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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大廈服務中心管理提升計劃規(guī)范
大廈服務中心管理提升計劃
政務大廈服務中心為響應公司將2008年作為管理提升年的號召,經探討、學習準備將以下幾點作為大廈管理提升的計劃及措施。
一、首先服務中心的各項工作計劃要嚴格執(zhí)行,并落實完成情況,重點監(jiān)督對工作計劃的完成質量。以此保證各項計劃的提報與落實保質保量的完成,并相對應的加強員工對工作的執(zhí)行力。
二、隨著公司的擴大與服務中心的常規(guī)性人員流動,服務中心員工的服務水平不一,所以服務中心的培訓工作要從基礎做起,如新員工入職前對公司的了解,應聘崗位的具體工作職能了解,員工手冊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在職員工對本崗位工作的理解,工作質量是否達到標準等,將基礎性的培訓以摸底形式在服務中心全面開展,只有將地基打牢,才能保證服務中心工作的扎實性,才能開展新的物業(yè)服務理念學習與培訓。
三、為及時掌握并檢查員工工作,服務中心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考試,考試范圍在員工手冊、質量體系文件、服務規(guī)范、日常工作等,以筆試、口答、現(xiàn)場操作等形式開展,并設立服務中心的優(yōu)秀員工、技術能手、先進班組、流動紅旗等稱號,落實考核工作,提高員工積極性。
四、開展服務中心服務知識競賽,以各服務小組為單位,開展競賽,促進員工學習意識,激發(fā)員工榮譽感,加強員工團隊合作精神。
第2篇 礦井軌道提升運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
為切實加強軌道提升運輸基礎工作,提高運輸裝備和管理水平,保障礦井運輸安全、優(yōu)質、高效。特制定本規(guī)范。
本規(guī)范適用于全礦井軌道運輸系統(tǒng)、繩索運人系統(tǒng)。
一、總則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采、 掘、運并舉,綜合治理,系統(tǒng)配套”的方針。因地制宜,推廣應用軌道運輸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逐步改善落后的運輸方式和裝備,向運輸機械化、控制自動化、管理科學化、本質安全化方向發(fā)展。
2、建立和完善運輸管理體系,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管理網(wǎng)絡。
(1)各礦由一名副礦長全面分管運輸工作。
(2)各礦根據(jù)實際情況配足專業(y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礦井提升運輸工作。
(3)各單位安全監(jiān)察部門要明確一名副職分管運輸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兩名運輸安監(jiān)員負責主要運輸線路運輸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進一步明確各地點安監(jiān)員的運輸安全管理責任:一是抓好運輸各項制度和規(guī)定在現(xiàn)場的落實,并突出抓好人的行為;二是抓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隱患。
(4)運輸專業(yè)管理人員重點負責現(xiàn)場的工程質量和全面技術管理工作;掘進專業(yè)負責人負責掘進運輸工程質量和現(xiàn)場管理工作,是掘進運輸安全的第一責任者;其它專業(yè)領導負責本專業(yè)運輸工作的現(xiàn)場管理;安監(jiān)員是現(xiàn)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實現(xiàn)運輸管理的齊抓共管。
(5)建立運輸管理網(wǎng)絡圖,明確各單位運輸管理人員,其崗位責任制中應對運輸方面有明確的要求。
(6)分管礦長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運輸專業(yè)會議,總結部署運輸工作。
3、運輸工區(qū)要配備技術人員,負責抓好本工區(qū)的運輸技術管理工作。各掘進工區(qū)必須明確一名區(qū)隊管理人員分管提升運輸工作。
4、各礦要每月對主巷,每旬對采區(qū)運輸質量標準化和人車斜巷進行一次檢查驗收,每月一次綜合評定。
(1)檢查驗收標準按照《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分辦法》進行評分。
(2)軌道質量、運輸巷道、運輸設備設施、運輸規(guī)定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運輸部分要求。
(3)600mm軌距的運輸線路,在車輛運行速度小于1、5m/s時,其曲率半徑不應小于車輛軸距的7倍;大于1、5 m/s時,則不應小于車輛軸距的10倍。通常600軌距電機車行駛的彎道半徑為12-15m。600軌距線路最小曲率半徑不小于12m,在不用機車運輸?shù)木€路,或采用礦車運行的線路中,允許采用較小的曲線半徑,但不應小于9m。
二、立井提升
1、提升人員
(1)乘罐規(guī)定人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在井口公布。
(2)由填罐工負責關閉和打開罐門(簾),人員進出罐籠須經填罐工許可。嚴禁乘罐人私自打開罐簾(門)。
(3)嚴禁人、物料同罐,嚴禁超靜張力差提升。
(4)提料結束,開始提人時,必須等上位罐出車完成后,經上下信號工聯(lián)系確認無誤,方可準許人員進入下位罐。
(5)乘罐人員嚴禁隨身攜帶小型工具、物品(工具包和機電工工具袋除外)。
2、加強對罐內阻車器的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3、雙車罐籠提升單車時,必須將車推至中間并可靠固定,防止竄動。
4、井口使用小絞車吊裝下放超長物料時,小絞車滑頭上配保險繩,對吊裝的物料附掛保險繩并可靠連接。
5、罐籠提升的車輛中所裝矸石、煤炭等散料不準高出礦車上沿,否則不準進罐。
三、平巷軌道運輸
(一)地面電機車運輸
1、地面的主要運煤、矸軌道必須建成封閉式運輸線路。護欄高度不低于1m。但封閉線路的護欄要留有便于運送大型設備和材料的通道口。
2、地面架空線高度必須在3m以上,架空線桿、軌道兩側的護欄、建筑物、樹木等障礙物距車輛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8m。對已經構成的永久性建筑物,其安全間隙達不到要求時,要涂以紅白間隔的明顯標志,并嚴禁行車時行人。
3、封閉式線路的行人和行車道口必須安裝可靠的自動聲光報警裝置或擋攔。電機車通過道口前及通過中,自動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或放下欄桿,防止行人及其他車輛通過。
4、地面使用的電機車、小絞車及鋼絲繩等按井下要求進行管理。
(二)井下平巷物料運輸
1、大巷各行車、行人道口、水閘門、風門前后及彎道區(qū)段必須安裝使用交叉道口自動行車聲光報警裝置。聲光報警裝置及觸發(fā)點要安裝在距交叉道口中心不小于40m處的巷道頂部和架空線上明顯位置,信號的解除要采用觸發(fā)式,不得使用延時式。
2、電機車運行至彎道、行車和行人道口或兩臺電機車會車和遇到行人時,司機必須提前鳴笛、減速、慢行,并注意瞭望。
3、嚴禁用電機車在大巷頂車運輸。在車場調車時頂車,必須插好連接銷,并要使用自動頂車警告信號,不準用口令傳遞信號頂車。調車時,只準在同一條軌道上進行,嚴禁甩車或用撐棒頂車。
4、大巷電機車應明確車輛停放地點,在途中非正常停車時,必須及時匯報運輸調度站。如果需要在大巷檢修時,必須填寫施工單報調度室同意并通知有關單位后,斷開集電器上的電源,停送電開關置于停電位置方可進行。檢修時,應在距檢修作業(yè)地點可能來車方向各端不少于40m處設專人監(jiān)視來往車輛情況,以免發(fā)生意外,檢修完畢后匯報調度室。
5、在大巷整修軌道、架線、照明、通訊、信號以及裝卸車、推車、巷修等有礙行車安全時,應由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簽發(fā)施工單,報調度室批準并通知有關單位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嚴禁帶電作業(yè)。停電時要掛“停電工作牌” 。并在距施工地點可能來車方向各端不少于40m處設專人站崗,監(jiān)視兩側來車情況,以便及時通知作業(yè)人員下道躲避。施工完畢后,報告調度室。施工單存放調度室備查。
6、大巷電機車運輸(人車除外)必須取消跟車工。電機車頭上除司機外,嚴禁其他任何人乘坐,并不準放置任何物件。
7、使用頻繁的道岔必須用司控道岔控制,或者設置專職扳道岔工。運輸通過量較小的道岔可由司機在機車停穩(wěn)后下車扳道岔,單方向運行的道岔可以使用彈簧道岔。
8、大巷人行道側的扳道器(包括司控道岔轉轍機)必須安裝在壁龕內,非人行道側的扳道器距軌道的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起縫路之間不得設置扳道器。扳道器手把要打到水平位置,不準落地。
9、漏斗、溜頭接車時,小桿等雜物不得超出車輛寬度。
10、架線電機車運輸巷道現(xiàn)有的水溝蓋板必須齊全平穩(wěn),蓋板上平面與軌面的高差不得超過100mm;新巷道的蓋板必須按設計要求鋪設。特殊地點使用的鐵、木蓋板必須固定牢固。
11、電機車運輸安全裝備(司控道岔、機車通訊、逆變電源、脈沖調速等)不得無故停用,司控道岔的遙控距離不得小于50m。蓄電池電機車要使用過放電指示、瓦斯超限報警和斷電保護。
12、電機車的紅尾燈必須采用定型產品,不得用礦燈代替,掛放位置必須放在列車(包括人車)的最后一輛車的后端。
13、平巷人力推車時,一次只準推一輛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小于7‰時,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或等于7‰時,禁止人力推車。
14、架空線分區(qū)開關要靈活可靠,絕緣良好,零部件和手把完整。
15、電機車運行線路的道岔要與軌型配套,不得低于軌道的軌型,禁止使用非標準道岔。關鍵部位的道岔必須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16、電機車運輸沿途通過的各偏口車場門口,要按設擋車棍。在人行道外側安裝時,擋車棍距大巷近側軌道內沿為1100mm-2000mm;在另一側安裝時,距大巷近側軌道內沿為600mm-1500mm。(擋車棍的安裝位置要保證大巷人行道的寬度和非人行道側的安全間隙,并按設在車場偏口內單路的中間為宜)
17、大巷的里程標、巷標、擋標、警沖標、警示標、道岔牌板、彎道曲線牌板、避災路線標志等必須齊全醒目。
18、電機車運輸線路的各道岔后部要按設一個警沖標。其按設位置在道岔兩岔中心線交會角平分線的5、2m-6m為宜,1、5t礦車運輸?shù)V井為7-8m位置(從交會角頂端往后量)。警沖標為直徑80-100mm的鋼管,總長度不小于0、6m,道床以上高度為300±50mm,并涂成醒目的紅、白間隔顏色,其插入道床以下的部分用混凝土固定牢固。
19、要積極推廣使用軌道維護機具(如軌距尺、液壓彎軌器、液壓鋸和擠孔機等)。
20、電機車運輸架空線應用銅質線。
21、井上、下電機車必須有專門的檢修間和檢修槽。架線式電機車和蓄電池電機車的司機室,必須有堅固的頂棚和門。行駛中,嚴禁司機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嚴禁司機在車外操作機車。
22、平巷運輸?shù)男〗g車和鋼絲繩的管理,要按斜巷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三)井下平巷人車運輸
1、人車停車場的架空線必須使用自動停送電開關,確保在人員上下車時,架空線無電。
2、人車不得超乘人員,在運行至道岔和彎道時要提前鳴笛減速、慢行。
3、人車必須設跟車工,在人員上下時維護秩序,并檢查擋門鏈,確無問題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在開車或停車時,必須用口哨發(fā)令,不得用口令。人車跟車工必須坐在列車尾部最后一排座位上,嚴禁在列車運行中上下車和摘掛鉤。
4、平巷人車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正常運行,并保證足夠的運輸次數(shù),不得無故停運,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乘車場待車停穩(wěn)后上下,嚴禁搶上搶下、超乘人員和在途中隨意停車上下人。各乘車場要掛有人車乘坐制度、列車時刻表及列車去向牌板,并有充足的照明。
(四)井口和井底大門運輸
1、用罐籠提升的井口和井底大門把鉤工、信號工不得少于3人,其中專職信號工1人,把鉤工2人。
2、井口和井底大門重車線的分車道岔前1-3m處必須安設一組單式阻車器,嚴禁用木楔、掩木阻車。距井筒2-3m處必須安設一組復式阻車器。
3、副井不得人、物同時混合提升,升降人員時靠井口側第一道阻車器前不得存放車輛。
4、罐籠內的阻車器必須齊全、靈活,要做到隨時處于可靠狀態(tài),礦車在罐籠里時,阻車器未關好,把鉤工不準發(fā)出提升信號。
5、井口推車機必須做到操作靈活、閉鎖可靠,要有防止誤操作的閉鎖裝置。
6、副井井上、下信號室不得存放任何無關物品、物料,各類制度要制作牌板、懸掛規(guī)范。井口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
7、井口出車線路的道岔前端(尖軌尖端1-5m內)單軌線路的中間必須安設一個逆向自動臥閘。
8、嚴禁在車輛運行中摘掛鉤。
9、罐籠上下人時,人員要排隊進出,聽從把鉤工指揮。
10、井口和井底大門應掛牌公布罐籠一次允許容納的人數(shù),不準超員,罐籠內每人應占有不少于0、18m2的有效面積。
11、禁止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
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主副井信號室。
四、斜巷軌道運輸
(一)小絞車
1、小絞車(40kw及以下絞車)的安裝必須牢固,地腳、基礎和錨桿、螺絲必須設有與之配套合格的防松墊圈和雙螺帽擰緊背實,螺紋外露2個絲距以上,底座孔要正規(guī)鉆孔并與螺桿直徑相配合。40kw和25kw絞車必須采用打砼基礎的方法固定。采用錨桿固定的,錨桿長度不小于1、5m;錨桿直徑:40kw和25kw絞車不小于24mm,11、4kw絞車不小于20mm,每根錨桿的錨固力不得小于5t。使用期少于3個月的11、4kw絞車,可采用“四壓兩戧”方式固定,否則不得使用“四壓兩戧”固定。“四壓兩戧”必須使用直徑不小于150mm圓木,并嚴禁重楔重帽。小絞車的安裝,礦要組織驗收和做錨固力的拉力試驗,并填寫驗收和試驗記錄。
2、打混凝土基礎或錨桿固定的絞車突出部分距最近一側軌道內沿不得小于0、5m;“四壓兩戧”固定的絞車(包括“四壓兩戧”)距車輛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5m。
3、小絞車必須使用可靠的制動閘定位閉鎖裝置,兩手把不得過位,閘輪不得有油跡,嚴禁閘皮與閘輪錯位。
4、小絞車的控制開關必須采用防爆可逆開關,嚴禁不帶電下放車輛。
5、每臺小絞車運行時,必須有司機、上、下把鉤工三人操作;下放車輛時,上、下車場不打回鈴,絞車司機不得開車;嚴禁絞車司機兼把鉤工、信號工。
6、小絞車護身板要 統(tǒng)一設計制作、安裝、使用和管理,11、4kw絞車護身板的規(guī)格為寬600mm,垂高500mm,厚不小于3mm,并在護身板的兩側邊緣及上下沿垂直焊接上加強筋,護身板與絞車底座固定的三條螺栓必須上齊上緊,牢固可靠,否則小絞車一律不準使用。
7、嚴禁一臺小絞車在運輸長度內拐彎運輸(不含車場)。
8、小絞車必須有足夠的操作空間,絞車安裝硐室尺寸要方便司機操作,安裝位置、方向要保證絞車排繩良好,操作按鈕要上架;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站在護身板后側進行操作,嚴禁站在滾筒前側(出繩側)或絞車側面進行操作,嚴禁在小絞車滾筒護身板側出繩拉車;小絞車盤繩時,嚴禁用手撥或腳蹬進行盤繩。
9、每臺小絞車處必須掛有正規(guī)操作要領及絞車管理牌板,牌板的內容要齊全,檢查維修落實到人,確保設備、設施完好。
10、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不含主提升)的絞車必須使用安全閘和工作閘,其墜砣重量要經過計算進行配備,不得隨意甩掉不用。絞車要有內、外過卷保護和緊急制動腳踏開關。
11、40kw及以上的絞車必須有專門的安裝固定設計,由職能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安裝。
(二)鋼絲繩和保安繩
1、嚴禁超掛車,平車場松車時,嚴禁有曲繩。其掛車數(shù)和提升載荷量必須按絞車能力、鋼絲繩的破斷力和斜巷最大坡度進行計算確定,并將計算確定的掛車數(shù)和載荷量及有關數(shù)據(jù)填寫在小絞車管理卡片、臺帳和現(xiàn)場管理牌板上。分管運輸?shù)母钡V長、副總工程師及技術、機電、安監(jiān)、調度等部門分管專業(yè)人員要分口把關,各負其責。
2、運輸絞車的鋼絲繩和保安繩必須每天由專人檢查一次。檢查項目包括:鋼絲繩的磨損和銹蝕情況;全長斷絲總數(shù)和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shù),并量出嚴重段距滑頭的距離。
3、直徑在18mm以上的鋼絲繩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4、鋼絲繩嚴禁破股與小絞車固定,繩卡不少于兩付并緊固有效,排繩整齊,母繩不得少于三圈。
5、上、下山運輸?shù)母鞣N車輛必須有與拉車數(shù)相匹配的保安繩。保安繩與主繩的連接要采用下列兩種方法的一種進行固定:
(1)、保安繩要插有不小于2、5個捻距的繩套,與主繩連接端的繩套用兩付繩卡固定在主繩上。使用繩徑15、5mm及以下的提升絞車的保安繩繩徑應與主繩一致。
(2)、保安繩編套在主繩滑頭環(huán)上,要再用兩付繩卡固定在主滑頭上方。
6、提升鋼絲繩的滑頭和保安繩滑頭的自身插接長度都不得小于2、5個捻距,并設繩膽。
7、對拉運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對拉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過5度,其對拉距離不得超過絞車前方2m,并無拐彎;
(2)、對拉的兩臺小絞車型號要相同;
(3)、保安繩要與兩方鋼絲繩滑頭相連接;
(4)、兩方端頭車場必須有把鉤工;
(5)、兩個絞車司機要精力集中,按信號并帶電開車,互相配合,做到同步運行;
(6)、兩端車場信號要齊全完好,一方發(fā)出拉車信號后,另一方不打回鈴,絞車司機不準開車;
(7)、其他方面的有關要求,仍按小絞車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執(zhí)行;
8、鋼絲繩和保安繩有打結、破股、壓扁一處及斷絲、磨損超《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嚴禁使用。
(三)斜巷防跑車裝置
1、上部平車場入口道岔前1-2m處安設一個能夠阻止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或擋車棍(包括上部是甩車場的外端也要安設)。在斜巷各中部車場第一組道岔岔心以下1-2m處,安設一道防止帶繩車輛誤入甩車場的常閉式擋車裝置即擋車棍。
2、斜巷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0、5-2m處要裝有靈活有效自動復位的阻車器,重車線也要在反變坡點0-1m處安設一個逆向臥閘,在變坡點以下略大于一列車長度處,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的提升斜巷必須裝有與絞車連鎖的單向常閉式擋車門。雙鉤提升應設錯碼信號。絞車滾筒直徑1、2m以下,坡度大于5度、長度超過10m的斜巷上部平車場距變坡點大于一列車長度處要安設一擋車棍,變坡點以里0、5-1m處必須安設擋車棍或臥閘,變坡點以下拉一個車為4m、拉兩個車為5m(1、5t礦車運輸時為6m)、拉三個車為6m(1、5t礦車運輸時為8m)處應安設臥閘,串車提升變坡點以下的臥閘要與平車場的臥閘聯(lián)動,在不松車時平車場內的臥閘始終處于關閉狀態(tài)。坡度小于5度、長度不足20m的斜巷上部平車場,可以只安擋車棍。
3、安裝頂部固定式聯(lián)動擋車裝置時,其固定先用四根直徑20 mm長度不小于1、5m錨桿固定好托盤,托盤用不小于20 mm的鋼板制作,托盤與擋車裝置采用直徑不小于40mm的螺栓或圓銷連接, 圓銷兩端要加裝防脫裝置(即開口銷),要求錨桿外露長度不大于50mm。第一道距變坡點不大于0、3m,下端距軌面不大于0、2m,間距用1、5t礦車運輸時:拉一車為4m,拉二車為5、5-6m,拉三車為8m。
4、擋車棍應采用直徑不小于3英寸、長度不小于1m的厚壁鋼管制作,其插入底板套筒內的深度不小于0、5m;套筒要用砼固定方式或者厚度6mm以上的鋼板固定牢固。
5、臥閘應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鋼板制作,并焊接裝配到底盤上,底盤與軌道連接安裝牢固后,其頂端距軌面高度不少于180mm。并設復位彈簧。臥閘操作手把用長0、8-1、0m的6分鋼管制作,安裝在變坡點以上0、5-1、0m的非人行道側,距近側軌道內沿0、2-0、5m處,臥閘操作手把底座前后要加限位裝置,后拉不得超過垂直位置,前傾與底板的夾角在30-40度。使用腳踏板操作的,腳踏板應安裝在變坡點以上0、5-1m處,距近側軌道內沿0、2-0、5m處。上述兩種操作機構用中間無接頭的10#鐵絲或鋼絲繩與臥閘轉軸拉桿相連接,其長度和松緊要根據(jù)其間距作相應調整,達到操作靈活。
6、使用小絞車運輸?shù)男毕锲露仍?0度以上和長度超過30m、小于50m的,必須在底車場起坡點以上10-15m處安裝一個跑車防護裝置。
7、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具有煤安標志,強度、靈敏度符合安全要求。
(四)聲光信號、行車報警及躲避硐
1、所有上、下山運輸?shù)男盘柋仨毬暪恺R備,靈敏可靠,安裝在正規(guī)信號盤上,操作按鈕必須懸掛在信號躲避硐內,燈罩要涂成紅色。
2、25kw以上絞車提升斜巷各車場及中間行人通道口3m 范圍內巷幫的中上部明顯位置必須裝設聲光行車報警裝置,與絞車電氣聯(lián)鎖。
3、上、下山運輸?shù)乃熊噲?小絞車提升的上部平車場除外)必須設信號躲避硐室,其規(guī)格為(深、寬、高)(1m×1、4m×1、8m)。底車場躲避硐室距起坡點以下2-4m,躲避硐內嚴禁堆放物料,其門口嚴禁敷設管路、電纜和風筒等影響人員進出、操作的障礙物。
4、小絞車運輸斜巷上部車場的打點信號與絞車硐室的回鈴信號不準合用一套,每個信號硐室內不得同時懸掛兩套聲光信號裝置。
5、傾斜軌道運輸巷道中,不應安設風門,如確需安設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否則,要設專人在躲避硐內開啟風門,躲避硐室應設在風門開啟方向同側巷幫適當位置,并在風門上下各設一組行車聲光報警裝置。
(五)斜井人車
1、斜井人車信號裝置必須設置兩套。一套正常使用的信號必須與絞車控制回路閉鎖,一套作緊急制動用的必須使用人車信號機。
2、斜井人車的兩套信號裝置要在人車運行前由跟車工進行試驗,如有一套發(fā)生故障時,跟車工不得發(fā)出開車信號,絞車司機不得開車。
3、斜井人車必須設跟車工,跟車工應坐在列車運行方向的第一輛人車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每班人車運行前,跟車工必須對連接裝置、防墜器、擋門鏈和信號系統(tǒng)進行檢查,并先進行一次空車全程試運行。無問題后方可運送人員。
4、混合提升的斜井人車運行前,要由跟車工將斜巷中的所有跑車防護設施打開并可靠鎖住。運送物料時,恢復吊梁和道岔的使用。
5、斜井人車必須正點運行,并保證足夠的運輸次數(shù),人車運人時,不得超乘人員,首車和尾車有操作把手的一排座位上除跟車工外嚴禁乘人。
6、人車必須從一側上下人員,另一側用鋼筋封住,上下人一側要有可靠的擋門鏈。
7、人車運行至道岔、吊梁前,要在絞車深度指示器上安裝自動預告聲光信號,絞車司機聽到信號時,要減速慢行。
8、凡專為升降人員的斜巷中部不得安裝擋車裝置,上部平車場要安裝使用常閉式擋車裝置。其安裝位置要滿足《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過卷距離的要求,底部乘車場以下10m處要安設防過松安全裝置。
9、凡升降人員(包括混合提升)的斜巷在新安裝和改造擋車裝置時,必須經機電管理部門同意方可安裝使用。
10、各人車乘車場要設通訊設施和候車室,門口處要懸掛“候車室”牌板并設柵欄,各乘車場上下人的一側人行道寬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設臺階。各車場及行車、行人道口要裝設行車聲光報警裝置。乘車人員必須在人車停穩(wěn)后方可上下。
11、行駛人車的軌道軌型必須符合廠家人車說明書的要求,其質量必須達到優(yōu)良品,軌道中間的道岔必須是標準道岔,且必須保持其密貼嚴密。
12、斜井人車的存放和檢修必須有人車庫和檢修槽。
五、架空乘人
1、驅動部分
⑴必須設工作閘,工作閘制動力為額定牽引力的1、5倍~2倍。
⑵斜巷猴車牽引電機功率達55 kw時,必需裝備安全閘,宜采用鉗形閘。
⑶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繩速不大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⑷減速機輸出扭矩不小于額定扭矩的1、5倍。
2、安全保護裝置
⑴上行鋼絲繩每隔50m設一組防逆止器(同時具有防脫繩功能)。各類猴車每隔50m設一組防脫繩裝置(不包括固定式抱鎖器)。
⑵沿線設緊急停車開關裝置。
⑶設有超速保護、打滑保護、過程保護、墜砣位置(繩)檢測。
⑷提升和猴車合一的巷道,提升絞車和猴車運人系統(tǒng)設電氣閉鎖裝置。
⑸上、下人地點和沿途每隔100m要安設聲光具備的信號裝置。
⑹無崗位工的猴車運人系統(tǒng),設延時停車裝置,多點控制裝置。
3、鋼絲繩
⑴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不小于6。
⑵鋼絲繩插接長度不小于繩徑的1000倍。
⑶活動座椅的應采用無油芯鋼絲繩。
⑷固定座椅采用交互捻鋼絲繩,少油芯。
(5)牽引鋼絲繩每天要有專人檢查一次。
4、繩輪布置
⑴鋼絲繩離地距離,斜巷不小于1、8m,平巷不小于1、9m。
⑵座椅距地距離不小于0、1-0、4m,距頂板間隙不小于0、2m。
⑶繩間距不小于0、8m。
⑷蹬座中心至巷道距離不小于0、7m。
⑸設墜砣繩收繩裝置。
⑹托繩輪宜采用對稱式繩槽,采區(qū)上下山使用的托(壓)繩輪宜采用分體式。
⑺固定吊椅(最突出點)距礦車間隙不小于0、3m。
⑻在非變坡區(qū)段,壓繩輪的數(shù)量應不少于托繩輪的25%,壓繩輪和托繩輪的距離0、3~0、4m為宜。
⑼托繩輪必須齊全完整,轉動靈活,吊桿和牽引鋼絲繩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⑽乘人蹬座間距不得小于5m。不準大于設計值10m,蹬座下端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5、其它
⑴軌道、猴車合一巷道下車場設候車區(qū),候車區(qū)必須設在下車場以外,且與下車場信號室之間設有語言聯(lián)系信號。
⑵各乘人地點設乘人須知和站名標志,各托繩輪支架要編號掛牌管理。
⑶回繩站滑軌行程不小于繩徑的500倍。
⑷巷道內必須設照明,照明燈間距不超過10m,光照充足。
⑸巷道坡度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的數(shù)值。
⑹使用活動座椅時,上下人站必須裝設上下人裝置和座椅存放架。
⑺乘人站用水泥抹底, 長度不小于10m,具有防滑功能。
⑻驅動輪和回繩輪要安裝防護網(wǎng)。
⑼軌道、猴車合一巷道,地滑輪軸與軸座處應有可靠的防脫措施。
⑽斜巷專用猴車每隔100m設一道防跑物料設施。
⑾車房設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技術特征牌板,乘人站設乘坐注意事項牌板。
六、連接裝置
1、加工與訂貨
(1)斜巷中使用的鏈環(huán)、提升銷、“馬蹬”連接器必須是由取得“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合格產品,并有出廠合格證和“ma”標志。嚴禁采購無證產品和自制斜巷連接裝置。
(2)斜巷各種鏈環(huán)、提升銷必須統(tǒng)一規(guī)格。
(3)平巷和地面使用的轉環(huán)和其它規(guī)格的鏈環(huán)、插銷,原則上由定點廠加工,也可由各礦按標準統(tǒng)一加工制作。
2、管理
各礦運輸部門負責全礦連接裝置的業(yè)務管理,運輸區(qū)及掘進工區(qū)等負責管理本工區(qū)使用的連接裝置。健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運輸科(組)和運輸區(qū)都要建立臺帳和檢查試驗記錄。配備專用量具。
3、使用
(1)連接裝置的安全系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2)平、斜巷礦車運輸使用的鏈環(huán)、插銷等連接裝置必須有煤安標志,強度符合要求。
(3)運送大型設備、材料的專用車輛和連接裝置,其強度必須經機電部門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
(4)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馬蹬”其強度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10倍。連接保險繩的“馬蹬”其破斷力應不小于保險繩的破斷力。“馬蹬”連接銷必須用螺帽(或內螺紋方式)固定,其強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連接裝置的規(guī)定,并能防脫。
(5)一次提升車數(shù),必須經機電部門核算,在各車場掛牌公布。
(6)定期檢查
①由專人每半個月對斜巷連接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檢查磨損、斷絲、焊縫、裂紋、銹蝕、變形、變音等并有檢查記錄。
②把鉤工(鏈環(huán)工)交接班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直觀全面檢查一次。
③每鉤在發(fā)送開車信號前,把鉤工必須檢查連接情況。
④發(fā)現(xiàn)不符合強度要求的連接裝置,必須停止使用立即更換。
(7)認真執(zhí)行原煤炭部頒布的《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管理細則》
4、連接器檢驗辦法
(1)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 規(guī)定,傾斜井巷使用的連接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年,必須逐個以2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做試驗。并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每年進行抽檢試驗。
(2)送檢范圍
①斜巷提升使用的連接器,包括礦車用三環(huán)鏈、多環(huán)鏈、連接插銷及“馬蹬”連接器;斜巷人車連接器,斜井用鋼絲繩連接器等。
②新購連接器準備投入使用的;
③使用時間達到1年的連接器。
(3)檢驗標準:各礦要向檢驗機構提出本礦提升的最大靜荷重的數(shù)據(jù),檢驗站據(jù)此進行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對于試驗不合格的應有特殊標志,各礦不得繼續(xù)在斜巷中使用。
(4)報廢:對超過下列規(guī)定的連接器必須報廢
① 外形尺寸磨損量:斜巷人車連接器達到10%,其余的達15%;
② 彎曲、變形量達原尺寸的10%;
③ 有開焊、裂紋、嚴重銹蝕的。
④ 拉力試驗不合格的。
七、擋車設施
1、加工制造
擋車設施的制造應經設計(有強度驗算)后統(tǒng)一加工制造。嚴禁粗制濫造。所有擋車設施應具有煤安標志。
2、訂貨及驗收
(1)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提供選型和技術要求。
(2)公司外訂購時必須是通過正式鑒定的產品。
(3)外購和自行加工制造的擋車設施,由運輸管理部門負責驗收,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3、使用與管理
(1)由礦運輸部門統(tǒng)一管理和考核,責任到人。
(2)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確定主要斜巷和主要軌道上下山擋車設施的安裝位置和型式等,并進行安裝技術指導;其他地點由施工單位自行確定安裝位置和型式,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技術指導。擋車設施的安裝實行誰使用誰安裝的原則。
(3)擋車設施安裝后,要由礦運輸副總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寫驗收單。
(4)擋車設施的維護執(zhí)行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運輸工區(qū)要建立安全設施專業(yè)維護隊伍,各掘進工區(qū)使用的擋車設施由分管運輸付區(qū)長具體負責,落實到人。
(5)礦運輸部門要制定設施維護標準,建立全礦的擋車設施臺帳和管理牌板,明確使用地點、型式、安裝日期、使用單位和維修負責人等,各有關工區(qū)要相應建立本工區(qū)管轄的擋車設施臺帳和管理牌板,建立擋車設施日檢制度和檢查記錄,落實檢查人員和責任?,F(xiàn)場掛擋車設施管理牌板。
(6)礦要制定礦井軌道運輸安全設施管理辦法,全面落實安全設施的制作、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檢查、考核及責任。凡裝備不齊全或裝備型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分管礦長、分管副總的責任,凡維修不及時、不靈敏可靠追究使用單位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凡不按規(guī)定使用是使用者的責任。
(7)斜井上部和采區(qū)軌道上、下山擋車設施的動力電源必須取自提升絞車房,斜井下車場擋車設施的動力電源必須可靠。
(8)斜井禁止使用單吊梁式擋車器。
4、試驗
(1)雷達捕車器安裝投用前必須進行模擬跑車試驗,使用中每十天進行一次模擬跑車試驗。每月進行一次帶載試驗。
(2)各礦根據(jù)不同的擋車設施的性能和特點,制定試驗方法和安全措施,試驗要有記錄,存檔備查。
八、其它規(guī)定
1、上山掘進盡量避免使用小絞車倒拉提升,確實需要需制定專門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查,礦長批準。
2、下山掘進在扒裝機以上10m內或無扒裝機迎頭以上20m內設一道常閉式擋車門,只有在礦車通過時方準打開。擋車門應牢固可靠。
3、兼作行人軌道上、下山一般不得安設局部扇風機,確需臨時安設局部扇風機時,局部扇風機必須裝有合格的消音器,距車輛突出部分人行道側不得小于0、8m,非人行道側不小于0、3m。
4、主要和輔助上、下山的托繩輪(地滑子)間距分別不大于10m和20m,承載點要增設托繩輪。托繩輪直徑不小于150mm,寬度不小于250mm,安裝要齊全靈活有效。甩車場要安設站滑輪;巷道坡度變化大時,要設頂滑子。
5、凡使用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絞車的斜巷,中、下部各車場的第一組道岔必須使用標準道岔。
6、上、下山安全設施每班由把鉤工檢查一次,把鉤工掛好車后要先檢查滑頭、保安繩、連接裝置、防脫裝置等是否可靠,無問題后進入信號躲避洞內打點開車。
7、上、下山整修巷道、信號、通訊、軌道時,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發(fā)施工單,經調度室批準并通知有關部門后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后,匯報調度室,施工單由調度室存檔。
8、運輸機(皮帶或刮板輸送機)與軌道共用一條巷道時,即機軌巷道合一時,其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1、22、23條之規(guī)定,并在運輸機頭處設司機操作硐室,禁止在軌道側操作運輸機。在機軌合一巷軌道運輸時,事先必須通知運輸機司機,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并在上、下車場設專人站崗。
9、在傾斜巷道中,吊鉤裝卸車時,司機嚴禁離開崗位,并握緊手閘。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絞車司機必須精力集中,按信號開車,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于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2)、清理浮煤浮矸等雜物或起底落路時,礦車下方(下山方向)嚴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車輛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lián)系,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
10、平巷車輛發(fā)生掉道時,嚴禁用機車或絞車硬拉復位,必須采用復軌設施和其他復軌措施就地復軌。要在大巷和絞車滾筒直徑在1、2m及以上的斜巷配齊復軌器。復軌時人員不少于兩人,人工拿道復軌時,礦車兩邊不準有人,并互相叫應好,確保人身安全。
11、超過100kg重的鋼軌,嚴禁人員直接用肩扛法抬運,必須采取吊抬法抬運鋼軌。
12、所有的物料、設備裝車運輸(包括罐籠提升),必須封綁牢固不偏載。
13、在有架線的軌道裝卸車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
14、軌道、道岔不得打撐棒。
15、嚴禁人員及肩扛物件人員,在有架空線的兩車之間跨過。
16、凡現(xiàn)有600mm軌距的雙軌運輸大巷彎道處,兩條鐵路中心線的距離達不到1、6m時,要在彎道兩端設置明顯標志和安設行車自動聲光報警裝置,并嚴禁兩對開列車在此彎道處錯車。
九、翻車機和清車機
1、地面矸石翻車機,要采用推車機進行填車。否則,在進車線距翻籠2-3m處必須安設一組復式阻車器;井下煤車翻籠應采用機械填車,進車線距翻籠2-3m處安設一組單式阻車器;人力填車時,操作人員必須在礦車兩側推車作業(yè),翻車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操作。
2、本規(guī)定所有的單式或復式阻車器均為標準的正規(guī)阻車器,按廠家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安裝,做到開合操作靈活,抱閘阻車可靠。
3、要積極裝備使用礦車清車機械設備。
4、礦車液壓清車機安裝后,抓斗在全部張開時,其下端距軌面的最低高度應保持在280-300mm。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采用落軌道或機械、電氣限位的方法解決。為便于掌握清挖位置,需在醒目處用紅漆標出限位線。
5、液壓站壓力的整定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要求,泵站壓力表、溢流閥和調壓閥齊全有效,根據(jù)本礦的實際情況,可比額定工作壓力下降2-4mpa。
6、嚴禁用液壓清車機清挖硬度較大的水泥車底。
7、對清車機要加強維修,定期檢查,抓斗要經常找正,使礦車在清挖中受力均勻。
8、各礦要自行制定礦車液壓清車機操作規(guī)程,并懸掛在作業(yè)地點,操作人員要保持固定,并要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要領,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第3篇 抓好項目班組管理規(guī)范提升隊伍施工管理水平
項目班組是企業(yè)的基本戰(zhàn)斗細胞,是企業(yè)一切管理工作的立足點和公司不斷發(fā)展的活力源泉。作為一個企業(yè),經營戰(zhàn)略的有效實施根基于各個作業(yè)班組長。班組建設水平及班組長的綜合素質能力不僅關系到公司的發(fā)展,還決定著公司未來的命運。因此,班組作為建設企業(yè)基本業(yè)務單元,必須一如既往地提升安全、質量、效率、成本及人員管理水平,不斷地強化內部管理,打造高效的精益運營系統(tǒng)。
一、加強班組建設 促進隊伍素質
通過抓企業(yè)班組、抓標準化建設、抓細節(jié)監(jiān)督、抓運行規(guī)范,實施班組管理規(guī)范化工程。爭取將所有礦山企業(yè)全部實現(xiàn)安全責任全員化、制度建設規(guī)范化、現(xiàn)場管理精細化、教育培訓常規(guī)化,全面夯實并提高非煤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的風險管理水平。
以實現(xiàn)“安全生產零事故”一個目標,增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兩個意識,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三不放過 原則,完善“班組安全責任全員化、制度建設規(guī)范化、現(xiàn)場管理精細化、教育培訓常規(guī)化”四項內容,提高“現(xiàn)場管理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隱患發(fā)現(xiàn)能力、應急處置能力、班組執(zhí)行能力”五個能力為重點,以創(chuàng)建兩個“標桿”班組為載體,通過加強企業(yè)班組責任落實、制度建設、現(xiàn)場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廣泛開展以“比安全、比質量、比貢獻”和“無‘三違’、無輕傷、無事故”為內容的班組競賽,深入開展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提合理化建議、爭創(chuàng)學習型班組、爭當知識型員工、爭做安全示范崗(班組)等系列活動,全面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培養(yǎng)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強的優(yōu)秀班組長,培育職工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實現(xiàn)班組安全責任全員化、制度建設規(guī)范化、現(xiàn)場管理精細化、教育培訓常規(guī)化,形成“事事有標準,處處有規(guī)范,人人講安全”的企業(yè)安全管理保障機制,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各類事故發(fā)生,實現(xiàn)企業(yè)本質安全。
二、突出關鍵環(huán)節(jié),全面深入推進
一是突出重點環(huán)節(jié),抓好班組長的選拔培養(yǎng)和使用。著力培養(yǎng)教育班組長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班組長的技能素質,培養(yǎng)班組長執(zhí)行和落實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自覺性、主動性。通過培訓教育等多種形式,提高和激發(fā)班組長身體力行并抓好落實的自覺性、主動性,把班組長納入企業(yè)重要人才培養(yǎng)計劃,從政策上、機制上、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營造優(yōu)秀班組長脫穎而出的良好氛圍。
二是注重能力建設,提高班組整體素質。樹立安全生產、培訓先行的理念,建立以能力建設為核心的培訓制度,制定長遠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培訓計劃,常抓不懈,注重質量,務求實效,區(qū)別不同人群和崗位,堅持理論培訓與生產實踐相結合、素質教育與人才培養(yǎng)相結合、現(xiàn)場講解與實際操作相結合,在企業(yè)班組安全建設中完善班組安全責任全員化、制度建設規(guī)范化、現(xiàn)場管理精細化、教育培訓常規(guī)化四項內容,全面加強現(xiàn)場管理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隱患發(fā)現(xiàn)能力、應急處置能力、班組執(zhí)行能力“五個能力”建設,提高班組全員的安全素質和崗位技能。
三是嚴格現(xiàn)場管理,落實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強班組本身組織性、紀律性,堅持現(xiàn)場安全管理做到嚴細實,注重把握現(xiàn)場管理的每一個過程和每一個細節(jié),通過全面落實各項操作規(guī)程和制度措施,嚴格執(zhí)行班前布置、班后總結和交接班等制度,推行作業(yè)現(xiàn)場精細化管理,實現(xiàn)班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內容指標化、要求標準化、步驟程序化、考核制度化、管理系統(tǒng)化。具體為:
1、嚴格落實班前會制度。把開好班前會作為現(xiàn)場管理的第一道程序,結合上一班作業(yè)現(xiàn)場存在的問題,針對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崗位,布置好當班安全生產及各崗位應協(xié)調處理的事項。明確工作中注意的問題,識別不安全因素,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注意事項不講明不下井、責任不明確不下井。
2、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特殊崗位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除帶班人員、要害崗位人員必須在現(xiàn)場交接班以外,嚴禁其他人員現(xiàn)場交接班;要填寫好交接班日志,必須把相關安全生產原始記錄一一交接清楚,防止問題不明、措施不當而危及安全生產。
3、充分發(fā)揮安全檢查員的作用。明確職責,堅持把查找隱患、制止“三違”作為非煤礦山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班組長不違章指揮、班組成員不違章作業(yè)、所有人員不違反勞動紀律。對“三違”現(xiàn)象要當作事故進行分析處理,做到治之于未現(xiàn)、防患于未然。加強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嚴格監(jiān)督落實現(xiàn)場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格監(jiān)督按批準的技術措施進行施工或生產,嚴禁違規(guī)作業(yè)。
4、搞好安全標準化動態(tài)達標。積極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推行作業(yè)現(xiàn)場文明生產;每班要對作業(yè)現(xiàn)場工程質量、崗位工作質量進行驗收和評估,實現(xiàn)動態(tài)達標。
5、加強隱患排查治理。抓好隱患排查,實行班組隱患分級管理,落實治理責任。對生產作業(yè)場所、安全生產設備及各系統(tǒng)進行定時、定點、定路線、定項目巡回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現(xiàn)場事故隱患,隱患沒有排除班組長不得組織生產;對限期治理的事故隱患,要嚴格落實現(xiàn)場防范措施;遇到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并有序組織人員及時撤離現(xiàn)場,避免事態(tài)擴大。
四是加強文化建設,培養(yǎng)和弘揚重安全、講奉獻的團隊精神。把班組安全建設寓于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之中,通過發(fā)放安全手冊、舉行安全知識競賽、演講比賽、事故案例專題教育等形式,開展“我為企業(yè)找隱患”、“我當一天安全員”等體現(xiàn)班組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動,加強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充分發(fā)揚職工群眾的首創(chuàng)精神,激發(fā)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增強企業(yè)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努力培養(yǎng)和造就一大批優(yōu)秀班組團隊,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前置預防能力,為公司的安全發(fā)展注入強大動力。
三、強化責任落實,確?;顒訉嵭?/p>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宣傳發(fā)動。嚴明責任,各級主要負責人親自安排部署,親自跟蹤落實,及時研究解決項目班組安全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力靠上,細化分解任務,抓好工作落實。其他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圍內的企業(yè)班組安全建設,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將動員會議開到所有企業(yè),傳達到每一個班組。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wǎng)絡、報紙等各類媒體,多形式、多渠道的加大社會宣傳力度,著力營造全區(qū)加強企業(yè)班組安全建設的濃厚氛圍。拓寬宣傳教育形式,加大項目內部宣傳教育力度,積極宣傳班組安全建設中涌現(xiàn)出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積極推動公司企業(yè)班組安全建設持續(xù)深入開展。
二是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加強監(jiān)督檢查。結合項且生產情況,積極探索適合本項目實際和行之有效的班組安全建設措施,總結好的經驗,學習先進典型,完善建設方案,持之以恒抓好落實。
三是注重總結提高,建立長效機制。按照項目自評申報、分公司推薦、公司領導小組審查的方式,認真評選安全生產示范班組、優(yōu)秀班組、優(yōu)秀班組長和先進個人。把開展企業(yè)班組安全建設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當前和今后的一項重要任務,深入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努力探索創(chuàng)新加強班組安全建設的新方法,健全完善與班組安全建設相配套的制度規(guī)程、技術標準與管理規(guī)范,不斷充實班組安全建設內涵,建立班組安全建設長效機制,促進企業(yè)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
第4篇 礦用提升機安全管理規(guī)范
礦用提升機主要由提升容器、鋼絲繩、提升機、機架、天輪井筒裝備以及裝、卸載附屬設備組成。提升機分為纏繞式和摩擦式兩種,其中纏繞式提升機要分為單滾筒式或雙滾筒式提升機,摩擦式提升機分為單繩摩擦式或多繩摩擦式提升機。
1.提升機司機的安全操作
應知:絞車的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部分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絞車設備完好標準;本絞車所用潤滑油脂的種類和性能;絞車制動系統(tǒng)結構及工作原理;絞車磁力站各種繼電器的名稱及作用;絞車安全保護裝置的種類及作用;本絞車的鋼絲繩、裝、卸載設施、提升容器及卸載曲軌的工作狀況;日、周、月檢內容及維修質量標準電控系統(tǒng)及信號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
應會:絞車的正確啟動、運轉與停止;調整深度指示器、檢查調整制動系統(tǒng);根據(jù)儀表指示和絞車運轉聲響,準確判斷和排除絞車的一般故障;配合維修人員調試電控系統(tǒng)和安全保護裝置。
2.絞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負責所有崗位與設備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認真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和交接班等有關制度,有權利拒絕違章指揮;工作前檢查好信號、機械和電氣各部及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活可靠。各部零件是否緊固,鋼絲繩有無斷絲、變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處理;運轉時注意各部運轉聲響,隨時觀察儀表指示情況,以及軸承和電機溫度的變化、潤滑系統(tǒng)的供油情況,保證安全運轉。
信號不明不準開車,中途停車不得松閘,下行車時要給電動行,車在運行中不準離開操作臺;井筒或絞車道檢查維修時,要按規(guī)定的信號開車,檢修信號必須由檢修人員自己復位;精通業(yè)務、磚研技術、細心維護保養(yǎng),要做到“三好”“四會”,充分發(fā)揮設備效能,提高完好率;認真填寫運轉交接記錄,做到操作、檢修、消費用具齊全,保持設備與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干凈。
嚴格執(zhí)行機房保衛(wèi)制度,分行入室登記,非工作人員未經領導批準禁止入內;操縱設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準操作。
3.監(jiān)護司機的安全管理
監(jiān)護司機必須有司機合格證,方可從事監(jiān)護工作。在交接班、人員上下和執(zhí)行特殊提升時提醒操作司機執(zhí)行減速、施閘和停機。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和報告。在必要時,監(jiān)護司機有權直接操縱保險閘操縱手把或緊急開關。監(jiān)護司機必須及時掌握提升機的運行狀態(tài)。監(jiān)護不盡相同負責接待或對外聯(lián)系工作。
4.提升機司機的交接班安全管理
交接班必須按時在崗位現(xiàn)場進行;交接班按照巡回檢查制度規(guī)定的項目認真進行檢查;交班人必須嚴格執(zhí)行“七交”與“七不交”: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待不清不接;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待不清不接;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不清不接;交清工具、打掃用具和材料的數(shù)量及使用狀況,數(shù)量不符不接,設施不完好應及時匯報;交清設備和室內衛(wèi)生情況,不清潔不接;交清各種記錄填寫請況,發(fā)現(xiàn)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交班不交給無證司機或喝酒和精神失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待情況可不接;交接班司機認為未按規(guī)定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及時向領導匯報,符合交接班規(guī)定時,雙方在交接記錄薄上簽字。
5.提升機的試驗、測定、測試的安全管理
試驗制度 每年由機電科測定小組對提升機的各項保險裝置及安全保護裝置和制動裝置全面進行試驗一次;新安裝或大修的防墜器,每年進行一次全速重載脫鉤試驗;新鋼絲繩在懸掛前應進行一次試驗;由局實驗室簽發(fā)合格證書方可使用;使用中的鋼絲繩按《規(guī)程》要求進行試驗;所使用的鋼絲繩必須有廠家的合格證;鋼絲繩試驗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規(guī)程》規(guī)定;運行中大型設備的電動機每年進行一次試驗;電氣絕緣用具每年試驗一次;各項試驗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測定測試制度 絞車閘瓦每月檢查調整一次;各種機械設備的儀表,每年整定一次;每年由礦機電科測定組對主要設備的控制盤整定一次;配電系統(tǒng)繼電器保護裝置由機電科測定組每季進行一次整定,并根據(jù)負荷的變化及時整定;機電科測定組每半年對無壓釋放保護整定一次;大型固定設備每年由測定組進行一次技術測定;測試小組必須由技術素質高的人員組成;對在測試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報主管領導,提出改進意見,協(xié)同有關人員解決;對已測試過的固定裝備,達到臺臺性能良好,合理使用。
6.提升機的維護安全管理
(1)日檢內容
檢查各部位的連接裝置。如:螺絲、鉚釘、鍵、繩卡子、對輪等是否松動;檢查減速機及滾筒是否有異響;檢查潤滑系統(tǒng)的工作情況,如軸承、齒輪、離合器和各部轉動關節(jié)的潤滑油量及溫升等,按潤滑表進行潤滑。檢查油泵運轉是否正常,油管有無堵塞及漏油等,油圈是否轉動靈活;檢查制動系統(tǒng)的工作情況,如閘輪、閘皮連動機構及油壓系統(tǒng)是否正常,閘瓦間隙是否合乎規(guī)定,各電磁閥工作是否正常;檢查深度指示器傳動系統(tǒng)及儀表是否正常。
檢查各安全保護裝置及儀表是否正常;檢查天輪及軸承是否正常,鋼絲繩的斷絲及磨損、扭曲情況,繩頭固定是否牢固;檢查電機溫度、聲音是否正常;電阻器是否過熱及冒火現(xiàn)象,碳刷接觸及磨損情況;各繼電器和接觸動作是否靈活,線圈有無過熱、觸電是否良好,主令控制器的觸頭是否光滑,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信號系統(tǒng)是否正常準確可靠。
(2)周檢內容(電修工、司機進行)
檢查閘瓦磨損情況,調整閘瓦和閘輪間隙。并在定期檢修記錄內注明調整前后的間隙;檢查各保護裝置并加以調整;檢查和更新磨損小銷軸、螺絲、碳刷及觸點;檢查鋼絲繩在滾筒上的固定點是否牢固及鋼絲繩各段磨損及斷絲情況;檢查調整交流接觸器或真空接觸器同時率。
(3)月檢內容(維修工為主,運轉員為輔,班工長、技術員、主管科長參加)
打開減速機檢查孔,仔細檢查齒輪的齒合及磨損情況;檢查或更換各部位的潤滑油,清洗潤滑系統(tǒng)的器件,如油泵、濾油器及管路等;清洗檢查液壓油泵及濾油裝置;檢查各軸瓦間隙,大軸有無竄動或振動,切向鍵是否松動;檢查對輪的連接,如間隙、螺絲是否松動;潤滑是否良好,齒輪磨損情況;檢查和調整保險閘制動系統(tǒng)和各安全保護裝置。對油壓系統(tǒng)進行調整;各繼電器重新調整時間(動作時間、吸合電壓、釋放時間)。
檢查活動滾筒軸承及雙滾筒離合器的潤滑及磨損;電機軸承內的油每月補充一次,每三個月?lián)Q一次;檢查盤行閘及蓄能器的盤行彈簧及蛇形聯(lián)軸節(jié)的蛇形彈簧釋放疲勞及損壞;真空接觸器每三個月做一次交流耐壓實驗,壓敏電阻做擊穿實驗;檢查主電機定子繞組的端子連接是否緊固,并搖測絕緣頭連接是否良好,有無燒傷和變形,以及絕緣油的油質、油量。
7.提升機完好質量標準
(1)提升機滾筒無開焊、裂紋和變形。滾筒襯木磨損后表面距固定螺栓頭端不應小于5mm。
(2)雙滾筒提升機的離合器和定位機構靈活可靠,齒輪及襯套潤滑良好;滾筒上鋼絲繩的固定和纏繞層數(shù),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深度指示器的螺桿,傳動和變速裝置潤滑良好,動作靈活,指示準確,有失效保護;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針行程不應小于全行程的3/4。
(4)各種儀表和儀器,要定期進行校驗和整定,保證指示和動作的可靠。效驗和整定要留有記錄,有效期為一年。
(5)信號系統(tǒng)應聲光具備,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司機臺附近應設有與信號工相聯(lián)系的專用直通電話;制動裝置的操作機構和傳動桿件動作靈活,各軸銷潤滑良好不松動。
(6)閘輪或閘盤無開焊或裂紋,無嚴重磨損,磨損溝紋的深度不大于1.5mm,溝紋的寬度不超過有效閘面積的10%,閘輪的圓跳動不超過1.5mm,閘盤的端面圓跳動不超過1mm。
(7)閘瓦及閘襯無缺損,無端裂,表面無油跡。磨損溝紋的深度不大于5mm閘襯磨損余厚不小于3mm,施閘時每一閘瓦與閘輪的接觸良好,制動中不過熱。無異常振動和噪聲。
(8)施閘的手柄、活塞和活動桿以及重錘等的施閘工作行程都不得超過各自允許全行程的3/4;松閘后的閘瓦間隙,平移式不大于2mm,且上下平等;角移式的在閘瓦中心處不大于2.5mm,兩側閘瓦間隙差不大于0.5mm,盤形閘不大于2mm;閘的制動力矩,保險閘的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9)油壓系統(tǒng)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機后15min內活塞下降不超過100mm。
(10)盤形閘的液壓系統(tǒng)要求:液壓管路不漏油;最大壓力能充分松閘,殘壓壓力不大于0.5mpa。
第5篇 礦井主要提升絞車管理規(guī)范
1、總 則
第一條 礦井主提升系統(tǒng)是煤礦機電運輸關鍵環(huán)節(jié),為加強礦井主提升系統(tǒng)的綜合管理,確保主提升系統(tǒng)安全、經濟、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石窟煤業(yè)副井、主井提升機(提物)及其配套設施的管理。
2、一 般 規(guī) 定
第三條 安全責任劃分: 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安全管理責任的原則,明確礦機電科為安全主體責任單位。
第四條 安全體制建立: 必須明確主管礦井主提升系統(tǒng)的負責人,機電科和主管隊必須配齊技術管理人員 。
第五條 按照有關礦井大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規(guī)定要求,對設備的選型、改造、新裝、移裝后的調試和驗收進行規(guī)范管理。設備選型、改造必須公司組織方案論證,所選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
第六條 提升系統(tǒng)的安裝、改造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廠家技術文件要求進行。
第七條 新安裝、移裝、大修和重大技術改造后的主提升系統(tǒng),必須經公司組織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運行。
第八條 新安裝、移裝及重大技術改造后設備和系統(tǒng)的各項制度及圖紙等相關資料均要及時完善修訂,做到完整齊全并與實際相符。
第九條 提升機設計及實際運行狀況進行能力核定,嚴禁設備超負荷、超能力生產。
3、基 礎 管 理
第十條 主提升系統(tǒng)必須做到一臺一檔,必須具備下列資料,并妥善保管:
①絞車說明書
②絞車總裝配圖
③提升系統(tǒng)圖
④電氣系統(tǒng)圖
⑤潤滑系統(tǒng)圖
⑥制動裝置結構圖和制動系統(tǒng)圖
⑦技術測定與探傷報告
提升系統(tǒng)圖、電氣系統(tǒng)圖、潤滑系統(tǒng)圖、制動系統(tǒng)圖、提升裝置的主要技術特征參數(shù)等必須懸掛在絞車房內。
第十一條 必須建立健全主提升系統(tǒng)的相關制度,并懸掛在絞車房:
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設備包機制度、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巡回檢查制度和圖表、干部上崗檢查制度、保護裝置定期檢查試驗制度、事故分析追查責任制、要害場所管理制度、防火制度、鋼絲繩檢查驗繩制度等。
第十二條 絞車房內必須有以下記錄,并按規(guī)定認真填寫:
①設備運行記錄
②司機交接班記錄
③機電設備檢修記錄
④巡回檢查記錄
⑤干部上崗檢查記錄
⑥鋼絲繩檢查、檢驗和更換記錄
⑦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⑧外來人員記錄
⑨事故記錄
第十三條 絞車司機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新安裝、技術改造后的設備投運前要及時對操作、維修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yè)。
第十四條 絞車及配套裝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有“ma”標志。
4、裝備及安全保護設施
第十五條 提升系統(tǒng)裝備及安全保護、設施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提升絞車必須具有下列安全保護裝置,且動作靈敏可靠:
1、防止過卷裝置
2、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3、防止過速裝置
4、限速裝置
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
6、閘間隙保護裝置
7、松繩保護裝置
8、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防止過卷裝置、防止過速裝置、限速裝置和減速功能保護裝置應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形式。
(二)制動系統(tǒng)
1、液壓制動系統(tǒng)應按廠家技術文件和大型固定設備液壓制動系統(tǒng)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
2、斜井提升絞車的盤式制動裝置制動的壓力和時間符合廠家有關技術文件的要求。
3、液壓控制系統(tǒng)具有油泵啟動與主控制器的閉鎖及潤滑油的欠壓和制動油的過壓、超溫保護裝置。
4、機械、電氣制動系統(tǒng)均為故障安全型,即任一環(huán)節(jié)故障時,系統(tǒng)保持制動狀態(tài)。
(三)鋼絲繩
1、鋼絲繩必須按使用單位提出的要求進行采購,如:鋼絲繩型號、廠家等。
2、使用和保管提升鋼絲繩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98條規(guī)定。
3、每卷鋼絲繩必須有“ma”標志。
4、新繩懸掛前,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及外觀檢查,達不到規(guī)定嚴禁使用。
5、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包括驗收檢驗)和在用繩的定期檢驗,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02條規(guī)定。
6、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6個月檢驗1次,礦井保存有檢驗資料并歸檔管理。
7、鋼絲繩懸掛時的安全系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400條的規(guī)定,否則不準懸掛。
8、提升裝置使用中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系數(sh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升降物料時小于6。
9、鋼絲繩的使用、維護、管理等,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03--411條規(guī)定。
(四)提升容器與鋼絲繩的連接裝置
1、提升容器與鋼絲繩的連接裝置的選型、使用、維護和管理,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2、414、415條規(guī)定。
2、連接裝置出廠時,必須有廠家、編號和永久性銘牌,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齊全。
3、在用的連接裝置,經定期拉力試驗或探傷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4、提升容器和鋼絲繩的連接裝置,必須有合格的備用品,并要妥善保管,不得銹蝕。
5、連接裝置的更換日期,探傷和拉力試驗結果,都必須記入專用記錄簿。
(五)通訊與信號
1、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fā)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fā)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臺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檢修用信號必須安全可靠(優(yōu)先選用手持信號對講機)。
2、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提升方向與信號也應閉鎖。
3、一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fā)出的信號必須有區(qū)別。各水平只能允許一個水平向井口發(fā)出工作信號,每班試驗一次。
4、開車信號必須采用轉發(fā)形式,即井底信號必須經由井口信號工轉發(fā)至提升機房,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受此限:發(fā)送緊急停車信號。要求每班試驗一次。
5、信號裝置開車信號除音響外還應有燈光和數(shù)字保留,直至打停車信號時消除。設置有緊急事故停車信號,并能直發(fā)提升機房,使司機能及時停車。設置井筒檢修信號裝置,在檢修過程中,除檢修信號外,任何地點都不能向絞車房發(fā)信號,檢修信號必須和其它信號閉鎖。要求每天試驗一次。
第十六條 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專職把鉤工。
第十七條 提升機房環(huán)境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機房內整潔衛(wèi)生,墻面抹灰刷白,窗明幾亮,無雜物、無灰塵、無油垢、無積水,禁止機房用作其它用途。
2、機房內照明適度,管線吊掛整齊。
3、噪音超過90分貝,要安裝消音設施,司機臺要裝設在隔音室內。
4、有適度的取暖降溫設施(暖氣或空調)。
5、運行規(guī)定
第十八條 提升裝置必須配有正、副司機。每班開工前,應先開1次空車,檢查絞車運行情況;連續(xù)運轉時,不受此限。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報告。
第十九條 所有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司機應了解提升機的電氣原理圖及液壓、制動系統(tǒng)圖,了解提升機的機械部件和電氣控制裝置、安全保護裝置、液壓元件的調整或整定工作,做到“三知四會”,認真填寫記錄。
第二十條 司機嚴格執(zhí)行各種規(guī)章制度,按章操作提升機。
第二十一條 機電設備的檢查、維護、修理和調整工作必須由專職的機電維修工進行。
第二十二條 絞車司機嚴格按章操作,按規(guī)定每一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6、檢查檢修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提升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日、旬、月和停產檢修,要求日檢不少于2小時,旬檢不少于4小時,月檢不得少于8小時、年度停產檢修時間累計不低于7天。對每次的日、旬、月和停產檢修都要做好記錄,并由檢修負責人簽字,停產檢修資料由機電科整理存檔。
第二十四條 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1次,每旬必須由主管副隊長或技術負責人組織檢查1次,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每月組織有關技術和管理人員檢查1次。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五條 對提升系統(tǒng)的周期預防性停產檢修,提前編寫檢修計劃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按規(guī)定審批后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到每個參加施工人員,并簽名存檔。
第二十六條 對提升鋼絲繩的檢查檢修要求:
1、提升鋼絲繩每天檢查一次,每月檢查一次鋼絲繩的斷絲、銹蝕及繩徑變化情況,鋼絲繩由專職人員負責維護檢查,除用肉眼觀察、手摸,并有記錄。
2、提升鋼絲繩檢查結果要及時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并由檢查人員簽字,如發(fā)現(xiàn)有斷絲現(xiàn)象而且發(fā)展較快,或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匯報。鋼絲繩檢查記錄必須專人負責審查簽字,其中隊技術負責人每天1次,礦機電科分管主提升系統(tǒng)人員至少每周1次,機電科長每月至少查閱1次。鋼絲繩檢查記錄查閱并簽字后,進行統(tǒng)計分析,整理出技術資料存檔備查。
7、試驗與檢測
第二十七條 防止過卷裝置:由司機接班時進行一次過卷試驗,維護工每天試驗檢修一次過卷裝置。
第二十八條 限速裝置:由司機、維護人員每天共同檢查一次,每月試驗一次,每半年檢修校核一次。
第二十九條 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由維護人員每旬試驗一次。
第三十條 閘間隙保護裝置:由司機、維護人員每天檢查試驗一次,每旬至少測量調整一次。
第三十一條 松繩保護裝置:必須接入安全回路,司機接班時進行一次手動試驗,松繩保護從動作到解除,松繩長度最大不得超過1m。
第三十二條 減速功能保護裝置:當提升容器到達設計減速位置時能示警并開始減速,每天由維護工試驗一次。
第三十三條 副斜井提升機系統(tǒng),每1年檢測一次,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三十四條 提升機性能測定測試內容和要求按照《煤礦在用提升絞車系統(tǒng)安全檢測檢驗規(guī)范》(aq1016-2005)和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關于印發(fā)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第一批)的通知》(安監(jiān)總規(guī)劃〔2022〕99號)的具體要求進行進行。
第三十五條 關鍵部件的探傷(如絞車主軸、減速器各軸、天輪軸等)應每年進行一次,當關鍵部件受到巨大沖擊時須經過探傷檢查合格后,才能恢復運行。
第三十六條 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傾斜井巷運輸使用的連接裝置,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2條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 提升系統(tǒng)的各種儀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其它儀表每年校驗一次。
第三十八條 各種檢測試驗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要及時存檔,妥善保存。
8、備品配件管理
第四十一條 關鍵易損備品備件必須備足,缺少關鍵備件就是重大事故隱患,因備品備件影響安全生產,除追究機電部門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隊技術負責人負責及時提出所需備品、備件的計劃明細,主管機電負責人應及時合理安排、落實資金計劃。
第四十二條 機電科應按技術文件的要求提供備品、備件的規(guī)格型號和生產廠家,同一臺設備上的同類元件應統(tǒng)一型號、廠家。
第四十三條 供應部門應按照機電科的要求組織采購,并提供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涉安產品必須有“ma”證書。若因供應部門擅自改變備品、備件的規(guī)格型號以及生產廠家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供應部門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 堅決杜絕采購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對于采購、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的,一經發(fā)現(xiàn),不管是否造成事故,都要按事故嚴格追查,嚴肅處理。
第6篇 煤礦運輸提升安全管理規(guī)范
一、提升設備的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一)提升系統(tǒng)的檢查
1、對所安裝的提升設備,經驗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運行的提升設備,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測試,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3、檢查和試驗結果必須寫成書面報告,對所發(fā)現(xiàn)的缺陷,必須提出改變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運行
1、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
2、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
3、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于0.18平方米 。
4、罐籠每層內1次能容納的人數(shù)應明確規(guī)定。超過規(guī)定人數(shù)時把鉤工必須制止。
5、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或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7、立井中用罐籠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和減速度,都不得超過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過12m/s。
(三)提升信號及信號把鉤工
1.井口和井底系統(tǒng)必須有把鉤工。
①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
②開車信號發(fā)出后嚴禁進出罐籠。
③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號裝置
①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fā)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fā)給提升司機的信號裝置。
②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提升司機臺之間,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③1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生產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fā)出的信號必須有區(qū)別。
(四)提升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系數(sh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的鋼絲繩<7時。
②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7時,升降物料<6時。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5時。
2、鋼絲繩的檢驗周期
①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②升降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12個月進行第1次檢驗,以后每隔6個月檢驗1次。
3、單繩纏繞式提升裝置所用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最低值要求: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時安全系數(shù)為9。
②專為升降人員和物料用時安全系數(shù)為9。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時,安全系數(shù)為6.5。
4、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規(guī)定
①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
②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若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達到10 %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鋼絲繩的定期檢驗,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和彎曲2種試驗,如果不合格鋼絲繩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 %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五)提升裝置
1、天輪到滾筒上的鋼絲繩的最大內、外偏角都不得超過1°30′。
2、各種提升裝置滾筒上纏繞的鋼絲繩層數(shù)的規(guī)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1層;專為升降物料的為2層。
②傾斜井巷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物料的為2層,升降物料的為3層。
③建井期間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2層。
3、提升裝置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
①、防止過卷裝置
②、防止過速裝置
③、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④、限速裝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閘間隙保護裝置
⑦、松繩保護裝置
⑧、滿倉保護裝置
⑨、減速功能保護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