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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的檢查處理操作規(guī)程
一、瓶體外觀檢查
1. 檢查氣瓶的制造日期和檢驗周期,確認其在有效期內。
2. 觀察瓶身是否有明顯的凹陷、裂紋、磨損或腐蝕痕跡。
3. 檢查瓶閥是否完好,無松動、損壞或漏氣現象。
4. 查看氣瓶的固定裝置,如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
二、瓶內壓力測定
1. 使用壓力表測量瓶內剩余壓力,確保不低于0.05mpa。
2. 若壓力過低,需查明原因,排除可能的泄露問題。
三、氣密性試驗
1. 關閉瓶閥,連接氣密性檢測設備,進行充壓至工作壓力的1.5倍,觀察2分鐘,無明顯壓力下降視為合格。
2. 檢測過程中若發(fā)現泄露,應立即停止,查找泄露源并修復。
四、乙炔純度檢測
1. 取樣分析乙炔氣體的純度,確保不低于95%。
2. 如純度不達標,應排空氣瓶,重新充裝。
五、安全附件檢查
1. 確認瓶閥保險裝置功能正常,無損壞。
2. 檢查瓶閥手輪轉動靈活,無卡澀現象。
目的和意義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的檢查處理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氣瓶的安全使用,防止因氣瓶質量問題引發(fā)的事故。通過上述檢查,可以及時發(fā)現并解決潛在的安全隱患,保證乙炔氣體的質量,為生產活動提供穩(wěn)定、安全的氣體供應,同時符合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降低企業(yè)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注意事項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悉乙炔氣瓶的特性和安全知識。
2. 檢查過程中,嚴禁敲擊、碰撞氣瓶,防止引發(fā)意外。
3. 使用專用工具進行檢查,不得用硬物刮擦瓶體,以免損傷瓶體結構。
4. 氣密性試驗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側面,避免高壓氣體噴射造成傷害。
5. 發(fā)現問題的氣瓶應及時隔離,不得投入使用,并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或報廢處理。
6. 充裝過程中應隨時關注氣瓶溫度變化,防止超壓。
7. 記錄每次檢查結果,以便追蹤和改進工作流程。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基本操作指導,具體操作時需結合現場條件和實際情況靈活運用,確保作業(yè)安全。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的檢查處理操作規(guī)程范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的檢查處理,必須由氣瓶檢查員逐只進行。
一)外觀檢查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充裝:
a.無制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
b.未經省級以上(含省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而進口;
c.檔案不在本充裝單位保存又未辦理臨時充裝變更手續(xù)的。
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a.顏色標記不符合規(guī)定或表面漆色脫落嚴重的;
b.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
c.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d.首次充裝或經拆裝、更換瓶閥、易熔合金塞后,未進行置換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送檢驗單位檢驗、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a.超過檢驗期限的;
b.瓶體腐蝕、機械損傷等表面缺陷,按gb13076標準應報廢的;
c.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損傷的;
d.瓶閥側接嘴處積有炭黑或焦油等異物的;
e.對瓶內的填料、溶劑的質量有懷疑的;
f.有其他影響安全使用缺陷的。
對國外或港澳地區(qū)用戶的乙炔瓶檢查,除原始標志、顏色標記和附件按國外或特殊的規(guī)定檢查外,其他項目仍按本條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
二)剩余壓力檢查
1、溶解乙炔瓶應在室內靜置8h以上,用表盤直徑不小于100mm,精度不低于1.5級的壓力表測定其剩余壓力。
2、根據剩余壓力和測定剩余壓力時的周圍環(huán)境溫度,求出瓶內剩余乙炔量。乙炔瓶內剩余乙炔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gs——0.38δ·v.b
乙炔在丙酮中的重量溶解度b按gb13591表1選取。
公稱容積為10~60l氣瓶的剩余乙炔量可按gb13591表2~表6選取。
3、對無剩余壓力或經內部檢查后首次充裝的,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置換。
a、用于置換的乙炔,應符合gb6819的要求。
b、置換時乙炔氣壓力宜小于0.2mpa。
c、置換后的氣瓶,應按gb6819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和技術要求測定乙炔純度。
d、對于混入空氣或其他非乙炔氣體的氣瓶,應先用符合gb3864中ⅱ類二級要求的氮氣進行置換;置換后經分析,瓶內氣體的含氧量低于3%時,再按相關規(guī)定用乙炔進行置換。
三、丙酮的充裝
1、補加丙酮前,必須逐只稱量氣瓶實重。稱量結果,保留一位小數。稱量衡器的最大稱量值應為氣瓶充裝后質量的1.5~3.0倍。衡器應經常保持準確,其檢驗期不超過三個月,并每天至少用四等砝碼校正一次。
2、丙酮的品質應符合gb6026一級品的要求。
3、丙酮規(guī)定充裝量按gb11638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丙酮補加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f=tm+gs—a
5、對公稱容積大于、等于40l的乙炔瓶,如實重減去剩余乙炔量后,其值高于皮重0.5kg或低于1.5kg,則該瓶應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6、對首次充裝丙酮的氣瓶,應先抽真空,后充裝規(guī)定充裝量的丙酮,經復核后,再按相關規(guī)定用乙炔置換。
7、補加丙酮后,必須對丙酮充裝量進行復核,其允許偏差值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超差的必須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乙炔。
氣瓶公稱容積vg
l
10
16
25
40
60
丙酮充裝量允許偏差△ms
kg
+0.1
0
+0.2
0
+0.4
0
+0.5
0
8、充裝丙酮時的壓力應小于0.8mpa。采用氮氣直接壓裝丙酮時,氮氣應符合gb3864ⅱ類二級要求。
9、認真填寫氣瓶檢查記錄并在合格氣瓶明顯部位粘貼“警示標簽”后置于“待充裝區(qū)”;將不合格氣瓶置于“不合格瓶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