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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安全意識與責任
1. 所有建筑工地人員應理解并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規(guī)程》,明確自身的安全職責。
2. 建筑企業(yè)需定期進行安全培訓,確保員工了解最新的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
二、施工現(xiàn)場管理
1. 施工現(xiàn)場應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限制非工作人員進入。
2. 工地應保持整潔,工具設備應及時歸位,防止絆倒或滑倒事故。
三、個人防護裝備
1. 工作人員必須佩戴符合安全標準的頭盔、安全鞋、防護眼鏡和聽力保護設備。
2. 在高處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并確保其牢固可靠。
四、機械設備操作
1. 未經(jīng)專業(yè)培訓的人員不得操作機械設備。
2. 設備在使用前后需進行檢查,確保無故障后方可運行。
五、電氣安全
1. 電氣設備應由專業(yè)電工安裝和維護,防止電擊事故。
2. 現(xiàn)場電源線應妥善布置,避免破損和過載。
六、消防安全
1. 工地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2. 禁止在工地內吸煙或使用明火。
七、應急預案
1. 建立應急響應計劃,包括疏散路線和急救措施。
2.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升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標準
1. 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建筑安全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
2. 按照iso 45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操作。
3. 通過第三方安全評估機構的年度審核,確保安全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考試題及答案
1. 哪些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答:所有在施工現(xiàn)場的工作人員。
2. 當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應如何處理?
答:立即停止使用,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
3.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措施包括哪些?
答:配備消防器材,禁止明火,定期檢查消防設施。
4. 個人防護裝備中,用于保護聽力的是什么?
答:聽力保護設備,如耳塞或耳罩。
5. 未經(jīng)專業(yè)培訓的人員可以操作哪類設備?
答:無,所有機械設備的操作都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
以上規(guī)程旨在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每位員工都應熟知并嚴格執(zhí)行。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應以預防為主,確保每個細節(jié)都符合安全標準,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建筑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十查規(guī)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可以總結為“10查”:①查安全思想、②查安全責任、③查安全制度、④查安全措施、⑤查安全防護、⑥查設備設施、⑦查教育培訓、⑧查操作行為、⑨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⑩查傷亡事故處理。
1、查安全思想
主要是檢查以項目經(jīng)理為首的項目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chǎn)意識和對安全生產(chǎn)工作的重視程度。
2、查安全責任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chǎn)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并得到了確認。
3、查安全制度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各項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
4、查安全措施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并有針對性,現(xiàn)場的實施運行是否與方案規(guī)定的內容相符。
5、查安全防護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6、查設備設施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投入使用的設備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yǎng)等各個環(huán)節(jié)是否符合要求;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7、查教育培訓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
8、查操作行為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過程中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fā)生。
9、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購置、產(chǎn)品質量、配備數(shù)量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的要求。
10、查傷亡事故處理
主要是檢查現(xiàn)場是否發(fā)生傷亡事故,對發(fā)生的傷亡事故是再已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已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實并取得實效。
第2篇 建筑工程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程
建筑工程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管理
(一)管理組織
1.項目經(jīng)理是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工程項目安全生產(chǎn)全面負責。現(xiàn)場應建立由項目經(jīng)理負責的安全生產(chǎn)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yè)派駐到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
2.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并按規(guī)定參加繼續(xù)教育。
3、施工現(xiàn)場必須按《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配置專、兼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
(1)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yè)設置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
(2)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按照安裝總造價: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萬-1億元的工程至少2人;1億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yè)設置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
(3)勞務分包企業(y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每50人必須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各班組長必須承擔兼職安全員職責,每個作業(yè)班組必須設1名以上的群眾監(jiān)督員(人數(shù)較多的班組每10人配備1名群眾監(jiān)督員)
(二)現(xiàn)場崗位責任制度
1.項目經(jīng)理
是本項目安全生產(chǎn)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chǎn)負全面領導責任。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chǎn)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chǎn)管理辦法,并監(jiān)督實施。建立健全項目部組織結構,確保配備必要的資源(人力、基礎設施、環(huán)境),根據(jù)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的安全生產(chǎn)目標、指標,將管理目標分解、落實,責任到人,制定各級職能人員的管理職責,確保目標的實現(xiàn)。
對工程項目進行施工組織策劃,確保安全生產(chǎn)投入。組織對現(xiàn)場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jiān)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定期組織安全生產(chǎn)檢查,消除事故隱患,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對監(jiān)督部門提出的安全生產(chǎn)方面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三違現(xiàn)象進行監(jiān)督。組織編制項目部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項目安全負責人
具體負責本項目施工管理過程中對安全生產(chǎn)的組織、管理、指揮、協(xié)調等工作,是本項目安全生產(chǎn)的直接責任人。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chǎn)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當進度與質量、安全生產(chǎn)發(fā)生矛盾時,首先保證安全。監(jiān)督各項技術、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抓好安全生產(chǎn)、搞好文明施工。每周組織安全生產(chǎn)檢查和安全工作會議或安全專項檢查,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并有會議記錄或紀要。每月組織2次(含)以上各專業(yè)聯(lián)合檢查,檢查要有記錄或紀要等文件。參加事故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及時反饋信息。
3、項目技術負責人
對本項目安全技術負直接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chǎn)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編制本項目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方案和專項方案,負責向專業(yè)技術負責人進行特殊或關鍵部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監(jiān)督實施。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jié)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xiàn)的安全技術問題。
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對從事特殊過程施工的人員組織培訓。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參加安全生產(chǎn)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4.專職安全員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主管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規(guī)章制度。協(xié)助項目經(jīng)理搞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工作,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每周召開安全例會,并做好檢查記錄,對上級檢查提出的問題負責復查。監(jiān)督施工現(xiàn)場各種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負責安全生產(chǎn)管理資料的收集、分類、歸檔。專職安全員上崗期間,佩戴統(tǒng)一的紅底黃字專職安全監(jiān)督員袖標。
5.群眾監(jiān)督員
負責監(jiān)督施工現(xiàn)場落實建筑安全生產(chǎn)法規(guī)、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和勞動保護制度情況,對企業(yè)違反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阻撓或打擊報復群眾監(jiān)督員履行安全職責的行為,有權向上級工會或政府有關部門舉報和投訴。有權對班組農民工進行安全管理,對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情況和工人勞動保護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及時發(fā)現(xiàn)并勸止施工現(xiàn)場各種違章指揮、違規(guī)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勸止無效,應及時向現(xiàn)場專職安全員反映。發(fā)現(xiàn)施工場所內有不符合安全標準或主要生產(chǎn)安全設施及環(huán)境異常,應及時向現(xiàn)場管理人員匯報;發(fā)現(xiàn)重大事故隱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時,有權命令所有人員停止作業(yè)、撤離現(xiàn)場,并應協(xié)助做好疏導工作。
群眾監(jiān)督員上崗期間,佩戴統(tǒng)一的黃底紅字安全群眾監(jiān)督員袖標。實行班組安全生產(chǎn)臺帳制度,認真做好班組安全情況記錄。
(三)對分包隊伍的管理
勞務分包隊伍和專業(yè)分包隊伍應在企業(yè)評價確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選用,進入施工現(xiàn)場后查驗該分包隊伍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負責人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的原件并留存復印件;簽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chǎn)管理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四)對設備租賃、使用的管理
施工現(xiàn)場施工機械、起重機械按《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和《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租賃、使用、安裝、拆卸、檢測等活動。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 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 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 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 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 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 氧氣閥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 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 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 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現(xiàn)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 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3) 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 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 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7) 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8) 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9) 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1. 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 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溫。
(3) 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 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 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 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 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 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12. 使用減壓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2) 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3) 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物。
(4) 減壓器凍結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5) 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開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7) 減壓器發(fā)生自流現(xiàn)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時,必須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修好后再使用。
(3) 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放入水中冷卻。
(5) 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膠軟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
(2) 膠管的長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扎緊。
(3) 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刃物體。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預應力鋼筋張拉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掌握預應力張拉的安全技術知識并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2必須按照檢測機構檢驗、編號的配套組使用張拉機具。
1.3張拉作業(yè)區(qū)域應設明顯警示牌,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作業(yè)區(qū)。
1.4張拉時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讀表。油壓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規(guī)定值。發(fā)現(xiàn)油壓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
1.5高壓油泵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
1.6作業(yè)前應檢查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件,連接件必須完好、緊固,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7鋼筋張拉時,嚴禁敲擊鋼筋、調整施力裝置。
2.先 張 法
2.1張拉臺座兩端必須設置防護墻,沿臺座外側縱向每隔2~3m設一個防護架。張拉時,臺座兩端嚴禁有人,任何人不得進入張拉區(qū)域。
2.2油泵必須放在臺座的側面,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油泵的側面。
2.3打緊夾具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橫梁的上面或側面,擊打夾具中心。
3.后 張 法
3.1作業(yè)前必須在張拉端設置5cm厚的防護木板。
3.2操作千斤頂和測量伸長值的人員應站在千斤頂側面操作。千斤頂頂力作用線方向不得有人。
3.3張拉力時千斤頂行程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的規(guī)定值。
3.4兩端或分段張拉時,作業(yè)人員應明確聯(lián)系信號,協(xié)調配合。
3.5高處張拉時,作業(yè)人員應在牢固、有防護欄的平臺上作業(yè),上下平臺必須走安全梯或坡道。
3.6張拉完成后應及時灌漿、封錨。
3.7孔道灌漿作業(yè),噴嘴插入孔道口,噴嘴后面的膠皮墊圈必須緊壓在孔口上,膠皮管與灰漿泵必須連接牢固。
3.8堵灌漿孔時應站在孔的上面。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
1.用鐵錘剔鑿石塊(料)時,必須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應用彈性的木桿制成;錘柄與錘頭必須安裝牢固。
2.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yè)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溝邊沿、墻頂、腳手架上和妨礙道路安全等場所進行石塊鑿擊作業(yè)。
4.搬運石料要拿穩(wěn)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運時,應互相配合、動作協(xié)調一致;用車輛或筐子運石料時不得裝得太滿;運石料的車輛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應小于10m。
5.往槽、坑、溝內運石料時,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須距槽、坑、溝邊沿1m以外。
6.在腳手架上進行砌石作業(yè)時,應經(jīng)常檢查架子的穩(wěn)定狀況,堆放石料不得超過腳手架的規(guī)定荷載重量,且不得將石板斜靠在護欄上。工作完畢,必須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掃干凈。
第6篇 建筑施工機電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建筑施工機電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2.機械和動力機的底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設防護裝置。
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零保護,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6.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集約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輸電線路電壓 <1千伏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 1.5 2 4 5 6
8.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9.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10._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
11.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檢。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常用構配件與材料自重、擋風系數(shù)摘自《建筑施工機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常用構配件與材料自重、擋風系數(shù) 摘自《建筑施工機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表a-1 φ48×3.5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gk(kn/m)
步距 (m) | 腳手架 類型 | 縱距(m) | ||||
1.2 | 1.5 | 1.8 | 2.0 | 2.1 | ||
1.20 | 單排 | 0.1581 | 0.1723 | 0.1865 | 0.1958 | 0.2004 |
雙排 | 0.1489 | 0.1611 | 0.1734 | 0.1865 | 0.1856 | |
1.35 | 單排 | 0.1473 | 0.1601 | 0.1732 | 0.1818 | 0.1861 |
雙排 | 0.1379 | 0.1491 | 0.1601 | 0.1674 | 0.1711 | |
1.50 | 單排 | 0.1384 | 0.1505 | 0.1626 | 0.1706 | 0.1746 |
雙排 | 0.1291 | 0.1394 | 0.1495 | 0.1562 | 0.1596 | |
1.80 | 單排 | 0.1253 | 0.1360 | 0.1467 | 0.1539 | 0.1575 |
雙排 | 0.1161 | 0.1248 | 0.1337 | 0.1395 | 0.1424 | |
2.00 | 單排 | 0.1195 | 0.1298 | 0.1405 | 0.1471 | 0.1504 |
雙排 | 0.1094 | 0.1176 | 0.1259 | 0.1312 | 0.1338 |
注:1.雙排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是指內、外立桿的平均值;單排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系按雙排腳手架外立桿等值采用;
2.當采用φ51×3鋼管時,每米立桿承受結構自重標準值可按表中數(shù)值乘以0.96采用。
表a-2 常用配件與材料、人員的自重
名稱 | 單位 | 自重 | 備注 |
扣件:直角扣件 | 13.2 | ||
旋轉扣件 | n/個 | 14.6 | - |
對接扣件 | 18.4 | ||
人 | n | 800~850 | - |
灰漿車、磚車 | kn/車輛 | 2.04~2.50 | - |
普通磚240mm×115mm×53mm | kn/m3 | 18~19 | 684塊/m3,濕 |
灰砂磚 | kn/m3 | 18 | 砂:石灰=92:8 |
瓷面磚1500mm×150mm×8mm | kn/m3 | 17.8 | 5556塊/m3 |
陶瓷錦磚(馬賽克)δ=5mm | kn/m3 | 0.12 | - |
石灰砂漿、混合砂漿 | kn/m3 | 17 | - |
水泥砂漿 | kn/m3 | 20 | - |
素混凝土 | kn/m3 | 22~24 | - |
加氣混凝土 | kn/塊 | 5.5~7.5 | - |
泡沫混凝土 | kn/m3 | 4~6 | - |
表a-3 敞開式單、雙排扣件式鋼管(φ48×3.5mm)腳手架的擋風系數(shù)值
步距 (m) | 縱距(m) | |||
1.2 | 1.5 | 1.8 | 2.0 | |
1.2 | 0.115 | 0.105 | 0.099 | 0.097 |
1.35 | 0.110 | 0.100 | 0.093 | 0.091 |
1.5 | 0.105 | 0.095 | 0.089 | 0.087 |
1.8 | 0.099 | 0.089 | 0.083 | 0.080 |
2.0 | 0.096 | 0.086 | 0.080 | 0.077 |
注:當采用φ51×3鋼管時,表中系數(shù)乘以1.06。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
第9篇 高空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一、 施工現(xiàn)場
第一條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職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縱規(guī)程。在操縱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縱。
第二條 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需經(jīng)由專門練習,考試合格發(fā)給操縱證,方準獨立操縱。
第三條 準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需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舉措措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需系安全帶;上下交叉功課有危險的出進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舉措措施,距地面2m以上功課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要按期檢查,無生生許可證的,嚴禁使用。
第四條 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舉措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jīng)工地安全員同意。
第五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舉措措施和顯著標志。
第六條 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危險地區(qū),要吊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七條 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於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八條 坑槽施工,應常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痕、松散或支橕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間隔,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第九條 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平均,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十條 做好女工在月經(jīng)、懷孕、生養(yǎng)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jù)醫(yī)生的證實,應調換輕便工作。
二、 機電設備
第十一條 機械操縱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第十二條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需穩(wěn)固,滾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十三條 工作前必需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十四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需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念頭具必需按劃定進行接零保護外,且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專用的開關箱,必需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唬慌R時停電或停工時,必需拉閘加鎖且停、送電由專人負責。
第十五條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功課,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第十六條 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鉚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 1金屬構件、鋼板、型鋼、卷管等材料或制品,應分別按規(guī)定位置碼放整齊,鋼板之間嚴禁用磚塊、石塊當墊木。碼放不宜過高。卷管的停放應擋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時應選好力點,保持身體平衡,移動或滾動物件時前方嚴禁站人。
1. 2組裝工作平臺,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ω,施工作業(yè)點臨時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熱加工作業(yè)點距氧氣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0m。大型結構附近與吊裝作業(yè)區(qū),不得放置氧氣和乙炔等壓力瓶罐。
1. 3在轉胎(滾動臺)上組對容器應防止容器從轉胎上滾落。滾動輪(主動輪和被動輪)兩側應水平,拼裝罐體中心垂直線與兩輪中心夾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轉動線速度,不得超過3m/min。
1. 4鉚工吊裝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吊裝用的鋼絲繩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芯油擠出,必須及時更換匹配的鋼絲繩,應防水泡、高溫和電弧擊傷及電流灼熱退火,嚴禁接觸有腐蝕性的化學物質。
(2) 鋼絲繩承載時應舒展,不得扭結、搭壓或變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鐵屑及金屬顆粒。吊裝或捆扎重物時,必須受力均勻,鋼材棱角必須加保護墊。
(3) 用后的鋼絲繩套索,必須懸掛在架子上,重盤繩應放在墊好的木板上。
(4) 吊裝作業(yè)前必須嚴格檢查繩索、鏈掌、卸扣、卡(夾)具、銷軸、卡體母材等。發(fā)現(xiàn)裂紋、開焊、壓扁變形等缺陷,嚴禁使用。
(5) 針對吊裝物的形體,合理選擇捆綁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綁要牢,確保平衡。吊裝前應先進行試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裝。
(6) 掛鉤、脫鉤應戴手套。往鉤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下端,往重物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上端。重物捆綁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須由專人指揮。
(7) 吊運行程半徑下面不得有人,并應避開障礙物。吊裝接近吊具滿負荷時,必須設專人檢查抱閘。吊裝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8) 吊運必須與電線、電纜保持安全距離,并應躲避有“防火”、“防爆”標志的物件。大型設備吊裝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執(zhí)行。
1. 5安裝鉚工使用的支架、掛架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鐵件,嚴禁攀登、跨越護身欄和隨意拆改。
1. 6在架上作業(yè)時,應穿絕緣、防滑鞋,配合焊接作業(yè)應戴防護鏡。
2.鉚工專用或常用工具
2. 1操作使用的大錘或手錘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根據(jù)工作需要,選用錘的大小,檢查錘頭、錘柄的安裝是否牢固,錘頭有無裂紋、翻邊、油污和其他雜物。作業(yè)時嚴禁戴手套。
(2) 打錘時必須注意周圍人員及其他設備安全,注意避開障礙物、拖繩及臨時電線等。
(3) 兩人以上打錘及撐鉗,人不得站在大錘運動平面內。操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搶打、亂打。
(4) 熱加工用錘,要勤沾水,預防錘柄松動。兩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穩(wěn)、撤錘快、躲步準確。打錘時,錘與工件要平、實,不得斜擊。
2. 2操作使用的風鏟、電鏟或手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使用風鏟(鑿)應檢查送風管,接口應牢固,閥門良好,鏟頭有裂紋不得使用。操作時應及時清理毛刺。更換鏟頭必須口向下,嚴禁面對風槍口。
(2) 使用電鏟前,必須由電工檢測設備的絕緣,電纜線不得有接頭。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2. 3操作使用的磁力鉆,操作前必須由電工檢測電源線的絕緣和設備的接地保護等完好,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操作時不得戴手套,鉆頭和工件必須保持垂直。嚴禁手直接接觸鐵屑。
2. 4操作使用卷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機器的潤滑情況,電氣控制靈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啟動空載試運行后,才允許投入卷板。
(2) 停機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穩(wěn),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卷板兩側,嚴禁站在鋼板上,手要離開。滾圓中不宜用拼板,隨板測量必須停機。
(3) 鋼板卷到尾端應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頭時,卷板機兩側不準人員停留,必要時須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輥落在物架上。
(4) 卷圓管對口,機工和鉚工必須聽從統(tǒng)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時,卷管機嚴禁卷動,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動將管口對平、點焊?!暗诡^體”出管一邊,應留有足夠的場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順利倒頭脫機,吊離卷管機。卷大直徑筒體,必須用吊具配合。
2. 5操作龍門切(剪)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首先應檢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凈。開機后先空載運行,檢查機聲、壓料器、刀架上下均勻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間隙根據(jù)工件要求進行調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時嚴禁掀開安全護欄。剪板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鋼板放置平穩(wěn),對好線并發(fā)出信號后,才允許開機剪板。上剪未復位不可送料,手嚴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時,機后應加適當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機后嚴禁行人通過。
(4) 剪板機不可超負荷作業(yè),剪板厚度不得超過本機額定厚度。壓不到的窄鋼板,嚴禁剪切。
2. 6操作刨邊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電氣及限位控制、機床油泵供油系統(tǒng)和小車行走正常,小車行走軌道不得有障礙物??哲囘\行數(shù)次正常后,方可緊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裝大型板材入料時應平穩(wěn),不得碰撞機身和護欄。板料放在機架工作面上,應由人工推動入料,專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動壓緊絲扣。工件必須卡牢,待液壓壓緊頭達到額定壓力時,重新緊固手動絲杠,應緊固一致均衡。所用墊板要統(tǒng)一平整,不得用帶毛刺或變形的墊板。
(3) 二人操作必須分工明確,相互照應,協(xié)調一致,統(tǒng)一操作程序,小車行程的自動控制,應根據(jù)工件的長短來核實。對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過機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雙向刀架軸必須靈活可靠。
(4) 清掃鐵屑要有專用工具,清除軌道內刨屑必須停車。機床行走時不準變速,調速必須停機。
2. 7操作使用吊裝卡具、夾具應經(jīng)常檢查焊縫處及銷軸、開口銷等部位。嚴禁隨意鉆孔和使用變形的吊鉤或卡具、夾具。嚴禁在卡具、夾具上烘烤過熱或焊接降低卡具、夾具的強度。
2. 8操作使用平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經(jīng)常檢查各傳動部位,及時添加潤滑油。針對工料板厚度緩慢逐漸地調整平板間隙。
(2) 平板時操作人員應在兩則,板上必須清理干凈,不得有浮動雜物,嚴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較長大的鋼板應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車配合操作
(4) 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協(xié)同一致,預防托架滾輪或滾杠擠手。
2. 9調直機安裝要平穩(wěn),并應設置保護接地。操作時機器運轉正常方可入料調直,被調的型鋼應放平穩(wěn),移動被調工料時手放在外側,頂具應有手柄,機輪應有安全防護罩。調直時要逐步進頂頭,不得猛進。
3.內浮盤拱頂鋼油罐氣頂?shù)寡b法對接施工
3.1氣頂施工安全裝置應有:送風裝置、脹圈捶板裝置、平衡裝置、測壓裝置、密封裝置和排風裝置等。
3. 2罐底焊完后,必須及時接好罐的保護接地線。罐內的中心燈塔電源線為金屬管全封閉的輸電纜線。燈塔頂端上設保護傘蓋,下設燈臺和開關。電氣設備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 3脹圈的安裝必須用千斤頂頂緊。千斤頂應放在安全掛盒內,與脹圈頂緊,形成整體。脹圈刀把板嚴禁只焊同一側,嚴禁刀把板用千斤頂緊固脹圈時搓掉。
3. 4氣升前,必須明確指揮信號和各崗位人員分工。操作人員應撐握氣升中可能出現(xiàn)的故障及預防處理的措施。
3. 5起升前應分別計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論風壓,浮升時做好實際穩(wěn)壓風壓及起升風壓記錄。同時對各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無誤,指揮員給罐內發(fā)出起升信號,待罐內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號后,才允許啟動風機送風。
3. 6氣升前風機必須經(jīng)試運轉方可使用,活口處倒鏈進行往復松緊實驗,確保松緊靈活。電氣控制部分的保險與風機必須匹配,確保氣升過程中的安全操作。
3. 7起升過程中罐內外的操作人員必須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裝置的工作情況,同時對各種密封裝置經(jīng)常檢查、調整。罐外人員應嚴密觀察罐體平衡。出現(xiàn)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3. 8第一圈板起升應分兩次進行。當升到1/2~2/3高度時應減少風量,穩(wěn)住風壓,將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風機,待罐內人員將平衡裝置接好,向外發(fā)出信號后,方可啟動風機,將罐升到規(guī)定高度。
3. 9起升到預定位置時應穩(wěn)壓,對接線應符合要求,間隙一致,確認無誤后,方可點焊,點焊完畢即停止風機運行。
3. 10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進行到規(guī)定高度,但每層壁板在起升過程中應穩(wěn)壓三次,測出穩(wěn)壓數(shù)據(jù),確保對口時穩(wěn)壓精確可靠。
3. 11活口倒鏈拉緊時要緩慢,不得猛拉。發(fā)現(xiàn)不嚴密時,應檢查其他部位情況,嚴禁使勁拉倒鏈。
3. 12安裝時氣升用的機具必須事先檢查、維護。平衡裝置的倒輪及鋼絲繩應牢固可靠,鋼絲繩走向必須正確,限位拉桿、限位角鐵焊接必須符合要求。
3. 13罐體起升時,罐內人員不得立于脹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時必須專人統(tǒng)一指揮,專人把守風門,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認真操作。
3. 14氣升時罐內人員應檢查平衡裝置的運轉和密封膠皮的工作狀況。嚴禁在運轉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內的膠皮。
3. 15高處作業(yè)安裝,零部件、工具必須用繩索工具袋傳遞,嚴禁拋擲。交叉作業(yè)上下應呼應。
3. 16操作過程中遇停機或斷電,必須立即關閉風機進風調節(jié)擋板,使氣罐緩慢下降。
4.球形貯罐施工
4. 1操作中必須對入罐電源線、焊機把線、液化氣加熱輸送膠管、氧氣和乙炔氣膠管加護套或支架保護,對入罐電源線加屏蔽套管。
4. 2操作人員進入罐內必須佩戴防塵口罩,穿絕緣隔熱防滑鞋,戴防護鏡。在有害氣體和煙塵大及溫度高的環(huán)境操作,應輪班作業(yè)或工間休息。在罐內作業(yè)必須兩人以上。
4. 3球殼板組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進出球罐應走固定的爬梯。
(2) 組裝的工裝卡具、工具和材料應放穩(wěn),嚴禁高處拋物。
(3) 對臨時焊接部位應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缺陷必須及時通知焊工補焊。
(4) 焊前預熱采用的石油液化氣,必須設專人管理。液化氣出口必須裝減壓閥,每個燃燒器應編號,燃燒氣點火應由專人負責,必須先點火、后開氣。罐內施焊時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遇特殊情況及時進行救護。
(5) 球罐組裝后應及時裝好排塵通風裝置,并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腳手架,必須遵守腳手架搭設的有關規(guī)定。
4. 4球殼的吊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球殼板排板、翻身、復驗,吊裝前應檢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繩索、卡環(huán)等)無變形、無損傷。嚴禁使用單根吊裝。
(2) 中環(huán)帶與立柱吊裝時,立柱就位后必須及時用纜風繩(拖拉繩)穩(wěn)固。吊裝作業(yè)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4. 5球罐組裝后,必須立即按規(guī)定做好防雷接地保護。
第11篇 建筑工程高空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項目工程高空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一)從事高處(空)作業(yè)人員,要定期作體檢,凡有高血壓、新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應于高處作業(yè)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yè)。
(二)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chuàng)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wěn)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yè)。
(三)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將繩子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
(四)登高前必須辦理登高作業(yè)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xiàn)場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業(yè))。
(五)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wǎng)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yè)。
(六)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yè)時,應先聯(lián)系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工作,并設置絕緣擋板,作業(yè)者最少離開電線2m以外。
(七)高處作業(yè)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袋內,上下時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處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將易滾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腳手架上,不準打鬧,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八)要處處注意警視標志、危險地方夜間作業(yè)必須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作業(yè)。
(九)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yè)者,若特殊情況必須垂直作業(yè),應經(jīng)有有關領導批準,并在上下兩層中間設置專用防護棚或其它隔離措施。
(十)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處休息、睡覺,防止墜落。
(十一)塔吊等各種升降設備嚴禁載人。
(十二)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時,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墊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墜落。
(十三)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墻頂上工作或通行。
(十四)腳手架的負荷,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70kg/m2
(十五)腳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運輸?shù)?、樓梯等應隨時請掃。
(十六)進行高空焊接,氣割時必須事先清理火星飛濺范圍內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才能施工。
(十七)遇有六及風力時,必須禁止露天高處作業(yè)。
(十八)使用梯子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梯底寬度不小于50cm,并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勾,梯腳不能穩(wěn)固時,須有人員扶梯,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自控儀表安裝工
1. 儀表安裝就位后,必須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在多臺儀表盤安裝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處安裝孔板時,不得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嚴禁在已充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3 在放電纜時,支架必須穩(wěn)固,轉動應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筒上的釘子必須拔掉或打彎。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
4 校驗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明確標注。電氣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節(jié)器應正??煽?,加熱溫度不得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嚴禁打開上蓋。
6 氣源電壓應與被校儀表相符。氣動儀表的調校,一般不應采用乳膠管,防止爆裂。儀表(尤其是分析儀表)的調校應按照說明書進行。
7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密封,嚴防揮發(fā)。
8 使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進行,工作室應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應蓋嚴,散落的水銀應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tǒng)試驗,并應對信號、聯(lián)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10 儀表安裝竣工后,根據(jù)有關規(guī)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聯(lián)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后,未經(jīng)批準,嚴禁隨意動用。
第13篇 建筑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建筑電工必須經(jīng)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所有絕緣、檢查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定期檢查、校驗。
三、現(xiàn)場施工用高、低電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裝和架設。
四、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五、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并使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六、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七、多臺配電箱并列安裝,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結合處,不得摸連拉接螺孔。
八、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電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雷電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
九、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壓方式運行。
十、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十一、現(xiàn)場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桿,所用叉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兩側應設溜繩。立桿時坑內不得有人,基坑夯實后,方準拆去叉木或拖拉繩。
十三、登桿前,桿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桿桿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桿根直徑1/8以上時,應經(jīng)加固后,方能登桿。
十四、登桿操作腳扣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于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不準拴于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十五、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yè)。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十六、緊線用的鋼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設置臨時拉線。
十七、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km處,應接地一次,送電前必須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wěn),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桿或傾倒。電纜敷設至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拔掉或打彎。
十九、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工作時:
(一)切斷所有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二)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三)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四)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五)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二十、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械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并有人監(jiān)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二十一、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wǎng)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十二、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二十三、施工現(xiàn)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
二十四、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相線及零線。
二十五、電纜嚴禁拖地和泡水,發(fā)現(xiàn)有破損或老化嚴重應及時更換。電纜橫跨道路時應架空或加套管埋設。
教育人(簽名): 班組長(簽名):
教育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教育人(簽名):
第1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玻璃工)
1.裁割玻璃應在房間內進行。邊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時處理。
2.搬運玻璃應戴手套或用布、紙墊著玻璃,將手及身體裸露部分隔開。散裝玻璃運輸必須采用專門夾具(架)。玻璃應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裝玻璃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嚴禁將鐵釘含在口內。
4.懸空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腋下挾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裝窗扇玻璃時,嚴禁上下兩層垂直交叉同時作業(yè)。安裝天窗及高層房屋玻璃時,作業(yè)下方嚴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拋擲。
6.玻璃幕墻安裝應利用外腳手架或吊籃架子從上往下逐層安裝,抓拿玻璃時應用橡皮吸盤。
7.門窗等安裝好的玻璃應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動。安裝完畢必須立即將風鉤掛好或插上插銷。
8.安裝完畢,所剩殘余玻璃,必須及時清掃集中堆放到指定地點。
第1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筑爐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筑爐使用的腳手架,由專業(yè)架子工負責按施工圖搭設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動。
1. 2施工區(qū)域內井、坑和孔洞等必須設牢固安全防護蓋板。跨越溝或爐體洞口時,應搭設寬不小于80cm的過橋,橋的兩側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
1. 3采用垂直運輸運送物料時,應裝在小車或容器內,嚴禁上下投擲物料。
1. 4爐體內操作使用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金屬容器內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 5施工區(qū)域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設備堆放場地應平整,并應有排水措施。
1. 6操作人員使用的工具應裝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內。小型工具可用繩索系在身上或腳手架等牢固地方。
1. 7高處作業(yè)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和垂直運輸設備,必須走專用梯道。
1. 8 2m以上高處作業(yè)無可靠安全防護設施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應上掛在牢固地方。
2. 磨磚機、切磚機
2. 1使用磨磚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磨磚機應穩(wěn)裝在操作棚內;穩(wěn)裝時地面要堅實、平整,不得傾斜。
(2) 磨磚機必須由經(jīng)過安全培訓熟悉磨磚機性能,并懂得該機基本知識的人員操作。
(3) 磨磚機應裝設吸塵設備;不允許粉塵散放在周圍空氣中。
(4) 使用前,應先檢查機械設備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磚操作臺升降是否靈活,操作輪盤、八字輪等有無松動,主軸是否彎曲,經(jīng)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起動。起動時將補償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動”指示位置,起動正常后再轉向“運轉”位置。
(5) 操作臺上的磨磚小車運行必須靈活,小車軌距必須一致,符合規(guī)定。
(6) 磨磚砂輪要用夾板與螺絲牢固地固定在磨磚機的主軸上。夾板與砂輪之間必須墊以不小于3mm厚的雞毛紙墊。砂輪必須安裝防護罩;新安裝的砂輪應空轉5min,確認合格方可正式磨磚。
(7) 砂輪應為正圓,不得出現(xiàn)橢圓。砂輪兩面的直徑必須相等,嚴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輪磨磚。
(8) 磨磚機的機架和電機外殼必須接保護零,電機應加罩。
(9) 往磨磚機上放磚時,必須將磚頂在小車的擋板上,預防磨磚時走動;小車上的擋板高度不得超過被磨磚的厚度。
(10) 磨磚砂輪的轉動方向應順時針,嚴禁反轉;被磨的耐火磚的進行方向必須與砂輪的旋轉方向逆行,嚴禁順砂輪旋轉方向進行。
(11) 磨磚升降操作平臺,應隨著耐火磚的被磨減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應緩慢均勻,不得一下升起過高、受力過大、擠彎磨磚機的主軸或被磨磚連同磨磚小車突然滑脫傷人。
(12) 嚴禁使用受潮的砂輪。受潮的砂輪片,必須烘干后方可使用。
(13) 磨磚操作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立即拉閘斷電,嚴禁在機械運轉中檢修或注油。
(14) 磨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和個人防護用品。操作過程中禁止其他人員站在操作平臺的對面。
(15) 被磨的磚小于砂輪寬度時,必須隨時將磚左右移動,以防砂輪磨偏。
2. 2使用切磚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切磚機的砂輪片,必須安裝防護罩。砌磚應用碳化硅的砂輪片,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安裝時應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或潮濕,確認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得用力壓擠調整踏板而使切磚砂輪片受負荷過大;壓力大時,砂輪片易破碎。切磚開始時,踏板亦不能壓的過重。
(3) 切磚時,被切除部分的寬度不得小于10mm,切磚過程中,不得改變磚塊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輪片。
(4) 切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口罩和手套。
(5) 切磚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械運轉中維修部件。
3. 爐 體 砌 筑
3. 1一般爐體砌筑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往深坑或設備內吊運物料時,敞口上部應設操作平臺,臨邊應設護身欄桿。向下送料的位置應固定。上下操作人員應互相聯(lián)系,密切配合。
(2) 高處作業(yè)時,各種工具應放穩(wěn),嚴禁從上向下投擲工具和磚,所有料具必須從垂直運輸井字架、龍門架傳遞。掛線的線墜(墜磚)必須綁扎牢固。
(3) 在架子上用刨錛打磚時,刨錛柄必須安裝牢固,操作人員要面向墻把磚打在架子上。嚴禁將磚打落在架子外側。
(4) 在金屬罐上、煙道或爐膛內操作時,應通風良好,同時至少應兩個人配合方可進行操作。
(1) 懸掛式爐頂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須將懸掛磚的鋼梁、吊管、掛磚等按交底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 掛磚前,應清除操作場地上部的雜物。
(3) 掛磚時,不得采用磚撐、塞管等辦法調整管距。
(4) 拱掛磚時,應按需要供磚,不得堆積過多,供磚必須采用傳遞方法,嚴禁投扔。
(5) 砍鑿異型磚的懸掛部位時,不得削弱磚心的堅固性,同時吊孔直徑不應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徑5mm。
3. 3拱券砌筑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拱胎必須支設正確牢固,經(jīng)檢查合格方可砌筑。
(2) 砌筑拱頂前,拱腳梁與骨架立柱必須緊靠;砌筑可調節(jié)骨架的拱頂前,骨架和立柱必須調整固定,并檢查合格。
(3) 拱腳磚應緊靠拱腳梁砌筑;拱腳磚后面有砌體時,應在該砌體筑完畢后,方可砌筑拱頂或拱。不得在拱腳磚的后面砌筑輕質磚。
(4) 砌筑沒有混凝土的地下煙道的拱頂時,應在墻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 拆除拱頂?shù)墓疤r,必須在鎖磚全部打緊,拱腳處的凹溝砌筑完畢,以及骨架拉桿的螺母最后擰緊之后進行。用普通粘土磚砌筑拱頂,須待砂漿強度達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撐。