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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學校圖書館管理規(guī)定模版
學校圖書館管理規(guī)定【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圖書館(室)規(guī)范化建設,促進教育教學工作,依據有關政策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根據中小學教育特點和教育教學中心工作,積極為師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學參考資料,為教育教學服務。
第三條 學校圖書館(室)必須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利用書刊資料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學知識等方面的教育,指導學生課外閱讀,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
第二章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 “濟南市學校圖書館工作委員會”是我市學校圖書館工作協(xié)調組織,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處,負責我市學校圖書館建設和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指定機構或專人負責學校圖書館(室)工作。
第五條 市及各縣(市)區(qū)教育圖書代辦站是教育行政部門所屬并授權的教育圖書報刊征訂發(fā)行機構,具體負責所屬學校圖書館(室)裝備用書供應和有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教育圖書代辦站對縣(市)區(qū)教育圖書代辦站實行業(yè)務指導和財務監(jiān)督。各縣(市)區(qū)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配備專人從事該項工作。
第七條 市和各縣(市)區(qū)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為學校裝備用書提供優(yōu)質服務。
第八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根據學校規(guī)模和工作實際配備必要的專職人員。農村規(guī)模較小的中小學可配兼職圖書管理員。
第九條 提倡學校圖書館試行校長領導下的館長負責制。學校圖書館(室)應當由一名教務主任具體負責。
第十條 圖書館(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小學應當具備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學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圖書館專業(yè)知識。達不到要求的應當參加全市統(tǒng)一組織的業(yè)務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從事圖書館工作。
第十一條 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當主動為學生學習和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及教研活動提供優(yōu)質服務。
第十二條 市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定期對各縣(市)區(qū)及市屬學校圖書館(室)圖書裝備進行專項檢查,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應當及時提出批評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 書刊資料及征訂與發(fā)行
第十三條 學校圖書館(室)新購圖書,必須是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并列入學校裝備用書目錄的優(yōu)秀圖書。
第十四條 學校書刊資料的配備應當兼顧學生、教師的不同需求,重點采購各科教學使用的教學參考工具書、教育教學研究的理論書,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擴展知識的學習輔導資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的科普讀物和文學作品。
第十五條 圖書的購置應當把質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購書計劃時應當注意征求、采納教研組、備課組和一線教師的意見,各類教育教學工具書、參考書和學習資料不少于新書購置量的60%。其它用書應當精選。
第十六條 學校圖書館(室)購書應當依據市教育局提供的目錄,分年度制定購書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圖書代辦站審查批準,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訂購。
第十七條 學校圖書館(室)購書經費不得少于當年公用經費的2%,學校必須予以保證,做到專款專用。學校應當根據實際和教育教學需要,從事業(yè)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資金補充購書經費。
第十八條 縣(市)區(qū)圖書代辦站應當按要求每年分兩次與市圖書供應社結算書款。市屬學校應在提書的同時進行財務結算。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向學生做好優(yōu)秀圖書報刊的宣傳推薦工作,對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的優(yōu)秀圖書報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學生個人的征訂工作。
第四章 書刊管理
第二十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建立書刊總括登錄和個別登錄兩種帳目。中學圖書館應當設書名目錄和分類目錄,條件好的館可增設著者目錄;小學圖書館(室)應當設分類目錄。
省、市級規(guī)范化學校及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應當積極開發(fā)、引進先進的圖書館管理系統(tǒng),實行數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條 圖書按《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分類,編目要以《文獻著錄總則》為依據,做到歸類正確、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檢索。
第二十二條 新書到館后,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一周內完成登記、分類、編目、上架工作,不得積壓。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有計劃、適時地剔除內容陳舊過時、破損嚴重、副本量過多、無參考實用價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建立健全書庫管理、書刊外借、閱覽、丟失賠償、圖書注銷等規(guī)章制度,完善圖書館(室)工作職責。
第二十五條 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向師生宣傳圖書館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并進行愛護書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條 教師資料室應當對教師整日開放。圖書室、學生閱覽室應當根據需要在午休和課余時間向學生開放。
第二十七條 中學圖書館(室)應當對學生發(fā)放借書證,實行個人或集體借閱。規(guī)模較小的農村中小學應當充分發(fā)揮班級圖書角、圖書箱的作用,組織學生開展讀書活動。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積極配合學科教師組織形式多樣的讀書活動,對學生進行課外閱讀指導,培養(yǎng)學生的讀書興趣,提高學生的閱讀能力。
第二十九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依據高效、安全、互聯、共享的原則,加快電子圖書、電子閱覽室建設,配備現代化設備,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第五章 館舍、設備
第三十條 中學圖書館(室)應當設置書庫、教師資料室、教師閱覽室和學生閱覽室。小學圖書館(室)應當設置藏書室和學生閱覽室,并配備通風、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 圖書館(室)應當配備必要的書架、閱覽桌椅、報刊架、書柜、目錄柜、文件柜、陳列柜、裝訂等設備。并逐步配備微機及視聽、復制等現代化設備。
第三十二條 按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筑的房屋作圖書室,使用面積應當符合省定標準。非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筑的房屋作圖書室,位置應當設在平房或樓房一層,且與閱覽室相通或相鄰。
第三十三條 按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筑的房屋作閱覽室,使用面積應當符合省定標準。中小學教師閱覽室應當按不少于教職工人數的1/3設座;學生閱覽室中學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數的1/12設座,小學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數的1/20設座。
報紙、雜志中學應當在70種以上,小學應當在50種以上;工具書、教學參考書種類中學應當在150種以上,小學應當在100種以上。
第三十四條 閱覽室應當整潔、安靜,懸掛適量名人畫像、格言、制度等,充分體現教育氛圍和人文關懷。
第六章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各級各類學校(普通中小學、職業(yè)學校、中等專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市屬高校)。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圖書館管理規(guī)定【2】
1、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簿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2、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閱實行校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3、圖書閱覽室管理員是本室的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負責檢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迅速整改。
4、室內嚴格控制一切用火,嚴禁吸煙和帶入其他火種,不準在室內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發(fā)生火警時會撲救、會報警。
5、經常檢查各種電器設備,發(fā)現故障及時報修。照明燈泡與圖書、資料等可燃物品應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離。
6、室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烘箱等設備。不準隨便亂拉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7、圖書室管理員下班時要認真做好清潔衛(wèi)生和安全檢查工作。門窗要有防盜設施。人離時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師生進入圖書閱覽室時,必須遵守《閱覽規(guī)則》。
9、圖書館的門鎖鑰匙必須妥善保管,不經有關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外借給家屬、親友、同學使用。
10、節(jié)假日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由學校值班人員負責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中學圖書館管理制度【3】
為充分利用圖書館現有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為教育工作服務,對圖書館工作人員、藏書、設備、技術方法等實行科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規(guī)章條例。
1、讀者服務的規(guī)章制度:分別制定教師、學生的借還書制,閱覽制度。不僅對借閱時間、外借件數、損失的賠償作出一定的規(guī)定,還對不同讀者對象的借閱范圍、借閱方式、借閱內容作出了一定的規(guī)定。
2、業(yè)務工作制度:對采編、流通、閱覽、參考咨詢、業(yè)務研究等部門的職責范圍和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操作過程進行詳細說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眾說不一造成的基礎工作的混亂,藏書的混亂,流通率低的現象。
二、規(guī)定圖書館工作標準。
1、圖書館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操作過程實現標準化。
實行計算機管理圖書。有圖書、報刊驗收記錄,圖書分類登記齊全,有報刊登記簿,圖書剔舊記錄,記載詳細,帳物相符。按《中圖法》分類圖書,分類正確,按《標準》著錄目錄卡,編制規(guī)范,排列合理,差錯率不超過百分之三。圖書室、閱覽室分類按束書號排架。
2、圖書館設備實現標準化。
藏書數量,書庫面積,閱覽室面積、座位數要達到省教委規(guī)定的標準。
三、做好統(tǒng)計工作。
從圖書館活動過程的數量方面反映圖書館活動的基本情況,做好以下幾項統(tǒng)計:藏書統(tǒng)計、讀者統(tǒng)計、借閱統(tǒng)計、服務效果的統(tǒng)計、工作人員工作量的統(tǒng)計、圖書館基本資源統(tǒng)計。
四、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管理。
明確分工,建立崗位責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總結、積累經驗,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第2篇 某圖書館考勤管理規(guī)定
圖書館考勤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完善圖書館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勞動紀律,確保工作、學習、借閱正常有序,根據《z醫(yī)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結合我館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1條 圖書館嚴格執(zhí)行《z醫(yī)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規(guī)定》包醫(yī)院辦字[2005]11號,實行館、部兩級考勤管理制度。
第2條 考勤管理簽到、上報由各部主任負責抽查、檢查、監(jiān)督、統(tǒng)計、上報等工作。
第3條 考勤管理檢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必須有檢查記錄,以作為職工年度考核依據。
第4條 圖書館實行出勤簽到制度,職工上下班需本人簽字(4次/日)。
第5條職工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guī)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xù)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6條 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7條 病假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
第8條 職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怠崗等。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guī)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yè)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及以上的扣半天校內津貼;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校內津貼;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每早退10分鐘(不足10分鐘按10分鐘計),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guī)定程序履行請假手續(xù)而未正常上班。除按《z醫(yī)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處理外,一月內連續(xù)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扣發(fā)其相應的校內津貼。
4、脫崗:指職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脫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5、怠崗:指職工未經領導批準在上班期間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9條批假權限
1、一般職工病事假在1天以內由部主任批準;3天以內經部主任簽署意見后,由分管館長批準;3―7天以內由館長批準;7天以上經館長簽署意見后,由分管院長批準。
2、正副部主任病事假在1天以內由分管館長批準;2――3天由館長批準;3天以上經館長簽署意見后,由分管院長批準。
3、其它假別由部主任簽署意見后報館長審批,并送辦公室備案。
第10條 職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主任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主任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得到部主任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第11條 加班
1、職工要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2、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主任簽字后報館長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3、經過批準的加班,辦公室按月進行統(tǒng)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發(fā)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第12條 辦公室對每月的考勤進行核查統(tǒng)計,考勤統(tǒng)計表由館長簽字后交學院人事處。
第13條 凡扣發(fā)的津貼70%留作部室自主支配經費,30%作為全館獎勵基金。
第14條 本細則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15條 以上規(guī)定請全體教師自覺遵守,互相勸導,共同監(jiān)督。
第3篇 職業(yè)中專圖書館管理規(guī)定
職業(yè)學校圖書館管理規(guī)定
一、圖書借閱
(一)凡向本館借書一律憑借書證向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xù),辦理借書證須交免冠照片一張。
(二)本館對教職工實行開架借閱,教職工每人一次最多可借八本圖書,其中小說二本,借期一個月,參考書六本,借期半年。
(三)學生每次只能借一本圖書,借期三周。
(四)工具書、貴重書籍只在館內閱讀,不予外借,教師如有特殊需要,須經校領導批準才能借出。
(五)愛護書籍,不得涂改、撕毀書籍或書卡,如有違犯,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書價1-5倍罰款。
(六)及時辦理還書續(xù)借手續(xù),過期不還者,過期一天罰款5角,遺失書籍的,按該書原價的2-5倍罰款。
(七)凡調離學校的教職工或畢業(yè)的學生,必須及時還清所借圖書材料。
(八)入室注意清潔,保持安靜,請勿喧嘩、交談、亂丟紙屑雜物。
(九)借閱時間:按學校規(guī)定閱覽時間借閱。
二、閱覽室管理
(一)閱覽室的圖書供師生學習、參考、研究用,室內圖書材料不外借,閱后一律放回原處。
(二)進入閱覽室后保持安靜,不得高聲談話,不得來回走動,不帶飲料、食品等進入閱覽室。
(三)師生須愛護圖書,不折疊,不亂涂亂畫,以延長圖書使用壽命。圖書管理員應隨時整理書架上圖書,保持圖書整潔。
(四)閱覽室每次開放后均應進行一次清潔、整理工作,如有圖書丟失,應及時追查并做出處理。
(五)閱覽室內嚴禁吸煙,以保持空氣清新。
(六)確定做好防盜、防火、防潮和防蛀等工作。
本規(guī)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實行,由__市zz職業(yè)技術學校行政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