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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匯編獎懲制度匯編(16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3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獎懲制度

有哪些制度

生產制度是企業(y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權利。

2. 安全規(guī)程與操作標準:規(guī)定生產設備的操作流程,防止因不當操作引發(fā)事故。

3. 風險評估與隱患排查: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及時發(fā)現并消除潛在隱患。

4.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計劃,確??焖儆行獙Α?

5. 培訓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一套指導企業(yè)生產活動的規(guī)則和程序,旨在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高效和有序。它涵蓋了從原料采購、生產加工到產品出庫的全過程,強調預防為主,通過規(guī)范員工行為,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保障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

重要內容

1. 安全考核機制:設立明確的安全生產目標,并將其納入績效考核,激發(fā)員工遵守安全規(guī)定的積極性。

2. 質量控制:通過質量檢驗和質量改進措施,確保產品質量滿足客戶需求。

3. 環(huán)境保護: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實施綠色生產,減少對環(huán)境的影響。

4. 設備維護:定期保養(yǎng)設備,延長其使用壽命,防止因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中斷。

制度流程

1. 制定制度: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制定完善的生產制度。

2. 宣傳教育:組織員工學習新制度,確保每個人都了解并理解其內容。

3. 實施監(jiān)控:管理層需持續(xù)監(jiān)督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調整。

4. 反饋與修訂:收集員工反饋,定期評估制度效果,必要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生產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基石,它不僅規(guī)定了工作流程,也塑造了企業(yè)的安全文化。通過嚴格執(zhí)行和不斷優(yōu)化,企業(yè)可以實現高效、安全的生產目標。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獎懲制度

為確保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樹立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思想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理工作,提高監(jiān)理部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切實維護和樹立公司的社會形象及信譽,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小組人員組成

1、公司總經理擔任考核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由總工辦、辦公室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擔任考核小組副組長,負責對本部人員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的考核工作,原則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時邀請有關人員參加。

二、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制考核方式

1、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8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

2、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7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

3、其他監(jiān)理人員:對法律、法規(guī)、制度熟悉、了解情況、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遵守安全制度情況、現場監(jiān)管情況等考核4項。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考核細則

1、總監(jiān)理工程師:共考核16項,總分100分。

1.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共考核8項,分值45分。其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參與對隱患整改方案的編制,及時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10分;其余做好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學習,并檢查督促執(zhí)行等各項均5分。

1.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分值55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害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確保各類安全文明工地計劃創(chuàng)建目標的實現等各項均5分。

2、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共考核14項,總分100分。

2.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工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范、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10分;以上級及公示施工限產安全標準化管理標準為依據,檢查與督促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各項規(guī)定落實10分;參加項目的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記錄,協(xié)助落實整改措施。對各工種和班組要勤儉檢查、勤督促,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章作業(yè)要堅決制止,有權進行整改和處罰,并記錄和處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項均5分。

2.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進場安全教育培訓率達到100%等各項均5分。

3、其它監(jiān)理人員:安全崗位工作職責共考核四項,總分100分。

3.1法律、法規(guī)、制度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不參加學習一次扣5分;考試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規(guī)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2對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日常工作常規(guī)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違章用電一次扣5;施工現場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定一次扣3-5分。

3.4現場監(jiān)管情況,分值40分。評分標準:未及時發(fā)現現場安全問題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監(jiān)管標準一次扣5分;應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單位未執(zhí)行領導指示不報告每次扣10分;監(jiān)管現場出現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現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若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監(jiān)理部所有人員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四、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考評等級

對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他監(jiān)理人員的考核結論根據監(jiān)理人員評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等級。

(1)優(yōu)秀: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一下。

五、獎罰規(guī)定

1、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由公司考核小組評考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等級者獎勵10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5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2、監(jiān)理部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 等級者獎勵500元/半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3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3、監(jiān)理部其他監(jiān)理工程師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等級者獎勵300元/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2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4、工程監(jiān)理項目出現安全事故者,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公司制度對項目監(jiān)理機構人員進行處罰。

六、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深圳市粵鵬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第2篇 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基本原則

企業(yè)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jié)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 考核與責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會制定考核評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對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一并納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責任:

3.2.1? 對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涉及由政府相關部門追究責任的,嚴格按其責任追究。

3.2.2? 政府相關部門未予追究的責任,但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產考評辦法處理,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由安委會報公司另定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措施。

3.2.3? 各單位對其所轄的違規(guī)責任單位或職員的處置由各單位按公司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或追究行政責任。

4? 獎懲及辦法

4.1獎勵的范圍

4.1.1?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4.1.2? 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4.1.3? 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全措施、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有突出成績者;

4.1.4? 對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4.1.5? 在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4.1.6?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4.1.7? 單位達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管理者。

4.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yōu)秀 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4.3懲罰辦法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由公司安委會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

第3篇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管理制度

1范圍

為了規(guī)范日常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和強化安全獎懲與責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本程序規(guī)定了日常安全生產考核的管理內容、方法和有關獎懲標準。

本程序適用于在公司內生產、施工的所有單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重大貢獻或造成人身事故與損失的責任者的獎勵和懲罰管理。

2、職責

企策部負責對在公司內生產、施工的所有單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重大貢獻或造成人身事故與損失的責任者的獎勵和懲罰處理的管理工作。

3、管理內容與方法

⑴、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委會”研究,給予表揚、獎勵。

a)在安全工作中,獲得市級以上先進的。

b)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而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

c)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貢獻或創(chuàng)新的。

d)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方面提出重要建議,經實踐成效顯著的。

e)對成績突出的部門的有關領導和人員及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建議等方面的先進個人可給予50-2000元的獎勵。

⑵、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企策部視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a)違反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b)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設施未按照“三同時”要求實施的。

c)隨意拆毀或不正確使用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設施的。

d)對事故隱患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e)不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到生產現場)。

f)合同(協(xié)議)中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安全責任手續(xù)的。

g)無證進行特種作業(yè)的,危險作業(yè)不辦理審批手續(xù)的。

h)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i)發(fā)生事故后,弄虛作假,破壞事故現場或隱瞞事故的。

j)有意制造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如亂排超標污水、制造塵毒、噪聲等)。

k)凡屬上述條款之一,給予部門100-5000元經濟處罰,給予個人50-1000元經濟處罰。

⑶、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由安技處提交公司“安委會”加重處罰。

a)領導違章指揮的,發(fā)現一次免其當月獎金并參加培訓二周。

b)由于違章指揮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對違章指揮的領導給予免職處分,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c)月度內部門出現操作者違章三人次的,公司通報部門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并免當月獎金,超過5人次的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掛職一個月。

d)出現一起輕傷責任事故的,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罰款500元。

e)部門出現一起重傷責任事故:主管領導掛職三個月,安全員免獎1個月。

f)部門一季度內連續(xù)發(fā)生2起重傷責任事故的,對其主管領導給予掛職6個月或免職處分。

g)操作者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下崗培訓三個月。

h)操作者發(fā)生一起輕傷責任事故的,違章者待崗半年。

i)操作者發(fā)生一起重傷責任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待崗1-2年。

⑷、對違章單位和個人,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懲處。

⑸、部門和個人應從確定罰款之日起向企策部交納罰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罰10%。

⑹、罰款統(tǒng)一由企策部管理,作為安全獎勵專用基金。

4、相關程序、文件

外單位進廠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附錄(a)(標準的附錄)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外單位進廠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鑒于目前外單位來廠施工人員較多,管理難度較大,為確保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杜絕工傷事故的發(fā)生,特對有關管理規(guī)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單位在現場施工時應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服從我公司主管部門、施工所在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指揮。與所在車間搞好配合作業(yè),不得私自改變作業(yè)區(qū)域和作業(yè)時間,不能無故影響我公司的正常生產。

a2每個施工單位,必須有現場安全監(jiān)護人員,對危險作業(yè)場所要做出明顯的圍欄,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a3施工現場的停、送電必須在辦理有關手續(xù)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電工進行。施工單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電源線上接線和拉閘停電。斷電檢修必須掛相應的警示標志,嚴禁帶電冒險作業(yè)。

a4施工動火時必須到企策部辦理動火手續(xù),準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持動火證動火。動火證一次一開,過期作廢。

a5現場施工的電工、電焊工、司機、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有效證件)上崗。

a6現場需接臨時線的,必須到制造部辦理臨時用電手續(xù),并按照規(guī)定掛牌安裝、定期拆除。臨時電源必須有總開關,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保護用熔斷器必須與設備負荷匹配。

a7對以上1-6條規(guī)定,發(fā)現違章一次罰款200-1000元。對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另行從重處罰。

a8進入車間必須戴安全帽,不允許穿拖鞋、短褲,不允許光背上崗。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

a9進入公司內部嚴禁吸煙。違者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罰。

a10以上規(guī)定由安技處監(jiān)督執(zhí)行,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企策部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嚴重者驅逐出廠。

第4篇 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

1、公司負責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經理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2、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3、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4、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危險品運輸與泄露處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5、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yōu),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fā)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公司安委會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yōu)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危險品運輸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工作。

6、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月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車100元的考核獎勵。

(2)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表現優(yōu)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yōu)秀駕駛員的評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7、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員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①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②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③ 第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①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②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③第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臵進行各級維護保養(yǎng)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①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②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③第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①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②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③第三次未配合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guī)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①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②私自遮擋車內監(jiān)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③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④gps發(fā)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⑤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⑥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a事故責任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未在規(guī)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 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b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fā)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c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d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e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f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g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h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4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i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j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k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l因違規(guī)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yè)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jié)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1-1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10-2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運營任務照常交納,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m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8、安全生產優(yōu)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7、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第5篇 汽車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系統(tǒng)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交通安全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結合我省交通系統(tǒng)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全省交通系統(tǒng)各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審批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經費保障,人員到位,設施齊全。

第五條 各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和支持各單位進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管理先進技術,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六條 對發(fā)生重特大生產事故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事故單位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各單位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護、報告重大安全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優(yōu)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八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九條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構或指定部門負責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各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形勢,防范各類事故發(fā)生,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

(四)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推廣應用安全管理新技術,提高從業(yè)人員素質。

(五)組織安全檢查活動,督促安全隱患整改。

(六)做好春節(jié)、五一、十一黃金周的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類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八)查處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組織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活動,做好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的各項工作。

(十)定期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第十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有關行業(yè)管理機構應加強行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和管理,及時向同級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管理機構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事故,同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海事管理機構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保障內河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統(tǒng)一監(jiān)管制度和信息通報及溝通協(xié)調機制。

2、負責船員培訓、考試、發(fā)證工作,監(jiān)督檢查船舶的船員配備、持證、適任、值班等情況。

3、負責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jiān)管管理工作。

4、負責運輸船舶的安全監(jiān)管工作和船舶的進出港簽證。

5、負責通航水域安全監(jiān)管工作,對內河交通密集區(qū)域、多發(fā)事故水域以及貨物裝卸、乘客上下比較集中的港口,對客渡船、滾裝客船、高速客輪、旅游船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加強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huán)境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督促港航企業(yè)加強安全管理。

7、負責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

8、負責航道、錨地、安全作業(yè)區(qū)、施工作業(yè)區(qū)等區(qū)域的現場安全監(jiān)督和秩序管理。維護水上游覽區(qū)、水上體育競技活動區(qū)的現場通航秩序。

9、監(jiān)督檢查轄區(qū)碼頭、泊位安全狀況,監(jiān)督轄區(qū)錨地、航道、調頭區(qū)、泊位水深情況。

10、現場監(jiān)督檢查轄區(qū)內船舶、設施的航行、停泊和作業(yè)情況,處理轄區(qū)內船舶、設施的違法行為。

11、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適裝許可及現場監(jiān)督。

12、負責助航標志的監(jiān)督管理。

(二)航運管理機構

1、負責水路運輸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

2、負責水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查處重大客、貨運輸事故。

3、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jiān)督,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

(三)運政管理機構

1、負責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建立運輸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制定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運輸企業(y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

3、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yè)資格關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監(jiān)督,做好道路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資質審核、運輸車輛安全資質審查和從業(yè)人員資格審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的源頭管理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并提出相應措施。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督促運輸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制度,整改事故隱患。

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查處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做好春節(jié)、五一、十一黃金周的道路運輸安全工作,保障運輸安全。

8、組織開展培訓工作,定期對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工作業(yè)務培訓。

9、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對車輛的靜態(tài)管理和動態(tài)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0、維護汽車站秩序,監(jiān)督汽車站做好三品檢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時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統(tǒng)計報表。

(四)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2、負責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

3、負責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三項人員考核(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查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受理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機構

1、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設、養(yǎng)護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

2、監(jiān)督檢查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和從業(yè)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3、監(jiān)督檢查公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標志、警示標志、繞行標志或修建臨時便道,以保證車輛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的要求。施工作業(yè)完畢,應當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

4、公路養(yǎng)護工作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保證公路、公路橋涵及各類公路附屬設施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5、定期對養(yǎng)護的公路橋梁進行檢查。公路橋梁經檢測荷載等級達不到原標準的,應當設置明顯的限載標志,并及時進行維修和加固;經檢測發(fā)現公路橋梁嚴重損壞影響通行安全的,應當設置禁止通行和繞行標志,并及時采取修復措施。

6、公路標志、標線應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對損壞的公路標志,應當及時予以修復、更換;因技術等原因無法按時修復、更換的,應當設置臨時公路標志。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實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門應與所屬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加強考核工作。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基層單位、每一個環(huán)節(jié)、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工作人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安排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安全獎勵等方面的經費,并納入年度單位財務預算。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部門應配備專用電話、傳真機、計算機、照相機、攝像機、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實行安全例會制度。

各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對客運駕駛員每周一次例會、貨運駕駛員每月一次例會。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議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主持人、會議議題、議定事項和到會情況等。

第十八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yè)管理機構應對轄區(qū)內交通系統(tǒng)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檢查。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檢查和專項檢查兩類,檢查方式為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行政領導檢查與專家檢查相結合以專家檢查和評價為主,檢查的主要內容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yè)管理機構每半年應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重大活動、重要時段、根據上級要求或視情節(jié)進行專項檢查。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重點部門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條 安全檢查實行登記制度,其內容包括: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項目、檢查部位、隱患情況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中發(fā)現事故隱患當時不能整改的,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要下達《停業(yè)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并由安全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檢查人員應通知行政審批部門撤銷其原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安全檢查所發(fā)現的隱患,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被檢查單位應向檢查單位寫出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應當向檢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按重新規(guī)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檢查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后,檢查單位應當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后仍有安全隱患的,給予停業(yè)等相應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實行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其內容包括:上級檢查單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復印件、安全隱患整改負責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資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體監(jiān)控(管理)負責人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人員要依法履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職責,堅持原則、秉公執(zhí)法、清正廉潔,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五條 具有行政審批職責的部門、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準、核準、許可、認證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逐級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

對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及考核合格的單位要給予獎勵??己瞬缓细竦?予以通報批評。

安全生產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統(tǒng)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準》執(zhí)行。考核實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為優(yōu)秀,900分至800分為合格,80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參加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做到組織領導落實、活動方案具體、保障措施得力,活動效果明顯。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要重視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準確、全面地報送各種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總結(春運、黃金周、重大活動、安全生產月、專項治理等)、事故報表、安全教育培訓、典型材料、簡報等。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檔案,并實行專人管理。

安全檔案內容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情況、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情況、安全會議情況、安全活動情況、安全獎懲情況、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等資料。

第四章 教育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必須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特性。

第三十二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要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檔案。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應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堅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結合、專項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結合、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相結合。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不得低于95%,確保培訓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舉辦單位、學習內容、人員簽到冊、考試試卷及考核成績等。

第五章 舉報與獎勵

第三十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件地址,受理舉報人的舉報。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受理舉報時應將舉報事項、時間、地點、可能存在的危害和舉報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記錄清楚。

第三十七條 群眾舉報的事項,要及時核實和處理,核實和處理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被舉報單位要認真整改舉報事項,并將整改情況上報查處部門。

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當在受理舉報后10日內予以答復。

第三十八條 對舉報人的有關情況要嚴格保密,不得向被舉報單位和社會泄露舉報人情況。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或人員,由交通主管部門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舉報范圍包括:

(一)不具備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相應資質資格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

(三)新建、改建、擴建交通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依法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

(四)未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排上崗作業(yè)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yè)的;

(五)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單位或者有關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六)其他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

第四十條 對舉報的事項經調查屬實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給予舉報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獎勵。

第四十一條 舉報事項調查屬實的,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舉報獎金。

舉報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指定部門領取獎金;委托他人代領獎金,代領人應出示本人和舉報者的有效證件。領取獎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逾期不領的,按無人領取處理;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的,須出具相關證明。

對同一事項的舉報只獎勵一次,獎勵對象為首先舉報者。

第六章 事故報告與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單位無力搶救時,應當立即請求就近的救護、醫(yī)療單位及有關部門救援。

嚴禁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應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上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應在2小時內上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發(fā)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4小時內上報省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發(fā)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6小時內上報省交通廳。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況。

事故具體情況調查清楚后,書面補報事故的詳細情況。

第四十四條 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有關人員應趕赴現場,調查事情情況,汲取事故教訓,制定預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汲取不放過)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查處事故責任人,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整改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重特大事故的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guī)定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3.21.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對車輛、船舶的具體要求。

本規(guī)定適用全區(qū)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本規(guī)定引用的法律標準:《道路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以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2)嚴禁超速行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違章超車、違章停車、夜間違章使用燈光、違章超載、酒后駕駛、逆向行駛及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違章行為。

3)嚴禁無《道路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yè)性公路客運、貨運、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駕駛員培訓。嚴禁無《營運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從事營業(yè)性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嚴禁貨運農用車、農用三輪車、三輪摩托車等非客動車輛營運載客。

4)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變型機)等農業(yè)機械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對事故多發(fā)地段,公路管理部門要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標線,健全公路路口信號燈或讓行標志。

6)交通運輸企業(yè)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嚴禁疲勞駕駛,嚴禁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參加營運,嚴禁客運車輛超載運輸。

7)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yè)的的監(jiān)管,對嚴重違反交通法的司機和車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駕駛資格,并通知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停止或取消其營運從業(yè)資格。

8)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格遵守。開展交通安全四進活動,即:交通安全進村、進企業(yè)、進社區(qū)、進學校。加強和提高車主、業(yè)主.、駕駛員和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須嚴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2)嚴禁船舶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嚴禁短途無證客船運輸、非客船載客運輸。嚴禁船舶帶病運行。嚴禁船舶惡劣天氣營運和冒險航行。

3)取締無船舶證書、無船名、無港藉標識的船舶。打擊三無船舶非法運輸。

4)渡口設置單位必須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按規(guī)定辦理《渡口設置許可證》、《渡口登記證書》、《渡口檢驗證書》和《渡工(船員)證書》方可從事渡運。嚴禁無證渡運。

鄉(xiāng)鎮(zhèn)船舶必須遵守《江西省鄉(xiāng)鎮(zhèn)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實施細則》,同時鄉(xiāng)、鎮(zhèn)政府必須建立、健全鄉(xiāng)鎮(zhèn)船舶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管,整治水域通航環(huán)境,嚴禁占用航道捕撈、養(yǎng)殖、采砂、淘金等行為。

6)取締非法灘涂造船,及時打擊新出現的非法灘涂造船場點。

7)水上交通安全執(zhí)法檢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險品運輸船。

檢查內容:

(1)有關船舶證書是否齊全、合格有效、船證相符。

(2)船舶是否超載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線上渡運。

(4)船員證書是否合格有效、人證相符,船舶配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

(5)船舶經營資質,是否按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經營。

(6)是否超載運輸。

(7)加強對水上運輸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培訓以強化從業(yè)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技能。散裝液貨船人員應通過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訓,持有《內河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方準上崗作用。

3.22 旅游景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

3.22.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旅游景區(qū)安全管理具體內容。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區(qū)各旅游景區(qū)。

3.22.2 旅游景區(qū)管理部門應制定景區(qū)安全責任制,明確規(guī)定領導、部門、員工各自的崗位安全職責。

3.22.3 建立景區(qū)安全檢查制度;進行以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法規(guī)政策的情況、景區(qū)安全管理、安全條件、存在的隱患等方面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級領導、部門、員工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崗位安全技能方面進行檢查;

2)對景區(qū)的環(huán)境、標志、安全設施方面進行檢查;

3)由企業(yè)領導組織采用座談分析、項目對照的方式對企業(yè)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經費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進行全面系統(tǒng)檢查,促使企業(yè)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外,每年應定期進行2-4次群眾性大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檢查要有臺帳記錄。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yè)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后方能上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訓教育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經考試合格后執(zhí)證上崗。

3.22.5 景區(qū)內有潛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險地段要安置防護設施以保證游客的安全。

3.22.6 景區(qū)內的纜車、高架索道等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并應經常檢查保養(yǎng),確保安全運轉。

3.22.7 要制訂突發(f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fā)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訂相對應的援救措施。景區(qū)內應備有常用應急藥品,以便能及時為游客提供幫助。

3.22.8 景區(qū)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景區(qū)進行經常性的巡查,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部門。并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確保景區(qū)安全。

景區(qū)環(huán)境必須清潔、干凈,及時清除旅游垃圾,保護景區(qū)不被人為污染

第6篇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和獎懲制度

為確保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樹立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思想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理工作,提高監(jiān)理部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切實維護和樹立公司的社會形象及信譽,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小組人員組成

1、公司總經理擔任考核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由總工辦、辦公室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擔任考核小組副組長,負責對本部人員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的考核工作,原則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時邀請有關人員參加。

二、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制考核方式

1、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8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

2、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7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

3、其他監(jiān)理人員:對法律、法規(guī)、制度熟悉、了解情況、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遵守安全制度情況、現場監(jiān)管情況等考核4項。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考核細則

1、總監(jiān)理工程師:共考核16項,總分100分。

1.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共考核8項,分值45分。其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參與對隱患整改方案的編制,及時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10分;其余做好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學習,并檢查督促執(zhí)行等各項均5分。

1.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分值55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害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確保各類安全文明工地計劃創(chuàng)建目標的實現等各項均5分。

2、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共考核14項,總分100分。

2.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工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范、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10分;以上級及公示施工限產安全標準化管理標準為依據,檢查與督促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各項規(guī)定落實10分;參加項目的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記錄,協(xié)助落實整改措施。對各工種和班組要勤儉檢查、勤督促,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章作業(yè)要堅決制止,有權進行整改和處罰,并記錄和處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項均5分。

2.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進場安全教育培訓率達到100%等各項均5分。

3、其它監(jiān)理人員:安全崗位工作職責共考核四項,總分100分。

3.1法律、法規(guī)、制度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不參加學習一次扣5分;考試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規(guī)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2對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日常工作常規(guī)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違章用電一次扣5;施工現場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定一次扣3-5分。

3.4現場監(jiān)管情況,分值40分。評分標準:未及時發(fā)現現場安全問題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監(jiān)管標準一次扣5分;應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單位未執(zhí)行領導指示不報告每次扣10分;監(jiān)管現場出現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現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若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監(jiān)理部所有人員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四、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考評等級

對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他監(jiān)理人員的考核結論根據監(jiān)理人員評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等級。

(1)優(yōu)秀: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一下。

五、獎罰規(guī)定

1、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由公司考核小組評考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等級者獎勵10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5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2、監(jiān)理部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 等級者獎勵500元/半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3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3、監(jiān)理部其他監(jiān)理工程師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等級者獎勵300元/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2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4、工程監(jiān)理項目出現安全事故者,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公司制度對項目監(jiān)理機構人員進行處罰。

六、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深圳市粵鵬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第7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zhí)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jié)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fā)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jié)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

1.對發(fā)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fā)生輕傷事故后,對發(fā)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fā)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guī)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fā)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jié)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jié)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yè)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jié)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fā)生在企業(yè)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xié)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fā)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jié)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第8篇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范本

1、進場作業(yè)前必須簽定《勞務合同》及《安全生產協(xié)議》,簽定職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以及“三級教育登記卡”,否則每缺一項罰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統(tǒng)一式樣的安全帽以及上崗胸卡,每發(fā)現一人次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50元

3、嚴禁班前、班中飲酒上崗,發(fā)現一人次罰100元,責令回家休息。

4、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責令該作業(yè)隊停工整頓,罰1000元。

5、特殊工作必須持證上崗,吊機及龍門架的操作人員應固定,未經培訓(沒有證件)發(fā)現一人次罰50元。

6、施工現場應懸掛各類安全警示牌以及各種機械工種操作規(guī)程牌,應有消防器材,沒有做到罰100元。

7、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光腳、光膀子上崗作業(yè),否則每發(fā)現一人次,罰50元。

8、材料堆放、施工道路、龍門架、施工用電、腳手架搭設、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9、不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檢查出來的問題不及時整改,給予罰100元。

第9篇 危貨企業(yè)車隊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guī)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確保從業(yè)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危險品泄露等重大事故,制定此制度。

1. 公司負責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負責人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2.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3.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3.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危險品運輸與泄漏處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3.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4.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4.1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4.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yōu),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fā)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4.3公司安全部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4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yōu)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4.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危險品運輸工作。

5. 獎勵細則

5.1一個考核季度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人300元的考核獎勵。

5.2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表現優(yōu)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yōu)秀駕駛員的評選,優(yōu)秀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6. 處罰細則

6.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員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1.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6.1.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6.1.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2.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6.2.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6.2.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臵進行各級維護保養(yǎng)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3.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6.3.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3.3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4.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6.4.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4.3三次未配合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guī)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5.1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6.5.2私自遮擋車內監(jiān)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5.3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6.5.4gps發(fā)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6.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6.7.1事故責任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未在規(guī)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6.7.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fā)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6.7.2.1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2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3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4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5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6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7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8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9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10因違規(guī)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yè)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車輛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jié)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止運營1-10天。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10-20天,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6.7.2.11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7. 安全生產優(yōu)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7.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7.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7.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8. 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8.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8.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8.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第10篇 某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zhí)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jié)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fā)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jié)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

1.對發(fā)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fā)生輕傷事故后,對發(fā)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fā)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guī)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fā)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jié)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jié)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yè)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jié)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fā)生在企業(yè)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xié)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fā)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jié)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第11篇 風電場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制定。適用于風電場。

第三條 安全工作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鼓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第四條 獎勵分表揚、獎勵、重獎。處罰分批評、處罰、重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獎勵分配應拉開檔次,嚴禁平均分配。

第五條 獎懲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一)一般性安全獎勵由風電場生產運行以及與點檢提出申請,由風電場安全監(jiān)管人員核實,風電場場長審核并報公司批準。

(二)特殊貢獻獎由風電場申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獎金500元以下由公司安全生產部領導審批。500—1000元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安全表彰每年進行一次,由風電場審評,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定。

(四)對一般性的違章處罰和事故扣獎(罰款)由風電場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

(五)對嚴重違章或一般性違章造成嚴重后果的,處罰和事故扣獎(罰款)由風電場按有關規(guī)定考核,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定。

第六條 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原則: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為準繩的原則。

(二)對事故責任人可視情況分別或同時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以及下崗、待崗或停止工作。

第七條 獎勵:

一、簽訂責任書的部門,在年度內實現責任狀規(guī)定的安全目標,對各專業(yè)、班值第一責任人、安監(jiān)負責人等,給予表揚并獎勵。

二、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經安監(jiān)人員書面推薦,風電場場長審核報公司批準,給于獎勵。

(一)發(fā)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fā)生重大事故者。

(二)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

(三)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保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或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成果、成績顯著者。

(四)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生產,經常反映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見者。

第八條 處罰:

一、發(fā)生輕傷的事故,責任人每人次罰款500元。

二、對發(fā)生設備損壞事故(含交通車輛損壞),按事故調查規(guī)程,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責任后,視直接經濟損失進行處理外,對事故第一責任人罰款500-1500元。

三、發(fā)生主要責任以上交通事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從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

企業(yè)要采用總結、表彰、考核、獎懲等手段,激勵職工做安全事、講安全話、做安全人,把安全生產列入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一)安全考核

1、公司辦公室主持及實施對公司各管理崗位和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專項檢查和考核,督促相關方及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檢查和考核,并將檢查過程和考核結果納入公司綜合管理考核體系,將日常檢查記錄和考核結果作為公司綜合管理考評的依據。

2、考核時間:每季度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進行量化考核。

4、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良、一般、不及格四個等級,實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為優(yōu):實得分在97-98分者,評定結果為良;實得分在96-95分以評定結果為一般,實得分在95以下者,評定結果為不及格或差。

(二)獎勵

1、公司全年無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對企業(yè)負責安全生產主要人員,根據其安全工作職責的完成實績評定,分別給予獎勵500-2000元。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500-2000元。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者,給予獎勵500-2000元。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yè),為維護安全紀律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500-800元。

(三)處罰

1、企業(yè)發(fā)生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對事故負有重大責任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給予500-2000元罰款,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2、對安全員監(jiān)督不嚴、管理不力、工作失職、導致發(fā)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0-2000元罰款直至免職除名。

3、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因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的,給予罰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和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5、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6、不準擅自拆除設備安全設施,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7、不準酒后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8、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現場,違者每人罰款50元。

9、不準擅自調換工種或叫他人頂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第13篇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企業(yè)要采用總結、表彰、考核、獎懲等手段,激勵職工做安全事、講安全話、做安全人,把安全生產列入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一)安全考核

1、公司辦公室主持及實施對公司各管理崗位和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專項檢查和考核,督促相關方及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檢查和考核,并將檢查過程和考核結果納入公司綜合管理考核體系,將日常檢查記錄和考核結果作為公司綜合管理考評的依據。

2、考核時間:每季度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進行量化考核。

4、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良、一般、不及格四個等級,實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為優(yōu):實得分在97-98分者,評定結果為良;實得分在96-95分以評定結果為一般,實得分在95以下者,評定結果為不及格或差。

(二)獎勵

1、公司全年無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對企業(yè)負責安全生產主要人員,根據其安全工作職責的完成實績評定,分別給予獎勵500-2000元。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500-2000元。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者,給予獎勵500-2000元。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yè),為維護安全紀律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500-800元。

(三)處罰

1、企業(yè)發(fā)生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對事故負有重大責任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給予500-2000元罰款,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2、對安全員監(jiān)督不嚴、管理不力、工作失職、導致發(fā)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0-2000元罰款直至免職除名。

3、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因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的,給予罰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和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5、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6、不準擅自拆除設備安全設施,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7、不準酒后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8、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現場,違者每人罰款50元。

9、不準擅自調換工種或叫他人頂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第14篇 風電場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制定。適用于風電場。

第三條 安全工作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鼓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第四條 獎勵分表揚、獎勵、重獎。處罰分批評、處罰、重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獎勵分配應拉開檔次,嚴禁平均分配。

第五條 獎懲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一)一般性安全獎勵由風電場生產運行以及與點檢提出申請,由風電場安全監(jiān)管人員核實,風電場場長審核并報公司批準。

(二)特殊貢獻獎由風電場申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獎金500元以下由公司安全生產部領導審批。500—1000元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安全表彰每年進行一次,由風電場審評,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定。

(四)對一般性的違章處罰和事故扣獎(罰款)由風電場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

(五)對嚴重違章或一般性違章造成嚴重后果的,處罰和事故扣獎(罰款)由風電場按有關規(guī)定考核,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定。

第六條 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原則: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為準繩的原則。

(二)對事故責任人可視情況分別或同時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以及下崗、待崗或停止工作。

第七條 獎勵:

一、簽訂責任書的部門,在年度內實現責任狀規(guī)定的安全目標,對各專業(yè)、班值第一責任人、安監(jiān)負責人等,給予表揚并獎勵。

二、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經安監(jiān)人員書面推薦,風電場場長審核報公司批準,給于獎勵。

(一)發(fā)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fā)生重大事故者。

(二)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

(三)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保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或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成果、成績顯著者。

(四)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生產,經常反映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見者。

第八條 處罰:

一、發(fā)生輕傷的事故,責任人每人次罰款500元。

二、對發(fā)生設備損壞事故(含交通車輛損壞),按事故調查規(guī)程,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責任后,視直接經濟損失進行處理外,對事故第一責任人罰款500-1500元。

三、發(fā)生主要責任以上交通事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從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5篇 藝校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藝術學校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教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結合學校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每學期對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考核并做出獎懲。

2、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表彰或獎勵:

(1)忠于職守,積極做好安全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成績卓著的;

(2)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損失的;

(3)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yè)性危害方面提出重要建議取得明顯效果的;

(4)在其他安全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效果顯著的。

3、獎勵分為嘉獎、晉升、發(fā)放獎金等形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1、不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佩帶勞動防護用品、不遵守勞動紀律等違章行為,未造成事故的,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2、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使用易燃危險品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給予警告等行政處分或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3、發(fā)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對保衛(wèi)科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第16篇 學校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及“分級分組條塊管理”的原則,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實現學校師生非正常死亡“零”指標,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發(fā)生。

一、各級負責人:

1、分管部門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2、分管級組織師生活動時發(fā)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的,扣5分。

3、24小時值班巡查到位,及時到崗,發(fā)生安全事故及時了解,處理并上報,在《值日記錄》上記錄。其中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總結,在《班主任手冊》上有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及時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fā)現學生①攀爬學校圍墻;②站在課桌椅上把頭伸出窗外;③下樓滑行;④打架;⑤在教室過道狂奔追逐;⑥帶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fā)現一人次扣1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fā)生安全事件的。發(fā)生一次扣5分。

6、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fā)生。未做到以上一項的一次扣5分。

四、學科教師:

1、值班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值日記錄》本上。對發(fā)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上報綜治辦,并與相關班主任溝通的。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fā)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項未做到扣5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未做到的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xié)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fā)生。不到崗、不作為的扣5分。

5、學生發(fā)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員:

1、參加學校組織安全學習工作,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崗位的安全責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現安全問題,則要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3、開展每月一次崗位安全自查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并及時處理。一項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級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因部門及相關人員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時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學期中各項榮譽評比,職務晉升,考核評優(yōu)、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發(fā)生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傷害師生或劫持學生案件;

2、師生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師生進京進杭上訪、罷課及非法游-行、集會事件;

4、發(fā)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故事件;

5、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實的。

七、說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計,學校根據考核予以獎勵。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匯編獎懲制度匯編(16篇范文)

為確保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樹立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思想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理工作,提高監(jiān)理部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切實維護和樹立公司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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