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主控記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操作規(guī)程:熟悉并掌握主控設備的操作流程,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響應。
2.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預防潛在風險。
3. 應急預案:制定并實施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
4. 個人防護措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聽力保護器等。
5. 作業(yè)環(huán)境管理: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消除安全隱患。
6.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安全意識。
目的和意義
主控記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設備損壞,確保生產過程的穩(wěn)定和連續(xù)。通過規(guī)范操作,降低事故率,提高工作效率,維護企業(yè)聲譽,同時也有利于構建和諧、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增強團隊凝聚力。
注意事項
1. 操作前務必了解設備性能,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整設備設置。
2.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3. 在設備運行中,禁止進行未經授權的維修或改動。
4.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并及時上報,切勿自行處理。
5. 確保個人防護裝備完好,使用前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6. 遵守工作場所的清潔規(guī)定,及時清理雜物,防止滑倒等意外。
7. 參加安全培訓,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
8. 不得疲勞作業(yè),保持清醒狀態(tài),防止因疏忽引發(fā)事故。
9. 保持良好的溝通,遇到問題及時與其他團隊成員協(xié)調解決。
10. 對于新引入的設備或技術,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后方可操作。
主控記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每位員工的責任,必須嚴格遵守,以確保生產活動的安全和高效。通過這些規(guī)程的執(zhí)行,我們能夠共同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為公司的長遠發(fā)展奠定堅實基礎。
主控記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勞保用品:上班前勞保用品必須穿戴規(guī)范齊全。
2 互保對子:明確互保對子職責,相互提醒、相互協(xié)助、相互監(jiān)督。
3 安全確認:安全指示或指令明確,安全信息清楚、準確,溝通協(xié)調到位,確認到位。
4.1 按天車安全使用規(guī)程,指揮天車吊鐵水罐,使用對講機時不得遙控指揮并且講明所用行車號及動作。
4.2 用龍門鉤掛鐵水罐時,必須全部掛住耳軸后方可指揮天車起吊。
4.3 倒罐兌鐵水時必須對準后按“小流→大流”控制,不得過猛,防止鐵水兌出罐外。
4.4 所使用取樣工具和扒渣板等必須保證干燥。
4.6 操作地面、操作平臺應保持干燥。
4.7 壓縮空氣壓力不能過大,控制在能看見鐵水翻動即可。
4.8 清理鐵水罐殘渣、殘鐵時,人要站穩(wěn)后方可作業(yè)。
4.9 鐵水預處罐兌裝鐵水時,液面距罐上沿距離不得小于300mm。
4.10鐵水跟蹤人員在監(jiān)督高爐取樣時,必須隨時注意高爐出鐵場的情況,不得正對出鐵口,不得橫跨出鐵溝,同時,應遵守鐵廠人員的安全提示,防止發(fā)生傷害。
4.12 鐵水到廠后,在天車起吊前必須確認龍門鉤均掛入鐵水罐耳軸內,否則不得起吊。
4.13大罐兌鐵前必須首先確認周圍無人員、確認鐵罐無結蓋。如遇結蓋必須用氧氣燒開后,方可向包內兌鐵,防止兌鐵時鐵水突然沖破渣蓋大噴,造成設備及人身傷害事故。
4.14 使用氧氣吹鐵包透氣磚及鐵罐結蓋時,必須先確認耐壓膠管無漏氣,嚴禁手握鋼管與膠管接頭處,避免回火傷人,且手套不得有油污。
4.19扒渣前必須確認脫硫車及渣車軌道內無嚴禁積水,如遇有積水必須處理后,方可進行扒渣操作。
4.20 扒渣前確認渣盆干燥且積渣不得過高。
4.21鐵包準備到位進行扒渣時,應嚴格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操作,防止發(fā)生擠壓事故:先將吹氬管接好(接吹氬管時,操作人員要遠離渣盆,防止被渣盆擠傷),待人員離開后再起動鐵水罐車進行對位,最后進行扒渣操作。
4.22扒渣過程中非操作人員遠離現(xiàn)場,禁止進入操作室,禁止人員站在扒渣機前、后臂旋轉范圍內。
4.23 每班必須檢查確認:85t鐵包、鐵包的耳軸、耳軸套、耳軸擋板完好,吊環(huán)無脫焊,磨損程度在可用范圍內;耐材侵蝕在可用范圍內;龍門鉤及其它吊具完好可用;液壓系統(tǒng)管路(包括膠管和鋼管)無松動、漏油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匯報處理。
4.24 如遇吊運鐵水及其它物品經過時,地面人員必須主動避讓。
4.25扒渣機平臺前鐵包兌鐵時必須喊開周圍人員,嚴禁平臺上站人。
4.26 渣車工在渣場換渣盆時,確認好站位,檢查好吊具,避免天車工起吊時傷人。
4.27大包及小包下線小修時,轉包前必須確認包內無殘余鐵水,防止鐵包轉出打包后倒包時鐵水流出放炮傷人。包內有殘余鐵水時必須在線處理后才可判下小修。
5 天車安全使用
5.1 指揮天車時,必須站在天車操作室前下方左右兩側較明顯位置,指揮手勢必須清楚,需要手扶吊物、鉤繩時,起落應堅持確認、點動。不需手扶鉤繩,安全距離應在1.5米以外,天車實際觀察不到用車人員所站位置或手勢不清,不準動天車。
5.2 不得指揮違規(guī)及相互爭車。
5.3 吊掛不牢固,地面有危險,必須待問題解決后方能指揮天車開車。
5.4 指揮人員在無法用手勢表達意圖,或司機不能辨認手勢時,可用哨聲指揮。
5.5 非天車司機一律不準上車操作。
5.6 指揮天車時,要仔細觀察周圍環(huán)境,欲進先思退,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待險情排除后,方可指揮動車。
5.7 用車人員必須熟悉吊具、工具、鋼絲繩最大允許負荷及報廢標準,對所有吊具全面檢查,確認負荷;鋼絲繩、起重鏈條、龍門鉤、夾鉗等有缺陷或磨損超標,要及時更換修理,不準湊合使用。
5.8 指揮人員發(fā)車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準確,執(zhí)行廠部統(tǒng)一指揮信號,同一時間內,一臺天車只允許一人指揮。
5.9 天車吊重,需要手扶鏈條、鋼絲繩或吊環(huán)時,應用手掌推,不許用手抓,防止擠傷。
5.10 二人以上掛鉤(繩)時應由一人指揮,并問清他人是否掛好,待所有人回答掛好后,并站在安全距離1.5米以外,才能指揮起吊。
5.11天車吊運時用車人員要在前方領航,提醒地面人員主動避讓,嚴禁吊物從人頭或重要設備上越過;嚴禁用吊物推轉地面設施;嚴禁在吊物上站人或操作。
5.12 吊運高溫液體或大型物件,確認掛好后,所有人員撤離3米以外方可指揮起吊,經檢查確認穩(wěn)妥后,方可吊運。
5.13 指揮信號
a) 手勢信號:
要主鉤:右手單臂平伸與肩平,握拳大拇指伸出,表示要主鉤。
要副鉤:右手單臂平伸與肩平,握拳小拇指伸出,表示要副鉤。
吊鉤上升:手臂伸向側前上方,高于肩部,掌心向上擺動。
吊鉤下降:手臂伸向側前下方,與身體夾角約為300,掌心向下擺動。
吊鉤水平移動:手臂向上伸直與肩平,五指并攏手心朝外,指向運動方向。
吊鉤微微上升:手臂伸出與肩平,手心朝上,以手腕為軸,重復向上擺動。
吊鉤微微下降:手臂向前下方,與身體夾角約為300,手心朝下,以手腕為軸,重復向下擺動。
指示降落地點:五指伸直,指出應降落的位置。
b) 哨聲信號:
“上升”:二短聲。
“下降”:三短聲。
“微動”:斷續(xù)短聲。
“緊急停止”:急促長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