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試驗工操作規(guī)程范本注意事項
篇1
1. 設備準備與檢查:
- 仔細檢查電氣設備的外觀,確認無明顯損壞或異常。
- 確保試驗設備已校準,且功能正常。
- 檢查電源線、接地線等連接是否牢固,防止松動或短路。
2. 安全防護措施:
- 穿戴絕緣手套、安全鞋,并佩戴護目鏡和安全帽。
- 設立警示標志,避免無關人員接近試驗區(qū)域。
- 在進行高壓測試前,確保設備已完全隔離并斷電。
3. 試驗步驟執(zhí)行:
- 按照標準程序進行,不得擅自更改測試參數。
- 在進行電氣測量時,保持穩(wěn)定的手部動作,避免干擾讀數。
- 注意觀察設備在試驗過程中的反應,如異常發(fā)熱、異響等。
4. 數據記錄與分析:
- 準確記錄試驗數據,確保無遺漏或錯誤。
- 分析數據,對比歷史記錄,找出可能存在的問題。
- 如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止試驗并報告。
5. 故障排查與報告:
- 對發(fā)現的問題進行初步診斷,判斷其可能的原因。
- 及時向上級匯報,提出維修或更換設備的建議。
- 完成故障報告,詳細描述問題及處理過程。
在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時,電氣試驗工應始終保持警覺,遵守安全規(guī)定,遇到不確定的情況,應及時向有經驗的同事或上級請教,切勿盲目操作。安全是工作的首要原則。
篇2
1. 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更改試驗程序或設備設置。
2. 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的原則,互相監(jiān)督,確保安全。
3. 遇到設備故障或異常情況,切勿自行處理,應立即停機并報告。
4. 注意環(huán)境條件,避免在潮濕、高溫或有爆炸危險的環(huán)境下進行試驗。
5.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避免雜物影響操作或引發(fā)事故。
6.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7. 在高壓測試時,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防止電弧傷害。
8. 操作過程中,注意力要集中,避免因疏忽導致的意外。
這些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電氣試驗工們嚴格自律,時刻保持警惕,將安全放在首位。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每一次試驗都順利進行,每一次操作都安全無虞。
篇3
1. 試驗前必須進行個人防護裝備檢查,如安全帽、絕緣鞋、防護眼鏡等。
2. 不得在雨天或濕度高的環(huán)境下進行室外電氣試驗。
3. 嚴禁在未采取足夠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操作帶電設備。
4. 遇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試驗,查明原因后再進行。
5. 試驗過程中應有專人監(jiān)護,確保隨時能夠應急響應。
6. 學習并理解設備操作手冊,避免誤操作。
7. 對于不確定的問題,及時向上級或專業(yè)人員請教,切勿擅自決定。
8. 保持良好的溝通,確保團隊協作順暢。
9. 試驗結束后,設備應復位至安全狀態(tài),防止誤觸電。
10. 試驗數據的記錄和分析要真實、準確,不得篡改。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指導電氣試驗工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但實際操作中應根據具體設備和環(huán)境靈活調整,始終以安全為首要原則。
篇4
1. 在操作過程中,始終將安全放在首位,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隨意更改或省略步驟。
2. 對于不熟悉的設備或操作,應在指導下進行,切勿盲目操作。
3. 注意設備的運行聲音和溫度變化,這些都是設備異常的早期信號。
4. 發(fā)現設備故障或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避免擴大故障影響。
5. 保持良好的工作習慣,定期進行自我評估,持續(xù)提升操作技能。
以上規(guī)程需電氣試驗工嚴格遵循,以確保工作安全高效。在實際操作中,應結合具體工作環(huán)境和設備特點靈活應用,不斷積累經驗,提高工作效率。
篇5
1. 在進行高壓測試時,務必保持安全距離,避免電弧傷害。
2. 不得在惡劣天氣下進行戶外電氣試驗,以防雷擊或其他環(huán)境風險。
3. 操作過程中,如發(fā)現設備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報告并等待處理。
4. 嚴禁帶電操作,除非特殊情況下,且已采取了充分的安全措施。
5. 記錄每次試驗結果,以便追蹤設備狀態(tài),及時發(fā)現潛在問題。
6.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電氣試驗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這些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電氣試驗工的嚴格遵守,同時也需要管理層的監(jiān)督和支持,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電力系統的正常運行,為社會提供可靠的電力服務。
電氣試驗工操作規(guī)程范本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電氣試驗工作嚴格執(zhí)行《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試行)》的規(guī)定,凡與電力系統直接連接的電力設備,試驗標準按水利電力部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條 電氣試驗工作應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主要設備拆接線工作應由該設備維修人員擔任。
第3條 試驗人員必須有試驗技術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實際操作。新試驗人員(包括徒工、實習人員、參加勞動人員)必須在持有試驗技術合格證的熟練人員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第4條 做井下電氣試驗時,電源線不應使用塑料線;瓦斯?jié)舛葢3衷?%以下;在高瓦斯礦井的掘進頭、采煤巷道、可能發(fā)生瓦斯突然出現的地區(qū),要有專用局扇,并有瓦斯檢查員現場值班,方可進行試驗。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5條 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于2人,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
第6條 試驗人員必須熟知試驗儀器、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7條 試驗前必須了解試驗現場情況,熟悉有關技術
資料。
第8條 做高壓電氣設備停電試驗時,必須填寫操作票,慎重核實設備編號后,才能進行倒閘操作。
三、操作
第9條 高壓電氣試驗
1.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相位標記,恢復后應進行檢查。
2.試驗前檢查試驗裝置金屬外殼,應有可靠接地線,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低壓電源,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隔離開關和電源指示燈,兩個串聯的電源開關,并加裝過載保護裝置。
3.試驗前應先測量被試設備的絕緣電阻,合格后才可進行其他試驗項目。耐壓試驗應在其他試驗項目都合格后才能進行,否則應請示上級酌情處理。
4.用搖表測量大電容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時(如電纜、
發(fā)電機,大型變壓器),先將導線離開被試物后,再停止轉動
搖表。
5.試驗前和變更試驗接線時,應堅持復查接線,通電前
壓器手把應保持在零位,合拉閘必須互相呼應正確傳達口令,加壓時應重復要求加壓數字,避免加壓錯誤。
6.加壓前應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或退出現場后,方可加壓。對有人工作的鄰近設備有感應電壓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7.對有電容的設備,試驗前后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線后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8.試驗操作過程中,應精神集中,隨時注意異常情況,
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9.改變接線、尋找故障或試驗結束時,應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后放電,必要時還應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接地。
10.帶電試驗要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安全措施;特殊試驗、研究性試驗和在運行系統做試驗時,必須有試驗方案,并經領導批準后,才能進行。
11.試驗用低壓電源、變壓器中性點、消弧電抗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線,或二線一地系統的工作地線,必須在設備停電后拆除。
12.不能采用變壓器中性線,作為試驗用接地線。
13,在試驗過程中,禁止采用沖擊辦法加壓,應緩慢升至試驗電壓,并在耐壓時間內保持不變。
14.在泄漏、耐壓試驗中,當發(fā)現升壓到某一值寸,調壓器繼續(xù)升壓而電壓表指示不再上升或電壓表指示突然回零。應立即將調壓器手把調至零位,拉開開關,切斷電源,查找原因。
15. 為了防止過電壓,在一些試驗中要加裝球間隙保護(球間隙放電值為被試物試驗電壓的110%);
16.高壓試驗時。被試物的非試驗相、非試驗側均應接地,在換相時必須切斷電源。
17.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做 試驗。直流耐壓試驗每一階段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
放電數次,并短路接地。
18.井下試驗設備的接地線、接地極應保持接觸良好,接地電阻符合要求。
第11條 使用zc一18型測量儀測量接地電阻時:
1.按直線距被測接地極e′20米和40米處分別埋入電位探測針p′和電流探測針c′。
2.用導線將e′、p′、c′分別與搖表相應的e、p、c相連接。
3.儀表水平放置,調零位調節(jié)器使檢流計指針指在黑線上。
4.將倍率標度盤撥至乘lo檔,慢慢轉動發(fā)電機手把,同時轉動測量標度盤,使檢流計指針指在黑線上。
5.當檢流計指針接近平衡時,加快發(fā)電機手把轉速至120轉/分以上,調整測量標度盤使指針指在黑線上。
6.當測量標度盤讀數小于l時,將倍率標度盤置于乘1檔,再重新調測量標度盤。
7.標度盤讀數乘以倍率即為所測接地電阻值。
第12條 繼電保護的檢驗與整定
1.繼電保護裝置檢驗、整定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應
備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線圖、回路安裝圖、前次檢驗記錄、有關的檢驗規(guī)程、適用的儀表儀器,設備、工具、連接線、備用零件和正式的檢驗記錄表格。
2.對新型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否則不準投入運行。
3.繼電保護工作人員,應取得變電所值班人員同意后,方準開始在變電所內進行檢驗工作。值班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程序,切斷被檢驗開關的一次回路,并掛接地線。將進行檢驗的保護裝置與其他設備的跳閘回路斷開,用熔斷器斷開直流電源,并說明周圍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及注意事項后才準許開始工作。
4.在檢驗繼電保護裝置時,為了避免運行中的設備誤跳閘或將備用設備誤投入,應先確定被檢驗的裝置中哪些回路在檢驗時應預斷開,運行中的哪些盤或盤的哪些部分必須加以適當的防護。
5.了解被試保護設備的一次接線及運行方式,并考慮到當利用負荷電流及電壓檢驗時,如果系統發(fā)生事故或被檢驗裝置發(fā)生誤動作,應有保證供電的安全措施。
6.繼電保護裝置檢驗用的電源應基本穩(wěn)定,如果由于電壓波動對檢驗結果造成影響時,應采取必要的穩(wěn)壓措施。
7.繼電保護在拆裝和試驗前,應與檢修及運轉人員聯系,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檢驗工作。
8.繼電保護在帶電拆裝時,要斷開直流電源,電流互感器應短路,電壓接頭須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嚴禁帶電檢驗繼電保護裝置。
9.拆裝繼電保護裝置時,要作好標記,必要時畫接線草
圖,防止接線錯誤。
10.試驗過程中需輸入大電流時,應力求縮短時間。
11.試驗回路不應接地,以免電源短路。
12.繼電器除油壺內可以注入油質外,其他一律不準注入任何油質。
13.在控制盤和保護盤上工作時,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幔等加以明顯隔開。
14,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扎。電流互感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15.在保護盤上進行鉆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必要時經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同意,將保護裝置暫時退出運行。
16.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進行任何倒閘操作,但在值班員許可后,可拉合開關。
17.繼電器檢驗調整完畢后,應認真填寫試驗報告,將試驗結果通知運轉人員。
18.檢驗時使用的試驗儀器、儀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設備、裝設的臨時線都應拆除,檢驗時所拆除的導線都應恢復,各信號繼電器掉牌指示都應復歸。
第13條 電氣儀表檢驗
1.拆裝儀表前,應與檢修人員聯系好,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進行工作。
2.拆裝儀表時應詳細做好接頭標記,應拴標牌及繪制制線圖。
3.運行中拆裝儀表時,電流回路的短路線應連接可靠,
電壓線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儀表回路中若裝有零序接地保護,拆裝儀表時應在熟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人員的監(jiān)護下進行,必要時應停用繼電保護的直流電源.防止零序接地保護誤動作。
5.試驗電源的電壓、頻率、相序等應與儀表相符。
6.帶有外附專用分流器、專用附加電阻或專用附件的儀表,應與附件聯合進行校驗。
7.校驗開始時,應緩慢升壓(或增流),如發(fā)現被試儀表有異?,F象.應立即降低電壓(或電流),斷開電源進行檢查。
8.在校驗儀表時,電源熔斷器熔絲不宜選得過大。
9.在儀表盤上進行鉆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儀表誤動(電流表的短路、開路)的措施。
10.在現場檢驗儀表時,不允許直接使用交流電網作為電源。所有由交流電網供電的凋節(jié)回路,均應使用變壓器把它們與儀表二次回路隔離。送電至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之前,必須采取措施,使該電壓不致被電壓互感器變換至高壓側。
11.檢驗經互感器連接的交流儀表時,要在短接電流互感器和斷開電壓互感器的情況下進行。
12.凡屬在二次回路中進行工作時,如該回路與繼電保護或自動裝置有關時,均應填寫專門的申請票,預先制定防止上述裝置誤動作或拒動的措施。
13.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結束后,應恢復原有接線,檢查接線的正確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4條 固定設備的試驗
1.在正常運行的固定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與當
班司機聯系,并說明測試過程中司機應注意的事項。如有變
更情況,事后要與司機交待清楚。
2.在正常運行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使該設備退出正常運行系統。投入備用設備運行正常后,才能進行測試工作。
3.在無備用設備情況下進行測試時,在進行測試前,必須對該設備系統采取措施,使該設備達到正常運行要求,以防在測試過程中停
電停機后出現危急情況。
4.在非正常狀態(tài)下進行測試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工程師批準后,才能進行測試。
5.礦井提升絞車動態(tài)測試緊急制動后,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當鋼絲繩符合要求后,絞車才能投入正常運行,
6.進行礦井水泵測試時,在水泵起動前應關閉水泵閘門,使電機在輕載狀態(tài)起動,然后逐步打開閘門,增加電機負載。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試驗工作結束后,試驗負責人應認真核對試驗項目和記錄,當試驗結果無誤后,才能拆除試驗接線,清理工具、材料,恢復設備原有接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