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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崗位資格審查:確認機電干部是否具備相應的職業(yè)技能證書和工作經驗。
2. 安全培訓考核: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通過考核后方可上崗。
3. 工作職責明確:詳細規(guī)定每個崗位的工作內容、責任范圍和標準流程。
4. 現場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現場進行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和人員操作合規(guī)。
5. 績效評估機制:對機電干部的工作表現進行定期評估,以促進工作效率和質量。
內容是什么
1. 崗位資格審查涉及機電干部的學歷、專業(yè)背景和相關資質,確保其具備完成工作的基本條件。
2. 安全培訓涵蓋應急預案、操作規(guī)程和風險識別,旨在提升干部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工作職責明確化,有助于機電干部理解自己的角色,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工作沖突。
4. 現場巡查不僅檢查設備狀況,也要監(jiān)督操作人員的行為,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防止事故發(fā)生。
5. 績效評估結合工作量、工作質量和工作態(tài)度,為干部的晉升和激勵提供依據。
規(guī)范
機電干部查崗制度的執(zhí)行應遵循以下規(guī)范:
1. 制度公開透明,所有機電干部需熟知并遵守。
2. 查崗過程公正公平,不偏袒,不遺漏。
3. 對于不符合規(guī)定的干部,應提供指導和改正機會,而非直接處罰。
4. 定期更新制度,適應技術進步和管理需求的變化。
5. 鼓勵反饋和建議,持續(xù)優(yōu)化查崗制度。
重要性
機電干部的查崗制度對于企業(yè)的運營至關重要。它保障了機電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減少了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設備故障和安全事故。通過明確職責和績效評估,激發(fā)了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了團隊的整體效能。因此,嚴格執(zhí)行查崗制度,不僅是對干部個人負責,也是對企業(yè)資產和生產安全的有力保障。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范文
第1篇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一、項目部干部
1、每月一次機電安全運轉和設備檢查,查設備運轉情況與存在的問題,查各種規(guī)程制度執(zhí)行情況,查司機持證上崗與堅守工作崗位情況。
2、不定期到現場檢查,查設備日常維修與一般檢修情況,查提升系統(tǒng)、吊掛裝置等的安全情況,查井下電氣防爆與三大保護的使用情況。
3、每月把各種運轉日志發(fā)新本換舊本,審查記錄,檢查發(fā)現問題處理情況,對尚未處理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二、綜合隊干部
1、每天巡視各機房一次,查看運轉日志,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運作情況,查鋼絲繩與吊掛裝置的檢查情況記錄,查設備運轉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安全處理,查司機持證上崗與堅守崗位情況。
2、項目部及綜合隊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況,各個崗位上的人員是否到齊,查夜班是否有人離崗和睡覺。
3、查設備日常維修與安排一般檢修執(zhí)行情況與完成情況。
第2篇 機電干部定期上崗檢查制度怎么寫
一、機電副總經理、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部長(副部長)及機電隊長,必須定期對所負責范圍內的井上、井下主要機房(硐室)進行上崗檢查。
機電領導干部定期上崗檢查表
干部職務
檢查周期
主要機房(硐室) 機電副總經理
機電副總 機電部長
機電隊長 技術員
主提升皮帶機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副井絞車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主通風機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主排水泵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主空壓機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地面變電站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井下中央變電所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井下采區(qū)變電所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井下主運輸皮帶 每月一次 每半月一次 每旬一次
鍋爐房 每季一次 每月一次
二、檢查內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態(tài)、機房硐室質量達標情況、各種記錄是否真實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
三、對檢查出的問題應記錄在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及錄薄上。
記錄要填寫檢查日期、檢查人、陪同人、存在問題、責令整改人、整改達到的標準和要求、完成的時間等。
對于重大問題,根據職責范圍劃分,由責任領導人親自負責解決。
四、有整改任務的機電隊(班)必須及時按照要求整改處理,并填寫整改記錄。
若存在問題大,不能按時處理,應向主管領導匯報。
沒有特殊理由,存在的問題不允許拖到下次檢查中。
五、對機電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每半年公布一次,對空崗、漏崗者由礦級領導給予批評,對上崗失職者且引起機電事故時,由上級領導追究其責任。
第3篇 某機電領導干部上崗巡崗制度
為加強機電設備管理,各級機電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和掌握設備使用狀況,及時發(fā)現設備存在隱患并快速處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轉。結合礦井實際,制訂安陽永安賀駝煤礦機電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制度。
一、機電干部上崗查崗人員范圍
機電領導干部上崗查崗人員主要指: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運輸部部長、機電運輸部副部長、機電隊隊長、副隊長、主管技術員等。
二、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內容
1. 檢查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
2. 檢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按章操作情況,必要時可對操作人員“三知、四會”內容進行提問。
3. 檢查安全保護裝置使用及試驗情況,查看是否靈敏、可靠。
4. 檢查設備完好情況,對事故隱患提出處理意見。
5. 檢查設備及機房硐室安全狀況和衛(wèi)生狀況。
6. 檢查各種記錄填寫情況。
三、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檢查周期
機電礦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機電副總工程師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機電運輸部部長每月至少檢查兩次,機電運輸部副部長每月至少檢查三次,隊長每月至少檢查四次、副隊長、主管技術員每月至少檢查四次。
四、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要求
1、各級機電干部要按照上崗查崗周期規(guī)定,進行上崗檢查。
2、上崗查崗時,要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查崗內容進行認真檢查,并按照要求填寫干部上崗查崗記錄。
3、上崗查崗時發(fā)現的問題,要通知責任單位按“二定”(定人、定時)進行處理。責任單位將問題處理完畢后,向檢查人反饋處理結果。
4、機電干部上崗查崗時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通知責任單位處理。責任單位問題處理完畢后應向檢查人匯報,檢查人員要到現場落實隱患整改情況。
5、部上一級的機電干部上崗檢查時,要把下一級機電干部上崗情況作為一個主要問題進行檢查,對上崗次數不夠的機電干部要進行批評教育。
6、對于機電干部上崗查崗發(fā)現的問題,責任單位要積極認真的進行整改處理,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處理的,對責任人給予處罰。
第4篇 煤礦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1、機電干部要深入現場,嚴格執(zhí)行上崗查崗制度,以便了解現場實際,正確指揮生產。
2、對重點崗位、主要機電設備要重點檢查,對井上下固定機電硐室,機電干部要每天定期到現場檢查。
3、機電干部上崗以后,認真檢查各種設備運轉及使用情況,填寫好干部上崗記錄薄。
4、機電干部要明確責任,認真檢查,對存在隱患及問題要及時匯報主管部門以及領導,認真落實解決。
5、對各崗位工種每月定期進行抽查,對空崗、脫崗、睡崗、串崗人員嚴肅處理。
第5篇 煤礦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范例
1、機電干部要深入現場,嚴格執(zhí)行上崗查崗制度,以便了解現場實際,正確指揮生產。
2、對重點崗位、主要機電設備要重點檢查,對井上下固定機電硐室,機電干部要每天定期到現場檢查。
3、機電干部上崗以后,認真檢查各種設備運轉及使用情況,填寫好干部上崗記錄薄。
4、機電干部要明確責任,認真檢查,對存在隱患及問題要及時匯報主管部門以及領導,認真落實解決。
5、對各崗位工種每月定期進行抽查,對空崗、脫崗、睡崗、串崗人員嚴肅處理。
第6篇 機電干部上崗檢查制度
1、機電礦長或機電總工程師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例會,由分管井上下供電、大型設備、采掘設備的人員參加,研究機電設備安全運行及標準化問題,會議內容要有記錄。
2、機電礦領導每月組織對所有機電運輸崗位進行三次安全檢查,機電科每月組織三次對本崗位各個工種、機房全面檢查。機電正副科長定期或不定期對本機電崗位上崗情況檢查,夜間檢查不得少于6次。主管責任人每天對本崗位的檢查或指導不得少于一次。
3、干部上崗檢查,主要檢查在崗人員的違章違紀情況,檢查設備運行情況,檢查在崗人員安全技術操作情況,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一律填寫記錄,并填寫檢查時間和姓名,在班人員必須簽名。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匯報。下次上崗復查上次檢查遺留的問題。
4、對礦井主要大型設備的檢查,要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主管提升的技術人員每天要審查鋼絲繩的檢查記錄并簽字,每周要參加一次鋼絲繩檢查工作。
5、提升設備及其他大型設備安裝后,由機電礦長或機電總工程師組織檢查驗收,調試試運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嚴格檢查制度,不詢私情,更不得違章指揮。
第7篇 機電運輸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一.為加強機電運輸管理,使各級干部深入基層,及時發(fā)現現場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參照煤電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礦、部、隊領導干部和業(yè)務主管人員要定期深入現場。根據各級干部的職責范圍和業(yè)務主管人員的分管范圍,對各級干部上崗最低次數規(guī)定如下:
單位:次/年
主 管
機 房
主管副礦長
機電
副總
機運部正、副部長
業(yè)務
主管
隊長
書記
分管副隊長
主要機房、機道、運輸巷
4
6
6
所有機房、機道、運輸巷
2
6
6
分管機房、機道、運輸巷
12
24
36
48
注:1)主要機房、機道、運輸巷指主扇房、主排水泵房、主提升機房、壓風機房、中央變電所、主提升皮帶(巷)、主運輸線路等。
2)表中所列為最少次數
三.干部上崗查崗的主要內容如下:
1.主管礦長
查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轉;查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聽取機運部長或業(yè)務主管對被查機房硐室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和要求。
2.機電副總、部長、副部長
查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按設備完好標準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檢查機房硐室及設備存在的問題及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及措施。督促落實公司、礦領導及其他上級部門提出的意見和措施。
3.業(yè)務主管人員
除執(zhí)行部長的檢查內容外,查設備的維護和檢修情況,對存在的隱患及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具體整改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具體落實。
4.隊長、書記、副隊長
除執(zhí)行上級的各項檢查內容外,查本隊崗位工、維修工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對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檢修等情況,親自督促落實問題、隱患的整改和措施的執(zhí)行。
四.凡干部上崗時,都必須填寫上崗記錄。
五.干部上崗制度作為考核干部的一項主要內容。
第8篇 機電管理干部查崗制度
機電管理干部查崗制度是全面掌握生產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的有效手段;是提高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1、查崗次數及地點
風機房、變電所、主排水泵房、副井絞車房、主扇風機房、壓風機房、礦燈房、鍋爐房、主皮帶控制房等固定場所。機電礦長每月至少一次。設備運行管理員每月至少六次。
采煤、掘進工作面和開拓頭,機電礦長每月至少二次,機電部長、副部長每月至少五次,設備運行管理員每月至少九次。
其余地段和設備,機電礦長每季不得少于一次,機電部長和副部長每月不得少于三次,設備運行管理員,每月不得少于六至十次。
2、所有查崗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及時提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一般問題要限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