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重要性和意義
在施工行業(yè)中,安全制度如同導航燈,引領我們規(guī)避風險,確保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它們不僅強化了我們的責任意識,也是預防事故發(fā)生的基石。安全制度的實施,能夠降低工地的事故率,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提升了企業(yè)的聲譽和穩(wěn)定性。安全,不是一種選擇,而是我們每一項工作的前提。
安全制度有哪些
施工安全兩項達標,即“安全生產達標”和“安全教育達標”。前者強調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應符合標準,后者則要求所有人員都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訓,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項嚴禁,包括“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嚴禁酒后作業(yè)”,這些都是保障工地秩序和人員安全的基本底線。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必須嚴格遵守,不可有絲毫松懈。對于兩項達標,不能只停留在紙面上,必須在實際操作中體現出來。而四項嚴禁,不僅是對個人行為的約束,更是對團隊紀律的維護。任何違反這些規(guī)定的行為,都應受到嚴肅處理,以此警醒他人,形成敬畏規(guī)則的文化氛圍。
安全制度是我們施工管理的“生命線”,它要求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學習、改進,以確保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安全無虞。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實現零事故的目標,為每一個項目、每一位工人構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施工安全兩項達標四項嚴禁五項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安全兩項達標四項嚴禁五項制度
一、“兩項達標”
1、施工人員管理達標:一線人員用工登記、施工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施工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等符合有關規(guī)定。
2、施工現場防護達標:一線人員個人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等符合有關規(guī)定。
二、“四項嚴禁”
(一)嚴禁在泥石流區(qū)、滑坡體、洪水位下等危險區(qū)域設置施工駐地。
(二)嚴禁違規(guī)進行挖孔樁作業(yè),鉆孔確有困難的不良地質區(qū),設計單位要進行專項安全設計并按設計變更規(guī)定,經批準后實施。
(三)嚴禁長大隧道無超前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措施施工。
(四)嚴禁違規(guī)立體交叉作業(yè)。
三、“五項制度”
(一)施工現場危險告知制度
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嚴格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如實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詳細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在上述場所應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在無法封閉施工的工地,還應當懸掛當日施工現場危險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會車輛。
(二)施工安全監(jiān)理制度
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監(jiān)理規(guī)范》(jt—ggio一2006),開展施工安全監(jiān)理工作,加大現場安全監(jiān)管力度。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jiān)理,編制安全生產監(jiān)理計劃,明確監(jiān)理人員的崗位職責、監(jiān)理內容和方法,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核驗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場檢查驗收記錄,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yè)加強巡視檢查,督促隱患整改。
(三)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 分項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簽字確認后實施,由專項安全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1.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
2.滑坡和高邊坡處理:
3.樁基礎、擋墻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
4.橋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構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質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打樁船作業(yè)、施工船作業(yè):
7.爆破工程:
8.大型f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橋梁的加固與拆除。
必要時,施工單位對上述所列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四)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度。
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施工單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滑模爬模、架橋機等自行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驗收合格后80日內,應當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登記。
(五)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
按照財政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聯合發(fā)布的《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2007年新立項的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取、使用情況納入監(jiān)理范疇。建設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中應當對安全生產保障措施提出明確要求。施工單位在工程投標報價中應當包含安全生產費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標價的1%,且不得作為競爭性條件。安全生產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2篇 建筑企業(y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赤腳、穿高跟鞋和拖鞋進入施工作業(yè)區(qū)。
2、施工圍擋:施工必須采用封閉圍擋,高度不得小于2.0m;城市建成區(qū)內應使用藍色或藍白相間的鋼制彩板圍擋,并砌筑基座,基座應高出地面0.2m;圍擋必須牢固,整潔美觀。施工現場須設置大門,并標有企業(yè)名稱或企業(yè)標識。市區(qū)主要干道兩側的施工現場大門必須進行亮化,鼓勵采用燈光廣告圍擋,做到靚麗美觀。
3、臨建設施:施工現場臨建房應符合牢固、整潔、環(huán)保、防火、通風、疏散等要求,推廣使用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裝配式房屋。嚴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較差的簡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磚房。
嚴禁使用鋼管搭設的簡易床和通鋪;宿舍內凈高不得低于2.6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施工現場辦公室應不小于20 m2.
4、施工場地:施工現場應清晰劃分作業(yè)區(qū)、辦公區(qū)和生活區(qū),并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主要道路必須硬化材料、構件、料具按總平面布置圖堆放整齊且標出名稱、規(guī)格、產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
5、標牌和消防要求:施工現場必須在大門口或大門兩側醒目位置懸掛六牌兩圖。
6、腳手架:在建工程基礎部分完工后應按規(guī)定搭設扣件式腳手架,連墻件、剪刀撐、斜撐必須按結構設計要求設置;
7、安全網:密目式安全平網、立網必須使用省、市登記備案產品,嚴禁購買不合格產品。腳手架及立網應超出施工層1.2m,底層設首層平網,每10m設置一道平網,作業(yè)層下端必須設平網,嚴禁使用非專用網繩捆扎。
8、施工用電:施工現場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新施工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配電箱、開關箱必須使用省登記備案產品;配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tǒng)(保護接零),必須使用五芯電纜,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現場塔機作業(yè)半徑內的臨時設施、建筑物、高低壓線路及架空線路超出安全距離必須有防護措施。
9、施工機械設備:塔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客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登記備案和檢測檢驗,嚴禁使用自制吊籃進行高處作業(yè),起重設備拆裝必須由專業(yè)拆裝隊伍進行作業(yè),要編制拆裝方案,作業(yè)前進行技術交底;
10、安全防護:認真做好四口、五臨邊安全防護。超過2.5cm的洞口必須進行防護?;由疃瘸^2 m要進行放坡或進行有效的基坑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 m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基坑臨邊必須進行防護,必要時夜間應設置警示燈。嚴禁夜間施工(當日22時至次日6時)噪聲擾民。
第3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1、基本安全教育
1.1公司安全教育實行逐級負責制,運用各種形式,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訓活動,加強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確保公司全員得到應有的安全教育,從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1.2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領導和技術、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由上級主管單位年初組織每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擴考試。
1.3公司新任命的中層領導應由安全監(jiān)察部安排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及考試。
1.4公司每年組織由總工程師負責,人事勞動部及安全監(jiān)察部配合,組織一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試。
1.5新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組織參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及制度的學習及考試。對不適宜筆試人員可采用宣講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提綱,本人簽字的辦法。
2、三級安全教育
2.1新招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任務,并建立三級教育卡。
2.2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2.2.1公司級: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和環(huán)境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典型案例、公司安全施工的情況及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章制度及一般安全防護知識。由人事勞動部負責。
2.2.2分公司(項目部)級: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作范圍內危險場所,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以及安全要求和環(huán)境健康、文明施工要求。由專職安全員負責。
2.2.3班組級:本班組、本工種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工作環(huán)境及易發(fā)生事故和危險場所,有關安全施工注意事項,施工范圍內所使用機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領,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由施工隊長負責。
2.3臨時招用的當地民工在作業(y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講解工作范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方法,宣講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和安全監(jiān)護制度,并做好安全監(jiān)護工作。
3、特種作業(yè)及其他安全教育培訓
3.1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取證后方可上崗。
3.2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型機具,必須進行適應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必要的實際操作訓練。
3.3對換崗、息崗和嚴重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人員,應重新組織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4公司職業(yè)培訓應設安全技術專業(yè)課程。必須使所有施工人員熟練掌握觸電、中毒、外傷等現場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4篇 現澆箱梁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現澆箱梁施工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組織機構制度
1.1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項目經理,副組長為項目總工程師,成員為安全工程師、施工隊長、道路工程師、結構工程師、質檢工程師、材料科長等有關人員。
1.2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整個工程安全負總責。
1.3安全工程師負責具體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2、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制度
2.1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且在有效期范圍內。
2.2項目部不得偽造、轉讓、冒用建筑施工企業(y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3安全管理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fā)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
2.4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安全管理三類人員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接受企業(yè)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項目部建立健全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提高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3.2公司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項目部與職工、施工隊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經濟承包合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要有明確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辦法。
3.3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與生產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1對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教育(一、二、三級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個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2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特殊安全教育,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進行驗審操作證。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針對性、及時性、真實性,內容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調換工作崗位時也要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
5、安全會議制度
5.1項目部每月至少召開3次安全工作小組會議,參加人員有組長、副組長和成員以及專兼職安全員,對當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問題,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問題。
5.2安全員會議: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對本單位當天的安全進行強調或總結。
5.3 參加業(yè)主、監(jiān)理組織的安全專項會議,積極落實會議要求。
6、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用保障制度
6.1安全生產專項費用按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的1.0%,以固定金額形式計入工程量清單,所計量的施工安全生產費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條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專門安全資金帳戶作為安全生產專項費用計量賬戶,用于安全生產費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產所必須資金投入由項目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4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臺帳,附安全生產投入證據。
7、安全生產責任書、合同簽訂制度
7.1 工程中標后,業(yè)主與公司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7.2公司與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7.3駐地監(jiān)理工程師辦公室與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雙方的安全責任。
7.4項目經理與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安全工程師、項目副經理、總工、各專業(yè)工程師等)。
7.5項目經理與外協隊伍(勞務外包隊、外租機械)簽訂安全協議。
8、消防安全制度
8.1項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總工任副組長,成員為安全工程師、倉庫管理員、食堂工作人員、油料保管員。建立防火責任制及重點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8.2 每月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學習消防知識。
8.3消防管理重點是油罐區(qū)、倉庫、食堂、配電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
8.4倉庫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吸煙及使用明火。
8.5電焊、氣焊作業(yè)人員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氧氣瓶、乙炔瓶間距至少5米間距,距離明火距離至少10米。氧氣瓶、乙炔瓶運輸時嚴禁摔打、滾、敲擊,減壓閥、壓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亂拉亂接電線,禁止使用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
8.7遵守燃氣安全規(guī)定,禁止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氣瓶及爐具,禁止摔、砸氣瓶不安全行為。
8.8編制消防安全設施配備計劃,安全環(huán)保員對消防設施定期檢查、驗收,確保狀態(tài)完好。
8.9建立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習,并對預案進行評審和修改。
9、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9.1勞動保護用品采購必須進行合格供方評定,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合格證。
9.2勞動保護用品采購前必須確認產品質量合格,不得采購不合格勞動保護用品。
9.3倉庫保管員必須熟悉勞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規(guī)定保管及領發(fā)勞保用品。
9.4進入作業(yè)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9.5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檢查和監(jiān)督,對超期、失效或不能繼續(xù)使用的勞保用品進行報廢。
10、設備管理和維修制度
10.1安全工程師負責機械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
10.2采購的機械設備必需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
10.3施工機械經安全工程師、機械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
10.4設備操作人員做好一日三檢,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
10.5操作人員熟悉機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規(guī)程,嚴禁使用國家淘汰、檢驗不合格的機械設備。
11、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制度
11.1開工前由安全工程師編制,同送安全部門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送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
11.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滿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術規(guī)范要求,技術上可行、安全有保證。
11.
3危險部位工程除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外,還必須編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1.4編制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防暑降溫措施;防觸電、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風、防火、防凍措施。
1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查制度
12.1根據《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危險性較大工程需要編制安全施工專項方案,由技術人員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總工程師和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由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
12.2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邊坡、大型腳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隱患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專家審核并提出審批意見,經審批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未經評審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執(zhí)行。對不執(zhí)行或擅自變更施工組織設計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違反者的有關責任。
12.3工程設計變更對施工方法、施工順序、施工機械有安全重大影響時,技術負責人對施工方案進行修改上報專家組進行重新審批。
12.4專家論證審查要求
12.4.1專家組人員不少于5人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12.4.2專家組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業(yè)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13、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3.1工程開工前嚴格執(zhí)行三項制度(安全組織設計編制與審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開工前安全驗收)。
13.2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安全工程師編制施工質量、技術、安全、環(huán)保、文明施工措施,實行三級交底制度將技術交底向各施工隊進行詳細交底。交底內容包括安全防護、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注意事項等。參與交底的人員參加交底會議并簽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簽字。
13.3施工隊、安全員、班組長必須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人員進行詳細安全技術交底。
13.4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必須進行現場監(jiān)督,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fā)現存在問題,及時補充、修改。
14、安全檢查制度
14.1安全領導小組每月綜合檢查一次,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制定糾正措施,及時進行整改、驗證。
14.2 安全員每日巡檢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提出,對影響安全的重大違章及時制止,停工整改。
14.3 接受公司、駐地辦、總監(jiān)辦、業(yè)主、上級部門的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14.4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問題有整改、有驗證。
1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5.1事故分類: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15.1.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3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事故報告
15.2.1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項目經理接到報告后,在向集團公司報告后,1小時內向__市河東區(qū)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立即向省市項目辦、駐地辦、總監(jiān)辦和__市(河東區(qū))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監(jiān)督部門報告。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力量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15.2.2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3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4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15.2.5事故報告內容
15.2.5.1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15.2.5.2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必須及時補報。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必須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必須及時補報。
15.3事故搶救
15.3.1項目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5.3.2事故發(fā)生后,項目部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5.3.3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15.4事故調查
15.4.1項目經理及安全工程師會同集團公司及項目辦、總監(jiān)辦、駐地辦及國家安全管理監(jiān)督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15.4.2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3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fā)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4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fā)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5.4.5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者,并提出處理意見,所有參加調查的人員均須在事故報告單上簽字。
15.4.6事
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15.4.7事故調查報告內容
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調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制定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措施。駐地辦、總監(jiān)辦、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對項目部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5.5 事故處理
15.5.1根據發(fā)生事故的大小,國家對項目部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罰,發(fā)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負有刑事責任。
15.5.2按照事故處理報告,對項目部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15.5.3事故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
16、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制度
16.1存在重大危險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針對可能導致事故的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坍塌等風險必須編制應急預案。
16.2應急預案編制要結合工程實際,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內容包括編制目的、應急組織、應急措施、應急響應、應急演練、應急完善等內容。
16.3應急預案編制后必須進行教育培訓,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演練,發(fā)現不適合時要及時進行完善。
17、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7.1由質監(jiān)站、項目辦、總監(jiān)辦、駐地辦、項目部檢查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監(jiān)督整改。
17.2對事故隱患實行檢查、登記、報告、整改制度。
17.3隱患整改要嚴格遵循五定原則,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負責人、定資金來源。
17.4對安全檢查都要留有齊全準確的記錄,安全隱患的責任人為問題方負責人,整改措施責任人為問題方負責人,驗證為安全工程師。
17.5對存在隱患、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整改。
17.6對不能當場整改的隱患,安全檢查人員提出整改方案?,F場負責人及時確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專人督促檢查,追蹤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必須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不出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消除,不能確保安全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18、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8.1從事電工、焊工、登高架設、起重機械操作、起重信號、爆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全部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
18.2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8.2.1年齡滿18周歲以上,無妨礙從事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種作業(yè)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專業(yè)技術及實踐經驗。
18.3特種作業(yè)人員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作業(yè)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
18.4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種作業(yè)人員嚴格執(zhí)行特種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禁違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18.5 特種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隨身攜帶證件,自覺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18.6 特種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5篇 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工程隊負責人應對本隊伍員工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zhí)行安全施工規(guī)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fā)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2班組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yè);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fā)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guī)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yè);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fā)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隊長報告。
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yè)環(huán)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qū)域內作業(yè),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fā)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
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第6篇 施工現場電氣安全技術制度
1.嚴格遵守各類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操縱規(guī)程;
2.嚴格遵守電氣安全值班負責制和交接班制;
3.嚴格遵守電氣設備、電氣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
4.嚴格遵守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
為了保證上述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必須健全相應的考核辦法和賞罰規(guī)定。
5.電工有權拒盡執(zhí)行違反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指令,有權制止違反用電安全的行為。
6.發(fā)生電氣工傷、電氣火災和電氣設備等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重傷以上的電氣事故、電氣火災和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電氣設備事故,必須在事發(fā)后4h內報局(總公司)主管部分。
第7篇 h化工廠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 則
1.1 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了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 生產部是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 施工作業(yè)的風險控制和環(huán)境保護管理
2.1 對于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每一項施工作業(yè),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huán)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huán)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
2.2 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后,上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2.3 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yè)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huán)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3.1 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
3.2 停工檢維修項目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 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布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設備、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 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后,生產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3.5 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制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后,由生產辦確認后,方可進行檢修。
3.6 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項目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huán)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并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 外委項目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guī)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產部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檢查。
3.8 對于檢修的外委施工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并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 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 裝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并按規(guī)定退出裝置區(qū),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工業(yè)衛(wèi)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3.11 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后,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余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設備、管道、系統(tǒng)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并作好明顯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 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yè)。
3.13 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干凈后,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干凈。
3.14 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設備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tǒng)連接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專人看管。
3.15 對于進入設備內部檢維修的項目,在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打開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松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 對于含油污水系統(tǒng)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qū)內的地坑、平臺及設備、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掃干凈,避免動火時發(fā)生爆炸著火。
3.17 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1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tǒng)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并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系;
3.17.2設備、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后又串進物料;
3.17.3 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fā)生爆炸、著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后,方可進行;
3.17.4凡是檢修項目,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yè)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檢修作業(yè)的環(huán)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 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嚴格執(zhí)行檢修規(guī)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
3.19 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zhí)行輕化工廠《工業(yè)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 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wèi)工作,保衛(wèi)科要 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設備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 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qū)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 裝置檢修后,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3 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并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3.24 檢修后的壓力容器、設備及管線等,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設備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調試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設備、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 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四、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4.1 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危及安全的作業(yè),有權制止并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 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jiān)督。作業(yè)不停,監(jiān)督人員不能撤離。
4.3 施工現場監(jiān)督人員一般要監(jiān)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4.3.1 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 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 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yè)票的實施情況;
4.3.4 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yè)和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情況。
4.4 現場監(jiān)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yè),再進行匯報。
4.5 對車間執(zhí)行本規(guī)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懲。
4.6 違反本規(guī)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附 則
5.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5.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 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參照。
5.4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公路施工企業(yè)安全組織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是設計并建立一種責任和權利機制以形成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的過程。安全生產組織管理的措施應該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控制、合作、信息交流、能力保證等內容。
而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了有效實施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所建立的用以規(guī)范、指導、協調各部門和各崗位人員管理和工作行為的規(guī)章體系。是保證安全管理工作正常、有效實行和運轉的依據和方法。它是生產經營單位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必須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還要和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實際緊密聯系,達到有效控制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目的。
一、安全生產組織管理的要素
1、企業(yè)內部的安全控制:
成功的安全管理需要:建立并完善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政策和組織機構,包括制定主要的安全方針、目標以及評價管理成效;計劃、測量、總結和評審安全工作,以滿足法律要求并且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風險;保證計劃的有效實施并且報告安全業(yè)績。
2、安全管理需要全員參與、合作:
管理人員認可并參與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這不僅僅是為了承擔法律上的義務,還為了實現有效的風險控制。企業(yè)全員參與安全管理,共享安全知識和經驗,達成安全管理共識,使安全成為每一個人的事情是風險控制的關鍵所在。
3、信息交流:
有效的信息交流與溝通,包括信息流入企業(yè),經過企業(yè)處理后流出企業(yè),是非常重要的。
(1)企業(yè)的信息輸入,對于制定政策和計劃、制定標準、評價和總結工作業(yè)績尤為重要。公路水運施工企業(yè)應對必須遵守的相關法律的發(fā)展、風險控制相關的技術發(fā)展以及安全管理方法方面的進展保持積極的關注。
(2)信息的內部流動,要使安全政策得到理解并有效實施,需要有效的內部交流和溝通。交流的信息包括:政策的意義和目的;政策蘊含的價值觀和信念;最高管理者對政策實施的責任;與政策執(zhí)行和業(yè)績評價相關的計劃、標準、程序和系統(tǒng);能夠保證員工廣泛參與并承擔責任的具體信息;對于個人和部門、班組工作改進的評價和意見。
(3)信息輸出,包括事故報告;階段總結;安全動態(tài)。
4、能力保證:
高層管理者應具有了解相關的法律以及管理安全工作的能力并做出適當的安排,使員工具備勝任工作,保證安全的能力。同時,考核、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能力也十分必要。
公路水運施工企業(yè)應該具備以下能力:
(1)合理的人才招聘或者更換機制,使所有員工都能夠勝任所承擔的工作,或者通過培訓獲得必要的能力,必要時還需要通過醫(yī)療檢查,評價個人健康狀況。
(2)能夠根據人員情況以及機械、材料、工序、工具或者技術的改變確認所需安全培訓的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還應能夠通過培訓保持或者促進員工的工作能力,尤其是針對新進場員工和分包單位員工的培訓。
(3)能夠提供有關培訓的效果信息,以確保培訓質量。
(4)建立和完善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包括員工日常體檢、受傷以后的復工體檢等,以保證員工的健康和工作能力。
二、公路企業(yè)如何建立安全組織機構保證體系,并能有效地發(fā)揮它的作用
1、公路施工企業(yè)如何建立安全組織機構保證體系
安全組織機構保證體系是保證生產經營單位實現安全生產的人力資源保證系統(tǒng)。在建立的過程中,既要堅持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又要保證安全管理能夠作為一個業(yè)務系統(tǒng)從上至下貫穿始終。同時,安全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既要與施工生產工作緊密聯系,又要相對獨立地實施管理,特別是應該盡量減少安全管理人員的收益與施工生產的收益之間的關系。只有這樣才有可能保證安全管理人員堅持原則,果斷采取安全預防措施。進而保證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
公路施工企業(yè)應當建立由總經理任主任,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所屬項目經理任組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以規(guī)劃和決策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委會應常設辦公室,牽頭組織、協調落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貫徹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決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檢查指導各項目經理部安全領導小組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作,處理日常工作。
項目經理部要建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主管生產、安全副經理任副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所屬工區(qū)主任或工班長任組員的安全領導小組,用以計劃和決策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專門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在本項目內,牽頭組織落實安全規(guī)章制度,貫徹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決議,檢查指導各工區(qū)、工班兼職安全員的工作,處理日常工作。
總之,公路施工企業(yè)應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設置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項目經理部應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照工程規(guī)模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目前施工企業(yè)的一般情況,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數量應保證每個合同額5000萬以下施工項目至少1名,合同額5000萬至1.5億的施工項目至少2名, 合同額1.5億以上的大型施工項目應分專業(yè)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路施工企業(yè)如何保證安全組織機構保證體系充分發(fā)揮作用
(1)主要負責人應該是一個富有愛心、正義感和責任心的人。各級行政一把手必須在嚴格律己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對待安全管理工作,選擇責任心強的人成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為其創(chuàng)造嚴格管理,安全法律、法規(guī)面前人人平等的工作環(huán)境。
(2)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量化的、目標化的工作任務,建立全面的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三、公路企業(yè)如何有效實行安全目標管理
安全目標管理是通過目標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把“以作業(yè)技術為中心”和“以人的因素為中心”兩種管理方式有機結合起來。安全目標管理是通過不斷對上一計劃期的目標達成結果的測定與評價,使各級目標責任者通過對目標達成的反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地去追求新目標以及為實現這個新目標而采取新的管理方法和技術措施。
為了有效實行安全目標管理,我們就要把安全目標管理體系的設定、目標的實施、目標成果的檢查與評價等三部分工作落實好。
1、安全目標體系的設定
(1)安全目標設定的依據
制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目標的依據有:
a)國家與上級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要求;
b)本單位的中、長期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劃;
c)工傷事故和職業(yè)病統(tǒng)計資料與數據;
d)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和勞動條件的現狀與問題;
e)本單位的經濟條件和技術條件。
(2)制定安全目標的原則
a)安全生產目標必須滿足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總目標和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市場等的要求。
b)安全目標的制定要突出重點。
c)安全目標要具備先進性和可行性。
d)安全目標要盡可能具體、量化。
e)安全目標要具有綜合性,既要保證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指標的完成,又要兼顧本單位各管理環(huán)節(jié)、部門以及每個從業(yè)人員所能接受和實現。
f)安全目標的制定要具有激勵先進的功能。
g)安全目標必須與措施之間保持對應性。
(3)安全目標設定的內容
安全目標設定的內容包括目標和保證措施兩部分。
a)安全目標是指在計劃期內完成的職業(yè)安全健康工作的成果(包括定性和定量的)。如工傷事故率、降低事故嚴重度、職業(yè)病發(fā)病率、危險部位安全防護達標率、隱患整改率、全員安全教育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等都可以作為階段目標項目。
b)所謂保證措施,是指保證目標實現的具體措施計劃和工作任務。
2、安全目標管理的實施
安全目標實施管理是指在落實保證措施計劃,促使目標實現的過程中所進行的管理活動。這是目標管理取得成效的決定性環(huán)節(jié)。目標實施的管理,主要實行以各級目標責任者的自主管理或自主控制為主,同時輔之以上級的組織、指揮、控制與協調。
3、安全目標成果的檢查與評價
檢查方式有自我檢查和上級檢查兩種。自我檢查可以隨時進行,上級檢查一般在目標完成后或者在月、季、年終,結合工作總結進行檢查。檢查要實事求是地堅持既定目標的標準,以便為后來的目標評價打下良好基礎。
一般在一個循環(huán)周期結束后,必須對目標執(zhí)行結果進行評價,使達標者更加增強信心,沒有達標者明確今后努力方向,推進安全目標管理不斷向前滾動。
第9篇 施工現場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施工現場各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員在安排分項工程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向作業(y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3、各專業(yè)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向其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前的安全技術交底。
4、安全技術交底使用范本時,應在補充交底欄內填寫有針對性的內容,按分項工程的特點進行交底,不準留有空白。
5、安全技術交底應按工程結構層次的變化反復進行。要針對每層結構的實際狀況,再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交底認簽手續(xù),由交底人簽字,由被交底班組的集體簽字認可,不準代簽和漏簽。
7、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準確填寫交底作業(yè)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術交底的認簽記錄,施工員必須及時提交給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要及時收集、整理和歸檔。
9、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認真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責。切實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體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的自我保護意識。
第10篇 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和范圍
1、本規(guī)定為了在建筑基坑支護設計與施工中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基坑邊坡穩(wěn)定、基坑周邊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設施和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適用于____標段施工深基坑施工。
二、? 引用標準
施工過程中的深基坑支護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jgj120-99);《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 定義
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過5米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huán)境較復雜的基坑(槽)。
四、 施工相關規(guī)定及要求
1、應針對土質的類別、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節(jié)、周圍環(huán)境、擬采用的施工機具來確定開挖方案。
2、開挖基坑(槽)設計深度如比鄰建筑物、構筑物的基礎深時,應采用邊坡支撐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動態(tài)觀測。
3、根據基坑的深度、土質的特性和周圍環(huán)境確定對基坑的支護方案。
4、根據選定的基坑支護方案進行設計和驗算。
5、根據所采用的開挖方案編制操作程序和規(guī)程。
6、繪制施工圖;制定回填方案。
7、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要按照《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查制度》編制專項的施工方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8、項目安質部在施工現場基坑邊沿設置安全可靠的圍擋措施,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夜晚設立紅燈警示。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即《安全標志》(gb2894-1996)。
9、在對深基坑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三十條等相關法規(guī)及規(guī)范要求組織施工,并編制出深基坑工程可能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深基坑(槽)施工安全防護管理規(guī)定:
1、基坑土方施工時不論是土方開挖還是土方回填必須根據《jgj59-99》安全檢查表要求遵守以下規(guī)定:
1.1機械挖填土
1.2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必須遵守所使用機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前必須要有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機械的各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司機要持證上崗。
1.3土方開挖的順序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或根據現場技術技術人員交底要求,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1.4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fā)出信號,配合機械挖土的人員,在坑、槽內作業(yè)時要按規(guī)定坡度順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得進入挖土作業(yè)的范圍內。
1.5裝土時,任何人不能停留在裝土車下。
1.6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時,必須注意不得使機械破壞支撐。
1.7開挖、起重機械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yè)。
2、人工開挖基(槽)坑
2.1人工挖土時,作業(yè)人員必須按施工員的要求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作業(yè)人員的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5米,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米,嚴禁掏洞和從下向上拓寬溝槽,以免發(fā)生塌方事故;
2.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溝內,以免邊坡塌方;
2.3在深坑、深井內開挖時,要保持坑、井內通風良好,并且注意對有毒氣體的檢查工作,遇有可疑情況,應該立即停止作業(yè)并且報告上級處理;
2.4開挖過程中,作業(yè)人員要隨時注意土壁的變化情況,如發(fā)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到坑上或槽上并報告施工員,待經過處理穩(wěn)妥后方可繼續(xù)進行開挖;
2.5作業(yè)人員上下溝坑應先挖好階梯或設鋼(木)爬梯,不得從上跳下或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
2.6在軟土和膨脹土地區(qū)開挖時,要有特殊的開挖方法,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指揮和布置,切勿私自作主,冒險蠻干,以免發(fā)生事故。
3、基坑(槽)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3.1挖土方應從上而下分層進行,兩人操作間距大于2.5米,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3.2開挖坑(槽)、溝深度超過1.5米時,一定要按土質和挖的深度按規(guī)定進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撐。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撐,不得施工;
3.3坑(槽)、溝邊1米內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機械。1米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過1.5米??樱ú郏?、溝與附近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危險時必須采用加固措施;
3.4挖土方不得在石頭的邊坡下或貼近未加固的危險樓房基底下進行。操作時應隨時注意上方土壤的變動情況,如有裂紋或部分塌落應及時放坡或加固;
3.5作業(yè)人員上下溝、坑(槽)應預先搭設穩(wěn)固的安全階梯,避免上下時發(fā)生墜落;
3.6開挖深度超過2米的溝、坑(槽)、邊沿處,必須設兩道1.2米高牢固的防護欄桿和懸掛危險標志,并在夜間掛紅色標志燈,任何人嚴禁在深坑(槽)、懸壁、陡坡下面休息;
3.7在雨季挖土方時,必須排水通暢,并應特別注意邊坡的穩(wěn)定。下大雨時應暫停土方施工;
3.8夜間挖土方時,應盡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擾較少和運輸道路通暢的地段、施工場地應有足夠的照明;
3.9人工挖大孔徑樁及打底樁施工前,必須制定防墜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員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3.10機械開挖后邊坡一般較陡,應用人工加以整修,達到設計要求后再進行其它作業(yè);
3.11土方施工中,施工技術人員要經常注意邊坡是否有裂縫、滑坡現象,一旦發(fā)現,應立即停止,待處理和加固好后才能進行施工。
4、臨邊防護遵守以下規(guī)定
4.1為保護基坑周邊行人及操作者的安全,基坑周邊必須設置不低于1.2米高的固定防護欄桿(水平桿不少于2道)另加一周踢腳板即可。
4.2作業(yè)人員上下溝、坑(槽)應預先搭設穩(wěn)固的安全階梯,并且設置不低于1米的扶手,兩側立面用立網封嚴下設擋腳板。
5、坑邊支護易采用的方法
5.1單排樁支護:a、排樁時可密打支護;b、排樁時可疏打在支摸澆灌砼墻板支護。
5.2鉆孔樁施工前,由施工隊長組織人員探明底下是否存在管線,如有管線必須先遷移或采取措施后方可進行施工。
5.3地下連續(xù)墻支護。
5.4水泥土墻支護(可防滲、隔滲)
5、坑邊荷載規(guī)定
5.1基坑周邊的堆載不得超過支護結構設計時所考慮的允許附加荷載,并且保證好安全距離。
5.2大型機械設備嚴禁停置于坑邊。
6、排水措施規(guī)定
6.1一般采用明排水的方法;
6.2深基坑施工必須用坑外降水法,以確保施工安全。
6.3深基礎施工在城市或城鄉(xiāng)結合部還應該注意臨近建筑物的安全嚴防造成臨近建筑物的沉降或垮塌。
7基坑支護的變形監(jiān)控
7.1基坑在開挖或挖好以后的全程必須設置專人監(jiān)控。
7.2專業(yè)監(jiān)控人員對坡加固情況,邊坡穩(wěn)定情況,周圍建筑物及市政上下水管道、道路進行變形監(jiān)測,每晝夜用儀器觀測不少于4次。
7.3施工中應經常檢查支撐的變形情況,如發(fā)現支撐有松動、變形、位移等現象,應及時采取加固措施。
7.4每一次觀測點的觀測記錄必須連續(xù),而且派專人巡視,一旦發(fā)現異常情況馬上匯報工地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立即作出應急處理方案。
六、基坑內施工相關安全規(guī)定
1、進入基坑人員必須正確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疲勞、帶病作業(yè),如發(fā)現一次給予50-100元處罰。
2、出入基坑和進洞前必須認真填寫出入登記表。
3、每個施工工班必須向安質部報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并監(jiān)督本工班人員是否按照施工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進行施工。
4、基坑和隧道內施工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元。
5、所有機械施工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指揮。
6、嚴禁從基坑上方向基坑內投擲、拋灑雜物,發(fā)現一次給予50-100元處罰。
7、嚴禁私自挪動任何安全警示標示,每發(fā)現一次給予100元處罰。
8、洞內施工用電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懸空掛設,不允許拖地或浸入水中。
9、基坑內必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管理規(guī)定》。
第11篇 大型施工機械拆裝安全管理制度
1.大型機械設備的拆裝作業(yè),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yè)隊伍和專業(yè)人員承擔,一般人員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yè)前,承接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jiān)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作業(yè),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設備,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之要求,并通過公司或勞動部門驗收后方準予使用。
第12篇 路面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切實做好施工現場交通行車安全管理,維護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防范和杜絕各類車輛在施工現場發(fā)生事故,保障中寧-中衛(wèi)高速公路施工地段的通行和施工安全,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 管理范圍
寧夏路橋中孟高速公路路面中面層中寧至中衛(wèi)段施工區(qū)域交通行車安全管理。
二 現場設置
在施工路段,項目部配合交警、路政人員在現場設置必要的封閉改道標志、減速帶、警示牌、限速標志及擺放錐形桶。在施工現場的重要地段設置交通管理指揮人員。
三 安全行車管理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車輛(含防護施工作業(yè)隊所用的交通工具)、機械駕駛人員,在高速公路通行或封閉、改道地段行駛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警、路政人員的指揮。
2、參與項目施工的車輛、機械等駕駛員必須遵守項目部制定的交通管理規(guī)章制度,遵守現場安全生產紀律。
3、根據高速公路邊通車、邊施工較為復雜的行車狀況和安全行車需要,各運輸車隊負責人要落實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學習和教育,加強駕駛員日常安全行車的監(jiān)管,落實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責任。
4、嚴禁駕駛員違章行車、嚴禁酒后駕車、嚴禁無證人員駕車、嚴禁超速行駛、嚴禁疲勞駕駛。嚴禁駕駛員赤膊、穿拖鞋上崗。
5、運輸拌合料的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時,車速不得超過80km∕h,進入攤鋪施工現場,車速不得超過30km∕h。
6、任何車輛不準隨意在路面施工現場、匝道及車輛通行地段隨意停放,防止引發(fā)事故和人員傷害。
7、進入拌合站裝運拌合料的車輛駕駛員,要服從現場負責人、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和指揮,自覺按序排隊,維護良好的的安全通行環(huán)境和秩序,不準隨意強行占道或堵塞通行進出路口。
8、運輸拌合料的車廂必須進行覆蓋,防止拌合料在運輸過程的拋撒,造成對施工現場環(huán)境或高速公路通行路段的污染。
9、現場交通協管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工作責任心,切實履行好安全管理和交通指揮職責,嚴禁擅自離崗、脫崗。
10、各運輸車隊負責人、駕駛員應主動配合項目部現場負責人、施工員、安全管理人員、交通協管員進行交通安全行車的管理和監(jiān)督。凡在檢查中發(fā)現不服從現場安全行車管理,違章行車或危及行車安全和施工安全,違反現場安全生產紀律等不良現象和行為,項目部將視違章人員情節(jié)和后果,給予所在運輸車隊或作業(yè)隊嚴厲的經濟處罰。
寧夏路橋中孟高速公路路面中面層中寧至中衛(wèi)段項目部
2023年6月28日
第13篇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5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五)
一、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公司要求,為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我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員工自覺遵照執(zhí)行: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準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
四、不準使用電爐或用電熱器燒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機吊籃上落,乘座者和開機者一并處罰。
六、禁止在 嚴禁煙火 區(qū)內吸煙。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七、一切用電必須安全接地,并通過漏電保護裝置,各種機械不得帶病工作,不準超負荷使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
八、機械設備必須專人操作,不得隨意抽人臨時操作。
九、現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各閘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準超負荷堆放各種材料,雨篷板等懸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嚴禁在高空拋落各種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樓層的雜物時,不準從樓上投擲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電動機械、器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十三、堅持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為的浪費。
十四、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
十五、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規(guī)章制度,按照作息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十六、講究衛(wèi)生勤打掃廚房、宿舍、環(huán)境、個人衛(wèi)生;維護公共衛(wèi)生,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臟水和亂倒剩菜剩飯。
十七、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涂亂畫。節(jié)約用水和用電。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檢舉揭發(fā)壞人壞事。
第14篇 施工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8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8
1、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編制依據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計劃,項目部安全保證計劃、國家有關規(guī)定。
2、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由項目部安全員編制,項目經理審批,施工員負責實施。3、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建立《專兼職安全員名冊》、《特種人員名冊》、《管理人員安全教育計劃》。制定安全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計劃,經項目經理審批后由項目部辦公室實施。4、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對新工人進行項目部級、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教育內容為:《建筑法》、《生產法》、《勞動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教育卡相關內容。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組織現場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職工日常安全教育、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職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7、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崗位合格證書持上崗證,每年還必須根據長春市有關部門安排接受安全專業(yè)技術培訓。
8、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指定部門技術和安全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復訓、年審。
9、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知識教育。
10、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使用新設備的工人,必須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準上崗作業(yè)。
11、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a、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企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
b、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huán)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得少于50學時。三級安全教育的資料要收集歸檔,職工要進行書面考試,試卷編號存檔。
12、隨著季節(jié)的變換,要根據施工季節(jié)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防凍防滑,防署防雷,防風防訊等教育。
13、隨著施工的進程,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特點,進行階段性的安全教育。
14、節(jié)假日前后,要針對思想麻痹和不穩(wěn)定,紀律松懈而易發(fā)事故的特點,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時間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特別是要堅持日常教育,搞好現場教育。
16、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根據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形勢拓展內容,要包括文明、衛(wèi)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內容。
17、要通過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事故急救知識教育,以防發(fā)生事故后,由于搶救不當,造成擴大事故的后果。
第15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1條 入廠教育:
l、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必須接受三級(公司、項目、班組)安全教育。
2、凡入廠三天以上外包工及其他人員均由分公司負責按一級安全教育內容進行教育。
3、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負責組織和教育。
(1)安全防護常識、防塵、防噪聲、墜落、物體打擊等安全知識教育及防護器材的使用,時間為2課時;
(2滅火知識教育及滅火器材使用,時間為2課時;
(3)關于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教訓等的教育,時間為2課時。
凡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者,必須到項目接受二、三級安全教育。
4、項目級安全教育由項目主管生產的副經理負責組織,項目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項目生產特點、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事故教訓、注意事項及要求等,時間為36課時。
5、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崗位安全操作法、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等,時間為24課時。
6、公司內部工作調動、崗位變動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返回崗位者,要進行項目、班組級安全教育,項目內部崗位變動,應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7、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后,憑《安全教育合格證》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方可進入生產崗位。
第2條 特殊工種教育:
1、從事電氣、腳手架、焊接、起重、現場機動車輛駕駛、等特殊工作人員,必須由各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取得作業(yè)證后,方可作業(yè)。
2、對特殊工種人員,安全部門按規(guī)定年限進行培訓復試,以專業(yè)安全技術和災害事故案例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
3、在新技術、新設備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4、發(fā)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
第3條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以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到遵章守紀,確保安全生產。
2、安全部應利用廣播、宣傳黑板報、事故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公司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活動。
4、生產設備檢修前,安全管理部門應配合有關單位進行停工、檢修和開工前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
5、對重大危險性作業(yè),在作業(yè)前,施工管理部門和安全部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yè)。
第4條 安全技術考核:
l、安全部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職工安全作業(yè)證。
2、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主管部門和安全部負責組織進行。
3、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由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安全員具體執(zhí)行。
4、凡未經安全技術考核,卻取得安全操作證者,一律不準獨立上崗操作,否則,造成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16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障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及規(guī)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定時間限期整改。
根據“三不放過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應和建設單位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調查處理原因,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技術部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總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消防技術要求。
施工現場應明顯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材料堆場、倉庫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臨時宿舍及工棚應搭建在施工工程20米以外,不準搭建在高壓線下,與火災危險較大的場所不得少于30米。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使用。
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手續(xù),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害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要求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⑴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 作業(yè)。
⑵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⑶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⑷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⑸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燒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末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⑹用可燃燒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⑺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⑻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
⑼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⑽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末采取效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1、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⑴一級動火作業(yè)如禁火區(qū)域:油箱、油罐、易燃液體的容器、各種受壓設備、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的場所等由工程處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委建方保衛(wèi)科及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⑵二級動火作業(yè)如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yè):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yè);由工程處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處防火負責人及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⑶三級動火作業(yè)如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由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程處負責人及主管人批準后,方可動火。
1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倉庫間等,每二十五平方米應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15、對在施工現場消防工作中有貢獻和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⑴自覺執(zhí)行防火規(guī)章制度和防火崗位責任制,在預防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fā)生的。
⑵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⑶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火災,避免火災發(fā)生的;
⑷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⑸對消防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效果顯著的;
⑹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1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經濟處罰、行政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⑴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
⑵違反消防法規(guī)和制度的;
⑶對存在火險隱患拒不整改的;
⑷造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⑸管理不嚴或因玩忽職守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負責人。
第17篇 施工工地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2.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操作人員停止作業(yè)離開前必須將木屑、刨花清理干凈,并2切斷電源。
4.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存完好有效。
2)氧氣、乙炔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其它危險物品和雜物。
2.倉庫周圍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礙物,保持道路暢通。
3.不準載有油污的手套動用氧氣、乙炔瓶,搬運時不得混放、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4.氧氣、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氣瓶必須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氧氣
5.倉庫必須落實有效的通風、隔熱措施,門鎖必須使用三保險鎖。
6.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物品。
2.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3.倉庫內照明燈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互相作用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資不得混放。
5.倉庫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保持道路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5)配(變)電間防火安全規(guī)定
1.配(變)電間周圍嚴禁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非工作人員不得人內。
4.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規(guī)定
1.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工作。
2.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試機、定期維修保養(yǎng),確保運轉正常。
3.消防水泵電源與施工用電分開、單獨架設專用線路和配電箱,并標明消防專用。
4.冬季應有防凍保暖措施。
5.嚴禁玩弄和損壞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規(guī)定
1.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做好記錄,確保蓄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2.水池必須有牢固的蓋板等封閉隔離設施,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3.嚴禁擅自拆除封閉隔離設施,嚴禁向蓄水池拋扔雜物、垃圾。
8)碰焊機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戴好防護眼鏡。
2.碰焊機必須搭棚,保持周圍道路通暢,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機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
4.張掛防火擋板,阻止火星四濺,并設置滅火器材。
5.作業(yè)完畢離開時必須檢查并清理現場,熄滅殘余火種,切斷電源。
9)木工園鋸防火安全制度
1. 木工園鋸使用時必須搭棚或進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嚴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 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業(yè)離開時必須將木屑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5.嚴禁使用無安全隔離措施的大功率的燈泡照明。
6.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
10)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親友探訪需住宿,須憑有效證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住宿手續(xù)后,方可住宿。
3.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住宿人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和貴重物品,人離宿舍時必須關閉電源,關閉鎖門。
5.嚴禁偷盜、打架、酗酒鬧事和以任何形式進行輸贏的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6.宿舍使用低壓電照明,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大功率燈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加熱器具和液化煤氣、
8.嚴禁躺臥在床上吸煙,不準亂扔煙蒂。
9.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10.嚴禁損壞門窗、門鎖等公用物品,嚴禁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1)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爐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人離關機。
2.油爐運行工程中嚴禁加油和調換油管、
3.必須經常檢查油爐及輔助設備的運行情況,嚴禁帶病運行。
4.油爐用油必須單獨存放,并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鍋炸食物品時,人不能離開,以防油溫過高起火。
6.電源閘刀嚴禁安裝在鍋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發(fā)生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安全情況,防止用電量超載引起火災。
8.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油爐開關、切斷電源。
9.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完好有效。
12)防火檢查制度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周項目都組織的大檢查中,及時發(fā)現隱患,要及時消除,將火苗消滅萌芽狀態(tài)。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特定的防火檢查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及時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做好整改復查。
3.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種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不同處理,還給一定的經濟處罰。
4.4檢查人員除教育外,必須時要加以嚴肅的處理。
第18篇 施工機械操作-安全防護制度
機械操作安全
第一節(jié):土方機械操作一般要求
1、啟動前應將離合器分離或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確認機械周圍無人和障礙物時,方可作業(yè)。
2、行駛中人員不得上下機械和傳遞物件;不準在陡坡上轉彎、倒車和停車;下坡不準空檔滑行。
3、停車以及坡道上熄火時,必須將車剎住,刀片、鏟斗落地。
4、鋼絲繩禁止打結使用,如有扭曲、變形、斷絲、銹蝕等應及時更換。
第二節(jié):推土機
1、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了解機械性能,構造,保養(yǎng)規(guī)程,熟悉操作方法并經發(fā)證合格取證上崗。
2、操作前必須檢查各部機件有無脫落,松動或變形。
3、夜間作業(yè)時工作場地必須有足夠的照明,機車的前后燈應完好無損。
4、機車運行中,::禁止任何人員上下機車或傳遞物件。
5、啟動機車時,應將主離合器分離,放在空檔位置。啟動時,應試驗離合器,剎車和油壓操縱系統(tǒng)是否靈活可靠。
6、推土機工作時,上下縱坡度不得超過35度,橫坡行駛的坡度不得超過10度。
7、打開熱的水箱蓋時,應帶手套以免燙傷。
8、推土機下坡時禁止駛進坡的邊緣,向坡邊推土時刀片不得推到邊緣,并在換好倒檔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車。
9、發(fā)動機運轉時,禁止在推土機下面進行任何工作,加油時禁止抽煙或接近明火,加油后應將油擦凈。
10、推土機在陡坡上行駛時禁止拐死彎,下坡時可將刀片放下觸地,倒車下行。轉彎時應觀察是否有人,下大坡時以低速檔行駛,嚴禁空檔滑行。發(fā)生故障時禁止在斜坡上進行修理。
11、數臺機械在同一工作面作業(yè)時,應保持一定距離,前后相距8米,左右相距1.5米以上。
第三節(jié):挖掘機
1、挖掘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了解本機的構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養(yǎng)規(guī)程,并經發(fā)證機關考試合格后取證上崗。
2、夜間運行需有充分的照明設備。
3、加油時禁止吸煙或接近明火,汽油著火時應用干粉滅火機或用砂、土撲滅,不得用水滅火。
4、工作前應對發(fā)動機,傳動部分,液壓部分,作業(yè)部分,制動部分,各種儀表和鋼絲繩等進行檢查,確認情況正常后方可行開始工作。
5、挖掘機工作與帶電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3米。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內,并不得在駕駛室內存放任何有礙工作的物件。
6、啟動發(fā)動機前,應將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置于空檔位置,按發(fā)動機起動程序進行起動。開動前應先發(fā)出信號,檢查各制動器動作是否靈活可靠。操作應力求平穩(wěn),準確,不得過猛,過急。
7、作業(yè)時應做到五不碰:不碰天輪,不碰保險牙,不碰覆帶板及機架,不碰緩沖木;不碰裝載車輛車廂。做到八不準:不準三條腿作業(yè),不準單邊斗牙硬啃;不準強力挖掘大塊石和硬啃固石或根底;不準用斗牙挑大塊石裝車,鏟斗未撒出掌子面不準回轉或行走,運輸車輛未停穩(wěn)不準裝車;鏟斗不準從汽車駕駛室上方越過,不準用鏟斗推動汽車。
8、鏟斗裝滿回轉時,不得采用緊急制動,以防飛料肇事,禁止?jié)M載時將鏟斗懸空,進行行走或變更動臂傾角。鏟斗應在汽車車箱上方的中間位置卸料,不得偏裝,卸料高度以鏟斗底板打開后不碰及車箱為宜?;剞D時禁止任何人上、下車,和在回轉范圍內通行及停留。
9、運轉中禁止在轉動部位注油,調整、修理或清掃,嚴禁用鏟車進行起吊作業(yè),操作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將鏟斗落地。
10、發(fā)動機發(fā)動后,禁止任何人員站在鏟斗和履帶上,嚴禁使用挖掘機的回轉作用來拉動重物和車輛。
11、上、下坡道的坡度不超過機械的爬坡能力,上、下坡道時,禁止中途變速或空檔滑行,并應有防止滑坡措施。通過松軟或沼澤地段,應預先夯實或用枕木墊好,以防陷車,通過橋涵時必須了解允許載重噸位,確認可靠后方可通行。
第四節(jié):發(fā)電機
1、發(fā)電機室應設設置砂箱和四氯化碳滅火機等防火設備。
2、發(fā)電機到配電盤和一切用電設備上的導線,必須絕緣良好,接頭牢固,并架設在絕緣支柱上,不準拖在地面上。
3、發(fā)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有絕緣防護措施。
第五節(jié):起重機
1、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荷載控制器、聯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鉗。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2、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吊車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5、起吊時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6、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7、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8、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9、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住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10、嚴禁斜吊和吊撥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1、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擋,并關門上鎖。
第19篇 斜坡道掘支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斜坡道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和作業(yè)人員對施工過程中事故隱患的辨識和處置能力,從施工工藝、設備運行和安全技術手段上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作業(y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斜坡道施工過程中的各個作業(yè)地點、作業(yè)環(huán)節(jié),空間上包括從斜坡道未形成永久路面和永久設施安裝的地點開始到各中段作業(yè)掌子面的所有路段、所有涉及到的設施,在上述空間范圍內的所有施工作業(yè)、人員通行、車輛運行等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二條.斜坡道掘進用臨時風筒一般應懸掛在巷道內側,具體可由施工組織設計確定。風筒必須采用阻燃材料,損壞時應及時修補或更換。
第三條.供風、供水、排水管應與風筒懸掛在同一側,具體可由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水泵、水箱應放置在與風筒及其他管路同一側位置,水箱、水泵放置后寬度不應超出風筒,否則應開鑿專門硐室放置水箱和水泵。
第四條.斜坡道施工用臨時高壓電纜必須使用礦井專用鋼帶鎧裝電纜,采用正規(guī)電纜掛鉤進行懸掛,掛鉤間距不大于3.0米,電纜懸掛高度要超過運渣汽車(或永久路面形成后運礦汽車的高度,兩者取高度較大值,這樣在永久安裝時不需要再重新施工高壓電纜鉤)高度150mm,電纜上不得懸掛任何物件。電纜必須懸掛綁扎牢固,防止使用過程中墜落導致事故。高壓電纜與風水管和風筒一般情況下應懸掛在同一側,高壓電纜應鋪設在最上方,與其他管路間距大于300mm。
第五條.斜坡道施工用臨時變壓器必須開鑿專用硐室安裝,硐室應該進行支護。進出變電硐室的高壓電纜和變電硐室設施的安裝由技術部門提供專門設計,施工單位按照設計安裝,安裝完畢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條.斜坡道及各中段掌子面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臨時路面采用≤220v照明電壓照明。路面臨時照明燈泡間距不大于5米,照明線路沿沒有風水管路的一幫鋪設。燈泡損壞時要及時更換。
第七條.斜坡道掘進用局部通風機必須按照在用設備的100%進行備用,通風機由施工單位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
第八條.斜坡道裝載設備必須安裝合格的尾氣凈化裝置,相關部門按照在用尾氣凈化裝置100%進行采購備用。
第九條.斜坡道排水泵根據揚程和流量由相關部門確定并購買,各種泵要求200%備用。
第十條.施工段斜坡道臨時路面要求采用大理巖碎石路面,在向前施工不超過30米時,車間必須平整路面并鋪設大理巖碎石。掘進單位要設置專人對路面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掌子面附近路面要保持基本平整,保證裝載和運輸車輛能夠安全正常通行。
第十一條.在施工段斜坡道人員集中作業(yè)期間,禁止任何車輛通行,在作業(yè)人員安全撤離后,各種車輛才能夠開始正常通行。
第十二條.在斜坡道汽車運渣或有其他車輛通行時間內,應該盡量控制和減少施工段斜坡道人員作業(yè),如確因工作需要作業(yè)時,人員和車輛必須遵守下屬規(guī)定:
人員遇見車輛時必須打開手電筒,向來車方向晃動手電照射(但不得照射駕駛員),示意司機斜坡道內有人員作業(yè)。附近無躲避硐室的人員要迅速躲到巷道內側(有風筒的一側)寬敞的地方,附近有躲避硐室的,人員要迅速進入躲避硐室內。
車輛遇見作業(yè)人員時,必須鳴喇叭示意作業(yè)人員附近有車輛通行,并將速度降至不大于5公里/小時,在確認作業(yè)人員已經意識到有車輛通行并且已躲避好,現場有足夠的安全間隙允許車輛安全通過時,方可行駛通過作業(yè)人員停留位置,否則應該停車讓作業(yè)人員先躲避。斜坡道車輛行駛中遇有人員,必須使用近光燈。
第十三條.駕駛員在斜坡道停車和起步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技術操作規(guī)程,換擋迅速,操縱加速踏板、駐車制動器和離合器踏板的動作要準確協調,防止車輛后溜和操作失控。不能夠在重車上坡條件下完成上述操作的駕駛員不得在斜坡道駕駛車輛。
第十四條.各種車輛轉彎時必須鳴喇叭,行駛速度不大于5公里/小時。車輛在臨時路面直道運行時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時。
第十五條.運渣車的裝渣量不得超過車輛額定載重量,裝渣車額定載重量應該在駕駛室一側標明。掘進單位和運渣單位根據額定載重量和巖石變化情況確定每車裝載鏟斗數,嚴格控制車輛超載。運渣單位不定期到地磅站核定實際載重量,發(fā)現超載及時通知掘進單位調整裝渣鏟斗數。
第十六條.斜坡道使用裝載機臨時裝載轉運物件、設備時,要嚴格核定物件或設備的重量,不得超過裝載機額定裝載重量。在作業(yè)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進行指揮和協調,其余無關人員撤離現場。
第十七條.裝渣作業(yè)時,裝渣作業(yè)車輛(包括汽車掉頭、倒車等作業(yè))能夠到達的巷道范圍內禁止任何人員停留,所有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點。如因工作需要確需人員停留在裝渣作業(yè)地點附近待命的,人員必須停留在專用躲避硐室內,只有停止裝渣作業(yè)后,人員才能夠走出躲避硐室開始工作。裝渣作業(yè)開始后,人員必須再回到躲避硐室內。
第十八條.裝渣作業(yè)時,作業(yè)地點及附近區(qū)域必須保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九條.人員、設備等進入掌子面作業(yè)前,必須先將浮石檢撬干凈。裝渣作業(yè)過程中逐漸露出的巷道頂板、兩側幫和正面,應該在裝渣作業(yè)進行到一定程度時,由裝載機司機報告值班隊長,值班隊長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適時清理和檢撬浮石。
第二十條.汽車起步時,司機必須觀察巷道前方、側面及后方情況,確認安全后,才能夠掛檔起步。
第二十一條.汽車掉頭或倒車時,司機必須下車觀察巷道前方、側面及后方情況,如附近有人員通行、停留或者有障礙物,必須首先將現場人員撤離,障礙物清除,在確認安全后,才能夠上車啟動車輛開始掉頭或倒車。
第二十二條.裝載機需要在岔口掉頭時,必須首先確認與巷道兩幫以及與其他車輛和巷道設施的安全距離,確認安全后,才能夠上車啟動裝載機開始掉頭或倒車。
第二十三條.未經過允許,除施工作業(yè)以外的其他閑雜車輛禁止進入斜坡道。
第二十四條.施工段斜坡道拉渣車司機必須注意其他拉渣車輛運行情況,選擇合適位置錯車或停車等候,原則上空車讓重車。斜坡道運行車輛車距保持40m-50m、平巷車距保持20m-30m,運渣單位嚴格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放炮時,所有作業(yè)人員必須撤至不受炮煙、空氣沖擊波和個別飛石影響的安全位置,放炮時和炮響后均應設置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放炮通風良好后人員才能夠進入工作面,通風時間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最少不得少于15分鐘。
第二十六條.斜坡道所有作業(yè)人員進入斜坡道后,應該戴好防塵口罩。
第二十七條.斜坡道的支護形式和參數由施工單位書面通知技術部門??紤]到斜坡道斷面大,巖石整體穩(wěn)固性差,必須采用短掘短支施工工藝,一般情況下禁止裸巷向前掘進。個別地段在巖石為整體性較好的大理巖時或垂直走向的鈣質片巖地段時,裸巷長度亦不應超過3炮的掘進長度。
第二十八條.掌子面多人同時鑿巖作業(yè)時,鉆機距離不得小于 1000mm,開孔或拔鉆桿時,相鄰鉆機必須停止鑿巖。鉆鑿作業(yè)過程中任何人員不得站在鉆機前面。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不得招用聽力、視力下降明顯的人員,以及有癲癇病、精神分裂癥、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糖尿病和暈眩癥狀等不能夠從事井下作業(yè)的人員,發(fā)現異常時不得安排懷疑有上述疾病的人員進入斜坡道作業(yè),并且立即安排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第三十條.施工段斜坡道應該設置“前方岔口減速慢行”、“前方彎道減速慢行”、“鳴笛”、“前方車場注意停車讓行”、5公里和10公里限速標志、等各種警示標牌和標志,各種警示標志由安全部門負責設計和安排有關單位制作,施工單位負責安裝、清洗、維護。
第三十一條.有關斜坡道施工用無軌設備的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執(zhí)行《斜坡道無軌設備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管理規(guī)定 》。
第三十二條.相關單位未對本單位職工進行有效的制度學習和教育以及未實施有效監(jiān)督或對制度條款不執(zhí)行導致事故的,要對單位領導參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并對事故承擔相關責任。相關人員未執(zhí)行本制度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要及時制止并參照《鐵山礦安全生產違規(guī)處罰裁量標準》進行處罰,導致事故的,要對事故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規(guī)定未盡事宜,執(zhí)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其他有關國家、行業(yè)的標準和規(guī)范以及鐵山礦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等。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的修訂和完善由安全環(huán)??曝撠?解釋權歸安全環(huán)保科。
鐵山礦
2023年2月1日
第20篇 升降機安全管理制度施工
1)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證書的專業(yè)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2)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并應有排水設施。
3)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wěn)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4)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
5)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臂距離,導軌架兩附臂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臂點高度均不得起過出廠規(guī)定。
6)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動要求,箱內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保護裝置,升降機所有電氣裝置均應執(zhí)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第3.1和第3.4節(jié)的規(guī)定。
7)升降機梯籠周圍2.5m范圍內應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8)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臂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鑒定后,方可投入運行。
9)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除調整時或每用滿一年后,均應由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
10)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當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米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米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fā)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11)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①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現象;②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③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④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12)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
13)當升降機運行中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在運行中發(fā)現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14)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其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凍結時,必須停止運轉,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15)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16)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出,使梯籠緩慢地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額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操縱。
17)作業(yè)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拔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