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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編審和交底制度匯編(4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56

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編審和交底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審與交底制度,是保障建筑項目順利進行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它們如同安全網,旨在預防意外,確保工地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工程的高效運行。這些制度的實施,不僅體現了我們對法規(guī)的尊重,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能有效降低事故風險,提升企業(yè)的信譽與市場競爭力。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施工組織設計應詳盡規(guī)劃施工流程,明確各階段的安全要求,包括設備操作、危險源識別、應急預案等。

2. 安全技術措施則關注具體操作層面,如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現場警示標志的設置、安全培訓及演練等。

3. 編審環(huán)節(jié)需由專業(yè)團隊進行,確保設計與措施的科學性與實用性。

4. 交底制度則是將上述設計與措施傳達給每一位現場作業(yè)人員,確保他們了解并能執(zhí)行。

注意事項

1. 制度的制定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法規(guī),不可脫離實際,盲目追求形式。

2. 定期審查和更新制度,以適應工程進展和環(huán)境變化。

3. 制度的執(zhí)行需要嚴格的監(jiān)督和考核,確保其有效性。

4. 交底過程中,應注重互動與反饋,確保工人理解和接受,而不僅僅是形式上的告知。

每個建筑項目的成功,都離不開堅實的安全基礎。通過嚴格執(zhí)行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審與交底制度,我們可以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施工現場,為每一位工人的安全和工程的質量保駕護航。

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編審和交底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編審和交底制度

為確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規(guī)范化、標準化、安全操作技術程序化,實現安全達標,提供技術依據,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1、煤礦技術部門(直屬單位、項目技術部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明確質量、安全、技術等各項措施,要有針對性。

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完畢,應由直屬單位主任工程師和生產經理審核,再報公司技術部門負責人、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質量部門負責人(以下簡稱三部門)進行相關會簽審核后,再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或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授權的人員)批準,報監(jiān)理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3、一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會簽后,由直屬單位主任工程師、生產經理審核(直管項目直接由三部門會簽審核),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或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授權的人員)批準,報監(jiān)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4、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具體施工過程中發(fā)生問題,應追查編制和審查人員的相關責任。

5、各級施工技術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固定場所的工種(包括后勤人員)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yè)場所的工種要按每一分部(分項)工程定時進行交底。

7、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上崗。

8、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作業(yè)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操作規(guī)程、應急處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

9、季節(jié)性施工、特殊部位作業(yè)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技術、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10、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時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程要求,做到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11、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必須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訓后上崗作業(yè)。

1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確認簽字生效。

13、交底責任人必須對交底內容實施動態(tài)檢查、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即使制止違章和符合交底內容的作業(yè)行為,對嚴重違章者,責令其立即停止作業(yè),經教育后新上崗作業(yè)。

14、分級交底:

(1)、施工技術人員、安全員應當根據工程進度部位、施工季節(jié)、施工條件、施工程序、工作特點以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有關安全、質量、技術等方面向有關管理人員和班組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作業(yè)班組長對操作工人的操作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在布置生產任務時同時進行。作業(yè)人員要利用空隙時間學習“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冊,掌握安全知識。

對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組織施工的或交底內容不全、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15、安全員對班組長安全技術交底情況負責監(jiān)督,對班組長不及時交底的有權提出批評指正。

第2篇 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與安全措施的審批制度

1、 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依據項目工程特點、施工工藝、方法和相關安全。

2、 安全措施必須包括:防高處墜落、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坍塌、防雷擊、防環(huán)境污染以及防火、防塵、防毒、防暴、防暑、防寒、防疫等方面。

3、 項目部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特點,合理劃分施工作業(yè)區(qū)、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并按相關規(guī)范及地方主管部門規(guī)定,對大門、圍墻及臨時辦公、生活設施、材料堆放、供電、排水系統(tǒng)繪制總平面圖及建造方案。

4、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必須由項目經理主持,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等共同參加編制,編制完成后報公司審查。

5、 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對送審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初審,并提出審查意見,如審查意見認為需要修改完善時,應由原編制人員修改后重新報審。

6、 經公司職能部門審查確認可行時,報公司總工復審,審核通過由總工簽字批準,項目部方能將公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交監(jiān)理或業(yè)主審核,待審查方簽字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3篇 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制度

為規(guī)范公司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和審批程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

1.施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

2.應根據現行規(guī)范標準,工程項目特點編制有針對性、有指導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組織設計;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完成編制、審批手續(xù);

4.施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應根據工程項目的施工危險源、施工工藝、作業(yè)條件、施工人員的素質等情況,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規(guī)定針對危險源的具體防護措施和施工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批

1.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批,由公司施工科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公章;

2.審批欄中應有明確的審批意見;

3.公司施工科應建立審批登記臺帳。

三、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

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范圍:施工用電工程、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設備裝拆、懸挑鋼料臺制作安裝等。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內容:

①施工用電:方案中應有負荷計算,變壓器選擇,導線和電氣件選擇,施工用電線路平面走向布置圖,系統(tǒng)立面圖、電箱接線圖,施工用電搭設、使用、維護及防火安全技術措施等要求;

②基坑支護:方案中應有地質勘察資料,固壁支撐負荷計算,支撐材料選擇,支撐固定示意圖,深基坑分層次固壁措施及檢查維護安全技術要求等內容;

③土方開挖:方案中應有地下物體勘察資料,附近構筑物資料,深基坑分層次開挖要求,土方運輸和堆放要求,機械開挖安全操作要求,應急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

④降水工程:方案中應有相關地質勘察資料和附近構筑物地基資料、對周圍構筑物影響的評估以及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內容;

⑤模板工程:方案中應有模板支撐強度設計計算書、細部構造放樣圖、支撐材料選擇要求和立桿、橫連桿、剪刀撐、基礎的設置要求、支撐架平面布示意圖和立面示意圖、模板支撐搭設和驗收及拆除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等內容;

⑥起重吊裝工程:方案中應有施工作業(yè)場地(周圍環(huán)境)資料、起重機械的選擇、作業(yè)區(qū)周圍外電線路的防護措施、桅桿式吊架風繩和地錨的設置要求、起重機械的進場檢查驗收要求(包括各種吊索、吊具)、吊裝作業(yè)人員(持證)安全操作要求、吊裝指揮人員確定、高空作業(yè)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內容:

⑦腳手架工程:方案中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基礎、懸挑架、立桿、連墻件強度驗算)、材料選擇要求、構造細部放大圖(連墻件、基礎、分層卸荷示意圖)、腳手架立面圖和平面圖、腳手架防護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網、四步一隔離、防雷擊、防腐、排水等)、腳手架搭設和檢查驗收以及拆除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等內容;

⑧垂直運輸設備裝拆:方案中應有現場作業(yè)場地資料、所選擇機械的名稱和規(guī)格及型號、基礎設置要求(按廠方提供的資料)、附墻架設置(按廠方提供的資料,如有變動必須經廠方提供正式圖樣)要求、進場機械的檢查驗收要求、機械的安裝和拆除安全技術要求(按使用說明書)、外電線路的安全防護措施、安裝拆除作業(yè)人員(持證)的確定(包括現場指揮、安全監(jiān)督、禁區(qū)看護人員)、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種作業(yè)工具的配備和檢查要求、安裝檢查驗收要求等內容;

⑨懸挑鋼料臺制作安裝:方案中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挑架抗彎、吊索和拉環(huán)強度驗算)、結構示意圖、安裝位置要求、跑道板鋪設、臨邊圍護要求、安裝安全操作要求、檢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內容;

四、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

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由公司總工負責簽字,蓋公章;

2.審批欄中應有明確的審批意見;

3.公司施工科應建立審批登記臺帳。

五、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

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前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向負責具體施工的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并由施工負責人向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后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3.危險性比較大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中,應明確安全監(jiān)管人員,實施監(jiān)控,建立監(jiān)控記錄。

第4篇 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為規(guī)范公司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和審批程施工組織設計序,特制訂本辦法。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

1、施工項目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

2、應根據現行規(guī)范標準,工程項目特點編制有針對性、有指導性、有可操作性在施工組織設計;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在項目開工前,完成編制、審批手續(xù);

4、施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應根據工程項目的施工危險源、施工工藝、作業(yè)條件、施工人員的素質等情況,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明確規(guī)定針對危險源的具體防護措施和施工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批

1、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批,由公司施工科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部門章;

2、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批,由項目部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部門章;

審批欄中應有明確的審批意見;

公司施工科應建立審批登記臺帳。

一、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

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范圍:施工用電工程、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設備裝拆、懸挑鋼料臺制作安裝等。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內容:

○1施工用電:方案中應有負荷計算,變壓器選擇,導線和電氣件選擇,施工用電線路平面走向布置圖,系統(tǒng)立面圖、電箱接線圖,施工用電搭設、使用、維護及防火安全技術措施等要求;

○2基坑支護:方案中應有地質勘察資料,固壁支撐負荷計算,支撐材料選擇,支撐固定示意圖,深基坑分層次固壁措施及檢查維護安全技術要求等內容;

○3土方開挖:方案中應有地下物件勘察資料、附近構筑物資料,深基坑分層次開挖要求,土方運輸和堆放要求,機械開挖安全操作要求,應急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

○4降水工程:方案中應有相關地質勘察資料和附近構筑物地基資料、對周圍構筑物影響的評估以及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內容;

○5模板工程:方案中應有模板支撐強度設計計算書、細部構造放樣圖、支撐材料選擇要求和立桿、橫連桿、剪力撐、基礎的設置要求、支撐架平面示意圖和立面示意圖、模板支撐搭設和驗收及拆除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等內容;

○6起重吊裝工程:方案中應有施工作業(yè)場地(周圍環(huán)境)資料、起重機械的選擇、作業(yè)區(qū)周圍外電線路的防護措施、詭桿式吊架風繩和地錨的設置要求、起重機械的進場檢查驗收(包括各種吊索、吊具)、吊裝作業(yè)人員(持證)安全操作要求、吊裝指揮人員確定、高空作業(yè)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內容;

○7腳手架工程:方案中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基礎、懸挑架、立桿、連墻件強度驗算)、材料選擇要求、構造細部放大圖(連墻件、基礎、分層卸荷示意圖)、腳手架立面圖和平面圖、腳手架防護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網、四步一隔離、防雷擊、防腐、排水等)、腳手架搭設和檢查驗收以及拆除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等內容;

○8垂直運輸設備裝拆:方案中應有現場作業(yè)場地資料、所選擇機械的名稱和規(guī)格及型號、基礎設置要求(按廠方提供的資料)、附墻架設置(按廠方提供的資料,如有變動必須經廠方提供正式圖樣)要求、進場機械的檢查驗收要求、機械的安裝拆除作業(yè)人員(持證)的確定(包括現場指揮、安全監(jiān)督、禁區(qū)看護人員)、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種作業(yè)工具的配備和檢查要求、安裝檢查驗收要求等內容;

○9懸挑鋼斜臺制作安裝:方案中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挑架抗彎、吊索和拉環(huán)強度驗算)、示意圖、安裝位置要求、跑道板鋪設、臨邊圍護要求、安裝安全操作要求、檢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內容;

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

1、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由公司施工科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部門章;

2、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審批,由項目部負責,技術負責人簽字,蓋部門章;

3、審批欄中應有明確的審批意見;

4、公司施工科應建立審批登記臺帳。

三、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

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前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向負責具體施工的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并由施工負責人向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后應由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3、危險性比較大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中,應明確安全監(jiān)管人員,實施監(jiān)控,建立監(jiān)控記錄。

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編審和交底制度匯編(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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