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起重機操作前準備
1. 檢查設備:在操作前,確保起重機各部件完好,無明顯損壞或磨損。檢查鋼絲繩、吊鉤、滑輪、制動器等關鍵部位,確保其安全可靠。
2. 確認環(huán)境:檢查工作區(qū)域,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yè)場地平整,無潛在危險。
3. 驗證負荷:明確吊裝物品的重量,選擇合適的起重機和吊具,不得超過設備的最大允許負荷。
二、起重機操作過程
1. 啟動與停止:按照制造商的操作指南啟動和關閉起重機,避免突然啟動或急停。
2. 平穩(wěn)操作:提升和移動負載時,應保持平穩(wěn),避免快速轉動或猛烈沖擊。
3. 視線清晰:操作過程中始終保持良好的視線,必要時使用輔助觀察設備。
4. 信號溝通:與地面指揮人員保持有效溝通,確保信號清晰、準確無誤。
三、安全規(guī)定
1. 個人防護:操作員應穿戴適當?shù)姆雷o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安全鞋等。
2. 禁止超載:嚴禁超過起重機的額定載荷,防止設備損壞和事故。
3. 遵守規(guī)程:嚴格按照起重機操作手冊和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4. 應急準備:了解并熟悉應急處理措施,如遇突發(fā)情況能迅速、正確應對。
四、日常維護與檢查
1. 定期保養(yǎng):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和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修復問題。
2. 記錄保存:記錄每次操作和維護的情況,便于追蹤設備狀態(tài)和故障歷史。
標準
1. 符合國家及行業(yè)安全標準,如《特種設備安全法》、《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等相關法規(guī)。
2. 起重機操作員需持有有效操作證書,定期參加安全培訓。
3. 設備應符合制造商的技術規(guī)格,定期進行性能測試和檢驗。
考試題及答案
1. 問:起重機操作前需要檢查哪些關鍵部位?
答:鋼絲繩、吊鉤、滑輪、制動器等。
2. 問:操作起重機時,如何保證視線清晰?
答:保持良好的視線,必要時使用輔助觀察設備。
3. 問:起重機操作員應遵守哪些個人防護規(guī)定?
答: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安全鞋等防護裝備。
4. 問:遇到突發(fā)情況,操作員應該如何應對?
答:應迅速、正確地按照應急處理措施進行操作。
5. 問:起重機的日常維護包括哪些內容?
答:定期保養(yǎng)、設備檢查以及記錄保存。
起重機操作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橋式起重機操作安全規(guī)程
1. 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等進行檢查,對主、副鉤卷揚限制器進行試驗,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2. 開車前必須鳴鈴;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聲報警。
3. 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4. 當?shù)踯嚿匣蚱渲車_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主電源。
5. 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吊起的物件未落下,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室;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吊車動作是否正常中。
6. 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在操作把手上掛上標志牌或加鎖。
7. 交接班時,應將當班運行情況,向接班司機交待清楚。
8. 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9. 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
10. 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
11. 操作中要精神集中,嚴禁用鉤頭,繩索等逗笑。不準在駕駛室內看書看報、吸煙,只準用手操縱控制器。
12. 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兩臺橋式車共同吊一物件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吊的升降、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有關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分廠、車間領導要在現(xiàn)場指導。
13. 磁盤吊工作時,要指定磁盤吊作業(yè)區(qū),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14. 磁盤每次通電時間:中、小號不超過4分鐘,大號不超過5分鐘。
15. 不準用磁盤吊運機器設備、壓力容器、未落砂的鑄件及溫度在180攝氏度以上的物件。
16. 吊件時必須確認物件被牢固吸住;運行時吊件離地面突出物不得高于1米;卸件時物件高度不超過0.5米,并嚴防吊件落下后砸、擠、崩飛其它物料。
17. 禁止未摘下磁盤又用吊鉤吊物。
18. 吊物不準從車輛司機室上通過,發(fā)現(xiàn)工作區(qū)域有人時要立即停車。在各種車輛上裝卸物料時,車上不準有人。
19. 卸磁盤時,上下要聯(lián)系好,磁盤落在指定地點,切斷電源嚴防誤操作觸電,嚴防斷電后仍有“剩磁”吸著物料。工作后或工間中斷時,應將磁盤卸下來。
20.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1) 手勢、信號不明、光線、暗淡;
2) 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
3) 捆綁不牢,梭角未墊;
4) 吊車上有浮放物;
5) 吊鉤直接鉤物;
6) 吊鉤上有人工作;
7) 吊件吊臂下有人;
8) 斜拉斜拽、悠、撞;
9) 受壓氣瓶;
10) 物件埋(凍)在地面;
11) 吊具不合安全要求;
12) 多人指揮。
遼寧沈重華揚冶礦機械有限公司
第2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安全規(guī)程
塔式起重機的操作安全規(guī)程
1.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經規(guī)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裝置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由持證的指揮工實施指揮。
5. 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
6. 當機構出現(xiàn)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xù)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檢修。
7. 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程。
8. 爬升操作時,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步驟進行,還應遵守以下要求:
8.1.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8.2. 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8.3. 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8.4. 頂升作業(yè)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8.5. 頂升到規(guī)定自由高度時必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xù)頂升。
8.6. 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9. 加節(jié)爬升后應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jié)掛在起重鉤上就離開現(xiàn)場。
11. 工作完畢后,應把吊鉤提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配電箱,關閉司機室門窗。
第3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四川尚高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63820部隊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yè)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4)主要部件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4、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5、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7、應根據(jù)起吊重物和現(xiàn)場情況,選擇適當?shù)墓ぷ魉俣?操縱各控制器時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8、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轉的控制開關。
9、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2、對于無中央集電環(huán)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13、裝有上、下兩套操作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4、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5、采用渦流制動調節(jié)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檔或慢就位速度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7、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8、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4篇 履帶式起重機操作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作業(yè)時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嚴禁下落臂桿。
2 重物起吊離地10-50厘米時,應檢查機身穩(wěn)定性,制動靈活可靠,綁扎牢固,確認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起吊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3 作業(yè)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度。
4 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和降落臂桿。
5 起吊重物左右回轉時,應平穩(wěn)進行,不得使用緊急制動或在沒有停穩(wěn)前作反向旋轉。起重機行駛時,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
6 起重機需帶載荷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行走時,吊物應在起重機行走正前方向,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厘米,行駛速度應緩慢。嚴禁帶載荷長距離行駛。
7 轉彎時,如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一次不超過15度)。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
8 雙機抬吊重物時,應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機。抬吊時應統(tǒng)一指揮,動作應協(xié)調一致。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荷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
第5篇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基本規(guī)定
(1)新機或經過大修以及改變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機,應經載荷試驗和檢查驗收合格,辦妥交接手續(xù)后,方可投入運行。
(2)超過預修期而需繼續(xù)運行時,必須通過技本鑒定,規(guī)定允許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應措施,并經機電、技安部門批準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3)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經體格檢查證明無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視力聽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訓練,經考試合格,達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機的結構、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養(yǎng)規(guī)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號及規(guī)則;
4)具有操作維護起重機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調整部位的調整方法。
(5)每臺起重機應配備專職司機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機的指導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時,必須由司機操作,助手不得單獨進行調整工作。
(6)值班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女同志應將發(fā)辮塞入帽內。
(7)嚴禁酒后或精神情緒不正常的人員操作。與本機無關人員禁止上機。
(8)必須保持起重機內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丟損,應及時補齊及修復。
(9)起重機上配備的變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證動作靈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10)起重機吊有重物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作業(yè)時,司機不得從事與操作無關的事情或與他人閑談。
(11)夜間作業(yè)時,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2)遇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
(13)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在公路上行駛時,要嚴格執(zhí)行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14)起重機應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都應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機件時,嚴禁煙火;清洗完畢后,要及時處理干凈。廢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紗等不得亂潑、亂放。
2、起動發(fā)動機
(1)起動前要檢查冷卻水、潤滑油、燃油、液壓油是否充足,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標準,各連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2)拉緊手制動器,將變速桿、取力器(to桿)都置于空檔位置,踩下離合器踏板,并適度踏下加速踏板,連通起動開關,進行起動。每次起動時間不得超過10s,一次起動未成,約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動。如果3次未成,則應檢查原因,設法排除故障。
(3)低溫起動時,必須使用預熱裝置,先用起動機驅動發(fā)動機空轉幾轉后,方可給油起動。qy-8型起重機起動時,可在進氣管中噴射起動液助燃。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殼。
(4)發(fā)動機起動后,緩慢放松離合器踏板,觀察各儀表的指針是否動作。機油壓力是否達到本機要求的壓力。怠速運轉3~5min,使發(fā)動機水溫上升到5o~60℃(正常工作水溫為75~90c),然后經中、高速運轉,觀察發(fā)動機有無異聲,焦臭氣味、漏油、漏水、漏氣等現(xiàn)象。在機油壓力和水溫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最低標準之前,不得高速運轉;無論何時,發(fā)動機都不應在無負荷的情況下長時間高速運轉。
3、起吊作業(yè)
(1)作業(yè)前的準備規(guī)則
1)各操縱桿應置于空檔位置,并鎖住制動器踏板。
2)發(fā)動機在中速下按合輸出動力,使液壓油及各齒輪箱的潤滑油預熱15~20min,寒冷季節(jié)可適當延長預熱時間。
3)起重機進入現(xiàn)場,應檢查作業(yè)區(qū)域周圍有無障礙物。起重機應停放在作業(yè)點附近平坦堅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軟不平時,支腿應用勢木墊實,使起重機處于水平狀態(tài)。
4)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狀態(tài)下使用起重機。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機支腿后,輪胎不可接觸地面。
6)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必須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機應檢查穩(wěn)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過掛鉤吊住后鋼板彈簧,整機傾斜度不得大于1.5。nk-400型起重機支腿時,應將機身校正。
7)作業(yè)時,不要扳動支腿操作機構。如需調整支腿時,必須將重物放至地面,臂桿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進行調整。
(2)作業(yè)規(guī)則
1)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然起落臂桿。
2)作業(yè)時,臂桿可變傾角不得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tl-252型起重機臂桿長35m時,應為30°~80°。制造廠無規(guī)定時,最大傾角不得超過78°。
3)變幅角度或回轉半徑應與起重量相適應。
4)回轉前要注意周圍(特別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礙物。
5)必須在回轉運動停止后,方可改變轉向。當不再回轉時,應鎖緊回轉制動器。
6)起吊作業(yè)應在起重機的側向和后向進行,向前回轉時,臂桿中心線不得超過支腿中心。
7)臂桿外伸時,第二、第三節(jié)必須同步,如其中一節(jié)發(fā)生遲緩現(xiàn)象,應即予調整。第四節(jié)臂桿只有在第二、三節(jié)全部伸出后才允許伸到需要的長度。
8)帶副桿的臂桿外伸時,要取出副桿根部銷軸,并把它插入第一節(jié)下的固定銷位。
9)臂杯外伸時,應充分下降吊鉤,以免發(fā)生過繞。
10)臂杯向外延伸,當超過限制器發(fā)生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不得強行繼續(xù)外伸。
11)當臂桿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時,要防止超負荷。
12)在時、臂桿角度縮回不得太小,先縮回第四節(jié),然后再將第二、三節(jié)縮回。
(3)副桿的延伸與收存的規(guī)則
1)延伸副桿時,工作范圍內應無任何障礙物。
2)延伸或收存副桿時,各支腿應完全伸出。
3)收存時應根據(jù)指揮信號,拆卸或存放副吊鉤。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會使起重機停止動作,此時,應操作力矩限制器釋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繼續(xù)進行。
4)收存時應特別注意不可將鋼絲繩絞的太緊。
(4)提升和降落的規(guī)則
1)起吊前,應查表確定臂桿長度,臂桿傾角,回轉半徑及允許負荷間的相互關系,每一數(shù)據(jù)都應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絕不許超出規(guī)定,強行作業(yè)。
2)應定期檢查起吊鋼絲繩及吊鉤的完好情況,保證有足夠的強度。
3)起吊前,要檢查蓄能器壓力矩限制器、過繞斷路裝置,報警裝置等是否靈敏可靠。
4
)為防止作業(yè)時離合器突然脫開,應用離合器操縱桿加以鎖緊。
5)正式起吊時,先將重物吊高地面20~50cm,然后停機檢查重物綁扎的牢固性和平穩(wěn)性,制動的可靠性,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6)作業(yè)中如突然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卸載,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和修理。禁止在作業(yè)時,對運轉部位進行修理、調整、保養(yǎng)等工作。
7)當重物懸在空中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
8)當負荷不超過最大定值的1.5時,可使用自由下落裝置,但操作要平穩(wěn)。
9)起吊鋼絲繩從卷筒上放出時,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5)安全注意事項
1)在提升或降落過程中,重物下方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
2)操作室內禁止堆放有礙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員禁止進入操作室。
3)嚴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壓與地面凍結以及理設在地下的物件。
4)嚴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須用吊籠或用鋼絲繩捆綁牢固后,方可起吊。
5)開始工作前,必須仔細檢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發(fā)出信號。
6)雨雪天氣,為了防止制動器受潮失靈,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起吊重物時,重物重心與吊鉤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絕不可偏置。回轉速度要均勻,重物未停穩(wěn)前,不準作反向操作。非緊急情況,嚴禁緊急制動。
8)起吊重物越過障礙時,重物底部至少應高出所跨越障礙物最高點0.5m以上。
9)要注意吊構起升高度,應防止升過極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停機時,必須先將重物落地,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停機。
(6)新機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機在交合期各潤滑部位應充分潤滑按規(guī)定及時換油。
(7)應盡量避免雙機抬吊。確因工作需要雙機抬吊時,必須兩機性能相同,負荷分配均勻,荷重不得超過兩機總起重量的75%,起吊時動作要一致,禁止回轉臂桿,嚴格服從統(tǒng)一指揮。
第6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指揮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嚴禁酒后操作,在非生產時間不得私自使用機械設備。
3、操作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4、操作人員與指揮者應加強溝通,如遇生產和安全有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第一的原則,嚴禁違章操作和指揮。
5、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規(guī)定: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料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6、操作人員要精力集中,操作時必須在收到正確指揮信號后方可操作,在進行回轉、變幅、吊鉤升降時應鳴鈴示意。
7、當起重機與鄰近建筑物、構筑物距離較近或兩臺及以上相鄰較近的起重機同時交叉作業(yè)時,要根據(jù)工程特點注意相互的高差位置,嚴格區(qū)分相互間的指揮信號,避免碰撞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及起重機,確保安全作業(yè)。
第7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四川尚高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63820部隊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yè)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4)主要部件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4、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5、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7、應根據(jù)起吊重物和現(xiàn)場情況,選擇適當?shù)墓ぷ魉俣?,操縱各控制器時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8、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轉的控制開關。
9、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2、對于無中央集電環(huán)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13、裝有上、下兩套操作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4、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5、采用渦流制動調節(jié)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檔或慢就位速度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7、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8、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