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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保護協(xié)議(16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2

產權保護協(xié)議

第1篇 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議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xié)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xié)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1.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協(xié)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xié)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xié)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xié)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本協(xié)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2篇 軟件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xié)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xié)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1.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3.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xié)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九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xié)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xié)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本協(xié)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最新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 及其下屬各 子公司 、 分公司 、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 商業(yè)秘密 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 工資 、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xié)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 保密協(xié)議 ,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 盜竊 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

1. 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 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 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 勞動合同終止 、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 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 解除合同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6.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 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xié)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 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 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 勞動關系 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 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 知識產權 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 違約責任 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 執(zhí)行本協(xié)議產生的爭議應交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 本協(xié)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知識產權保護和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 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xié)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xié)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況、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xié)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執(zhí)行本協(xié)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本協(xié)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 離職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甲方解除雇傭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應條例的規(guī)定,簽訂本離職保密協(xié)議。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職務范圍或非職務范圍內知悉的能為甲方帶來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yōu)勢的商業(yè)秘密(即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本協(xié)議保護范疇。

乙方離職后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

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guī)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fā)的文件;

(2)甲方簽定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tǒng)計臺賬等客戶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tǒng)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

乙方全部或部分違反此協(xié)議的,對甲方企業(yè)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甲方將保留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

[]有限公司

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

目錄

第一章定義3

第一條定義3

第二章保密4

第二條保密義務4

第三條保密信息范圍5

第三章知識產權保護6

第四條成果披露6

第五條對成果的權利6

第四章競業(yè)禁止7

第六條競業(yè)禁止期間7

第七條全職工作和競業(yè)禁止8

第八條競業(yè)禁止補償金9

第五章其他事項9

第九條承諾和保證9

第十條違約責任10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10

第十二條可分割性10

第十三條協(xié)議生效及份數10

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

《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下稱“本協(xié)議”)由以下雙方于201年月日在市簽署:

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雇于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yè)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xié)議。

第一條定義

1.1“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發(fā)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fā)、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制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yè)秘密。

1.2“甲方業(yè)務”指。

1.3“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fā)、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xié)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商標。

1.6“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著作權。

1.7“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專利權。

1.8“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后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chuàng)作、開發(fā)、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并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

(1)涉及甲方業(yè)務任何方面的;

(2)按照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條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2.1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

(1)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未經公司批準,將保密信息公開發(fā)表,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文章;

(3)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5)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注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在本職工作范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yè)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yè)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yè)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復制、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tǒng)、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采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批準后,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xié)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在保密協(xié)議簽署后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yè)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復制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對公司研發(fā)、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乙方無論何時發(fā)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fā)生,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2.4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xié)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guī)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復制。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xù)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保密信息范圍

本協(xié)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技術信息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研發(fā)計劃、需求規(guī)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chuàng)意、設計;產品開發(fā)技術文檔、產品開發(fā)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yè)配方、制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經營信息包括: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并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chuàng)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

(1)公司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系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公司財務信息: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公司的合同、協(xié)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四條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后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于該等成果產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對成果的權利

5.1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yè)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于甲方。

5.2除職務成果以外,對于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tǒng)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盡管有第5.2條的規(guī)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

(1)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yè)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chuàng)造的;

(2)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yè)務無關的;

(3)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chuàng)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雇前還是聘用期間創(chuàng)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

(1)復制、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fā)布)、發(fā)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2)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用于創(chuàng)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qū)申請(或申請注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yè)產權或知識產權;

(4)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于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xié)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1)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準而未能獲得批準,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guī)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guī)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承諾,乙方在雇用關系終止后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xié)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guī)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六條競業(yè)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yè)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yè)務的區(qū)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yè)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yè)務或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fā)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全職工作和競業(yè)禁止

7.1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yè)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yè)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yè)務的競爭、上下游業(yè)務或其他業(yè)務;

7.2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yè)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

(1)在開發(fā)、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yè)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關系或從事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的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

(2)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yè)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yè)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xù)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伙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qū)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yè)務或活動,并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yè)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yè)務相競爭的業(yè)務,或該等業(yè)務為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

7.3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

(1)為甲方的雇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yè)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系;或者

(3)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志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志、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志。

7.4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系的期間內或者其后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yè)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fā)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并非由于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并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yè)務活動的擴充、發(fā)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競業(yè)禁止補償金

8.1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guī)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yè)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于競業(yè)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yè)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后一個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應于甲方每月發(fā)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yè)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后終止履行在本協(xié)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yè)禁止補償金并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后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yè)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yè)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yè)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xié)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擔競業(yè)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yè)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九條承諾和保證

9.1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xié)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xié)議。

9.2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yè)秘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受雇于甲方并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乙方向甲方承諾,于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或該等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已經失效。

9.4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協(xié)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xù),則乙方承諾協(xié)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xù)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xié)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xié)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訂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時作證。

9.6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雇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xié)議項下須繼續(xù)履行的義務,并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向其新雇主發(fā)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guī)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并向甲方賠償數額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除上述10.1條的規(guī)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可分割性

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zhí)行性。

第十三條協(xié)議生效及份數

13.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xié)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方可生效。

13.2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簽署頁)

甲方:[]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公司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xié)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xié)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xié)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九 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xié)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xié)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 本協(xié)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8篇 知識產權保護框架協(xié)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xié)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xié)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xié)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xié)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xié)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yè)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xié)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xié)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xié)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xié)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xié)議(以下稱“許可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fā)、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fā)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guī)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xù)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guī)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xié)議,許可協(xié)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許可方依據本協(xié)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xié)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xié)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guī)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xié)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xié)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xié)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xié)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xié)議執(zhí)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xié)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xié)議及與本協(xié)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xié)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xié)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xié)議后或者本協(xié)議終止后持續(xù)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xié)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xié)議另行規(guī)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xié)議下發(fā)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xié)議下要求或準許發(fā)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fā)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xié)議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xié)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xié)議自本論壇發(fā)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xié)議有關規(guī)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xié)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xié)商確定是否延續(xù)本協(xié)議。

9.2除非許可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xié)議,本協(xié)議終止時,本協(xié)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xié)議。任何對本協(xié)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xié)議的一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xié)議生效后,如任何協(xié)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xié)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xié)議所述義務,該協(xié)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guī)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xié)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xié)議。

9.6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協(xié)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第9篇 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

本《保密、 知識產權 保護和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下稱'本協(xié)議')由以下雙方于 年【】月【】日在【 北京 】市簽署: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 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 勞動合同 》受雇于甲方,擔任__某某某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yè)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xié)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 專利權 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發(fā)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fā)、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 著作權 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制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 商業(yè)秘密 。

1.2 '甲方業(yè)務'指【某某某】。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fā)、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xié)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 商標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實施條例 》及其他相關法律 法規(guī) 所規(guī)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后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chuàng)作、開發(fā)、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并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

(1) 涉及甲方業(yè)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2.1 乙方不得以 盜竊 、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準,將保密信息公開發(fā)表,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 專利申請 或 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注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yè)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yè)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yè)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復制、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tǒng)、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采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 代理 、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批準后,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 保密協(xié)議 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在保密協(xié)議簽署后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yè)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復制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fā)、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fā)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fā)生,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xié)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guī)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復制。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xù)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范圍

本協(xié)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研發(fā)計劃、需求規(guī)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chuàng)意、設計產品開發(fā)技術文檔、產品開發(fā)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yè)配方、制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 投標 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并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chuàng)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

(1) 公司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系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xié)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后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于該等成果產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yè)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于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于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tǒng)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盡管有第5.2條的規(guī)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 證據 ,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yè)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chuàng)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yè)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chuàng)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雇前還是聘用期間創(chuàng)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

(1) 復制、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fā)布)、發(fā)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用于創(chuàng)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qū)申請(或申請注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yè)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于乙方且不允許 合同當事人 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xié)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準而未能獲得批準,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guī)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guī)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雇用關系終止后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xié)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guī)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yè)禁止

第六條 競業(yè)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yè)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yè)務的區(qū)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yè)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yè)務或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fā)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yè)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yè)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yè)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yè)務的競爭、上下游業(yè)務或其他業(yè)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yè)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

(1) 在開發(fā)、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yè)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關系或從事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的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yè)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yè)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xù)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東、董事、 合伙人 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qū)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yè)務或活動,并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yè)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yè)務相競爭的業(yè)務,或該等業(yè)務為甲方業(yè)務的上下游業(yè)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

(1) 為甲方的雇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yè)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系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志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志、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志。

7.4 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系的期間內或者其后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yè)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fā)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并非由于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并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yè)務活動的擴充、發(fā)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 子公司 (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yè)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guī)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yè)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于競業(yè)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yè)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后一個月的月收入的30%,但若競業(yè)禁止補償金的數額低于屆時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所允許的最低數額,則補償金的數額應作相應調整。首期補償金應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應于甲方每月發(fā)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yè)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后終止履行在本協(xié)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yè)禁止補償金并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前1個月或競業(yè)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yè)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xié)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擔競業(yè)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yè)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xié)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xié)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yè)秘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受雇于甲方并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于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或該等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協(xié)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xù),則乙方承諾協(xié)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xù)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xié)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xié)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 訴訟 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訂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雇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xié)議項下須繼續(xù)履行的義務,并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向其新雇主發(fā)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guī)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并向甲方賠償數額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 賠償金 。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guī)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zhí)行性。

第十三條 協(xié)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xié)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第10篇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議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__________

為了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維護會展業(yè)秩序,推動會展業(yè)健康發(fā)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____________

2.展會地址:____________

3.展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參展項目知識產權情況審查

1.乙方應當合法參展,并配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乙方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的,應當攜帶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參展;參展項目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標注。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點(以下簡稱“投訴點”)有權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第三條投訴與處理

1.甲方應當進行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宣傳。

2.甲方應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點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或在展會場館的醒目位置公布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舉報投訴電話。

3.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或者投訴點投訴,也可以請求甲方出具參展的相關事實證明。

4.甲方或者投訴點應當立即受理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利害關系人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并在受理后24小時內將相關投訴材料送達被投訴人。

5.乙方在收到投訴材料副本或者復印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答辯,出示權利證明,并配合甲方或者投訴點對涉嫌侵權參展項目進行查驗和取證。

6.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甲方或者投訴點可進行調解。

7.必要時甲方可以將有關投訴、舉報材料移交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條乙方承諾

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就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侵權處理請求,且僅要求乙方停止在本屆展會中侵權行為的,乙方承諾接受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侵權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從展會上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遮蓋等處理措施;乙方拒不采取措施的,甲方或者投訴點可以予以撤展。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責令乙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3)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4)乙方不答辯或者不能作出有效舉證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或者撤展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的;

(2)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出參展項目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乙方因惡意投訴而給其他參展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模板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 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xié)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xié)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1. 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 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 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 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6.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 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xié)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 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 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 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 執(zhí)行本協(xié)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 本協(xié)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12篇 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

知識產權 保護及保守 商業(yè)秘密 協(xié)議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 及其下屬各 子公司 、 分公司 、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 工資 、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xié)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 保密協(xié)議 ,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 盜竊 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

1. 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 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 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 勞動合同終止 、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 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 解除合同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6.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 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xié)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 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 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 勞動關系 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 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 違約責任 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 執(zhí)行本協(xié)議產生的爭議應交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 本協(xié)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13篇 2023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議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xié)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xié)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xié)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xié)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 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xié)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xié)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 本協(xié)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14篇 20xx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議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xié)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xié)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xié)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xié)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 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xié)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xié)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 本協(xié)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15篇 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范本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 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xié)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xié)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1. 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 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 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 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6.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 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xié)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 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 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 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 執(zhí)行本協(xié)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 本協(xié)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16篇 知識產權保護協(xié)議格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xié)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xié)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xié)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xié)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 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xié)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xié)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 本協(xié)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產權保護協(xié)議(16份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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