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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程防護設備安裝合同書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
檢測單位:
簽訂時間: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檢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質量檢測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人防工程防護設備檢測事項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第一條 檢測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如下: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質量檢測;具體的檢測項目、數量見附件。
第二條、甲方職責
1、甲方指派 (電話: )為甲方代表全權負責與乙方的溝通和協(xié)作。
2、甲方應提前(預埋件檢測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竣工工程防護設備檢測至少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發(fā)出書面工作聯系函與乙方商定進場檢測時間,負責協(xié)調和通知人防工程監(jiān)管單位項目驗收、人防工程監(jiān)理單位、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生產安裝單位的陪檢人員按時到場陪檢,至少提前兩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與待檢設備相關的以下資料和文件,并確保其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①待檢測的設備清單;②相關人防工程戰(zhàn)時平面圖及設計說明;③相關人防通風水電戰(zhàn)時平面圖及其設計說明;④產品圖紙(需要復核時提供);⑤產品合格證。
3、在雙方商定的現場檢測時間前,確?,F場已具備檢測條件,并負責做好與檢測活動有關各方的溝通工作:①待檢設備/預埋件已按設計規(guī)范和相關標準安裝到位;②乙方檢測人員可以安全出入檢測現場;③其他保證檢測工作正常開展的現場環(huán)境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安裝必要的照明設施、提供現場標高參考點等。
4、為乙方現場檢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授權至少一名現場監(jiān)理代表甲方全程配合乙方檢測人員完成現場檢測工作,并簽認現場檢測記錄。
5、保守乙方的商業(yè)機密。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三條、乙方職責
1、乙方指派 (電話: )為該項目檢測負責人負責與甲方的溝通與協(xié)作。
2、按照公正、科學、準確的原則,參照
《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產品質量檢測與施工驗收標準》(rfj01-20xx);
《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試驗測試與質量檢測標準》(rfj04-20xx);
《人民防空工程質量驗收與評價標準》(rfj01-20xx);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134-20xx);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43-20xx)等標準及相關設備的技術圖紙等資料,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檢測工作。
3、現場檢測發(fā)現不合格項時應書面告知甲方或設備安裝單位,待整改完成后并在接到甲方復檢通知后進行復檢。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項目現場人防檢測的相關圖紙及資料,否則可以拒絕出具該項目的檢測報告,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種圖紙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保守甲方的商業(yè)機密,向甲方提供相應資質文件配合甲方進行工程報監(jiān)報驗工作。
5、在隱蔽工程防護設備現場檢測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竣工工程人防設備現場檢測完成后十個工作日內出具一式貳份檢測報告。有項目需要復檢的,待所有檢測項目均檢測完成后再出具檢測報告。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6、乙方對此工程出具的防護設備安裝(隱蔽)質量檢測數據結果僅對設備受檢時的狀態(tài)負責,檢測報告僅對本次樣品及檢測條件有效。
第四條、檢測費用
1、經雙方商定,根據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檢測服務項目清單”的檢測內容,本次檢測費用為:人民幣 整(¥ )。在項目檢測完成后如果發(fā)現實際檢測內容和“人防工程防護設備檢測服務項目清單”內容不一致,經按有關收費標準核算后,如最終結算總金額與原合同總價比較變動超過1000元時,最終檢測費按實際檢測的設備型號、數量及原單價進行結算。
2、檢測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在合同簽訂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0%,在人防設備隱蔽構件檢測完成后乙方出具隱蔽構件檢測報告前,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0%,余款在甲方領取設備竣工檢測報告前一次性付清。
3、上述款項均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在每次收到檢測費用后十個工作日內開具 □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給甲方。
4、需要復檢的,乙方只對需復檢設備按該設備檢測價格的30%收取費用,因復檢產生的差旅費用按600元/天收取。
五、違約責任
因一方單方面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導致守約方損失的,按守約方實際損失(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賠償。
六、爭議解決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應在收到檢測報告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書面異議材料,并與乙方協(xié)調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復檢。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復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復檢費用。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向主管部門申請專家論證解決。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
所簽訂的補充合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若因保管不善,導致乙方已移交的檢測合同或檢測報告(移交份數依據雙方約定)資料丟失、缺損失效,要求乙方加印、制作相關檢測資料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資料制作工本費、裝訂費等費用;合同資料按150元/本收取,檢測資料按300元/本收取。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叁份(由甲方負責上交壹份給廣西民防協(xié)會備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公章后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后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聯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檢測單位銀行賬戶信息: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第2篇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買賣合同
2023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買賣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保證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質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管理有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址: 。
防護單元 個,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地下 層。
設計單位: 。
人防工程監(jiān)理單位: 。
第二條 承包范圍及內容
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項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護(防化)設備的施工任務,包括各類防護門、防護密閉門、活門、通風設備、濾毒設備、給(排)水管口設備、封堵板、戰(zhàn)時供配電設備、套管(短管)及其它相關配套設備的生產安裝。工作內容包括:產品加工制作、生產質量檢驗檢測、運輸、預埋件安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峻工資料整理、質保期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內容。設備數(質)量、規(guī)格與施工圖、標準圖相一致(詳見防護設備工程量清單),若設計圖紙變更產生防護設備數量或型號規(guī)格變化,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審批后的變更設計圖紙,工程量增減以批準的變更圖紙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護設備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安裝施工,即產品制作、安裝、運輸過程中的材料、人工、機械均由乙方負責(安裝現場所需的吊卸機械和支撐固守材料除外)。本防護設備工程從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工期,具體工期根據土建工程進度確定。
第四條 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及施工圖紙加工生產和安裝防護(防化)設備,保證所生產、安裝的設備質量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乙方出售的產品必須是本定點廠生產的通過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乙方除提供產品合格證、維護使用說明書外,還必須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預埋件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人防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后才能隱蔽。產品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通過后才算工程合格。
產品加工生產質量、預埋件安裝質量、設備安裝質量都必須達到合格以上質量標準。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價以施工圖紙和廣西人防標準定額站發(fā)布的防護設備信息價為計算依據,按照自治區(qū)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管理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或經招投標)構成,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其中安裝費¥: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裝檢測費。工造價經本合同價為準,實際數量若有變動,須有人防部門批準的設計變更圖紙才能作結算調整。
合同簽訂后,乙方送達書面請款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產品或構件的部分進料款。
乙方應在進場安裝門框及預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門框及預埋件的生產進度款。
乙方應在安裝門扇、通風、濾毒等防護(防化)設備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相關設備的生產進度款。
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門對人防工程驗收備案通過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給乙方結清本安裝工程余款,乙方同時提交防護設備質量保證備案文件資料,一次性開具正式票據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簽訂合同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圖紙一套,以便乙方編制預算報價,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組織設計、監(jiān)理、乙方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進度計劃,以便乙方結合土建施工進度制定防護設備生產安裝計劃方案,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安裝施工方案的審核。
甲方委派 為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項目負責人,聯系電話: ,行使合同中約定的“甲方代表”職責,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xié)調管理、負責設備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如項目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須在綁扎地下室底板鋼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將門框及相關預埋件運抵施工現場,并疏通工地運輸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設備的場地,協(xié)助乙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備進場施工的條件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防護(防化)設備及各種構件進場時,甲方應提供塔吊將防護設備及構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前,甲方應派技術人員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軸線、標高及標高基準點,安裝時,甲方應提供380v、220v兩種電源和支撐固定門框所需的鋼管或型鋼及鋼筋,同時調整好工序流程,優(yōu)先綁扎或焊接防護門洞處的鋼筋,乙方派出足夠的工程技術人員緊跟土建施工進度,及時進行預埋施工,使防護設備預埋件與土建施工同步進行,確保防護設備預埋件安裝質量,若因現場不具備上述施工條件造成誤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防護設備預埋件安裝完成后,須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并經建設、設計、監(jiān)理、人防監(jiān)察等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后才能封模隱蔽,若未經檢測或驗收手續(xù)不全就封模、澆灌隱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驗收不通過,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在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收到乙方隱蔽驗收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甲方應按施工圖在防空地下室頂板預埋吊裝門扇所必須的吊鉤,若甲方未安裝或安裝不符合要求,安裝門扇所需的機械由甲方負責解決。
甲方應在主體封頂前 3個月通知乙方制作門扇,并在封頂前30天負責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撐,清理地下室及通道雜物、垃圾、積水等障礙,保證乙方有足夠的施工作業(yè)和運輸通道,同時通知乙方提交防護(防化)設備安裝施工方案和現場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術要求,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施工方案的審核,協(xié)商安排施工計劃,準備工作全部就緒后,通知乙方進場按合同及施工圖安裝所承包的防護(防化)設備。在安裝過程中甲方應安排監(jiān)理、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跟蹤監(jiān)督,安排吊裝機械配合乙方構件、設備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監(jiān)管不力造成的安裝質量問題,甲方應負相關責任。
防護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須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后才能申請有關部門組織工程驗收。
在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
程驗收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通過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后按合同約定辦理工程款結算。
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人工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在乙方遵守約定的情況下,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履行《人民防空法》,嚴格按施工圖及有關規(guī)定建設人防工程,監(jiān)督乙方將防護設備保質保量的全部安裝到位,督促監(jiān)理按規(guī)定對人防工程履行好監(jiān)理職責,確保人防工程建設質量及防護功能,若因甲方重視不夠,監(jiān)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質量問題,由上級人防主管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乙方必須是廣西區(qū)內的國家定點廠,具有相應的生產、安裝資質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關資質證明。
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應充分熟悉施工圖,發(fā)現圖紙不能滿足規(guī)范和施工要求應及時提出。
乙方委派 為施工負責人,聯系電話,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xié)調配合和項目管理,參與設備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若施工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簽訂后,乙方有義務跟蹤掌握土建工程進度,提醒甲方安裝防護設備的時間節(jié)點,按合約時間申請工程進度款,告知產品生產進度,以避免誤時誤工和耽誤安裝預埋件的最佳時機。
在合同簽訂后5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框及預埋件安裝施工方案,在門扇等防護設備進場安裝前30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扇、濾毒、通風等防護(防化)設備安裝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體技術要求。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應及時加工生產和按時進場安裝,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安裝,一切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乙方安裝的產品在出廠前必須是通過本廠質檢部門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并向甲方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乙方對產品生產和安裝質量負責,檢測機構對檢測報告負法律責任。
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完成后和防護(防化)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乙方應主動配合檢測機構檢測。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后,乙方須提前2天通知甲方組織驗收。所承包的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符合驗收條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主動配合甲方的施工進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規(guī)定,服從統(tǒng)一管理,積極做好協(xié)調配合工作,按照相關安全法規(guī),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擔與乙方有關的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責任,若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人工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驗收通過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包括:產品檢測合格報告、質量檢查記錄、變更記錄、設備安裝調試記錄、安裝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人防主管部門驗收記錄等資料。提供售后服務保障資料。
建立該項目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的售后服務保障體系和質保期內的維護保養(yǎng)制度。
第七條 驗收依據及標準
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以國家人防辦頒發(fā)的標準圖、驗收規(guī)范為驗收標準,以施工圖及有關規(guī)定為驗收依據,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以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合格為準。若產品有不合格,屬乙方制作質量責任,乙方負責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若安裝不合格,須查明質量責任原因,屬乙方安裝責任,由乙方負責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屬甲方配合施工責任,由甲方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之日算起,質保期內乙方負責無償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的設備和零(部)件,并進行正常的維護保養(yǎng),保修到期時,乙方將工程設備檔案及維護保養(yǎng)資料移交給甲方,由甲方移交給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保養(yǎng)。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發(fā)事件、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
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超過20天,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安裝,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貨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期不順延,逾期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未經合同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若合同一方更換名稱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及效力不變,變更方須提前書面通知合同別一方辦理變更或移交的相關手續(xù),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否則,按違約處理,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變更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雙方辦完相關手續(xù)后本合同終止,因故終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數交還自治區(qū)人防主管部門統(tǒng)一作廢處理:
由于乙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發(fā)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權發(fā)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一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
起合同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和賠償損失。
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違反法律法規(guī)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條 免責
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遭遇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雙方根據事件影響的程度協(xié)商免除或部分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相關法律法規(guī)均適用于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合同雙方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盡力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屬專用制式合同,未經自治區(qū)人防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涂改、復制、復印,合同各方應妥善保管,若丟失或毀壞,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補充,但必須作為本合同附件才能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貳分別交自治區(qū)和屬地人防主管部門備案,副本五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貳份。
第十九條 附件
防空地下室防護設備工程量清單
防空地下室防護設備安裝合同補充協(xié)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帳號:
聯系人: 聯系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第3篇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施工合同書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保證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質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管理有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防護單元 個,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地下 層。
設計單位:
人防工程監(jiān)理單位:
第二條 承包范圍及內容
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項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護(防化)設備的施工任務,包括各類防護門、防護密閉門、活門、通風設備、濾毒設備、給(排)水管口設備、封堵板、戰(zhàn)時供配電設備、套管(短管)及其它相關配套設備的生產安裝。工作內容包括:產品加工制作、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運輸、預埋件安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竣工資料整理、質保期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內容。設備數(質)量、規(guī)格與施工、標準圖相一致(詳見防護設備工程量清單),若設計圖紙變更產生防護設備數量或型號規(guī)格變化,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審批后的變更設計圖紙,工程量增減以批準的變更圖紙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護設備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安裝施工,即產品制作、安裝、運輸過程中的材料、人工、機械均由乙方負責(安裝現場所需的吊卸機械和支撐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護設備工程從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工期,具體工期根據土建工程進度確定。
第四條 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規(guī)范、標準、規(guī)格及施工圖紙加工生產和安裝防護(防化)設備,保證所生產、安裝的設備質量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乙方出售的產品必須是本定點廠生產的通過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乙方除提供產品合格證、維護使用說明書外,還必須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預埋件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人防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后才能隱蔽。產品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通過后才算工程合格。
產品加工生產質量、預埋件安裝質量、設備安裝質量都必須達到合格以上質量標準。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價以施工圖紙和廣西人防標準定額站發(fā)布的防護設備信息價為計算依據,按照自治區(qū)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管理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或經招投標)構成,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其中安裝費¥: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裝檢測費。工程造價以本合同價為準,實際數量若有變動,須有人防部門批準的設計變更圖紙才能作結算調整。
合同簽訂后,乙方送達書面情況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產品或構件的部分進料款。
乙方應在進場安裝門框及預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門框及預埋件的生產進度款。
乙方應在安裝門扇、通風、濾毒等防護(防化)設備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相關設備的生產進度款。
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門對人防工程驗收備案通過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給乙方結清本安裝工程余款,乙方同時提交防護設備質量保證備案文件資料,一次性開具正式票據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簽訂合同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圖紙一套,以便乙方編制預算報價,合同簽定后,甲方應組織設計、監(jiān)理、乙方等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進度計劃,以便乙方結合土建施工進度制定防護設備生產安裝計劃方案,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安裝施工方案的審核。
甲方委派 為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項目負責人,聯系電話:,行使合同中約定的“甲方代表”職責,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xié)調管理,負責設備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如項目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須在綁扎地下室底板鋼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將門框及相關預埋件運抵施工現場,并疏通工地運輸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設備的場地,協(xié)助乙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備進場施工的條件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防護(防化)設備及各種構件進場時,甲方負責提供塔吊,協(xié)助乙方將防護設備及構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前,甲方應派技術人員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軸線、標高及標高基準點,安裝時,甲方應提供380v、220v兩種電源和支撐固定門框所需的鋼管或型鋼及鋼筋,同時調整好工序流程,優(yōu)先綁扎或焊接防護門洞處的鋼筋,乙方派出足夠的工程技術人員緊跟土建施工進度,及時進行預埋施工,使防護設備預埋件與土建施工同步進行,確保防化設備預埋件安裝質量,若因現場不具備上述施工條件造成誤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防護設備預埋件安裝完成后,須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并經建設、設計、監(jiān)理、人防監(jiān)察等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后才能封模隱蔽,若未經檢測或驗收手續(xù)不全就封模、澆灌隱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驗收不通過,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在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收到乙方隱蔽驗收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甲方應按施工圖在防空地下室頂板預埋吊裝門扇所必須的吊鉤,若甲方未安裝或安裝不符合要求,安裝門扇時所需的機械由甲方負責解決。
甲方應在主體封頂前 3個月通知乙方制作門扇,并在封頂前30天負責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撐,清理地下室及通道雜物、垃圾、積水等障礙,保證乙方有足夠的施工作業(yè)面和運輸通道,同時通知乙方提交防護(防化)設備安裝施工方案和現場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術要求,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施工方案的審核,協(xié)商安排施工計劃,準備工作全部就緒后,通知乙方進場按合同及施工圖安裝所承包的防護(防化)設備。在安裝過程中甲方應安排監(jiān)理、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跟蹤監(jiān)督,安排吊裝機械配合乙方構件、設備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監(jiān)管不力造成的安裝質量問題,甲方應負相關責任。
防護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須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后才能申請有關部門組織工程驗收。
在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驗收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通過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后按合同約定辦理工程款結算。
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人工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在乙方遵守約定的情況下,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履行《人民防空法》,嚴格按施工圖及有關規(guī)定建設人防工程,監(jiān)督乙方將防護設備保質保量的全部安裝就位,督促監(jiān)理按規(guī)定對人防工程履行好監(jiān)理職責,確保人防工程建設質量及防護功能,若因甲方重視不夠,監(jiān)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質量問題,由上級人防主管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是廣西區(qū)內的國家定點廠,具有相應的生產、安裝資質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關資質證明。
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應充分熟悉施工圖,發(fā)現圖紙不能滿足規(guī)范和施工要求應及時提出。
乙方委派 賀國平 為施工負責人,聯系電話 ,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xié)調配合和項目管理,參與設備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若施工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簽訂后,乙方有義務跟蹤掌握土建工程進度,提醒甲方安裝防護設備的時間節(jié)點,按合約時間申請工程進度款,告知產品生產進度,以避免誤時誤工和耽誤安裝預埋件的最佳時機。
在合同簽訂后5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框及預埋件安裝施工方案,在門扇等防護設備進場安裝前30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扇、濾毒、通風等防護(防化)設備安裝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體技術要求。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應及時加工生產和按時進場安裝,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安裝,一切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乙方安裝的產品在出廠前必須是通過本廠質檢部門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并向甲方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乙方對產品生產和安裝質量負責,檢測機構對檢測報告負法律責任。
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完成后和防護(防化)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乙方應主動配合檢測機構檢測。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后,乙方須提前2天通知甲方組織驗收。所承包的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符合驗收條件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主動配合甲方的施工進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規(guī)定,服從統(tǒng)一管理,積極做好協(xié)調配合工作,按照相關安全法規(guī),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擔與乙方有關的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責任,若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人工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驗收通過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包括:產品檢測合格報告、質量檢查記錄、變更記錄、設備安裝調試記錄、安裝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人防主管部門驗收記錄等資料。提供售后服務保障資料。
建立該項目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的售后服務保障體系和質保期內的維護保養(yǎng)制度。
第七條 驗收依據及標準
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以國家人防辦頒發(fā)的標準圖、驗收規(guī)范為驗收標準,以施工圖及有關規(guī)定為驗收依據,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以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合格為準。若產品有不合格,屬乙方制作質量責任,乙方負責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若安裝不合格,須查明質量責任原因,屬乙方安裝責任,由乙方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屬甲方配合施工責任,由甲方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之日算起,質保期內乙方負責無償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的設備和零(部)件,并進行正常的維護保養(yǎng),保修到期時,乙方將工程設備檔案及維護保養(yǎng)資料移交給甲方,由甲方移交給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保養(yǎng)。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發(fā)事件、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超過20天,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安裝,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貨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期不順延,逾期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未經合同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若合同一方更換名稱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權利、責任、義務及效力不變,變更方須提前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辦理變更或移交的相關手續(xù),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否則,按違約處理,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變更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雙方辦完相關手續(xù)后本合同終止,因故終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數交還自治區(qū)人防主管部門統(tǒng)一作廢處理:
由于乙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發(fā)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權發(fā)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一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合同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違反法律法規(guī)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條 免責
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遭遇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雙方根據事件影響的程度協(xié)商免除或部分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均適用于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合同雙方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盡力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屬專用制式合同,未經自治區(qū)人防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涂改、復制、復印,合同各方應妥善保管,若丟失或毀壞,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補充,但必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才能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貳份分別交自治區(qū)和屬地人防主管部門備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貳份。
第十九條 附件
防空地下室防護設備工程量清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聯系人: 聯系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合同書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保證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質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管理有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防護單元 個,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地下 層。
設計單位:
人防工程監(jiān)理單位:
第二條 承包范圍及內容
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項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護(防化)設備的施工任務,包括各類防護門、防護密閉門、活門、通風設備、濾毒設備、給(排)水管口設備、封堵板、戰(zhàn)時供配電設備、套管(短管)及其它相關配套設備的生產安裝。工作內容包括:產品加工制作、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運輸、預埋件安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竣工資料整理、質保期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內容。設備數(質)量、規(guī)格與施工圖、標準圖相一致(詳見防護設備工程量清單),若設計圖紙變更產生防護設備數量或型號規(guī)格變化,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審批后的變更設計圖紙,工程量增減以批準的變更圖紙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護設備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安裝施工,即產品制作、安裝、運輸過程中的材料、人工、機械均由乙方負責(安裝現場所需的吊卸機械和支撐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護設備工程從進場施工之日起計算工期,具體工期根據土建工程進度確定。
第四條 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及施工圖紙加工生產和安裝防護(防化)設備,保證所生產、安裝的設備質量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乙方的產品必須是本定點廠生產的通過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乙方除提供產品合格證、維護使用說明書外,還必須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預埋件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設計、人防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后才能隱蔽。產品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并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通過后才算工程合格。
產品加工生產質量、預埋件安裝質量、設備安裝質量都必須達到合格以上質量標準。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價以施工圖紙和廣西人防標準定額站發(fā)布的防護設備信息價為計算依據,按照自治區(qū)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管理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或經招投標)構成,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裝檢測費。工程造價以本合同價為準,實際數量若有變動,須有人防部門批準的設計變更圖紙才能作結算調整。
合同簽訂后,乙方送達書面請款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產品或構件的部分進料款。
乙方應在進場安裝門框及預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門框及預埋件的生產進度款。
乙方應在安裝門扇、通風、濾毒等防護(防化)設備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給乙方作為相關設備的生產進度款。
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門對人防工程驗收備案通過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請款申請,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請款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給乙方結清本安裝工程余款,乙方同時提交防化設備質量保證備案文件資料,一次性開具正式票據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簽訂合同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圖紙一套,以便乙方編制預算報價,合同簽定后,甲方應組織設計、監(jiān)理、乙方等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進度計劃,以便乙方結合土建施工進度制定防護設備生產安裝計劃方案,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安裝施工方案的審核。
甲方委派 為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項目負責人,聯系電話: ,行使合同中約定的“甲方代表”職責,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xié)調管理,負責設備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如項目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須在綁扎地下室底板鋼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將門框及相關預埋件運抵施工現場,并疏通工地運輸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設備的場地,協(xié)助乙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備進場施工的條件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防護(防化)設備及各種構件進場時,甲方應提供塔吊將防護設備及構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前,甲方應派技術人員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軸線、標高及標高基準點,安裝時,甲方應提供380v、220v兩種電源和支撐固定門框所需的鋼管或型鋼及鋼筋,同時調整好工序流程,優(yōu)先綁扎或焊接防護門洞處的鋼筋,乙方派出足夠的工程技術人員緊跟土建施工進度,及時進行預埋施工,使防護設備預埋件與土建施工同步進行,確保防化設備預埋件安裝質量,若因現場不具備上述施工條件造成誤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防護設備預埋件安裝完成后,須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并經建設、設計、監(jiān)理、人防監(jiān)察等有關人員驗收通過后才能封模隱蔽,若未經檢測或驗收手續(xù)不全就封模、澆灌隱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驗收不通過,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在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收到乙方隱蔽驗收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甲方應按施工圖在防空地下室頂板預埋吊裝門扇所必須的吊鉤,若甲方未安裝或安裝不符合要求,安裝門扇時所需的機械由甲方負責解決。
甲方應在主體封頂前 3 個月通知乙方制作門扇,并在封頂前30天負責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撐,清理地下室及通道雜物、垃圾、積水等障礙,保證乙方有足夠的施工作業(yè)面和運輸通道,同時通知乙方提交防護(防化)設備安裝施工方案和現場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術要求,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施工方案的審核,協(xié)商安排施工計劃,準備工作全部就緒后,通知乙方進場按合同及施工圖安裝所承包的防護(防化)設備。在安裝過程中甲方應安排監(jiān)理、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跟蹤監(jiān)督,安排吊裝機械配合乙方構件、設備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監(jiān)管不力造成的安裝質量問題,甲方應負相關責任。
防護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須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檢測機構檢測,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后才能申請有關部門組織工程驗收。
在工程符合驗收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驗收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通過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后按合同約定辦理工程款結算。
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人工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在乙方遵守約定的情況下,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履行《人民防空法》,嚴格按施工圖及有關規(guī)定建設人防工程,監(jiān)督乙方將防護設備保質保量的全部安裝就位,督促監(jiān)理按規(guī)定對人防工程履行好監(jiān)理職責,確保人防工程建設質量及防護功能,若因甲方重視不夠,監(jiān)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質量問題,由上級人防主管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是廣西區(qū)內的國家定點廠,具有相應的生產、安裝資質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關資質證明。
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應充分熟悉施工圖,發(fā)現圖紙不能滿足規(guī)范和施工要求應及時提出。
乙方委派 為施工負責人,聯系電話 ,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文明、協(xié)調配合和項目管理,參與設備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等工作,若施工負責人變動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簽訂后,乙方有義務跟蹤掌握土建工程進度,提醒甲方安裝防護設備的時間節(jié)點,按合約時間申請工程進度款,告知產品生產進度,以避免誤時誤工和耽誤安裝預埋件的最佳時機。
在合同簽訂后5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框及預埋件安裝施工方案,在門扇等防護設備進場安裝前30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門扇、濾毒、通風等防護(防化)設備安裝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體技術要求。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應及時加工生產和按時進場安裝,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安裝,一切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乙方安裝的產品在出廠前必須是通過本廠質檢部門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并向甲方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乙方對產品生產和安裝質量負責,檢測機構對檢測報告負法律責任。
門框及預埋件安裝完成后和防護(防化)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乙方應主動配合檢測機構檢測。隱蔽工程符合驗收條件后,乙方須提前2天通知甲方組織驗收。所承包的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符合驗收條件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主動配合甲方的施工進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規(guī)定,服從統(tǒng)一管理,積極做好協(xié)調配合工作,按照相關安全法規(guī),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擔與乙方有關的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責任,若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機械、人工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防護設備安裝工程驗收通過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包括:產品檢測合格報告、質量檢查記錄、變更記錄、設備安裝調試記錄、安裝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人防主管部門驗收記錄等資料。提供售后服務保障資料。
建立該項目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的售后服務保障體系和質保期內的維護保養(yǎng)制度。
第七條 驗收依據及標準
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以國家人防辦頒發(fā)的標準圖、驗收規(guī)范為驗收標準,以施工圖及有關規(guī)定為驗收依據,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以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合格為準。若產品有不合格,屬乙方制作質量責任,乙方負責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若安裝不合格,須查明質量責任原因,屬乙方安裝責任,由乙方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屬甲方配合施工責任,由甲方負責返工至合格為止。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本防護設備安裝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屬地人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之日算起,質保期內乙方負責無償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的設備和零(部)件,并進行正常的維護保養(yǎng),保修到期時,乙方將工程設備檔案及維護保養(yǎng)資料移交給甲方,由甲方移交給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保養(yǎng)。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發(fā)事件、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超過20天,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安裝,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貨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期不順延,逾期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未經合同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乙方不得將另一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 若合同一方更換名稱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權利、責任、義務及效力不變,變更方須提前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辦理變更或移交的相關手續(xù),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否則,按違約處理,一切損失及后果由變更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雙方辦完相關手續(xù)后本合同終止,因故終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數交還自治區(qū)人防主管部門統(tǒng)一作廢處理:
由于乙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發(fā)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違約且不糾正,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權發(fā)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一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合同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違反法律法規(guī)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條 免責
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遭遇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雙方根據事件影響的程度協(xié)商免除或部分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均適用于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合同雙方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盡力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屬專用制式合同,未經自治區(qū)人防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涂改、復制、復印,合同各方應妥善保管,若丟失或毀壞,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補充,但必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才能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貳份分別交自治區(qū)和屬地人防主管部門備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貳份。
第十九條 附件
防空地下室防護設備工程量清單
防空地下室防護設備安裝合同補充協(xié)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聯系人: 聯系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