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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79

電池規(guī)程

有哪些

電池規(guī)程是指一套詳細規(guī)定電池生產(chǎn)、使用、維護和廢棄處理的標準操作程序,旨在確保電池的安全性、性能穩(wěn)定性和環(huán)境友好性。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生產(chǎn)制造規(guī)程:涵蓋電池材料的選擇、生產(chǎn)工藝流程、質量控制以及產(chǎn)品檢驗等環(huán)節(jié)。

2. 使用規(guī)程:涉及電池的正確安裝、充電方法、放電限制和安全操作指導。

3. 維護規(guī)程:包括定期檢查、故障排查和保養(yǎng)措施。

4. 廢棄處理規(guī)程:規(guī)定了廢舊電池的回收、儲存和無害化處理方法。

標準

電池規(guī)程遵循國內(nèi)外相關行業(yè)標準和法規(guī),例如:

1.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電池標準:如iec 62133,規(guī)定了便攜式密封二次電池的安全要求。

2. 美國電池協(xié)會(abc)標準:如abc r-1,涵蓋了電池的測試方法和性能指標。

3. 國家標準(gb):如gb/t 18287,規(guī)定了鋰離子電池的一般要求和試驗方法。

4. 環(huán)保法規(guī):如歐盟的rohs指令,限制了電池中某些有害物質的含量。

這些標準確保了電池在設計、生產(chǎn)和使用過程中符合安全、環(huán)保和性能要求。

是什么意思

電池規(guī)程的實施意味著電池制造商需嚴格按照既定的流程和標準進行操作,從源頭保證產(chǎn)品質量。對于使用者,它提供了正確的使用和維護指南,以延長電池壽命,防止意外發(fā)生。在廢棄處理環(huán)節(jié),規(guī)程旨在減少電池對環(huán)境的影響,促進資源循環(huán)利用。電池規(guī)程是一套全面的指導原則,旨在確保電池在整個生命周期中的安全、效能和可持續(xù)性,同時保護用戶和環(huán)境。

電池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蓄電池搬運車操作規(guī)程

1.經(jīng)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者方準進行操作。持證者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交接班制度。

2,工作前應嚴格按照潤滑規(guī)定進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適當,油路暢通,使電瓶車經(jīng)常保持良好潤滑。

3.檢查電器裝置、安全裝置、傳動裝置狀態(tài)是否良好。

4.檢查各部軸承是否靈活可靠,一旦發(fā)現(xiàn)卡死、嚴重過度磨損和異常音響要及時更換。

5.轉向盤空轉角不應超過25℃。

6.作業(yè)時,不得超負荷承載或牽引,并經(jīng)常檢查板簧有無斷損現(xiàn)象。

7.行駛中,決不允許踏著加速器進行換向,防止損壞機件與燒毀主線路。當出現(xiàn)異響和發(fā)熱現(xiàn)象,必須及時查找原因,予以排除,嚴禁帶病操作。

8.電瓶車在轉彎、倒車、進出庫房時必須減速,鳴笛,密切注意四周情況,防止碰撞,保證安全。

9.電瓶車應在平坦、干燥、硬質道路上行駛。蓄電池不宜經(jīng)受強烈展動。因無防爆裝置,故電瓶車嚴禁在易爆場所內(nèi)工作。

10.電氣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狀況,接線頭防止松動,如有損壞須及時更換.電線、熔斷器等元件規(guī)格不得任意更改。

11.工作后必須檢查、清掃設備,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關閉電銷,使車處于制動狀態(tài),方可離去。保證設備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12.按規(guī)定撰寫各種有關記錄。

第2篇 可控硅充電設備牽引用鉛酸蓄電池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者必須認真閱讀說明書,了解本機床的結構,工作原理,主要零部件的作用.掌握有關操作規(guī)程.嚴禁超性能使用.

2. 充電設備的使用應注意:

- 充電設備應放置在無強烈振動及爆炸危險的環(huán)境中, 且介質中無足以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氣體及導電塵埃的地方,尤其不能和蓄電池放在同一室內(nèi)使用.

- 充電時, 應按照說明書要求的順序及注意事項進行.

- 定期潤滑通風機.

3.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持清潔.在充電完畢旋上液孔塞后,可用蘸有5%的氫氧化銨溶液或3%碳酸鈉溶液的抹布擦去蓄電池外部溶液,再用清水沖凈,然后用凈布擦干.注意在清理過程中,絕不能使上述溶液侵入蓄電池內(nèi)部,以免促使極板損壞.

4. 經(jīng)清潔處理的蓄電池,在極柱的極柱帽的表面上,應涂以一薄層凡士林以防止松動情況下發(fā)生高熱,損壞極柱及發(fā)生火花,造成氫氣爆炸.

5. 蓄電池在整個使用過程中,不應過充電(電解液密度已達1.270以上時)或過放電(放電至單體蓄電池之電壓降至1.70v仍繼續(xù)放電).

6. 為了保持蓄電池的使用壽命,避免過放電,最好放電終止電壓不低于1.80v時,即進行充電.

7. 裝置或移動蓄電池時, 不可傾斜鉗拎極柱,不得在地上拖移,防止蓄電池槽和封口劑破裂.

8. 蓄電池在使用期間,應經(jīng)常檢查液孔塞有否阻塞, 須保持氣體暢通.

9. 蓄電池組在充電時,如有個別蓄電池的電壓及電解液密度上升、氣泡的生成等現(xiàn)象有較大差異時,應立即檢查不正常的原因,并加以消除。必要時單獨處理后,方可并入蓄電池組內(nèi)使用.

10. 在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得高于50°c,如超過50°c時應以人工冷卻或減小充電電流值,如溫度仍不下降時,可暫停充電,但暫停充電時間不宜過久.

11. 由于充電,電解液內(nèi)水分蒸發(fā)而使液面下降,故平時只宜添加純水以調(diào)整液面高度切不可添加硫酸溶液,以免極板引起硫酸化.

12. 在充電過程中,蓄電池內(nèi)放出氫氣,而空氣中含有4%氫氣時,就有爆炸危險.故充電室必須通風良好,室內(nèi)不許吸煙或有其它明火,以防引起爆炸.

13. 在同一充電室內(nèi),禁止同時使用酸性或堿性蓄電池.

14. 不可將金屬或其它物件放在蓄電池上,以防短路引起燃燒、爆炸和損壞蓄電池.并必須防止金屬或其它有害物質掉入蓄電池內(nèi)部.

15. 蓄電池如在寒冷地區(qū)使用,電解液密度可提高到1.28±0.01; 蓄電池在沖足電的情況下,且擦凈表面酸液保存. 蓄電池放電至端電壓1.85v時應立即進行充電.

16. 已經(jīng)使用過并完全充電的蓄電池,在貯存期間,每隔一個月必須用經(jīng)常充電第二階段的電流制充到冒升劇烈氣泡為止,以補充蓄電池的自放電和防止極板的硫化. 在貯存達三個月時,需作一次5小時率的全放全充工作.

17.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有下列情況時需進行均衡充電:

- 正常使用的蓄電池每月一次(即約使用30次左右).

- 放電終止電壓下降至1.5v或經(jīng)常低于終止低于0.15v三次或以上者.

- 放電后經(jīng)24h以上未充電的.

- 放電電流值大于規(guī)定值達20%時.

- 經(jīng)常充電不足或發(fā)現(xiàn)充放電時電壓和電解液密度不均衡時.

- 蓄電池內(nèi)落入為害不大的雜質或極板自蓄電池內(nèi)取出至負極板與空氣接觸發(fā)熱者.

18.均衡充電、極板硫酸化以后的處理、反極的現(xiàn)象及其處理方法必須按說明書

要求 進行.

第3篇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及充電室設施

6、 充電工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7、 充電工應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系統(tǒng)。能熟練的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及處理一般故障。

8、 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并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9、 充電作業(yè)時應穿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

10、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填好崗位評估單。

11、 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沖洗蓄電池之用。

12、 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器。

13、 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箱的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10、必須設置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鞋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置電解液時應用。

二、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應先進行整體檢查: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以及型號、額定工作電壓等。

2、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3、 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固定插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4、 擦凈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5、 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贓物。

6、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的連接是否牢固。

7、 充電機電池的兩極(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不得接反。

8、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檢查電源裝置、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正確,再行送電。

三、充電作業(yè)

1、 首先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再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2、 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 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及快速充電應按產(chǎn)品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文件執(zhí)行。

4、 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才可改用第二階級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5、 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時)或比重為1.3的稀硫酸(當小于1.25時)調(diào)整。堿性為1.17—1.22。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為15~30毫米。

6、 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于三塊電池。

7、 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情況。

8、 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干。

9、 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F(xiàn)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后再充電。

10、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螺母,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11、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12、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待冷卻后,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13、工作結速后打掃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

四、其它注意事項

1、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耐酸堿、堅固,在調(diào)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nèi)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2、配置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的硫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時,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沖洗。

4、每周必須檢查一次漏泄電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須檢查和調(diào)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6、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huán),酸性蓄電池使用六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7、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進行一次均衡充電。

8、配置硫酸電解液必須使用純水或蒸餾水。

第4篇 蓄電池搬運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經(jīng)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者方準進行操作。持證者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交接班制度。

2.工作前應嚴格按照潤滑規(guī)定進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適當,油路暢通,使電瓶車經(jīng)常保持良好潤滑。

3.檢查電器裝置、安全裝置、傳動裝置狀態(tài)是否良好。

4.檢查各部軸承是否靈活可靠,一旦發(fā)現(xiàn)卡死、嚴重過度磨損和異常音響要及時更換。

5.轉向盤空轉角不應超過25℃。

6.作業(yè)時,不得超負荷承載或牽引,并經(jīng)常檢查板簧有無斷損現(xiàn)象。

7.行駛中,決不允許踏著加速器進行換向,防止損壞機件與燒毀主線路。當出現(xiàn)異響和發(fā)熱現(xiàn)象,必須及時查找原因,予以排除,嚴禁帶病操作。

8.電瓶車在轉彎、倒車、進出庫房時必須減速,鳴笛,密切注意四周情況,防止碰撞,保證安全。

9.電瓶車應在平坦、干燥、硬質道路上行駛。蓄電池不宜經(jīng)受強烈展動。因無防爆裝置,故電瓶車嚴禁在易爆場所內(nèi)工作。

10.電氣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狀況,接線頭防止松動,如有損壞須及時更換.電線、熔斷器等元件規(guī)格不得任意更改。

11.工作后必須檢查、清掃設備,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關閉電銷,使車處于制動狀態(tài),方可離去。保證設備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12.按規(guī)定撰寫各種有關記錄。

第5篇 蓄電池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

1.開車前的檢查與準備

1.1 檢查控制器是否靈活,閉鎖裝置是否可靠,兩個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 檢查碰頭、聯(lián)接裝置、制動裝置、撒沙裝置、照明燈、警鈴或警笛,如有一項不正?;蚍辣O備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時匯報。

1.3 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空、重車數(shù)拉車,不得多拉。

1.4 開車前要檢查軌道上有無阻車器或其他障礙物。

1.5 檢查蓄電池箱與車架連接是否穩(wěn)固,箱蓋是否蓋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銷,合上照明開關;檢查照明燈是否良好。

1.6 判斷電壓是否合乎要求。

1.7 檢查各處油量是否滿足。

1.8 開車前做一次啟動和制動試驗。

2.操作程序

2.1開車

2.1.1 照明開關,開亮照明燈。

2.1.2 按上換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車方向的位置;轉動手輪,松開制動閘。

2.1.3 接到開車信號后,先前后了望有無障礙物或人員,確認無誤,然后鳴笛或打鈴示警。

2.1.4將控制手把從零位推到“1”位,使機車緩慢加速起動,待全部車輛起動后,再將控制手把均勻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電機車達到正常運行的速度。

2.2 停車

2.2.1將控制手把逐漸拉回零位,然后轉動手輪施閘,將列車停住;

2.2.2將換向手把扳回零位。

3.運行注意事項

3.1 控制手把除4檔和7檔可以長期停留外,其他檔不可停留過久,一般為2-3秒,上坡起動可為4-5秒。

3.2 加速時,控制手把應逐級推動,不可一下推過幾檔,也不可停留在兩檔之間。

3.3 需要低速運行時,可用時斷時通電或輪換使用各檔來實現(xiàn),禁止用車閘控制車速。

3.4 改變行車方向時,應使列車停穩(wěn)以后才進行換向操作。

3.5 停車應先斷電后施閘,在一般情況下禁止用電機反轉停止機車。

3.6 按公司規(guī)定的掛車數(shù)牽引列車,嚴禁超載運行。

3.7 列車或機車行駛時,必須前有照明燈,后有紅尾燈,并有跟車員跟車。

3.8 機車司機操作時,必須坐在駕駛室內(nèi),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車外。

3.9 行車時,司機應遵守下列行車信號:

3.9.1口笛信號:一聲為:“停車”,二聲為:“前進”,三聲為:“后退”。

3.9.2礦燈信號:燈光左右晃動為“停車”,上下晃動為“前進”,繞圓圈為“后退”。

3.9.3紅綠燈信號:紅燈為“禁止通行”,綠燈為“允許通行”。

3.10 機車行駛到檢修地段時,司機應減低車速,打鈴示警,聽從檢修人員指揮。

3.11 機車臨近彎道、道岔、風門、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視線有障礙時,應在40米外減低車速,并打鈴示警。

3.12 人車和物車交鋒時,雙方都應減速行駛。

3.13 兩列車或兩機車頭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3.14 列車制動距離: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15 除調(diào)車和處理事故外,在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3.16 車輪空轉或滑行時,應將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啟動。

3.17 機車或礦車下道時,應由人工處理上道,禁止用機車強行牽引。

3.18司機應根據(jù)機車拉煤趟數(shù)和運行中燈光亮度判斷蓄電池放電情況,嚴禁蓄電池過放電。

3.19 蓄電池機車在井下發(fā)生電氣故障時,應運到車庫內(nèi)檢修。

3.20 機車司機需離開座位時,應停住機車,取下?lián)Q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關閉車燈。

3.21 機車運輸火藥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3.21.1 zhayao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中運輸,如果在同一列車運輸時,裝有zhayao和雷管的車輛之間及與電機車之間都必須用三個礦車隔開。

3.21.2 必須由井下火藥庫負責人員護送,除跟車護送和裝卸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車。跟車人員要站在尾車碰頭上。

3.21.3 裝送火藥的列車,不準同時運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 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應立即停車:

3.22.1車輪脫軌或車輛脫鉤。

3.22.2巷道及線路環(huán)境威脅安全行車時。

3.23 列車停車后不準壓花道。

3.24 地面遇有大霧和雨雪看不清前進方向時,要減速,必要時要有人引導。

3.25 車閘的使用注意事項:

3.25.1運行中嚴禁用車閘調(diào)速。

3.25.2制動時,必須將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動時,應緩施閘,均用力,但不能過晚。

3.25.4當車速快,軌道較滑,在制動時,同時撒沙。

3.25.5 使列車在預定地點停車的制動距離,司機應根據(jù)經(jīng)驗提前施閘。

3.26電機車有以下情況,禁止使用:

3.26.1 缺少碰頭或碰頭損壞者。

3.26.2 連接裝置有損壞時。

3.26.3 制動裝置有損壞者。

3.26.4 撒沙裝置失靈或無沙者。

3.26.5 前后照明不亮、無紅尾燈者。

3.26.6 警鈴不良者。

3.26.7 有瓦斯、煤塵baozha危險的礦井內(nèi),電機車的電氣設備不防爆者。

3.26.8 控制器的閉鎖失靈者。

3.26.9 減速箱缺油。

3.26.10 電機車駕駛室無門。

第6篇 蓄電池電機車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充電工應經(jīng)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2、當班充電工負責當班入庫的蓄電池電機車的充、放電并監(jiān)督檢查當班機車的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區(qū)隊,并認真檢查、填寫記錄,交接班要交接清充電柜使用情況及充電情況。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順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電源,控制開關。

②按交流接觸器啟動按鈕,如過載時應按復合按鈕,調(diào)整負荷、重新啟動。

③調(diào)節(jié)控制電位器至所需電流。

④停止時按啟動的相反方法進行。

⑤停送電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絕緣操作臺上。

4、充電方法如下:

①充放電時各接線柱應連接牢固,不得松動,以免發(fā)生危險。

②充足電之后,電液比重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時,則應在充電本期用蒸餾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調(diào)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護板15mm—20mm。

5、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許超過40℃。

6、普通充電終期,尚未停穩(wěn)充電前,電壓應達到2.6v以上,電解液比重應恢復到1.27±0.005g/cm3,溫度30℃范圍之內(nèi),即可停止充電。

7、充電工必須做好記錄,標明各箱電池充電前后的電壓,比重及使用情況,對違章使用電池的司機要及時匯報區(qū)隊。

8、充電房內(nèi)嚴禁存放汽油、煤油、機油、板皮、棉紗、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場地應清潔、整齊,并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工作時應穿戴好各種防護勞保用品,以免硫酸傷人。

10、在處理電池接線等故障時,必須穿好絕緣膠鞋,戴好絕緣手套,電池上不許擺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應認真檢查充電設施及器材、注意儀表動態(tài),檢查防火措施,并應會使用滅火器材,掌握滅火器材的性能及特點。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選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餾水,不得使用開水及其它水,將硫酸慢慢倒入蒸餾水中,用玻璃棒輕輕攪勻,冷卻至25℃以下時,用比重計測量比重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餾水,以調(diào)整比重。

②禁止將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濺傷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蓋好,防止雜物掉入。

④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充電工作,保證蓄電池的使用率。

13、充電電流表:

電池型號

初充電

日常充電

初充電所加電解液密度溫度30℃(g/cm3)

完全充電狀態(tài)下電解液密度溫度30℃(g/cm3)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7篇 蓄電池車安全駕駛操作規(guī)程

1.檢查車輛

(1)作業(yè)前,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性能,檢查壓力、溫度以及密封件的外泄漏的情況。

(2)檢查行走電機及油泵電機的主回路的電路,是否有絕緣不良,短路現(xiàn)象。

(3)檢查各種接觸器的接觸工作情況,應平整、嚴密。

(4)檢查蓄電池內(nèi)電解液充入情況,比重和電壓是否合乎規(guī)定要求,各電極接頭應緊固和清潔。

(5)檢查各電線接頭及熔斷器,應緊固、接觸良好。

(6)檢查照明系統(tǒng),應顯示良好。

2.起步

(1)此類設備屬特種作業(yè)設備,必須持證上崗,上崗證由市勞動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

()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車輛起步后應由慢漸快地平穩(wěn)加速。

3.行駛

(1)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通道內(nèi)行駛。

(2)低速行駛一般不宜超過10s。

(3)全速滿載行駛不應超過1h。

(4)車輛不得接近火源;禁止在距機床、管道、熔爐、加熱爐以及電氣設備0.5m以內(nèi)的地方行駛。

(5)普通型電瓶車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場所行駛。

(6)在坡道上行駛,上坡坡度不得超過3%,下坡坡度不得超過8%。

(7)不得在雨中行駛。

(8)電瓶叉車除應遵守以上要求外,行駛時,還應遵守叉車安全操作的有關要求。

4.裝載

(1)嚴禁超載或超長、超寬、超高裝載;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

(2)普通型電瓶車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頂推其他車輛。

(4)嚴禁電瓶叉車的行駛電動機和油泵電動機同時使用。

5.電瓶保養(yǎng)

(1)電瓶的使用環(huán)境嚴禁煙火,并具備良好的通風條件。

(2)電瓶表面應保持清潔及干燥,在清理過程中,絕不允許堿性溶液進入電池內(nèi)。

(3)使用時,電瓶應盡量避免過充電、過放電、強充電、強放電及充電不足等現(xiàn)象。

(4)電瓶放電后,應及時充電,最長之間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5)充電前,按說明書定期檢測電解液比重,按要求補充適量的電解液或蒸餾水,要求電解液液面須高出極板10~15mm。

(6)充電前,必須打開電瓶加液蓋,以免因充電氣體膨脹而造成電瓶損壞。

(7)充電時,按說明書要求的電流進行充電,一般充電電流是電池容量的十分之一。

(8)充電過程中,要避免雜物進入電池。

(9)按說明書規(guī)定時間進行充電。

第8篇 充電機和蓄電池-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只有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才能安裝、使用和維護本設備。

2.蓄電池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

3.蓄電池充電前應首先檢查以下內(nèi)容:

1)蓄電池組的連接板和極柱有無斷裂。

2)橡膠絕緣套有無損壞,極柱和帶電部分有無裸露。

3)蓄電池組有無短路現(xiàn)象。

4)蓄電池槽和蓋有無損壞、漏酸現(xiàn)象。

5)每周檢查一次漏電電流。

6)電源插銷連接是否完好。

4.在檢查蓄電池或加水時,操作人員應防護眼鏡、穿防酸手套。

5.蓄電池上不準放置工具、金屬物體和其他雜物。

6.嚴禁使用金屬物體接觸蓄電池接線端子和蓄電池上的連接器。

7.人在蓄電池上連接和拆除充電電纜時,必須斷開充電機開關。

8.嚴禁帶電檢修充電機。

9.不充電時,充電機開關必須斷開,嚴禁充電機空載運行。

10.蓄電池嚴禁過放電和過充電,必須保證使用8小時。充電8小時,冷卻8小時。

11.蓄電池放電結束后,應立即充電;充電時,一定要將蓋板打開并支撐到位。

12.充電機和蓄電池連接時,必須保證極性連接正確。

13.必須將蓄電池通氣帽擰緊,只有在檢修或測取溶液比重、溫度時才可擰開。

14.必須保證通氣帽上的通氣孔暢通。

15.應定期沖洗蓄電池,沖洗時要將通氣孔擰緊。

16.每周應檢查一次電解液比重和位置,如需加水,加到位即可,不可過多;加水要在充電前進行,每次都應做好記錄。

17.嚴禁逆時針轉動充電機定時開關。

18.不可使用閉鎖螺釘使蓄電池的開關斷電。

19.充電硐室必須配置兩個滅火器。

二、注意事項

1.充電時,連接插頭必須擰緊,連接前,充電機的開關必須在斷開位置。

2.將充電機定時器擰到所需時間刻度上,日常充電時間為8小時。每周進行一次平衡充電,充電時間一般為12小時。

3.當充電時間結束后,定時器開關自動斷開。

4.蓄電池充電后冷卻8小時,方可使用。

第9篇 直流系統(tǒng)設備蓄電池安裝安全技術規(guī)程

(1)蓄電池搬運、安裝過程中,應小心輕放,不得碰撞蓄電池,不得將導電物置于蓄電池上,以防正、負極短路,損壞蓄電池,傷及作業(yè)人員。

(2)蓄電池運輸時應慢速平穩(wěn),人工搬運應采取防護措施,防止衣服或皮膚接觸到漏液。

(3)若腐蝕性液體沾上衣服或皮膚,應立即用清水沖洗。

(4)蓄電池安裝后,任何施工均應符合防爆場所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室內(nèi)不得有明火作業(yè),不得裝電爐及其他可能產(chǎn)生火花的電器。蓄電池充電時,嚴禁明火。

(5)安裝過程中所使用的工具應用絕緣帶將其操作手柄部位包扎起來,以防操作時工具滑落在蓄電池上造成短路。

(6)配液、注液操作人員應穿戴防腐蝕衣服和手套,佩戴口罩,通風良好。

(7)在進行蓄電池之間連接時,作業(yè)人員應戴手套,將扳手或專用工具保護好,防止接地。

(8)蓄電池充放電試驗時宜使用專用充放電裝置,放電電能可通過逆變送回電網(wǎng),如現(xiàn)場條件有限,使用電熱裝置放電時,電熱裝置應放置到蓄電池室外面,并采取隔離措施。

(9)蓄電池室的設備安裝應保證通風設施良好,排風扇打開,防爆照明燈具規(guī)范、齊全。

(10)消防設施應齊全,易燃、易爆物品應專人專庫保管,嚴防煙火。

第10篇 充電機和蓄電池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只有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才能安裝、使用和維護本設備。

2.蓄電池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

3.蓄電池充電前應首先檢查以下內(nèi)容:

1)蓄電池組的連接板和極柱有無斷裂。

2)橡膠絕緣套有無損壞,極柱和帶電部分有無裸露。

3)蓄電池組有無短路現(xiàn)象。

4)蓄電池槽和蓋有無損壞、漏酸現(xiàn)象。

5)每周檢查一次漏電電流。

6)電源插銷連接是否完好。

4.在檢查蓄電池或加水時,操作人員應防護眼鏡、穿防酸手套。

5.蓄電池上不準放置工具、金屬物體和其他雜物。

6.嚴禁使用金屬物體接觸蓄電池接線端子和蓄電池上的連接器。

7.人在蓄電池上連接和拆除充電電纜時,必須斷開充電機開關。

8.嚴禁帶電檢修充電機。

9.不充電時,充電機開關必須斷開,嚴禁充電機空載運行。

10.蓄電池嚴禁過放電和過充電,必須保證使用8小時。充電8小時,冷卻8小時。

11.蓄電池放電結束后,應立即充電;充電時,一定要將蓋板打開并支撐到位。

12.充電機和蓄電池連接時,必須保證極性連接正確。

13.必須將蓄電池通氣帽擰緊,只有在檢修或測取溶液比重、溫度時才可擰開。

14.必須保證通氣帽上的通氣孔暢通。

15.應定期沖洗蓄電池,沖洗時要將通氣孔擰緊。

16.每周應檢查一次電解液比重和位置,如需加水,加到位即可,不可過多;加水要在充電前進行,每次都應做好記錄。

17.嚴禁逆時針轉動充電機定時開關。

18.不可使用閉鎖螺釘使蓄電池的開關斷電。

19.充電硐室必須配置兩個滅火器。

二、注意事項

1.充電時,連接插頭必須擰緊,連接前,充電機的開關必須在斷開位置。

2.將充電機定時器擰到所需時間刻度上,日常充電時間為8小時。每周進行一次平衡充電,充電時間一般為12小時。

3.當充電時間結束后,定時器開關自動斷開。

4.蓄電池充電后冷卻8小時,方可使用。

第11篇 鉛酸蓄電池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對蓄電池進行任何的操作前必須保證將車輛停好,并使之處于安全位置。

1 維護人員

蓄電池的充電、維修、更換必須由有資格的專業(yè)人員來操作。在準備操作之前必須仔細閱讀說明書,包括操作手冊、補給準備以及充電要求。

2 防火保護措施

在操作蓄電池時,現(xiàn)場嚴禁吸煙和明火。儲存蓄電池及充電時必須遠離易燃物品,最少應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放置蓄電池的場所必須通風良好并配有消防設施。

3 蓄電池的維護

1) 每個單元電池上的螺母須保持干燥、清潔,每個接線端和電纜線端須擰緊并用刷子涂上干凈的油脂,以防止腐蝕。蓄電池裸露的接線端和接線柱必須用一個防滑的絕緣蓋來蓋住。

2) 每兩個單元電池的電纜線應接觸良好。檢查每個極柱的螺母是否松動或滑牙,一旦出現(xiàn),必須擰緊。

3) 保持蓄電池表面的清潔與干燥。充電完成后,應用棉線紗或刷子將濺出的酸跡擦干凈,必要時可用潮濕的毛巾擦干凈。

4) 蓄電池應避免過充電和過放電,同時快速充電和充電不足也應當禁止。否則有可能影響蓄電池的壽命。

5) 導電物體禁止放在蓄電池上面(包括金屬的工具),否則有可能引起電池短路,甚至爆炸。

6) 禁止任何有害的液態(tài)或固態(tài)的物質濺到蓄電池表面。當使用密度計或溫度計時,其表面應干凈,不許有任何雜質。

7) 放完電的蓄電池應及時充電,拖延時間可能會損壞蓄電池,最多不能拖延24小時。在很冷的天氣里,放在室外的蓄電池可能充不進電,這時候應將其移到室內(nèi)進行充電。

8) 如果蓄電池長時間不用,則應該每一個月充電一次,每次都應該充滿。

9) 在充電或使用過程中,因水份蒸發(fā),電解液面低,應用純水補加。不許加比重為1.280的電解液。

10) 當個別電池單元出現(xiàn)故障時,應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及出現(xiàn)故障的單元并修復,無法修復時更換。

11) 充電時,應有充分的通風設備,現(xiàn)場嚴禁吸煙和明火,以免出現(xiàn)氫氣爆炸的危險。

12) 蓄電池內(nèi)的電解液帶有毒性和腐蝕性,因為這個原因,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操作,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保護鏡,避免身體接觸到蓄電池內(nèi)的電解液。

13) 如果衣服、皮膚或眼睛一旦沾上蓄電池內(nèi)的酸液,立即用大量的清水來沖洗;當皮膚或眼睛沾上酸液后,除立即用大量的清水來沖洗外,還必須立刻去醫(yī)院檢查。溢出的酸液必須馬上中和處理掉。

14) 電池的重量和尺寸對車輛的穩(wěn)定性有相當大的影響,因此只有在獲得制造商同意后才允許改動蓄電池的型號。

14) 嚴禁大電流放電,如行駛和提升動作同時進行。

4 廢舊蓄電池的處置

報廢的蓄電池必須按照所在地區(qū)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回收、儲存規(guī)定的環(huán)保區(qū)域或規(guī)定的廢棄處理區(qū),并且這些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yè)公司進行。

第12篇 可控硅充電設備及牽引用鉛酸蓄電池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者必須認真閱讀說明書,了解本機床的結構,工作原理,主要零部件的作用.掌握有關操作規(guī)程.嚴禁超性能使用.

2. 充電設備的使用應注意:

- 充電設備應放置在無強烈振動及爆炸危險的環(huán)境中, 且介質中無足以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氣體及導電塵埃的地方,尤其不能和蓄電池放在同一室內(nèi)使用.

- 充電時, 應按照說明書要求的順序及注意事項進行.

- 定期潤滑通風機.

3.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持清潔.在充電完畢旋上液孔塞后,可用蘸有5%的氫氧化銨溶液或3%碳酸鈉溶液的抹布擦去蓄電池外部溶液,再用清水沖凈,然后用凈布擦干.注意在清理過程中,絕不能使上述溶液侵入蓄電池內(nèi)部,以免促使極板損壞.

4. 經(jīng)清潔處理的蓄電池,在極柱的極柱帽的表面上,應涂以一薄層凡士林以防止松動情況下發(fā)生高熱,損壞極柱及發(fā)生火花,造成氫氣爆炸.

5. 蓄電池在整個使用過程中,不應過充電(電解液密度已達1.270以上時)或過放電(放電至單體蓄電池之電壓降至1.70v仍繼續(xù)放電).

6. 為了保持蓄電池的使用壽命,避免過放電,最好放電終止電壓不低于1.80v時,即進行充電.

7. 裝置或移動蓄電池時, 不可傾斜鉗拎極柱,不得在地上拖移,防止蓄電池槽和封口劑破裂.

8. 蓄電池在使用期間,應經(jīng)常檢查液孔塞有否阻塞, 須保持氣體暢通.

9. 蓄電池組在充電時,如有個別蓄電池的電壓及電解液密度上升、氣泡的生成等現(xiàn)象有較大差異時,應立即檢查不正常的原因,并加以消除。必要時單獨處理后,方可并入蓄電池組內(nèi)使用.

10. 在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得高于50°c,如超過50°c時應以人工冷卻或減小充電電流值,如溫度仍不下降時,可暫停充電,但暫停充電時間不宜過久.

11. 由于充電,電解液內(nèi)水分蒸發(fā)而使液面下降,故平時只宜添加純水以調(diào)整液面高度切不可添加硫酸溶液,以免極板引起硫酸化.

12. 在充電過程中,蓄電池內(nèi)放出氫氣,而空氣中含有4%氫氣時,就有爆炸危險.故充電室必須通風良好,室內(nèi)不許吸煙或有其它明火,以防引起爆炸.

13. 在同一充電室內(nèi),禁止同時使用酸性或堿性蓄電池.

14. 不可將金屬或其它物件放在蓄電池上,以防短路引起燃燒、爆炸和損壞蓄電池.并必須防止金屬或其它有害物質掉入蓄電池內(nèi)部.

15. 蓄電池如在寒冷地區(qū)使用,電解液密度可提高到1.28±0.01; 蓄電池在沖足電的情況下,且擦凈表面酸液保存. 蓄電池放電至端電壓1.85v時應立即進行充電.

16. 已經(jīng)使用過并完全充電的蓄電池,在貯存期間,每隔一個月必須用經(jīng)常充電第二階段的電流制充到冒升劇烈氣泡為止,以補充蓄電池的自放電和防止極板的硫化. 在貯存達三個月時,需作一次5小時率的全放全充工作.

17.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有下列情況時需進行均衡充電:

- 正常使用的蓄電池每月一次(即約使用30次左右).

- 放電終止電壓下降至1.5v或經(jīng)常低于終止低于0.15v三次或以上者.

- 放電后經(jīng)24h以上未充電的.

- 放電電流值大于規(guī)定值達20%時.

- 經(jīng)常充電不足或發(fā)現(xiàn)充放電時電壓和電解液密度不均衡時.

- 蓄電池內(nèi)落入為害不大的雜質或極板自蓄電池內(nèi)取出至負極板與空氣接觸發(fā)熱者.

18.均衡充電、極板硫酸化以后的處理、反極的現(xiàn)象及其處理方法必須按說明書

要求 進行.

第13篇 蓄電池充電安全環(huán)保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了解本公司所用電瓶型號、規(guī)格以及電氣要求,了解充電機性能。

2.初充電瓶應詳細閱讀電瓶說明書,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充、放電、并做詳細記錄。電壓、電位、溫度等每小時至少記錄一次。

3.在用電瓶前,進行充電前,要進行下列檢查并處理、記錄方可充電:

a.電瓶箱外觀是否良好

b.電瓶連線是否松動

c.電解液是否充足,嚴重不足,充電前補充蒸餾水。

d.電瓶頂端是否有異物、污染

e.電瓶是否漏液

4.電池充電過程中,要隨時檢查充電電壓、電液、溫度,并記錄:

a.電瓶溫度超過50℃,應立即采取降溫措施。

b.單格電池反應劇烈,溫度高,應考慮極間短路,電解液比重太低。

c.充電按時符合電池容量一般為放電量的1.1~1.2倍。

d.充電后期檢查電解液比重及液面高度。

e.充電完畢,將電池的蓋子旋好,并檢查蓋子的透氣性。

5.準備必須的防護用品,膠手套,絕緣靴皮圍裙,護目鏡,濃度為5%的硫酸溶液及蒸餾水。

6.用濃硫酸配制稀時,應該把濃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并不斷攪拌,以防止酸液飛濺傷人。如果不慎濺到皮膚上,用清水沖洗干凈。

7.d-600電池第一階段充電電流在65至100a之間選擇,當?shù)谝浑A段充電至電池的端電壓普遍升到2.4v時,應轉為第二階段充電電流可選擇40至50a。

8.充電工應保持每組電池極間的清潔,及時清理由于電解液產(chǎn)生的污物,防止極間的短路。

9.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解液中水的分解及蒸發(fā),而造成密度升高及液面降低,應加蒸餾水調(diào)整。在加水時可以不打開濃液蓋,而通過浮子來觀察液面。

10.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會造成硫酸的自然損耗,使密度降低,應當用稀硫酸加以調(diào)整,切忌用濃硫酸調(diào)整。調(diào)整比重應該在電池充足電以后進行。

11.在充電時,電池的溫度不能超過50 ℃ ,若接近50 ℃ 時,采用水冷卻的辦法進行降溫。

12.經(jīng)常檢查各個電池之間的導線連接是否松動,及時緊固。

13.電池在充電過程中應當每隔1至2小時測量全組電池電壓,及標示電池的電壓、密度、溫度。

14.電池在充足電以后,應先放掉降溫水,然后用堿溶液沖洗電池表面,再用清水沖洗干凈即可,不可將堿溶液浸入電池中。

15.蓄電池的表面、連接線及螺栓,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干燥。如有酸液應用棉紗蘸上堿溶液擦去,然后再用清水沖洗并擦干。絕對不允許堿溶液進入蓄電池內(nèi)。

16. 蓄電池的連接,必須保持接觸良好、以免引起火花使極柱燒壞或蓄電池爆炸。

17. 蓄電池應避免過充電、過放電、強充電及充電不足,否則將縮短蓄電池壽命。

18. 蓄電池內(nèi)不淮落入任何有害雜質。測量電解液密度和液面用的儀器及用具都應保持清潔,以免將雜質帶入蓄電池內(nèi)。

19.蓄電池蓋上不準放置任何導電物品,以免造成蓄電池短路。

20.蓄電池放電后,應及時給予充電,最長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21.蓄電池在使用中,若出現(xiàn)落后蓄電池,應及時查明原因立即修復,若無法修復時,應更換新電池。

22.注入蓄電池的水及硫酸溶液,其溫度應在10~35℃之間,不宜過高或過低。

23.充電室嚴禁煙火,以免發(fā)生氫氣爆炸事故。充電室內(nèi)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

24.蓄電池在使用中,往往會出現(xiàn)電壓、密度及容量不均衡現(xiàn)象。均衡充電除能防止上述現(xiàn)象的產(chǎn)生外,還能防止落后電池的產(chǎn)生,使各電池在使用中都能達到均衡一致的良好狀態(tài)。蓄電池中使用時,每月應進行一次均衡充電。如有下列情況之一,都應進行均衡充電:

a) 放電電壓經(jīng)常降至終止電壓以下;

b) 放電電流值經(jīng)常過大時;

c) 放電后未及時進行充電者;

d) 電解液混入危害不大時;

e) 經(jīng)常充電不足或較長時間未使用時;

f) 將極群組取出檢查或清除沉淀物后。

均衡充電的方法:先將蓄電池進行正常充電,待充電完畢,靜置1小時,再用正常充電第二階段的電流繼續(xù)充電,直至產(chǎn)生劇烈氣泡時。如此反復數(shù)次,直至電壓、密度保持不變,于間歇后再進行充電便立即產(chǎn)生劇烈氣泡為止。

在均衡充電中每只電池的電壓、密度及溫度,都應進行測量并記錄;充電完畢前,應將電解液的密度及液面高度調(diào)整到符合規(guī)定。

25.充電工應高度重視工作中電解液對環(huán)境污染的嚴重性,應收集所有的廢液進行集中的處理,以免污染環(huán)境。

第14篇 電池返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班時應穿戴好工作服、防護眼鏡和手套。

2在敲打電池殼蓋時,應注意物體飛出方向人員和物品的安全,以防傷人害物。

3如兩人取極板時應互相配合協(xié)作,以防脫鉤和極板殼蓋壓腳。

4焊極組時應遵守焊組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5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應檢查電源接線、夾頭等有否松動完好,拖線長度不超過6米,不跨越通道。并注意緩慢切割,切屑飛出方向嚴禁站人,防止切割殼體時飛出碎體傷人。

第15篇 電池充電安全技術規(guī)程

1.在進行調(diào)酸、倒酸時,應穿膠鞋、戴圍裙、膠皮手套等耐酸防護用品。

2.不準勉強搬運較重的酸性物品和蓄電池,多人一起工作時,動作必須一致,使用的掛鉤等工具必須牢固可靠。

3.酸和堿液溢出時,需用水清洗,嚴禁用手或用布擦。

4.調(diào)酸溶液時,必須使用耐酸耐溫容器,將酸倒入水內(nèi),嚴禁把水倒入酸內(nèi),加酸時必須緩慢加入。

5.充電時,禁止在充電室內(nèi)開、關帶有火花的開關。

6.已充好電的蓄電池,禁止焊接或熔化瀝青,必要時,將酸液倒出方可進行。

7.在搬運電瓶或倒酸時,應避免酸液外溢或碰壞電瓶外殼,嚴禁把導電物放在蓄電池上。

8.如遇皮膚或眼睛被酸灼傷時,應立即用清水清洗,并到保健站診治。

9.存放蓄電池的處所,嚴禁煙火。如果蓄電池附近發(fā)生火災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和供電線路,并使用避電的滅火設備撲救。

10.充電工作注意事項:

(1)充是時,必須把電瓶卡子卡牢。合閘以前,必須把電阻調(diào)到最大值,合閘后,慢慢減小電阻,增加電流。

(2)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現(xiàn)極性接觸時,必須停電幾分鐘后,才能進行連接,以防因氫氣與火接觸發(fā)生爆炸。

11.化瀝青時,應在室外適當?shù)攸c進行,并備好滅火設備。

12.使用氣焊時,必須認真執(zhí)行氣焊安全技術規(guī)程。

13.配電室的電氣操作,應按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進行。

電池規(guī)程15篇

有哪些電池規(guī)程是指一套詳細規(guī)定電池生產(chǎn)、使用、維護和廢棄處理的標準操作程序,旨在確保電池的安全性、性能穩(wěn)定性和環(huán)境友好性。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生產(chǎn)制造規(guī)程:涵蓋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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