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土建施工制度范本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工程質量管理:包括圖紙審查、材料檢驗、施工過程監(jiān)控等。
2. 安全生產管理:涉及安全規(guī)程、應急預案、設備檢查等。
3. 工期管理:規(guī)定工程進度計劃、節(jié)點控制及延期處理機制。
4. 人員管理:如崗位職責、培訓考核、考勤制度等。
5. 成本控制:涉及預算編制、成本核算、費用報銷流程等。
6. 環(huán)境保護與文明施工:包括廢棄物處理、噪音控制、現場清潔等。
內容是什么
這些制度內容應詳細明確,例如,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中,應明確規(guī)定施工前的圖紙會審程序,確保設計符合規(guī)范;安全生產管理應設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工期管理則需制定科學的進度計劃,并設定關鍵節(jié)點的完成標準;人員管理應規(guī)定每個工種的職責范圍,確保責任清晰;成本控制制度要細化到每一項支出,保證資金合理使用;環(huán)保措施應符合當地法規(guī),確保施工現場整潔有序。
規(guī)范
土建施工制度的制定需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法》等,同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保制度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度的執(zhí)行也需嚴格,通過定期審計和評估,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以適應工程變化。
重要性
土建施工制度是保證項目順利進行的基礎,它不僅規(guī)范了施工行為,降低了風險,也提升了工作效率。通過明確的規(guī)章制度,可以減少誤解和糾紛,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同時也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在實際操作中,良好的施工制度能為項目的成功保駕護航,是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的重要基石。
土建施工制度范本
第1篇 土建施工制度范本
一、總則
1、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落實礦業(yè)公司25號文件精神,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障公司及廣大員工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了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2、公司安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 生命至上 安全為天”的安全理念,貫徹“安全為天、預防為主、規(guī)范操作、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3、 辦公室是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jiān)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yè)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lián)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lián)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tǒng)籌、協(xié)調、監(jiān)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
特種作業(yè)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qū)等。各區(qū)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yè)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的規(guī)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fā)生電氣火災。
7、發(fā)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特種作業(yè)安全管理
1、定義
特種作業(yè)是指容易使崗位操作人員身體受到傷害,甚至對他人或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威脅的作業(yè)。
2、特種作業(yè)的范圍
電工作業(yè)、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起重機械作業(yè)、企業(yè)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yè)、壓力容器操作和制冷作業(yè)等。
3、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⑴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⑵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⑶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yè)特點需要的其它條件。
4、規(guī)定
⑴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參加當地政府有關主管單位委托的培訓機構進行的專業(yè)培訓,且考核合格,取得有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⑵ 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人員,必須按時進行復審。
⑶ 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作業(yè)前,必須辦理有關安全證、操作票,在安全措施完善落實,經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⑷ 有關部門負責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做好人員的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檢查工作。
⑸ 特種作業(yè)人員違章作業(yè)對企業(yè)財產造成損失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或處分。
四、用電安全管理
(一)電氣安全制度
1、電氣設備統(tǒng)一口徑和照明必須符合該地點的防火、防爆等級要求。
2、高層建筑物、場房及配電室等必須有避雷裝置。
3、禁止亂拉臨時電線和接臨時燈。特殊情況下,必須辦理臨時用電手續(xù)。若在禁火區(qū)則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
4、移動式的電氣設備和手提式照明燈具,均應由專人負責,并要定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場間或潮濕場所的移動電器,必須裝用三蕊軟線和三眼插頭、插座,裝接時必須仔細準確,并符合臨時用電的相關規(guī)定。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接漏電保護器。
6、所敷設的低壓線高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并設防護裝置,禁止用裸線。
7、一切電氣設備非帶電的金屬外殼、結構及電線穿線管等,必須妥善接地。
8、變、配電所房屋建筑,應“四防一通”(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動物,通風)。變、配電所不能作為休息室,不能任意堆放雜物,保持通信暢通。
9、使用手提電燈,電壓不應超過36伏特。在潮濕地方或金屬容器內,電壓不能高于12伏特。
10、在夜間或黑暗的地方工作時,應有足夠照明。所有防爆照明應保持完好。
11、電氣設備要注意防止進水、蒸汽、酸、堿等物,禁止用濕布或導電物體清掃電氣設備及線路,嚴禁在電線上涼曬衣物,嚴禁用燈泡烘烤衣服。
12、在一般情況下,禁止帶電進行檢修等作業(y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帶電工作時,必須辦理《危險工作準許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有經驗的人員操作。
13、在使用電氣動力設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開關、電機及機械設備等,各部位完好才可使用。
14、電氣設備進行修理時,應可靠切斷電源,經驗證確認無電,在斷開的開關和刀閘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等標示牌,并按規(guī)定裝設接地線、遮欄等后,才可進行修理。
15、如電氣發(fā)生著火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以防導電傷人。
16.電氣裝置拆除后,不準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必須保留電線時,應將電源切斷,并將電線頭用絕緣布包好。
17.電工必須熟知和掌握觸電急救法,做到正確救護。一般方法如下:
⑴ 搶救觸電人員時,應立即斷開電源,或用不導電的東西(如干燥的木棒、竹竿、顏料帶、干燥的衣服等)去拔開電源,切勿赤手去拉或用導電體作為急救工具。
⑵ 如觸電人在高處時,要特別注意救護。防止觸電者脫離電源后,從高空跌下摔傷。
⑶ 如果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沒有失去知覺,應使其保持安靜,并及時請醫(yī)生診治。
⑷ 如果觸電者呼吸不齊,心臟跳動微弱,甚至心跳停止、抽筋、面色蒼白,必須迅速在現場進行人工呼吸法等搶救。先救后搬,搬運途中,救護車上不可中斷搶救措施。
(二)臨時用電審批制度
1、職責
⑴ 工程部是臨時用電安全的管理部門。
⑵ 電氣部門負責審核施工單位申辦臨時用電相關手續(xù)。
⑶ 各部門負責各自責任區(qū)施工臨時用電現場安全管理。
2、規(guī)定
嚴格按照韓添冶函【2022】5號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九、 廠區(qū)動土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1、定義
動土作業(yè) :挖土、打樁、地錨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負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的作業(yè)。
2、動土作業(yè)安全要求
(1)動土作業(yè)必需辦理《動土安全作業(yè)證》,沒有《動土安全作業(yè)證》不準動土作業(yè)?!秳油涟踩鳂I(yè)證》格式見附錄。
(2)動土作業(yè)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負責人對安全措施進行現場交底,并督促落實。
(3)動土作業(yè)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護欄、蓋板和警告標志,夜間應懸掛紅燈示警;施工結束后要及時回填土,并恢復地面設施。
(4)動土作業(yè)必須按《動土安全作業(yè)證》的內容進行,對審批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5)嚴禁涂改、轉借《動土安全作業(yè)證》,不得擅自變更動土作業(yè)內容、擴大作業(yè)范圍或轉移作業(yè)地點。
(6)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xù)動土作業(yè)。
(7)動土臨近地下隱蔽設施時,應輕輕挖掘,禁止使用鐵棒、鐵鎬或抓斗等機械工具。
(8)挖掘坑、槽、井、溝等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挖掘土方應自上而下進行,不準采用挖底腳的辦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準堵塞下水道和陰井。
②在挖較深的坑、槽、井、溝時,嚴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槽、井、溝上端邊沿不準人員站立、行走。
③要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處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溝邊沿0.8米,高度不得超過1.5米。對坑、槽、井、溝邊坡或固壁支撐架應隨時檢查,特別是雨雪后和解凍時期,如發(fā)現邊坡有裂縫、松疏或支撐有折斷、走位等異常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④ 作業(yè)時應注意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保持通風良好。發(fā)現有毒有害氣體時,應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⑤ 在坑、槽、井、溝的邊緣,不能安放機械、鋪設軌道及通行車輛。如必須時,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⑥ 在拆除固壁支撐時,應從下而上進行。更換支撐時,應先裝新的,后拆舊的。
⑦ 所有人員不準在坑、槽、井、溝內休息。
(9)上下交叉作業(yè)應戴安全帽,多人同時挖土應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傷人。作業(yè)人員發(fā)現異常時,應立即撤離作業(yè)現場。
(10)在化工危險場所動土時,要與有關操作人員建立聯(lián)系,當化工生產發(fā)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質時,化工操作人員應立即通知動土作業(yè)人員停止作業(yè),迅速撤離現場。
(11)作業(yè)前必須檢查工具、現場支護是否牢固、完好,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12)動土作業(yè)涉及斷路時,必須按斷路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
3、《動土安全作業(yè)證》的管理
(1)《動土安全作業(yè)證》由安環(huán)科負責管理。
(2)動土申請單位在安環(huán)科領取《動土安全作業(yè)證》,填寫有關內容后交施工單位。
(3)施工單位接到《動土安全作業(yè)證》后,填寫《動土安全作業(yè)證》中有關內容后將《動土安全作業(yè)證》交動土申請單位。
(4)動土申請單位從施工單位收到《動土安全作業(yè)證》后,交有關水、電、汽、工藝、設備、消防、安全等部門審核,由主管安全領導審批。
(5)動土作業(yè)審批人員應到現場核對圖紙,查驗標志,檢查確認安全措施,方可簽發(fā)《動土安全作業(yè)證》。
(6)動土申請單位將辦理好的《動土安全作業(yè)證》留存后,分別安環(huán)科、申請單位、施工單位各一份。
十五、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1、為了規(guī)范化、制度化地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糾正違章作業(yè),監(jiān)督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傷事故、防止職業(yè)病危害事故、防止設備事故,確保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項目安全檢查。
第二章 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與領導
項目安全檢查每月至少開展1次,項目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專業(yè)性、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根據具體情況實施,也可將這三類安全檢查結合起來進行。施工隊伍安全巡檢每月不得少于4次。
安全檢查的內容和方案由安全領導小組根據本項目情況確定。
3、安全檢查組應由項目負責人、安全技術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工會及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成員必須責任心強、業(yè)務熟悉的人員擔任。
4、項目組織的安全檢查,其檢查結果應向項目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并發(fā)文通報下屬施工隊,同時上報公司主管部門。項目組織的安全檢查,應做好記錄,同時上報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 安全生產檢查的要求
1、安全檢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檢查表,按照表上內容逐條進行對照檢查,防止走過場(臨時突擊檢查除外)。附:檢查表。
2、安全檢查組成員應密切配合、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使安全檢查達到預期效果。
3、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發(fā)現需要整改的,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應當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臨時保障措施。同時各施工隊必須將整改情況向項目安保部作書面匯報。
4、安全檢查中如發(fā)現有嚴重危及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責令停工,并立即報告領導,及時研究,予以解決。
5、安全檢查發(fā)現違章行為時,應按有規(guī)定當場予以處罰。
6、安全檢查結束后,應督促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力的單位要重點加強處罰,直到停工整頓。
7、各施工隊要建立安全檢查檔案。
8、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研究總結,表彰先進,鞭策落后,并以此為據,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產工作。
9、受檢單位應支持配合安全檢查組的工作,如實匯報有關情況,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
第四章 安全生產檢查方案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查各施工隊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查安全意識是否增強、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隱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設施是否有效。
2、檢查時間安排:項目于每月末對各施工隊伍檢查一次;各施工隊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3、檢查人員組成:
項目: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分管安全副經理任副組長項目安保部、綜合辦公室、工程部有關負責人組成。項目安保部為安全檢查具體實施部門。
各施工隊伍:各施工隊安全領導小組由各生產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生產副職為副組長,施工隊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4、檢查的方式與方法:
(一) 檢查方式
項目的安全檢查為日常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節(jié)假日前后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日常性檢查:即經常性、普通性的檢查,項目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攪拌站的安全檢查每月至少1次;
專業(yè)檢查:針對各種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特殊場所進行檢查。
季節(jié)性檢查:根據不同季節(jié)開展檢查。
節(jié)假日前后檢查:針對節(jié)假日前后職工思想易分散而進行遵章守紀檢查。
不定期檢查:機器設備、裝置在不開工、停工、檢修中以及竣工試運轉時進行檢查。
(二)檢查方法
首先由各級領導組織布置,成立安全檢查組。項目安保部具體組織實施。
召開匯報會、座談會、調查會形式了解情況,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產中異常情況。
現場檢查。查遵章守紀,查設備運轉情況。依照公司、項目安全檢查表、班組安全檢查表對照檢查(附公司、項目安全檢查表、班組安全檢查表)。
堅持查改結合。通過檢查的手段,達到整改安全隱患的目的。
制定和建立檢查檔案。收集基本情況,掌握基本安全狀況,實現事故隱患及隱患點的動態(tài)管理,為及時消除隱患提供數據。
5、檢查出的隱患處理:
(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采取分類排隊,整改時采取相應辦法。
立即要整改的問題:凡是有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由檢查組簽發(fā)停工指令書,被檢查的單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書后立即停工討論整改方案,全力解決人力、物力、財力,促使安全隱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檢查組前來復查,經檢查組檢查合格并經批準后才能復工(附停工指令書、隱患整改通知書)。
限期整改問題:凡是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比較嚴重,不盡快解決就有可能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觀條件和困難,如購置物資設備或組織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應限期整改好。由檢查組簽發(fā)限期整改通知書。被檢查單位接到通知書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實項目、設備、材料、人力、執(zhí)行者、監(jiān)督者、保證按期完成。
口頭提出整改的問題。對于嚴重違章及一般隱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檢查組匯報檢查問題時口頭逐項提出各類各項問題,落實給責任者,限期整改。
(二)、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準”。
三定: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定措施、定時間、定負責人,落實整改。
三不準:
① 應由隊伍個人整改的不準推給隊伍負責人。
② 應由隊伍負責人整改的不準推給主管。
③ 應由施工隊整改的不準推給項目經理部。
(三)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及時搞好復查工作。
對簽發(fā)了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安全隱患,檢查部門必須組織力量逐項復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徹底或有革新者,應及時給予表揚、獎勵。凡不認真整改者,對其主要責任者給予批評,經濟處罰,性質嚴重的簽發(fā)停工令。
第2篇 土建施工制度
一、總則
1、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落實礦業(yè)公司25號文件精神,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障公司及廣大員工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了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2、公司安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 生命至上 安全為天”的安全理念,貫徹“安全為天、預防為主、規(guī)范操作、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3、 辦公室是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jiān)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yè)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lián)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lián)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tǒng)籌、協(xié)調、監(jiān)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
特種作業(yè)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qū)等。各區(qū)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yè)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的規(guī)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fā)生電氣火災。
7、發(fā)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特種作業(yè)安全管理
1、定義
特種作業(yè)是指容易使崗位操作人員身體受到傷害,甚至對他人或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威脅的作業(yè)。
2、特種作業(yè)的范圍
電工作業(yè)、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起重機械作業(yè)、企業(yè)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yè)、壓力容器操作和制冷作業(yè)等。
3、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⑴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⑵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⑶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yè)特點需要的其它條件。
4、規(guī)定
⑴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參加當地政府有關主管單位委托的培訓機構進行的專業(yè)培訓,且考核合格,取得有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⑵ 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人員,必須按時進行復審。
⑶ 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作業(yè)前,必須辦理有關安全證、操作票,在安全措施完善落實,經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⑷ 有關部門負責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做好人員的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檢查工作。
⑸ 特種作業(yè)人員違章作業(yè)對企業(yè)財產造成損失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或處分。
四、用電安全管理
(一)電氣安全制度
1、電氣設備統(tǒng)一口徑和照明必須符合該地點的防火、防爆等級要求。
2、高層建筑物、場房及配電室等必須有避雷裝置。
3、禁止亂拉臨時電線和接臨時燈。特殊情況下,必須辦理臨時用電手續(xù)。若在禁火區(qū)則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
4、移動式的電氣設備和手提式照明燈具,均應由專人負責,并要定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場間或潮濕場所的移動電器,必須裝用三蕊軟線和三眼插頭、插座,裝接時必須仔細準確,并符合臨時用電的相關規(guī)定。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接漏電保護器。
6、所敷設的低壓線高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并設防護裝置,禁止用裸線。
7、一切電氣設備非帶電的金屬外殼、結構及電線穿線管等,必須妥善接地。
8、變、配電所房屋建筑,應“四防一通”(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動物,通風)。變、配電所不能作為休息室,不能任意堆放雜物,保持通信暢通。
9、使用手提電燈,電壓不應超過36伏特。在潮濕地方或金屬容器內,電壓不能高于12伏特。
10、在夜間或黑暗的地方工作時,應有足夠照明。所有防爆照明應保持完好。
11、電氣設備要注意防止進水、蒸汽、酸、堿等物,禁止用濕布或導電物體清掃電氣設備及線路,嚴禁在電線上涼曬衣物,嚴禁用燈泡烘烤衣服。
12、在一般情況下,禁止帶電進行檢修等作業(y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帶電工作時,必須辦理《危險工作準許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有經驗的人員操作。
13、在使用電氣動力設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開關、電機及機械設備等,各部位完好才可使用。
14、電氣設備進行修理時,應可靠切斷電源,經驗證確認無電,在斷開的開關和刀閘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等標示牌,并按規(guī)定裝設接地線、遮欄等后,才可進行修理。
15、如電氣發(fā)生著火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以防導電傷人。
16.電氣裝置拆除后,不準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必須保留電線時,應將電源切斷,并將電線頭用絕緣布包好。
17.電工必須熟知和掌握觸電急救法,做到正確救護。一般方法如下:
⑴ 搶救觸電人員時,應立即斷開電源,或用不導電的東西(如干燥的木棒、竹竿、顏料帶、干燥的衣服等)去拔開電源,切勿赤手去拉或用導電體作為急救工具。
⑵ 如觸電人在高處時,要特別注意救護。防止觸電者脫離電源后,從高空跌下摔傷。
⑶ 如果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沒有失去知覺,應使其保持安靜,并及時請醫(yī)生診治。
⑷ 如果觸電者呼吸不齊,心臟跳動微弱,甚至心跳停止、抽筋、面色蒼白,必須迅速在現場進行人工呼吸法等搶救。先救后搬,搬運途中,救護車上不可中斷搶救措施。
(二)臨時用電審批制度
1、職責
⑴ 工程部是臨時用電安全的管理部門。
⑵ 電氣部門負責審核施工單位申辦臨時用電相關手續(xù)。
⑶ 各部門負責各自責任區(qū)施工臨時用電現場安全管理。
2、規(guī)定
嚴格按照韓添冶函【2015】5號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九、 廠區(qū)動土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1、定義
動土作業(yè) :挖土、打樁、地錨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負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的作業(yè)。
第3篇 土建項目其它施工過程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土建項目其它施工過程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1放線檢驗
根據技術部提交的并經有關部門審查的規(guī)劃平面圖,測量施工工程圖定位軸線是否與規(guī)劃及現場實際情況相吻合,及時辦理《施工放線記錄》。若有問題即時反饋給技術部解決。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線較為復雜的工程,應由專業(yè)測繪單位進行復線。
在正式施工之前,須通知規(guī)劃部門到現場進行規(guī)劃驗線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2驗槽檢驗
根據結構施工圖,挖至設計標高時,應通知質監(jiān)站、地勘單位、設計單位代表一起對基槽、坑進行驗槽,檢驗土質是否與地勘報告是否吻合,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形成《地基驗槽記錄》。
3土方工程
3.1總包單位進場后應對所施工區(qū)域進行方格網測量,并向甲方提交測量記錄;
3.2總包單位應配合土方施工過程中的標高及軸線放線操測;
3.3土方挖至設計標高后,由總包方負責釬探。
4樓地面分部(分項)工程
4.1基層(找平層)分項工程
4.1.1 查基層是否清理干凈,均勻密實;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應坡向地漏;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zhí)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2.3 找平層具備施工強度后,乙方應對按檢驗批驗收記錄檢查并形成記錄報甲方驗收;
4.2.4檢查面層色澤是否一致,有無翻砂、空鼓、裂縫等現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體樓地面分項工程
5.1檢查配合比及試驗報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應坡向地漏;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zhí)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5.3面層具備施工強度后,乙方應對按檢驗批驗收記錄檢查并形成記錄報甲方驗收
5.4地面色澤是否一致有無空鼓、裂縫現象;并檢查表面平整度等檢驗項目。
6屋面分部(分項)工程
6.1屋面找平層、保溫(隔熱)層分項工程:首先應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和配合比報告;找平層用坡度尺檢查坡度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是否按規(guī)定設置了排氣孔;保溫隔熱層應檢查構件合格證或試驗報告;檢查水泥砂漿面層有無脫皮、翻砂現象及平整度,分格縫寬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縫、細石砼屋面分項工程:首先應檢查產品合格證、配合比和試驗報告;用外觀目測檢查和尺量檢查油膏嵌縫是否嚴密,粘結是否牢固,有無開裂現象等,蓋縫條寬度是否達到要求;細石混凝土面層施工前應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按設計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zhí)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檢查細石混凝土層是否平整、均勻、厚度一致、有無裂縫缺陷;閉水無滲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與甲方溝通后編制專項方案;
7.2甲方對防水專項方案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7.3對管洞周邊進行處理(分兩次澆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邊留寬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內嵌油膏),對防水基層處理達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層干燥、密實、陰陽角處理成r型且為圓弧、泛水基層達到設計要求);
7.4防水基層檢查及交接(形成檢查記錄,總包單位、防水單位、甲方三方簽字認可),未按此執(zhí)行,按200-500元/次進行處罰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專項方案組織施工,先作樣板,待甲方確認后,再大面積施工,特別要注意細部施工,甲方實行旁站監(jiān)理;
7.6達到規(guī)定時間后,作閉水試驗,總包單位、防水單位、甲方共同檢查確認;
7.7保護層或面層施工后,應再次作閉水試驗檢查有無滲漏且需三方簽字確認;
7.8交房后再出現滲漏,按2000-10000元/處進行處罰,在工程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