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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內容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住宅園區(qū)內突發(fā)事件的應對流程,確保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區(qū)秩序。內容涵蓋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1. 突發(fā)事件定義與分類
2. 應急預案制定
3. 信息報告與傳遞
4. 初期應急響應
5. 現場處置與協調
6. 后期恢復與總結
編制指南
1. 突發(fā)事件定義與分類:所有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huán)境破壞或社區(qū)秩序混亂的事件,如火災、自然災害、醫(yī)療急救、治安事件等,均應納入突發(fā)事件范疇,并進行詳細分類。
2. 應急預案制定:各類型突發(fā)事件應有相應的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行動步驟和資源調配。預案應定期更新,確保其時效性和實用性。
3. 信息報告與傳遞:發(fā)現突發(fā)事件后,應立即向物業(yè)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啟動信息傳遞機制,通知相關部門和居民。信息需準確、及時,避免引起恐慌。
4. 初期應急響應:初步評估事件嚴重性,啟動相應預案,實施初步救援措施,如疏散人群、啟動消防設施等。
5. 現場處置與協調:專業(yè)團隊到達現場后,配合其工作,維持現場秩序,防止次生災害發(fā)生。
6. 后期恢復與總結:事件平息后,進行現場清理,評估損失,修復受損設施。對事件進行復盤,總結經驗教訓,改進應急預案。
復審規(guī)定
1. 周期性復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應急預案復審,確保其適應性。
2. 事件后復審:每次突發(fā)事件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復審處理過程,查找不足,優(yōu)化流程。
3. 專家參與:邀請行業(yè)專家參與復審,確保規(guī)程的專業(yè)性和科學性。
4. 居民反饋:鼓勵居民提出建議,將居民需求納入復審考量,提升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接受度。
請注意,本規(guī)程僅為指導性文件,具體操作應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調整,確保在面對突發(fā)事件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處理。
住宅園區(qū)突發(fā)事件處理作業(yè)規(guī)程范文
住宅園(轄)區(qū)突發(fā)事件處理作業(yè)規(guī)程
1.0目的
規(guī)范保安部處理突發(fā)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qū)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業(yè)主的人身及其生命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轄區(qū)內發(fā)生的盜竊、搶劫、打架斗毆等各類突發(fā)事件。
3.0職責
3.1管理處經理負責突發(fā)事件現場指揮及督導。
3.2保安部主管負責組織員工進行突發(fā)事件的培訓及指揮突發(fā)事件的處理。
3.3保安領班及保安員負責安全防范,工程人員負責水、電供應及搶修。
3.4其他員工應聽從上級領導的調遣,積極參與救護或搶險。
4.0工作程序
4.1處理各類突發(fā)事件的基本原則。
4.1.1快速反應原則:
a)當值領班接警后,5分鐘之內到達突發(fā)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b)保安部主管在當值時接到突發(fā)事件現場進行緊急控制處理。
4.1.2統(tǒng)一指揮原則:
a)處理突發(fā)事件由主管經理負責統(tǒng)一指揮。
b)在特殊情況下,由保安部主管負責統(tǒng)一指揮。
c)保安部領班協助指揮突發(fā)事件的處理。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
保安部領班需無條件服從保安部主管的命令,并負責對突發(fā)事件的處理過程做詳細記錄。
4.1.4團結協作原則:
保安部作為突發(fā)事件的處理部門,行使公司賦予的指揮權和處理權,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應干預。在保安部作出突發(fā)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fā)事件。
4.2盜竊。
4.2.1當值保安員發(fā)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領班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被盜現場,或迅速趕赴被盜竊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出現場;
a)保安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被盜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b)保安員到達現場時,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獲,可使用對講機向保安主管/領班報告。
4.2.2保安部主管接報告后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b)向被盜竊的當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離方向后,視情況立即組織保安員去抓獲犯罪嫌疑人;
c)保安部主管將了解的案情及收集的資料進行甄別;
d)保安部主管將了解到的案情及收集的資料進行分析總結后向管理處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4.2.3管理處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物管公司總經理報告案情。
4.3打架斗毆。
4.3.1當值保安領班、保安員在巡邏中發(fā)現有打架斗毆等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和影響。同時,保安員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報告具體位置、已傷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b)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c)將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輕重送醫(yī)院搶救。
4.3.2保安部主管接報后,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附近的保安員和當值機動保安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現場的事態(tài)作出布置:
調遣機動保安員對打群架的事件進行增援;
對事態(tài)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對事態(tài)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部進行詢問筆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b)保安部主管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4.3.3主管經理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對于事態(tài)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物管公司總經理。
4.4搶劫。
4.4.1當值保安領班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fā)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有搶劫報案時:
a)應立即上前制止該違法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主管報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抓捕帶回保安部,并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部后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搶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傷勢的情況送醫(yī)院救治。
4.4.2保安主管接報后,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保安主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關資料,根據案情需要及時作出布置:調派保安員增援、搶救、圍捕、保護現場;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搶劫的經過并制作筆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甄別、詢問并制作筆錄;將有關的資料、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b)保安主管將收集的資料、線索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主管經理匯報,請示作出進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主管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善后各項工作,上報公安機關及公司總經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
4.5兇殺。
4.5.1當值保安領班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fā)現有兇殺行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a)立即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通訊器材向保安主管或經理報告;
b)封鎖案發(fā)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如公司領導、受害者家屬、朋友等);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d)對傷者立即送往醫(yī)院搶救;
e)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f)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主管接報后立即上報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a)調遣指揮保安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b)維護和疏導現場及交通秩序,搶救傷者,做好各項記錄;
c)協助公安機關工作,提供資料及線索。
4.5.3經理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和
指揮保安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工作,并將案情報告物管公司總經理。
4.6煤氣中毒。(如住戶煤氣、食物中毒等)
4.6.1當值保安領班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fā)現有中毒情況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
a)應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并將現場毒源切斷,使毒物不再繼續(xù)擴散,疏散現場周圍的圍觀者
b)對煤氣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將中毒者移到空氣通暢處,松開衣扣和腰帶,并盡快送往醫(yī)院搶救;
c)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盡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并立即送往醫(yī)院搶救;
d)將中毒人數、地點(現場的具體位置)及已做的搶救措施報告保安主管。
4.6.2保安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調遣人員支援,并報告經理后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a)調查中毒原因,核準毒源是否確已切斷,防止有漏毒現象而繼續(xù)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4.6.3物管處經理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及總經理:
a)若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b)將中毒情況通報給醫(yī)院,請示支拔;
c)通知中毒才家屬進行對外協調工作。
4.7臺風、水浸、火災等自然災害事故。
4.7.1當值保安領班及保安員遇到臺風、水浸、火災等災害事故時:
a)通知或協助住戶做好防風措施,協助機電維修部對水浸的疏導排泄工作;協助消防中心對火災的救援工作;
b)防止在臺風、水浸、火災等自然災害發(fā)生時,伴隨發(fā)生犯罪行為;
c)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住宅小區(qū)內的交通意外事故。
4.7.2保安部主管負責調遣、指揮保安部的所有保安員支援其它部門處理各類災害事件。
4.7.3主管經理對災害事件作出統(tǒng)一指揮、布署。
a)安排人員及車輛對住戶做好疏散工作;
b)通報醫(y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請求支拔;
c)報告公司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