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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電力檢修安全生產禁令
一、通用禁令
1、嚴禁在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隱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組織生產。
2、嚴禁使用不具備國家規(guī)定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
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5、嚴禁違反程序擅自壓縮工期、改變技術方案和工藝流程。
6、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無安全保障的特種設備。
7、嚴禁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8、嚴禁未經安全培訓教育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yè)。
9、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二、作業(yè)類禁令
1、嚴禁酒后作業(yè)、野蠻作業(yè)、冒險作業(yè)。
2、嚴禁無票作業(yè)或擅自變更、擴大工作內容或工作范圍。
3、嚴禁未經審批進行提、落檢修閘門作業(yè)。
4、嚴禁工作內容或現(xiàn)場安全注意事項交待不清楚即開始作業(yè)。
5、嚴禁不核對現(xiàn)場安全措施即開始作業(yè)。
6、嚴禁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勞動保護用品進行檢修作業(yè)。
7、嚴禁擅自變更現(xiàn)場安全措施,或移動安全設施、標識。
8、嚴禁高處作業(yè)過程中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品。
9、嚴禁在層間未可靠隔離的情況下進行立體交叉作業(yè)。
10、嚴禁違反起重作業(yè)“十不吊”規(guī)定強行起吊。
11、嚴禁在沒有經過審批或安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進行動火作業(yè)。
12、嚴禁未履行有關手續(xù)即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13、嚴禁戴手套使用臺鉆。
14、嚴禁現(xiàn)場濾油無人看管或無防火、防漏的可靠措施。
15、嚴禁在未詳細檢查相關部位并派人守護的情況下進行盤車或操作導葉。
16、嚴禁未按規(guī)定驗電接地即進行停電作業(yè)。
17、嚴禁約時停、送電。
18、嚴禁無人監(jiān)護進行電氣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作業(yè)。
19、嚴禁非電工人員私拆亂接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三、裝置類禁令
1、嚴禁擅自拆除設備圍欄、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
2、嚴禁在拆除設備圍欄、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后不采取可靠防護并及時恢復。
3、嚴禁使用沒有正確安裝回火防止器的氣割設備。
4、嚴禁使用未按規(guī)定可靠接地的電氣設備。
5、嚴禁使用無觸電保安器的移動電源盤。
6、嚴禁使用絕緣破損或未經定期檢驗合格的電氣工器具。
7、嚴禁使用未經定期檢驗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起重工器具。
8、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腳手架、材料、設備。
9、嚴禁檢修后沒有經過驗收合格的設備投入試運行。
10、嚴禁違反規(guī)定采購、儲存、使用危險品或有害、有毒物品。
四、管理類禁令
1、嚴禁沒有技術方案或技術方案未經審批即進行施工。
2、嚴禁不具備資格的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fā)人。
3、嚴禁不認真審查外協(xié)單位資質及其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即允許其承擔工作。
4、嚴禁不對外協(xié)單位及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到位即允許其開始工作。
5、嚴禁外協(xié)單位及人員在生產現(xiàn)場進行存在危險性的作業(yè)時無人監(jiān)護。
6、嚴禁未經培訓、未通過安全考試的臨時工參與現(xiàn)場工作。
7、嚴禁聘用不符合用工要求的臨時工。
8、嚴禁酒后駕車,私自駕車,無證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駛。
9、嚴禁領導干部迫使駕駛員違章駕車。
10、嚴禁公車私用,乘坐非正規(guī)運營車輛,或使用私家車進出工地。
11、嚴禁人貨混裝,或在運輸危險物品時不采取可靠的固定、隔離及保護措施。
12、嚴禁冰雪等惡劣天氣,在安全措施不具備的條件下進行戶外作業(yè)。
13、嚴禁泄露或交易企業(yè)內部信息。
第2篇 安全生產十條禁令規(guī)定
1.嚴禁未經培訓考核無證上崗。
2.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操作。
3.嚴禁脫崗、睡崗、替崗、代崗、酒后上崗和帶病、帶情緒上崗。
4.嚴禁違章指揮,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
5.嚴禁執(zhí)行無專門確保安全作業(yè)的措施,嚴禁無專門安全人員監(jiān)督從事的危險作業(yè)。
6、嚴禁亂動機電設備,嚴禁破壞各類機電設備和通風安全設施。
7.嚴禁在工作中嬉耍、打鬧、打架等不良行為。
8.嚴禁違反作業(yè)程序施工和檢修工藝莽干、瞎干。
9.嚴禁違反規(guī)定運輸、存放、使用爆破物品和其它危險品(含各類油脂)。
10.嚴禁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規(guī)定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相關規(guī)定。
第3篇 采油氣專業(yè)安全生產禁令
(一)嚴禁在禁煙區(qū)吸煙、酒后上崗。
(二)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作業(yè)。
(四)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破土作業(yè)、點燃加熱爐。
(五)嚴禁油氣裝卸人員違規(guī)作業(yè)、擅離崗位。
(六)嚴禁不停機進行抽油機維修作業(yè)。
(七)嚴禁不使用絕緣防護器具進行電氣操作。
(八)嚴禁帶高溫、高壓檢維修設備設施。
(九)嚴禁不佩戴安全防護器具進行含硫化氫井操作。
(十)嚴禁違章指揮和其他違章作業(yè)。
員工違反上述禁令,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1-3個月;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對所在單位直接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給予警告直至撤職處分,隨同作業(yè)人員離崗培訓1-3個月。離崗培訓期間發(fā)放原工資的70%。
第4篇 采油采氣專業(yè)安全生產禁令
一、嚴禁在禁煙區(qū)域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油氣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裝卸作業(yè)或擅離崗位,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未停抽油機從事檢維修作業(y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操作鍋爐、加熱爐、高壓閥門以及含硫化氫油氣井等危險設備和設施,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在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非防爆通訊、照明器材等,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 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yè),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5篇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十條禁令”
一.嚴禁超層越界違法非法開采,杜絕工作面未經安全準入擅自組織開采。
二.嚴禁圖紙不實,使用假圖欺騙檢查。
三.嚴禁使用無編制、非正規(guī)隊伍組織生產,外委隊組必須納入礦井統(tǒng)一管理。
四.嚴禁工作面出現(xiàn)事故征兆或重大隱患情況不停產、不撤人、不匯報,繼續(xù)盲目組織生產。
五.嚴禁一巷多頭作業(yè)、以掘代采作業(yè)、使用淘汰生產工藝組織生產。
六.嚴禁水患不清,防治水措施不到位組織生產。
七.嚴禁瓦斯檢查空班、漏班、假檢,堅決杜絕瓦斯超限不撤人、不斷電、不采取措施冒險強行作業(yè),絕不準防滅火措施不到位、co超限冒險作業(yè)。
八.嚴禁人料混運、輔助運輸設施不達標、“封閉”管理不到位、使用非防爆膠輪車進行運輸作業(yè)。
九.嚴禁超控頂距作業(yè)、支護失效作業(yè)。
十.嚴禁使用非防爆設備、設備失爆組織生產。
如違反上述禁令,將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6篇 某化工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十大禁令》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制定,禁令主要內容是:
1. 嚴禁在禁煙區(qū)域內吸煙、在崗飲酒,違者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2. 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違者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3. 嚴禁水上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穿戴救生衣,違者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4. 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作業(yè),違者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5. 嚴禁工作中無證或酒后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6. 嚴禁未經審批擅自決定鉆開高含硫化氫油氣層或進行試氣作業(yè),違者對直接負責人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7. 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yè),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造成后果的,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8. 嚴禁負責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崗的監(jiān)護人員擅離崗位,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造成后果的,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9. 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人員擅離崗位,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造成后果的,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10. 嚴禁鉆井、測錄井、井下作業(yè)違反井控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造成后果的,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違反上述禁令,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所在單位直接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給予警告直至撤職處分;對違章指揮、違規(guī)指使員工違反上述禁令的管理人員,給予行政警告直至撤職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違反上述禁令或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違規(guī)指使員工違反上述禁令,導致發(fā)生上報集團公司重大事故的,按照《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重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guī)定(試行)》對企業(yè)有關領導予以責任追究。
第7篇 供電專業(yè)安全生產禁令
一、嚴禁在禁煙區(qū)域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及在6級以上大風、雷電、暴雨等惡劣天氣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電氣焊、起重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器具和專用防護用具進行電氣操作及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無有效票證從事進網電氣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無監(jiān)護進行進網電氣作業(yè)、施工、測試工作,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作業(yè)前工作班全體成員不進行安全措施確認簽字、工作結束時不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送電,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使用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嚴禁帶負荷操作刀閘、帶接地線合閘、帶電掛接地線和作業(yè)前不驗電,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嚴禁在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情況下,設置、修改、摘除或投用聯(lián)鎖回路,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嚴禁在dcs/esd等操作系統(tǒng)中私自安裝軟件或使用個人存儲設備,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三、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yè),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8篇 交通運輸專業(yè)安全生產禁令
1、嚴禁在禁煙區(qū)吸煙、無證或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嚴重超速、強超搶會。
2、嚴禁無企業(yè)內部準駕證駕駛公務用車、未經審批出長途車。
3、嚴禁不系安全帶駕駛、乘坐公務用車。
4、嚴禁車輛未采取防火、防靜電措施進入易燃易爆區(qū)域。
5、嚴禁車輛嚴重超員超載、違法載人、違規(guī)裝運危險化學品。
6、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違規(guī)行駛、停放、搭乘人員。
7、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過程中駕駛員擅離崗位。
8、嚴禁不按規(guī)定靜電接地進行各類油品、危險化學品車(船)裝卸作業(yè)。
9、嚴禁違反“十不吊”規(guī)定進行起重作業(yè)和使用場內機動車輛違規(guī)載人行駛或載人作業(yè)。
10、嚴禁違章指揮和其他違章作業(yè)。
員工違反上述禁令,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1-3個月;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對所在單位直接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給予警告直至撤職處分,隨同作業(yè)人員離崗培訓1-3個月。離崗培訓期間發(fā)放原工資的70%。
交通運輸專業(yè)安全生產禁令有關術語解釋
1、本禁令中的禁煙區(qū)是指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油氣站庫以及其他禁止煙火的場所;
2、本禁令中的無證駕駛是指未持有合法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yè)資格證等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件駕駛車輛。
3、本禁令中的嚴重超速是指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駕駛行為。
4、本禁令中的嚴重超員是指超過行駛證額定乘員20%以上的違法行為。
5、本禁令中的嚴重超載是指超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違法行為。
6、本禁令中的疲勞駕駛是指駕駛員在精力和體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輛。
7、本禁令中的違規(guī)裝運危險化學品包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規(guī)裝卸、運輸危險化學品和其它車輛違規(guī)捎帶、搭載危險化學品。
8、本禁令中的車輛是指包括廠內機動車、農用機動車在內的所有以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的車輛。
9、本禁令中的嚴重后果是指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業(yè)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傷3人及以上的人身傷亡事故;
2)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3)重大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
4)重大責任交通事故;
5)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
6)重大公共聚集場所事故;
7)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8)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其他重大生產事故。
第9篇 天然氣管道運行安全生產禁令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進一步強化員工安全意識,規(guī)范員工操作行為,消除安全隱患,促進安全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及《企業(yè)安全生產禁令細化指導意見》,結合公司天然氣管道運行行業(yè)中的不同專業(yè)特點,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禁令。
一、嚴禁在站場、閥室、隧道等生產作業(yè)場所吸煙、使用非防爆無線通訊設備、照明設備,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生產現(xiàn)場和施工作業(yè)現(xiàn)場的作業(yè)人員在崗飲酒或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壓力容器、電氣、起重、電氣焊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無用火作業(yè)許可證、用火監(jiān)護人不在場、安全措施不落實進行用火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水上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穿戴救生衣,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崗位值班人員睡崗、擅離崗位,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造成天然氣分公司級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未經檢測進入閥井、隧道、涵洞、排污池等受限空間及閥室進行巡檢、作業(yè),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 造成天然氣分公司級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未采取防中毒、防窒息、防自燃等安全措施對含有硫化物的天然氣管道、設備進行作業(yè),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 造成天然氣分公司級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巡線不到位、遲報漏報瞞報事故隱患、對第三方施工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 造成天然氣分公司級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嚴禁使用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嚴禁帶負荷操作刀閘、帶接地線合閘、帶電掛接地線和作業(yè)前不驗電;嚴禁在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情況下,設置、修改、摘除或投用聯(lián)鎖回路。違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 造成天然氣分公司級以上事故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10篇 中央企業(yè)安全生產“九條禁令”
一、嚴禁在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隱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組織生產。
二、嚴禁使用不具備國家規(guī)定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
四、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五、嚴禁違反程序擅自壓縮工期、改變技術方案和工藝流程。
六、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無安全保障的特種設備。
七、嚴禁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八、嚴禁未經安全培訓教育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yè)。
九、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第11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禁令
生產廠區(qū)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管理,廠區(qū)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qū)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三、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五、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七、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九、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十、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十一、未辦高處作業(yè)證,不系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yè)。
十二、不準違規(guī)使用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
十三、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業(yè)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yè);特殊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yè)。
操作工的六嚴格
一、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
二、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三、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四、嚴格執(zhí)行操作法(票)。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
動火作業(yè)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tǒng)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四、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辦證,并取得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四、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五、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六、必須佩戴規(guī)定的防護用具。
七、必須有人在器外監(jiān)護,并堅守崗位。
八、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一、嚴禁無證、無令開車。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行車和空擋溜車。
四、嚴禁帶病行車。
五、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六、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七、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qū)。
第12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1、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與不戴安全帽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機、吊籃及提升架井口易落物下方操作、停留、行走。
3、嚴禁非專業(yè)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架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xiàn)場玩耍、吵鬧和從高空拋擲材料工具、磚石及一切雜物。
5、嚴禁在土方工程取石(土)及不按規(guī)定放坡及不加撐的深基坑開挖施工。
6、嚴禁在無任何安全措施的高空作業(yè)及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
7、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yè)。
8、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
9、嚴禁在高壓電源的危險區(qū)域進行冒險作業(yè)及一閘多機、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材料代用保險絲。
10、嚴禁在有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現(xiàn)場、倉庫吸煙、動用明火。
第13篇 鉆井專業(yè)防雷防靜電管理安全生產禁令
一、嚴禁在井場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違章拆立及起放井架,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電氣焊、起重、司鉆、井控、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未經驗收審批擅自決定鉆開油氣層或進行試油、試氣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甩鉆具、起重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違反井控安全操作規(guī)程、井控坐崗人員擅離崗位、不按規(guī)定拆安防噴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使用機械摩擦貓頭、轉盤崩扣,不安裝鉗尾繩的b型大鉗和不按規(guī)定配置及使用防碰天車,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操作鍋爐、高壓閥門和含硫化氫油氣井等危險設備和設施,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使用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嚴禁在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非防爆通訊、照明器材等,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yè),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14篇 高含硫氣田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一、嚴禁在禁煙區(qū)域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
二、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場(廠)內專用機動車 輛作業(yè)。
四、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yè)。
五、嚴禁不配戴、不使用便攜式硫化氫檢測儀進入含硫化氫場所、不正確佩戴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進入硫化氫泄露區(qū)域。
六、嚴禁含硫化氫場所單人巡檢操作或未經批準擅自將非工作人員帶入含硫化氫場所。
七、嚴禁非崗位人員擅自操作含硫設備、調整工藝參數(shù)。
八、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停用安全設施。
九、嚴禁未經批準裝卸、使用和處置危險化學品。
十、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
違反本禁令第一~三條者,予以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
違反本禁令第四~九條者,給予行政處分并離崗培訓;造成后果的,予以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
違反本禁令第十條且造成嚴重后果者,予以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15篇 安全生產十大禁令規(guī)范
1、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頂崗操作。
2、不按規(guī)定著裝或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生產崗位或施工現(xiàn)場。
3、不戴好安全帽,嚴禁進入檢修,施工現(xiàn)場或交叉作業(yè)現(xiàn)場。
4、未辦理安全作業(yè)票及不系安全帶者,嚴禁高處作業(yè)。
5、未辦理安全作業(yè)票,嚴禁進入塔、容器、罐、油艙、反應器、下水井、電纜溝等有毒、有害、缺氧場所作業(yè)。
6、未辦理維修工作票,嚴禁拆卸停用的與系統(tǒng)聯(lián)通的管道、機泵等設備。
7、未辦理電氣作業(yè)“三票”,嚴禁電氣施工作業(yè)。
8、未辦理施工破土工作票,嚴禁破土施工。
9、機動設備或受壓容器的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不齊全好用,嚴禁啟動使用。
10、機動設備的轉動部件,在運轉中擦洗或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