0kg。

應實行嚴格的鋼瓶復檢制度,嚴禁過量灌裝。

4. 2.2.2 稱重衡器應保持準確,稱重衡器的最大稱量值,應為常用稱量的

1.5~3.0倍,稱重衡器的校驗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每天灌裝前要對稱重衡器進行一次校準,稱得衡器宜設有超裝警報和自動切斷氣源裝置。

4. 2.2.3 嚴禁用槽車直接向鋼瓶灌裝。

4. 2.2.4 對灌裝后的鋼瓶應逐只檢查,發(fā)現有泄漏或其他異常現象應妥善處理。

4. 2.2.5 灌裝接頭應保證可靠的嚴密性。

4.3槽車

4.3.1 灌裝檢查槽車的灌裝單位必須有專人在灌裝前對槽車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灌裝: a.槽車超過有效檢驗期的;

b.槽車的漆色、銘牌和標志不符合規(guī)定,或與所裝介質不符,或脫落不易識別的;

c.滅火裝置及安全 不全、損壞、失靈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d.未判明裝過何種介質或罐內沒有余壓的;

e.罐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 有泄漏的;

f.槽車無使用證,駕駛員或押運員無有效證件的;

g.槽車罐體號碼與車輛號碼不符的;

h.罐體與車輛之間的固定裝置不牢靠或已損壞的。

4.3.2 裝卸作業(yè)4.3.2.1 槽車應??吭谥付ㄎ恢?手閘制動,并熄滅發(fā)動機。

4. 3.2.2 作業(yè)現場嚴禁煙火,且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 3.2.3 作業(yè)前應接好接地線,管道和管接頭連接必須牢靠。

4. 3.2.4 裝卸作業(yè)時,操作人員和槽車押運員均不得離開現場,不得隨意起動車輛。

4. 3.2.5 新槽車或檢修后首次灌裝的槽車,灌裝前應做抽真空或進行氮氣置換處理,嚴禁直接灌裝。

處理后罐內真空度應不小于0.0866mpa,或氣體含氧量不大于3%。

4. 3.2.6 槽車的灌裝量不應超過設計所允許的最大灌裝量,嚴禁超裝。

灌裝完畢,應復檢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裝,應立即處理。

4. 3.2.7 槽車灌裝應認真填寫灌裝記錄,其內容包括:槽車使用單位、車型、車號、灌裝日期、實際灌裝量及灌裝者、復檢者和押運員的簽名等。

4. 3.2.8 槽車到廠(站)后,應及時往貯罐卸液,固定式槽車不得兼作貯罐用。

4. 3.2.9 禁止采用蒸氣直接注入槽車罐體升壓,或直接加熱槽車罐體卸液。

4. 3.2.1 0槽車卸液后,罐內應留有0.0

5 mpa以上的剩余壓力。

4. 3.2.1 1凡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槽車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yè),并作妥善處理: a.雷擊天氣;

b.附近發(fā)生火災;

c.檢測出液化氣體泄漏;

d.液壓異常;

e.其他不安全因素。

5 液化石油氣貯罐、槽車和鋼瓶的定期檢驗

5.1貯罐的定期檢驗液化石油氣貯罐的定期檢驗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和國家勞動部以勞鍋字[1990]3號文發(fā)布的《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程》的要求執(zhí)行。

5.2槽車的定期檢驗

5.2.1 槽車的定期檢驗分 度檢驗和全面檢驗兩種,年度檢驗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每5年進行一次,但新槽車在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必須進行首次全面檢驗;

年度檢驗時如發(fā)現嚴重缺陷,應提前進行全面檢驗。

5.2.2 槽車的年度檢驗由企業(yè)檢驗所進行,槽車的全面檢驗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單位承擔。

5.3鋼瓶的定期檢驗

5.3.1 承擔鋼瓶定期檢驗的單位,應取得檢驗資格證書。

從事鋼瓶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取得氣瓶檢驗員資格證書。

5.3.2 鋼瓶使用未超過20年,每5年檢驗一次;

超過20年的,每2年檢驗一次。

5.3.3 新購鋼瓶應進行抽檢,經編號、建卡后方準投入使用。

5.3.4 鋼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及時進行檢驗。

5.3.5 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鋼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5.3.6 鋼瓶定期檢驗,應符合gb 8334的要求,經檢驗合格的鋼瓶,檢驗單位應出具《鋼瓶檢驗合格證》。

5.3.7 經檢驗報廢的鋼瓶,檢驗單位要及時進行破壞性處理,并填寫《鋼瓶判廢通知書》,通知鋼瓶使用單位,同時上報局級安全部門。

6 鋼瓶的貯存與管理

6.1鋼瓶庫建筑應符合gbj 16和gb 50183的規(guī)定。

6.2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庫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3液化石油氣鋼瓶庫總貯量不宜超過10m3.

6.4鋼瓶庫內地面應為不發(fā)生火花的地面,且能導除靜電。

6.5鋼瓶庫必須裝設可燃氣體濃度泄漏報警器,所有電氣設備一律采用防爆型,電器開關的熔斷器應裝在室外。

6.6鋼瓶擺放時,實瓶單層,空瓶不得超過兩層,實瓶擺放不宜超過6排,并留有不小于800mm的通道。

6.7局廠兩級安全部門要加強對鋼瓶的運輸、貯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明確專人負責鋼瓶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有關人員培訓工作。

6.8所購鋼瓶應是國家定點廠產品,購新鋼瓶時應征得局級安全部門同意。

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鋼瓶的各項資料臺帳,并負責安排定期檢驗。

6.9鋼瓶貯存站和用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不得用火源試漏,如發(fā)現漏氣,應及時通知供氣單位(或直接送到供氣單位)檢查處理;

b.嚴禁私自修理角閥和調壓閥;

c.嚴禁私自倒出瓶內液化石油氣和處理殘液;

d.鋼瓶應放在陰涼處,夏季防止爆曬;

e.嚴禁敲擊、碰撞及在地面上拖拉;

f.嚴禁用火、蒸汽、熱水和其他熱源對鋼瓶加熱;

g.鋼瓶與灶具、燃氣取暖爐等用氣設備的距離不小于1m;

h.禁止將鋼瓶倒置使用,嚴禁鋼瓶互相導氣;

i.鋼瓶應保持清潔完好,所有 保持完整。

6.10運輸鋼瓶的車輛應固定,駕駛員和押運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

安全部門對司機和押運員要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6. 11運輸車輛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

6.12車裝ysp型和ysp型鋼瓶應正置豎放,且不應超過兩層,層間應有非金屬隔板。

ysp型鋼瓶只準單層碼放,鋼瓶露出車箱高度部分不應大于瓶高的1/3.

6.13運輸鋼瓶車輛嚴禁與其他物品混裝,車內嚴禁吸煙。

6.14鋼瓶要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6.15所有客運車輛,一律不準捎帶鋼瓶。

7 槽車運輸

7.1槽車運輸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按指定路線行駛。

運輸途中,不準其他人員搭乘,不準隨車拖運其他貨物。

7.2槽車停放應有專用車庫,駕駛員不得以任何借口駕駛槽車辦其他事情。

7.3槽車及運瓶車的每側至少應有一只5kg以上的干粉滅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滅火器。

7.4槽車駕駛員和押運員應固定,并熟悉本規(guī)定和下述安全技術知識: a.液化石油氣體的物理、化學特性;

b.城市和公路運輸安全知識;

c.槽車的技術性能、裝卸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火滅火知識、發(fā)生事故的處理辦法,能熟練使用車上的滅火器材和緊急切斷裝置。

7.5槽車應按規(guī)定的位置單獨停放,充液的槽車不得進入車庫。

7.6槽車途中停放時,駕駛員和押運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吭跈C關、學校、廠礦、橋梁、倉庫及人員稠密的地方,停車位置應通風良好,10m以內不應有建筑物,途中停車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工具,嚴禁明火作業(yè)。

7.7槽車不得攜帶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上嚴禁吸煙。

行駛途中應注意觀察貯罐的壓力和溫度,當液溫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降溫措施,夏季白天氣溫較高時,可改在夜間運輸。

7.8槽車在惡劣路面上行駛時,應減速前進,減輕震動和沖擊,槽車運輸途中,如發(fā)現各種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妥善處理。

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15篇

為確保液化石油氣庫安全,特制訂安全管理規(guī)定如下:(一)設立氣庫值班人員,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值班員應游動檢查觀察庫區(qū)動態(tài),清除庫區(qū)雜草,打掃清潔衛(wèi)生,如發(fā)現險情,應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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