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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規(guī)定
1目的和范圍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制度及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重要文件精神,保障政令暢通及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得到有效執(zhí)行,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和總結,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2職責
2.1 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在抓好項目建設、生產經營、檢維修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管理工作。
2.2 公司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管理考核工作。
2.3 安環(huán)部負責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及管理考核工作,各基層單位安全生產會議的執(zhí)行情況,由安環(huán)部負責監(jiān)督考核。
2.4 各單位負責人負責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及管理考核工作。
2.5 班組長負責召開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會議及管理考核工作。
3管理流程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流程圖如下:
4管理程序
4.1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
4.1.1 參加人員:全體安委會成員。
4.1.2 會議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
4.2 公司安全生產例會每周召開一次。
4.2.1 參加人員:各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2.2 會議時間:每周二下午。
4.3 各基層單位安全生產例會每周召開一次。
4.3.1 參加人員:全體職能人員
4.3.2 會議時間:自定。
4.4 班組安全生產會議每日(班)一次。
4.4.1 參加人員:全體班組成員
4.4.2 會議時間:班前班后會。
4.5 安全生產會議實行會前簽到考核制度,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不能到會的,要提前說明情況,遇重要會議必須請單位領導另派人員參加。否則,將按管理規(guī)定進行考核。
4.6 安全生產會議應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記錄應及時、真實、完整。涉及公司重大安全生產事項的專題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
4.7 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前應了解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并將相關信息反饋到會議上。
4.8 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4.8.1 傳達貫徹有關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8.2 及時傳達公司生產調度會議內容和工作安排。
4.8.3 總結講評前一階段安全工作,具體布置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4.8.4 表揚安全生產的先進事跡,通報違章違紀典型事例。
4.8.5 利用國內外典型事故案例開展安全教育。
4.8.6 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4.8.7 交流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9 安全生產會議的考核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細則》規(guī)定執(zhí)行。
5相關記錄
5.1 安全生產例會簽到薄
5.2 安全生產例會臺賬
5.3 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紀要
5.4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臺賬
第2篇 某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規(guī)定
1目的和范圍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制度及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重要文件精神,保障政令暢通及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得到有效執(zhí)行,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和總結,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2職責
2.1 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在抓好項目建設、生產經營、檢維修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管理工作。
2.2 公司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管理考核工作。
2.3 安環(huán)部負責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及管理考核工作,各基層單位安全生產會議的執(zhí)行情況,由安環(huán)部負責監(jiān)督考核。
2.4 各單位負責人負責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及管理考核工作。
2.5 班組長負責召開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會議及管理考核工作。
3管理流程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流程圖如下:
4管理程序
4.1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
4.1.1 參加人員:全體安委會成員。
4.1.2 會議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
4.2 公司安全生產例會每周召開一次。
4.2.1 參加人員:各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2.2 會議時間:每周二下午。
4.3 各基層單位安全生產例會每周召開一次。
4.3.1 參加人員:全體職能人員
4.3.2 會議時間:自定。
4.4 班組安全生產會議每日(班)一次。
4.4.1 參加人員:全體班組成員
4.4.2 會議時間:班前班后會。
4.5 安全生產會議實行會前簽到考核制度,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不能到會的,要提前說明情況,遇重要會議必須請單位領導另派人員參加。否則,將按管理規(guī)定進行考核。
4.6 安全生產會議應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記錄應及時、真實、完整。涉及公司重大安全生產事項的專題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
4.7 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前應了解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并將相關信息反饋到會議上。
4.8 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4.8.1 傳達貫徹有關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8.2 及時傳達公司生產調度會議內容和工作安排。
4.8.3 總結講評前一階段安全工作,具體布置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4.8.4 表揚安全生產的先進事跡,通報違章違紀典型事例。
4.8.5 利用國內外典型事故案例開展安全教育。
4.8.6 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4.8.7 交流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9 安全生產會議的考核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細則》規(guī)定執(zhí)行。
5相關記錄
5.1 安全生產例會簽到薄
5.2 安全生產例會臺賬
5.3 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紀要
5.4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臺賬
第3篇 電網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規(guī)定
1 總則
1.1 規(guī)范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力,為安全生產信息溝通,協(xié)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供良好平臺。
1.2 本標準規(guī)定了廣東電網公司各類安全生產會議準備、內容、紀要及相應行動管理要求,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部、直屬供電企業(yè)、縣級子公司的安全生產會議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南方電網安監(jiān)[2003]29號) 7.3、7.4
3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生產會議:組織討論、協(xié)調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和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的會議,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全生產分析會、月度安全生產例會、月度生產運行電視電話例會、生產運行周會、安全網例會、安全生產專題會等。
3.2 生產運行部門
3.2.1地區(qū)供電局包括輸電部、變電部(特大型為變電一、二部)、調度通信中心、計量部、通信設備運維部、試驗研究所。
3.2.2縣(區(qū))供電局配電部、供電所。
3.2.3縣級供電子公司包括:輸變電部(大型縣級供電子公司為輸電部、變電部)、調度中心、供電所。
4 職責
4.1 公司本部
4.1.1公司總經理(或其委托領導)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擴大)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安全生產分析會議。
4.1.2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擴大)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全生產分析會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1.3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人對公司月度安全生產例會、月度生產運行電視電話例會、生產運行周會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1.4公司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對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的協(xié)助實施工作負責。
4.2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
4.2.1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
4.2.2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職對本單位(縣、(區(qū))局)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及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
4.2.3直屬單位、縣級供電子公司辦公室及縣(區(qū))供電局綜合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2.4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人(設置4部的縣(區(qū))供電局為綜合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安全專題會議、安全網會議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2.5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人(縣(區(qū))供電局為配電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及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的具體實施的組織工作負責。
4.2.6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的協(xié)助實施工作負責。
4.2.7生產運行部門負責人對各自部門(單位)的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安全生產專題會會議組織和負責。
4.2.8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各分部、班、站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和安全生產專題會會議的協(xié)助實施工作負責。
5 管理內容與方法
5.1 會議準備與要求
5.1.1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應事先做好會議籌備工作,明確參加人員、會議內容、議程、時間與地點,發(fā)出會議通知,準備相關材料。
5.1.2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應提前將會議需要討論的事項以及對應的材料發(fā)至各參會人員,各參會人員應事先準備好意見和建議;各部門(單位)如有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研究或表決的事項,應事先與事項相關的部門(單位)或公司(局)領導進行溝通,以提高會議的效率。
5.2會議實施
5.2.1公司本部、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子公司、生產運行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實施明細詳見附件1《安全生產會議明細表》。
5.2.2除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外其余安全生產會議應按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在必要時召開。
5.2.3安全生產會議由相應的部門組織實施。
5.2.4安全生產會議的主持由相應的領導或指定人員主持。
5.2.5各級有關部門(單位)應配合會議組織方做好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各級參會部門(單位)應按要求落實本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會議。
5.2.6安全生產會議的相關內容參見附件1《安全生產會議明細表》中各會議的內容。
5.2.7安全生產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或記錄,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或委托的部門(單位)編寫,會議主持人簽發(fā),并由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或委托的部門(單位)整理發(fā)布。
5.3會議要求的傳達與落實
5.3.1會議生成的會議紀要或記錄應體現(xiàn)上次會議布置工作完成情況,并明確本次會議安排的具體工作任務清單,清單應包括工作任務、工作要求、責任部門(單位)/人、完成時間。各級形成的會議紀要需經主持會議的領導簽發(fā)后下發(fā)至有關部門(單位)。
5.3.2各部門(單位)應落實會議紀要的工作任務,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應對會議安排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并對責任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下次會議上進行通報,責任部門(單位)應對未完成的工作任務說明原因。
5.4會議回顧
5.4.1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應對會議準備、頻度、效果、地點、時間安排和參會對象進行回顧,以提高會議和日常工作的效力與效率。
5.5記錄保存
5.5.1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至少保存三年,安全生產委會會議紀要及安全工作報告同時應保存于檔案室。
6 附則
6.1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6.2本標準從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4篇 廣東電網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規(guī)定
1? 總則
1.1? 規(guī)范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力,為安全生產信息溝通,協(xié)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供良好平臺。
1.2? 本標準規(guī)定了廣東電網公司各類安全生產會議準備、內容、紀要及相應行動管理要求,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部、直屬供電企業(yè)、縣級子公司的安全生產會議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南方電網安監(jiān)[2003]29號) 7.3、7.4
3?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生產會議:組織討論、協(xié)調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和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的會議,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全生產分析會、月度安全生產例會、月度生產運行電視電話例會、生產運行周會、安全網例會、安全生產專題會等。
3.2? 生產運行部門
3.2.1?地區(qū)供電局包括輸電部、變電部(特大型為變電一、二部)、調度通信中心、計量部、通信設備運維部、試驗研究所。
3.2.2?縣(區(qū))供電局配電部、供電所。
3.2.3?縣級供電子公司包括:輸變電部(大型縣級供電子公司為輸電部、變電部)、調度中心、供電所。
4? 職責
4.1? 公司本部
4.1.1?公司總經理(或其委托領導)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擴大)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安全生產分析會議。
4.1.2?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擴大)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全生產分析會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1.3?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人對公司月度安全生產例會、月度生產運行電視電話例會、生產運行周會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1.4?公司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對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的協(xié)助實施工作負責。
4.2?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
4.2.1?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
4.2.2?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職對本單位(縣、(區(qū))局)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及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
4.2.3?直屬單位、縣級供電子公司辦公室及縣(區(qū))供電局綜合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2.4?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人(設置4部的縣(區(qū))供電局為綜合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安全專題會議、安全網會議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2.5?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人(縣(區(qū))供電局為配電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及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的具體實施的組織工作負責。
4.2.6?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qū)局)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的協(xié)助實施工作負責。
4.2.7?生產運行部門負責人對各自部門(單位)的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安全生產專題會會議組織和負責。
4.2.8?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各分部、班、站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和安全生產專題會會議的協(xié)助實施工作負責。
5? 管理內容與方法
5.1? 會議準備與要求
5.1.1?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應事先做好會議籌備工作,明確參加人員、會議內容、議程、時間與地點,發(fā)出會議通知,準備相關材料。
5.1.2?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應提前將會議需要討論的事項以及對應的材料發(fā)至各參會人員,各參會人員應事先準備好意見和建議;各部門(單位)如有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研究或表決的事項,應事先與事項相關的部門(單位)或公司(局)領導進行溝通,以提高會議的效率。
5.2?會議實施
5.2.1?公司本部、直屬單位、縣(區(qū))供電局、縣級子公司、生產運行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實施明細詳見附件1《安全生產會議明細表》。
5.2.2?除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外其余安全生產會議應按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在必要時召開。
5.2.3?安全生產會議由相應的部門組織實施。
5.2.4?安全生產會議的主持由相應的領導或指定人員主持。
5.2.5?各級有關部門(單位)應配合會議組織方做好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各級參會部門(單位)應按要求落實本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會議。
5.2.6?安全生產會議的相關內容參見附件1《安全生產會議明細表》中各會議的內容。
5.2.7?安全生產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或記錄,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或委托的部門(單位)編寫,會議主持人簽發(fā),并由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或委托的部門(單位)整理發(fā)布。
5.3?會議要求的傳達與落實
5.3.1?會議生成的會議紀要或記錄應體現(xiàn)上次會議布置工作完成情況,并明確本次會議安排的具體工作任務清單,清單應包括工作任務、工作要求、責任部門(單位)/人、完成時間。各級形成的會議紀要需經主持會議的領導簽發(fā)后下發(fā)至有關部門(單位)。
5.3.2?各部門(單位)應落實會議紀要的工作任務,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應對會議安排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并對責任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下次會議上進行通報,責任部門(單位)應對未完成的工作任務說明原因。
5.4?會議回顧
5.4.1?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應對會議準備、頻度、效果、地點、時間安排和參會對象進行回顧,以提高會議和日常工作的效力與效率。
5.5?記錄保存
5.5.1?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至少保存三年,安全生產委會會議紀要及安全工作報告同時應保存于檔案室。
6? 附則
6.1?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6.2?本標準從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5篇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會議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專題工作會議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會議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配合,共同做好會議籌備和會務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第四條 安委會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其委托人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各單位應每年召開2次及以上,項目部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特殊情況隨時召開。
第五條 安委會會議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二)協(xié)調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三)討論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研究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委會主任提議研究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第六條 安委會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第三章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第七條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年召開1次。股份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年底或年初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第八條 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人員:領導班子成員、職能部門負責人,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部門負責人。
第九條 會議主要內容:
(一)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精神。
(二)總結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安排下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通報安全生產檢查考核情況。
(四)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五)交流經驗。
(六)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條 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各級安委會可以決定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題工作會議,專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有關的重大事項,研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法,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