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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檢查、匯報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8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

有哪些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是安全生產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日常巡檢:定期對作業(yè)區(qū)域進行瓦斯?jié)舛葯z測。

2. 事故預防: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可能的瓦斯泄漏。

3. 數(shù)據(jù)記錄:詳細記錄每次檢測的結果。

4. 匯報流程:將檢測結果上報給相關部門。

5. 應急響應:制定并執(zhí)行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內容是什么

1. 瓦斯檢查涉及使用專業(yè)設備,如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確保在易發(fā)生瓦斯積聚的地方進行準確測量。

2. 內容包括對通風系統(tǒng)、管道連接處、封閉空間等關鍵點的細致排查,確保無遺漏。

3. 數(shù)據(jù)記錄需詳實、準確,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值等,以便追蹤分析。

4. 匯報制度要求將檢測結果及時上報給安全管理部門,必要時需附上現(xiàn)場照片或視頻作為證據(jù)。

5. 應急響應計劃應明確責任人,規(guī)定疏散路線,以及與外部救援力量的聯(lián)絡機制。

規(guī)范

1. 檢查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熟悉設備操作及安全規(guī)程。

2. 執(zhí)行檢查時應遵守個人防護規(guī)定,如佩戴防毒面具、安全帽等。

3. 匯報需遵循公司內部流程,確保信息傳遞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4. 對于超標的瓦斯?jié)舛?,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并報告上級?

5. 定期評估和更新檢查、匯報制度,以適應生產環(huán)境的變化。

重要性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的嚴格執(zhí)行,直接關乎到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它能早期預警潛在危險,防止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生產秩序穩(wěn)定,同時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xiàn)。因此,每一位員工都應理解并嚴格遵守這一制度,共同構建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范文

第1篇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每班不少于3次的檢查,每次檢查后應立即向監(jiān)測調度匯報,同時還要匯報二氧化碳濃度、風流的溫度、瓦斯探頭顯示的濃度。

2、采、掘工作面瓦斯檢查時間分別定為:

捌點班:9-10、11-12、13-14、交班

肆點班:17-18、19-20、21-22、交班

零點班:1-2、3-4、5-6、交班

3、掘進工作面臨時停風一定要設柵欄。

4、瓦檢員必須按規(guī)定地點、次數(shù)進行檢查,每檢查一個地點要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并對該檢查區(qū)域內瓦斯探頭顯示濃度用攜帶的瓦檢儀進行同位置濃度檢查核對,并記錄同一時間的對應數(shù)據(jù),及時匯報。

5、瓦檢員每班匯報次數(shù)要對應檢查次數(shù),必須做到手冊、牌板和調度臺帳三對照。

6、瓦斯檢查員在檢查過程中,只要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有權先行停止該工作面的作業(yè),按規(guī)定采取撤人、斷電等措施,然后匯報。

第2篇 瓦斯檢查員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

為了使瓦檢員能在交接班時雙方見面、交接清楚現(xiàn)場情況和責任,避免誤會,避免分工區(qū)域出現(xiàn)無人檢查、監(jiān)視的空崗狀態(tài),從而保證能及時發(fā)現(xiàn),處理通風瓦斯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交接班地點:采煤工作面在回風巷入口的新鮮風流處交接班掘進工作面在局部通風機處交接班,巡回檢查員在井底水倉交接班;

2.瓦斯檢查員井下交接班時間:瓦斯 檢查員提前入井接班檢查瓦斯,瓦斯檢查員不能提早離開檢查地點到交接班地點等候交班,應避免分工區(qū)域出現(xiàn)長時間無人檢查監(jiān)視通風瓦斯的狀況;

3.交班內容:

① 分工區(qū)域的通風系統(tǒng),瓦斯、煤塵、防火、爆破、局部能風和生產情況有無異常,是否需下一班處理及應采取的措施;

② 分工區(qū)域內的各種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運行情況,是否需維修、增加或拆除;

③ 分工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各種”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情況和需要維修處理的內容;

④ 有關領導交辦工作的落實情況和需要提交的問題。

4、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對交班內容了解清楚后,在交班手冊上簽字;

5、交班時,如果下一班的瓦檢員未到班,交班瓦檢員必須請示值班領導。

第3篇 瓦斯抽放效果檢驗檢查制度

1、防突區(qū)域內的采掘工作面在實施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前,防突隊必須提前8小時向防突隊提出書面申請,并由隊干負責填寫報防突組簽字后方右有效,凡未填寫書面申請單而影響工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2、施工隊隊干在填寫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申報單后,必須落實好工作面現(xiàn)場的準備情況,將與防突無關的儀器、設備搬開;

3、防突隊在接到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申報單后,必須及時落實有關工具(如風煤鉆、電煤鉆、鉆桿等),并詳細檢查其完好情況;按時安排人員到該工作面實施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工作,不得無故影響工作。

4、實施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工作時,防突隊必須派足夠人員,嚴格按防突措施、操作規(guī)程等要求施工,不得影響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的工作。

5、防突隊必須加強對預測預報儀器的管理,認真做好儀器的使用、保護、維修和定期送檢工作,嚴禁儀器帶“病”入井進行預報和效檢,每次使用儀器后,操作人員必須及時清掃灰塵并充電,為下一次使用作準備,凡是儀器因入井前檢查不到位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或儀器帶病使用,測出假結果的將按嚴重“三違”處罰。

6、預測預報(效果檢驗)結束后,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人員應立即出井,打印出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結果,并填寫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報告單,送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審批,審批后將報告單發(fā)至有關單位、部門。

第4篇 j礦瓦斯檢查管理制度

1、每一礦井必須嚴格劃分瓦檢員巡回檢查區(qū),巡回檢查區(qū)要根據(jù)生產區(qū)域變化隨時調整。兩井(區(qū))之間聯(lián)系巷道必須掛標志牌明確界線,設有檢查牌板,由兩井(區(qū))通風段技術員和檢查員排長負責填寫。

2、各井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密碼交接班,井(區(qū))、段領導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3、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采掘地點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區(qū)外巷道和通風設施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及時填寫記錄和手冊,嚴格執(zhí)行三對口。檢查結果每班向井調度室匯報三次。

4、瓦檢員入井前必須對理研進行檢查,不完好理研嚴禁入井。

5、認真執(zhí)行三人連鎖放炮制、一炮四檢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綜采工作面必須配兩名瓦檢員。

7、瓦檢員必須攜帶一氧化碳檢定器(巖孔除外),隨時掌握一氧化碳及發(fā)火隱患變化情況。

8、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理研檢查瓦斯,并攜帶不少于3米長膠管。每班必須對斷電儀探頭校對,發(fā)現(xiàn)超差,必須向調度室匯報。

9、瓦檢員必須掌握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系統(tǒng),并且能畫出責任區(qū)域系統(tǒng)圖。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和積存必須及時處理和匯報。應主動向來檢人員匯報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及有害氣體情況。

10、瓦檢員必須有二年以上采掘經驗,并在瓦檢員崗位上實習3—6個月經考核合格后方準獨立工作。瓦檢員的任免、調動必須經礦通風科審查,安全礦長批準。瓦檢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并有考核記錄。

11、必須執(zhí)行井(區(qū))長區(qū)域瓦斯負責檢查制度。

第5篇 瓦斯治理設施檢查維修工作制度

1、對瓦斯治理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參加部門有安通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調度室,不參加者對主管科長罰款50元/次。

2、瓦斯治理設施包括:通風設施(風門、擋風墻、密閉、調節(jié)風窗等),壓風設施、避災峒室、煤墻閉子等。

3、通風設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設備:材料雜物的,對堆放單位罰款50元/次,通風隊監(jiān)管不力的,對通風隊罰款30元/次。

4、通風設施不符合標準的,對通風隊罰款2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5、風門單道或缺反向風門的,風門沒有連鎖的,流水巷道風門無反水槽的,風門過風筒,溜子皮帶無逆風裝置的,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6、風門前后5米有積水、淤泥,每處對通風隊罰款10元。

7、風門沒有說明牌,密閉前缺柵欄、警標、說明牌,檢查牌,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元。

8、壓風設施檢查嚴格按壓風自救檢查制度進行。

9、避災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雜物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元/次。

10、避災峒室內必須安裝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保證壓風自救的數(shù)量,嚴禁有雜物堆積,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災峒室的擋風墻,風門必須符合標準規(guī)定,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第6篇 通風隊瓦斯檢查員查崗處罰制度

為加強瓦斯檢查員管理,杜絕不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脫崗、漏檢、謊報瓦斯數(shù)據(jù)等現(xiàn)象發(fā)生,制定以下制度:

1、通風隊瓦斯管理由技術員負責,主要負責瓦斯檢查員的學習培訓及查崗標、瓦斯管理等事務,其他副隊長協(xié)助負責。

2、每日班前會由值班隊干強調瓦斯檢查當日安全工作重點,及時下井對瓦斯員崗位標準化操作進行檢查。

3、瓦斯員攜帶工具不全的缺少1件處罰其30分,睡崗、脫崗、三違、不按規(guī)定時間檢查瓦斯的每次處罰100分,對于違章作業(yè)并造成嚴重事故影響的瓦斯檢查員給予300分的處罰,4、不在現(xiàn)場交接班的每查出一例處罰責任人50分。

5、對于瓦斯員、分管副隊長管理責任區(qū)內瓦斯隱患問題,未檢查出來和未及時安排處理的處罰瓦斯員、分管副隊長各50分,對于知情不報的查出1次處罰100分。

6、嚴格執(zhí)行《潞寧公司瓦斯檢查管理規(guī)定》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和處罰條例。

第7篇 瓦斯檢查制度

1.瓦斯檢查點的布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應包括礦井及采區(qū)回風、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設置地點以及有人作業(yè)的其它地點。

2.隊長以上干部下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檢查沿途瓦斯情況,瓦斯超限必須及時匯報礦調度并盯在現(xiàn)場處理,干部填卡必須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況。

3.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電機車司機、流動電鉗工、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爆破工下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負責本隊組工作責任范圍內或本人工作地點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檢修中的機電設備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空間的瓦斯檢查工作。

4.采煤隊跟班付隊長(或班長)下井必須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懸掛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機司機下井必須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設置于采、掘機規(guī)定的位置上。爆破作業(yè)過程中,爆破工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并及時認真填寫記錄。瓦斯檢查員下井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負責本責任區(qū)內各地點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檢查工作,認真填寫記錄并及時匯報通風區(qū)調度。

5.各檢查人員發(fā)現(xiàn)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限后,必須立即與現(xiàn)場帶班人員取得聯(lián)系,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匯報礦調度,督促協(xié)助通風科進行處理。

6.瓦斯循環(huán)檢查制度

⑴.檢查次數(shù):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鉆場、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shù)不得少于三次,對瓦斯涌出異常的工作面可根據(jù)具體情況設專人經常檢查,對無人工作的工作面、地點及臨時停風地點柵欄處風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shù)每班不得少于一次,臨時閉處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刻熘辽贆z查一次,防火墻(密閉)外柵欄處、擋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恐苤辽贆z查一次。

⑵.循環(huán)路線:每月月初由分管瓦斯檢查的隊組負責制定所轄范圍內瓦斯、二氧化碳檢查循環(huán)路線計劃表,并且在生產中要根據(jù)采掘隊組的變化及時更改;瓦檢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檢查路線,進行正規(guī)循環(huán)檢查,不得逆著檢查路線檢查。

⑶.班中三次檢查時間規(guī)定: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業(yè)地點第一次檢查匯報在接班后的一個半小時內完成;第二次檢查匯報在班中前后一小時內完成;第三次檢查匯報在本班到點前一個小時內完成,對無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檢查,按設計循環(huán)路線進行。

⑷.無特殊情況,瓦斯檢查員不得隨意改變檢查路線以及提前或推后檢查時間。

⑸.通風科長必須每月審查一次瓦斯巡回檢查路線計劃表(月中變更也要及時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8篇 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

一、瓦撿員必須在地面先檢查,校對瓦檢器。

二、必須提前30分鐘檢查各處的瓦斯。

三、認真填寫好當班的瓦斯牌扳和記錄本。

四、對于工作面瓦斯檢查每班至少3~5 次,對于其它地點至少檢查2~3 次,對于瓦斯涌出異常地點必須專人隨時檢查瓦斯。

五、不準提前下班,必須在井下交接班,若發(fā)現(xiàn)在外面交接斑,進行懲罰。

六、對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細檢查兩次,按最高的一次作為記錄。

七、瓦檢員必須巡回檢查井下各地點,每班對工作面、密閉、水倉進行瓦斯檢查。不準空班、漏檢,并認真填瓦斯檢查班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礦長和技術員匯報。

第9篇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制度

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檢查員井下面對面交接班制度,該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井下交接班地點。配備有專職瓦斯檢查員時,采煤工作面在回風巷人口的新鮮風流處交接班,掘進工作面在局部通風機處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點由礦總工程師根據(jù)礦井的實際情況確定。

(2)瓦斯檢查員井下交接時間。交接班時間由礦總工程師根據(jù)礦井工作制度,以及人員出入井所需要的時間等因素確定。瓦斯檢查員不能提早離開檢查地點到交接班地點等候交班,應避免分工區(qū)域出現(xiàn)長時間無人檢查監(jiān)視通風瓦斯的狀況。

(3)交班內容。交接班時,交班瓦斯檢查員要交清本班如下幾個內容:

1)分工區(qū)域內的通風及通風系統(tǒng)、瓦斯、煤塵、防突、防火、放炮、局部通風和生產情況有無異常,是否需要下一班處理及應采取的措施。

2)分工區(qū)域內的各種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運行情況。是否需要維修、增加或拆除。

3)分工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各種“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的情況和需要繼續(xù)處理的內容。

4)有關領導交辦工作的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5)其他應該交清的工作內容。

(4)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對交班內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員都必須在交接班手冊(或記錄本)上簽字,記錄備查。

(5)防止“空崗”。交班時,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檢查員未到班,交班瓦斯檢查員必須請示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決定是由交班瓦斯檢查員繼續(xù)進行下一班的瓦斯檢查工作,還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檢查員,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不能中斷瓦斯檢查工作。為了防止發(fā)生“空崗”,通風部門值班領導(或班組長)在每班進班之前要詳細清點瓦斯檢查員人數(shù),發(fā)現(xiàn)缺人時必須立即采取替補等措施。

第10篇 瓦斯檢查管理和日報臺帳審查制度

1、瓦檢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煤炭行業(yè)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干好本職工作,嚴格執(zhí)行瓦檢員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

3、下井前20分鐘,對瓦檢器實行檢查,對各要害部位做到詳檢、詳查,瓦檢器準確無誤后,方可攜帶下井,對“帶病”的瓦檢器,嚴格執(zhí)行不準下井原則。

4、瓦檢人員必須對井下需要測量瓦斯的地點嚴格監(jiān)測,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機電設備、硐室、進回風等處的準確情況,每個地點,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檢查。

5、對檢測的實際數(shù)據(jù)必須按實際記入瓦檢記錄本,瓦檢記錄牌板,并按井下檢測的記錄,核對清楚后,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將記錄填入日報和臺帳,經安全生產礦長、技術員、安全員和本班瓦檢員審核完畢后,才算本班工作完成。

6、嚴格執(zhí)行“反違章作業(yè)”“反違章指揮”的宗旨,對瓦斯超限的地點有人工作時要立即撤人,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工作面瓦斯不超1%,總回風巷瓦斯不超0.75%),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瓦檢員、安全員有權停止工作地點人員的工作,待處理后方可恢復正常工作。

7、對井下需用火工產品的地點,要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查”制度,對瓦斯超限地點和支護不穩(wěn)地點有權拒絕放炮,并嚴格杜絕火工產品流失,做到無任何流失現(xiàn)象發(fā)生。

8、對檢測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的數(shù)據(jù),要公開向井下工作人員公布,不得有作何隱瞞現(xiàn)象,并認真接受安全員的監(jiān)督、檢查,并將所測數(shù)據(jù)和井下安全員較對。

9、必須做到三簽字(瓦檢員、安全生產礦長、安全員),四無誤(瓦檢記錄、瓦檢牌板、瓦檢日報、瓦檢臺帳),準確無誤的填報。

10、每7天內礦調度室集中安全生產礦長、瓦檢員、安全員、技術員對7天內的工作進行分析、總結、核對、審查,由安全員生產礦長審閱后,向法人匯報本7天內的工作情況,以便加強我礦的工作管理力度。

第11篇 礦井瓦斯檢查制度

礦井瓦斯檢查管理制度

一、瓦斯報表審批制度

第一條 瓦斯員必須按循環(huán)計劃圖認真檢查自己所管轄區(qū)域內的瓦斯情況,填寫瓦斯檢查循環(huán)報表,嚴禁空班、漏檢、假檢

第二條 瓦斯報表必須實行“五人聯(lián)鎖制”,且必須當日交回瓦斯隊,瓦斯隊長必須于班后認真審查報表,分析掌握瓦斯情況。

第三條 值班員,應將各檢查圖表匯總,于次日交調度會。

第四條 各有關領導必須進行審批簽字。

認真審核報表,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作出批示及處理意見,并嚴格執(zhí)行。

第五條 審批后的報表分送礦長、技術礦長及有關領導留存。

二、一通三防巡查制度

第一條 按規(guī)定每月1日、11日、21日進行一通三防大檢查,由通風科組織有關人員,對井下各作業(yè)場所及其它地點進行徹底檢查,對存在問題,以三定表的形式,下發(fā)到隊組,限期整改。

第二條 通風技術員,每天對井下一通三防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采取措施,并逐級上報,對蓄意破壞通風設施的人員,必須嚴肅處理。

第三條 瓦斯員每班必須對各自所管轄區(qū)域進行一通三防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報通風科及調度室。

第四條 各隊隊長是一通三防的具體執(zhí)行者、實施者,安排工作必須首先安排一通三防工作,下井檢查,應以一通三防為主,徹底杜絕事故的發(fā)生隱患。

第五條 一通三防負責人下井必須佩戴便攜式瓦檢儀,隨時檢查井下巷道的瓦斯情況以及瓦斯員的工作情況,特別是死角地點,更應重點檢查。

三、防止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管理規(guī)定

為了杜絕重大瓦斯事故,進一步強化局部瓦斯通風管理,嚴格防止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發(fā)生,特制訂“關于防止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凡是事先未批準隨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壓供電系統(tǒng)突然停電或局扇本身電氣故障以及機械故障而引起的停電停風,無論時間長短都屬于無計劃停電停風,均須登記到調度室和上報有關單位及負責人。

第二條 礦要建立以技術礦長為首的(生產、通風、機電、安監(jiān))四位一體的管理體系,建立崗位責任制,做好局部通風管理工作。

第三條 技術礦長對局部通風管理負全面責任,每月23號要開專門會議,對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及原因進行專題分析,對存在問題責成專門議題解決,提出整改措施。同時將問題內容詳細記錄,用來備查。

第四條 通風科及其通風員,應對所轄范圍的局部通風設施(包括局扇、風筒等)作為一項重要日常管理內容,妥善保護,嚴禁損壞。并要對局部通風設施所在地的環(huán)境安全管理全面負責,會同生產、機電等部門搞好局部通風管理工作。

第五條 通風科在做好瓦斯管理的同時,要監(jiān)督生產、機電等部門的局部通風管理部門工作,并對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的事故及時進行登記。(見表)

第12篇 瓦斯巡回檢查制度請示報告制度

一、瓦撿員必須在地面先檢查,校對瓦檢器。

二、必須提前30分鐘檢查各處的瓦斯。

三、認真填寫好當班的瓦斯牌扳和記錄本。

四、對于工作面瓦斯檢查每班至少3~5 次,對于其它地點至少檢查2~3 次,對于瓦斯涌出異常地點必須專人隨時檢查瓦斯。

五、不準提前下班,必須在井下交接班,若發(fā)現(xiàn)在外面交接斑,進行懲罰。

六、對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細檢查兩次,按最高的一次作為記錄。

七、瓦檢員必須巡回檢查井下各地點,每班對工作面、密閉、水倉進行瓦斯檢查。不準空班、漏檢,并認真填瓦斯檢查班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礦長和技術員匯報。

第13篇 檢查瓦斯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1、 下井前攜帶好瓦斯檢測儀、探仗、膠皮管、溫度計等其他規(guī)定儀器、用具,并仔細對所攜帶儀器進行檢查、校正。否則查出一次罰款50分。

2、瓦斯檢查員應對沿途的通風設施、防塵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處理,不匯報的查出一次罰款50分。

3、瓦斯檢查牌:不按標準吊掛或牌板臟、字跡不清的處罰責任瓦斯員30分每人。

4、每次檢查完瓦斯后,向通風部門及調度匯報所測數(shù)據(jù)及有關情況。 “牌板”、“記錄手冊”字跡必須工整清晰,否則查出一次處罰20分。

5、放炮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監(jiān)督裝藥并嚴格要求使用“水泡泥”封堵炮眼,否則處罰50分;

6、瓦斯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巷道定期沖洗情況,巷道內管路上或皮帶架上煤塵堆積厚度超過3mm必須立即向通風調度匯報,否則查出一次處罰瓦斯員50分。

第14篇 瓦斯檢查工交接班制度

1、瓦斯檢查員應在隧道口值班室交接班,不得提前離開檢查地點到交接班地點等候交接班,避免分工區(qū)域無人檢查、監(jiān)視通風、瓦斯狀況。

2、交班人員應檢查接班人員是否班前酗酒、勞保用品、瓦檢設備是否齊備,否則不予交班,同時向項目部有關領導進行匯報。

3、交接班內容:

1)分工區(qū)域內通風、瓦斯、防突、防火、局部通風及生產情況有無異常,以及需要下一班處理和采取的措施。

2)分工區(qū)域內發(fā)生的“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的情況及需要下一班繼續(xù)處理的內容。

3)分工區(qū)域內各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運轉情況,是否需要維修、增加或拆除。

4)有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4、接班人員必須做到“上一班不交清,下一班不接班”。交班后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在交接班手冊上簽字,記錄備查。

第15篇 礦井瓦斯檢查制度范本

1、瓦檢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合格,持有效證件上崗。

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檢查3次。對沒有進行生產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安裝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設專人隨時檢查。

3、井下總回、一翼回風、采區(qū)回風、井下煤倉內、處于回風流中機電設備的設置點、井下水泵房、火藥庫、絞車硐室、水倉、檢修硐室及有人工作的地點,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刻鞕z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天檢查1次。地面煤炭儲裝運系統(tǒng)的煤倉及有可能積聚瓦斯的地點要每班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各礦根據(jù)實際需要確定其它檢查地點的檢查次數(shù)。檢查內容一般為瓦斯和二氧化碳,當出現(xiàn)硫化氫等其它有害氣體時,必須增加檢查內容,檢查次數(shù)同瓦斯檢查。檢查結果由瓦檢工填寫,其他人員嚴禁隨意涂改。

4、井下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裝藥前、爆破前和爆破后進行瓦斯檢查)。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檢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和瞎炮等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

5、采煤工作面瓦斯檢查點規(guī)定;工作面回風隅角(回風巷與工作面交叉部分至采空區(qū)約2米的空間)、工作面風流(進回風巷距工作面10米內、距煤壁、頂、底板20厘米的支護范圍,一般在回風巷檢查)、工作面回風流、排瓦斯巷回風流(排瓦斯巷內距外端回風口15米處)、后刮板輸送機的機尾上部、工作面進風順槽橫貫閉墻或閉墻下風流5米范圍煤幫。

6、掘進工作面瓦斯檢查點為:工作面風流(掘進頭至風筒出口內)、工作面回風流。

7、回撤工作面瓦斯檢查點為:回撤面風流(工作面作業(yè)范圍)、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絞車硐室、工作面回風流(回風巷內距回風巷車場交岔點15米處)。

8、安裝工作面瓦斯檢查地點:工作面風流(范圍同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范圍同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回風流(距回風口15米處)、絞車硐室、工作面回風流(回風巷內距回風巷車場交岔點15米處)。

9、所有檢查瓦斯地點必須設置瓦斯檢查牌。采煤工作面風流、回風隅角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米內的回風巷中;采煤、安裝工作面進風流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米內的進風巷中;掘進工作面風流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掘進頭50米內的巷道中;安裝工作面風流、回風隅角和絞車硐室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米內的回風巷中;回撤工作面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回撤側距巷口15米處;有正規(guī)測風站的回風巷中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測風站內;其它瓦斯檢查地點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檢查地點。瓦斯檢查牌上應標明檢查地點、時間、班次、檢查人員、檢查次數(shù)、檢查內容、做到“三對口”。瓦檢工負責根據(jù)需要及時移動瓦斯檢查牌。

10、對于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進面和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回采工作面要設置至少2名專職瓦檢工進行瓦斯?jié)舛鹊臋z查。

11、礦通風部門要根據(jù)瓦斯檢查的規(guī)定制定審查瓦斯巡回檢查圖表、瓦斯巡回圖表必須明確每個瓦檢工的檢查路線、檢查地點、檢查時間、檢查次數(shù)、匯報時間等。巡回瓦檢工必須按照巡回圖表、沿檢查路線、按規(guī)定的時間檢查,在正常情況下若與圖表誤差超20min按假報瓦斯數(shù)據(jù)處理。每班檢查3次,同一地點每次檢查的相鄰間隔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包括兩個班之間)。

12、瓦檢工在入井前必須對所領儀器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保證下井瓦檢儀器的完好,并帶齊探仗、檢查手冊(巡回圖表)、記錄工具、皮管等必需物品。

13、瓦檢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交接班必須做到“手對手”、“口對口”,將當班檢查地點的“一通三防”情況和遺留問題交接清,相互填寫交接記錄,電話向通風調度匯報,通風調度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并返打電話或安裝來電顯示電話證實瓦檢工的交接地點。

14、瓦檢工在瓦斯檢查過程中出現(xiàn)特殊情況(如病、礦燈熄滅等)需要離開崗位時,必須向通風調度和值班隊干匯報,經同意后方可升井,同時值班隊干要安排好此后的瓦斯檢查工作,通風調度進行落實,并有臺帳記錄。

15、每天的瓦斯檢查結果由通風調度人員按時填寫好瓦斯日報,經通風調度負責人和通風部門主要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審核后送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等有關領導和部門,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簽字后的瓦斯日報表由通風部門整理存檔至少保存一年。

16、瓦檢工佩帶光學瓦檢儀;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隊隊長、通風部門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全監(jiān)測工、采煤機司機、綜掘機司機下井時,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檢儀,負責經過地點和作業(yè)場所的瓦斯檢查。

17、在瓦斯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時,瓦檢工有權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區(qū)域的作業(yè)或撤出作業(yè)人員,并向通風調度匯報處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yè)。

洗煤廠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18、必須編制洗煤廠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圖表,并設專職瓦檢員,三班巡回檢查煤倉口,倉內、觀察口、測位口等地點及機電設備周圍20米范圍內的瓦斯?jié)舛?并匯報通風調度站,每個小班檢查不少于3次。

19、瓦檢員使用光學瓦斯檢測儀,檢查貯煤倉內的瓦斯時,以膠皮管終端伸入煤倉口以下2米處為準,當瓦斯?jié)舛冗_到1.5%以上時,必須停止附近20米范圍內的電器設備運轉,房間和走廊內的瓦斯?jié)舛冗_到0.5%以上時,必須切斷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源(含照明電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jié)舛取?/p>

20、建立健全原煤倉及煤倉頂部、底部的瓦斯監(jiān)測工作。分別在原煤倉頂部,精煤倉頂部安設監(jiān)測主機各一臺,在原煤倉東西兩倉倉口上方的機電設備之上0.5米處,安設瓦斯傳感器兩枚,倉口上方瓦斯傳感器報警濃度為0.5%,精煤倉裝煤車間安裝瓦斯傳感器六枚,主機一臺,報警濃度為0.5%,不間斷地對洗煤廠瓦斯區(qū)域進行瓦斯監(jiān)測。

21、原煤倉頂部、底部、精煤倉頂部、裝煤車間必須采用防爆型電器設備。

22、原煤倉,精煤倉進行電氧焊時,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

⑴必須制定專項電氧焊措施,并報礦總經理(礦長)、礦總工程師批準。

⑵電氧焊前,必須填寫電氧焊聯(lián)系通知單,并與通風部門值班長取得聯(lián)系,通風部門派專職瓦檢員現(xiàn)場全過程檢查瓦斯?jié)舛茸兓闆r。

⑶電氧焊前及其過程中要始終打開房間走廊的窗戶進行通風。

⑷在原煤倉頂部或精煤倉頂部電氧焊時,必須在兩滿、兩空或一空一滿的情況下方可進行電氧焊工作,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強制排放瓦斯的措施。

⑸每次電氧焊工作時都必須采取可靠的接火措施。把煤倉口及測位口,觀察口蓋嚴,防止火星墜入煤倉引發(fā)事故,嚴禁將燃燒的棉絲等物品扔入煤倉。施工現(xiàn)場的火柴必須專人攜帶。

⑹電氧焊地點下方的煤倉在電氧焊期間必須停止裝運。

⑺電氧焊前,專職瓦檢員檢查施工地點20米范圍內,貯煤倉內等處的瓦斯?jié)舛戎挥性诓怀^0.5%時方可進行電氧焊工作。

⑻施工現(xiàn)場完畢后要派專人觀察一小時,確認無火種、無隱患存在方可離開。

24、煤倉下口蓬堵需放炮處理時,必須制定關于處理煤倉蓬堵的專項安全措施,并請示礦總工程師或副總,經同意后方可放炮,且現(xiàn)場必須有礦副值班長或隊長以上領導及保衛(wèi)部門專職火工員、安監(jiān)員、放炮員,通風部當班工長以上領導和當班皮帶組組長現(xiàn)場指揮。

25、放炮前必須風、水管到位,工作地點灑水消塵,并用足夠長的風管向煤倉嘴內吹風排放瓦斯,當瓦斯?jié)舛冉抵?%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第16篇 礦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檢查管理制度

第一條 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yè)的地點、礦井總回風巷都應納入檢查范圍。

第二條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jié)舛葯z查次數(shù)每班不少于3次。

第三條 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

第四條 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濃度應每班檢查2次,二氧化碳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二氧化碳濃度。

第五條 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應每班檢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第六條 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

第七條 瓦斯?jié)舛瘸^《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時,瓦檢員有權責令現(xiàn)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第八條 每旬對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濃度、氣體溫度檢查一次。

第九條 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刻鞕z查一次,檔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恐軝z查一次。

第十條 安全管理部分管通風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及時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生產部匯報。

第十一條 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第17篇 瓦斯檢查儀器的使用、管理、校驗制度

1、本制度中的儀器包括:光學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儀器發(fā)放范圍:全礦隊級以上下井干部、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流動電鉗工、電機車司機、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監(jiān)控工、瓦斯檢查員。

3、通風科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fā)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tǒng)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于各自區(qū)域內。

4、在使用儀器裝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儀器管理規(guī)定,調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風科負責儀器的配備、收發(fā)、充電及維護。

6、發(fā)放人員每班提前半個小時,對使用的儀器進行一次全面詳細的完好檢查,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示值,至少使用1%的標氣進行檢測,檢查儀器的電壓或電源負壓值,不完好或誤差超標儀器不得發(fā)放。使用人員領取儀器后,要檢查其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要立即更換。

7、儀器檢修人員對光學瓦斯檢查儀每半個月校驗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每7天使用校準氣樣(0.5%、1%、2%)和空氣樣進行一次調校,并做好記錄。同時做好儀器的日常檢修工作,保證儀器準確可靠,誤差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儀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儀器每年必須接受省技術質量監(jiān)督局強制檢定一次,保證儀器在強檢有效期內。

9、相關單位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本辦法儀器發(fā)放范圍的要求提供本單位應配儀器的職工名單及相關工種的變化情況,通風科按名單核發(fā)或撤回儀器領用牌,使用人員憑牌領用。

10、相關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查儀器,當班領用當班交回,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嚴禁私自調校和拆開儀器。丟失或損壞儀器要照價賠償,丟失儀器領用牌要立即到儀器收發(fā)室掛失,并交工本費由通風科補辦儀器領用牌。

11、標校儀器采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12、備用裝置的數(shù)量不小于20%,并應配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

13、儀器的報廢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細則執(zhí)行。

第18篇 瓦斯檢查工請示報告制度

(一)為加強瓦斯檢查 , 防止瓦斯事故的發(fā)生 , 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180 條“瓦斯檢查工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二)瓦斯檢查工每班要向調度室匯報瓦斯、二氧化碳及溫度等主要檢查參數(shù),低

瓦斯礦井至少報二次,高瓦斯及以上等級礦井至少三次。

(三)瓦斯檢查工在瓦斯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報告,以便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 煤礦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 0.75% 時。

2. 采區(qū)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 1% 或者二氧化碳濃度超過

1.5% 時。

3.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 1.5% 時。

4. 局部瓦斯聚積、煤與瓦斯突出預兆、自然發(fā)火征兆時。

5. 風量不足、通風設施被破壞、風流短路、風流反向等現(xiàn)象時。

6. 煤礦發(fā)生火災或其他意外事故時。

(四)瓦斯檢查工發(fā)現(xiàn)瓦斯?jié)舛瘸^《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有權責令影響范圍

內的人員停止作業(yè),撤到安全地點,并向調度室匯報。

(五)瓦斯檢查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請示報告并采取措施處理,避免了事故的發(fā)生或減少損失;有突出貢獻的,煤礦按照《安全獎懲制度》進行獎勵。

(六)瓦斯檢查工發(fā)現(xiàn)隱患后,既不請示也不報告,導致煤礦發(fā)生事故的,煤礦按照《安全獎懲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十六、瓦斯檢查工交接班制度

(一)為加強瓦斯檢查 , 杜絕空班漏檢,防止瓦斯事故的發(fā)生 , 根據(jù)《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通風專業(yè)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以

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礦通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和安全監(jiān)控等專業(yè)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交接班地點。執(zhí)行巡回檢查的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配備有專職瓦斯檢查工時,采煤工作面在上隅角處交接班;掘進工作面在掘進迎頭附近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點由總工程師根據(jù)煤礦的實際情況確定。

(三)各煤礦應根據(jù)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瓦斯檢查工井下交接班時間表。經煤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瓦斯檢查工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交接班,不得提早離開檢查地點到交接班地點等候交班。

(四)交接班時,交班瓦斯檢查工要交清如下內容:

1. 分工區(qū)域內的通風、瓦斯、防塵、防火、放炮、局部通風和生產情況有無異常,是否需要下一班處理及應采取的措施。

2. 分工區(qū)域內的各種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運行情況,是否需要維修、增加或拆除。重點交接:當班的氣體檢查情況、風筒距迎頭的距離、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傳感器的使用及數(shù)據(jù)情況等。

3. 分工區(qū)域內出現(xiàn)的“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的情況和需要繼續(xù)處理的內容。

4. 有關領導交辦工作的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五)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對交接內容了解清楚后才能接班,交接

班人員都必須在《瓦斯檢查工瓦斯檢查手冊》上簽字,記錄備查。

(六)交班時,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檢查工未到崗,交班瓦斯檢查工必須請示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決定是由交班瓦斯檢查工繼續(xù)進行下一班的瓦斯檢查工作,還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檢查工。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不能造成空班漏檢現(xiàn)象。

(七)煤礦要加強瓦斯檢查工上崗和交接班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杜絕空班漏檢和不按規(guī)定交接班現(xiàn)象。

(八)交接工具、儀表時,接班人員要查看是否完好,工具儀表完好后方可接收。

第19篇 瓦斯跨班檢查制度范本

為加強瓦檢員交接班期間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接班期間不安全隱患發(fā)生,根據(jù)《關于跟班瓦斯員、安監(jiān)員跨班次現(xiàn)場交接班的決定》棗礦便字[2005]68號文的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瓦檢員交接班制度。

1、瓦檢員交接班地點:

所有瓦檢員必須在井下瓦斯交接室內交接班。

2、瓦檢員交接內容:

⑴瓦檢員應交清所檢查地點區(qū)域采掘工作面生產狀況及其它地點的開工、復工等內容。

⑵交清所檢查地點區(qū)域內氣體、溫度、風流有無異常,通風設施是否完好,使用正常。

⑶交清瓦斯檢查點的增減及牌板完好情況。

3、接班人員必須分別在早班上午9時30分,中班下午17時30分,夜班零晨1時30分準時到隊點名,根據(jù)巡回檢查排列順序在瓦檢員鑒到記錄上填寫名字,當天要去的采區(qū)和地點,30分鐘后到達交接班地點,如無故晚下井的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超過20分鐘不下井的,視曠班處理。

4、井下交接班時間:

早班上午10時,中班下午18時,夜班零晨2時

5、所有交班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對所檢查區(qū)域內出現(xiàn)的各種情況和下班應特別注意的情況要當面交接清楚,并且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鑒字;若再出現(xiàn)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

6、瓦斯檢查的內容

(1)瓦檢員必須嚴格按照所劃分區(qū)域和地點認真檢查各掘進、回采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向通防科、礦調度請示報告。

(2)北三瓦斯異常區(qū)每班檢查三次,間隔時間2-3小時,其它地點每班檢查二次,間隔時間3-5小時。瓦斯異常區(qū)域回風隅角、架檔等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嘀辽贆z查三次。

(3)當班瓦檢員負責檢查所巡檢區(qū)域內沿途通防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礦調度室、通防調度及通風隊匯報。

(4)井下各掘進、回采工作面等施工地點的瓦斯牌板要掛在規(guī)定位置,如實把各種氣體含量寫在瓦斯檢查牌板上,并做好記錄,填寫字跡清晰、工整,一旦發(fā)現(xiàn)損壞和丟失必須匯報補齊。

(5)當班瓦檢員發(fā)現(xiàn)工作面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時,有權責令現(xiàn)場施工人員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點,并向礦、科調度、隊匯報。

(6)采區(qū)、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中每班瓦斯檢查至少1次,且每班檢查時間間隔不得小于6小時。

(7)每次放炮前必須對放炮地點、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至少進行一次瓦斯檢查。

(8)進入串聯(lián)工作面或機電峒室的風流,每班檢查2次,瓦斯異常區(qū)每班檢查3次。

(9)井下臨時停風區(qū)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每天檢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每周檢查一次。

(10)峒室及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處于回風流中)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鄼z查一次。

(11)井下溜煤眼及煤倉上、下口前后20米范圍內的風流,在施工前后及施工過程中至少各檢查一次瓦斯?jié)舛取?/p>

(12)其它地點的瓦斯檢查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瓦檢員上井后立即把瓦檢儀器交到發(fā)放室進行檢修;把瓦檢記錄手冊交到通風隊,便于填寫瓦斯日報表。

第20篇 瓦斯檢查儀器使用管理校驗制度

1、本制度中的儀器包括:光學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儀器發(fā)放范圍:全礦隊級以上下井干部、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流動電鉗工、電機車司機、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監(jiān)控工、瓦斯檢查員。

3、通風科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fā)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tǒng)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于各自區(qū)域內。

4、在使用儀器裝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儀器管理規(guī)定,調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風科負責儀器的配備、收發(fā)、充電及維護。

6、發(fā)放人員每班提前半個小時,對使用的儀器進行一次全面詳細的完好檢查,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示值,至少使用1%的標氣進行檢測,檢查儀器的電壓或電源負壓值,不完好或誤差超標儀器不得發(fā)放。使用人員領取儀器后,要檢查其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要立即更換。

7、儀器檢修人員對光學瓦斯檢查儀每半個月校驗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每7天使用校準氣樣(0.5%、1%、2%)和空氣樣進行一次調校,并做好記錄。同時做好儀器的日常檢修工作,保證儀器準確可靠,誤差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儀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儀器每年必須接受省技術質量監(jiān)督局強制檢定一次,保證儀器在強檢有效期內。

9、相關單位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本辦法儀器發(fā)放范圍的要求提供本單位應配儀器的職工名單及相關工種的變化情況,通風科按名單核發(fā)或撤回儀器領用牌,使用人員憑牌領用。

10、相關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查儀器,當班領用當班交回,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嚴禁私自調校和拆開儀器。丟失或損壞儀器要照價賠償,丟失儀器領用牌要立即到儀器收發(fā)室掛失,并交工本費由通風科補辦儀器領用牌。

11、標校儀器采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12、備用裝置的數(shù)量不小于20%,并應配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

13、儀器的報廢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細則執(zhí)行。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匯編(20篇范文)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是安全生產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日常巡檢:定期對作業(yè)區(qū)域進行瓦斯?jié)舛葯z測。2. 事故預防: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可能的瓦斯泄漏。 3. 數(shù)據(jù)記錄:詳細記錄每次檢測的結果。 4. 匯報流程:將檢測結果上報給相關部門。 5. 應急響應:制定并執(zhí)行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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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瓦斯日報制度匯編(1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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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斯日報制度是能源企業(yè)中常見的一項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類記錄:1. 瓦斯產量:記錄每日開采的瓦斯量,以便了解生產效率和資源利用率。2. 安全狀況:涵蓋瓦斯泄漏、 ...[更多]

  • 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制度規(guī)范(33篇)
  • 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制度規(guī)范(33篇)88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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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瓦斯、煤塵防治及測風制度重要性(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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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性1瓦斯檢查、匯報制度的嚴格執(zhí)行,直接關乎到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它能早期預警潛在危險,防止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生產秩序穩(wěn)定,同時也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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