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設備入井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核心環(huán)節(jié):
1. 設備前期審查:所有設備在進入井下作業(yè)前,必須通過安全性能、技術狀態(tài)和適用性的嚴格審查。
2. 設備登記備案:每一臺設備需進行詳細登記,包括設備型號、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維修記錄等關鍵信息。
3. 運輸與安裝:設備的運輸過程需符合安全規(guī)定,井下安裝應由專業(yè)人員操作,并確保設備穩(wěn)定可靠。
4. 操作培訓:對操作人員進行設備操作、維護和應急處理的培訓,確保其熟練掌握相關知識。
5. 使用與監(jiān)控:設備在井下的使用需遵守操作規(guī)程,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和性能測試,確保其正常運行。
6. 維護保養(yǎng):制定詳細的設備保養(yǎng)計劃,及時進行故障排除和維修,防止設備帶病運行。
7. 應急處理:設立應急預案,對設備突發(fā)故障或安全事故進行快速有效的應對。
重要性和意義
設備入井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對于礦產資源開采的安全與效率至關重要。它能夠:
1. 保障作業(yè)安全:通過對設備的嚴格審查和監(jiān)控,降低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風險。
2. 提高生產效率:良好的設備狀態(tài)和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有助于保證設備高效運行,減少停機時間。
3. 延長設備壽命:定期維護保養(yǎng)可以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設備更新成本。
4. 規(guī)范操作行為:通過操作培訓,提升員工技能,減少人為操作失誤,提高整體作業(yè)質量。
5. 遵守法規(guī)要求:滿足國家和行業(yè)對井下作業(yè)設備管理的法規(guī)要求,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
措施
1. 設立專門機構:成立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設備入井的全過程管理,確保制度的實施。
2. 制定詳細規(guī)程:細化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規(guī)則,明確責任人,形成標準化操作流程。
3. 強化監(jiān)督與考核:定期對設備管理和操作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確保制度落實。
4. 技術創(chuàng)新:鼓勵引入先進的設備監(jiān)測和管理系統(tǒng),提升設備管理的科技含量。
5. 定期評估與改進:根據(jù)設備運行情況和安全事故反饋,不斷優(yōu)化管理制度,確保其適應性與有效性。
6. 加強培訓:定期組織設備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7. 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xiàn)設備信息的實時更新和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通過上述措施,我們旨在構建一個全面、嚴謹、高效的設備入井管理制度,為礦產資源的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設備入井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s礦防爆設備入井管理制度
1、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工作,由項目部防爆設備檢查組全面負責,集中統(tǒng)一管理。
2、新購防爆設備配齊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ma安全標志、生產許可證,入井前由指定的、經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3、在日常運行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查和每周一定期檢查一次,主要檢查設備外殼、緊固件、密封件、絕緣蓋板等是否符合標準。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做好記錄。
4、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或已失爆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和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5、運行中的防爆電氣設備,應進行編號。有故障的設備,應由專人負責,進行更換或維護。
第2篇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管理制度
為強化防爆設備管理,杜絕井下電氣設備的失爆,搞好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的所有設備檢查驗收管理
1、入井的所有設備必須嚴格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2、檢查驗收由機電科(機電業(yè)務管理部門)設備管理員負責,設備專職驗收人員、機修廠廠長、技術員和班長參加。對驗收合格的設備,辦理準入井證。
3、驗收時間規(guī)定:入井設備的驗收定于每天下午5點到6點30分進行,對生產急需用的設備,隨時驗收。
4、每天下午5點前機修廠必須將需檢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設備清單報給設備管理員(或驗收員)。
5、對下列設備必須進行整機試車,檢查運行無異常。各類絞車、溜子、皮帶機、耙斗機、噴漿機、煤機、鉆機、噴霧泵、乳化泵、水泵等。
6、對于電氣設備的檢修不得有失爆,開關必須帶電機試運行,40kw以上的電機必須帶檢漏試車,潛水泵,必須放入水中試運轉,不得漏水。防爆電氣設備在檢修過程中和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要認真做好檢修記錄,特別是裝配后不能測試的防爆間隙和隱蔽件的技術數(shù)據(jù),在檢修過程中就應首先做好測試和記錄。
7、電氣設備相同部位的連接螺栓必須統(tǒng)一規(guī)格。
8、對于新進的設備必須檢查潤滑部分的油量和電氣設備的絕緣情況,整機運行有無異常。凡是新購或調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設備,都必須附有廠家的出廠合格證,作一般性(抽測主要指標)的防爆檢查。
9、檢查驗收好的設備必須填上驗收合格證(即準入井證),并注明驗收人和檢修人姓名,各種開關檢修完后,必須進行反腐處理并將編號編在固定的位置。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完畢后,檢修人員要通知防爆檢查人員根據(jù)標準要求,進行核實,復查和通電試驗,驗收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凡在驗收或檢查中發(fā)現(xiàn)該設備失爆或有重大隱患問題,有權隨時收回合格證,并要求檢修或限期處理。
10、經驗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證后的設備嚴禁拆套。
11、檢查驗收合格的設備必須進行記錄,使用單位領用時,必須開票經機電設備管理員審批后,由機廠發(fā)放。并注明使用單位和使用地點及用途。
12、檢查驗收合格的設備,到井下運行使用24小時內,如出現(xiàn)故障經分析是驗收人員的責任時,對驗收人員各處50元的罰款。
13、檢查驗收合格的設備機廠憑發(fā)票發(fā)放。
(二)井下設備安裝管理:
1、機電科的防爆檢查組,要配有專職的防爆檢查人員,各井區(qū)也要設專職或兼職的防爆檢查員,負責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后的驗收;負責簽發(fā)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合格證和入井安裝許可證,負責入井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驗收;負責井下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
2、對于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實行三三制管理制度。
(1)機電業(yè)務管理部門領取防爆電氣設備實行三不領。即經檢修的設備沒有合格證和驗收單不領;沒有設備編號或設備編號與合格證的驗收單號不符不領;防爆檢驗不細,記錄不符或不符合實際情況不領。
(2)安裝人員實行三不入井安裝制。即沒有檢修合格證不入井安裝;沒有防爆檢查員簽發(fā)的入井安裝許可證不入井安裝;防爆電氣設備零件損壞、附件不齊不入井安裝。新購置的防爆電氣設備下井安裝,必須“兩證”齊全,否則井下電工嚴禁安裝。
(3)承包或使用人員對于新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實行三不收制。即沒有防爆檢驗合格證不收;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后,不經防爆檢查員驗收簽單不收;安裝遺留的隱患不處理不收。
3、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時,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電氣設備部分的規(guī)定執(zhí)行,除此而外,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同樣按失爆處理。
(1)防爆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的絕緣基座破裂,接線螺桿桿孔間隙超限,絕緣基座與接線盒內經間隙超限,絕緣基座邊緣厚度小于25mm。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擰緊,不得使用才用鉗強擰,在檢查時,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個指頭能旋入一扣者為喇叭咀松動而算失爆。
(3)壓盤式嗽叭口上緊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檢查時眼睛看不到余量為失爆。
(4)動力電纜橡套損傷,已看到分相絕緣層,即為失爆。
(5)橡套電纜除伸入設備器壁部分允許外徑細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準細,否則即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層朝外者為失爆。
(7)防爆日充燈玻璃罩串動或轉動者為失爆。
(8)防爆電氣設備的電纜壓緊裝置,如電纜不壓或壓得太重使壓扁量超過電纜外徑10%者為失爆。
(9)防爆開關或綜保,如甩掉繼電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顯超過規(guī)定,保險管熔斷電(絲)用鐵絲、銅絲代替,均為失爆。
4、防爆電氣設備包括防爆燈具,瓦斯斷電儀,電話等,安裝完畢,需經機電業(yè)務管理部門(或井區(qū))防爆檢查人員驗收,驗收時要現(xiàn)場簽發(fā)驗收單移交承包使用單位;如驗收時發(fā)現(xiàn)問題時,要限安裝(單位)人員處理合格后再行驗收。
5、機電區(qū)隊必須嚴格按照供電設計的要求及電氣設備安裝質量標準進行安裝。安裝完的防爆電氣設備不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一律不準投入使用,誰使用誰負責。
6、機電科負責對井下新裝電氣設備進行整定。不定期對井下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通知機電隊整改。
7、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如檢查發(fā)現(xiàn)失爆,除追究責任者責任外,所在單位的當月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等級評定將視為不合格。
(三)井下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設備要安裝必須嚴格按照《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標準》和《機電設備安裝標準》進行安裝驗收移交。
2、安裝單位接到安裝任務后,嚴格按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裝,按期完成安裝任務。
3、皮帶,溜子等大型設備安裝過程中,機電工區(qū)必須現(xiàn)場監(jiān)督安裝質量、指導安裝,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4、安裝好的設備,由機電科組織安裝和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到現(xiàn)場進行檢查驗收,所查出問題由安裝單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進行驗收,并且由三方在現(xiàn)場辦理移交手續(xù),并簽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裝單位的安裝工程結束后,送電試車前,必須檢查電氣設備不失爆,供電系統(tǒng)符合設計要求,一切無誤后,方可送電試車。
6、獎罰規(guī)定:
(1)安裝單位未按要求時間完成任務的,超期一天罰100-500元。
(2)安裝單位未按整改時間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超期一天加罰50-100元。
(3)安裝完工工程,機電工區(qū)(業(yè)務管理部門)必須及時組織安裝和驗收移交工作,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責任人100元。
(4)安裝單位按期完成任務達到設計和驗收規(guī)范要求的,結合具體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第3篇 防爆設備入井管理制度
1、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工作,由項目部防爆設備檢查組全面負責,集中統(tǒng)一管理。
2、新購防爆設備配齊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ma安全標志、生產許可證,入井前由指定的、經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3、在日常運行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查和每周一定期檢查一次,主要檢查設備外殼、緊固件、密封件、絕緣蓋板等是否符合標準。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做好記錄。
4、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或已失爆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和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5、運行中的防爆電氣設備,應進行編號。有故障的設備,應由專人負責,進行更換或維護。
第4篇 防爆設備入井、入庫管理制度
一、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機電運輸科電氣防爆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入井防爆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二、未經機電運輸科防爆員防爆檢查驗收的防爆電器設備,不準入井。
三、防爆設備入井口時,由機電隊井口把鉤工負責查驗防爆設備的“入井防爆合格證”,并在井口信號室登記后方可入井,否則對責任單位每臺(件)每次罰款500-1000元。
四、新進的防爆設備必須帶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ma證號,并經電氣防爆員檢驗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的,張貼“入井防爆合格證”,方可入庫或入井。
五、檢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經機電運輸科電氣防爆員檢查驗收,符合防爆性能要求的,張貼“入井防爆合格證”,方可作為完好的電氣設備入庫或投入井下使用。
六、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和修理,由各單位專職電工負責,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并由機電運輸科包片防爆檢查員進行監(jiān)督,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5篇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工作,保證井下機電設備正常、安全運轉,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滅井下電氣事故,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二、凡從事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安裝、驗收工作的人員必須熟悉和執(zhí)行gb3836-83《防爆電氣設備制造檢驗規(guī)程》和《煤礦電氣設備防爆性檢查細則》。
三、新購進的高壓防爆開關、低壓防爆開關、防爆電動機、防爆移動式變電站、檢漏繼電器、煤電鉆綜保、照明綜保、皮帶機綜保、瓦斯繼電器、儀表等防爆電氣設備下井前必須經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電檢員)對其防爆性能進行詳細檢查,合格后在設備上粘貼合格證,設備組進行設備編號方準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線盒、防爆電鈴、打點器、按紐等五小防爆電器,發(fā)放使用前必須經過防爆電氣設備檢驗員對其防爆性能進行詳細檢查,合格后簽發(fā)入井合格證方準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檢修的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完成后,都必須由防爆電氣設備檢驗員、設備管理員、維修負責人、技術員共同對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后并貼有檢查合格證方可入庫,由機電科設備組統(tǒng)一發(fā)放。
六、新裝備的采掘工作面,必須由本單位機電技術人員提前一個月將采(掘)工作面的設計及所需設備報機電科,然后由機電科科審批和準備。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裝完畢(按部分安裝完畢)后,必須不少于開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詳細驗收,驗收中機電科尤其應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保護裝置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合格后方準投入運行。
八、凡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有入井、安裝、檢修、維護和詳細工作記錄。
九、每臺、每套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機電科設備組必須有每一設備的使用地點、設備編號、規(guī)格型號、容量等內容的設備臺帳。
十、凡防爆電氣設備,因檢修、安裝、使用不當、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礦發(fā)文件進行處罰。
十一、電氣設備使用單位,應認真執(zhí)行設備包機制度,做好開機、運轉前的自檢自查工作,發(fā)現(xiàn)失爆應立即停止運轉,并切除電源進行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向機電科、調度室匯報。
十二、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有防爆檢查員簽發(fā)的入井許可證;無防爆電氣設備入井許可證的防爆電氣設備井口把鉤工有權拒絕入井使用。
十三、氣動、液壓動力設備下井之前必須檢驗該設備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后方準下井。機電科設備組對每臺下井設備要做好統(tǒng)計。
機電技術科
2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