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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管理制度是一項確保企業(yè)在涉及爆炸性環(huán)境的操作中,遵循安全規(guī)程,防止爆炸事故發(fā)生的管理規(guī)定。它涵蓋了從設備選擇、人員培訓、操作流程到應急響應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選型與維護:確保所有設備符合防爆標準,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2. 員工培訓:對員工進行防爆知識教育,提升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明確在潛在爆炸環(huán)境下應遵循的步驟。
4. 環(huán)境監(jiān)控:持續(xù)監(jiān)測工作場所的氣體濃度、溫度等關鍵參數,預防危險狀況發(fā)生。
5. 應急預案:建立快速有效的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的爆炸風險。
6. 審核與評估:定期對防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核,及時調整和完善。
重要性
防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保護了員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避免因爆炸事故導致的財產損失和環(huán)境污染。此外,良好的防爆管理還有助于提高企業(yè)的生產效率,降低因事故造成的停工時間。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防爆管理部門,負責防爆政策的制定、執(zhí)行和監(jiān)督。
2. 實施設備防爆認證制度,確保所有設備在投入運行前都通過相關認證。
3. 定期組織防爆知識講座和實操演練,提高員工的防爆技能。
4. 建立實時監(jiān)控系統(tǒng),對工作環(huán)境進行24小時監(jiān)控,一旦發(fā)現異常立即報警。
5. 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緊急聯絡機制和現場處置步驟,并定期演練。
6. 引入第三方審計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防爆管理系統(tǒng)的全面評估,確保其有效性。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yè)可以構建一個全面、有效的防爆管理體系,將爆炸風險降至最低,保障生產安全,促進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防爆管理制度內容范文
第1篇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防 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
2、 范圍:適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責任者:各部、各車間
4、 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4.1.2 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qū)﹑廠區(qū)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F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F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4.1.6 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4.1.8 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qū)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guī)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qū),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4.1.10 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4.1.11 廠區(qū)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產甲類區(qū)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jiān)測工作。
4.1.13 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guī)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p>
4.1.14 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4.1.15 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guī)范”(hgj1047—79)規(guī)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4.1.16 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4.1.17 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tǒng)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4.1.18 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qū)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4.1.19 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4.1.20 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保衛(wèi)科、安全部批準。
4.1.21 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壓。
4.2.1.1 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壓系統(tǒng)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jiān)測儀表、自動調節(jié)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qū)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2米以上。
4.2.1.4 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4.2.1.5 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2.1.6 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4.2.1.7 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4.2.1.8 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2.2控溫、控壓。
必須嚴格控制溫度、壓力,不得超溫、超壓。溫度計、壓力表及儀表裝置必須定期校驗,加強維護,保證靈敏準確。重要的設備和部位,應裝設自動調節(jié)、溫度。壓力的聲光報警裝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標。
4.2.3.1 氧和可燃氣體混合是發(fā)生火災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須認真分析化工工藝各環(huán)節(jié)的氧含量。不準超過規(guī)定。
4.2.3.2 管道系統(tǒng)和設備在檢修前,一定要將可燃氣體置換干凈;檢修后一定要將空氣置換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氣體。
4.2.3.3 裝設必要的氧含量報警器和事故聯鎖裝置的安全設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間,各設備的進出口管道應設置切斷閥或安全水封。主要設備上應設單獨放空管。
4.2.4.2氧氣、空氣、氮氣、可燃氣體或液體彼此之間不得直接連通,必須設置止逆閥,安全水封或裝設兩關一開閥門(兩閥間設放空閥),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4.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管道系統(tǒng),應有惰性氣體置換的設施。惰性氣體可與滅火設施共用。
4.2.5防靜電放電。
4.2.5.1下列設備及管道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4.2.5.1.1 生產、貯運、運輸和裝卸液化石油氣、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
4.2.5.1.2 空氣分離裝置保冷箱及箱內設備管道;
4.2.5.1.3 用空氣干燥、摻合、輸送可燃的粉狀或粒狀的塑料,樹脂及其它易產生靜電的固體物料所用的設備及管道;
4.2.5.1.4 在絕緣管道上配置的金屬附近,對地絕緣的金屬、導體等都應有專門接地。
4.2.5.2 在裝油或裝其它易燃液體作業(yè)時,禁止進行取樣和檢測工作,檢測或取樣工作應在裝料完畢,靜止1~2分鐘以后進行。
4.2.5.3 禁止使用噴射蒸汽的辦法加熱易燃液體。
4.2.5.4 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工作。
4.2.5.5 易產生靜電的危險場所,應裝設導除人體靜電的設施,如接地扶欄、接地的門把手、裝卸站臺的接地金屬棒等。
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質的流速應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 禁止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尼龍等化纖衣服,在易產生靜電及存有易燃、可燃氣體的危險場所工作。
4.2.6貯運設施
4.2.6.1 易燃液體貯罐應設液位計、呼吸閥、消防泡沫管槍。如無呼吸閥時,應設帶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 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38℃的易燃液體常壓貯罐,應設冷卻降溫等安全設施。閃點低于28℃,而沸點在38℃至85℃之間的地上易燃液體貯罐,應設冷卻噴淋等設施。
4.2.6.3 氣體貯罐應設安全閥、壓力計、液位計、溫度計,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卻噴淋設施。
4.2.6.4 液氨貯罐上應裝設液位計,壓力表和安全閥。
4.2.6.5 充裝液氨前,必須對鋼瓶進行認真檢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裝。
4.2.6.6 貯存易燃易爆液體的設備,宜裝有高低限位報警器及自動調節(jié)裝置。嚴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裝易燃、可燃液體。
4.2.7物料排放。
4.2.7.1. 含有可燃氣體及易燃、可燃液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回收或處理后,方可通過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 幾種能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易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污水,不準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體)污水應設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設施。
4.2.7.4. 嚴格設備計劃檢修制度和驗收手續(xù),確保設備檢修質量,保證設備、管道、閥門嚴密不漏。加強檢查,及時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級劃分。
4.3.1廠房的防火防爆等級,應嚴格按石油化工企業(yè)防火防爆標準設計。
4.3.2新建項目對電氣設備的選型,應嚴格按危險場所防火防爆的等級規(guī)定執(zhí)行。老廠在防火防爆廠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電氣設備,應有計劃地在短時間內逐步進行更換。
4.3.3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布置和安裝(包括臨時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按“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和“爆炸性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執(zhí)行。
4.4消防設施。
4.4.1 廠內的消防設施,應根據工廠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有關單位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綜合考慮。
4.4.2 室外消火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區(qū)、裝卸區(qū)站臺等處,消火栓間距不宜超過60米。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4.4.3 除全廠性消防設施外,還應在生產裝置,變配電所,倉庫等場所,設置一定數量的小型滅火機和簡易滅火器材,如砂、滅火毯等。
4.4.4 小型滅火機設置的種類、數量、應根據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占地面積及有無消防設施等情況考慮。
4.4.5 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的地點應當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曝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4.6 嚴格執(zhí)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員維護、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的狀態(tài)。用過的或失效的滅火器材應及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與實瓶混放。
第2篇 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近年來,隨著石化工業(yè)的發(fā)展以及國家原油戰(zhàn)略儲備庫項目的實施,油罐的大型化將成為發(fā)展的必然趨勢, 10萬m的儲罐已經屢見不鮮。油庫火災、事爆炸故已成為石油化工行業(yè)的主要危害。油庫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防爆電氣設備運行管理過程中如果出現問題,可能會導致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喪失。一旦發(fā)生故障,產生火花、電弧或其他熱效應,極易引起火災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中比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產企業(yè)為例,具體探討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存在的問題和如何加強油庫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存在的問題
一、電氣設備選型不對,防爆等級低,不適合油庫使用。油庫各危險場所應選擇相應防爆級別的防爆電氣設備,最低為“dliat3”型(據gb50058- 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但是,目前油庫還有使用煤礦用的“kb ”型防爆電氣設備,有的甚至還使用普通非防爆電氣設備,有的油庫雖然選用了防爆等級較高的“dlibt4 型電氣設備,但由于整體防爆性處理欠完善,每一個危險場所總有一 兩種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不夠,或者安裝工藝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個場所仍然具有危險性。
二、危險場所的建筑物結構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電氣設備工作在危險場所。例如:泵房動力配電閫與裝車棧橋距離小(應大于1 5m,《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j74- 84)、與泵房的隔墻不密封、門窗位置不當等,使動力配電間成為爆炸危險場所。有的輕油洞庫設置配電間而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所有這些,都增加了油庫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裝不合格 ,使用維修不當,損壞嚴重。由于缺乏防爆知識、對防爆電氣設備使用維修不當,造成大量防爆電氣設備損壞。例如:當電機軸承發(fā)熱,使用人員不去尋找發(fā)熱原因,從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卻,結果使電機進水,端蓋嚴重銹蝕;沒有建立健全的維護保養(yǎng)制度,電機安裝后沒有維護檢查,平時只是進行表面除塵,使一部分電機的防爆面嚴重銹蝕;庫存的防爆電氣設備沒有保養(yǎng),有的電機由于潤滑油變質而使軸承生銹,電機轉不動;有的不按規(guī)定修理防爆電氣設備,結果在修理時將設備損壞。
加強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
油庫防爆電氣設備事關油庫的安全大計,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對于油庫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嚴格進行安全管理,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防止油庫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一、合理選擇油庫防爆電氣設備。應根據具體場所的危險等級及工作環(huán)境,選擇合適的防爆電氣設備類型。同時根據設計要求和技術要求選用參數相匹配的設備,既要避免大馬拉小車造成資源浪費,也要避免容量過小引起發(fā)熱燒毀設備等惡性事故。在選擇購買防爆電氣設備時,還應注意防爆電氣設備的質量問題。個別商家為了謀利,其產品的各項參數并未全部達到規(guī)定要求,甚至市場還出現了銘牌上無防爆合格證號、無生產廠家以及假冒其他廠家的偽劣產品。因此,在購買時應選擇正規(guī)廠家以及信譽好的廠家的產品。
二、嚴格按油庫防爆電氣設備規(guī)程操作。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基礎。油庫收、儲、發(fā)油場所眾多,防爆電氣設備很多。由于結構、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環(huán)境、工作條件各不相同,每l臺設備的操作方法也不盡相同,但它們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規(guī)律。如果操作人員不掌握這些規(guī)律,盲目操作,會使防爆電氣設備在非正常條件下運行,易引發(fā)事故。因此,油庫針對每臺防爆電氣設備的特點制定了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并要求操作人員工作時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為保證操作人員能夠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油庫業(yè)務部門要把好“三關”:一是把好宣傳教育關。通過開展安全規(guī)程知識競賽、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動進行宣傳教育,使操作人員充分認識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關。通過業(yè)務考核及相關的獎懲措施,促使操作員不斷學習,提高專業(yè)技能;三是把好檢查關。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糾正違規(guī)、違章現象,促使其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三、提高油庫防爆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素質。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員素質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關鍵。操作員在上崗前一定要經過嚴格的專業(yè)技能培訓,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通過培訓,使操作人員牢記電氣設備操作規(guī)程,熟悉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掌握電氣設備使用時的注意事項及應急處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員應通過自身努力,不斷積累設備的運行經驗,在電氣設備運行管理中逐漸培養(yǎng)“望、聞、聽、記” 能力。望,即能夠通過觀察設備震動、溫度及各項參數變化判斷設備運行是否正常;聞,即能夠聞氣味判斷設備是否發(fā)生故障;聽,即能夠通過聽設備運轉時發(fā)出的聲音判斷設備是否正常;記,即記錄設備運轉情況、故障情況、保養(yǎng)及維修情況等,并將其定期歸檔,留做以后參考。通過這些能力的培養(yǎng),及時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另外,還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視,杜絕設備運行中的不安全隱患。
四、定期維護保養(yǎng)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定期維護保養(yǎng)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手段。受到防爆電氣設備制造工藝、使用年限、使用環(huán)境和條件等內在、外在因素的影響,在使用過程中,防爆電氣設備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部件磨損、老化、電氣絕緣變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現象。為了使防爆電氣設備保持良好的電氣性能及保證各種保護裝置的可靠性,減少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保證油庫的安全,油庫對防爆電氣設備要按規(guī)定檢修和維護保養(yǎng)。設備檢修分為二種:一是故障檢修,尋找并修復故障部位,這是有針對性的,也是必須的;二是定期檢修,即對電氣設備進行預防性的檢查修復,目的是在設備發(fā)生故障前發(fā)現設備缺陷,及時進行修復。設備檢修應該在設備正常運行達到檢修周期時進行,不能等設備出現故障后才進行檢修。因為那樣的話,設備勢必已經帶病運行了一段時間,這對于設備的磨損程度是比較嚴重的,還加速了其他損壞。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可隨時進行。每次關機后對設備進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掃,使設備保持清潔。每次運行前要認真檢查設備外殼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變形,各部件是否齊全,保護裝置是否完整。
五、保證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是設備安全運行的保證。防爆電氣設備工作在易燃、易爆場所中,對周圍環(huán)境的要求非常嚴格。工作環(huán)境的好壞對防爆電氣設備能否安全運行影響很大。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能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但如果設備的工作環(huán)境條件太差,會導致設備防爆性能下降,甚至喪失。例如:如果環(huán)境中濕度太大,容易造成設備金屬部件銹蝕,絕緣性能迅速下降,會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環(huán)境溫度太高或太低,會引起機構比較劇烈的熱脹冷縮變化,也會降低設備的防爆性能;如果環(huán)境中灰塵密度較大,則容易在設備的內、外部堆積,也會降低設備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設備離地距離或局部降濕、局部降溫或升溫、加防塵罩等措施,使環(huán)境滿足設備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電氣設備安全地運行。
加強油庫防爆電氣設備安檢和維護,防范爆炸事故發(fā)生。
第3篇 防爆設備管理制度范本
一、成立防爆設備管理小組:
組長:機電科長
副組長:供電副科長生產副科長
成員:機電技術主管工程師分管供電技術員設備組
電管組五小電器、電纜組
二、防爆設備進礦驗收入庫制度:
1、新設備到貨,由機電科長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共同拆箱,按設備裝箱單逐項驗收。
2、設備入庫前要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等資料,并確保防爆性能和各種保護試驗合格,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可入庫。
3、隨機資料由設備管理部門存入檔案,設備入機電設備庫備用,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登記、編號、建卡,財務部門負責辦理入帳。
三、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應由規(guī)定的經考試合格的防爆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方可下井。
2、防爆設備在搬運時,必須要妥善保護,避免受激烈震動和沖擊,上下山運輸時必須輕移輕放,嚴禁翻滾,防爆面縫隙要涂防銹油,各進出線孔必須密封,高壓配電箱解體運送時,必須由防水布蓋好,以防滲水。
3、防爆設備安裝前,必須進行檢查,凡有故障的設備禁止使用。
4、安裝人員必須按供電說明書進行安裝,如有變動經有關人員或機電總工批準后進行。
5、安裝峻工后,經礦機電總工組織或單位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6、安裝人員必須按<<完好標準>>和<<新質量標準>>進行。
四、防爆設備運行、檢查制度:
1、加強防爆設備驗收制度,對井下電氣設備進行巡回檢查。
2、各單位維護組長是兼職的防爆檢查員,負責本單位的電氣防爆管理工作,防爆檢查組對其加強領導。
3、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及其它線路使用單位每天需有2小時以上停電時間,進行全面檢查、檢修,且每班使用前跟班維護要做一次徹底完好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防爆組要做好井下防爆設備全面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做到每日一次,并負責日報表填寫,對發(fā)現隱患的單位送通知單限期解決,并負責每周一次完好檢查和平時抽查相結合,做好月報表。
5、主備風機、綜保,每班使用前要做一次試驗檢查,確保設備完好并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6、對井下各種保護設備、過流整定值、安全保護的性能做周期性的檢查,嚴禁出現不合格接頭和電氣失爆。
五、防爆設備回收上井、檢修、入庫制度:
1、井下設備嚴禁周轉使用,設備不用或毀壞后,要由使用單位送交機電科。
2、設備上井后機電科組織設備組、電管組和使用單位等相關人員對設備進行驗收,如有丟失或破損則按原價索賠。
3、如果設備已到使用年限或防爆安全性能達不到要求時,則按規(guī)定進行報廢處理,并要詳細記錄在冊存檔備查。
4、設備的檢修要按照“設備檢修內容”和“檢修質量標準”進行。
5、檢修中所用的材料、零部件必須經過質量檢查,合格者方可使用,檢修情況及各種技術數據,要詳細記錄在冊存檔備查。
6、檢修后的設備要嚴格驗收,驗收工作由設備組、電管組和檢修班組等相關人員參加。
7、檢查設備防爆性能和各種保護試驗合格后,簽發(fā)合格證,方可入庫。
8、設備入庫要分類擺放整齊備用。
第4篇 防爆防雷裝置管理制度
1安全負責人負責生產區(qū)防爆、防雷裝置的管理工作;
2每月要定期對可燃氣體報警器進行靈敏度檢查一次;
3固定式可燃氣體報警器發(fā)出漏氣警報時,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迅速從機屏上查明氣體泄漏部位,立即趕到現場檢查是否屬于正常生產跑氣現象,如屬于異常情況應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并馬上向領導報告;
4應經常檢查站區(qū)防爆電器及開關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特別是消防水泵和車間排風扇開關的啟閉是否靈敏,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解決處理;
應經常檢查生產區(qū)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檢查設備管道法蘭的跨接是否完好牢固,檢查構建筑物防雷引下線,檢查充裝秤的接地線,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
5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應對站區(qū)防雷、防靜電裝置檢測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
6每年報請氣象部門對對站區(qū)防雷、防靜電裝置檢測一次.
7應妥善保存防爆、防雷、防靜電裝置的檢查和測試報告記錄表卡,以備核查。
第5篇 食品公司作業(yè)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作業(yè)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一)防火、防爆制度
一、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鼓勵員工努力學習生產技術,動設備原理、構造、性能、工藝流程和操作、保養(yǎng)、排除故障,并掌握安全知識和防火、防爆技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建立健全嚴格的規(guī)章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檢查制,安全動火制、安全檢修制等,工作必須一絲不茍的執(zhí)行。
三、由爆炸危險性的裝置,均應設立在獨立廠房內,周圍應砌防火墻,與重要關鍵設備要保持一定距離,在有爆炸危險廠房內,不要設立辦公室、休息室等輔助車間。廠房內危險性大的部位和危險性小的部位要防火墻隔開。
四、生產中壓力容器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上面必須裝置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閥以及安全聯鎖,報警裝置,并須經常保養(yǎng)、保持完好、靈敏、可靠。
五、生產時應選用防爆式電機,等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有保護裝置。
六、防止產生靜電危害,設備均應采取有效接地,并安裝靜電消除器,車間的地面應采用橡膠、木質地板等不發(fā)火材料構成。操作工必須穿戴防靜電的工作手套、服裝、鞋子等。
七、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杜絕生產設備和管道有跑、冒、滴、漏現象,不是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在有可燃氣體的廠房內加強通風,不使可燃氣體達到可燃濃度,控制動火、用火,防止超溫、超壓、超負荷。
八、因照明所裝的燈具、開關、插座,一定要安全實用,不致因此發(fā)生危險。
九、加強消防隊伍建設,配置必要的防火門滅火器材,特別是配置合適化工企業(yè)撲滅火險的器材,并制定預案加強演練。
十、在設備檢修中要制定檢修方案,對檢修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在排除危險因素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嚴禁冒險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動火規(guī)定,防止維修中發(fā)生事故。
十一、做好喜材料、產品的管理,包裝要牢固密封,儲存場地、庫址必須選擇適當,布局要合理,建筑要符合防火要求,運輸、使用等均應按規(guī)定辦事,不得違章。
(二)防毒管理制度
一、劇毒化學品的購進和調撥
1.采購劇毒化學品必須由實驗室設備處指定,并經主管保衛(wèi)部門審查同意的專門采購人員擔任,憑許可證件按公安部門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辦理。劇毒化學品采購必須根據實際需要,嚴格控制品種和用量,不準計劃外超量儲備。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接受公司內外單位轉讓和贈送的劇毒化學品,同樣,不得向公司內外單位轉讓和贈送的劇毒化學品。
二、劇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1.劇毒化學品庫,要符合公安部門要求進行統(tǒng)一管理。任何單位不準私設劇毒化學品庫。任何人不得攜帶劇毒化學品擅自離開使用場所或存放地點。
2.劇毒化學品庫保管人員由設備處指定,經公司保衛(wèi)處審查合格并通過公安部門培訓方可上崗。保管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規(guī)和制度。
3.劇毒化學品的申購、出庫必須有嚴格的審批手續(xù)。憑證和批件要妥善保存,不準涂改或銷毀。
4.劇毒化學品庫不準存放其他物品,在庫的劇毒化學品必須保證帳、物、卡相符(包括品種、規(guī)格、數量)。
5.劇毒化學品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及購買、儲存、使用、運輸等管理規(guī)定,堅持規(guī)范化管理、嚴禁混存、混運。
6.已有劇毒化學品購買證的單位,要參照公司劇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安全。
三、劇毒化學品的領取和發(fā)放
1.領取劇毒化學品,應由領用人填寫劇毒申領單,經主管安全負責人及教研室主任簽字后,指定雙人領取。劇毒化學品領取和發(fā)放必須各有兩人同時進行。
四、劇毒化學品的使用管理
1.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實驗人員必須有具備應有的知識和技能,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使用劇毒化學品必須有兩人以上操作。
2.領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必須配備專用存儲柜沒嚴格按、執(zhí)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3.劇毒化學品的使用必須有實驗記錄,內容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劇毒化學品如有丟失應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和公司保安部門。
五、劇毒化學品使用后的處理
1.劇毒化學品的原包裝容器必須退回設備處危險品倉庫,不得丟失和擅自處理。
2.劇毒化學品使用后廢渣、廢水、廢氣等,由使用單位負責處理,要嚴格執(zhí)行環(huán)保規(guī)定,不得私自亂倒污染環(huán)境。自行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通過公司保安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所需經費由使用單位負責。
六、責任追究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購進、使用、轉讓、銷售、儲存、運輸劇毒化學品單位和個人,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的,公司有關部門依照《化工企業(yè)關于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責任追究處罰規(guī)定》給予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非法生產、使用、轉讓、儲存、運輸劇毒化學品,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guī)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購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劇毒化學品應急救援及預防措施
一氯乙酸安全技術生產使用須知:
一、危險認定
1.主要危險
(1)如果吞食會中毒,導致灼傷;
(2)對水生物有劇毒。
二、積極措施
1、癥狀和影響:皮膚沾染面積超過5%可能導致嚴重的系統(tǒng)效應,出現如嘔吐休克的癥狀,造成極其嚴重的甚至不致命的中毒。
2、救急:
(1)一般的:總是到醫(yī)院就診,沾染著不得延誤,否則可能致命;
(2)吸入:將受害者移到新鮮空氣處,安放好,嚴重時送醫(yī)院;
(3)皮膚接觸:如果可能至少在25-30℃碳酸氫鈉溶液(約5%)中浸泡至少30分鐘,與此同時,脫掉衣服和鞋,如果沒有碳酸氫鈉溶液,可沖淋浴至少30分鐘(水溫大約26℃);
(4)眼睛:眼睛接觸后立即用大量水進行沖洗,沖洗時要翻開眼皮,徹底沖洗眼球,看醫(yī)生;
(5)攝入:漱口,大量飲水,不要引導嘔吐,提供新鮮空氣,半躺休息、送醫(yī)院。
3、向醫(yī)生咨詢:如果可能用胃管清楚胃中事物,最好在內診鏡控制下進行。如果沒有胃管,可用小蘇打中和胃中的食物,在導吐前弄成漿狀。嚴重時,可以給與二氯乙酸鈉,可挽救中毒者生命。
三、防火措施
1、防火方式:抗酒精泡沫,二氧化碳,干粉,霧狀水。
2、
不合適滅火方式:高壓水。
3、特別危險性:當通空氣混合時,氯乙酸(閃點為126℃)在較高的溫度下可能成炸藥。一旦發(fā)生火災/爆炸不要吸入煙氣。
4、燃燒分解危險產物:氯化氫、甲醛、一氧化碳,但沒有光氣(同露天火源接觸)。
5、滅火保護器材:全身防護服和配套呼吸器。
6、其他信息:滅火用水不允許進入下水道和水道。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個人預防措施:避免用皮膚和眼睛接觸,勿吸入粉塵。
2、環(huán)境預防措施:不允許進入下水道和水道,如果產品污染公共水源請通知當地相關部門。
3、泄露處理方法:盡可能多的收集到干凈的容器內,以便再用或者處理,用碳酸鈉或碳酸氫鈉中和,用大量水沖洗周圍。
五、處理和儲藏
1、處理:在良好通風條件下處理,工作場合嚴禁吃喝和抽煙。在產品操作場所安裝有溫控的緊急浴箱,浴箱內有5%的碳酸氫鈉飽和水溶液。
2、預防著火和爆炸:防止過熱。
3、儲藏要求:儲存在干冷的地方(濕度≤40%,儲藏在不銹鋼316,聚氯乙烯,聚乙烯或者玻璃裝飾的設備;儲存時防陽光直射。
六、控制接觸和個人保護
1、工程控制:避免灰塵產生,提供足夠的通風。
2、暴露極限:8hr-twa=1毫克/立方米(weel guide/usa)
15min-twa=4毫克/立方米(weel guide/usa)
3、個人保護:
(1)呼吸:如果通風不足,需要配戴防毒保護裝置(帶有p2過濾器的呼吸裝置+全面罩);
(2)手:聚氯乙烯或者異丁橡膠手套;
(3)眼睛安全護目鏡/面罩;
(4)皮膚和身體:防酸服。
以上幾條劇毒化學品的應急措施:
1.要每個員工嚴格遵守化工生產所有安全制度,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使用及儲存按規(guī)定穿戴好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在工作中處處主要安全,做到三不傷害的原則,確保年內不發(fā)生因人為原因二造成的任何事故。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3.企業(yè)員工、個人不對安全作承諾,不行上崗的精神。完成制定的目標、方針。
第6篇 礦山工程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礦山工程有限公司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員工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意識,消除火險隱患和爆炸源,避免和消除火災、爆炸事故和塵、毒危害的發(fā)生,確保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職責
第二條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部門設在安環(huán)部。
(一)、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由公司警消隊負責。管轄范圍:全公司所有防火區(qū)域及防火設備設施。
(二)、防塵、防毒安全管理部門由安環(huán)部負責管理,生產部負責防塵、防毒的年度計劃制定,措施方案的實施及監(jiān)督工作。
第三條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安全職責
(一)、防火、防爆管理安全職責
1、公司防火防爆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① 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② 將消防工作與本公司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③ 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④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① 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本車間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② 建立本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并提供組織保障;
③ 組織本車間的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
(二)、防塵、防毒管理安全職責
① 粉塵、毒物、噪聲等職業(yè)病危害測定點的確定原則、測定項目、測定方法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
② 粉塵濃度檢測周期每年一次,毒物、噪聲作業(yè)場所每年測定一次;高溫作業(yè)每年暑期測定一次;放射源每年測定一次。
③ 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檢測、評價結果存檔,并及時向員工公布。
④ 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yè)衛(wèi)生標準。
⑤ 粉塵作業(yè)場所的生產設備、防塵設施須正常投入運行。從事粉塵作業(yè)的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佩帶防塵口罩,定期更換。
⑥ 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第三章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
第四條生產裝置
(一)根據公司生產特點,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的有關要求。
(二)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及易造成塵毒危害的設備區(qū)域。充分設置超溫、超壓、濃度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并要保證其可靠性。
(三)所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tǒng)。
(四)在可燃氣體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
(五)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設有防靜電措施。
(六)用于易燃、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五條動火用火規(guī)定
(一)各單位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請,經公司生產副總、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二)設立固定動火區(qū)的條件和要求
1、固定動火區(qū)應設置在易燃、易爆區(qū)域主導風向的上風向。
2、固定動火區(qū)應設置在距易燃易爆廠房、罐區(qū)、設備、窨井、排水溝、水封井等,不應小于30米。
3、生產正常放空或發(fā)生事故時,可燃氣體不會擴散到固定動火區(qū)。
4、固定動火區(qū)內不準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雜物,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三)在禁火區(qū)內,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它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熾熱的長期作業(yè)(如:中心化驗室用的電爐、烘箱、酒精爐、電熱器等)均須辦用火證, 生產區(qū)內禁止用電爐、煤氣爐取暖、熱飯等。
(四)用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qū)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主管部門審批。
(五)在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六)動火作業(yè)中要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安全生產動火制度》。
(七)生產廠區(qū)內嚴禁吸煙。
第六條消防組織與設施
(一)公司各單位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的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二)各車間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三)消防組織應根據公司生產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四)公司內設置的固定或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定期進行試運行。
(五)各單位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需換藥劑、修理、更新的及時解決,建立健全有關臺帳。
(六)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七)廠區(qū)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行政部和更衣柜內不準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液體。
(八)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能產生靜電的化纖織物衣物和帶鐵釘的鞋。
第七條火警報告與火災處理
(一)公司內不論任何單位,一旦發(fā)生火災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要講明單位,起火地點、火勢、起火原因、火災危險性等不得延遲。
(二)起火后,單位領導要冷靜指揮本單位義務消防員和員工采取相應措施,按滅火的基本辦法如切斷電源、隔離、冷卻、窒息等措施,同時用滅火器、蒸氣、水等進行搶救,防止火勢擴大和蔓延。
(
三)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滅火后在公司統(tǒng)一領導下,生產部一方面盡快組織恢復生產,一方面在主管經理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對著火原因、責任進行分析判斷,寫出詳細調查報告,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并提出處理建議。然后會同主管經理召開分析會,對著火的性質、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停產損失、進行分析研究,對主要責任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出處理決定,通過事故分析,接受教訓。
第八條 防塵防毒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崗位分布
(一)粉塵作業(yè)崗位
1、備煤車間所有生產作業(yè)崗位。
2、煉焦車間皮帶工、涼焦臺操作工、機電車間煉焦工段和備煤工段、脫硫包裝崗位。
3、電焊工崗位。
(二)毒物作業(yè)崗位
1、煉焦車間所有崗位。
2、化產車間所有崗位。
(三)噪聲作業(yè)崗位
1、公司所有泵房、空壓機房、粉碎機房、鼓風機房。
第7篇 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0)
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十)
一、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本公司總經理郎文清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企業(yè)安全委員會成員(各主管)協(xié)助總經理負責消防安全具體工作。包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三、公司通過風險評價將容易發(fā)生火災或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油漆原材料倉庫、油漆倉庫、油漆生產車間、溶劑庫、配電室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四、公司各部門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企業(yè)安全委員會應在各安全出口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持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處于正常狀態(tài)。嚴禁各部門有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行為。
五、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銷售、運輸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公司發(fā)生火災時,安全委員會應立即組織實施滅火和啟動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任何員工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七、公司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條件?;馂膿錅绾?公司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八、公司每周一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作業(yè)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防火巡查情況。
10.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1.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
九、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公司、本職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部門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職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8篇 電氣設備防爆電器管理制度
l、為了保證井下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設專職管理員1人。
2、凡井下電器設備,除電器性能必須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須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員必須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凡是經過檢修的設備,必須嚴格認真的檢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電器設備一律不準入井。
4、建立檢查登記制度,凡是井下防爆電器設備一律登記造冊以備檢查。
5、定期對井下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須及時進行處理或更換。
第9篇 防爆電氣設備安全保護功能試驗管理制度
1、高低壓電氣設備的試驗
(1)對地面運行中的高壓電機按規(guī)定進行每年一次的預防性試驗,并定期對絕緣電阻進行測定。
(2)對于井下運行的高低壓電氣設備,每月按規(guī)定進行防爆性能檢查,并定期對絕緣電阻值進行測定。
(3)新安裝的高低壓電氣設備,必須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檢查和絕緣電阻的測定,耐壓試驗。
(4)對于下井后的電氣設備在安裝前必須做一次絕緣電阻測定。
2、絕緣油試驗
(1)對高壓電氣設備在安裝前絕緣油在加注前必須進行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加入。
(2)對于運行中的高壓電氣設備用絕緣油,趕緊上下用變壓器絕緣油,每年抽油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合格者予以更換。
3、接地檢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接地電阻測定,必須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結束。
(2)井下接地裝置的電阻測定每季必須進行一次。
4、繼電保護及漏電保護
(1)井下使用的漏電繼電器,每天必須進行一次人工跳閘試驗,并做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及時更換。
(2)井上過流繼電器保護裝置每年必須做一次繼電保護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壓開關,低壓饋電開關必須根據負荷情況做過流整定。
(4)對于井下運行的過流繼電器,每季進行一次整定校驗。如負荷變更較大時應及時按負荷進行整定。
第10篇 送電線路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⒈ 總 則
⒈⒈為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堅決杜絕火災和爆炸等給國家和人民群眾帶來生命財產損失的惡性事故,使安全工作扎實有序的進行,以使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達到工程項目部的要求,實現安全“零”目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⒈⒉加強對項目經理部、材料站、施工現場等各部門防火措施的落實,定期進行檢查。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⒈⒊ 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重點對外協(xié)工的安全防火意識的教育,嚴格遵守當地森林防火規(guī)定,施工作業(yè)點嚴格控制火源、火種。
⒉ 防 火
⒉ ⒈ 項目部
⒉⒈⒈ 項目部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做好各自的預防措施,經常檢查各宿舍電源、火爐,防止火災發(fā)生。
⒉⒈⒉ 電腦、復印機應使用專門電源線,布線應正規(guī),符合要求,安全可靠;工作完畢隨時關閉電源。
⒉⒈⒊ 各宿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燃油料,總務庫房內不得生火和存放易燃物品。
⒉⒈⒋ 灶房使用的液化氣瓶,從儲存、使用都要加強安全防護意識,定期檢查閥門、爐盤,防止發(fā)生漏氣。
⒉⒈⒌ 各級人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文明習慣,不亂扔煙頭,不亂倒拉圾。
⒉⒉ 材料站
⒉⒉⒈ 材料站的配電線路應滿足加工用電負荷,配電箱及各種電動設備要裝設接地線,符合安全用電規(guī)程。
⒉⒉⒉ 材料、工具庫房要有明顯標志,設置防火警示牌,材料站院內不得流動吸煙。
⒉⒉⒊ 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其它工器具同庫存放,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在露天放置。
⒉⒉⒋ 焊接場所不得亂放雜物,作業(yè)場地應隨時清理,保持干凈整潔環(huán)境。
⒉⒉⒌ 材料站庫房、作業(yè)場地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砂及其它消防滅火用具。施工車輛也必須隨車配置專用滅火器。
⒉⒉⒍ 機械修理場所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操作時嚴禁吸煙和點燃火種,廢棄油料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亂倒。
⒉⒉⒎ 材料站院內應禁止外人及無關車輛進入,并配置值班看管人員,加強夜間巡邏,防止盜竊事件發(fā)生。
⒉⒊ 施工隊及施工現場
⒉⒊⒈ 各施工隊(組)應加強對職工和外協(xié)工的防火意識教育,保持各自的宿舍衛(wèi)生、整潔,室內電線不亂拉亂扯,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種油料。
⒉⒊⒉ 嚴格執(zhí)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加強對爆炸品的管理,隊長及安全員應定期檢查、核對庫存及領用臺賬,嚴防發(fā)生丟失。
⒉⒊⒊ 各隊(組)的施工工具及材料應集中分類放置,并設專人負責清理,不得隨意亂放。
⒉⒊⒋ 各隊(組)應定期檢查液化氣瓶、爐盤、氣閥等,防止發(fā)生漏氣現象;如有問題,應即時送交項目部總務部門或由專業(yè)人員修理,不得湊合使用和擅自拆修。
⒉⒊⒌ 所有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要把森林防火做為防范重點,嚴格控制火種、火源,施工區(qū)域禁止流動吸煙,抽完的煙頭應就地熄滅不得亂扔,防止煙頭引發(fā)火災;因施工需要而用火時,要有防火隔離帶。
⒉⒊⒍ 各作業(yè)面要事先清理雜草、樹枝,放置機械、設備的位置用土鋪墊,各類機械不得有滲漏的油跡。
⒊防 爆
⒊⒈ 易燃、易爆物品在一定條件下就能引起燃燒和爆炸,不僅造成火災,甚至發(fā)生人身作傷亡事故,因此對易燃、易爆物品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必須嚴加保管,確保安全。
⒊⒉ 易燃、易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輕裝、輕放,嚴禁摔、滾、翻、擲,以及拖拉、磨擦、撞擊等,以防引爆炸。
⒊⒊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專人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必須限量儲存,并按先進先出的順序執(zhí)行,以免儲存時間過長導致物品變質發(fā)生危險。
⒊4.對易燃、易爆物品有關人員及領導要嚴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必須晝夜有專人值班,在倉庫周圍嚴禁煙火。
第11篇 防爆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電工要嚴格按照各種防爆設備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保養(yǎng)。
2、電工要經過培訓學習,熟練掌握防爆設備的操作技能后方可操作。
3、防爆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對其各方面的性能進行仔細檢查,若有零件損壞的,必須修好至符合防爆要求后才能使用。
4、應有備用的防爆設備,以便在運行中的防爆設備損壞來不及維修時可以及時替換;備用的防爆設備要專門存放的地方,要保證通風、干燥。
5、防爆面要涂防銹油,防止銹蝕;螺栓要擰到合適程度;不用的接線孔,要加密封圈、擋板封好。
6、對各種系統(tǒng)的防爆設備要詳細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由檢查人簽名。
第12篇 電氣設備防爆管理規(guī)定
礦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電氣設備防爆管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經研究決定,修訂《電氣設備防爆管理規(guī)定》,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 成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領導組
組長:___
副組長:___
成員:___
二、要求
1. 機電科成立電氣設備防爆專職檢查組,配備3名專職防爆檢查員,機電科其他人員為兼職防爆檢查員。
2. 專職電氣防爆檢查員必須通過有資質的機構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專職防爆檢查員資格證。
3. 礦井各區(qū)隊需配備至少2名的兼職防爆檢查員,兼職防爆檢查員須通過礦級培訓機構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兼職防爆檢查員資格證。
4. 專職防爆檢查員分片包隊,嚴格按照省煤炭工業(yè)局頒發(fā)的《河南省煤礦電氣性能檢查細則》的有關標準進行電氣防爆檢查。
三、規(guī)定內容
(一)電氣設備購置
1. 所有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氣、電纜)在簽訂購置合同前,廠家必須提供符合標準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防爆合格證”、“礦用產品ma證”、“生產許可證”三證不齊或無效的,不準購置。經機電科嚴格審查,確定齊全真實有效方可購置。
2. 電氣設備到礦后,機電科應組織電氣防爆專業(yè)組人員對到貨設備,逐臺(件)進行電氣防爆性能現場檢查,合格后簽發(fā)防爆驗收合格證,庫房管理人員根據防爆驗收合格證和聯合驗收報告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否則不準入庫。
(二)電氣設備現場管理
1. 防爆設備入井前,由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并給使用單位簽發(fā)入井合格證,沒有合格證的不準出庫。
2. 設備入井前,領用設備單位向井口把鉤工出示簽發(fā)的電氣設備入井合格證。手續(xù)不齊,井口把鉤工應拒絕設備入井。
3. 電氣設備入井到指定地點,由專職電工負責安裝接線,送電運行前,專職防爆檢查員和本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必須對新安裝電氣設備進行全面防爆檢查,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符合防爆標準,方可允許送電運行。
4. 電氣設備使用過程中,專職防爆檢查員要對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經常巡檢。區(qū)隊兼職防爆檢查員必須班班檢查使用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確保不出現失爆。
5. 檢查員在檢查中發(fā)現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設備,必須立即停電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6. 機電科負責組織人員對井下所有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每旬機電專項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發(fā)現失爆,立即停電處理。
7. 電氣防爆專職檢查員要包隊包片,對所轄管電氣設備做好平時檢查,對于專項檢查或上級檢查,查出的失爆,負連帶責任。如果分管包片的電氣設備一年內出現二次失爆,取消其專職防爆檢查員資格,調出防爆檢查組。
8. 兼職防爆檢查員負責每班對維護的電氣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全力保證安全生產。
(三)失爆認定辦法
1. 礦井組織各種檢查活動,發(fā)現電氣失爆,檢查人員應如實上報電氣設備防爆管理領導組。
2. 機電科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召開電氣失爆事故分析會,鑒定失爆的真與否,經分析判定為電氣失爆后,負責下發(fā)電氣失爆處理通報。
3. 電氣失爆認定標準,嚴格按照《河南省煤礦防爆電氣性能檢查細則》有關內容執(zhí)行。
(四)獎罰規(guī)定
1.發(fā)現所購防爆電氣設備三證不齊或無效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并要求退貨處理。
2. 防爆電氣設備不經防爆人員檢查簽證入井,每臺(件)對使用區(qū)隊主要負責人罰款200元,對機三隊主要負責人及當班把鉤工各罰款100元。
3. 井下查出電氣失爆,取消當月安全抵押獎勵,對單位罰款20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0元,記“三違”1次;
4. 電氣防爆管理領導組負責對各區(qū)隊進行年度電氣防爆管理考評,對全年沒出現電氣失爆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獎勵1000元,對包隊的專職防爆檢查員獎勵500元。
5. 檢查人員每發(fā)現一起電氣失爆,獎勵個人500元。
6. 發(fā)現新安裝電氣設備有失爆的,對安裝電工、包隊專職防爆檢查員各罰款200元。
四、本管理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附《河南省煤礦防爆電氣性能檢查細則》
機 電 科
2022年10月23日
第13篇 防爆電氣設備運行與維護管理
一、防爆電器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 操作、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
二、防爆電器設備應按制造廠規(guī)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三、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jiān)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可靠性。
四、浸出車間維護檢查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故障未查清前禁止送電,嚴禁帶電對接電線 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
五、日常維護檢查。設備的運行維護人員,必須按各類防爆電器設備的技術要求,做好日常檢查工作,主要設備要填寫崗位運行記錄和檢查記錄。
日常維護檢查主要項目:
1.防爆電器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huán)境的清潔。
2.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guī)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guī)定;
3.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
4.運行中應經常檢查電機軸承表面溫度,保持規(guī)定的油量,溫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
5.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絲不得松動。
6.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封閉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鋼板密封。
7.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guī)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guī)定值。
8.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啟動。
9、電器設備運行時發(fā)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停機,并通知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1)負載電流突然超過規(guī)定值或確認斷相運行狀態(tài)時。
(2)電機或開關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時。
(3)電機或其他設備因部件松動發(fā)生摩擦產生響聲或冒火星。
(4)機械負載出嚴重故障或危及電器安全。
10.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fā)現的異?,F象應及時通知電器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fā)生的問題和事故做詳細記錄。
六、專業(yè)維護檢查。檢查維護項目除日常運行維護檢查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1.更換高瓦燈泡、熔斷器、開關都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的規(guī)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2.清理控制設備內外灰塵,進行除銹反腐。
3.檢查設備和電器線路的完好狀況。
4.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5. 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guī)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點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6.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器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
7.檢查控制儀表、檢測儀表、電訊等設備,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它缺陷。
8.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器設備和線路,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9.浸出車間更換燈泡必須在白天進行,并確定車間內沒有溶劑氣體泄漏在浸出班長的監(jiān)督下方可打開防爆護罩。
10、在浸出車間進行電器維修需經浸出班長同意后方可進行,必須由兩人操作。
第14篇 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制度
1、檢修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經機電運輸科檢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貼防爆合格證后方入可庫或投入使用。
2、防爆電氣設備,應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及ma標志,防爆檢查員要復驗并加貼防爆合格證,否則,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電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滿足《防爆細則》的要求:
(1)、雞爪子、羊尾巴、明線頭,罰責任人300元;
(2)、閑置進線裝置內無擋板或密封圈,罰責任人300元;
(3)、防爆外殼有裂紋及孔洞,罰責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罰責任人300元;
(5)、一個進線裝置同時穿二根電纜的,罰責任人300元;
(6)、鎧裝電纜盒沒有灌電纜膠而使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7)、高壓防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電纜膠未到喇叭盒2/3、電纜膠裂紋、芯線能夠相對活動的,罰責任人200元;
(8)、連接裝置不全、損壞、變形、失靈起不到閉鎖作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9)、接線腔與開關內腔或電機定子腔體通氣的,罰責任人100元;
(10)、各種設備檢漏、風電閉鎖、電機綜合保護、過流、無壓釋放、儀表等安全保護失靈或甩掉不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11)、螺旋式接線嘴與密封圈之間沒加金屬墊圈,罰責任人200元;
(12)、疊壓式接線嘴壓緊電纜后壓扁量超過電纜外徑10%的,罰責任人200元;
(13)、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有大于1mm間隙的或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間隙大于2mm著(小線嘴大于1mm者),罰責任人300元;
(14)、密封圈的寬度小于電纜外徑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電纜外徑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與電纜之間有包扎物的,罰責任人300元;
(15)、兩個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開套在電纜上的,罰責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彈性、變質、起不到密封作用,罰責任人200元;
(17)、電纜護套進入器壁長度不小于5mm的或超過15mm的,罰責任人200元;
(18)、閑置的進線嘴用擋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質非鋼板的,罰責任人200元;
(19)、動力電纜及信號電纜護套破損且露出芯線絕緣面繼續(xù)使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彈簧墊或使用不合格彈簧墊的,罰責任人200元;
(21)、喇叭嘴親嘴、防爆面螺栓松動或彈簧墊壓不平的,罰責任人200元;
(22)、螺旋式接線嘴擰進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頭能擰進半扣的,疊壓式壓線嘴能活動的,罰責任人200元;
(23)、密封圈與金屬墊圈之間安裝錯位的,罰責任人200元;
(24)、閑置進線裝置擋板壓在密封圈里邊的,罰責任人200元;
(25)、各種喇叭嘴壓緊程度不夠,手指輕易把電纜推進,罰責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銹蝕嚴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罰責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鈕與外殼間隙大于0.5mm的,罰責任人200元;
(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過3個“扣距”),罰責任人100元;
(29)、電工帶電作業(yè)的,罰責任人200元;
(30)、非電工人員檢修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的,罰責任人200元;
(31)、電纜、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漏電的,罰責任人200元;
(32)、各種安全閉鎖裝備和保護裝備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的,罰責任人200元;
(33)、用銅、鋁、鐵等代替保險絲的,罰責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規(guī)格不一致的,罰責任人100元;
(35)、防爆設備不經防爆人員檢查而下井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36)、帶電搬遷電氣設備的,罰責任人100元;
(37)、接線壓緊出現松動的,罰責任人100元;
(38)、停電作業(yè)時,不按規(guī)定檢查瓦斯、驗電、放電、打接地線的,罰責任人100元;
(39)、停電作業(yè)時不掛停電牌或擅自拿掉停電牌的,罰責任人100元;
第15篇 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與驗收:
1、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等)的選用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必須選用有“防爆設備生產許可證”的廠商提供的產品,由機電科具體負責。
2、防爆電氣設備的到貨和入庫,必須附有《產品質量合格》,《防爆合格證》和《煤安標志證書》,并有“ma”標志。
3、新到貨和檢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按照《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和《電氣設備完好標準》進行驗收,由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簽發(fā)《防爆合格證》方可入庫。大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及電纜,必須由檢修單位出具《檢修質量合格證》。
第二條防爆電氣設備入庫后,必須采取防淋雨,防潮濕措施,嚴禁非專業(yè)人員隨意開蓋,更不準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條防爆電氣設備的發(fā)放、入井、運輸及安裝:
1、防爆電氣設備發(fā)放時,必須由防爆檢查員對設備進行防爆性能檢查,簽 “防爆合格證”和“入井證”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標準要求的嚴禁發(fā)放。
2、無“防爆合格證”禁止發(fā)放,由保管員把關。
3、運料隊要嚴把機電設備的入井關,無“入井證”禁止裝車下井。
4、使用單位在安裝防爆電氣設備前,要仔細檢查設備完好狀況,確保設備完好無失爆,否則不得安裝使用。
5、安裝質量要符合《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相關要求。
6、設備管理人員發(fā)放各隊組所領取設備時,需要經機電礦長、機電科科長或機電科副科長批示,才能發(fā)放。
7、各單位不準隨意拆卸備用設備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況必須經機電礦長和機電科有關領導批準后拆取。
第四條防爆電氣設備使用過程的檢查與維護:
1、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
(1)對防爆電氣設備外觀防爆性能的檢查,使用單位每班至少檢查一次,覆蓋率100%,機電科防爆檢查組每周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各使用單位對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位,責任到人,機電科檢查人員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與責任隊組三定,嚴格執(zhí)行“專人檢查,專人落實”制度,對隊組隱患處理情況進行復查。
(2)對防爆電氣設備內部防爆性能的檢查,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機電科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開蓋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檢查覆蓋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