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 預防觸電
- 保持電氣設備絕緣良好,定期檢查電線電纜是否有破損。
- 操作前確保電源開關已斷開,使用絕緣工具進行作業(yè)。
- 避免濕手接觸電器,防止水濺到電氣設備上。
2. 接地與接零
- 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正確接地,確保電流能有效導出。
- 定期檢查接地線的連接是否牢固,防止松動或腐蝕。
3. 使用個人防護裝備
- 工作時應穿戴防護服、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 佩戴安全帽,以防高空作業(yè)時物體墜落。
4. 操作規(guī)范
- 不得擅自改動電氣線路,必須由專業(yè)電工進行。
- 在設備運行中不得進行清潔或維修工作。
5. 應急處理
- 發(fā)現電氣火災,立即切斷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滅火。
- 觸電事故時,先斷電再施救,避免二次傷害。
6. 培訓與教育
- 員工需接受電氣安全培訓,了解基本的電氣知識和應急措施。
- 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7. 安全標識
- 明確標注電氣設備的操作警示和安全提示。
- 確保所有員工理解并遵守這些標識。
標準
1. 符合國家gb/t 28871-2012《工業(yè)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
2. 遵守企業(yè)內部的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3. 依據iec 60364《建筑物電氣裝置》國際標準進行設計和維護。
4. 符合osha(美國職業(yè)安全與健康管理局)電氣安全規(guī)定。
5. 符合歐盟的en 60204-1《機械安全 - 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考試題及答案
1. 問題:在電氣設備操作中,當發(fā)現設備外殼破損時,應如何處理? 答案:立即停止使用,報告給電工進行維修,確保修復后再使用。
2. 問題:電氣火災時,首選的滅火器類型是什么? 答案:干粉滅火器,因其能有效切斷電流并撲滅火源。
3. 問題:員工在電氣安全培訓中需要掌握哪些基本知識? 答案:基本的電氣知識、觸電急救方法、電氣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應急措施。
4. 問題: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松動,可能導致什么后果? 答案:可能引發(fā)觸電事故,設備保護失效,甚至可能導致設備損壞或火災。
5. 問題:在什么情況下,員工可以進行電氣設備的清潔和維修? 答案:在確保電源已斷開,使用絕緣工具,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況下。
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范本
1. 電工必須具備的條件
1.1 經醫(yī)生檢查無妨礙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癥,如高血壓、聾啞、色盲、肢體殘廢功能受限等。
1.2 必須經過電工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徒工和其它非持證電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jiān)護和指導下才準許操作。
1.3 了解崗位責任區(qū)域內的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觸電急救方法和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2. 電工上崗,必須正確穿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如絕緣鞋、工作服。必要時還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其它防護用品。
3. 必須正確使用和保管高、低壓基本、輔助絕緣安全用具及一般防護用具,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外觀及試驗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檢驗。破損、失效的一律禁用。對不同電壓等級、工作環(huán)境、工作對象,要選用參數、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畢按規(guī)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護用具不許當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電線路及設備上作業(yè)時,必須設持證并有經驗人員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不得從事操作或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情。
5. 任何電氣線路、設備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需接觸操作時,應切斷該處電源,并經驗電(對電容性設施還應放電)確認,方能接觸作業(yè)。對與供、配電網絡相聯(lián)系部分,除進行斷電、放電、驗電外,還應掛接臨時接地線,開關上鎖,防止停電后突然來電。
6. 動力配電盤上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合閘,必須先將用電設備開關斷開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閘刀開關時,應一次推(拉)到位。處理事故需拉開帶負荷的動力配電盤上閘刀開關時,應戴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或采取其它防止電弧燒傷和觸電措施。
7. 改造電氣設施的結構、元件變更,需經電氣技術負責人許可和批準。電工不得自行改變電氣設施的原有結構、接線方式及元件參數。
8. 各種電器接線的接頭,需保證導通接觸面積不小于導線截面積。接線應采用堅固的壓接或用工具軋接,不許用手扭接。接頭不得松動,防止帶電體碰觸屏護。
9. 使用梯子時,用前應檢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許有裂紋損壞,且應有防滑措施。梯子與地面之間以75。角為宜,高處要綁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業(yè)時,應掛好搭勾,并有專人扶持。不準使用釘子釘成的木梯。
10. 電工必須熟練地掌握萬用表、鉗形電流表及兆歐表的正確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使用前認真檢查,合理選擇,精心調整。操作時既要注意不損壞儀表,又要確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電動工具時應遵守電動工具的操作要求。嚴禁將電動工具的外殼接地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須使用單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護套電纜。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時應配漏電保護裝置、隔離變壓器,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12. 使用虎鉗時,虎鉗在鉗工案子上必須裝置牢固,工件必須卡緊,虎口使用行程不超過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線時必須選用合適的剝線鉗口,以防損傷線芯。電線長度要適當,不準有中間接頭。
14. 使用噴燈時,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噴燈內注入汽油。打氣要適當,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在高壓設備處使用噴燈時,火焰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電壓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電壓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設備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噴燈。
15. 正確使用電氣火災的常用滅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滅火器的滅火劑都不導電,可用來帶電滅火。滅火時,滅火器本體、噴嘴及人體與帶電體要保持一定距離;電壓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電壓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應保持通風良好,要離滅火區(qū)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著皮膚。
16. 本規(guī)程未涉及之處,請參閱北京市有關電氣安全要求的操作規(guī)程。
第2篇 汽車電子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嚴格遵守學院制定實訓“十要”、“十不準”規(guī)章制度。
2 、注意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完好,不準任意拆裝設備。
3 、使用電器設備時,須嚴格操作規(guī)程,防止觸電,若出現著火觸電現象,應立即斷開電路進行搶救。
4 、使用檢測儀器時,注意使用規(guī)則及合理選擇量程,以防損壞。
5 、實訓前應檢查所有設備,發(fā)現損壞或其它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不準擅自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機器和工具。
6 、小組成員應有合理分工,確保安全有序完成實訓。
7 、拆裝的零配件應有序放在指定的工件架上,不準亂放,做到三不落地 ( 工具、零件、油類 ) 。
8 、實訓結束時,應注意關電,并把設備歸位,整理好場地后,方可離去。
第3篇 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工作。
2、電氣設備的安裝要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試驗操作,先試手動,后試自動,先試空載、后試負載。
3、連接電動機械與電動工具的電氣回路,應設開關或觸電保安器等保護裝置。移動式電動機械應使用軟橡膠電纜,嚴禁一閘控制多臺電動設備。
4、熱元件和熔斷器的容量應滿足被保護設備的需求,熔絲應有保護罩,管形熔斷器不無管使用,熔絲不得大于規(guī)定的截面,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
5、手動操作開啟式自動空氣開關、閘刀開關及管形熔斷器時,應使用絕緣工具,如絕緣手套、絕緣棒等。
6、裝有自動保護裝置的電氣設備,自動裝置應投入使用,未經有關技術部門或技術人員同意,不得隨便切除。
7、不準操作無保護蓋的電氣開關,合閘操作,先合隔離開關,后合負荷開關,分閘操作,先分負荷開關,后分隔離開關。
8、機械電器帶電部分應加以保護,不使用他人碰到這些帶電體,所有機電設備都應做好接地。
9、在進行修理或安裝中,做好設備斷電,如有特殊原因,不得帶電作業(yè)時,應遵照帶電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專人監(jiān)護。
10、線路修理,必須停電驗電,裝設三相短路接地保護線,掛標示牌,裝設遮欄,有專人監(jiān)護。
11、一切電氣裝置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如必須保留,應將裸露端部包好絕緣,并作出標記妥善放置。
12、接引電源工作,必須有監(jiān)護人,方可進行。
13、嚴禁非工作人員從事電氣工作。
14、操作人員必須根據工作條件選用適當的安全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不合格不得使用。
15、電工安全用具必須定期檢查,凡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絕緣安全用具、登高作業(yè)安全用具、攜帶式電壓或電流指示器等,均不得使用。
16、安全用具不得任意移作它用,也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安全用具,以確保使用安全。
17、變電所(室)的位置應選取在負荷中心,便于各級電壓線路的引入和引出。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灰塵大、振動大的地方,不宜設置配電室。
18、變電室外構架布置應緊湊合理;電氣安全距離應滿足有關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變電室的周圍應設置圍墻或其它圍護設施。
19、變電室應設置用于熄滅電氣火災的消防設備,消防設備應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20、變壓器室的門以及柵欄上應懸掛“高壓危險”標示牌,并應加鎖。
21、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22、如帶電體落地,一定要劃出警戒區(qū),以防止跨步電壓傷人,并設專人監(jiān)護。
第4篇 電氣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guī)程口訣
技術措施四步談,刪減省略不安全。
掛裝接地不算完,標示牌懸設遮攔。
首先設備要停電,驗電第二保齊全。
步步相扣一條鏈,緊密相接鑄安全。
1、停電
施工檢修與實驗,這些設備要停電。
帶電設備若臨近,零點七米外安全。
交叉跨越是一米,一定先把距離看。
臨近導體不可靠,也應全部電停掉。
此路若要停電修,安全距離要足夠:
兩臺配電是一體,檢修也應全停機。
_注:這里是指10kv以下的操作,下同。
2、驗電
驗電是個細工作,一定不要嫌煩瑣,
專用電筆驗電前,帶電實驗不嫌煩。
人體近的要優(yōu)先,層層驗去保平安。
以下問題常出現,平時工作要防范;
驗電用筆有規(guī)定,電壓等級要對應。
進出線路驗兩端,a、b、c和中性線。
驗電操作有順序:先驗下層后上層。
分別驗電要做到,逐相驗明工作巧。
停電不靠指示燈,分合位置要看清。
電磁線圈無響聲,驗電工作要慎重。
3、掛接地線
驗明設備無電壓,接地線應兩端掛。
極線連接要牢固,零線漏掛隱患出。
先掛下層后上層,纏繞代替不可行。
接地線如已裝好,再亂移動不可要。
照明用戶單電源,也可不掛接地線,
為防人員失保護,斷開引線掛兩側。
同桿架設多層線,掛接順序要規(guī)范:
掛裝操作先接地,摘除順序正相反。
裝拆保護要到位,人體接觸太危險。
此物確是軟銅線,截面一六_是下限。
但要設備確無電,安全措施備齊全。
_注:指最小截面是16平方毫米
4、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
“禁止合閘”標示牌,一定注意莫掛來。
亂移遮攔不可取,外人攀登要止住。
時刻注意多防護,安全施工幸福全。
裝設臨時木遮欄,戶內戶外有高寬_。
四步作業(yè)有先后,欲速不達按步走。
_注:指戶外安裝的遮攔高度應不底于1.5m,戶內安裝的遮攔高度應不底于1.2m。
第5篇 爐區(qū)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
1.檢查地溝設備時,注意刮碰傷。
2.點檢或巡檢加熱罩、爐臺時,一定要對周圍環(huán)境進行確認,確認無危險時再進行點檢或巡檢;
3.處理電氣故障時,一定要作好互保,避免觸電事故,
4.在檢修或更換電氣設備時,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牌制度,避免人身傷害事故。
5.在正常情況下絕對禁止帶電作業(yè),但在特殊情況下不能停電工作時,應按“帶電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6.主電室、配電站供電時,先合總開關,后合分開關,然后再合操作電源開關,停電時相反。
7.值班電工在處理故障時,必須將電源開關拉開,并掛好標志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閘)。
8.在電氣系統(tǒng)中安裝的保護裝置,生產過程中不知什么原因的情況下跳閘時,應立即確認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再合閘,不得盲目強行合閘。
9.調加熱口燒嘴時,應戴好防護眼鏡,禁止面對看火孔觀察火焰及點火,要 在看火孔旁側身觀察。
10. 在現場點檢或巡檢時要隨身攜帶co檢測儀,在爐區(qū)煤氣泄漏的地方處理故障時,作業(yè)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否則要及時換人方可繼續(xù)工作。
第6篇 汽車電子、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嚴格遵守學院制定實訓“十要”、“十不準”規(guī)章制度。
2 、注意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完好,不準任意拆裝設備。
3 、使用電器設備時,須嚴格操作規(guī)程,防止觸電,若出現著火觸電現象,應立即斷開電路進行搶救。
4 、使用檢測儀器時,注意使用規(guī)則及合理選擇量程,以防損壞。
5 、實訓前應檢查所有設備,發(fā)現損壞或其它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不準擅自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機器和工具。
6 、小組成員應有合理分工,確保安全有序完成實訓。
7 、拆裝的零配件應有序放在指定的工件架上,不準亂放,做到三不落地 ( 工具、零件、油類 ) 。
8 、實訓結束時,應注意關電,并把設備歸位,整理好場地后,方可離去。
第7篇 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
1. 電工必須具備的條件
1.1 經醫(yī)生檢查無妨礙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癥,如高血壓、聾啞、色盲、肢體殘廢功能受限等。
1.2 必須經過電工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徒工和其它非持證電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jiān)護和指導下才準許操作。
1.3 了解崗位責任區(qū)域內的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觸電急救方法和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2. 電工上崗,必須正確穿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如絕緣鞋、工作服。必要時還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其它防護用品。
3. 必須正確使用和保管高、低壓基本、輔助絕緣安全用具及一般防護用具,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外觀及試驗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檢驗。破損、失效的一律禁用。對不同電壓等級、工作環(huán)境、工作對象,要選用參數、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畢按規(guī)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護用具不許當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電線路及設備上作業(yè)時,必須設持證并有經驗人員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不得從事操作或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情。
5. 任何電氣線路、設備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需接觸操作時,應切斷該處電源,并經驗電(對電容性設施還應放電)確認,方能接觸作業(yè)。對與供、配電網絡相聯(lián)系部分,除進行斷電、放電、驗電外,還應掛接臨時接地線,開關上鎖,防止停電后突然來電。
6. 動力配電盤上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合閘,必須先將用電設備開關斷開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閘刀開關時,應一次推(拉)到位。處理事故需拉開帶負荷的動力配電盤上閘刀開關時,應戴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或采取其它防止電弧燒傷和觸電措施。
7. 改造電氣設施的結構、元件變更,需經電氣技術負責人許可和批準。電工不得自行改變電氣設施的原有結構、接線方式及元件參數。
8. 各種電器接線的接頭,需保證導通接觸面積不小于導線截面積。接線應采用堅固的壓接或用工具軋接,不許用手扭接。接頭不得松動,防止帶電體碰觸屏護。
9. 使用梯子時,用前應檢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許有裂紋損壞,且應有防滑措施。梯子與地面之間以75。角為宜,高處要綁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業(yè)時,應掛好搭勾,并有專人扶持。不準使用釘子釘成的木梯。
10. 電工必須熟練地掌握萬用表、鉗形電流表及兆歐表的正確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使用前認真檢查,合理選擇,精心調整。操作時既要注意不損壞儀表,又要確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電動工具時應遵守電動工具的操作要求。嚴禁將電動工具的外殼接地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須使用單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護套電纜。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時應配漏電保護裝置、隔離變壓器,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12. 使用虎鉗時,虎鉗在鉗工案子上必須裝置牢固,工件必須卡緊,虎口使用行程不超過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線時必須選用合適的剝線鉗口,以防損傷線芯。電線長度要適當,不準有中間接頭。
14. 使用噴燈時,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噴燈內注入汽油。打氣要適當,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在高壓設備處使用噴燈時,火焰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電壓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電壓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設備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噴燈。
15. 正確使用電氣火災的常用滅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滅火器的滅火劑都不導電,可用來帶電滅火。滅火時,滅火器本體、噴嘴及人體與帶電體要保持一定距離;電壓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電壓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應保持通風良好,要離滅火區(qū)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著皮膚。
16. 本規(guī)程未涉及之處,請參閱北京市有關電氣安全要求的操作規(guī)程。
第8篇 綜采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未經專門培訓,未持資格證人員不得操作電器設備。
第2條 操作高壓電器設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和站在絕緣臺上。
第3條 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膠靴。
第4條 127伏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把和工作中必須接觸部分應有很好的絕緣防爆符合規(guī)定。
第5條 供電系統(tǒng)所有繼點保護裝置均應保持整定標準,靈敏可靠,不準甩掉。當任何一種保護失靈時應立即停電處理,處理不好,不準送電。
第6條 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地點均應有相應的防水、防潮、防塵等有效保護措施。
二、停送電
第7條 停送高壓電必須堅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第8條 停送電前應保證所需操作的開關是否與停送電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斷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離開關;相反,送電時只在隔離開關合閘后,才能操作斷路器合閘,嚴禁帶負荷操作隔離開關。
第9條 為最大限度延長總開關斷路器使用壽命,操作斷路器必須無負荷狀態(tài)下進行。
第10條 停電后應用與電源等級相適應的檢電筆檢驗,檢驗無誤后再進行導體對地完成放電(在沼氣可能積聚之處,必須進行檢查,沼氣濃度在1%以下時才準放電)。裝有接地裝置的設備,停電后必須將相應的開關手柄打倒“接地”位置。
第11條 停電后必須執(zhí)行掛牌、加鎖或專人看守制度,非執(zhí)行該項工作人員,不得摘牌送電。
第12條 送電前必須檢查撤除導體放電接地裝置,無誤后方可送電。
三、移動變電站的遷移
第13條 變電站遷移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遷移。
第14條 檢查變電站前后端牽引錨固裝置、牽引裝置,必須安裝牢固,性能安全可靠。
第15條 檢查變電站串車間聯(lián)接裝置,要安全可靠;移動范圍內鐵路、枕木、夾板和巷道支護等,必須安裝牢固,完整無損,無前移障礙,并拆除接地系統(tǒng)。
第16條 檢查電纜、管路、保持吊掛整齊,隨車前移不受自重以外的張力,無擠傷危險。
第17條 遷移時要有專人指揮,前后牽引裝置派專人操作,中間分段派專人監(jiān)視,號令統(tǒng)一,動作協(xié)調,無論哪一部分發(fā)現問題,應迅速停移,檢查處理無誤才能繼續(xù)前移。
第18條 當巷道坡度較大時,應根據現場情況,在設備列車遷移過程中,隨走隨掛3~5根地錨,每行進至最短地錨長度的3/4處時,停止遷移設備列車,重新拴掛地錨,再進行設備列車的遷移。
第19條 遷移到位,停止牽引,前后兩端牽引裝置均應張緊,并停止和閉鎖。
第20條 在新位置上進行設備、電纜、管路調整吊掛,接地裝置安裝敷設。
第21條 全面檢查系統(tǒng)車輛連接、兩端錨固、設備安裝、管線吊接地裝置等,達到一切正常,方可送電投入運行。
第22條 拆接移動電纜時,插銷、接線盒均應妥善保護,電纜盤成“8”字形保持足夠的彎曲半徑。拆接后第一次試運行,應注意工作面設備旋轉方向。
四、電氣設備性能檢測
第23條 按下列規(guī)定定期檢測設備性能:
(1)檢漏器接地跳閘試驗,交接班進行;
(2)防爆性能檢查,每月一次;
(3)主電器絕緣性能檢測,每月一次;
(4)移動式橡膠電纜絕緣性能檢測,每月一次;
(5)固定式電纜絕緣性能檢測,每季一次;
(6)接地網電阻值測定,每季一次;
(7)高壓電纜泄漏及耐壓測定,每年一次;
(8)新安裝設備絕緣及接地電阻測定,安裝投產運行前進行。
第24條 除(1)項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進行試驗外,其余各項必須停電進行,不準帶電作業(yè)。
第25條 必須使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搖表進行絕緣性能測試。凡帶有電子保護裝置的部位采取有效的措施甩掉隔離電子元件,否則不準用搖表測試。
第26條 井下使用普通安全型儀表,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第27條 對不同型號的設備故障檢查,性能測試,必須按設備使用維修說明書的規(guī)定程序進行操作,不準任意改變。
第28條 性能檢查結果應做準確記錄,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處理不好,不準投入運行。
五、繼電保護檢查整定
第29條 任何人不準擅自更改繼電保護整定值,更改整定值的批準權屬礦總工程師。
第30條 檢查整定必須在切斷電源條件下運行,不準帶電作業(yè)。
第31條 供電過負荷保護整定調整應在負荷變化時及時調整,正常情況下每季進行一次檢查校驗。
第32條 按設備規(guī)定的規(guī)格型號使用短路保險器,嚴禁用普通保險器和其它導體代用。
六、電器設備檢修維護
第33條 設備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明火試驗。
第34條 妥善檢查保護設備防爆性能及其它工作性能,設備的各種儀表、操作手柄、按鈕、必須指示正常,靈活可靠。
第35條 按井下供電“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的規(guī)定內容進行檢修維護設備。
第36條 設備發(fā)生漏電、過載及其它故障跳閘,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復位送電運行。原因不明,故障未排除的情況下不準任意反復復位供電運行。
第37條 對各種不同機型設備應嚴格按設備出廠技術說明進行檢修試驗,嚴禁拆卸,不準在井下拆檢元件。
第38條 電器接線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使用插銷聯(lián)接、拆卸、安裝時,必須停電閉鎖,閉鎖的開關必須停電閉鎖,插座必須封堵,插銷必須妥善保護,插銷未壓緊前嚴禁送電試車。
第39條 電纜敷設吊掛整齊,點距不超過3米,吊掛要順直,高度應保持大于0.5m,嚴禁用鐵絲直接吊掛。
第40條 電纜不應敷設在風水管路下方,嚴禁在電纜上懸掛其它物件。如和風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懸掛,應將電纜懸掛在風水管上方并保持0.3米的間距。高、低壓電纜同側敷設,其間距大于0.1米。
第41條 電纜中間接線盒和插銷式接線盒應保持水平吊掛,在有淋水處應有防水措施。
七、集中控制臺操作
一)、一般規(guī)定
第42條 未經專門培訓,未持資格證人員不準操作控制臺及其它電氣設備。
第43條 凡工作面及移動變電站設備所設置的各種電氣保護裝置、閉鎖裝置、聯(lián)鎖裝置必須保持整定準確,靈敏可靠,不準甩掉,對違背此項規(guī)定的任何指令有權拒絕執(zhí)行。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有安全技術措施保證的指令不在此限。
第44條 正常生產中嚴禁在開關上直接操作設備。排除故障或檢修時需在開關上操作試驗應按檢修措施規(guī)定,必須得到檢修負責人親口批令,并向全面發(fā)出警告后方可操作。
二)、正常起動運行操作
第45條 得到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開機呼叫后先通知皮帶開機。
第46條 觀察閉鎖顯示窗,及時通知工作面打開閉鎖,觀察各種故障顯示,確保一切正常。
第47條 按破碎機、轉載機、工作面運輸機的順序啟動三機。
第48條 運輸中注意觀察開關運行狀態(tài)顯示和停機閉鎖顯示,一旦發(fā)生停機應立即作出判斷,并及時同工作面聯(lián)系。
第49條 正常情況下,嚴禁帶負荷操作隔離開關。
第50條 特殊情況需要,得到工作面負責人或負責司機傳呼指令時,可以進行破碎機、轉載機、工作面運輸機的單機起動,但必須聽清傳呼指令,操作時準確無誤。
三)、倒車操作
第51條 特殊情況需要,得到工作面負責人或負責司機傳呼指令時,可以進行轉載機、工作面運輸機倒車操作,但機頭機尾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第52條 對雙電動機拖動的設備必須同時操作兩臺電機開關換向,正常運轉應同時恢復兩臺開關到正車運行狀態(tài)。
第53條 嚴禁長時間倒車運轉,一般規(guī)定一次倒車運轉距離不應超過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