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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中心小學的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事故報告機制:明確各類安全事故的上報流程,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
2. 責任追究制度:界定事故責任,對疏忽職守的行為進行追責。
3. 應急響應預案:預先制定應對各種安全事故的措施,以便迅速有效地處理。
4. 事故調查程序:規(guī)范事故調查的步驟和方法,保證調查的公正性。
5. 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內容是什么
1. 報告機制: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安全負責人匯報,再由安全負責人向校領導和相關部門通報。報告應詳細描述事故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及損失情況。
2. 責任追究:根據事故原因和責任人的行為,學校將采取警告、記過、解聘等處罰措施,以警示他人。
3. 應急響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疏散、救援,并聯(lián)系醫(yī)療、消防等部門協(xié)助處理。
4. 事故調查:由專門小組進行,收集證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
5. 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動,包括安全規(guī)則講解、模擬演練等,確保師生了解并遵守安全規(guī)定。
注意事項
1. 保持通訊暢通,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地傳達。
2. 事故處理過程中要以人為本,優(yōu)先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
3. 調查結果要公正公開,不得隱瞞或篡改事實。
4. 安全教育需注重實效,避免形式主義,確保師生真正掌握安全知識。
5. 制度執(zhí)行過程中要定期評估和修訂,以適應學校安全環(huán)境的變化。
在實施這些制度時,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注重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huán)境。
中心小學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心小學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中心小學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一、學校建立健全各類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一旦發(fā)生突發(fā)事件,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發(fā)生后,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學校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三、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按規(guī)定程序上報教育局和相關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四、學校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的一日(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fā)生、處理情況報告校委會。
學校發(fā)生師生傷亡、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害社會安定、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告校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小時內向校委會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校委會寫出書面報告。
五、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1、火災事故。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撥打急救電話“120” ,向衛(wèi)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傷害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分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
六、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涉案人員的基本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fā)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第2篇 中心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學生證、工作證、聽課證或者學校頒發(fā)的其他進入學校的證章、證件。未持有規(guī)定的證章、證件的人員進入學校應當向門衛(wèi)登記,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校。
二、在校園內,對沒有證件又需查詢或可疑人員,師生員工或督察人員都有權查詢,被查人員須接受查詢,如實講清情況。
三、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欄桿、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嚴禁用氣槍獵物,嚴禁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偷竊、流氓、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四、未經校領導和保衛(wèi)部門同意,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
五、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諸如:門衛(wèi)驗證、會客登記、安全用電、用火、用氣、危險物品管理、車輛管理等;愛護公私財物。
六、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fā)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嚴禁張貼、散發(fā)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嚴禁在宣傳布告欄內亂寫,嚴禁張貼大、小字報。違者要嚴肅查處。
七、新聞記者進入學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在通知學校有關機構經同意后,方可進入學校采訪。
八、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
九、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yè)務訓練等活動。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演、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規(guī)、規(guī)章,不得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十、師生員工組織社會團體,應當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成立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應當在成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校有關機構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和校內報刊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貫徹我國的教育方針和遵守學校的制度,接受學校的管理,不得進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十一、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_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嚴禁在實驗室及辦公場所舉辦文娛活動。
十二、夜間超過二十三時進出校門者,必須憑證件登記備查。
十三、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
十四、巡邏值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大膽處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保衛(wèi)科和分管校長匯報,并做好巡邏執(zhí)勤記錄。
十五、各教學樓及學生公寓樓,應明確安全責任人員,安全責任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做好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四防”檢查,發(fā)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六、在校內失竊者,應及時向保衛(wèi)科報告,拾物者應將拾到物品及時交保衛(wèi)處處理。
十七、違反以上各條之一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對維護學校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第3篇 中心小學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安全檢查規(guī)范化、高度化,充分發(fā)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到實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有情況早發(fā)現、早解決。
一、檢查項目:
1、校舍的門窗、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廁所、圍墻、大門是否有隱患。
2、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3、學校用水,電路、電器設備、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4、學校運動場地、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5、對教學樓和宿舍樓的樓梯、走廊、防護欄進行安全排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
6、學校每星期都要對學校廚房的食品和小賣部出售的食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fā)現存在問題立即整改,并作出相應的處罰。
7、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發(fā)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二、相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飲用水、用電及消防、體育場地和器材、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2、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教育辦公室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3.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員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人員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4、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fā)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8.發(fā)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jié)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大港中心小學網站安全管理制度
港大中心小學網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網的安全運行和所有網絡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管理中心負責。
二、除網絡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三、校園網對外發(fā)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fā)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網絡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四、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五、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fā)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fā)了《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六、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lián)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七、校園網的系統(tǒng)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八、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jié)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九、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于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技術規(guī)范。合理對系統(tǒng)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tǒng)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范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十、服務器系統(tǒng)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日志、網絡運行日志、用戶使用日志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tǒng)嚴禁使用匿名轉發(fā)功能。
第5篇 中心小學科學實驗室安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管理員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設備,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切實注意安全;發(fā)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jié)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設備,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堿等有害溶液倒入桶中。
8、實驗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教師檢查驗收后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衛(wèi)生,實驗課后,值日人員要負責清潔。
二、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均應建帳建卡,設專人負責,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設備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購設備必須履行驗收手續(xù),驗收合格后方得建帳。
3、新進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
4、所有設備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設備的安全,維護與保養(yǎng)負責。
5、實驗室的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6、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平時進行小保養(yǎng),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yǎng),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yǎng)。
7、設備發(fā)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設備完好率。
8、精密貴重儀器發(fā)生故障,需專人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動手修理。
9、精密貴重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主管人員批準。
10、凡人為造成設備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設備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第6篇 中心小學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學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關系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wěn)定,關系到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激勵我校全體領導、教職工加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人人都主動關心安全,個個都自覺重視安全,明確安全事故責任劃分,獎懲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應將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全面抓好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2、各部門、各教研組負責人也是不同層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每學年與第一責任人簽訂一次“責任書”,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工作、活動過程中的監(jiān)管,出現一般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出現重大事故或造成較大影響,實行一票否決,同時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識。要求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特別是對學生的上下學、課間活動、_、放學、防性侵、防火防電、防溺水等“防八災一滲透”提出具體的要求,加強學生的生活教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管理。學校與班主任每學年簽訂一次“責任書”。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學生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的責任,其班級取消評比文明班、先進集體等資格,并與班主任學期考核獎掛鉤。
5、全體領導、教師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義務和職責。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照職責范圍,定時檢查及時處理事故的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學生攜帶對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彈弓、尖銳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發(fā)生學生打架斗毆現象,目擊領導、教職工(含聘用人員)有責任進行教育、制止。若目擊者不理不問,造成一定后果,經查實,相關目擊者師德考核分為零分,同時與其評先選優(yōu)、評職晉級、績效獎勵掛鉤。
7、凡出現存在對學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會造成群體傷害事故,帶來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的隱患,目擊者或知情者,應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學校按可能發(fā)生的損失大小給予有功目擊人或知情者量化獎勵3分、2分、1分。
8、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教師教育學生方式簡單、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釀成不良后果的,將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同時與其評職晉級、績效獎勵掛鉤。嚴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教職工(含聘用人員)在工作中要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如果違規(guī)操作,擅自蠻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負責,學校還要追究其賠償責任,并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黃泥塘鎮(zhèn)第二小學
第7篇 中心小學安全隱患矛盾糾紛排查制度
為堅持“安全為首要、排查為關鍵、穩(wěn)定為目標”的安全工作原則,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學校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制度:
一、學校要加強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領導,組織學校各層次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細致的管理人員成立排查小組,確保排查效果。
二、學校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實行月查月報制度,每月組織全方位排查,排查結果提交學校領導,發(fā)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
三、安全隱患排查要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園內外無遺漏”。
一查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包括校舍狀況、實驗教學設施、消防設施、體育設施、水電設施、學校車輛等。二查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素質。三查學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四查學校食堂。五查學校周邊治安秩序。六查安全制度建設。
矛盾糾紛排查要做到“內外兼治,上下并查;事無俱細,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層面全方位排查。二是關注重點人群,建立“學困生”檔案。三是落實幫扶人員。四是確保糾紛徹底解決。
第8篇 中心小學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中心小學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切實做好我鄉(xiāng)的安全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網絡式報告制度。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政教、教務、總務主任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各年級組、班主任、全體保安為組員的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設立衛(wèi)生員1人,安全協(xié)管員3人以上。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小組,學校安全小組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立即如實報告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2、設立門衛(wèi)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wèi)必須上報校辦。學校成立治安小組,按照輪流表協(xié)助門衛(wèi)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3、每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并對本班學生進行晨檢,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4、嚴格規(guī)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教務處、政教處批準,方可出入。
5、學校安排有行政值周、行政值日及分塊管理教師,處理并記錄值日期間的偶發(fā)事件,特殊情況向校長或公安機關報告。
6、學校每天安排保安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lián)系。
7、夜班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廚房及其它重要場所,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落鎖,以防壞人入內,本校學生亦應按規(guī)定出入。
8、上課時間不會客。發(fā)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fā)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領導報告。
9、各班級要經常利用班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wèi)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班級內、校內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班主任、值周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班主任、值日老師負責登記并處理。
z市中心小學
第9篇 細巷中心小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小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yǎng)學生節(jié)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氣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3、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4、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5、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安全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6、加強對學生進行節(jié)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氣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7、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8、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9、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huán)境、保護水源、節(jié)約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避免給集體、國家經濟造成損失,給個人生命帶來危險。
10、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存儲,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11、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供水裝置應定期清洗,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wèi)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為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wèi)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fā)生。
12、有專業(yè)人員負責管理學校用電安全工作,經常對學校電路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13、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14.全體師生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fā)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15、讓學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16、發(fā)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
第10篇 中心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制度
根據《關于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 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儀器室管理,儀器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 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guī)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fā)生。
3.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 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6. 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中心小學
第11篇 鎮(zhèn)中心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泥城鎮(zhèn)中心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 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 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 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
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 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墻、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
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游戲
。
⑸ 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 要注意交通安全,通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
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
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 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jiān)護,不得結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
水庫游泳。
③ 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 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 組織學生春游、秋游活動,縣內要報告鎮(zhèn)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
不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 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后進行兩次檢查,發(fā)現問
題,及時維修。
⑺ 堅持門衛(wèi)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wèi)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
來訪登記制度。
⑻ 嚴格執(zhí)行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后工
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 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
第12篇 中心小學交通安全制度
一、嚴格遵守學校的交通安全規(guī)章制度,認真學習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常識。
二、上學、放學不乘坐黑車。
三、乘坐車輛時,不準隨意在馬路上攔車,不準將頭、手伸出車外,不向車外亂拋垃圾。
四、未滿12周歲的小朋友,不準在馬路上騎自行車。騎自行車時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閑談、雙手離把、突然猛拐、騎快車、“英雄”車,嚴禁騎自行車帶人。騎自行車不進入機動車道或在非機動車道上逆向行駛。
五、過馬路時,必須走人行橫道線,不得隨意橫穿馬路。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鬧。
六、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必須遵守交通信號規(guī)定,做到“紅燈停、綠燈行”,不闖紅燈,以確保自身安全。
第13篇 細巷中心小學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市教育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各項安全消防責任制,以防火災為重點,全校師生總動員,集中力量,為減少各類災害和人身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國家和人發(fā)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努力創(chuàng)造師生工作學習的良好環(huán)境,特作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1、大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種形式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如大會、小會、晨會、班會、隊會、廣播、板報、文藝等,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
2、進行安全工作的組織落實,以便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核心的安全領導小組,各年級班組,以班主任為核心成立自治的安全小組,形成自上而下,安全教育網絡。。
3、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
4、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5、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6、辦公室、教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7、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8、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留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9、電腦室、電教室、儀器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10、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厲處理。
11、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2、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學校教師要把握液化氣的正確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 確保安全。
14、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
15、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6、學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第14篇 中心小學學校安全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中心小學學校安全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鄉(xiāng)管理中心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學校消防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于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各校校長、幼兒園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學校門衛(wèi)要忠于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對于老弱病殘和不負責任的門衛(wèi)學校不得錄用,村派的門衛(wèi)屬上述情況者,學校(幼兒園)要向村寫出書面報告,否則校長(園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四、保安(門衛(wèi))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五、??倓仗幰撠煓z查全校的門窗、標志牌和其他財產,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對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付責任。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六、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七、各校(園)要認真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嚴格監(jiān)督檢查學校的食堂衛(wèi)生和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食堂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wèi)生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檢查,從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食堂是否符合衛(wèi)生標準,從業(yè)人員是否符合衛(wèi)生要求等每個環(huán)節(jié)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對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食堂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范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要定期查體,上崗時要佩帶健康卡。對于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z市中心小學
第15篇 中心小學食堂安全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堂的防火、防毒、防盜“三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食堂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學校決定對食堂實行“三防”工作目標管理。學校后勤為學校實施對食堂“三防”工作的監(jiān)督職能部門。
第一條“三防”是做好后勤服務的第一前提。食堂必須以學生飲食安全極端負責的態(tài)度,以“三防”責任重于泰山并壓倒一切的原則,切實做好“三防”安全工作。食堂的“三防”工作務必先于一切工作進行,食堂一切運營只能在“三防”工作完備之后方可計劃、部署和開展。食堂要在做好此項工作的同時,應主動接受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第二條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衛(wèi)生部令第14號公布的《學校食堂與集體用餐管理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學校總務處下發(fā)《關于對水源、蔬菜安檢殘留農藥情況測試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和制度,規(guī)范和做好食堂“三防”工作。
第三條必須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層級負責制。食堂的負責人和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食堂“三防”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堂工作人員及服務人員為具體責任人。
第四條必須建立健全“三防”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并上墻公示;結合本食堂實際制定出“三防”安全工作的規(guī)范程序和實施細則,明確責任,層層落實。與此同時,食堂要強化“三防”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三防”意識,做到人人高度重視“三防”并切實做好工作。
第五條責任目標
一、防火目標
1、保證做到按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材。
2、保證做到員工熟悉消防知識,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3、保證做到食堂若要改變原來電源輸送線路,或要新增電源輸送線路,必須報告上級部門的審批后方可改變或新增;保證做到對食堂老化的電線、開關等用電設施,以及超負荷用電等情況要及時報告后勤。
6、保證做到食堂盛裝油的貯備器、爐頭的油路開關必須安全可靠。
7、保證做到食堂使用的液化氣罐必須在安全使用期內;液化氣管、特別是中壓爐的液化氣管均必須使用優(yōu)質管;保證做到與液化氣罐、爐頭相連接的液化氣管的接頭牢固可靠。
8、保證做到在下班時,食堂的所有“水、電、氣、油”的開關全部關好。
9、保證做到一旦出現小火患,要確保做到能及時撲滅。
10、保證做到一旦出現火災情況,要確保做到不造成人身的傷亡事故。
二、防毒目標
1、保證做到食堂內外環(huán)境的清潔衛(wèi)生。
2、保證做到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
3、保證做到對所購進的食品、餐飲和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監(jiān)督。
4、保證做到生產間、銷售間禁止外人進入;并做到有關部門及領導即使檢查工作,若沒有本學校老師陪同的禁止進入。
5、保證做到不出現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fā)生。
三、防盜目標
1、保證做到每天對食堂的設施、設備、用具認真檢查。
2、保證做到下班時關好門、窗,門上鎖。
第六條匯報制度
一旦出現“三防”事故,保證做到: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遇重、特大事件,可迅速越級上報。
第七條責任追究
一、對不嚴格貫徹落實“三防”工作、對“三防”工作執(zhí)行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食堂責任人嚴肅處理;對“三防”工作思想麻痹、心存僥幸、弄虛作假的當事人和具體責任人,雖不出現事故,一經發(fā)現仍要通報批評。
二、對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事故者,將從重從嚴處理,并一律追究其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同時,將責任追究的關口前移,堅決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的領導責任。
第16篇 中心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關于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 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儀器室管理,儀器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 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guī)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fā)生。
3.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 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6. 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中心小學
第17篇 中心小學學生實驗安全制度
1、實驗、實訓場室要有使用管理制度,而且掛在顯眼的地方。
2、教師要嚴格遵守實驗課的安全常規(guī),嚴格按照各種實驗操作規(guī)程。
3、不管做任何實驗,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各實驗操作規(guī)程,在老師指導下進行,不要自作聰明、自以為是。
4、如確需做帶危險性的實驗,必須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5、需在微機房上課時,由任課教師組織好學生,負責學生的安全,學生上課期間必須聽從老師的指揮、安排,不得擅自離開、早退,任課老師要定期檢查功能室的安全防火設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設施。并要對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做好檢查。
6、學生按要求在指定的座位上課,學生及教師均要認真填寫實驗登記表。
第18篇 中心小學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
1、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與安全有關信息的,第一現場的責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時將情況報告給該學生的班主任、學校值班領導,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tài)惡化。
2、發(fā)生嚴重安全事故,學校在了解情況后,按照安全信息報送程序將安全信息報逐級上報。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傳染病疫情,還要報衛(wèi)生防疫部門。
3、發(fā)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主動協(xié)助解決,不遲延。
4、發(fā)生安全事故,為了保證學校穩(wěn)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將情況向全體學生通報。
5、班主任應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6、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班主任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19篇 中心小學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中心小學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我鄉(xiāng)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第一條 為了及時控制和消除發(fā)生于校園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校園安全事故”是指發(fā)生于學校之中,對在校教職工、學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對學校財物造成重大損害的事故。
第三條 任何人對學校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教職工應當發(fā)現后立即向校長報告;值班人員應當在發(fā)現事故后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向急救中心報告,帶班領導同時根據事故情況向中心校及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報告:
1、發(fā)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fā)生或有明顯征兆可能發(fā)生傳染病暴發(fā)、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fā)生或有明顯先兆可能發(fā)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fā)生致人傷亡或者可能致人傷亡的暴力傷害事件的;
5、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在校師生被綁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師生人身傷害或者造成在校師生人身重大危險的事件。
第五條 本制度第四條范圍以外的其他校園安全事故應當于事故發(fā)生后及時向中心校及相關部門進行書面報告。
第六條 發(fā)生校園安全事故后,應當就該事故保持與學校值班領導的密切聯(lián)系,及時將事故處理情況和調查情況向學校進行匯報,以便學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
第七條 校園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負責老師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向校長或上級進行全面匯報。
說明:(1)、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2)、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事故發(fā)生后,立足于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并且在第一時間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投入搶險救助工作,根據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以下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處理安全事故,要按學校分級管理的原則。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鄉(xiāng)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學校應組織、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并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主動參與組織搶險救助工作。
2.凡發(fā)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電告市教育主管部門,并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
3.處置事故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在場最高級別的黨政領導擔任指揮,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安全事故發(fā)生后,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后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須采取"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任何學?;騻€人不得違反規(guī)定,隱瞞事故調查。
5.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學校加強對重、特大事故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定防范監(jiān)控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jiān)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6.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室參考。校長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校長空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并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處理結果備案歸擋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7.對安全事故采取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的,要給予嚴厲批評,并視情節(jié)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z市中心小學
第20篇 中心小學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學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員工應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機動車在校園內慢速行駛,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校園的交通標志,校內不準超車。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4、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校辦批準,并到門衛(wèi)處備案。按指定的時間、時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場地。
5、自行車、電瓶車的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的行駛;
(3)不準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車、電瓶車,不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4)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樓內或辦公室內。要依次、整齊地擺放在停車場內。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6、學生放假乘車的車輛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保機動車的證件、號牌齊全、車況和機件良好。
7、學生乘車時在值周老師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隊上車。
二、校園自行車、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fā)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wèi)處協(xié)同查處。
6、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huán)境、綠化。
7、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8、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12、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wèi)人員與相關領導聯(lián)系并獲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3、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由有關人員與門衛(wèi)聯(lián)系,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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