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系如何搭建
構建一個有效的公司獎金制度,首先要明確目標。
1. 設定清晰的業(yè)績指標,確保每個員工都能理解其工作與獎金的關系。
2. 制定公平的分配原則,體現多勞多得,激勵員工積極性。
3. 定期評估和調整制度,以適應業(yè)務變化和市場環(huán)境。
體系框架
公司的獎金制度框架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獎金計算公式,明確計算基礎和系數;2. 業(yè)績評估標準,量化個人和團隊的表現;
3. 發(fā)放時間和頻率,保證及時性和穩(wěn)定性;
4. 異常情況處理,如未達標的獎懲機制。
重要性和意義
獎金制度不僅是激勵員工的手段,也是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它1. 提高員工的工作動力,促進業(yè)績提升;2. 維護內部公平,增強團隊凝聚力;
3. 影響員工滿意度和留存率,間接影響公司長期發(fā)展。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應遵循簡潔明了的原則,包含以下元素:
1. 制度名稱和版本號,便于更新追蹤;2. 目錄,引導讀者快速定位;
3. 正文,詳細闡述制度內容,避免模糊不清;
4. 附錄,包含相關表格和示例,提高執(zhí)行的可操作性。
每個部分都應緊密圍繞獎金制度展開,避免冗余和復雜性。保持一定的靈活性,以應對不可預見的情況。通過這樣的制度設計,我們期望能激發(fā)員工潛能,推動公司持續(xù)進步。
q企業(yè)公司獎金制度范文
第1篇 q企業(yè)公司獎金制度
為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按時高質完成工作任務,本著獎優(yōu)罰劣的原則,特制訂本獎金制度。
一、定義
本制度所稱獎金,是在工資范圍之外,另行對按時高質完成工作任務的員工所給予的獎勵,不是工資的必然組成部分,其有無、高低,直接按照工作表現,而非法定或規(guī)定的范疇。
二、原則性規(guī)定
1、按照各部門各崗位,分別確定不同檔次和數額的獎金標準;
2、每月領取獎金的人數不固定,每位工作表現優(yōu)異的員工均可獲得;
3、獎金與過失處罰無直接的必然聯系,如存在工作過失受到處罰,則其受獎情況將由相關直接領導酌情確定;如責任不清時,由相關直接領導酌情確定責任承擔情況。
4、考核的時間為當月26日至下月25日,獎金發(fā)放時間與工資發(fā)放時間同步。
三、獲得獎金的條件及考核
工作表現優(yōu)異,根據部門情況由其直接領導予以考核后,確定其應獲獎金金額。
如工作出現重大責任時(由董事長例會開會討論確定),除取消所有相關人員當月獎金外,還將依據公司制度對相關責任人的績效獎金進行扣除直至調崗、開除等處罰。
動態(tài)責任可不對關聯崗位予以處罰,所謂動態(tài)責任一般指工作過失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非常規(guī)性錯誤。例如地面衛(wèi)生,在責任人檢查時無雜物,但考核人經過時卻有雜物。對于明顯為長時間遺留的問題,而責任人未發(fā)現的,不視為動態(tài)責任;另外某些可以通過巡檢記錄體現的問題,制度稽查人員可以通過倒查巡檢的方式來確定是否為動態(tài)責任。
連帶責任是指下屬出現違規(guī)情況,則其領導必須為其違規(guī)承擔連帶責任。對于連帶責任的大小,則將依據該違規(guī)情況的具體情形予以分析后,對其領導扣除10%-100%獎金的處理。
各崗位的具體考核人員確定如下:
1、電工、空調工,由物業(yè)部總監(jiān)助理(空調電)負責;
2、綜合維修、保潔員,由物業(yè)部總監(jiān)助理(維修保潔)負責;
3、中控、監(jiān)控,由物業(yè)部副總監(jiān)負責;
4、樓層經理、客服經理、招商檔案由市場部經理負責;
5、前臺接待、旅游接待、庫管、電梯工由市場部客服經理負責;
6、內保由保衛(wèi)部經理負責;
7、財務人員由財務部經理負責;
8、人力資源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
9、辦公室人員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10、物業(yè)部總監(jiān)助理由物業(yè)總監(jiān)負責;
11、市場部經理、物業(yè)總監(jiān)、財務部經理、保衛(wèi)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均由總經理負責;
12、總經理、董事長由集團董事長確定。
四、各崗位的獎金標準
1、物業(yè)部
(1)電工、空調工為100-500元/人/月;電工班長、空調班長的獎金數額為100-400元/人/月;
(2)綜合維修工為100-600元/人/月;綜合維修班長為100-500元/人/月;保潔為100元/人/月;
(3)中控、監(jiān)控為100-300元/人/月;中控班長、監(jiān)控班長為100-400元/人/月;
(4)物業(yè)總監(jiān)助理(空調電)為500元/人/月;物業(yè)總監(jiān)助理(維修保潔)為800元/人/月;
(5)樓層經理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guī)記錄的,為200元/月/人;樓層經理能提前優(yōu)質完成工作任務,無違規(guī)記錄,且有團隊精神、協作精神,獨立、快速、有效解決商戶投訴事宜的,為500元/月/人;樓層經理符合以上要求,且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前瞻性,能夠對本樓層提出可行性建議并被領導采納,得到商戶與領導的肯定,為1000元/人/月;
(6)前臺接待、旅游接待、庫管、電梯工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guī)記錄的,為200元/月/人;
(7)客服經理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guī)記錄的,為3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市場部經理酌情處理;
(8)招商檔案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guī)記錄的,為2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市場部經理酌情處理;
(9)內保人員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guī)記錄的,為100元—5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保衛(wèi)部經理酌情處理;
(10)財務部各崗位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guī)記錄的,為200元—3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財務部經理酌情處理;
(11)人力資源部各崗位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guī)記錄的,為200元—3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經理酌情處理;
(12)辦公室各崗位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guī)記錄的,為200元—3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辦公室主任酌情處理;
(13)市場部經理、物業(yè)總監(jiān)、財務部經理、保衛(wèi)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獎金為各崗位全額月工資的10%;
(14)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獎金為各崗位全額月工資的5%;
(15)總經理、董事長獎金為各崗位全額月工資的5%。
五、本制度自20年月日開始實施。
第2篇 我國外商投資企業(yè)公司制度若干法律問題之探討
我國外商投資企業(yè)公司制度若干法律問題之探討
[關鍵詞]外商投資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制度改革開放以來,外商投資企業(yè)作為我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主要形式,在我國的國民經濟體系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又稱“三資企業(yè)”,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和外商獨資企業(yè)的簡稱。
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法是指我國制定的調整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設立、變更、終止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所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yè)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和外資企業(yè)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外資企業(yè)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中外合作企業(y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3]很顯然,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外商投資企業(yè)的一般組織形式。
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按照法律分類,外商投資企業(yè)法屬于我國公司法規(guī)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是管轄國內所有公司的一般法,那么外商投資企業(yè)法則屬于解決具有涉外投資因素的公司制度的特別法。
[4]基于這一特別法所設立的具有涉外因素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注冊資本的含義、股權轉讓的條件、公司的權力機構等諸多方面,與按照《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存在實質性區(qū)別。[5]因此筆者認為,基于外商投資企業(yè)法所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并非一種規(guī)范的有限責任公司,尤其是以中外合作形式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出資方式和利潤分配方式更有別于一般的公司。
在我國引進外資的實踐中,因上述公司制度本身的缺陷而導致的糾紛屢屢發(fā)生。本文將結合筆者在審批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實踐中所接觸到的實際情況和案例,剖析與此類具有涉外投資因素的有限責任公司制度相關的法律問題,與大家共同探討。
一、外商投資企業(yè)的權力機構及其運作機制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依照該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也就是說,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誰擁有的股權比例大,其所代表的表決權就大。
但依照外商投資企業(yè)法所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則一律不設股東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6]再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各投資方委派董事的人數并不完全取決于其出資的比例,投資方之間可以協商方式確定各自委派董事的人數。
[7]董事會在行使表決權時,每一董事的投票權是平等的,完全依賴表決事項獲得多少名董事的支持,與出資比例無必然關系。雖然在實踐中存在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現象,但從現代公司制度的本質上看,公司是資本的融合,股東權利的大小應直接與資本的多少成正比。
因此,由股東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順理成章的。而依照外商投資企業(yè)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恰在此重要問題上與現代公司的基本制度不一致,由董事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此而引發(fā)了一系列值得深思的問題。
筆者曾經接觸到這樣一家中外合資企業(yè)。美國一公司(以下簡稱外方)與國內某企業(yè)(以下簡稱中方)共同投資設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100萬美元,中外雙方的出資額分別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30%和70,顯然,外方是合資企業(yè)的大股東。
但合資企業(yè)的董事長卻是由中方委派的,董事會由3名董事組成:外方1名,中方2名。合資企業(yè)生產銷售體外生化試劑,屬高科技項目,在國內外均有較大的市場份額,合資企業(yè)自成立起連年盈利。
然而,作為小股東的中方目睹合資企業(yè)的產品暢銷,向工商管理部門謊稱其為生化試劑產品商標的權利人,同時又注冊了一有限責任公司,并由合資公司的董事長任該企業(yè)法人,生產、銷售與合資公司相同的產品,從而損害了合資公司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yè)的外方董事知道上述情況后,數次致函董事長,強烈要求召開董事會會議予以處理。
然而,中方利用我國《公司法》和《中外合資企業(yè)法實施條例》的明顯缺陷,以董事會會議并非“必須”召開為由,拒不召開董事會會議。萬般無奈之下,外方向外商投訴中心投訴,后達成和解協議,中方向外方賠禮道歉,收回侵權產品,并賠償損失。
上述事件中產生的糾紛遲遲得不到解決的主要緣故,從公司制度方面分析,主要在于合資企業(yè)不設立依照投資比例大小決定表決權的股東會;我國《公司法》及《中外合資企業(y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均缺乏召開董事會會議的程序規(guī)定;《公司法》與《中外合資企業(yè)法實施條例》對董事長的職權方面的規(guī)定,均不明確,且有很大差異;而現行《民事訴訟法》對于董事長及投資一方的非法行為,無法提供相應的有效的訴訟程序上的保護。第一,根據外商投資法律法規(guī),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一律不設股東會,只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企業(yè)的最高權力機構。
外商投資企業(yè)董事會行使股東會和董事會的雙重職權,因此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權力要明顯大于《公司法》中規(guī)定的董事會的權力。[8]董 事會成員不按投資比例而由合資各方協商確定。
上述案例中,盡管外方擁有70%的股權,但僅指派1名董事,且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因此,外方無法通過董事會的表決制度來維護其大股東的利益及合資企業(yè)自身的利益。
第二,現有法律法規(guī)對外商投資企業(yè)董事會會議召開程序的規(guī)定存在明顯缺陷。我國《合資企業(yè)法實施條例》第35條則規(guī)定:“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而《公司法》第48條則規(guī)定:“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备鶕鲜龇煞ㄒ?guī)的規(guī)定,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以及決定是否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的職權屬于董事長;只有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時,才由董事長委托他人代行此項職權;而董事長“不履行”職務的情形,在法律法規(guī)中卻未作規(guī)定。
因此,在我國引進外資的實踐中,通常由于董事長不負有必須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臨時會議的義務,他可以利用職權,拖延甚至否決由合營他方所委派的董事提出的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提議。法律法規(guī)僅僅規(guī)定“不能履行”時董事長應采取的措施,卻未規(guī)定“不履行”時董事長應承擔的個人責任或其他董事可采取的補救措施,董事們對董事長的不作為毫無辦法。
這樣,公司內部的矛盾通常演變?yōu)闊o法克服的合作方之間的爭議,并最終可能導致合營企業(yè)的解散。第三,外商投資企業(yè)法規(guī)定董事長是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但并未規(guī)定其具體的職權。
因此,在實踐中對于董事長究竟應承擔何種法定職權,理解不同,人們習慣地認為董事長相當于國內企業(yè)的第一把手,應行使第一把手的職權。這種理解無疑有悖于國際慣例,也與外商的理解不同。
[9]我國《公司法》第114條規(guī)定,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而《公司法》第120條則規(guī)定:“公司根據需要,可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從上述規(guī)定可以看出,雖然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職權更多的是形式上的和程序上的。第四,雖然公司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及其法律責任在我國的《公司法》和外商投資法規(guī)中都有明確規(guī)定,但實踐中這些管理人員因觸犯上述法律法規(guī)而遭到懲罰的卻非常罕見。
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是:無論是《公司法》還是有關的外商投資企業(yè)法,對于由誰來追究責任人員的責任、必須履行何種法定程序后方可起訴;如果董事長觸犯公司章程時,由誰代表公司對董事長起訴;假如公司董事會集體違反了公司章程所規(guī)定的義務,或者董事、總經理具有嚴重失職行為而董事會不予追究,股東在何種條件下以何種方式行使權利等一系列重大的維護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的事項,均未作具體規(guī)定。
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注冊資本和公司資產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法與《公司法》對注冊資本有不同的規(guī)定。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合營企業(yè)的注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合營企業(yè)而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應為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
”“合營者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其他物料、工業(yè)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出資?!薄锻赓Y法實施細則》也有類似的直接規(guī)定。
但《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實施細則》第17條卻明確規(guī)定:“合作各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合作企業(yè)合同的約定,向合作企業(yè)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贝颂幩^的“合作條件”是指貨幣,實物或者工業(yè)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10]上述“合作條件”被視同為投資投入合作企業(yè),作為公司的資產?!吨型夂献鹘洜I企業(yè)法》提出合作條件這種投資方式,可以避免對實物和工業(yè)產權等投資進行作價的困難和麻煩以及有關爭端的產生。
[11]這種投資方式,的確更為靈活、自由。但正是這種靈活性,導致實踐中容易產生爭議,并且在爭議發(fā)生后難以公平合理解決。
下面,筆者將結合實際,對此加以評析。
(一)不作價的合作條件的性質一直以來,當中外投資者擬成立合作企業(yè)時,中方通常向合作公司提供房屋或場地使用權作為合作條件,外方(包括港、澳、臺投資者)以現金或實物作為投資或合作條件。在合作企業(yè)合同中,通常約定以外方所提供的現金或實物作價作為該合作企業(yè)的注冊資本。
這種投資結構集中體現在餐飲、娛樂以及房地產等行業(yè)。前不久,筆者就審批了這樣一家中外合作娛樂有限公司。
合作公司合同、章程規(guī)定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260萬美元。其中,中方提供8000平方米房屋使用權作為合作條件,外方以美元現匯出資260萬美元。
從上述情形可以得出這樣一種結論:似乎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來自外方,而提供了8000平方米房屋使用權作為合作條件的中方分文未出。由此引起人們思考下述重要的法律問題:在中外合作的有限責任公司中,不作價的合作條件的性質是什么?眾所周知,土地使用權可以評估作價。
但實踐中,合作雙方通常約定不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價值的評估,其目的只是為了使交易更為靈活、簡便,并不表明不作價的土地使用權是毫無價值的。因此,這種不作價提供的合作條件與另一方的現金投資之間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價值比例關系,正是基于這種內在的價值比例關系,提供合作條件的合作方和提供現金投資的合作方才能在合作合同中對收益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以及合作企業(yè)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作出雙方均能接受的約定。
大多數合作合同往往僅規(guī)定以投入現金一方的資金作為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顯然,它是有悖于公司制度的根本原則的。上述案例中,在審批部門簽發(fā)的批準證書以及工商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上,確實只能表明提供現金出資一方的出資額,而提供房屋使用權的一方的出資額為“零”。
這極易使人產生合作公司注冊資本僅由現金出資一方提供的誤解。
第3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所屬企業(yè)財務人員調配管理規(guī)定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所屬企業(yè)財務人員調配及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yè)(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yè)財務部門業(yè)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yè)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yè)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 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yè)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yè)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 各所屬企業(yè)應根據本企業(yè)的行業(yè)特點和業(yè)務規(guī)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yè)的財會工作。專業(yè)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 專業(yè)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yè)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yè)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 專業(yè)公司下屬企業(yè)的財務人員由專業(yè)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 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yè)、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yōu)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 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yè)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 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yè)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xù),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分行業(yè)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yè)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yè)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y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yè)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五條 貫徹執(zhí)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yè)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guī)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 執(zhí)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yè)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 對企業(yè)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zhí)行總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 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yè)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yè)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 加強對所在企業(yè)財務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yè)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xù)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jiān)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財務經理(主管)監(jiān)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xù),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jiān)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jiān)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guī)定及本企業(yè)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yè)權益,給企業(yè)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yè)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 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xù)聘??偣矩攧毡静繉⒃谟萌朔矫娼⒁惶卓茖W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11公司培養(yǎng)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yè)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5
第十一章安全裝置和防護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范 圍
第229條配置在生產設備,設施,廠房上起保障人員安全的所有附屬裝置(如防護罩,沖淋裝置,洗眼器,防塵裝置,安全護欄,平臺,鋼梯,護籠等)和設備安全的所有附屬裝置(安全閥,限位器,聯鎖裝置,報警裝置,防雷裝置等)總稱為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加強管理并定期檢驗和校驗,保證靈敏好用.
第230條 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用品,稱為防護用品,均屬加強管理的范圍.
第二節(jié) 安全裝置的維護管理
第231條 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經常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落實到人.
第232條 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第233條 各類安全裝置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程,對主管的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234條 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第三節(jié) 防護器具選用與保管
第235條 必須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第236條 各種防護器具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或鉛封.
第237條 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訂發(fā)放標準.
第四節(jié) 管理分工
第238條 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由設備部門負責管理.
第239條 凡屬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均由電氣部門負責管理.
第240條 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均由儀表部門負責管理.
第241條 凡生產區(qū)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滅火裝置,均由防火部門負責管理.
第242條 凡在作業(yè)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與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施工組織
第243條 企業(yè)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請企業(yè)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批準.
(一)凡在廠區(qū)及已建工程區(qū)域內進行動火,入罐,動土,斷路(占道)等施工,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許可證.
(二)所有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爆破,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yè),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批準后方可開工.
第244條 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工長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經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員工有權拒絕施工.
第245條有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單位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的指揮,對分包給建筑安裝隊施工的工程項目,工作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發(fā)包單位要有專人檢查其安全工作.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對其發(fā)包工程.
第246條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施工單位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并接受監(jiān)督.
第247條 新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動火作業(yè),設備內作業(yè),盲板抽堵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吊裝作業(yè),斷路作業(yè),動土作業(yè)及設備,電器檢修等,分別按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廠有關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二節(jié) 施工現場管理
第248條 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建設施及機具,材料如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yè)衛(wèi)生要求.
第249條 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看守,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第250條 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持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
第251條 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jié)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雨季和臺風來到之前應對排水系統,臨時設施,電氣設備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雪過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52條 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
第253條 施工現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質.
第254條 施工現場要按規(guī)定設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第5篇 公司企業(y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公司員工檔案實行分級管理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引進的員工的檔案一律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統一管理。
(一)原始檔案:員工入司時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員工轉正后調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檔案: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
(三)電子檔案:員工的姓名、年齡、婚姻狀況、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戶籍所在地、畢業(yè)學校、學歷、專業(yè)、職稱、工作經歷、崗位、職務、合同期限等情況通過電子信息系統的形式所形成的記錄。
經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授權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進的員工的檔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資科管理。
第三條 人事檔案由各公司、部門總經理分管或指導,該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具體負責操作和管理,并對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全權負責對各公司、部門人事檔案的監(jiān)督考核。
二、人事檔案的建立
第四條 新建人事檔案收集范圍
由人力資源部門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種履歷表、登記表、面試評價表、個人經歷材料及求職原始材料。求職原始材料包括:報名登記表、照片、面試記錄、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復印件、肝功能、乙肝兩對半和胸透檢驗單(要求員工在進公司之前須到公司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且出具的體檢證明須真實有效)等材料。
(二)職務任免申請表、行政職務任免材料、晉升技術職稱(學位等)審批材料。
(三)工資調整審批表。
(四)鑒定書、鑒定表以及其它各種鑒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類材料。
(六)有關培訓學習經歷及成績、學歷情況等材料。
(七)各種處分、處罰材料和通報批評等材料。
(八)有關接收、調配、解聘等情況記錄材料。
(九)各種重要的個人申請、承諾、聘用合同(協議)、保險等材料。
(十)各種崗位責任書、競聘、施政方案等。
通過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類組織成員或代表以及各種先進模范或受獎勵材料。
(二)參加各級人大或各類協會代表大會材料。
(三)業(yè)務考績材料、技術方面的貢獻材料及各項論文著作篇目等。
(四)出國審批表及在外期間鑒定材料。
(五)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體檢材料、工傷證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單位形成的有關檔案材料。
(七)在部隊或學校等機關單位形成的有關檔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會關系、親屬關系的記錄材料。
(九)對違紀、違法事件的申訴、申報以及處理情況記錄等。
第五條 人事檔案歸檔材料要求
歸檔材料應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是已經處理完畢,而不是懸而未決或沒有最后審定和處理意見的文件。
(二)材料必須以個人為對象。對反映多人有關情況的材料,應當分別制成以個人為單位或反映本人情況的材料,方可歸入個人檔案。
(三)凡歸檔材料必須具有憑證性標記,如個人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單位公章等;對屬于歸檔范圍但手續(xù)不完備的材料,應先將手續(xù)補齊,并在辦理完備后再行歸檔。
(四)檔案內容必須實事求是,不能帶有虛構、想象、夸張的成份;人物傳記、寫人物事跡的報告文學、個人回憶錄都不得歸檔。
(五)檔案內容應當完整,對頭尾不清、來源時間不明的材料,要盡可能查清注明;涉及個人重大問題的材料,如需查清,應轉交相關部門處理后,方能歸檔。確定材料能否歸檔時,應針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同時,還應對檔案中應當具備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記,并有計劃地進行收集補充。
應妥善處理不應歸檔的材料:
(一)經過鑒別,凡應轉往有關單位保存或處理的材料,應填制《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員檔案)。
(二)接收單位清點核對后,應按程序辦理接收手續(xù)。
(三)凡屬退還本人的材料、證章等,應開列詳細清單,證明材料(物品)名稱及份(件)數,經批準后退還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處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
(四)對不直接退還本人的材料,可經批準后給予銷毀,并應對其本人說明。
(五)銷毀人事檔案履行一定審批手續(xù),任何個人都不得擅自銷毀。
第六條 人事檔案的整理要求:
(一)應遵循完整、真實、精練、實用的原則。
(二)應做到認真鑒別、分類準確、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
(三)人事檔案的保管范圍與人員管理應相一致。
(四)材料增減時應進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檔案原件作為正本,對于機密性較高的人事檔案,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管理情況建立副本。
第七條 人事檔案的建立
(一)集團公司總部新進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職人員原始求職材料,并對于員工在崗位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檔案資料須及時予以補充完善。
(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授權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檔案建檔要求,經該公司人事負責人審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員工的人事檔案。分(子)公司人資科于每月的5日前將員工電子文檔花名冊上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三)員工所在部門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門員工基礎檔案,并對員工在職期間相關個人信息資料(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家庭住址、戶籍地、學歷、職稱、崗位)的變更情況的記錄于每月5日前以電子文檔上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第八條 人事檔案的編號
(一)人事檔案編號構成:檔案代碼+四位數字,按順序編號。
(二)各分(子)公司、部門人事檔案代碼取正式名稱前三個字的漢語拼音第一個字母(大寫),如采購管理中心,其人事檔案編號為cgg。
(三)員工辭職后的檔案編號繼續(xù)保留,不重復使用。
(四)同一部門員工的檔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員工的人事檔案存放在同一個檔案袋內,調動或辭職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員工檔案,若檔案袋中員工檔案已抽完,此空檔案袋繼續(xù)保留。抽出檔案后應該在檔案袋上予以標明。
第九條 人事檔案建立的
具體程序
(一)集團人力資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門對材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順序。
(三))在檔案袋目錄上登記材料名稱及其相關的內容。
(四)將新的材料存入檔案。
第十條 員工在職期間形成的培訓、獎懲(考核)、晉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
(一)大學生、聘用人員、科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在職期間所形成的新檔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備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門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統一交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二)其他員工在職期間所形成的培訓、獎懲考核、晉升等人員在職期間所形成的新檔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歸檔。
三、 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十一條 人事檔案轉遞的具體程序
(一)人事負責人依據人力資源調配通知單或調令取出應轉走的員工檔案材料。
(二)在檔案袋的人員編號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時間、原因(調動、辭職辭退和開除、自離、晉升等)及轉入地點。
(三)填寫《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
(四)將《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放入員工檔案一起,并將檔案袋密封后轉往相應公司、部門。
(五)收檔公司、部門在收到檔案,核對無誤后,必須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zhí)單上簽字蓋章,且及時反饋到轉出公司、部門。
第十二條 人事檔案材料在轉遞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裝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且不能由員工本人帶走,攜帶人員嚴禁私自拆封偷閱檔案。
第十三條 員工晉升科級(含)以上級別,轉正后一月內由所在公司、部門按轉檔程序和要求將檔案提交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科級管理干部被免職后,其檔案材料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按照轉檔程序和要求轉往相應公司、部門。
第十四條 員工離職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門一月之內將其檔案抽出,裝訂成冊存檔,并妥善保管二年。銷毀時須填寫《檔案銷毀申請單》,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后予以銷毀。
四、人事檔案的查詢、借閱
第十五條 檔案查詢和借閱應按程序辦理
(一)檔案的查詢應先申請,說明查詢的對象、理由和范圍,所在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登記查閱。不得隨意讓人查閱員工檔案。
(二)外借員工檔案須經所在公司、部門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檔登記。最長借閱期限為一星期。若需延長,需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三)各公司、部門、個人需要出具人事檔案證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理由,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規(guī)定予以辦理。
(四)人力資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門內部查閱、借檔和出具證明也應按照程序進行。
五、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六條 人事檔案保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的原則。
第十七條 人事檔案管理必須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核對,確保檔案完整、準確。
第十八條 人事檔案存放必須配備專門設備,不得與其它檔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條 人事檔案存放應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盜。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六、考核辦法
第二十一條 凡出現以下情況,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扣除所在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績效獎金20-50元/次:
(一)人事檔案不全的。
(二)檔案交接不清致使員工檔案丟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檔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當手續(xù)將人事檔案帶出檔案保管場所的。
第6篇 石油公司企業(yè)文化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企業(yè)文化管理
第一條 企業(yè)文化,是由企業(yè)的全體成員經過長期實踐,培育形成并共同遵守和信仰的目標、行為規(guī)范、價值體系,是指導員工從事工作的哲學觀念。
第二條 企業(yè)文化管理的組織機構
公司黨群工作部是公司企業(yè)文化的歸口管理部門,各所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的企業(yè)文化歸口管理部門。
第三條 產品經銷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的目的:通過企業(yè)文化的建設,統一企業(yè)思想,規(guī)范員工行為,營造企業(yè)活力,激發(fā)工作熱情,提振員工信心。對內,增強團隊的凝聚力和員工的工作效率,對外,提升企業(yè)的美譽度和對優(yōu)秀人才的吸引力。進一步提升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yè)績效的持續(xù)、健康增長。
第四條 產品經銷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應從四個文化層面(精神文化層面、制度文化層面、行為文化層面、物質文化層面)分別逐步推進。推進流程為:
(一)確定文化建設目的,編制企業(yè)文化建設規(guī)劃和工作計劃。
(二)提煉抽取公司企業(yè)文化關鍵要素,編制文化手冊,建立視覺印象。
(三)構建文化建設制度,并將倡導的文化融入公司制度體系建設過程中。
(四)通過培訓、研討企業(yè)文化核心,讓員工認可、感受公司企業(yè)文化。
(五)嚴格遵照公司vi體系要求,構建物質文化體系,營造公司整體的文化氛圍,提升公司整體企業(yè)形象。
(六)通過領導帶頭、全員參與,將文化理念逐步導入員工行為中,讓企業(yè)文化落到實處。
第五條 產品經銷公司對所屬單位企業(yè)文化的管理主要通過核心價值觀的確定、企業(yè)文化發(fā)展規(guī)劃與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與實施、企業(yè)文化手冊的編撰等形式來實現。對不同所屬單位,公司采取不一樣的管理控制權限。
產品經銷公司的企業(yè)文化核心價值觀與文化發(fā)展規(guī)劃均應上報集團審批;企業(yè)文化手冊由公司黨群工作部自行編制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年度文化工作計劃由公司黨群工作部自行制定實施。
對全資公司,其企業(yè)文化核心價值理念應與公司核心價值理念保持一致,其核心價值觀經本公司內部決策機構審議后,須報公司黨政聯席會審批;全資公司文化發(fā)展規(guī)劃與文化手冊沿用產品經銷公司的文化發(fā)展規(guī)劃和文化手冊;年度文化工作計劃由全資公司自行組織制定與實施。
對控參股所屬單位,其核心價值理念、文化發(fā)展規(guī)劃、文化手冊及年度文化工作計劃由所屬單位自行制定并組織實施。所屬單位企業(yè)文化核心價值理念不得與公司核心價值理念沖突。
第7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附件1 原化學工業(yè)部安全生產禁令
生產廠區(qū)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管理,廠區(qū)內不準吸煙.
國務院發(fā)布)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年1月26日國務院發(fā)布)
3,《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 版)
4,《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67―)
5,《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j74―)
6,《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
7,《高處作業(yè)分級標準》(gb3608―)
8,《手動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93]
9,《爆炸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
6.1 ― ]
10,《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64―)
11,《工業(yè)企業(yè)廠內運輸安全規(guī)程》(gb4387―)
12,《放射衛(wèi)生防護基本標準》(gb4792―)
13,《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4963―)
14,《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
15,《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gb5083―)
16,《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306―)
17,《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
18,《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gb6441~6442)
19,《起重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b6720―)
20,《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gb8196―87]
21,《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
22,《廠區(qū)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1―1999]
23,《廠區(qū)設備內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2―1999]
24,《廠區(qū)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4―1999]
25,《廠區(qū)吊裝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5―1999]
26,《廠區(qū)斷路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6―1999]
27,《廠區(qū)動土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7―1999]
28,《廠區(qū)設備檢修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8―1999]
29,《化工企業(yè)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guī)定》([86]化生字第1078號文
30,《化工企業(yè)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87]化生字第671號文
31,《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cd90a3)
32,《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tj28―)
33,《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tj30―)
34,《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tj31―)
35,《煉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yhs01―)
36,《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規(guī)程)
37,《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
38,《倉庫
第8篇 公司或企業(yè)隱患排查制度
1.目的
通過定期對重點設備、設施裝置及危險場所進行檢測檢驗,及時發(fā)現潛在的危險源,采用安全系統工程檢查有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違反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和違反操作規(guī)程,生產環(huán)境不良等,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消除產生重大隱患因素,從而保證安全生產。
2.職責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存在重大隱患的部門應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到位。
2)安全部門加強對重大隱患整改監(jiān)督管理,協助制定整改方案和預防措施,督促整改。
3.隱患處理
3.1 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隱患應該進行登記,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引起整改部門的重視。對凡有即發(fā)性重大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部門必須立即整改。
3.2 被檢查部門的領導對查出的重大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 、(個人不推給班組、班組不推給項目部、項目部不推給公司、公司不推給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立即加以整改。
3.3 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要立即派人員進行復查,經復查整改合格后,進行銷案。
3.4 堅持“四不放過”
發(fā)生事故后,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必須堅持做到“四不放過”:
1)事故原因與分析不清不放過:
每一件事故的發(fā)生都各有原因,不查清原因就不能處理好事故,就不能杜絕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可能性。因此,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直接原因著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原因,為處理事故和吸取教訓提供足夠的證據。
2)對于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放過:
一定要嚴肅認真,根據事故的原因和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予以必要的處分。對于不服管理、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因而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后果嚴重構成犯罪的責任者,應報請檢察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3)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事故雖已發(fā)生,但亡羊補牢還是需要的。常言道:前車之轍,后車之鑒。通過事故教訓,教育責任者和群眾,可以避免類似事故發(fā)生。因此,事故分析宜細不宜粗,一定要使群眾和責任者真正受到教育,引以為戒。
4)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事故發(fā)生后,必然會暴露出設備、管理、人員等方面的漏洞,倘不果斷采取措施,無異于養(yǎng)癰胎患,后患無窮。所以,一定要從加強防范措施入手,杜絕后患。
4.規(guī)定
1)對主管部門、安全監(jiān)察部門發(fā)出的隱患整改通知書或監(jiān)察指令,必須嚴肅對待,認真研究執(zhí)行,并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整改情況。
2)隱患整改通知單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而且是提供安全動態(tài)分析的重要信息。根據隱患記錄的信息流,以制定出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表
填報日期:編號
隱患部門
項目
負責人
結構層次
平方面積
檢查人員
隱患狀況
已采取防范措施
部門負責人簽字:
安全部門意見
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報安全部、公司、項目部各一份。
附表二重大事故隱患檢查表編號:
隱患因素
所在部門
項目
施
現
場
檢
查
記
錄
負責人簽字:安全部門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備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安全部門、隱患部門各一份。
附表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果表
隱患因素
所在部門
項 目 部
隱
患
整
改
結
果
安
全
部
門
審
核
意
見
備注
注:本表一式三份,安全部門、公司、項目部各一份。
第9篇 某公司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確保公司所屬礦山生產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安全進行,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制訂。
第二條?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委員,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為副主任委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并設立安全部為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公司運營部要對公司所屬礦山生產部門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一監(jiān)督和管理。同時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有嚴重隱患無法及時排除的要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領導并總經理,必要時要采取停產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條?各部門在職工上崗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yè)。如爆破作業(yè)等。
第七條?公司對各選廠廠長、坑長、工段長、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yè)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條?公司礦山企業(yè)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yè)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九條?公司鼓勵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在生產實踐中開展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十條?公司所屬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一條?公司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批準;不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的,不得批準開工生產。對已經在進行生產的,要進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礦山建設工程必許按照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由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驗收,并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第十三條?各生產車間或作業(yè)面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
第十四條?各生產車間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zhí)行開采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入口處醒目地樹立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條?各生產車間設計規(guī)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應當予以保護,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第10篇 企業(yè)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加強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事故,保障施工、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學危險品指爆炸品、氧化劑、壓縮氣體、液化氣體、自燃物、遇水燃燒物、易燃液體、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3、保管、運輸、使用及銷毀化學危險物品,必須交由經過專門訓練并經考試合格的人員執(zhí)行。
第二章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保管
1、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柜)內,并設專人管理,不得隨意亂放。各單位應本著既要保證安全又符合節(jié)約;既統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則建立永久或臨時的化學危險品倉庫。
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的建筑和設施,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倉庫區(qū)必須與生產區(qū)、生活區(qū)有適當的間隔。
(2)庫房一般應采用一層建筑,每間庫房應設有足夠的獨立安全出口,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該采用容易沖洗的不燃燒地面。
(3)化學危險品庫房應當符合安全、防火規(guī)定,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設備,并根據物品的性質和不同的儲存方法設置相應的防爆、防火、滅火等安全設施。
(4)儲存易爆物品的庫房必須采用封閉、防爆或其他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如采用一般燈具時,應安裝在玻璃窗的外面。電燈開關應該安裝在庫房外面。無電源的倉庫應有蓄電池燈照明。
3、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應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以及堆垛與墻壁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及通風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須單獨存放于專門的倉庫中,起爆點火器材,不得與炸藥在同一庫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條件確有困難必須同庫房存放時,則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隔離存放。
(4)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怕凍、怕曬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露雨、低洼容易積水、低溫和高溫處存放;對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學危險物品,根據不同性質,應具備確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應該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加強警衛(wèi),嚴格出入庫制度,禁止柴油車和拖拉機進入庫區(qū)內。
(2)倉庫區(qū)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用火時,應經單位領導或保衛(wèi)部門批準,在指定的安全地點進行。
(3)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進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4)容器包裝要密閉,如果發(fā)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改裝必須在安全地點進行,對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fā)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對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變質、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危險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裝化學危險物品的空容器和運輸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須進行檢查,徹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燒爆炸和中毒,對遺留地上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及時清除處理。
(7)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應健全安全保衛(wèi)機構,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滅火設施及通訊、報警裝置,消防隊應經常進行訓練和業(yè)務學習。
第二章化學危險物品的運輸裝卸
1、搬運裝卸化學危險物品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搬運化學危險物品時要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磨擦、重壓和傾倒。
(2)化學危險物品與其它貨物以及性質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其他危險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和同車或者同船混合裝運,怕熱、怕潮的化學危險物品應采取隔熱或防潮措施。
(3)施工工地人力搬運化學危險物品不能超過人體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車運輸不得超過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車、碰撞而發(fā)生事故。
(4)裝卸搬運毒害腐蝕和放射性化學物品時,應備有相應防護用具和工作服。工作完畢,操作人員及使用工具必須清洗消毒。
(5)裝卸化學危險物品,要有專門人員負責組織和指導安全操作,裝卸地點設置警戒崗哨,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裝卸現場。
(6)裝卸化學危險物品應當盡量在白天進行,如果必須在夜間裝卸時,要有充分的安全照明設備。
2、運輸化學危險物品必須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禁止使用火車的蔽車和腳踏車載運爆炸物品。
3、裝運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前后應當保持一定的距離,通過市區(qū)時,應當遵守所在地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中途不得隨意停車。
4、裝運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不得使用明火修理運輸工具或用明火。在中途停留時,必須有人看守,并不準停留在機關、工廠、倉庫附近、人口稠密的地區(qū)和橋梁、涵洞、水利工程等重要建筑設施旁。
5、運輸化學危險物品應視情況需要,派專人押運或指定可靠人員負責運輸。不得客、貨混裝,禁止無關人員搭乘裝運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
6、載運化學危險物品的運輸工具,要有明顯標志。
第三章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和銷毀
1、使用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2、使用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和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使用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工作認真負責和具有安全知識的人員擔任,新參加的人員,必須事先經過訓練。
4、初次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應會同公安、技術部門共同把關,嚴格按照配方使用,并做好記錄。
5、化學危險物品因保管過期,變質失效,應報告上級批準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環(huán)境保護等部門同意后,在指定地點予以銷毀。
6、化學危險物品銷毀工作必須由一名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親自指揮,雨天和夜間盡量不進行銷毀工作。
第四章附則
1、各單位可根據本實施細則,制定本單位安全崗位責任制。
2、對違反本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有關人員,由有關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企業(yè)公司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公司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旅費報銷管理,搞好成本控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與《出差管理制度》及《員工請休假管理制度》一并使用,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費用報銷管理。
三、管理職責:財務部負責差旅費報銷的統一管理。
四、休假旅費報銷
休假旅費為休假員工從公司所在地至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城(或以上級別城市)的交通費用。
在合理安排工作的前提下,根據職位職級不同,休假旅費報銷規(guī)定:
1.部長(含副部長)以上人員
旅費實報實銷,可乘坐汽車、火車或飛機,報銷金額以飛機票經濟艙為上限。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核準后,可報銷商務艙機票。
2.車間主任、外聘工程師、行政/財務科長
一年兩次往返報銷旅費,乘坐汽車,實報實銷;乘坐火車或飛機,報銷金額以火車硬臥下鋪票價為上限,其余部分由個人承擔。
3.車間主任(不含)以下人員休假旅費不予報銷。
五、人才引進費用報銷
1.面試
為吸引更多人才參與公司建設,公司為從外地來公司面試的人員報銷旅費。但必須在其被錄用并報到后,由其本人填寫報銷單據,并經當時主持面試的主管會簽確認。
為提高面試成功率,節(jié)約成本,建議用人部門對外地應聘人員首先進行電話約談。由部長(含)以上級別主管根據電話約談的效果做出判斷,要求應聘人員至公司面試。對于沒有被錄用,或錄用后未報到人員,旅費不予報銷。
面試人員車資報銷標準同休假旅費報銷規(guī)定,即6級(含)以上人員報銷全部旅費,7級(含)至10級(含)人員以火車硬臥下鋪票價為上限予以報銷。面試車資報銷的級別核定及相應的報銷標準,以其錄用后核準的職級為準。
2.報到
報到車資報銷標準同休假旅費報銷規(guī)定。報到途中必須住宿者,準予報銷一晚住宿費,限額為100元/晚,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
對于公司從學校集中招聘的,公司承擔其第一次報到的旅費,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票價為上限。報到途中必須住宿者,準予報銷一晚住宿費,限額為50元/晚,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
所有報到人員車資在其報到滿3個月后予以報銷。
3.特殊情況
在招聘時談定的特殊的休假和車費報銷條件的,各部門在人員報到時將錄用條件以特批申請單(見附表1)報總經理或董事長簽核,并將審批同意后的特批單以復印件報綜合管理部和財務部備查。
六、附則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實施并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七、附件《旅費報銷特批申請表》
旅費報銷特批申請表
第12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6
第十五章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計劃編制依據和范圍
第393條 企業(yè)應根據國家和行業(yè)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及標準和企業(yè)的實際裝置運行情況制訂自己的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第394條 安全技術措施應以防止火災,爆炸,工傷和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業(yè)病,職業(yè)中毒為目的的一切措施.
第二節(jié) 計劃編制及審批
第395條 由車間或職能部門提出車間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指定專人編制計劃,方案報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匯總.
第396條 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編制企業(yè)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總工程師或主管經理(院,廠長)審核.
第397條 主管安全生產的經理(院長,廠長)或(總工程師),應召開工會,有關部門及車間負責人會議,研究確定以下項目:
(一)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二)項目的資金.
(三)設計單位及負責人.
(四)施工單位及負責人.
(五)竣工或投產使用日期.
第398條 經審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生產計劃部門在下達年度計劃時一并下達.
第399條 企業(yè)每年應按時編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第400條 需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或需請上級支持協調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企業(yè)應辦理報批手續(xù),如削減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也必須辦理報批手續(xù).
第三節(jié) 資金來源及物資供應
第401條 企業(yè)應在當年留用的設備更新改造資金中提取20%以上的費用,用于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敷需要的可從稅后留利或利潤留成等自有資金中補充,亦可向銀行申請貸款解決.綜合利用的產品,可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減免稅.
第402條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產設備進行改裝或重大修復而不增加固定資產的費用,由大修理費開支.攤入生產成本.
第403條 凡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維修費開支,攤入生產成本.
第404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統一由企業(yè)供應部門按計劃供應.
第四節(jié) 檢查和報告
第405條 安全技術部門必須定期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向企業(yè)主管領導匯報并由企業(yè)主管領導做出總結.
第406條 企業(yè)主管領導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協調解決,保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按期完成.
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應定期向專業(yè)公司和集團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部門匯報.
第五節(jié) 竣工驗收
第407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峻工投用前,應辦理檢查確認手續(xù)后,方可試運行.經試運行三個月,正常后,在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領導下,由計劃,技術,設備,安全,防火,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保,工會等部門會同所在車間或部門,按設計要求組織驗收,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應報告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由集團公司投資實施的重大安技項目,在驗收時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參加驗收.
第408條 設計單位在使用單位的配合下應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運行情況寫出技術總結報告,對其安全技術及其經濟技術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做出評價.
第409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應納入正常管理.
第十六章 科研與設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科 研
第410條 確定科研課題應符合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和防范社會災害性事故的要求.
第411條 制訂試驗方案,除提出試驗所用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和副產物的有關毒性,理化性質及安全防范措施外,還必須確定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三廢(即廢氣,廢水,廢渣,下同)處理措施.
第412條 必須履行科研項目小型到中型,中型到擴大試驗的程序,每一程序必須有保證安全的內容和措施.
第413條 小型試驗可通過探索性試驗,選擇安全合理的工藝方法,確定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以達到安全可靠性.
第414條 中型試驗的總結報告中,必須包括有關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等內容,以及工藝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415條 擴大試驗要編制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并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中型和擴大試驗,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有判斷處理試驗過程中異常情況的能力,經考試合格后方準操作.
第416條 擴大試驗裝置(包括安全防護,工業(yè)衛(wèi)生和三廢處理設備)安裝完畢后,須經安全,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部門和工會檢查合格后方可投料試車.
第417條 在擴大試驗中,應將各種安全,衛(wèi)生和三廢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總工程師,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第418條 擴大試驗成果,應經技術,安全等有關部門進行正式技術鑒定后,方可推廣應用于生產.
第419條 小型試驗和擴大試驗所用的各種危險物品,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20條 擴大試驗裝置的安裝與檢修,按本制度《施工與檢修》和《電氣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21條 科技成果的應用,轉讓,推廣必須提出防塵,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廢
第13篇 公司企業(yè)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yè)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yè)文化建設,特制定__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fā)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jié)輕重,扣發(fā)或停發(fā)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guī)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y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fā)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fā)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xù)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fā)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fā)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y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fā)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fā)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fā)當月津貼(節(jié)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xù)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guī)定扣發(fā)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jié)日加班需于節(jié)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fā)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fā)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fā)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guī)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fā)給津貼的50%。
4、業(yè)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評就地免職,下崗待崗;普通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第14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規(guī)定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中國11發(fā)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yè)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guī)范11系統各所屬企業(yè)(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yè))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yè)沿著健康和良性循環(huán)的軌道發(fā)展,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guī)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于當月10日出匯總合并報表。
第二十五條 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說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于本企業(yè)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說明。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yè)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yè)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guī)定,各企業(yè)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 本規(guī)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15篇 企業(yè)公司收發(fā)文管理制度
企業(yè)集團收發(fā)文管理制度
一、收文
1、登記:所有外來文件由行政部統一在文件上編寫總流水號,按流水號、接收日期、文件標題、發(fā)文單位、附件、傳閱去向等項目登記在《收發(fā)文件清單》上。
2、傳閱:由行政部填寫《文件閱辦單》將登記后的文件按輕重緩急、保密程度在文件處理卡片上簽署傳閱對象分送有關負責人傳閱,及時分發(fā)、及時收回歸檔。
二、發(fā)文
1、公司文件的擬定簽發(fā),對內外具有指令性和權威性。
2、擬稿:公司文件一般由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自行起草,要對文件內容負責。文件內容涉及跨部門事務,須經部門間協調后方可發(fā)文。如事關公司的重大內外決策業(yè)務往來的文件,由董事長指定專人負責起草。
3、核稿:公文起草后,由擬稿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如公文內容涉及其他部門事務,須由有關部門共同審核簽字;會簽由主管副總會簽。事關公司重大內外決策、業(yè)務往來文件,由董事長簽發(fā)。
4、簽發(fā):凡以公司名義行文的,須經行政部經理、董事長簽發(fā)后,方可交付打印,屬于部門職權范圍內需以部門名義獨立行文的,部門經理簽發(fā)即可。
5、打印:在擬稿、核稿、簽發(fā)手續(xù)齊備后,交行政部審核登記,標明文號,密級和分發(fā)范圍。董事長直接簽發(fā)的特殊公文,但要補辦登記手續(xù),按審核份數打印。
6、蓋章:文件打印校對完畢后,按公司的《印鑒管理制度》加蓋公章。
7、存檔:公司所有文件均須存檔一份,發(fā)文部門也須自留一份備查。
8、傳遞:保密文件的傳遞,按密級和分類范圍由行政部分發(fā)。一般公文的傳遞由各部門自行送達。
三、傳真
1、由前臺統一收、發(fā)傳真,并記錄到《傳真接收、發(fā)送記錄表》上。
2、發(fā)送傳真要統一用公司傳真紙。
第16篇 企業(yè)公司設備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設備管理制度
一、設備使用、維護規(guī)程的制訂、修改與執(zhí)行
設備使用、維護規(guī)程是根據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設備的法規(guī)。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設備使用規(guī)程和維護程。
□規(guī)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規(guī)定睥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并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復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重要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于規(guī)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設備,必須做到臺臺都有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guī)程。
3.對新投產的設備,廠(礦)要負責在設備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guī)程,并下發(fā)執(zhí)行。
4.當生產準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設備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guī)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guī)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zhí)行規(guī)程中,發(fā)現規(guī)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guī)程管理專業(yè)人員應立即到期現場核實情況,對規(guī)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后的規(guī)程,都要按專業(yè)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guī)程,第三年要通過群眾與專業(yè)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fā),并同時通知原有規(guī)程作廢。
8.當設備發(fā)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guī)程,由廠(礦)批準執(zhí)行。缺陷消除后臨時規(guī)程作廢。
□設備使用、維護規(guī)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設備使用規(guī)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設備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參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2.設備交接使用的規(guī)定,兩班或三班連續(xù)動轉的設備,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運行參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設備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guī)定;
5.設備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操作。
第17篇 企業(yè)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企業(yè)(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企業(yè)內部管理,強化住宿員工的行為規(guī)范,為員工提供一個文明整潔、安靜的生活和休息的環(huán)境,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宿舍長職責和權限
1.職責:宿舍長應以身作則,隨時檢查住宿人員是否自覺遵守宿舍的管理規(guī)定,衛(wèi)生是否達標。
2.權限:宿舍長是公司統一指定的管理人員,代表公司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住宿人員值日表,具有檢查、考核的職權。
二、日常值日制度
1.值日人員負責打掃本宿舍衛(wèi)生。
2.值日人員不打掃衛(wèi)生和衛(wèi)生不合格給予相應的罰款。
3.值日人員每天負責把門窗關好,注意防火、防盜。
4.值日人員每天負責檢查水、電、暖的使用情況。
如有違反以上規(guī)定罰款10-20元。
三、宿舍管理規(guī)定
1.凡住宿人員有責任保持宿舍衛(wèi)生干凈和整潔。
2.凡住宿人員不準在宿舍內會客,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允許私自留他人住宿,絕對不允許男、女生互相串寢,一經發(fā)現將嚴厲處罰。
3.為了掌握住宿人員外出去向和保證員工的自身安全,員工離開寢室前要向寢室長請假,晚22:00以前必須歸寢,絕對不允許夜不歸宿,如有特殊情況經宿舍長同意方可。為了確保住宿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入睡前必須關好大門。
4.凡住宿人員未經有關領導許可,不準私自調寢。
5.凡住宿人員不允許把宿舍鑰匙隨便轉借他人或私自配制。
6.凡住宿人員有責任保護房屋內的一切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7.凡公司員工要養(yǎng)成良好的節(jié)約能源的好習慣,隨手關閉電源、水龍頭。
8.凡住宿人員不準設明火,不允許使用電爐、電磁爐、電夾板、煤氣等設施,凡在宿舍內違反公司規(guī)定發(fā)生任何人身安全責任事故,后果自負。
9.凡住宿人員不允許在宿舍內有聚眾賭博及其他違_公德的活動。
10.凡住宿人員不允許在宿舍內及樓道里大聲喧嘩、喝酒、打架斗毆,影響周圍居民生活。
11.凡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早按時起床,晚10:00必須關燈休息)晚10:00以后絕對不允許外出。
12.要潔身自好,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便動用他人物品。一經發(fā)現偷竊行為立即開除。
13.住宿員工辭職、辭退或被開除,必須由寢室長當面清點公司物品無誤后,辦理相關手續(xù)立即離開寢室,從此以后不準再進入員工寢室。
14.員工住宿所需日常用品由員工自行解決,公司只提供衛(wèi)生清掃工具,第二次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行李由公司提供,如離崗按折舊比例扣除。
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100元
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更好的休息環(huán)境,宿舍長有權對住宿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每天應做出夜檢查記錄,希望每位住宿人員能夠自覺遵守宿舍的管理規(guī)定,配合寢室長共同完成此項工作。
第18篇 企業(yè)公司進出門管理制度
公司進出門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各類物品及人員出入廠區(qū)的行為,明確出入手續(xù)辦理流程,保障公司財產安全,維護公司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出門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投產前所有進出公司人員及物品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科負責公司所有進出人員、車輛及物品的統一管理。
四、進出門類別
公司進出門管理主要包括車輛進出門、非本公司人員進出門、大宗貨物/物品進出門管理幾大類。
五、管理措施:
(一)車輛出入
車輛出入一律實行憑證出入。其中,本公司車輛憑車輛通行證出入廠區(qū),外單位車輛憑臨時通行證出入。通行證登記及發(fā)放信息由綜合管理部定期更新后提供給保衛(wèi)科。
1.本公司車輛
本公司車輛包括本公司、集團、集團其他子公司員工所有或長期在公司使用的車輛。車輛通行證由車輛使用者本人到綜合管理部申請,申報車輛牌照、車型等信息。綜合管理部根據申報信息進行登記,并編流水號。
車輛通行證制作完成,綜合管理部將發(fā)證至本人。申請人必須將車輛通行證放置在明顯位置,以便值班保安識別。
已領取通行證人員更換車輛,需依照流程重新申請,并將原通行證退回。如該人員離職,綜合管理部需將通行證收回。離職人員如無法交回,將處以罰款100元,該罰款在離職工資結算時扣除。
2.外單位車輛:外單位車輛包括短期在公司出入及長期出入車輛。
1)短期出入車輛
短期出入為當日出入或在公司有短期任務,一般最長停留時間為一周。短期出入車輛原則上不予辦理通行證,由車輛使用者本人至門衛(wèi)處憑有效證件換取臨時通行證。門衛(wèi)處發(fā)放的臨時通行證有效使用期限為一個工作日,該證必須在當日24點前交回。
2)長期出入車輛
長期出入車輛為在公司進行工作協調、有施工任務、合作關系等需要長期駐廠的車輛,一般停留時間在一周以上。在開展工作前,車輛所屬單位將車輛信息報至對應的業(yè)務聯絡部門,由該部門將信息報至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據此登記并制作臨時通行證。申報信息包括:車輛牌號、車型及所屬單位。
每輛外來車輛領取臨時通行證需將行駛證或駕駛證作抵押,并繳納50元押金。任務完成后,聯絡部門敦促通行證使用者及時交回,否則,抵押物品和押金不予退還,并對聯絡部門做出一定處罰。
(二)物品出入
本制度中需管制出入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別:訪客攜帶的各類私人物品、外方施工單位攜帶進入物品、可能與公司資產混淆的相關單位物品,公司廢棄料、廢舊設施設備等公司其他資產。
1.訪客攜帶的大宗/大件物品
訪客攜帶出入的大宗、大件物品,包括廠商的樣品、貨物等,雖不屬于公司資產,但有可能與之混淆的物品,門衛(wèi)都必須嚴格查驗、登記。出入手續(xù)不全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大宗、大件物品入廠時,如無法確定該物品將永久性的留在公司,對應的業(yè)務聯絡部門有責任告知對方在門衛(wèi)處辦理物品入廠手續(xù),詳細登記入廠物品的品名、規(guī)格型號及數量。待物品出廠時,將入門單交門衛(wèi)查驗。如出、入物品查驗完全一致,予以放行;如出入查驗不一致,在出廠者及業(yè)務聯絡部門給予合理解釋前不予放行。如無法給予合理解釋,凡與入廠物品登記不一致的部分予以扣留。
2.外方施工單位進出物品
外方施工單位進來的工程設備等物品,要在商務合同中附清單注明,進出公司時,必須在公司保衛(wèi)科值班崗亭進行登記后進入公司及施工現場。
進門登記的信息包括:施工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車輛型號、車牌號、駕駛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裝載物品名稱、數量、物品狀態(tài)、是否需要攜帶出門等信息。
出門時,憑經批準的《物品出門單》出門?!段锲烦鲩T單》的信息包括施工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車輛型號、車牌號、駕駛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裝載物品名稱、數量、物品狀態(tài)等,保衛(wèi)科在與進門時登記信息核對無誤后予以放行。
如核對有誤,保衛(wèi)科應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報告,由綜合管理部與施工單位的對口部門進行溝通,并上報對口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必要時,上報總經理。
《物品出門單》一式三份,一份交保衛(wèi)科核查,一份由公司主管/對口部門存檔,一份交出門方備查。出門方備查聯在查驗完畢后由保衛(wèi)科收回。
3.公司員工攜帶物品出門:日常生活用品、個人物品不需要批準。公司物品、他人物品必須填寫《出門申請單》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批后方可出門。
4.廢舊物資出門
公司廢舊物資在投產前主要包括生活廢料、廢舊設備/工具、工程廢料等。公司所有廢舊物資將由指定機構或個人負責處理,機構及個人資料由廢舊物資歸口處理部門報保安隊存檔備查。其中:生活廢料由綜合管理部總務科負責處理,廢舊設備/工具、工程廢料由工程基建部負責處理。
1)生活廢棄料
生活廢棄料出廠,由綜合管理部總務科開具《物品出門單》。負責處理生活廢棄料的單位持單出廠,保安查驗后放行。
2)廢舊設備/工具
廢舊設備/工具出廠,由設備/工具使用部門先申請報廢,并經批準后確認報廢。經確認報廢的設備/工具均能作為廢舊設備/工具處理。廢舊設備/工具出廠,由工程基建部開具《物品出門單》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負責處理廢舊設備/工具的單位持單出廠,保安檢查無誤后放行。
5.設備/工具出門
因為維修、維護、更換、調試、測試等原因,公司設備、工具需要出廠,資產所有部門必須提前辦理出廠手續(xù),準備《物品出門單》給門衛(wèi)查驗。以上單據必須由資產所有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部門負責人不在時可以授權主任簽字,并以電話形式確認。如有必要,設備出廠維修必須會簽裝備部。
設備、工具等返回公司,資產所有部門必須在入廠時交門衛(wèi)查驗、銷賬,做到出入相抵。如出入記錄不一致,短缺部分計入部門成本。
保衛(wèi)科每月將《物品出門單》裝訂成冊交至財務部核對、備案。對逾期未歸的物品,資產所有部門需提供合理解釋。
6.工程基建物資
所有工程基建物資出廠,由出門單位開具《物品出門單》,經工程基建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廠,部門負責人不在時可以授權主任簽字,并以電話形式確認。工程物資出門須與進門時
登記資料進行核對。
7.人員進出:包括本公司人員和非本公司人員進出管理。
本公司人員憑《工作證》(考勤卡)出入。
一般業(yè)務往來的非本公司人員進行公司,一律先憑有效證件在保安崗亭處進行登記后放行。出門時將有受訪人員簽字的《來訪接待單》交保。
參觀考察、指導工作的各級領導進門時,由對口部門向綜合管理部申報,明確單位及人數后通知保衛(wèi)科放行。
8.其他說明
《出門申請單》、《物品出門單》必須明確簽字人,原則上為各部部長,部長不在時,可以授權主任簽字,所有簽字人員必須有簽字字樣交門衛(wèi)處備查。
六、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解釋,保衛(wèi)科負責實施。
七、附件
出門申請單
說明:1.《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由主管部門存檔,一聯交出門人備查,一聯交保衛(wèi)科留存。
2.《物品出門單》在出門時交值班保安核查無誤后簽字放行。
第19篇 企業(yè)公司生產定置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生產定置管理制度
為更進一步用科學的現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來加強我公司企業(yè)管理的基礎工作,現場實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現場管理要求
1、整理要求:
a)不用的東西及廢品必須從現場清除,防止混雜不清;
b)對不常用的工模夾具及其它工位器具,要分類存放;
c)偶爾使用的東西,集中存放;
d)經常使用的,要存放有序,放置在作業(yè)區(qū)內。
2、整頓的要求:
a)需要的東西,定置擺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
b)對現場實行掛牌和目視管理,做到心中有數,物品隨用隨還、取用方便;
c)各類工模夾具,分型號規(guī)格、統一存放,一目了然。
3、清掃的要求:
a)工作場地經常清掃,滴油、滴水隨時擦洗;有油污的車間每周洗刷一次,時刻保持現場清潔;
b)在對設備清掃時,要同時檢查設備是否有異?,F象,時刻保持設備的潤滑;
4、清潔的要求:
a)操作者要保持工作環(huán)境每時每刻都清潔、美化;
b)要對現場進行隨時清掃,要做到無鐵屑、無滴漏、無積灰、無油污。
5、素養(yǎng)要求:
培養(yǎng)操作者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提高員工自我管理水平的意識。
二、工藝要求
1、要求生產車間必須現場掛工藝卡片和作業(yè)指導書。
2、工藝的制定必須滿足生產的需要和產品檢驗要求。如特殊原因不能滿足產品和檢驗要求,一定要通過評審后,簽字才能生效。
3、操作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藝操作規(guī)程。
4、發(fā)現不合理的工藝要求要及時反饋,以便及時更改或更換,使之達到合理的工藝。
共2頁第1頁
5、加工零件不落地,工件轉序用工位器具,確保工件無磕碰劃傷。
三、現場檢驗要求
1、以車間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對工序工件實行三檢:即操作者自檢、操作者同專職檢驗人員檢查、操作者之間互檢。
2、檢查過程中,要自檢、自分、自打標記,不讓廢品轉入下工序。
四、建立三板制
1、建立現場定置管理圖板:車間需要的設備及工位器具均應反映在定置圖上。凡定置圖沒有的,應視為車間不用的,應清除出車間。
2、建立生產計劃進度展示板,板中應反映出當月計劃,計劃完成情況等。
3、建立綜合管理板,板中應反映出技術質量、設備情況。
五、檢查考核標準
1、加工件不落地,配件、半成品、產成品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
2、不合格品與合格品嚴格區(qū)分,標志明顯。
3、不野蠻移動工件,工件無磕碰劃傷。
4、邊角余料不亂堆、亂放,必須放在工位器具架上或鐵箱內。一個批次生產任務完工后必須立即清理出現場。
5、工具、量具必須按定置管理要求擺放,不得亂放。
6、工位器具架、車,按定置管理要求擺放,不得亂停、亂放。
7、工作完后必須清擦設備,保證設備干凈無積灰、黃袍。
8、不許在通道上作業(yè),通道上無工件、車輛、雜物等。
9、工作完后必須對周邊的衛(wèi)生進行清理和清掃,保持地面清潔。
10、車間內無亂堆、亂放,無衛(wèi)生死角。
11、工具箱、窗臺、設備上潔凈無物。
12、門窗無破損,玻璃清凈。
13、水池潔凈,無長流水,下水暢通。
14、對加工過程中形成的鐵屑需及時清理,班后必須及時清理干凈。
15、保持工作服潔凈,無油污。
16、在工作現場不許晾曬任何衣物、鞋、襪等。
17、一切與現場無關的東西,必須清理出現場,不許在現場存放。
第20篇 公司企業(yè)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信息化建設,規(guī)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軟件、耗材、系統、數據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絡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guī)范設備和耗材采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信息化系統健全完善和數據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
公司信息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職能管理系統信息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信息化管理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
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信息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審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審核《信息化設備的配置計劃》,監(jiān)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
辦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信息化設備的采購、調配與回收,組織信息化設備的安裝、調試及技術支持,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信息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組織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
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權限內信息化設備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件系統維護及信息收集、匯總、整理、申報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
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 軟硬件管理
第九條
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設備,應先根據項目情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guī)定編寫《信息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件情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設備設施配置標準。提交到辦公室審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采購計劃審批程序。
第十條
需求計劃經批準后,公司權限內采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購規(guī)定,硬件設施采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件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信息化設備設施的型號、性能數據、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數據及軟件信息,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信息化設備設施(含軟件)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
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設備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
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于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
第十四條
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換設備,應向辦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后,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后,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
公司計算機設備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
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設備的注冊信息和分布信息,確保每一設備的信息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
信息設備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設備的回收、處置。
第十九條
公司信息設備耗材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發(fā)放。辦公室應根據公司耗材儲備情況和各個部室的需求情況,在每個季度初擬定《耗材采購季度計劃》,按公司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組織采購和發(fā)放工作。耗材供應應及時、充足,保證經營管理需要。
辦公室應根據各部門消耗情況,核定耗材定額,并根據實際需求及時調整。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員應按部門、品類設置耗材使用臺賬,詳細登記各部門耗材使用情況,并根據定額定期考核。
第四章 0a系統管理
第二十條
辦公室是公司oa系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oa系統資源分配,系統日常維護和管理。公司oa系統管理執(zhí)行《中煤龍化公司辦公自動化管理辦法》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對計算機設備、服務器要定期對其操作系統和文件進行檢查,經常查殺病毒,保障設備正常運行。負責服務器運行日志記錄工作。
第五章 網絡管理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公司內部局域網的網絡通暢,網絡共享和網絡安全。
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負責搭建公司的遠程訪問平臺,確保平臺7_24的不間斷的網絡服務。對網絡數據流進行安全過濾,應用防火墻和安全策略進行入侵監(jiān)測和病毒監(jiān)測。
第六章 數據及申報管理
第二十四條
信息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公司數據進行異地備份,并保證備份數據安全,確保數據丟失后,可以通過備份還原數據。養(yǎng)成時時備份數據的習慣。
第二十五條
辦公室應協助各部門設計備份策略,綜合使用日志備份、差異備份和完全備份來維護數據庫的數據安全,以便數據損壞后可以成功的恢復數據。
第二十六條
公司各信息系統使用部門負責權限內數據信息的收集、審核、匯總、整理、審批和按時申報工作。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
信息系統管理人員應加強密碼管理,并定期更換。系統登錄密碼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條
操作人員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應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進入系統。
第二十九條
涉密文件以紙質方式發(fā)送,不得以電子公文形式在網上傳遞。對網上處理信息應執(zhí)行“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制度,堅決杜絕發(fā)生泄密、盜取信息等現象。
第三十條
公司全體工作人員對信息化設備有管理和維護的責任。來訪人員或非本部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公司設備,時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盜。下班之后操作人員應按照正確程序關閉辦公自動化設備及電源,要及時關閉門窗,防止失竊。
第三十一條
信息化設備的具體使用者為該設備的第一責任人。對于每臺計算機中保存的文件、資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責任人負保密責任。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調閱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條
操作人員應有強烈的病毒防范意識,使用u盤、光盤及網絡信息準用存儲設備時,首先須對其進行殺毒操作,確認其未帶病毒后才可在系統上使用。定期進行殺毒處理,發(fā)現計算機遭受計算機病毒感染時應立即隔離,盡快殺毒。工作數據要經常做備份,檢查、殺毒后備用。
第三十三條
任何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統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信息系統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統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對數據的惡意操作,如篡改、刪除、轉移等。
(六)未經授權查閱其他人的電子郵件,冒用他人名義發(fā)送電子郵件。
違反本規(guī)定,公司將視情節(jié)和公司獎懲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