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設備停機與隔離:確保設備安全斷電,并通過鎖定和掛簽制度防止意外啟動。
2. 安全檢查:檢查設備外部有無破損,內部部件是否完好,防爆面是否有損傷。
3. 故障診斷:通過觀察、測試和分析,確定故障原因和部位。
4. 維修操作:使用專用工具進行拆卸、更換或修復損壞部件,確保防爆性能不受影響。
5. 清潔與組裝:清潔設備內部,按照原樣重新組裝,確保各部件安裝正確。
6. 功能測試:通電后進行功能測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7. 防爆性能檢驗:通過專業(yè)設備檢測防爆性能,確認符合標準。
8. 記錄與歸檔:詳細記錄維修過程和結果,存檔備查。
目的和意義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爆炸事故。通過規(guī)范化的維修流程,可以及時發(fā)現并解決設備隱患,確保設備的穩(wěn)定運行,提高生產效率。遵循規(guī)程能有效維護設備的防爆性能,滿足相關法規(guī)要求,降低企業(yè)風險,保證企業(yè)的合規(guī)運營。
注意事項
1. 修理過程中必須穿戴適當的防護裝備,如防靜電工作服、防砸鞋等。
2. 不得隨意更改設備的設計參數或替換非原廠配件,以免影響防爆性能。
3. 在拆卸和組裝過程中,應避免硬性撞擊,防止破壞防爆面的完整性。
4. 對于涉及防爆密封的部件,需嚴格遵守制造商的安裝說明,確保密封效果。
5. 維修后,必須進行詳細的檢查,確保所有緊固件已按規(guī)定扭矩緊固,防止松動導致安全隱患。
6. 若在修理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 所有維修活動應在專業(yè)人員監(jiān)督下進行,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8. 維修完成后,應清理現場,恢復設備周圍環(huán)境的整潔。
這些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位員工的嚴格遵守和持續(xù)改進,以確保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在煤礦地面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4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期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6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7條 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xù),未經試驗、檢驗的自制產品作為配件。
第8條 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第9條 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條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1條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擴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2條 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嚴格實行不定期檢修制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面進行大修。
第14條 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惡霸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第15條 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污或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面,經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第16條 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各件必須更換。
第17條 選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第18條 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了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9條 經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20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雜物。
第21條 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條 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后,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第23條 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第24條 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25條 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6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式邏輯項內容。
第27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第2篇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在煤礦地面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3條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4條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期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6條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7條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xù),未經試驗、檢驗的自制產品作為配件。
第8條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第9條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條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1條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擴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2條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嚴格實行不定期檢修制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面進行大修。
第14條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惡霸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第15條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污或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面,經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第16條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各件必須更換。
第17條選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第18條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了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9條經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20條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雜物。
第21條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條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后,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第23條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第24條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25條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6條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式邏輯項內容。
第27條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第3篇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2.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3.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xù),未經試驗、檢驗的自制產品作為配件。
4.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5.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6.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7.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8.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9.嚴格實行定期檢修制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面進行大修。
10.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11.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污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面,經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12.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13.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14.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15.經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16.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無雜物。
17.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
18.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后,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19.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20.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指定地點。
21.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22.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入的簽字等項內容。
23.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第4篇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2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3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5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2人協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6條 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手續(xù),未經試驗、檢驗的自制產品作為配件。
第7條 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三、操作準備
第8條 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它用具。
第9條 在起、拉、吊、動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0條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1條 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四、操作順序
準備工具、材料、配件-設備拆卸-詳細檢查內部損壞程度-進行檢修檢驗-檢驗完后裝蓋-試運轉
五、正常操作
第12條 折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作業(yè)。
第13條 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進行處理,對沾污或局部有可處理操作的防爆面,經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件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第14條 對損傷的觸頭、接頭、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第15條 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現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第16條 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7條 經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18條 防爆電氣設備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無雜物。
第19條 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和標志牌。
第20條 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
第21條 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1、防爆電機的檢查:
(1)電機外殼不得有裂紋、開焊與變形,零配件無損壞。
(2)電機用的堅固件齊全,螺絲不滑扣。
(3)轉子里外不蓋無損壞。
(4)軸承不應有裂紋、脫皮、點蝕、變色和銹斑。
(5)定子鐵芯、繞組表面應清潔,繞組絕緣,不應有明顯損壞及老化現象。
2、防爆開關的檢查:
(1)防爆開關的各部件無損壞,外殼無變形。
(2)隔爆開關內部若有銹蝕,須涂耐弧漆。
(3)檢查停開按鈕、手把軸,檢查隔爆面磨損情況,并查驗間隙應符合gb3836標準。
(4)檢查線柱、絕緣墊襯,其配合間隙符合gb3836標準。
(5)接觸器傳動機構動作靈活、可靠,其技術數據符合質量標準。
(6)隔爆面間隙、粗糙度、隔爆面長度符合gb3836標準。
(7)隔爆開關正反向刀閘合到位,接觸面積在75%以上。
第22條 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到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23條 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填寫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4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姓名。
第25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