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電動葫蘆工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電動葫蘆作為一種常用的起重設備,廣泛應用于工業(yè)生產(chǎn)、倉儲物流等領(lǐng)域。為了確保作業(y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以下電動葫蘆工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 檢查與準備
- 在每次作業(yè)前,檢查電動葫蘆的機械部分、電氣部分及鋼絲繩等是否完好無損。
- 確認吊鉤、滑輪和鏈條無裂紋、變形或其他損壞跡象。
- 檢查控制開關(guān)、制動器等是否靈敏可靠。
2. 操作流程
- 啟動前,確保周圍無人員靠近,鳴笛示警。
- 慢慢啟動電動葫蘆,逐漸加載,避免突然起吊導致物品滑脫。
- 起吊過程中,保持視線清晰,密切關(guān)注重物動態(tài),避免碰撞其他物體。
- 下降時,同樣需緩慢操作,避免快速下落造成沖擊。
3. 安全措施
- 不得超載使用,嚴格按照電動葫蘆的額定載荷進行作業(yè)。
- 嚴禁在無人監(jiān)控的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yè)。
- 如遇突發(fā)情況,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切勿強行操作。
4.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清潔、潤滑各部件,確保其正常運轉(zhuǎn)。
- 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機,及時報修,未經(jīng)修復不得繼續(xù)使用。
5. 培訓與記錄
- 操作人員需接受專業(yè)培訓,掌握電動葫蘆的操作知識和應急處理方法。
- 記錄每次作業(yè)情況,包括設備狀態(tài)、故障及維修情況,以便追蹤設備性能。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電動葫蘆的操作行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降低設備損壞風險,從而促進企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和持續(xù)運營。通過嚴格遵守規(guī)程,可以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客戶信任。
注意事項
1. 電動葫蘆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和安全鞋等個人防護裝備。
2. 作業(yè)過程中,禁止隨意改變設備設置或進行未經(jīng)許可的改造。
3. 遇到強風、雷電等惡劣天氣,應停止戶外電動葫蘆作業(yè)。
4. 在吊裝易碎、貴重物品時,需特別小心,必要時采取額外保護措施。
5. 工作結(jié)束后,切斷電源,將電動葫蘆停放于指定位置,確保設備安全。
請每位電動葫蘆工務必熟悉并嚴格遵守以上規(guī)程,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作業(yè)環(huán)境。
電動葫蘆工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動葫蘆工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所有操作位置的電動葫蘆,必須由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guān)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和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鉤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應牢固,在 物件的棱角缺口處,應設襯墊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盡頭或兩個葫蘆之間必須減速運行。
7、宣告葫蘆的構(gòu)架必須牢固可靠,工作時葫蘆的掛鉤,銷子,鏈條,剎車必須靈活可靠。
8、放下物件時,必須緩慢輕放,不允許自由落下。
第2篇 電動葫蘆工熱力運行工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凡是在工房內(nèi)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guān)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事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構(gòu)、限位器及控制控鈕,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zhuǎn)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或采用點動。
第3篇 行車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車工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2、開車前應檢查各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guān)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行車工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
4、行車工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上運行,必須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cè)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5、檢修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6、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guān)“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構(gòu),不準離開駕駛室。
8、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9、龍門吊行車工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工作完后,應鎖緊所有的防風夾軌鉗。
10、行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線不良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掛不吊;
(5)物件有尖銳棱角未墊好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
(9)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10)吊鉤直接掛重物不吊。
11、不準將物件吊起后長時間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過一米,慢起慢落,移動時要鳴鈴。
12、在吊運的工作物上不準站人。
13、駕駛室應配有滅火器材。
14、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4篇 紡織公司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必須檢查,電動葫蘆起動裝置是否完好,鋼絲繩是否損傷,吊鉤是否完好。
2、鋼絲繩須正確地卷繞到筒上。
3、起吊物件時應牢固的系緊,并用專用索具,不準用三角皮帶替索具,
4、起吊重量不允許超過規(guī)定的最大負荷量。
5、起重時工件應垂直上升,嚴禁斜向起吊。吊鉤、起吊裝置和工件不允許與任何物件相牽連。
6、起重和移動工件時應防止和避免工件搖擺。
7、鋼絲繩相互纏繞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8、未經(jīng)檢驗或檢修期限已過的起吊裝置、鋼絲繩、吊鉤等禁止使用。
9、起吊物件縛捆處有油脂時,應揩凈后再起吊。
10、運送工作時,必須注意前、后、左、進行工作的人員,不允許從人的上空運送工件。
11、嚴禁任何人在吊起后的工件下通行或站立。
12、起吊時,必須吊正工件的中心,在調(diào)運的過程中絕對禁止用人的力量來平衡工件。
13、工作結(jié)束或工間休息,在工件下面禁止任何人通行或站立,并采取支撐措施。
第5篇 行車、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車工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2、開車前應檢查各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guān)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行車工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
4、行車工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上運行,必須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cè)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5、檢修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6、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guān)“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構(gòu),不準離開駕駛室。
8、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9、龍門吊行車工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工作完后,應鎖緊所有的防風夾軌鉗。
10、行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線不良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掛不吊;
(5)物件有尖銳棱角未墊好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
(9)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10)吊鉤直接掛重物不吊。
11、不準將物件吊起后長時間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過一米,慢起慢落,移動時要鳴鈴。
12、在吊運的工作物上不準站人。
13、駕駛室應配有滅火器材。
14、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6篇 工貿(mào)行車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牟工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2、開牟前應檢查各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 緊急開關(guān)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行牟工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牟 啟動時應先鳴鈴。
4、行牟工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上運行必須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 牟軌道兩側(cè)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牟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牟跨越到另 一臺行牟。
5、檢修牟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 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6、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 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guān)“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脫構(gòu)不準離開駕駛室。
8、露天行牟遇有暴風、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牟輪前 后應塞墊德清縣安監(jiān)局敬告本規(guī)程匯編僅供參考企業(yè)應根據(jù)實際工種配置制定、 完善本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塊卡牢。
9、龍門吊行牟工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工作完后應鎖緊所有的防風夾 軌甜。
10、行牟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吊;②指揮信 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線不良不吊;③吊繩和附件擁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掛不吊;⑤物件有尖銳棱角未墊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⑨行牟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鉤直接掛重物不吊。
11、不準將物件吊起后長時間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過一米慢起 慢落移動時要鳴鈴。
12、在吊運的工作物上不準站人。
13、駕駛室應配有滅火器材。
14、工作完畢行牟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牟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7篇 工貿(mào)企業(yè)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凡是在工房內(nèi)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guān)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事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構(gòu)、限位器及控制控鈕,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zhuǎn)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或采用點動。
第8篇 電動葫蘆工操作規(guī)程
1. 凡有操室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guān)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 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勾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 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 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zhuǎn)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第9篇 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凡有操作室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guān)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鉤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zhuǎn)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