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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學校制度匯編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1

職工學校制度

內容包括哪些

職工學校制度,實質上是一種企業(yè)內部的教育和培訓體系,它涵蓋了員工的入職培訓、技能提升、職業(yè)發(fā)展、企業(yè)文化傳承等多個方面。這一體系旨在通過系統(tǒng)的課程設計、專業(yè)的教學方法,以及持續(xù)的學習評估,確保員工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工作環(huán)境,提升個人能力,同時也促進企業(yè)的長期發(fā)展。

流程

職工學校的運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需求分析:確定員工的知識和技能需求,這通常基于業(yè)務目標、崗位要求和員工個人發(fā)展計劃。

2. 課程設計:依據(jù)需求制定教學大綱,包括理論知識、實踐技能、案例研究等模塊。

3. 教師選拔:選擇有專業(yè)背景和教學經(jīng)驗的內部或外部講師。

4. 培訓實施: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課程,確保員工參與度和學習效果。

5. 學習評估:通過測試、反饋和觀察等方式,評估培訓的效果和員工的進步。

6. 反饋與改進:根據(jù)評估結果調整課程內容和教學方法,形成持續(xù)改進的機制。

重要性和意義

職工學校制度對于企業(yè)和員工來說,其重要性和意義不可忽視:

1. 提升員工能力:系統(tǒng)化的學習有助于員工掌握新知識、新技術,提升工作效率和質量。

2. 促進企業(yè)發(fā)展:通過培養(yǎng)員工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創(chuàng)新能力,企業(yè)可以更好地應對市場變化,保持競爭力。

3. 增強團隊凝聚力:共同的學習經(jīng)歷可以增強員工間的交流和協(xié)作,促進企業(yè)文化認同。

4. 優(yōu)化人力資源:通過培訓,企業(yè)可以更好地挖掘和利用人才資源,降低員工流動率,節(jié)省招聘成本。

職工學校制度是企業(yè)投資于人才,推動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有效途徑。它不僅提供了員工個人成長的平臺,也是企業(yè)戰(zhàn)略執(zhí)行和創(chuàng)新的關鍵驅動力。

職工學校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初稿)

為嚴肅校紀,規(guī)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wěn)定教學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jù)《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fā)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xiàn)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xù)。因突發(fā)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0.5天以內,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1天以內,由各部門主任審批;請假3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jīng)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榧?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3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17天以內;產(chǎn)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女雙方均為晚婚,且女方達到晚育年齡(第一胎24歲)的,150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jù)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資的1/22(不足1天的,按節(jié)數(shù)計算),并扣考核基礎分8分。

因直系親屬病重需陪護,經(jīng)準假后,按照事假的1/2執(zhí)行。

5、長期病假:

(1)男年齡55周歲以上,女年齡50歲周歲以上,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jīng)校委會批準后,可準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fā)實發(fā)工資的10%.

(2)男年齡在50-55周歲,女年齡在45-50周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證明,每月扣發(fā)實發(fā)工資的15%.

(3)年齡在44-49周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證明,每月扣發(fā)實發(fā)工資的20%.

(4)年齡在40-43周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證明,每月扣發(fā)實發(fā)工資的30%.

(5)年齡在30-39周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證明,每月扣發(fā)實發(fā)工資的35%.。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yī)院證明,每月扣發(fā)實發(fā)工資的40%.。

以上(1)-(6)條例,重病住院治療的,住院治療期間工資照發(fā);出院后需療養(yǎng)的,應出示相關醫(yī)院證明,經(jīng)校委會批準,在療養(yǎng)期,扣發(fā)實發(fā)工資的10%;出院后,在療養(yǎng)期內,正常上班,但無法承擔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發(fā)月基本工資的2%。

(7)請病假不足一個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額的1/22計算。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jié)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jié)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脫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jīng)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0鐘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0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3分。

5、值班:節(jié)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zhí)行,若出現(xiàn)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jù)情節(jié),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jié)課以上,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yōu)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8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說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wǎng)打游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閱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jù)。

3、有事不經(jīng)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jiān)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jīng)準假、不符合請假手續(xù)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jié)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yè)務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jīng)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guī)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jīng)濟責任。

8、根據(jù)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guī)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

第2篇 學校教職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

教職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1、依法執(zhí)教

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_思想和_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yè)

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yǎng)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zhèn)湔n上課,認真批改作業(yè),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熱愛學生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fā)展。

4、嚴謹治學

樹立優(yōu)良學風,刻苦鉆研業(yè)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guī)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5、團結協(xié)作

謙虛謹慎、尊重同志,互相學習、互相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chuàng)文明校風。

6、尊重家長

主動與學生家長聯(lián)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7、廉潔從教

堅守高尚情操,發(fā)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8、為人師表

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guī)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于律已,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七條“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原則,保障人民參加國家管理,管理各項經(jīng)濟事業(yè)和文化事業(yè),監(jiān)督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規(guī)定,學校必須在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同時,建立和健全黨支部領導下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發(fā)揚教職工主人翁的責任感,保障職工群眾當家做主管理學校的民主權利。

第二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事業(yè)單位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群眾參加決策和管理,監(jiān)督干部的權務機構。

第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遵照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指令,在黨支部領導下行使職權,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協(xié)調學校內部矛盾,保證完成教學任務,為辦好社會主義學校而努力。

第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職權

第五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jù)國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針行使下列職權。

1、討論和審議校長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學校財務預算,討論和審議學校重大決策。

2、討論和決定學校教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的使用,以及教職工獎懲辦法,教職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關職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問題。

3、討論學校體制改革事項,工資調整方案,教職工培訓計劃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4、監(jiān)督學校各級行政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對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請上級機關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有特殊貢獻的干部,可以建議上級機關予以提職晉級;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的干部,建議上級機關予以批評、處分或罷免;對嚴重失職和違法亂紀的干部,建議上級紀檢部門和國家政法機關嚴肅處理。

5、教職工代表大會要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和穩(wěn)定教學秩序的機制運行。教育教職工不斷提高主人翁責任感,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鉆研教材,多出優(yōu)質課,多寫優(yōu)質論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6、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主管機關的決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時,可以提出建議。如經(jīng)主管機關審議后,仍維持原決定和指示,職工代表大會應配合貫徹執(zhí)行。

第三章 職工代表

第六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以行政、年級、后勤為單位,按性別比例,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chǎn)生,凡在本單位享有公民權力的干部和職工均可當選為代表。

1、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檢查學校執(zhí)行教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有權向主管行政機關提出合理化建議。

3、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利而遭到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或控告。

第七條、職工代表義務

1、模范遵守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指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

2、正確代表群眾利益,密切聯(lián)系群眾,如實反映群眾意見。

3、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治黨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4、幫助教育和監(jiān)督不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自覺地改正缺點錯誤。

第四章 組織制度

第八條、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席團成員包括,第一線教學工作人員、科組長、行政領導,按比例組成,女職工應占一定的比例。大會主席團實行常任制,但不設常設機構。

第九條、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經(jīng)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必須有全體代表的過半數(shù)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議題,要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經(jīng)大會主席團審議后,提請教代會大會通過。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問題,可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職工代表參加會議進行處理。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工會承擔教代會工作機構的任務,處理組織工作、業(yè)務工作、日常事務。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學校。

三、教職工請假制度

為加強管理,提高教職工素質,根據(jù)《勞動法》、《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人事廳粵人薪[1996]19號文的規(guī)定和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請假制度如下:

1、教職工必須愛崗敬業(yè),忠于職守,為人師表,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向學校領導請假。請假時間于1天內的,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其他人員由教導處主任批準,2天以上的由學校校長批準。

2、計勤時間以每周5天計算,集中會議列入出勤另行計算。請假1天或1天以上應填寫《請

假單》,并注明請假時間內的上課節(jié)數(shù)。有關領導審批后,《請假單》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作為考勤的依據(jù)。

3、因私事每請假1天,則少發(fā)出勤獎10元。如遇當天有課,則每節(jié)加扣5元(教師之間不得自行調課)。請假5天以上不發(fā)當月出勤獎。

4、一個學期因事因病請假累計時間超過10天只能發(fā)給期末人平獎金的90%,超過15天只能發(fā)給80%,超過20天只能發(fā)給70%,30天以上只能發(fā)給50%。事假累計時間在40天以上不發(fā)期末獎金。

5、無故不上課或未參加升旗_以及請假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過批準假期未辦理補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fā)當月考勤獎50元,連續(xù)曠工10天以上者,停發(fā)當月工資和一切獎金、補貼,因曠工造成學校損失者視情節(jié)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

6、請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_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職務工資、提高工資標準10%、津貼部分和教齡津貼)的90%。

②工作年限滿_年的,工資照發(fā)。

7、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_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70%。

②工作年限滿_年的和_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

8、女職工生育享受90天的產(chǎn)假。難產(chǎn)的(如剖腹產(chǎn))增加產(chǎn)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chǎn)假15天。實行晚育者(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增加產(chǎn)假15天。經(jīng)申請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的獨生子女產(chǎn)婦增加35天產(chǎn)假。產(chǎn)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獎金、補貼照發(fā)。

9、節(jié)育手術者,經(jīng)醫(yī)生證明,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的第十八規(guī)定,給予3天以上、42天以下的假期。在規(guī)定休息時間內工資、獎金、補貼照發(fā)。

10、經(jīng)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手續(xù)的,可休結婚假,婚假時間為5天。按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推遲3年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榧倨陂g各項獎金、補貼照發(fā)。

11、教職工的配偶及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處理喪事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經(jīng)校長批準,也可給予5天的喪假。外省教職工因客觀因素,可增加喪假時間2天。

12、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另一方探親假一次。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在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申請,由學校校長批準。見習生學習、見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的待遇,期滿轉正后,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以上探親假在寒、暑假安排。教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學校負擔。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30%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本人月工資30%部分,由學校負擔。

四、教師值日、行政領導值班制度

1、教師值日與行政領導值班全天同步進行。

2、負責處理當天偶發(fā)事件,小事情自行處理解決。重大事情及時向校長匯報共同解決。

3、負責接待外來人員詢問,并作解答。

4、檢查全校上課、各項活動和清潔衛(wèi)生情況。

5、每晚熄燈鐘后,領導和值班教師共同檢查每間學生宿舍人數(shù),學生睡眠情況。

6、每晚學生休息后,值班老師向值班領導匯報,征得同意后方可離崗。

7、值日教師簽名并填寫值日記錄,值班領導負責檢查當天值日記錄。

第3篇 學校食堂職工考勤制度

學校食堂職工考勤制度4

為維護正當?shù)墓ぷ髦刃?樹立良好的職工形象,努力為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全校職工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tǒng)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_和活動,均屬考勤范圍,如出現(xiàn)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權限如下: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后應充分說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1、每月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總時間在一小時以內作請事假半天論處,時間正在一小時以外、三小時以內作請假一天論處。

2 、事假一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10元,10以上每天扣20元,住院病人酌情按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3、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一般7天,喪事1―3天(含直系親屬),不影響工資和獎金,若經(jīng)批準同意延長的假期作事假處理。

4、凡礦工的,一天者扣100元;二天者,扣發(fā)當月獎金;三天者,予以解聘。

第4篇 h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guī)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為0分,考勤對象為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记陬I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為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大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后,除門衛(wèi)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簽或代簽視為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jié)得2分,辦公一節(jié)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jīng)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jīng)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jié)、下午三節(jié),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xù)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jié),辦公請假-1分/節(jié)。

4.保衛(wèi)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_、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周一及重大節(jié)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周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chǎn)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lián)系,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11.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jīng)校長批準,并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后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13.請假手續(xù):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并調好課后,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jié)課(含兩節(jié))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14.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大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統(tǒng)計每周公布,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6.說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chǎn)假4個月,一般為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考勤補充規(guī)定

為進一步促進辦公秩序的穩(wěn)定,提高辦公效率,為打造名校,鞏固基礎工程,特制定考勤補充規(guī)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帶入評教定級外,單獨設立獎懲制度,用以表彰先進,警示出勤表現(xiàn)差的現(xiàn)象。

2.每周出勤得負4分以內不獎不罰,負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計為準。

3.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劭罾塾嬏幚?直至該教師調離單位。

4.負分累計做為教師聘任的重要依據(jù),視情況約占考評分的20%。

說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學習進修、開會除外,有縣以上醫(yī)院證明的病假,學校準假,并按請假記入考勤分。病假超過四周算長期病假,從第五周起扣工資的20%,超過八周,從第九周起,扣工資的30%。

2.考勤領導不盡職盡責,有教師舉報屬實,加倍給考勤領導扣分。

3.非規(guī)定時間或領導允許進電子備課室,進行游戲、娛樂經(jīng)查實后,以曠課論處。

4.特殊情況由校長室召開校委會而定。

第5篇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教代會制度(3)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教代會)制度(三)

(已經(jīng)在教代會上通過)

為充分發(fā)揮教職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和主人翁作用,辦好社會主義學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規(guī)定和_中央《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要建立健全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要求,特制定__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第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理學校的重要形式的基本制度。

第二條:教代會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職工三者關系,在學校黨支部領導下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行使職權。

第三條: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條:教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重大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學校內部結構工資調整實施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和其它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

三、審定教職工福利費管理使用辦法、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并作出決議。

四、評議、監(jiān)督學校領導干部,對工作卓有成績的干部可以建議給以獎勵,包括晉級、提職;對不稱職的干部可以建議免職或降職;對工作不負責任或犯有重大錯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議給予處分,直至撤職。

第五條:教代會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行政系統(tǒng)指揮權威;校長應尊重教職工行使民主管理學校的權利,執(zhí)行教代會決議和決定,落實教代會提案并接受教代會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六條:教代會的代表,以年級組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chǎn)生并組成代表組。教職工代表與教職工比例一般為一比四左右(其中教師代表不得少于代表總數(shù)的百分之六十。女教職工、青年教職工和具有高級職稱的代表,應占一定比例)。學校黨、政、工主要負責人一般應選為代表。選舉時,將名額分到有關選區(qū),以普通教職工身份參加選舉。教代會代表還應該考慮民主黨派人士。

第七條:教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選一次,可以連選連任。代表調離學校時其代表資格自行停止。代表連續(xù)一年以上不能參加教代會活動,其代表資格不予保留。代表被開除公職的,其代表資格自開除之日起停止。教職工代表對選舉單位的教職工負責,選舉單位的教職工有權監(jiān)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換本單位教職工代表。

第八條:根據(jù)需要,教代會可以確定若干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第九條:教職工代表的權利:

一、教職工代表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學校決策和各項議題的討論并充分發(fā)表自己的意見。

三、有權評議學校的工作和行政領導人員,有權對學校各部門工作和負責人提出批評建議。

四、有權參加教代會及其工作機構,有權對學校執(zhí)行教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五、因參加教代會通過的各項活動而占用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

六、教職工代表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利而遭到壓制,阻擾和打擊報復,有權向上級工會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控告。

第十條:教職工代表的義務:

一、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業(yè)務水平和參加民主管理的能力,積極投身教育改革。

二、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做好本職工作。

三、密切聯(lián)系群眾,代表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教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zhí)行教代會決議。

四、按時參加教代會活動,認真做好教代會交給的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工會委員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主持教代會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教代會閉幕期間,學校采用教代會主席團聯(lián)席會議的形式,代表教代會對學校的工作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教代會主席團成員產(chǎn)生的程序是:學校工會委員會提出候選人名單,學校黨支部進行審核,然后交學校教代會代表選舉產(chǎn)生。

第十三條:教代會通過的法規(guī),都必須進行無記名投票。無記名投票的結果應當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為原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教代會全體會議通過后執(zhí)行。

第6篇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范例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我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一種組織。

2、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令,法規(guī),執(zhí)行教育行政部門的條例、決定、決議和指令;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xié)調學校內部矛盾,支持和監(jiān)督行政領導的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而開展工作。

3、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zhí)行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shù)同意方為有效。

4、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教職工群眾民主選舉,報學校黨支部審查批準產(chǎn)生。凡我校享有公民權的正式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代表名額可根據(jù)學校教職工總數(shù)確定三分之一比例,代表應包括學校黨政工團在內的各類人員,分配名額體現(xiàn)教師為主,具有群眾性和代表性,教師不低于代表總數(shù)的60%。代表產(chǎn)生后,編成代表組參加大會。根據(jù)需要可邀請有關領導干部、教職工和其它人員為列席代表右特邀代表參加會議。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發(fā)言權,但不享受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5、按期換屆選舉(屆期三至五年),每年召開一至兩次教代會。

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6、大會主席團成員贈籌備小組征求各方面意見后提名,經(jīng)黨支部審同意,由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chǎn)生。主席團由9人組成,主持召開本屆教代會大會。

8、教職工代表大會行政以下五項職權:

①聽取和討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計劃、政策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②討論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等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guī)章制度,并提出意見。

③討論教職工住房的分配、調整方案,福利費等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并提出意見。

④監(jiān)督學校各級領導,定期民主評議干部。

⑤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提請并監(jiān)督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9、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成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10、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校長的指揮權威。校長要尊重和支持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權利,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為教代會正?;顒犹峁l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jiān)督。

第7篇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學校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一種組織形式。

2、教代會要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工個人三者關系,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xié)調學校內部關系,支持和監(jiān)督行政領導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創(chuàng)建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的重點中學而開展工作。

3、教代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shù)通過方為有效。

4、教代會的代表以行政部門、學科組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chǎn)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權的正式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代表名額約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會應有教師職員、工人、領導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師代表不少于代表總數(shù)的60%。

6、在一般情況下,教代會每三年一屆,每學期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7、教代會會議期間,由主席團主持會議。大會主席團成員由籌備小組征求各方面意見后提名,經(jīng)黨委審查同意,由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chǎn)生。主席團一般為9-11人,其中教師應占多數(shù)。

8、教代會的議題,應根據(jù)學校的中心工作和群眾迫切關心的問題,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經(jīng)大會主席團審核后,提請大會通過。每次大會應突出重點,切實解決一些問題,教代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9、教代會行使以下幾項職權:

(1)聽取和討論學校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則、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2)討論并通過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等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guī)章制度。

(3)討論并通過教職工住房安排、學校結構工資調整方案以及其它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4)定期民主評議學校中層干部。

(5)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并請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10、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校長的指揮權威。校長要尊重支持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jiān)督。

11、教代會委托學校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學校工會要負責做好教代會的組織籌備工作、會議期間的會務工作。

第8篇 私立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一、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1、依法執(zhí)教

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_思想和_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yè)

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yǎng)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zhèn)湔n上課,認真批改作業(yè),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熱愛學生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fā)展。

4、嚴謹治學

樹立優(yōu)良學風,刻苦鉆研業(yè)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guī)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5、團結協(xié)作

謙虛謹慎、尊重同志,互相學習、互相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chuàng)文明校風。

6、尊重家長

主動與學生家長聯(lián)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7、廉潔從教

堅守高尚情操,發(fā)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8、為人師表

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guī)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于律已,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七條“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原則,保障人民參加國家管理,管理各項經(jīng)濟事業(yè)和文化事業(yè),監(jiān)督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規(guī)定,學校必須在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同時,建立和健全黨支部領導下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發(fā)揚教職工主人翁的責任感,保障職工群眾當家做主管理學校的民主權利。

第二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事業(yè)單位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群眾參加決策和管理,監(jiān)督干部的權務機構。

第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遵照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指令,在黨支部領導下行使職權,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協(xié)調學校內部矛盾,保證完成教學任務,為辦好社會主義學校而努力。

第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職權

第五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jù)國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針行使下列職權。

1、討論和審議校長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學校財務預算,討論和審議學校重大決策。

2、討論和決定學校教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的使用,以及教職工獎懲辦法,教職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關職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問題。

3、討論學校體制改革事項,工資調整方案,教職工培訓計劃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4、監(jiān)督學校各級行政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對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請上級機關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有特殊貢獻的干部,可以建議上級機關予以提職晉級;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的干部,建議上級機關予以批評、處分或罷免;對嚴重失職和違法亂紀的干部,建議上級紀檢部門和國家政法機關嚴肅處理。

5、教職工代表大會要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和穩(wěn)定教學秩序的機制運行。教育教職工不斷提高主人翁責任感,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鉆研教材,多出優(yōu)質課,多寫優(yōu)質論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6、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主管機關的決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時,可以提出建議。如經(jīng)主管機關審議后,仍維持原決定和指示,職工代表大會應配合貫徹執(zhí)行。

第三章 職工代表

第六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以行政、年級、后勤為單位,按性別比例,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chǎn)生,凡在本單位享有公民權力的干部和職工均可當選為代表。

1、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檢查學校執(zhí)行教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有權向主管行政機關提出合理化建議。

3、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利而遭到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或控告。

第七條、職工代表義務

1、模范遵守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指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

2、正確代表群眾利益,密切聯(lián)系群眾, 如實反映群眾意見。

3、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治黨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4、幫助教育和監(jiān)督不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自覺地改正缺點錯誤。

第四章 組織制度

第八條、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席團成員包括,第一線教學工作人員、科組長、行政領導,按比例組成,女職工應占一定的比例。大會主席團實行常任制,但不設常設機構。

第九條、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經(jīng)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必須有全體代表的過半數(shù)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議題,要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經(jīng)大會主席團審議后,提請教代會大會通過。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問題,可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職工代表參加會議進行處理。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工會承擔教代會工作機構的任務,處理組織工作、業(yè)務工作、日常事務。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學校。

三、教職工請假制度

為加強管理,提高教職工素質,根據(jù)《勞動法》、《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人事廳粵人薪[1996]19號文的規(guī)定和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請假制度如下:

1、教職工必須愛崗敬業(yè),忠于職守,為人師表,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向學校領導請假。請假時間于1天內的,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其他人員由教導處主任批準,2天以上的由學校校長批準。

2、計勤時間以每周5天計算,集中會議列入出勤另行計算。請假1天或1天以上應填寫《請假單》,并注明請假時間內的上課節(jié)數(shù)。有關領導審批后,《請假單》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作為考勤的依據(jù)。

3、因私事每請假1天,則少發(fā)出勤獎10元。如遇當天有課,則每節(jié)加扣5元(教師之間不得自行調課)。請假5天以上不發(fā)當月出勤獎。

4、一個學期因事因病請假累計時間超過10天只能發(fā)給期末人平獎金的90%,超過15天只能發(fā)給80%,超過20天只能發(fā)給70%,30天以上只能發(fā)給50%。事假累計時間在40天以上不發(fā)期末獎金。

5、無故不上課或未參加升旗_以及請假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過批準假期未辦理補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fā)當月考勤獎50元,連續(xù)曠工10天以上者,停發(fā)當月工資和一切獎金、補貼,因曠工造成學校損失者視情節(jié)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

6、請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_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職務工資、提高工資標準10%、津貼部分和教齡津貼)的90%。

②工作年限滿_年的,工資照發(fā)。

7、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_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70%。

②工作年限滿_年的和_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

8、女職工生育享受90天的產(chǎn)假。難產(chǎn)的(如剖腹產(chǎn))增加產(chǎn)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chǎn)假15天。實行晚育者(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增加產(chǎn)假15天。經(jīng)申請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的獨生子女產(chǎn)婦增加35天產(chǎn)假。產(chǎn)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獎金、補貼照發(fā)。

9、節(jié)育手術者,經(jīng)醫(yī)生證明,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的第十八規(guī)定,給予3天以上、42天以下的假期。在規(guī)定休息時間內工資、獎金、補貼照發(fā)。

10、經(jīng)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手續(xù)的,可休結婚假,婚假時間為5天。按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推遲3年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榧倨陂g各項獎金、補貼照發(fā)。

11、教職工的配偶及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處理喪事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經(jīng)校長批準,也可給予5天的喪假。外省教職工因客觀因素,可增加喪假時間2天。

12、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另一方探親假一次。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在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申請,由學校校長批準。見習生學習、見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的待遇,期滿轉正后,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以上探親假在寒、暑假安排。教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學校負擔。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

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30%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本人月工資30%部分,由學校負擔。

四、教師值日、行政領導值班制度

1、教師值日與行政領導值班全天同步進行。

2、負責處理當天偶發(fā)事件,小事情自行處理解決。重大事情及時向校長匯報共同解決。

3、負責接待外來人員詢問,并作解答。

4、檢查全校上課、各項活動和清潔衛(wèi)生情況。

5、每晚熄燈鐘后,領導和值班教師共同檢查每間學生宿舍人數(shù),學生睡眠情況。

6、每晚學生休息后,值班老師向值班領導匯報,征得同意后方可離崗。

7、值日教師簽名并填寫值日記錄,值班領導負責檢查當天值日記錄。

第9篇 中小學校教職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shù)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guī)定:

一、關于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guī)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后勤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周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jīng)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后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jié)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jié)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注:

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 ]后交教務處登記,并作好調課后方能準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貼,但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3、教職工子女上大學 、參軍可請1-2天護送假,不記考勤。

二、教職工一般的違紀失職處理:

教職員工有以下違紀和失職者每次扣當月津貼10-20元。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guī)定表冊,不按時完成布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煙者。(吸煙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著學生的面吸煙)。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為馬虎者;③、教學采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④、有體罰學生者;⑤、未經(jīng)特許坐著上課者。

5、 保衛(wèi)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閑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后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三、嚴重違紀失職的處理:

處理金額每次40-80元,特別嚴重者扣除當月所有津貼,并視其態(tài)度可并罰扣除期末所有津貼。

1、 教師曠課一節(jié)扣40元,職員曠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沒有事前請假)。教師曠課兩節(jié)或職員曠工一天扣80元,依此類推。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有意扯皮者贊成嚴重后果者。

3、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之一:①、私自調課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時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種重要表冊者;③、教師無教案上課者;⑤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負責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者(指家長或社會單位對某教師提出強烈反映)。

4、 在校園內酗酒鬧事者、或酗灑后上課者。

5、 未經(jīng)許可亂收費,影響較大者。

6、 有其它嚴重違紀失職,影響較壞者。

四、處理的執(zhí)行機構及方法: 由書記和副校長擔任考核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yè)部主任為考核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并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tǒng)一登記,并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后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tǒng)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第10篇 中小學校教職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秋季學期)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shù)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guī)定:

一、關于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guī)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后勤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周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jīng)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后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jié)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jié)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注:

第11篇 學校教職工請銷假制度

學校教職工請(銷)假制度

一、請假的類別與期限

(一)事假:教職工有私事應盡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確有急事需請假應事先提出。

(二)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可提出請病假,請假期限根據(jù)病情確定。

(三)公假:教職工根據(jù)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術講座(交流)、理論學習或業(yè)務培訓,可憑相關依據(jù)請公假。

(四)婚假:教職工結婚憑結婚證申請婚假。達到法定婚齡結婚(男22周歲、女20周歲),婚假3天(含節(jié)假日),夫妻雙方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婚假可延長到13天(含節(jié)假日)。

(五)產(chǎn)假:女教職工持準生證分娩,可請產(chǎn)假98天,其中產(chǎn)前可以休假15天,晚婚晚育的增加產(chǎn)假30天。晚婚晚育又在產(chǎn)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增加產(chǎn)假90天。產(chǎn)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順延其休假時間。晚育的可給男方護理假7天。女職工計劃內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chǎn)的,享受15天產(chǎn)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chǎn)的,享受42天產(chǎn)假。

(六)探親假:教職工需要探親者,原則上安排在假期進行。若非寒暑假探親,一律按事假處理。

享受探親假待遇的條件: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或者與父母親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

享受探親假的對象:僅限配偶和父母。按國家勞動總局(81)勞總險字12號文件規(guī)定,所稱的父母,包括自幼撫養(yǎng)職工長大,現(xiàn)在由職工供養(yǎng)的親屬。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探親假期:①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次。②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親,原則每年享受一次。③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親,每4年享受一次。

(七)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包括岳父母,公婆)死亡時,可以請喪假。根據(jù)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領導批準,最多給予5天的喪假。若在外地,可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八)絕育假:女教職工施行絕育手術給假3周;男教職工施行絕育手術給假2周。超生絕育者不給假。

二、請假程序與批準權限

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由家屬用電話或委托他人代為請假,次日到準假單位書面說明情況后按規(guī)定程序補辦請假手續(xù),并與學校做好工作交接后方能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一)病假

1、審批權限及辦理程序

學校教職工請病假在15日以內的,由所在學校(小學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小學)按規(guī)定審批;在16日至30日內的,經(jīng)學校確認后,報市教科局監(jiān)督檢查股審查簽署意見后,到人事股辦理請假受理通知;在31日至60日內的,經(jīng)學校確認后,報市教科局監(jiān)督檢查股審核,局紀委審批后,到人事股辦理請假受理通知;61日以上的,經(jīng)學校確認后,報市教科局監(jiān)督檢查股審查、局紀委審核,經(jīng)局長辦審批后,到人事股辦理請假受理通知。

2、具體要求

請假時間在16天以上的,應由學校行政人員兩人以上簽字確認。請假人憑疾病證明書、醫(yī)院住院通知和住院號同時加蓋住院部(醫(yī)教部)公章(門診通知無效)到學校領取《z市學校教職工請假審批表》,由本人填寫請假事由(特殊情況可由請假人家屬代寫)按以上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批。

(二)事假

學校教職工請事假15天以內的,按學??记诠芾磙k法辦理;在16天以上的,需由本人提前5個工作日填寫《z市學校教職工請假受理審批表》,按本款第(一)條病假審批程序逐級審批。

(三)產(chǎn)假

1.非晚婚晚育產(chǎn)假

由教職工本人持結婚證、準生證原(復印)件,在產(chǎn)前15天左右到學校領取并填寫《z市學校教職工請假受理審批表》,由市直各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小學按政策審批。

2.晚婚晚育產(chǎn)假

由教職工本人持結婚證、準生證原(復印)件,在產(chǎn)前15天左右到學校領取并填寫《z市學校教職工請假審批表》,經(jīng)學校確認后,報市教科局監(jiān)督檢查股審核簽署意見,到人事股辦理請假受理通知。

(四)婚假、探親假、喪假、絕育假

按規(guī)定期限由市直各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小學依據(jù)政策審批。

(五)學校領導請假

市直各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小學副校長請事假、病假一周以內由各學校校長審批,一周以上報市教科局紀委書記審批,交人事股備案;市直各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小學校長請事假、病假兩天以內由局紀委書記審批,兩天以上報局長審批。

(六)公假

校長因公事外出離開z市境內,或副科級以上領導因公事外出離開貴州省境內的,出發(fā)前須報告市教科局主要領導。

(七)續(xù)假

教職工需續(xù)請事假、病假的,按以上本條第(一)條辦理審批手續(xù)。病假必須提供所住醫(yī)院病理鑒定和主治醫(yī)師住院意見。

三、銷假

(一)請假期滿后,本人應及時回單位工作,并在5個工作日內持所在學校簽署的回校上崗證明按原請假審批權限逐級銷假。銷病假還需提供“醫(yī)療保險基金撥付單(個人支付)”等醫(yī)療費用支付憑證和單位財務的扣款憑證。

(二)凡請假未及時銷假的,學校負責督促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

四、請假期間的有關工資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教職工請事假15天以內(不含15天)的,待遇發(fā)放的標準按市直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小學相關規(guī)定確定。累計超過15天不足一月的,績效工資(含基礎性和獎勵性)、高級人才津貼按70%計發(fā);超過一月(含一月)的,不再享受所有津補貼(含高級人才津貼)和績效工資(含基礎性和獎勵性),同時扣發(fā)其基本工資,扣發(fā)標準按其實際缺勤天數(shù)乘以其本人平均日工資。

(二)病假的待遇

1、職工病假2月以內的,扣發(fā)待遇的標準由市直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小學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確定。

2、超過2個月(不含2月)至6個月(含6個月)的,不再享受基礎績效和獎勵績效工資,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

⑴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⑵工作年限滿10年的,基本工資全發(fā)。

3、教職工病假超過6個月的,不再享受基礎績效和獎勵績效工資,從第7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

⑴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60%;

⑵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⑶工作

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⑷工作年限滿30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4、請病假被扣發(fā)工資后,造成生活困難的,可以從福利費中給予適當補助。

(三)婚假、產(chǎn)假、公假絕育假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四)喪假及奔喪路程假工資及福利照發(fā),但途中差旅費自理。

(五)探親假待遇:教職工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費,在本人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10%三項之和;行政人員的基本工資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

五、曠工的界定和處罰

(一)雖有正當請假理由,但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未經(jīng)領導批準自行請人頂崗的,以曠工論處。

(二)凡采取弄虛作假手段騙取請假手續(xù)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查實,按曠工處理。

(三)請假批準期限已滿,凡未辦理銷假或續(xù)假報批手續(xù)而超假的以曠工論處。

(四)對曠工的教職工,學校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jīng)濟處罰,并進行批評教育。

(五)教職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自離崗之日起停發(fā)其工資及福利待遇。學校應督促其及時返回工作崗位,離崗超過十天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并追究紀律責任。

(六)教職工自稱有病但不能提供依據(jù)連續(xù)三天不上班或一月內累計七天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七)每學期結束后,各市直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小學應在5個工作日內如實填報《z市教科系統(tǒng)教職工請假情況登記表》,并公示,作為核查教職工在崗情況和各種考核定格的依據(jù)。如在填報中弄虛作假的,追究相關人員和學校領導的責任。

六、各類假期的年度考核要求

(一)連續(xù)曠工3天(含3天)或累計曠工超過5天(含5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二)全年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5個月的,不參加年度考核。

七、其他

(一)已婚女職工在請假期內,必須按規(guī)定參加婦檢。

(二)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政策規(guī)定有沖突的,以上級的規(guī)定為準。

第12篇 z學校教職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

教職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1、依法執(zhí)教

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_思想和_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yè)

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yǎng)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zhèn)湔n上課,認真批改作業(yè),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熱愛學生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fā)展。

4、嚴謹治學

樹立優(yōu)良學風,刻苦鉆研業(yè)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guī)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5、團結協(xié)作

謙虛謹慎、尊重同志,互相學習、互相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chuàng)文明校風。

6、尊重家長

主動與學生家長聯(lián)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7、廉潔從教

堅守高尚情操,發(fā)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8、為人師表

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guī)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于律已,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七條“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原則,保障人民參加國家管理,管理各項經(jīng)濟事業(yè)和文化事業(yè),監(jiān)督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規(guī)定,學校必須在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同時,建立和健全黨支部領導下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發(fā)揚教職工主人翁的責任感,保障職工群眾當家做主管理學校的民主權利。

第二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事業(yè)單位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群眾參加決策和管理,監(jiān)督干部的權務機構。

第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遵照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指令,在黨支部領導下行使職權,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協(xié)調學校內部矛盾,保證完成教學任務,為辦好社會主義學校而努力。

第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職權

第五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jù)國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針行使下列職權。

1、討論和審議校長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學校財務預算,討論和審議學校重大決策。

2、討論和決定學校教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的使用,以及教職工獎懲辦法,教職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關職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問題。

3、討論學校體制改革事項,工資調整方案,教職工培訓計劃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4、監(jiān)督學校各級行政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對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請上級機關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有特殊貢獻的干部,可以建議上級機關予以提職晉級;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的干部,建議上級機關予以批評、處分或罷免;對嚴重失職和違法亂紀的干部,建議上級紀檢部門和國家政法機關嚴肅處理。

5、教職工代表大會要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和穩(wěn)定教學秩序的機制運行。教育教職工不斷提高主人翁責任感,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鉆研教材,多出優(yōu)質課,多寫優(yōu)質論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6、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主管機關的決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時,可以提出建議。如經(jīng)主管機關審議后,仍維持原決定和指示,職工代表大會應配合貫徹執(zhí)行。

第三章職工代表

第六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以行政、年級、后勤為單位,按性別比例,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chǎn)生,凡在本單位享有公民權力的干部和職工均可當選為代表。

1、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檢查學校執(zhí)行教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有權向主管行政機關提出合理化建議。

3、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利而遭到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或控告。

第七條、職工代表義務

1、模范遵守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指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

2、正確代表群眾利益,密切聯(lián)系群眾,如實反映群眾意見。

3、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治黨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4、幫助教育和監(jiān)督不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自覺地改正缺點錯誤。

第四章組織制度

第八條、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席團成員包括,第一線教學工作人員、科組長、行政領導,按比例組成,女職工應占一定的比例。大會主席團實行常任制,但不設常設機構。

第九條、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經(jīng)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必須有全體代表的過半數(shù)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議題,要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經(jīng)大會主席團審議后,提請教代會大會通過。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問題,可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職工代表參加會議進行處理。

第五章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工會承擔教代會工作機構的任務,處理組織工作、業(yè)務工作、日常事務。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學校。

三、教職工請假制度

為加強管理,提高教職工素質,根據(jù)《勞動法》、《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人事廳粵人薪[1996]19號文的規(guī)定和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請假制度如下:

1、教職工必須愛崗敬業(yè),忠于職守,為人師表,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向學校領導請假。請假時間于1天內的,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其他人員由教導處主任批準,2天以上的由學校校長批準。

2、計勤時間以每周5天計算,集中會議列入出勤另行計算。請假1天或1天以上應填寫《請假單》,并注明請假時間內的上課節(jié)數(shù)。有關領導審批后,《請假單》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作為考勤的依據(jù)。

3、因私事每請假1天,則少發(fā)出勤獎10元。如遇當天有課,則每節(jié)加扣5元(教師之間不得自行調課)。請假5天以上不發(fā)當月出勤獎。

4、一個學期因事因病請假累計時間超過10天只能發(fā)給期末人平獎金的90%,超過15天只能發(fā)給80%,超過20天只能發(fā)給70%,30天以上只能發(fā)給50%。事假累計時間在40天以上不發(fā)期末獎金。

5、無故不上課或未參加升旗_以及請假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過批準假期未辦理補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fā)當月考勤獎50元,連續(xù)曠工10天以上者,停發(fā)當月工資和一切獎金、補貼,因曠工造成學校損失者視情節(jié)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

6、請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職務工資、提高工資標準10%、津貼部分和教齡津貼)的90%。

②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fā)。

7、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70%。

②工作年限滿10年的和10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

8、女職工生育享受90天的產(chǎn)假。難產(chǎn)的(如剖腹產(chǎn))增加產(chǎn)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chǎn)假15天。實行晚育者(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增加產(chǎn)假15天。經(jīng)申請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的獨生子女產(chǎn)婦增加35天產(chǎn)假。產(chǎn)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獎金、補貼照發(fā)。

9、節(jié)育手術者,經(jīng)醫(yī)生證明,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的第十八規(guī)定,給予3天以上、42天以下的假期。在規(guī)定休息時間內工資、獎金、補貼照發(fā)。

10、經(jīng)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手續(xù)的,可休結婚假,婚假時間為5天。按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推遲3年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榧倨陂g各項獎金、補貼照發(fā)。

11、教職工的配偶及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處理喪事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經(jīng)校長批準,也可給予5天的喪假。外省教職工因客觀因素,可增加喪假時間2天。

12、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另一方探親假一次。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在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申請,由學校校長批準。見習生學習、見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的待遇,期滿轉正后,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以上探親假在寒、暑假安排。教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學校負擔。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30%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本人月工資30%部分,由學校負擔。

四、教師值日、行政領導值班制度

1、教師值日與行政領導值班全天同步進行。

2、負責處理當天偶發(fā)事件,小事情自行處理解決。重大事情及時向校長匯報共同解決。

3、負責接待外來人員詢問,并作解答。

4、檢查全校上課、各項活動和清潔衛(wèi)生情況。

5、每晚熄燈鐘后,領導和值班教師共同檢查每間學生宿舍人數(shù),學生睡眠情況。

6、每晚學生休息后,值班老師向值班領導匯報,征得同意后方可離崗。

7、值日教師簽名并填寫值日記錄,值班領導負責檢查當天值日記錄。

第13篇 秋季學期中小學校教職工獎罰規(guī)章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shù)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guī)定:

一、關于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guī)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后勤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周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jīng)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后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jié)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jié)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注:

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 ]后交教務處登記,并作好調課后方能準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貼,但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3、教職工子女上大學 、參軍可請1-2天護送假,不記考勤。

二、教職工一般的違紀失職處理:

教職員工有以下違紀和失職者每次扣當月津貼10-20元。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guī)定表冊,不按時完成布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煙者。(吸煙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著學生的面吸煙)。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為馬虎者;③、教學采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④、有體罰學生者;⑤、未經(jīng)特許坐著上課者。

5、 保衛(wèi)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閑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后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三、嚴重違紀失職的處理:

處理金額每次40-80元,特別嚴重者扣除當月所有津貼,并視其態(tài)度可并罰扣除期末所有津貼。

1、 教師曠課一節(jié)扣40元,職員曠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沒有事前請假)。教師曠課兩節(jié)或職員曠工一天扣80元,依此類推。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有意扯皮者贊成嚴重后果者。

3、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之一:①、私自調課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時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種重要表冊者;③、教師無教案上課者;⑤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負責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者(指家長或社會單位對某教師提出強烈反映)。

4、 在校園內酗酒鬧事者、或酗灑后上課者。

5、 未經(jīng)許可亂收費,影響較大者。

6、 有其它嚴重違紀失職,影響較壞者。

四、處理的執(zhí)行機構及方法: 由書記和副校長擔任考核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yè)部主任為考核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并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tǒng)一登記,并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后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tǒng)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第14篇 金馬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一種組織形式。

2、教代會要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工個人三者關系,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xié)調學校內部關系,支持和監(jiān)督行政領導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創(chuàng)建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的重點中學而開展工作。

3、教代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shù)通過方為有效。

4、教代會的代表以行政部門、學科組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chǎn)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權的正式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代表名額約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會應有教師職員、工人、領導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師代表不少于代表總數(shù)的60%。

6、在一般情況下,教代會每三年一屆,每學期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7、教代會會議期間,由主席團主持會議。大會主席團成員由籌備小組征求各方面意見后提名,經(jīng)黨委審查同意,由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chǎn)生。主席團一般為9-11人,其中教師應占多數(shù)。

8、教代會的議題,應根據(jù)學校的中心工作和群眾迫切關心的問題,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經(jīng)大會主席團審核后,提請大會通過。每次大會應突出重點,切實解決一些問題,教代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9、教代會行使以下幾項職權:

(1)聽取和討論學校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則、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2)討論并通過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等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guī)章制度。

(3)討論并通過教職工住房安排、學校結構工資調整方案以及其它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4)定期民主評議學校中層干部。

(5)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并請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10、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校長的指揮權威。校長要尊重支持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jiān)督。

11、教代會委托學校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學校工會要負責做好教代會的組織籌備工作、會議期間的會務工作。

第15篇 學校教職工福利待遇制度

教職工福利待遇制度

教職工體檢制度

1. 為了解教職工身體健康情況,學校每兩年為教職工體檢一次。(包括:心、肝脾、胃、腎、心電、b超、肝功能、婦科等)

2. 通過體檢了解教職工身體狀況及各年齡段的疾病情況。

3. 從不同年齡段,統(tǒng)計分析教職工各種疾病情況。

4. 通過體檢學校及時掌握教職工身體健康狀況,如發(fā)現(xiàn)問題與教職工本人聯(lián)系,建議患病教職工及時治療及治療方案,必要時學校提供休息治療。

5. 通過教職工體檢,學校掌握和了解教職工身體健康情況,對不適合上課上崗、有困難的教職工學校采取措施,給予合理工作安排。

中學慰問制度

為了密切校群關系,構建和諧校園,傾聽群眾疾苦,關心群眾生活,解決群眾困難,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退休教師慰問

1.凡辦理退休手續(xù)且領取退休證的老教師均能享受學校慰問。

2.學校每年重陽節(jié)組織退休教師活動一次(活動經(jīng)費100元/人)。

3.每年年底,學校行政、工會上門慰問長期生病在家的退休教師,并送上100元左右的慰問品。

二、喜事慰問

教師結婚,享受一周婚假,由工會組織教師自愿參加祝賀。

三、喪事慰問

凡喪事,教師必須第一時間向校長或書記報告,由校長或書記通知工會。

1、教師父母或配偶父母及直接親屬去逝,教師享受200元慰問金或慰問品,學校上門慰問。

2、享受喪假規(guī)定:

江夏區(qū)內:三天、武漢市內內:四天 、武漢市外外:五天 。(特殊情況另作決定)

四、住院慰問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教師享受200元慰問品。學校領導、工會委員上門慰問。

五、困難慰問

凡因天災人禍造成貧困的教師向上級工會申報,申請?zhí)乩аa助。慰問金由上級部門下發(fā)。

六、其它慰問

學校據(jù)實研究決定。

職工學校制度匯編15篇

職工學校制度,實質上是一種企業(yè)內部的教育和培訓體系,它涵蓋了員工的入職培訓、技能提升、職業(yè)發(fā)展、企業(yè)文化傳承等多個方面。這一體系旨在通過系統(tǒng)的課程設計、專業(yè)的教學方法,以及持續(xù)的學習評估,確保員工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工作環(huán)境,提升個人能力,同時也促進企業(yè)的長期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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