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管理部概預算專工的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上級、廠有關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按照工程定額標準進行工程造價預算,對預算的準確性負責,并隨時跟蹤施工進度完成預算完成情況,保證預算指標的完成。
3、在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規(guī)定把安全措施費列入,并監(jiān)督費用資金的落實;
4、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第2篇 淺議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項目施工中,機械設備實力的強弱、性能的優(yōu)劣、設備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關鍵。在施工過程中,要確保施工機械和人員安全,創(chuàng)造更大的經濟效益,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是一項復雜且有一定難度的管理,其特點是:○1建筑施工作業(yè)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在不同的施工階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機械;○2作業(yè)人員流動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階段,人員不斷進場、退場;一線的生產工人專業(yè)知識水平較低,大部分是農民工,技術知識缺乏,安全生產知識薄弱;○4施工環(huán)境惡劣,漏填作業(yè)。但是只要我們能在復雜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順一個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夠做好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根據(jù)統(tǒng)計,人為的因素導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人的因素是決定因素。建筑施工過程中,人員的流動性大,一線的生產工人大部分都缺乏專業(yè)知識等等。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就必須加強對建筑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由于建筑機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機械都是易于操作的,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認為我也會操作,或者可以隨便叫人去操作,這就是為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機械結構簡單,易于操作,但也是較笨重的機械,因為笨重,其運動慣性也大,一旦出事難以控制。如最為常見的攪拌機,如果一個沒有經過培訓的人員去操作,就不會認識到其危險性。在攪拌過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撥弄滾筒內的砂漿,那是相當危險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機看似只是簡單的上下運動,但其運動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當多,如高空墜落,物料擺放不好而卡死、灑落,運動過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張望等等。如果不經過培訓,操作人員就不會意識到這些危險因素的存在,緊急情況下也不會知道如何去處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須注重機械操作人員的培訓。機械操作人員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作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傳、教育、培訓、監(jiān)督檢查這四項工作;對所有操作人員一定要堅持持證上崗,并做好相關的機械維修、保養(yǎng)等文字記錄工作。另外一個正規(guī)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通常其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已相當健全,問題是如何去宣傳,做到人人知曉;如何保證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使有關人員都能按規(guī)定去做,這才是一線管理人員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二、杜絕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這里說的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就是建筑機械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要消除其不安全狀態(tài),就要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1、對于新進場的機械設備,要監(jiān)理進場檢查制度,檢查設備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機械設備必須是合法的生產廠家生產,有出廠合格證,產品外觀完好無缺、不變形,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凡不符合這四項要求的,堅決拒絕進場。
2、對大中型建筑機械設備,其安裝與拆除一定要請有資質的專業(yè)安裝、拆除隊伍來進行施工并有詳盡的施工方案和有關上級部門的審批。
3、安裝好的機械設備要取得法定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對現(xiàn)場所有的機械設備,要求操作工和維修工按規(guī)定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并做好文字記錄。特別是要重點檢查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如他是起重機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機的安全停靠裝置等,以保證安全裝置發(fā)揮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堅持安檢制度,安檢到期的設備一定要重新檢測,不要認為能正常運行就可以不檢測了。因為機械設備的內部損傷、鋼結構的疲勞損壞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來的,目前的正常運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運行。
三、消除危險的工作環(huán)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復雜性,建筑機械的工作環(huán)境是非常惡劣的,經常是露天作業(yè),風吹雨打日曬,加上工地各種建筑材料的堆放,周邊環(huán)境雜亂無章。所以,為建筑機械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尤為重要。如為攪拌機、物料提升機搭設一個合適的遮雨棚,設備周圍不要對方建筑材料及雜物,機械的控制臺要事業(yè)開闊、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時清理周邊的雜物,減少磕碰幾率,創(chuàng)建一個明亮、舒暢的工作環(huán)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強機械設備管理
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的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建筑施工機械設備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制,對所租賃、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做到落實責任,專人管理,克服“重用輕養(yǎng)”,做好設備的維修、日常保養(yǎng)工作,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隱患。要對機械管理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確保施工機械設備安全使用。
只要我們認真做好以上四個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機械設備事故的發(fā)生,從而為企業(yè)增創(chuàng)效益。
第3篇 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為加強礦用設備、器材的使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儀器、儀表測定準確、可靠,礦用設備、器材必須符合煤礦井下特定條件。為此,特制定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設備器材購置: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及井下特定的條件,制定礦用設備器材 購置計劃,列入安全專用資金中支付,保證井下安全生產所需的設備器材按質按量及時到位,購置設備、器材時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標準進行購置。井下設備、器材必須具備ma標志,防爆合格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二、井下安裝電器設備時,嚴格設備入井關,不合格的電器設備不準入井安裝使用。
三、井下電器設備安裝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加強電器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失爆檢查及維修工作,井下電氣設備嚴禁失爆。
四、井下所有電器設備實行掛牌管理,并有專職的責任人,電工經常對其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井下電氣設備除責任人和電工外,其它人員不得動用。對井下電器設備進行定期檢修,保證其完好和正常安全運行,電器設備的失爆檢修必須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五、井下所有電器設備必須有完善的保護裝置及防護措施,風井主扇及局扇不得任意停開,確保其不間斷運轉。
六、礦用設備和器材必須定期進行試驗、檢測和校正,其檢測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
1、礦用絞車(開關):檢測周期6個月,參加人員:礦長(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機電工、絞車司機、電器設備管理責任人。
2、局扇(開關):檢測周期3個月,參加人員: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電工、電器設備管理責任人。
3、主扇(開關):檢測周期6個月,參加人員: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電工、電器設備管理責任人、主扇司機。
4、水泵(開關):檢測周期1個月,參加人員有礦長(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機電工、水泵工。
5、電煤鉆、綜保:每天均進行檢測,檢測人員由當班電工負責。
6、檢漏繼電器:每天進行試驗,由當班電工負責實施。
7、通風、瓦斯儀器及瓦斯監(jiān)測探頭等每季(三個月)要送到專門機構(必須具備相應資質)進行檢測和校正。
8、主扇檢修必須向礦技術負責人、礦長(生產礦長)匯報,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可進行檢修。
第4篇 設備管理員的崗位安全職責內容
a.貫徹設備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制訂設備維修計劃和生產設施之維護保養(yǎng)管理工作。
b.負責建立設備、模具臺帳統(tǒng)一編號,對日常設備、模具進行維修管理。
c.參加設備、模具更新、改型工作,需添置設施、工裝模具,由生產技術科提出申請,設備管理員辦理。
d.根據(jù)公司生產實際情況,編制可行的維修計劃,交相關人員對設備實施 維修,確保生產能力和產品質量要求。
e.參加設備、模具質量事故分析,對設備、安全、人身事故堅持“三不放過”。
f.負責對設備、模具外購、外加工任務,貫徹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有關之規(guī)定。
g.負責制訂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等各項管理制度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5篇 設備管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學習好《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公司、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guī)定。
二、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申請全礦設備修理工作,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四、負責對本部門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6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設備管理部主管
一、是本部門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決定、指令和要求,并及時傳達貫徹落實,建立健全分管范圍內的業(yè)務保安責任制,各類安全專管機構的人員配備齊全。
三、采取措施促進本部門質量標準化建設,保證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建設中所需人、物投入到位。
四、負責對本部職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思想教育,作出具體安排與實施。
五、積極深入現(xiàn)場了解掌握解決影響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生活服務質量問題。
六、負責向礦領導和上級部門匯報工作,提供情況。
第7篇 設備維修工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對設備維修人員的維修行為進行約束,保證維修人員的人身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青特集團所屬各子公司的設備維修人員。
3 管理職責
3.1 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本規(guī)定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2 各公司設備管理人員監(jiān)督檢查本公司該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3.3 設備工裝處監(jiān)督檢查各子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維修工作前,先檢查設備是否停止運行,電源、氣源是否斷開。如果機器與動力線未切斷時,禁止工作,并在開關處懸掛“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4.2設備維修時應懸掛“在修設備”標牌,置于顯眼處,并告知設備操作人員,之后實施維修。
4.3穿戴好防護用品。
4.4維修前應仔細檢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損裂,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4.5鑿、鏟工件、清理毛刺及使用手提砂輪時,嚴禁對著他人工作,要戴好防護鏡,以防止鐵削飛出傷人。使用手錘時禁止戴手套。不準用扳手、銼刀等工具代替手錘敲打物件,不準用嘴吹或手摸鐵削,以防傷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明顯的毛刺。
4.6在裝拆側面機件時,如齒輪箱的箱蓋,應先拆下部螺絲,裝配時應先緊上部螺絲。重心不平?的機件拆卸時,應先拆離重心遠的螺絲,裝時先裝離重心近的螺絲。裝拆彈簧時,應注意彈簧崩出傷人。
4.7清洗零件時,嚴禁打火或進行其它明火作業(yè)。
4.8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時,應檢查扳手和螺絲有無裂紋或損壞,在緊固時,不能用力過猛或用手錘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時,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4.9使用手提砂輪前,必須仔細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防護罩是否完好,電線是否磨損,是否漏電,運轉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處,防止砂輪片接觸地面和其他物品。
4.10使用非安全電壓的手電鉆、手體砂輪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橡皮墊上。在鉆孔或磨削時應保持用力均勻,嚴禁用手觸摸轉動的砂輪片和鉆頭。
4.11使用手鋸要防止鋸條突然折斷,造成割傷事故;使用千斤頂要放平提穩(wěn),不頂托易滑地方以防發(fā)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統(tǒng)一指揮及必要安全措施,協(xié)調行動。
4.12用臺鉗夾持工件時,鉗口不允許張得過大(不準超過最大行程的2/3)。夾持園件或精密工件時應用銅墊,以防工件墜落或損傷工件。
4.13鉆小工件時,必須用夾具固定,不準用手拿著工件鉆孔,使用鉆床加工工件時,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輪機按砂輪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
4.14維修空氣壓縮機時,必須把余氣全部放掉。
4.15維修時局部照明時應使用低壓(36v以下)照明燈,嚴禁使用高壓燈,謹防觸電。
4.16試車前要檢查電源聯(lián)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開關、擋塊等是否正常,傳動系統(tǒng)有無問題,機床內部有無遺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護裝置要裝好,然后才能開車。不得將手伸入已裝配完的變速箱,主軸箱內檢查齒輪。檢查液壓設備時禁止敲打,禁止任意拆卸各接頭,以防止高壓液體噴出傷人。
4.17高空作業(yè)時,嚴格按照高空作業(yè)要求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并有人看護;升降平臺在使用前要全面檢查安全互鎖裝置的有效性,并有人看護。
4.18使用強水、鹽酸等腐燭劑時要戴好口罩,耐腐燭手套,并防止腐燭劑倒翻。操作時要小心謹慎,防止外濺。
4.19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盡量放在一起,并按規(guī)定安放,不要亂丟亂放,防止踩在零件上摔傷。
5 檢查與考核
5.1對違反《設備維修工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造成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操作人員處以1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的處罰。
第8篇 設備管理員原是設備庫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崗位責任
第1條 積極配合機電科科長開展機電設備管理等工作,保證其符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第2條 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圍內完成或組織完成相應的工作。
第3條 按照分工要求及時組織進行機電設備檢查,發(fā)現(xiàn)煤礦使用的設備、安全設施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時,要立即組織整改。
第4條 發(fā)現(xiàn)設備庫有關人員不適宜擔任相關的崗位的工作時,要及時向機電科長匯報。
第5條 組織編制設備及其配件計劃,并負責組織設備修理前后的鑒定工作。
第6條 協(xié)助機電科長完成對礦機修廠加工、維修的監(jiān)督管理
第7條 經常深入現(xiàn)場,掌握設備的使用運行情況。
第8條 協(xié)助機電科長根據(jù)制定全年的生產計劃安排制定全年的設備使用維修的管理規(guī)劃。
第9條 及時向機電科科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第10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第11條 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處罰
第12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設備管理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 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 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 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3條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設備管理員降級直到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 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xiàn)場的;
(三) 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
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4條設備管理員對分工范圍內煤礦的機電、運輸設備管理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15條煤礦在生產中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設備,設備管理員應負重要責任。
第16條按照分工未及時進行現(xiàn)場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全檢查,或發(fā)現(xiàn)問題未及時解決的,設備庫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17條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設備管理員負直接責任。
第18條未完成分工范圍內的工作,設備管理員負直接責任。
第19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jù)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9篇 安全標志防護設備管理規(guī)定
1.0 公司生產作業(yè)場所涉及的安全標志、安全防護設施和工藝設備及管道標識
1.1 安全標志主要有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包括一般提示標志和消防設備提示標志)
1.2 安全防護設施主要有隔離防護欄桿(包括固定式和可移動式)、人行天橋、擋管架、響鈴警告裝置、監(jiān)視裝置等。
1.3 設備和管道標識包括公司內部所有工藝設備和管道的位號、材質、容積和主要介質等信息。
2.0 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的采辦和制作
2.1 生產作業(yè)場所或新建項目所需制作的安全標志與安全防護設施,由管理部負責根據(jù)相關安全要求提出,并負責組織采購。
2.2 采購的各種安全標志牌應符合gb 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和gb 2893-2008《安全色》中的有關規(guī)定。
2.3 固定式防護欄桿的高度、材料、結構和標記應符合gb4053_3-1993 《固定式工業(yè)防護欄桿安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移動式防護欄桿和人行天橋的結構、高度、材料等均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
2.4 工藝設備和管道的標識、著色應符合gb7231-2003《工業(yè)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2894-2008《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和gb 2893-2008《安全色》中的有關規(guī)定。
3.0 安放與使用要求
3.1 安放并使用安全標志牌時應遵循下述要求:
3.1.1 信息標志應設在有關場所入口處和醒目處。
3.1.2 標志牌的設置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不準設在門、窗、架等移動的物體上,以免人們在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到安全標志。
3.1.3 安全標志牌的位置不得隨意挪動。
3.2 安放并使用防護欄桿應遵循下述要求:
3.2.1 固定式防護欄桿應固定安裝在設施、平臺等場所的敞開邊緣,其端部應與建筑物牢固連接。
3.2.2 移動式防護欄桿的使用場所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主要用于短期作業(yè)(如:現(xiàn)場維修作業(yè))。
3.3 作業(yè)完成前不得拆除防護區(qū)域周圍設置的任何臨時性欄桿和安全標志牌,若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拆除,需經安全管理人員同意。
4.0 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管理
4.4.1 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管理部對公司各種危險區(qū)域和作業(yè)中使用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監(jiān)督。
4.4.2 在進行臨時維修或外來承包隊伍作業(yè),安全管理人員協(xié)助作業(yè)負責人對臨時性作業(yè)未安裝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的地點作出判斷,決定是否需要使用安全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
4.4.3 在下列區(qū)域應長期安置適當內容的安全標志牌:
4.4.3.1 容易出現(xiàn)人員不安全行為區(qū)域(如:禁止觸摸)。
4.4.3.2 較危險的區(qū)域,應引起人員注意(如:當心觸電)。
4.4.3.3 強制人員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取特殊防范措施的區(qū)域(如:必須戴安全帽、口罩、手套、護耳器、防護眼鏡等)。
4.4.3.4 存放和使用有毒、易燃易爆場所。
4.4.3.5 電氣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場所。
4.4.3.6 其它危險性作業(yè)。
4.4.4 進行下列作業(yè)時必須使用適合的安全標志牌:
4.4.4.1 動火作業(yè)。
4.4.4.2 進入限制空間作業(yè)。
4.4.4.3 電氣設備、工藝生產系統(tǒng)的維修。
4.4.4.4 帶電作業(yè)。
4.4.4.5 使用臨時性隔離欄桿時。
4.4.4.6 其他需要設置安全標志的作業(yè)。
5.0 檢查與維護
5.1 各基層單位負責人每月對所屬作業(yè)場所安全標志牌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若發(fā)現(xiàn)缺失或損壞,應按要求修整或更換,管理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2 安全標志牌出現(xiàn)下述情況時,應修整、更換或補充:
5.2.1 置放的位置不當;
5.2.2 內有誤導或不正確的信息;
5.2.3 破損、退色、缺失或已無法讀清其內容。
5.3 對安全欄桿和行人天橋的檢查應遵循下述要求:
5.3.1 固定式防護欄桿的連接牢固,無松動、表面應光滑,無毛齒,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嚴重腐蝕。
5.3.2 移動式防護欄桿的檢查應視情況而定,但應以不發(fā)生危險為準。
5.4 響鈴警報器電路連接應完好、聲音無變化。
5.5 視頻監(jiān)視器電路連接應完好、圖像無變化。
第10篇 s礦采掘設備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一、檢修與驗收
1、采掘設備的檢修必須依據(jù)《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
2.防爆設備的檢修除執(zhí)行《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外,還必須嚴格執(zhí)行《防爆標準》。
3.采掘設備檢修完畢出廠時,必須零部件齊全,進行通電試運轉,由礦機電主管部門(或設備的主管部門)會同檢修單位進行外觀檢查和性能檢測,合格后雙方簽字,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備查;使用單位領用時,機電科辦理交接手續(xù),雙方簽字。
4.各類防爆電器入井前,必須經集團公司及以上部門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和電氣保護及防爆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可下井使用。
5.不得在防爆腔體內增加任何器件。當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6.高低壓開關檢修完畢后,必須對其保護裝置檢驗。在井下使用超過6個月時,須對其過電流保護裝置進行一次檢驗和調整。
7.采掘設備安裝使用一個月內因質量發(fā)生問題,由承修單位負責到現(xiàn)場無償處理;新設備因產品質量問題由供貨單位負責向生產廠家索賠。
8.采掘設備及各類電器在井下不準倒裝使用,必須升井經檢修、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二、安裝撤除
1、采掘機械裝卸、運輸、安裝、撤除前,必須編制安全技術作業(yè)規(guī)程。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并傳達到每一位施工人員,否則不準作業(yè)。零星施工必須執(zhí)行“零星施工安全責任書”制度。
2、采掘設備裝卸時,指定專人指揮。起吊設備、工具、繩索、鉤環(huán)等要做詳細檢查。大型物件起吊時,要掌握好重心,避免碰、撞、擺、滑。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嚴禁將手腳、頭部伸入物件下面,并撤離危險區(qū)。
3、大型物件下井前,必須指定專人按所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對要經過的巷道進行認真測量檢查,并用模擬車進行檢驗。
4、提運大型物件絞車的提升能力、制動系統(tǒng)以及鋼絲繩、繩卡、鉤環(huán)、銷軸等要進行驗算,并做到班班檢查,確實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時,方可使用。
5、設備在搬家、運輸 、安裝、拆除過程中通訊信號系統(tǒng)必須齊全清晰。嚴禁用晃燈、口喊、敲打物件等方法代替。
6、在有電機車架線的線路上運送支架或其它大件時,應根據(jù)情況在被運物件的上方采取絕緣措施,以防觸電。
7、在工作面運送設備時,上下兩端都要有人警戒,運輸設備的下方和車輛兩側不準有人,并要躲開鋼絲繩的波動范圍,避免傷人。
8、工作面安裝、拆除支架所用的繩套、鏈環(huán)、滑輪等要班班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使用。
9、耙裝機下井時,按下列順序運輸:耙斗、入料口、臺車部分(包括小絞車、中間槽、卸料槽),以免在井下重復調動。
10、新施工的運輸機巷斷面尺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標準化膠帶輸送機機道標準》要求,并經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設備安裝。
11、新安裝的刮板機、皮帶機必須經礦分管領導和主管機電部門組織安裝單位、使用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辦理驗收交接手續(xù),方能投用。
12、運輸機道內的電氣設備安裝后,若行人側間隙小于0.7m時,應另開壁龕,將電氣設備安裝壁龕內,壁龕深度0.7~1m,長度根據(jù)設備臺數(shù)確定。壁龕內的設備要上臺上架,兩件以上小型電器要集中上板。
13、新安裝的刮板機必須做到平、直、穩(wěn),機頭墊牢固。機頭兩側各打兩棵壓點柱、機尾兩側各打一棵壓點柱,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固定方式。當溜頭、溜尾順向搭接時機頭最低點與機尾最高點的搭接間距不小于0.3m。行人經??缭降牡攸c要設過橋。
14、刮板機機頭必須安裝供打壓點柱的底托梁。對sgb-26b、sgw-20b、sgw-17型刮板機,因廠家設計時溜頭無底托架,要按sgw-40t型溜子底托架的形式進行改制,選用厚度不小于10mm、焊接直徑不小于180mm、高度不小于30mm的鋼板,增設柱窩。
15、皮帶機必須做到機頭固定可靠,運行平穩(wěn)。機頭處配備2只合格的滅火器和0.2m3的滅火沙箱,機頭、機尾必須設置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柵欄,機尾設擋煤板,確保擋住皮帶上的矸石、煤塊,其前后兩端20m范圍內支護采用不燃性材料,底皮帶距底板間距不小于400mm,機尾滾筒最低點距底板不得小于150mm,行人經??缭狡C的地點必須設置人行過橋。
16、刮板機與皮帶機搭接運輸時,搭接長度和搭接高度均不小于0.5m,順槽轉載機的溜頭與皮帶機機尾采用固定搭接方式,縮短皮帶時必須使用回柱絞車、液壓千斤頂或其它牽引機械,達到整體牽移。
17、工作面刮板機與平巷刮板機搭接點以后的平巷溜子溜尾必須用鐵蓋板封閉。軌道與刮板機立體交叉的地方,其道心要用木板棚好,軌道與刮板機搭接高度不少于0.5m。
18、用刮板機運送物料時,必須有防止頂人和頂?shù)怪Ъ艿陌踩胧?并經礦總工程師審批。
19、運輸設備交叉布置時,須在轉載點設置擋板,該擋板應能擋住煤矸的滾落和溢出。運輸機上、下山最上或最下部的皮帶機或刮板機機尾應設防護板。煤倉、溜煤眼入口加鐵蓖子,鐵蓖子間隔不得大于0.25×0.25m,四周加防護柵欄,防止人員墜入和大塊矸石滾落。
三、使用與維護
1、采掘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規(guī)程,其它無證人員不準操作采掘機械。當班工作結束時,必須將控制開關手把扳到停電位置,擰緊閉鎖螺栓。
2、采掘設備司機必須熟悉本崗位設備的性能、基本原理及操作要求,掌握一般維修保養(yǎng)、故障處理的知識。
3、刮板機的操作地點,應在機頭側前方的壁龕里,必須采用遠方控制操作。
4、使用中的刮板機應配齊緊鏈器。處理落鏈、斜鏈、緊鏈、接鏈時,必須使用緊鏈器。需要點動開車拉緊鏈子時,人員必須在機頭前方,不得站在溜槽內,前方的刮板機或皮帶機必須處在停運狀態(tài),并停電閉鎖。
5、采掘機械功率超過40kw的必須采用真空開關控制,安裝使用電機綜合保護。
6、刮板機、皮帶機鋪設長度及電機配備嚴格按出廠規(guī)定。上、下山運輸時,要根據(jù)巷道傾角,通過計算選擇設備,確定鋪設長度,并采取制動措施。上運皮帶機必須裝設防逆轉和制動裝置,下運皮帶機必須裝設制動裝置。
7、采掘機械運轉期間,任何人不得進行維修操作,不得站在刮板機、皮帶機上進行任何作業(yè),嚴禁清理皮帶機頭、機尾。
8、刮板機、皮帶機運輸巷必須安裝信號,做到通暢、清晰,運輸機巷機頭處有充足照明燈。機巷內必須實現(xiàn)四小線電纜化,并與電壓等級相符。
四、安全保護與試驗
1、 對刮板機溜頭、溜尾的壓點柱要班班檢查,落實到人。采掘工作面放炮后要有專人再次檢查壓點柱。刮板機、皮帶機的液力偶合器必須使用合格的防爆片和易熔塞。皮帶機必須使用阻燃皮帶,其托輥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包膠滾筒膠料的阻燃性和抗靜電性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2、 皮帶機必須裝設低速防滑、煤位、防跑偏、超溫灑水和煙霧報警等安全保護裝置,機械防跑偏裝置每25m一組。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皮帶機,必須裝設輸送帶漲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對各種保護裝置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檢查,維護、試驗。
⑴低速、煙霧報警等保護裝置,一律外接試驗按扭,每天試驗一次;⑵煤位保護采用觸摸試驗,每天試驗一次;⑶電磁閥超溫自動灑水滅火裝置用按扭試驗,每天試驗一次;⑷煙霧報警的地面模擬試驗每月一次;⑸各項保護的試驗按扭必須集中上板,并有明顯標志。
3、對皮帶機的各項保護試驗情況,試驗人員上井后填寫“膠帶輸送機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表”,工區(qū)值班人員簽字。對試驗不合格項目,要在記錄表中寫明失效原因,工區(qū)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安排處理,對低速、煙霧報警、煤位保護、超溫自動灑水處理不好的,皮帶機不準運行。
4、對電煤鉆、照明和信號綜保指定專門人員每班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填寫試驗記錄,記錄保存半年。
五.井下小水泵、潛水泵使用管理
1.井下安裝小水泵、潛水泵,必須到機電科辦理負荷審批手續(xù),待機電科批準后,方能按負荷審批方案進行接火。
2.小水泵、潛水泵入井前,應驗證“安全標志證書”和“防爆合格證”,經機電科防爆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3.搬運、安裝、撤除小水泵、潛水泵時,禁止野蠻裝卸,防止摔壞部件。嚴禁帶電搬遷和拖電纜搬遷。
4.在井下使用小水泵、潛水泵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凡使用潛水泵的地點,必須有蓄水池,其體積不得小于1m3,深度不得小于0.8m。小水泵的蓄水池可根據(jù)水泵流量制定相應標準,但最少不得小于4m3。
⑵小水泵必須配齊三閥(截止閥、逆止閥、底閥),完善引水裝置;小水泵必須水平放置,安裝位置不能妨礙行人和影響設備運行。
⑶小水泵、潛水泵必須掛牌管理,標志牌注明:使用地點、單位、包機人、水泵流量、水池容積等,標志牌距潛水泵不得超過5m。
⑷潛水泵必須垂直吊掛在專用支架上,放入水池內,并加過濾網;嚴禁倒置、水平使用潛水泵。
⑸小水泵、潛水泵第一次安裝使用時,應注意檢查水泵的旋轉方向是否正確,是否有卡阻現(xiàn)象,防止燒壞電機。
⑹每天檢查一次小水泵、潛水泵完好及吸排水管情況,及時清挖水池,并留有檢查記錄。
⑺小水泵啟動后,開泵人不得離開,必須在水抽干停泵后方可離開,防止小水泵長時間空運轉而燒壞。
⑻潛水泵必須實現(xiàn)自動控制,做到有水就開、無水即停,避免無人看管時,潛水泵長時間空運轉而燒毀。
⑼井下備用小水泵、潛水泵應與設備集中存放在一起,上臺上架,衛(wèi)生清潔,擺放整齊,并有備用標志牌。
六、其它
1、每個采掘區(qū)隊及溜子工區(qū)應建立下列制度和記錄:
⑴司機崗位責任制。
⑵崗位作業(yè)標準化及考核細則
⑶機電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⑷包機制。
⑸操作規(guī)程。
⑹主要設備零部件更換和油脂檢查、換油記錄。
⑺主要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⑻設備、配件、材料、油脂等領用記錄。
⑼事故分析記錄。
⑽隱患排查記錄及處理結果。
2、采掘工作面及運輸機道內備用設備、配件、材料要存放整齊,保持清潔、標志齊全、清晰。閑置損壞設備配件及時升井。
3、每臺皮帶機或刮板機懸掛技術特征表(包括長度、傾角、吊掛架數(shù)量、電機功率等),懸掛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等制度;每條運輸機道要在煤倉上口處懸掛運輸系統(tǒng)示意圖。
第11篇 設備機械管理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和安全生產政策,嚴格執(zhí)行上級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協(xié)助制訂或修訂相關作業(yè)和本部門各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工藝標準,完善本部門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及安全措施,并檢查、落實執(zhí)行情況。
1、 參加公司技術、節(jié)能工作會議,匯報設備管理工作情況,按會議部署組織實施技術工作;
2、 負責組織維修、保養(yǎng)和改造計劃的實施、驗收;
3、 負責組織機械維修工時定額的核定與簽發(fā)工作;
4、 監(jiān)控和分析公司生產能耗,編制、考核能耗定額,參與制定本部的各項管理措施;
5、 參加班子會,掌握工作情況,做好公司精神的上傳下達;
6、 審核圖紙,方案,安全規(guī)程,會議紀要等;
7、 組織開展內、外部技術人員的交流,提高部門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8、 負責接待技術廠家,洽談相關業(yè)務;
9、 負責分配新購買設備的部門使用數(shù)量;
10、 協(xié)助部門經理完成部門間設備的調度;
11、 協(xié)助機械、設備管理和科技管理工作,貫徹執(zhí)行公司及本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12、 協(xié)助組織機械、設備更新計劃的實施;
13、 協(xié)助組織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檢查和管理;
14、 協(xié)助處理機械、設備機損事故;
15、 協(xié)助本部管轄范圍內安全、防火及衛(wèi)生;
第12篇 設備及物資存放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1) 為加強設備、物資存放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而制定本規(guī)定。
(2) 現(xiàn)場監(jiān)理工程師應根據(jù)本規(guī)定的監(jiān)督管理要點,檢查、督促承建單位做好設備及物資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2設備、物資存放的安全要求
(1) 設備、物資的堆放和存儲要盡可能定點放置,分類保管,符合安全、文明生產的要求。
(2) 物資倉儲要符合十二防(防銹、防火、防盜、防霉爛變質、防爆、防凍、防漏、防鼠、防蟲、防潮、防雷、防丟)要求,堆放穩(wěn)固。
(3) 現(xiàn)場作業(yè)中使用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收回,分類存放。
(4) 對職工健康有害物質,如油漆及其稀釋劑等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庫房;瀝青應放置在干燥通風的場所。
(5) 搞好倉庫衛(wèi)生,勤清掃,經常保持貨垛、貨架、包裝物、苫墊材料及地面的清潔,防止灰塵及污染物飛揚,侵蝕物資。
(6) 做好季節(jié)的預防措施。根據(jù)氣候變化做好防護工作,如汛期到來前,要做好疏通排水溝,加固露天物資的苫蓋物和防潮防霉工作;霉雨季節(jié),注意通風散潮,使庫內濕度保持在一定范圍內;高溫季節(jié),對怕熱物資要采取降溫措施;寒冷季節(jié),對怕冷物資要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3物資存放安全保衛(wèi)監(jiān)督管理要點
(1) 保管員每日上下班前,要檢查庫房、庫區(qū)、場區(qū)周圍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門窗、鎖是否完好,如有異常應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向保衛(wèi)部門反映。
(2) 在規(guī)定禁止吸煙的地段和庫區(qū)內,應嚴禁明火吸煙,倉庫禁止攜入火種。保管員對入庫人員有進行宣傳教育、監(jiān)督、檢查的義務。
(3) 對危險品物資要專放,對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離措施,單獨存放。消滅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4) 保管員應保持本庫區(qū)內的消防設備、器具的完整、清潔,不許他人隨意挪用;對他人在庫區(qū)內進行不安全作業(yè)的行為,有權監(jiān)督和制止。
(5) 保管員對自己所管物資,對外有保密的責任。領料人員和其它人沒不得隨意進出庫房,如確需領料人員進庫搬運的物資,要在庫內點交清楚,不得在搬運中點交,以防出現(xiàn)差錯和丟失。
(6) 保管員休假或較長時間外出時,不得把倉庫鑰匙帶出去;工作時間不得將鑰匙亂扔亂放;人離庫時應即鎖門,不得擅離職守。
(7) 保管員在發(fā)完料后,應在發(fā)料憑證上簽字,同時也要請領料人員簽認,并給領料人員辦理出庫手續(xù)。
(8) 倉庫是存放公共物資的場所,任何人不隨意將私人物品存入庫內。
第13篇 設備安裝調試現(xiàn)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總則
1.1 本管理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化學工業(yè)桂林工程公司(以下簡稱cgec)提供設備開發(fā)供貨合同范圍內的設計項目。指導所有從事設備現(xiàn)場安裝調試人員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施工單位應根據(jù)此規(guī)定提供支持文件,并且具體細化。
1.2 制定設備現(xiàn)場安裝調試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防止觸電,防止高空墜落,防止物體打擊,防止機械傷害,制止習慣性違章操作,認真貫徹公司在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
2 環(huán)境、安全目標:
2.1 不發(fā)生工傷死亡事故。
2.2 不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設備損失修復費在10萬元及以上)。
2.3 不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經濟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及以上)。
2.4 現(xiàn)場固體廢棄物及時得到清理。
2.5 施工現(xiàn)場噪聲達標排放。
3 安全組織機構
3.1 根據(jù)cgec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要求,由開發(fā)公司第一管理者擔任設備現(xiàn)場安裝調試領導小組組長,其它部門領導、機械、電器設計組組長及項目經理任組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3.2 設備安裝調試現(xiàn)場由現(xiàn)場負責人(通常是項目經理)任兼職安全管理員。全面負責該項目設備安裝調試的現(xiàn)場環(huán)境、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規(guī)章制度
4.1 開發(fā)公司第一管理者是設備現(xiàn)場安裝調試的第一責任人,對設備現(xiàn)場安裝調試負全面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4.1.1負責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
熟悉并執(zhí)行cgec安全生產規(guī)定、制度,保證cgec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xiàn)。
4.1.2負責cgec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貫徹落實。
4.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
4.1.4 主持每半年一次的安全例會,定期開展安全大檢查,組織制定年度安全
生產目標和安全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4.1.5 隨時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并及時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
4.2 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4.2.1 督促與設備現(xiàn)場安裝調試有關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4.2.2 組織參加設備安裝調試的有關人員對設備開車前的安全大檢查,并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整改。
4.2.3 定期檢查安裝調試現(xiàn)場各種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作好現(xiàn)場《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表》記錄,對不符合項制定措施及時整改;
4.2.4 對重大危險源及重大環(huán)境因素制定具體措施實施有效控制;有權制止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違章指揮和違章行為。
4.2.5 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做好事故的統(tǒng)計及報告工作。
4.3 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職責
4.3.1 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規(guī)定及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yè)。
4.3.2 作業(yè)前檢查安裝調試現(xiàn)場,做好安全措施,確保個人安全和不影響他人安全作業(yè)。
4.3.3 發(fā)生人身事故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xiàn)場并及時向上級
報告。
5、安裝調試現(xiàn)場一般要求
5.1 防火
5.1.1 標牌和告示是預防事故和火災的警示牌。標牌應用中文、英文或工人使用
的主要語言書寫。它們應設在顯眼的地方并不得隨便移動和替換。
5.1.2 安裝調試車間、現(xiàn)場辦公室等允許使用火或可能發(fā)生火災的地方要設有滅
火器。滅火器應時刻隨手可得。不得在滅火器上懸掛任何東西,不能有異物,并至少每月檢查一次。
5.1.3 吸煙只允許在受控的條件下在指定地區(qū)進行。在安裝調試現(xiàn)場嚴禁吸煙。
5.1.4在必要的地方要建立防火墻。
5.1.5 在允許使用滅火器的地方,如安裝車間、辦公室、吸煙區(qū)和動
火工作區(qū)應設置滅火器。在上述每一地區(qū)應至少放一個滅火器。所有的管理人員和班組長都應受訓學會使用滅火器。
5.1.6 現(xiàn)場所有固體廢棄物,不可長時間堆放,應及時清理干凈。
6、安全裝備
6.1 所有的工人均應穿合適的工作服和穿安全鞋。
6.2 從事氣焊、切割和電焊的工人,應按要求戴手套和面具以防受傷。從事電焊、切割或其它類似工作的人員,要求戴頭盔或有一定遮蓋、過濾作用的護罩和手套。從事打磨或類似工作的人員要求戴有安全過濾作用的眼鏡以保護眼睛,或戴面具來保護面部。
7、安裝調試現(xiàn)場
7.1 安裝調試現(xiàn)場如需設置各項臨時設施,以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均應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yè)衛(wèi)生要求。
7.2 安裝現(xiàn)場內的坑、溝、孔、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及危險標志,夜間應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護。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7.3 安裝調試車間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安裝現(xiàn)場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栓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
7.4 公司應切實做好安裝調試現(xiàn)場安全保衛(wèi)工作,采取必須的防盜措施。在現(xiàn)場周邊設立維護設施,非工作、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工廠車間現(xiàn)場。
7.5 車間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7.6 安裝調整時,應盡量避免大鐵錘直接敲擊設備產生噪音污染和損傷設備,必要時鐵錘包布,或被擊部位墊硬木板,或者采取其它有效減震減噪措施。
8、安裝機械與電氣設備
8.1 安裝機械進現(xiàn)場,需提供年檢報告,并須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按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8.2 各種安裝機械應編號并設專人管理,上崗人員按該機械安全規(guī)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證機械性能良好。
8.3 各種安裝機械及其傳動部分和危險部位,必須設防護裝置,起重機械上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8.4 安裝現(xiàn)場的電氣設備、工具、用電線路,必須有持證電工專職維護管理:
8.4.1 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證接零或接地良好。
8.4.2 架設的高、低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
8.4.3 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應配置漏電保護裝置,并確保安全接地良好。
8.4.4 行吊車、龍門吊及鉚焊平臺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8.5 安裝機械啟動前,應檢查地面,基礎是否穩(wěn)固,轉動的部件是否充分潤滑,制動器、離合器是否動作靈活,經檢查確認后方可啟動。
8.6 安裝機械運行中,如有異常響聲,發(fā)熱或其他故障,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8.7 安裝工具
8.7.1 所有的安裝器械和機械設備在使用前都應由有資歷的機械工程師檢測,并確認處于安全工作狀態(tài)。檢測至少每月進行一次,以保證安全操作。檢測結果要有記錄。一旦發(fā)現(xiàn)機器或設備有不安全因素,應停止使用,直至修理完好為止。所有的機器或設備的修理工作應在指定的地區(qū)進行。維修程序應根據(jù)制造商推薦的方法進行。機器設備只能由指定的人員操作。需要有操作許可證才能操作機器或設備必須符合條件的人員操作。機器設備要鎖好或關閉好,以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起動。靜態(tài)機器應安全在牢固的地基上。動態(tài)機器應設有剎車系統(tǒng)。在加注燃料時應關閉發(fā)電機。在所有的機器設備上都要標上、漆上或貼上負責人、操作人員和公司名稱。機器只能用于其設計目的。
8.7.2 所有的皮帶、齒輪、軸、滑輪、鏈輪、心軸、飛輪或其它往復的、旋轉的或移動的部件或設備,都應該有保護蓋,以防止人員接觸。在吊重設備上的絞鼓應配有適當?shù)凝X輪或其它有效的鎖住裝置。
起重機的吊勾上應裝有停止器,以防止繩索滑落。所有的壓力設備和系統(tǒng)應配有合格的安全釋放閥和壓力表。
8.7.3 任何被確認為不安全的壓力設備或壓力系統(tǒng)都要標上“機器損壞”“嚴禁使用”等標牌。這樣的設備只能在修繕后才能使用。壓力設備只能由合格的經授權的人員操作維修。建議安全閥的壓力設在不超過其工作壓力的110%,從安全閥、釋放閥和風箱排放出來的氣體不應對著人員。除非在維修時,安全安裝或裝置不得移開。壓縮機及其有關設備應放在便于工人進行安全操作、維修和護理的地方。所有的空氣壓縮機在其釋放的壓力超過該系統(tǒng)最弱部分所允許承受的最大工作壓力時,應能自動停止工作。在更換工具或進行修理工作時,空氣軟管上的截止閥應關閉。工作開始之前應開啟集氣器的排氣閥以便排氣。
8.8 手動工具管理
8.8.1 所有的手動工具須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作指定用途。使用前要檢測電動工具是否處于安全工作狀態(tài)。要進行周期性檢查,以確保其處于安全工作狀態(tài)。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工具。當在高空作業(yè)時,不使用的工具要穩(wěn)固地放在掛鉤上。嚴禁將工具或材料從一地扔向另一地,或從一個工人扔向另一個工人,或扔向低處。在有危險氣體存在易引起火災或爆炸的地方,只有使用無火花工具。電動工具只能由指定人員操作。所有的便攜式電動工具應使用柔韌的橡膠電纜。電纜的連接應使用防水的連接器。所有的插座和插頭都應安裝在木板上。在鉆孔或打磨時嚴禁帶手套。電動手工工具要接地。
8.8.2 嚴禁使用斷裂或損壞了砂輪。除非裝有調速器來限制旋轉速度。其它使用于壓縮空氣的工具,要從管子中排凈,方可卸下工具??諝廛浌艿膲毫Τ惺苣芰芍圃焐虡嗣?使用中不得超過這一限度。不得使用有缺陷的軟件。不得將軟管留在梯子、臺階、或走道上。嚴禁用壓縮空氣吹掃手上、臉上或衣服上的灰塵。
9、焊接作業(yè)
9.1 焊接作業(yè)時,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附近溝地,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9.2 電弧焊、割必須做到:
9.2.1 電弧焊要設置獨立的電源接線。
9.2.2 電焊機的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進行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9.2.3 在特殊環(huán)境條件下作業(yè)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9.3 氧乙炔焰焊(割)作業(yè)安全必須做到:
9.3.1 焊接作業(yè)的工具,必須符合質量標準,焊炬、控制閥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要靈活有效。氣體軟管應耐壓合格,無破損;
9.3.2 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并禁止倒放,乙炔瓶不得臥放,鋼瓶內氣體用完后,必須留有余壓;
9.3.3 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應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和明火點應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
9.3.4 在高壓電源線及管線下,禁止放置乙炔氣瓶;
9.4 等離子切割,氬弧焊接等特種作業(yè)時,應采取有關安全防護措施。
9.5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范。
9.6 在多人作業(yè)或交叉作業(yè)時,從事電弧焊作業(yè)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止電弧焊光刺傷他人眼睛。同時設置通風設備,減少焊接煙氣對人體的傷害。
9.7 焊接和切割工作
9.7.1 應每天檢查所有的焊接和切割設施。替換或修理有缺陷的儀器和設備。諸如氣瓶、橡膠軟管和碎片等易燃材料、及設備應移開,以免接觸焊接或切割的熱氣、火花和熔渣。只有在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9.7.2 焊機應放在離地面15厘米的高度以保持干燥。焊機應水平放置,并用合適的楔片,以保證處于水平位置。所有的電焊機應有效地接地。電焊機的電線要有較強機械性能和合適電力性能,以適用需要。須使用合格的連接器連接焊機和焊把之間的焊接電纜。只能使用通過檢驗的焊把。一旦焊接工作暫停或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要切斷電源,將焊條從焊把上取下。
9.7.3 氣瓶應豎立存放在通風的地方,并用鋼板或防火帆布遮蓋,防止陽光照射。氣瓶使用時,應固定在可移動的架子、手推車上,或綁扎在豎立的支架上。所有乙炔和氧氣瓶的調節(jié)器都應裝上相應的回火裝置,以防止產生因回火而引起的火災或爆炸。氣瓶在儲藏、轉移或在沒裝調節(jié)器時,都應安上氣瓶蓋。使用乙炔氣瓶時,不能倒置,并防止晃動。氧氣瓶及其配件應遠離油脂,也不能用沾油的手或手套操作。所有的氣瓶都應打上“裝滿”或“空罐”的字樣標簽,空罐子應及時送回存儲區(qū)。所有軟管之間,軟管與焊槍之間、軟管與調節(jié)器之間的連接器,都應用辦管夾綁固。凡是玻璃破碎的壓力表或損壞的調節(jié)器都應更換掉。在工作開始之前,應用肥皂水檢查所有的管子連接處是否漏氣。在工作暫停時,應關閉焊槍開關,停止供氣。在工作完成時,應關閉儲罐閥,把調節(jié)器,軟管都收裝在工具箱里。
9.7.4使用砂輪切割機時,盡量安排在下班時間作業(yè),或在廠方指定場所作業(yè),被割物體必須緊固?,F(xiàn)場切削及廢棄碎物應及時清理。
10. 高處作業(yè)
10.1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進行的作業(yè)稱為高處作業(yè)。高處作業(yè)的級別和種類按國家《高處作業(yè)》gb3608-83標準執(zhí)行。
10.2 高處作業(yè)前必須辦理《高處作業(yè)許可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jiān)護,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
10.3 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凡不適應于高處作業(yè)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10.4 高處作業(yè)用的吊架、手動葫蘆,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架設,吊裝機升降機嚴禁載人。
10.5 高處作業(yè)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
10.6 高處作業(yè)一般不應交叉進行,因安裝工序原因必須在同一垂直下方工作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范措施。否則不準作業(yè)
10.7 凡在高處從事管道安裝、焊接作業(yè)、防腐保溫、油漆等作業(yè)時,應在作業(yè)位置垂直下方設置安全網。
10.8 人員在臨近有帶導線的場所作業(yè)時,必須按有關電業(yè)安全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與帶電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0.9 材料的搬運。不得把材料、廢物和工具從高處扔往底處或地面。在地面落放或移動材料時,應使用合適的器械,如滑槽、袋子、帶繩的容器或用繩捆綁牢的器械。工作期間,廠長應認真視察。設置“不得入內”、“頭頂危險”等警告標志,并用繩子把有關區(qū)域圈起來,以保證安全。多余的材料不得放在工作區(qū)內或走道上,那些可能誤放或掉落的材料、工具和設備應放穩(wěn)。
11. 起重吊裝
11.1 項目經理或現(xiàn)場負責人應編制吊裝工作的程序和方案,并提交公司技術部、生產部等有關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能實施。對20噸以上的重物的吊裝,或吊物雖不足20噸,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大,精密貴重,安裝條件特殊的情況下,吊裝方案還需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11.2 起重吊裝工作必須分工明確,并按國家《起重吊裝指揮信號》(gb5082-85)規(guī)定的統(tǒng)一聯(lián)絡信號,統(tǒng)一指揮。起重機械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各部位的靈敏可靠。
11.3 從事起重吊裝、校正構件等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和安全帽。作業(yè)時不宜用力過猛,以防身體失穩(wěn)墜落。
11.4 不得利用廠區(qū)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錨點,未經確認許可,也不得將生產性建筑、構筑物等做吊裝錨點。
11.5 起吊重物要栓留方向繩,起吊物件不得長時間在空間停留,機械設備未固定前不得松鉤,且不準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
11.6 使用各種起重機械,吊具和索具時,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1.6.1 各種起重機械的操作,必須按機械本身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并執(zhí)行《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操作人員必須經特殊作業(yè)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
11.6.2 起重作業(yè)前必須對起重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詳細檢查,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
11.6.3 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負荷進行部位安全裝置、吊具、索具必須經過計算,選擇使用。
11.7 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和行走,大型構件或設備吊裝要設警戒區(qū),防止墜物傷人?,F(xiàn)場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
11.8 吊裝工作的現(xiàn)場應設置“嚴禁入內”等警告標志和安全繩。應檢查起重機通道的路面承受力和路障。應檢查停放起重機的地面的承受力。如果必要,應該用放置鐵板等方法進行加固。
11.9 只允許有執(zhí)照的合格人員操作起重機或進行設備吊裝工作。在按照定好的操作制度進行各項安裝工作時,應為此指定廠長與吊車指揮。他們應站在能夠觀察起吊工作,并能被起重機操作員看清的地方。應該按統(tǒng)一的信號制度用旗幟、步話機和口哨發(fā)出信號。
11.10 安裝工作所使用的起重機的能力應該經過認真考慮后決定。安裝工作進行之前,應再次認真檢查將要起吊的設備的總重量和受力中心。開始工作前,應檢查、核實剎車、限位開關、防滾動裝置、繩索和起重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和性能,起重機應空載運行一下。作為初次檢查,應該起吊設備至離地面10厘米處,在這種狀態(tài)下,檢測所有因素是否能正常發(fā)揮其性能。一旦發(fā)現(xiàn)危險因素,應立即停止起吊工作。
11.11 當起重機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時,應該由一個吊車指揮步行伴隨,以便警告司機是否有路障、險情等,引導其路徑。
11.12 所有的起重裝置和吊車都應由操作人員對機械每日檢查。起重裝置或吊車在不使用時應鎖好或剎好閘。所有的起重裝置和起吊設施都應由有資歷的檢查員根據(jù)有關法律進行檢測,并記錄在案。
11.13 用起重機進行安裝工作必須初步確認起重機狀態(tài)良好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起吊工作。起重機應水平平穩(wěn),在支腿下牢固地放置鐵板或方木塊,再在停好位置后用銷釘銷住。起吊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起重裝置或吊車。除非另有規(guī)定,操作過程中吊桿的傾斜度應控制在30-80度范圍內。當使用吊臂時,須盡可能縮短其長度。要為起重操作人員配一名角度指示人員,以便能清楚地看清吊桿的角度。
在不使用起重機時,應把吊桿降至與地面水平,吊勾穩(wěn)固于指定位置。起重機的負載量不得超過制造商的額度。每臺起重機的起吊重量應控制在最大起吊重量的90%以內。起吊重量應包括吊勾、吊繩等的固有重量。在起吊過程中,應認真監(jiān)督操作,以防止粗暴起吊、延長懸吊時間和超限度起吊。嚴禁突然起吊和停止。嚴禁同時旋轉和起吊或同時旋轉和移動吊桿。要緩慢地旋轉吊桿。以避免使正在起吊的設備或材料產生離心力。在起吊或吊運過程中,嚴禁工人騎在吊裝的設備或材料上。起吊工作完畢后,應徹底卷好起重機的繩子索。
12. 壓力試驗作業(yè)
12.1 試壓作業(yè)應符合設計對試驗介質、壓力、穩(wěn)定時間等要求,且不得采用危險性的液體或氣體。
12.2 對大的機頭、螺桿、機筒、重要設備,及高、中壓設備、管道在試壓前必須編制試壓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12.3 在試壓前及在試壓過程中,應詳細檢查被試壓的機頭、螺桿、機筒、壓力表的設置情況,以及試壓過程中的變形情況等,確實具備升壓條件時,方可升壓。
12.4 水壓試驗時,設備、管道的最高點應安裝放空閥,最低點應安裝排水閥,充水或放水時,應先將放空閥打開,試壓合格后應用壓縮空氣將積水吹掃干凈。
12.5 試壓用的壓力表應經校驗合格,且不得少于兩塊,法蘭、盲板的厚度應符合試壓的要求。
12.6 在試壓的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泄漏現(xiàn)象,不得帶壓緊固螺栓、補焊或修理。檢查受壓設備和管道時,在法蘭、盲板的側面和對面不得站人。
12.7 試壓過程中受壓設備、管道如有異常響聲,壓力下降、表面油漆剝落等情況,應立即停止試驗,查明原因,確保試壓安全。
13.現(xiàn)場油漆作業(yè):
應盡量安排在下班時間作業(yè),同時使用通風設備使作業(yè)現(xiàn)場空氣流通。
14. 調試試車
14.1 試車前應由項目負責人編制試車方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14.2 試車開車前,必須查明各種機臺設備、電器都處于安全狀態(tài),方準開車。
14.3 先進行空負荷試車,檢查各種機臺設備、電器都處于正常狀態(tài)下,方可先進行負荷試車。
15、安全用電
15.1 電氣作業(yè)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15.2 安裝調試用電源線路應采用絕緣的軟導線。原則不得接觸潮濕的地面或接近熱源
15.3 臨時用電線,如鋪設在地面或埋入地下時,應用橡皮護套電纜,在通過與路處應加設鋼管套保護。
15.4 用電設備及其金屬外殼(安全電壓除外)的接地與接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5.4.1 公用設施對電壓在120v以上時,必須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重復接地;
15.4.2 必須將地線和工作零線分開接地,嚴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導線。
15.5 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或拆掉斷路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15.6 使用電動工具時,就地站在絕緣板上或站在干木板上,如在潮濕地點金屬架上或金屬容器、設備、貯罐上作業(yè)時,應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15.7 電焊軟線應合理布置不得與吊裝用鋼絲繩相互交叉在一起,嚴禁與鋼線繩同時接地使用,其軟導線應絕緣良好,接地應有護套膠管。
15.8 更換熔斷器,應嚴格按規(guī)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15.9 電器設備或線路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15.10 有人觸電時,應立即設法將觸電者脫離電源,脫離的方法:
15.10.1 拉開閘刀開關或熔斷器,用干木桿挑開電源線,在高處作業(yè)時,應防墜落措施;
15.10.2 站在干燥木板上或凳上接住觸電者的干衣服使其脫離電源,嚴禁用赤手拉觸電者的肢體。
15.10.3 在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立即通知醫(yī)院并將觸電者的衣服、袖、帶松開,進行搶救。搶救方法采取人工呼吸,氧氣呼吸器或輸送氧氣和心臟按摩。
15.11 所有的電氣工作都必須由合格的有經驗的工人進行。電氣設備應該保管好,以防未經許可的人員起動。電子儀器的零部件和電線應嚴加看護,以防任何人員或物體接觸。每天在進行工作之前,操作者應檢查所有的設備和電線,所有的電路都應接地。開關箱,頭頂或地下有電纜等危險地區(qū),應設置諸如“危險”,“嚴禁入內” 等警告標志或標牌。
15.12 變壓器開關。變壓器開關或高壓設備應用圍欄隔開。入口處要鎖住。在變壓器開關處,應設置“危險”、“嚴禁入內”和“不得潑水”等警告標牌,標牌上應標明維修工程師的姓名。還應顯示初線和二級電壓和容量。
15.13 電路斷路器。所有的電氣設備,如泵、砂輪機和其它類似的設備,應配備有電路斷路器以防止工人被電擊而受傷。所有便攜式電氣設備的開關柜里都應裝上自動斷路器。
15.14 開關柜。臨時的開關柜應用帶防水性能的金屬制作,頂部及門應防水,并設一個門以便能鎖住。開關柜應裝在靠近工作區(qū),離地區(qū)或作業(yè)區(qū)80厘米或更高的地方。應設置足夠數(shù)量、適當容量的開關柜。開關和保險絲對其保護的電路應有合適的容量。嚴禁超負荷。所有的插座都應為工業(yè)用防濺型的,不允許使用家庭用插座。在每一個開關柜上應標明負責檢查和維修該柜的人員名單。開關柜上應標明各自控制的設備的名稱或號碼。開關柜應該用乙烯絕緣的銅線接地。嚴禁使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絲。嚴禁從一個開關接多頭電纜。在檢查和維修時應關閉開關,鎖好開關柜。
15.15 電焊機。焊機在使用之前,應檢查、確認其絕緣性能,以保證處于安全工作狀態(tài)。所有的電焊機都應配有自動防電擊裝置,并在每天工作開始之前進行檢查。金屬箱必須有效地接地。所有暴露在外的終端都應安全地用絕緣帶包好。電焊機上應設一個標簽,標明機器的負責人和提供該機器的公司。電焊機應裝在離開關柜30厘米或更遠的地方。
15.16 可移動電線。電線應具有不低于600伏額定電壓絕緣強度橡膠電纜。應該使用有足夠容量的電纜。不得使用任何有外部損壞的電纜。所有電纜應裝在遠離鐵絲繩、鐵制腳手架等鐵制材料的地方。所有的諸如插頭、插座、轉接器等裝置應為防水型的,并應安裝在絕緣板上。
15.17 接地。為了防止短路或電擊,應更加注意接地問題。接地線應連接在深埋于地下的地線柱上。所有電氣設備的接地端子應使用銅或鐵制螺栓和螺母。
16. 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報告
16.1事故報告
16.1.1發(fā)生重傷、死亡或影響較大的事故,事故所在班(組)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再由公司領導向主管部門報告。
16.1.2發(fā)生重傷、死亡事故后,在上報的同時,應保護現(xiàn)場,并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傷員。
16.2事故調查
16.2.1 重傷和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由公司負責人會同主管部門安全專職人員組
成安全、技術及工會主席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6.2.2 死亡事故由安全部門會同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監(jiān)
察機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
1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并實事求是地反映事故情況。對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應視情節(jié)的輕重給與批評教育和必要的處分。
16.3事故分析及處理
16.3.1事故發(fā)生后,要堅持實事求是和“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分析處理。
16.3.2 凡發(fā)生死亡事故、群傷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設備事故,公司領
導要向上級主管部門領導當面講清楚,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處理。
17.對安裝或調試的分包方實行環(huán)安交底制度。
17.1施工前,雙方現(xiàn)場負責人召開環(huán)境因素和危險源控制及安全作業(yè)要求交底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并且雙方現(xiàn)場負責人簽字。
17.2 雙方應就吊裝程序和方案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如方案發(fā)生較大改動,需按有關程序重新報批。
17.3 分包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我方現(xiàn)場安全員的環(huán)安檢查,服從和執(zhí)行我方對環(huán)境因素和危險源的監(jiān)控措施及安全作業(yè)規(guī)范。
18. 附則
18.1 本規(guī)定未涉及到的內容,按國家有關的現(xiàn)行標準、規(guī)定、規(guī)程和文件執(zhí)行。
18.2 本規(guī)定自即日起執(zhí)行。
第14篇 設備管理處固定資產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檢修規(guī)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 教育和培訓情況;
3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4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檢修規(guī)程的行為;
5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6審核與自己業(yè)務相關的危險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防護措施方案,做好檢查落實工作;負責做好固定資產的賬目、調用、檢查、核對、建立管理公司的設備固定資產臺賬,以及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登記、填表及造冊工作;
7掌握滅火和火場逃生知識,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積極參加安全文化建設,培養(yǎng)良好的安全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第15篇 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管理措施
根據(jù)國家和地區(qū)法規(guī)要求,目的是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xiàn)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它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械、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3)架設機具包括用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
零部件、登高設施等。
2、施工機械設備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攪拌機、龍門架等施工機械設備。
3、凡是所需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必須具有發(fā)下資料:
(1)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的合格證。
(2)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
(3)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4)產品的技術性能和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4、停用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龍門架,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機具進入施工現(xiàn)場時,先進行檢查驗收,符合檢查標準的要求才能方可留場。安裝完后的施工機具再進行檢查驗收,符合檢查標準后才能使用。
6、施工機具在使用過程中,使用施工隊和機電加工隊應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帶有隱患運行。
7、機械設備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及清理,必須拉閘斷。鎖好電箱門,停電運轉,。沒有監(jiān)護人或掛好“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牌,并保證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才能進行。
8、機械設備的作業(yè)人員,按照操作機械的安全要求,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關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按照本崗安全操作規(guī)范和安全交底進行操作。
9、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并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立即上報主管部門進行立項整改、搶修和更換。
10、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16篇 施工工藝、設備運行管理及交通安全
第一部分施工工藝
2023年第一批農網改造升級工程即將全面開工,按照“學規(guī)程、用規(guī)程、嚴守規(guī)程”的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工程施工工藝,提升電網建設質量,今天重點給大家培訓農網中低壓施工工藝方面的內容。施工工藝主要依據(jù)的是國網公司《農網10kv柱上變壓器臺及進出線施工工藝規(guī)范》、集團公司《新農村電氣化建設施工工藝示范圖冊》等文件。下面對農網低壓臺區(qū)重點設備的施工工藝進行簡要的講解。
一、變壓器臺架
1、基礎施工及電桿組立
1)變壓器臺架根開(兩根電桿中心線間的距離)為2.5米。
2)臺架電桿底部應安裝底盤、卡盤。底盤的作用時承受混凝土電桿的垂直下壓負荷以防止電桿下沉。
底盤安裝應平整,滿足電桿允許偏差規(guī)定,橫向位移不應大于50mm。
3) 卡盤的作用是當電桿的傾覆力較大時,增加抵抗電桿傾倒的力量。
4)電桿基坑回填后,應設置防沉土層,培土高度應超出地面300mm。
2、接地敷設
1)臺架接地網應為閉合環(huán)形或“井”字型敷設,垂直接地體長度不應小于2.5m,間距不應小于5米。( 《新農村電氣化建設施工工藝示范圖冊》 )
2)接地體頂面埋設應符合設計要求,當無規(guī)定時,不應小于0.6m。( gb50169-2006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3.3.1條)
3)接地體的焊接應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長度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扁鋼為其寬度的2倍(且至少3個棱邊焊接);圓鋼為其直徑的6倍;圓鋼與扁鋼連接時,其長度為圓鋼直徑的6倍。 ( gb50169-2006 第3.4.2條)
4)熱鍍鋅鋼材焊接時將破壞熱鍍鋅防腐,應在焊痕外100mm內做防腐處理。 ( gb50169-2006 第3.3.3條)
5)接地扁鋼用黃綠相間的相色漆進行噴刷,每一色標高度為100mm,連接接地線部位不準涂漆。(國網公司《農網10kv柱上變壓器臺及進出線施工工藝規(guī)范》 )
6)接地裝置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接地電阻的測量,在充分考慮接地電阻系數(shù)的前提下,配電變壓器容量在100kva以下時,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100kva以上時,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dl/t 499-2001《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guī)程》11.4.2條)
3、臺架主要設備安裝
變壓器臺架從下至上,主要設備有低壓綜合配電箱(jp柜)、變壓器、避雷器、接地驗電環(huán)、跌落式熔斷器。
1)低壓綜合配電箱(jp柜)安裝在托擔上,jp柜底部拖擔中心距離地面1.9m。
2)變壓器的低壓出線柱與高壓令克在同側,變壓器底部托擔中心水平面距離地面3.4米。(國網公司《農網10kv柱上變壓器臺及進出線施工工藝規(guī)范》 要求的是3.2米,但是,由于棗莊地區(qū)使用jp柜較高,如果按照3.2米安裝,jp柜無法安裝,因此,公司將高度調整到了3.4米。)
3)避雷器安裝要求避雷器橫擔水平中心距離地面5.5m,避雷器相間距離為0.5m。
4)在距離熔斷器橫擔側絕緣子中心水平面下0.35m處安裝接地驗電環(huán),接地驗電環(huán)應方向一致,并在同一水平面上。
5)跌落式熔斷器安裝要求使用雙擔,增加跌落式熔斷器的牢固性,熔管軸線與地面垂線的夾角在15 °~30°之間,令克擔距離地面為6.8米,令克相間距離不小于0.5m。(dl/t 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11.0.5條)
4、臺架引線安裝
1)引線t接端,連接處要涂抹導電膏并用鋁包帶纏繞,緊固后加裝絕緣護套;接頭端要涂抹導電膏與接線端子(線鼻子)壓接,做相色標識并進行絕緣處理。
2)引線應有一定的弧度,不應使接線端受力,并保證三相弧度一致。
5、標識安裝
1)桿號牌安裝高度,底部距離地面4-6米。
2)變壓器臺架警示牌和運行編號牌,應分別安裝在變壓器托擔的左側和右側,上沿與變壓器槽鋼上沿對齊。
3)電桿警示標識,距離地面0.5m處向上應涂刷黃黑相間警示漆,每一相色高度0.2m,電桿警示標識高度不小于1.2米。
二、線路架設
1、導線排列
1)線路檔距。10kv線路在城鎮(zhèn)地段,檔距40-50米為宜。空曠地段60-100米;0.4kv線路城鎮(zhèn)地段,檔距40-50米為宜,空曠地段40-60米。( dl/t 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 第9.0.4條)
2)線間距離。國網公司《配網運行規(guī)程》q/gdw 519-2010附表b.2規(guī)定
檔距 | 40及以下 | 50 | 60 | 70 | 80 | 90 |
裸導線 | 0.6 | 0.65 | 0.7 | 0.75 | 0.85 | 0.9 |
絕緣導線 | 0.4 | 0.55 | 0.6 | 0.65 | 0.75 | 0.9 |
國網公司《配網運行規(guī)程》q/gdw 519-2010附表b.4規(guī)定:架空線路與其他安全距離限制
項目 | 10kv |
導線與電桿、構件、拉線的凈距 | 0.2 |
每相的過引線、引下線與相鄰的過引線、引下線、導線之間的凈空距離 | 0.3 |
2、電桿和橫擔
1)電桿組立要豎直。直線桿的橫向位移不應大于50mm,支線桿的傾斜、桿稍的位移不應大于桿稍直徑的1/2。集團公司《新農村電氣化建設施工工藝示范圖冊》工藝編號010401,工藝編號010402
2)橫擔安裝要橫平。橫擔裝于受電側,中心水平距離桿頂350mm,與線路方向垂直。安裝后,橫擔上下歪斜、左右扭斜,其端部位移不應大于20mm。
10kv直線桿桿頂支架抱箍距離桿頂為150mm。低壓橫擔距離桿頂150mm。
3、拉線安裝
1)拉線絕緣子。拉線必須安裝絕緣子,在拉線斷線的情況下,拉線絕緣子距離地面不應小于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