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意義
罐區(qū)作為企業(yè)生產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其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至關重要。它不僅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也維護了企業(yè)的財產安全,確保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安全制度如同一堵防護墻,預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減少潛在風險,增強企業(yè)的運營穩(wěn)定性。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崗位職責明確:每個員工應了解自己的安全責任,清楚在罐區(qū)的操作規(guī)程。
2. 定期檢查:定期對罐區(qū)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良好運行狀態(tài)。
3.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泄漏等突發(fā)情況的處理流程。
4.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5. 訪客管理:嚴格控制罐區(qū)的訪問權限,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注意事項
1. 制度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化,安全制度應及時修訂和完善。
2. 執(zhí)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能流于形式。
3.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新的安全隱患并采取相應措施。
4. 事故報告: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避免事態(tài)擴大。
罐區(qū)安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基石,需全面、嚴謹、實用,以實現零事故的目標。只有全員參與,才能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打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罐區(qū)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加油站加油區(qū)儲油罐區(qū)安全監(jiān)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檢查防雷接地導線和防靜電接地導線是否完好、有否破損,每日上班工作前,檢查靜電報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檢查汽車用阻火器數量是否足夠,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檢查輸油管路是否有滲漏現象。
四、每日巡檢油罐區(qū)人孔、操作井、通氣管及阻火器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區(qū),嚴禁將火種帶入加油區(qū),嚴禁在加油區(qū)吸煙、打手機。
六、如遇到雷雨惡劣天氣,應立即暫停油罐區(qū)卸油。并檢查儲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暫停營業(yè),待處理險情后,確保安全時,才重新營業(yè)。
七、在秋冬干燥季節(jié),每日要定時在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噴灑自來水,及時導走各種因素產生的靜電,防止靜電火花產生事故。
八、每班檢查加油站員工是否按要求穿著工作服。
九、每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記錄表應長期保存。
第2篇 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安全操作制度
1進入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必須穿防靜電服,禁止穿化纖衣服及帶釘鞋入內。
2當班操作人員要認真做好卸車、加氣工作,認真記錄卸車量、加氣量的數據,按時查看壓力、溫度、液位等運行參數,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儲罐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規(guī)定進行存儲lng,嚴禁超壓、超裝儲存。
4每個班次要認真檢查儲罐壓力表、液位計、變送器、安全閥、調壓器、低溫泵、高壓氣化器、高壓柱塞泵、變頻器、lng氣瓶組、順序控制器、lng加氣機等設施工作是否正常,各設備有無漏氣、漏液現象。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維修措施,并作好記錄,匯報站長。
5在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維修設備時,應采取防爆工具,嚴禁使用黑色金屬撞擊、敲打。
6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要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要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
7定期對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設備進行保養(yǎng),保證各種設備運轉正常,閥門開啟靈活。
8保證罐區(qū)、卸車區(qū)、充裝區(qū)衛(wèi)生清潔,定期進行衛(wèi)生大掃除。
第3篇 液化氣站罐區(qū)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是指對液化氣站的安全檢查內容、目的、方法、要求和評比等而制定的規(guī)定。安全檢查制度是保證安全檢查能正常有效地進行,為安全工作提供約束力。液化氣站應切實執(zhí)行安全檢查,不能為了應付檢查而檢查,要堅持檢查和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制度化和經?;?。
一、日常巡檢
日常檢查是以液化氣站員工為主體的檢查形式,是各班班長或安全員督促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和檢查離班前的交接收整工作。督促本班員工執(zhí)行安全制度的崗位責任制,遵守操作規(guī)程。站長應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或組織有關部門解決。
檢查內容:
重點對儲罐區(qū)、加氣區(qū)、消防器材、配電間等作業(yè)現場、設備狀況進行詳細檢查。
1、液化氣站必須堅持每天對口交接,現場共同進行交接班安全檢查,做到嚴細認真。
2、每天巡檢情況必須及時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巡檢記錄”本上。
3、對于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巡檢記錄”本上,同時要及時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并及時進行整改,本站無力整改或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防范措施。
二、周檢查
周檢是由液化氣站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加油站進行的定期檢查。
檢查內容:
加氣設備、儲罐、電氣設備、消防器材、交接班記錄。
1、液化氣站必須嚴格執(zhí)行每周安全檢查制度。
2、每月四次安全周檢情況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如遇到上級公司安全檢查可以與周檢結合在一起進行檢查和記錄。
3、對于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加油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同時要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
三、月度檢查
月度檢查由液化氣站負責組織,主要液化氣站站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以便發(fā)現問題,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把整改措施具體落實到部門、具體人和整改時限,總結講評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安全教育。
檢查內容: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管理、設備技術狀況、滅火作戰(zhàn)預案以及隱患整改情況。
1、月度安全大檢查由辦公室組織進行,對液化氣站進行全面檢查,液化氣站配合做好檢查工作。
2、在安排月度安全大檢查的那一周,液化氣站可以把周檢與月檢結合在一起,并把檢查情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
液化氣站在檢查時要如實向單位領導反映站內自檢中所發(fā)現的安全問題或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要詳細填寫在“液化氣站安全檢查記錄”本上,同時要登記到“安全隱患臺帳”上。
第4篇 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安全操作制度
1進入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必須穿防靜電服,禁止穿化纖衣服及帶釘鞋入內。
2當班操作人員要認真做好卸車、加氣工作,認真記錄卸車量、加氣量的數據,按時查看壓力、溫度、液位等運行參數,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儲罐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規(guī)定進行存儲lng,嚴禁超壓、超裝儲存。
4每個班次要認真檢查儲罐壓力表、液位計、變送器、安全閥、調壓器、低溫泵、高壓氣化器、高壓柱塞泵、變頻器、lng氣瓶組、順序控制器、lng加氣機等設施工作是否正常,各設備有無漏氣、漏液現象。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維修措施,并作好記錄,匯報站長。
5在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維修設備時,應采取防爆工具,嚴禁使用黑色金屬撞擊、敲打。
6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要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要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
7定期對罐區(qū)、卸車區(qū)、加氣區(qū)設備進行保養(yǎng),保證各種設備運轉正常,閥門開啟靈活。
8保證罐區(qū)、卸車區(qū)、充裝區(qū)衛(wèi)生清潔,定期進行衛(wèi)生大掃除。
第5篇 液氨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液氨罐區(qū)的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液氨罐區(qū)內,必須嚴格執(zhí)行化工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三條 液氨罐區(qū)通風要良好,嚴禁煙火,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帶入,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罐區(qū)。
第四條 液氨罐區(qū)應按規(guī)定配備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公司有關部門應定期檢查,保證處于良好狀態(tài)。崗位人員要會正確使用和保管個體防護用品和器材。消防設施、器材嚴禁移作它用。
第五條 液氨罐區(qū)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和其它危險物品,并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儲存數量。
第六條 液氨罐區(qū)內壓力容器和壓力設備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崗位人員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勤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
第七條 液氨罐區(qū)內各種防護裝置、信號、標志、儀表、指示器、安全裝置要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未經批準,不得拆除、移動或停用。
第八條 凡在液氨罐區(qū)的管道、容器等生產設施上用火作業(yè)時,必須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絕,并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辦理《用火作業(yè)許可證》后,方可用火作業(yè)。
第九條 液氨罐區(qū)施工作業(yè),必須制定施工作業(yè)安全方案,落實安全檢修、防護措施。主管領導或有關負責人要親臨現場,監(jiān)護作業(yè)。
第十條 用火作業(yè)應有專人監(jiān)火。用火作業(yè)前應清除現場及周圍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好適用的消防器材。
第十一條 檢修(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
第十二條 灌裝液氨時,應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液氨充裝安全管理規(guī)定》,嚴禁無證充裝、超量充裝。
第6篇 油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fā)部位。為確保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1 油罐區(qū)周圍要建立禁區(qū),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qū)周圍必須設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 罐區(qū)的附近應設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 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 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 槽車在裝卸作業(yè)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 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qū)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區(qū)、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qū)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qū)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 嚴禁在油罐區(qū)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yè)。
2.7 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及油庫收發(fā)泊區(qū)等。
3. 油罐區(q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 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場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3.11 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 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4.1 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yǎng)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 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yǎng)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 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yǎng)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jié)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
第7篇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動車加強機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佩戴標準阻火器,辦理“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通行證”(消防車、救護車、氣防車除外)后,方可進入。
第三條?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通行證”由所在生產裝置、罐區(qū)的車間安全員辦理。
第四條? 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機動車輛通行證,有效時間不超過12小時。
第五條? 門衛(wèi)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對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的機動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做好登記,對阻火器不符合標準或無“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通行證”的車輛,嚴禁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
第六條?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后,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駛路線。
第七條? 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后,如果出現火災、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須立即停車熄火,聽從有關人員的指揮。
第八條? 在生產裝置開停工期間,禁止一切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
第九條? 非防爆電瓶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翻斗車等不準進入正在生產的裝置區(qū)、罐區(qū)。
第十條? “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通行證”一式兩聯,第一聯由帶車人或駕駛員持有,進入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時隨身攜帶;第二聯為存根,由所在生產裝置、罐區(qū)的車間存檔,保存期限為一年。
第十一條? 本規(guī)定由安全環(huán)??曝撠熃忉尅?/p>
第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化學品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罐區(qū)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罐區(q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工廠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罐區(qū)。
3.職責
3.1安全環(huán)保科負責對倉庫、罐區(qū)日常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3.2銷售科負責成品倉庫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儲罐使用單位負責儲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倉庫安全管理
4.1.1出入庫管理
4.1.1.1入庫:庫管員和搬運人員必須按照“產品入庫通知單”上注明的產品名稱、數量入庫,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轉運人員在雨雪天氣時要加蓋蓬布后進行轉運,庫管員要認真點清產品數量,確認包裝完好無損后,履清交接手續(xù)。
4.1.1.2出庫:成品保管在接到產品發(fā)運單后,應首先檢查車輛的清潔衛(wèi)生,確保車輛在干凈的情況下(以手摸無灰為準),方可按單上注明的產品數量,產品包裝,質量等級發(fā)貨。保管員在發(fā)貨后立即清點庫存量,做到帳實相符,每天將相關報表及時送銷售科,生產科,每月26日配合生產科進行一次盤存,并將相關情況報銷售科和生產科,若發(fā)現差異及時處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貨物,庫管員必須當場驗收,確保完好后,點清數量入庫,并及時報銷售科。
4.1.2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裝卸搬運危險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4.1.2.2產品為氧化劑的要單獨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一般情況下氧化劑也不得與過氧化物配裝。
4.1.2.3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4.1.2.4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時間后,應適當呼吸新鮮空氣。
4.1.2.5裝卸危險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對破損包裝必須移至安全地點。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應及時清除干凈。對于掃起來的沒有利用價值的廢物,應采用合適的物理或化學方法處置,以確保安全。
4.1.2.7兩種性能相互抵觸的物質,不得同時裝卸。對怕熱、怕潮物質,裝卸時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1.2.8裝卸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飲食、吸煙,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4.1.3儲存安全管理
4.1.3.1產品堆碼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不高于六袋,重疊兩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桶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堆碼兩桶,重疊三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掛、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庫房周圍按安全環(huán)??埔髵旆艤缁鹧b置,以及警示標志,庫門、庫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庫房應平整衛(wèi)生,每天掃、拖庫房一次。
4.1.3.4在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4.1.4運輸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產品委托“綿陽市俊逸?;愤\輸有限公司”承運。
4.1.4.2將?;返漠a品性質、危化品等級、安全注意事項、泄露處理、應急處理等資料以書面形式(物質安全資料表)告知承運單位。
4.1.5電器管理
4.1.5.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4.1.5.2危險化學品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4.1.5.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4.1.5.3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4.1.5.4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4.1.5.5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等家用電器。
4.1.5.6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4.1.5.7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4.1.5.8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4.1.6火源管理
4.1.6.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4.1.6.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4.1.6.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4.1.6.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4.1.6.5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1.7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4.1.7.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1.7.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4.1.7.4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4.2儲罐安全管理
4.2.1儲罐區(qū)間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設施等應按《化工設計防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2.2儲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應采用防滲措施。防滲池內應急泵應保證完好。
4.2.3罐區(qū)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貯槽及卸料管日常檢查和維修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4.2.5易然、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qū)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4.2.6易燃、可燃液體和壓縮氣體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筑。
第9篇 倉庫罐區(qū)安全制度
倉儲罐區(qū)設有300立方固定頂鋼罐甲醇罐2個,甲醛罐2個。甲醇屬甲b類火災危險物質,甲醛屬乙b類火災危險物質,倉儲罐區(qū)是危險物質集中的地方,為貯存重大危險源,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預防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qū)有明火現象的發(fā)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
3.倉儲罐區(qū)的各種設備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wěn)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fā)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匯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qū)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打開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qū)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第10篇 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 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保部。
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執(zhí)行部門:物資管理科。
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qū)安全負全面責任。
4.2 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qū)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 在倉庫、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 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安全 必須完好無損。
4.6 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4.7 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量。
4.8 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手續(xù),認真核實。
危險化學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 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啡霂烨皯春贤M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9.2 危化品的領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
嚴禁存放作業(yè)區(qū)。
4.9.3 進入危化品儲存區(qū)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 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
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fā)、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
1 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 2 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 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b 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
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 3. 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
4 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qū),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4.1
5 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
6 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zhí)行《倉庫管理規(guī)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第11篇 柴油罐區(q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儲油罐著火滅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發(fā)油作業(yè),關閉儲油罐一切閥門,將量油口、呼吸閥等孔口用石棉毯蒙蓋;
(二)開啟消防泵,向著火油罐噴灑冷卻水,開啟消防泡沫,向罐內注入滅火泡沫;
(三)接裝水龍帶,用水槍噴射罐體降溫;
(四)必要時可對相鄰儲油罐采取降溫等保護措施;
二、油罐車著火滅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業(yè),關閉電源、閥門,取出鶴管、膠管,迅速關閉油罐車蓋,用泡沫滅火機滅火,有條件時將著火油罐,拖離卸油線;
(二)卸油鶴管取出困難時,應迅速用石棉毯覆蓋堵塞罐車上口,同時用泡沫滅火機泡沫封口;
三、油泵房著火滅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業(yè),關閉各管路閥門;
(二)迅速切斷電源;
(三)用泡沫滅火器進行撲救;
(四)將周圍油桶、棉絲等易燃物品及時轉移,采取隔離措施;
四、作業(yè)場地著火滅火措施:
(一)切斷火源,清理易燃物品;
(二)就近利用滅火器、砂、土等撲救;
五、對無法撲救的火災應急措施:
(一)值班人員立即報警,撥叫火警電話119。
(二)報告火警時,要將單位、姓名、職務、著火原因、位置、火情、車輛通行路線報告清楚;
(三)向消防部門報告火警同時向本單位領導和保衛(wèi)部門進行報告,并及時打開消防通道大門,立即停止卸油作業(yè),關閉有關管道閥門,轉移火場周圍易燃物品,組織人員利用現有消防設備積極撲救,控制火源;
(四)值班電話要專人守候,絕對禁止外人使用,保證通訊暢通;
(五)消防隊趕到后,一切行動聽從公安消防部門指揮。
第12篇 油罐區(qū)安全防護制度范本
1. 總則
1.1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fā)部位。為確保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包括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 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 1 油罐區(qū)周圍要建立禁區(qū),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qū)周圍必須設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 罐區(qū)的附近應設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 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 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 槽車在裝卸作業(yè)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 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qū)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區(qū)、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qū)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qū)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 嚴禁在油罐區(qū)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yè)。
2.7 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及油庫收發(fā)泊區(qū)等。
3. 油罐區(q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 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場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3.11 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 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4. 1 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yǎng)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 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yǎng)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 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yǎng)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jié)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各連接處應無滲漏,各閥門應處于常態(tài)位置。
4.5.2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泡沫液液位檢查和膠囊泄漏檢查。
5.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5. 1 油罐區(qū)嚴禁煙火。禁止穿帶釘鞋、攜帶火種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進入油罐區(qū)。
5.2 油罐區(qū)嚴禁各類非計劃性的及未經審批的違章動火和用火。
5.3 油罐區(qū)的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人員的管理使用須嚴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進行。
5.4 嚴禁外來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沒罐區(qū);因工作關系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和車輛必須登記,經工作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對能產生電火花的電瓶車、汽車等及設備如果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嚴禁進入。
5.5 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油品的加熱溫度。油品的加熱溫度不允許達到該油品的閃點。
5.6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對儲罐系統滅火設施系統、消防器材做到熟練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護,定期保養(yǎng),以確保設施的完好可靠。
5.7 油罐區(qū)的罐頂不得裝設非防爆電器和儀表。采用電氣儀表測量油罐油溫、油位時,嚴禁將電氣儀表的線接頭暴露于燃油蒸氣內,以免線接頭產生火花,導致發(fā)生事故。
5.8 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經常檢查維修。油罐液壓安全閥應經常保持足夠的油位;呼吸閥應保持靈活好用;阻火閥的銅網應保持清潔、通暢;進氣管必須通暢好用。
5.9 嚴格遵守油罐區(qū)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防火安全規(guī)定。嚴防超溫、超壓、憋壓、超高、超速,一經發(fā)現,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5.10 保障避雷設施、靜電接地裝置的完好,每年檢測不得少于一次,確保其安全可靠。
5.11 油罐區(qū)內不得隨意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以確保防火間距和道路的通暢。
5.12 如需在油罐區(qū)內架臨時明線,須經安保部門檢查批準,且只準在指定的時間內供電,使用完畢后立即拆除。
6.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6.1安全用火范圍
6.1.1 生產用火:電氣焊、切割作業(yè)、使用噴燈、火爐、加熱爐、電爐等維修用火。
6.1.2 運轉機械打火:裝卸機械打火、機械設備的運轉沖擊、摩擦打火等。
6.1.3 內燃機噴火:汽車、拖拉機等運輸工具的排氣管噴火等。
6.1.4 電火花:電氣線路、設備的漏電、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的電火花、電弧、電纜燃燒等。
6.1.5 靜電火花:物料因輸送中的摩擦或人員穿戴化纖類衣服導致的靜電放電。
6.1.6 自行發(fā)熱自燃:物品堆放儲存不當引起的物質自行發(fā)熱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熱物品的化學反應熱以及生產中超過自燃點的物料遇空氣的自燃等。
6.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煙、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等。
6.1.8 雷擊、太陽能熱源及其他高溫熱源等。
6.2 動火分級:動火作業(yè)根據作業(yè)區(qū)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三級:即特級、一級、二級。
6.2.1 特級動火:指處于運行狀態(tài)的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產裝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yè)。凡在特級動火區(qū)域內的動火必須特級動火證。
6.2.2 一級動火:指在甲、乙類火災危險區(qū)域內動火的作業(yè)。甲、乙類危險區(qū)域是指生產、儲存、裝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氣體、蒸氣的場所。凡在甲、乙類生產廠房、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等區(qū)域防火間距(30米半徑的范圍)內動火作業(yè)。在些范圍內的動力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6.2.3 二級動火:指在特級動火和一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yè)。在此范圍內的動火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6.2.4 遇特殊情況:需要在節(jié)假日進行的動火,按原動火級作升一級動火標準進行審批和管理。
6.3 動火證的審核、簽發(fā)
6.3.1 特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報分管安全廠領導審批。
6.3.2 一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審批。
6.3.3 二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場對措施復查確認后審批。
6.3.4 所有級別的動火證的有效期均為24小時。
6.4 動火有關責任人員職責
6.4.1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的安全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的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業(yè)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6.4.2 動火執(zhí)行人:接到動火證后,要詳細核對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審批手續(xù)是否完整,若發(fā)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廠安??茍蟾?。動火時應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動火。
6.4.3 動火監(jiān)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防火措施的檢查、落實和現場監(jiān)護工作。若發(fā)現異常情況,有權制止作業(yè),通知有關人員采取措施。在動火過程應佩帶明顯標志,不準離開現場。作業(yè)完畢后,應會同各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動火監(jiān)護人一般由動火作業(yè)所在部位(崗位)的操作人員擔任。
6.4.4 各級審查批準人:對動火作業(yè)的審批負責。審批人應了解現場情況,審查并確定動火級別、防火措施等,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6. 5 動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6.5.1 審證:動火前辦理動火證的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xù),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jiān)護人等,手續(xù)不全,不準動火。
6.5.2 聯系:動火前應和有關的生產車間、部門聯系,明確動火的設備、位置、由生產車間、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動火設備的拆卸、清掃等工作。
6.5.3 拆遷:凡能拆遷到固定動火區(qū)或其他安全區(qū)域動火的作業(yè)不應在現場(禁火區(qū))內進行,盡量減少禁火區(qū)的動火工作量。
6.5.4 隔離:對無法拆遷的需動火檢修設備,應與其他生產系統用加堵盲板等方法進行可靠隔離,防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內的物料泄漏到動火設備中來;將動火區(qū)和其他區(qū)域采取臨時隔火墻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飛濺而引起著火事故。
6.5.5 搬移可燃物:將動火地點10米以內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點。
6.5.6 落實應急滅火措施:動火期間,動火現場保證備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對于特級、一級動火,應有消防人員到現場保護。
6.5.7 檢查和監(jiān)護:動火前后及動火過程中,動火責任部門、廠安??曝撠熑藨浆F場進行檢查,對照確認動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和動火項目負責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6.5.8 動火分析:動火分析不宜過早,一般不要早于動火前的30分鐘;若動火中斷30分鐘以上,應重作動火分析;動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級動火分析試樣應保留到動火之后。分析數據應作記錄,分析人員應在分析化驗報告上簽字。動火分析合格的標準為:當采用測爆儀測試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氣的體積濃度應 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10%時,其濃度應 1%;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的爆炸下限 4%時,則其濃度 0.2%為合格;若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4%,則其濃度 0.5為合格;若罐內動火,則還應符合罐內作業(yè)的有關安全要求。
6.5.9 動火操作:動火操作人員應具備操作資質,規(guī)范操作,注意火星飛濺方向,可采用阻燃材料擋住火星的飛濺,防止火星飛入危險區(qū)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緊急措施排除危險后方可重新作業(yè)。動火作業(yè)結束后,應認真清理現場,確認無隱患存留后方可離開現場。
6.5.10 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的臨時用電,應同時進行動火申請和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申請,并嚴格按獲準動火和臨時用電架線的有關要求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按規(guī)定使用期限拆除臨時線路。
第13篇 公司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二)
一、目的為加強對庫存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強對危險品裝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包括倉庫及儲灌。
三、職責倉庫主管對倉庫安全生產負責,罐區(qū)主管對罐區(qū)安全生產負責,其他相關部門協助。
四、內容倉庫:1.危險品從入庫、領料、搬運、使用、處理殘余雜質都應指定專人負責。
2. 部門領用時需先預算當天用量按單領用,當天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應送回危險品倉庫。
3. 禁止使用無蓋容器。
在啟用危險化學品后應馬上將蓋擰緊,發(fā)料時必需使用專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險化學品須立即清理干凈。
4. 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必須標明正確的標志及危險警告標志和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5.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生產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措施。
6.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員工,下班時必須將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退還給危險品倉庫的管理員保管。
7. 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廢物應放于金屬廢物箱內,并蓋好蓋子及附上標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進行安全處理。
8. 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第14篇 濃硫酸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濃硫酸是一種具有強腐蝕性的化學物品,身體接觸或者吸入蒸汽都會對身體造成重大傷害。根據國務院發(fā)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一、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
濃硫酸使用過程中首先要確保人身安全,使用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并且確認人員處于安全狀態(tài);使用中要嚴密監(jiān)控,避免無關人員靠近;使用后要及時關閉好電機和閥門。
二、確保濃硫酸不發(fā)生泄漏事故
每班必須巡查一次濃硫酸儲存和使用區(qū)域,確保不發(fā)生跑冒滴漏和泄漏事故。
三、確保不污染周邊環(huán)境
按要求在儲存和使用區(qū)域配備好防護用品和應急事故所需物資,以應對泄漏事故,避免污染周邊環(huán)境。
四、確保濃硫酸全部用于生產
濃硫酸只能用于生產,嚴禁用于其他地方。禁止外人私自進入濃硫酸儲存罐區(qū),禁止員工私自使用濃硫酸,如發(fā)現以上情況,公司將嚴肅處理相關人員,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確保生產安全有序進行
倉儲部要做好濃硫酸進廠量和使用量的臺賬,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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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
第15篇 臨時經營場所加油區(qū)儲油罐區(qū)安全監(jiān)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檢查防雷接地導線和防靜電接地導線是否完好、有否破損,每日上班工作前,檢查靜電儀是否完好。
二、每日檢查汽車用阻火器數量是否足夠,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檢查輸油管路是否有滲漏現象。
四、每日巡檢油罐區(qū)人孔、操作井、通氣管及阻火器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區(qū),嚴禁將火種帶入加油區(qū),嚴禁在加油區(qū)吸煙、打手機。
六、如遇到雷雨惡劣天氣,應立即暫停油罐區(qū)卸油。并檢查儲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暫停營業(yè),待處理險情后,確保安全時,才重新營業(yè)。
七、在秋冬干燥季節(jié),每日要定時在加油區(qū)及儲油罐區(qū)噴灑自來水,及時導走各種因素產生的靜電,防止靜電火花產生事故。
八、每班檢查臨時經營場所員工是否按要求穿著工作服。
九、每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記錄表應長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